楊仁山居士遺著
闡教編

闡教編目錄
- 闡教芻言
- 評真宗教旨
- 評選擇本願念佛集
- 評小粟栖陽駁陰資辯
- 評小粟栖念佛圓通
- 雜評
石埭楊仁山先生評論日本真宗之言詳矣。歲丁巳。距 先生西歸纔六年。而稾已瀕於散佚。懼其久而失傳。乃掇拾叢殘。彙為一冊。尋繹遺稾。知 先生嘗取彼宗所出真宗教旨。及選擇本願念佛集二書。加以評語。並撰闡教芻言一篇。郵寄東國。彼宗小粟栖。因作陽駁陰資辯。及念佛圓通二書。稱陽駁陰資辯者。以 先生評真宗教旨。有陽似辯駁。陰實資助語也。稱念佛圓通者。彼謂撰選擇集創立真宗之源空。為勢至化身也。 先生復逐條痛駁之。又有後藤葆真者。作應於楊公評駁而呈卑見一書。有龍舟者。作陽駁陰資辯續貂。念佛圓通續貂二書。 先生答書。已與評一柳讀觀經眼。純他力論二篇。刊入等不等觀雜錄中。茲編所錄。皆一再搜求而始得之。其評選擇集一篇。則從念佛圓通及後藤書中錄出。別有 先生手稾九紙。即評陽駁陰資辯念佛圓通底稾之少分。亦有為前評所無者如干條。彙為雜評一篇附焉。錄成。謹以闡教芻言冠首。因即僭題曰闡教編云。丁巳仲夏編者謹識。
闡教編
闡教芻言
古來闡教大士。莫不以佛經為宗。橫說豎說。皆不違經意。余與真宗教士往還有年矣。而未知其旨趣所在。頃因北方上人自日本來。建立本願寺於金陵城內。欲將祖書刊板流行。爰取選擇本願念佛集閱之。覺其中違經之語甚多。已略加批評。復取真宗教旨詳覽一徧。逐細辯論。歸之北方君。請其轉致同人。商榷彌縫之道。并進以芻言曰。今日所期於真宗者無他。唯在乎闡教之言。不背淨土三經耳。夫菩提心為淨土正因。今欲往生淨土。而唱言捨菩提心。是南轅而北其轍也。嘗觀南條上人航西詩稿有斷章取義大師眼三經之要二三策等語。可謂深知本宗教旨者矣。南條之意。欲將本宗教旨。譯佈天下萬國。美則美矣。而未盡善也。夫所謂斷章取義者。果與全經意旨不相違乎。若與全經不相違。則不得謂之斷章取義。若相違。則不得謂之釋迦教。即謂之黑谷教矣。然則若之何而可也。一切教規。概不更動。但將捨聖道之語。隱而不言。不過少小轉移之間。便成契理契機之教或以違祖訓為疑。而不知非也。且以世法論之。五伯之子孫。豈不能學三王。三王之子孫。豈不能學二帝。以出世法論之。聲聞之門徒。豈不能學緣覺。緣覺之門徒。豈不能學菩薩。此理不待辯而明矣。若必守成法而不許變通。則地球各國。亦不能有維新之氣象矣。或曰。其如正像末三時所限何。答曰。今時正當末法之初分。非其中分後分也。若初分即將經意抹盡。則中分後分。將如之何。末法尚有七千餘年。此時不將經意昌明。豈能延至如許長時耶。且三時有互攝之義。於末法內亦攝正像。是在根器不同。亦因時無實法耳。或曰真宗之教。重在難易之分。其斷章取義者。捨其難而取其易也。余應之曰。非也。西方淨土。佛力所成。順佛意則往生易。違佛意則往生難。若說法不順經義。則是捨易而就難矣。豈有謗法之人。而能生淨土者哉。近代以來門戶之見。牢不可破。支那境內。禪宗一派。空腹高心。西來大意。幾成畫餅。台教一派。尚能講經。惟泥於名相。亦非古法。且諸方名藍。向無學堂造就人才。所以委靡不振也。真宗既有學寮講肆。又開普通學館。是世出世法。兼而習之。人才輩出。何可限量。惟願善學者不為成法所拘。則妙契佛心。允為如來真子矣。鄙人護持正法。過於身命。故不避忌諱。冒昧陳言。倘不以為然。笑而置之可也。向後學徒研究淨土三經。精通其義。必有與鄙意暗合者。將拭目俟之。
隨文辯論。書於選擇集及真宗教旨內者。茲不重出。請閱批本為盼。
評真宗教旨
十餘年前。獲真宗教旨一卷。悉心研究。覺與經意不合處頗多。遂參註行間。以備芻蕘之採。真心論道。不避忌諱。所謂個中人方談個中事也。近時泰西各國辦理庶務。日求進益。總不以成法為足。貴宗廣佈佛教。勢將徧於地球。伏願參酌損益。駕近古而上之。故不憚繁言。陽似辯駁。陰實資助。祈大雅鑒之。
極樂淨土。由彌陀願力所成。彌陀既發大願。勤修聖道。方得圓滿。經云。住空無相無願之法。無作無起。觀法如化。此即聖道之極則也。以聖道修成本願。若云捨聖道。則是違本願矣。因果相違。豈得往生。經云。深信因果。不謗大乘。良有以也。
以淨土為入聖道之門。生淨土後。則一切聖道。圓修圓證。若在初修時。唱言捨聖道。便是違背淨土宗旨矣。淨土門以三經一論為依。切須體究經論意旨。方名如來真子也。
真宗教旨第一號云。第一祖龍樹菩薩。祖其作易行品。而不祖其講布華嚴中論。
又第二號云。本宗名淨土真宗。據念佛成佛。是真宗之語。以親鸞上人為始祖。大織冠鎌足公之裔。而藤原有範公之男也。夫人玉日氏。攝政關白兼實公之女也。初。源空大師倡淨土宗。海內風靡。門人三百餘。上人實為其上足。關白歸大師為大檀越。一日曰。大師持戒而念佛。弟子噉肉畜妻而念佛。無乃有勝劣耶。大師曰。同一念佛。何差之有。曰。弟子有女。屈一上足為婿。以斷天下後世之疑。大師以上人應。上人辭不可。是為開宗之緣由。
於佛教門中。專重淨土。於淨土門中。專重他力信心。可謂簡而又簡。捷而又捷矣。
此法在家二眾行之相宜。出家五眾。自有清規。若一概效之。則住世僧寶斷矣。末法萬年儀表。不可廢也。
又第三號云。以聖道淨土二門判一代教。大小半滿權實顯密。為聖道門。是係此土入聖之教。大無量壽經。阿彌陀經。是係往生淨土之教。又聖道門中有豎出豎超。法相三論為豎出。華天密禪為豎超。淨土門中有橫出橫超。以諸行往生為橫出。是係自力。以念佛往生為橫超。是係他力。
聖道為十方剎土解脫之門徑。生西方淨土之人。亦由聖道而證妙果。
修諸行者。若不念佛回向。亦不得往生。
又第四號云。方今係佛滅度二千八百二十五年。人劣才闇。不能踐聖道而登大果。是所以聖道不振也。以不可行之法。強於不能行之人。迫雞入水。豈理哉。
道綽逼雞入水之喻。為畱形穢土之人而說。非為修聖道者說也。
迫雞入水。即遭淹沒。未聞修聖道而墮落者。蓋聖道雖難速證。亦作淨土資糧。與彌陀因地同一修途。自然與果位光明相接也。
專修淨土之語可說。不修聖道之語不可說。蓋淨土亦是聖道無量門中之一門。修淨土。即攝一切聖道入一門。所謂他力信心者。廢自顯他也。不許自他相對。即成絕待圓融法門矣。剋實論之。信心者。自心所起也。他力者。自心所見之他力也。除卻現前一念。復何有哉。
自他皆是假名。廢假名之自。而立假名之他。妙用無方。以龜毛易兔角。幸勿執為實法也。
又第六號云。於四十八願中。以第十八願為真實。其所被之機為正定聚。生真實報土。十九二十為方便。十九之機。回向諸行。止至化土。故為邪定聚。二十之機。或進入第十八。或退墮第十九。故為不定聚。開說第十八為大經。開說第十九為觀經。開說第二十為小經。大經機教俱頓。觀經機教俱漸。小經教頓機漸。
生淨土者。蓋入正定聚。絕無邪定及不定聚。經有明文。處處可證。若以觀經所攝。判為邪定聚。則是聚九州鐵。鑄成一大錯矣。
觀經被大機最極圓頓。一生可證初住位。與善財龍女齊肩。於觀中蒙佛授記是也。何得判為機教俱漸。
又第七號云。大經係真實教。無隱顯義。觀經係方便教。故有隱顯。以顯見之。為日想水想之觀。以隱取之。為觀佛本願之觀。一文兩義。是為隱顯。
觀經從第三觀以去。皆是極樂妙境。無一非佛願力所成。不待隱取。方為觀佛本願也。
又第八號云。方今居大叢林。稱大和尚。外標賢善。內實貪吝。被綢緞。坐氍毹。尊大養望。瞞人自欺。豈稱君子。
不但此等人非正修行。即終身修苦行。衲衣一食。科頭跣足。晝夜不眠。或處禪堂。或居山洞。自負修行。不肯虛心看經學道。但以除妄念為功。日久功深。一念不起。便謂證道。殊不知恰成就一個無想外道。離佛法懸遠矣。功行淺者。命終之後。隨業輪轉。豈不哀哉。
又第九號云。信心從他力而發。名他力信心。佛力為他力。明信佛智為信心。祖師曰。歸命之心。非從我生。從佛敕生。故名他力信心。自力之徒。修雜行雜修。他力之徒不修之。自力之信。有九品。所生之土。亦有九品。經曰胎生。他力之信。一相無別。所生之土。亦一無量光明土。經曰化生。
經云。十方眾生至心信樂。欲生我國。發此三心者。仍係自力也。若云從他力生。他力普徧平等。而眾生有信不信。豈非各由自力而生信乎。倘不仗自力。全仗他力。則十方眾生皆應一時同生西方。目前何有四生六道。流轉受苦耶。
能領佛敕者。自心也。故仍從自心生。
所云不修者。如禪宗之無修無證乎。抑如世俗之隨波逐流乎。下文俗諦。非雜行雜修而何。
九品之中。上品上生者。立刻見佛。得忍受記。以下諸品。均無胎生之事。大經所說之胎生。以疑惑無智所感。與上品之超越。中品之純篤。大相懸殊矣。
又第十號云。真俗之名。有重重之義。本宗假以安心門為真諦。以倫常門為俗諦。本宗既開許畜妻。不能無五倫。既有五倫。不能不履其道。是為俗諦。凡夫之罪雖大。較諸願力。不啻滄海一粟。所以不問噉肉畜妻也。眾生之善為有漏。彌陀之報土為無漏。有漏之善。不可以生於無漏土。
第十號所說。盡是雜行雜修。何以前文力埽諸行。豈所埽者是出世行。而不埽者是世間行乎。夫世間行長生死業。而出世行逆生死流。孰正孰反。必有能辨之者。
倫常門是世善。世善尚不廢。何為偏廢出世善耶。
一切世善。均在菩薩萬行中攝。但能回向淨土。則成往生業。否則人天果報而已。
發菩提心者。一切世善皆成無漏。不發菩提心。雖修五度。總屬有漏。
又第十一號云。諸式入社之後。口授面稟。
華地時有外道邪宗。祕密傳授。不令他人得知。貴宗卷尾有口授面稟之語。令人見而生疑。似宜編輯成書。入社之人各領一冊。以便遵行。
貴宗所奉者大經第十八願。今先錄願文。隨後解釋。經云。設我得佛。十方眾生至心信樂。欲生我國。乃至十念。若不生者。不取正覺。唯除五逆誹謗正法。文此中有乃至二字可見七日持名。減至一日。又從一日。減至十念。是最少最促之行也。向下更無可減矣。大經下輩生者。正是此機。其上輩者。是十九願所被之機。今云十八願為正定聚。十九願為邪定聚。此即大違經意。十八願末言五逆謗法不得往生。凡與經意相違者。均是謗法。觀經下品下生。十惡五逆回心即生。未收謗法。蓋謗法者。與彌陀願光相背也。今判十八願所被之機。生真實報土。十九之機。止至化土。此等抑揚。未知何所依據。請將經文確證。一一指出。以釋羣疑。
評選擇本願念佛集
貴宗道友惠贈七祖聖教。已將往生論註。安樂集。觀經疏。刊板流行。頃承心泉大師屬刊全書。因逐一檢閱。見得此集與經意不合處頗多。略加評語。就正高明。倘不以為然。請逐款駁詰可也。
本集第一云。道綽禪師立聖道淨土二門。而捨聖道正歸淨土。
此一捨字。龍樹道綽皆不說。說之則有病。蓋聖道與淨土。一而二。二而一者也。
本集第一又引道綽安樂集上云。當今末法。現是五濁惡世。唯有淨土一門。可通入路。故大經云。若有眾生。縱令一生造惡。臨命終時。十念相續。稱我名字。若不生者。不取正覺。
縱令一生造惡。經文中無此六字。
本集第二引善導疏云。眾生起行。口常稱佛。佛即聞之。身常禮敬佛。佛即見之。心常念佛。佛即知之。眾生憶念佛者。佛亦憶念眾生。彼此三業不相捨離。故名親緣也。
此說是比量。屬依他性。
本集第二又云。眾生口不稱佛。佛即不聞之。身不禮佛。佛即不見之。心不念佛。佛即不知之。眾生不憶念佛者。佛不憶念眾生。彼此三業常相捨離。故名疏行也。
如是翻對。是世俗見。即是非量。屬徧計性。以彼此之界。揣度如來。十萬億佛土。如何得去。
佛以無緣大慈攝化眾生。平等普徧。無親疏之別。而言親疏者。屬眾生邊事。若佛因眾生而有親疏。則亦眾生而已矣。烏得稱為佛耶。
本集第三云。無量壽經上云。設我得佛。十方眾生至心信樂。欲生我國。乃至十念。若不生者。不取正覺。觀念法門引上文云。若我成佛。十方眾生願生我國。稱我名字。下至十聲。乘我願力。若不生者。不取正覺。往生禮讚同引上文云。若我成佛。十方眾生稱我名號。下至十聲。若不生者。不取正覺。
兩段引文。皆作下至十聲。可見十念是至淺之行。而真宗教旨。反以此行駕九品之上。何也。
本集第三又云。壽經云。中略於是世自在王佛即為廣說二百十一億諸佛剎土天人之善惡。國土之麤妙。應其心願。悉現與之。時彼比丘。聞佛所說嚴淨國土。皆悉覩見。超發無上殊勝之願。其心寂靜。志無所著。一切世間無能及者。具足五劫。思惟攝取莊嚴佛國清淨之行。阿難白佛。彼佛國土。壽量幾何。佛言。其佛壽命四十二劫。時法藏比丘。攝取二百一十億諸佛妙土清淨之行。中略經意亦有選擇義。謂云攝取二百一十億諸佛妙土清淨之行是也。選擇與攝取。其言雖異。其意是同。
攝取專屬取而不言捨。選擇則有取有捨。語意不同。攝取二百一十億諸佛妙土清淨之行。從上文思惟攝取莊嚴佛國清淨之行語來。法藏比丘當時聞說二百一十億諸佛剎土。一時融入心境。迨永劫修行之後。一時發現。非如世俗造作。須選精美者作模樣。方能成就也。譬如春蠶食葉。大小老嫩。一概食盡。及其吐絲。變為一色。非復桑葉形樣矣。
本集第三又云。夫約四十八願一往各論選擇攝取之義者。中略乃至第十八念佛往生願者。於彼諸佛土中。或有以布施為往生行之土。或有以持戒為往生行之土。中略或有以般若為往生行之土。或有以菩提心為往生行之土。中略及以孝養父母奉事師長等種種之行。各為往生行之國土等。或有專稱其國佛名為往生行之土。中略如是往生之行。種種不同。不可具述也。即今選捨前布施持戒乃至孝養父母等諸行。而選取專稱佛號。故云選擇也。
以選擇取捨之心。測度彌陀因地。彌陀因地。果如是乎。
般若為諸佛母。般若現時。命根意根俱不相應。即證無生忍。不但不起淨穢二見。即佛見法見。亦不起也。菩提心為因果交徹之心。諸佛極果。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此集並菩提心而捨之。不知以何為佛也。
本集第三又云。念聲是一。何以得知。觀經下品下生云。令聲不絕。具足十念。稱南無阿彌陀佛。稱佛名故。於念念中。除八十億劫生死之罪。今依此文。聲即是念。念即是聲。其意明矣。
念者心念也。稱者口稱也。今云聲即是念。念即是聲。誤矣。觀經之文。明明可考。經曰。此人苦逼。不遑念佛。善友告言。汝若不能念彼佛者。應稱無量壽佛。可見念與稱有別也。下文具足十念之念字。是稱名之時。一心專精。無他念間雜。惟有稱名之念。十念相續。即得往生。此人苦極心猛。命根斷時。前後不接。金蓮明耀。忽然在前。心力佛力。皆不思議也。
本集第四云。上輩之中。雖說菩提心等餘行。望上本願。意唯在眾生專稱彌陀名。而本願中更無餘行。三輩俱依上本願。故云一向專念無量壽佛也。一向者。對二向三向等之言也。中略雖先說餘行。後云一向專念。明知廢諸行唯用念佛。故云一向。
此段所論一向之言。甚違經意。經中所說菩提心及諸功德。皆是念佛行門。良以一切法入一法。一法攝一切法。方見純雜無礙妙用。即得名為一向專念也。若如此中所說為廢諸行歸於念佛而說者。則經中有自語相違之過。何以故。經文明明一聯說下。絕無廢歸之意也。且著衣喫飯。亦是雜行。便利睡眠。亦是雜行。必須不食不眠。一口氣念到死。方合此集引證一向之言也。佛經何等深妙。而以淺見測之。豈不貽誤後人哉。
本集第十一云。凡九品配當。是一往義。五逆迴心。通於上上。讀誦妙行。亦通下下。十惡輕罪。破戒次罪。各通上下。解第一義。發菩提心。亦通上下。一法各有九品。若約品即九九八十一品也。
五逆以下三行解說。若約懺罪猛鈍。修證淺深。則可以九品互通。此中說解第一義。發菩提心。亦通上下者。除非中途退墮。作諸惡業。臨終回心。如經文下品中說。如此三行。未免令初心人無所適從。所謂矯亂論議也。
本集第十三引善導頌云。極樂無為涅槃界。隨緣雜善恐難生。故使如來選要法。教念彌陀專復專。七日七夜心無間。長時起行倍皆然。臨終聖眾持華現。身心踊躍坐金蓮。坐時即得無生忍。一念迎將至佛前。法侶將衣競來著。證得不退入三賢。
善導此頌。重日夜精持。一心無間。下文得無生忍。入三賢位。皆是證聖道也。
本集第十四云。何故六方諸佛證誠。唯局念佛一行乎。
局字大錯。蓋佛法雖無量門。而修習者必從一門深入。方得徧通一切佛法。譬如一室四面開門。欲入室者。必從一門。若擬從東入。又欲從西。或兼南北。則終無入室之時矣。
本集第十六云。選擇讚歎者。上三輩中。雖舉菩提心等餘行。釋迦即不讚歎餘行。唯於念佛而讚歎云。當知一念無上功德。故云選擇讚歎也。
菩提心即正覺心也。成正覺方名佛。今重念佛而輕菩提心。大違教義。念佛有多門。念佛名號。念佛相好。念佛光明。念佛本願。念佛神力。念佛功德。念佛智慧。念佛實相。隨念一門。即攝一切門。方入十玄法界。若存取捨之見。則全是凡夫意想。與佛界懸遠矣。
本集第十六又云。善導觀經疏者。是西方指南。行者目足也。
觀經所說十六法門。無一不是念佛。此文所判。似專局乎持名也。
此集專以持名為念佛。而觀想等法。均判在念佛之外。非經意也。
評小粟栖陽駁陰資辯
佛說接引往生。皆是顯他力之教。三輩九品。皆仗佛力而得往生。若全仗自力。必至圓初住。別初地。始能十方世界。隨意往生。故知淨土三經。勸進往生。全仗他力。而仍以自力為階降之差。我佛慈悲。所以誨人者至為圓妙。若以三輩九品為自力往生。則失經意矣。
辯云。聞貴國黃衣派挾天威而恣尊大。毫無學問之志。其青衣各派乃甘卑屈。而視國家之興敗。如秦人於越人肥瘠。故政府亦處之度外。棄而不顧也。
僧俗二眾。佛有遺規。僧則守出家律儀。不干世務。俗則依在家道理。致君澤民。二者不相濫也。
辯云。龍樹之開難易二道。非難中開易也。非聖道中開淨土也。聖淨二門。井井區別矣。天親之淨土論。正明淨土。而龍樹之易行品。傍明淨土耳。
不識佛法開合之妙。見聖道淨土。判然兩途。不得不改變經意。以合於自宗也。
天親往生論。於依正莊嚴後。攝入一法句。明淨土不外乎聖道也。曇鸞釋之甚詳。
辯云。同中別者。佛教中見二門也。別中同者。二門雖異。其所證之真如一也。
真如即是聖道。既知同證真如。奈何唱言捨聖道耶。
辯云。方今聖道之一門。不合時機。獨我真宗。何肉周妻。為國家奔走。不啻說出離之法。併亦說忠君愛國之事。毫不賸坐深山。
辯云。彌陀本願不取諸行。獨取念佛。
四十八願普攝諸行。何云不取耶。
念佛即是諸行中之一行。專修念佛。所謂一門深入也。而以世俗事務夾雜其間。欲得往生。不亦難乎。
辯云。本宗有二門。一學門。二行門。約學門則一切經可學也。不學一切經。則不可解淨土之法門也。若約行門。則單據念佛之一行。豈攘排一代佛教乎。
學與行兩不相干。則學成無用之學。
閱教典須一一銷歸自性。方為有益。栖君之言。以閱經為所學而非所行。則學與行兩不相涉。所學即屬無益。謹按此條評本未錄茲依手稾增入編者識
不學下三十五字。恰合我意。
辯云。此土入聖為聖道門。他土得生為淨土門。歷歷區別矣。不可一混也。聖道即淨土。何用往生十萬億之西哉。
栖君非但不知聖道。亦復不知淨土。大凡闡揚淨土者。須知淨土因何而成。既以大經為真實。豈不見法藏比丘白佛言。我發無上正覺之心。非菩提心而何。發大願後。修行文中。自行六波羅蜜。教人令行。經文彰彰可考。證知彌陀報土。皆因修行聖道而得成就。奈何定要捨聖道。判修行者為邪定聚。生於化土。不修行者為正定聚。生於報土。顛倒謬亂。莫此為甚。豈日日持誦經文。循行數墨。全不解義耶。
辯云。本宗以二門之判。判一代教。曰聖道門。曰淨土門。於淨土門有二門。曰正明淨土教。曰傍明淨土教。於正明淨土教有二門。曰真實教。曰方便教。真實教者。大無量壽經是也。方便教者。觀無量壽經阿彌陀經是也。
從上諸師開宗判教。必將所依之經。全體透徹。方能破立自由。縱橫無礙。未有將本宗之經任意掩抑。令前後文意不相聯屬者。如貴宗以無量壽經為主。而此經中三輩往生之相。則判為自力。棄而不取。以致全經血脈不能貫通矣。
辯云。本宗之釋三聚。以順本願者為正。以不順本願者為邪。第十八不以諸行為往生之因。單以念佛為往生之因。善導曰。一心專念彌陀名號。是名正定之業。順彼佛願故。順彼佛願。必得往生。是為正定聚。觀經定散諸行。不順佛願。是為邪。以邪而願生。故為邪定聚也。
觀經是佛說。何云不順佛願。尊善導而慢釋迦。是何居心。
辯云。此邪之言。顯非本願之行。如天台之以小乘為邪見。小乘佛教豈邪乎。望之圓教。得邪名耳。
以小乘為邪見。方等經中破小顯大之語。非天台臆說也。若經中無此語。天台斷不敢杜撰。
辯云。作九鐵鑄錯之大惡口。何不反省之甚。
若照此本判斷。僅云大錯。猶不足以盡之。
辯云。淨土無九品為真實報土。有九品為方便化土也。定散諸行。非本願之行。以非本願之行。願生淨土。必得九品之化生也。從此化土一轉。往生真土。故判觀經往生為機教俱漸也。淨土蒿目。仔細玩索。必覺妙味。津津無盡焉。
不顧佛經之本意。強作一解以合於自宗。苦心思索而得之。此所以津津有味也。
非但釋迦教中無此道理。即十方三世一切諸佛教中。亦無此道理。用凡夫意想。捏造一法以駕於佛經之上。罪過彌天。
辯云。報土也者。一種真妙而無九品之差別。往生即成佛。無一轉入報之迂迴也。
判他力信心者。駕於九品之上。往生即成佛。大經內無此義。猶如空拳誑小兒也。
辯云。依觀經三昧。見淨土依正。其所見之土非報土。是化土也。此化土亦願力所成懈慢界。
釋迦佛何故說此懈慢界。教人往生。此真可謂謗佛謗法矣。
辯云。以第十八願為弘願。以定散為要門。善導之釋。皎如日星。定散非本願。單念佛為弘願。善導流通。照人顏色。
善導落筆時。不料後人有此等執見也。
善導施之是藥。後人執之成病。
辯云。支那僧大抵不學佛書。多見坐禪或頭陀者。一念不生。誠為佛果。然至此一念不生之域。難矣。若誠至此域者。非是無想外道。
判誠至一念不生者。非是無想外道。何其見之淺也。且不知無想定與滅盡定差之毫釐。謬以千里。外道生無想天。自謂證大涅槃。不知報盡決定墮落也。
辯云。名號之入眾生心中。是為他力信也。得此信者。據㝛善焉。㝛善者恆值佛也。過去修習念佛也。闕此宿善。則不能得信。
此言成就我宗。宿善是自力所作。尊意只許前生之自力。不許此生之自力。誠不解其何義也。
辯云。觀經之九品。係淨土之化土。彌陀以方便之願。成此九品之化土。以應九品自力之機。此機往生此化土。而後一轉入一種真妙之報土也。
經中實無此語。或貴國所傳之本。與支那現行本不同歟。
辯云。本宗釋三輩菩提心有二門。一者以為聖道自力之菩提心。是可廢也。第十八不許自力菩提心故也。二者以為他力之菩提心。第十八之三心是也。三輩之菩提心。即至心信樂所生也。
四弘誓如錠子金。三心如葉子金。乃諄諄誨人曰。錠子金不可用。必須用葉子金。豈知錠子金與葉子金。體本無二。用亦無二也。
辯云。本宗以第十八願為真實願。以十九願為方便願。十八願不許諸行。是為真實。十九願許諸行。是為方便。
第十八願既為真實。佛又何故要說第十九願之方便。令人捨易而行難。既往生而更須轉進。方入十八之真實也。若方便易而真實難。佛則令人從易進難。豈有從難進易以為方便乎。總之以立異為高。不立異不足以動人也。
辯云。觀經序正。開十九願也。至流通而廢諸行單屬念佛。始與第十八同其歸也。貴君之眼。未能徹其紙背。一片之婆心。促君反省。
尊目力透紙背。所以能作反語。拙目不徹紙背。故祇作正語。古人云。依文解義。三世佛冤。離經一字。即同魔說。彼此各坐一邊病。若二邊不著。則無病。
辯云。十九願許諸行。非彌陀本意也。
既非本意。何得發此一願。豈非違心之願乎。此等判斷。實屬膽大。有識者決不敢出此語也。謹按此條評本未錄茲依手稾補入編者識
辯云。見真大師之開淨土真宗。以法然上人為師。法然依善導立一宗。善導五部九卷並明觀佛念佛。使初心不知其所歸。法然探知其意之所在。筆之於文章。使天下萬世知唯念佛之可依焉。
此是不滿善導之處。證知法然並非全宗善導。乃取善導之片言而文飾之耳。
辯云。第十八願之十念。諸師誤為觀念意念。善導楷定之為口稱。法然依之。見真依之。
小彌陀經專主持名。豈至二千年後。法然始指出哉。
辯云。善導散善義。以別解別行。喻之羣賊。據其以諸行障往生之行也。
經中以諸行資助往生。斷無障往生之理。善導所說別解別行。退失往生之業者。喻之羣賊。若以菩提心及諸功德。喻之羣賊。則本疏中自語相違矣。
嘗憶十年前上海傳教西人。引我至講堂。有本國演教者大聲宣言曰。基督教如杲日之光。儒釋道等教。或如星月之光。或如流螢之光。杲日一出。諸光皆隱。君何不捨佛教而歸我基督教乎。予笑而不答。知其不可與言也。孔子云。可與言而不與之言。失人。不可與言而與之言。失言。嘗見貴宗諸君子藹然可親。謂其可與言也。今閱辯答之辭。祗樹自宗之門庭。不顧佛經之意旨。前此一番狼藉。豈非墮失言之過乎。
評小粟栖念佛圓通
原書云。源空上人。世以為大勢至菩薩化身。故名此解以念佛圓通。
勢至自云我無選擇。源空專主選擇。勢至念佛。都攝六根。源空專主口念。意根且不攝。遑及眼耳鼻身乎。以圓通目之。恐不稱也。
原書云。本宗以念佛為大乘無上之法。勢不可降。喬入幽也。源空上人去天台入弘願。是不守成法而能變者。
閱至此處乃恍然曰。我過矣。我過矣。彼直欲駕佛經而上之。立義在三藏教典以外。而我方以遵崇佛語相期。豈不令人嗤笑哉。
原書云。源空上人母秦氏。夢吞剃刀而有孕。
夢吞剃刀。即是割斷聖道之兆也。
原書云。上人從黑谷移吉水。日稱名六萬徧。
猛利念佛。亦恐涉於自力。
原書云。攝政關白大政大臣兼實。乞上人作選擇集。上人說法於月輪殿。其歸。兼實拜之地。上人頭現圓光。中有寶瓶。兼實驚喜。以知其勢至之化。
今而後方知釋迦教外。別有勢至之教。流傳人間。深自愧其見聞之不廣也。
原書云。建久九年正月二日。水想觀成矣。七日。瑠璃地現。二月。水想地想寶樹寶池宮殿皆現。元久三年正月四日。彌陀觀音勢至現。余按非是入定而得之。稱名念佛之力。自然感此好相也。
余按下二十餘字。恐其涉於雜修雜行。所以作此出脫之語。而稱名念佛。仍不免自力也。
原書云。建曆二年正月。在大谷得疾。見佛菩薩化身。二十五日寂。紫雲降焉。
假如有佛現於空中。放光說法。倘不與脩多羅合。亦不足信也。
原書云。上人之閱一代時教。在以其所得之要路而自利利他耳。曰。真言止觀三論法相之教。道幽理邃。利智聰明之者。可以行焉。方今暗於三密。而登徧照之位。乏於戒律。而居持律之職。是謂虛假。虛假非可以出離也。
將來親見勢至。當問此事。若真勢至化身。仍須切實辯論。過於此番之言百千萬倍。請彌陀釋迦并十方諸佛證明。
原書引善導法事讚土云。弘事多門四十八。偏標念佛最為親。人能念佛佛還念。專念想佛佛知人。
佛還念及專念想佛等語。可見善導以念字通於心口。貴宗判定屬口稱。亦不合善導意也。
原書云。問。單曰十念。何以知其為口稱哉。答。據善導觀念法門。以十聲稱名。釋乃至十念。往生禮讚。亦以十聲稱名。釋乃至十念。十念之非心念意念者。皎如白日。
稱名本在念佛之內。若執定念佛必局於稱名。則於經意不貫。
此段願文。須查考梵本。若原文仍屬意業。即不得從善導改作口業。譯師最為慎重。不許任意竄改也。
若口稱與心意無涉。則口稱佛名。心念五欲。心口兩歧。尚得入彌陀願海乎。偏邪之見。至於此極。何足與辯。
原書云。本宗以第十九願為方便。以其取菩提心等行也。此十九之成就為三輩。三輩皆舉菩提心。十九之菩提心自力。則三輩之菩提心亦自力也。開十九為觀經。以十九為方便。則觀經亦方便也。三輩九品。開合之異。三輩菩提心自力。則九品菩提心亦自力也。散善有二。一者三福。二者九品。此三福九品。亦開合之異。九品菩提心自力。則三福菩提心亦自力也。三福者。世戒行也。行福中有發菩提心。上下品有發無上道心。十九。三輩。三福。九品。一切屬散善之行。非本願之行。又云。自力菩提心有多種。末代凡夫豈得發此菩提心哉。彌陀因位捨之。據其難行也。
謂觀經之定散。大經之三輩。不順佛願。是謗釋迦。謂彌陀因位捨菩提心。是謗彌陀。吾不知栖君是何等人也。
彌陀因位捨之一語。不怕拔舌泥犂。何敢出此語。
釋迦教中實無此語。勢至教中有之乎。吾不得而知也。
彌陀因位捨之一語。不知栖君出於何心。鄙人返己自忖。假令刀鋸在前。斧鉞在後。以威力逼之。我亦情願粉骨碎身。決不忍出此一言也。謹按以上兩條評本未錄茲依手稾補入編者識
原書云。選擇集廢菩提心據善導。善導曰。上來雖說定散兩門之益。望佛本願。意在眾生一向專稱彌陀佛名。選擇集之廢據此。
善導實無廢菩提心之語。真宗強指其廢菩提心。借疏末一句用之。費盡無限心力。亦可哀也。
原書引善導觀經疏序分義曰。發菩提心者。此明眾生忻心趣大。不可淺發小因。自非廣發弘心。何能得與菩提相會。唯願我身身同虛空。心齊法界。盡眾生性我以身業恭敬禮拜。迎送來去。運度令盡。又我以口業讚歎說法。皆受我化。言下得道者令盡。又我以意業入定觀察。分身法界。應身而度。無一不盡。我發此願。運運增長。猶如虛空。無所不徧。行流無盡。徹窮後際。身無疲倦。心無厭足。又言菩提者。即是佛果之名。又言心者。即眾生能求之心。故云發菩提心也。
此是善導所說。何得判其捨菩提心。
原書云。如是菩提心。亂想凡夫豈能發得哉。
此言闢善導。
凡夫定是凡夫。攝歸淨土。如何化導。蓋凡夫之本心。與諸佛無二無別。所以蒙佛接引。即脫輪回之苦也。
原書云。十九願自力菩提心。生乎化土。深自悔責。轉入真土。故為橫出。十八之信樂。順次往生。證大涅槃。故為橫超。
此判大違經意。經文第十八願。普攝羣機也。如法華之一稱南無佛。皆已成佛道者是也。第十九願。別攝上品機也。今抑十九為化土。揚十八為直證涅槃。一切經內。皆無此義。
原書云。均是觀經也。天台以之為心觀為宗。實相為體。善導以之為念佛觀佛為宗。往生淨土為體。本宗依善導。誰以善導為違教乎。
以疏輔經。不以疏掩經。慎之慎之。
原書云。此捨一字。所以開淨土宗於聖道各宗之外也。以此一字。使天下萬世知標準之所在也。
暗藏滅法之機。
原書云。聖道難行。不可行也。故斷斷乎捨之。
既不能行。又何必言捨。
原書云。安樂集曰。聖道一種。今時難證。乃至大集月藏經曰。我末法時中。億億眾生起行修道。未有一人得者。
此等語句。均是活機。策勵後學之言也。
原書云。欲開一宗風動天下者。必須鮮明其旗幟。而令知其方鍼。
原書云。此土入聖為聖道。他土得證為淨土。
栖君實未嘗知聖道淨土同別之源。語語以此土入聖為聖道。他土得證為淨土。所知盡於此矣。豈知聖道者。十方三世同行之道。娑婆極樂。均如是修證。佛說淨土門。是防退之法。仗彌陀願力。往生西方。永無退緣。必至成佛也。是以專修淨土。即得圓成聖道門。若唱捨聖道。即是捨淨土。蓋淨土由彌陀修聖道而成也。如來善巧方便。或說自身。或說他身。或示己事。或示他事。而以世俗情見。固執不解。欲入佛界。不亦難哉。
原書云。居士曰。縱令一生造惡。經文中無此六字。解曰。余以居士為信道綽。今則以道綽為違道。余不知居士之意在何處。
道綽於願文內加此六字。開後人放肆之門。不可不辯。豈有刻其書而不檢其過耶。即如南嶽大乘止觀引起信論之語。添一惡字。蓮池已舉其錯。敝處刻藕益書甚多。亦時時論其錯處。不能為之迴護也。
原書云。道綽以觀經下下品釋大經第十八願也。大經十方眾生之言。不知何等眾生。道綽以為下下品之機。是道綽之為天下後世彰彌陀願王之本意也。
第十八願末。明言唯除五逆誹謗正法。道綽加六字於願文之中。顯違經意。遵經乎。遵道綽乎。
原書云。善導曰。眾生起行。口常稱佛。佛即聞之。身常禮敬佛。佛即見之。心常念佛。佛即知之。
心常念佛之語。與口常稱佛。一耶二耶。
原書云。居士以善導為比量。為依他。以集主為非量為徧計。居士以唯識視淨土門乎。徧計空。依圓有。居士以集主之言為龜毛兔角乎。
此中微細分別。心麤氣暴者。何足以知之。
淨土若缺唯識。則彌陀佛法為有欠矣。
集主翻對之語。全是凡夫情謂。妙覺位中。決無此理。非龜毛兔角而何。
原書云。居士曰。佛以無緣大慈攝化眾生。平等普徧。無親疏之別。而言親疏者。屬眾生邊事。若佛因眾生而有親疏。則亦眾生而已矣。烏得稱為佛耶。解曰。居士單知有平等門。而不知有差別門也。無緣大悲。平等普徧。是為平等門。若以願行來收。非無因緣。以三心十念為往生之因。是為差別門。據此差別門。開淨土之一門。彌陀偈經曰。發願踰諸佛。誓二十四章。是彌陀本願之所以超諸佛也。順其本願為親行。不順其本願為疏行也。以水為能感。以月為所感。月豈不照外物哉。然非水則不能感月影也。親疏之行。可以知矣。
以三心十念之因為差別門。正屬眾生邊事。下文水月喻恰成就我宗。如因眾生而佛有親疏。則佛應無邊之機。應有無邊親疏之別。有心則不普。無心則不差。請細思之。觀經云。光明徧照十方世界念佛眾生。攝取不捨。又云。以無緣慈攝諸眾生。此兩句須善融會。若執定一邊。則互相違矣。
水清則月明。水濁則月暗。明暗在水而不在月。是以親疏屬眾生邊事。
原書云。居士以十念為至淺之行。何其破法之甚。
前引道綽釋十方眾生以為下下之機。則道綽亦破法矣。
原書云。善導曰。上來雖說定散兩門之益。望佛本願。意在眾生一向專稱彌陀佛名。以此觀之。序正之定散。非彌陀本願。流通之持名。是為本願也。
誠如此言。則善導疏觀經數萬字。大可不必。即佛說三部經法。亦屬虛設。單說第十八願一條足矣。
原書云。集主以大阿彌陀經之選擇。釋大經之攝取。是以異譯釋本經。誰敢非之。
漢譯吳譯。皆用選擇。魏譯唐譯。皆用攝取。因古之二譯。字句未能妥洽。是以重複譯之。俾成善本。若後譯不能勝於前譯。當時亦毋庸費此筆舌矣。細味攝取二字。義理深長。請以梵文證之。
原書云。居士之所嫌。唯在選擇二字。集主之開一宗。唯在取選擇二字。取者與嫌者相反。不必望居士之隨我也。唯祈居士捨彌陀所捨之行。取彌陀所取之行。而往生真實報土。
彌陀所捨者。無明煩惱也。我亦捨之。彌陀所取者。菩提涅槃也。我亦取之。彌陀以三輩九品攝受眾生。我亦願往生焉。
原書云。大經曰。二百一十億諸佛剎土天人之善惡。國土之麤妙。既有善惡。須捨惡取其善。既有麤妙。須捨麤取其妙。五劫思惟。在捨其麤惡。而取其善妙。永劫修行之後。其精妙之物。集而成彌陀淨土。是彌陀淨土之所以超出諸佛淨土也。
法藏比丘見果知因。思惟修行。因圓果滿。自然顯現淨妙國土。豈以精妙之物集而成土。如世俗造作之相耶。
原書云。春蠶吐絲之譬。亦不外於風流人之假想也。八功德水。七寶樹林。豈一色蠶絲之可擬者耶。
春蠶喻以為不確。復以作文喻之。譬如聰慧之士。讀盡古今書籍。欲作一篇大文章。必由自己胸中流出。絕不蹈襲陳言。方成妙文。若一一採自他書。縱將一切佳句採盡。祗成一片碎錦。豈得稱為妙文。彌陀淨土。亦復如是。
原書云。集主之言般若者。信第一義也。是因行而非般若現時也。六度中般若波羅蜜是也。
不現何得名般若。謹按此句評本未錄茲依手稾補入編者識
以六度中般若波羅蜜為淺。是全不知般若。亦并不知波羅蜜。非般若現前。不名六度。以其不到彼岸也。支那禪宗。專學般若。其造詣之深。豈門外漢所能知耶。
原書云。此集菩提心者。因行也。非佛果也。
無因如何得果。以菩提心之正因。方能契無上妙果。句義且不能通。何能論佛法。
原書云。下下品不能念彼佛者之念。心念也。應稱無量壽佛。口稱也。具足十念之念。亦口稱也。
何不曰具足十稱。而曰十念耶。蓋猛利稱名之時。心亦隨之。以口攝心也。必欲掃除心念。是障往生之路矣。
原書云。居士以著衣喫飯便利睡眠為雜行。佛者之口氣。須禁此不祥語矣。
宗門參禪者。每云除喫飯便利是雜用心。律中在著衣喫飯睡眠上。制戒數十條。何謂佛者不應說。豈不聞麤言及細語。皆歸第一義乎。
不祥之語。莫大於違經意。
原書云。居士曰。五逆以下三行解說。若約懺罪猛鈍。修證淺深。可以九品互通。此中說解第一義。發菩提心。通上下者。除非中途退墮。作諸惡逆。臨終回心。如經文下品中說。解曰。居士已許修證淺深矣。解第一義。發菩提心。豈無淺深差別乎。
發菩提心。解第一義。亦通上下之語。拙評已說明。除非中途退墮。方落下下。以其退菩提心。失第一義故也。十惡五逆亦通上上者。除非作實相懺。徹證罪性本空。方能超昇上上也。故此互通之義。皆須轉機。轉則失上而趣下。失下而趣上。若不失仍不互。當以經文為正也。台教後人說橫說豎。說逆說順。祗逞鋪排之富麗。往往語中有病而不自知耳。
雜評
久知真宗之名而未知其實。自小粟栖君力辯之後。始知真宗之所以為真宗矣。彼此答覆。意在言外。
觀此番辯論之言。貴宗之骨髓見矣。
佛經且任意廢棄。何況凡位學者之言而不肆口詆訶。率意陳言。可謂不度德不量力也。
我輩篤信他力。仍不廢自力。諸經之公義也。公等單說他力。不許稍涉自力。黑谷之私見也。欲樹一家之門庭。盡廢千佛之正軌。吾不知其可也。
君謂他力信。以為屬他力。我謂信他力。仍從自力起。必欲強分自他。則自他亦假名而已。
佛教眾生。必以破我執為先。蓋人我對待。則生佛懸隔。如空有雲。水中不能見月也。
經言眾生處處著。引之令得出。貴君之病。祗在處處執著也。
貴宗不能合於經義。即此固執之病也。以凡夫情量。判如來聖教。遠之遠矣。
將佛法妙用。作凡夫見解。十萬億佛剎。何時得到。
不達佛教開合之妙。所以觸途成滯也。
觀經有九品。大經有三輩。而說淨土無九品。請於三經內指出明顯之文。
如是之教。不但娑婆世界有一無二。即十方世界。亦恐無有。何以故。不費功力。速得成佛。迥出思議之表。若在四十年以前聞之。我亦樂從也。
睜開眼。放平心。將淨土三經。挨次閱竟。必須前後文義相貫。知一經終始。絕無矛盾之說。自然不為成見所囿矣。
貴宗所別於通途者。摘其大綱。一曰取一願廢諸願。貴宗以第十八願為宗本。判十九願為非佛本意。則佛有違心之語。故取一願令人專修可也。貶諸願謂非佛意不可也。二曰專他力而盡廢自己力。考經中佛說云云。平心論之。雖以他力為所信。仍以自力為能信也。三曰貶經中所說三輩九品之相為不足貴。而另立一往生之相。駕於九品之上。云往生即成佛。是修行者生品反低。而不修者生品反高也。四曰判聖道為此土成佛之教。夫聖道為十方三世成佛之教。極樂世界亦在其內。所勝者無退緣。常與諸上人同會一處耳。然在淨土得忍以後。度生願切者。必回入娑婆。或往他方世界行大悲利生。淨土菩薩若闕大悲。彌陀亦應訶斥也。
近年見貴宗賢士好學不倦。試一言之。冀有少年英俊突圍而出。佛法不其昌明乎。往者選擇集入手。偶一翻閱。置於架上。今因屬刻。不得不閱。即進言之機也。非但黑谷之書。評其瑕疵。即道綽善導之書。亦有檢點處。如安樂集下卷□□□□□□支那見之。皆以為不足訓。而刻板已成。無可如何。善導觀經疏以三福九品判作散善。夫三福乃修觀之前方便。九品係所觀之境。元照已辯其錯。故不贅言。至於南嶽思禪師大乘止觀引起信論中能生一切世出世間善因果故。於善字下加一惡字。蓮池屢指其錯。大凡違經之語。有識不能默然。從古如是也。唐信行禪師。人皆稱其菩薩應化。而所作之書大違經意。當時即禁止流傳。
佛由菩提心成。猶之飯由米成。今欲喫飯而不準用米。試問可得飯乎。今欲念佛而不準發菩提心。試問可見佛乎。佛者。究竟菩提也。捨菩提心。則無由得佛。猶之捨米。無由得飯也。此論如金剛。十方三世無能破壞。請細思之。
黑谷語錄釋經道滅盡持留此經之文。舉淨影以後勸今之語。遂欲將萬年來燈燄欲滅之象。提至今時用之。是釋迦教本有萬年住世。而黑谷直欲促而短之。是何意也。且淨影之旨。重在勸人篤信淨土。非欲盡廢一切經教。而作萬年後之行也。黑谷章末云。若有片言契合佛意。於菩提果得不退轉等語。此公先將菩提因廢盡。焉能得菩提果耶。又云。若於文理有所錯謬。願仰後賢校正。可惜六百年來無人校正。不知誤卻幾許人矣。
黑谷以菩提心及六度等。皆判為雜行。悉應廢捨。誠如彼言。則不發菩提心者。是為正行。廢布施則慳貪者為正行。廢持戒則恣縱者為正行。由此推之。瞋恚懈怠散亂愚癡者。皆為正行。顛倒說法。至於此極。如師子身中蟲。自食師子肉。故知佛法非外人所能破也。眾生違於法性。則樂著生死。慳貪恣縱瞋恚懈怠散亂愚癡。如來愍之。教令發菩提心。修六度行。逆生死流。順涅槃道。求生淨土。無非為此而已。必欲廢之。不知求生淨土為何事也。
或曰。求生淨土。必須發菩提心。修六度行。不亦難乎。答曰。無難也。凡信淨土法門者。發願自度度人。同證佛果。即是菩提心矣。專修念佛。見得世間財物無一可樂。不起慳貪想念。即與施度相應矣。專修念佛。逆境現前。不生瞋恚之心。即與忍度相應矣。專修念佛。心不散亂。即與禪度相應矣。專修念佛。不受世俗愚迷。即與智度相應矣。初行之。即是日用尋常。漸次增進。便成菩薩妙行。何必立意埽除。定將出世善法。歧而二之。不幾作釋教中之罪人哉。且此七法。惟布施一門。就名相言之。似有施作。其餘六門皆無施作。不過就治習上立此名目耳。奈何判為雜行。謂念佛人必不可修耶。
三輩九品所發菩提心。皆是四弘誓。即不知發此誓者。亦隱含三心。若必指無上菩提之心。是在十信滿時。一發此心。即入圓住。便能現八相成道。上品上生者。見佛之時。即發此心。然凡夫發四弘誓。亦徹於究竟。必至究竟位。弘誓方滿也。所以為因果交徹之心。三輩九品以外。別有一類。是修觀者往生之相。十六觀以第九為絕頂。可分為九品。然觀成之人。勝於上品上生。以其現生受記也。後之七觀。推而廣之。以盡聖凡之際。
思惟攝取莊嚴佛國清淨之行一語。須善會通。蓋法藏比丘見果知因。其所修菩薩道。皆是莊嚴淨土之因。若捨聖道。何得有淨土耶。
此中是非。當在彌陀會下證明。然恐往生後亦不得見面。蓋我輩所生。是經中已說之土。三輩九品種種莊嚴。即同居而談實報寂光之土也。公等所生。是經中未說之土。貴論所謂一種真妙。往即成佛之土也。
圓融不妨差別。差別不妨圓融是也。小粟栖君祗許差別。不許圓融。所以差別與圓融相妨矣。
圓融妙理。皆以果法目之。此台教後人之語。賢首嘗云果位不可說。所可說者皆因妨耳。蓋諸佛妙用。即在凡夫日用中。儒書所謂百姓日用。而不知也。
弟於佛法。最為慎重。與人接納。不輕談論。雖有新學問道。亦不收作門徒。南條北方諸君。往返二十年。未嘗講論佛法。茲因機緣觸發。不惜一番話墮。引出無限是非。然愈辯而愈明。彼此均有利益。幸承詳細開示。得見貴宗之底蘊。自此次答復後。決不再參末議矣。除非好學之士夙根發現。負笈前來。虛心請益。仍當善言開導。拚取雙眉拖地也。
闡教編終
三歸優婆塞顯湛為 父敬刻願仗此勝因心契菩提身獲安隱
癸亥仲秋月北京西城臥佛寺佛經流通處識
存上句。刪下句。可免埽拂聖道之弊。
龍樹作易行品。祗分難易。不顯立埽。今真宗立淨土而埽聖道與論意不符。
龍樹說難行易行二道是活法。於聖道中開出淨土一門。接引後學。此為同中別也。利根於現生中得念佛三昧即證入聖道門。鈍根於往生後華開見佛。亦證入聖道門。此為別中同也。闡揚聖教者。須將死法說成活法。不得將活法說成死法。佛教命脈。僅如懸絲。可不懼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