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十八界
第一節 界的內容
復有十八界,謂眼界、色界、眼識界;耳界、聲界、耳識界;鼻界、香界、鼻識界;舌界、味界、舌識界;身界、觸界、身識界;意界、法界、意識界。眼等諸界及色等諸界,如處中說。六識界者,謂依眼等根緣色等境,了別為性。意界者,即彼無間滅等;為顯第六識依止及廣建立十八界故。如是,色蘊即十處、十界及法處、法界一分。識蘊即意處及七心界。餘三蘊及色蘊一分並諸無為,即法處、法界。
第二節 界的意義
問:界為何義?答:任持無作用性自相是界義。
界的定義,實際上就是「任持自相」,或者是「任持自性」。這個「界」字,在梵文裡面,是一種特殊的性質,「特性」。這種特性它是不會失去的,不失自性,能保持這一種特性,所以叫「任持」。如果說沒有這個自性,沒有這種特性了,那就不叫做這個法了。比方說地堅性,水濕性,地有「堅」的特性,怎麼樣它都永遠保持這一個特性,假使沒有這個特性,那就不叫「地」了。水,怎麼樣也有濕的特性,如果沒有這個濕了,那就不是水了。所以,十八界之中,眼界、耳界、鼻界,一一界就有一一法的特性,和其他的都不同。保持這種特性,所以叫「任持自相」。「自相」,或者叫「自性」,是一樣的意義。
不過,這個地方很特別的加個「無作用」在裡面。我們平常講,每一法有每一法的作用,什麼叫「作用」呢?就是對於其他的、對外的,有一種影響力量。但是在大乘法或者像經部師來說,因緣和合之下,出現一個形象,好像是可以說有某種作用,其實這個作用是虛假的,沒有實體,沒有自性。因為沒有實質的、真實的作用,都是如幻如化的,所以叫「無作用」。舉個例子來講,軍隊裡面,一根槍、二根槍、三根槍,三根槍一架,就架成一個槍架子,架起來了。一根槍架不起來,兩根槍也架不起來,三根槍就成了。是那一根槍的力量呢?要說的話,三根槍都有力量,其實,力量等於對消,結果就成了這樣子。我們暫且把「無作用性」拿掉,先瞭解「界」是一一法的特性,保持特性不失掉的。
佛平常用的法門,就是蘊、處、界這三種法門。五蘊的內容少一點,沒有無為法,十二處、十八界都是一樣的。既然是這樣,那麼佛何必又說十二處、又說十八界呢?內容是一樣的,為什麼要說不同的法門呢?依這一個意義,下面就引起問題。
第三節 蘊處界對治的用意
問:以何義故說蘊、界、處等?答:對治三種我執故,所謂一性我執、受者我執、作者我執,如其次第。
問:為什麼說蘊、界、處這三種法門呢?各各差別說這三種法門的用意何在?答覆說:眾生是執著我的,但執著我有三種不同的意義,所以佛就說五蘊、十二處、十八界三種法門,來對治三種我執。
第一種,叫「一性我執」。對治執著我是一個實體的眾生,就說五蘊法門。「一」是一分。色、受、想、行、識這五種東西,怎麼能夠說是一個我呢?受是我,那想就不是我;想是我,行就不是我,究竟什麼是「我」?因為要對治執著這個「我」是一個實體的「一性我執」,所以說五蘊法門,表明這只是色、受、想、行、識五蘊而已,並沒有這個實我。
第二種,叫「受者我執」。有的人以為這個「我」是受者,是受苦、受樂、受業報、受什麼的一個實我,那麼佛就說十二處法門。一切法當中,不過是六根、六境,眼、耳、鼻、舌、身、意是六根,色、聲、香、味、觸、法是六境,一切法不出於這六根、六境,那有一個實際的我可以受?沒有這個實際的受者我,不存在的。因為要破除「受者我執」,所以說十二處法門。
第三種,叫「作者我執」。印度的外道講起「我」來,是各式各樣的。有的說這個「我」是專門受報,不造業的。有的講這個我能夠做業的,造種種善、造種種惡,就是這個「我」做的。執著這種我的,叫「作者我執」,執著我是作者。因此,佛也說十八界。作者,誰是作者?一切法不出十八界。十八界,法法是無作用任持自性,那有作者?這個地方,「無作用」就派上用場了。所以,無作者,沒有這個「作者我」。佛是以這三種特殊的意義,所以各各差別說蘊、說處、說界。
這部論說蘊、處、界,就是綜合一切法在這裡面,一切法也不出於這些法。佛法裡面每每講「一切法」,一切法就是這許多東西。下面這一大段,佛教裡的名字叫「法門分別」,就是把這許多法加以分類。分類,要有個標準,以什麼來分類。這個法門分別,就好像我們的戶口調查一樣。什麼都是男的,什麼都是女的,分成兩大類,是男是女,一分的話就知道了。這個是一向在台灣住的?還是從大陸來的?是國民黨?還是青年黨?還是民社黨?還是什麼黨都沒有的?一分類就知道了國民黨有多少,青年黨有多少,沒有黨的有多少。比方說信什麼教的:信佛教的,信基督教的,信天主教的,信摩門教的,信一貫道的,什麼都不信的。分一下,就知道了多少人信什麼。等於這個樣子的一種分類法,佛法的名字叫法門分別,使我們對這一切法能更加清楚,一目了然。懂得這個道理,記清楚了以後,比方我們說到某人:某人是女的,是台灣人,沒有黨派,信佛的,今年幾歲,做什麼事的。一樣一樣把它說得很清楚,他這個人是怎麼樣的一個人就知道了,這一種叫法門分別。懂得這個法門分別,對於一一法就非常清楚,沒有混亂,這是印度論師所用的一種方法。我形容這個就像調查表,把一切法拿著調查表來分類,表裡面一看就清楚。下面講的就是這個,否則不曉得知道這許多要做什麼。這個法門分別有二法門、三法門、四法門,很多法門的。
第四節 十八界的諸門分別
第一項 有色、無色
復次,此十八界幾有色?謂十界、一少分,即色蘊自性。幾無色?謂所餘界。
這是第一門,叫色無色門。在十八界之中,有幾種是有色的?幾種是無色的?現在答覆說:「十界」還有「一少分」是「有色」的。十界,就是眼、耳、鼻、舌、身,色、聲、香、味、觸。一少分,就是法處所攝色——無表色,這個不在色界裡面,是屬於法界的,所以叫一界的少分。因此,有色的就是「色蘊自性」,簡單講就是五蘊裡面的色蘊。
「幾」種「無色」呢?除了色蘊自性以外,其他的一切都是無色的。受蘊、想蘊、行蘊、識蘊、無為法,都是無色的。這就是以有色、無色來分別這十八界。
第二項 有見、無見
幾有見?謂一色界。幾無見?謂所餘界。
第二,幾種界是有見的?幾種界是無見的?有見,就是我們平常眼睛就看得到的,這只有色界一種。色界的色,是我們眼睛所見的對象,和色蘊的色是不同的,上面「幾有色」、「幾無色」的「色」,是物質的意思,兩個不同。所以,可見的,只有色界,像青、黃、赤、白,長、短、方、圓。十八界裡面其餘的十七界,都是無見的,都是看不到的。
第三項 有對、無對
幾有對?謂十色界,若彼於此有所礙故。幾無對?謂所餘界。
第三個叫做「有對無對分別」,「有對」就是有礙的意思,有質礙的。比方手碰到東西,兩個有障礙了,這個就叫「有對」。在十八界之中,眼、耳、鼻、舌、身,色、聲、香、味、觸這十種,就是十色界,我們普通叫物質。物質是有障礙的、有對礙的,有了這個東西,第二個就放不下去了。「若彼於此有所礙故」,因為彼對於此(彼此之間)有所障礙了。換一句話,在物質方面來講,在一個空間當中,有了這個物質,就容不下第二個物質。假使有個房子在這裡,要在這裡再建個房子,那不成,怎麼建呢?除非把這個房子打掉了,房子沒有了,空空的,才可以再重新建。有了東西在那裡,不能建。不說別的,這個地方我們搬了幾個收音機在這裡,你要再搬上去,這個位置就不成了,它佔據了,有障礙了。色界就是這樣,有十個界。
其他的,還有八個界。如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意界,這是七心界。我們的心心所(我們的精神作用)當然是沒有障礙的,一下子想到天上,一下子想到地獄,一下子想到西方極樂世界,快得很。無為法、心心所法、不相應行,這些都是無障礙的,所以說除十色界以外,都是「無對」。
第四項 有漏、無漏
幾有漏?謂十五界及後三少分;謂於是處煩惱起故,現所行處故。幾無漏?謂後三少分。
下面,有漏無漏分別。有漏、無漏,我們佛教徒時常講,其實,很難講。照名字上講,「漏」,就是煩惱,經上講有煩惱就是「有漏」,沒有煩惱就是「無漏」,比方一個人沒有煩惱了,那他就無漏了。說是這麼說,再仔細想一想看,比方釋迦牟尼佛、阿羅漢,都沒有煩惱了,那他們的手、眼睛、耳朵、鼻子、大便、小便這許多,是有漏?是無漏?還是有漏的。這個,部派裡面就分了,有的說「佛身無漏」,有的像說一切有部這一類講人間的佛教的,說佛的身體是有漏的。無漏,是心理上煩惱沒有了,因此可以究竟解脫,這叫無漏;身體是業報所感的,還是有漏的。
下面講有漏的定義,「謂於是處煩惱起故,現所行處故」,就是對於這一個地方,可以起煩惱的,這個就是有漏法。如果是無漏法,不可能在這個上面起煩惱。「現所行處故」,就是成為煩惱現起來所行的境界,這不是說自己起煩惱。戒律裡面有這樣一個故事,釋迦牟尼佛出去了,有個人帶了一個很美的女兒出來,她對佛生起一種愛欲的欲念來了。依這一個故事來講,佛的三十二相相好莊嚴,但還是有漏法。怎麼說呢?因為別人可以在這個身體上起煩惱,這個就是有漏,不是說自己心裡有沒有漏;像阿羅漢,都是這樣的。我們的這個身體,是前生業報所感的有漏之法,在阿毘達磨論師來看,佛也不例外,都是一回事。比方提婆達多,假使看到了佛的話,看到了就渾身煩惱,看到了就恨、就氣,就是這個道理。因為他看到了佛表現在外面的形態,他會起煩惱的,可見得這還是有漏法。不但起,而且還會增長煩惱;這裡是這樣子說,有的真正嚴格的講,叫做「隨增煩惱」。真正的無漏法,比方說涅槃、無漏的戒定慧、五分法身之類,別人不可能在這上面起煩惱。涅槃,不引起人家煩惱的。這個地方講的,是這樣子的定義。不要以為我目前沒有煩惱,好像我什麼都沒有煩惱了,也不對,身體是業報所感,還是有漏的。
因此,幾個是有漏?「謂十五界及後三少分」。眼、耳、鼻、舌、身,色、聲、香、味、觸,眼識、耳識、鼻識、舌眼、身識,這「十五界」都是有漏的。「後三少分」,有漏的意界,有漏的意識界,法界當中像不相應行法、煩惱心心所法這一部分,都是有漏的。十五界是有漏法,後面這三種,一部分是有漏,一部分是無漏。所以,「幾無漏?謂後三少分」。幾個是無漏呢?就是十八界中意界、意識界、法界這三種界中有一部分是無漏的。比方意識,我們的意識是有漏的,但是聖者他可以起無漏的意識,所以,聖者可以分別一切法。不要誤聽「無分別」,無分別是一種不正確的分別,甚至佛也還會分別一切法,像佛的一切種智,一切法無所不知的。當然,後來大乘法不是這樣講,而現在我們講的這許多阿毘達磨,都是從《阿含》、戒律來的。法界裡面,無為法都是無漏的。在法界的心所法裡面,善心所法及遍行、別境裡面的一部分,都可以歸成無漏法;煩惱、隨眠這許多,則都是有漏的。真正分別有漏、無漏,是這樣子來分別的。
第五項 繫、不繫
幾欲界繫?謂一切。幾色界繫?謂十四,除香、味及鼻、舌識。幾無色界繫?謂後三。幾不繫?謂即彼無漏。
這個地方是四門分別,欲界繫、色界繫、無色界繫、不繫,分做四門。「繫」,就是繫縛,沒有得到解脫以前叫做「繫」,等於縛住了的意思一樣,叫繫縛。三界就是三界生死,三界是生死法,生死在三界之中,所以三界都是繫。凡是三界之內的欲界繫、色界繫、無色界繫,都是有漏法。所以,這個地方講「繫」和「不繫」,以三界及十八界來分配。「欲界繫」有幾界呢?「謂一切」,十八界。換一句話,欲界裡面,有漏的十八界都有的。
色界所繫的呢?只有十四界,沒有香、味,也就是沒有鼻識和舌識。到了色界以上,初禪、二禪、三禪、四禪,生在這一種色界禪禪定境界之中的,沒有鼻識、舌識。鼻識所聞到的是香氣,舌識所嚐到的是味,沒有鼻識界、舌識界,也就沒有香界、沒有味界,可是鼻子、舌頭是有的,色界天有莊嚴的相。鼻[A1]子是有的,只是它不發展,不像我們這個欲界一樣起這許多煩惱。所以,如果色界天要借識起這一個作用的話,他要起欲界識,才能夠聞到欲界的香氣,才能夠嚐到欲界的滋味。所以,香界、味界、鼻識界、舌識界,這四種界都是欲界的境界,色界是沒有的。
到了無色界,只剩三個界了。無色界就是沒有色了,眼、耳、鼻、舌、身,色、聲、香、味、觸都沒有了,那麼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當然也就沒有了。沒有前五根與前五種境界,當然相應的五識就沒有了。所以,無色界只剩意界、意識界、法界這後三界。
用三界繫來配十八界,欲界有十八界,色界只有十四界,無色界只有三界。那麼,「不繫」就是無漏法。比方涅槃,涅槃是超出三界,不屬於三界,它是無漏法。其實,無漏的戒、定、慧,這些無漏法都是「不繫」。
所以,佛法這個道理講起來,非常可以加以分別的。比方我們現在是人,住在欲界,那麼我們平常的時候就有這十八界的法。假使生在欲界,修行證道了,不要講大菩薩,證初果這一個時候的智慧,就是無漏法門,不屬三界,出三界了。這個智慧所證到的四諦真理之類,或者大乘法講證到真如、無我之類的,都是不屬三界生死的。所以,解脫,並不是一定要離開我們這個世界才去解脫。在這個世界中,只要無漏智慧起來的時候,這種境界都已是不屬於三界生死。在定中證了初果的聖者,證悟了以後,不能老是這個樣子,他要出定的。一出定以後,這個世間的法又生起來了。眼識就有所看見,耳識有所聽到,還是有漏法,還是屬於三界生死。所以,聖人生病的時候還是會生病,大小便還是要大小便,苦惱的時候也有苦惱,冷起來也會怕冷,聖人也是一樣。這就叫「繫不繫分別」,分四類。
第六項 蘊所攝、取蘊所攝
幾蘊所攝?謂除無為。幾取蘊所攝?謂有漏。
這個叫「蘊取蘊分別」。「蘊」和「取蘊」,這兩個名字有分別的。除了無為,其他的一切有為法,都屬「五蘊」。「五取蘊」,古代有的翻譯「五取陰」,純粹是有漏法。
「取」是一種煩惱,像我們生死眾生的這個五蘊身,就是叫「五取蘊」。因為前生「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我們這個生死身的五蘊法,從「取」所生,從「取」來的,所以叫「取蘊」。五取蘊不但是從「取」來的,還會再生起「取」煩惱,生後面的五取蘊。同時,我們現在就很多時候與「取」相應,取的煩惱時常生起。所以,有漏的生死法,叫做「取蘊」。
比方佛、阿羅漢,甚至於證悟了的聖人,他們的五蘊還是五蘊,眼、耳、鼻、舌、身這許多,色、聲、香、味、觸之類的,還是有漏法。但是,他們已不叫「五取蘊」,叫「五蘊」,因為已經得到解脫了。聖人的五蘊之所以還是叫做「五蘊」,因為還是從取所生的,不過,不會再生起取來就是了。所以,「取蘊」就是有漏法,「蘊」可能是有漏,也可能無漏,不限的。
第七項 善、不善、無記
幾善?幾不善?幾無記?謂十通三性,七心界、色、聲及法界一分;八無記性。
十八界裡面,有幾種是善的?幾種是不善的?幾種是無記的?先簡單解說一下「善」、「不善」、「無記」。一種心理的作用也好,活動也好,我們的行為也好,這樣子做了,對己、對人有利,將來能夠感到好的果報的,這個叫做善。假使這種心、這種行為,對自、對他都沒有利益,或者是傷害別人,將來(主要是未來生中)要受苦果的,這個叫惡業、不善業。另外有一種叫無記,也不能說是善的,也不能說是不善的,比方這手或者頭動一下,無所謂善、不善,這個就叫「無記」。
知道了善、不善、無記的定義,那麼就可以分別了。「十通三性」,有十個界通於善、惡、無記的。那幾個呢?「七心界、色、聲及法界一分」。「七心界」,就是意界和前面的六識界——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這可以是善,也可以是不善,也可以是無記。「色、聲」,色、聲怎麼能夠說是善和不善呢?比方我用我的聲音說幾句好話,因為這個聲音說的是好話,就是善的——善的語業。假使罵人、挑撥離間,這幾句話講了,這個聲音就是不善的。比方殺、盜、淫,都要用身體去做的,這一種當然是壞的,是不善。手裡拿東西去布施給人,看到一個人跌倒了,把他扶起來,這樣的行動就是善。身業屬於色法,語業屬於聲法,這兩種是表示我們內心的一種意義,所以,色界和聲界(就是身業和語業),通於善、惡。如果只是發出啊啊的聲音,頭動一動、仰一仰,這個聲界和色界就是無記,無所謂善、惡。這是簡單地講,其實,我們的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都是前生業報所感到的,現在都是無記法,叫做「無覆無記」。前生業報所感的,都是無記;去殺、動手、罵,這不是前生業報,是現在做的,這才有善、有惡。那麼,香、味、觸,這裡面是沒有善、惡的。「法界一分」通三性,比方我們講「念」:「失念」,這是屬於煩惱的;假使是說信、進、「念」、定、慧,這是無漏的,是善法;假使普普通通的記著,像讀書一樣的這樣過去的,這種念,那是無記。法界裡面很多是通於三性的。
其他八個,都是「無記性」。眼、耳、鼻、舌、身這五界,是無記的,業報所感的。還有香、味、觸這三界沒有善、惡。這八種都是無記法,沒有善、惡的。
第八項 內、外
幾是內?謂十二,除色、聲、香、味、觸及法界。幾是外?謂所餘六。
六根,這屬於「內」。眾生之所以為眾生,眾生的生命自體就是眼、耳、鼻、舌、身、意六界,這六界當然是屬於「內」。還有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這六種識是心理活動、心理作用,當然屬於「內」。其他的色、聲、香、味、觸及法界,都是以六識所緣的境界,所以這個就是「外」。換一句話,「外」就是色、聲、香、味、觸及法界;除了這六個「外」以外,剩下的十二個就屬於「內」。
第九項 有緣慮、無緣慮
幾有緣?謂七心界及法界少分心所法性。幾無緣?謂餘十及法界少分。
這個有緣、無緣的「緣」,與我們普通講的我和你有緣,兩個人很有緣的「緣」不同。這個緣是「緣慮」的緣,單單一個「緣」字,容易誤解,加個「慮」字——緣慮。心能夠去了別境界,能夠去緣慮境界的,叫做「有緣」;不能夠去緣境界的,就叫做「無緣」。
「七心界」,這個當然是有緣慮的,是能緣法。法界當中的少分,就是心相應法,所以是「心所法性」。叫「法界少分」,是法界當中的一部分,就是屬於心所法的這一部分,遍行、別境、善、煩惱、不定這許多,這都是有緣慮的法。其他的,都是沒有緣慮的,眼、耳、鼻、舌、身這五根,色、聲、香、味、觸這五塵,法界當中的一部分,像無為法、不相應行,這種都是沒有緣慮的。
佛法裡面,這些地方分得很細。比方我們眼睛看到的東西,我們總說我眼睛能夠看到,好像我眼睛能夠知道一樣;佛法裡講的,不是這樣。眼睛是取這個境界,好像照相機一樣,啪!照出相來,取這個境界。能知道的,那是眼識,不是眼根。眼根只會取境界,不會緣境界。比方眼根,好像照相機,啪一下,照下來。照出相片來,人再看看,這是什麼,就知道了,這裡面還有認識。我們眼睛裡面的瞳仁一看,就把外面的影像照到裡面去,這就是它取到這個境界,拿現在的話講,這是一種生理作用。等到知道是什麼,那是一種心理的活動、心理作用,是與眼識相應的心所法。我們平常講我眼睛看到、耳朵聽到,好像眼睛、耳朵就會知道,其實,眼睛、耳朵、鼻子不會的。什麼道理呢?因為如果心注意到另一邊的事情上,即便眼睛睜得大大的,眼睛是看了這個,但是不會知道,因為心不在,心注意到另一邊去了。可見眼睛不會知道的,眼睛只會取這個相,眼識才會知道。所以,這叫「有緣」;其他十個,眼、耳、鼻、舌、身,色、聲、香、味、觸,及法界的少分,那就是「無緣」法。
第十項 有分別、無分別
幾有分別?謂意識界、意界及法界少分。
這裡說只有意識界、意界及法界少分這三種是「有分別」的,沒有說到「無分別」。換一句話,其他的十五界及法界少分,就是沒有分別了。
佛法的名字,有許多講起來很難講。比方這裡說到「有分別」,眼識有沒有分別呢?其實眼識也有分別的,但是,這一個分別的名字叫「自性分別」,它是直覺的就知道。耳朵聽到的話,因耳根引起耳識,它是一種直覺的知道,這一種叫「自性分別」。但是,真正的說要去研究研究,要去瞭解瞭解,那這一種的分別,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都沒有的。我們普通講「分別」,是分別這是這樣、那是那樣,是指對事、理種種方面的分別這一類。換一句話,這是什麼人,我要認識這個人的話,那眼識是不成的,沒有這個作用。它雖然看到這個人是個什麼樣子,但是,要知道這是什麼人,那不是它的事,是意識的事了。所以,意識才是有分別的,我們一天到晚的分別,主要都是意識。意識裡面還有意界,末那識執我的,就是這意界。
法界當中的心所法,如果與五識相應,那麼這個心所法也沒有分別,也是自性分別;如果是與意識相應,不管是善的、是惡的,只要是與意識相應,那這種心所法也是有分別。所以,這裡說的有沒有分別,也不是說五識什麼都不曉得,它知道,只是它這是叫做自性分別,它沒有我們普通說的這個分別的作用。
第十一項 有執受、非執受
幾有執受?謂五內界及四界少分,謂色、香、味、觸。幾非執受?謂餘九及四少分。
比方我們這個人,不管是說物質的也好,心心所法也好,其實是各式各樣和合而有的。人之所以能成為一個有機的人,能夠統一活動,成為像我們的身心之類的,是阿賴耶識所執受的。所以,簡單說,屬於我們眾生的,就是「有執受」的。比方桌子、山河大地、草木、叢林、土、泥這許多,就是「非執受」。
所以,「有執受」就是屬於眾生法。「謂五內界」——眼、耳、鼻、舌、身,還有「四界」的「少分」——色、香、味、觸,這都為心心所法所執受的,屬於「有執受」。我們這個人,有眼、耳、鼻、舌、身,這個沒有問題。我自己看到我的手,手是「色」。我這個身根去觸,不一定觸別的,我的手自己碰自己,也是身根觸,也有「觸」。不但我吃東西的時候是有滋味的,沒有吃東西的時候,其實裡面還是有「味」的。我們人身體上也有一種氣息、一種氣味,這是「香」。這種都是有執受的。
這裡面有個「聲音」是非執受的。比方外面的聲音,風吹、草動的聲音,或者是水流的聲音,這是非執受的。那麼,我們講話的聲音,怎麼也是「非執受」呢?執受的,就是在我們身上的;講話的聲音是進進出出的氣的活動,「聲音」不能說是在我們身上的,這是氣息在那裡進出,所以,聲音是「非執受」。而且,凡是執受的東西,它很穩定的。聲音不穩定,不發就不發的,沒有聲音就根本沒有聲音,但是色、香、味、觸,一直都在那裡的。所以,「有執受」法就是這五內界及色、香、味、觸四界少分,其他的都是「非執受」法。至於心心所法,是能夠執受的,所以也不在其內,也是非執受。
第十二項 同分、彼同分
幾同分?謂五內有色界,與彼自識等境界故。幾彼同分?謂彼自識空時,與自類等故。
最後一個很特殊,上面講到「眾同分」,現在這個地方不是「眾同分」,叫「同分」、「彼同分」。
這個「同分」,就是同類的意思。「五內有色界」,就是眼、耳、鼻、舌、身這五根。比方眼根去取色境界,眼識就起來瞭解這個色境界,這個眼識就是眼根的「自識」。眼根取色正在起眼識,眼根去看這個色,眼識去分別這個色,根「與彼自識等境界故」。眼、耳、鼻、舌、身這五根,在生起自識的時候,因為和自識的境界是同一個境界,所以叫「同分」。
「彼同分」,佛法裡這個名字很特別的,「謂彼自識空時,與自類等故」。比方眼睛看,眼識再瞭解,這個時候叫「同分」。眼睛不看了,這時候眼識也不起了,就是只有眼根,眼根自類相等,與眼識沒有同境界的意義,這叫「彼同分」。換一句話,有一點像「非同分」,雖然不是上面的「同分」,它沒有與彼同,沒有與其他的相等,可是它還是自己同,還是有「同分」,這叫「彼同分」。
※ ※ ※
這許多名詞(名相),我們這麼簡要講講,有很多也不太好懂。真正的研究,要慢慢慢慢去理解,參考很多註解,慢慢地懂起來。
佛說的經很多,佛說的道理也很多,也很困難,不容易瞭解。後來的佛弟子,就把佛說過的五蘊、十二處、十八界這許多名詞收集起來,慢慢慢慢歸類,得出這麼一個一種有多少、佛說的就是這許多的歸類。各式各樣的說法,說來說去,主要的就是這些問題,都是依這些事情講的。不管講善、惡,講起煩惱、繫縛,講生死、解脫,講來講去,都是講這些問題。
所以,把這些基本名詞知道了以後,其他的佛法,慢慢慢慢瞭解。這種基本的,我叫做「基礎佛學」,要瞭解佛法,這是一種基礎。我們中國人有的人歡喜講得很高妙,一下子講心、講性,講有、講空,頭頭是道,可是,實際上這種基礎佛學沒有,很空洞的,經不起問的。講得好像有道理,真正一個問題一研究的話,就答不出來了。阿毘達磨對每一個問題,都依據這個根本講的。比方說業報、感業,「業」是什麼?它是什麼情形的?業報是怎麼感的?所講的種種,都是依據這個根本講的。
這個看似很淺,可是,真正對於我們生死輪迴、涅槃、解脫、修行裡面許多的問題,講得很具體。所以,現在做一個中國佛教徒的話,當然,高妙的也要學一點,但是,如果沒有這種基礎的話,那就叫空談心性了。專門講上乘的、高的道理,下面沒有基礎,不成!所以,我並不是講什麼高妙得很的,我們從前都還是從基礎的學來的。雖然我不太講這許多事情,《妙雲集》裡也都沒有,向來不講這許多的,但是,沒有這許多的基本知識,其實是不成的。當然,有許多問題,各部各派講的、解說的,有一點不同的地方也有的,但是,本論所講的是主要的。
校注
【經文資訊】《印順法師佛學著作集》第 44 冊 No. 42 大乘廣五蘊論講記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1-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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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處講了,還有十八界。十八界的名字,是三個、三個,「謂眼界、色界、眼識界;耳界、聲界、耳識界;鼻界、香界、鼻識界;舌界、味界、舌識界;身界、觸界、身識界;意界、法界、意識界」。因為我們有六根,外面就有六境,六根、六境生起六識,合起來就是十八界。這大部分在十二處裡面都講過了,下面就依十二處去解說。
「眼等諸界及色等諸界,如處中說」,這個「處」,就是十二處的處。「眼等諸界」,是眼、耳、鼻、舌、身這五界。「色等諸界」,就是色、聲、香、味、觸、法。這些和十二處裡面所講的一樣。
「六識界者,謂依眼等根緣色等境,了別為性。」識的定義,就是「了別為性」。六轉識要依六根緣六境,了別這六種境的,就是六識。
「意界者,即彼無間滅等;為顯第六識依止及廣建立十八界故。」「意界」,這個「即彼無間滅等」,佛法裡面這個名詞叫做「無間滅意」。這裡解說起來,稍稍有阿毘達磨的特殊意義,沒有講末那識、阿賴耶識。照道理,阿賴耶識、末那識都包括在意界裡面的,這個有點不同,它現在是說一個特別的意界。
經裡面講依意生識,識要依意而生起,特別像意識,要依意而生的。這個「意」,阿毘達磨論師向來講是「無間滅意」。比方前一念心滅,後一念的心依此而起來,這前一念的心,對於後一念的心有引起它的特殊意義,這就是叫做「無間滅意」。我們心裡的心識活動,現在是眼識,接下去是意識,一下子是耳識,一下子又眼識,我們這個心動得很。前面的心心所法滅,後面的心心所法起來。這前面的叫做「意」,滅了之後,當中沒有隔開,後面的接著起來,這叫「無間滅」。我們睡覺的時候,有時睡得昏昏沈沈,前六識都沒有了,然後後面的六識再生起來了,這還是叫做無間滅。看起來好像間斷了,其實當中並沒有別的東西插進去隔開。好像兩個人一前一後走路一樣,雖然看起來兩人好像空間上有一個距離隔開了,其實當中沒有什麼東西隔開的,兩個人,前一個,後一個,還是無間的。所以說「意界者,即彼無間滅等。」這個「等」,可以包括阿賴耶識、末那識在裡面的。所以要這樣子講,「為顯第六識依止及廣建立十八界故」。因為要顯出第六識是依前面的無間滅意而起的,所以立這個意界,這就和六識不同了。在十二處裡,就是一個意處;現在講十八界,意界之外,還有六識界,六識界就是依意界而生起的。立意界,為了顯示第六識的依止,「及廣建立十八界故」,還要廣建立十八種的界——六根、六處、六識。因此,六識之外,另外有個意界。其實,這個意界,包括阿賴耶識、末那識、無間滅意這許多在裡面。
上面是分開來講,現在是蘊、處、界合起來講。「如是,色蘊即十處、十界及法處、法界一分。」眼、耳、鼻、舌、身,色、聲、香、味、觸這十種,在處裡面是十種處,在界裡面也是十種界。無表色,普通都是叫「法處所攝色」,是法處所攝的色,在法界裡面也是叫色,所以說是「法處、法界的一分」。這些,就是色蘊。
「識蘊即意處及七心界。」識蘊,在十二處裡面就是「意處」,在十八界裡面叫「七心界」。意界加六識界,叫七心界。
「餘三蘊及色蘊一分並諸無為,即法處、法界。」其他的受、想、行三蘊,及色蘊的一分(就是無表色),及無為法,叫做法處、法界。
原則上講,十二處、十八界的內容一樣,不過歸類不同;五蘊小一點,沒有無為法,專門是以有為法來講的。所以,五蘊知道了以後,十二處、十八界也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