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十二處
第一節 處的內容
復有十二處,謂眼處、色處,耳處、聲處,鼻處、香處,舌處、味處,身處、觸處,意處、法處。眼等五處,及色、聲、香、味處,如前已釋。觸處,謂諸大種及一分觸。意處,即是識蘊。法處,謂受、想、行蘊,並無表色等,及諸無為。云何無為?謂虛空無為、非擇滅無為、擇滅無為,及真如等。虛空者,謂容受諸色。非擇滅者,謂若滅,非離繫。云何非離繫?謂離煩惱對治,諸蘊畢竟不生。云何擇滅?謂若滅,是離繫。云何離繫?謂煩惱對治,諸蘊畢竟不生。云何真如?謂諸法法性,法無我性。
第二節 處的意義
問:處為何義?答:諸識生長門是處義。
一切識依此而生長的,這個是「處」。「門」,佛法的意義,就是依此而起來的。像我們人一樣,從這個地方出去的,叫「門」;依此而生起的,這個叫「處」。
比方要生起眼識,有兩個條件:眼根不壞,外面有青黃赤白色的境界。眼根和色的境界一對,眼識就起來了,眼、色就是眼識生起的依處,所以叫做「處」。又比方耳識,耳根好好的,外面有聲音,根和境一對,耳識就起來了。外面沒有聲音的話,耳根好好的也沒有用,什麼聲音都沒有,當然怎麼也聽不到,耳識也不會起。所以上面講十二處,是眼處、色處兩個對起來,就是這個道理。眼處、色處,這是起眼識的,眼識因此而起;耳處、聲處,耳識因此而起;鼻處、香處,鼻識因此而起,所以叫「生長門」,「諸識生長門是處義」,一切識依此而生長,依此而生起的,十二處的「處」是這個意思。
【經文資訊】《印順法師佛學著作集》第 44 冊 No. 42 大乘廣五蘊論講記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1-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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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十二處法門,就是根境相對。比方我們的眼是眼根,色是眼根所取的境界;耳是耳根,耳根所取的境界叫做聲;鼻子所取的境界叫做香,舌頭所取的境界是味,身根所取的境界叫做觸,意處所取的叫做法。或者是眼、耳、鼻、舌、身、意,色、聲、香、味、觸、法,這樣子講,也還是分成六類,這叫十二處。
「眼等五處,及色、聲、香、味處,如前已釋。」眼、耳、鼻、舌、身這五處,色、聲、香、味這四處,像上面這樣子,已經講過了。本來是眼、耳、鼻、舌、身,色、聲、香、味、觸,不過,這個「觸」要另外加以解釋。「觸」可分兩大類,一類是地、水、火、風四大種,一類是滑、澀、重、輕、冷、飢、渴等七種觸。「觸處,謂諸大種及一分觸。」上面講五蘊色法的時候,說色是能造的四大及四大所造的色,而後在所造的色當中講觸,所以這個觸只是「一分觸」,指冷、滑等七種觸。現在這個地方講觸處,範圍就大了,把「四大」和「一分觸」合起來,叫做「觸處」。這是五蘊與十二處在解說歸類上稍稍不同的地方。「意處」就是「識蘊」,這個好懂,沒有問題。
「法處,謂受、想、行蘊,並無表色等,及諸無為。」「法處」裡面,包括三大類。第一類,「受、想、行蘊」這三種蘊,心相應的和心不相應的都包括進去。第二類,色蘊當中的「無表色」,不是眼根所見的,是法處所攝,名為「法處所攝色」。解說五蘊的時候,無表色是在色蘊裡面講的,可是,現在講十二處,是歸在法處裡面,不屬於色處了。色處的色,是指眼根所見的,這個色的範圍很小;色蘊的色,範圍較大,包括了許多。另外還有第三類,種種「無為」法。五蘊是專門講有為法的,沒有無為,但是十二處的法處,就包括無為法進來,有有為、有無為。所以,這個法處的範圍相當大,受蘊、想蘊、行蘊是法處,無表色是法處,無為法也是法處。有為法是有生、有住、有滅的,「無為法」就是不生、不住、不滅的,普通很簡單的這樣子講,這是阿毘達磨論師的講法。在《阿含經》裡,講無為法,都是離貪、離瞋、離癡,但這裡是講阿毘達磨論師講的,不這樣講,無為法的範圍很廣。
「云何無為?謂虛空無為、非擇滅無為、擇滅無為,及真如等。」無為法裡面包括的範圍也很多,平常小乘裡面講的是三種無為:「虛空無為」、「非擇滅無為」、「擇滅無為」。大乘佛法裡面,還要加上「真如等」,這個「等」,比方我們普通講的法界、法性、法定這許多,都包括在裡面,但這裡單單只解說真如的意義。
「虛空者,謂容受諸色」,這是虛空無為。我們眼睛看到的虛空,不是虛空無為,是眼睛所對的色法,不是無為法,它有變化的。那麼這個「虛空無為」是什麼意義呢?凡是色法,地、水、火、風,眼、耳、鼻、舌、身,色、聲、香、味、觸,近於現在所講的物質,它必定有一個存在的地方。有了物質,就存在於虛空之中,這個虛空,就是我們現在說的空間,而且這是一個絕對的空間。所以,這一切的色法,地、水、火、風,色、聲、香、味、觸之類的物質,都是依這個虛空而活動的。如果沒有虛空的話,那不成了,就障礙了。我們人能夠走路,來來去去的,是因為有空,如果沒有個空的,怎麼能夠來來去去?有一個東西實在的在那裡,到處都碰到了,這就不成。這虛空無為,是一個不生不滅的絕對的空間,為一切色法所依止而活動的處所。
第二個無為,叫「非擇滅」無為,「謂若滅,非離繫」。「滅」,就是這個法滅了以後,不會起來了。「繫」,就是束縛。「離」了束縛,得到解脫,這就是一種智慧了,這是一種滅而不起的解脫方法。不過,另外還有一種滅,它也是滅了不起,但它不是解脫,是跟解脫無關的一種滅而不起。這種情形很多,比方雞叫了一聲,我沒有聽到。為什麼沒有聽到?因為我在注意聽你講話。聽話的時候,或者看書的時候,根、境、識三個和合起來,三者之間有一個特殊關係的。如果根沒有對這個境,識也不起來,就不曉得了。這個叫的聲音,可以聽到,但是沒有聽到,過去了。滅掉了,再也不會再來,不會再聽到了,等於我們平常講的機會一錯過,以後再也沒有了一樣。它根、境、識因緣和合的這個可能性失掉了,這個法再也不會起來了,這一種的滅,就叫「非擇滅」。「擇」就是「智慧」,七覺支當中有一個叫「擇法覺支」,智慧能夠抉擇好的、不好的,要的、不要的,做種種的抉擇。所以,不是因為智慧的關係而永久不起,這叫「非擇滅」。「非擇滅者,謂若滅,非離繫。」這一種的「滅」,並不是因為離了繫縛得到的。「云何非離繫?謂離煩惱對治,諸蘊畢竟不生。」普通來說,煩惱要有一種對治,智慧一起來,就把煩惱打下去了,對治煩惱了,以後不生了,這叫做真正的解脫了、滅了。現在這一種滅不是這樣,並不是因為智慧、因為「煩惱」的「對治」而使聖道現前,從此「諸蘊畢竟不生」。它是如同沒聽到雞叫一樣,因為因緣不和合、不具足的關係,使之從此不會再生起。
「云何擇滅?謂若滅,是離繫。云何離繫?謂煩惱對治,諸蘊畢竟不生。」這種「滅」,是由於「離繫」,也就是離了煩惱的關係,滅了以後,此後永遠不生不滅了。「離繫」,就是「煩惱對治」了。智慧現前,對治煩惱,煩惱徹底解決了,以後畢竟不生,永遠不生了。比方說初果聖者,初果聖者的智慧一現前的時候,斷了三種見,所謂薩迦耶見、疑見、戒禁取見,這三種主要的煩惱徹底滅了,再也不會生起了。這一種滅法,就叫「擇滅」。因為滅,得到「無為」,永遠不生不滅了,永遠如此如此了。所以,阿羅漢一切煩惱滅了以後,最後連五蘊身也滅了,究竟涅槃,「諸蘊畢竟不生」。由於智慧的力量對治煩惱,離開繫縛,使得有為、有漏諸法畢竟不生,這一種叫做「擇滅無為」。假使是由於因緣不具足而不生,這還是不會解脫的,因為煩惱還在那裡。
「云何真如?謂諸法法性,法無我性。」「真如」,假使用中國話來講,就是「這樣、這樣、這樣、這樣」,就是這個樣子,一直如此的,這就是一切法的法性,一切法的本性。法相、有為,是有生有滅的,一切法的本性是不生不滅的,所以叫做「真如」。特別重要的,叫「法無我性」,一切法是無我,這個無我的性,就是真如性。所以,開悟了,就是要體悟絕對、永恆、不變的真理——一切法無我性。證悟到這一個諸法無我性以後,我見根本就斷了,生死的根本就拔除了,就可以解脫生死了。所以,佛法講修行,講開悟,悟到什麼呢?體驗到什麼呢?體驗到這個真理的話,煩惱就決定不起了。
所以,假使說這個人開悟了,做什麼還是我癡、我見、我慢、我愛一大套,這根本不是開悟。不管他見到什麼也好,他知道過去、未來,也沒有用,這些外道也有,沒有用的。佛法的體悟,就是要見真理的。體悟到真理的話,煩惱決定不起的,這個人也就成了聖人了。開了悟,還是渾身煩惱,那和我們有什麼不同?你有煩惱,我還不是一樣有煩惱,我們生死就有煩惱了,那開悟了有什麼用處呢?所以,要解脫生死,就要離煩惱;離煩惱就要證悟法性、證悟真理;要證悟真理,就要智慧。離開智慧,沒有第二個辦法,不得解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