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阿含之空
第一節 總說
第一項 阿含為空義之本源
《阿含經》是從佛陀展轉傳來的根本教典,空義當然也是以阿含為根源。有些學派,因對阿含的看法不同,影響到他對於空的看法不同;阿含對於「空」的重要,可見一斑了。處在現今,要想對於古典的阿含,得個圓滿的認識,本是很困難的。假使我們願意在觀察各種佛教的發展情勢中,彼此同異的比較中,時時回過頭來注意這根本教典,從本教去觀察發展的佛教,那將會別有會心;將發現多少學者在發展流衍中數典忘祖,把阿含都忘記了。那麼,我們在研究空的時候,是應該怎樣的注意到這根本教典阿含中的空義。
聲聞學者或明我空,或明法空,思想都直接出於阿含,這是不用說了。就是大乘學者,如龍樹、無著他們所顯了的空義,也有出於阿含的。如龍樹《中論》裡,引《虛誑妄取經》及《化迦旃延經》以明空;《十二門論》引《裸形迦葉經》以明空;《大智度論》三門中的空門,全引阿含;四悉檀中的第一義悉檀,即根據《小部》的《義品》(《大智度論》譯為《眾義經》)而說明的。無著師資的《瑜伽師地論》,不但〈聞所成地〉、〈思所成地〉都依據阿含,〈菩薩地.真實義品〉所引的三種經,除《轉有經》而外,《義品》與《迦旃延經》,也都是出於阿含的。阿含是古代大小乘學者的共同依據,空義有一切理論的共同本源(有人說阿含明有,那是很錯誤的)。源淨而後流淳,研究空義的人,對這根本教源的阿含,應該如何的注意!
現存的《阿含經》,有兩種譯本,就是南傳巴利文三藏的五部,與漢譯的四阿含。阿含中,尤以《雜阿含經》的性質,更早出、更重要,下文所說,大部分的根據都出於此。《長阿含經》與《中阿含經》(《長部》與《中部》),時代遲一點,說明空義的較少。漢譯本的《增一阿含經》,說空的地方不少,而且有些特別的意義。可是拿它和巴利文的《增支部》對勘一下,這些含有別義的經,都是巴利文中所無。就漢譯本的內容看來,明顯的與大眾部(末派)有關。因為它的學派色彩太濃厚,留在下面談學派佛教的時候,再去注意它。
第二項 真、實、諦、如
真、實、諦、如,這幾個名辭,這裡有一加解釋的必要,因它的意義很重要。
佛法中無論說空說有,都是以修行的應離應行為主的。修行中最重要的,是要具足如實智。「如實」,其所知所觀的對象,就必定是真、是實、是諦、是如。小乘說到它,大乘也說到它;說空的依之說空,說有的依之明有,所以這是佛法中通常而又重要的幾個名辭。
這幾個名辭,《阿含經》中說到的,一、在明緣起處說到,如《雜阿含經》二九六經說:
此法常住法住法界。……此等諸法,法住、法空、法如、法爾,法不離如,法不異如,審諦真實不顛倒。[A1]
這一經文,《瑜伽師地論》等都有引證,不過文字少有出入。如《瑜伽師地論》卷九三,引作:「法性、法住、法定、法如性;如性非不如性,實性、諦性、真性、無顛倒非顛倒性。」[A2]《法蘊足論》卷一一,引作:「此中所有法性、法定、法理、法趣,是真、是實、是諦、是如,非妄、非虛、非倒、非異。」[A3]《舍利弗毘曇》卷一二,引作:「此法如爾,非不如爾;不異不異物,常法、實法、法住、法定。」[A4]比較各譯,意義差不多,只是《雜阿含經》中「法空」的「空」字,應該是「定」字的誤寫。經義是說緣起法中前後為緣的關係法則,是法爾如是必然不謬的。所以在表詮方面,說它「是真、是實、是諦(諦是不顛倒義)、是如」;在遮遣方面,說它「非妄、非虛、非倒、非異」。
二、在明四聖諦處說到的,如《雜阿含經》四一七經說:
如如,不離如,不異如,真、實、審諦、不顛倒。[A5]
不要以為這些經文是在說實有自性。這是說:緣起因果,「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A6],其緣起流轉與緣起還滅此彼之間的因果理則,確確實實是如此。佛能照其如此如此的理則而如實覺,依所證覺而如實說;這所說的因果必然理則,就是緣起支與四聖諦。緣起、聖諦的必然性、確實性的因果法則,就是事理的正確判斷,是理智與對象的一致。如此的就見其如此,所證與法的真相完全吻合,沒有一點錯誤,這就是真理。所以釋尊讚嘆而形容它說:「是真、是實、是諦、是如,非妄、非虛、非倒、非異。」切勿誤認這些形容辭,是在說某法有真實自性。
緣起聖諦的因果法則,是理解與對象、能說與所詮的一致,而且是必然的、普遍的,所以經中又說:「法性、法住、法定、法位、法界。」緣起法是本來如此的,「非佛作,亦非餘人作」[A7],所以說是「法性」,「性」有本來如此的意義。「住」是不動不變的意義;緣起法則,過去如是,現在如是,未來也如是,有其不變性,所以說是「法住」。「法定、法位」,是秩然不亂的意思;在緣起法則下,因者因,果者果,前者前,後者後,上者上,下者下,有其一定的決定的秩序與位次,絲毫不亂。「法界」的界字,作類性解,即是普遍性;如生者必死,此地的也好,彼處的也好,此人也好,彼蟲也好,生者必死的共同性,總是一樣,絕不會有例外。
緣起聖諦的因果法則,是本來如是、必然如是、普遍如是而又確實如是的;釋尊如實不謬的證悟到,所以讚嘆形容它「是真、是實、是諦、是如」。後來的學者,把形容緣起法則的話,拿去放在具體事實上,認為一切具體法是真、是實、是諦、是如。如薩婆多學者的執一切有,原因就在此。大乘經中很多名辭——涅槃的同義詞,都脫胎於此,如法性、法住、法界,真實、真諦、真如,非虛妄性、不變異性……,如《大般若經》的真如十二名。於是有一分學者,依文執義,又大談其真常的勝義實有了。《阿含經》裡的緣起、四諦,都是從因果生滅中的必然法則說的。因為緣起法則的深隱難知,於是或者在具體(形而下)的事物上,或者在深隱(形而上)的真實上,來說明顯示它;但緣起法則,並不就是具體的事物或形上的真實。後人解釋這「真、實、諦、如」,不注意到認識與對象之統一的緣起法則的必然確實性,別以為具體事物或真實勝義是真、實、諦、如,於是問題就多了!
第三項 世俗與勝義
二諦是佛法的綱要,若空若有,都是依此而開顯的。可是現有的阿含中,未見有明白的說明。不過,照《俱舍論》卷二二所說的「餘經復說諦有二種」[A8],阿含應該有明闡二諦的經文,只是漢譯本中未曾譯出罷了。況且二諦是大小空有一切部派共同承認而無異議的,那是根本佛教所有,應該是不成問題的。
「諦」,是正確不顛倒義,與實在不同,它是真實而不顛倒的,是從認識的符合對象而說的。真實只應有一個,不會是多的,為什麼說「諦」有二種呢?這是後代學者所深切注意到的,小乘如《大毘婆沙論》、《順正理論》,大乘如《大般涅槃經》、《仁王般若經》等,都曾討論過這問題。在這裡,我們要承認:所謂確實性,所謂「是真是實是諦是如」,只要認識與對象的某種合一就是了。在世俗立場說,只要人人認識以為如此不謬的,就可以安立其確實性——世俗諦了。若是真實而非一般人所能認識的,那是聖者同證的特殊境界,是第一義諦。世俗的真實,只要世俗立場以為真實就可以了,不必是理想所欲證達的究竟真實——聖者的證境,因為那是依第一義的立場說的。
所以,二諦是從不同的認識而安立的兩種真實;雖不是彼此無關,但卻是各就所見而說。釋尊不像庸俗者的固執世俗,能引凡入聖,闡述這即俗而真、隨順第一義的世俗法,稱之為中道的立場,如《雜阿含經》三〇〇經說:
離此二邊,處於中道而說法,所謂: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A9]
中道立場的說法,不落凡夫二邊的惡見,而能即俗明真,是恰到好處的說法。這所說的就是「此有故彼有」的緣起法。中道,本形容中正不偏。《阿含經》中,就行為實踐上說的,是離苦樂二邊的不苦不樂的中道行(八正道)。在事理上說的,即緣起法。緣起法是佛教的中道法,為什麼呢?因為緣起法可以離諸邊邪執見。如《雜阿含經》三〇〇經與九六一經,說緣起以離常斷二邊見;九二六經與二六二經,說緣起以離有無二邊見;二九七經說緣起以離一異二邊見。這斷常、有無、一異等偏邪執見,均可由這緣起法來遠離它;反過來,可顯示緣起法的不斷不常、非有非無、不一不異。一面破諸外道的偏邪,一面顯示諸法的實相,所以緣起法是中道。
這中道立場所說的緣起法,到底是世俗呢?還是第一義呢?是世俗。《雜阿含經》三三五經(《第一義空經》)說:
俗數法者,謂此有故彼有。[A10]
《增一阿含經.六重品》第七經,也有相同的文句:
云何假號因緣?所謂緣是有是,此生則生。[A11]
中道立場所說的「此有故彼有」的緣起法,經中說是「俗數法」[A12],是就世間一切因果生滅的假名因緣建立的。即假名緣起以離我我所、常斷、有無、一異等邪見。因離執而悟入的,是第一義空,故《中論》說:「大聖說空法,為離諸見故。」[A13]緣起生滅法是俗數假名法,於中能離諸錯亂,便是第一義空。是正確不顛倒的世俗諦,能即此緣起法以顯示第一義諦,所以稱為中道。
如不細心的思考,將覺到如來說法的矛盾。前說緣起是真是實,此卻說是俗數假名法,到底是真是假?空者見假,有者執實,各走極端了。其實並不矛盾,如來說法是不會矛盾的。緣起法則確實如是,認識與對象符合,確然不謬,所以說是真是實。此因果的具體法是實有自體嗎?是有常住不變性嗎?有主宰獨立性嗎?沒有!緣起的生滅法,確是俗數的假名法;緣起假名,不失其為世俗的諦實。至於見常、見一、見我、見我所,只是凡夫的錯見;現在佛以超越凡情——第一義的立場否定之,所以是空。阿含即現實人生的立場以說明空;這生命緣起之空,約聖者深刻的理解到究竟真實說,是第一義諦。真諦,也是形容其正確,並不是實有自性。這種覺解,是常人所不能了解的,所以叫「第一義」,就是「勝義」。就聖者與眾生共同所有的因果現象說,是俗數法,是假名安立的。如來了解體驗到第一義真實之空,所以解脫,所以能知世俗諦是假名;凡夫不能了解,執此假名為真實有,只說某一些是假名的、是空的,所以就生死流轉了。
解脫 ┌───→│ ┌─────世┘真實故空│ │假名故空 : │ │ : │ │ : │ │ : │ │ : │ │(中道說法、生滅依緣)│ │ : │ │ : │ │ : │ │ : │ │ : 假名故有│ │真實故有┌俗─────┘ │←───┘ 流轉
第四項 思擇與現觀
上面所談,是關於事理的,現在來說「思擇與現觀」。佛法說空,有體驗的方法,這是屬於修行實踐的,也可說是「空的方法論」。學者每因所用方法的不同,而對空也就說得不同,這可見方法論的重要。
先說現觀。經中說的知法、現法、入法,正見、正觀、如實知……等,都是現觀的別名。現觀,是一種親切、直接而明明白白的體驗;是一種直覺到的經驗,不是意識的分別,不是抽象的說明,也不是普通生活的經驗;它是內心深入對象的一種特殊經驗。拿個現代名辭來說,就是一種神秘經驗。這種直覺的神秘經驗,本來為世界各宗教所共有,而且作為他們的理想境界,所追求到達的目的,不過內容與佛法不同罷了。他們在狂熱的信心中,加上誠懇的宗教行為,或祭祀、或懺悔、或禁食、或修定時,由精神的集中,迫發出一種特殊的經驗;在直覺中,或見神、或見鬼、或見上帝,有種種神秘的現象。佛法中的現觀,也就是這種直覺經驗。如聲聞乘的「阿毘曇」,譯為對法或現法;大乘的般若無分別智等,都是這類直覺。假使學佛法,但著重這直覺的現觀,容易與外道——其他宗教相混,失卻佛法的特質,或不免走上歧途。因為這種沒有通過理智的直覺,混入由於信仰及意志集中所產生的幻象,雖有其內心的體驗,但不與真相符合,所以這種不正確的境界,是有非常危險性的。得此境界的人,儘管可以發生堅強的自信心,但對身心修養、社會、國家,不能有什麼實際的利益,或者有小利而引起極大的流弊。佛法的現觀,與外道的不同,是正覺,在乎特重理智,是通過了理智的思擇。佛法中,在未入現觀前,必先經過多聞、尋思、伺察、簡擇種種的階段;這一切,此地總名之曰「思擇」。思擇,是純理智的觀察。在思擇中,得到一種正確的概念之後,再在誠信與意志集中之中去審諦觀察,以達到現觀。所以,佛法的方法,可說是信仰與理智的合一,一般知識與特殊體驗的合一。從現觀去體驗空性之前,必先經過分別智慧的思擇,所以《阿含經》中說:「先得法住智,後得涅槃智。」[A14]從聞而思,從思而修,從修而證,這是佛法修行的要則,絕不容踰越躐等;踰越,就踏上了錯誤的歧途。
現觀成就的結果,可得到一種離絕一切思惟分別、能知所知平等平等、融然一體的直覺,這是大小經論所共認的。不過,在這以前的思擇,學派間就有所不同。佛說:人們種種思想見解的不同,是為了界的不同。界,是類的意思;環境、文化、觀點、方法的不同,影響到所得的結論不同。佛法中學派思想的分歧,也是因為方法不同,結果各走極端,到了無可調和的餘地。在佛法「見和同解」的意義上說,思想見解是不容許混亂的;那麼,我們對於方法也就不能不注意求其統一了。
阿含的觀察方法,最重要的一點,是以有情的生命之流為中心對象的。這生命之流有多方面:一、身心相關,如經中說的六處,是說明這方面的。二、心境相知,有情是有意識活動的;有能知的精神,就發現到所知的境界。經中說的五蘊,就是說明這差別的。三、業果相續,從認識到發為行為的活動,影響於未來。將這身心相關、能所相知、業果相續各方面的綜合,就是緣起法。緣起法是生命之流較具體圓滿的說明;佛法觀察的對象,就是以此為中心的。所以佛法的探究,可說是對生命之流的一種觀察與體驗,故佛法是宗教,也可說是徹底的生命哲學。假使忽略了有情本位的立場,便是破壞佛法的根本立場。
以有情生命為對象去觀察,其方法可以有三種:一、靜止的分析:將有情作一種靜的觀察而加以分析,分析而又綜合它。這在因果事相的辨析,佛教做到相當的嚴密;西北印的佛學者,於此用力最勤。二、流動的觀察:在生命不斷的發展變化中,作一種推理演繹的功夫,去把握生命演變的必然法則,與因果的必經階段。這方法比較活潑,近乎推理派。三、可說是直觀的洞見:在有情生命和合相續中,去體察一一法的當體;在彼此相互的關係中,前後相續的連絡中,顯露一一法的本性,這是一種直覺的透視(直觀有兩種:一、現觀的經驗,一、思擇的體察。這是後一種)。所得的,不再是它的表象,而是深入它的本性;直顯一切法如幻皆空的,就是用的這類方法。但這需要建立於前二者的基礎上,即依於同時的彼此析合,前後的起滅斷續,否則,不過是孤立而靜止的神我見。
佛陀用這分析、推理、直觀方法來觀察,我們也應合理善巧的應用。依修學的次第可以這樣:初學的,先作事理的辨析,然後推理以求其條貫之理則,然後去體驗當體的空性。大體如此,而實際上仍須有機的適當配合起來。這些方法都是不可缺的,後代佛弟子也都應用過,只因偏用不周,而致分化各走一端。我們應該善巧運用,勿再蹈前人的覆轍!
第二節 空之抉擇
第一項 無常為論端之蘊空
如來對五蘊法門,曾說道:「觀五蘊生滅。」可見佛多半是在生滅無常的觀點去觀察五蘊性空的。
佛法常說有三法印或四法印;這前面,可以加兩法印的一種。由二句而三句而四句,茲依次明之。
最簡要的,是兩句的說明。世間上色等一切法是生滅無常的;而佛法的目標,亦即人類的最後歸宿,在涅槃解脫。可是常人不知從何去把握涅槃,如來善巧的就五蘊無常為出發來說明它。如《雜阿含經》二六〇經說:
陰是本行所作,本所思願,是無常滅法;彼法滅故,是名為滅。[A15]
一切法,有情也好、器界也好,都在滅的過程中前進;一切法的本性,都是歸於滅,都在向著這個滅的大目標前進。我們只要使它滅而不起,就是涅槃。「涅槃」譯曰寂滅;不擾動,不生起,體證到本性滅,就是涅槃。一切是本性自滅的,不過常人滅了要再生而已,所以《雜阿含經》九五六經說:
上面是無常生滅與涅槃寂滅的兩句,如《雜阿含經》二七〇經加上「無我」,就成為三句:
無常想者能建立無我想。聖弟子住無我想,心離我慢,順得涅槃。[A17]
從無常出發,以無常為因,成立無我之宗;以無我而達到涅槃。眾生之所以永在無常生滅中而不涅槃,佛說:問題在執我。佛經說的生死因,如我見、我所見、我愛、我慢、我欲、我使等,都加個「我」字。如能斷了我見,就可證須陀洹果,能將我慢等(修所斷惑)斷除得一乾二淨,就能證得阿羅漢的涅槃果。所以這無常到無我、無我到涅槃的三法印,不但是三種真理(法印),而且是修行的三種過程。
又有在無常下加「苦」而成四句的,如《增一阿含經.四意斷品》第八經云:
一切諸行皆悉無常,一切諸行(應作「受」)苦,一切諸行(應作「法」)無我,涅槃休息。[A18]
這樣的經文很多,這不過舉例罷了。這無常、苦、無我、涅槃,就叫四法印或四優陀那。經中常說:「無常故苦,苦故無我。」[A19]這四印的次第,是有因果的關係。在學派中,有主張三法印的,有主張四法印的。其實,三法印就夠了,因為苦是五種無常所攝,說無常就含有苦的意義了。如《雜阿含經》一〇八五經云:「一切行無常,一切行不恆,不安,非穌息,變易之法。」[A20]這就在無常變易中顯示其不安樂之苦;所以,可不必別立苦為一法印的。
又,三法印中的無我印,有分析為二句的,如《雜阿含經》第九經說:
無常即苦,苦即非我,非我者亦非我所。[A21]
這在無常、苦、無我之後,加「無我所」成為四句。又如《雜阿含經》第一及一二一四經等,則說「無常、苦、空、無我」四句。這樣一來,把「空」的意義看小了,使它局限為苦諦四行相之一。於是有部學者,說這個「空」是無即蘊我,「無我」是無離蘊我。《成實論》則說:「空」是我空,「無我」是法空——法無我(但在單說「無我」的經文,也仍舊解作人無我)。細勘經文,《雜阿含經》第一經,漢譯雖分為無常、苦、空、無我四經,而巴利文卻只有三經;如第一二一四經的四句,現存大藏經裡的《別譯雜阿含經》,也只說「無常無有樂,并及無我法」[A22],沒有空的一句。直到後來的《大般涅槃經》,還說涅槃的常、樂、我,是對治無常、苦、無我「三修比丘」的。所以,佛法的初義,似乎只有無常、苦、無我三句。把空加上成為四行相,似乎加上了「空」義,而實是把空說小了。這因為,照《雜阿含經》其他的經文看來,空是總相義,是成立無常、苦、無我的原則,如二六五經云:
諦觀思惟分別時,無所有,無牢,無實,無有堅固,如病如癰,如刺如殺,無常、苦、空、非我。[A23]
又二七三經云:
空諸行;常恆住不變易法空,無我我所。[A24]
這都先空而後無常、苦、無我;空的是總一切的「諸行」;空是貫穿了常與我我所。以總相義的空來否定常,及我、我所,指出常、我、我所的不可得。依這見地,不但我空、我所空,無常也是空。《雜阿含經》二三二經,說得最為明白:
眼空,常恆不變易法空,(我)我所空。所以者何?此性自爾。[A25]
一般學者,在世間生滅現象上,對無常作肯定表詮的解釋,以為無常是法的生滅,並不是沒有自體,不是空。不知如來的本意,不在說有,是要在生滅流動中,否定其常性的不可得。常性既空,我我所當然也無所有了。「終歸磨滅」與「終歸於空」,在阿含中是完全一致的。所以,空是遍通諸行、「此性自爾」的——後代大乘的本性空、法性空等皆出此;因為空,所以諸行無常,所以諸法無我。空是深入諸法本性的,深而又遍,不應把它看小,局限在「無人我」或「無即蘊我」上;這僅是空義的少分罷了!總之,蘊法門是以無常為論端的,即諸行之生滅無常,群趨於滅,而顯示其皆空,達到涅槃寂滅。
在這裡,順便談談無常、苦、無我的理由。
在一切流變的世法中,佛見出它的無常,就在現實的事象上指示我們去認識。本來,一切法都在變動,絕對常性的不可能,世間學者每能體會到此;就是一般常人,也可以知道多少。但是,人們總不能徹底,總想要有個常性才好,或以為生滅無常現象的後面有個常住的實體,或以為某分是無常,某分是常——如唯心論者之心。以佛教的觀點看,不管內心外物,一切都是無常的。對這個道理,釋尊曾用多少方法譬喻來顯示。現在且說兩點:
第一,以過未顯示現在無常,如《雜阿含經》第八經云:
過去未來色無常,況現在色![A26]
這個見解,在常識上或以為希奇。其實,那是時間觀念的錯誤。佛說三世有(姑且不問是實有或是幻有),既有時間相,必然是指向前有過去相,指向後有未來相。只要有時間性的,必然就有前後向,有這過去與未來。眾生對當前執著,同時也不斷的顧戀過去,欣求未來。佛法上過現未之分別是:已生已滅的叫過去,未生未滅的叫未來;現在,則只是過去與未來的連接過程;離過未,現在不能成立。現在,息息流變,根本沒有一個單獨性的現在,所以說它是「即生即滅」。過去已滅,未來未生,現在即生即滅,正可表示其無常。現在依過未而存在,過未尚且無常,何況現在!佛觀無常,在過未推移中安立現在,過未無常不成問題,就依之以表示現在常性的不可得,而了達於空。
第二,以因緣顯示無常,如《雜阿含經》一一經云:
若因若緣生諸色者,彼亦無常;無常因無常緣所生諸色,云何有常?[A27]
諸行是依無常因生的,所以無常。這與一般人的常識觀念又不同;一般人雖談因果,但總以為推之最後,應該成立一個常在的本因。佛則說:凡為因緣法,必定都是無常的。因果的關係是不即而不離的,所以,因無常,果也必然的無常。何以知因是無常呢?在時間上說,因果不同時,說果從因生的時候,早就意味著因的過去,這怎麼不是無常呢?——因果若同時現在,那一法是因,那一法是果,到底如何確定,這是無法解決的。所以安立世諦因果,多約時間的先後說。
另提出一點與無常有關的問題。問題是這樣的:一般凡夫,對於色法,很能夠知道它的無常,而對心法卻反不能。本來,色法有相當的安定性,日常器皿到山河大地,可以存在得百十年到千萬年,說它是常,錯得還有點近情;但一般還能夠知道它的變動不居。偏偏對於心法,反不能了達其無常而厭離它,這是什麼緣故呢?佛法說:這是我見在作祟。一切無常,連心也無常,豈不是沒有我了嗎?它怕斷滅,滿心不願意。所以,在眾生看來,法法可以無常,推到最後自己內在的這個心,就不應再無常了,它是唯一常住的。循著這思想推演,終可與唯神論或唯我論、唯心論相合。至於佛法,則認為心與色是同樣的無常,所以《雜阿含經》二八九經說:
凡夫於四大身,厭患離欲背捨而非識,……心意識日夜時刻須臾轉變,異生異滅,猶如獼猴。[A28]
色法尚有暫時的安住,心法則猶如獼猴,是即生即滅的,連「住」相都沒有,可說是最無常的了。對這色心同樣無常的道理,假使不能圓滿的理解接受,必然要走上非無常非無我的反佛教的立場。
其次,說明苦的理由。無常是否定的,否定諸行,說它終究是要毀滅的。終要毀滅,正是赤裸裸的現實真相,釋尊不過把它指出,要求我們承認而已。這不使人感到逼迫痛苦嗎?在佛法,理智的事實說明與情意的價值判斷,常是合一的。所以無常雖是事實的說明,而已顯出「終歸於滅」的情感;「無常故苦」,這是更進一步了。一般說:受有三種或五種,人生並不是沒有樂受、喜受。不過「無常故苦」,是就徹底的究竟的歸宿說的;人生雖暫有些許的快樂,可是絕不是永久可靠的。《雜阿含經》四七三經說:
我以一切行無常故,一切諸行變易法故,說諸所有受悉皆是苦。[A29]
世間快樂的要隨時變化,不可保信,所以本質還是苦的。佛說,對於快樂的得而後失所感受到的痛苦,比沒有得過的痛苦要猛烈得多。所以說天人五衰相現將墮落時,是最痛苦的;在人間,先富貴而後突然貧賤,所感受的痛苦也更大。所以樂受是不徹底的。其次捨受,常人之無記捨受,是苦樂的中間性,不見得比樂受高。唯定中的捨受,確比樂受勝一著。常人的快樂,心情是興奮緊張的,不能保持長久,終於要鬆散而感疲勞之苦。捨受,如四禪以上的捨受,心境恬淡、平靜、寬舒、適悅,是一種與輕安相應的而更高級的。這種心境雖夠好了,可還不能徹底,定力退失後,還是要到人間三途的苦樂中去輪迴打滾。「無常故苦」,是在一切不徹底,終歸要毀滅的意義上說的。如只說無常變化,那樂的可變苦而稱為壞苦,苦的不也同樣可變樂嗎?這種苦的認識,是不夠深刻的。在徹底要磨滅的意義上看,苦才夠明顯、深刻。
其次,說明無我的理由。簡單說一句:「苦故無我。」無我,或分為「無我」、「無我所」二句。《雜阿含經》中也常把它分為三句,如說色:「色是我,異我,相在。」[A30]反面否定辭則說:「色不是我,不異我,不相在。」[A31]這初句是說無即蘊我,第二句說無離蘊我,第三句也是無離蘊我,不過妄計者以為雖非蘊而又不離於蘊的。如說色蘊,若執我的量大,那就色在我中;如執我的量小,那就我在色中(若我與蘊同量,沒有大小,則必是即蘊我了)。對這不即蘊而不離蘊的執見,佛陀破之,蘊不在我中,我也不在蘊中,所以說「不相在」。此第三句的「不相在」,又可分為二句,每蘊就各四句,五蘊就共有二十句;就是所謂「二十種我我所見」。這在各蘊的當體上說無我,比一般的分析五蘊而後我不可得的無我觀,要深刻得多!分析有情為五蘊,一合相的我執雖可不生,但色等各蘊還是實有,我執仍有安立的據點,我執仍舊破不了。這裡說的無我,純從無常觀點出發:無常變動故苦,苦就要求解決,對好的追求,不好的拒離,這離此求彼的意欲,就是痛苦。因有欲求的意志,等於承認不得自在,不自在就是無我。梵文的「我」字就是自在——平常釋我曰主宰,主宰也就是自在,含有自主而控制裁決諸法為我所有的意義。現在,諸行是變動的、痛苦的、不能自在的,所以無我。這種理論體系,純從無常出發,小至一色一心,都沒有建立自我的可能。
無常、苦、無我的反面,就是常、樂、我。根本佛教時期,正是婆羅門教發展到《梵書》、《奧義書》的階段,是梵我思想發揮成熟的時代。梵我是宇宙的大元,也是人生的本體;《奧義書》學者的解釋,雖極其精微玄妙,但扼要點不外說這梵我是常在的、妙樂的、自在主動的。他們依這梵我來說明宇宙與生命的現象。同時,經過某種宗教行為,把這常樂自在的梵我體現出來,就是痛苦的解脫,依之建立常樂的涅槃。釋尊平日不和他們爭談這些玄虛的理論,針對著他們想像中的常、樂、我,拿出現實事相的無常、苦、無我,迫他們承認。釋尊的立場,是絕對反婆羅門的。對這,我們應該切實認識!
順便一談涅槃。涅槃為佛子終究的目的所在,一切問題都歸結到這裡來。綜合上文看,五蘊法門是以無常為出發,成立苦、無我,而後達到涅槃。不過,也有不經苦、無我,而直用無常來成立涅槃的。無常是生滅義,生者必滅,一切一切,確都是滅盡之法。世人固或知之,但他們偏注重到生生不已的生的一面,忽略了滅。生生不已,佛法並不否認;但生者必然要滅,一切痛苦依此生生不已而存在,確又是赤裸裸的事實。佛法就是要在這生滅不已之中,設法使它滅而不生,以之解決一切痛苦。滅,不是佛法的故意破壞,它是諸法本來如是的必然性(法性自爾)。因有了某種特殊的因緣連繫縛著了,所以滅了之後又要生;現在把這連繫截斷,就可以無生滅而解決痛苦了。所以經說:「諸行無常,是生滅法;生滅滅已,寂滅為樂。」[A32]或依三法印,從諸行生滅無常,體解我性的不可得。眾生因妄執常、我而生死,現在能夠了解蘊性無常、無我,離常、我的執見,則因無常生滅而厭、離欲,便可以達到涅槃之滅。
還有,如《雜阿含經》二六二經云:
一切諸行空寂,不可得,愛盡,離欲,涅槃。[A33]
空,不僅在生滅有為法的否定上講,而更是直指諸行剋體的空寂不可得;本性空,就是涅槃。了空寂,離愛欲,而實現涅槃的當體,就是空寂。這樣,從無常說,無常是生滅義,主要的是滅義(故生老病死之死,亦曰無常);使諸行滅而不生,恢復其滅的本性,就是涅槃的當體。就無我說,一切諸法本來無我,只是眾生執著不了,故起流轉;故《雜阿含經》第五七經云:
凡夫於色見是我;若見我者,是名為行。[A34]
諸法本來無我,能了達而不起執,歸於本性的空寂,就是涅槃。總之,不問從無常說涅槃,或從無我說涅槃,都不離空義,都是以空義而說涅槃的。空,不但空常、空我,涅槃的本性就是空寂。一分學者把涅槃說在離有為無常之外,把它實在化了,於是空與涅槃脫了節。須知涅槃就是有為法本性的空寂,只不過以無我、無常,經過愛盡、離欲而已。這樣,空與涅槃打成一片,一切法本性涅槃,即此一根本要義的申說。
第二項 無我為根本之處空
處,就是眼、耳、鼻、舌、身、意六處。也有分內六處、外六處為十二處的。釋尊說處法門的注重點,與蘊法門的重在無常不同,它是特別注重到無我——空上面。《雜阿含經》第一一七二經(《篋毒蛇譬經》),說蘊如拔刀賊(顯無常義),處如空聚落。從這譬喻的意義,可見處法門與空無我義是更相符順的。
阿含中從五蘊和合假名眾生的當體,說明無我義,固亦有之;但大多是五蘊分開說的,如識蘊是我,前四蘊是我所等。又多從「無常故苦,苦故無我」,從無常的觀點出發展轉地來說明,即偏從主觀(情意的)價值判斷來說明的;很少從生命總體,從事實觀察上,用一種直接的方法去說明無我的。從有情自體直接辨析其空無我的,大都在處法門裡。看《阿含經》講的蘊與處,很容易生起兩種不同的概念:說蘊都曰無常、苦、無我,少說到空,易生我無而色等蘊法可以有的觀念。六處法門,則說到我是依法建立的;我之所以是無,因法就是假的,我沒有立腳點了。法若是常在實有,則依此法可以立我;若此法不能依以立我,必此法非常、非實。說不可執著我,必然說到法的不實。所以,從六處法門,容易生起法空的見解。
《雜阿含經》二七三經裡,提出這樣的幾個問題:
云何為我?我何所為?何法是我?我於何住?[A35]
第一個問題,是問我的自體,就是說依之成我的是什麼?釋尊答道:
眼色為二,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法為二。……譬如兩手和合相對作聲,如是緣眼色生眼識,三事和合觸,觸俱生受、想、思。[A36]
將十二處分為內根與外境二類。在內外相待接觸的關係下生起識來,經中喻如兩手(根境)相拍成聲(識)。二合生識,三和合觸,有了根、境、識三的關係,就有觸(照阿含的本義看,識與根境之聯絡就是觸,與經部假觸說相近)。如是六受、六想、六思,都跟著生起了。這個就是我,就在這內外處關涉的綜合上建立曰我。六處法門確與五蘊法不同,開頭就以有情生命自體——六根和合為出發。緣起的存在,不是單獨的,人的存在,必然就有世界的存在,於是六根的對象有六境存在。有生命自體,有待於自我的外界,內外接觸,就有心識的精神活動;於是六觸、六受、六想、六思都起來了。所謂我,就是如此。
第二問題,問我的動作事業,釋尊的解答道:
此等諸法非我非常,是無常之我,非恆非安隱變易之我。所以者何?比丘!謂生老死沒受生之法。[A37]
這內外和合之假名我,是在息息流變中,毫無外道所想像的常、樂;它的事業,就是受生、衰老、疾病與死沒。
答第三問的何法是我,則云:
比丘!諸行如幻如炎,剎那時頃盡朽,不實來、實去。[A38]
十二處應特重六內處,所謂「諸行」,就是這眼等六內處。它的性質,如幻、如陽燄,剎那變壞的。是因緣和合法,緣合而生,所以生無所從來;緣散而滅,所以滅無所從去。雖然有,卻不是實在的。這六處,就是如幻諸行,就是空寂、無自性的緣起。所謂我,就是這六根的緣境生起識、受、想、思來的活動的綜合;世俗諦中的我,不過如此而已。
這如幻假我,即空寂無我的道理。更提出明顯正確的說明它,就是解答第四個問題——我於何住。
是故,比丘!於空諸行,當知、當喜、當念空諸行常恆住不變易法空,無我我所。[A39]
這是說:我無所住。如我有所住(立足點),所住必是真實、常恆的。但一切法皆是因緣和合、不實不恆的,所以欲求真實的我,是不可得的。它只是六根和合作用的假名我,真實自體是不可得的。處法門中,特別注重到我的建立,無真實自我,唯有假名的諸行生滅。生是空法生,滅是空法滅,意義比蘊法門要明顯得多。與這經的意義相同的,還有《雜阿含經》三〇六經,現在也錄下來作參考。
眼色緣生眼識,三事和合觸,觸俱生受、想、思,此四無色陰;眼(則是)色(陰)。此等法,名為人,於斯等法作人想。……此諸法皆悉無常、有為、思願緣生。若無常、有為、思願緣生者,彼則是苦。又復彼苦,生亦苦,住亦苦,滅亦苦。數數出生,一切皆苦。[A40]
從上看來,在表面上,我是假我,是依六處和合安立的;這似乎有「我無法有」的思想。其實,一一法若有實在性、常恆性,這一法就可安立我,就是我。唯其法法都沒有實在性、常恆性,所以我不可立。法有,必定是如幻如化的世俗假有,才可以依以建立緣起因果。眾生不了解這假名的緣起因果,在此因果相續上,執有常恆自在的自我。而佛法,卻在這世俗的緣起因果中,顯出第一義的真空,如《雜阿含經》第三三五經,即開示此義:
眼生時無有來處,滅時無有去處,如是眼不實而生,生已盡滅,有業報而無作者。此陰滅已,異陰相續,除俗數法。……俗數法者,謂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A41]
《增一阿含經.非常品》第八經,〈六重品〉第七經(有鑽木生火喻),有與此相同的經文,都是從六處法門而引入緣起勝義空的法門。
現在將五蘊與六處作個比較:蘊與處,表面似乎不同,實在內容是無所差異的。如說處法門,由內外處的根境和合生識,三和合觸而與受、想、思俱生,這活動的過程就是五蘊。內六處,主要是色蘊,識、受、想、思(行)是無色四蘊。所以五蘊與六處,畢竟是同一的。假使要說二者有所不同,那麼,是這樣的:六處以有情身心自體為中心,凡夫自覺為我,而向外緣取六境;這我是主動的,建立在能邊。如說:「我眼能見色,我耳能聞聲,乃至我意能知法。」五蘊呢,它是在有情認識活動上說的,是依四識住建立的。識是能知的精神,有能知必有所知。這所知可分二類:一、一切外在的物質現象,就是色蘊。二、內在的心理形態,即受、想、行三蘊。不問是內是外,它都是識的所知,而識也是所知的,所以經中說:「一切所知是五陰。」凡夫在這五蘊上執我,這我都建立在所邊,它與六處我之建立在能邊略有不同。總之,說建立點,六處是建立在身心和合的生命總體上,五蘊則建立在內外相知的認識關係上。說無我,蘊法門是五蘊別別而說,處法門則在六處和合上說。蘊法門,大都說「無常故苦,苦故無我」;處法門則直說諸行如幻如化,自性不可得空。不過,蘊法門中並不是沒有明顯的空義,只是說得不多罷了。如《雜阿含經》一二〇二經、一二〇三經,及《中阿含經.頻鞞娑邏王迎佛經》,都說過蘊空,而《雜阿含經》二六五經說得最明顯:
古德站在法有的立場上,把這泡、沫、陽燄等譬喻,解釋為生滅無常義。如從色受等一一法的自體上去理解,則五蘊如幻、如化、如泡沫、如陽燄,空義就顯然了。
第三項 涅槃為歸宿之緣起空
蘊、處法門雖也說到涅槃,但緣起法門特別以說明涅槃為目的。緣起說「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A43],必然要歸結到「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A44]的寂滅涅槃;不像蘊、處法門的可說可不說。論到空義,如《雜阿含經》第二九三經說:
為彼比丘說賢聖出世空相應緣起隨順法。[A45]
一二五八經也有同樣的文句。緣起法叫空相應緣起法,可見緣起法門與空義最相順,即以緣起可以直接明白的顯示空義,不像處法門等的用譬喻來說。
《阿含經》中,緣起雖不必都說十二支,但十二支是意義比較完備的。五蘊與六處,都攝在這十二支緣起中。如五蘊,依現實的痛苦為對象,說明其無常、無我以達涅槃。經說苦諦(四諦之一)時,謂生、老、病、死、愛別離、冤憎會、求不得之七苦,總結則謂:「略說五陰熾盛苦。」[A46]一切痛苦根本,就在五蘊中;所以蘊法門處處特別強調無常故苦,以勸發厭離。十二緣起支中的「有緣生、生緣老死憂悲惱苦」[A47],不就是這「五陰熾盛苦」的說明嗎?有支之前有愛、取二支,這是惑、業,是集諦,是追尋有、生、老死等痛苦的來源而發現的,它是引發五蘊的原動力。所以經中的五支緣起(苦、集二諦亦然),就是以這五蘊為中心而闡發的。處法門,依現實生命自體,從根境相關而生識,進明心識活動的過程——觸、受、想、思。十二支緣起的六入、觸、受三支,就是這六處法門。這以前有識與名色二支,是說六處活動的對象與結果。經中雖也有從生理發展過程上說明:由入胎「識」而有心物和合的「名色」,而生長六根,把六處限在某一階段上。但從認識論來說明,以六處為生命中心,緣名色支為對象而生起認識主體的識支,三和合而觸支,觸俱生受支,如是而愛支、取支、有支,觸境繫心,奔流生死而不止。這十支緣起,不正和六處法門所說的意義一樣嗎?五蘊、六處,都是緣起的一分,綜合而貫通之,加上無明與行,在生命流變過程上,作一種更圓滿的說明與體認,就是緣起法門。
這不過說明緣起是什麼,若要了解以涅槃為歸宿的緣起空性,則必須指出:「無明緣行、行緣識……無明滅則行滅,行滅則識滅……」,這十二支,是因果事實,雖是眾生生死流轉的必然次第,但緣起最重要的原則,還在上面四句:
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A48]
這指出生死與還滅的根本理則,是緣起之所以為緣起的根本義;那「無明緣行」等,只是依這根本理則的一一緣起法的具體事實。
佛法的根本原理是緣起法。有人問佛說些什麼法?佛答:「我說緣起。」[A49]緣起是什麼?在各家各派之間,有著不同的解說。我以根本佛教的立場,綜合各家所說的共通點而觀察之,可以說:緣起是一種理則。它不就是因果,而是依一一因果事實所顯示的原理。如「生緣老死」,凡生必死,是一切法的必然原理。何時死,如何死,雖視生活條件而決定,壽夭有異,死的原因與狀態有異,但生者必死的軌則,是無論如何不會動搖的。從一一生命的因果事實去顯示這理則,而一一生命的存在與變動,都不能違反它,它是必然性而又普遍性的原理,所以釋尊以「法性、法住、法界常住」[A50]來稱嘆它。釋尊的證悟這理則,是在現實人生的具體因果事實上,以智慧光透視徹了,而認識其內在深刻的公理通則。這所得的,固然是抽象的理則,但卻不是架空想像的;它不就是具體事實,卻又不離具體事實而存在,有它的客觀性,所以說緣起「非我作,非餘人作」[A51]。佛陀如是觀察而證悟,如是證悟而成等正覺,也依所覺而開示教授弟子。他說明緣起有兩種傾向:一、依緣起而說明緣生。緣起是因果事實所顯的必然理則,一切皆不能違反的定律;緣生是依這理則而生滅的事實因果法——緣所生法。《雜阿含經》二九六經所說的,就是這意思。西北的婆沙、瑜伽學者們,說緣起是因、緣生是果,雖也是一種說法,但忽略了緣起的必然理則性,未必是佛說緣起的本意吧!二、依緣起開顯寂滅,也就是依有為以開顯無為。由緣起而緣生,是「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的流轉界,是有為法;由緣起而寂滅,是「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的還滅界,是無為法。寂滅無為,就是在依緣起的生滅有為法上開示顯現的。如《雜阿含經》二九三經云:
為彼比丘說賢聖出世空相應緣起隨順法,所謂有是故是事有,是事有故是事起。……此甚深處,所謂緣起。倍復甚深難見,所謂一切取離、愛盡、無欲、寂滅、涅槃。如此二法,謂有為、無為。[A52]
佛法,不出生滅的現象界與寂滅的涅槃界。這二者的連繫,就是中道緣起法。緣起與空義相應,擊破了一一法的常恆不變性與獨存自在性。既在一一因果法上顯示其「因集故苦集」為流轉界的規則,又顯示其「因滅故苦滅」為還滅界的規則。
但要問:因集故苦集,此因集,何以必能集此苦果?無常無我云何能集起而非即無?因滅故苦滅,生死苦云何可滅?滅——涅槃云何而非斷滅?對這一切問題,確能夠從現象推理成立而予圓滿解答的,只有緣起法。現在拿三條定律來說明:
一、流轉律:「此有故彼有」,由有此因,故有彼果,本是常人共喻的因果事理。但佛陀卻能在這平凡的事理上,發現一種真理:凡是存在,都不能離開因緣關係而單獨存在。如此存在而不如彼存在者,必有其原因與助緣。現實世界之所以忽此忽彼,忽有忽無,有千差萬別的變化不同,都是由於它的因有所不同。所以佛說:要改造現實,必須從因上著手。這「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是緣起法的根本律,是現象界的必然定律,也是流轉法的普遍理則。
二、還滅律:此生故彼生,因有故果有;反轉來:此滅故彼滅,因無故果無。針對著有、生,從因上著手截斷它,就歸於滅、無了。但滅,並不簡單,還是要用另一種相剋的因來對治它,所以說:「有因有緣集世間,有因有緣滅世間[A53]。」因此,還滅也是緣起,它也是本緣起理則而成立的,不過特別轉過一個方向,對流轉的生滅給予一種否定。表面看,這好像是矛盾,其實,凡物之存在,本性就包含有矛盾在;在「此生故彼生」的時候,早就矛盾的注定了「此滅故彼滅」的命運。這是事物本來的真理,佛陀並非創新,只是把它揭示出來,安立為緣起的第二律罷了。緣起簡單的定義是「此故彼」,流轉之生、有,是「緣此故彼起」;現在還滅的無、滅,是「不緣此故彼不起」,並不違反「此故彼」的定義。所以「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的還滅,也是緣起理則的定律。
三、中道空寂律:「此滅故彼滅」的滅,是涅槃之滅。涅槃之滅,是「純大苦聚滅」,是有為遷變法之否定。涅槃本身,是無為的不生不滅。只因無法顯示,所以烘雲托月,從生死有為方面的否定來顯示它。如像大海的水相,在波浪澎湃中,沒有辦法了解它的靜止,就用反面否定的方法,從潮浪的退沒去決定顯示水相平靜的可能。涅槃也如是,從生命流變的否定面給予說明。常人不解此義,或以為涅槃是滅無而可怖的;這因為眾生有著無始來的我見在作祟,反面的否定,使他們無法接受。那麼,要遣離眾生執涅槃為斷滅的恐怖,必須另設方便,用中道的空寂律來顯示。從緣起的因果生滅,認取其當體如幻如化起滅無實,本來就是空寂,自性就是涅槃。《詵陀迦旃延經》正是開示此義,《雜阿含經》第二六二經說得最明顯。事情是這樣的:佛陀入滅後,闡陀(即車匿)比丘還沒有證得聖果,他向諸大聖者去求教授,說道:
我已知色無常,受、想、行、識無常,一切行無常,一切法無我,涅槃寂滅。然我不喜聞一切諸行空寂不可得,愛盡、離欲、涅槃。[A54]
他的癥結,在以為諸行是實有的(法有我無),涅槃之滅是另一實事。他把有為與無為打脫為兩節,所以僅能承認有為法的無常無我、涅槃的寂滅;而聽說一切法空、涅槃寂滅,就不能愜意。他懷著這樣的一個問題,到處求教授。諸聖者的開示,把無常、無我、涅槃等照樣說一遍,他始終無法接受。後來,找到阿難尊者,阿難便舉出《化迦旃延經》對他說道:
我親從佛聞,教摩訶迦旃延言:世人顛倒依於二邊:若有,若無;世人取諸境界,心便計著。迦旃延!若不受、不取、不住、不計於我,此苦生時生、滅時滅。迦旃延!於此不疑不惑,不由於他而能自知,是名正見、如來所說。所以者何?迦旃延!如實正觀世間集者,則不生世間無見;如實正觀世間滅者,則不生世間有見。迦旃延!如來離於二邊,說於中道,所謂: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A55]
闡陀比丘的誤解,必須使他了解諸行非實、涅槃非斷滅才行;這中道的緣起法,是最正確而應機的教授了。試問:為什麼如實正觀世間集可離無見而不起有見呢?正觀世間滅可離有見而不墮於斷見呢?因為中道的緣起法,說明了緣起之有,因果相生,是如幻無自性之生與有,所以可離無因無果的無見,卻不會執著實有。緣起本性就是空寂的,緣散歸滅,只是還它一個本來如是的本性,不是先有一個真實的我、真實的法被毀滅了;見世間滅是本性如此的,這就可以離有見而不墮於斷滅了。這是說:要遣除眾生怖畏諸行空寂、以涅槃為斷滅的執著,不僅在知其為無常生滅,知其為有法無我,必需要從生滅之法、無我之法,直接體見其如幻不實,深入一切空寂,而顯示涅槃本性無生。
《雜阿含經》的九二六經,佛對迦旃延說入真實(勝義)禪,不要依一切想,以見一切法自性空寂。其別譯經文(第一五一經)說:
比丘深修禪定,觀彼大地悉皆虛偽,都不見有真實地想;水、火、風種及四無色(四無色界),此世他世、日月星辰、識知見聞、推求覺觀、心意境界,及以於彼智不及處,亦復如是皆悉虛偽。無有實法,但有假號,因緣和合有種種名;觀斯空寂,不見有法及以非法。[A56]
在一切生滅有為法上,觀察其當體悉皆虛偽、空寂,無有實法,一切只是假名安立;如是遣離有無二邊見,而證入解脫涅槃。說到涅槃,大家都知道有兩種:無餘依涅槃,固然無身心可說;但有餘依涅槃,阿羅漢們在生前就都證得了的。所以涅槃之滅,要在現實的事事物物上,一切可生可滅、可有可無的因果法上,觀察它都是由因緣決定,自身無所主宰,深入體認其當體空寂;空寂,就是涅槃。這是在緣起的流轉還滅中,見到依此不離此故彼性空,性空故假名,可稱為中道空寂律。這是諸法的實相、佛教的心髓。
現在再從緣起的空相應上顯示其歸宿涅槃。緣起法此生故彼生,此滅故彼滅,當然也可以表現無常義;不過就其歸宿說,是開示本性空寂,重在涅槃。悟緣起法的作用,主要在離我見——顯會無我。一切偏邪僻見,都是以我見為主而引起的;在緣起中,顯示一切唯是如幻的緣起,我性本空,所以我性不可立——無我。阿含中所提到的我見,有多種的分類法,都是以緣起來遣除的。如《雜阿含經》九六一經,說明以緣起離斷常見(斷見常見是在我與身的同異上安立的)。九六二經,說明以緣起離十四不可記見(十四不可記見也都是以我見安立的,如世間有邊無邊等四句及常無常等四句。其所謂「世間」,就是我所見。如來滅後有無等四句,純在我見上安立。命與身一、命與身異,是明我與我所的關係)。第四六經,說明以緣起離三際見(過去我曾有,現在我正有,未來我當有等)。而三〇二經,明以緣起離苦樂自作、他作、共作、無因作諸見。總之,一切我見、常見、斷見、無因見、邪因見……等等諸戲論,都以緣起的如幻空寂遣除它,所以《中論》說佛是「能說是因緣(緣起),善滅諸戲論」[A57]。緣起法門,以離我見為本的一切戲論為大用,見之於實際修證上,便能離我我所,得大解脫而實證涅槃。
第四項 我法空有
我空法空的意思,上面雖也略略提到,但因這是佛法主要的諍論點,所以再綜合的一談。
從阿含看,「我無法有」,是釋尊常常說到的。如《雜阿含經》第三三五經說:
有業報而無作者。[A58]
第一二〇二經說:
作者與眾生,是「我」的異名,釋尊都說他是無。業報、陰聚等「法」,卻說它是有。而第二六二經說須陀洹得法眼淨的時候,謂:
不復見我,唯見正法。[A60]
很明顯的,在聖者體驗所得的境界中,是「我無法有」的。釋尊又曾說過:
見苦則不見於我,若見於我則不見苦。[A61]
從各方面看來,「我無法有」,可說是釋尊說法的基本方式。問題是在:「我無」,所無的是什麼樣的我?「法有」,是怎樣的有?假有或實有?這在各家各派,雖作了種種的解釋,但「我無法有」,總是可以代表佛法與外道不共的特色。
這,應一說「我」的意義。印度當時一般人,都認為我是一種常恆、自在者。這裡的兩個主要命題,是「命與身一」、「命與身異」。命是生命,就是我;身是以根身為中心的一切能所和合的活動。簡單說,命與身就是我與五蘊(或六處)。有的外道,主張命與身是一,謂我就是法,法就是我,法是自我活動的表現,佛教就叫它「即蘊計我」。另有外道,主張命與身異,在五蘊身心之外,別執一個形而上的我,就是所謂「離蘊計我」。自我的基本主張,不外這兩種。
因自我而執身命一異,雖是完全虛妄;但有情與身心,為一切中心,在佛法中是要建立的。擴大的觀點,命與身,就是我與世間或我與宇宙的問題。我,不單是自己,而是一一有情。對有情而存在的,就是世間。這「世間」,可以包括根身與境界;我則單是身心相續的生命。如上面引的《雜阿含經》二七三經,問「云何為我」[A62],答覆時謂以六處為本的身心活動叫我。這樣,好像我的範圍比世間狹了些。不過《雜阿含經》二三〇經約六處來安立世間;第三七經又謂「色(五蘊)無常苦變易法,是名世間世間法」[A63],另約五蘊來安立世間法。以有情為本的蘊、處出發,以此安立我(有情),同時也以此安立法。這樣,我與世間畢竟是不相離而相等的了。不但如此,即一切法,照《雜阿含經》三二一經「眼及色……是名為一切法」[A64]的意義看來,也還是安立在(外有所對境界,內有身心活動的)有情中心上的,也是不能離開有情去談一切法的。總之,命與身,我與世間,我與一切法,都是以有情為中心而說到一切。我們對佛法以有情為中心的意義,必須時時把握住,才能對後代的諍論,徹底了解。
從有情因緣業果相續言,如佛說我以天眼觀見某人生天、某人墮地獄;或說過去頂生王就是我等等。不要以為佛說無我就無個性,須知在因果系統相續不斷的流變中,此彼生命之間,有其相對的獨立性。各個生命的特性,不但有,而且是被堅強的保留下來。這是因果相續,所謂「無常無恆變易之我」[A65]。有如長江大河,其最後或匯歸到大海而無別,但在中流,確是保留著它的不同。一一有情也是同樣的,在因果相續流中,有其相對獨立的因果系。就在這意義上,安立各各有情的差別;也在這意義上,安立自作業自受報的理論。假使一概抹殺的否認它,則是毀壞世間。所以,這無常相續的假名我,是可以有的(釋尊說的頂生王是我之我,就是這種我);可是絕不容許在因果相續之外去另加執著。
一切法,有情中心的一切,必須建立緣起的存在,可說假名我、法俱有。而從顛倒妄執去看,這才我無法有,甚至我法皆無。要知道,佛法處處說無我,所無的我,其意義與假名我是不同的。眾生在相續不斷的因果系中,執有一個自在的我;這我,向內執為自體,安立為自在者,就是我。對外,有自在者,必有所自在支配控制的,就是我所。我我所的煩惱根本是薩迦耶見;有薩迦耶見,必然就有內包的我與外延的我所兩方面的計執。所以佛說:薩迦耶見是生死的根本。
薩迦耶見使眾生下意識或本能的,自覺到自生命相續中有一常恆不變的自在者,這是我見。它不用分別推理來成立,就在日常生活中有意無意間存在著,總覺得好像應該有這麼一個自在者。有了我見,向外發展,就自然生起了我所見。這種我我所見,是自我見(薩迦耶見)的兩面。佛法無此,而對之建立起「我無法有」說。
我見與我所見,可說完全沒有固定性的範圍。先從大看到小,眾生最初先覺到外在世間的名位、產業及家庭,是屬於「我所」有的;內在五蘊、六處和合的身心報體,是能有的「我」。如《雜阿含經》第四五經云:
若諸沙門、婆羅門見有我者,一切皆於此五受陰見我。[A66]
這以五蘊為我。《雜阿含經》三〇六經云:
如是說:我眼見色,……我意識法,……此等法名為人。[A67]
這以六處為我。他們都是以這身心綜合的生命體(蘊、處)是有其自在主宰性的。如果退一步覺察到肉體諸根的變壞不可靠,尤其是承認生死輪迴的人,肉體,明明是隨著某一生命階段的結束而結束,不能說「我」,是限在這一生死的階段上「我所」有的軀殼;真正的「我」,該是屬於精神的受、想、行、識。《雜阿含經》云:「心識轉於車。」[A68]這正是說只有精神心識,才是輪迴生死的主體——我。這樣,我是縮小一圈了。若再退一步,還可以發現受、想、行、識這些精神活動,還是時時刻刻在客觀環境的壓迫下改變,不能自由,不夠常恆,不夠自在,不該就是我。於是又將我縮小,退出了五蘊,在現實的身心世界以外去建立一個形而上的我(離蘊我);而現實身心世界,只是我所活動的舞台,我所支配、我所享受的對象,是我所而非我。又反轉來,從小看到大:先覺得「我」似乎與精神特別有關,「我」雖不就是一般的意識(意識是不自在的),但我總是屬於能邊的,與精神活動性質最相近。那麼,就應該是精神背後的本體,這本體應不會離開精神活動而存在。這樣,我從離蘊走進非色四蘊。再進一步,「我」不應該太空虛了,應是具體的,於是見這身心綜合體(五蘊)就是我的體相;這又進到即蘊我了。再推而至於覺得一切外境無不是我的具體的開顯表現;不說古來泛我、遍我的哲學,就是常人生活間也每每有這種意識的表露,如身外的名位財產被侮辱侵奪時,必控告之曰「他侮辱我」、「他侵奪我」。這樣我又擴大到一切上,幾乎是沒有我所了。但這我我所,不管範圍誰大誰小,總是在自他相待的關係上安立的;擴大了,我可與身心或世界合一,包容了一切法;縮小了,我可以退出身心世界一切萬有而單獨存在。我我所,遍及到一切的一切,這一切也就無往而不加以否定了。這與上面所說的「身與命一」、「身與命異」二見的意義,是完全相合的。這是「我」的兩點根本命題,只要認為有我,都不出這兩種看法,所以契經中說這二見是諸見(六十二見)的根本。印證到宗教上,有的宗教家說:上帝是超越宇宙萬有而存在的。佛法看,上帝是「我」的擴大;那麼,這就是「命與身異」、「離蘊計我」。另一類宗教家說:上帝是充滿一切的,現實的宇宙萬有,是上帝具體的表現;這是「命與身一」、「即蘊計我」了。這在哲學上,則叫做超越神論與泛神論。總之,這二見,是以我我所見為根本,演進即成我與世間,我與一切法。這自他、內外、能所的關係,或以為即,或以為離,便成為「身與命一」、「身與命異」的二見,乃至於六十二見、一切邪見。追根結柢說:一切邪見皆出自二見,二見是建立在自他、內外、能所對待關涉的我我所見上,我我所見的根本是執有常恆不變自在者的薩迦耶見。所以一切邪見執著,都是建立在「我」執上的。
在這裡,我們應該認識:「我無法有」,確是佛法的根本義,釋尊確不曾開口就談一切法空。一切執著(法執當然也在內),都是建立在我執的根本上的;「無我」,就可以無我所,就可以無一切執;不談法空,而一切法的常恆自在的實有性必然是冰消瓦解,不能存餘。那麼,這「法有」當然是別有意義了。釋尊的教授重在無我,在這意義下,只要徹底體證無我,則不一定說法空,豈不同樣可以得到解脫生死的效果嗎?
所以,「我無法有」,可說我與法即表示兩種性質:一、因緣有,它存在於因緣和合的關係上,合著因果法則的必然性,所以說「法有」。二、妄執有,本來沒有,純由認識的妄執而存在;這有,就是我。本來無我,由於薩迦耶見的慣習力,在法上現起常恆實有的錯亂相,主觀地認定它是實有。若把薩迦耶見打破,我就根本沒有,所以說「我無」。佛法中不問大小空有,共同都說有這因緣有與妄執有的兩方面。如唯識家的依他起與遍計執,中觀家的緣起有與自性有。這,都出自根本佛教「我無法有」的根本命題。我無法有,在根本佛教的立場看,它是正確的指出一切有是緣起的存在;在這緣有上附增的一切妄執,都是建立在我執上,都可以而且必須由無我而否定它。
現在一論我與法的關係。從上面,已可知我法的關涉,一切以有情為中心。但我們每以為:既我是無而法可以有,我與法似乎是兩回事。其實,在佛法上,二者有著密切的關連,是不可分割的。第一、從流轉面說,以我故有法:上文引過《雜阿含經》五七經所說的:「凡夫於色見是我,若見我者是名為行。」[A69]執此色為我,即可由此執而使其流演相續下去;所以一切法都是存在於妄我上的。從還滅面說,我無則法滅:一切法存在於我的妄執上,假使我的妄執遣除了,如聲聞聖者證得「我生已盡,梵行已立,不受後有」的時候,抽去我執而得涅槃,法也是同樣的歸乎寂滅。第二、從流轉面說,因法而計我:必須由身心和合的五蘊、六處法(乃至由蘊、處所演繹的一切法)為計著的對象,我執才能夠生起。上文說過,「我不離於蘊」,離開了蘊、處諸法,無所著境,我我所見當然不會憑空生起(有法不必皆計我,如聖者見法而不計我;計執與否,全以薩迦耶見的有無而決定。但有我必定有法,卻是無異議的)。還滅言之,法空我乃息:有學聖者,以智慧觀察我不可得,斷了我見,但我慢還是要生起;必須要體驗到涅槃無相寂滅的境地,才能徹底斷我慢,證無學而不受後有。《成實論》云:「灰炭不盡,樹想還生。」[A70]即是說:不能真見法不可得,我見還是要現起的。總之,我與法,一是妄執存在的無,一是因緣和聚的有,無始來就相互交涉:流轉則因我執法,緣法計我;還滅則我斷而後法寂,法空而後我息。約緣起,則我法俱有;約自性妄執,則我法俱無。由於諸見以我為本,所以偏說「我無法有」。若一定在理論上把二者嚴格分開去說有說無,不一定合乎佛的本意!
現在引幾個經來總結一下。《雜阿含經》二九七經(《大空法經》)云:
若有問言:彼誰老死?老死屬誰?彼則答言:我即老死,今老死屬我,老死是我所。言命即是身,或言命異身異,此則一義。……是名《大空法經》。[A71]
在十二緣起中,老死代表了整個生命流。經文從我與老死的相關上問:是我即老死(命身一)?還是老死屬我(命身異)?以緣起說,不但老死之我沒有,即我之老死也不可得;於是離我我所見。後代很多學派,都引此經以證明佛說緣起法空。又如一些經中常說:比丘得解脫涅槃時,外道問佛:涅槃了,「我」還去後世受生沒有?佛陀置之無記,因為根本就沒有「我」,還談什麼後世受生不受生!可是,這意義也有放到色等蘊上明其生與不生皆不然的,如《雜阿含經》九六二經謂:
如是等解脫比丘,生者不然,不生亦不然。[A72]
又有些經中說:聖弟子們入無餘依涅槃,魔王於其舍利中尋識,了不可得,終不見其往東西南北四維上下而去。同樣的,也可在色等蘊上說的。如《雜阿含經》第九六二經說:
色已斷,已知,受、想、行、識已斷,已知,斷其根本,如截多羅樹頭,無復生分,於未來世永不復起;若至東方南西北方,是則不然。甚深廣大,無量無數,永滅。[A73]
又經中拿如木生火譬喻我,同時卻也反用以譬喻五蘊的寂滅無所從去。從這各種經文看來,根本佛教雖以我無法有為基本論題,但在涅槃寂滅上,給予二者的看法是同樣的,平等平等,無有差別。
我空法有的問題,說到這裡為止,暫不作其他結論。
第三節 空之行踐
第一項 空與禪
上面說的從空諸行以觀無常、無我,是所觀境空;由觀無常、無我而得涅槃,是所證果空,這境與果之間的連貫,就是實行。與空相關的行持有定與慧兩種。體證空性的慧,雖如《雜阿含經》三四七經所說,可以不依四禪、八定便能悟入而得解脫的,但空慧的發生,多少要依於禪定,這是大家一致的說法。至少須有最低的定力,如欲界的電喻三昧,或者說初禪近分的未到定,方可發慧證空。同時,禪必定離欲,也與空同樣的有所離、有所否定,而可稱之為空的;所以禪與空有關。
《雜阿含經》中雖也常見佛陀指示弟子要精進禪思,但究竟如何是禪?如何修?除了四禪以外,其詳細情形說到的很少。所以單依《雜阿含經》,對於禪定是不易得到明確的觀念。至於《中阿含經》,處處說禪定。《中阿含經》以對治為重心,故除持戒外,以禪定說得最多。對於禪定,雖《雜阿含經》與《中阿含經》都還是以慧說定,據定明慧的,但也可看到二者精神的不同:《雜阿含經》中,如空三昧、無相三昧、無所有三昧、真實禪等,都處處散說,重在真慧的體悟上,並且是相互融通的。《中阿含經》已為組織的說明,多論四禪、八定或九次第定,重在修行次第,重在禪定的漸離上,彼此間也多是差別的。這兩者精神的不同,對後代有很大的影響。如大乘經中的種種深定,是繼承《雜阿含經》定慧綜合的風格;另一方面,如小乘薩婆多部他們,分別定慧,忽略了真慧的禪定次第化,說定則專在四禪、八定上去詳細分析。
又須說明者,佛世的修行方法,平易、簡單,觀察空、無我義,由一最低的定力引發真慧,斷煩惱而得解脫。不過弟子們根性不同,有的一修即得,有的須經各種次第;修時的下手處、得力處、注意處,彼此有異;由這種關係,佛弟子之間,對於禪定就有所議論。如無想心定,是阿難尊者所常說的法門。有一比丘想不自請問而從旁聽聞,跟隨了阿難六年之久,還得不到機會,結果只得自己請問;可見這種定在當時,雖可以是行者共證,但還不是普遍共知或公認的。又如那伽達多以四種三昧請問質多長者,長者未解說前,先問明這是否佛說過的,這也可見四種定之名稱,不是世尊常說的。又滅盡定與無想之差別,《雜阿含經》中迦摩比丘答質多長者,及《中阿含經》法樂比丘尼與拘絺那,都在辯論它的同異。而由滅盡定力,將來報得生天,是有色無色?甚至舍利弗與優陀夷大大的諍論起來。可見禪定與諸弟子自己修行所得的體驗有密切關係。只是禪定中身心的經驗,大體是可以共同的,所以後代的弟子們依之建立一種共認的次第組織。
在佛弟子中,又可以舉兩個重要人物來談談。一、須菩提,《雜阿含經》中沒有他的名字;《中阿含經》則說他觀「此行真實空」[A74],觀空第一、無諍三昧第一;到《增一阿含經》是更多見。在大乘經如《般若經》等,他已經是一個非常重要的人物了;他與東方的學派有關。二、離婆多,同樣的在《雜阿含經》中無;到《中阿含經》(譯作離伐多,或離越)才有,說他是坐禪第一。實則,他是佛滅百年時七百結集中的西方領袖。《瑜伽師地論.本地分.修所成地》,說佛為頡利伐多說四種所緣,就是此人。很明顯的,他影響西北方的一切有系重禪學者,乃至影響到以禪為中心而組織起全部佛教的大乘瑜伽學者。所以,禪定由佛弟子們修證體驗所得,依之而組織成為佛教中一種嚴密體系的;它關係到後代的學派,也促成了後代三界說組識的完成。
這裡順便談談由修定得觀慧通達正理得解脫。一切有系謂依四禪、三無色定,可以發無漏慧;而於四禪、三無色定的本身,純從世俗立場去看它;這是定與慧的差別論。在經中也可看出:佛說禪定,不是單為禪定而禪定。如四無色定,是依定中觀察如病、如癰、如刺、如殺、無常、無我、可厭患而證得。有部等,說依定中可以發慧通達真理證得解脫,定的本身不是慧,定境也不是解脫。如大眾、分別說系,則是多少能把握空慧的次第禪定化,所以他們立滅盡無為,或立四無色無為,或立第四禪的不動無為;這「無為」固然不是究竟解脫,然有寂然不動的境界。如滅盡定,有部謂是三果以上聖者為止息受想等心的煩亂而修的,把它看為純粹的禪定;而大眾、分別說系等(《成實論》也是兼取大眾、分別說之義的),則謂滅定也就是煩惱滅,是第八解脫;到大乘經,如《華嚴十地經》,則說此定是七地菩薩證入諸法甚深空理的定,這也是把禪定與空慧結合成一的。修定可以通達真理得解脫,大家是共同的;不過,有的在定慧差別的立場說,有的在定慧綜合的立場說,影響大小學派的思想分流。
第二項 空、無相、無所有
《中阿含經》特重在禪的修行次第上,雖也談到空、無相、無所有,不若《雜阿含經》之注重在所觀義上,所以留待下面再去說它。
《雜阿含經》講的修行方法,多為觀無常苦,不限於空、無相、無所有。但以空義明常恆我我所之無所有,最後的體驗諸法真實,與空義有密切關係。《雜阿含經》第八〇經說:
若得空已,能起無相、無所有,離慢知見者,斯有是處。[A75]
這說:能見無相、無所有,知見清淨而得解脫,必須以空義為根本。固然也有經說空觀不究竟,但以空為前提而入三昧,更深刻的體驗真理,最後還是會歸於空。在佛經中,無相、無所有、無所得、無著、無住等名辭,意義都可以通用;但空字含義最廣,用之於實行的地方很多,故多以之為前提,且為歸結所在。空、無相、無所有的三個名辭,究竟是一義?是別義?經中有時說有共同點,有時又說他有次第深淺的不同。質多長者答那伽達多,謂可通二面:可說是文異義異,也可說是文異義同。如空、無相、無願三解脫門究竟是同是異?《雜阿含經》中沒有明白說明;《中阿含經》說是異的;後來的大乘經則解說為同的。我以為:這些定,最初下手的方法,或者彼此不同,最後所得的境界,實可歸於一致。而且是隨義立名,有時彼此的名稱也可以互相通用;所以經中有時說同,有時說異。不如此看,經中文義的多少出入,就無法了解。
現在將空、無相、無所有三種三昧,個別的解釋一下。一、空三昧。《雜阿含經》二三六經這樣記載著:
舍利弗白佛言:世尊!我今於林中入空三昧禪住。佛告舍利弗:善哉!善哉!舍利弗!汝今入上座禪住而坐禪。[A76]
佛讚歎空三昧是高級的上座禪。至於空三昧如何修法,則未見開示,不過佛從另一方面說:
若入城時,若行乞食時,若出城時,……若眼識於色有愛念染著者,彼比丘為斷惡不善故,當勤欲方便,堪能繫念修學。……若於道路,若聚落中行乞食,若出聚落,於其中間,眼識於色無有愛念染著者,彼比丘願以此喜樂善根,日夜精勤,繫念修習。[A77]
在行、住、衣、食之間,住空三昧中,時時反省觀察自心,是不是生起惑染貪著,有則觀察空義對治它,無則心安樂住。這樣常修空三昧,以達一切清淨。所以,空有兩方面的意義:一、專在義理上說,是體驗無我我所。二、在行為上說,則是於見色聞聲中不為境界所繫縛,離欲清淨,這是空三昧的特色。不體驗無我我所,固然不能解脫;但在日常生活行動中,心不為環境所縛而流散馳求,安住不動,確是佛法的一種重要目的。離欲清淨,不因環境而引起痛苦,就是空義。所以在〈義品〉中佛答摩犍提外道說「空於五欲」;而摩訶迦旃延在《雜阿含經》五五一經解說為:
於此五欲功德,離貪、離欲、離愛、離念、離渴,是名空欲。[A78]
又如摩訶迦葉修頭陀行,處處不為五欲所轉,釋尊讚歎他為「如空不著」。《雜阿含經》所說的空義,都重在這離欲無繫的空的實際修持上說;至於空理的觀察,反而說得少。佛讚舍利弗的入空三昧為上座禪,在《增一阿含經》也有這同樣的緣起,但它的側重點就不同了。如該經卷四一第六經,佛說:
空三昧者,於諸三昧最為第一三昧。王三昧者,空三昧是。[A79]
上座禪的空三昧,讚為最高的三昧之王(後來《摩訶般若波羅蜜經》的佛入三昧王三昧,即出此)[A80]。為什麼呢?於空三昧中,觀察無我我所;一切諸行是不真實、不常恆空,因空故不起著於相,就是無相三昧;無相故於未來生死相續,無所愛染願求,就是無願三昧。空三昧中具足了無相、無願三昧,所以是王三昧。這偏重在觀察空義上,與《雜阿含經》各說明了一邊。
二、無相心三昧。無相三昧與空三昧略有不同。《雜阿含經》中的修行過程,是由厭患不為境縛,而離欲證解脫。空三昧重在對外界不染,是情意的厭離。厭患離欲,本即可以不取相;不過有的人特別喜歡取著於相,為對治它,而說這無相心三昧。這無相定在所識的一一法,以破壞遣除其相,欲色一切相都遣離不取;因為不取,可以達到離欲證解脫。《雜阿含經》五五九經,有一比丘問阿難:如何對外境法不起所緣相?阿難答他有兩種:一、有想不覺知,修的是有想定,只因定力強,不起覺知。二、無想不覺知,不取外所緣相,且連內心的能緣想念也不生起,這是無心定。阿難為諸比丘尼說(《雜阿含經》五五七經):
若無相心三昧,……是智果智功德。[A81]
在定境中,這是比較深刻的,須有真實慧厭患離欲,觀察無常無我者,方可獲得,不是外道專門修定者所能得到。
《雜阿含經》二七二經,佛陀曾為對治一般比丘的貪欲、瞋恚、親里等惡覺惡想而起諍競故,為說無相定:
於四念處繫心,住無相三昧,修習多修習,惡不善法從是而滅,無餘永盡。……多聞聖弟子作是思惟:世間頗有一法可取而無罪過者?思惟已,都不見一法可取而無罪過者。我若取色,即有罪過;若取受想行識,則有罪過。作是知已,於諸世間則無所取,無所取者,自覺涅槃。[A82]
觀察世間一切法,不見有一法是真實可取的;取,就有煩惱不清淨——罪過。經中說:就是善法功德,也如熱金丸,好看,還是取不得,何況五欲染污法呢!「法尚應捨,何況非法」[A83],就是這個道理。如是觀色等相不可取,能取心亦不起,就能自覺涅槃。無相心三昧,是在一切上不著,與大乘空最近;如《般若經》的無所受三昧,即此無相三昧的深化。總之,於一切相不著,不念一切相,念無相界(涅槃),就是這無相三昧。這三昧,在《雜阿含經》常常談到的,如:
無所取故無所著,無所著故自覺涅槃。[A84]
這,在三三、三四、二二六、二二七等經中都同樣說到,實為佛教比丘現證涅槃寂滅的無上境地。就是佛教迦旃延所修的真實禪,也是此無相心三昧的別名。大梵天王遍尋不得,因為不知他禪心所依的境界。在中國,大耳三藏以他心通知道忠國師內心的所緣,忠國師另入深禪,不住一切相,他心通也就觀察不到。這些所修的都是無相心三昧。佛說這無相心三昧,是不依地水火風,不依受想行識,遣其能相所相,入真實禪而見真實。但如何遣相呢?這要觀察一切法唯是名言,沒有實性,假名無實故,即能於法不起所緣相,進而能緣心想也不可得,就得入此三昧。空義,在空三昧中不明顯,而這無相三昧中卻明白可見。《雜阿含經》五五九經說:
一切想不憶念,無想心三昧身作證具足住。[A85]
這經先說四禪及前三無色定是有相行定,在無所有定之上說這無相心三昧是無想行定(地位與非想非非想定相當),是一切定的最高深的,是無漏智所得的。這直證涅槃空寂的深禪,是契入無相界的。
三、無所有三昧。這三昧在《雜阿含經》中,有兩個地方提到,但都沒有單獨的說明。《中阿含經》則說它就是無所有處定。《雜阿含經》雖對這三昧沒有詳盡明確的解說,不過古來說「三三昧」,都提到它的名字,似與三解脫門中的無願三昧有關。
現在將三種三昧作綜合的觀察:《雜阿含經》八〇經(《聖法印知見清淨經》)佛告阿難說:
若得空已,能起無相、無所有,離慢知見者,斯有是處。
觀察彼陰無常磨滅不堅固變易法,心樂清淨解脫,是名為空。如是觀者,亦不能離慢,知見清淨。
復有正思惟三昧,觀色相斷,聲香味觸法相斷,是名無相。如是觀者,猶未離慢,知見清淨。
復有正思惟三昧,觀察貪相斷,瞋恚相斷,是名無所有。如是觀者,猶未離慢,知見清淨。
此經對三種三昧,有不同的看法。空三昧是由觀無常義,不起染著,心得清淨解脫──心厭有漏雜染,而傾向於離染的清淨解脫。這空定的境界並不很高,近於平常所謂「看得破」,只是心不外馳而求清淨解脫而已。無相三昧,是斷除色、聲、香、味、觸、法六塵相的定。沒有貪、瞋、癡三毒煩惱,叫做無所有三昧。三者有其淺深次第:以空三昧的不隨境轉為基礎;進而無相三昧不見外六塵境;最後則無所有三昧內心的欲貪等不生起。這都還不是徹底的斷除,只是由定力的執持,在定境中暫伏,外不見六塵、內不起三毒而已。所以都還「不能離慢知見清淨」。要知見清淨,必須另起增上,修習以無我為出發的三昧。經云:
復有正思惟三昧,觀察我我所從何而生?從若見若聞若嗅若嘗若觸若識而生。……若因若緣而生識者,彼因彼緣皆悉無常,……彼所生識云何有常?無常者,是有為行,從緣起,是患法、滅法、離欲法、斷知法。是名聖法印知見清淨。[A86]
由此可見到:在定境中不受外境所繫的暫時過程,還不是究竟;必需要徹底的遣除我我所,通達無自性之法法歸滅,見滅法不可量,平等寂靜不可得,即見到了涅槃寂滅理,才能離我慢而得知見清淨。見滅而得無我,因此而得解脫,也見於《雜阿含經》一二六六經。如云:
於眼、眼識及色,見滅、知滅故,見眼、眼識及色非我、不異我、不相在。
空等三三昧是不夠的,必須要體證到法法歸滅,不可得,才能我慢畢竟斷,得真正的知見清淨。所以,「空、無相、無願」三者叫做「解脫門」,它是解脫之門,本身尚未究竟,必須進一步體知我我所之為因緣假合,無常不可得而否定之,始能達到解脫。空,在這裡,是最前面的基本,而最後歸結所證達的也還是它(終歸於空)。此《聖法印知見清淨經》有兩種異譯本,西晉竺法護譯的意義與《雜阿含經》同;趙宋施護譯的則已改為修行三解脫門的次第;但同謂此三三昧還有慢在,未得究竟。故以空為出發,經無相、無所有(或無願),再觀無我我所而涅槃寂滅;這過程是完全一致的。此空、無相、無所有三三昧,與三解脫門的關係,也更可顯見其合一。此經名「聖法印」,《雜阿含經》雖處處說到無常、無我等義,但並未名之曰法印;這要到《增一阿含經》才見明說。那麼這經的「法印」,究竟是什麼?不是三法印或四法印,應該是證入解脫涅槃之門的三解脫門。
在《雜阿含經》五六七經中,質多羅長者答那伽達多所問,除空、無相、無所有三三昧外,又加一無量心三昧。後代說四無量心定,純是世俗的,不能體驗真理;但此經所說的無量,與三三昧也有同義,同以無煩惱來建立(有煩惱是有相、有量、有所有;無煩惱是無相、無量、無所有)。特在空三昧上加遣常恆性不可得空,同在離煩惱證真理上說明,與後代所說的三解脫門同緣實相的意義相同。
此空、無相、無所有三個名辭,含義也還可以說有不同,這與《中阿含經》所說的相近,我們留待次一項來討論它。
第三項 空義之次第禪定化
這是以《中阿含經》的思想為對象而觀察空義的。先拿《小空經》說。經中,佛在鹿子母講堂,給阿難舉個譬喻:如說鹿子母講堂空,是說堂中空無牛羊,並不是說連講堂也沒有。而後合法說:
若此中無者,以此故我見是空;若此有餘者,我見真實有。阿難!是謂行真實空不顛倒也[A87](玄奘譯作「彼則是空,此實是有」)。
經文的意思說:要不顛倒的認識真實空,不但空其所空,還要有其所有,把握那不空的。在此法上(有),遣離於彼(空),叫做空,不是此法也沒有;這才叫做善取空相。後來的大乘瑜伽學者(重於禪定的),就強調這思想:謂依他、圓成本身不空,依、圓上的遍計所執空,所以說依他、圓成空。如果純粹以這思想來判斷,中觀家所說的空義,就不能成立,墮於惡取空中。不過,《中阿含經》的本義,是在禪觀的遣離次第上安立的;那種漸離漸淨的方法,在《楞伽經》的七種空中,是最低下而應該離去的。它既不是說明法空深理,在抉擇空義上,似乎不應該引用《小空經》的定義。《小空經》遣離的次第是這樣:第一:
空於村想,空於人(人群雜鬧)想;然有不空,唯一無事(阿蘭若處)想。[A88]
村落、人群空,寄心於僻靜的阿蘭若處,作阿蘭若處之想,阿蘭若處不空;這是一空一不空。其次:
空於人想,空無事(阿蘭若)想;然有不空,唯一地想。[A89]
阿蘭若還有小屋;蘭若外還有叢林荊棘、猛獸毒蛇等,這不應該思惟,還須空去;寄心於一地平如掌無諸雜穢的清淨地,此地想不空。又是一空一不空。再進一步,觀察地想亦空,只有無量空處不空。又進觀察如虛空相之空處亦空,只有無量識處不空。如是乃至「無所有處」也空,而這「無想心定」不空。更進一步,觀察這無想心三昧,還是思願所成,有為無常的,於是引發無漏慧。如經云:
空欲漏,空有漏,空無明漏;然有不空,唯此我身六處命存。[A90]
最後還是一空一不空。這經有很多啟發處。四無色處,並非說天上,是約定境說的。這定境最先離村落、人群,空去有情世間;其次對器世間起清淨想,空其雜穢,後世的淨土觀,應該與此有關。再次超物質(有色界)而繫念於虛空;再則捨外境的虛空相,專注繫念於內識;進而境相、識相不起的無所有;更進,連心識想念也不起。在定境的次第上,從境到心,從有到無;最後空諸有漏煩惱,得大解脫。轉過來看,六處的身體還是不空。如將禪境為天境,可說即從人間到天上,從天上轉回到人間來,依舊還是一個人,還是照樣乞衣乞食維持生存。但已經過一番改變,到底不同了:煩惱不起,無我解脫而教化人間。從此可見:後來佛教所謂的無色界,是在佛弟子的禪定境界上安立的。因佛教共認:修某種定,如不因之得解脫,將來可以感得某種定境的天報。佛弟子們既得此定,若不解脫,死後必定生到報得有這種定境的天上;定境有淺深,所生的天也就組織成四空處的高下次第了。其實,禪定的最重要的意義,在於開示我們,於修行過程中,在日常見色聞聲中,六根清淨不為境界所轉而解脫。經中說阿羅漢得「六恒住」;六根門頭解脫自在,確是佛弟子的本分事。《雜阿含經》說空三昧時,佛也開示舍利弗要於境(色等)無有愛念染著。總之,這《小空經》所說的空,只是在修行過程中攝心漸除於想說的,與我法二空之深義不同。瑜伽學者是以禪定為中心而組織了全部佛法,所以他們特別重視它,以此為真空的定義,這難怪要與中觀者相諍。
再說《中阿含經》的《大空經》。在一次安居將要解夏的時候,眾比丘聚於一堂製迦絺那衣,彼此戲論諍競,佛為令眾弟子於日常往來出入語默動靜之間,不為境轉,六根清淨,就說這《大空經》。經中說有四種空:內空,外空,內外空,不移動。這四者,也是有先後次第的。因修行未得相應,則先觀內空;又不得相應,則觀外空;如是乃至觀不移動。再不相應,則修習多修習。一旦相應成功,不但不移動,前三者皆可得成就了。後來的大小經論,都有這四個名字。內空,是觀六根,遣除其相而空;外空,是觀六塵,遣除其相而空;內外空,即遣除根境綜合相而空。如是修習,得到內心安住不動,是「不移動」。本經說:
度一切色想,行於外空。[A91]
這可見外空、內空等,是超越色想的,與無色界的空無邊處定相當。不動,有解說為第四禪,因為到了四禪,不為三災所動。但依《中阿含經》的《大空經》與《淨不動道經》看來,不動是合於空無邊處定的。單修這些定,沒有無漏慧,都還談不上解脫。
《淨不動道經》所說有四種定:不動,無所有,無想,解脫。與空義相關更切,而是更有意義的。一、淨不動道,經說:
若現世欲及後世欲,若現世色及後世色,彼一切是魔境界。……(如是觀「彼一切四大及四大造」,亦復如是。)若現世欲及後世欲,若現世色及後世色,若現世欲想後世欲想,若現世色想後世色想,彼一切想是無常法,是苦、是滅;彼於爾時,必得不動想。[A92]
這觀欲、觀色皆是無常、苦而超脫之,甚至連後世之欲、色想也超脫了;離欲離色,與無色界的空無邊處定同。
二、淨無所有處道,經說:
若現世欲想、後世欲想……及不動想,彼一切想是無常法、是苦、是滅;彼於爾時,得無所有處想。……空於神、神所有,空有常,空有恒,空長存,空不變易。……我非為他而有所為,亦非自為而有所為。[A93]
這與無色界的無所有處定同。但分析其內容,覺得它包含三解脫門思想在內。觀欲色相、欲色想、不動想無所有,是無相的;觀常恒我我所的不可得,是空的;觀不為自不為他而有所作為,是無作(無願)的。雖包含三義,但特重在無所作為,所以稱之為無所有處道。
三、淨無想道,經說:
若現世欲及後世欲……無所有處想,彼一切想是無常法、是苦、是滅;彼於爾時,而得無想。[A94]
這即無色界的非想非非想處定,重心在不起想念。佛教通常說的無想有兩種:一在無色界的第四定,叫非想非非想定。一在色界最高處(除五淨居),是外道住的無想天。不過,這兩種分別為《雜阿含經》所無,出於《中阿含經.大因經》與《長阿含經.大緣方便經》。校勘巴利藏的《中部》,並沒有這《大因經》,《長部》才有;這可見是比較更後起的。從《中阿含經》各處看,無想都在無色界的無所有定之上,與非想非非想定的性質相當。這裡的無想道,就是一個實例。所以,從不動而無所有,而無想,只缺一個識無邊處定,其餘的次第,全與無色界定的次第符合。四、解脫,經說:
若現世欲及後世欲……無所有處想,無想想,彼一切想是無常法、是苦、是滅,是謂自己有;若自己有者,是生、是老、是病、是死。阿難!若有此法,一切盡滅無餘不復有者,彼則無生、無老病死。……彼如是觀、如是見,必得欲漏心解脫,有漏、無明漏心解脫。[A95]
本經對前三道的說明,是:
或以慧為解,彼於後時身壞命終,因本意故,必至(彼處)。[A96]
這說修前三種道,如果不能得無漏智現生解脫,可由「本意」生於彼三種天。前三道是立足在禪上,於是就建立起無色定的層次組織了。在三道以上,再建立解脫。拿這經的三種定與《雜阿含經》五六七經所說的三種定比較一下,名義是大致相同的。淨不動道與空三昧同,淨無所有道與無所有三昧同,淨無想道與無相心三昧同。但《雜阿含經》由觀無常苦厭離,而外無六塵相,內無貪瞋癡所有,而得解脫;從空而無相而無所有的次第,完全是建立在觀慧的所觀義上,並不以此為淺深的無色定。但《中阿含經》不動道同空三昧,而將無想與無所有倒置過來,這才與四無色定的次第,完全吻合。很明顯的,佛教所說觀空的禪定,在演變中,漸次的與三界的次第符合。所以我敢說:三界中無色界的次第,全是後代佛弟子們修定的過程,在「身壞命終由本意故得至彼處」的理論下,組織安立成功的。
現在,先將《雜阿含經》、《中阿含經》二阿含中關於禪定次第的說法,表列如下:
世尊以四禪為正定,《雜阿含經》有明文。以空、無相、無所有三三昧的無色化,組成三界次第,這是顯然無疑的。《雜阿含經》四五六經的光界、淨界,與二禪(少光、無量光、光音)、三禪(少淨、無量淨、遍淨)相當。光界是定中生光而見色,《中阿含經》中阿那律對此特為著重。淨界,成實論主解作空觀,不如一切有部的觀清淨色為是。八解脫的前三解脫,八勝處與十遍處中的前八遍處,都只是光中見色與淨色的禪定。稱歎世尊的妙法時,常說「天、魔、梵」所不及,這本是婆羅門教的世界觀。天是不脫生死的欲天;魔是生死的統治者;再進就是婆羅門教的梵我界了。佛教認為梵也未脫生死,是修四無量而到達的。外道的梵,本稱歎為光、為淨,佛教也就組為前三禪;除了無量心三昧(下、中、上三品)的修證外,與光中見色及淨色觀的禪定相合。佛法也常歎三禪為樂之極點,但「聖說能捨」,雖三禪中都有解脫的可能(《雜阿含經》中歎四無量心中可得解脫),而佛陀與聖者的一切功德,主要是在第四禪中開發的。與解脫相應的第四禪,「除斷苦樂,憂苦先滅,不苦不樂,捨念清淨」,為佛教目標所在,大概是第一期的思想了。
以空、無相、無所有三三昧的熏修,其未能引發無漏即生解脫者,理應生於此空、無相、無所有處;無色界的組織,因此成立。空處以上有識處,這是定心空外境而存內心,也就是境空心有的過程,與十遍處、四空處中識處的次第相合。境空心有,進而不念境空、不念心有,即是無所有;等到心境並寂,即是無相心定。瑜伽者的禪觀過程,顯然與四無色的次第相合。《雜阿含經》空、無相、無所有的次第,《中阿含經》轉而為不動、無所有、無想,實有深切注意的必要。《雜阿含經》五六七經,《中阿含經.支離彌梨經》,僅立一無相心定,這是第二期佛教者的目標了。但此無相心定,如《雜阿含經》四八五經,開為無想定(非想非非想處)與滅受想定二者;《雜阿含經》四五六經,開為非想非非想界與滅界,《中阿含經.淨不動道經》、《小空經》,開為非想非非想處(無想處)及解脫二者;而《雜阿含經》四七四經、《大因經》(巴利藏見《長部》),又開為非想非非想、滅受想定及解脫三者。到此,無相心定,不再說它是智果智功德,被視為有念與出定計我了。空觀的化為四無色次第,豈不是顯然可見的嗎!
阿含之空義,姑止於此。
校注
【經文資訊】《印順法師佛學著作集》第 11 冊 No. 11 性空學探源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1-12-09
【編輯說明】本資料庫由中華電子佛典協會(CBETA)依《印順法師佛學著作集》所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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