止觀輔行傳弘決助覽卷第二
止觀輔行傳弘決卷第四
嗽。音速。吮也。吮。食允反。
亦須複推向作覆字也。若推者。如初句中相推。云若欲貪滅而貪欲不生者。為即為離。若即者。滅那能生。若離者。生而無因等。
故今文中不復委書三四句。論中不復具作句法。但令列初句。
對餘境時今論中且從六受一中論貪。若對餘五論之。又名未起。
通對十界。後若別起今文且從一界將[A1]已未對論。若餘界未起。乃是別論未耳。今遮此未。故云恐也。
乃至未貪欲心。非生非不生十六句餘三句令例初句。今為例作第四句。使前二句可作。應云為貪欲[A2]已。心滅。未貪欲心非生非不生。為貪欲[A3]已。心不滅。未貪欲心非生非生非不生。為貪欲[A4]已。心亦滅亦不滅。未貪欲心非生非不生。為貪欲[A5]已。心非滅非不滅。未貪欲心非生非不生。
何得亦具無等三句上問[A6]已未。只可論不生。何得具生。故今拒之。若如問意。只可論不生者。正生中只合論生。又何得論不生耶。
事助如方等歷幡壇道具中修觀者是。
觀柱緣生論云。梁柱椽棟名之為殿。上中下分和合名之為柱。片片和合故有分名。眾禮和合故有片名。除三分柱因緣名字。更無柱名等(云云)。
七識正因種彼經云。六入為種。七識處為種。此七識者非第七識之識也。此第七識乃了因種耳。今云正種者。疏引什法師釋云。欲界為一。三禪三空為六。合為七識住。所以然者。三惡苦多識不樂住。第四禪識色微故。又無想天識不樂住第四無色。以非想法微故識不樂住。隨識樂住即是法性。故得為種。[A7]已上止文。
怫音佛。恕也。
因緣一法治邪癡故十二因緣治斷常癡。
若轉計者從此句生四句推無記不生。若轉計者。為無記滅[A8]已不生。為無記不滅不生。為無記亦滅亦不滅不生。為無記非滅非不滅不生。
起空屬空。起有屬有搜要云。非前二收。不出前二。或善或惡。或空或有也。
不善四句如無禁貪欲即是道等四句。
嚳苦沃反。五帝中第三帝也。史記云。黃帝為有熊。帝顓頊為高陽。帝嚳為高辛。帝堯為陶唐。帝舜為有虞。皆同姓而異國號。
嫄音原。
而孕所孕之子。謂不祥而棄之。遂名曰棄。乃周之始祖也。
齓初覲反。毀齒也。
獫狁獫。本作玁。音險。狁。音允。皆畜種。故字從犬。
薰鬻薰。本作[打-丁+薰]。鬻。音育。夷名也。
綖音延。此乃覆冠衣耳。應作綫。與線同。公羊傳云。中國不絕如線。
幾盡上巨依反。近也。謂近盡。
荒服荒遠之國也。東曰夷。南曰蠻。西曰戎。北曰狄。有不火食。衣以羽毛。都無禮教。
酣胡甘反。嗜酉酒為樂。
歠與啜同。
高陽之子顓頊。姓高陽氏。
五馬兄弟五人。
叡音慧。
莅音利。
[A9]祲音浸。天邊之妖氣。
爝音雀。
黑衣當王江表僧多著黑衣。周武惡之。僧屬陰。慮陰王以奪陽。
覘勑艶反。窺覷也。
甄音真。姓也。
九流漢書九流。一名家流。二縱橫家流。三雜家流。四農家流。五說家流。六權家流。七墨家流。八陰陽家流。九道家流。若爾者。道士本儒流耳。
巋苦軌反。
髠苦昆反。
嬙音牆。
柤音櫨。
狙子余反。猿屬。性多詐。
齕痕沒反。亦嚙也。
六牛經六年。展轉六十牛六牛六年各生子。為三十六子。并母成四十二也。牛子第五者。至第五年第六年各生一子。是第五各生兩子也。第六牛只各生一子。牛孫共生十八子。是則母兒孫共為六十牛。經中以六牛展轉。喻比丘從戒生禪。從禪生慧而成六神通。
[A10]但結提吉從諫者吉。不從諫者提。
兩夷一提自行婬欲。又說過人法云。我知是。我見是。謂我得煖頂乃至四果等。是名兩夷。以此教人。又犯一提。
論。依律擯治律有三擯。一不見擯。二不懺擯。三惡邪不除擯。若人犯夷。人勸懺悔。答云。我不見罪。佛令作不見擯。又若犯者。人勸懺悔。答云。我雖見罪。不能懺悔。佛令作不懺擯。若如利吒言。婬欲不障道佛。令作惡邪不除擯。
首生白髮經云。如少壯人。首生白髮。愧而剪除。持戒比丘訶責壞法之人。亦復如是。
鄰國相攻經云。譬如有王專行暴惡。會遇重病。有鄰國王興兵滅之。是時國王無力勢故。方乃怖畏改心修善。如是鄰王得福無量。持戒比丘亦復如是。驅遣訶責壞法之人。令行善法。得福無量。
體外之惑疏云。體上之惑。
一聞三諦諸法從緣生。是法緣及盡。是說苦集滅三諦。
見舅墮負拘絺羅初難佛云。一切法不忍。佛答云。汝見是忍不。因而墮負門麤細中。
六神六師第一臣名月光。所事師名富蘭那。但言殺父母者無果報。五臣各事一師。皆外道輩。
聞說陰幻佛告王言。何者是父。汝但於假名五陰妄生父想。若色是父。四陰應非。若四是父。色亦應非。色與非色性無和合。
無根信章安釋云。本時五根未立。今遂得信。故名也。
述[A11]己弘願願云。我於佛前悔。願後更不作。願諸眾生等。悉發菩提心。
初聞佛偈住住央掘摩等。凡三百六十七偈。
匿王去後匿王欲伐。且見央掘去佛不遠。王禮供[A12]已歎佛云。能降如是惡人。佛為說法。得羅漢果。
四事為涅槃因一者親善友。二者專心聽法。三者繫念思惟。四者如法修行。
論痺必至反。
街衖衖。與巷同。
𤼣踡上呂員反。下巨員反。跛。躄病也。
䆿魚際反。睡中語。
亦有不曉世語達遠理者。如會稽道樹寺頓悟禪師。能悟深理而不曉近事。出涅槃疏涅槃疏云。昔徐僕射。理人甚善。為上虞令。犯事不閑。答問如天柱瑜。極解深義。不曉世語。言天柱瑜者。天柱。山也。在會稽。瑜。名也。時號頓悟禪師。不曉世語者。涅槃疏未治定本云。瑜常身病。有尼問疾云。闍梨無所苦[A13]已就靈姑卜云無苦。即問靈姑是誰。答云是剡。又問汝剡耶。答云是夜行。又問汝夜行耶。而竟不知越俗名鼠為靈姑等。故云不曉世語也。又如昔莊嚴門下有淨藏法師。唯能並難。答無所以。彭城正公。能善解釋。不便論義。
俱舍以九義立一瞿聲頌曰。方獸地光言。金剛眼天水。於斯九種義。智者立瞿聲。九者。一方。二獸。三地。四光。五言。六金剛。七眼。八天。九水。皆名瞿聲。
亦與四教四門四句意同疏云。佛[A14]但說一。具四種意。如說有句。即具於無并雙亦雙非。但作有解不名智臣。此與四教義合。佛說生生滅。即不生滅雙亦雙非。但作三藏生滅之解即非智臣。此義又與四門義合。亦有門乃至雙非門亦爾。
次第對鹽等四鹽有器無水。雙亦馬雙非。餘四教四門。例之亦如是。
經中先合。對無常等四經云。如來為計常者說無常相。令比丘修無常想。為計樂者說於苦相。欲令比丘多修苦想。為計我者說無我相。欲令比丘修無我想。或說空者無二十五有相。令比丘修學空相。
次對四常不動者是解脫。中無有苦。故是名不動是正解脫。謂無相者。無有色聲香味觸等。故名無相。是正解脫。常不變易。名曰常住。或復說言一切眾生有如來性。
此四亦是四門異名不動有門。無相空門。不變雙亦門。佛性雙非門。不動藏。無相通。不變別。佛性圓。
十非前論中[A15]已說。
六宗情期大同史記。一陰陽。二儒。三墨。四名。五法。六道德。陰陽使人拘而多畏。儒者傳而寡要。勞而少功。墨者儉而難遵。是以其事不可偏循。名者使人儉而善失真。法者嚴而少恩。道德者使人精神專一。動合無形。
莊生歸於自爾莊云。雲為雨乎。雨為雲乎。各自爾。
老氏專歎去奢老云。聖人去奢去泰。注云。奢謂服飾飲食。泰謂宮室臺榭。去之者。使人不過分也。
馬祀牛羊豕。三牲之祭。常聞之矣。言馬祀者。記曰。大夫之喪薦馬。
羊烝烝。冬祭名也。冬以羊祭。
脯祀儀禮。祭之以酒脯。
粟祭禮云。求食家之粟以祭之。然則粟祭非殺生。不是燒然之因。今恐是肉祭耳。以肉粟同音。寫者誤矣。
前廣後略如十乘無四三昧則後略。
神力品約教次第經云。如來所有一切諸法自在神力秘要之藏。甚深之事。法力藏事。次第對名用體宗。
序品約行次第經云。以是知今佛欲說法華經。今佛放光明助發實相義。佛當雨法雨。充足求道者。諸求三乘人若有疑悔者。佛當為除斷。
何殊體踏邪解禪師修體心踏心觀法下。記中云。雖體踏如空。非體法實智。雖推踏不受。非無作捨覺。
利鑊等鑊字應作钁。居縛反。
鉏與鋤同。
止亦名觀。即停止止下論云。停止止是行善。屬觀門攝。
觀亦名止。即貫穿觀下論云。貫穿觀是止善。屬定門攝。
翻識為智翻七識為四智。謂成所作智。大圓鏡智等。
純陀一品明涅槃施經云。純陀者。名解妙義。白佛言。我等最後供養。為度無量眾生故。佛言。施食者有二種果報。一者受[A16]已得菩提。二者受[A17]已入涅槃等。
例道入例下例字應作倒。
三三為權謂三乘各有人教。因是為三三。在昔無果。故三三俱權。
三結一我見。二非因計因。三疑。
斷離盡斷煩惱。離生死盡。
止觀輔行傳弘決卷第五
外道計無因無果。若言父母是眾生因者。男女當具二根。又眼見男女不似父母等。第三計各異互無。如牛中無馬。馬中無牛。
隨緣方便及息二邊。俱明三止三觀隨緣三止者。著空心息名止息止。心住中道名停止義。中道非邊。是不止止義。三觀可解息二邊三止者。不著空假名止息止。心冥中道名停止止。中道非止非不止是不止止。觀亦可解。
對斥小乘斥云。唯阿那律天眼所見。為作相耶。無作相耶。假使作相。則與外道五通等。若不作相。即是無為。不應有見。
借彼知見之名。非全用義經曰。云何為知自餓法投投淵赴火。自墜高巖。五熱灸身等。云何不見菩薩。不見一人。行如是行得正解脫。亦知亦見者。為見眾生。行於邪法必墮地獄。是名為見。知諸眾生。從地獄出生於人中。若能修行得入解脫。又亦知亦見者。見常無常。苦樂。淨不淨。我無我。是名為見。云何為知。知諸如來不入涅槃。經中廣解。
天親無著金剛論。
下之二句。複疎三諦百非中四句之二也。以無有相貌句是三諦義。記云。無邊無中故是三也。若三俱亡乃是絕四離百。
大論二十二云。菩薩修十善。各有五心。謂下。中。上。上上。上中上。初發五心。乃至具足五心。如是百心名為百福五心。下(一)。中(二)。上(三)。上上(四)。中上(五)。
有五差別故。所謂人天及以四教五種布施即五差別。淨名疏釋云。若持戒。恭敬。慈心。大福。自捨財。亦教他修福。如是等施皆人檀也。若勝品十善。持戒精進。恭敬聽法。慈心孝順。華香續明。皆天檀也。此皆事施。果報不同。三藏二乘觀諦緣。菩薩觀無常。捨身命財。如代鴿等。並藏檀也。通教體三事皆空。愍眾生故捨身命財。別教行人種種施。圓教捨身者。生死後際等觀。離老病死。得不壞常住命財亦爾。檀即佛性。大品云。一切法趣檀。[A18]已上並四教施也。後成佛時。五種一切能捨。眾生來生其國。
但云願攝。其義則通如云菩薩為菩提故。離殺害心。以此善根。願與一切眾生共之。願諸眾生得壽命長。有大勢力。獲大神通。以是願故。成佛之時。國士所有一切眾生得壽命長。有勢力。獲神通。又菩薩離盜心。與眾生共之。願諸佛土純是七寶。故成佛時。國土純是七寶。眾生富足。乃至遠離邪見。與眾生共之。菩薩成佛時。世界眾生悉得受持摩訶般若波羅蜜。言通者。無五差別異。
觀因緣智四種不同下智觀之得聲聞乘。乃至上上智觀之得佛乘。四智對四教準知。
論。種種行類相貌智論七十二云。三事何異。有人言行。是阿鞞跋致菩薩。身口意異於他人。以此表甚深智慧也。類者。分別知諸菩薩是阿鞞䟦致非阿鞞䟦致耶。相貌者。除行類。種種因緣得知阿鞞䟦致相。
不決臧𠘶下音鄙。語出毛詩盪之什。詩云。於乎小子。未知臧𠘶臧善𠘶非。鄭玄箋云。不知善𠘶。乃是不識是非之義耳。
慧單而智複加一切成複。
且約前二藏通。
若單約境。準智可知若境是自境。名自性境。因智故境。名他性境。境智因緣名共性境。離境離智名無因境。
莊云。天其運乎天運篇也。運。廣雅云。轉也。注云。不運而自行。
地其處乎不處而自止。
日月諍於所乎正文所爭不爭所而自代謝。
孰主張是。孰紀綱是皆自爾也。記作氏。誤。
孰居無事推而行是無則無所能推。有則各自有事。然則無事事而推行。是者誰乎哉。各自行耳。[A19]已上並郭象注耳。
老計守雌道經曰。知雄守雌為天下溪。常德不離猶歸於嬰兒。注云。雄以喻尊。雌以喻卑。去尊就卑。歸老於嬰兒。無所知也。
君弱臣強至二教下文云。三藏從無明生。不由真起。此自性邪。見通教真是不生生。一切惑苦滅。此惑是由不生。此他性邪見。此界內惑。以惑為自。以真為他界外。以法性為自。無明為他。別教計黎耶生法。此執他性。圓教計法性生法。此計自性。前君弱臣強。今君強臣弱。
生等對四教精進若二藏相應即生生精進。乃至圓教不生不生精進。
無言菩薩大集第十三云。王舍城師子將軍。生一子不啼泣。乃至七日眼不瞬。人謂之瘂。父母立字名無言。後見佛廣現神變等。無言即契理也。
論。作四說性執久破與下化他境意同。下記云。自行若滿必須化他。
一一悉中皆四說下化他境中。一一悉中。各引四悉文證。
於一名下說無量義涅槃三十一云。猶如涅槃。亦名無生。亦名無出。亦名無作。亦名無為。乃至亦名吉祥。
以蜈蚣等用喻獨頭疏云。蜈蚣譬戲論嗔。守宮百足兀然譬獨頭無明。今記文以蜈蚣喻獨頭。似誤。
三昧樂意成身。即三四五地心寂不動生方便土。須[A20]已[A21]辦地也。今見等地而言成身者。或是超人。或是以空三昧且攝之耳。或是果中預談因位。或以前而例後詳之。
豈圓六根更入別位三種意生攝別地。前斯為正意。若攝圓者。斷通惑盡則攝入三昧樂。斷塵沙則攝入覺法自性等位。然六根淨位非次第人。故云豈入別耳。
是二中間即是中道中間是指名色等五支苦果也。苦道即法身名中道。
六因四緣因緣名義亦欲略知。今依俱舍出之。六因者。一能作因。謂一切無為法皆為能作因。二俱有因。如四相望本法互相假藉。本法為因。四相為果。四相為因。本法為果。俱時而有故名俱有因。如心王與心所亦互為也。三同類因。如過去善五蘊與現在善五蘊為同類因。現在善五蘊與過去善五蘊為等流果。又如過去解脫戒為同類因。今別脫戒與未來別脫戒為等流果。四相應因。此唯心所法。謂心王心所起必同時。五義平等。同一所依。同一所緣。同一行相。同一時業。更相隨順。義用相應。故名相應也。互為果邊名為俱有。若相應邊名相應也。五徧行因。謂苦諦下有五煩惱。即苦下五見疑無明。集下二見疑無明。此十一俱三義。一徧緣五部。二徧隨眠五部。三徧與五部染法為因。此因為染污。能與五部染法為因名徧行(去聲)。或徧緣五部名徧行(平聲)。行即滿也。六異熟因。謂能招果熟故名異熟因。三性之中但取善不善。就善法中唯取有漏善為異熟因。為無漏善破壞三有。不招異熟。非因也。為無記劣。不招異熟。言四緣者。一因緣。謂因如是緣故名因緣。緣以前六因中後之五因為體。唯除能作因。二等無間緣。謂前念心心所法齊等。與後心心所法為緣。或可後念心心所法齊等。因前念心心所法為緣。故云等無間緣。言等者。徧依及果。三所緣緣。所緣二字屬境。緣之一字屬心。謂心所緣法性劣。執境方生。猶劣人非杖不起。四增上緣。謂前六因中第一能作因即是增上緣體。故一切法皆增上緣○又婆沙中因緣相攝。初六因攝四緣。能作因攝三緣。謂等無間緣.所緣緣.增上緣。餘五因攝因緣。緣謂俱有。同類相應。徧行異熟。又四緣攝六因。因緣緣攝五。謂異熟.俱有.相應.同類.徧行。若等無間緣.所緣緣。無因可攝。能作因攝增上緣。
楞伽第四佛語心品心品第三云。於彼演說大乘。皆是如來地。十地則為初。初地則為八。第九則為七。七亦復為八。第二為第三。第四為第五。第三為第六無。所有何次。既云為次。所以互融。恐人疑今記文寫者誤。故撿經以決之。
為漸為頓大慧問為漸淨為頓淨。佛言。是漸淨非頓淨。譬如陶師造器。漸成非頓。如來淨諸眾生。自心現流。亦復如是。
現流經謂漸頓之化。佛從法性顯現流出。
頓現一切譬如明鏡頓現眾像而無分別。如來淨諸眾生。自心現流。亦復如是。頓現一切無相境界而無分別。乃至云。報佛亦爾。於色究竟天。頓能成熟一切眾生。令修諸行。
五種種性佛經云。若有聞說一一法自心顯現。不思議境。不驚不怖。此是如來乘性。既云不驚怖。則是菩薩性也。經中不言菩薩性。
聲聞經云。若聞說蘊處界。舉身毛竪。心樂修習。乃至我生[A22]已盡等。此是聲聞性。
緣覺經云。若聞緣覺乘。舉身毛竪。悲泣流淚。捨離憒閙。或聞神通變化。其心信受。是名緣覺。今記不列緣覺。
不定經云。不定性者。謂聞三種。謂佛及聲聞.緣覺。隨生信解。而順修習。而成大慧。
無性彼經四卷。成部文中無無性。只有各別性耳。各別中又說聲聞。
五法謂相.名.妄想.如如.正智。相者。形相色像等。名者。有如是相。名為缾等。妄想者。有施設眾名。顯示諸相缾等心心法。是名妄想。如如者。彼名彼相。畢竟不可得彼如是相。我及諸佛隨順入處。普為眾生如實演說。是名正智。
及三自性妄計自性。謂計自性從相生。於種類顯現生計著故。二緣起自性。從所依所緣起。是緣起自性。三圓成自性。謂離名相事相二分別自性聖智。
二無我人無我。法無我。
論。十地為如佛大論五十中解云。菩薩坐七寶菩提樹下。入第十地。名為法雲。譬如大雲澍雨。連下無間。心自然生無量無邊清淨諸佛法。乃至云降魔放光具十力等。十方諸佛大聲唱言。某方某國某甲菩薩坐於道場。具佛事。是名十地當如佛。
樂定樂慧。轉世現信解見得身證此一說。未知記主據何處文耶。蓋以樂定樂慧。自是上流般中一位開出。又復身證不入學人之位。此說與下文俱舍問答相違。學者辯之。
無學為九乃至不壞法死至骨想是俱解脫之因。故果有神通。
一間俱舍頌云。斷惑八品一生名一間。疏釋云。間為間隔。為有一生為間隔不證圓寂。
退護思住達五字下各有一法字。謂退法乃至達法。
問。何緣身證不預其數連上文。是俱舍語也。此問者是問學人十八中何不云身證。俱舍頌云。得滅定不還。轉名為身證。彼釋云。若不還果修滅定。轉名身證。滅定無身。由身證得故名身證。故答之。滅定有漏。不是依因。故不預數。今記中於三果開為十一。內有身證。俱舍則無。或恐是誤也。
止觀輔行傳弘決卷第六
上丁段反。下丁定反。涅槃疏云。無差也。
正量部權衡刊定名量。無邪謬名正。西域論名也。
苦縣上音戶。
東夏之神州南山戒疏云。雪山[A23]已南。三方歫海。周九萬里。厥號大夏。此方中岳亦中華。且據軒轅局談中表。故河圖云。崑崙東南方五千里。號曰神州。爾雅云。河出崑崙。佛經云。四海本源。香山所出。分流四海。俗云崑崙者。謂香山耳。
初約四句料簡論但三句。言四者。準前義加非漸非頓。故曰未若權實章中其名委悉。以下有非權非實句。
漸頓復兼偏圓漸頓指釋文中。
今回在前經中佛如醍醐[A24]已方云。如牛新生。血乳未別。今論在聲聞前列之。故云也。血者。無明煩惱也。乳者。眾生善五陰也。
二相經云。摩訶般若波羅蜜中。我無我無有二相。又云。一切法善不善等亦無有二相。
別教之終地上。
愚夫禪經云。二乘之人知人無我。見自他身。骨鏁相連。無常。苦。不淨相。漸次不捨增勝。至無想滅定。
觀察禪經云。自知共相人無我[A25]已。亦離外道自他俱我。於法無我隨順觀察。
真如禪經云。若分別我無我有二。是虗妄念。若如實知彼念不起。是名真如禪。
如來禪經云。入佛地住。自證聖智。為諸眾生作不思議事。是如來禪。
欲入第七住七住名不退。六住名正心。有人云。六住退者是權耳。今為經中說退者。法財王子及八萬人皆退。若舍利弗示作法財權退可然。豈八萬人皆權退耶。又有人云。初住斷見。斷[A26]已不退。今六住退者。名伏為斷。是故退耳。此亦非矣。若十信中立斷名者。可是名伏為斷。今十住中本是斷位。如何名斷為伏。太顛倒也。又有人云。六心退者。非第六正心中退也。乃是第一發心住位中橫開為十。於此十中第六而退。此又穿鑿太過矣。經中自云。十住之前一切凡夫法中發菩提心者。有恒河沙眾生學行佛法。信想心中行者是退分善根。若一切二劫乃至十劫修行十信。得入十住。爾時從初一住至第六住。若修般若波羅蜜止觀現前。復值諸佛菩薩所護。出到第七住。自此[A27]已前名為退分。若不值善知識。一劫二劫乃至十劫退菩薩心。不名習種性。若讀此文。則知非初住中橫開之六心也。今試議之。夫見惑牽四趣生。若斷見[A28]已不墮四趣。思惑牽人天生。若斷思盡出人天界。良由別人宿善不等。致令今世用觀不同。若先斷見。次斷思者。此等行人必不言退。次第用觀故也。若用斷見斷思二智。同在一念等觀兩惑者。記主謂之俱斷。斷之未盡。則此人多退。然則遇惡緣則退。值善緣則進。非謂俱斷之人一例退也。昔人以截藕為喻。於義未明。今記引大論云。舍利弗六千劫。若優婆塞戒經云。舍利弗六萬劫求菩提。所以退者。未得解脫。劫數不同。不須和會。
大經數等名異此下記中引。
論舊醫乳藥略如玄籤。備撿。引涅槃注。
制多塔也。
僧祇四受(云云)。五分五受(云云)。四分亦五南山業疏云。僧祇八受。謂善來。自然。五。十。八。二十。遣信。曾歸也。五分十二受。一自然。二一語。三二語。四十一眾。五破惡見實。六第一受具。[A29]七善來。八三語。九八敬。十羯磨。十一二十僧。十二遣信也。四分各五有十。一善來。二破結。三三語。四邊方五人。五中國十人。此五是僧也。一八敬。二二十眾。三遣信。四小年曾歸。五邊方十眾。此五是尼也。今文與業疏不同者。恐誤。驗知前文。小無懺重之誤。是違記耳。
多伽見母明受不同多論七受。謂自誓。見諦。三歸。善來。三語。八法。羯磨。伽論十種。謂無師。自誓。見諦。問答。三歸。五眾。十眾。二部僧。八重。遣信。見論八種。謂教授。三歸。問答。善來。重法。遣信。八語。羯磨。毗尼母論十種。謂善來。建立。三語。羯磨。隨師教。遣信。勑聽。
上法本初要期求戒。及纔破結。果與戒一時俱得。故名上法。
白木調有人以調作去聲呼。非也。據梁書職貢圖。作條。
五人受中須一人持律此別部之意耳。四分則不然。須五皆明律。故業疏云。邊地開五。要須持律。非假持律。焉得成遂。
百罵八敬謂。百夏比丘尼禮初夏比丘足。不得罵僧。不得舉僧過。依僧受戒。依僧懺殘罪。半月請教戒。不得無僧處安居。依僧自恣。
是尼端正十誦迦尸國有女。端正[A30]姝好。價直半國。大臣大官求之不得。此女遂乃出家。有諸惡輩皆習議云。若受戒時。我於路中須奪取之。諸尼聞[A31]已。不知云何。乃往白佛。佛言。從今聽此半迦尸尼遣使受具足戒。
亦名十二語三番白四名十二語。初番於尼中白四。次番為端正尼若自往大僧中受戒。路上恐為惡輩所奪。佛令醜尼僧中代為受戒。即遣使也。第三是醜尼却回來騰僧羯磨。又名白四。此非尼常行法。蓋是也正女一緣耳。若常行法。沙彌尼先於比丘尼壇上白四羯磨受戒畢。此名本法尼也。次須於大僧處再秉白四羯磨。但兩番也。
十利戒戒之下皆有十利。一攝取於僧。二令僧歡喜。三令僧安樂。四未信者令信。五[A32]已信令增長。六難調者調順。七慚愧者安樂。八斷現在有漏。九斷未來有漏。十正法久住。
一支一境身三口四等支。殺盜婬妄等境。隨其支境。犯者結罪輕重。
犯婬三趣三趣者。四分謂人.畜.非人也。人則女人三道。男子二道。若覺并睡眠。及死而未壞或少壞。但使入毛頭許。皆波羅夷。畜則牛馬猪狗鴈鷄之屬。莫問心懷想疑。但是正道皆結夷。非人者攝天子.脩羅.鬼神.地獄四類也。業疏云。人畜兩趣。形現易知。天.鬼神等幽通難識。故合天與脩羅.鬼畜為一趣。是則開成六道合成三趣耳。
相部對內相部即河北相州厲律師之義也。犯邊罪者多論障。在家外眾并出家內眾。若相州厲律師謂但障內眾。故云對內。
作白[A33]已後入餘心者多論云。作白之時。具上四心。不名得戒。羯磨[A34]已後。方有四心。皆是得限。餘心者。謂惡.無起.睡眠。
四心三性始末恒有無作戒者。律鈔云。無作一發續現。始末恒有。四心三性不藉緣辨也。故雜心論云。身動滅[A35]已。與餘識俱。是法隨生。故名無作。言四心者。三性之外加睡眠。
多羅樹西域記云。其樹如此方椶欄。高七八尺。果熟則赤大如石榴。
乃至天樂。廣如初句廣如經中第一句說。最末句云。若見男子隨逐女人時。或見女人隨逐男子時。便生貪著。如是菩薩成就欲法。毀破淨戒。污辱梵行。令戒雜穢。不得名為淨戒具足。乃至為生天受五欲樂。如是菩薩成就欲法。毀破淨戒。污辱梵行。
式[A36]叉迦羅尼此翻名學。即眾學法也。律五篇之第五。
若據餘部。餘心亦得四分之外皆名餘部。成論云。出入常有善心轉勝。故若八無作中言隨心無作者。隨生死心恒有無作。非謂隨定慧。
十八法中亦欲略知。今引律文注之。
一法非法多論云。八正真軌是趣道因。名為法。彼說為非法。五邪不能生解為非。彼說為是。彼者指調達也。下去皆爾。
二律非律八正真能調身口。離於七非稱為律也。彼說為非。律五邪反前。彼說為律。
三犯不犯多論云。不剃不剪。佛判有罪。名犯。彼謂有命若不剃剪。說為不犯。又律中不犯。心念作惡。未形身口。以惡微故不制有罪。說為不犯。彼說心起三毒最是過本。說名為犯。
四若輕若重律犯遮惡為輕。彼為一切草木皆重。重者初篇。業思一形永障為重。彼見先作無犯。便言婬盜俱輕。
五有殘無殘犯下四篇。非一生障。名曰有殘。彼說無殘。若犯初篇。永喪道芽。名曰無殘。彼說有殘。
六麤惡非麤惡初二篇若身若口無慚心故犯濁重偷蘭。名麤惡。非麤惡者。波逸提下及餘偷蘭也。彼皆反說。
七常所行非常所行八正道常所用法。彼說非常。五法非常用法。彼說常所用。又了論云。非常行者。非佛所作所習也。彼即說是。常所行者。是佛所作。入定說法。受現法樂。是佛所習。彼又反說。
八制非制五篇是佛金口所制。彼說非制。五法非佛所吐。彼說為制。
九說非說五篇之中。四是重禁。餘是輕約。此名正說。彼說為非。四禁為輕。餘篇為重。是名非說。四禁為輕。餘篇為重。是名非說。彼為是說。十八法皆多論中文。
毗尼與律毗尼翻律。不可並列。
對心對境能對之心。所對境也。境即殺盜婬妄等境。母論云。犯必託境。關心成業。
若罪若事罪即殺盜等罪。事即五篇懺悔等事。
若雙若單雙則雙持雙犯。單則單持單犯。言雙者。戒疏約二以明持犯。一約心用。一切諸戒並具四行(止持.作持.止犯.作犯)。二約教行。此乃或具不具。言心用者。如止殺盜先修慈悲少欲等行。以行成故名為作持。望境不起名為止持。此即止中有作。此名雙持。反此二持乃成雙犯也。言教行者。若聖教聽作制作(聽作者。如二房等戒。[A37]制作者。如半月說戒)。亦具四行。如欲說戒羯磨。先止外緣。望離麤過。名為止持。後善行成。名為作持。名作中有止。二犯者。亦反上也。[A38]已上名雙持雙犯也。單持犯者。如婬盜等。約教為論。佛不許作。只有單持單犯耳。不作名持。作者名犯也。
煑燒等輕重之相準目連問罪報經。若比丘比丘尼無慚愧心。輕慢佛語。犯突吉羅。眾惡戒罪。如四天王壽五百歲。墮泥犁中。於人間歲數九百千歲。乃至犯波羅夷罪。如他化自在天。壽十六千歲。墮泥犁中。於人間歲數計九百二十一億六十千歲。一犯既是。諸犯亦然。其餘三篇不復錄出。
隨所詮一塵一心一觀皆徧法界六塵三心攝一切法。且如色塵則善惡法性等色。十界互具。即空故一切色一色。即假故一色一切色。即中故非一非一切色。塵既爾。餘塵亦然。六塵既爾。三心亦然。豈同篇聚。但詮輕重雙單等相而招報各別耶。
為篇一夷。二殘。三波逸提。四提舍尼。五突吉羅。
為聚五徧中加偷蘭。
文殊問經。彼列五夷二提一吉五夷者。經云。若以心分別男.女.非男非女等。是菩薩犯波羅夷。若以心分別畜生.餓鬼。男.女.非男非女。諸天神男.女.非男非女。是菩薩犯波羅夷。若以身口行。不堪得三乘。若受出世間菩薩戒而不起慈悲心。是菩薩犯波羅夷。若以身口行。不堪得三乘。若他物。若小.若大.若長.若短.若有色.若有形.若住.若動.若覆藏.若移處.若有封印.[A39]若盛貯。若以心起盜想。犯波羅夷。若以身口行。不堪得三乘。若起妄語心。犯波羅夷。二提者。佛法僧物。若華香塗香。若衣服。若珍寶。若菩薩以踐踏。犯波夜提。若佛塔。若佛所行處。及菩提樹轉法輪處。若以脚踐蹋。犯波夜提。若不信者。不堪得三乘。一言者。若吐舌動眼。毀諸威儀。起此想者。犯突吉羅。若以身口行。不堪得三乘。
摩觸或比丘摩觸女人身。或女人摩觸比丘。身分不動而受樂者偷蘭。動而受樂犯殘。有因蘭.果蘭異。
僧中行白懺僧殘極有四法。謂別住六夜本日治出罪。行白者。與犯殘人白四羯磨。其犯殘者具威儀白云。大德僧聽。我某甲犯故漏失。餘罪準白。
下意奪三十五事。是折伏法。勿得有違。執眾勞苦。奉清淨比丘。是調伏法。彼行覆藏者。應[A40]日三時見清淨比丘。應作者。一切如法。不應違逆。至布薩日。應掃灑布薩處。供給調度。乃至自在小房中住。有客來遣出者。答云。不得二人共宿。不得與清淨比丘共住經行。不得同一林坐。並是其意卑下。
奪三十五事七種不同。初五奪眷屬。一不得授人大戒。二不應授人依止。三不應畜沙彌。四不應受僧差教授比丘尼。五若僧差不應往○二五奪智能。一不應說戒。二若僧中問毗尼義不應答。三若僧差作羯磨不應作。四若僧中簡集智慧者共評論眾事。不在其列。五若僧差作信命者不應作○三五奪順從。一不得早入聚落。二不得福暮還。三親近比丘。四不應近白衣外道。五應順從諸比丘教。不應異語○四五奪相續後犯。一不應更犯此罪。餘亦不應犯(為殘作訶責。指下篇為餘)。二若相似若從此生(相似謂同一篇罪也。[A41]從此生者。謂為摩觸訶責而與女屏坐)。三若復重於此(謂犯提被治後更犯殘等)。四不應嫌羯磨。五不應訶羯磨人○五五奪供給。一若善比丘為敷坐具供養。不應受。二不應受他洗足。三不應受他安洗足物。四不應受他拭革屣。五不應受他揩摩拭身○六五制其恭敬。謂不應受善比丘禮拜。合掌。問訊。迎送。[A42]持衣鉢○七五奪其證正化事。一不應舉善比丘為作憶念作自言。二不應證他事。三不應遮布薩。四不應遮自恣。五不應共善比丘諍(云云)。然非但殘奪三十五事。犯夷亦然耳。
本日等名為治擯此懺犯殘情過也。如行百夜別住。今[A43]已滿五十夜。若再犯者。前五十夜俱失。當再行百夜。六夜中犯亦爾。以違僧命故前法[A44]壞。言六夜者。梵云摩那埵。此翻意喜。謂罪淨故自喜。又眾僧亦喜。如行滿五夜又再犯。則五夜俱失。當再治之。謂本[A45]日治。
因蘭梵語偷蘭。此翻大障。謂遮障善道也。因蘭有三品。若初篇近方便是上品蘭。初篇次方便并下二篇近方便是中品蘭。遠方便是下品蘭。因蘭亦名從生蘭。若果蘭者亦名自性蘭。非二篇而生也。即是破僧并盜四錢及裸形見佛之類是果蘭。
論不息世譏嫌涅槃十一云。息世譏嫌戒者。不作販賣輕秤小斗欺誑於人。因他形勢取人財物。害心繫縛破壞成功。然明而臥等。又不畜象馬車乘。奴婢金銀。糓米麥豆黍粟稻麻等。
無救之門阿鼻翻無救也。
應引大經十二等謂邪常等。
下四聚名破律儀蘭.提.悔.吉。
南山此文雖則有據(據唯識論)。判位太高位者。論明五位。不離唯識。五位者。一資粮。二加行。三通達。四修習。五究竟○一資粮者。未能修唯識觀。但修福智資益[A46]己身。故頌云。乃至未起識。求位唯識性。於二取隨眠。猶未能伏斷。此中通明四行。謂十信.十住.十行.十迴向○二加行者。即煖等四善根也。煖位得聖道之前相。發下品四尋思觀。謂一名。二義。三自性。四差別。此煖位。菩薩第六識於定中觀此四法成空相分。二頂位。菩薩依明增定。作上品尋思觀。重觀察名義等四皆自心變。三忍位。忍境識空。伏除煩惱.所知二障。四世第一位。作無間定。發上品如實智○三通達者。作唯識觀入見道也。至此[A47]已來。無數劫滿。即在初地。然此見道略有二種。一真。二相。真見道者[A48]已根本無分別為體。證生法二空。實斷二障也。相見道者。即十六心等菩薩。得此二見道時。生如來家。住極喜地○四修習行者。出前所說相見道也。乃至第十地終金剛心無間道[A49]已。並名修道也○五究竟者。從金剛心後解脫道中。盡未來際。唯佛獨能。所作[A50]已[A51]辦也。此五位中。資粮四十心菩薩多在散位。[A52]但修六度萬行耳。第二加行位。十向後心作影像唯識觀。第三通達.第四修習位。修道亦作真實唯識觀等(云云)。若佛果者。即究竟第五位也。故曰太高。然太高之言。頗為弘律者所非。謂律中自有初心懺罪之法故也。然則荊溪豈不知之耶。今太高之言。亦且據論一往語耳。
小乘中僧別兩懺僧者如四僧[A53]已上行白四羯磨懺夷者是也。別者如對首懺提等是也。
鞚口貢反。勒韁也。
肉身法身至三趣不至三趣象壞肉身不至三趣。惡知識壞法身至三趣。象是身怨。惡知識是法怨。
奏師子琴阿修羅王取師子筋為琴絃。
加以醎水涅槃經意。如渴者飲以醎水。愈增其渴也。
四動以對一修動修。不動修。亦動亦不動修。非動非不動修。
十六句餘三句者。謂動不修。不動不修。亦動亦不動不修。非動非不動不修。又動亦修亦不修。不動亦修亦不修。亦動亦不動亦修亦不修。非動非不動亦修亦不修。又動非修非不修。乃至非動非不動非修非不修。十六句中各有其義。
瘉音俞。寫誤。經作瘡字。彼云。如人瘡病。
許畜重物氈褥金寶。體用俱重。
合百一畜長等以為下根百一本中根。畜長本下根。今文一往合為一。
說淨說淨法有二。一展轉淨。得衣[A54]已十日滿。未見明相前。求一比丘對首云。大德。一心念。此是我某甲長衣。未作淨。今為淨故施與大德。為展轉淨故。(彼受淨者言)長老。一心念。汝有是長衣。未作淨。為淨故與我。我今受之。汝施誰。答曰。施與某甲。(受淨者又言)長老。一心念。汝有是長[A55]衣。未作淨。為淨故施與我。我[A56]已受之。汝與某甲是衣。某甲[A57]已有。汝為某甲故善護持。使取著用。隨因緣一說。二者真實淨。纔得物須作斷心。決定捨之物。過他人邊。
受持等事除上根忍力成者。其餘人並須說淨。并加法[A58]已方可受持。若新者。須作法。捨舊三衣[A59]已方可加法。不加法者違佛所制。猶國俗服耳。然佛制三衣。須體量色三並須如法。方加法可然。
隨坐隨坐乃至一坐食耳。
不作餘食。佛制足食[A60]已。捨威儀(如坐食時。前境堪足。忽低頭取。與後分離狀之例名捨)。不作餘食法而食者。咽咽墮罪。僧祇。捨威儀有八種。謂行住坐臥長牀短牀乘般。且如[A61]牀上坐[A62]已。若見師僧塔象在背後者。迴身避坐。曳身不得離牀。若離名捨威儀。若正食時。天雨於上。持蓋。無者合牀舁著覆處。舁時倒地。及諸緣離本坐處。更食者犯墮。作餘食法者。一。從淨人受[A63]已。共未足比丘互跪云。大德。我足食[A64]已。知是看是。作餘食法。二。授與前人。三。舒手相及處。作三法。一。彼受為食。二。口云。我止。汝取食之。三。度與他。凡論食。是正食也。
僧中得衣或分亡五眾衣。或施主送衣。
略如食法上起貪。下起瞋。中起癡。
小食粥。
後食過中非時。
有云加法畜百一者是中根人。但有加法而無說淨。若下根人。三衣六物之外。一切說淨。
而為淨施大乘以佛菩薩為淨施主。小乘以和尚闍梨為淨施主。即衣藥鉢也。
我物屬他展轉淨施主。即衣藥鉢也。說淨[A65]已。並屬衣藥鉢所有。
禁性重之由凡果物及飲食藥餌等。並須從淨人邊受。不爾屬盜。
持鉢持衣鉢須鐵瓦者。異外道故。衣須布㲲者。異俗流故。今之人。畜木鉢。衣羅縠。非外道俗流而何。
斥三修前[A66]已箋注。
二邊皆有麤細常途說覺觀者。如眼見色名覺。細心分別形顯等異名觀。今修中觀。知生死動有邊名覺。空亂意涅槃邊名觀。故云也。
三覺謂欲恚害欲覺者。經云。譬如端正淨潔之人。不受一切穢污不淨。如熱鐵丸。人無受者。恚覺者。譬如有王。以四毒蛇盛之一篋。令人養食。若令一蛇生嗔恚者。我當戮之。四大亦爾。若一嗔者則能殺人。害覺者。觀察五陰如旃陀羅。常懷害心。五陰亦爾。常懷諸結惱害之心。
一一諦上皆有見愛執俗諦起見名寒。起愛名熱。觀俗破見如煖。破愛如涼。中諦執破愛見。準說可知。
中根義開通別論中先通言。次別說。
碓磑上丁會切。舂也。下五對切。磨也。
不受壞生但有生性者乞食人。一切不受。
貯宿殘煑殘宿者。今日受[A67]已至明日。一切沙門釋子受大戒者皆不清淨。五分云。比丘受食[A68]已。或食未食。經夜名殘宿。問。殘之與宿為一為異。四句答之。一殘而非宿(且受四藥不加四法過中)。吉羅。二宿而非殘。亦吉(禾愛食或共宿犯吉。不宿不犯)。三亦殘亦宿。四非殘非宿。可知。又殘宿內宿亦作四句。一是殘宿非內宿(今日受食安界外不共宿。非內宿)。得墮。二是內非殘。三四類知。○煑者。比丘在淨地同宿同煑及自煑等。
論。淨名云。於食等者於法亦等。乃至於食等疏約事理以釋。事者捨貧從富捨富從貧。以食不等則慈悲觀行皆悉不等。是為於食不等。於法不等。若貧富俱乞。於食若等。則慈悲觀行亦等。理者大品云。一切法趣。味味為法界。含一切法。食有故法有。食無故法無。食不可得。故云何有趣非趣。此中道真禪悅食。
惸獨上巨榮切。無兄弟曰惸。老而無子曰獨。
斷金上丁亂反。易繫辭云。二人同心。其利斷金。孔頴達云。二人若同齊其心。鐵利能斷截於金。金是堅剛之物。能斷而截之。言其利之甚。
朝歌上知遙反。地名也。紂王所都。魏文帝改為朝歌郡。周武帝又改為衛州。
莊以蔗支離乃至五管在上文在莊子。與今文少別。彼人間世篇云。支離疎者。頤隱於臍。肩高於頂。會撮指天。五管在上。彼無燕字。支離疏者。謂形體支離不全之貌也。遂得疎其名。頤隱於臍者。脊曲而項縮也。會音膾。撮音最。乃項椎也。以脊曲頭低故兩肩疎而指天也。五管在上者。管本作筦。筦者腧也。謂五藏之腧皆在上。腧。式注反也。
若賜疾者粟乃至我則無用非莊子之全文。乃記主取彼之意而為語耳。彼云。上徵武士。則支離攘臂於其間(恃其無用故不自竄)。上有大役。則支離以有常疾不受功(不任作役)。上與病者粟。則受三鍾與十束薪(役則不與。賜則受之)。夫支離其形者。猶足以養其身。終其天年。況支離其德者乎。
有力者負而趨之莊子曰。藏舟於壑。將謂固矣。不知有力者負而趨之。
止觀輔行傳弘決卷第七
十境增者。具發於十。減者。或發三四等。若發而用觀則通。不用觀則塞。此乃境出十乘。增者具修於十。減者或修三四等。入位名通。不入名塞。此乃乘也。
對轉兼具如助開中對治等四。
論。六事六理六事者。事釋中三知識。及觀心中佛威神覆護。并脫纓著弊。又一音說法等三是也。六理者。六度并法性各開為三。此六事六理三諦各具。是為十八。
頻婆娑羅王以欲色故。入怨國在婬女房論十七中略釋。論謂歒國。獨在婬女阿梵婆羅房中。
優填王以欲色故。截五百仙人手足論不說截手足緣。
地神即后土也。孝經緯曰。社。土地之主也。土地闍不可以盡敬。故封土為社以報土。今壇是也。禮記曰。共工氏之子后土為社。共工氏之覇九州也。其子曰后土。能平州故。祀以為社。[A69]共工者。伏羲在位一百一十年之後。即有女媧氏。次即共工氏。
五糓之神孝經緯曰。稷。五糓之長。糓不可以徧祭。故立稷神以祭之。禮記曰。厲山氏之子柱及周棄為稷。柱能植百糓。夏之衰也。周棄繼之。是故二人並為稷神。
田正未詳。
敢發發開也。
倮而嘇下山咸切。口噉也。
未齓初覲切。應作齓。謂毀齒也。男八月而齒生。八歲而毀齒。女七月而齒生。七歲而毀齒。
既笄音雞。禮。女十有五而笄。謂以竹而簪髮也。
周賂音路。謂貨賂也。
八音金。石。絲。竹。匏。土。革。木。
土曰塤今童子吹之。
皮曰皷應曰革。
竹曰管篪也。長一尺四寸。圍四寸。九孔。
絲曰絃琴瑟。
石曰磬木曰柷
方二尺四寸。中有椎。合樂之時。投椎於中而撞之。
論憋龍氣憋。卑列切。怒氣也。
女第越本作女。女應作次。
五之亂越本作之。之應作色。
五臭亂鼻春羶。夏焦。中央香。秋腥。冬朽。朽。許九切。氣若有若無也。
困悛中顙中。去聲。悛本作惾。子公切。又音悛。七金切。恐誤。釋云。因惾猶刻賊。不通也。
喝口經本濁亦作噣。音同。竹杖切。恐有釋音。
滑心音骨。謂汩亂也。
老語大同老曰。五色令人目盲。五聲令人耳聾。五味令人口爽。
緣起觀觀十二因緣。破三世疑。
懵莫孔切。
憒公對切。心亂也。
嚬欠嚬呻欠㰦。
毗鉢舍那此翻慧。
二二立一睡眠二。掉悔二。
睡眠徧不違。若有皆增一論中此之二句本在無覆許十二句之後。疏釋云。睡眠徧不違者。謂於善惡無記中徧有不違也。隨何所有皆說此增。若善心中二十二則加至二十三。若前二十三則加至二十四。惡及無記準說可知。
十大地受。想。思。觸。欲。慧。念。作意。勝解。三摩地。
十大善地信。不放逸。輕安。捨。慚。愧。無貪。無瞋。不害。勤。
及尋伺即覺觀之二同也。
有時增惡作此惡作通善惡性。於善心中有無不定。故言有時。善心若有。於前心品更增作成二十三也。惡作者。謂緣惡作心追悔性。問。何等惡作說名為善。答。謂於善惡不作中心追悔性。謂於先時於善不作。於惡而作。後生追悔。名善惡作也。與此相違名為不善。謂先作善而作惡。後生追悔。名不善惡作也。故此二惡作。各依善惡二處而起。
大地十同前。
大煩惱地六癡。放逸。懈怠。不信。昏。掉。
大不善二身邊二見也。此二是有覆無記。
四煩惱.忿等。惡作二十一此三類不同。一四煩惱。謂貪。瞋。癡。慢。二忿等者。謂等取十小隨煩惱也。言十小者。謂忿。覆。慳。嫉。惱。害。謟。誑。憍。恨。三惡作者。謂不善心中惡作。此類各有二十一心所。
有覆有十八謂大地十。大煩地六。及尋伺二。
無覆許十二欲無覆心。異熟生心等也。此十二心所俱生。謂大地十與尋伺也。言許者。依薩婆多宗。惡作不通無記。故於無記心唯許十。有二不同。經部惡作通無記。心中更加惡作。故得有十三也。[A70]已上並俱舍疏。略欲知之。
麂音[A71]己。
玃居縛切。大猿也。
八肘每一肘尺八寸。
下座若多人坐禪。令最下一人。
不得拄脇犯擊櫪戒也。佛在舍衛。六群一人擊一人。幾令命終。故今云不得。
以拄其前拄𮌎也。
[1]三搖不動若坐禪人困。肩下座人以杖就胷前三搖而窹之。若搖之不動。就左邊擉之。
螉音翁。
廣說法門野干為天帝釋自說因地作國王。以兵借於小國鬪戰傷害。又受諸女躭荒奢侈。進犯惡業。身死乃生地獄餓鬼。今生畜作野干身。又說十善十惡四等六度諸法道品。乃至野干七日命終之後生兜率天。
大論枝觚廣大觚。酒爵也。論三七中作柧文。云柧枝廣大。又云其枝及柧。柧即柧棱。
論。如點頭以竹篙於船頭拄點之。船欲東則西拄。欲西則東拄。
三教菩薩教應作藏。
因果合論欲界苦麤障。色界勝妙出。是上下六果。更有上下六因。具如禪門。
高聲唱令聞記脫間字。
餘八是別八應作九。
能答問者許是五品論云。問觀自生心。云何四不說。離戲論諍訟。心淨如虗空。問觀自生心。云何知自心。起十種境界。成一心三智。問觀自生心。云何知十境。各成十法乘。遊四方快樂。凡三十六問。許是五品者。非是口與筆答。乃是心答耳。
更以權實四章互顯文云。對三權說一實。四種止觀皆實不虗。又四種皆權。乃至云。強說為權。強說為實。
且以中行破彼同居.方便二死若云。被生死。過五百。須至妙覺名為越野。今初住甚以中道行。破同居方便二死耳。以實報之死未盡。故云且。
理雖無差金剛智初地與等覺無差。但淺深異耳。
文雖各說金剛名牢強稱。割三惑。越一死。名雖不一。
牟子漢靈帝崩後天下擾亂。時牟子為蒼梧太守。
伏櫪音歷。馬舍。
髦俊上毛音。爾雅曰。土中之俊如毛中之毛。謂最長者也。
辭不說一夫多夫。
雪山大士被帝釋試之聖行品云。昔過去佛日未出。我於爾時作婆羅門求索大乘。乃至不聞方等名字。經無量歲求大乘故。修行苦行。時帝釋自變其身作羅剎像。下至雪山而試之。宣過去佛所說半偈(云云)。我言。大士。汝何處得是之偈。羅剎言。我為飢渴苦惱。心悶亂語耳。大士更求餘半偈。羅剎言。汝若捨身者。我當為說。大士敷座白言。願和尚說餘半偈(云云)。
搨其鼻上都搕切。應作搨。或作㯓。手打也。
具[A72]已第八卷[A73]已應作如。
初二對三止三觀初二一對即法修也。法修皆次第。即前次第止觀也。但前大意中是修。今是所發為異耳。然列中云互發有十。須談十境。謂次第十。不次第十。至釋次第但三四。次第止觀者。須境境次第三止觀也。
不名為頓至法名頓耳。
論後發陰入陰境常現。言發者下。記中云。謂發陰解也。陰解者。百界五陰咸空假中。
調伏用三教調伏。經云。文殊有疾菩薩云何調伏其心。維摩詰言。有疾菩薩應作是念。我今此病皆從前世妄想顛倒諸煩惱生。無有實法。誰受病者。乃至設身有苦。念惡趣眾生起大悲心。我既調伏。亦當調伏一切眾生。但除其病而不除法。
慰喻用三觀慰喻。經云。文殊菩薩問居士言。菩薩云何慰喻有疾菩薩。居士言。說身無常。不說厭離。於身說身有苦。不說樂於涅槃。乃至云以[A74]己之疾愍於彼疾。當識宿世無數劫苦。當念饒益一切眾生。憶所修福。念於淨命。勿生憂惱。常起精進。疏云。三教被信行。三觀被法行。
三十六問云何於此經。究竟到彼岸等。
十功德具如備撿第二卷末略箋。
六師富蘭那等。
十仙一闍提首那。二婆吒。三先尼。四迦葉氏。五富那。六淨梵志。七牘子梵志。八納衣梵志。九弘廣。十須跋陀。
如藥塗屣堪任乘御大經云。如良醫人以呪呪藥。用塗革屣。觸諸毒蟲。毒為之消。此大涅槃經亦復如是。若有眾生犯四重禁五無間。罪悉能滅。令住菩提。如藥塗屣能消眾毒。
慢有八種俱舍惑品[A75]但七慢。一大慢。二過慢。三過過慢。四我慢。五增上慢。六下慢。七邪慢。此記之末亦略釋。今足憍慢成八。
頭數不足如陰境[A76]但色。不云餘四。縱列五陰。不云十二入十八界。乃至二乘不云二教。及列菩薩又不云三菩薩。
總中欠一滅受想中闕此一故第八滅受想背捨。今闕此一但成七耳。
利中禪複禪應作單。
相生相尅肝生心是木生火則安。心尅肝是火然木則病。
[A79]但有煩惱使易為妍習。略節於此。初三十六句者。先立四句入涅槃。謂不斷煩惱不入涅槃。凡夫也。斷煩惱入涅槃。無學人也。亦斷亦不斷亦入亦不入。三學人也。非斷非不斷非入非不入。謂理是也。一一句各四。同根本四句成二十句。又四句出涅槃。謂不斷出。斷出。亦斷不斷亦出不出。非斷不斷非出不出。一一句各四。又成十六。共成三十六句。
諸法謂諸法生。般若生。諸法不生般若不生。諸法生亦生不生般若亦生亦不生。諸法非生非不生般若亦非生非不生。四句各四。并根本四。亦三十六句。
法身法身應化一一起四身。又四身入一身。身身亦四。共三十六句。
修發各四句各者謂修發四句。發修四句。兩四句中又句句各四。成三十二。
修發二四各初二句修發二句者。謂修發。修而不發。發修二句者。謂發修。不發修。
修發既成十六句謂修發。修而不發。修亦發亦不發。修非發非不發。句句各四。成十六句。
發修又成十六句謂發修。發不修。發亦修亦不修。發非修非不修。句句各四。成十六。根本四句乃三十六句。
見中外外下外字應作人。
互損互益於十境中有觀而無止則散。有止而無觀則昏。此互損也。止觀相資則互益。
俱損俱益十境止觀不明則俱損。明則俱明。
登地正同正應作證。
小煩惱地十前文注十小是也。俱舍心所法有四十二。今記但列三十八。更列根本四煩惱則四十二也。四謂貪。瞋。癡。慢。
十四不相應行謂得。非得。同分。無想果。無想定。滅盡定。命根。生。住。異。滅。名身。句身。文身。
徧行五謂作意。觸。受。想。思。
別境五謂欲。勝解。念。定。慧。
隨煩惱二十謂忿。恨。覆。惱。謟。誑。憍。害。嫉。慳。無慚。無愧。不信。懈怠。放逸。昏沉。掉舉。失念。不正知。散亂。
不定四謂睡眠。惡作。尋。伺。若大乘心所法有五十。今記中且列四十四。若更列根本六煩惱則五十也。六謂貪。瞋。慢。無明。疑。不正見。
及念佛八念中第一念佛。
屬未到初禪前未到定。魔屬欲界。未到色界故。
根遮四句根利遮輕。根利遮重。根鈍遮重。根鈍遮輕。
欲六人四六欲天并四洲人。皆善五陰攝也。
為順初禪一劫壽初禪第三天壽六十四中劫。今云一劫者。更加二十中劫乃一大劫也。更詳。
八劫方至二禪初禪初天二大劫。二天四大劫。三天八大劫。
第三天壽三禪第三天六十四大劫。
九念處三藏三乘三念處。三因大異故。通教三乘共一念處。三因大同故。別教方便中三念處三觀次第故。登地一念處。圓教一念處。
前七屬方便藏三。通一。別三。
即後二境二乘菩薩用七方便之法。
止觀輔行傳弘決助覽卷第二
校注
[0886001] 三搖等今本云不搖不覺【經文資訊】《卍新續藏》第 55 冊 No. 920 止觀輔行助覽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2-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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