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仁王護國般若經卷第四
復次歡喜地菩薩摩訶薩。超愚夫地。
大經即云。超凡夫地。疏釋云。以得出世間聖道故。超即過義。
生如來家。
疏云。如世王子。生王家故。菩薩亦爾。若在外道法中出家。不足為勝。今得佛所證法。方為尊勝。
住平等忍。
謂初入信忍。住平等理。故下偈云。歡喜菩薩轉輪王。初照二諦平等理。
△二證如斷障。
初無相智。照勝義諦。一相平等。非相無相。
此地菩薩證徧行真如。以無相智。照二空理。非有相非無相。謂此真如二空所顯。無有一法而不在故。梁攝論中。名為徧滿。徧滿一切有為行故。
斷諸無明。滅三界貪。
斷二障分別起者。即根本無明。初地施度[2]徧增故。滅三界貪。唯識名異生性障。梁攝論名凡夫性障。十地論名凡夫我相障。然經論所出。名異義同。備如大疏。
未來無量生死。永不生故。
上明斷障即因亡。此無生死即果喪。
△三觀智利物二。初約法明權實。
大悲為首。起諸大願。
大經云。菩薩起如是心。以大悲為首。智慧增上。而言起諸大願者。此地菩薩有十大願。初發供養願。乃至第十成正覺願。願者是希求義故。十地論云。發諸大願。隨心求義故。
於方便智。念念修習。無量勝行。
大經次前文云。善巧方便所攝。最上深心所持。如來力無量。以此三句。如次對今經。皆學權智也。
非證非不證。一切徧學故。
權智涉有非證也。實智觀空非不證也。故大經云。此菩薩。轉更勤修一切善根。而得成就。敬順尊重諸佛教法。故云一切徧學。
非住非不住。向一切智故。
有悲故非住涅槃。有智故不住生死。大經亦云。此菩薩不求一切資生之物。求一切智地故。
行於生死。魔不動故。
謂四魔中。而生死魔。不能動故。即上文有智故不住生死。大經又云。菩薩住如是法。名住菩薩歡喜地。以不動相應故。
離我我所。無怖畏故。
我與我所。該五怖畏。如大經云。此菩薩離我想故。尚不愛自身。何況資財。是故無有不活畏。不於他所希求供養。唯專給施一切眾生。是故無有惡名畏。遠離我見。無有我想。是故無有死畏。自知死[A2]已。決定不離諸佛菩薩。是故無有惡道畏。我所志樂。一切世間。無與等者。何況有勝。是故無有大眾威德畏。
無自他相。常化眾生故。
謂菩薩以觀智利物。不見自相為能化。他相為所化。終日化生。而忘能所。故大經云。菩薩住此歡喜地。念清淨波羅蜜。念如來教化眾生。故生歡喜。
自在願力。生諸淨土故。
即前十大願中。第七淨土願。故大經云。又發大願。願一切國土。入一國土。一國土入一切國土。無量佛土。普皆清淨。無量智慧眾生。充滿其中。隨眾生心。而為示現。皆令歡喜。
△二兼喻示權實。
善男子。此初覺智。非如非智。非有非無。無有二相。
謂始覺實智。一念現前。非所證如。非能證智。唯一玅心。無能所二相。故唯識論云。若時於所緣。智都無所得。爾時住唯識。離二取相故。
方便玅用。非倒非住。非動非靜。
謂方便權智。玅用應物。無愛見故。非倒非住。實智證理。不趣寂故。非動非靜。以無愛見。異凡夫。而不趣寂。異二乘。
二利自在。如水與波。非一非異。
實智自利。澄湛如水。權智利他。汪洋如波。挹之徧乎四海。非一也。攝之歸於一源。非異也。
智起諸波羅蜜多。亦非一異。
般若二利既爾。餘之五度。二利亦然。
△四結位成行。
於四阿僧祇劫。滿足修習百萬行願。
有行無願。其行必孤。有願無行。其願必虗。行願相扶。如鳥之兩翼。車之兩輪。故能翱翔致遠也。
此地菩薩。無三界業習。更不造新。
前十迴向菩薩。雖常修勝義。而受生三界。以其業習果報未壞盡故。今此菩薩修出離行。滅三界貪。故無業習。準華嚴疏。謂此地非但斷能起煩惱障。亦斷惡趣諸業果等。故云不造新業也。
由隨智力。以願生故。
此則智增菩薩。以其願心。生於淨土。若是悲增。即住三界。利樂有情。
念念常行檀波羅蜜多。
大經云。是菩薩十波羅蜜中。檀波羅蜜增上。餘波羅蜜非不修行。但隨力隨分。
布施。愛語。利行。同事。
經又云。常行大施。無有窮盡。布施愛語。利行同事。如是一切諸所作業。皆不離念佛。不離念法。不離念僧。
廣大清淨。善能安住。饒益眾生。
經云。能以大施。攝取眾生。善除眾生慳貪之垢。
△二離垢地法師三。初證如斷障。
復次離垢地菩薩摩訶薩。四無量心。最勝寂滅。
此地證最。勝真如。謂此真如具無邊德。於一切法。最為勝故。
斷瞋等習。
等取邪行習氣。以此地斷邪行障故。謂修四無量心。斷瞋習氣。持性戒成就。斷邪行習氣。言邪行者。謂所知障中俱生一分。及彼所起誤犯三業。能障二地故。
△二觀智利物。
修一切行。所謂遠離殺害。
大經云。性自遠離一切殺生。疏謂性自遠離。文屬殺生。義該下九。
不與不取。
經又云。性不偷盜。疏釋云。非理損財。不與而取。故名為盜。
心無染欲。
經云。性不邪婬。疏謂乖禮曰邪。染愛曰淫。上皆護持身之三非。
得真實語。
經云。性不妄語。疏謂違想背心。名之為妄。無相大師云。如實語者。能除妄語。
得和合語。
經云。性不兩舌。疏謂言不乖離。名離兩舌。兩舌成事。能令離間。無相曰。和合語者。能除兩舌。
得柔輭語。
經云。性不惡口。疏謂言不麤鄙。名離惡口。無相曰。柔輭語者。能除惡口。
得調伏語。
經云。性不綺語。疏謂言辭不正。故云綺語。其猶綺文。無相曰。正直語者。能除綺語。此即護持口之四過。
常行捨心。
經云。性不貪欲。於他財物。不願不求。疏謂他所攝故。此揀於[A3]己。
常起慈心。
經云。性離瞋恚。於諸眾生。恒起慈心。疏謂心不瞋毒。故名離瞋。
住正直心。
經云。又離邪見。住於正道。心見正直。疏謂治異乘見。小乘對大。非正道故。此明護持意之三愆。
寂靜純善。離破戒垢。
大經有寂靜純善十種深心。唯識亦云。具淨尸羅。遠離能起微細毀犯煩惱垢故。
行大慈觀。念念現前。
大經云。一切眾生。互相破壞。我當令彼住於無上大慈之中。
△三結位成行。
於五阿僧祇劫。具足清淨戒波羅蜜多。
經云。此菩薩十波羅蜜中。持戒偏多。
志意勇猛。永離諸染。
重頌偈云。勇猛精勤一念中。我當離彼住實法。上皆義引。
△三發光地法師三。初證如斷障。
復次發光地菩薩摩訶薩。住無分別。
以無分別智。證勝流真如。唯識云。謂此真如所流教法。於餘教法。極為勝故。梁攝云。從真如流出正體智。正體智流出後得智。後得智流出大悲。大悲流出十二部經。名為勝流法界故。
滅無明闇。
此地斷闇鈍障。唯識云。謂所知障中俱生一分。令聞思修法忘失。障彼三地勝定總持。及彼所發殊勝三慧。入三地時。便能永斷。
△二觀智利物。
於無相忍。而得三明。
謂於無相信忍上品。而發三明觀。過去宿命明。未來天眼明。現在漏盡明。
悉知三世。無來無去。
大經云。非從前際生。無過去也。非向後際去。無未來也。非於現在住。求其住相。不可得故。
依四靜慮四無色定。
大經明。此地菩薩。修色界四禪。無色界四空。而清涼疏義。皆依天親論文科釋。論疏浩博。避繁不引。
無分別智。次第隨順。
大經云。但隨順法故。而無所染著。疏云。示入禪定超欲等過。令物傚故。尚不同於二乘自為。豈與凡外而同年哉。
具足勝定。得五神通。
躡前起後也。玅用難測曰神。自在無擁曰通。大疏云。寄同世間。故但得五。
現身大小。隱顯自在。
大經云。此菩薩得無量神通力。以一身為多身。多身為一身。或隱或顯。石壁山障。所往無礙。猶如虗空。釋曰。即神境通也。謂外色內身。皆神之境。轉變多種故。偏受神名。亦名神足。依欲勤觀之所成故。亦名如意。隨意成故。下之四名易了。
天眼清淨。悉見諸趣。
經云。此菩薩天眼清淨。過於人眼。見諸眾生生時死時。好色惡色。善趣惡趣。隨業而去。
天耳清淨。悉聞眾聲。
經云。天耳清淨。過於人耳。悉聞人天若近若遠所有音聲。乃至蚊蚋䖟蠅等聲亦悉能聞。
以他心智。知眾生心。
經云。以他心智。如實而知。有煩惱心。無煩惱心。散心非散心。解脫心非解脫心。有上心無上心。皆如實知。上皆義引。
宿住能知無量差別。
經云。念知無量宿命差別。念知一生二生。乃至無量百千生。我曾在某處。如是名。如是姓。如是相貌。如是言音。無量差別。皆能憶念。然大經云念知無量。今經云宿住能知者。大疏云。能念即宿住之知。
△三結位成行。
於六阿僧祇劫。行一切忍波羅蜜多。
大經亦云。十波羅蜜中。忍辱偏多。
得大總持。利益安樂。
此地菩薩。能圓滿聞法總持。故唯識論云。成就勝定。大法總持。能發無邊玅慧光故。
△四𦦨慧地法師三。初證如斷障。
復次𦦨慧地菩薩摩訶薩。修行順忍。無所攝受。
此地初入順忍。證得無攝受真如。謂此真如。無所繫屬。非我執等所依取故。
永斷微細身邊見故。
此地斷微細煩惱現行障。謂所知障中。俱生一分。與意識中。任運而生身邊二見。今入此地。永斷微細煩惱。即二見隨斷矣。
△二觀智利物。
修習無邊菩提分法。
菩提是覺。分是因義。為諸乘覺因故。亦云道品。品即是類。因為果類故。言修習無邊者。若準智論。但三十七無所不攝。則無邊道品。亦在其中。
念處正勤神足根力覺道具足。
三十七品。總有七類。一對治顛倒道。即四念處。二斷諸懈怠道。謂四正勤。三引發神通道。謂四神足。四現觀方便道。所謂五根。五親近現觀道。即是五力。六觀自體道。謂七覺分。七現觀後起道。謂八正道。具足二字。蒙上七類。
為欲成就力無所畏不共佛法。
前修因行。希求果德。故云為欲成就。
△三結位成行。
於七阿僧祇劫。修習無量精進波羅蜜多。
十波羅蜜中。精進偏多。
遠離懈怠。普利眾生。
上句自利。下句利他。
△五難勝地法師三。初證如斷障。
復次難勝地菩薩摩訶薩。以四無畏。
一總持無畏。二知根無畏。三決疑無畏。四答難無畏。
隨順真如清淨平等無差別相。
此地證得類無差別真如。謂此真如。亦約生死涅槃。皆平等故。
斷隨小乘。樂求涅槃。
此地斷於下乘般涅槃障。今入真俗。無差別道。便能斷之。
△二觀智利物。
集諸功德。具觀諸諦。
上句躡前道品。下句起後觀諦。
此苦聖諦。集滅道諦。
苦聖二字。貫於三諦。故大經云。此是苦聖諦。此是苦集聖諦。此是苦滅聖諦。此是苦滅道聖諦。聖者正也。謂以無漏正法。得在心故。
世俗勝義。觀無量諦。
謂於四諦二諦。以智觀彼有無量相。審不虗故。故經云。苦有無量相。非諸聲聞緣覺所知。
為利眾生。習諸技藝。
大般若云。五地菩薩學五明故。下文具列四明。多依清涼釋之。但略無內明。
文字。
即聲明。謂名句文身。同聲論中法施設建立故。
醫方。
即醫方明。謂善方藥療治諸病。
讚詠。戲笑。工巧。呪術。
即工巧明。顯德曰讚。寄情曰詠誦。持密言曰呪。浮水入火曰術。
外道異論。
即因明。謂言論尚論諍論毀論。
吉凶占相。
亦是工巧明。謂占相工業。由前世善惡因。感此吉凶等故。
一無錯謬。
大經云。咸善觀察。一無錯謬。彼經有持戒入禪等文。即內明也。
但於眾生。不為損惱。
謂無捕獵損惱生事。
為利益故。咸悉開示。
謂能起助道之事。
漸令安住無上菩提。
此文從但於眾生下三句。全同大經。唯後句云無上菩提。大經即云無上佛法。為異耳。
知諸地中出道障道。
如經云。前得出世。未能順世。即是障道也。今此能以五明攝化。即出道也。
△三結位成行。
於八阿僧祇劫。常修三昧。開發諸行。
十波羅蜜中。禪度偏多。故云常修三昧。餘非不修。但隨力分。故云開發諸行。
△六現前地法師三。初證如斷障。
復次現前地菩薩摩訶薩。得上順忍。住三脫門。
謂此地中上品順忍。修三解脫門。證得無染淨真如。故大經云。於空無相無願法中。皆善修習。言無[1]染者。謂此真如本性無染。亦不可說後方淨故。
能盡三界集因集業。麤現行相。
集緣也。業果也。即緣因緣果。謂能盡十二因緣三世因果。言麤現行相者。此地斷麤相現行障。謂所知障中。俱生一分。執有染淨麤相現行。彼障六地無染淨道。入六地時。便能永斷。
△二觀智利物。
大悲增上。觀諸生死。
生死即生滅也。故大經云。大悲增上。觀世間生滅。疏釋云。前滅後生。染生淨滅故。
無明闇覆。
無明。發業迷闇為性。隱覆真理。
業集。
行支。業即罪行福行不動行。是彼無明所起之果故。
識種。
識支。若無行熏。終不成種。
名色。
若約生位。四蘊曰名。羯邏藍等為色。
六處。
謂四七日後。諸根滿位。名增則成第六意處。色增則成餘之五處。
觸。
根境識三。和合生觸。
受。
分別三受。領納於觸。
愛。
受無厭足。名愛。
取。
愛欲不捨。曰取。
有。
愛取潤前六支。為有。
生。
始從中有。未衰變來。皆名為生。
老死。
生熟為老。老壞為死。
等皆由著我。
等取憂悲苦惱。上明流轉門。下示還滅觀。
無明業果。非有非無。一相無相。而不二故。
無明既滅。業果亦滅。所以會歸中道。雙非有無。故云一相無相。而無二也。
△三結位成行。
於九阿僧祇劫。行百萬空無相無願三昧。
大經又云。百千空。百千無相。百千無願三昧。皆悉現前。
得一切般若波羅蜜多。無邊光照。
經云。即得般若波羅蜜現前。名無障礙智光明。即般若度偏修也。
△七遠行地法師三。初證如斷障。
復次遠行地菩薩摩訶薩。修無生忍。證法無別。
謂此地中。修無生智。證得法無差別真如。以了種種教法。同真無相故。
斷諸業果細現行相。
以六地菩薩。雖修緣起觀。了無明業果。而執先生後滅。細相現行。故此地中。以純作意。斷細相現行障。
△二觀智利物。
住於滅定。起殊勝行。
經云。雖常寂滅。以方便力。而還熾然。雖然不燒。疏釋云。唯此一句。具空中方便慧。有中殊勝行。
雖常寂滅。廣化眾生。
即此地悲智雙行行。上句智。下句悲。
示入聲聞。常隨佛智。
經云。雖常隨順佛智。而示入聲聞辟支佛地。疏釋云。非獨化凡。亦轉二乘入佛慧故。
示同外道。示作魔王。隨順世間。而常出世。
略引華嚴經疏。例釋外道諸魔。如經云。雖示同外道行。而不捨佛法。雖超魔道。而現行魔法。疏釋云。亦轉外道著諸見故。如佛示學二仙。令彼轉捨諸見著故。雖示老病死衰退。即四魔等法。不行其因。名超魔地。
△三結位成行。
於十阿僧祇劫。行百萬三昧。善巧方便。
十波羅蜜中。方便偏多。
廣宣法藏。一切莊嚴。皆得圓滿。
經云。二乘所有問難。無能退屈。所有一切莊嚴之事。出過一切等。
△八不動地法師三。初證如斷障。
復次不動地菩薩摩訶薩。住無生忍。體無增減。
以中品無生智。證不增減真如。謂此真如以住無相。不隨染淨。有增減故。
斷諸功用。
功用即加行義。謂此地斷無相中加行障。由有加行。未能任運現相及土。此地能斷。
△二觀智利物。
心心寂滅。無身心相。猶如虗空。
大經云。遠離一切身想分別。無所取著。猶如虗空。
此菩薩。佛心。菩提心。涅槃心。悉皆不起。
即經云。佛心。菩提心。涅槃心。尚不現起。何況起於世間之心。
由本願故。諸佛加持。
上句明其勸因。下句總顯勸相。故經云。此地菩薩本願力故。諸佛世尊。親現其前。與如來智。令其得入法流門中。疏釋云。法流者。決彼無生止水。令起無功用行河。任運趣佛智海。經有七勸。一勸修如來善調御智。二勸悲愍眾生。三勸成其本願。四勸求無礙智。五勸成佛外報。六勸證佛內明無量勝行。七勸總修無遺成徧知道。上明能勸。下顯勸所為。令起智業。
能一念頃。而起智業。雙照平等。
經云。以諸佛與如是等無量無邊起智門故。於一念頃。所生智業。乃至所起無功用覺慧。觀一切智智所行境。即能照所照平等耳。
以十方智。徧不可說大千世界。隨諸眾生。普皆利樂。
十力智即智地。故大經云。此菩薩智地。名為不動地。無能沮壞故。乃至第十名為無功用地。先[A4]已成就故。能放光明。照百萬佛剎微塵數世界。令諸眾生。滅煩惱火。而得清涼。
△三結位成行。
於十阿僧祇劫。滿足百萬大願。
願度偏增。
心心趣入一切種。一切智智。
即八地攝報果。心心即念念。故經云。諸所作業。皆不離念佛。乃至不離念一切種一切智智。
△九善慧地法師三。初證如斷障。
復次善慧地菩薩摩訶薩。住上無生忍。滅心心相。證智自在。
明上品忍。念念寂滅。無相為相。證智自在所依真如。謂若證得此真如[A5]已。於無礙解。得自在故。
斷無礙障。
此地菩薩。斷利他中不欲行障。故得四辨。無障礙故。
△二觀智利物。
具大神通。修力無畏。善能守護諸佛法藏。
此明正修方便。及說法之德。與大經廣略小異。故彼經云。具廣大神通。修力無畏不共。乃至作大法師。具法師行。善能守護如來法藏。
得無礙解。法義辭辨。演說正法。無斷無盡。
大經明四無礙智。一法。二義。三辭。四樂說。今經辨之一字。即樂說智。故彼經云。此菩薩以法無礙智。知諸法自相。義無礙智知諸法別相。辭無礙智無錯謬說。樂說無礙智無斷盡說。
一剎那頃。於不可說諸世界中。隨諸眾生所有問難。一音解釋。普令歡喜。
即問答成就也。故大經云。此菩薩假使三千大千世界。所有眾生。咸至其前。一一皆以無量言音。而興問難。一一問難。各各不同。菩薩於一念頃。悉能領受。仍以一音。普為解釋。令其心樂。各得歡喜。
△三結位成行。
於萬阿僧祇劫。能現百萬恒河沙等諸佛神力。
力波羅蜜偏增。
無盡法藏。利益圓滿。
義亦同前。
△十法雲地法師四。初地行入心。
復次法雲地菩薩摩訶薩。無量智慧。思惟觀察。
準大經有三句。初句云。以如是無量智慧。疏謂無量智者。阿含廣故。次句云。觀察覺了[A6]已。疏謂證智深故。後句云。善思惟修習。疏引寶性論中。謂地上菩薩起二修行。一約根本智。名如實修。即此證智。二約後得智。名徧修行。即此廣智。諸地具起上二種行。令於此二。決擇思惟。今經思惟居中。彼經處末。
從發信心。
發十信心。
經百萬阿僧祇劫。廣集無量助道法。增長無邊大福智。
大經即云。集無邊助道法。增長大福德智慧。疏釋謂。正助不住。諸地同修。上句助道。何因成助。由下句不住道。以增福德故不住無為。增智慧故不住有為。
△二證如斷障。
證業自在。
此地證得業自在等所依真如。謂神通作業。總持定門。皆自在故。
斷神道障。
斷於諸法中未得自在障。此障十地大法智雲。及所含藏所起事業。
△三觀智利物。
於一念頃。能徧十方百萬億阿僧祇世界。微塵數國土。悉知一切眾生心行。
大經有知一切眾生心行三昧。疏釋云。化生無垢故。
上中下根。為說三乘。
謂隨他意語。於一佛乘。分別說三。上根菩薩。六度萬行。喻以牛車。中根緣覺。十二因緣。喻以鹿車。下根聲聞。四諦法門。喻以羊車。
△四引歸一乘。
普令修習波羅蜜多。
即隨自意語。會三乘之權。歸一乘之實。便成受位等行。具智波羅蜜。即前謂無量智慧。
入佛行處。力無所畏。
若準大經。亦同地行入心。故彼經云。入如來所行處。疏謂解達真如。佛所行處故。
隨順如來寂滅轉依。
即寂滅忍。通因果二門。謂菩薩因忍。以為能依。如來果忍。以為所依。大疏亦云。就果辨者。究竟廣大轉也。然轉依義別。略有四種。一能轉道。二所轉依。三所轉捨。四所轉得。如諸論說。然不空三藏。翻宣此經。三賢十聖。與華嚴地前地上行相大同者。蓋晉譯微言。唐翻至教。[A7]已傳中國。故賢聖名義。有所稽耳。不然則何以難勝菩薩。五明益物。三句經文。唯無上菩提。與無上佛法。但兩字為異耶。若夫羅什法師翻譯秦本。非獨闕五方菩薩說呪。抑亦十地之名。多有不同。蓋未見晉唐二經矣。
△三始終伏斷。依起信疏。將四相麤細。寄顯反流四位。以明始覺分齊。然此四相。約真心隨熏麤細差別。寄說為四。非約一剎那心。明四相也。今先列名示數。後約位分別。謂生相有一。住相有四。異相有二。滅相還一。生相一者。名為業相。即同下經十地菩薩無間道修。望果名伏也。住相有四。一轉相。二現相。三智相。四相續相。其相續相。初地離之。即同下經見道位也。餘之三相。七地八地九地。各離一相。即同下經修道位也。異相有二。滅相還一。此皆地前離之。故此不論。又見修二位。兼引唯識。略示大意。對文詳之。自當顯耳。
△次釋經文。於中有二。初望果名伏。
善男子。從初習忍。
習忍亦名住忍。即從初賢十住位也。
至金剛定。皆名為伏一切煩惱。
此同起信。金剛[A8]已還。約未斷生相。皆名為伏。故論云。十地菩薩。皆名不覺。謂不覺心源故。非究竟覺。彼疏釋云。不了其源。始末同本故也。言一切煩惱者。約生相。根本無明。生一切煩惱故。論云。當知無明能生一切染法。此之謂也。
△二望因名斷。
無相信忍。照勝義諦。
信忍即初地。以中道無相智。斷二障分別。證勝義徧行真如。全同起信初地斷相續相耳。
滅諸煩惱。生解脫智。漸漸伏滅。
二地[A9]已上。能滅二障。俱生煩惱。分得解脫。而智有淺深。故漸漸伏滅。大同起信七地八地九地斷智相現相轉相耳。
△四等玅修證三。初修證明等玅。
以生滅心。得無生滅。
同起信滿足方便。故彼疏云。能破和合識內生滅之相。顯不生滅之性。此在金剛因位極也。
此心若滅。即無明滅。
心即生相。此相若滅。永無所餘。即無明滅。故起信云。以覺心源故。名究竟覺。彼疏云。始覺道圓。同於本覺故也。此在佛地。
△二知見辨等玅。
金剛定前所有知見。皆不名見。
即見修二位。亦同前文不覺心源故非究竟覺。
唯佛頓解。具一切智。所有知見。而得名見。
即無學位。亦同次文以覺心源故名究竟覺。又經云。菩薩知終不知始。唯佛如來始終俱知。始者謂生相也。終者謂餘相。乃至滅相也。起信法雲地。即等覺位。
△三法喻顯等玅二。初等覺。
善男子。金剛三昧現在前時。而亦未能等無等等。
謂未能等無等之位。互相齊等。故云無等等。重言等者。唯與佛等。欲顯佛佛等正覺故。
譬如有人。登大高臺。普觀一切無不斯了。
足有所履。則登大高臺。身處虗空。則普觀一切。可例楞嚴云。如登高山身入虗空。下有微礙。名為頂地。
△二玅覺。
若解脫位。一相無相。無生無滅。同真際。等法性。
前則無間道修。此乃解脫道證。一相無相。即同真際。無生無滅。即等法性。此之四句。亦大同前文。
滿功德藏。住如來位。
起信論云。法性真如海。無量功德藏。彼疏釋云。謂此法身如來藏中。含攝蘊積無邊恒沙性功德故。然四法中。教淺理深。行分果圓。今取深圓。唯顯理果。謂上句理法。即滿功德藏。下句果法。即住如來位耳。
△五雙結勸修三。初結菩薩。
善男子。如是諸菩薩摩訶薩。受持解說。皆往十方諸佛剎土。利安有情。通達實相。
現身說法。利諸有情。皆令頓證實相。
如我今日。等無有異。
此結前十三法師。學佛行化。故無有異。
△二結諸佛。
善男子。十方法界一切如來。皆依此門。而得成佛。若言越此得成佛者。是魔所說。非是佛說。
結前始終伏斷等玅修證。
△三總勸修。
是故汝等應如是知。如是見。如是信解。
豈唯十三法師。稟行斯道。抑亦十方諸佛。遵仰此門。法利既廣。故勸眾修。使知見一致。信解同歸耳。
△二偈頌二。初標舉。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二重頌分三。初總頌三賢。
彼伏忍菩薩。於佛法長養。堅固三十心。名為不退轉。
所依之忍。長養聖胎。信心及位。二俱不退。
△二有十偈。別頌十聖。
初證平等性。而生諸佛家。由初得覺悟。名為歡喜地。
初地證玅平二智故。超凡夫地。生如來家。
遠離於染汙。瞋等種種垢。具戒德清淨。名為離垢地。
二地心無染欲。斷瞋等習。遠離二字。貫於初句。
滅壞無明闇。而得諸禪定。照曜由慧光。名為發光地。
三地斷暗鈍障。以無分別智。修四禪八定。
清淨菩提分。遠離身邊見。智慧𦦨熾然。名為𦦨慧地。
四地修菩提分法。斷微細煩惱。則二見隨滅矣。
如實知諸諦。世間諸技藝。種種利群生。名為難勝地。
五地具觀四諦。習學五明。技藝工巧。咸悉開示。
觀察緣生法。無明至老死。能證彼甚深。名為現前地。
六地能盡十二因緣。始滅無明因。終盡老死果。
方便三摩地。示現無量身。善巧應羣生。名為遠行地。
七地具空中方便慧。現魔外形。示二乘身。
住於無相海。一切佛加持。自在破魔軍。名為不動地。
八地忘身心相。趣寂滅海。諸佛加持。勸利羣品。
得四無礙解。一音演一切。聞者悉歡喜。名為善慧地。
九地具四辨才。種種問難。皆以一音。普為解釋。
智慧如密雲。徧滿於法界。普灑甘露法。名為法雲地。
十地廣集助道。於一念頃。以大智雲。徧微塵剎。說一切乘。利樂群生。
△三結[1]頌佛果。
滿足無漏界。常淨解脫身。寂滅不思議。名為一切智。
此之一偈。諸家訓釋云云實繁。不能備舉。今以三句。別明三德。一句總顯四義。滿足無漏界。解脫德也。寂滅不思議。法身德也。名為一切智。般若德也。其第二句。[A10]已顯常淨二義。解脫即樂義。身即我義。以四義融通。即三德耳。
△二付囑奉持五。初滅度災興二。初明所護。
佛告波匿斯王。我滅度後。法欲滅時。
即後五百歲。鬬諍堅固時。
一切有情。造惡業故。
五逆十惡。
令諸國土。種種災起。
七難之外。天地災異。具載下文。
諸國王等。為護自身太子王子后妃眷屬。
周姬之前。后即妃耳。故天子之配。謂之后。而夏商大率稱妃也。眷屬謂帝之女。曰公主長公主是也。
百官百姓。
△二顯能護。
一切國土。即當受持此般若波羅蜜多。皆得安樂。
國安民樂。皆由般若。前文謂奉持品。廣前內外二護。亦取此也。
△二付囑所以。
我以是經。付囑國王。不付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所以者何。無王威力。不能建立。
然西聖之教。皆付囑于國王者。以其威加百辟。澤及庶民。是故帝莊假一宵之夢。樹風聲於萬古。而騰蘭乘外護之詔。弘德音於中華。自茲歷代君臣同德。而三藏微言。以光被天下也。上釋不付意。下結勸持說。
是故汝等常當受持。讀誦解說。
此文唯勸仁王。
△三救護七難三。初廣陳化境。
大王吾今所化大千世界。百億須彌。百億日月。一一須彌。有四天下。
東弗婆提。此云勝身。身勝餘洲故。南閻浮提。新云贍部。俱舍云。阿耨達池岸有樹。名贍部。因以名洲。提者此云洲也。西瞿耶尼。此云牛貨。以牛貨易故。北鬱單越。此云勝生。以定壽千歲。衣食自然故。上總明四洲。下別示一天下。
此贍部洲。十六大國。五百中國。十萬小國。
今經云。大國十六。楞嚴云。此閻浮提。大國凡有二千三百。金光明云。此贍浮洲。八萬四千城邑聚落等。隨經所出。不可引例。
△二略說七難三。初總示。
是諸國中。若七難起。一切國王。為除難故。受持解說此般若波羅蜜多。七難即滅。國土安樂。
然此除難。不必如前百座。但隨宜持說耳。
△二別列。然下文七難。其間日月星辰之位。雷電霜雪之名。並引儒典諸子。以申其義。若依佛經。具而注之。恐厭繁文耳。文分七別。初日月改變。
波斯匿王言。云何七難。佛言一者日月失度。日色改變。白色赤色。黃色黑色。或二三四五日並照。月色改變。赤色黃色。日月薄食。
曆家之說。日月之食。謂日光以望時。遙奪月光。故月食。日月同會合朔之時。月掩日光。日謂之食。薄音博近也。
或有重輪。一二三四五重輪現。
△二眾星失度。
二者星辰失度篲星。
妖星也。其光似箒。除穢之象。淮南子云。鯨魚死彗星出。一云鯨魚目為彗也。
木星火星。金星水星。土等諸星。
五星。古德亦以五分五色配之。東方木青。南方火赤。西方金白。北方水黑。中央土黃。
各各為變。或時晝出。
如一行禪師。使奴獲七豕。即北斗七星[1]盡出也。
△三諸火燒物。
三者龍火。
霹靂起火。
鬼火。
能發疾疫。
人火。
世有五通。遇現違緣。意願起火。
樹火。
亢陽過時。樹木起火。
大火四起。焚燒萬物。
不善業熟。隨處火起。皆火難也。
△四時序遷易。
四者時節改變。寒暑不恒。
不恒猶云不定也。上總標。下別列。
冬雨雷電。
言冬寒改變也。雨者陰陽二氣力均。則能為雨。孔子云。天作時雨。山川出雲。雷者陰陽相感而為雷激。易云。雷出地。豫所以開發萌芽。電者陰氣伏夜泉。陽氣上通天。陰陽分爭。故為電也。准南子云。電激氣。
夏霜冰雪。
言夏暑不恒也。霜者大戴云。陰氣勝則陽氣衰。而為霜也。冰者述征記云。水底有礬石。故上無冰凍也。雪者釋名云。雪綏也。水下遇寒而凝。綏綏然下也。
雨土石山。及以沙礫。非時降雹。
五行傳云。陰陽相脇而為雹。一云。夏雹或時飛激如彈丸。
雨赤黑水。江河泛漲。流石浮山。
△五風蔽兩耀。
五者暴風數起。昏蔽日月。發屋拔樹。飛沙走石。
風者天地之使也。山海經云。四方皆有山。節宣其風。詳其風有發止動靜之候。成敗萬物。故五行志云。雨旱寒燠。亦以風為本。四氣亂故。[1]具罰常風也。
△六二儀為災。
六者天地亢陽。陂池竭涸。草木枯死。百穀不成。
七者四方賊來。侵國內外。兵戈競起。百姓喪亡。
兵所執器也。戈即鎗之類。說文云。戈廣二寸。長六尺六寸。
△三例餘。
大王。我今略說如是諸難。其有日晝不現。月夜不現。天種種災。無雲雨雪。地種種災。崩裂震動。或復血流。鬼神出現。鳥獸怪異。如是災難。無量無邊。
曲分有三。初結前。次別列。後總指。並可見。
△三彰能護教。
一一災起。皆須受持讀誦解說此般若波羅蜜多。
△四匿王驚問。
爾時十六國王。聞佛所說。皆悉驚怖波斯匿王白佛言。世尊。何故天地有是災難。
△五如來為答二。初正出所因。
佛言大王。由贍部洲。大小國邑。一切人民。不孝父母。
生身本故。
不敬師長。
成德本故。
沙門。
良福田故。
婆羅門。
有志道故。
國王。
通明粟散。
大臣。
兼於將相。
不行正法。
君不君。臣不臣。
由此諸惡。
由上不孝不敬。不行正法。
有是難興。
△二總開能護二。初以法合喻三。初法。
大王。般若波羅蜜多。能出生一切諸佛法。
玅[2]同三覺。
一切菩薩解脫法。
分證三德。
一切國王無上法。
外護三寶。
一切有情出離法。
永超三苦。
△二喻。
如摩尼寶。體具眾德。
摩尼寶梵語。正云末尼。此翻離垢。言此寶光淨。不為垢穢所染。舊翻如意隨意。皆義譯耳。
能鎮毒龍諸惡鬼神。
能鎮毒龍。非時風雨。鎮惡鬼神。無橫疾疫。
能遂人心。所求滿足。
隨人所須。皆得遂心。
能應輪王。名如意珠。
若無此珠。七寶有闕。
能令難陀䟦難陀等。
梵語難佗。此云歡喜。䟦難陀。此云極歡喜。
諸大龍王。降霔甘雨。潤澤草木。
雲行雨施。品物流形。皆珠之益。若引娑竭羅龍王所霔大雨。非大海。不能安受。則非摩尼之澤矣。
若於闇夜。置高幢上。光照天地。明如日出。
儒亦有言。珠稱夜光。故能繼照。
△三合。
此般若波羅蜜多。亦復如是。
珠既具德。般若亦然。
△二令尊聖教三。初申供儀。
汝等諸王。應作寶幢及以幡蓋。燒燈散華。廣大供養。
△二示出處。
寶凾盛經。置於寶案。若欲行時。常導其前。
準僧史略云。駕頭牀子。即盛經七寶案也。其制度以雜瓌珍間填成之。欵其足。高其緣。所置之經。即仁王護國也。使中官謹願者。馬上平持。舒徐而啟。行望乘輿。可百步以為前導也。即唐代宗永泰中。不空三藏。重譯後置耳。自後諸帝。或設而不作。則說案上無經。或置而勿論。則云儀注合用。此蓋弗知而不鄭重矣。僧史又謂今 大宋。法物克全。用之引導。群下迎望見此。知駕近百步焉。
所在住處。作七寶帳。眾寶為座。置經於上。種種供養。
△三例人天。
如事父母。亦如諸天奉事帝釋。
如孝子之事二親。而言論天者。忉利并四天王。三十二天。
△三說呪奉持五。初來福去災。
大王。我見諸國一切人王。皆由過去。侍五百佛。恭敬供養。得為帝主。
上推因辨果。下明聖人來則為福。去則為災。略引偽秦彌天法師為例耳。
一切聖人。得道果者。來生其國。作大利益。
昔偽秦太史奏。有德星現於外國分野。當有聖人。入輔中國。得之者王。符堅乃命庶子丕。伐襄陽取道安。朱序為秦陷。置道安并習鑿齒。堅喜曰。朕用師十萬。得一人半也。一人謂安。半謂鑿齒。國有疑謀古器服篆隷寶玉。所不識者。俾諮詢于安。以故秦國足食足兵。威振海內。常患不得纘禹舊服。登會稽而望滄海。朝萬國以號令天下。茲可例得道果者。來生其國。作大利益也。上明來為福。下示去為災。
若王福盡。無道之時。聖人捨去。災難競起。
堅累問安伐晉之計。安亟曰。晉德雖微。天命未改。難可圖也。君子亦以為私護本朝。而實得禮也。故一言而兼致焉。符以獨夫之見。舉百萬之兵。以符融治前軍。水陸並進。晉命謝安。以水軍七萬拒之。王導以鼓吹。求助於蔣山神。秦師大崩潰。安初謂王子年曰。世途若此。蓋行乎。年曰。公可前往。須吾償後債耳。償亦尚音。茲亦可例。若王福盡。聖人捨去。災難競起也。
△二勅聖護國三。初總示護國。
大王。若未來世。有諸國王。建立正法。護三寶者。我令五方菩薩摩訶薩眾。往護其國。
△二別列菩薩。昔不空三藏所譯金剛頂瑜伽經。其間有指菩薩名者。并手執持。放光等義。下文略引。皆青龍疏耳。
東方金剛手菩薩摩訶薩。
即普賢菩薩。
手持金剛杵。放青色光。
表除一切魔眾。
與四俱胝菩薩。往護其國。
兼東方持國天王。及將無量乾闥婆毗舍闍。而為眷屬。
南方金剛寶菩薩摩訶薩。
即虗空藏菩薩。
手持金剛摩尼。放白色光。
表除諸惡鬼神。
與四俱胝菩薩。往護其國。
兼南方增長天王。及將無量恭畔荼[A13]薜茘眾。而為眷屬。
西方金剛利菩薩摩訶薩。
即文殊菩薩。
手持金剛劒。放金色光。
表除諸惡毒龍。
與四俱胝菩薩。往護其國。
兼西方廣目天王。及將無量諸龍富單那。而為眷屬。
北方金剛藥叉菩薩摩訶薩。
即摧伏一切魔怨菩薩。
手持金剛鈴。放琉璃色光。
表除一切可畏藥叉。
與四俱胝藥叉。往護其國。
兼北方多聞天王。及將無量藥叉邏剎[A14]娑。而為眷屬。
中方金剛波羅蜜多菩薩摩訶薩。
即轉法輪菩薩。
手持金剛輪。放五色光。
表伏一切鬼魅。
與四俱胝菩薩。往護其國。
兼天帝釋。及將無量諸天而為眷屬。
△三立像申供。
是五菩薩摩訶薩。各與如是無量大眾。於汝國中。作大利益。當立形像。而供養之。
△三菩薩說呪三。初整儀白佛。
爾時金剛手菩薩摩訶薩等。即從座起。頂禮佛足。却住一面。而白佛言。世尊。我等本願。承佛神力。
本願為因。佛力為緣。內因外緣。其功克著。
十方世界一切國土。若有此經。受持讀誦解說之處。我當各與如是眷屬。於一念頃。即至其所。守護正法。建立正法。令其國界無諸災難。刀兵疾疫。一切皆除。
△二述呪功能。
世尊。我有陀羅尼。能加持擁護。是一切佛。本所修行速疾之門。若人得聞一經於耳。所有罪障。悉皆消滅。
靈丹一粒。點鐵成金。秘呪一聞。變災為福。
況復誦習。而令通利。以法威力。當令國界。永無眾難。
昔不空三藏。嘗誦是呪。解羌胡之圍。唐天寶元年壬子歲。西蕃大石康五國。來冦安西。其年二月十一日奏請兵解。援玄宗詔。發師計一萬餘里。累月方到。得近臣言。且可詔聞不空三藏。帝依奏詔。入內持念請天王為救。帝秉香爐。不空誦此經陀羅尼二七徧。帝忽見神人。可五百員。帶甲荷戈在殿前。帝驚異問。不空對曰。此毗沙門第二子獨徤領兵。是必副陛下意。往救安西。故來辭耳。請設食發遣。其年四月。安西奏云。去二月十一日[A15]已後。城東北三十里。雲霧晦冥。中有人眾。可長丈餘。皆被金甲。至酉時。皷角大鳴。聲振三百里。地動山傾。經二日。大石康等五國。當時奔潰諸。帳幕間。有金毛鼠。齧斷弓弩絃及器仗。悉不堪用。斯須城樓上有光明。天王現形。無不見者。斯皆誦習通利護國界之明効耳。
△三正說呪辭二。初標舉。
即於佛前。異口同音。說陀羅尼曰。
五聖不同。為異口。發言無二。曰同音。
△二說呪。然諸佛密語。非因人所解。故不可解釋。今菩薩說呪。乃是因人。故準金剛頂瑜伽梵夾。或對翻梵國之文。或迴順此方之語。略注要義。其間辨㭊阿野等言。備如青龍本疏。引文節釋。
娜謨(歸命)囉怛娜(寶)怛囉夜野(三。順此方言。即歸命三寶。上總。下別)娜莫(頂禮)阿哩夜(聖者)吠路者娜野(徧照)怛他𮓌多夜(如來)囉訶諦(應供)三藐三沒䭾野(正等覺。即頂禮聖者徧照如來。應供正等覺。上佛寶。其法寶在宗旨中。故此略耳。下僧寶)娜莫(亦云稽首)阿哩野(聖者)三滿多(普)䟦捺囉野(賢)冐地薩怛嚩野(略云菩薩)摩賀薩怛嚩野(大勇猛)摩賀迦嚕抳迦野(大悲者即稽首聖者普賢菩薩大勇猛大悲者。次正明宗旨)怛你野他(所為)枳穰那(智)鉢囉你閉(燈)惡乞叉野(無盡)句勢(藏。即所為智燈無盡藏)鉢囉底婆娜(辨才)嚩底(具。即辨才具)薩嚩(一切)沒䭾(佛)嚩盧枳諦(所觀。即一切佛所觀)喻誐(相應)跛哩你澀跛寧(圓成。順此方言。即圓成相應)儼避囉(甚深)努囉嚩誐係(難測。即前圓成甚深難測)底哩野特嚩(三世)跛哩你澀跛寧(圓成。即三世圓成)冐地質多(正覺心)散惹娜你(能生。順此方言。即能生正覺心)薩嚩毗矖迦毗色訖諦(以灌頂法。而灌其頂)達磨(法)娑誐囉(海)三步諦(出生。即從法海出生無礙解)阿暮伽(無間斷)室囉嚩儜(聞。順此方言。於諸佛所。無間聽聞)摩賀(大)三滿多(普)䟦捺囉(賢)步彌(地)涅哩野諦(出生。順此方言。即出生大普賢地)尾野羯囉拏(受記)跛哩鉢囉跛你(獲得。順此方言。獲得受記)薩囉悉䭾(成就人)那麼塞訖哩諦(作禮。即十地人之所作禮)薩嚩(一切)冐地薩怛嚩(略云菩薩)散惹娜你(出生。順此方言。出生一切菩薩)婆誐嚩底(世尊)沒䭾(覺)麼諦(母。順此方言。佛世尊母)阿囉彌迦囉彌阿囉拏迦囉你(此十二字。其義深密。唯佛能知。依字釋者。亦得者為三業清淨)摩賀(大)鉢囉枳穰(極智)播囉弭諦(離義到義)娑嚩賀(無住義。即大極智。離此到彼。無住涅槃)
△四如來讚述。
△五普勸受持。
大王。吾以此經。付囑汝等。毗舍離國。憍薩羅國。室羅筏國。摩伽陀國。波羅痆斯國。迦毗羅國。[A17]拘尸那國。憍睒彌國。般遮羅國。波吒羅國。末吐羅國。烏尸尼國。奔吒䟦多國。提婆䟦多國。迦尸國。瞻波國。如是一切諸國王等。皆應受持般若波羅蜜多。
今經所列十六大國。與秦本大同小異。又大集經月藏分。大毗婆沙。有一百二十四國。其梵音亦弗同耳。
△四時眾獲益四。初大眾發願。
時諸大眾。阿修羅等。聞佛所說諸災難事。身毛皆竪。高聲唱言。願我未來。不生彼國。
忍力未成。惡國難處。中人之性。擇善是宜。
△二國王出家。
時十六國王。即捨王位。修出家道。
楞嚴云。身雖出家。心不入道。今砥教礪行。修出家道耳。
具八勝處。十一切處。
即十徧處。皆如當機眾七賢中辨之。
得伏忍。信忍。無生法忍。
亦如前文。
△三諸趣得法。
爾時一切人天大眾。阿修羅等。散曼陀羅華。曼殊沙華。
前文[A18]已翻此二。即天上華。
婆師迦華。
此云雨時。雨時方始出生。亦云夏生護華。
蘇曼那華。
色黃白。亦甚香。不作大樹。四埀似蓋。上二即人間華。
以供養佛。隨其種性。得三脫門。生空法空。菩提分法。
性有利鈍。證有淺深。餘文易識。不須多述矣。
△四菩薩證道二。初散華獲忍。
無量無數菩薩摩訶薩。散拘勿頭華。
亦云拘某佗。即黃色蓮華。
波頭摩華。
亦云鉢特摩。即赤色蓮華。
而供養佛。無量三昧。悉皆現前。得住順忍。無生法忍。
△二修定成佛。
無量無數菩薩摩訶薩。得恒河沙諸三昧門。真俗平等。
修諸三昧。證平等理。
具無礙解。常起大悲。
依智起悲。
於百萬億阿僧祇佛剎。微塵數世界。廣利眾生。現身成佛。
△三流通分。
囑累品第八
初來意者。前明正宗。當機受法。正宗既陳。流通將演。故次來也。又前之六品。開濟現在。此之一品。傳芳末葉。故次來也。二釋名。囑謂付囑。累即重累。付而囑之。俾弘宣正法。期佛種不斷也。又囑此聖教。國王奉持。建立百座。永除七難。
△三解經四。初述時付囑二。初勸誡述時。
佛告波斯匿王。今誡汝等。吾滅度後。
金棺掩耀。玉毫收彩。乃示滅耳。
正法欲滅。後五十年。
正法一千年。將欲滅時。後五十年。多聞牢固時。
後五百年。
像法一千年。後五百年。鬬諍牢固時。
後五千年。無佛法僧。
末法一萬年。取後五千年。三寶衰微。故云無也。如河少水。亦得云無水耳。
△二以經付囑。
此經三寶。付諸國王。建立守護。
上付外護。次明內護。
令我四部諸弟子等。受持讀誦。解其義理。
先明自利。後乃利他。
廣為眾生。宣說法要。令其修習。出離生死。
增修熏習。前諸觀門。出離分段變易生死。
△二惡主滅法二。先別列文六。初敘滅佛法二。初立法制僧。
大王。後五濁世。
俱舍論云。劫滅將末。壽等鄙下。猶如滓穢。故名五濁。所謂劫濁。見濁。煩惱濁。眾生濁。命濁。若釋楞嚴五濁。如長水疏。
一切國王王子大臣。自恃高貴。破滅吾教。明作制法。
制者禁也。謂王言出。則禁制也。
制我弟子。比丘比丘尼。不聽出家。修行正道。亦復不聽造佛塔像。
△二舉喻兵奴。
白衣高座。比丘地立。與兵奴法。等無有異。
白衣高座。喻將與主。比丘地立。如兵事將。似奴奉主。若依梵網經云。莫如外道癡人。若老若少。無前無後。坐無次第。兵奴之法。彼略疏釋云。不知禮法。實為兵奴。兵奴豈非癡人。
當知爾時法滅不久。
僧同兵奴。則滅法之由也。
△二誡滅國土。
大王。破國因緣。皆汝自作。恃[A19]己威力。制四部眾。不聽修福。
夫修出世福。莫大於三學。是故戒出三塗。定出六欲。慧出三界。捨經律論。皆非真修也。
諸惡比丘。受別請法。
梵網經菩薩戒本。亦名請僧踰越戒。故彼經云。有出家菩薩。在家菩薩。及一切檀越。請僧福田求願之時。應入僧房。問知事人。今欲請僧求願。知事報言。次第請者。即得十方賢聖僧。而世人別請五百羅漢菩薩僧。不如僧次一凡夫僧。
知識比丘。共為一心。互相親善。齋會求福。
相知識者。同心相親。欺誣檀信。希求福利。
是外道法。都非我教。
上之二種。皆非聖訓。梵網亦云。若別請僧者。是外道法。然宣律師。有訃請設。則篇圓頂之徒。苟不披覽。曷明其軋則哉。
百姓疾疫無量苦難。當知爾時國土破滅。
王者不稟正教。行外道法。民既受苦。國亦隨滅。
△三非法繫僧。
大王。法末世時。國王大臣。四部弟子。各作非法。
出家弟子。若行非法。律有治罰。
橫與佛教。作諸過咎。非法非律。繫縛比丘。如彼獄囚。
非正法。非戒律。釋上橫與佛教。如彼獄囚。釋上作諸過咎。
當知爾時法滅不久。
結文可見。
△四總顯自壞四。初約喻彰壞。
大王。我滅度後。四部弟子。一切國王王子。
通取世子。
百官。
該於州縣。
乃是任持護三寶者。而自破滅。如師子身中蟲。自食師子肉。非外道也。
蓮華面經云。佛告阿難。譬如師子。若命終時。若水若陸。所有眾生。不敢噉食。唯師子身。自生諸蟲。還自噉食師子之肉。阿難。我之佛法。非餘能壞。是我法中諸惡比丘。自毀壞故。彼經但喻內眾。今經自內及外。不能持護三寶。皆自壞之。
△二約法減壽。
壞我法者。得大過咎。正法衰薄。民無正行。諸惡漸增。其壽日減。
△三別受三報。初順現報。
無復孝子。六親不和。
六親謂父母兄弟夫妻。或云男女不取兄弟。
天龍不祐。惡鬼惡龍。日來侵害。
惡鬼為疾疫。惡龍為旱澇。
災怪相繼。為禍縱橫。
南北曰縱。東西曰橫。言其四方繼為災禍。
△二順生報。
當墮地獄傍生餓鬼。
當墮之言。貫通[1]二塗。非謂先墮地獄。次受傍生。後作餓鬼。
△三順後報。
若得為人。貧窮下賤。諸根不具。
△四總喻合法二。初總喻。
如影隨形。
形正則影直。業邪則報曲。喻順現報也。
如響應聲。
空谷之響。由聲高低。喻順生報也。
如人夜書。火滅字存。
火滅則無我無造無受者。字存則善惡之業亦不亡。喻順後報也。
△二合法。
毀法果報。亦復如是。
以喻合法。故云如是。此文雖近合第三。亦遠合前二。蓋有毀法之言耳。
△五立籍驅役。
大王。未來世中。一切國王。王子大臣。與我弟子。橫立記籍。設官典主。大小僧統。非理役使。
佛世出家者。不立記籍。亦無主司。僧中統攝。所以不同俗役驅使也。然此方有沙門統僧統之官。而領緇徒。如後魏皇始中。趙郡沙門法果。戒行精至。開演法籍。太祖徵為沙門統。太宗崇信。彌加於前。永興中。前後授輔國宜城子中信俟。又安城公。皆固讓之。俗官加僧。初聞於此。復有罽賓沙門師賢。本是王種。東遊涼土。復來京下。守道護教。魏帝詔賢為僧統。僧統之官。自師賢始也。
當知爾時佛法不久。
非理役使。戒德罔修。故佛與法。住世不久。
△六背聖從愚。
大王。未來世中。一切國王。四部弟子。當依十方一切諸佛常所行道。建立流通。
十方諸佛常所行道。即一門超出玅莊嚴路。以此經頓漸俱收。遲速皆益。[A20]已悟者文字性離而持法。未悟者。無離文字而持義。是流通之相也。
而惡比丘。為求名利。不依我法。於國王前。自說過患。作破法緣。
準梵網經。第六說過戒。今引彼三義。以消此文。一用心同。二對境同。三立制同。言用心同者。賢首廣疏云。為貪利養及名聞故。說他過惡。令名利向[A21]己等。即同此文而惡比丘為求名利也。言對境同者。疏文又云。對國王大臣。說其過惡。令彼捨信。破壞三寶。即同此文於國王前自說過患作破法緣也。言立制同者。而有三意。一為壞信心故。比丘宜弘護三寶。遏惡揚善。以生物信。何容說過。塵黷信心。乖自利行。故須深制之也。二格量舋故。謂初心菩薩。豈免[1]過失。理須讚其實德。成自正行。而反以惡心。苟求其短。言陳彼過。自負重𠍴。故須制也。三背恩德故。謂由三寶及戒法被身。加成勝德。當獲大果。宜粉骨碎身。護持遺寄。而今反以惡言。說其罪過。背恩之甚。故須制也。經云不依我法。即彼經立制同也。
其王不別。信受此語。橫立制法。不依佛戒。
然則果斷可否之謂智。不有盛德大業。辨是別非。皆信受其語。則背叛佛戒。從愚立制。自此而生也。
當知爾時法滅不久。
△二總結。
大王。未來世中。國王大臣。四部弟子。自作破法破國因緣。身自受之。非佛法咎。天龍捨去。五濁轉增。若具說者。窮劫不盡。
△三仁王依教三。初諸王誡心二。初聞誡悲號。
爾時十六大國王。聞說未來如是諸誡。悲啼號泣。聲動三千。天地昏闇。光明不現。
△二至心依教。
時諸王等。各各至心。受持佛語。不制四部出家學道。當如佛教。
△二大眾悲歎。
爾時恒河沙等無量大眾。皆共歎言。當爾之時。世間虗空。是無佛世。
△三約義辨名二。初匿王問。
爾時波斯匿王白佛言世尊。當何名此經。我等云何奉持。
△二如來答二。初法喻雙陳。
佛告大王。此經名為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多。亦得名為甘露法藥。若有服行。能愈諸疾。
般若能斷煩惱之病。其猶甘露能愈諸疾。故羅什云。寂滅甘露。即實相法也。肇公亦云。大覺之道。寂滅無相。至味和神。喻若甘露。先儒又謂。甘露仁澤也。以王者愛養耆老。則甘露降。而松栢受之。亦名天酒。其甘如飴糖。食之潤五藏。長年不飢渴耳。
△二喻德勸持。
大王。般若波羅蜜多。所有功德。猶如虗空。不可測量。
般若功德猶虗空。有三因緣。不可測量。故無著論云。一徧一切處故。二寬廣高大殊勝故。三無盡究竟不窮故。
若有受持讀誦之者。所獲功德。能護仁王及諸眾生。猶如垣牆。亦如城壁。
經文二喻。猶如垣牆。喻護眾生。亦如城壁。喻護仁王。
是故汝等應當受持。
△四大眾奉行。
佛說是經[A22]已。彌勒師子吼等。無量菩薩摩訶薩。舍利弗須菩提等。無量聲聞。欲界色界無量天人。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阿脩羅等。一切大眾。聞佛所說。皆大歡喜。信受奉行。
依文殊菩薩所問經說。有三種義。歡喜奉行。一說者清淨。不為取著名利所染故。二所說清淨。以如實知法體故。三得果清淨。即說益也。
注仁王護國般若經卷第四(終)
校注
[0575001] 才疑方 [0575002] 徧疑偏 [0579001] 染下一有淨字 [0582001] 頌一作證 [0583001] 盡一作晝 [0584001] 具一作其 [0584002] 同一作圓 [0586001] 羅上應有陀字 [0588001] 二疑三 [0589001] 過一作微【經文資訊】《卍新續藏》第 26 冊 No. 520 仁王經疏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1-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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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聖法師。準大經疏。三賢十聖。皆以菩提心。而為其體。故清涼引起信云。菩提心有三。一者直心。正念真如法故。二者深心。樂修一切諸善行故。三者大悲心。救護一切苦眾生故。所念真如。亦即本智。本覺智故。後二顯是恒沙性德。然此三心有一。必兼餘二。而三賢互有增微。十住直心增故。故名為解。解為行願本故。首而明之。十行深心增故。名為行依。於前解以起行故。十向大悲增故。名為願迴。前解行願。諸眾生離苦得樂故。十地三心等證故。名善決定。然則清涼既依起信三心之文。科判華嚴四會之經。故推馬鳴大士。為吾宗初祖。深為通[1]才之所取證矣。而習大疏者。不曉清涼之言。輙負馬鳴之德。何愚蔽之甚耶。既知地前三心增微。次釋地上三心等證。又此經十地地地。皆列地名。證如斷障觀智成行五義耳。然其地名成行。此二與前匿王偈中文勢大同。故於偈中。[A1]已依天親論文。釋十地之名。依清凉疏義。釋十位之行。今但引諸論。解證如斷障。亦引大經。解於觀智。其結位成行。厥或文略。則直示節段。其文繁者。則隨難別解。今初歡喜地法師。文四。初創入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