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仁王護國般若經卷第三
二諦品第四
爾時波斯匿王白佛言。世尊。勝義諦中。有世俗諦不。
先開雙關。次牒之而難。
若言無者。智不應二。
若無俗諦。則智不能照真俗之二。
若言有者。智不應一。
若有俗諦。則智不能觀中道之一。
一二之義。其事云何。
雙結前義。敢問如何。
△二如來正答三。初實相明真俗境二。先長行略示二。初敘昔示義。
佛言大王。汝於過去龍光王佛法中。[A1]已問此義。
過去[A2]已問。獨善一身。自利也。今復請益。兼濟大眾。利他也。
我今無說。汝今無聽。無說無聽。是即名為一義二義。
說聽俱泯。真諦唯一。師資並存。俗諦具二。故華嚴序云。無說無示。理符不二之門。因言顯言。方闡大千之義。
△二勅聽許說。
汝今諦聽。當為汝說。
誡令審諦。勿雜餘緣。故智度論云。聽者端視如渴飲。一心入於語義中。踊躍聞法心悲喜。如是之人可為說。然此經文。對前亦互望。明其一二之義。謂前文敘昔示義。即說聽俱泯。顯真諦之一也。今此勅聽許說。顯師資並存。即俗諦之二也。
△二偈頌廣答。於中九頌。初有一偈。真俗絕待。次有七偈。二諦互陳。後有一偈。雙結真俗。文三。今初真俗絕待。
爾時世尊。即說偈言。
集經者敘。
無相勝義諦。體非自他作。
真諦無相。體絕對待。不從緣生。非自作也。不逐境起。非他作也。故肇論云。真諦自無相。真智何由知。
因緣如幻有。亦非自他作。
俗諦幻有。因緣即空。亦絕自他。故中論云。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
△二二諦互陳三。初約假明二諦。
法性本無性。勝義諦空如。
隨緣法性。本無實性。唯依勝義。不變空如。上半偈約隨緣不變。下半偈約體空成事。
諸有幻有法。三假集假有。
俗諦諸有。幻有體空。法受名集。成事假有。
△二約空明二諦三。初法。
無無諦實無。寂滅勝義空。
真諦自無。非推之使無。故云諦實無也。寂滅勝義。即真空也。
諸法因緣有。有無義如是。
俗諦諸法。緣會即有。緣離即無。故云有無義如是也。
△二喻。
有無本自二。譬如牛二角。
緣生而有。緣滅而無。一生一滅。本自二也。故取分喻牛二角焉。
照解見無二。二諦常不即。
上句即照而遮。故無二諦也。下句即遮而照。故常不即也。
△三合。
解心見無二。求二不可得。
合法中上半偈。
非謂二諦一。一亦不可得。
合法中下半偈。
△三雙遣明中道。初法。
於解常自一。於諦常自二。
上句明中道常一。即遣二也。上句顯真俗常二。即遣一也。故古德云。二諦並非雙。恒乖未曾各。若泥於文。殊非得意。
了達此一二。真入勝義諦。
了達中道惟一。俗諦具二。即入勝義諦也。古德又云。一雙孤鴈。[1]略地高飛。一對鴛鴦。池邊獨立。
△二喻二。初喻真俗。
世諦幻化起。譬如虗空華。
虗空喻真諦。華喻俗諦。故楞嚴云。譬如虗空。體非羣相。而不拒彼諸相發揮。
如影如毛輪。因緣故幻有。
託鏡起者見現影。眼有翳者見毛輪。皆喻俗諦因緣幻有矣。
△二喻迷悟。
幻化見幻化。愚夫名幻諦。
不了幻化空。凡夫迷於俗。
幻師見幻法。諦幻悉皆無。
了見諦幻無。聖人悟於真。
△三雙結真俗。
若了如是法。即解一二義。
如是法。即玅明真心。
遍於一切法。應作如是觀。
謂真諦俗諦。雖通別有殊。皆遍攝一切法。如是觀者。真俗不二。唯一玅源也。
△二觀照辨權實智二。初總標。
大王。菩薩摩訶薩。住勝義諦。化諸有情。
以實智證真。住勝義諦。以權智達俗。化諸有情。
△二別釋。於中分四。初能所不二。次惑智不二。三絕待不二。四因果不二。然能所不二中。通能度所度。能求所求。謂佛是能度人。有情是所度法。又有情是能求人。菩提是所求法。既知人法兩重。次下略釋經文。初能所不二。分之為三。初能度所度。
佛及有情。一而無二。
楚音佛陀。此翻覺者。即能度也。有情即所度也。
△二能求所求二。初略徵釋。
何以故。
徵意謂。佛與有情。迷悟逈殊。何故無二耶。次釋云。
有情菩提。此二皆空。
能求有情。所求菩提。此二皆即真空也。故大品云。諸法若不空。即無道無果。釋曰。道即因也。謂諸法若不得真空。即無有情之因。無菩提之果耳。
△二[2]互釋。
以有情空。得置菩提空。以菩提空。得置有情空。
置猶同也。先以能求人。同所求法空。後以所求法。同能求人空。故志公云。以我身空諸法空。千品萬類悉皆同。次遣能空智。
以一切法。空空故空。
由所空一切法空。故能空之智亦空。
△三徵釋所以。
何以故。
以何義故。能空之智亦空耶。
般若無相。二諦皆空。
以能證般若無相由。所證二諦皆空也。莊周亦云。因有而有之。因無而無之。可以例釋。
△二惑智不二。
謂從無明。至一切智。無自相。無他相。
由從無明惑因。至玅覺智果。無能斷自相之智。無所斷他相之惑也。
△三絕待不二。
於第一義。見無所見。
第一義諦。絕諸對待。能見之智。所見之境。皆空也。
若有修行。亦不取著。若不修行。亦不取著。
隨相有修。離相無修。隨相離相。皆絕受著。
非行非不行。亦不取著。
非行即真諦。非不行即俗諦。若真若俗。皆不受著。
於一切法。皆不取著。
總結。謂若凡聖。若依正。並由對待。皆不受著也。
△四因果不二。
菩薩未成佛。以菩提為煩惱。菩薩成佛時。以煩惱為菩提。
未成約因。迷智為惑。[A3]已成約果。悟惑即智。
何以故。於第一義。而無二故。
迷悟雙泯。
諸佛如來。與一切法。悉皆如故。
諸佛證第一義。未有不如如者。故淨名云。一切法皆如也。至於彌勒亦如也。
△三文字顯上二義三。初匿王致問。
波斯匿王白佛言。十方諸佛。一切菩薩。
望果標因。諸佛[A4]已修。菩薩現修。
云何不離文字。而行實相。
問意謂。佛及菩薩。云何不離文字般若。而修諸行。證實相耶。
△二如來正答。圭峯祖師謂。實相觀照。不一不二。以為其宗。文字性空。即是般若。以為其體。今準茲宗體。科釋經旨。文二。初文字性空即實相二。初文字性空。
佛言大王。文字者。
十二分經皆文字。各有二相。如注配。
謂契經。
一總相。涅槃云。始從如是我聞。終至歡喜奉行。皆修多羅。二別相。雜集云。謂長行。綴緝略說所應說義。又有異名。謂法本直說聖教。或但名經。
應頌。
一與長行相應之頌。由長行說未盡故。二為後來應更頌故。
記別。
一記弟子生死因果。二記菩薩當成佛事。
諷頌。
謂孤起偈。一為易誦持故。二為樂偈者故。
自說。
一為令知而請法故。二為令所化生殷重故。念佛慈悲。為不請友。
緣起。
因緣生起。一因請方說。為重法故。二因事方說。知本末故。
譬喻。
一為深智說。以令解真故。二為淺識就彼取類。誘令信故。
本事。
一說佛往事。二說弟子往事。
本生。
說昔受身。一說如來。二說餘者。
方廣。
一廣大利樂。二廣陳正說。
希有。
一德業殊異故。二法體希奇故。
論議。
一以理深故論。二以義不了故論。並循環研覈。或佛自論。或菩薩相論。
△二教體實相二。初正明。
所有宣說音聲語言。
宮商等音。語路言詞。是謂佛教。聲即所依也。
文字章句。
名句文三能依也。名詮自性。句詮差別。文即是字。章明也。
一切皆如。無非實相。
實相無名。無名相中。假名相說。豈不皆如哉。
△二揀非。
若取文字相者。即非實相。
假言顯義。不應如言執義。故云。若取文字。即非實相也。然不執即為不取。非全棄也。
△二文字性空即觀照二。初躡前起後。
大王。修實相者。如文字修。實相即是諸佛智母。
諸佛以實相根本為智母。
一切有情。根本智母。
有情亦以根本為母。上明根本觀照。下明後得觀照。
此即名為一切智體。
以根本智體。起後得智用。
△二修證觀照二。初明諸佛成護果二。初正明佛界。
諸佛未成佛。與當佛為智母。
上句標果修因。下句修因克果。能生當果。故名智母。
諸佛[A5]已成佛。即為一切智。
既為當佛智母。即[A6]已成佛。能生後得。即為一切智。次二句結前。
未得為性。
未得成佛。為實相真性。
[A7]已得為智。
[A8]已得成佛。為觀照玅智。
△二兼示九界。
三乘般若。不生不滅。自性常性。
般若即能證智。不生滅即所證理。自性即法性也。故宗本義云。三乘等觀法性而得道。但心有大小。為異耳。上明三乘。下示六趣。
一切有情。此為覺性。
覺性即佛性也。所以論云。在有情數中。名為佛性。
△二顯菩薩成護因二。初示教道三賢緣修。
若菩薩不著文字。不離文字。
著文字而喪真。離文字而倒惑。
無文字相。
覆疎不著文字。
非無文字。
覆疎不離文字。此同起信。依言真如生信境。
△二明證道十聖真修。
能如是修。不見修相。是即名為修文字者。
能如是修。牒前教道緣修。不見修相。明其證道真修。
而能得於般若真性。是為般若波羅蜜多。
以觀照般若。證實相真性。此同起信離言真如觀智境。
△三結成二護。
大王。菩薩摩訶薩。護佛果。護十地行。護化有情。為若此也。
觀如來品護果。既化有情。菩薩行品護因。亦化有情。今此二諦品。雙資因果。故總結云。護化有情。為如是也。
△三躡前請益二。初匿王申問。
波斯匿王白佛言。真性是一。有情品類根行無量。法門為一為無量耶。
問意。謂所證真性是一。護化有情品類根行無量。其所被法門。與真性一耶。同品類無量耶。
△二如來總答三。初正答。
佛言大王。法門非一。亦非無量。
所說法門。若謂是一。隨類各解。非同真性一也。若謂無量。一音所演。非同有情無量也。
△二徵釋二。初徵。
何以故。
何故非一非無量耶。
△二釋二。初約根相異性一。
由諸有情色法心法五取蘊相。
合色為一。開心為四。妄取蘊相。
我人知見種種根行。品類無邊。
妄知妄見。根器不等。行跡不同。品類無邊。
法門隨根。亦有無量。
所被法門。隨其根器。逐其行跡。亦具無量。上明相異。下示性一。
此諸法性。非相非無相。而非無量。
諸之也。法性唯一。非有相非無相。亦非無量相。
△二約諦真一俗二。初揀非。
若菩薩。隨諸有情。見一見二。
若菩薩隨逐凡情。以分別見真諦唯一。俗諦具二者。
是即不見一二之義。
不見中道。俗不違真之一。真不違俗之二。
△二顯是。
了知一二。非一非二。即勝義諦。
了知一是真諦之一。二是俗諦之二。非真非俗。即中道勝義也。
取著一二。若有若無。即世俗諦。
反顯取一著真。取二著俗。以有無二法。即是俗諦。亦同不真空論。有無雖異。皆俗諦耳。
△二通結。
是故法門。非一非二。
結前所被法門。非一亦非無量也。
△四諸佛同說四。初一佛例多。
大王。一切諸佛。說般若波羅蜜多。
先舉所例。
我今說般若波羅蜜多。無二無別。
果同無二。教同無別。
汝等大眾。受持讀誦。如說修行。即為受持諸佛之法。
△二顯功德多二。初明能說多。
大王。此般若波羅蜜多。功德無量。
標示功德多。
若有恒河沙不可說諸佛。
能化諸佛多。
是一一佛。教化無量不可說有情。
所化眾生多。
是一一有情。皆得成佛。
有情得果多。
是諸佛等。復教化無量不可說有情。亦皆成佛。
展轉成佛多。
△二顯所說多。
是諸佛等所說般若波羅蜜多。有無量不可說那庾多億偈。說不可盡。
謂展轉成道。一切諸佛。各各別說。有爾所偈。不可窮盡。那庾多此云一億。
△三舉少況多。
於諸偈中。而取一偈。分為千分。復於千分。而說一分。句義功德。尚無窮盡。何況如是無量句義。所有功德。
一分句義。所說功德。尚不可盡。況無量句義。詎可測度耶。
△四校量勝多二。初舉一念信超苦。
若有人能於此經中。起一念淨信。
大品云。於一切法不信。是信般若。
是人即超百劫千劫百千萬劫生死苦難。
△二況四法行得樂。
何況書寫受持讀誦。為人解說。
即四法行。
所得功德。即與十方一切諸佛。等無有異。
上同涅槃寂靜樂。下成菩提覺法樂。
當知此人諸佛護念。不久當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五聞法悟道。
說是法時。有十億人。得三空忍。
三賢菩薩。得三假空。
百萬億人。得大空忍。
四加行菩薩。徧解十方空。
無量菩薩。得住十地。
始於歡喜。終至法雲。隨地證入。
△大文次三品。辨外護者。初護國品。正顯外護。二不思議品。兼陳外護。三奉持品。廣前二護。今初正顯外護。
護國品第五
初來意者。前之三品。具明因果。總為內護。內護既彰。外護宜顯。故次來也。二釋名者。注經題目。[A9]已解護國。然其護義。竊嘗原之。有世間護出世間護焉。何者。夫諸佛菩薩。悲智輔翼。灑諸法雨。救護羣品。此出世間護也。聖帝明王。五侯百辟。君臣護法。子育黎元。此世間護也。世出世間。彼此同德。釋梵四王。天龍八部。尚自降祉。況乎三災七難。詎有存而不滅者乎。
△三解經四。初勅聽許說。
爾時世尊。告波斯匿王等。諸大國王。諦聽諦聽。我為汝等。說護國法。
此一唱經。蓋答觀如來品初諸王念請。故前文云。吾知十六諸國王等。咸作是念。世尊大慈。普皆利樂。我等諸王。云何護國。即同華嚴交絡相望中。第三念請。亦以言說答也。然佛既知。王請護國。而先說護佛果護十地行者。謂若無內護因果。則外難無由悉滅。是故先說內護。後說外護耳。
△二正陳護國三。初明護時。
一切國土。若欲亂時。
一切國土。即諸王所統。若欲亂時。亦是器世間有情世間為所護也。如下經云。天地變恠等。即器世間亂也。百姓喪亡等。即有情世間亂也。又云。置百佛像等。即智正覺世間。為能護也。
有諸災難。賊來破壞。
災謂三災。難謂七難。賊有二種。一外劫盜賊。二內煩惱賊。護亦有二。一鬼神眾。二般若教。以鬼神眾。斷劫盜賊。以般若教。斷煩惱賊。
△二示護法三。初弘經置像。
汝等諸王。應當受持讀誦此般若波羅蜜多。嚴飾道場。置百佛像百菩薩像百師子座。請百法師。解說此經。
置佛像菩薩像各百者。非獨表百法師所歸所向。謂觀如來品為果護。即置佛像。菩薩行品為因護。即置菩薩像。是故先置因果內護之像。次請百法師。說外護之教。此其表耳。然近世依經。建百法師會。即請百僧。讀金光明經。以謂仁王光明皆法王之經。譬夫周易毛詩。皆素王之教。其益物皆同也。嘗取近喻。以況遠旨。今夫氷之與水。其濕性皆同也。融之則水。結之則氷。若依佛言。請百僧。讀仁王般若。其猶融氷成水。不遠復矣。而叛聖意。請諸方袍。讀金光明。譬夫煎水求氷。不亦難乎。然而學周易則究潔淨精微。治毛詩則探溫柔敦厚。若以二經益物皆同。又何異以詩教溫柔敦厚。同易經潔淨精微者乎。唯期有道。革凡弊而遵聖訓。是所願焉。
△二備設供儀。
於諸座前。然種種燈。燒種種香。散諸雜華。廣大供養。
燈然酥蠟。香燒沉檀。春夏散草木諸華。冬寒散繒綵等華。
衣服臥具。飲食湯藥。房舍牀座。一切供事。
蘭盆疏。以四事供養三尊。謂房舍衣服。飲食湯藥。此加臥具牀座。即房舍之資用耳。
△三說聽除難。
每日二時。講讀此經。若王大臣。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聽受讀誦。如法修行。災難即滅。
且夫玅慧真詮。雖藉旦夕激揚。而不以生滅心行。說實相法門。在乎止觀雙流。方清三災。而滌七難矣。然則百席講筵。唯置一座。處于宸宮。而國王大臣。咸允諦聽。餘皆散置京畿別舘。洎諸外郡。俾夫僧尼士女。聞斯行諸。故曰。聽受讀誦。如法修行也。
△三彰護益三。初總明能護。
大王。諸國土中。有無量鬼神。一一復有無量眷屬。若聞是經。護汝國土。
每座各有主屬無量。而說者宜乎自勉。發揮至教。俾其尊法重人。則正法久住矣。
△二別列所護二。初列幽明。
若國欲亂。鬼神先亂。鬼神亂故。即萬人亂。當有賊起。百姓喪亡。
鬼神亂者。有二因緣。一者國王破滅三寶。天神不祐。疾疫惡鬼。日來侵害。二者王福盡時。一切聖人。悉皆捨去。七難必起。若準涅槃。為貪國境。興師相伐。枉死者眾。則百姓喪亡。既而善神出境。惡鬼為災。則當有賊起。
△二列依正。
國王太子。王子百官。互相是非。
漢制。皇帝之子曰太子。諸侯之子曰世子。互相是非。如漢之巫蠱。
天地變怪。日月眾星。失時失度。大火大水。及大風等。
是諸難起。文屬此章。義連下句。
△三由教示益二。初持說經文。
是諸難起。皆應受持講讀此般若波羅蜜多。
恠難競起。修德可禳。所謂天作孽。猶可違也。
△二獲福祛難二。初獲福。
若於是經。受持讀誦。一切所求官位富饒。男女慧解。行來隨意。人天果報。皆得滿足。
若於是經。受持讀誦二句。貫通祛難之初。
△二祛難。
疾疫厄難。即得除愈。杻械伽鎻。撿繫其身。皆得解脫。破四重戒。作五逆罪。
四重即婬。殺。盜。妄。五逆謂殺父。害母。殺阿羅漢。出佛身血。破和合僧。
及毀諸戒。
及者有二義。一揀前義。顯是二事。謂前明根本四重。此顯枝末餘篇。二合集義。非但破小乘輕重。及毀大乘十重四十八輕。故云諸戒也。上皆別列。下句總結。
無量過咎。悉得消滅。
△三引昔護國三。初引天王。
大王。往昔過去。釋提桓因。為頂生王。
為猶被也。
領四軍眾。
象馬車步。亦名四兵。
來上天宮。欲滅帝釋。
梵語釋提桓因。此方云能天主。撫育勸善。能為天主故。更有異釋。如華嚴音義。
時彼天主。即依過去諸佛教法。敷百高座。請百法師。講讀般若波羅蜜多經。頂生即退。天眾安樂。
天福自在。威光特尊。尚崇般若。請加救護。況於人王。孰不修奉。然帝釋亦於善法堂。說十善法門。唯被天眾耳。
△二引人王二。初班足依邪教二。初過邪師。
大王。昔天羅國王。有一太子。名曰斑足。
以足斑駁。故立其名。賢愚經智度論。皆敘彼緣。
登王位時。有外道師。名為善施。與王灌頂。
至玅虗通。目之曰道。心遊道外。即稱外道。輪王太子。將登王位。亦取海水。以灌其頂。
乃令斑足。取千王頭。以祀塚間。
祭而無[A10]已曰祀。塚間所住處也。
摩訶迦羅。大黑天神。
上句梵音。下句唐言。翻大黑天也。神鬪戰神也。若賢愚經說。祀羅剎王。斷肉經說。祀山神。
△二取千王。
自登王位。[A11]已得九百九十九王。唯少一王。北行萬里。乃得一王。名曰普明。
普明王經斷肉經。皆說取百王。
△二普明遵正法四。初陳願允從。
其普明王。白斑足言。願聽一日禮敬三寶。飯食沙門。斑足聞[A12]已。即便許之。
△二敷座請講。
其王。乃依過去諸佛所說教法。敷百高座。請百法師。一日二時。講說般若波羅蜜多八千億偈。
△三正說偈辭。即於八千億偈中。舉其無常苦空無我八首偈文。俾王與諸眷屬。悟解證空。展轉聞益耳。文二。初標說人。
時彼眾中第一法師。為普明王。而說偈言。
△二正說偈四。初演無常。
劫火洞然。大千俱壞。
劫謂壞劫。能壞者三災。今唯言火災。故俱舍云。此千陪大千。皆同一成壞。
須彌巨海。磨滅無餘。
具云須彌盧。此云玅高巨大也。上壞器世間。下壞有情世間。
梵釋天龍。諸有情等。
梵謂梵王。通四禪天王。釋謂帝釋。即忉利天主。舉此攝餘諸天。天龍通八部。諸有情即六趣四生。
尚皆殄滅。何況此身。
三界有勝劣。六趣有苦樂。彼皆壞滅。何況自[A13]己一身。
△二宣八苦。
生老病死。憂悲苦惱。
此之四苦。於欲界中。隨逐違境。憂悲交切。苦惱相陵。
怨親逼迫。能與願違。
怨謂怨憎會苦。親即愛別離苦。逼迫即五盛陰苦。能與願違。求不得苦。
愛欲結使。自作瘡疣。三界無安。國有何樂。
無明愛欲。九結十使。是作業因。自既作業。自受苦果。如瘡如疣。三界皆苦。一國何樂。
△三說法空。
有為不實。從因緣起。盛衰電轉。暫有即無。
有為之法。虗妄不實。從因託緣。和合生起。緣聚則盛。緣離則衰。其猶電轉。暫生即滅。
諸界趣生。隨業緣現。如影如響。一切皆空。
三界勝劣等處。隨共業所感。六趣苦樂等身。隨別業所感。如明鏡現影。空谷應響。一切有法。畢竟皆空。
△四闡無我。
識由業漂。乘四大起。無明愛縛。我我所生。
謂總報識由業漂動。乘其四大起為身相。內有無明。於五蘊中。而執為我。外有愛縛。於國資具。而起我所。
識隨業遷。身即無主。應知國土。幻化亦然。
即前報識隨業遷往。餘趣受生。即無主也。正報既遷。應知依報國土幻化。亦復如是。
△四因偈獲益五。初普明受偈益。
爾時法師。說此偈[A14]已。時普明王。聞法悟解。證空三昧。
若聞前偈。應得初果。以無常等苦諦行故。或聞法證空。解法空理。即至初住也。
王諸眷屬。得法眼空。
次王領解。至十信位。
△二諸王誦偈益。
其王即便詣天羅國。諸王眾中。而作是言。仁等今者。就命時到悉。應誦持過去諸佛所說般若波羅蜜多偈。
即前八偈。
諸王聞[A15]已。亦皆悟解。得空三昧。各各誦持。
誦偈悟理。如普明王。
△三斑足聞偈益。
時斑足王。問諸王言。汝等今者。皆誦何法。
斑足緣熟。問以辨之。
爾時普明。即以上偈。答斑足王。王聞是法。亦證空定。
空定即空三昧。
△四敘誤還國益。
歡喜踊躍。告諸王言。我為外道邪師所誤。非汝等咎。
內喜外躍。故自克責。
汝各還國。當請法師。解說般若波羅蜜多。
展轉化人。法利無盡。
△五出家獲證益。
時斑足王。以國付弟。出家為道。得無生法忍。
即證初地。然斑足外道。或內祕外現。逆順化跡。欲使聖教流芳。豈凡小心思口議哉。
△三例諸王三。初例過去。
大王。過去復有五千國王。常誦此經。現生獲報。
由常誦持。故受現報。
△二例現在。
汝等十六諸大國王。修護國法。應當如是受持讀誦解說此經。
請百法師。如向所陳。
△三例未來。
若未來世。諸國王等。為欲護國。護自身者。亦應如是受持讀誦解說此經。
然則提綱舉領。[A16]已揚三世之言。修法崇規。佇播萬國之譽。
△四聞法悟道。
說是法時。無量人眾。得不退轉。
不退有四。信位行證。各隨所宜。
阿修羅等。得生天上。
等餘七部。皆得上升。
無量無數欲色諸天。得無生忍。
大品云。初地菩薩。得無生法忍。
△大文第二不思議品。兼陳護國。
不思議品第六
初來意者。前品百座講演般若。護國安民。災難悉滅。此品獻華。顯般若玅旨。功深難測。故次來也。二釋名。然不思議。略有二種。一德相。二業用。如華嚴經明。塵含法界。量等虗空。即德相不思議也。淨名經以毛吞巨海。芥納須彌。即業用不思議也。今經世尊為諸大眾。現不可思議神通變化。乃至無量大海入一毛孔。無量須彌入芥子中。即業用不思議。是皆言語道斷。心行處滅。亦同法華。非言所宣。非心所測耳。碧海法師又謂。不思議有二。一者內本。謂實相。口欲談而辭喪。心將緣而慮亡。二者外迹。謂巨細相容。殊形並應。然幽關難啟。聖應不同。非本無以垂迹。非迹無以顯本。本迹雖殊。而不思議一也。釋曰。雖彰內本外迹。多明業用。同教一乘。而涉德相。別教一乘耳。
△三解經四。初聞法忻躍。
爾時十六國王。及諸大眾。聞佛說此般若波羅蜜多甚深句義。歡喜踊躍。
聞於前品。今昔護國。皆由般若。此亦躡前聞法。起後散華。故總科云。兼陳護國也。
△二大眾散華。先華成寶座三。初散華成座。
散百萬億眾寶蓮華。
若約表法。即地前菩薩。緣文字般若。修因[1]舍果而無染故。
於虗空中。成寶華座。
表諸法空。為行所依。
△二佛坐說法。
十方諸佛。
表化身如來。
無量大眾。
若例纂要。即信解位。
共坐此座。說般若波羅蜜多。
△三持華成輪。
是諸大眾。持十千金蓮華。散釋迦牟尼佛上。
梵語釋迦牟尼。此翻能仁寂默。
合成華輪。蓋諸大眾。
上句表[A17]已轉法輪。下句表聞法獲益。
△二華為雲臺三。初散華成臺。
復散八萬四千芬陀利華。
即白蓮華。王等重散。故云復也。表初地見道。最初一念。具八萬四千波羅蜜多。
於虗空中。成白雲臺。
表觀照般若。破無明闇。見性明白。下經亦云。譬如有人。登大高座。即等覺位。今唯表初地聖人。
△二臺中說法。
臺中光明王佛。與十方諸佛。
表他受用報身。
無量大眾。
例纂要。歡喜他證道。
演說般若波羅蜜多。
一音演說。隨類各解。
△三持華供佛。
是諸大眾。持曼陀羅華。
曼陀羅。此方云適意。
散釋迦牟尼佛。及諸眾會。
△三華作寶城二。初散華作城。
復散曼殊沙華。
曼殊沙。此方云柔輭。
於虗空中。變作金剛寶城。
表實相般若。證涅槃城。無破壞故。
△二諸佛說法。
城中師子奮迅王佛。共十方諸佛。
亦表報身。
大菩薩眾。
依纂要。即二地[A18]已上諸大菩薩。
演說勝義般若波羅蜜多。
復言勝義者。以中道玅理。唯佛窮盡故。亦同金剛大因清淨第一勝。是名第一般若波羅蜜耳。
△四華成雲蓋。前之三段。以三種般若。表修因證果。即攝用歸體門。今此一科。亦以三種智慧。表得果不捨因。即依真起應門。
復散無量天諸妙華。於虗空中。成寶雲蓋。
成一寶蓋。即表根本智。證實相真性。
徧覆三千大千世界。
表流出後得智。發觀照玅慧。
是華蓋中。雨恒河沙華。從空而下。
表流出大悲心。即文字般若。說三藏十二分教。
△二王等發願。
時波斯匿王。及諸大眾。見是事[A19]已。歎未曾有。合掌向佛。而作是言。願過去現在未來諸佛。常說般若波羅蜜多。
下文今日即是現在。
願諸眾生。常得見聞。如我今日。等無有異。
△三佛印勸持。
佛言大王。如汝所說。此般若波羅蜜多。是諸佛母。諸菩薩母。
上印般若體。下印般若用。
不共功德。神通生處。諸佛同說。能多利益。是故汝等常應受持。
十八不共。六種神通。皆從母生。
△三佛現神變二。初總標。
爾時世尊。為諸大眾。現不可思議神通變化。
躡前不可思議所散之華。起後逈超言念依正之報。即大同業用解脫也。神通即諸聖神境智通。變化有二。依瑜伽云。一能變通。謂改轉故。二能化通。謂化現故。下文前四相入。即改轉能變通。第五中依正互現。即化現能化通耳。
△二別列五。初諸華相入。
一華入無量華。無量華入一華。
此中但有一入無量。無量入一。第一第二兩句。若取上句一字。對下句一字。即第三句一華入一華。又上句無量。對下句無量。即第四句無量華入無量華。下文準此。皆成四句。思之。
△二佛土相入。
一佛土入無量佛土。無量佛土入一佛土。
若望諸佛所說佛土。亦有淨穢。故法華云。三界朽宅。屬于一人。亦如淨名。身子所見丘陵坑坎。佛言我此土淨。而汝不見。大疏謂。感娑婆者。對華藏而見娑婆。感華藏者。對娑婆而見華藏。彼約淨穢。隱顯自在。今明一多悉皆相容。
△三塵剎相入。
一塵剎土。入無量塵剎土。無量塵剎土。入一塵剎土。
謂一微塵中剎土。入無量微塵中剎土。故大經偈云。塵中悉現無量剎。清淨廣大如虗空。一切塵中所現剎。皆是本願神通力。初半偈釋上句。後半釋下句。又云。華藏世界所有塵。一一塵中見法界。寶光現佛如雲集。此是如來剎自在。皆顯德相不思議耳。
△四巨細相入。
無量大海。入一毛孔。無量須彌。入芥子中。
此中兩句。但明多入一。例前亦有一入多。今具出之。則成四句。謂無量大海入一毛孔。一毛孔入無量大海。無量須彌入一芥子中。一芥子入無量須彌中。龍樹指淨名毛吞巨海。芥納須彌。為小不思議。則業用解脫。指華嚴塵含法界。量等虗空。為大不思議。則德相解脫。然不壞須彌芥子大小之相。亦具德相解脫。如大疏釋善財讚彌勒樓閣中說。
△五凡聖相入三。初明正報身。
一佛身入無量眾生身。無量眾生身入一佛身。
圭峯祖師謂。生佛交徹。淨穢融通。即事事無礙法界。
△二顯依報土。
大復現小。小復現大。淨復現穢。穢復現淨。
現大現小。即變化土。故唯識云。若變化身。依變化土。或淨或穢。或大或小。前後改轉。佛變化身。依之而住。能依身量。亦無定限。然彼論。約化為佛土。成熟隨未登地有情。既云化為佛土。前後改轉。即同今文。復現大小淨穢耳。或以八地[A20]已上。攪大海為酥酪。變大地為黃金。以染為淨。以淨為染。自在攝生。即此依報。淨復現穢。穢復現淨。其正報之身。即大復現小。小復現大。若依此義。義則粗通。奈何違於唯識。大小皆屬依報耶。
△二雙結依正。
佛身不可思議。眾生身不可思議。乃至世界不可思議。
請觀結文。如次對之。
△四眾覩獲益。
當佛現此神變之時。十千女人。現轉女身。得神通三昧。
得神通用。猶證如幻三昧。
無量天人。得無生法忍。
若據聞菩薩行品時眾獲益。無量天人大眾。有得伏忍等。聞護國品。無量無數欲色諸天。得無生忍。今得無生法忍。是亦聞法增道。自淺階深也。
無量阿修羅等。成菩薩道。
前聞護國品。修羅八部。得生天上。然菩薩道言。通地前地上。今成菩薩道。即自下升[1]為高。地前菩薩也。
恒河沙菩薩。現身成佛。
前聞菩薩行品。無量菩薩得一生補處。即等覺位。今現身成佛。即升玅覺。或謂。聞第三菩薩行品。得補處等覺。何故經中有無量菩薩。聞第四二諦品。但得住十地耶。答夫證道之眾。有始終在座者。則聞法增道。有後來之徒。從聞思修。或住十地。昔人亦云。有橫入之機。此其例歟。
△三奉持品。廣前二護。
奉持品第七
初來意有二。一廣內護。謂此品十三法師。依持建立。廣前菩薩行品十三忍位。明了覺解。說般若教。故次來也。二廣外護。以此品明五方菩薩。說祕密般若。永除七難。廣前護國品。一百法師講。顯了般若。滅除諸難。故次來也。二釋名。言奉持者。謂欽奉聖教。軌持物解。亦受持講說耳。
△三解經四。初見佛說教。
爾時波斯匿王。覩佛神變。
躡前。
見千華臺上。徧照如來。
賢首梵網疏謂。梵本盧舍那。此云光明徧照。然照有二義。一內以智光。照真法界。此約自受用義。二外以身光。照應大機。此約他受用義。言如來者。亦同疏文。坐華臺上。實身成佛也。
千華葉上。千化身佛。
即同疏云。其千華上。千釋迦為是千。摩醘首羅天上。各有一釋迦。
千華葉中。無量諸佛。
即同疏云。此千釋迦。一一各化作百億釋迦。故有千百億釋迦。故云無量諸佛也。上疏文皆釋彼經我今盧舍那方坐蓮華臺等偈。義既大同。故略引釋。
各說般若波羅蜜多。
然梵網明十重四十八輕。多說菩薩戒波羅蜜。今經說菩薩般若者。以其實教六度皆互相攝。如彌勒頌云。檀義攝於六。資生無畏法。彼一檀度。尚攝後之餘五。今說般若。豈不攝前之五度耶。故纂要云。萬行之中。一一不可闕此。故云各說般若波羅蜜多。矧匿王見自他受用之身。聞無量諸佛各說是經。亦非聊爾人矣。
△二匿王申問。
白佛言。世尊。如是無量般若波羅蜜多。不可識識。不可智知。云何諸善男子。於此經中。明了覺解。為人演說。
問意。謂般若深經。非凡夫所識。非二乘所知。云何等人。於理則明。於事則了。覺解利他。為人演說耶。
△三如來正答三。初法師奉持。文三。初修觀為法師。
佛言大王。汝今諦聽。從初習忍。至金剛定。
習忍即十住菩薩。金剛定即法雲地。
如法修行十三觀門。
地前三賢緣修。地上十聖真修。
皆為法師。依持建立。
以道德教人。曰法師。為出世憑託。曰依持。始而發之。曰建。終而成之。曰立。
△二勅眾令供養。
汝等大眾。應當如佛而供養之。百千萬億天玅香華。而以奉上。
尊法重人。故應奉供。
△三廣列賢聖位。先明三賢。具三十位。今釋位名。則正依華嚴大疏。或引諸經。若夫申明三賢經義。則多引大經長行。蓋遵清凉之茂規。至下經文。當曉傍正。今初十住法師即初賢。於中有三。初總標。
善男子。其法師者。習種性菩薩。若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修十住行。
初法師列僧尼士女者。由修觀門。有德業故。如善財往南方。初見德雲比丘。乃至休舍優婆夷。其類非一。無相大師集云。夫欲出超三界。未有絕塵之行。徒為男子之身。而無丈夫之志。石壁靖師注曰。但懷出世之心。隨塵無染。即號丈夫。不論男女。故涅槃云。若具四法。即名丈夫。何等為四。一善知識。二能聽法。三思惟義。四如說修行。無此四法。不名丈夫。願諸有智。思而行之。
△二別列。
見佛法僧。發菩提心。
初發心住也。瓔珞云。是上進分善根人。若一劫二劫。[A21]已於一恒二恒佛所。行十信心。信三寶常住。發心即住。名發心住。華嚴云。此菩薩見佛世尊形貌端嚴。色相圓滿。乃至或聞如來廣大佛法。發菩提心。初發心住為總。下之九住為別。故前菩薩行品。明十住。但云初發心相。有恒河沙眾生。見佛法僧是也。
於諸眾生。利樂悲愍。
二治地住也。謂常隨空心。清淨潔白。練治心地。使悲智增明。名治地住。華嚴經云。此菩薩於諸眾生。發十種心。所謂利益心。大悲心。安樂心。安住心。憐愍心。攝受心。守護心。同[A22]己心。師心。導師心。今云利樂悲愍。即十心中。利益。安樂。大悲。憐愍四心也。亦攝餘六。以總收別故。
自觀[A23]己身。六界諸根。一切無常苦空無我。
三修行住也。謂巧觀空有。增修正行。名修行住。然華嚴經。開此一住。而為二門。一自分。二勝進。自分即一切無常苦空無我。勝進即自觀[A24]己身六界諸根。初自分有十種。所謂觀一切法無常。一切法苦。一切法空。一切法無我。一切法無作。一切法無味。一切法不如。名一切法無處所。一切法離分別。一切法無堅實。今文但有前四。亦攝後六。如彼疏廣釋。後勝進有勸學十法。所謂觀察眾生界。法界。世界。地界。水界。火界。風界。欲界。色界。無色界。今文但言六界。即地水火風及空識界。以無色界空無邊識無邊。為六耳。言諸根者。秦本謂五色五受男女意命十四根。為諸根。即以四大成身為所依。諸根即能依也。
了知業行。生死涅槃。
四生貴住也。謂生佛法家。種性尊貴。名生貴住。故華嚴經云。此菩薩從聖教中生。成就十法。一永不退轉。二於諸佛所。深生淨信。三善觀察法。四了知眾生。五國土。六世界。七業行。八果報。九生死。十涅槃。今文有四。若將了知二字。貫於業行生死涅槃。但有三法。此即自分。文無勝進者略。
能利自他。饒益安樂。
五具足方便住也。謂帶真隨俗。習無量善。巧化無住故。而華嚴中。乃以二門釋之。謂自分十心。亦是方便也。勝進十心。亦是具足也。故經云。此菩薩所修善根。皆為救護一切眾生。饒益一切眾生。安樂一切眾生。哀愍一切眾生。度脫一切眾生。令一切眾生離諸災難。令一切眾生出生死苦。令一切眾生發生淨信。令一切眾生悉得調伏。令一切眾生咸證涅槃。今但有二。謂饒益安樂。即自分利他也。其勝進即自利十。心備如彼經。
聞讚佛毀佛。心常不動。
六正心住也。謂成就般若故。聞毀讚三寶。正念不動故。故大經云。此菩薩聞十種法。心定不動。所謂聞讚佛毀佛。於佛法中。心定不動。聞讚法毀法。聞讚菩薩毀菩薩。聞讚菩薩毀菩薩所行法。聞說眾生有量無量。聞說眾生有垢無垢。聞說眾生易度難度。聞說法界有量無量。聞說法界有成有壞。聞說法界若有若無。餘九句下。皆有於佛法中心定不動言。今文但有初一。以攝餘九。
聞有佛無佛。心定不退。
七不退住也。謂入於無生。畢竟空性。心心常行空無相願。止觀雙運。緣不能壞。故名不退住。故大經云。此菩薩聞十種法。堅固不退。所謂聞有佛無佛。於佛法中。心不退轉。聞有法無法。聞有菩薩無菩薩。聞有菩薩行無菩薩行。聞有菩薩修行出離修行不出離。聞過去有佛過去無佛。聞未來有佛未來無佛。聞現在有佛現在無佛。聞佛智有盡佛智無盡。聞三世一相三世非一相。餘九句皆有於佛法中心不退轉言。今文但有初一。亦例前釋。
三業無失。起六和敬。
八童真住也。謂心不生倒。不起邪魔破菩薩心。故名童真住。故大經云。此菩薩住十種業。所謂身行無失。語行無失。意行無失。隨意受生。知眾生種種欲。知眾生種種解。知眾生種種界。知眾生種種業。知世界成壞。神足自在。所行無礙。此經但有前三無失。為自行化體故。而後七皆為利他。又前三業起六和敬。謂身行無失。則身和同事。戒和同修。語行無失。則語和同默。利和同均。意行無失。則意和同忍。見和同解。秦經云。修六和敬。所謂三業。同戒同見同學。
方便善巧。調伏眾生。
九法王子住也。謂從法王教。生於正解。當紹佛位。名法王子住。然華嚴中。明此一住。經疏皆廣。今但略引。自分經疏釋上句。勝進經疏釋下句。如自分經云。善知所行方便。疏釋云。知諸乘作業。所入法門。及善巧故。即上句謂方便善巧也。勝進經云。法王處觀察。疏釋云。入則觀父王。察其聲色。出則觀群臣。知其賢愚。菩薩入則觀佛教理。出則審機可否。即下句謂調伏眾生也。
勤學十智。神通化利。
十灌頂住也。謂從上九住觀空。得無生心。最為上故。諸佛法水。灌心頂故。如勝進經云。此菩薩應勤學諸佛十種智。所謂三世智。佛法智。法界無礙智。法界無邊智。充滿一切法界智。普照一切世界智。住持一切世界智。知一切眾生智。知一切法智。知無邊諸佛智。下句神通化利。即讚勝經云。此菩薩身及身業。神通變現。成就佛土等。
△三結品。
下品修習八萬四千波羅蜜多。
三賢之初。名為下品。具修諸度。對治八萬四千塵勞門耳。
△二攝信成位三。初總明三聚。
善男子。習忍以前。
即十住前。
經十千劫。行十善行。有退有進。
上明不定聚。下舉喻例釋。
譬如輕毛。隨風東西。
謂修上品十善。隨邪正風。志無決定。大疏亦云。毛道凡夫。隨風不定。
若至忍位。入正定聚。
若至伏忍習種性位。慧住於理。得住不退。即入正定聚也。
不作五逆。不謗正法。
揀邪定聚。即不為闡提。
△二修觀顯位。
知我法相悉皆空故。住解脫位。
上句修觀。下句顯位。即同本業。始入空界。住空性位。大疏亦云。仁王不開十信。攝在十住。信為能成。住為所成。
△三結住進行。
於一阿僧祇劫。修習此忍。能起勝行。
能起中賢十種勝行。
△二十行法師四。初總標中賢。
復次性種性菩薩。住無分別。修十慧觀。
住無分別智為總。修十慧觀為別。即次文十行。
△二別列十位。
捨財命故。
初歡喜行。謂施悅自他。故名歡喜。而言捨財命者。一外財。二身命。如經云。此菩薩為大施主。凡所有物。悉能惠施。其心平等。無有悔吝。乃至云修此行時。令一切眾生。歡喜愛樂。此即捨外財也。又云。受廣大身。以是身肉。充足一切飢苦眾生。乃至若有一小眾生。未得飽足。願不捨命。所割身肉。亦無有盡。此即捨身命也。
持淨戒故。
二饒益行。謂三聚淨戒。亦益自他。故名饒益。如經云。菩薩如是持淨戒時。諸大惡魔。各將天女。欲來惑亂菩薩道意。是故不生一念欲想。此即攝律儀戒也。又云。唯除方便教化眾生。而不捨於一切智心。即攝眾生戒也。又云。作是學[A25]已。離諸惡行。以智入於一切佛法。此即攝善法戒也。上皆義引。
心謙下故。
三無違逆行。謂忍順物理。名無違逆。如經云。此菩薩常修忍法。謙下恭敬。不自害。不他害。不兩害。上三治瞋行忍。不自取。不他取。不兩取。次三治貪。正成忍行故。不自著。不他著。不兩著。後三治癡修忍。然大經具明耐怨害忍。安受苦忍。諦察法忍。此三文廣故。但引三毒。兼釋忍順物理。
利自他故。
四無屈撓行。謂勤無怠退。名無屈撓。如經云。此菩薩修諸精進。所謂第一精進。大精進。勝精進。乃至性無三毒。性無憍慢。性不慳嫉。此自利行也。又云。菩薩以此所行方便。於一切世界。令一切眾生。乃至究竟無餘涅槃。此利他行也。
生死無亂故。
五無癡亂行。謂以慧資定。離沉掉故。名無癡亂。如經云。此菩薩成就正念。心不散亂。堅固不動。廣大無量。無有迷惑。死此生彼。心不散亂。入胎出胎。心不散亂。發菩提意。心不散亂。事善知識。心不散亂。然本業經說。無明之鬼。不亂不濁。住正念故。名離癡亂。今此但從一義。故云生死無亂。
無相甚深故。
六善現行。謂慧能顯發三空之理。般若現前。故名善現。如經云。此菩薩身業清淨。語業清淨。意業清淨。乃至無得無相。甚深難入。菩薩如是解一切法。悉皆甚深。復作是念。若我自解此甚深法。唯我一人。獨得解脫。此皆自利甚深也。又我云。當先化眾生。行菩薩行。未成熟者。先令成熟。此即利他甚深也。
達有如幻故。
七無著行。謂不滯事理。故名無著。如經云。此菩薩以無著心。於念念中。能入阿僧祗世界。嚴淨阿僧祇世界。於諸世界。心無所著。上引嚴剎無著。兼釋住名。次引稱深興念。正釋經文。達有如幻。如下經謂。菩薩作是念。我應觀一切法界如幻。諸佛如影。菩薩行如夢。佛說法如響。乃至一切法如實際。不可變異。然則前明法界如幻。即體從緣。後結一切法如實際。即事而寂。
不求果報故。
八難得行。謂大願可尊。故名難得。如經云。此菩薩成就難得善根。難伏善根。最勝善根。不可壞善根。此亦先引修成善根。兼釋住名。次引度脫眾生。正釋經文。不求果報。彼經又云。我於眾生。無所適莫。無所冀望。乃至不求一縷一毫。及以一字讚美之言。前第七行。以方便為體。此難得行。以大願為體。
得無礙解故。
九善法行。謂善巧說法。名善法行。如經云。此菩薩為一切世間天人魔梵沙門婆羅門乾闥婆等。作清凉池。攝持正法。不斷佛種。釋曰。清涼池即喻無熱惱池。下經云。得具足義陀羅尼故。義辯無盡。得覺悟實法陀羅尼故。法辯無盡。得訓釋言辭陀羅尼故。辭辯無盡。得無邊文句無盡義無礙門陀羅尼故。無礙辯無盡。此四辯才。如彼大池。流出四河。相續入海。此位以力度為體。
念念示現佛神力故。
十真實行。謂言行不虗。故名真實。如經云。此菩薩成就第一誠實之語。如說能行。如行能說。此菩薩學三世諸佛真實語。念念悉見不可說不可說諸佛及佛莊嚴清淨國土。示現如來自在神力。普徧法界虗空界。向引兩節經文。初釋行名。後釋經旨。若約智度為體。受用法樂。成熟有情。並如行能說。如說能行。即是真實。
△三修觀明空。
對治四倒。三不善根。三世惑業。十顛倒故。
十行為能治。十倒為所治。謂四念治常等四倒。三善根治貪等三倒。三世惑業。治外道斷常等倒。同前十二因緣明三世因果。以惑為因。業報為果。
我人知見念念虗偽。了達名假受假法假。皆不可得。
上明人空。下明法空。
無自他相。住真實觀。
無自相即能緣心。無他相即所緣境。心境雙泯。唯一真空。名真實觀。
△四結行進向。
中品修習八萬四千波羅蜜多。於二阿僧祇劫。行諸勝行。得堅忍位。
行十勝行。進十向位。得名堅忍。
△三十向法師四。初總標上賢。
復次道種性菩薩。住堅忍中。觀諸法性。得無生滅。
梵網以十迴向。名十金剛。即住堅忍。大經云。了一切法。證寂滅性。故無生滅。
△二別列十位。
四無量心。能破諸闇。
一救護一切眾生離眾生相迴向。謂大悲廣濟。名為救護一切眾生。大智無著。故云離眾生相。如經云。此菩薩住般若波羅蜜多。大慈大悲。大喜大捨。修如是等無量善根。古德詺此。以為行體。若順前名救護眾生是悲。離眾生相為智。則以悲智為體。次經又云。為一切眾生作炬。破一切無明闇故。為一切眾生作燈。令住究竟清淨處故。上句如人執炬委悉而照。下句令得解脫。故涅槃云。澄渟清淨。即真解脫。
常見諸佛。廣興供養。
二不壞迴向。謂於三寶等。得不壞信。以此善根。用將迴向。如經云。此菩薩於去來今如來所得不壞信。悉能承事一切諸佛故。於一切佛法得不壞信。發深志樂故。於諸菩薩得不壞信。誓修一切菩薩善根無疲厭故。上句佛。次句法。後句僧。上皆義引。以兼釋名。次引經正釋本文。下經又云。見無量佛。承事供養。以阿僧祇寶。阿僧祇華。阿僧祇鬘。阿僧祇衣等。廣有六十七供事。故云廣興供養。
常學諸佛。住迴向心。
三等一切諸佛迴向。謂學三世佛所作迴向。名等諸佛。如經云。此菩薩隨順修學。去來現在諸佛世尊。迴向之道。如是修學迴向道時。見一切色。乃至觸法。若美若惡。不生憎愛。心得自在。若準此文。但等三世諸佛迴向之道。準下經亦等善根故。文云。如過去佛所行一切善根。我亦如是故。
所修善根。皆如實際。
四至一切處迴向。謂菩薩令其善根至一切處。如經云。此菩薩修習一切諸善根時。作是念言。願此善根功德之力。至一切處。譬如實際。無處不至。至一切眾生。至一切國土。至一切虗空。至一切三世。至一切有為無為。至一切語言音聲。至是能至。所修善根即是所至。然準下經文。若因若果。皆至一切。
能於三昧。廣作佛事。
五無盡功德藏迴向。謂迴向故。能成無盡功德之藏。如經云。此諸菩薩具大威儀。宿植善根。入不思議自在三昧。方便善巧。能作佛事。放佛光明。普照世間。無有限極。乃至生如是處。有如是德。常作佛事。然此位菩薩。由緣無盡境行迴向。故成無盡善根功德之行。得十無盡藏之果。從能迴行及果。受名耳。
現種種身。行四攝法。
六入一切平等善根迴向。謂順理修善。事理無違。入於平等。如經云。此菩薩或為帝王。臨御大國。威德廣被。名震天下。凡諸冤敵。靡不歸順。發號施令。悉依正法。周行率土。所向無礙。乃至以四攝法。攝諸眾生。為轉輪王。一切周給。然大經本分中。名入一切平等善根迴向。牒名中即云。隨順堅固一切善根迴向。疏釋云。入即隨順。平等即堅固。平等之理。不可壞故。
住無分別。化利眾生。
七等隨順一切眾生迴向。謂以善根等心。順益眾生。如經云。此菩薩如是施時。但發專求一切智道心。一切悉捨心。哀愍眾生心。教化成熟心。皆令安住一切智智心。然此位經文甚廣。而引此五句者。謂疏以前之二句即大智。後之三句即大悲故。引釋此經。上句住無分別。即同彼大智。下句化利眾生。亦同彼大悲。
智慧明了。甚深觀察。
八真如相迴向。謂善根合如。以成迴向如。大經偈云。以玅智慧恒觀察。究竟廣大真實理。斷諸有處悉無餘。如彼真如善迴向。然此位中。初明長行。後說偈頌。長行有三種迴向。一迴向菩提。二迴向眾生。三迴向實際。前二隨相行。後一離相行。今但引偈頌中。離相迴向一偈。釋經對如合辨。文旨有據。亦表三藏之巧譯。非說者之穿鑿也。
一切行願。普皆修習。
九無縛無著解脫迴向。謂不為相縛。不於見著。作用自在。故名解脫。如經云。以無著無縛解脫心。成滿普賢迴向行願。勤修普賢諸根行願。得聰明根。勤修一切善根。一切佛平等境界根。受一切菩薩不退轉記大精進根。然大經疏。具明信進念定慧五根。今但略引以釋勤修一切行願耳。
能為法師。調御有情。
十入法界無量迴向。謂稱性起用。以法界善根。迴向法界故。如經云。此菩薩摩訶薩。以離垢繒。而繫其頂。住法師位。廣行法施。起大慈悲。安立眾生於菩提心。為諸眾生。作調御師。示諸眾生一切智道。大疏以法施為總。慈等為別。皆是法施。夫法施者。生解之玅方。起行之根本。入聖域之階漸。超苦海之津梁。古德云。此經中託人以弘道。歎法師之勝德。故知法施之功。過財施之難喻。
△三修觀受生。
善觀五蘊三界二諦。
並如菩薩行品。但前廣此略為異。
無自他相。得如實性。
釋義。倣前十行。
雖常修勝義。而受生三界。何以故。業習果報。未壞盡故。
初標。次徵。後釋。當句自釋。不俟繁文。
於人天中順道生故。
在天而天。處人而人。順修中道。隨報受生。
△四結賢進聖。
上品修習八萬四千波羅蜜多。於三阿僧祇劫。修二利行。廣大饒益。得善調伏諸三摩地。
諸三摩地。即止觀雙運。故大經迴向品偈云。禪定持心常一緣。智慧了境同三昧。上結三賢。下進十聖。
住勝觀察。修出離所。
大經迴向品亦云。皆[A26]已觀察。皆得清淨。廣大功德。出離法中。
能證平等聖人地故。
能證平等。即初地住平等忍。準諸經論。多說三阿僧祇成佛。今經地前[A27]已經三阿僧祇者。演義鈔謂。地前菩薩。二乘聖者。見初入地。皆謂究竟。故說三祇成等正覺。亦佛隨宜。故寶雲經。實經無量阿僧祇劫。大經華藏品初。疏有會釋。又瑜伽說。有二種無數劫。皆如大經疏鈔。
注仁王護國般若經卷第三
校注
[0561001] 略疑搏 [0561002] 互下一有同字 [0567001] 舍一作含 [0569001] 一無為字【經文資訊】《卍新續藏》第 26 冊 No. 520 仁王經疏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1-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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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來意者。謂前觀如來及菩薩行。二品大意。自他兼濟。悲智雙修。而初心菩薩有智無悲。則多趣寂。有悲無智。則成愛見。今以真諦絕於愛見。俗諦導乎趣寂。故次來也。又約當品雙資因果。而成下文。護果護因。故次來也。次釋名。二者數也。諦審實也。真諦顯理。修證俱亡。俗諦明事。因果歷然。即俗而真。如鏡影即空。即真而俗。如空不壞影。真俗不二。唯一中道。如鏡中之明。若依相宗。真俗二諦。條然不同。非斷非常。果生因滅。非此所尚耳。
△三解經五。初匿王致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