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本生心地觀經淺註卷第八
觀心品第十
觀心二字。詮盡全經。今略釋大義。觀指一切修行人能觀無分別智。心為所觀之境。如經云。三界之中。以心為主。能觀心者究竟解脫。不能觀者究竟沉淪。眾生之心猶如大地。五穀五果從大地生等。一切凡夫親近善友。聞心地法。如理觀察。如說修行。如是之人。能斷二障。速圓眾行。疾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釋曰。既云如理觀察。謂如如理中。清淨本然周徧法界。今用妙智諦觀。三界萬法。一切染淨因果。皆緣生無性。當體即真。由是妄想化為真智。生死即是涅槃。萬法全是真如。所以二障頓空。眾生皆圓。菩提即證。未離寸步。本來是佛。且略釋大義。備在經文。
△二經文二。一文殊問三。一經家敘置。
爾時文殊師利菩薩摩訶薩。即從座起。整衣服。偏袒右肩。右膝著地。曲躬合掌。白佛言。
△二正問心地。
世尊。如佛所說。告妙德等五百長者。我為汝等。敷演心地微妙法門。而此道場。無量無邊人天大眾。皆生渴仰。我今為是啟問如來。云何為心。云何為地。
初六句。是文殊述佛開示之語。即二卷初。我今演說心地妙法等。其實正對彌勒。傍及大眾。只因妙德等五百長者。聞大乘法。將欲退息。作發起之端。引起全部。故今文殊述之。不述告彌勒。且述告妙德等。亦文殊隨便述之也。而此道場下四句。亦述大眾仰慕之心。如枯渴之思飲。如赤子之望母也。我今下正問心地。
△三哀懇垂慈。
惟願世尊。無緣大慈。無礙大悲。為諸眾生分別演說。未離苦者令得離苦。未安樂者令得安樂。未發心者。令得發心。未證果者令得證果。同於一道而得涅槃。
佛觀眾生皆有佛性。有佛性者皆當作佛。不待結緣而後度之與樂。故曰無緣大慈。(慈能與樂)無礙大悲者。謂阻隔不通曰礙。如度有緣而不度無緣。是通於有緣而礙於無緣也。以佛慈平等。不擇怨親。皆與拔苦。故名無礙等。分別下。欲將心地二字。分釋真妄。辨別因果。展演其旨。以盡其義。故曰演說。未離下正明演說之益。然此四句皆通凡小。謂凡夫未離四相逼迫之苦。(四相即生老病死)小聖未離變易生死之苦。(因移果易故曰變易)佛若開演心地。凡夫不為四相所逼。小乘不為變易所移。故曰令得離苦。未安下。謂凡夫離四相曰安。證涅槃為樂。二乘離變易為安。證菩提為樂。佛今開演。令彼凡小離二種不安獲二種樂處。故曰未安樂者令得安樂。未發下。或發厭離三界心。或發無上菩提心。欲佛開演令彼發之。未證下。或證二乘果。或證如來果。彼既未證。必不知修證之方。願佛說與令其證之。以上義通權實。各隨機故也。同於下。謂以上四事。言雖通權。義乃從實。故曰同於一道。一道即佛道也。涅槃亦即如來無餘大涅槃也。
△二如來答七。一答問儀式五。一經家歎德。
爾時薄伽梵。以無量劫中修諸福智。所獲清淨決定勝法大妙智印。印文殊師利言。
薄伽梵含多義不翻。如前解。無量劫中者。遠敘多生[A2]已經之時。數超意表。故曰無量。修諸福智者。因行也。如法華云。佛曾親近無量百千萬億諸佛。釋曰。既能親近必能供養。即是修福。又曰盡行諸佛無量道法。釋曰。此即修智。所獲下由因致果也。纖塵不染曰清淨。一獲永獲曰決定。又徹了不疑曰決定。權實一體曰勝法。稱體周徧曰大智。朗鑒真俗曰妙智。以智喻印者。印即天子之璽。百官之章。印之於紙則取信也。今以如來之智。印定文殊為諸佛母。令諸大眾信為古佛。非釋尊之弟子。今經家敘之。令取信也。
△二如來讚美。
善哉善哉。汝今真是三世佛母。一切如來在修行地。皆曾引導初發信心。以是因緣。十方國土成正覺者。皆以文殊而為其母。然今汝身。以本願力。現菩薩相。請問如來不思議法。
雙歎善哉者。合佛志願也。心地法門。是佛本志願說者。由此一請。躍然而說。故深讚也。汝今下印證為佛母。一切下釋佛母義。然母能生子。亦能成子。喻文殊以大智慧生人正信。亦成人果覺。故印之曰真是佛母。一切下正出能生能成之義。良以信之與果。皆從文殊開示。引之發心。導之修證。有此生成之德也。以是下結成佛母。十方國土者。皆指同居土言。成正覺者即是諸佛。意謂從等覺斷生相。證妙覺究竟成佛。皆賴文殊引導之功。故為母也。華嚴文殊表根本智。以非智不能成佛。如非母不能生子也。然今下讚果後行因。本願者謂本是古佛。現為菩薩相貌者。葢為輔佛揚化也。請問下明代眾申請。然心地法門。離言相。脫意表。貴乎默契。豈容意路言說。故云不思議法。
△三誡聽許說。
諦聽諦聽。善思念之。吾當普為分別解說。
初二句誡聽。次二句許說。應知普為二字。應文殊之請辭。曰而此道場無量無邊人天大眾皆生渴仰。故世尊云吾當普為。分別下亦應文殊之問辭。云何為心。云何為地。及為諸眾生分別演說。故如來應之曰分別等。
△四當機領諾。
唯然世尊。我等樂聞。
△五歎佛四智。
爾時薄伽梵。妙善成就。一切如來最勝住持。平等性智。種種希有。微妙功德。
此歎平等性智也。妙善成就者。即轉凡成聖。變化之功。非思量分別之所能解。無有稱而稱之曰妙。轉第七識心品。化為平等性智。故曰成就。一切如來為能證之人。最勝住持為所證之法。以尊重超表曰最勝。體證秉任曰住持。佛為最勝之人。成就最勝之智。然智稱平等性者。以法性平等。智能稱性故智亦平等。種種下。正顯平等義。情與無情類多無數故云種種。由得此智。萬法不以無情觀。眾生不以有情觀。一味平等。唯佛所證故云希有。微妙功德者利他德也。謂既觀一切眾生萬法真如平等。故隨根示現開導證入。皆獲平等。與[A3]己無異。
(微妙者不測也。謂眾生根性不同。佛能隨之。說三乘法。開示引導。然後會權入實。皆令證入佛乘。故曰皆獲平等。與智相合。即權入實。不可思議。故曰微妙功德)。
(○唯識論云。如來觀一切法與諸眾生皆悉平等。以大慈悲心。隨其根機。示現開導。令其證入。與經文別而義同也)。
[A4]已能善獲一切諸佛決定勝法。大乘智印。
此歎大圓鏡智也。唯智印二字是鏡智義。上三句顯諸佛同證也。善獲者非聲聞之苦修也。以大乘教中但轉第八識心品成智。不然而然故曰善獲。最上法門。諸佛必證。故曰決定。鏡智普照故曰勝法。智印者顯鏡智之功能。如圓鏡懸於空中。森羅萬象影印鏡中。鏡不離影。影不離鏡。影即鏡。鏡即影。雖影鏡相即。而不妨影鏡各分。以喻顯智。智照萬法。全法皆智。是亦智法相即而條然。理智互融而各體。理事無礙。不可思議。故曰大乘智印(唯識論云。轉第八心品成大圓鏡智。謂如來真智。本性清淨。離諸塵染。洞徹內外。無幽不燭。如大圓鏡。洞照萬物。無不明了。亦與此經。文別義同)。
此歎成所作智也。[A7]已善下。即轉前五識心品成智。一切下金剛為喻。取堅利之體用也。秘密即定體。如金剛之體堅。魔不能壞也。殊勝妙智者。即從體起用。因定起智也。[A8]已能下正出智之體用。安住即體之不動。大悲即用徧十方。神通變化隨類利生。如空谷答響。皓月臨池。故云無礙。救謂大悲拔苦。攝謂慈能與樂。有情即所為眾生。乃聖人所應作事。故曰成所作智(唯識論云。如來為欲利樂諸有情故。普於十方世界。示現種種神通變化。引諸眾生令入聖道。成本願力。所應作事)。
[A9]已善圓滿妙觀察智。不觀而觀。不說而說。
此歎玅觀察智也。[A10]已善下。即轉第六識心品成智。圓滿即是成義。既得此智。善能觀機說法。故曰妙觀等。不觀下正釋妙觀察義。良以不觀即是無心。而觀即是能照。從無分別智中。起分別用。雖能觀察。不被物轉。亦如鏡照相。鏡亦無心。然既不觀而觀。觀即無觀也。不說下。不說即是無言。而說即是現言。亦如天皷無心。而能說法。所謂默即說也。然既不說而說。亦說即無說。所謂說即默也。可謂真妙觀察智。(唯識論云。如來普能觀察諸法圓融次第。復知眾生根性樂欲。以無礙辯才。說諸妙法。令其開悟。獲大安樂。亦與此經義合)以上四智。非佛說。亦非文殊所歎。乃經家歎之耳。(結集之人為經家非譯人為經家也)因四智義深。故分為四段釋之。
△二正答所問四。一總標心地。
是薄伽梵。告諸佛母無垢大聖文殊師利菩薩摩訶薩言。大善男子。此法名為十方如來最勝秘密心地法門。
初五句經家敘置。諸佛依文殊成道。故曰佛母。無垢者歎潔白德。謂若存法執。染污性地為垢。文殊古佛現身早[A11]已盡矣。故云無垢。因是古佛故云大聖。既現菩薩輔弼世尊。故佛又稱大善男子。此法下始標名目。為諸佛通修之法。故云十方。非時不傳故云秘。非機不授故云密。凡得此者成佛故云最勝。靈明之性謂之心。軌持成道故云法。一切功德相好皆從心生故云地。悟此一心通入佛位故云門也。所謂諸佛之心印。眾生之達道。教網之弘綱。禪門之要關也。
△二廣演差別分二十五科。一凡夫頓悟。
此法名為一切凡夫入如來地頓悟法門。
一切凡夫者。乃皆有生死之類也。如來地者。即佛果位也。欲離凡夫生死。入如來果位者。須悟此心。悟者非知解可比。即止絕妄心。專住正念。忽然迷惑頓銷。親見本性。如大夢覺。是為真悟。若依稀瞞頇。便是野狐禪非悟也。頓者不待多時。亦無位次一念不生。正智忽現。是為頓也。楞嚴云。狂性歇處。即是菩提。始知生死本無。涅槃本具。博地凡夫本來是佛。據此則為頓教大乘。
△二菩薩正路。
此法名為一切菩薩趣大菩提真實正路。
菩提者佛位之智果也。凡得菩提者成佛。佛乃道後之果號。菩薩為趣向菩提之人。是道前之因號。惟菩薩證佛果。如鯤化鵬。理必然矣。真實正路者。路即達道。真者不妄。揀外道之邪執。實者非虗。揀二乘之權道。正者不偏。揀權教之未中。大者尊稱。揀權小之未達。此謂菩薩為大機。菩提為大果。心法為大理。正路為大教。所謂由大機。從大教。悟大理。證大果。楞嚴云。現在諸菩薩。今各入圓明是也。
△三諸佛寶宮。
此法名為三世諸佛自受法樂微妙寶宮。
寶宮者為王之所依。喻心地法門為佛之所依。法樂即性具之德。唯證方知。故云自受。一佛如是。諸佛亦然。故云三世等。
△四有情寶藏。
此法名為一切饒益有情無盡寶藏。
寶藏者為盛寶之聚也。以多寶為藏。喻此法門。若有情得之則饒益無盡。然珍寶只益一世。法寶益之無窮(若換作饒益一切有情。則見文順)。
△五菩薩智處。
此法能引諸菩薩眾。到色究竟自在智處。
菩薩雖為大機。須從此經引發也。到色等者。起信論云。十地菩薩。於色究竟天。現最高大身。究竟成佛。自在智處者即佛果。唯佛五住惑盡。二種死亡。親證菩提智果。受享法樂。故云自在。智處之處字約義說。即真理。為智之所依。如人依處。約文說仍是色究竟天。
△六後身導師。
此法能引詣菩提樹。後身菩薩真實導師。
前科色究竟天。為成報身佛處。此菩提樹。為成化身佛處也。如釋尊於畢鉢羅樹下成菩提道。以菩提名樹。故云菩提樹。後身者。謂從無始[A12]已來。受身無量。至於今生成道為最後之身。一剎那間成佛。再不受二種生死。故云後身也(此約果報身說。莫以應化為難)真實導師即此法門。有緣斯遇。頓然發心。依之修證。歸功於經。故尊此法為導師。
△七滿願寶珠。
此法能雨世出世財。如摩尼寶滿眾生願。
雨音玉。自上而下曰雨。財謂法財。世間法財即戒善有漏禪定。出世法財。即無漏稱性禪定智慧三昧解脫等。經為能詮。心地及法財為所詮。人若披覽悟此。法財具足。如經中雨出也。摩尼此云如意。謂如眾生之意也。凡有求者。此寶中即出。故云滿眾生願。良以經中雨法財。摩尼雨珍財。法喻對看。文義可知。
△八諸佛本源。
此法能生十方三世一切諸佛功德本源。
諸佛皆悟心地成道。故以心地為本源。
△九能銷惡業。
此法能銷一切眾生諸惡業果。
法依悟證。諸惑頓銷。業果自無。
△十從願如印。
此法能與一切眾生所求願印。
眾生有願必求。若遇此經。求之必得。感應道交。豈可思議。印者信也。謂有求則應。信之如印矣。
△十一能度險難。
此法能度一切眾生生死險難。
眾生不獨凡夫。亦兼二乘。生死不唯分段。亦兼變易。人間八苦為難。諸天五衰為險。又界內生死為險。界外偏空為難。若依此法修證。皆能度之。
△十二能息苦浪。
此法能息一切眾生苦海波浪。
苦海喻生死。以五濁逼迫不由自[A13]己。故云苦海。波浪喻煩惱。前念滅後念生。如波浪相續。又三界如苦海。生死如波浪。依法修行。皆能頓息。
△十三能救急難。
此法能救苦惱眾生而作急難。
急難者。緊急之難也。如枷鎻囹圄等。但而作二字。於文欠順。將而字當自字看則明矣。謂苦惱本無。眾生自作。禍到臨時。豈能逃遁。若有緣遇此。轉惡從善。則急難化為功德。苦惱轉為樂境。是為能救。
△十四能竭苦海。
此法能竭一切眾生老病死海。
生老病死。人皆有之。皆約五蘊身言。謂蘊成曰生。蘊熟曰老。蘊危曰病。蘊壞曰死。不言生者。以生為眾生順習。餘三為眾生違境。若能依此修證。則老病不生。死海頓竭。
△十五成佛種子。
此法善能出生諸佛因緣種子。
法為佛母。依法成佛。如母生子。故曰出生諸佛。然佛性為親因。此法為助緣。種子猶為教法之所薰。謂由前生。或今世。偶聞此法。薰成種子。資發因性。復遇此法。為引起之緣。故從種子發起現行。遂能依教修行。圓滿成佛。歸功於經。故云善能出生等。
△十六破暗如炬。
此法能與生死長夜為大智炬。
生死場中無有智慧。如長夜不具三光。若遇此法。依之作觀。則真智現前。無明頓滅。可謂千年暗室一燈能破。故云智炬(炬者火把也。然木生火。能破黑暗。喻依經起智。能破無明)。
△十七助勇如甲。
此法能破四魔兵眾而作甲冑。
甲冑者臨陣護身之具也。有二益。一能助勇。二能無畏。喻此經觀法。助行人之勇。不畏四魔。四魔謂煩惱魔。死魔。陰魔。天魔。魔云殺者。能殺法身慧命故。若遇此法。依心作觀。如被甲破敵。則煩惱頓銷。生死亦盡。天魔遠遁。不受後有。陰魔何在。
△十八標指如旗。
此法即是正勇猛軍。戰勝旌旗。
旌旗者軍陣之標具也。正喻此法。戰即交鋒。謂生死惑業為人怨敵。行人破惑如正軍討賊。雖有勇猛之力。交戰之勢。必假標具為指揮。則戰之必勝。喻此法之觀門。為行人破惑之指揮也。
△十九摧運如輪。
此法即是一切諸佛無上法輪。
妙法如輪有二義。一摧輾義。能破惑故。二運載義。達彼岸故。人若乘之。則能成佛。故曰無上法輪。
△二十摧惑如幢。
此法即是最勝法幢。
依心作觀。仍觀自心。忽然頓悟。邪惑皆空。如幢摧邪也。
△二十一策進如皷。
此法即是擊大法皷。
皷有催陣之功。法有策進之力。故云法皷。如來說法令人進道。如擊皷摧兵也。
△二十二警眾如螺。
此法即是吹大法螺。
螺有警省之功。經有啟悟之方。大法如螺。故云法螺。如來說法如吹螺警眾也。
△二十三尊如師子。
此法即是大師子王。
師子為獸中王。此法為法中王。取尊重義。
△二十四師吼降魔。
此法即是大師子吼。
師子哮吼百獸腦裂。此法宣演。魔外驚惶。故為喻焉。
△二十五賞罰如王。
法此猶如國大聖王。善能正治。若順王化。獲大安樂。若違法化。尋被誅滅。
國大聖王即是天子。善以正法治世。諸候及百姓。順從其治者則稱賞受樂。違則必罰矣。尋者疾也。謂不待其時也。然罰之必欲誅滅者逆罪也。法亦如是。法喻聖王。觀喻正治。一切眾生喻諸候百姓。若依法作觀。究竟解脫。如大安樂。不能觀者。則究竟沉淪。如違之遭誅也。以上二十五喻。廣演差別。顯法利之勝。先能警發人心。啟人樂欲。後方正答。亦世尊之巧示。非好繁文。
△三正教心地。
善男子。三界之中。以心為主。能觀心者究竟解脫。不能觀者究竟沉淪。眾生之心猶如大地。五穀五果從大地生。如是心法。生世出世善惡五趣。有學無學獨覺菩薩及於如來。以是因緣。三界唯心。心名為地。
主者君領也。宰治也。以喻真心為聖凡依正之君主故。良以真心隨緣能成三界依正萬法。會諸萬法仍是一心。故為三界之主也。能觀下二句。謂智者遇此聖教。依教能觀。即以無分別智。照見五蘊萬法依正聖凡了不可得。則不為五蘊所覆。亦不為聖凡所隔。亦不被生死所纏。度過一切苦厄。故云究竟解脫。不能下反此。謂凡夫不覺。外道邪觀。皆不能透脫。仍在生死。故云究竟沉淪。清涼云。得其門也等諸佛於一朝。失其旨也徒修因於曠劫者是也。以上總出心字之義。眾生下喻明地字。故云眾生之心猶如大地。五穀下出地功能。五糓者黍(粟稷)菽(眾豆)麻(芝麻胡麻等)麥(大麥小麥)稻。(粳糯)五果者核(棗杏等)膚果(梨柰等)殻果(椰子胡桃等)檜果(松栢子等)角果(大小豆等)謂地有生諸糓果之能也。如是下以心合地。謂心能執持。即心是法。故云心法。生世出世者。即心之功能也。謂心隨染緣則生世間依正等法。隨淨緣則生出世間依正等法。善惡五趣即世間正報。善謂人天。惡即三途。有學無學等即出世間正報。研真斷惑為有學。即三果四向。真窮惑盡為無學。即四果羅漢。而獨覺出無佛世。義兼緣覺。菩薩為道前因人。亦該賢聖。如來為道後果人。出世獨尊。以是下指因結答。謂以是心能生道之因緣。所以云三界唯心等。應知三界義兼內外。以生世間善惡五趣即是界內。以生出世獨覺菩薩等故該界外。既隨染淨二緣。生世出世善惡凡聖等。故知三界內外依正。總是唯心。以心生聖凡故心為地。
△四斷障成道。
一切凡夫。親近善友。聞心地法。如理觀察。如說修行。自作教他。讚勵慶慰。如是之人。能斷二障。速圓眾行。疾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凡夫既言一切。猶不獨指界內。如天台云。別教十信菩薩為外凡。三賢位菩薩為內凡。親近下。雖言善友。實乃求師。乃圓頓師友也。又師者非獨凡類。亦兼諸佛也。謂師友有教授之功。故必親近也。聞心地法者。法即此經。為成聖之緣。以非法不能軌持。故須聞之也。如理觀察者即空觀也。(謂理中無物。惟一真空)如說修行者。義兼諸行。即依教奉行也。自作教他者。兩利之功也。讚謂美言歎法。勵謂勉力勸人。加之慶[A14]己慶人。以法慰眾。即假觀也。又如說修行一句亦中道觀。所謂涉有不礙觀空。即諸法而證實相。良以如來所說意在中道。如說修行即行中道。故知為中觀也。如是下顯修行功効也。謂既修中觀不著空。即斷所知障。不著有。即斷煩惱障。故曰能斷二障。速圓眾行者。速圓揀非漸修。眾行揀非偏悟。所謂一修一切修。一斷一切斷。一成一切成。一證一切證。由是眾行既圓。故疾得阿耨菩提。此皆圓頓上乘之旨也。
△三兼釋轉難四。一文殊轉難六。初引佛所說。
爾時大聖文殊師利菩薩。白佛言世尊。如佛所說。唯將心法為三界主。
且牒佛語義在下科。
△二問心何為染。
心法本元不染塵穢。云何心法染貪瞋癡。
文殊據真疑妄。謂心法本元。靈明洞徹。清淨湛然。故云不染塵穢。然塵穢即無明妄想諸煩惱等。此則判定一心本淨也。云何下述疑。謂既云心法。理應清淨。其貪瞋癡元是染法。與心相反。故問云何等。此因小乘教中。言六識三毒建立染淨根本。尚不言賴耶識。何況真心哉。今既言心法生世出世善惡五趣。則為心染三毒。與妄心何別。良以真心有不變隨緣二義。文殊但知不變之體。不知隨緣之用。故述之辯之。然非實不知。為諸眾中有疑者。而故問也。
△三述心法本空。
於三世法誰說為心。過去心[A15]已滅。未來心未至。現在心不住。
此言三世不可得心也。誰說為心者。即是說誰為心也。雖狐疑不定。而言活意決也。過去下正述三世不見心。言過去求心。過去之時[A16]已滅。若未來求心。時尚未至。若現在求心。時則不住。謂念念遷謝新新不住。石火電光眨眼便過。求三世尚不可得。心何所表焉。
諸法之內性不可得。諸法之外相不可得。諸法中間都不可得。
此又顯三處不可得也。諸法不出十八界。隨拈一法。皆有體相。體中曰內。體表曰外。性相二字皆約真心說。若謂諸法之內求心之體性。奈諸法之體堅實無空。真心何在。故曰性不可得。若向諸法之外相求心。然所見皆物之相。非心之相。故曰相不可得。若向諸法內外兩楹之中求心。奈何物裏仍內。物表仍外。表裏求中且不可得。而中間尚無。真心何依哉。故曰都不可得。(都者言中既不可得。而心亦不可得)然則不可得者非斷滅見。乃心法純真不受染污故。
心法本來無有形相。心法本來無有住處。
此則結無形處也。本來無者謂非今所辯始無。以其本來當體元無。金剛經云。凡所有相皆是虗妄。是以形相住處皆不可得。
△四述五目不覩。
一切如來尚不見心。何況餘人得見心法。
心即如來全體法身。如眼有見不自見眼。心即是佛。安能自見。雖佛眼猶不能覩也。餘人非獨凡夫。乃至菩薩。謂凡夫全迷。菩薩帶惑。故不能見。良以餘人不見。猶非如來之不見也。如來全體即心故不自見。餘人為無明所障故不能見。便是地上等覺。見真如猶隔羅縠觀月。實未了了見之也。問。心既無形。何又言見。答。此非眼見。以大覺為見。又問。經云初地菩薩為真見道。何得不見。答。由斷異生性障。無有分別。所顯真理初能覺之。是為見道。乃分見也非全見。以法執俱生尚在故。
△五明從妄生法。
一切諸法從妄想生。以是因緣。今者世尊為大眾說三界唯心。
初二句標妄。三句承妄。末三句歸妄。是知文殊與佛唯心是同。其義各別。文殊謂真不容染。亦不生法。能生法者妄想也。故曰一切諸法從妄想生。以是妄想為生法之因緣。據此則知今為眾說三界唯心者。乃是妄心非真心也。而佛義全歸真心。以其隨緣現相為生。如鏡體無塵。亦隨緣現相。雖萬相紛然。鏡體不動。亦無染著。真心亦爾。雖萬境全彰。一心不動。何妄想能而真心不能耶。故後有種種喻法。顯真心隨緣之用也。
△六哀求解說。
願佛哀愍如實解說。
如實等者。如真如實際分解而說。畢竟云何生法不礙真理。
△二佛以喻釋二。一牒前所問。
爾時佛告文殊師利菩薩言。如是如是。善男子。如汝所問。心心所法本性空寂。
文殊所問但言心。未言心所。今佛言心所者。謂心王心所同一類故。是則心王心所。皆真心隨無明轉變而現。體即是真。如汝所問本性空寂者。即述諸法內外性相不可得。以不可得。即本性空寂也。
△二諸喻類釋。
我說眾喻。以明其義。善男子。心如幻法。由徧計生。種種心想受苦樂故。心如水流。念念生滅。於前後世不蹔住故。
心如幻法者。如綰巾所成之兔。呪草所成之龍。為幻成之法故名幻法。喻上幻法本無。由幻術所成而見有。幻術者成幻法之緣也。以隨緣成相故有幻法。心亦如是。本來無相。由無明徧計為緣。生種種心。(即八種識及諸心所)心想為徧行心所之一。義亦兼餘。受苦樂者。即有情眾生隨類受報。所謂無眾生處見眾生。無苦樂處受苦樂。皆真心隨染緣義也。然正隨緣時。真體不變。依舊澄湛。蕩無纖塵也。心如水流者。水喻真心。流喻諸法。然水本不流。隨風緣等而妄見流相。故前滅後生。無蹔時之停住也。心亦如是。本無生滅。由妄想緣。見諸生滅。亦無蹔住故也。
心如大風。一剎那間歷方所故。心如燈焰。眾緣和合而得生故。心如電光。須臾之頃不久住故。心如虗空。客塵煩惱所覆障故。心如猿猴。遊五欲樹不蹔住故。
此下諸喻。儼然似妄心作用。但妄心無體。忽起忽滅。體即是真。妄為心上之迷。若覺迷迷滅。覺不生迷。唯一真心。今所喻者。皆隨染緣。有種種用。生諸萬法。所以佛云三界之中以心為主。有隨緣義故。若會妄歸真。始無二法。當體是真。學者知之。風者大塊之噫氣。剎那間者時之促也。歷為經歷。方所即所過之處也。謂風本無形。有時而動且徧也。心亦如是。本自無形。亦有時而現。盡其所感無不徧也。心如燈𦦨者。謂燈焰本無。由油炷火眾緣和合而得生焰。心亦如是。應緣和合而能現之。如搖扇則風現。鑿井則空現。擊石則火現。人感則現人。物感則現物等。前喻能徧。此喻能現。心如電光等者。電取忽現即滅。故不久住。心則隨現即滅。生滅同故。楞嚴云。當處出生。隨處滅盡。幻妄稱相。其性真為妙覺明體。如空者。虗空無物。雲能障之。雖障不壞空體。喻真心無物。客塵煩惱所障。亦不壞真體。(客塵為喻。客言不住。塵言不定。喻見思二惑)猿猴蹈樹而不蹔住。喻心隨五欲現諸識故。(五欲即色聲香味觸)六識緣境。亦無住故。問。猿猴喻妄心則可。今喻真心何謂。答。真心為主。妄依真現。解中諸識即妄心。亦真心之所現。今借妄顯真。故喻真亦可。
心如畫師。能畫世間種種色故。心如僮僕。為諸煩惱所策役故。心如獨行。無第二故。心如國王。起種種事得自在故。心如怨家。能令自身受大苦故。
畫師但言工巧。作模塗彩。最可觀故。心亦如是。現出世間諸畫圖故。(一切山河大地。情與無情。樹木華卉。千態萬狀。可為𦘕圖耳)僮僕隨主人策役。真心隨煩惱策役。(只言隨染緣有作用。如僮僕有能幹。隨主役使也)獨行者無伴。喻三界唯心。更無二法。國王起種種事者。如禮樂征伐自天子出。唯天子自在。喻真心隨緣成種種事。全體不變。亦自在故。怨家者。[A17]已往有讐。念念欲報。如臥棘甞胆。故云自身受苦。喻心隨惡緣枉入生死。令身勞碌。恒受諸苦故(喻中實受大苦。如晝夜不安等。法中雖入生死。自體不變。亦分喻也)。
心如埃塵。坌污自身生雜穢故。心如影像。於無常法執為常故。心如幻夢。於我法相執為我故。心如夜叉。能噉種種功德法故。心如青蠅。好穢惡故。心如殺者。能害身故。
塵埃穢身。喻煩惱污德也。影像非真。亦無久常。而愚者執常也。心亦如是。所現之相即真心之影。眾生不了執為實有故。幻夢非真。夢中之人執為實有。若大惺悟知夢本空故。又見幻之人執幻為有。幻滅之時知幻本無。然夢幻皆喻我法二相。本非實有。愚人不達執為我故。心如夜叉者。喻心隨惡緣墮惡道。如夜叉噉人肉。喻惡道傷功德故。青蠅好穢惡。喻心隨染緣著五欲故。殺者能害身命。喻心隨惡業能害慧命故。
心如敵對。常伺過故。心如盜賊。竊功德故。心如大皷。起鬬戰故。心如飛蛾。愛燈色故。心如野鹿。逐假聲故。心如羣猪。樂雜穢故。心如眾蜂。集蜜味故。心如醉象。耽牝觸故。
敵為讐敵。伺為窺伺。見讐人有過則能侵害故。此喻心隨惡業侵害善事故。盜賊能竊財物。喻心隨惡業能竊法財故。皷能催陣。助戰不怯。喻心能催志。起精進故。飛蛾愛燈不知傷身。喻心能愛欲不知損德故。野鹿逐假聲而喪命。(獵人巧作類母鹿之聲。羣鹿皆集。獵師人射之。即逐假聲喪命)喻心隨聲而迷真。羣猪樂穢而為樂。喻心得財利而歡呼。眾蜂集蜜喻心著五塵。醉象耽牝觸(牝即母象觸即交遘)喻心貪婬穢。以上共二十七喻。通喻真心隨差別緣。成種種業。類妄心而實非妄心。乃真心不變之大用也。人若迷之則為業果。悟之則為大用。此因文殊說妄想能生。而真不受妄。故佛以種種喻。說真心隨緣現相。故為三界主。華嚴云。應觀法界性。一切唯心造是也。應知文殊約體言。故云真不受妄。如來約用言。故能隨緣。
△三深談心法七。一釋妄心本空。
善男子。如是所說心心所法。無內無外。亦無中間。於諸法中。求不可得。去來現在亦不可得。超越三世。非有非無。常懷染著。從妄緣現。緣無自性。心性空故。
如是所說者指上諸喻也。心即八個心王。心所法即五十一個心所。無內無外等准前解。謂諸法中求心了不可得也。去來下亦三世不可得。故曰超越。非有者謂無色無聲。非無者謂昭昭靈靈。常懷染著者帶妄說真也。以藏識含染法種子也。從妄緣現者遇境生現行故也。緣無自性即法空也。心性空即心空也。(緣即五塵心即王所)心境空處即是真心。所謂即一切法。離一切法。真心之謂歟。
△二釋真心本寂。
如是空性不生不滅。無來無去。不一不異。非斷非常。本無生處。亦無滅處。亦非遠離。非不遠離。如是心等不異無為。無為之體不異心等。心法之體本不可說。非心法者亦不可說。
如是空性者。指前心法皆空。所顯真空妙性也。此句標定。下皆釋義。萬法緣聚而生。此性不生。萬法緣散則滅。此性不滅。既無生滅。則顯真常也。來去者往還也。謂時有遷流。物有往還。性無往還。顯當體不動也。理無二法故一。事有千差故異。此性隨緣成事故不一。自體不變故不異。斷常者即外道之邊見也。此性不著二邊。故曰非斷非常。本無生滅處者。謂眾生有生死定處。萬物有成壞定處。此性如水上葫蘆觸著便轉。日中寶石色無定形。生滅尚無。云何有處。凡有違境厭之則遠離。有順境愛之則不遠離。此皆妄心用事憎愛如此。真性不然。無諸情謂。故皆非之。如是下即前不生不滅等妙性也。然心之與性。稱謂雖別。體則是同。無為即如如理。謂真理不動。無所作為故名無為。心者即隨緣智用也。心不異無為者智與理冥。無為不異心等者理與智冥。是為雙表。心法等二句是為雙遮。若無為喚作心法。強安其名。故云本不可說。若喚作非心法者。話為兩橛。故亦不可說。
△三徵釋離過。
何以故。若無為是心即名斷見。若離心法即名常見。永離二相。不著二邊。
初句徵上兩不可說之意。若無下釋。謂若無為之理畢竟是心智者。則智有理無。失其真心不變之體也。故云即名斷見。(斷滅心體之見)若離心法者離者非也。謂若無為畢竟非心智法者。則理智各體。永墮無為之常。失其真心隨緣義也。故云即名常見。以上皆反釋其非。永離下方出正義。二相即心相。無為相。離者不執著義。謂不執無為相。則不失隨緣義。即永離常見也。不著心相。則不失不變義。即永離斷見也。然所以永離不著者。恐人執著以為定相。故此永離掃人情見耳。二邊即斷見常見。上文遮表不定者。恐落二邊之定見故皆不著。
△四達悟見真。
如是悟者名見真諦。悟真諦者名為賢聖。
如是二字指上永離等二句。悟者即醒會也。謂若醒會此道。則永離二相不著二邊。即合中道純真。故云名見真諦。見即悟也。悟真下二句承悟定名。謂悟之淺者為賢。悟之徹者為聖。
△五釋心平等。
一切賢聖性本空寂。無為法中戒無持犯。亦無大小。無有心王及心所法。無苦無樂。如是法界自性無垢。無上中下差別之相。何以故。是無為法性平等故。
一切賢聖者引[A18]已成之賢聖也。(十住十行十迴向為賢。十地等覺為聖)性本下明賢聖所證之無為真諦。性即真諦之體也。本空寂者但標定。謂本來空寂非致之始空也。無為下正釋寂義謂真諦無為法中本來平等。當體不動。亦復不變。故名無為即空寂義也。戒無持犯者。為性具之戒。本無止作之持。亦無破毀之犯也。亦無下通揀差別。謂無為平等。故無賢聖之大。亦無凡愚之小也。心王帶妄。心所亦然。而無為真諦純淨無妄。故亦無之。然凡夫有生死苦。聖人有涅槃樂者。皆有對待也。今無為心法絕諸對待。故求聖凡尚不可得。苦樂何在哉。故皆無之也。如是法界者。即指住無為當體。即一真法界也。自性下出體相。謂無為心法。以自性無垢為體。無上中下三等差別為相。(總遣情見分別也)下又徵釋。謂無為法中一切都無者何故。釋曰是無為法。性平等故。若有持犯大小苦樂等則不平等。失其所以無為也。
△六萬法歸一。
如眾河水流入海中。盡同一味。無別相故。
眾河水喻前差別諸法。海喻無為心法。謂眾水入海同一鹹味。諸法歸心同一無為。無為心法。實無差別故。
△七更釋無別。
此無垢性非實非虗。此無垢性是第一義。無盡滅相。體本不生。此無垢性常住不變。最勝涅槃。我所淨故。此無垢性遠離一切平等不平等。體無異故。
無垢性者。謂性無垢染故。釋前科無別相義。垢即差別義。因性無垢染故無別相也。然無垢即是無為。但標定。非實下釋義。以本無定相故非實。現有作用故非虗。如鏡現相。鏡相分明體無異故。次四句。初句標體。次句會義。謂此無垢性即是諸佛所證第一義諦。亦標定。下二句更釋深義。謂第一義中無終盡斷滅之相。其體本來不生。因其不生所以無滅。無生無滅真無垢性也。再次四句。謂不但只與第一義同。更常住不變。即是諸佛所證之最勝涅槃也。然涅槃有三種。此乃性淨涅槃也。言最勝者以自性本淨。真圓妄寂。非二乘可比也。我所一句出涅槃所具之德也。淨即淨德。我所即我法二執。以其二執皆淨故為淨德。上句常住不變即常德。義兼本來自在即我德。性無諸苦即樂德。四德具足。故曰最勝也。末四句更遣平等之執。以前文皆遣差別之相。說性平等。若執著平等猶為所障。故云此無垢性遠離平等及不平等。然遠平等則離理障。遠不平等則離事障。以無事理對待故云遠離一切等。體無異者異即差別也。謂凡有對待者皆為差別故。以其真體無異相。故皆遠離。此則遣情離執乃真無垢性也。良以無垢即無為。無為即心地法。此上因答文殊之問故有多釋。葢問處深而答之詳矣。以文殊轉難云。心法本元不染塵穢。云何心法染貪瞋癡等。故佛前科諸喻則知心法隨緣。而萬用全彰。答云何心法染貪等問。今此深談心法科中。方答心法本元不染等問。則知心體不變而纖塵不立也。葢如來說此。正要修行人知隨緣以遣執。觀不變以證真。故有此說。
△四結勸修觀。
若有善男子善女人。欲求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應當一心。修習如是心地觀法。
善男子等皆大乘之機。阿耨菩提為大乘之果。一心修習為大乘之行。心地觀法為大乘之教。理具教理行果四法。然佛意欲人依心地之教。則觀心地之理。須修觀心之行。即證阿耨菩提之果。似乎不難。假若不信不行。豈止今生不能成菩提道。縱使千生萬劫亦無出苦之期也。悲哉。
△四以偈重頌二。一標章。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二正頌七。一頌文殊啟問。
三世覺母妙吉祥。請問如來心地法。
佛為大覺。言覺母即佛母也。妙吉祥即文殊之華言。解見初卷。次句述問。謂哀懇為請。求決為問。
△二頌總標心地。
我今於此大會眾。開演成佛觀行門。此法難遇過優曇。一切世間應渴仰。
初二句總標。次二句勸信。
△三頌二利功深。
十方諸佛證大覺。無不從此法修成。我是無上調御師。轉正法輪周世界。化度無量諸眾生。當知由悟心地觀。
此頌易明。即會同諸佛自證度生。皆由同悟心地同修心觀也。
△四頌廣演差別。
一切有情聞此法。欣趣菩提得授記。一切有緣得記人。修此觀門當作佛。諸佛自受大法樂。住心地觀妙寶宮。受職菩薩悟無生。觀心地門徧法界。後身菩薩坐覺樹。入此觀行證菩提。此法能雨七聖財。滿眾生願摩尼寶。此法名為佛本母。出生三世三佛身。此法名為金剛甲。能敵四眾諸魔軍。此法能作大舟船。令度中流至寶所。此法最勝大法皷。此法高顯大法幢。此法金剛大法螺。此法照世大法炬。此法猶如大聖主。賞功罰過順人心。此法猶如沃潤田。生成長養依時候。我以眾喻明空義。
初句勸聞。次句明益。菩提為果。欣趣為志。謂欣然承志。欲得趣向菩提。有如是志向者。必得如來授記。(前文云。若有人問何等眾生於未來世當得作佛。應示是諸人等。於未來世必得成佛。是諸人。即修觀者。必得成佛。即是授記)次二句勸修成佛。諸佛下頌前諸喻。大法樂即諸佛自證。自所受用者。稱性之樂名大法樂。此句為果。下句明行。謂專住一心如大地之不動。觀照不移如居寶宮。(宮喻觀門)受職菩薩者。即灌頂受職。將補佛處之菩薩也。悟無生者。悟即覺悟之智。無生義兼無滅。即所悟之理。觀心地門者。謂悟非徒然而悟。由觀心地法門。忽照貫通心地為悟也。徧法界者。謂所悟無生之理。竪通橫徹故。此但云悟也。後身下二句明證。即等覺菩薩一生成佛也。云後身者。對前曠劫生死無邊。今將證道。再不受二種生死。故以等覺為最後身也。覺樹即菩提樹。菩薩坐此樹下。入此觀行證菩提果也。七聖財者。即信等七種。為出世間法財。一切眾生行此七法。資成道果。故曰聖財。一信財。(信即信心。謂心能決定受持正法。以為成佛之資。故名信財)二進財。(即精進。謂未見真理而一心精進求出離道。以為成佛之資。故名精進財)三戒財。(戒即戒律。謂戒為解脫之本。能防身口意之非。止身口意之惡。以為成佛之資。故名戒財)四慚愧財。(漸者漸天。愧者愧人。謂既能慚愧則不造惡業。以為成佛之資。故謂慚愧財)五聞財。(聞為三慧之首。聞必能思。思必能修。謂若能聞佛聲教。則開發妙解。如說而行。以為成佛之資。故謂聞財)六捨財。(捨即捨施。謂若能運心平等。心無憎愛。身命資財無所悋惜。以為成佛之資。故名捨財)七定慧財。(定慧即止觀也。定則攝心不散。止諸妄念。慧則照了諸法。破諸邪見。以為成佛之資。故名定慧財)以心地法門能出七種聖財。滿菩薩心願。故如摩尼寶珠。能雨七珍。亦滿眾生心願也。(七珍。謂金。銀。琉璃。硨磲。瑪瑙。珊瑚。琥珀)以下諸喻各比一種功德。如佛母船甲等。皆如長行解。唯如沃潤田二句。孤起頌也。沃者灌溉也。田者生穀之地也。良以田喻眾生心地。一向煩惱焦熱。不能生定慧功德。如地枯旱不能生苗。若遇此法。資以開心。能生智慧。故如沃潤田也。生成下法喻兼明。皆乘其時。如田中五穀。芽出為生。日增曰長。禾熟為成。皆依其時也。如生必依春。長必依夏。成必依秋。然非時雨潤之猶不能成。喻修行人遇此經。如苗得雨。以滋其無漏善種。遂能發心。如生必逢春。再依心作觀。如長必依夏。依觀證果如成必依秋。皆乘其法而依其時也。我以一句結明空義空。即真空無為之法。非斷滅空也。
△五頌正教心地。
是知三界唯一心。心有大力世界生。自在能為變化主。惡想善心更造集。過現未來生死因。依止妄業有世間。愛非愛果恒相續。
是知二字。指其曉解之辭。三界唯一心者。頌前三界之中以心為主等文。心有大力等。喻真心隨無明緣。有不思議業力。則能轉變依正二報故曰生。楞嚴云。晦昧為空。空晦暗中結暗為色。(解曰。無明以晦昧為相。謂真如不覺。無明橫起。真如隨無明緣。全法界心則現晦昧頑虗空。空晦下。謂頑空與晦昧。久則結成無情世界。色即山河大地之色)世界有二種。謂無情依報世界。有情正報眾生世界。楞嚴又云。色雜妄想。想相為身。即正報也。(解曰。色即地水火風四大之色。妄想即被迷所動之念。實無自體。以妄想屬心。攬四大之色。色與妄想混雜。妄執想心所攬之妄相。遂認為身)自在下。正顯心為三界之主。以隨緣有不變之體。故曰自在。正不變而却又隨緣。故曰能變。皆心之全體大用。故曰自在等。惡想下。別頌正報相續之義。謂既有正報。又能起業。故善惡之心不等。集謂招集。意謂既能造善惡之業。則招集善惡之果。此業則為三世生死之因。故曰過現等。依止下。明由因感果也。謂既依妄業為因。招感世間為果。故知妄業為果之依止也。然果必從因。是以善業感生可愛之果。惡業感生非愛之果。由是因果不斷。感應無窮。故曰恒相續。此頌謂真心本非善惡。而能成善惡因果者。有隨緣義也。
△六頌諸喻類釋。
心如流水不蹔住。心如飄風過國土。亦如猿猴依樹戲。亦如幻事依幻成。如空飛鳥無所礙。如空聚落人奔走。如是心法本非有。凡夫執迷謂非無。
初句謂心隨妄轉遷流不住。故如流水不息也。心能徧緣。如飄風之過土也。心專五欲。如猿猴之戲樹也。隨無明緣建立諸法。如諸幻事依幻術而成也。徧緣無礙。如鳥飛空也。似有而無。如空聚落也。能招生死。如人奔走也。末二句結成迷執。如是者通指前頌。心法者心即妄念。法即五欲。非有者即無也。謂既隨妄轉。其心法本來自無而現今見有者。以凡夫不了執迷取著故云非無。非無即有也。如空華本無。病目者妄見。應知大意謂真隨妄轉。妄性本空。而真體不變也(心法非有者有二義。即真心隨緣所現之法。如夢幻泡影。本來非有。二者真心。即法不屬有無。不但妄空。真心亦無有也。但有對待。皆無實義。楞嚴云言妄顯諸真。妄真同二妄)。
△七頌結勸修觀。
若能觀心體性空。惑障不生便解脫。
若能下。謂雖是凡夫。執迷認有。假若迷中受教。觀照心體。則真性本空。一切惑障。再不能生。是則不勞彈指。便是解脫。然解脫者。非獨離苦。實乃成道也。
△五助以神呪四。初標舉說呪。
爾時如來。於諸眾生。起大悲心。猶如父母愛念一子。為滅世間大力邪見。利益安樂一切有情。宣說觀心陀羅尼曰。
此乃經家敘置之文。既起大悲。即佛愛眾生如父母之愛子也。為滅下。出說呪本意。謂經法雖留於世間。恐邪見者。錯解佛意。故與說呪。謂正能破邪。縱有邪執異見。承呪神功。盡皆除滅矣。此顯破邪利益也。下二句。通為一切。謂凡有受教之人。觀力不成憂疑不樂者。但能持呪。自見功効。故曰利益等。陀羅尼。此云總持。為護善遮惡。故宣說以助之也。
△二正說神呪。
唵(一)室他(二)波羅(二合)底(丁以反三)吠憚(四)迦盧弭(五)
陀羅尼。大論云。秦言能持。集種種善法。能持令不散不失。譬如好器盛水。水不漏散。一切不善根心。遮令不生。若欲作惡罪時。持令不作。是名陀羅尼。肇公翻總持。謂持善不失。持惡不生。又云諸佛密義。但令受持。隨緣獲益。亦不出遮惡生善之功也。既是密義。則不容解釋。若假知解撥度。則密義喪矣。今從密義。但說華梵功効而[A19]已(若好廣學者請看楞嚴正脉。呪後解釋)。
△三呪印軌則。
爾時如來。說真言[A20]已。告文殊師利菩薩摩訶薩。如是神呪。具大威力。若有善男子善女人。持此呪時。舉清淨手。左右十指。更互相乂。以左押右。更相竪握。如縛著形。名金剛縛印。成此印[A21]已。習前真言。盈滿一徧。
善男女。為持呪結印之人。舉清淨手者。謂臨持呪時。必以淨水盥沐其手。將兩手高舉至胸前。作印。良以如來說經。實欲令人修行。而修行之善者。無如作觀。然觀亦有多種。從要不出心地觀門。若此觀成時。則諸觀之益皆備矣。然雖觀門最要。猶恐行人妄生邪解。故如來大慈。又說呪以護之。猶恐呪力不成。復命結印以助呪。左右下。正明結印用法。然十指更互相[A22]叉者如焰口施食圖樣。有內相[A23]叉外相[A24]叉之分。今但云相[A25]叉。未分內外。取之無准。然雖無准。現今施食圖樣。如召罪印。小註解亦名金剛縛。圖樣內乂。但不全同。彼以二中指直竪如針。此則十指皆內乂也。以左押右者。用左手大母指。押右手大母指。即是以左押右。竪握如縛著形者。竪即向上。握即曲指。互入掌中。縛者。如繩纏縛之相。其名曰金剛縛印者。金剛取堅利之義。堅者謂結成此印。一切鬼神魔外所不能動。利者謂此印結成。有威神之力。能降魔制外。縛謂制縛。令妄念不生。攝令成定。成此印下。謂印成然後持呪。只一徧者。如神丹不用兩粒。至理豈在多宣耶。
念呪金剛縛印。
△四較量功德。
勝於讀習。十二部經。所獲功德。無有限量。乃至菩提不復退轉。
十二部經。即小乘九部。大乘三部。(前[A26]已解過。此不繁出)經無大小。以修行為要。如他經修行。必經位次。或歷長時。此經以觀行頓成。復加印呪相助。如風帆揚於順水。瞬息千里矣。故云功德無量等。
△六菩提心印二。一品題。
發菩提心品第十一
以上觀門呪印等。皆備於前。只欠眾生發菩提心耳。如經云。自覺悟心。能發菩提。此覺悟心。即菩提心。以發心立名。故名發菩提心品。
△二經文三。一經家敘儀。
爾時薄伽梵。[A27]已能善獲一切如來。灌頂寶冠。超過三界。[A28]已得圓滿陀羅尼自在。[A29]已善圓證三摩地自在。妙善成熟。一切智智。一切種智。能作有情。種種差別。是薄伽梵。為諸眾生。宣說觀心妙門[A30]已。告文殊師利菩薩摩訶薩言。
薄伽六義。在前[A31]已釋。佛之別稱也。[A32]已能下。敘佛善得諸佛最上之道也。灌頂者。表法也。如金輪王太子長成。取四海水。以金瓶盛之。於月十五日。眾臣次列。焚香作樂。老王親手執瓶。灌太子頂。是時太子即位。老王退之。用此作喻。謂佛得諸佛心印。如灌頂受職也。冠表最上。寶表最尊。故曰超過三界。[A33]已得下。陀羅尼云總持。謂總一切法。持無量義。總敘如來法藏無盡。權實並行。故曰自在。三摩地云等持。謂平等任持。雙離沉掉。即定慧圓融。亦云自在。妙善。即因行。成熟。則果圓。一切智智。一切種智。皆佛智也。能作下。敘佛智之用。即隨機設教。種種不同。故云差別。是薄伽下。結敘。告文殊下。敘佛發言。
△二薄伽示眾五。一如來許說發心。
大善男子。我為眾生。[A34]已說心地。亦復當說發菩提心大陀羅尼。令諸有情。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速圓妙果。
初三句結前。亦復下許後。大陀羅尼即神呪。有威力故稱大。人能持之。神力內催。必當發心成道。故云令諸等。此經往往言速證速圓者。頓教無疑矣。
△二文殊述請銷疑。
爾時文殊師利菩薩白佛言世尊。如佛所說。過去[A35]已滅。未來未至。現在不住。三世所有一切心法。本性皆空。彼菩提心。說何名發。善哉世尊。願為解說。斷諸疑網。令趣菩提。
如佛所說者。述佛前文說過之言。過去[A36]已滅等。即三世不可得也。三世所有下三句。述佛言中之旨趣也。彼菩下二句。方是疑問。謂既說一切心法皆空。又說發心。意欲求佛向心法空處。親切指出。何等名心。何名為發。善哉下哀請。分解再說。既說心空。又說發心。如何不與自語相違。斷諸下。謂猶豫不明。如墮網中。如一言決了。則必進道。故曰斷諸等。
△三佛示空法遣見三。一法說。
佛告文殊師利。善男子。諸心法中。起眾邪見。為欲除斷六十二見種種見故。心心所法。我說為空。如是諸見。無依止故。
諸心下。佛言我說心空者。一時之方便也。諸心法者。即一切心王心所也。起諸邪見者。謂一切凡夫外道。依此心法。妄生異見。凡夫執有。則我見起。外道依心。則邊見起。皆不合正理。通為邪見。乃至充廣。則有六十二見。惑人正性。傷害功德。皆依心之過也。為欲斷除下。出佛本意也。六十二見。解見前文。種種見者。即身邊等見。心心所下。正述空義。謂心王心所。對境則有。離境則無。念念生滅。自無實體。故我說空。如是下。出心空功效。謂我說諸心既空。則諸見異計。無所依止。如皮既不存。毛無所附矣。葢為除異見。故說心空也。
△二喻說。
譬如叢林。蒙密茂盛。師子白象。虎狼惡獸。潛住其中。毒發害人。逈絕行跡。時有智者。以火燒林。因林空故。諸大惡獸。無復遺餘。
叢林喻心法。惡獸喻諸見。良以惡獸害人一世之生身。惡見害人累世之法身。智者喻佛。以火燒林。絕其住處。獸則不存。故曰無復遺餘。喻佛說心空。亦絕異見依處。則斷常諸見。不斷而自絕。亦無遺餘矣。
△三法合。
心空見滅。亦復如是。
心空合燒林。見滅合獸絕。法喻相當。故云亦復如是。
△四更遣空病五。一徵釋除遣(前科遣外道邪見。此科遣眾生煩惱)。
又善男子。以何因緣。立空義耶。為滅煩惱。從妄心生。而說是空。善男子。若執空理。為究竟有。空性亦空。執空作病。亦應除遣。何以故。若執空義。為究竟者。諸法皆無因無果。路伽耶陀。有何差別。
以何二句。徵起立空之義。為滅下釋義。因眾生煩惱。皆從妄心生起。是以一念妄動。諸惑頓生。故知心為煩惱之病根。為除病根故。或云內外不可得。或云三世不可得。是知心滅。則煩惱無所依矣。故曰為滅等。而說是空也。善男子下。又以重空遣單空。佛言我說空者。元為遣煩惱。假若眾生不解佛意。執住空者。為究竟有。(即是煩惱實無。而空理為實有)則知空性亦不可留。亦當空之。故云空性亦空。(上空字。即遣煩惱之空。下空字。是為重空。又遣前之空性。即以空遣空也)執空下二句。出遣去義。謂空性能遣煩惱。空元是藥。若執著必空。空亦成病矣。然既成空病。故亦除遣。何以下。重徵再釋。謂執空為實。佛判為病者何故。釋曰。若人執迷不了。以空為究竟義者。則世出世間一切諸法。皆無因無果。反成撥無因果外道。則與路伽耶陀相等無異。故曰有何差別。恐成空病。焉得不遣(路伽耶陀。此云惡論議。即撥無因果外道也)。
△二應病藥喻。
善男子。如阿伽陀藥。能療諸病。若有病者。服之必差。其病既愈。藥隨病除。無病服藥。藥還成病。
阿伽陀。西域藥名。此云能去眾病。又翻圓藥。華嚴云。阿伽陀藥。眾生見者。眾病悉除。能療諸病者。即仙藥也。故云有病者服之必差。(病除曰差)下二句。曰病愈藥除者。正義也。言其病既愈。藥即隨止。不可再服。末二句。謂藥雖至妙。有病者可服。假若無病服之。藥反成病。如來說法亦爾。如何伽陀藥。能除眾生煩惱妄想。顛倒邪見。種種心病。眾生如說修行。如病服藥。一切生死邪見等病。皆能除之矣。亦當惑除智亡。不存影相。則人法皆空。與道相契。如病愈藥除。無有異也。假若惑除執空。則重增空病。如彼無病服藥。而藥還成病者。亦無異也。古德云。棄有著空病亦然。猶如避溺而投火。
△三以法合喻。
善男子。本設空藥。為除有病。執有成病。執空亦然。誰有智者。服藥取病。
初二句。謂如來本意。設空法者。謂除眾生執有之病。合前有病服之必差。執有下二句。合前無病服藥。藥還成病。誰有二句。結智人不著空有。誰者活字眼。即那有也。謂那有智人。無病服藥。自取病者。雖反顯。而言活意決也(不重無病服藥。但重服藥取病)。
△四結成正義。
善男子。若起有見。勝起空見。空治有病。無藥治空。善男子。以是因緣。服於空藥。除邪見[A37]已。自覺悟心。能發菩提。此覺悟心。即菩提心。無有二相。
有見是凡夫執著。空見即外道邪計。然不唯外道。撥無因果為空見。便是二乘涅槃。猶為著空之見。二見各執。固皆不合正理。若夫二見比較。寧可有見。勝似空見。故曰若起等。下二句釋上勝空之義。良以凡夫著有。尚知有因有果。有邪有正。及善惡聖凡等。眼前雖不能直會空有不二之妙心。猶不敢撥無因果。可以用般若空慧之藥治之。故曰空治有病也。假若有見雖除。畢竟著空。以空為是。則凡夫不信因果。反成邪見。二乘趣進涅槃。坐守偏空。亦成空見。(法華云。但念空無相無作。於菩薩法。遊戲神通。淨佛國土。成就眾生。不生喜樂。即著空之病也)是知凡夫墮一闡提。二乘墮於定性。皆不能成無上菩提。其害非細。無可救也。故曰無藥治空。(即不能治著空之病也)善男子下。正答前問。謂以是以空治有因緣故。令執有眾生。服於空藥。(空藥即心心所法皆空。三世求心。了不可得)除彼執有之見也。自覺下。正明獲益。謂彼見既除。忽然從自[A38]己醒覺。大徹大悟。不從外得。即自心覺悟。還悟自心。故云自覺悟心。從覺悟中。正念真如法故。正念真如。即菩提心。故曰能發菩提。下二句指上定名。故曰此覺悟心。即菩提心。又恐人話為兩橛。(話為兩橛者。恐疑者聞能發菩提。將謂有能發。所發為能所二相)復叮嚀云。無有二相。(因前文殊問云。如佛所說。過去[A39]已滅。未來未至。現在不住。三世所有一切心法。本性皆空。彼菩提心。說何名發。今佛答云。自覺悟心。能發菩提)。
△五自覺四義二。一標徵四義。
善男子。自覺悟心。有四種義。云何為四。
△二凡聖二釋二。一標定各二。
謂諸凡夫。有二種心。諸佛菩薩。有二種心。
△二分別凡聖三。一凡夫二心。
善男子。凡夫二心。其相云何。一者眼識。乃至意識。因緣自境。名自悟心。二者離於五根。心心所法。和合緣境。名自悟心。善男子。如是二心。能發菩提。
識者分別義。前五隨念分別。意識計度分別。良以眼根對色塵。引起分別之念。但初起一念。未假名言。謂之眼識。又能引起同時作意。計度分別。謂之意識。乃至者。超略辭。聲塵引起者。為耳識。香塵引起者。為鼻識。味塵引起者。為舌識。觸塵引起者。為身識。既從五塵引起。即各緣自分境。前五皆隨念緣性境。唯意識微細分別法塵。謂之計度。三境皆緣。謂性境。帶質境。獨影境。因緣自境名自悟心者。正出凡夫悟心也。因者由也。緣者了別也。自境者。眼識以色塵為自分境。乃至意識以五塵謝落之影法塵。為自分境。由緣自境忽爾醒發。即是凡夫自悟之心也。二者下。明共緣自悟。根即眼等。有生識義。故名根。離於五根者。謂眼不對色。乃至身不對觸。不用五根為離也。心心所法。和合緣境者。即意識內緣也。心即意識心王。心所即徧行別境等。五十一個全具。謂意識心王舉動。諸所皆隨。王所和合。共緣內境時。然內境有善惡不等。緣者。即於善惡境。參究體會。豁然惺發。覺照本有。即自悟心也。善男子下總結。梵語菩提。此云覺道。葢自悟心。即是覺道。故曰能發菩提。問。二皆用識。此二何別。答。前者既云眼識等。眼即是根。謂眼根對色塵時。是用根。倐爾引起。隨念分別。即名眼識緣境。是為根識皆用。眼既如是。餘五亦然。其二離於五根者。是不用五根。然既不用五根。亦不用五識。獨用意識王所。內緣法塵。是為共緣也(私謂祖師禪。教學者離心意識參。今如來禪。却要人用心意識參。如世間聰明賊子。舉家憎惡。皆欲逐之。如祖師家教離之也。然如來用者。亦如聰明賊子。舉家不用。內有識者。愛彼聰明。種種勸諭。令其改過從新。重用之。而此賊子。雖能壞事。亦能成事。憤勇當先。則有封侯之貴。是以此經。用識心緣境。亦能自悟也。雖禪家令離。固用他不得。亦復少他不得。即今參話頭者。豈非識心耶。起疑者。豈非識心耶。但不可執著耳。如靈雲覩桃華而悟道。豈非眼識。香嚴聞擊竹以明心。豈非耳識以上二人。似與第一者同。如堂中正作工夫。提話頭起疑時。忽然悟道。似與第二同。縱不全同。今尊佛意。謂識心有用。亦能悟道。如楞嚴。二十五聖。陳白圓通。根塵識心。皆能悟道。故有此辯。取之捨之。又只在各人會之耳)。
△二賢聖二心。
善男子。聖賢二心。其相云何。一者觀真實理智。二者觀一切境智。
觀真下。以凡夫用識。故云緣。聖賢用智。故云觀。觀者不起分別。如鏡照相。智為能觀。理為所觀。真實理。即真如實際之理。謂智與理契。而不妨智理條然。即觀真理之智也。二者下。即觀事之智。以一切境即事也。葢前即空觀。此即假觀。然會事歸理。假即是空。理不礙事。空即是假。空即假。則不著空。假即空。則不著假。不著二邊。即中道觀。此即賢聖悟門也。
△三結成四心。
善男子。如是四種。名自悟心。
凡夫以緣境自悟。賢聖以觀照自悟。各有二種。故結云如是等。
△五詳明觀印六。一文殊問觀。
爾時文殊師利菩薩白佛言。世尊。心無形相。亦無住處。凡夫行者。最初發心。依何等處。觀何等相。
心無形相者。謂真心浩然無際。虗徹靈通。實非大小方圓可見。故無形相。內外中間亦不可得。故無住處。此二句標定大義。凡夫下正是疑問。意謂賢聖用智。自有入處。奈凡夫識心用事。佛教觀心。然心既無住處。向甚麼處依止。故云依何等處。既無形相。觀個甚麼。故云觀何等相(應知此問。猶從觀心品中。能觀心者。究解解脫中來。非文殊不知。乃為眾請問也)。
△二如來說與。
佛言。善男子。凡夫所觀。菩提心相。猶如清淨圓滿月輪。於胸臆上。明朗而住。若欲速得不退轉者。在阿蘭若。及空寂室。端身正念。結前如來金剛縛印。冥目觀察。臆中明月。作是思惟。是滿月輪。五十由旬。無垢明淨。內外澄徹。最極清涼。月即是心。心即是月。塵翳無染。妄想不生。能令眾生身心清淨。大菩提心。堅固不退。結此手印。持念觀察。大菩提心。微妙章句。一切菩薩。最初發心。清淨真言。
凡夫下。謂菩提即心。心實無相。今從無相中作相。亦佛方便。與凡夫眾生。作觀心之表。故云猶如清淨圓滿月輪。於胸臆上明朗而住。此因凡夫用識教與繫心。作觀之法也。以答文殊問中。心無形相。觀何等相。佛言。借月表心。故云猶如月輪也。於胸臆上。朗然而住者。亦答心無住處。依何等處。佛言借胸臆間。用表觀心之處也。若欲下。更說加行。謂若凡夫眾生。欲速得不退轉地者。(即超證八地也)恐塵世中。五欲騷擾。心不能淨。必居止於阿蘭若。幽靜之處也。(阿蘭若。指山間林下。是為離諸喧雜之處也)及空寂室者。縱不得山間樹下。當在空閒寂室之中亦可。端身則表定。正念則發慧也。又教結印者。恐端身正念時。或有邪魔所擾。或有宿業所障。妨定不成時。故結印以護之。能令邪魔遠遁。宿業銷亡。則正念必。能成就矣。冥目者。半開半合。觀察者。存想注念。臆中明月者。即所表之心法也。作是思惟者。正教作觀之運想也。月輪五十由旬者。輪之量也。一由旬四十里。五十由旬二千里大也。無垢下三句。月淨表心淨。月即是心。心即是月者。觀成之相。不覺有心。不覺有月。混為一體也。塵翳二句。惑盡情亡之相。能令下四句。即觀成功効也。結印者。乃前所說金剛縛印。用表身輪。持念寄口。觀察在心。總該三輪。相應之力也。大菩提心。微妙章句。即呪名。一切菩薩下。顯義。謂持此呪者。能發大心。惑魔不擾。故曰清淨真言。即神呪之美稱也。
△三傳與真言。
唵(一)菩地(二)室多(三)牟致波(四)陀耶(五)彌(六)
呪義同前。
△四說呪威神。
此陀羅尼。具大威德。能令行者不復退轉。去來現在一切菩薩。在於因地。初發心時。悉皆專念。持此真言。入不退地。速圓正覺。
初四句。明現世功効。去來下。明助成三世。速證功効。
△五詳示觀儀。
善男子。時彼行者。端身正念。都不動搖。繫心月輪。成熟觀察。是名菩薩。觀菩提心。成佛三昧。
△六較量顯勝二。一滅罪功德。
有若凡夫。修此觀者。所起五逆。四種十惡。及一闡提。如是等罪。盡皆消滅。
五逆。即弑父。弑母。弑阿羅漢。出佛身血。破和合轉法輪僧。四種十惡者。非有四種十惡。種字定是重字。謄錄者誤加禾旁。即比丘四種重罪也。即婬殺盜妄。犯者不與眾僧共住為棄罪。諸佛不容懺悔者是也。十惡有二。一者犯菩薩戒。十波羅夷罪。為十惡也。一殺。二盜。三婬。四妄語。五酤酒。六說四眾過。七自讚毀他。八慳惜加毀。九瞋心不受誨。十謗三寶。二者。即身業之殺盜邪婬。口業之妄言綺語兩舌惡口。意業之貪欲瞋恚邪見。共為十種惡業是也。一闡提。此云信不具。即謗佛法外道。以上諸罪。皆極重者。定墮阿鼻地獄。若一念回心。修此觀門。更加呪印。如是等罪。盡皆消滅。
△二獲禪功德二。一標徵列名。
即獲五種三摩地門。云何為五。一者剎那三昧。二者微塵三昧。三者白縷三昧。四者起伏三昧。五者安住三昧。
三摩地。即三昧別稱也。門者通義。謂從三昧門入。達佛位故。
△二逐一釋義六。一剎那三昧。
云何名為剎那三昧。謂蹔想念滿月而住。譬如獼猴身有所繫。遠不得去。近不得停。唯困饑渴。須臾住止。凡夫觀心。亦復如是。蹔得三昧。名為剎那。
眾生意識妄念。自無始來。逐境攀緣。剎那不住。故如獼猴也。今則欲攝其心。故云想念滿月而住。(想念即繫心之法。滿月即胸臆上月輪表心者是。若如念作觀。妄念不動。故曰住)蹔者促時也。因散亂久矣。不能常攝。且以三昧定力。蹔止其念。故如獼猴之身有所繫等喻訓曉之。唯困饑渴者。喻不能徧緣諸境也。須臾住止者。喻妄念蹔止也。凡夫下。法合結名。
△二微塵三昧。
云何名為微塵三昧。謂於三昧。少分相應。譬如有人。常自食苦。未曾食甜。於一時中。得一虗蜜。到於舌根。增勝歡喜。倍生踊躍。更求多蜜。如是行者。經於長劫。食眾苦味而今得與。甘甜三昧。少分相應。名為微塵。
以微塵立名者。只明定力纔得少分耳。故云少分相應。譬如下。人喻修觀者。苦喻世間塵勞。甜喻三昧靜境。一時食甜。歡喜更求多蜜者。其人得蜜味之甜。方知向食之苦。而故欲求多也。喻初修凡夫。一時少分與三昧相應。以靜中之樂。方知向日散亂之苦。而亦更求深定。如彼求蜜也。如是行者下。雖是合文。實乃法喻並言。故云甘甜三昧。以少分下結名(雖曰少分。[A40]已覺功夫入手。不肯放下。所以多求)。
△三白縷三昧。
云何名為白縷三昧。謂凡夫人。自無始時。盡未來際。今得此定。譬如染皂。多黑色中。見一白縷。如是行者。於多生死黑闇夜中。而今方得白淨三昧。名之為縷。
白縷為喻。即白色絲縷也。借此顯定。故云三昧。凡夫下。明[A41]已往之久也。盡未下。明未來之久也。今得此定者。意謂凡夫自無始以來。若不遇此觀。縱至盡未來際。未免常在生死黑暗中也。何幸今得此定。是於菩提有分也。譬如下。正說喻。然黑中見白者。何勝喜幸。以其從來未見。今則始見故喜也。如是行者下。法合。以生死黑闇長夜。合喻中之染皂黑色也。而今方得白淨三昧者。合喻中見一白縷也。謂久在生死。忽得三昧。不被煩惱擾心。何勝其喜也。然既云黑中見白。似初見道之義。名之為縷一句。譯人欠穩。當云。名如白縷為正。
△四起伏三昧。
云何名為起伏三昧。所謂行者。觀心未熟。或善成立。未善成立。如是三昧。猶稱低昂。名為起伏。
觀心未熟者。未得純熟也。此但標住。或善下釋。良以工夫未熟之時。起落不定。有時定慧調勻。故云或善成立。有時偏枯不均。故云未善成立。如是下。指定結名。如善成則昂。未成則低。昂者為起。低者為伏。從工夫得名。故曰起伏三昧(問。前云黑中見白。解為見道。今又云起伏者。將非見道而後又迷耶。答。前解見道者。似見道也。未及純真。猶有恍惚。總言未純。蹔許而[A42]已)。
△五安住三昧。
云何名為安住三昧。修前四定。心得安住。善能守護。不染諸塵。如人夏中。遠涉沙磧。備受炎毒。其心渴乏。殆無所堪。忽得雪山甘美之水。天酥陀等。頓除熱惱。身意泰然。是故三昧。名為安住。
修前下二句。謂初從凡夫。發心修定。自淺至深。可謂愈後愈熟。打成一片。而不致流散。故云心得安住也。善能下。出安住之相也。諸塵即所緣之境。染即能緣之心。今不染即守護。可謂心境寂寂。定慧如如。安住之相是此也。如人下。更喻三昧之樂相也。夏中者。即酷暑之際。人者。遠涉行路之人。沙磧者。言路途無土。純是熱沙。而上則日炙。下則沙蒸。故云備受炎毒也。其心渴乏。殆無所堪者。即渴極無救。待死之時也。忽得下。即救渴解乏也。然渴乏既解。則得大安樂。故云身意泰然也。應知此文。有喻無合。若合之。如人之人。喻修定行人。夏中炎熱。喻生死中具諸煩惱也。遠涉沙磧者。喻久受生死也。備受炎毒者。喻五欲攻心。煩惱取著。恒受眾苦也。其心下二句。喻生死因果無可相救也。忽得下。喻不期而遇。幸得此經。依修此定也。天酥陀。喻此經最上法味也。頓除熱惱者。喻頓除生死。顯是頓教大乘也。身心泰然者。喻定中受享法樂也。
△六定成果德。
入此定[A43]已。遠離惑障。發生無上菩提之芽。速登菩薩功德十地。
初句即安住三昧。定力成就也。惑障。不出煩惱所知二種。因定即滅。故曰遠離。發生下。乃菩提初起之相。故曰芽。速登下。乃定成頓證之德也。然既登十地。必將欲成佛也。起信云。十地菩薩。於色究竟天。現最高大身。究竟成佛。今登十地。又曰功德。言十地菩薩。以無間道。任運相應為功。一念生相無明盡。即入妙覺成佛。曰德也。以上薄伽示眾一大科[A44]已竟。
△三聞品獲益。
爾時會中。無量人天。聞此甚深諸菩薩母。不可思議大陀羅尼[A45]已。九萬八千諸菩薩等。證歡喜地。無量眾生。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
無量人天。總標也。聞。即所聞之經。及陀羅尼呪。九萬下。分別功德也。證歡喜地。即初地也。無量下。初發大心也。既曰阿耨菩提。超過二乘倍倍矣。
△七究竟成佛二。一品題。
成佛品第十二
廣明印呪助觀。究竟成佛。故名成佛品。
△二經文八。一經家敘置。
爾時薄伽梵。能善安住清淨法界。三世平等。無始無終。不動凝然。常無斷盡。大智光明。普照世界。善巧方便。變現神通。化十方土。靡不周徧。是薄伽梵。告文殊師利菩薩摩訶薩言。
此經家敘佛三身圓現。應物德也。能善下六句。敘佛法身性土也。以身與土冥。不可思議。故曰能善。能住即身。所住即土。能所凝然。故曰安住。法界者。一真性土也。法謂法性。界即是土。亦非界言界也。清淨者。性土之德相也。以當體澄湛曰清。蕩無纖塵曰淨。三世平等者。約竪言。但標住。無始無終下釋義。謂法身如來。本無生滅。故無始終。盡一切時。無物可遷。故曰不動。真常獨立。故曰凝然。永無二死。故曰常無斷盡。乃敘佛法身。體不遷動。身土冥然。無時不在。無處不徧之謂也。大智光明。普照世界者。敘佛報身也。謂報身如來。以智為體。內以智光。照真法界。外以身光。照應大機。是也。善巧方便。變現神通等。敘佛應化身也。以隨機應物。故云善巧方便。十界同倫。故曰變現神通。水月分身。隨感必應。故曰化十方土。靡不周徧。以上敘佛三身。應物[A46]已竟。是薄伽下。敘告文殊。
△二標列三密。
瑜伽行者。觀月輪[A47]已。應觀三種大秘密法。云何為三。一者心秘密。二者語秘密。三者身秘密。
瑜伽云相應。謂手印真言觀想。三種互應。故曰瑜伽。行者。指修觀之人。觀月輪。即前文云。月即是心。心即是月。[A48]已者即觀想成就也。應觀下。更教與相應秘法。以助之也。
△三逐一分別八。一心秘密。
云何名為心秘密法。瑜伽行者。觀滿月中。出生金色。五鈷金剛。光明煥然。猶如鎔金。放於無數。大白光明。以是觀察。名心秘密。
滿月表心。即理也。五鈷表五塵。即事也。乃表依理成事之觀也。(鈷者。支分也。譬如金器云幾鈷)皆金色者。金為黃色。表中道。既依理成事不著理。亦全事皆理不著事。乃中道觀也。金剛表堅利。光明表般若。煥然顯光之勝。即五鈷各分也。猶如鎔金者。即合為一體也。放於無數大白光明者。表白淨法不墮數量也。良以凡夫取著五塵。造種種業。隨業受報。永在沉淪。總是染濁。所以佛命行人修觀。觀想月輪。從胸前出。因心無相。用月表之。出生下表融五塵。即法身如金剛之體堅也。光明下表即體之智。能破諸惑。如金剛之用利也。五鈷光明煥然者。表全理成事即一而多也。猶如鎔金者。表事事皆理。即多而一也。放於下。表理事無礙。皆由淨法。周徧圓融。不拘數量也。以是下。結成心觀。
△二口秘密。
云何名為。語言秘密。
唵(一)地室多(二合)婆爾羅(二合)(二)
此陀羅尼。具大威力。一切菩薩。成佛真言。是故名為語言秘密。
秘謂非口所傳。密謂非心所測。然既非口傳而現今說之者。所謂無言而言。言即無言。借言表呪。名真言是也。此陀下。說呪威神也。能降魔制外。故云具大威力。三世諸佛。因呪助成。故云成佛真言。是故下。結名。
△三身秘密。
云何名為身秘密法。於道場中。端身正念。手結引導無上菩提最第一印。安置胸臆心月輪中。
手屬身根。結成印相。能護外緣不入。能引真智證理。皆不可思議。故曰秘密。道場者。或蘭若中。或林樹下。端身正念。即定相。手結下正明身秘。無上菩提。是佛果最第一印。為秘法。安置下。明安印之處。心月輪中者。表法不離心也。
△四教與印相。
善男子。我當為汝說其印相。
先以左右二大拇指。各入左右手掌之內。各以左右頭指中指及第四指。緊握拇指。作於手拳。即是堅牢金剛拳印。次不改拳。舒左頭指。直竪虗空。以其右拳。著於心上。右拳小指。緊握左拳頭指一節。次以右拳頭指之頭。即指右拳拇指一節。亦著心前。
經文甚明。不必再解。但出圖樣耳。
△五出印相名。
是名引導無上菩提第一智印。亦名能滅無明黑闇大光明印。以結此印。加持力故。十方諸佛。摩行者頂。受大菩提勝決定記。是大毗盧遮那如來。無量福聚。大妙智印。
無上菩提。人人本具。以迷妄自背。而不能返。今既發心。欲得修證。恐有阻隔。故假此印以助之。令心不退。直向菩提。是為引導。有向道之益。故名第一智印也。能滅下。又明破惑之益也。良以心既向道。智光愈明。一切無明癡暗。自然消滅。故云大光明印。以結下。加持即是持呪。以呪之神功摧發曰力。是以印能引觀。呪能助印。三業既正為能感。十方諸佛為所感。如水澄月現。感應道交。故有諸佛摩頂授記。然既云勝決定記。則知成佛必矣。是大下。總結智印。梵語毗盧遮那。此云遍一切處。即法身如來之名也。無量下。顯智印稱法身之無量。福亦無量。故云福聚。大妙智印者。印即是福聚。以稱性無量故曰大。超出情謂故曰妙。引證菩提故曰智印。
△六教與觀相。
爾時行者。結此印[A49]已。即作此觀。一切有情。共結此印。持念真言。十方世界。無三惡道。八難苦果。同受第一。清淨法樂。我今首上。有大寶冠。其天冠中。五佛如來。結跏趺坐。我是毗盧遮那如來。圓滿具足三十二相。八十種好。放大光明。照十方界。利益安樂一切眾生。如是觀察。名入毗盧遮那如來最勝三昧。
一切下。是如來教與公物之心。不忍自成。而欲法界眾生共成也。作觀者。即諸緣不動。正念運想。我既結印。觀想一切有情。共結此印。又云持念真言時。亦觀想一切有情。皆持真言。若自[A50]己觀成。而一切皆成矣。十方下。又觀想拔苦與樂也。十方者。遍一切處。必兼盡一切時。無三惡道者。地獄化為天堂。鬼畜立成善道。八難皆得解脫。苦果轉為樂果也。以性中本無。眾生妄受。今令返妄歸真。故諸苦頓息也。以上即自離苦時。一切皆離。乃大悲拔苦之印觀也。同受下。謂自[A51]己受樂時。一切皆樂。稱性之樂。故云法樂。樂而不著。故云清淨。同佛所證。故云第一。又顯大慈與樂之印觀也。我今下。觀自[A52]己身相。同毗盧相。如今所造毗盧佛。頭戴五佛冠是也。我是下。自觀自身。全體即毗盧。其相好光明。照界利生。皆我法用。此又全體即佛之印觀也。如是下結名(毗盧。即法身佛。三十二相等。即化身佛。光明照界。即報身佛。今行人自達。可謂即凡而聖。即一而三。言三即一。又自成時。眾生皆成。可謂事事無礙。一多相即。大不思議境界。故云最勝三昧)。
△七借喻比觀。
譬如有人。悟迦盧微妙觀門。自作是觀。我身即是金翅鳥王。心意語言。亦復如是。以此觀力。能消毒藥。一切惡毒。不能為害。
譬如下。假設作觀之人。迦盧華梵未詳。然既云我身即是金翅鳥王等。理應觀亦如是。謂人作此觀。全身即是金翅鳥王。以此下。明觀成利益。以金翅鳥。能辟諸毒。故一切惡毒。所不能害。
△八法合觀益。
凡夫行者。亦復如是。作降伏坐。身不動搖。手結智印。密念真言。心入此觀。能滅三毒。消除業障。增長福智。世出世願。速得圓滿。八萬四千諸煩惱障。不能現起。恒河沙等所知重障。漸漸消滅。無漏大智能斷金剛般若波羅蜜。現前圓滿。速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行者。合喻中有人。亦復如是。總合前喻。坐言降伏者。以三業相應。魔不能入。故立此名。身不下四句。合前悟迦羅觀門也。能滅三毒等。合前能消毒藥也。增長福智等三句。及後無漏大智下。合前我身即是金翅鳥王。心意語言。亦復如是也。煩惱不現。所知障滅者。合前一切惡毒。不能為害也。良以能滅惑障。能增福智。及大智能斷般若現前。既云速得阿耨菩提。即是由究竟成佛。皆觀印真言之力成就。而誠為廣大靈通。不可思議之法門也。
△四文殊稱讚。
爾時文殊師利菩薩。白佛言。希有世尊。希有善逝。如來出世。過優曇華。假使出世。說是法難。如是心地三種秘密無上法輪。實能利樂一切眾生。入如來地及菩薩地真實正路。若有眾生。不惜身命。修行此法。速證菩提。
善逝者。稱佛能善往菩提之號也。然雖以希有讚佛。實讚此法。以觀印真言。破惡增智。速成菩提。可謂善往菩提者也。如來出世固難。說此心法觀印等猶難。何也。以是時方說。皆喻優曇之難遇也。故云假使等。如是下。稱讚三種秘密。謂得此成佛。故云無上。功不唐捐。故云真實。為成佛之達道。故云正路也。若有下。明法門雖勝。須得其人。果得正人君子。遇此法門。深生慶幸。有道可圖。不知有身。故云不惜身命等。假如一有顧利害之心。護惜身命。未免有始無終。未必速成。豈法門之不效。乃行之不力也。學者珍重之。
△五甲冑妙觀三。一略標名義。
爾時佛告文殊師利菩薩言。若有善男子。善女人。欲得修習三種秘密。成佛妙門。早獲如來。功德身者。當著菩薩三十二種大金剛甲。修此妙觀。必證如來清淨法身。
欲得下。欲者要也。即舉心要得修行習學也。皆諸佛之心法。故曰秘密。而修此成佛。故曰法門。此但舉能證之觀也。早獲下。即所證之佛果也。當著下。明助道之勝行也。言其欲習妙觀成佛。先發四弘六度大願。由願護持行。如甲冑之護身也。然甲能護身。亦能破敵。喻四願六度。亦能自利。亦能利他。以甲冑既成。作觀之時。惑不能障。魔不能侵。故曰必證等。
△二徵名廣釋。
云何名為三十二甲。一者。於無量劫。為眾生故。不厭生死受苦大甲。二者。誓度無量有情。乃至螻蟻不捨大甲。
此二以大悲普濟為甲。然甲冑雖多。不出菩薩四弘誓願及六度法。謂既欲得法成道。須發弘誓度生。而菩薩行中。理之當然也。於無量下。謂成道雖欲速證。度生不厭時長者。得延促無礙之力也。不厭生死受苦者。以能達生死不礙涅槃也。誓度下。正明大悲普濟也。然度生不獨人道一類。乃至螻蟻之微。其佛性是同。不忍遺之。故云誓度。此二即眾生無邊誓願度攝。必借甲為喻者。以甲冑護身。不怯強敵。喻弘願護心。不畏難事。精進度攝也。
三者。覺悟眾生生死長夢。安置三種秘密大甲。四者。擁護佛法。於一切時。猶如響應。護法大甲。
三以悲智為甲。四以護法為甲者。以眾生為無明所覆。生死所纏。無中受苦。如在長夢而不知本無也。是以菩薩說法。警策令悟。更與安置三種秘法。有此悲智。不懼煩難。故如大甲。乃眾生誓度攝。(三種秘密。即心秘作觀。口秘持呪。身秘結印是也)四者。護法如響應者。謂有感即應。弘護如甲也。應知擁護有二種。一者如弘法之處。有天魔外道。擾亂破法。纔能舉心。菩薩隨應。則降伏諸魔。制諸外道。是為擁護也。二者。觀機授法。葢非機不授。亦為護法。此二皆禪慧二度。及法門誓學中攝。以隨機應變。非學不能。
五者。永滅能起有無二見一切煩惱。金剛大甲。
此以禪慧為甲也。能起者。即諸惑之種子。能起現行故。有無二見。即斷常二見。一切煩惱。該盡五住粗細諸惑。良以首言永斷者。乃行人之大志。而誠如披甲破強敵。故云金剛大甲。即煩惱誓斷。及精進禪慧三度攝。
六者。頭目髓腦。妻子珍寶。有來求者能捨大甲。七者。家中所受一切樂具。永不貪著。能施大甲。
此以檀度為甲也。而檀度不惜髓腦者。令斷我法二執也。一切樂具不貪能施者。亦難事。乃破慳助勇之甲冑也。此二亦煩惱誓斷攝。
八者。能持菩薩三聚淨戒。及不捨離頭陀大甲。
此以戒行為甲也。三聚者。攝律儀戒。攝善法戒。利樂有情戒。身心無犯。皎如氷霜。故曰淨戒。即戒度也。頭陀云抖擻。即精進意。謂抖擻精神。能破塵勞。乃破惑之別稱。亦兼度生利物。此誓斷煩惱誓學佛法攝。
九者。著忍辱衣。遇諸違緣毀罵鞭打。不報大甲。
以此能忍為甲也。柔和忍辱。能敵強暴。真為甲冑。良以不忍則動瞋。現諸醜形。忍能遮醜。如衣遮身也。此修行人最難之事。故以甲冑喻之。即是忍度。亦誓斷煩惱攝。
十者。教化所有一切緣覺聲聞。令趣一乘迴心大甲。
此以智慧為甲也。定性聲聞。誠亦難化。令趣一乘者。非權智般若不能。即慧度也。迴心者謂轉權入實。迴小乘歸大乘。發菩提心是也。乃眾生誓度攝。
十一者。譬如大風晝夜不歇。度諸有情。精進大甲。
此以精進為甲也。但風喻可疑。古今大風。未嘗不歇。將非毗嵐風起。不歇壞也乎。若然大風即毗嵐風。譯人欠詳。喻菩薩利物度生。精進不倦。如風之不歇也。能破眾生煩惱生死。如風之壞世也。亦眾生誓度攝。
十二者。身心寂靜。口無過犯。修行解脫三昧大甲。
此以定力為甲也。身不掉舉身寂靜。心不散亂心寂靜。口無過犯口寂靜。三業俱寂。不染纖塵。正是修行中三解脫也。三昧即禪定。亦煩惱誓斷攝。
十三者。生死涅槃。無有二見。饒益眾生。平等大甲。
此以定慧為甲也。生死涅槃。本無二相。體即真如。以凡夫迷時。妄見生死。自謂聖人斷惑。高證涅槃。妄起分別。故云二見。今佛令修行人作觀照察。悟萬法唯心。生死本空。即是涅槃。如是二見頓除。則能成道。是為自利也。饒益眾生。又能利他。以真心平等。眾生共具。我既能證。彼豈不然。故以公物之心。或順行逆化。復令他證。是為豐饒利益於眾生也。此皆難行能行。如披甲不懼敵。故取喻焉。眾生誓度。佛道誓成。及禪慧二度攝。
十四者。無緣大慈。利益羣品。恒無厭捨。與樂大甲。
此以慈為甲也。普觀眾生。皆有佛性。不待有緣而後度之。以結繫憐愛為有緣。尋常陌路為無緣今無緣尚能與樂。何況有緣。故為無緣大慈也。羣品不惟凡類。義兼小乘。恒無厭捨者。慈之不惓也。與樂者。但授與佛法。令其心開見道。受享法樂也。或如常不輕。授佛性記。亦為與樂。是為大慈與樂甲。及眾生誓度。法施檀度。及精進度攝。
[A53]十五者。無礙大悲。救攝一切。無有限量。拔苦大甲。
此以大悲為甲也。有感則應。不失其時。故曰無礙大悲。救攝一切者。救即拔苦。如觀音救八難。離三毒。是也。攝謂攝受。亦如觀音應二求。受瓔珞。是也。以不定方所。亦無期限。故無限量也。是為大悲拔苦甲。亦度生願。及檀度攝。
十六者。於諸眾生。無有怨結。恒作饒益。大喜大甲。
此以大喜為甲也。宿怨必解。現怨不結。歡喜攝受。念念不忘。故云恒作饒益。亦誓度眾生。及慧進二度攝。
十七者。雖行苦行。不憚劬勞。恒無退轉。大捨大甲。
此以大捨為甲也。憚者畏也。劬者勤也。因慈悲歡喜。雖勤勞度生。不憚其煩。亦不知有身。不知有苦。不知有自他分別。不知有親疎揀擇。以平等普視。為大捨也。此法門誓學。眾生誓度。及精進度攝。
十八者。有苦眾生。來菩薩所。代彼受苦不厭大甲。
此亦大悲救苦為甲也。老病死苦。人不能代。杻械枷鎻。不禁無辜。何能代之。是知菩薩大悲。或遣化人。轉換為替代。或運神通。轉換為替代。或親身示現彼人之相。冥中轉換以代之。雖受眾苦。必不生厭者。會萬法唯自心。不知有苦。向何生厭哉。亦誓度眾生。及精進禪定二度攝。
十九者。如觀掌中阿摩勒果。如是能見。解脫大甲。
此以天眼為甲也。掌中觀果。言見量之易也。能觀遠近。猶如掌果。中無隔礙。故云解脫。天眼通也。然見之不隔。必度生不難。此亦法門誓學。眾生誓度及禪度攝。
二十者。見五蘊身。如旃陀羅。損害善事。無著大甲。
此以無著為甲也。既有五蘊為身。必有我執造業。令無漏善事不成。故如旃陀羅。損害善事為喻也。菩薩我法二執全空。故云無著。以無著故。隨流得妙。無非佛事也。乃誓斷煩惱。及戒定二度攝。
二十一者。見十二入。如空聚落。常懷恐怖。厭捨大甲。
此亦定慧為甲也。六根六塵為十二處。言入者。以根能照境。而境能入根。境能引根。而根亦入境。有互入之用也。一根既爾。根根皆然。故云十二入。聚落言空者。於中無人也。然聚落貴乎有人。入中無人。則生恐怖。菩薩觀此根塵。皆緣生無自性。當體不可得。故懷怖生厭。必欲捨之也。良以盡法界無非根塵之處。將欲捨之。向甚麼處去。是知菩薩以真如妙觀。達根塵萬法唯心。心外無法。即是捨離。亦法門誓學。及禪慧二度攝。
二十二者。見十八界。猶如幻化。無有真實。大智大甲。
此亦以智為甲也。十八界。即六根六塵六識。各有種類分限。故云界。此亦以無分別智觀照之。了無其實。如幻如化者。相妄也。然相妄之處。性即是真則法執頓空。不造諸業。觸處無礙。當體解脫。亦法門誓學。及定慧所攝。
二十三者。行一切法。同於法界。不見眾相。證真大甲。
亦以般若為甲也。與前科不同。前以相妄。獨顯破妄之智。此則會相歸性。能達三界萬法。同一真如法界。故云不見眾相。是為能證真如之大智也。(既證真如。即是成佛)乃法門誓學。佛道願成。及定慧二度攝。
二十四者。掩他人惡。不藏[A54]己過。厭離三界。出世大甲。
此以厭世為甲也。既能掩惡。必能揚善。君子之德也。既不藏過。必假懺悔。心口之實也。既厭三界。必求出離。成道之器也。亦佛道誓成。及慧度攝。(問。此經大乘。機必大根。既厭求出二乘何別。答。博地凡夫。縱發大心。若不厭求離。焉能出世。且約凡夫說。若深位菩薩。又當別論)。
二十五者。如大醫王。應病與藥。菩薩隨宜演化大甲。
此亦以智慧為甲也。應病與藥者。藥病相投。而一劑病愈也。以手到病除。故名醫王。喻菩薩隨宜演化。一言投機。眾生受度。然非深位菩薩不能也。非前科初心者可比。乃佛道誓成。眾生誓度。及慧度攝。
二十六者。見彼三乘。體本不異。究竟迴心。歸一大甲。
此以智慧辯才為甲也。三乘即聲聞乘。辟支佛乘。一佛乘。其品格雖殊。佛性是同。故云體本不異。然三乘是權。一乘是實。菩薩以無礙辯才。與之會三歸一。同入佛乘。無權實之分。令彼迴心歸於佛道。當得成佛。亦度生願。及慧度攝。
二十七者。紹三寶種。使不斷絕。轉妙法輪。度人大甲。
此亦智辯為甲也。欲得紹隆三寶佛種不斷者。須得代佛揚化。傳法度生。以投機之教。受化者廣。故云妙法輪。度人者。非智慧辯才。忍辱柔和則不能。雖因度人為甲。實以忍辱智辯為甲也。乃佛道誓成。眾生誓度。及忍慧二度攝。
二十八者。佛於眾生。有大恩德。為報佛恩。修道大甲。
既云修道。非定慧為甲不能也。佛為眾生。從本垂跡。建立法門。誓度眾生。同成佛道。是為佛之大恩也。而諸眾生。雖投身殞命。不能報萬分之一也。言為報佛恩修道者。以修道必能成道。成道必能度生。而不違佛命。不負[A55]己靈。自他皆利。始報佛恩也。此法門誓學。佛道誓成。及精進忍慧三度所攝。
二十九者。觀一切法。本性空寂。不生不滅。無垢大甲。
此亦以智為甲也。以無分別智。觀一切法。皆清淨洞然。了無一法當情。故云本性空寂。下二句釋義。以凝然不動。故不生滅。蕩無纖塵。故云無垢。以觀智為甲。乃佛道誓成。定慧二度攝。
三十者。悟無生忍。得陀羅尼。樂說辯才。無礙大甲。
此亦以智辯為甲也。性本無生。亦復無滅。忽然覺了。故云悟。默契於心。故曰忍也。陀羅尼。為佛心印。得此則當成佛。即實智證道之謂也。樂說辯才者。權智度生之謂也。即權達實。故云無礙。護生成道。故云大甲。乃佛道誓成。眾生誓度。及定慧二度攝。
三十一者。廣化有情。坐菩提樹。令證佛果。一味大甲。
此以法施檀度為甲也。前科悟無生忍。乃自成佛果。為自利之智。也此又廣化有情。坐菩提樹。令證佛果者。全屬利他也。一味者。一乘法也。以既能廣化。令證佛果。必無三乘。五性之別。故云一味。亦成道度生。及法施檀度攝。
三十二者。一剎那心。般若相應。悟三世法。無餘大甲。
此以般若為甲也。剎那者。時之促也。般若者。觀照之智也。一剎那心等者。即少時之間發心。便與般若相應。以此般若。照三世萬法。為一般若自心。所謂心外無法。故曰無餘。此佛道誓成。及定慧二度攝。
是名菩薩摩訶薩。三十二種金剛大甲。
總結可知。
△三結成福利。
文殊師利菩薩。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身被如是金剛甲冑。當勤修習三種秘密。於現世中。具大福智。速證無上正等菩提。
初句是佛呼名。菩薩二字似乎譯人誤加也。以佛稱弟子。但呼其名。不以菩薩為尊稱也。若有下。舉能修之人。身被下。明修習之具。儒典云。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此亦如是。以金剛甲冑為利器。修三秘密為善事。於現下。正顯功効也。然既云現世。則不待長時。既云具大福智。則成兩足之尊。究竟覺道。故云菩提。中道了義。故云正等。出世獨尊。故云無上。一生事辦。故云速證。
△六文殊讚謝。
爾時大聖文殊師利菩薩摩訶薩。及諸大眾。聞佛所說三種秘密心地妙法。及三十二金剛甲冑。一切菩薩所應學處。各脫無價瓔珞寶衣。供養毗盧遮那如來。及十方尊。而讚佛言。善哉善哉。薄伽梵。演說無邊菩薩行願。利益安樂一切眾生。捨凡夫身。使入佛地。
善哉[A56]已前。皆經家敘置也。爾時下。敘能讚之人。聞佛下。敘所聞之法。各脫下。敘供養之具。聞法必待供養者。謝法之表也。供養必脫瓔珞者。取貴重也。又供以衣者。以脫衣必赤體。表解脫得見本體也。供養毗盧遮那佛者。表智因必達法身也。及十方尊者。表諸佛道同也。讚佛者。以感謝必借言表也。善哉下。方是文殊讚詞。演說下。述表佛意也。無邊菩薩行願者。所被之大機。及所行之大道志願也。然行即三秘妙觀。願即金剛甲冑也。然非願不能引行。亦非行不能成願。以行願相導。是為真實利益也。而能令一切凡夫眾生。趣入佛地。可為大安樂處矣。
△七發願流通。
今者。我等海會大眾。為報佛恩。不惜身命。為諸眾生。徧諸佛土。分別演說此微妙法。受持讀誦。書寫流布。令不斷絕。惟願如來。遙垂護念。
為報佛恩。及度眾生。必以不惜身命為願者。以入五濁惡世。嗔濁難化。必假忍辱以待之。設或一顧身命之為重者。佛法必不能行。而眾生必不能度。則佛恩亦不能報之矣。所以菩薩。縱有惡罵捶打。皆悉能忍。而目前雖不能從化。亦可以久而圖之也。徧諸佛土者。其弘法又不止於一處也。為諸眾生者。其度生又不止於一類也。分別猶不止於一法。演說猶不定於權實。以即實而權。不妨分別。即權而實。不失微妙。度生以演說為重。所以居先。修行以受持為重。所以次之。讀者熟文解義。誦者吟咏資神。染翰為書寫。頒行為流布。竪徧一切時。橫徧一切處。令法輪常轉。三寶永住。故云令不斷絕也。惟願下。哀懇佛加也。言遙垂護念者。謂本師在娑婆。流通徧他土。不假佛力遙加。恐自力不能也。護者。不致退墮。而念者。必在垂慈也。
△八聞品成益。
爾時大會。聞此妙法。得大饒益。不可稱計無數菩薩。各得證悟不退轉位。一切人天。皆獲勝利。乃至五趣一切有情。斷諸重障。得無量樂。悉皆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所聞是同。會處各異。所以證有淺深。位有等次。無不皆以阿耨菩提為果證也。以上正宗分大科[A57]已竟。
△三流通分。
上科發願流通。據理判之。當入流通分。奈有聞品獲益一科所隔。多譯人安置失詳。今將錯就錯。蹔寄於彼。但將囑累為流通。分二一品題。
囑累品第十三
叮嚀付託曰囑。賴爾宣傳為累。良以佛住世時。佛自宣說。後世弘通。貴在得人。以得人則興。失人則廢。故有付囑。流布遐方萬古。為品題。依用得名也。
△二經文十三。一如來告眾。
爾時釋迦牟尼如來。告文殊師利菩薩等阿僧祇海會大眾言。
文殊大士。既為佛母。輔佛揚化。出於本心。何待囑託而後為耶。葢非古佛不能證。非智者不能擔。故託文殊一人。而普告眾會。意在證明取信耳。梵語阿僧祇。此云不可數。以數多無量。故云海會。
△二敘[A58]已修成。
我於無量那庾多百千大劫。不惜身命。頭目手足。血肉骨髓。妻子國城。一切珍寶。有來求者。悉用布施。修習百千難行苦行。獲證大乘心地觀門。
那庾多即那由他之梵言不同耳。此云千萬億。至百千大劫者。只言時長也。不惜身命等。總言苦行即檀度也。有來求者悉用布施之言。然說之則易。行之實難。佛能行之。故自敘警眾也。修習下。難行苦行。雖云百千。總不出六度所攝。萬行圓修也。獲證下。謂心地法門。非徒然而得。皆從苦行中獲證也。葢未及付囑。而先示此者。令生珍重故也。然則如來大聖。尚不易得。法會大眾。豈作等閒也。應知檀度。但能修福。餘五皆能成道。非戒不能生定。非定不能發慧。非精進忍辱不能成終。非慧不能證果。雖以五度成道。若不行檀度。則果中不具相好眾德。亦無人天供養。所以諸度之中。檀度為首。故佛總述。警眾之如此也。
△三囑累流通。
今以此法。付囑汝等。當知此甚深經。十方三世。無上十力之所宣說。
初二句。正囑累。將法委託曰付。以言叮嚀曰囑。當知下。證諸佛共說。非一[A59]己私談也。良以三界唯心。即心為地。能觀者。究竟解脫。不能觀者。究竟沉淪。由是人天莫測曰深。權小猶迷曰甚深。亦總詮正宗之始末。故曰經也。無上十力即佛。謂諸佛皆具十種智力。能知一切。唯佛為上。更無上者。以智目佛。故云無上。十力者。一是處非處力。(知一切因緣果報定相。從如是因緣。生如是果報。不生如是果報。悉知之故)二業智力。(知一切眾生。過現未來。諸業諸受故)三定力。(知一切諸禪三昧故)四根力。(知他眾生諸根上下故)五欲力。(知他眾生。種種欲樂故)六性力。(知世間種種情性故)七至處道力。(知一切道至處相故)八宿命力。(知一世。乃至百千世中。姓名苦樂。壽命長短等故)九天眼力。(見眾生生時死時。善道惡道等故)十漏盡力。(自知我生[A60]已盡不受後有故)。
△四說經妙益。
如是經寶。最極微妙。能為有情。一切利樂。於此三千大千世界。十方諸佛國土之中。所有無邊諸有情類。傍生餓鬼。地獄眾生。由此大乘心地觀經。殊勝功德。威神之力。令離諸苦。得受安樂。如是經力。福德難思。能令所在國土豐樂。無諸怨敵。
經以寶稱者。貴重也。謂心地之法。觀者成佛。故尊貴如寶也。經屬能詮。因所貴能。故曰經寶。次句標妙。能為下正釋妙義。於此下。充滿法界。該盡含生。皆此經所益之類也。由此下。顯經之神功也。令離下。顯神力之効也。如是下。明妙超意表也。能令下。明國土之利也。以其封疆寧靜故無怨。雨[A61]暘順時故豐樂。
△五喻同如意。
譬如有人。得如意珠。置於家中。能生一切殊妙樂具。此妙經寶。亦復如是。能與國界無盡安樂。
珠名如意者。謂珠能出寶。如人之所意故。名如意。喻此經寶。人若妙悟。無盡法財。亦如意。故然珠置家中。能生樂具。喻經在之處。能生吉祥。故云此妙經寶亦復如是。法乃諸佛慧命。凡聖福田。所以天龍護佑。風雨順時。自然受享太平豐盛之樂。又令作觀之人。速發神解。受享法性涅槃之樂。故曰無盡安樂。
△六喻同天皷。
亦如三十三天末尼天皷。能出種種百千音聲。令彼天眾受諸快樂。此經法皷。亦復如是。能令國界最勝安樂。以是因緣。汝等大眾。住大忍力。流通此經。
三十三天即忉利之華言。在須彌山頂。四方各八天。共三十二。中間帝釋統之。總名三十三天。皷在彼天。故名天皷。末尼此云如意。以如意名皷者。謂自然出音。不用人擊。如彼諸天之意。故云如意。又能宣演十善因果等法。故曰種種。警䇿諸天。不敢放肆。令彼天眾受享自然天福。故云快樂。此經下。法合。經合天皷。故云法皷亦復如是。能令下。正明法皷之益。以經詮權實諸觀諸義。善投眾機。依教奉行。得證妙果。永離二死。故云最勝安樂。以是下。承前復囑。然流通必囑忍力者。以末法弘經。眾生惡見不信。必加柔和忍辱。方便待之。久而可以從化也。
△七較量顯勝二。一文殊問福。
爾時文殊師利菩薩。白佛言。世尊。希有如來。希有善逝。乃說甚深大乘微妙心地觀經。能廣利益大乘行者。唯然世尊。實為深妙。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能持此經。乃至一四句偈。如是之人。得幾所福。
如來。善逝。十號之二。兩個希有為讚辭也。乃說下正讚希有。以其心地之妙。利益之廣。非佛不能盡其詳。今能說之。舉世罕遇。故云希有。唯然者。諦信之辭。實為下。明信之義。若有下。指人問福。良以大乘行者。一遇此緣。如鯉躍龍門。喜幸之甚。而固不待問。自有勝福也。假如士農工商。各有其務。或忙中偷閒。受持一偈。如是之人。未嘗無福。願今說之。令彼生信。故云得幾所福。
△二佛與較量四。一七寶供佛功德。
爾時薄伽梵。告文殊師利菩薩言。若有善男子。善女人。於恒河沙三千大千世界。滿中七寶。以用供養十方諸佛。為一一佛。造立精舍。七寶莊嚴。安置供養佛及菩薩。滿恒沙劫。彼諸如來。所有無量聲聞弟子。亦以供養一切所須。如供養佛。等無差別。如是諸佛。及聲聞等。般涅槃後。起大寶塔。供養舍利。
若有下。泛舉世間男女。假欲求福。須是供佛。於恒河下。出供佛堆寶之處最大也。良以一個三千大千世界。量不可測。況以恒沙較之哉。滿中七寶者。即以七寶堆滿沙界。以用供養。然供一佛。猶不盡其誠。故供十方諸佛。又復一一佛。造立精舍以安之。復以七寶以嚴之。不唯供佛。兼之菩薩。如是供養。不惟徧一切處。而且盡一切時。故云滿恒沙劫。彼諸下。不惟供佛及諸菩薩。又復供諸聲聞。同佛無異。以上皆現世供養也。如是下。又明滅後之供養也。般涅槃此云入滅度。以寶建塔。而復供養舍利者。顯始終之誠也。舍利者。即靈骨也。夫世間眾生。誠無此事。假設為喻。以較其福也。但於終缺徵審感福之文者。意在因供致福。自然無量。
△二四句流通功德。
若善男子。善女人。蹔聞信解此心地經一四句偈。發菩提心。受持讀念。解說書寫。乃至極少。為一人說。
若善下。出持經之人。蹔聞揀非久參。信解揀非疑鈍。謂此心地法門。縱不能全聞普說。如一句四句之微。但從菩提心中流出。正信冥悟於[A62]己。達境惟心。若受持為日課。或讀念以熟文。或解說以講義。或書寫以流行。乃至如四句。及片言。其文辭極少。為眾不多。此但舉行。較在下科。
△三較量供福不及。
以彼種種供養功德。比此說經所獲功德。十六分中。不及其一。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況能具足受持讀習。廣為人說。所得福利。不可限量。
初二句。即提前供佛功德。比此下。正較量。而獨言說經者。以其持經雖具六種。而講說為上也。其前供養諸佛等。所獲功德。十六分中。不及說經之一。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者。以其著相不著相漏無漏之不同耳。良以彼人未甞不誠其供。未甞不多其處。未甞不廣其緣。即諸佛未嘗不勝。且盡長時之永。以彼功德至多。而反不及至少者。葢彼徒獲福。此并兼慧。福能助身。慧能助性。助身則身得榮耀。助性則性得融通。是知自性融通。則高登佛位可期。身雖榮耀。猶未免生死輪轉。然尚不及片言之功。況全部哉。故云況能具足等。不啻勺水之較大海。螢翼之比須彌。愈復不足唇齒矣。若夫前人之供佛者。不見有佛。不見有物。能所頓斷。影像俱忘。是為般若導之。不令住相。即為布施到彼岸。豈此能獨達而彼之不能耶。今較量顯勝。彼人且約住相者說。
△四女眾流通功德二。一正敘六種流布。
若有女人。發菩提心。受持讀習。書寫解說。此心地經。
前科中。[A63]已有善女人。而此科獨明者。葢女人正信者尚少。況菩提心哉。佛慈警發。故偏言之。受持下。即六種之功(或此或彼。不必全六)。
△二更明現未之福二。一後身不墮八難。
如是女人。為最後身。更不復受。不墮惡道八難之處。
此明因功脫苦也。最後身者。一切眾生。從無始來。久受生死。不得為後身。今則得遇勝緣。喜得受持等。承經功德。再不受苦淪。定克聖望。故為最後身矣。惡道八難准前。
△二現身十種勝福。
於現身中。感得十種勝利之福。一者增益壽命。二者除眾病惱。三者能滅業障。四者福智倍增。五者不乏資財。六者皮膚潤澤。七者為人愛敬。八者得孝養子。九者眷屬和睦。十者善心堅牢。
此明因功獲福也。經詮法性。法性不夭。故感增壽之報。法性無病。故能除病。法性無障。故能除障。性具福智。故持者倍增。經具功德。則不乏資財。性德潤身。故皮膚潤澤。法性尊特。故感人愛敬。持經者即是孝佛。故感孝養之子。持經者心氣溫良。故感眷屬和睦。第十善心堅牢者。由念道之切。而進道之恒。薰成金剛聖種。安有不堅之理哉。
△八在處應供。
文殊師利。在在處處。若讀若諷。若解說。若寫書。經卷所住之處。即是佛塔。一切天人非人等。應以人中天上上妙珍寶。而供養之。所以者何。若此經典所在之處。即為有佛及諸菩薩緣覺聲聞。何以故。一切如來。修行此經。捨凡夫[A64]已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一切賢聖。皆從此經得解脫故。
所在之處。徧於諸方。故云在在處處。若讀若諷下。言六種各專其一也。以經詮法身舍利。故有經之處。即如佛塔也。一切下。明可供養之人。謂有經之處。既如佛塔。故一切天人。皆應供養。天即四王以上者。人即日月以下者。非人即七部鬼神。(七部即八部除天之外。謂乾闥婆等是也)及諸鳥獸等。以果報雖別。而佛性是同。以供佛者。皆得成佛。故云應以人中天上貴重之物供養之。所以下。徵釋應供之意。若此下。謂經在之處。即是住世三寶。何以下。又重徵。一切下。再釋。謂一切如來修行時。皆依此經心地熏修觀門三秘。所以捨凡下。明因修得益。[A65]已者。即生死永盡也。得阿耨等。即佛果必成也。一切下總結歸經。收盡賢聖。皆依此經解脫也。葢因觀門之廣。故收機之重也。故云一切等。
△九滅後勝利四。一法師同佛。
文殊師利。我涅槃後。後五百歲法欲滅時。若有法師。受持讀習解說書寫此心地經眾經中王。如是法師。與我無異。
後五百歲。即鬬諍堅固之時。人多上慢。正法難行。加之邪道熾盛。佛法將於掃地。故云法欲滅時。雖此經載於方冊。而弘通貴在得人。故云若有等。受時下。明法師非一種。皆為流通聖道。若夫建大法幢。唯解說為最。何也。以利他之道。貴乎開示。意在眾生從化者多矣。眾經下。謂經詮心地。心統萬法。故尊為王。如是下法師即能持能說之人。我即如來自稱。與我等者。因法勝則顯人尊也。又能全身擔荷。徹底為人。秉智慧之寶炬。破幽闇而恒明。具無礙之辯才。轉妖邪以歸正。故曰如是法師。與我無異。
△二供師獲福。
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供養尊重此法師者。即為供養十方三世一切諸佛。所得福德。平等無二。是名真法供養如來。如是名為正行供養。
法勝人尊。故可供養。即為下。一切諸佛。應化雖別。法身是同。弘法之人。雖末世凡軀。本發心願。道同諸佛。慧命不異。故供一師即同諸佛也。所得下。因供致福。既法師同佛。故所獲福德。與供佛福德。平等無二。是名下。謂供養之時。至誠尊重以敬人。即是敬法。而心法相合。是名真法供養如來也。如是下結顯。謂供養之時心與道合。即是正行。故印為正行供養。
△三徵釋其義。
所以者何。是大法師。在無佛時。為濁惡世邪見有情。演說甚深心地經王。使離惡見。趣菩提道。廣宣流布。令法久住。如是名為無相好佛。一切人天。所應供養。
初句徵起。謂所以供養法師。與供諸佛功德平等者。義在於何也。是大下釋之。正謂佛在世時。佛能教化。佛不在世。法師教化。為濁下。顯其難行之能行。故道同諸佛也。論時也濁。論機也惡。其見也邪。然此法師。能於濁世惡輩邪見有情之時。不畏其濁惡。不厭其邪見。演說甚深心地經王。可謂濁惡世之津梁。幽黯室之明炬。故使離惡見趣菩提。至於弘徧十方。故云廣宣流布。使佛脉常存。故云令法久住。如是者。指其人。名為下。尊其號。雖無三十二相。八十種好。以其道同於佛。名為無相好佛。何其尊哉。一切下。結勸應供。
△四供者佛記。
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合掌恭敬此法師者。我授無上大菩提記。是人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合掌下。謂敬之誠。我授下。謂酬之當。無上等。即是佛果。授者。即是說與。記者。令彼不忘。謂因中說與。果記當來。是名授記。是人即得記之人。由因致果。故云當得等。
△十報恩利益四。一明報恩讀念。
若人得聞此心地經。為報四恩。發菩提心。若自書。若使人書。若讀念通利。
心地經者。一部之總名。為報四恩等。乃發心之所為。四恩。即父母眾生國王三寶四種也。原夫妙德等五百長者。聞心地法。不欲樂聞。佛為引彼發心。說四恩應報。非菩提心。不能報之。妙德等聞之。遂能發心。佛今雖不明提其人。意在引彼勸眾也。然既聞此經。既發大心。須當流通。故勸云若自書。若使人書。亦兼刻印。更要熟文。故有讀念。(念即誦也)文熟而後生慧。必深悟佛旨。故曰通利。雖書持讀念。皆有利益惟通利為重。通者文義互融。利者縱橫無礙。
△二明獲福無邊。
如是人等。所獲福德。以佛智力。籌量多少。不得其邊。
籌者算也。量者度也。然佛智不能籌量者。謂稱性之福。無可較也。
△三明諸天衛護。
是人名為諸佛真子。一切諸天梵王。帝釋四大天王。訶利底母五百眷屬。你羅䟦多大鬼神王。龍神八部。一切聽法諸鬼神等。晝夜不離。常當擁護。
既通利佛旨。有繼述之功。故為諸佛真子也。一切下。正明衛護。梵王即色界天主。帝釋即忉利天主。佛佛成道。請佛說法者。此二天也。四大天王等。皆外護也。訶利底母。即鬼子母之梵言。你羅䟦多。即鬼子母之子名也。為大鬼王。五百眷屬。是其所統。晝夜不離者。一為聽法。一為擁護。聽法者為[A66]己。擁護者承願。
△四明增長慧辯。
如是佛子。增長念慧。與無礙辯。教化眾生。令種佛因。
增長則自利。教化則利他。然利他必假無礙辯者。謂末世弘經受道者寡。須假辯才以警眾也。令種佛因者。內有隱意。良以根有利鈍。智有淺深。惑有重輕。功有進怠。或有根利智深。惑輕而精進者。能於言前頓悟。不待多言為贅辭。則片言隻字令其承當也。其次或根利智深。而惑重少怠者。與分別開示。令其發心行道。雖不能頓成。久之可以見道也。再其次者。即鈍根無智。且障重多怠。正用無礙才華。假之因緣譬喻。令其生信。知有三寶。目下雖不能克證。與之薰習成種。作當來成佛之正因。故云令種佛因也。
△十一臨終見佛二。一明見佛三業不亂。
文殊師利。如是善男子。善女人。臨命終時。現前得見十方諸佛。三業不亂。
善男女。仍是聞經通利之人。臨終見佛者。謂父母所生之身。既以精血成形。終有殞滅。故云臨終。然一生所辦受持通利之功。未來聖位。人所未見。寄於臨終境相。則知因果之昭然矣。葢見佛不亂。即定也。定能生慧。故下文有三十種清淨。
△二明三業各有十益三。一明身業十種清淨。
初獲十種身業清淨。云何為十。一者身不受苦。二者目睛不露。三者手不掉動。四者足無伸縮。五者便溺不遺。六者體不汗流。七者不外捫摸。八者手拳舒展。九者容顏不改。十者轉側自如。由經力故。有如是相。
此身業不亂。為清淨得法之人。受享法樂。雖果報身。臨終之時。不受支節疼痛之苦也。目睛不露者。半開半合。入定之相。見外知內。其自得之如此也。三四亦定相。謂向無蘊養。臨終之時。如螃蠏下湯鍋。未免手脚忙亂。此則不掉不縮。即坐脫之相也。五六亦定相。若世間常人。皆隨業轉者。則便溺污身。津流滿面。此則不遺不流。定力之持也。七八亦定相。常人慞惶無措。故向外捫摸。空手成拳。恨徒然一世。此則外不捫摸。舒展自由者。乃三昧受用之表也。九十亦定相。若常人面現死相。身重難移。此則面不改容。身猶轉側。皆三昧自如之相也。由經下二句。結歸經力。
△二明語業十種清淨。
次獲十種語業清淨。云何為十。一者出微妙語。二者出柔輭語。三者出吉祥語。四者出樂聞語。五者出隨順語。六者出利益語。七者出威德語。八者不背眷屬。九者人天敬愛。十者讚佛所說。如是善語。皆由此經。
言為心表。邪正難逃。故發言見道也。微妙語。句裏藏機。柔輭語。宛欵成權。吉祥語。聖流嘉兆。樂聞語。文義合機。隨順語。方便善巧。利益語。聽眾開迷。威德語。權實並彰。不背語。正直無私。人天敬愛。則同佛無異。讚佛所說。則恩歸於佛矣。如是下。結歸經力。
△三明意業十種清淨。
次復十種意業清淨。云何為十。一者不生瞋恚。二者不懷結恨。三者不生慳心。四者不生妬心。五者不說過惡。六者不生怨心。七者無顛倒心。八者不貪眾物。九者遠離七慢。十者疾欲證得一切佛法。圓滿三昧。文殊師利。如是功德。皆由受持讀習通利。解說書寫。深妙經典。難思議力。
因得法喜。故不瞋恚。由達怨親平等。故不懷結恨。得大解脫。[1]心故不慳。法性和合。故心不妬。法性含容。故不說過惡。(寄心於口)會他同[A67]己。故不生怨心。返妄歸真。故無顛倒。法寶自具。故不貪眾物。達聖凡同體。故遠離七慢。既悟即心成佛。故疾欲證得等。一切下。即富有萬德。一證皆備矣。文殊下。結歸經力。
△十二結囑生信。
此心地經。於無量處。於無量時。不可得聞。何況得見具足修習。汝等大會。一心奉持。速捨凡夫。當成佛道。
萬法唯心。即心為地。一切諸佛。皆從此生。故云心地經。於無下。明非處非時。亦不輕傳也。良以凡外為邪迷所障。說之恐令生謗。二乘為涅槃所縛。說之猶恐持疑。所以法會必擇其處。誨人必待其時。不啻夫優曇鉢華時一現耳。何況下。以輕況重。既云無量處時。求聞名字不可得。何況得見。然見者。即目覩全文也。具足修習者。即依教奉行也。汝等下結勸。大會則不擇聖凡。一心則諸緣放下。奉持則作觀研真。速捨凡夫。則生死永斷。當成佛道。則菩提果圓。夫一期事畢。又能結勸奉持。最後真慈。誠難酬報。良以金口親說。無量處不可得聞。我等何幸。得生中國。親遇聖經。又云於無量時。不可得聞。我等從無始至今。不知幾千萬億生。今始得聞。故知佛語誠不虗設。然雖得見聞。無非方冊。求達深義。反復懵然。何也。以教流中國。自唐憲宗翻譯[A68]已來。將千載。未有註疏。不便講演。以致善男信女。罔聞其義。(舟)偶承佛力。謬疏真詮。與諸後人。略通一線。自揣德寡。亦慚愧汗顏焉。
△十三海會奉行。
爾時文殊師利法王子等無量大菩薩。智光菩薩等新發意菩薩。阿若憍陳如等諸大聲聞。天龍八部。人非人等。各各一心。受持佛語。皆大歡喜。信受奉行。
此亦經家敘置。文殊一類。深位菩薩也。智光一類。初心菩薩也。阿若等一類。是佛影響弟子眾也。天龍等類。護法眾也。凡聖交參。同緣一會。同聞隨解。秉任奉持。故云各各等。身心慶快。故云皆大歡喜。如是修證。故云信受奉行。
來舟以此解經功德。祝願皇圖永固。帝道遐昌。佛日增輝。法輪常轉。君聖臣賢。父慈子孝。五穀豐登。兆民樂業。復願生身父母。宗祖六親。脫苦超生。往生淨土。更願剃度恩師。嗣法和尚。及授戒十師等大寂定中。高增品位。亦願自身。復願亡徒自璿自瑄。及本寺先亡後化法子禪侶等。承經功德。早登覺岸。及諸助刻緇素道伴。現身增延福壽。當來共證菩提。四恩總報。三有均資。法界含靈。同圓種智。
大乘本生心地觀經淺註卷第八(終)
校注
[0126001] 心故疑寫倒【經文資訊】《卍新續藏》第 21 冊 No. 367 大乘本生心地觀經淺註(第4卷-第8卷)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2-02-27
【編輯說明】本資料庫由中華電子佛典協會(CBETA)依《卍新續藏》所編輯
【原始資料】CBETA 人工輸入,CBETA 掃瞄辨識
【其他事項】詳細說明請參閱【中華電子佛典協會資料庫版權宣告】
△四文殊啟問心地用觀佛果必成。
由二卷之首。正宗之初。世尊從三昧安詳而起。告彌勒等云。我今演說心地玅法。引導眾生令入佛智。乃至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聞是妙法。一經於耳。須臾之頃。攝念觀心。薰成無上大菩提種。不久當坐菩提樹王。金剛寶座。得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然彼雖標定。未及詳明。時有五百長者。不信大乘。佛為就機。一時權便。且說四恩應報。引入菩提。自爾[A1]已來。或因前起後。或隨問釋疑。或法或喻。短頌長篇。多讚出家。廣明蘭若。及種種觀門行德。然心地二字。於彼諸品。雖義具而文隱。由是文殊大士。恐失大利。特問云何為心。云何為地。佛答三界唯心。心名為地。以完未了之公案也。故有此科。分二。一品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