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本生心地觀經淺註卷第二
報恩品第二上
居上愛下。錫之以惠曰恩。在下感上。酬之以誠曰報。以父母。眾生。國王。三寶。四種皆有大恩。理宜酬報。故立品名。
△二經文二。初正談心地熏修分三。初出定稱歎二。初出定。
爾時世尊。從三昧安詳而起。
攝用歸體為入。從體發用曰起。從容自得曰安詳。三昧即定。然既從定起。必談心法。故為正宗之首也。
△二稱歎二。初標歎善哉。
告彌勒菩薩摩訶薩言。善哉善哉。
對眾發言曰告。極口稱讚曰善哉。又善哉者。善之至也。意在下科。
△二釋成善意。
汝等大士。諸善男子。為欲親近世間之父。為欲聽聞出世之法。為欲思惟如如之理。為欲修習如如之智。來詣佛所。供養恭敬。
夫佛在定時。師子吼菩薩述佛光明。警覺大眾。復有請佛出定說法之偈。今既出定。却對彌勒稱歎者。正顯大聖無人我相。無情見心。無非隨告一人。普及大眾。故曰汝等大士。實無他意也。大士亦菩薩之別稱也。男子言善者。謂諸大士。上修佛道。下化眾生。擔荷重事。能說能行。是以嘉美稱之也。下出正意。為欲者。述其專也。親近等。美其誠也。世間之父。即是如來。惟我世尊。統攝大千。化育情眾。一切聖凡。皆為佛子。故自稱為父者。非妄大也。(世間有三種。一有情世間。即十類凡夫。二器世間。即大千依報。三智正覺。世間。即聲聞緣覺菩薩也)法能規持。略有二種。一世間法。凡一切綱常。倫理。經書。皆能規物生解。克志成名。二出世間法。凡一切諦緣六度經論。亦能規物生解。究竟證果。今揀非世間。故云出世。即心地觀法也。(出世法者。如說而行。能除煩惱。能離生死。能證涅槃。非徒然也)如如理者。即真常妙體也。以本來自有曰如。本無生滅曰如如。為成佛之性體曰理也。如如智者。即體之用也。理如鏡。智如光。乃人之真心靈覺照用也。然法之言聞者。以非聞不知本有也。理之言思者。以參究必有𢜫法也。智之言修者。以操履必發真慧也。良以無漏三慧。乃諸佛成道之梯航。故佛述之。末二句。結讚其誠。
△二許說妙法五。初顯佛真慈。
我今演說。心地妙法。引導眾生。令入佛智。
心雖義廣。且約如如智說。地能乘載生物。必約如如理說。然智必託理。如地乘載。智依理有。如地能生。妙法者。即心地之美稱也。心之所以稱妙者。以迷之則為凡夫。悟之即成聖人。實不可得而思議者。強稱曰妙。引導令入者。佛之作成也。佛智即菩提。若入佛智。眾生即佛。以見世尊。為人親切如此。
△二歎法難遇。
如是妙法。諸佛如來。過無量劫。時乃說之。如來世尊。出興於世。甚難值遇。如優曇華。假使如來。出現於世。說此妙法。亦復為難。
過無量等。只言佛不易遇。法不易聞。如來下。正顯難遇。出興者。謂成佛[A1]已久。以其果後興悲。再來垂化。非時不出。故喻優曇。(梵語優曇。此云靈瑞。或云應瑞。亦非時不現。比佛之難遇如此)假使下。又顯遇法之難。亦如此華。何也。良以心地法門。智者聞之。立成正覺。愚人聞之。不悟反謗。心因謗墮苦。佛為護機。故不輕說。法華云。諸佛出於世。懸遠值遇難。正使出於世。說是法復難。能聞是法者。斯人亦復難。譬如優曇華。時時乃一現者此也。所謂陽春白雪不利庸愚。
△三徵釋所以。
所以者何。一切眾生。遠離大乘。菩薩行願。趣向聲聞。緣覺菩薩。厭離生死。永入涅槃。不樂大乘。常樂妙果。
初徵次釋。所以佛難遇。法難聞者何也。以眾生志之不大也。菩薩行願。當求而遠離。聲聞智果。不當而趣向。生死本空。妄生厭離。化城涅槃。忻然永入。真常真樂。本是妙覺之果。却捨大從小。故云不樂。以其志之不大。所以如來隱而不說也。然非佛不說。乃機之不受也。(化城涅槃者。法華以二乘涅槃。喻化城故)常樂妙果即是如來涅槃四德。妙即淨德。果即我德。解准初卷。
△四佛離四失。
然諸如來。轉於法輪。遠離四失。說相應法。一無非處。二無非時。三無非器。四無非法。應病與藥。令得復除。即是如來。不共之德。
此正顯法之合機也。然是語辭。諸如下。正明說法離四種失。相應法者。凡有所說。與物合宜。自不廢言。外不廢機。是為相應。弗則兩失矣。此但標。一無下別明。處者是說法之所在。然當住則住。則無過失。翔而後集。正謂此也。無非時者。以是其時方說。則無過失。假若非時強說。未免失言矣。法華云。世尊法久後。要當說真實。亦言其待時也。無非器者。器即受道之資。必是其人方說。則無過失。假若非人強說。令彼生謗。不唯失言。且害人墮苦是為失。佛心不作。是為無失。無非法者。正顯投機之教。兩得其宜矣。應病下。更以喻明。佛喻良醫。一切煩惱惑業如病。眾生如害病之人。以佛觀處。觀時。觀人。觀法。皆得相宜。喻如良醫。知病。知藥。必藥病相投。則無病不瘳矣。以無四失。故曰相應。令得復除者。若就喻說。復字錯矣。當是服字。即是令彼服藥。得除其病。法合如來說相應法。令彼修行。能除生死也。若作復字亦可。則犯繞舌。不如服字為順。即是下結。不共德者。以佛應機說法之德。不與二乘共也。此科總釋上科。佛既出。世法猶難聞者。只因機小法大。忍而不說。必待機熟而後說。所以難聞也(佛德不共二乘者。如舍利弗智慧第一之人。猶不淨錯施爐韛。數息不利塚人。智者尚然。何況餘人)。
△五結顯難聞。
聲聞緣覺。未得自在。諸菩薩眾。不共之境。以是因緣。難見難聞。
此聲聞至不共之境。一氣讀之。不共之境。正是菩薩遊戲神通淨佛國土。成就眾生。非二乘所及。故不與共。何也。以菩薩我法二執皆無。能達萬法唯心。心外無法。煩惱即菩提。生死即涅槃。所以得大自在。而聲聞緣覺但空我執。法執全在。所以觀三界如牢。獄厭四生如癰瘡。雖心自在。未法自在。其資稟不及。不堪大化。以是因緣。難見難聞也。
△三觀心成道。
菩提正道。心地法門。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聞是妙法。一經於耳。須臾之頃。攝念觀心。熏成無上大菩提種。不久當坐菩提樹王。金剛寶座。得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菩提為智果。正道為心法。揀外道之邪。權小之偏。故云正道。借地為喻。以大地能持萬物。例心法能持萬德。總屬所詮之法。門喻能詮之教。以門有通義。能達堂奧。法有通義。能悟自心。法喻雙舉。故云心地法門。以上能詮所詮。總是大法也。若有下。男子女人。皆約大機。以達耳為聞。正道即法。玄微曰妙。暫時曰須臾。一經下。謂所聞不多。而時之且促。(以上聞慧兼思)攝念等為修慧。念即妄想。攝即止念。觀即迴光反照。心即本覺靈知。如一念不生。塵勞頓歇。直下歸真矣。熏成下。若較如來究竟菩提。固且未然。恰好熏成菩提智種也。不久下。謂目前雖未即證。實乃不待多時。故曰不久等(菩提樹者。謂菩提非樹。因坐樹下成菩提道。樹以道彰。故有此名。王者尊稱也。金剛亦非座。以自證智理。喻金剛之體用。座以喻顯。寶亦尊稱。故曰金剛寶座。大哉聖教。圓頓真詮。既云不久得成菩提。可謂歇即菩提。一生事辦。真似還丹一粒。點鐵成金。至理一言。轉凡成聖。如我等末世下凡。一過其目。頃刻聞之。豈不熏成圓種。千佛有分乎)。
△二引發四恩應報二。初長者惡大求小。以為知恩報恩二。初經家標名歎德。
爾時王舍大城。有五百長者。其名曰。妙德長者。勇猛長者。善法長者。念佛長者。妙智長者。菩提長者。妙辯長者。法眼長者。光明長者。滿願長者。如是等大富長者。成就正見。供養如來及諸聖眾。
城名解見初卷。長者乃居士之尊稱。謂居家有道。尊長之者謂之長者。不必膠住十德。(天台解法華。長者具十德。彼獨喻佛則可。此乃通稱。故不可)五百約實數不必表法其列名中皆隨德立名。或以智名。或以理名等。不必逐釋也。但成就正見者。見乃人心之分別。知有三寶合理為正。反此為邪矣。然既有正見。知有三寶。所以供佛意在求法。及供諸聖意在獲福。為良田下種。因盛世之難遇也(諸聖眾者。皆僧寶。如文殊彌勒。身子目連等。皆聖僧也)。
△二長者自陳[A2]己志二。初因見惡聞(因見光中所現。苦行。惡聞如來稱讚大乘)分二。初明佛讚大乘。
是諸長者。聞是世尊。稱讚大乘。心地法門。
此乃經家敘置。為惡大之端。
△二述光中所見。
而作是念。我見如來。放金色光。影現菩薩難行苦行。我不愛樂行苦行心。誰能永劫住於生死。而為眾生受諸苦惱。
念者是未出於口。心上之思慮也。我見下。正明所念。不愛即惡。能行苦行之心。即菩提心。苦行。即菩薩所行之事。如捨身命等。誰能下。不敢領荷之辭。正是志小怖大之本念也。如言我等深惡苦行。誰是能行之人。良以小知不知大知。小年不知大年。菩薩身境全空。三輪體寂。延促無礙。理事融通。便能一念萬年。萬年一念。假使刀山挂骨。劍樹穿身。經無量劫。受無量苦。行無量行。總無一念分別之心。恐怖何在。今眾長者我見自封。不敢擔荷。反成憎惡。亦常人之情見耳。
△二正述[A3]己志二。初見佛之儀。
作是念[A4]已。即從座起。偏袒右肩。右膝著地。合掌恭敬。
此見佛之常規也。袒者露也。以左肩著袈裟。露其右臂。示執作之形。右膝著地。如奴見主。敬佛之誠。無過於此。
△二陳白之言二。初陳惡大。
異口同音。前白佛言世尊。我等不樂大乘諸菩薩行。亦不喜聞苦行音聲。所以者何。一切菩薩。所修行願。皆悉不是知恩報恩。何以故。遠離父母。趣於出家。以自妻子。施與所欲。頭目髓腦。隨其願求。悉皆布施。受諸逼惱。三僧祇劫。具修諸度。八萬四千波羅蜜行。越生死流。方至菩提大安樂處。
異口下。總為因其所見。而惡其所聞也。所以下。徵釋之言。菩薩所行。不為知恩報恩者。蓋世俗之見耳。意謂世間行孝者。自有溫凊甘[漣-車+隋]之奉。慎護髮膚之誠。立身於朝。揚名於世。不虧其體。不辱其身。乃至家財之廣。子孫之勝。是為知恩報恩之極致耳。然世俗之見。大槩如此。猶不知晨昏之省。甘[漣-車+隋]之奉等。但利其生。不利其死。資其現身。不能資其神道也。所以圭峰云。假使終身墳[音*(巳/土)]。卒世蒸嘗。雖展孝思。不資神道。焉足為報恩乎。然必能報劬勞之恩者。莫若發菩提心。行菩薩道。是為智者。至慈至孝。最上報恩也。又云遠離父母。趣於出家等。總不知出塵之表。無漏之行。至於捨頭目髓腦。為滿檀度者。志在捨有漏身。求無漏道。但知有道。不知有身也。必於三祇修證者。假如千尋大海。非一勺而涸。九仞重樓。非一日而就。然眾生惑業之深。生死之廣。不止千尋。諸佛無上妙道。功德重重。何止九仞。必經歷三祇。如實履踐。於中滿六度。銷惑障。離生死。而後方能親成萬德之慈尊。詎可易易成之哉。八萬四千波羅蜜行。即是八萬四千法門。解見頭卷。大安樂處。即是佛果無餘涅槃也。此上約漸教菩薩。誠能如是。故生恐怖如此也。假如頓教菩薩。如龍女一獻寶珠。頓滿諸行。於剎那頃變成男子。成等正覺。三十二相。八十種好。頓往南方無垢世界。普為人天說法者。三祇不離當念。萬行圓於片時。眾長者。在這裏又當何如哉。抑觀眾長者之名號。亦大權示現。欲以顯發四恩。作弄引耳。若必以實跡長者。視之者失其所以長者也。
(三僧祇劫修菩薩行者。謂初地以前。三賢位中。經一僧祇。初地至七地又一僧祇。八地至十地又一僧祇。八萬四千塵勞者。塵即染污義。謂種種邪見煩惱。勞役不息。輪轉生死。無有盡時。若論塵勞根本。不出十使。於十使中隨以一使為頭。則九使為助。遂成一百。約三世。各成一百。共成三百。而現世一百時促不論相助。於過去未來二世二百。又各以一使為頭九使為助。共成二千。合前現在一百。共成二千一百。又約多貪。多嗔。多癡。等分。四種眾生。各有二千一百。共成八千四百。又約四大六衰。各有八千四百總成八萬四千塵勞也)。
(○十使者。即貪嗔。癡。慢。疑。身見。邊見。邪見。見取。戒取。言使者。即使令義。如貪瞋動時。令人造業。以用得名。四大即地水火風。六衰即是六塵。能衰損善法故)。
△二陳樂小。
不如趣向二乘道果。三生百劫。修集資糧。斷生死因。證涅槃果。速至安樂。方名報恩。
不如下。志在小果。羅漢辟支。皆名二乘。道果者。道謂因行。即戒定慧等。為能修之道法。果謂涅槃。即惑盡真窮。所證之斷果。三生百劫。即修道之時。又云速至安樂者。以果位中無有生死。即是安樂。然既云速至。又云三生百劫。何速之有。今有兩義。一約實說。因見菩薩歷三僧祇。以為至遠。以遠較近。縱經三生乃至百劫之長。較菩薩三祇猶為最近。二者言同意別。以現前之身為一生。斷盡見惑。證須陀洹為二生。以後斷盡思惑證羅漢果。為三生百劫即是百年。以劫乃時分之稱。謂縱經百年。較之菩薩無量劫中。行諸苦行何如哉。修集資糧者。從喻得名。如莊生云。遊千里者三月聚糧。進道之者。以戒定為資糧。資慧命故。大乘以三賢為資糧位。長者等。志在小乘。如小乘戒。人空定。盡智無生智。皆為入道證果之資糧也。生死因。即見思二惑。斷盡見思所證者。為涅槃果。速至下。以羅漢位中。分段生死[A5]已盡。不受後有。一切苦事逼迫不著。以為安樂。名報恩者。意謂我依佛教。如說而行。了生死苦。證涅槃樂。不違佛命。即報佛恩。又復在家修行。不離父母。猶報父母之恩矣。以上長者惡大求小。以為知恩報恩。一大科[A6]已竟。
△二如來廣讚四恩。引其迴小向大。
○此因長者等。惡大求小。為志願。為報恩。是以如來即說有四種恩應報。可謂應病之良藥也。如來說[A7]已。長者問佛。如是四恩。當云何報。所以佛教非菩提心。餘不能報也。由是五百長者。皆發菩提心。是佛應機之大方便耳。故云引小向大也。分三。初通為五百六。初讚許說與恩處二。初稱歎。
爾時佛告五百長者。善哉善哉。汝等聞於讚歎大乘。心生退轉。發起妙義。利益安樂未來世中。不智恩德一切眾生。
若據退大取小。則無可讚。今所讚者。是發起妙義。有利於不知恩德眾生。故能感佛心。極口稱讚曰善哉。發起妙義者。有權實兩說。若據實說。此長者等。雖說報恩。志在小果。今佛所讚者。誠不知妙在何處。唯佛自知。妙在就此一說。方應病與藥。發起四恩教法。引入菩提之妙義。便於一時。流通後世。豈不為未來不知恩分眾生知恩報恩乎。若據列長者名中。皆有菩薩德相。今權現退大向小。與佛說四恩應報作引耳。有內祕外現之妙義。據前後經文。實義為正。若據名中有實。權義為正。
△二誡許。
諦聽諦聽。善思念之。我今為汝分別演說。世出世間。有恩之處。
諦聽者。誡其審詳而聽。不可鹵莽。又諦聽者。重辭也。善思者。欲言中得旨。莫著言相也。念之者。令正念觀心。莫作妄想也。分別演說者。詳明恩義也。分者析也。別即解也。於一恩字。分析成四。解出多義。極力宣揚。故為演說。世出下。泛許恩處。國王。父母。眾生。乃世間恩處。三寶。為出世間恩處。
△二廣說四恩應報三。初總標。
善男子。汝等所言未可正理。何以故。世間之恩。有其四種。一父母恩。二眾生恩。三國王恩。四三寶恩。如是四恩。一切眾生。平等荷負。
未合正理者。責其泛說。猶不知其名數。及恩之所以也。何以下。徵未可之義。世間下正列名數。謂父母有養育之恩。眾生有互生之恩。國王有覆燾之恩。三寶有濟度之恩。荷負者。被戴也。或頂戴也。領受之義。言四種深恩。惠澤一切。故曰平等負荷。
△二別顯四。初父母恩二。初總申名義。
善男子。父母恩者。父有慈恩。母有悲恩。母悲恩者。若我住世。於一劫中。說不能盡。
慈恩者。慈謂慈愛。愛子者莫過於父。如庭訓求師。通詩習禮。所當供給。不悋家財。情深慮重。念念不忘。悲恩者。疼子為悲。謂子從母出。偏愛為疼。一劫不盡者。過量之言。只云母恩深重。言莫能盡矣。
△二廣顯深恩三。初粗以較量。
我今為汝宣說少分。假使有人。為福德故。恭敬供養。一百淨行大婆羅門。一百五通諸大神仙。一百善友。安置七寶上妙堂內。以百千種上妙珍膳。垂諸瓔珞。眾寶衣服。栴檀沉香。立諸房舍。百寶莊嚴。牀臥敷具。療治眾病。百種湯藥。一心供養。滿百千劫。不如一念住孝順心。以微少物。色養悲母。隨所供侍。比前功德。百千萬分。不可校量。
少分者。略言梗概也。謂父母之恩。難以盡言。且借喻粗比。假使者。虗設之義。謂假若有人。為求福故。廣興供養有道之人。我以誠感。彼以德應。感應之交。必加我於福。故曰恭敬等。婆羅門。此云淨行。則華梵並舉也。或翻淨裔。言是梵天之苗裔。今云淨行婆羅門者。有揀別意。謂雖同彼裔。別有清淨梵行者。我當供之求福。若無揀意。則言之雷同矣。神仙者。仙即遷也。謂轉粗身為細質。易短壽作長年。神即神通。有神通之仙。故名神仙。五通者。一足不履地。二知人心命等。三回眼能見千里。物不能阻。四呼名即至。五石壁無礙。故名五通。(不與漏盡人同)善友者。同志為友。而道德善於我者為善友。此皆所供之人。一百是人眾之數。安置者。謂安排個所在。令彼居止。堂即所在也。七寶下。顯誠敬之極。堂則曰妙寶。食則曰珍饍。品類則曰百千。衣服又曰眾寶。房舍則以眾香為木。牀具則曰百寶莊嚴。恐病則備百種湯藥。瓔珞外垂。誠心內秉。如是經歷千劫之長。其興供之人可謂至矣。以此求福福必勝也。此為能較量。不如下。為所較量。若供養悲母。福過於彼。但用孝順心。時則一念。不必前之千劫。物色則曰微少。不必前之豐設。供侍則曰隨所。不必前之寶堂。所得功德。比前供仙等所得之福。千分不及此之一分。萬分亦爾。故曰不可校量。雖悲母恩力所加。亦子之孝順所感也。然悲母既爾。慈父亦然。非孝母不孝父。蓋因母有偏愛。故以別明焉。
△二細與分別十。一未形之恩。
世間悲母。念子無比。恩及未形。始自受胎。經於十月。行住坐臥。受諸苦惱。非口所宣。雖得欲樂飲食衣服。而不生愛。憂念之心。恒無休息。但自思惟。將欲生產。漸受諸苦。晝夜愁惱。
未形者。未及有形也。如生之以後。則見其身量之大小。顏貌之差別。未胎以前。故云未形。念念欲子。[A8]已是施恩。及乎受胎。愈不待言矣。在生藏之下。熟藏之上。下文云。吮母乳根。噉母之身血。於十月之間。受苦無盡。因念子在腹。縱有欲樂。珍食妙衣。總不生愛。憂念之心恒無休息者。但念將產必受諸苦。故不分晝夜。
△二將產之恩。
若產難時。如百千刃。競來屠割。遂致無常。
臨產之時。為母大難。故云產難。既云如千刀屠割。痛不可忍。命在呼吸。故曰遂致無常(謂生死不可定也)。
△三乳哺之恩。
若無苦惱。諸親眷屬。喜樂無盡。猶如貧女得如意珠。其子發聲。如聞音樂。以母胷臆。而為寢處。左右膝上。常為遊履。於胷臆中。出甘露泉。
無苦惱者。即[A9]已生無恙也。母得子如貧得寶。子之發聲。母聞若音樂之美。校之未生以前。雖得欲樂而不生愛。何如哉。彼時則苦。此時則樂。為有子也。以母下。言在襁褓。不離母懷。故以胷臆為安寢之處。既以胷臆為牀。則以膝為遊履之處。胷中出乳以資其命。喻如甘露。晝夜常生如泉不竭。因母恩甚重。故極力形容之如此也。
△四憐愛之恩。
長養之恩。彌於普天。憐愍之德。廣大無比。世間所高。莫過山岳。悲母之恩。逾於須彌。世間之重。大地為先。悲母之恩。亦過於彼。
長養即養育也。彌於普天者。恩之大。無所不覆也。憐愍下。文喻皆顯。不煩釋。
○楊子云。父母子之天地與。無天何以生。無地何以形。摭華云。天懸象。地載形。父受氣。母化成。詩曰。哀哀父母。生我劬勞。無父何怙。無母何恃。出則銜恤。入則靡至。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撫我育我。長我畜我。顧我復我。出入復我。欲報之恩。昊天罔極(昊天者。爾雅云。春為蒼天。夏為昊天。秋為旻天。冬為上天。昊大也。盛夏之天。陽光暑氣。充乎六合。無有窮極。百穀苗稼。芳草園林。由此成熟。天有此恩。未曾有心。辭於勞苦。父母亦爾。復厚於我。迴乾就濕。乳。哺養育。嚥苦吐甘。慈訓長成。憐念之心。未曾暫捨。如此恩德。未曾辭於勞苦。故父母之恩。比昊天也)。
△五怨言子墮。
若有男女。背恩不順。令其父母生怨念心。母發惡言。子即隨墮。或在地獄。餓鬼。畜生。世間之疾。莫過猛風。怨念之微。復速於彼。一切如來。金剛天等。及五通仙。不能救護。
明知有恩。反而不顧曰背。背恩即不孝。不順即忤逆。怨念者。恨起於心。惡言者。語出於口。父母既怒。子即隨墮。現世則天誅雷擊。死後則必墮三塗。世間下喻。風猛則摧木折華。怨言則凶臨禍至。天誅如倪九。雷擊若徐氏。至於佛聖之不能救者。蓋逆罪也。
(青田木竈山。居民倪九。惑於婦言。不孝其母。母衣食不充。遇事不許開口。值秋禾方熟。令母舂新穀。烹雞治飯。同妻食畢。以餘付母。母噴不下咽。涕泣告天。是夜烈風驟雨。有大石。自山巔裂。正壓倪九寢榻。復破左壁而出。止於㵎西。其母無恙。比曉村人聚觀。室[A10]已空矣。母繞崖尋泣。止得幼孫數血指。粘於石尖。而子婦莫知死所矣。陳中州快其事。因作誅逆崖記)。
(○徐氏者。龍游民。兄弟二人。相距十餘里。五日一輪養母。兄甚貧。弟稍豐。兄供母饘粥不給。輪內尚缺二日。語母曰。且往弟家。遲當補缺。母往弟門。弟不納。曰兄供未滿。母語以兄意。堅拒如初。母聞飯熟。乞少充饑。弟密令妻。取飯甑置床。覆以被。母乃垂泣還。未里許。雷電交作。有神自籬外入。提飯甑擊之。遂震其妻於門。夫死於室。夫天無言。報何速乎)。
△六子孝獲福。
若善男子善女人。依悲母教。承順無違。諸天護念。福樂無盡。如是男女。即名尊貴天人種類。或是菩薩。為度眾生。現為男女。饒益父母。
承順無違即是行孝。孝能格天。所以諸天護念。福從孝生。樂從順得。愈後愈勝。故曰無盡。尊貴天人種類者。謂行孝之人。不墮三塗。常在人天。便成種類。三界之內。人身難得為貴。諸天愈上為尊。或是下。佛用此言。勸發眾生。謂不但人天種類。猶是菩薩現身。夫孝力能動天地。則董永賜妻。劉殷得粟。孝念感格鬼神。則成妻脫全家之難。張氏免雷誅之因。
(董永西漢時人。家貧無以葬父。賣身傭工。得錢營葬。上帝憐之。降織女為妻。日織一絹。贖其身。產一子。織女昇去。景帝時。舉孝亷為中尉。子仲舒。武帝初。以賢良對策第一。仕至江都王太傅。為世大儒)。
(○晉劉殷。七歲能盡孝養。曾祖母王氏。盛冬思菫。[A11]已不食者一夕。殷乃號泣於澤中。哭聲不絕。仰奠皇天。普垂慈愍。忽若有人言曰止止。殷收淚視地。便有菫生。持歸奉母。又夜夢神謂曰。西籬下有粟。寤而掘之。果得十五鍾。銘曰七年粟。以賜孝子劉殷。使得備養)。
(○晉陵城東。顧成妻錢氏。曾在母家。時疫勢甚盛。轉相傳染。有一家數口皆死者。有巷不留數人者。病者親戚不敢過問。顧成先得是疾。父母諸子及婦。凡八口。俱伏枕待命。錢氏聞言欲趣視。父母力阻之。錢氏曰。翁姑生死大事。忍心不歸。禽獸何異。吾往即死。不敢望父母過視。隻身就道明見鬼物相語云。諸神皆衛。孝婦歸矣。吾不速避。譴責不小。八人俱得活。此是本朝順治十一年。甲午三月事)。
(○監官縣顧得謙妻張氏夢神告曰。爾宿業。明日當遭雷火。張惺聞雷。自分必死。嘿想曰。死固不免。奈姑老驚恐何。遂換衣出門。遠立桑樹下。俄聞空中有聲曰。此念上帝[A12]已知。特數汝死矣。既而天果。開霽。張氏無恙。此即感格天地)。
△七以孝較恩。
若善男子善女人。為報母恩。經於一劫。每日三時。割自身肉。以養父母。而未能報一日之恩。所以者何。一切男女。處於胎中。口吮乳根。飲噉母血。及出胎[A13]已。幼稚之前。所飲母乳。百八十斛。母得上味。皆與其子。珍妙衣服。亦復如是。愚癡鄙陋。情愛無二。
為報母恩下一段。世間所無之事。無非假設較量。子盡其誠。無過於斯。猶不能報一日之恩者。可謂投身不足報洪慈。殞命何足報深澤。悲母之恩。昊天罔極矣。所以下徵釋。謂子在母胎。吮乳根。飲噉母血。如此之恩。何可報也。及出胎[A14]已。幼稚之前。所飲母乳。人不知數。唯佛現量而知。以日積月累。有百八十斛。如此之恩。何可報也。得上味。則自不忍食。留及與子。得妙衣。亦不忍自用。亦思其子。寧自危身。安立其子。至年長大。訓以仁義。總言天下之恩。莫過父母。雖子盡其誠。莫能及也。如此之恩。何可報乎。愚癡則不曉事理。鄙陋則人不齒目。唯母心中。情愛無二。嗚呼。凡為人之子孫者。若不誠孝。禽獸不如。呼之為人。理應愧死。
△八慈愛生天。
昔有女人。遠遊他國。抱所生子。渡殑伽河。其水暴漲。力不能前。愛念不捨。母子俱沒。以是慈心善根力故。即得上生色究竟天。作大梵王。
此引古顯恩。渡河者。因無船筏。及無伴侶。唯抱其子。隻身涉水。故曰渡河。女身力弱。水且瀑漲。故力不能前。假若棄子摔手。稍覺有力。未必有死。因愛子不忍棄擲。所以母子皆沒矣。因慈心善根力故。生色界頂天。作梵王。此但言母恩。寧死不忍棄子。以愛。重情深。感而生天。其母之恩何如哉。他經亦說。有一生孝養父母。得生梵天。亦顯父母恩重(阿含經云。若復有人。以父著左肩上。以母著右肩上。至千萬歲。衣被飲食。床榻臥具。病瘦醫藥。即於肩上。放𡱁放尿。而猶不能報父母之恩。又婆沙論云。如經所明。佛告苾芻當知。若有孝子。一肩擔父。一肩擔母。經於百年。處處遊歷。猶非真實報父母恩。若有孝子。能勸父母。於佛法僧。因果等法。未信者信。[A15]已信者增長。無淨戒者。勸受持戒。有慳貪者。勸令惠施。無勝慧者。勸修勝慧。令善安住。以自調伏。乃名真實報父母恩)。
△九廣明十德。
以是因緣。母有十德。一名大地。於母胎中。為所依故。二名能生。經歷眾苦。而能生故。三名能正。恒以母手。理五根故。四名養育。隨四時宜。能長養故。五名智者。能以方便。生智慧故。六名莊嚴。以妙瓔珞。而嚴飾故。七名安隱。以母懷抱。為止息故。八名教授。善巧方便。導引子故。九名教誡。以善言辭。離眾惡故。十名與業。能以家業。付囑子故。
大地者。胎經云。有福之人。在母腹中。如樓臺宮觀。重重妙境。受快樂故。無福者。隨業轉變。所見不同。故以母腹。為大地。為子依託之德也。二能生者。謂子本無形。子從母出。故有能生之德。三能正者。謂母能愛子。時時調理。以手撫摩。令子之眼耳鼻舌身。不致傷損。是為能正五根之德也。(問。現有五根不全者何如。答。是子前生缺德。報感今生。或自[A16]己失調。以致傷損。非母使之不全也)四養育者。謂隨其四時。衣食轉換。將就扶養。令寒暑得宜。所以子漸增長者。是母扶養之德也。五名智者。以母愛其子。恐有愚陋。故種種方法。隨便引發。令子生智。故子之明敏者。亦母所引發之德也。六名莊嚴者。以母愛子。故以瓔珞珍寶綾錦。莊飾嚴好。不惜其費。是母愛子莊嚴之德也。(問。富貴之家。便能莊嚴。貧賤之家將何莊嚴。答。此言母德愛子。無所不至。貧寒之家。雖無此物。亦有此心也)七名安隱者。以懷抱乳哺及移乾就濕。令子止息得安。母之德也。八名教授者。教即訓誨。授即說與。以母愛子。善巧方便教訓之。令其依言效學。意兼請師供讀等。此為教訓引導之德也。九名教誡者。與前不同。前乃教其種種善事。禮樂文章。此乃教其止惡防非。遠離諸過。乃為赤心警誡之德也。十名與業者。謂子既長成。又通事理。遂將家業付與。令其擔荷。此為究竟付囑之德也。付即交與囑即叮嚀。
△十較量貧富。
善男子。於諸世間。何者最富。何者最貧。悲母在堂。名之為富。悲母不在。名之為貧。悲母在時。名為日中。悲母死時。名為日沒。悲母在時。名為月明。悲母亡時。名為闇夜。
父母在堂。有所依怙為富。父母去世。子無所依為貧。父母在堂。教子以智。啟子之明。如日當中。無所不照。父母去世。不聞善言。如日[A17]已沒。父母警誡。不生愚昧。猶如月明。父母不在。率意任為。愚昧失事。如同闇夜。以上細與分別[A18]已竟。
△三結勸行孝。
是故汝等。勤加修習。孝養父母。若人供佛。福等無異。應當如是報父母恩。
是故二字承上特恩。汝等下勸孝。謂勤加則不可怠惰。修習則不可草叢。孝則省其晨昏。養則奉其甘旨。加之以敬。奉之以誠。可以消災。可以增福。可以延壽。故如供佛之福。等無有異也。又云應當者。結勸叮嚀。謂母子之天性。人間之大倫。非分外之強勸。乃自然之當為也。以上父母恩[A19]已竟。
△二眾生恩三。一互為父母。
善男子。眾生恩者。即無始來。一切眾生。輪轉五道。經百千劫。於多生中。互為父母。以互為父母故。一切男子即是慈父。一切女人即是悲母。昔生生中有大悲故。猶如現在父母之恩。等無差別。
一切聖凡。法身皆同。隨業受報。各有差別。以眾類中受生。名曰眾生。恩者。即無始來。互為父母。故有大恩。以輪轉五道。改頭換面。肉眼不見。妄識難明。互相為害。失其本恩。惟佛世尊。佛眼之見。宿智之明。知其源委。察其因果。眾生癡暗。固違其情。如來既明。不忍不說。奉勸讀書君子。莫謂荒誕生謗。信之為幸。五道者。即天道。人道。地獄道。鬼道。畜生道。修羅隱於天道。故名五道。輪轉者。以眾生隨業不定。忽上忽下。忽死忽生。如車輪之迴轉。自無始來。經百千劫。未有休息。然既互為父母。故一切男子皆是慈父。一切女人皆為悲母。以昔生生有大悲故。猶如現在父母。等無差別。
△二反恩為怨。
如是昔恩。猶未能報。或因妄業。生諸違順。以執著故。反為其怨。何以故。無明覆障。宿住智明。不了前生。曾為父母。所可報恩。互為饒益者。名為不孝。
昔恩未報者。不假佛說。尚不能知。何能有報。或因下。謂不但不報。而更結新怨也。妄業者。日用之事緣。違順者。事緣之合離。如日用之事務。合心者為順。不合者即違。如兩人共一美事。皆欲得之。彼得而此怨。此得而彼怨。至於相爭相謗。積而為讐。歷劫窮劫。怨不能解。執著二字。正是我相。由我相則起彼相。而輪迴根本。皆從此出矣。何以下徵。既宿有互為父母之恩。而今反相爭怨者何故。釋曰。以無明覆却宿世智明。故不能明了前生互為父母所可報之恩也。然既互為父母。理當互為饒益。今不唯不報而反讐。故佛斥之名為不孝。然眾生既以無明覆慧。煩惱覆心。所以知無聖人神聖之明。見無聖人洞徹之照。以至互相讐害者。故為如來之悲境。不忍不說。若夫有緣親遇佛旨者。不洗心悔過而思報恩者可為不孝。
△三結勸報恩。
以是因緣。諸眾生類。於一切時。亦有大恩。實為難報。如是之事。名眾生恩。
初句承前互為父母之因緣也。一切時。即三世也。眾生既曰諸類者。又不止人道一種。兼諸十類有情。以何類不具佛性。何類不曾受生。實有大恩。實難酬報。如是下結。以上眾生恩[A20]已竟。
△三國王恩三。初總標勝德。
國王恩者。福德最勝。雖生人間。得自在故。
封疆曰國。國主為王位居九五。王四天下。故為國王。恩者。以福澤天下。惠民以德。是為王恩。邊疆寧靜曰福。仁風浩蕩曰德。一人福德。超越天下。故曰最勝。雖生下。正出王義。別經云。初地菩薩。閻浮提為王。教化天下。位臨人間。然既是菩薩。不當在人世為王。以其大悲願力。為統攝天下。教化人間。降生在世。不與人同。以隨心所欲。誰敢不從。故曰雖生人間。得自在故。
△二別明勝德十一。初諸天護祐。
三十三天。諸天子等。恒與其力。常護持故。於其國界。山河大地。盡大海際。屬於國王。一人福德。勝過一切眾生福故。是大聖王。以正法化。能使眾生悉皆安樂。
三十三天即忉利天。在須彌山頂。帝釋尊天。傍統三十二天。共數三十三。諸天子等。天子為王。等即所部臣佐。常與力者。力即福慧兩種。與者天力所加。因君王有道。兆民賴之。天神祐之。故云常護持故。於其下。顯太平景象。既以正法化世。故為聖王。因一人福德普澤。所以能令眾生悉得安樂。皆王之大恩。福被遐方也。
△二正喻國體。
譬如世間。一切堂殿。柱為根本。人民豐樂。王為根本。依王有故。亦如梵王。能生萬物。聖王能生治國之法。利眾生故。如日天子。能照世間。聖王亦能觀察天下。人安樂故。
喻中柱為堂殿之本。而眾木所依故。如王為人民之本。而兆民所依故。謂兆民豐樂。皆王德所感也。梵王生物者。乃是西域外教相傳。謂劫初之時。梵王能生萬物。佛今借此為喻。如王生治國之法。人得安樂之利。歸恩於王。故云利眾生故。日天子照四天下。人能成辦諸事。恩莫大焉。喻王有照臨之德。或巡幸於外。或究察於內。能知民風。識邪正。辯真偽。推善惡。使姦邪不得其權。正人不失其位。自然國風大振。民得其安。故云人民安樂故。梵王能生萬物者(西域塗灰外道。並諸婆羅門。共執自在天是萬物之因。謂此天有四德。一體實。二徧。三常。四能生萬物。又計此天有三身。一者法身。體常周徧。量同虗空。能生萬物。二受用身。在色天之上。三變化身。隨形六道。教化眾生。故執此天是常。是一。是萬物因。是涅槃因。然外道雖有此執。實非其然)。
△三德化感祥。
王失正治。人無所依。若以正化。八大恐怖不入其國。所謂他國侵逼。自界叛逆。惡鬼疾病。國土饑饉。非時風雨。過時風雨。日月薄蝕。星宿變怪。人王正化。利益人民。如是八難不能侵故。
王為國體。休咎相關。故兆民之所依也。良以君王一人為天下則。所謂上老老而民興孝。上長長而民興弟。王既失正。民心離散。至於不規者有之。故曰人無所依。當知佛元說有道之君。而先明無道者。是對顯故。亦使人知之也。若以正化下。謂君王有道。正綱常。立風化。以仁義化行天下。是為正化也。自然靈祇相助。八難不侵。不言難而云恐怖者。謂此。八事若行於國者。必禍加於民。欲求不怖。而不可得也。所謂下出名。他國侵逼者。或外國。或鄰邦。侵者兵逼於境。未免民庶逃竄。其恐怖之一也。自界。即本國。叛逆。即本國大臣主兵者。背恩反國。為恐怖之二也。惡鬼疾病。即異病瘟疫流行。誠為大怖。國土饑饉等三事易知。日月薄蝕。星宿變怪。皆災象也。謂上天垂象。人必有災。警策人心。不敢為非。以上八種。若國王無道。邪事則侵。若人王正化。民得其安。自然人喜神欽。感格天地。如是八難。故不能侵矣。
△四愛民如子。
譬如長者。唯有一子。愛念無比。憐愍饒益。常與安樂。晝夜不捨。國大聖王。亦復如是。等視羣生。如同一子。擁護之心。晝夜無捨。
長者愛子。恩加一人。國王愛民。恩澤天下。愛民如子。誠為聖德。念念在民。故晝夜無捨。
△五善惡相關。
如是人王。令修十善。名福德王。若不令修。名非福主。所以者何。若王國內。一人修善。其所作福。皆為七分。造善之人得其五分。於彼國王。常獲二分。善因王修。同福利故。造十惡業。亦復如是。同其事故。一切國內。田地園林。所生之物。皆為七分。亦復如是。
十善不出三業。即身三。口四。意三也。
(善即順理之義。謂行此十法。皆順理故。然有二種。一者止。二者行。止則止息[A21]己惡。不惱於他。行則修行勝德。利安一切也)。
(○一不殺生。謂不害一切物命。是止殺之善。既不殺[A22]已。當行放生之善也)。
(○二不偷盜。謂不竊取他人財物。是止盜之善。既不盜[A23]已。當行布施之善也)。
(○三不邪婬。謂不邪婬欲事。是止婬之善。既不邪婬。當行梵行之善也)。
(○四不妄語。謂不起虗言誑惑他人。是止妄語之善。既不妄語。當行實語之善也)。
(○五不兩舌。謂不向兩邊。說是談非。令他鬪諍。是止兩舌之善。既不兩舌。當行和合利益之善也)。
(○六不惡口。謂不發麤獷惡言。罵辱他人。是止惡口之善。既不惡口。當行柔和輭語之善也)。
(○七不綺語。謂不莊飾華麗之言。令人樂聞。是止綺語之善。既不綺語。當行質直正言之善也)。
(○八不貪欲。謂不貪著情欲塵境。是止貪之善。既不貪欲。當行清淨梵行之善也)。
(○九不瞋恚。謂不生忿怒之心。瞋恨於人。是止瞋之善。既不瞋恚。當行慈忍之善也)。
(○十不邪見。謂不偏邪異見。執非為是。是止邪見之善。既不邪見。當行正信正見之善也)。
(○反此則為十惡矣)。
王能教民修十善法。誠為福德仁君。假若不令修省。民則率意。必行十惡。既縱民行惡。名非福王。所以下徵釋。所以教人修善為福德王。不令修善為非福王者何也。釋曰。若國內一人修善。其所獲福。皆為七分。造善之人得其五分。於彼國王常獲二分。以此人之善事。是王所教化方修。故與王同利。且一人善福。王獲其二。天下人行善。則王福無量矣。善既如是。惡事亦然。故曰造十等。田地園林。所生之物。皆為七分。仍以二分與王者。以王教民稼穡故。此言王之福與非福。只在教民。為善不為善耳。
△六善法同天。
若有人王。成就正見。如法化世。名為天主。以天善法。化世間故。諸天善神。及護世王。常來加護。守王宮故。雖處人間。修行天業。賞罰之心。無偏黨故。一切聖王。法皆如是。如是聖主。名正法王。
正見者見之正也。如法化世者王之德也。以十善化行。公直如天曰天善法。名天主者。以雖在人間。善同天德故。賞罰既無偏黨。乃法度之正也。然有道之君。百靈相助。理必然矣。故云諸天等。以一例餘。故云一切聖王法皆如是。末二句結為聖王。
△七成就十德。
以是因緣。成就十德。一名能照。以智慧眼。照世間故。二名莊嚴。以大福智。莊嚴國故。三名與樂。以大安樂。與人民故。四名伏怨。一切怨敵。自然伏故。五名離怖。能却八難。離恐怖故。六名住賢。集諸賢人。評國事故。七名法本。萬姓安住。依國王故。八名持世間。以天王法。持世間故。九名業主。善惡諸業。屬國王故。十名人主。一切人民。王為主故。一切國王。以先世福。成就如是十種勝德。
初句承前。以賞善罰惡因緣。所以成就十德。此總標。下別釋。每句皆初句標名。次句釋義。能照者。謂天下之事。不致蒙蔽也。以王有智慧為眼。能察天下之事。故云照世。凡故字皆本句結辭也。二莊嚴者。以王有廣大福智故。有大福則致天下寧靜。而民享太平。有大智則能照察。奸邪不敢作亂。有大慧則能立法。兆民遵其紀綱。如是則諸惡皆除。萬善全彰。豈不以善為國中一大莊嚴乎。所謂楚國無以為寶。惟善以為寶也。三與樂者。謂君王有道。與民同樂故。因王福智。八荒不致交侵。四民不致離亂。五穀之豐。禮樂之盛。所以萬民得其安樂。皆王力使然。歸恩於王。故曰與樂。四名伏怨者。怨者讐也。伏者跧也。屈[A24]己從他曰伏。以王雖有道。不無背恩之徒。或前世之讐。致今生之怨者有之。敵謂外國不規之流。將欲侵犯。雖有逆舉。以王有聖德。且大智大略之所感發。不敢妄為。善令迴心皈向。以不用干戈討伐。故曰自然伏故。五名離怖者。既為有道之君。自有百靈相助。所以八難不能加之於國何怖之有。六名住賢者。謂國君用賢。則賢人必集。或欽風不遠千里而投。仰德豈辭䟦涉而至。夫用賢輔國。為天下之大體也。評國事者。謂品論國家之政事。即調和鼎鼐。爕理陰陽。所以天下大治。是為王之大德也。七名法本者。本謂國體。法謂軌度。萬姓所以依王者。以王為體。民為用。用不離體。故依王住。所以禮樂征伐自天子出。人得其法。便於安住也。八持世間者。世間即天下。持謂保持。以天下雖天下人之天下。而安危屬於國君。以君正則安。不則危矣。此謂有道之君。以天王法保之也。天王即四天王。能摧邪扶正。各保一方。國君保持。亦復如是。九名業主者。業謂世間。諸所作事。善惡不定。皆屬國王。如形直則影端。根深則果茂。謂王善則民善。王惡亦爾。故云善惡諸業屬國王故。十名人主者。人即萬民。民得其主則不亂。如綱之有綱也。此言天下不可一日無君。故云一切人民王為主故。下總結。謂一王如是。諸王皆然。故云一切。先世即是前生。以前生作福果感今生成就十德。葢善惡因果。必不唐捐也。
△八百靈潛護。
大梵天王。及忉利天。常助人王。受勝妙樂。諸羅剎王。及諸神等。雖不現身。潛來衛護。王及眷屬。王見人民。造諸不善。不能制止。諸天神等。悉皆遠離。若見修善。歡喜讚歎。盡皆唱言。我之聖王。龍天喜悅。澍甘露雨。五穀成熟。人民豐樂。
國王有道。公正無私。天神愛敬。助護者宜矣。民造惡不能制止者。另說一等無道之王。王既無道。民亦無道。造諸不善。王又不能制止。是無綱無紀。縱民行惡。故天神不喜。皆悉遠離亦宜矣。若見修善下。復指前文有道之王。於中缺文。當[1]加若諸人民見王修善。於文則順。與義則合。歡喜讚歎等者。是萬民歡呼之喜聲。故云盡皆唱言。我之聖王。此乃人喜。下則神歡。故龍天喜悅。澍甘露雨。所以五穀成熟。人民豐樂矣。
△九隣國咸歸。
若不親近諸惡人等。普利世間。咸從正化。如意寶珠。必現王國。於王隣國。咸來歸服。人與非人。無不稱歎。
初二句。是反顯有等親近惡人者。如西域外道六師等。皆為王師。以邪法惑王。而邪即是惡。今言不親近者。是不近六師徒黨。則以正法化行天下者。故曰普利世間。咸從正化。如意寶珠必現王國者。即天之降與祥瑞也。國得此寶。諸事無不如意故。然祥瑞不必一定降如意寶珠。凡鳳皇來儀。麒麟出世。或德星現於天。或靈芝生於地等。皆為祥瑞也。言必現王國者。以善能格天。感應道交。理之然矣。於王下。即塵中作主。化外來賓。所以隣國歸服者感王之德也。非人即鬼神等。稱歎者美王之道也。
△十惡人神誅。
若有惡人。於王國內。而生逆心。於須臾頃。如是之人。福自衰滅。命終當墮地獄之中。經歷畜生。備受諸苦。所以者何。由於聖王不知恩故。起諸惡逆。得如是報。
善惡聖凡。唯心所造。三塗惡報。自業所招。善王境內。不遵王化。背恩忘義。忽起逆心。自業所牽。天龍所罰。所以福衰禍至。不免三塗之報也。所以下徵釋。謂所以一念之惡。必歷三塗。而業輕報重者何也。釋曰。由於聖王。不知恩故。非聖王使之然也。因自起惡逆。得如是報。
○判曰。由一人起之於前。必有多人佐之於後。不規之事。無所不作。壞仁王之道。傷風化之淳。自造自感自受。報若影響。觀者得不警心乎。
△十一善人獲福。
若有人民。能行善心。敬輔仁王。尊重如佛。是人現世安隱豐樂。有所願求。無不稱心。所以者何。一切國王。於過去時。曾受如來清淨禁戒。常為人王。安隱快樂。
此明遵王道者受善報。亦如影響也。能行善心者。謂善念起於心。善事行於外。但能遵法。即是敬王輔正。若仁王得善人。用之在位輔國。如車之得輪。鳥之得翼。則必正法能行矣。加之敬王如佛。此人現世安隱。願求必遂。所以一句徵。謂所以能行善心。敬輔仁王。亦人道之當然。遂感現世之安。而所求亦復稱意者何也。釋曰。以一切國王。於過去世。曾受佛戒。以王受佛戒。即佛弟子。此善人敬王。即如敬佛。感佛力所加。獲報如是。
△三總結勝德。
以是因緣。違順果報。皆如響應。聖王恩德。廣大如是。
以是一句。接前二科也。違者即前惡人神誅。順者即前善人獲福。違順如聲。果報如響。因果昭然。誰敢不信。末二句。總結王恩。
△四三寶恩二。初總標三寶。
善男子。三寶恩者。名不思議。利樂眾生。無有休息。
三寶即佛法僧。恩即惠澤也。名不思議者。略明寶義。利樂二句。略明恩義。謂所以為恩者。以利樂眾生。無有休息故。夫既利生無休。則必心莫能測。言莫能詮。故名不可思議也。
△二別明廣示二。一如來正示三寶三。初佛寶二。初正明佛寶三。初總標佛德二。初修證功德巍巍。
是諸佛身。真善無漏。無數大劫。修因所證。三有業果。永盡無餘。功德寶山。巍巍無比。一切有情。所不能知。福德甚深。猶如大海。智慧無礙。等於虗空。神通變化。充滿世間。光明遍照十方三世。
是字指法之辭。諸佛身者。即真身也。真善無漏者。略標身義也。無數下二句。釋真善二字。言從無數大劫之長時。修因所證之實果。非同幻化。故為真善之身。三有下二句。釋無漏二字。漏者落也。失也謂一切凡夫五住煩惱皆具。身口諸業皆全。分段生死不息。失却法財。落於生死。故云漏。佛既業果永盡。故云無漏。三有者。即三界中因果不亡。因必有果。故名三有。業果者。業乃眾生造作事用。雖善惡不同。以二執不亡。皆屬有漏。然業必兼惑。為感果之因。生死隨應。為酬因之果。永盡者。佛以真無漏智斷之。因盡果亡。再不復生。故曰永盡。無餘者揀有餘。謂二乘斷惑。但盡見思。無明未盡。故云有餘。唯佛見思無明皆盡。更無餘剩。故曰無餘。功德下二句。謂前云業果永盡。但為無過。今云功德等。更顯有德。以修因為功。證果為德。巍巍者高貌。寶山者取喻。謂山中有寶。故名寶山。喻佛真身。富有萬德。相海無邊。巍巍乎羣靈罔及。故云無比也。一切下。顯佛自證也。有情既云一切。不但凡夫。亦兼二乘菩薩。皆情惑未盡。通為有情。不知者。謂初地尚不知二地之證。況佛乎。法華云。惟佛與佛乃能究盡諸法實相。顯他不能測量也。福德二句。大海竪喻深不可測。智慧二句。虗空橫喻廣不可窮。智慧有權實。以實智證理。理智究竟。故云無礙。以權智利生。妙能投機。亦云無礙。以無礙故。等於虗空。等者同也。以上佛身真善無漏等。體大也。福德甚深等。相大也。神通變化等。用大也。神謂虗靈莫測。通謂感應無方。變化為隨類現身。感應如萬川映月。故云充滿。光明下二句。雙結體用。謂報身以智為體。以照為用。內以智光照真法界。外以身光照映十方。十方則橫徧。無處不照。三世則竪窮。無時不照。如此功德。有情豈可測量哉。
△二警策凡流不覺。
一切眾生。煩惱業障。都不覺知。沉淪苦海。生死無窮。三寶出世。作大船師。能截愛流。超昇彼岸。諸有智者。悉皆瞻仰。
眾生雖通二乘。今則且約凡夫。煩惱即見思二惑。能障真性。為煩惱障。業即業障。有漏諸業。亦能障道。都不覺知者。正明所障也。謂凡夫為惑業所障。不知有佛性。亦不知任運造業為苦因。所以沉淪下二句。顯果報亦報障也。因不覺造業為生死因。所以有墜無升。故云沉淪。如人墮海受淪溺苦。生而復死。死生不息。故云無窮。此上皆眾生之迷晦也。三寶下。正顯大恩。以人墮苦海力不自出。必借船筏以渡之。能截愛流者。截者斷也屬智。愛者情愛屬惑。以法為船。佛如船師。所以能截愛流。超登彼岸。苦喻生死海。水喻煩惱。彼岸喻涅槃。又三寶如船師。說法如截流而渡。人若依教修證。如乘船筏渡愛流苦海。超升彼岸矣。末二句結勸。謂三寶既有恩。智者不可忽略。悉皆瞻仰從化。勿負佛恩矣。以上總標佛德[A25]已竟。
△二別述三身二。初總標三身大義二。初標一體三身。
善男子等。唯一佛寶具三種身。一自性身。二受用身。三變化身。
△二略明三身大義三。初第一佛身。
第一佛身。有大斷德。二空所顯。一切諸佛。悉皆平等。
此乃法身佛也。斷德即是涅槃。斷者除也。盡也。以諸惑淨盡。所顯之德。故云斷德。二空所顯者釋義。二空。即我空法空。謂因斷我法二執。則顯出我空法空。以我法二空所顯真如。離二種生死。清淨本然。即斷德體。大者揀小。以小乘亦有斷德故。一切下二句會同。平等者。顯諸佛法身體無二故。
△二第二佛身。
第二佛身。有大智慧。真常無漏。一切諸佛。悉皆同意。
此即報身如來也。有大智德。即是菩提。真常無漏。即是釋義。而真則無妄。常則不滅。以五住惑盡。當體圓滿。再不落於生死。故曰無漏。一切同意者。意字。或智字故字之誤也。葢報身如來。以智為體故。大字揀小同前。
△三第三佛身。
第三佛身。有大恩德。定通變化。一切諸佛。悉皆同事。
此化身佛恩也。有大恩德。即是度生。定通變化者釋義。謂從定力運神通。千百億化。隨機變易。種種不同。眾生獲益。是為大恩。一切諸佛。悉皆同事者。現身說法。皆化佛能事故。
△二別釋三身差別三。初自性身佛。
善男子。其自性身。無始無終。離一切相。絕諸戲論。周圓無際。凝然常住。
法身如來。以自性為身。故曰自性身。此句標體。無始下。皆為釋義。謂[A26]已往莫測其初。故曰無始。未來莫窮其際。故曰無終。既無始終。即無生滅。為法性體。離一切下二句。顯當體無過。一切相者。該攝極多。謂報化身佛。具諸相好。此法身則無。及二種生死。五住煩惱。聖凡因果。染淨境界。於中全空。故曰離一切相。以一切名相語言分別。彼此幻妄不實。皆為戲論。法性體中亦無。故云絕諸。周圓下二句。顯徧常之德。充滿法界曰周圓。絕諸分量曰無際。凝然則從無始際本有不遺。常住則盡未來際究竟不滅。
△二受用身佛二。初總標二身。
其受用身。有二種相。一自受用。二他受用。
△二別名二身二。初自受用身五。初行滿將欲成道。
自受用身。三僧祇劫。所修萬行。利益安樂諸眾生[A27]已。十地滿心。運身直往色究竟天。出過三界淨妙國土。坐無數量大寶蓮華。
初句標舉。三僧祇劫者。指修因所歷之時也。僧字上缺一阿字。是譯人欲四字成句。故略一字耳。華言無數時。此三僧祇。且約釋迦修菩薩道時之分限也。俱舍論問云。既云無數何復言三。答曰。言無數者。顯不可數。非無數也。初僧祇者。謂如來始從古釋迦佛。至尸棄佛。值七萬五千佛。名初阿僧祇也。(論云。釋迦文佛。先世作瓦師。名大光明。爾時有佛名釋迦文。到瓦師舍寄宿。瓦師以草座燈明石蜜三事供佛。發願云。我於當來作佛。如今佛名無異。故今作佛。亦號釋迦文也。梵語尸棄。又云式棄。華言火也)二阿僧祇者。謂如來次從尸棄佛。至燃燈佛。值七萬六千佛。名二僧祇劫。(然燈佛者。大論云。佛初生時。身光如燈。後至成佛。遂名然燈。彼時釋迦佛號曰儒童。以五莖蓮華[1]〔現〕佛。及禮佛足。見地汙濕。即解鹿皮衣覆之掩泥不足。乃解髮覆地。令佛蹈而過之。佛因記曰。汝自此後。九十一劫。劫號為賢。汝當作佛。號釋迦牟尼)三僧祇者。謂如來次從然燈佛。至毗婆尸佛。值七萬七千佛。名第三阿僧祇。(梵語毗婆尸。亦名維衛。此云勝[2]〔覲〕)所修萬行下三句。明因滿也。(萬行言多。非止一萬。從六度增廣。至於無數。約總數說。且言萬行。凡一切難捨能捨。難忍能忍等。總為萬行)利益安樂下。明因中利他行法。以悲力拔苦則安。以慈力與樂則樂。十地滿心者。謂從發心修行。凡斷一分惑。證一分真。從十信位。至於十地。則有五十位。以地前四加行。信前乾慧。總為五十五位真菩提路。至法雲地。慈蔭法雲覆涅槃海。則因心滿矣。運身下。謂因心既滿。將成佛時。運動神通。身能直往色究竟天。(起信云。現一切世界最高大身。在此天成佛)必欲在此天成佛者有二義。一宗起信疏云。以寄十王顯其十地。然第十地菩薩寄當此天。即於彼身示成菩提。二[A28]已義。謂三祇行滿。果報將成。必欲極高尊貴處成佛。以表佛位尊貴高遠之故也。出過三界者。謂雖在彼天。而猶非彼天。所謂即三界。離三界也。故云出過。淨妙國土者。即實報莊嚴土也。為報佛之所依。故云國土。即界離界。故曰淨妙。坐無數下。既現最高大之身。所坐者。必無數量之大華也。必竟坐華者。以華表因。佛表果。佛坐華上。表因能成果故。果必託因故。華言無數量者。表因果皆絕數量故。華必言蓮者。表因果全彰故。而華大。必絕數量者。表非意路分別。顯其不可思議故。
△二海會尊重供養。
而不可說海會菩薩。前後圍遶。以無垢繒。繫於頂上。供養恭敬。尊重讚歎。如是名為後報利益。
不可說。大數之極也。海會者。眾會之多也。謂眾聚為會。眾多為海。菩薩為輔佐之伴。前後圍遶。如羣星之拱北辰也。以無垢繒繫頂者。乃菩薩之供物也。繒謂繒纊。即紬帛綾羅之類。無垢即白色。繫謂懸挂。即如素帛。或為幢幡。或為寶葢。而懸挂於佛頂之上。幢幡表摧邪顯正。寶葢表陰覆真慈。無垢表佛所證者乃白淨法。繫於佛上者。表尊勝最上之道也。供養必假恭敬者。供之誠也。尊重又加讚歎者。美其德也。如是名為後報利益者。以如是二字。指前三祇行圓。十地心滿。菩薩圍遶。將欲成佛。有此勝事。是為後報之利益。然後報對前因說。前因為菩薩行。後報為如來果。
△三惑盡究竟成佛。
爾時菩薩入金剛定。斷除一切微細所知諸煩惱障。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入金剛定者。定力堅利喻如金剛。起一念相應慧。無明頓斷。則入妙覺成佛。是為成道之利具也。一切微細所知等者。攝盡諸惑二障。所知二字却不是障。元是我法二空所顯之理。而既云所知。則必有能知。以能知是智。而知其所知。以能所未亡。即名為障。能障理故。謂所知不是障。被障障所知。又曰理障。亦名智障。最極微細故。諸煩惱者。即五住惑。煩惱即障。故名煩惱障。又名事障。能障人天勝妙好事故。以其二障除。二死盡。二空圓。二德滿。故究竟證得阿耨菩提。始得其實報身也。
△四發明真身壽量。
如是妙果。名現利益。是真報身。有始無終。壽欲劫數。無有限量。初成正覺。窮未來際。諸根相好。徧周法界。
如是二字。指定之辭。妙果者。謂妙覺之果。即阿耨菩提也。名現利益者。言既[A29]已成佛。即是現身利益。是真報身者。真謂非幻。報謂酬因。是實行修成。真實果報。非應化之隨現也。有始無終者。謂因滿成佛即有始。究竟不滅即無終。壽欲劫數。無有限量者。此句欲字有二說。一者或是量字。後人錯書有之。二者不錯。即是所欲依果。今將錯就錯。依欲說之。且如壽者即是壽量。謂報身如來。以如如智。契如如境。依境發智。以智照境。境智冥合。即是報身。今云壽量。以境既無量無邊。常住不滅。而智亦同境。常住不滅。以智為壽量。欲者即所欲依果。依果即果上所依莊嚴境界等。亦無限量。初成下四句。明報身之量。諸根且約六根言。相謂通身形貌。勝妙殊絕。有九十六種大人相。好即隨形好。謂隨形美麗。燦若芬華。別經云。一身無量相。一相無量好。一好無量光明。所住依果。亦復無量。徧周一句。謂所照之境。即是法性。以法性徧周。故一切諸根相好。皆能稱性。徧周法界也。法界有二說。一者法即法性。竪窮橫徧。無處不在。無時不在。界即分限。今非界言界。性即是界。當體立名。二者法即依正聖凡各有規則。以規則為法。各有分限為界。如十法界等。雖有二種。且約法性說。以諸根相好。皆能稱性。故云徧周。
△五分別轉識成智二。初正明四智差別二。初總標四智。
四智圓滿。是真報身。受用法樂。
△二別明四智四。初大圓鏡智。
一大圓鏡智。轉異熟識。得此智慧。如大圓鏡。現諸色像。如是如來鏡智之中。能現眾生諸善惡業。以是因緣。此智名為大圓鏡智。依大悲故。恒緣眾生。依大智故。常如法性。雙觀真俗。無有間斷。常能執持無漏根身。一切功德。為所依止。
大圓鏡智者。謂從喻為名。是所轉之智。性淨圓明。能照萬法。喻如圓鏡。轉異熟識者。即能轉之識。謂智從識轉故。異熟者。即阿賴耶別名。從無始至八地。名阿賴耶。此云藏。藏者藏也。以含藏種子故。有三義。謂能藏。所藏。我愛執藏。從無始至解脫道。名毗播迦。此云異熟。有云從不動地前。藏識名捨。以後為異熟。葢具變異而熟。異時而熟。異類而熟。故名異熟。唯識云。到佛果位。轉異熟成無垢識。轉第八相應心品。成大圓鏡智。故云大圓無垢同時發。普照十方塵剎中。此經直言轉識成智。著相宗學者不必辯難。今云轉者。即是變異。謂因變則果熟矣。如大下六句。喻法釋義。初二句喻。如大圓鏡。懸於當堂。一切色相。皆現於中。如是下合。謂如來鏡智之中。一切眾生善惡因果等。皆能顯現。如同鏡中。以是下結名。依大下。正明鏡義。依大悲故。恒緣眾生者。即俗諦。以眾生業果生死。是可悲之境故。依大智故常如法性者。即真諦。如鏡有光。光還自照故。雙觀二諦等。有悲智相導義。謂以智導悲。雖觀俗諦不墮有為。以悲導智。雖觀真諦。不落無為。以之互觀互導。至盡未來際。常住不滅。故云無有間斷。常能下。顯能執持。無漏根身者。即佛地諸根相好等。一切功德。亦性分本有。萬德法財。持而不失。故云無漏。為所依止者。謂佛位若無此智。根身功德。則無所依止矣。葢因中持種。果中持德。皆顯大用也。
△二平等性智。
二平等性智。轉我見識。得此智慧。是以能證。自他平等無二我性。如是名為平等性智。
平等性智者。從所證得名。是所轉之智也。觀一切法。自他有情。悉皆平等。故立此名。我見識即第七末那。我執之根本。為能轉之識。見字即分別。在凡位由此分別。計我我所。於一切法。分自分他。強立疆界。由分別故。不得平等。貪等四惑。恒共相應。今轉成智。我法二執既無。智性周徧。無所分別。故得平等也。自他平等者。是所證之理。謂理本平等。無自無他。智為能證。若智有分別。亦不平等。由得無分別智。方能證之。故曰得此智慧。是以能證。無二我性者。二我。即我與我所。以我見識未轉時。執第八識見分有主宰為我。以一切產業妻子等為我所有。故云我所。無字是能遣。即轉成之平等智。二我為所遣。然既能轉識成智。則二執頓空矣。性是所證。故云無二我性。如是下結名(問。法相宗說。第七識。但思量第八見分為我。不言分別。無別功能。今註中說。見字即分別。計我我所等。類同第六。恐與法相相違。何以簡別。答。思量者。分別之細相也。但任運緣之。屬俱生思惑。第七之功能也。分別者。思量之麤相也。屬染習。即見惑。第六之功能。今則借麤釋細。為明顯故。然經中既言。自他平等。二無我性。據此則知。既執第八見分為我。豈得不執第八相分為我所。看經學者。勿得膠柱。雖言分別。終非第六)。
△三妙觀察智。
三妙觀察智。轉分別識。得此智慧。能觀諸法自相共相。於眾會前。說諸妙法。能令眾生得不退轉。以是名為妙觀察智。
初句標名。從攝持所觀諸境立名。清涼云。神力無方稱之為妙。緣自共相名為觀察。此為所轉之智。分別識。是能轉之識。即第六意識。能觀下。能。智之妙用。諸法。該盡一切聖凡依正染淨因果等。自相共相者。自相。即色心等法各別有相。共相者。即一切色心有為之法。皆同無常苦空無我不淨。法法皆同。故曰共相。又云圓成實性。為諸法同體名共相。依他起性。為各別有體名自相。於眾下。正顯此智妙觀察用。說諸妙法者。即投機之教法也。先用妙智觀察眾生。根有利鈍。惑有厚薄。智有淺深等。然後隨機說法。以法能投機。故云妙法。與眾生有大恩者。全在於斯。能令下。顯眾生聞法所獲之益。不退有三。一位不退。不生三塗等。二行不退。不生邊地等。三念不退。知宿命等。有云。八地[A30]已去。以無功用道。任運流入薩婆若海。為不退轉地。以是下結名(隨機說法者。即對小機說小教。如四諦因緣等。對大機說大法。即始終頓圓等。自受用身能說法者。後科有辯)。
△四成所作智。
四成所作智。轉五種識。得此智慧。能現一切種種化身。令諸眾生成熟善業。以是因緣。名為成所作智。
此從所作三業立名。謂成就如來度生應所作之事業。轉五種識等者。五種即前五識。謂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識為能轉。智為所轉。能現一切下。明此智大用。即隨機現身。變化三業。成本願力。所應作事。及一切神通妙用。降伏魔怨。善巧方便也。令諸下。明現身度生功効。成熟者。即未發心者令發。[A31]已發心者增長。懈怠者策進。精進者得果。所謂未成者成。[A32]已成者熟。業即是眾生日用諸事。由成熟。皆轉為善業。及無漏業等。以是下結名。
△二結顯功德無量。
如是四智。而為上首。具足八萬四千智門。如是一切諸功德法。名為如來自受用身。
此明四智為首。而增廣則具足八萬四千智門。其八萬四千有兩說。一則如前長者述志惡大註中疊數。但彼曰波羅蜜行。此曰智門。彼是菩薩因行。此是如來果智。不得全同。今另作一解。然人有八萬四千毛孔。及到果上。皆成智慧門。更有一說。凡夫有八萬四千塵勞門。及至成佛。皆轉成八萬四千智慧門也。此說更妙。塵勞疊數同前。如是下結名。
△二他受用身三。初明身土相好說法。
諸善男子。二者如來他受用身。具足八萬四千相好。居真淨土。說一乘法。令諸菩薩。受用大乘微妙法樂。
他受用身者。對[A33]己言人。以別人為他。即十地菩薩為所被之機也。令他領納獲益為受用。身是佛身。謂報身如來。現勝應身說法。令他十地菩薩。領受佛法。用享法樂。從利他處立名。故云他受用身。具足下。明相好。不同化身止具三十二相八十種好。此身具足八萬四千相好。此亦如毛孔之數。良以凡夫微軀小量。則有八萬四千毛孔。今既成佛尊特之身。其量極大。所以毛孔皆成相好光明也。真淨土者。亦實報莊嚴土也。真即實有。顯非幻境。淨即莊嚴。顯無塵穢。唯佛與十地菩薩依止。餘者不見。故名真淨土。說一乘法者。即心地法門。為能被之教。諸菩薩即所被之機。令諸菩薩受用等。正釋他受用名。謂名因實顯故。大乘即一乘。或說萬法惟識則曰妙。或說三界惟心則曰微妙。大乘為能詮。微妙法為所詮。菩薩得旨。則受用法樂。
△二明十身說十地法二。初總標。
一切如來。為化十地諸菩薩眾。現於十種他受用身。
應十地機。現十種身。皆後勝於前。此但標定。次有釋文。
△次別列二。初分釋前三地。
第一佛身。坐百葉蓮華。為初地菩薩。說百法明門。菩薩悟[A34]已。起大神通變化。滿於百佛世界。利益安樂無數眾生。
此第一佛身化初地菩薩也。華品最多。必欲坐蓮者有所表法。取其居泥不染。出水香潔。佛今成道。如出水蓮華。道香普熏。潔白自持。又華表因。佛表果。果必託因。如佛坐華。華葉百數者。亦有所表。如華嚴經名相。凡舉一事一名。皆有十種。疏主云。十為滿數。用表圓義。此亦如是。凡百千萬。皆為滿數。亦表圓義耳。為初地下。為者與也。是如來悲願之心。初地為所為之機。此菩薩從地前世第一位。一念相應。斷盡分別二障。得證徧滿真如。為真見道。名曰歡喜。以能見道故喜也。百法明門者。為能被之教。法數有百種。即色法十一。(五根六塵)心法八。(即八識心王)五十一心所。(總有六位。謂徧行五。別境五。善十一。惡根隨煩惱二十有六。不定有四。是八個心王所使之法。故名心所法也)二十四不相應法。(一得。至不和合性。不與王所相應故。上共九十四法。是世間法)六個無為法。(虗空無為。至真如無為。是出世間法也)總名百法。明門者。明即智慧。門有通義。即教法。以非智不能明教。故曰明門。菩薩是所被之機。悟者𢜫法也。以菩薩明悟入門。悟此百法惟一心地。得其體也。起大下。明從體起用。以神通變化。滿於百世界中。變化百種身。亦說百法明門。利益下。是展轉教化。代佛宣揚。上報佛恩。自滿本願。
第二佛身。坐千葉蓮華。為二地菩薩。說千法明門。菩薩悟[A35]已。起大神通變化。滿於千佛世界。利益安樂無量眾生。
千葉者。即增百為千。亦滿數表圓義也。二地即離垢地。離一切微細破戒之垢。故名離垢。從此地起修道去。每地斷一分俱生無明。證一分真理。所謂二執俱生地地除是也。菩薩悟[A36]已下同前。但變百為千。以位高則明增也。
第三佛身。坐萬葉蓮華。為三地菩薩。說萬法明門。菩薩悟[A37]已。起大神通變化。滿於萬佛國土。利益安樂無數眾生。
此地為發光地。從二地既離垢染。則成三地。淨體發光。故以為名。餘亦同前。但變千為萬。以位高法勝故也。
△二例明後七地。
如是如來。漸漸增長。乃至十地。他受用身。坐不可說妙寶蓮華。為十地菩薩。說不可說諸法明門。菩薩悟[A38]已。起大神通變化。滿於不可說佛微妙國土。利益安樂。不可宣說不可宣說無量無邊種類眾生。
漸漸增長者。謂從四地[A39]已去。至十地。蓮華轉次而增。法門及佛界。亦倍倍而長。即地位漸漸高法。門重重勝也。不可說者。乃大數之極。再加不可宣說。謂極之又極也。餘者易明。
△三結顯十身證道。
如是十身。皆坐七寶菩提樹王。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此結十種他受用身。皆示現在七寶樹王之下成佛。而不離樹王。坐寶蓮華。應十地之差別。現明門之多少。清涼云。不離樹王。羅七處於法界是也。文中雖無不離之句。而義實具之。以上受用身[A40]已竟(問。前科云自受用身者。既曰自受用。顯其因圓果滿。所得法樂。唯自受用。不容他知。始得名實相應。何其所轉之智。有妙觀察。成所作。儼然皆利他之事用。與他受用身。利生何別。答。報身是一用處不同。故有自他之分。前則既轉識成智。具足利他之德。實未行利他之事。且以自得邊立名。故曰自受用身。然後承四智之用。便能現身說法。令他眼見耳聞。受用法樂。故云他受用身)。
△三變化身五。初即報垂化。
諸善男子。一一華葉。各各為一三千世界。各有百億妙高山王及。四大洲。日月星辰。三界諸天。無不具足。一一葉上。諸贍部洲。有金剛座菩提樹王。其百千萬至不可說。大小化佛。
此言即報身而施變化身。大小不同。先明化身。所依之境。一一華葉者。即前報身所坐之蓮華。或百葉。千葉。萬葉。至不可說者。每一華葉之上。皆有一三千世界。為一化佛所統之依報。一葉如是。葉葉皆然。故曰各各。此標定總相也。下出別相。妙高即須彌翻過之名。以眾寶為體曰妙。聳出羣山曰高。巍鎮諸嶽曰王。各有百億者。謂一個三千世界之中。須彌四洲日月等。皆有百億之多。四大洲。即各須彌之四面者。日月星辰。皆空中列宿。以上總別皆依報也。三界諸天。亦兼世人。為正報眾生。無不具足者。謂依正皆全也。一一下又別明。諸者即是百億贍部洲且指須彌南面說。(一面既爾。三面亦然)謂金剛座。菩提樹王。皆有百億。大小化佛者。即三類化身。大化千丈。小化丈六。及隨類化。文雖不顯。義應有之(為字當現字看。謂一一葉中。現出三千世界等)。
△二各現成道。
各於樹下。破魔軍[A41]已。一時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如是大小諸化佛身。各各具足三十二相八十種好。
各於樹下示現成道。義兼投胎。降生。出家。苦行等。破魔軍者。魔是梵語。全梵為魔羅。此云殺者。亦云能奪命。謂能奪智慧之命。殺害出世善根。有四種。謂蘊魔。煩惱魔。死魔。天魔。既示現成佛。必四魔俱破。今云魔軍者。別約天魔說。在欲界第六。(他化自在天。此魔王寄居此天。非實報天王可比)若人勤修勝善。欲起生死之時。而此天魔。統率魔眾。為作障礙。發起種種擾亂之事。令修行人不得成就出世善果。破魔者。謂佛以禪定神通。令彼恐怖而退。遂始覺一念相應。合於本覺。則能成佛。故云一時證得等。三十二相者。即大人相。以表佛身。眾德圓極。人天中尊。眾聖之王也。一足下平滿如奩底。二千輻輪相。乃至三十一眉間白毫相。三十二頂上肉髻相。亦名無見頂相。八十種好者。一指爪狹長薄潤光潔。乃至手足胸臆吉祥德相。妙好具足(成道言一時。相好言各各者。謂百億贍部洲。百億金剛座上。百億化佛。不前不後。一時成菩提道。一一化佛。皆具相好之如此)。
△三隨機說法二。初總標隨宜。
為諸資粮。及四善根。諸菩薩等。二乘凡夫。隨宜為說三乘妙法。
為諸下。以三賢位菩薩為資粮位。資粮者。從喻得名。如人遠行。必備口粮以資身。喻菩薩進道之者。必以福慧為資粮。助其行故。四善根者。即地前四加行。為出世地上之善根。諸菩薩等。通指地前。此為大乘一類。二乘即小乘羅漢等。以上雖大小不同。皆為聖類。凡夫且約人天。以上皆所被之機。隨宜下。標能被之教權實不一。即實開權為三乘。借權說實為妙法。
△二別釋隨宜四。初應菩薩。
為諸菩薩。說應六波羅蜜。令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究竟佛慧。
菩薩是大乘機。應字即隨宜之意。六波羅蜜即大乘教。六者。一布施。即財法無畏之三也。二持戒。即攝律儀善法眾生之三聚也。三忍辱有六相。一力忍。不忘嗔而但不報也。二忘忍。雅量容物。處辱如無。三反忍。反[A42]己自責。不尤人也。此三未必得理。四觀忍。外人內身。皆達如夢。五喜忍。喜其能成。我之忍力。如力士試力而喜也。六慈忍。憐彼加辱者愚癡。而發願度之。此三非得至理不能也。(此出楞嚴正脉)四精進。專而不雜曰精。勇往不退曰進。此普對諸度萬行。悉皆專勤也。五禪定。即止觀。謂止則絕妄。觀則照理也。六智慧。了妄達真即始覺也。若合本覺。則能成佛。以前五種。若無此智導之。盡屬有漏之行。但能生天。因有般若導之。凡行一行。皆達三輪體空。人法雙亡。是為無漏行也。梵語波羅蜜。此云到彼岸。謂離生死此岸。度煩惱中流。到涅槃彼岸。此一為所趣之理。前六種為能趣之行。令得者。令字歸佛。謂佛說此法。令人行之。得字在機。機若行之。則得之也。阿耨等准前解。即佛所證正真之道也。究竟佛慧者。究謂照察。竟謂極盡。佛慧即菩提。結上阿耨等。
△二應辟支。
為求辟支佛者。說應十二因緣法。
辟支為二乘之上者。較菩薩則劣。以未發菩提心故。較聲聞則利根。以斷見思。更侵習氣故勝。聲聞未盡習氣故劣。梵語辟支迦羅。此云獨覺。亦云緣覺。獨覺出無佛世。謂無人說法教之者。但自觀萬物消長。四時運化。悟世無常。反照自心。不隨生滅。遂悟無生。所以成道。從智得名。故名獨覺。二緣覺者。出有佛世。聞佛說十二因緣。修還滅門觀。滅無明則諸支皆滅。遂證真諦理。從因緣得名。故名緣覺。然既云佛為說法。定為緣覺。而非獨覺也。十二因緣者。為投機之教也。展轉感果為因。互相由藉為緣。十二者。以共有十二支。一無明。(即過去見思及習氣。體即是癡。迷暗為性。無所明了。故曰無明。屬惑)二行。(謂過去造作有漏諸業。名之為行。由惑造業。故云無明緣行)以上為過去二支因也。三識。(識有了別義。以業成故牽生三界。投託母胎。故云行緣識。以前二支為過去二支因。此識下為現在之果)四名色。(名即是心。謂心但有名而無形質也。色為色質。即身也。謂從託胎[A43]已後。至第五個七日名形位。生諸根形。四支差別故云識緣名色)五六入。(謂從名色[A44]已後。至第六個七日。名髮毛爪齒位。第七七日。名具根位。六根開張。有入塵之用。為六入。故名色緣六入。入即根也)六觸。(謂出胎[A45]已後。至三四歲時。六根雖觸六塵。未能了知生苦樂想。但名觸。故云六入緣觸)七受。(謂從五六歲。至十二三歲時。因六塵觸對六根。即能納受前境好惡等事。雖能了別。然未能起淫貪之心。故云觸緣受)以上為現在五支果。八愛者。(謂從十四五歲時。至十八九歲。貪於種種勝妙資具。及婬欲等境。然猶未能廣遍追求。故云受緣愛)九取。(謂從二十歲後。貪欲轉盛。於五塵境。四方馳求。心生取著。由愛生著故云愛緣取。此之愛取。又為未來生死因屬惑。與過去無明同)十有。(謂因馳求諸境。起善惡業。積集牽引。當生三有。故云取緣有。亦為未來生死之因屬業。與過去行同)此為現在三支因也。十一生。(謂從現世善惡之業。後世還於六道四生中受生。故云有緣生)十二老死。(謂從未來受生[A46]已後。五陰身。熟[A47]已還壞。故名生緣老死)此二屬未來二支果也。此為流轉門生起相。更有還滅門修斷相。即無明滅則行滅。乃至老死憂悲苦惱滅。以辟支一類之機根利。先斷無明。則十一支齊斷。證真諦理也(雖云無明。實是見思及習氣。非根本無明也。問既為見思。斷無明即是斷見思。與聲聞先斷見思何別。答。聲聞但斷見思。不能斷習氣。又聲聞漸斷。辟支頓斷。所以不同)。
△三應聲聞。
為求聲聞者。說應四諦法。度生老病死。究竟涅槃。
聲聞者。即是聞佛說四諦之聲。證真諦理者。謂之聲聞。四諦。謂苦諦。集諦。滅諦。道諦。四皆為諦者。審實不虗之義。苦集二諦。為世間因果。滅道二諦。為出世間因果。苦者。即現受果報身。有生老病死。及三苦八苦等。逼迫為性。(三苦者。即苦苦。行苦。壞苦。八苦者。即生老病死為四苦。更有貧窮困苦。愛別離苦。怨憎會苦。五陰熾盛苦。等者兼求不得苦。凡一切違境臨時。皆能逼迫。佛未出世。人皆不覺。雖遭大苦。不以為患。吾佛成道後。指示於人。令人𢜫覺。始知其為苦也)集者。即惑業兩種。招感為性。是能招生死之因。(前生貪嗔癡等十使煩惱。發動身口。造作有漏之業。招感今生受此果報。今生再作。又招感來生果報。佛未出世。人所不知。佛成道後。指示於人。令人警省。起智斷除。是為知苦而必斷集。以集既不生。則不受來果也)滅者。謂寂滅之理。可證為性。出世間果也。(二乘之機。既知苦斷集。世間因果即離。可向何處為歸著。佛遂說三界外有涅槃。不生不滅。常住安隱。受享法樂。即二乘人所證人空有餘涅槃也)道者。為出世間因。以可修為性(略即戒定慧。廣則三十七品助道法。謂四念處。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覺支。八正道。二乘人修此。斷集諦因。證滅諦果。乃研真斷惑之功夫也)度者教化也。提拔也。以生老病死等苦。世世不離。如人墮坑。力不自出。佛說此法。令人修證得度。不受生死。如救人出坑。歸恩於佛。為能度之師也。究竟涅槃者。究謂研窮。究察覺照功夫。竟者了畢義。謂煩惱[A48]已斷。生死[A49]已離。涅槃[A50]已證。不受後有。故為究竟涅槃。
△四應人天。
為餘眾生。說人天教。令得人天安樂妙果。
以上為三乘受道證聖位者說。雖小大不同。皆出三界。了脫生死。此外更有未熟之機。不能於此修證。是以如來曲隨方便。說人天法。令彼行之。不墮三塗。不失善根。所以說五戒令持。十善令作。可得欲界人天果報。或戒善之上。再加四禪八定功夫。遂得色界無色界之果報。此為總說。若更分析。且如人道一類。有貧富貴賤。壽夭苦樂之不同者。葢因前生所行之戒善優劣亦不同。故隨因感果。受報各異。聞者依教奉行。故得人道中差別果報。人道既爾。天道亦然。問前云人天皆苦。此又云安樂妙果者。何其相反。答。前對聖位所證涅槃。說人天為苦。此則又對三塗之極苦較之。則人天為樂。又加妙字揀別者。如人間庶民較王臣。王臣為妙。以人較天。天果又妙等。皆隨類勝者為妙也。
△四結屬化身。
諸如是等。大小化佛。皆悉名為佛變化身。
諸如下。通指上文。應知此言有意。恐人聞大化千丈。濫同報身。故此指明。皆為化身也。
△五通釋疑難。
善男子。如是二種應化身佛。雖現滅度。而此佛身。相續常住。
此科恐有疑者謂既是應身。則變幻不實。皆有滅度。故以此文釋之曰。雖現滅度。而此隱彼顯。非是實滅。故云相續常住。良以本無隱顯。隱顯隨機。若佛常住不滅。眾生不生難遭之想。恭敬之心。故不實滅。示現有滅。佛有此說。彼疑銷矣。
△三結顯佛恩二。初總示大恩。
諸善男子。如一佛寶。有如是等。無量無邊不可思議。利樂眾生。廣大恩德。
一佛寶下。雖通指前文。且約他報應化說。千變萬化。隨機演教。方便合宜。就中委悉。豈能盡言。誠然無量無邊。皆為利益安樂無量眾生。是知佛恩廣大。誠不可得而思議者也。
△二別明眾德三。初明十號。
以是因緣。名為如來。應。正徧知。明行圓滿。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尊。
如來法身。真如平等。本絕名相。惟證自知。以無名號中。而假立名號。實為眾生施設也。令彼聞名知德。遠近瞻依。以是因緣。名為如來等。如來者。從本垂跡號。如為本證真如。來為跡現應化。謂從如實道。來成正覺。正是倒駕慈航。示身說法。非廣大洪恩而何耶。應即是應供。堪為福田號。以萬行圓成。福慧具足。應受人天供養。作良福田。饒益有情。豈非洪恩耶。正徧知。為徧知法界號。亦名正等覺。謂具一切智。於一切法。無不了知。故號正徧知。以一切法平等。開覺一切眾生。成無上覺。故名正等覺。以其正徧知覺。覺悟有情。是為大恩也。明行圓滿者。果顯因德號。明即智慧。行即趣橾。以身口意正真清淨。於自願力一切皆行。因自修圓滿。亦能令人圓滿。是為大恩也。善逝者。妙往菩提號。謂以無量智慧。能斷諸惑。妙出世間。能趣佛果。故號善逝。以先自成佛。警策凡眾。是為大恩也。世間解者。即達偽通真號。謂世間出世間因果諸法。無不解了。所以即世間一切虗偽幻境。皆能融達真如實相。亦示於眾生。同證此道。是為大恩也。無上士者。為證無等等號。業惑淨盡。更無所斷。於天人凡聖之中。第一最上。既證無上。聖凡歸從。是為大恩也。調御丈夫者。攝化從道號。謂具大丈夫之力用。而說種種諸法。調伏制御一切眾生。令離苦果。得大涅槃。是為大恩也。天人師者。模範人天號。謂非獨與四眾為師。所有天上人間。魔王外道。釋梵天龍。悉皆歸命。依教奉行。俱為弟子。以模範人天。誠為大恩也。佛者云覺。即自覺覺他。覺行圓滿。為三覺圓明號。以既能覺他。故為大恩也。以上十號為差別。各顯一德。惟世尊為總稱。謂圓收十號。出世獨尊。即出世獨尊號。然既具諸德。孰不從教。是為如來廣大恩德也。
△二顯六德。
善男子。一佛寶中。具足六種微妙功德。一者無上大功德田。二者無上有大恩德。三者無足二足及以多足眾生中尊。四者極難值遇。如優曇華。五者獨一出現三千大千世界。六者世出世間功德。滿一切義。
具足下。總標六德。一者下別釋。田者從喻為名。如世間田地。若種於鹻地。求苗不得。反喪其種。喻人供養邪見外道。不唯無福。反失正見。若供養淨行長者。雖是白衣。由彼淨行。少可獲福。如種沙地。所得則薄。若供養父母。獲福殊勝。報在梵天。報雖殊勝。凡而未聖。固為濃田。猶不出生死。若供羅漢辟支。獲福則勝。如種厚地。所獲雖多。如地狹少。粮亦不多。如供養菩薩。獲福無量。猶不及佛。以佛為世間出世間無限量之濃田。人若誠信。獲福無量。再不著相。三輪體空。則得無漏出世大菩提果。故曰無上大功德田。二明恩德。然恩有多種。如父母於子孫。有天性之恩。如遇敗子猶恨。國王於天下有大恩。然有罪則罰。逆叛則誅。唯佛以無緣慈。同體悲。冤親平等。拔苦與樂。盡法界之處。極三際之時。念念度生。所以佛恩浩蕩。誠為無上大恩也。三明尊德。無足下。明眾生品類不同。佛獨為尊。無足如蟒蛇等。二足如人仙諸天及禽鳥等。多足如四足之獸。多足之虫等。此顯如來隨類現身。在天同天。為天中之王。在人同人。為人中之尊。在一切異生。無不現身同類。於中獨尊。以尊攝卑。令其從化。所以為微妙之德也。四明隱顯德。佛無處不在。無時不現。遇無緣眾生。則隱身不現。令生渴仰。謂佛難值。如心生戀慕。至誠感動。佛則現身。令生難遭之想。喻優曇之難遇也。五者下明特恩德。謂法身平等。充滿無量世界。應化隨緣。獨出娑婆。然三千大千世界。即娑婆世界也。顯娑婆眾生。根利苦多。故佛憐愍獨出之如此。正顯大恩也。(問。佛心平等。法界齊現。獨出娑婆。不亦違乎。答。佛心雖等。隨感則現。此方眾生根利多苦為能感。佛則隨應。如十方佛土。各有主佛。眾生從化。非我佛不現。但隨緣隨分耳)六者下。明究竟德。世間功德。即人天因果。出世間功德。即三乘權教。滿一切義者。即第一義。滿者究竟義。會歸義。言佛即一而三。言三即一。以即權入實。故曰滿一切義。法華云。其所說法。皆悉到於一切智地。
△三結常利。
依具如是等六種功德。常能利樂一切眾生。是名佛寶不思議恩。
此結如來利生。以六種功德為依憑器具。常能利樂下。結佛能事。如上所依之德。或為福田。或為智種。施之以恩。布之以德。或示之為同類。或應之以隱顯。無非隨緣普應。曲順時機。及種種因緣。種種譬喻。廣演言教。究竟皆得一切種智。故云常能利樂一切眾生。是名下總結深恩也。
○良以結處既云佛恩不思議。答會同華嚴有十種。一發心普被恩。(謂如來最初發菩提心。修習勝行。成就功德。皆為普被法界羣生。咸令利益安樂也)二難行苦行恩。(謂如來往昔因中。捨頭目髓腦。國城妻子。剜身千燈。投形飼虎。雪嶺亡軀。如是苦行。積劫行之。皆為利益眾生也)三一向為他恩。(謂如來積劫修諸功德。不顧自身。但為度脫一切眾生。未曾一念自為於[A51]己也)四垂形六道恩。(謂如來隨六道身。一一應現於六道中。救濟羣苦。令得安樂。是為垂形六道恩)五隨逐眾生恩。(謂如來見諸眾生。無有出離生死之心。長劫不捨。故運平等大慈。隨逐救濟。令其離苦。得安隱樂也)六大悲深重恩。(謂如來見眾生造惡。如割肢體。心生痛切。不能自安。復覩眾生。墮三。惡道。受種種苦。心大憂惱。即起大悲。而救護之。若見作善。生大歡喜)七隱勝現劣恩。(謂如來為大乘小乘之機。而起勝應劣應之用。如說華嚴。則為普賢等諸大菩薩。示現實報勝應之身。有十蓮華藏世界海微塵數。微妙相好。無盡功德。若說三乘之教。則隱勝妙之相。但彰三十二相劣應之身。二乘及小教菩薩。方蒙利益。是為隱勝現劣恩)八隱實施權恩。(謂如來觀諸眾生。根器狹劣。隱蔽大乘實教。乃以三乘權法。誘引眾生。而令成熟。然後以大乘而度脫之。為隱實施權恩)九示滅令慕恩。(謂如來若久住於世。薄德之人不種善根。不生難遭之想。是故示現滅度。令諸眾生知佛世難遇。心懷戀慕。便種善根也)十悲念無盡恩。(謂如來悲念一切眾生。故留餘福。教以救濟之。如示同人壽。住世百年。而八十即入滅者。則留二十年餘福。以蔭末法弟子。復留三藏教法。廣令眾生依之修行。皆成聖果。悲愍愛念。利益無窮)以上十恩生華嚴疏鈔。與前六種會益大同。為此明爽故引證之。幸勿厭繁。以上正明佛寶[A52]已竟。
△二兼釋轉難四。初長者以眾生不見為難。
爾時五百長者。白佛言世尊。如佛所說。一佛寶中。無量化佛。充滿世界。利樂眾生。以何因緣。世間眾生。多不見佛。受諸苦惱。
此長者等。不知眾生業障自蔽。故起疑以難之曰。據佛所說。無量化佛。無處不有。無時不現。理應徧一切處。盡一切時。至於盡未來際眾生。皆各處處見佛。時時見佛纔是。以何因緣。現今眾生多有不見。受諸苦惱。意含佛不能救。而佛恩何在耶。
△二如來以盲不見日為喻。
佛告五百長者。譬如日光天子。放百千光。照明世界。而有盲者不見光明。汝善男子。於意云何。日光天子。而有過否。時長者言。不也世尊。
喻中謂杲日麗天。六合朗耀。豈為盲者而掩其光乎。長者於喻上自明。遂答不也。不者不也。意明盲者自障。非日過也。
△三以眾生罪障不見合喻。
佛言善男子。諸佛如來。常演正法。利樂有情。是諸眾生。常造惡業。都不覺知。無慚愧心。於佛法僧。不樂親近。如是眾生。罪根深重。經無量劫。不得見聞三寶名字。如彼盲者。不覩日光。
諸佛下。謂諸化身如來。於十方三世。普應羣機。如日光照明世界也。是諸下。合盲者不見。常造惡業者。惡字但屬有漏。較佛無漏勝用。皆屬惡業。以其能招生死故。都不覺知者。正是眾生無明自障故。無慚愧心者。恣心自恃。放[A53]曠造業。上不畏天。下不懼人。總言不懼因果故。於佛下。正明不行善道。良以三寶。為長夜中明燈。能破諸暗。如苦海中慈航。能度生死。世間智者。理應親近。而無慚之人。心不欲樂。不樂則不信。既無信樂。則不親近。既不親近。則無善言熏習。如是下。正言有惡。罪根者。即是惡種。深則自不能拔。重則力不能動。經無量下。正明從迷積迷。歷無量劫。自障自背。不得見聞三寶名字。如彼下合喻。盲人不覩日光。豈日光之咎耶。且如即今住世三寶。常在於世。不信之人。若逢不逢。或見非見。豈三寶之咎耶。所謂佛雖大聖。難度無緣信哉。
△四以成就善根者得見。
若有眾生。恭敬如來。愛樂大乘。尊重三寶。當知是人。業障銷除。福智增長。成就善根。速得見佛。永離生死。當證菩提。
恭敬尊重。乃受道之資。愛樂大乘。乃渴仰之至。業障銷除即無障。福智增長則有機。善根成就。如清水現前。速得見佛。猶月影隨至。障銷見佛。必然生死永盡。福智增長。何愁不證菩提。此言機熟則能感佛。佛則隨應。然則不離當處。直在一時。三寶皆見矣。良以惡業者不見。佛固未嘗隱。善根者得見。而佛亦未嘗來。法華云。常在靈鷲山。及於諸住處。眾生見劫盡。大火所燒時。我此土安隱。而眾見燒盡。然據此則知見與不見。只在能感與不能感耳。以上佛寶一大科[A54]已竟。
△二法寶三。初舉佛例法。
諸善男子。如一佛寶。有無量佛。如來所說法寶亦然。一法寶中。有無量義。
初三句為能例。如來下為所例。末二句正標法義。一法者。如起信云。所言法者。謂眾生心。(出其法體。謂如來藏心。具和合不和合二義。和合。有隨緣之用。不和合。有不變之體)無量義者。起信云。是心。則攝一切世間出世間法。依於此心。顯示摩訶衍義。何以故。是心真如相。即示摩訶衍體故。是心生滅因緣相。能示摩訶衍自體相用故。云云。截流而言。一切事理。依正。染淨。因果。千差萬別。故云無量義。總一法寶。該盡無餘矣。
△二正明法寶二。初總舉標列。
善男子。於法寶中。有其四種。一者教法。二者理法。三者行法。四者果法。一切無漏。能破無明。煩惱業障。
一切者總指四種法。以無漏二字顯德。謂法無煩惱。不墮生死。故云無漏。能破無明等者。無明即諸惑之總稱。癡暗為性。煩惱即無明之差別。擾亂為性。業障者。業即身口之作用。有漏無益。障蔽正道。故名業障。能破者。謂依教則見理。據理則起行。行即無漏定慧。以智起惑亡。不造諸業。故云能破。以惑盡真窮。則能證果。果中無惑。俱名能破。
△二別以釋成四。初略釋四義。
聲名句文。名為教法。有無諸法。名為理法。戒定慧行。名為行法。無為妙果。名為果法。如是四種。名為法寶。引導眾生。出生死海。到於彼岸。
教為聖人被下之言。非聲名句文。莫能詮表。故以聲等為教體也。若以教攝機。非聲無以可聽。聲是教主之梵音也。若以詮求旨。非名無以彰表。故皆為教體。一字為名。能詮自性。兩字三字等為句。句詮差別。如說眼。但是一字之名。獨詮眼之自性。若再加一字謂天眼。此則為句。能詮差別。令人生解。揀非肉眼等。文又為名句之所依。又名則次第行列。句則次第安布。文則次第聯合。以聲屬色法為實。名句文。是聲上曲屈建立是假。以名體假實相資。總為教體。以文隨於義。義隨於文。文義相隨。理無差舛。此但論能詮。故曰教法。又教者較也。謂聖人說教。欲人較法也。有無二句名理者。謂所詮道理。有即事。無即理也。事則因果全彰故曰有。理則纖塵不立故曰無。此二為教之所詮也。戒定二句名行法者。行謂能行。以戒為根本。三聚潔白。皎如氷霜。自能生定。定謂不動。妄念不生。如澄濁水。清水現前。名之為定。以定能生慧。慧能照理。亦能破惑。加之精進勇猛。六度圓修。萬行兩利。非此不能證果。故曰行法。無為二句名果法者。是行之所證故。妙者有諸功能故。復加無為者。離諸生滅故。又無為即不變之體。妙即應機之用。如三明四智。五眼六通。無量百千。陀羅尼門。體用兼備。是為果法。如是二句結名。引導三句顯益。以法有方便。故能引導。法有智力。故出生死。法有斷德。故到彼岸。
△二諸佛所師。
善男子。諸佛所師。即是法寶。所以者何。三世諸佛。依法修行。斷一切障。得成菩提。盡未來際。利益眾生。以是因緣。三世如來。常能供養。諸波羅蜜。微妙法寶。何況三界。一切眾生。未得解脫。而不能敬微妙法寶。
諸佛下二句。標指法為諸佛之師也。所以一句徵起。謂法是佛說。而反為師者。果何謂乎。三世下釋。謂諸佛依法修行故。以法有規持。能生正解。規之能行。持之不失。即是修行。故能斷障成道。所以尊法為師也。障言一切者。有三種故。一名煩惱障。以見思諸惑。昏煩擾亂。心神不安。能障人天勝妙好事故。二名業障。謂身口日用有漏諸業。能障正道故。三名報障。謂眾生果報即是生死。能障涅槃。不能成道故。障非一種。故曰一切。盡未二句。述有遠功。謂佛縱滅度。法寶不滅。流通世間。永作軌範。故云利益眾生。以是下。結顯佛敬。因緣有二解。一約義。謂法即是心。為成佛之親因故曰因。又法有規則。依之為助緣故曰緣。由法具因緣二義。能令諸佛成道。所以常能供養等。二就文。因即是緣。謂因由緣故。合為一義。以是斷障成道之因緣故。所以三世如來常能供養。以其有恩。為酬報故。波羅蜜云到彼岸。即是法寶。諸佛依之。能達彼岸故。微妙是讚辭。佛既依此成道。則知尊重可嘉。供敬如此。何況下。以聖較凡。斥責警眾。
△三述[A55]己求法。
善男子。我昔曾為求法人王。入大火坑。而求正法。永斷生死。得大菩提。
人王不惜位尊。火坑不辭喪命者。惟道可求。不知有身。如此之誠。所以一聞正法。即高證菩提。然如此引[A56]己元為警眾。
△四廣以喻明。
是故法寶。能破一切生死牢獄。猶如金剛。能壞萬物。法寶能照癡暗眾生。如日天子。能照世界。法寶能救貧乏眾生。如摩尼珠。雨眾寶故。法寶能與眾生喜樂。猶如天皷。樂諸天故。法寶能為諸天寶階。聽聞正法。得生天故。法寶能為堅牢大船。渡生死海。到彼岸故。法寶猶如轉輪聖王。能除三毒。煩惱賊故。法寶能為珍妙衣服。覆蓋無慚諸眾生故。法寶猶如金剛甲冑。能破四魔。證菩提故。法寶猶如智慧利劍。割斷生死。離繫縛故。法寶正是三乘寶車。運載眾生。出火宅故。法寶猶如一切明燈。能照三塗黑暗處故。法寶猶如弓箭矛[1]稍。能鎮國界。摧怨敵故。法寶猶如險路導師。善誘眾生。達寶所故。
共十四種譬喻。各就一義。首則生死比牢獄者。言其籠繫不能自出也。若依法修行。能破生死。不被籠繫。比如金剛。能壞萬物。金剛喻法寶。萬物喻生死。次則日光照晝。能破世間昏暗。喻法寶照心。能破無明昏暗。然癡即無明也。三貧乏者。非無世間財寶。言無功德法財也。如摩尼珠者。此珠若得隨心所欲。珠能出之。比如法寶。人若證之。無量法財。一時具足故。四天皷不擊自鳴。諸天聞之。樂不自勝。喻自性法寶。人若悟之。踊躍歡喜。受享法樂故。五言天寶階者。人得登之。可以升天。喻戒善法寶。人若行之。亦能生天故。六船能渡人。離此達彼。喻法能渡人。超凡入聖故。七輪王能伏叛賊。喻法寶能破三毒故。(即貪嗔痴。毒害眾生。如賊害國)八珍衣能覆躶形。喻法寶能治無慚故。(無慚者。無惡不作。上不畏天。下不懼人。法明因果。善惡報應。猶如影響。令彼生慚愧故)九金剛甲冑。人若披之。敵不能害。反破其敵。喻禪定智慧法寶。魔不能害。而能破四魔。(煩惱魔。死魔。五陰魔。天魔)十人為生死繫縛。猶如枷鎻。智慧法寶。猶如利劒。善能劈枷斷鎻故。十一言三界無安。猶如火宅。三乘法寶。如羊鹿牛三車。諸子乘之。則運出火宅。三乘聖教。人若乘之。則運出三界故。十二云三塗者。一火途。即地獄道。其處受苦眾生。常為鑊湯爐炭。及猛火燒心。葢由眾生。無慈悲心。常懷嗔忿。致感斯報。塗即道也。二刀塗。即餓鬼道。其處受苦眾生。常受刀杖驅逼等苦。故曰刀途。葢由眾生無惠施心。常懷慳貪。致感斯報故。三血途。即畜生道。其處受苦眾生。強者伏弱。互相吞食。飲血噉肉。葢因眾生無智慧心。愚癡不了。致感斯報故。是則三途眾生。愚癡覆慧。名為黑暗。而法寶如燈。能破癡暗。諸暗頓銷。轉愚成智故。十三言生死煩惱通如怨敵。以時時擾害。人則不安。法寶神用智慧如弓箭。無漏禪定如矛矟。能鎮唯心國土。摧伏生死怨敵故。十四涅槃喻寶所。生死如險路。行人如客商。法寶如導師。喻中。明求寶客商。若遇導師。則避險趣夷。能達寶所。法中明。修行行人。若得法寶。則永離生死。高證涅槃故。善哉法寶。神用無量。雖以種種喻明。猶難盡義。所以向下結文云。不可思議者。誠哉斯言。
△三結顯深恩。
善男子。三世如來。所說妙法。有如是等難思議事。是名法寶不思議恩。
此總結法寶恩重。難盡讚揚。思不能極。言不能宣。以上法寶竟。
△三僧寶三。初總標三種。
善男子。世出世間。有三種僧。一菩薩僧。二聲聞僧。三凡夫僧。
梵語僧伽耶。此云和合眾。其和有六。謂戒和同修。見和同解。身和同住。利和同均。口和無諍。意和同悅。世出世間者。謂世間即凡僧。出世間即聖僧。菩薩下標名(僧具六合。且約凡僧說)。
△二別釋聖凡二。初聖僧。
文殊師利。及彌勒等。是菩薩僧。如舍利弗。目犍連等。是聲聞僧。
文殊師利。此云妙吉祥。解見初卷列名。餘皆如前。
△二凡僧二。初具戒說法僧三。初據德標名。
若有成就別解脫戒真善凡夫。乃至具足一切正見。能廣為他。演說開示。眾聖道法。利樂眾生。名凡夫僧。
戒有二種。一約理。名道解脫。道謂證得道理無犯。本來解脫。二約事。名別解脫。謂三業七支。各各防非。清淨無犯。皎如氷霜名戒。不為事緣塵勞所縛名解脫。以別別解脫。故為別解脫戒。成就者。謂得之也。真善者。稱讚也。言其雖是凡夫。而心真戒善。是為真善凡夫也。乃至二字。雖是超略之詞。亦為總說之謂。故云具足一切正見。以其德相固多。而正見為本。然正見言一切者。以其凡有見聞。種種事物。不為邪惑。不被境迷。事事見真。物物合道。故曰一切正見。以上戒與正見。但約自利。能廣下。又能利他。演說開示。即代佛揚化。為說者之能詮。眾聖道法。為說中之旨趣。即是所詮。眾聖者。品類固多。且約四聖。謂聲聞。緣覺。菩薩。佛。道謂道果。為聖之所證。法謂教法。為聖之所修。於中教有權實。法兼定慧。總為能被之教也。眾生乃所被之機。謂聞其所說。得其法利。享其法樂。以見僧寶之施恩也。末句結名。謂煩惱未斷。生死未離。雖作沙門。未及聖證。故名凡夫僧。
△二銷釋疑難。
雖未能得無漏戒定。及慧解脫。而供養者。獲無量福。
此科恐有疑者。謂既云凡夫。生死煩惱全在。何得與聖僧同科。此科釋之曰。雖未等云云。戒定慧。固為入道之具。奈我執未亡。故屬有漏。雖在有漏。此人戒行清淨。正見利他。若供養者。獲無量福。意謂佛在世時。佛能說法。佛不住世。道在人弘。能說佛法。與佛無異。所以獲福之勝者此也。
△三會聖真僧。
如是三種。名真福田僧。
此結聖凡雖殊。福田無異。
△二毀戒正信僧五。初正顯。
復有一類。名福田僧。於佛舍利。及佛形像。並諸法僧。聖所制戒。深生敬信。自無邪見。令他亦然。能宣正法讚歎一乘。深信因果。常發善願。隨其過犯。悔除業障。
言復有一類者。是前三種之外。另有一類。與前三種。同名福田僧。此但標名。於佛下釋義。謂此等敬信三寶。既無邪見。必具正見。此但自利。令他下又利人。因具正見。宣說三乘正法。又除人之邪見。故云令他亦然。一乘者。乃最上之心法。善能褒美。故云讚歎。乃大解佛法之人也。因果如影響。邪見者不信。此人具正見。不惟信。且深信。常發下。願乃人心之所欲。固有多種。此言善願者。必菩薩四弘誓願也。然既發善願。則有兩利之心。非菩薩乎。但未證聖賢。誰能無過。隨其過犯。覺而能悔。善莫大焉。過犯如薪。能悔如火。縱有業障。一悔皆空。具大慚愧。誠為可嘉。所以與前僧。均名福田者此也。
△二較勝。
當知是人。信三寶力。勝諸外道。百千萬倍。亦勝四種轉輪聖王。何況餘類一切眾生。
外道邪見。此僧正見。正能破邪。勝之一也。輪王能說十善。此人能說佛法。勝之二也。又十善但免三途。佛法能出三界。勝之三也。若論神通。大凡不及小聖。若論發心。小聖不及大凡。此乃大凡也。然既發菩薩四弘誓願。小乘聖人猶且不及。何況輪王外道。及世俗沉流乎。
△三釋疑。
如鬱金華。雖然萎悴。猶勝一切諸雜類華。正見比丘。亦復如是。勝餘眾生百千萬倍。雖毀禁戒。不壞正見。以是因緣。名福田僧。
科云釋疑者。因云復有一類名福田僧。又云隨其過犯悔除業障。又云勝諸輪王。恐疑者云。毀佛禁戒。是法門罪人。縱能悔過。免罪幸矣。若謂作福田僧。而復勝於輪王者。深為可疑。故將此喻釋之。如鬱金華。乃華中之最勝者。初開正鮮時。羣華失色。雖至萎悴。猶勝雜華。何也。種類之勝也。正見下合喻。謂正見比丘。能信三寶。能識因果。復能深讚一乘。且發善願。然身雖比丘。心是菩薩。身雖毀戒。正見不壞。若一念反照。罪業全空。如廣額屠兒。放下屠刀。千佛一數。正見之人。一念心空。即名為佛。下結名。以是不毀正見因緣。名福田僧。何必又疑。
△四較福。
若善男子。善女人等。供養如是福田僧者。所得福德。無有窮盡。供養前三真實僧寶。所獲功德。正等無異。
此言供養獲福與前同者。以其罪性本空。而正見本同。故供養之人。獲福無異也。雖然。凡具眼學者。當知佛意。如經云。隨其所犯。悔除業障。又云雖毀禁戒。不壞正見。此言全德君子。百中無一。倘有對境逢緣。忽然有犯。過後追悔不及。是有慚之人。所以如來。極口稱讚。雖毀禁戒。不壞正見。言其有慚愧追悔。是為正見。假若狂慧學者。恣縱其心。數數放肆。以此為據者。為謬解佛旨。尤為謗經。思之慎之。
△三總結僧恩。
如是四類。聖凡僧寶。利樂有情。恒無蹔捨。是名僧寶不思議恩。
二種聖僧。其神通變化。折攝兩門。及方便隨宜。種種教化。恩深無量。固不待言矣。如二種凡僧。如來所重者正見。所讚者是說法。再加善願所持。誨人不倦。以之法燈相續。慧焰聯芳。如慈航普駕。苦海度生。誠為僧寶。恩不可量矣。然則弘法之人。若正法住世。亦不為難。若像末之間。世道交喪。人心輕薄。加之五濁障重。惡事紛然。而於中弘法者。非慈悲為室。忍辱為衣。法空為座者。則不能矣。以見末法弘經。真為僧寶也。以上如來正示三寶。一大科[A57]已竟。
△二因問重申寶義三。初長者疑問寶名二。初正問。
爾時五百長者。白佛言世尊。我等今日。聞佛法音。得悟三寶。利益世間。然今不知以何義故。說佛法僧。得名為寶。
意謂稱佛法僧則可。皆稱寶者。不知何義。此但述疑。
△二請說。
願佛解說。顯是眾會。及未來世。敬信三寶。一切有情。永斷疑網。得不壞信。令入三寶不思議海。
願乃請者之志誠。眾會乃現前之大眾。未來是後世之大眾。永斷下。謂疑惑不解。如墮網中。自不能出。願一言決之。不復更疑。故云永斷。得不下。謂信後復疑。是信之有壞。一信永信。不復更疑。是得不壞信。其所重者解說也。謂分解細說。必有發明者。三寶恩大。故喻如海。脫諸情謂。故不思議。歸恩於佛。故云令入(顯是之是。乃示字之錯也)。
△二佛以十喻領答二。初稱歎能問。
爾時佛告諸長者言。善哉善哉。汝善男子。能問如來甚深妙法。於未來世。利益安樂一切眾生。
因問寶名。深合佛意。故乃嘉美其言曰善哉善哉。以其寶含多義。借問宣明。利益者眾。故讚曰能問等。
△二十義喻明二。初總標十義。
譬如世間。第一珍寶。具足十義。莊嚴國界。饒益有情。佛法僧寶。亦復如是。
上四句喻。下二句合。義在下科。
△二別以開明。
一者堅牢。如摩尼寶。無人能破。佛法僧寶。亦復如是。外道天魔。不能破故。
此喻不壞為寶。摩尼寶者。其體最堅。若有破者。則不名寶。以喻佛法僧寶。亦不能破也。以佛為大聖。具深禪大定。慧辯無窮。侵之則天魔腦裂。論之則外道皈依。固不能破。法有規則。體用雙彰。權實無礙。以正義堅密。何可破耶。僧能秉教。慧鑒照明。四悉化物。顯正摧邪。亦莫能破。非寶而何哉。
二者無垢。世間勝寶。清淨光潔。不雜塵穢佛法僧寶。亦復如是。悉能遠離煩惱塵垢。
此以無垢為寶。初句法喻雙舉。下皆倣此。次三句喻。後四句法合。勝寶如辟塵珠。不與塵合。三寶亦爾。以佛離五住。法本離欲。僧秉淨戒。以遠離塵垢。故名為寶(法喻雙舉者。如標舉無垢。喻之與法。二皆無垢。故為雙舉)。
三者與樂。如天德瓶。能與安樂。佛法僧寶。亦復如是。能與眾生世出世樂。
此以有德與樂為寶。天德瓶未見出載。今以字義釋之。瓶即器名。天即天上。謂天上有瓶。其瓶有德。以德處為名。曰天德瓶。既曰有德。亦必兼福兼威。則能除凶辟邪。消災延壽。人若得之。則得安樂。歸功於瓶。故云與樂。三寶亦爾。人依五戒十善。得世間樂。諦緣六度等。得出世樂。歸恩於法。故以寶名。
四者難遇。如吉祥寶。希有難得。佛法僧寶。亦復如是。業障有情。億劫難遇。
此以吉祥為寶。寶名吉祥。又曰難遇。非世間常有之寶也。若有緣遇之。則必致祥。三寶亦爾。亦非世間常有也。如百千萬劫不遇佛世。法是佛說。僧是佛子。難則皆難。遇則皆遇。且如現今。雖佛入滅。住世三寶。處處皆有。隨緣演法。禪律通行。薄福眾生。業障難遇。然住世三寶尚爾。別相三寶可明矣。言吉祥者。如讚三寶偈云。有佛住處龍天喜。無僧讚法鬼神愁。非寶而何。其所重者。別相三寶也(法報化身。佛寶也。教理行果。法寶也。菩薩羅漢。僧寶也。義兼說法正見凡僧)。
五者能破。如如意寶。能破貧窮。佛法僧寶。亦復如是。能破世間諸貧苦故。
此以濟貧為寶。如意寶珠。隨人所欲。出諸珍財。能破人之貧窮也。三寶亦爾。人若求之。出諸法財。能破人之生死也。以人無智慧。永墮生死。不得法財。即是貧窮。若人親近三寶。轉愚成智。具諸功德。即是法財。
六者威德。如轉輪王所有輪寶。能伏諸怨。佛法僧寶。亦復如是。具大神通。降伏四魔。
此以降魔為寶。諸怨者。或隣國有讐。或諸侯叛國。不順侵犯為怨也。時轉輪王。或振威以警。或操戈以伐。輪寶隨向。則怨賊喪膽。隨即歸伏矣。三寶亦爾。以神通智慧降伏魔怨。是為寶也。四魔者。即煩惱魔。五陰魔。死魔。天魔。
七者滿願。如摩尼珠。隨心所求。能雨眾寶。佛法僧寶。亦復如是。能滿眾生所修善願。
摩尼。即如意之梵語。此與第五大同小異。彼約破貧為寶。此約滿願為寶也。
八者莊嚴。如是珍寶。莊嚴王宮。佛法僧寶。亦復如是。莊嚴法王菩提寶宮。
此以莊嚴為寶。王宮以珍寶為莊嚴。喻菩提以三寶為莊嚴也。法王即佛。菩提佛所證之道果。佛依道住。如王居宮。謂佛以能覺為莊嚴。法以軌持為莊嚴。僧以和合為莊嚴。
九者最妙。如天妙寶。最為微妙。佛法僧寶。亦復如是。超諸世間最勝妙寶。
既云天妙寶。必圓和透徹。光耀諸天。觸處通靈。越諸群類。以微妙尊勝為寶也。三寶亦然。既云超世。則見聞讀誦。罪滅河沙。禮念歸依。福增無量。亦以尊勝為寶也。
十者不變。譬如真金。入火不變。佛法僧寶。亦復如是。世間八風。不能傾動。
此以常住為寶。真金不懼火煉。三寶豈懼境遷。八風。即稱譏苦樂利衰毀譽(問。佛法真常。固不能變。得道聖僧。亦不能變。如二種凡僧。塵勞堆頭。強作佛事。逐境逢緣。未必不流。何為不變。答。正見之僧。身處世緣。心居塵外。隨而不流。豈為轉動。若世俗常僧。不在此論)。
△三結顯神變無量。
佛法僧寶。具足無量神通變化。利樂有情。蹔無休息。以是義故。諸佛法僧。說名為寶。
以上十喻發揮。無非梗槩。若具足發明。更有無量。神通。則現明王像。摧伏魔怨。變化。則現隨類身。攝授有情。凡僧雖無神通變化。却能智辯降魔。伏諸外道。融通無礙。方便隨宜。即是神變。利樂。謂凡情獲益。無休。謂永遠瞻依。據德彰名。誠為大寶。以上別顯四恩[A58]已竟。
△三結勸。
善男子。我為汝等。略說四種。世出世間有恩之處。汝等當知。修菩薩行。應報如是四種之恩。
此結四種恩重。故勸非菩提心。菩薩行。難以報之矣。然雖為結勸。實乃提撕警覺。令其回小向大。此為關要也。以上廣說四恩應報[A59]已竟。
△三長者請問報恩。
爾時五百長者。白佛言世尊。如是四恩。甚為難報。當修何行。而報是恩。
長者聞佛所說。知有四恩。因以思惟。若無父母。誰能養育。若無國王。天下不安。若無三寶。無能度化。眾生雖無現世之恩。却有[A60]已往之恩。不知則[A61]已。知必當報。今欲報之。不知何行方合其宜。故問。
△四如來教發大心三。初標舉三種十行。
佛告諸長者言。善男子。為求菩提。有其三種十波羅蜜。一者十種布施波羅蜜多。二者十種親近波羅蜜多。三者十種真實波羅蜜多。
此是佛答長者報恩之行。佛意謂欲報四恩。須假上求菩提。下化眾生。除此別無可報也。經中為求一句。為能發之心。有其下。為所行之行。三種十波羅蜜。有標無釋。但出總名者。葢佛知有十。恐繁不敘。但出總義。引人發心。波羅蜜多。云到彼岸。如前所解。一布施十者。本經無十種名。當如華嚴十種施藏。一分減施。(若得美食。要與眾生。然後方食。餘物亦然)二竭盡施(隨其所有。一切皆施。饒益於彼。盡命無悋)三內施。(身命手足。頭目布施。以救病人)四外施。(王位。乃至種種外財。悉施與人)五內外施。(身及王位。悉是無常。求者與之)六一切施。(國土髓腦妻子。會當別離。以此皆施不悋)七過去施。(過去諸法。十方推求。都不可得。畢竟皆捨)八未來施。(觀未來諸法。皆不可得。畢竟皆捨。不作妄想)九現在施。(觀諸行如夢不實。無有貪著)十究竟施。(此身危脆不堅。應以捨彼。充滿其願)親近十種。法數不出。本經分釋。又名布施。今解仍以前十種布施。但不著相。則近於理。即是十種親近。於理無違。(問。此解云。但不著相。則近於理。然則華嚴檀度菩薩。皆為著相可乎。答。如華嚴不思議境界。檀度菩薩。固不著相。然彼所重者。檀度且言布施。此中約忘相。用表近理。合一開二。於理無違。何疑乎)十種真實。法數亦無。如本經釋文。亦但云發菩提心。勸眾同發。一四句偈。施一眾生。使向菩提。名為真實。然既云施一眾生。仍為布施中之法施。當知法施。乃菩薩十度中檀度之法施也。然如來既言十種。理應法施欽誠。十度圓具。如說法無染。即戒波羅蜜。遇逆心空。即忍辱波羅蜜。誨人不倦。即精進波羅蜜。說而無說。即禪定波羅蜜。隨說自照。即慧波羅蜜。隨機巧示。即方便波羅蜜。欲眾成道。即願波羅蜜。令他發解。即力波羅蜜。辯才無礙。即智波羅蜜。皆從菩提心中流出。稱其法性所說。無不真實也。
△二略述三義揀別四。初明布施揀真實。
若有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能以七寶。滿於三千大千世界。布施無量貧窮眾生。如是布施。但名布施波羅蜜多。不名真實波羅蜜多。
善男等。指發心之人。不拘在家出家。男女攝盡。阿耨等。是所向之道。心為向道之念。必具三心四願。能以下。是所施之財。七寶。即金銀瑠璃等。最重之珍。滿於下。七寶充滿之處。布施下。受施之人。夫能發之心曰菩提。所施之財曰七寶。所施之處曰大千。惠施之人曰無量。此雖假設。若神通菩薩。亦不為難。檀度行中。誠可嘉矣。但名下揀別。謂如是布施。雖為妙行。皆屬財施。不名真實。然真實者法施也。必揀別者。以財施利生不利死。能濟貧窮不能濟業苦。據後文。雖為妙行。不為報恩也。
△二明親近揀真實。
若有善男子善女人。發大悲心。為求無上正等菩提。以自妻子。施於他人。心無悋惜。身肉手足。頭目髓腦。乃至身命。施來求者。如是布施。但名親近波羅蜜多。未名真實波羅蜜多。
此布施中。可謂竭盡施。一切施。不顧身命。實為菩薩檀度之極。猶揀云但名親近。謂不顧身命。唯道是親。近於正理。誠為妙行。猶揀未名真實者。謂如此行檀度。只是自破慳悋。自離二執。不能利他。不名報恩。然此所重者。獨許說法度生。為真實報恩也。
△三明真實揀前二。
若善男子善女人。發起無上大菩提心。[1]位無所得。勸諸眾生。同發此心。以真實法。一四句偈。施一眾生。使向無上正等菩提。是名真實波羅蜜多。前二布施。未名報恩。
此與前二。發心是同。但前二為上求佛果自利邊重。雖有利他。無非布施。此中云位無所得者。尚在凡夫。未得聖位。而能勸眾。同發大心。是肉身菩薩。公世之心也。以真下。正明所說之法。真謂真如。非妄非變。實謂實相。萬法歸真。若向這裏惠人。雖一偈之少。四句之微。其所利者。且施一人。使此一人。趣向菩提。唯此為重。故以結名。方是真實波羅蜜多。前二下。揀云。彼之兩種。未曾說法。不名報恩。當知此人。仍在凡夫。將真實之法。說一句。度一人。是利他邊之最劣者。尚為報恩。何況入聖位。廣說法。度多眾。愈不待言矣。
△四真實能報四恩。
若善男子善女人。能修如是第三真實波羅蜜多。乃名真實能報四恩。
法華。迦葉等云。佛恩廣大。無量億劫。誰能報者。手足供給。頭頂禮敬。一切供養。皆不能報。若以頂戴。兩肩荷負。於恒沙劫。盡心恭敬。又以美膳。無量寶衣。及諸臥具。種種湯藥。牛頭栴檀。及諸珍寶。以起塔廟。寶衣布地。如斯等事。以用供養。於恒沙劫。亦不能報。今經是佛金口所說。以真實法。說一句。或四句。勸一眾生。使向菩提。乃名真實。能報四恩。吁。弘法沙門。理宜珍重。
△三徵釋真報所以二。初徵。
所以者何。
徵意。謂前二布施。一以七寶充滿大千。供無量眾。乃舉世之不能行者。一以頭目髓腦。身肉手足。不惜身命。乃布施中最難者。反不及說法之少分。然說法者。縱稱真如。說向實際。亦解法者之易為。何此勝彼劣之如此。誠哉不知其何也矣。
△二釋。
前二布施。有所得心。第三施者。無所得心。以真法施一切有情。令發無上大菩提心。是人當得證菩提時。廣度眾生無有窮盡。紹三寶種使不斷絕。以是因緣名為報恩。
前二有所得心者。謂彼發心之人。若非滿世之珍財。及髓腦之不悋者。不能滿自[A62]己檀度。是人欲滿自[A63]己檀度。得證菩提。方發施心。是有所得之心也。第三無所得心者牒定。以真下釋。真法者。即稱真理說出之法。施與一切有情。令一切有情。發無上大菩提心。獨為利他。別無可圖。是無所得心。又正說之時。不著人相。不著法相。三輪體空。亦云無所得心。是人二字。有兩說。一者即是有情之眾。既聞妙法。既發大心。遂如聞而悟。如悟而行。如行而證。是彼自利。復能利他。故云廣度等。二者仍指本人。既能說法利他。豈不自行自證。且凡位尚能利他。何況證菩提時。自能徧一切處。盡一切時。教化有情。不可測量。故云廣度眾生無有窮盡。紹三下。明轉相傳受。化化無窮。故曰紹三寶種。使不斷絕。以紹隆佛種。為真實報恩也。二說俱通。
△五長者發心獲益。
爾時五百長者。從佛聞是。昔所未聞報恩之法。心懷踊躍。得未曾有。發心求趣無上菩提。得忍辱三昧。入不思議智。永不退轉。
此是長者聞說報恩之功效也。夫五百長者。前聞佛說心地熏修。大乘之法。心生憎惡。亦不欲聞。意謂久受勤苦。方可成就。將欲近證小果。以為知恩報恩。爾時佛愍其愚。又喜其。知恩報恩之意。未免將機就機應病與藥。遂說四恩應報。至此聞說非菩提心。不能報恩。突然而法喜充懷。故云心懷踊躍。即喜之至也。得未曾有者。謂報恩之說。[A64]已往未嘗不聞。而未有如此親切詳細。遂能劣心頓息。大志方興。故云發心等。忍辱三昧者。謂消息撥轉。脫體大悟。然所悟之理。是自知之法。畢竟向人吐露不出為忍辱。一心不動為三昧。但辱字為帶語辭也。亦無生法忍之別名。悟得此法。無少法生。無少法滅。忍可默契之謂也。入不思議智者。智即菩提。入即契合。以靈知契道。非言議心思。故云不思議智。乃分得佛智也。永不退轉者。位登八地也。
△六合會聞法獲益。
爾時會中。八萬四千眾生。發菩提心。得堅固信。及此三昧。海會大眾。悉得金剛忍辱三昧。悟無生忍。及柔順忍。或證初地。得不起忍。無量眾生。發菩提心。住不退位。
菩提心。如起信云。有三種。一者正念真如法故。二者樂集一切諸善法故。三者欲拔一切眾生苦故。大乘菩薩。以此為成佛之本。若不發此心。縱至殞命亡身。盡為魔事。堅固信者。即聞知四恩。發心欲報。一信永信。再不退轉。故云堅固。此三昧者亦指信。謂由信堅固。物不能轉。即是三昧。大眾言海會者。海為會水之總處也。故天下眾流皆歸於海。海能聚納。海取大義。借此為喻。今如來法會。他方此界。一切聖凡。雲集於此。如海會水。故名海會。金剛忍辱者。忍辱同上科解。金剛取堅固義。謂得此三昧。一忍永忍。物不能轉。如金剛之體堅。悟無生忍者。謂了達諸法本無生滅。諦審忍可。妄念頓息。柔順忍者。謂於理於事。悉能隨順。能達事理。皆一實相。諦審忍可。而無違逆。故曰柔順忍。或證下不起忍者。不起對起說。謂地前尚有分別二障。以分別為起。到初地二障[A65]已離。故云不起。審實默契。故曰忍。無量下。不退位有三。一位不退。謂別教菩薩從初住(即圓教初信)斷見惑。二住至七住斷思惑。則永不退失超凡之位。名位不退。二行不退。謂別教從八住[A66]已去。至十行位中。伏斷塵沙之惑。永不退失菩薩之行。名行不退。三念不退。謂別教菩薩初地[A67]已去。破無明惑。則永不退失中道正念。名念不退。今經但云住不退位。或亦淺深不同。大槩言之。此上二科。皆經家敘置之文。[1]□□通為五百大科[A68]已竟。
△二結勸受持二。初正勸廣令流布。
爾時佛告五百長者。未來世中。一切眾生。若有得聞此心地觀報四恩品。受持讀習。解說書寫。廣令流布。
受持下。即流通之行。合則惟四。開則成八。謂受則信順領納。持則擔荷奉行。讀則熟文解義。習則參學染神。解則分疏註釋。說則講演分別。紀文為書。謄鈔曰寫。亦兼刷印。總謂流布之行也。
△二指明現未功德二。初現世增延福壽。
如是人等。福智增長。諸天衛護。現身無疾。壽命延長。
諸祥為福。神解為智。由法力所加。諸天衛護。所謂百福駢臻。神解轉盛也。無疾則身安。命延則壽長。皆人之所欲。亦由法力所加。神力所護。此現身之益如此也。
△二當來果證菩提三。初命終往生內院。
若命終時。即得往生彌勒內宮。覩白毫相。超越生死。龍華三會。當得解脫。
此後世功德也。謂廣令流布之人。各隨願心智力。或受或持。或解或說等。專住不移。故得隨願往生。內宮即是內院。此亦隨願往生也。彌勒有內院外院。而外院凡居。尚有墮落。內院聖流。無有生死。應知此人。必帶惑往生也。以但能受持讀習等。未及斷惑。乃有相之行。承法功熏。自[A69]己願力。直生彼宮。覩白毫相者。似乎未見慈容。但見毫相耳。超生死者。謂既生內院。雖未親見慈容。亦蒙慈力攝受。不致墮落。即是超越。龍華下。彌勒下生經云。彌勒菩薩。即於出家之日。便得成佛。坐於龍華樹下。華林園中。三會說法。故云龍華三會。第一會。度九十六俱胝(華言百億)聲聞眾。即釋迦正法中。能作佛事。自種善根。或教他種。或七寶銅鐵泥木等。造佛形像。或𦘕像。及窣堵波。若大若小。以香華供養。由是善根力故。至彌勒成佛時。善得人身。於第一會中。剃髮出家。乘宿願力。便得涅槃。第二會者。度九十四俱胝聲聞眾。彼云若王民人等。於今釋迦如來正法中。能為法事。於大乘經典或律或論。若讀若誦。或恭敬供養。或於經卷。以諸雜綵。而嚴飾之。由是善根力故。至彌勒如來成正覺時。善得人身。於第二會中。剃髮出家。乘宿願力。便得涅槃。第三會。度九十二俱胝聲聞眾。彼云若諸眾生。於釋迦如來正法中。能為僧事。自種善根。或教他種。於每月初一日。或初八日。十五日。設齋供養比丘比丘尼。或供養修禪定者。或供養諸說法者。或施坐具等。供養眾僧。由是善根力故。至彌勒成佛。於第三會。剃髮出家。乘宿願力。便得涅槃。
○當知今經。但云命終往生內宮。覩白毫者。若與彼經對看。似未覩佛面。且依菩薩內院滋培。待下生時。隨之同下。初會說法。當得解脫。解脫有二種。(出寶性論)一性淨解脫。謂眾生性本清淨。而無繫縛染汙之相。故名性淨解脫。二障盡解脫。謂眾生有煩惱之惑。障蔽聖道。不得出離。若離此障。即得自在。是名障盡解脫。是知本經云。當得解脫者。即障盡解脫也。以前受持解說之功。隨其願力。帶業往生。雖云超越生死。其實承彌勒攝授。不至墮落。須待隨之下生。聞法斷惑。始得障盡。究竟解脫矣。此約一類鈍根者說。利根者下科另顯。
△二隨意見佛聞法。
十方淨土。隨意往生。見佛聞法。入正定聚。
此亦承前。廣令流布之功。亦未斷惑。隨意帶業往生。十方淨土。能見十方諸佛。能聞諸佛正法。能入正定聚。既能入定。則定能發慧。慧必證道。此則較前為利根之機。
△三速證菩提種智。
速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如來智慧。
此文本是前科所證。今特另作一科者。為顯三等機故。謂鈍根者由信心堅固。既生內院。須待下生。龍華三會。始得解脫。所經時長。未得速證。故判鈍根。次科根稍利。亦帶業往生十方淨土。得見佛聞法。不同前人但覩毫相。未得親見親聞。此人根利願深。故得見佛聞法。既入正定。必能發慧。亦得速證。然雖速證。猶仗佛加。此第三科。為最利根者。但能受持讀習。一念染神。諸惑頓空。立成正覺。故曰速成等。如來智慧者。即得一切種智也。
○問。速成等本是前科。今另開之。恐謬佛意。答。若論文勢。實屬前科。不當另立。若就速成。另立亦通。何也。後文殊章中。判此經為頓教。今則文雖隨前。約義另立。故釋云。一念染神。諸惑頓空。立成正覺。故曰速成。是知利根遇頓教。如鳥飛山。展翼即到。所以初科鈍根者漸成。次科雖利猶待往生。此則一念頓成。猶不待往生矣。古德云。隨義不隨文。萬無一失。得義學者。不必膠柱。
○再問。既云頓教。何必又分三等有漸成者。答。頓約教說。漸約機說。何得以機難教。
大乘本生心地觀經淺註卷第二
校注
[0938001] 加疑知 [0940001] 現疑供 [0940002] 覲疑觀 [0949001] 稍疑矟 [0954001] 位經作住 [0955001] 文下缺字疑以上【經文資訊】《卍新續藏》第 20 冊 No. 367 大乘本生心地觀經淺註(第1卷-第3卷)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19-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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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正宗分
自佛出定稱歎以去。囑累品以前。凡十一品經文。或因請開示。及逐境隨機。或因緣訓曉。或譬喻比況。或長行未盡。復假偈頌重宣。總為發明心地。示諸觀門。乃法王之正印。全部之所宗。故名正宗。大科分四。初佛談心地熏修。引發四恩應報(即二三兩卷是也)分二。初品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