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刻三續玄言釋經精解評林卷之二 恕集
大佛頂如來密因脩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 第四
爾時富樓那彌多羅尼子(至)次第遷流終而復始。
又如來說地水火風(至)宣流大慈開我迷雲。
(真際曰。富那首問。何生諸相。欲得續因。以斷輪𢌞也此問四大各徧。云何相容。欲窮幻相也)。
溫陵曰。二問皆攝前四科七大之文起疑也。意以性相相違理事相礙。實常情疑滯。故致此問。
佛言富樓那如汝所言(至)我常聞佛宣說斯義。
(補註曰。性覺妙明。本覺明妙。此盖佛意欲顯山河大地由妄覺生故。且先標真覺。體用互顯而初無能所者。以立本也。下文乃舉真妄二覺。詰其所解。方便勾引。以顯妄覺耳)。
孤山曰。性覺妙明。本覺明妙者。萬法體用異稱也能性一切曰性覺。性覺之妙顯乎明。即自體而出見於萬法者也。性之所本。曰本覺。本覺之明。藏乎妙。即自用而反冥於一真者也。了斯二義。則體用一覺。物我一妙。無復諸相之異矣。
佛言汝稱覺明為復性明(至)為覺不明稱為明覺。
(溫陵曰。促舉前義問之。定其解惑也。夫汝所謂覺。所謂明。意作何解)。
長水曰。為復性本自明。靈然不昧。故稱之為覺邪。為復性自不明。用心覺之。故稱之為明覺邪。靈然不昧者真覺也。用心覺之者妄覺也。
富樓那言若此不明名為覺者則無所明。
(補註曰。上文兼舉真妄二覺。以詰富那。性明者真覺也。覺不明者妄覺也。不明即是無明。若謂覺了無明稱為名覺。則有能覺。與所明矣。既有能所。非妄而何)。
泐潭曰。富那未解詰意。乃以覺不。明者為是。故此答云。若此不明。名為覺者。則無所明。意謂必有所明。方名為覺。殊不知纔有所明。即墮明覺。無窮妄業。由是而生。故下文云。覺非所明。因明立所。所既妄立生汝妄能。
佛言若無所明則無明覺(至)無明又非覺湛明性。
(一說覺離能所。故有所非覺。照了諸相。故無所非明。若果非明。又不得謂之覺湛明性。當知有所無所。是明非明。皆為妄度。終非妙明。明妙之真也。此說未妥)。
補註曰。若無所明。則無明覺者。如云若得果無所明。則無明覺矣。豈不幸哉。盖明覺之妄。由所明起也。
孤山曰。有所非覺者。若有所明。則非真覺。以真覺之性離能所故。無所非明者。若無所明。則無妄明。以因妄明。立能立所故。非明之明。指妄明也。無明又非覺湛明性者。無明即妄明也。以無覺湛之真明。故曰無明。
性覺必明妄為明覺。
(一說妙明則真。必明則妄。所以妄為明覺未妥)。
吳興曰。本性之覺。必具湛明之性。以不了故。妄為能明之明所覺之覺。
覺非所明因明立所所既妄立生汝妄能。
(此一節且指無明也。一說真覺本無能所。因必明故妄見有所究竟。以必明為惡道非也)。
吳興曰。性覺之體。本非所明。但因妄明。對能立所。此即因惑立所見之相也。所見之相既立。能見之相即生。能所同時。前後異說耳。
無同異中熾然成異(至)因此復立無同無異。
(此一節謂因上無明。而成世界虛空及眾生也)。
(吳興曰。此明所立境界。後文虛空為同世界為異者。顯示其相也)。
溫陵曰。能所既立。心境互分。故無同異中。熾然成異。即轉相也。以彼熾然之異為異。復因異相立同。又因其有同有異故。復立無同無異。一真體中。本無是事。皆由能所對待妄立。
如是擾亂相待生勞(至)由是引起塵勞煩惱。
(此一節躡楞前義。而且隱然示三種之情狀也)。
(携李曰。覺明立所。逐起妄情。故於無同異之真空。起熾然之虛妄。既有能所立之分別。復立無同異之是非。相因擾亂。而煩惱勞塵生矣)。
吳興曰。指前因明立所動雜真性。故曰擾亂。所既妄立。生汝妄能。即相待生勞。無同異中熾然成異等。即勞久發塵。自相渾濁也。上言勞者。且屬無明。下云塵勞。正謂見思煩惱塵。即世界眾生。由世界眾生。而有業果故。復云由是引起塵勞煩惱。
起為世界靜成虗空(至)彼無同異真有為法。
(携李曰。此一節乃牒合上異同等義。而顯示三種之名相矣)。
吳興曰。妄覺動。則勞擾發塵。故起為世界。妄覺伏。則頑然冥漠。故靜成虗空。法界一空。曰同情器。萬殊曰異。此乃於無同異中。熾然成異。故曰彼無同異。真有為法。
補註曰。此章問答良有以焉。前佛舉地水火風空見識。以該萬法。則世界虗空眾生業果。皆在其中矣。惟其談七大之相。則曰如來藏中。循業發現。談七大之性。則曰周徧圓融。本如來藏富那至是。未達其循發徧融之義。因此二疑。而興二問。問清淨本然。即如來藏性也。山河大地。即世界虗空也。諸有為相。即眾生及業果也。以其未達循發之義。故曰云何忽生。此四字為要緊問也。如來遂指性覺之中。妄為明覺者喻之。而斷之曰。因明立所。此四字為要緊答也。盖明即妄明妄明。即無明也。所即山河大地諸有為相發現之由也。要而言之。因明立所者。即是因無明。而生起世界虗空。眾生業果也。然則循業發現之疑。云何忽生之問。一答俱銷。不勞餘說立。所以後雖復隱顯發揚。總別開示。特不過鋪陳世界眾生業果之說。以終其說耳。然此猶是總顯。自覺明空昧以後。始別開三節。詳敘三種之相續。詳敘既終。復云如是三種。顛倒相續。皆是覺明。明了知性。因了發相。從妄見生。山河大地諸有為相。次第遷流。因此虗妄。終而復始者。此又總結一章答意。以牒示之也。第二問答。後文別釋。
覺明空昧相待成搖(至)以是因緣世界相續。
(孤山曰。四輪持世。其實土輪金輪水輪風輪也。此不言土者。土與金同是堅性俱屬也。大故此但言四大則[A1]已攝四輪矣。然此四大。風金則由妄心而起。水火復由風金而起。或曰愛心外感於水者。則違經文。遞相為種者。如覺明空味相待成搖。為風輪種。因搖立礙。為金輪種。風金相摩。為火大種。金火復為水大種火水又為海洲種。水土復為草木種。應了此諸妄法。於一真性。如空中華。華處空處本無有異。故觀妄具惟見真具。具無具相。彼此誰名。世界相續既然下二相續。其旨亦爾)。
溫陵曰。萬法自五行變化。五行由妄覺發生。故世界起始。肇於覺明。而依乎風金水火。以生成萬物也。真覺妙空。本非明昧。由妄為明覺。遂有昧空。明昧相傾。則不覺心動故曰覺明。空昧相待成搖。故有風輪世界。最下依風輪住。故曰執持世界。因空生搖等者。因空昧動念。覺明堅執。而立礙感。金也。大地最下。依金輪起。故曰保持國土。堅覺寶成等者。因堅覺妄搖。觸起傾惱而感。火也。內外二界。革生為熟。化有為無。皆火大所變。故曰為變化性。寶明生潤等。者由堅覺生識。而蒸以煩惱。積情發愛而感。水也。世界居大海內。故曰含十方界。火騰水降等者。妄覺煩起。妄識橫流。交結立礙而感。土也地性堅礙。故曰立堅。其高為山。其深為海。皆土也。水阜曰洲。沙汀曰潬。諸皆肇於妄覺。感於五行。故曰交妄發生。遞相為種也。土水生木。木土生金。金木生火。火金生水。水火生土。世界初由覺明發識為水。空昧結色為土。相待成搖。為風為木。即土水生木也。又因空昧之土。生搖為木。而堅明立礙即木土生金也。餘文甚明。土由水火所生。君子受父母氣分。故海中火起。潬中水注也。五行以我尅為妻夫劣。然後陰陽和而生子。故水劣火為山。土劣水為木。焰融明水火氣分。燒絞明。土水氣分也。此世界相續之由也。
(吳興曰。諸有情業增上力。先於最下。依止虛空。有風輪生。風輪上次有水輪。水輪上方有金諸有情業增上功。起大雲雨。澍風輪上。滴如車軸。積水成輪。復有別風。搏擊此水。上結成金。此與彼異者。彼約安立世界自下升上。以成其次。此約生起世界。由內感外。以成其次。然大小義別。不須會通)。
復次富樓那明妄非他(至)同業相纏合離成化。
(孤山曰。今但言所妄既立。即前文云。因明立所由妄明之性。非局而局。故曰明理。不踰聽不出聲等。示不喻之相也。下文云。元依一精明分成六和合)。
吳[A2]興曰。明妄即妄明也。非他者。言此妄明之體。更非他法所成。全是真覺。起於妄明。而為過咎。覺明為咎。所妄既立。遂成隔礙。故明理不踰。故聽見六根。於是妄局。色香六塵。於是妄染。覺知六識。於是妄分。根塵識三。為業性故。發起妄業。於是同業相纏。合離成化。此六道四生之始也。同業即胎卵類。因父母[A3]己三者業同故。相纏著而有生。合離即濕化類。不由父母。但由[A4]己業。或合濕而成形。即蠢蝡也。或離異而託化。如天獄鬼等類也。
見明色發明見想成異見(至)以是因緣眾生相續。
(孤山曰。妄心見妄境。故云見明色發。即於中陰。見其父母也。明見想成者。依妄境起惑也。異見謂父是所增境。同想謂母是所愛境。女子託胎。反此流愛為種者。注愛於母。識託其中。故涅槃明十二因緣。無明有二。一潤業無明。謂過去煩惱也。二潤生無明。即託胎時。於父母起憎愛也。納想為胎者。有福之人。想其母胎。如華林殿堂。薄福之者。惟棘樹圊廁。交遘發生。謂男女會合。染心成就。吸引同業。謂吸引過去同業而入胎也)。
溫陵曰。妄見所明。而顯發妄色。曰見明色發。此由心生境也。因明起見。而因見生想。曰明見想成。此由境生情也。見異則境違。故成憎。想同則心順。故成受。三受交注曰流。三想相投曰納。受為輪迴根本。故流受為種。想為傅命之媒。故納想成胎。藉交遘而發生。由同業而吸引。此受生托質之始也。胎中五位。七日一變。羯羅籃。華言凝滑。初七日之相也。遏蒲曇云皰。二七日之相也。以至鉢羅奢佉等也。四生之類。卵應於想。胎應於情。濕應於合。化應於離。故曰隨其所應也。亂思曰想。結愛曰情。氣附曰合。合濕而生也形遁曰離。離此生彼也。情想合離。有生皆具。此以多分言耳。卵生居首者。想念初動。情受後起。又兼胎濕故也。此文論想。乃內分染想。非外分淨想。論化。乃轉蛻業化。非意生妙化也。情想合離。更相變易者。或情變為想。合變為離。無定業也。卵易為胎。濕易為化。無定質也。故所受業報。或升或沉。無定趣也。此眾生相續之由也。
富樓那想愛同結(至)是等則以盜貪為本。
(吳興曰。欲貪通乎四生。今正約胎生言之。又胎生復通。今多就人倫辨之。以其易見故也。以強殺弱。因食成貪。不滋口腹。則屬瞋患。以人食羊下。問此。此與殺貪何異。答殺貪未論。酬償先債。今約過去。於身命財。非理而取。故互來相噉。以責其盜也)。
長水曰。父母子孫。非愛不聚。非欲不生。胎卵濕化。以弱遭食。緣貪起教。不與而取曰盜。又陰取曰盜。以人食羊。不與取也。羊死為人。互來相噉。取也世間相噉。陰取也。世間相噉皆盜貪也。婬殺盜三。為業果根本。
汝負我命我還汝債(至)以是因緣業果相續。
(補註曰。命債二句。文義互見。如云汝負我命。汝還我命。我負汝債。愛憐二句亦應互見。此即相續之由也)。
溫陵曰。上明業果之本。此明相續之由。負債殺盜由也。愛憐欲貪由也。惟殺下結顯也。
富樓那如是三種(至)因此虗妄終而復始。
(携李曰。欲存諸境。愛屬乎心。由有諸欲。助愛發性。故能令死生相續)。
溫陵曰。總牒前文。結答世界眾生業果。皆覺明為咎也。覺明。明了知性。即妄為明覺者也。了發相。即因明立所者也。妄見。即生汝妄能者也。此虗妄指覺明也。前問云何忽生大地至終而復始。此全牒其辭。而指覺明以答也。
富樓那言若此妙覺(至)有為習漏何當復生。
(溫陵曰。眾生覺體。與佛無別。無端忽生。諸有為相。則如來既證空覺。何時復生諸有耶此固。常情所惑。故富樓那特反難也)。
(孤山曰。無狀猶言無故也)。
資中曰。妙覺指無真妄之體也。本妙覺明。依真起妄者也。
佛告富樓那譬如迷人(至)覺迷迷滅覺不生迷。
(携李曰。眾生如來之迷悟。習漏前后之有無。世界始終之生滅。清淨忽生之相反。良由邪疑為絆。繆起惑因。故邊見斷常之見。突然而興。此覺體中。細惑不可不問)。
吳興曰。聚落村市也。聚落喻性分。南北喻迷倒。然南北初不易。則性分本無倒。故曰迷本無根。悟非生迷。
補註曰。昔本無迷。似有迷覺。謂本無有迷。亦無有覺。覺即悟也。然今既因迷而得悟。則似有覺迷之覺矣。覺乃始覺也。覺至。始本不異。惟一妙覺。則不復生迷。此顯既覺不迷。
亦如翳人見空中華(至)何當更出山河大地。
(泐潭曰。迷人既悟。悟不生迷。凡等譬喻。舉究竟證。覺無妄山河也)。
溫陵曰。翳喻妄見。華喻山河。空華滅地喻妙空明覺。佛言下。謂既了所喻。何復前疑。
又如金鑛雜於精金(至)菩提涅槃亦復如是。
(資中曰。既[A5]已成金不復為鑛。如來圓覺亦復如是)。
溫陵曰。金喻菩提果覺無變。灰喻涅槃果德無生。果至無變無生。則習漏不生。可知矣。前以聚落。喻既不迷。復以空華。喻妙空無習。然四喻之意。前二明習本無迷。迷由妄起。後金灰二喻明習漏妄緣證乃永斷。若但。舉前二。恐謂妄不妨真。惑能自滅。成撥無執。[A6]但舉後二。恐謂覺本非淨。性本有生成雜染見。所以四喻兼舉。使知迷悟雖妄。而不廢脩證也。
(補註曰。此卷之初。富那有二問。一問清淨本然。何生諸相。二問四大各徧。云何相容。此下答第二問也)。
富樓那又汝問言(至)而不拒彼諸相發揮。
(吳興曰。譬前如來藏性本非七大。而不拒彼七大發生)。
(携李曰。一切種種幻化。皆生如來圓覺妙心。是體相雖空。無妨幻相)。
真際曰。虗空非諸相。而諸相依空而發。真體非四大。而四大由真而成。先非水火。故不相拒。
所以者何富樓那(至)云何復問不相容者。
(真際曰。謂明若生日。則與目同色。不應於空。更見圓日。明若生空。則中霄無日。其空應明)。
(補註曰。諸相之妄。既無可指。何況更詰相陵滅義。是猶邀空華而結空果也)。
溫陵曰。所以下。示諸相。於意下。明相容也。觀相元妄。陵滅亦妄。觀性一真。無不容者。隨處而發。故曰殊方。彼指日雲等也。
真妙覺明亦如是(至)若俱發明則有俱現。
(資中曰。以真如不守自性。隨緣所現。有種種相)。
(溫陵曰。此如虛空非相。而不拒發揮也)。
泐潭曰。汝以空明等者。以事言之。如鑿井出。空照燧生火是也。以業言之。如起為世界。靜成虗空。風金相摩。故有火光是也。以心言之。妄起空見。則有空現。地水火風。亦復如是。故曰各各發明。則各各現。各各謂前後也。俱謂同時也。
云何俱現富樓那(至)宛轉虗妄無可憑據。
(孤山曰。日喻真性。水喻妄心。水中之日喻妄境。兩人喻妄業。各行則循業俱發。隨去則妄境俱現。同觀是一。知二是虛。各行既二。驗一是妄。故云宛轉虛妄)。
溫陵曰。釋俱現之相也。日影隨人不一。如七大隨緣成。異先無準的。不應詰難。
富樓那汝以色空(至)故發勞有世間相。
(吳興曰。色攝四。大對空成五。前滿慈問。地水火風本性圓融。疑水火性不相陵滅。即相傾也。虛空大地不合相。容即相奪也)。
溫陵曰。迷失真體。分別緣影。名背覺合塵。了相元妄。觀性元真。名滅塵合覺。
我以妙明不滅不生(至)故發真如妙覺明性。
(資中曰。色空世間妄相也。妙明真加妙性也。皆如來藏所現。元一圓融。特由眾生。背真合妄。故局促世相之中。諸佛滅妄合真。故妙得真如之用。所以一多互應。小大相容。現寶剎於毛端。轉法輪於塵裏。事事無礙。法法如如。盖由觀相見妄。無可指陳。觀性元真。故無不容者)。
吳興曰。妙明謂寂照之智。不滅不生。謂智體真常。此皆能合如來藏。即所合也。而如來藏。牒所合之理惟妙覺明。牒能合之智。圓照法界。示鑑物之用。以譬言之。如來藏如鏡之體。妙覺明如鏡之光。圓照法界。如鑑現像。雖三而一。雖一而三。一為量等。皆顯此義也。一為無量。無量為一。小中現大。大中現小者。總別四義。不動下。別示其相。不動道場。徧十方界者。一為無量也。身含十方。無盡虗空者。無量為一也。於一毛端。現寶王剎。坐微塵裏。轉大法輪者。小中現大也。毛端現剎。即正中現。依塵裏轉輪。即依中現正也。滅塵合覺等者。總結前義也。
而如來藏本妙圓心(至)非常非樂非我非淨。
(孤山曰。非心至非意識界。總非六凡界也。非明無明等。非緣覺界也。非苦非集等。非聲聞界也。非知非得者。非二乘理智得即理也。非檀那等。非菩薩界。先非能趣行。非波羅蜜多者。總非所趣理也。非怛闥阿竭下非佛界。先非能證人。三號是也。次非所證法。涅槃四德是也。怛闥阿竭云。如來。阿羅訶云應供。三耶三菩云正徧知。即十號之三也。涅槃是總。四德是別)。
溫陵曰。雖滅塵發真。於一多小大。能一切如。而本妙圓體。初無變異。故非心非[1]空。乃至非世出世法也。非心至非火。謂非七大五陰也。心即識大。而攝五陰也。非眼非耳至非意識界。謂非十八界。亦攝十二處。此上為世間法也。非明無明至非老死盡。謂非緣覺法也。緣覺觀十二緣。有生起相。有脩斷相。此兼舉之。自緣覺至涅槃。皆為出世法也。
以是俱非世出世故。
(溫陵曰。結上起下也)。
孤山曰。世結六凡也。出世結四聖也。藏理即空無有十界。故並非之。
即如來藏元明心妙(至)即常即樂即我即淨。
(孤山曰。上文俱非。約真諦。示如來藏。此文俱即約俗諦。示如來藏。以藏理即無而有。十界宛無故也)。
溫陵曰。體雖無變。用乃如如故。即心即法。即法即心也。
以是俱即世出世故(至)離即離非是即非即。
(資中曰。且法界一如。本無名相。因迷有妄。對妄說真上妄相形。名言不息。隨名執相。顛倒何窮。是故因言遣言。以至無遣初且以非遣相。次乃以即遣非。終帶名言。未極一真之旨。離即非即。無非不非。言語道斷心行處滅。方顯一真法界如來藏)。
溫陵曰。既非而即。即即而非。妙絕心言。不容測度矣。此文似乎矯亂。而各有所主。初曰本妙圓心。自體言也。次曰元明心妙。自用言也。終曰妙明心元合體用言之也。本妙圓心。是本非末。是圓非徧。是心非物。乃真淨妙體。故非一切法也。元明心妙。是元非本。是明非體。乃如如之妙用。故即一切法也。妙明心元。是妙之明。是心之元。徼妙並觀。故離即離非。是即非即。妙造乎此。則體用圓泯。情塵斯絕。而藏心妙姓。廓無瑕玷矣。
長水曰。本妙圓心。非心非空等。約非相以明真諦也。元明心妙。即心即空等。約即相以明俗諦也。妙明心元。離即離非。是即非即者。約遮照以明中道諦也。此約二門不二。惟是一心。雙遮真俗。故曰離即離非。雙照真俗。故曰是即非即。三諦一體。故皆云即如來藏。
(補註曰。是即非即者。加云不離即不離非也)。
如何世間三有眾生(至)用世語言入佛知見。
(孤山曰。但斥凡小。不言菩薩者。對滿慈。是二乘故。其實偏教菩薩亦不能測。法華云。不退諸菩薩亦所不能知)。
泐潭曰。結妙絕心言。責其妄度。盖為擬心動念。即乖法體也。
譬如琴瑟箜篌琵琶(至)愛念小乘得少為足。
(長水曰。琴等喻眾生。妙音喻藏性。妙指喻實智。發喻起用。汝與眾生。合前琴等。寶覺真心。合前妙音。按指即智契於理。發光即大用現前。汝暫舉心等。合前無妙指也)。
(資中曰。海印者。大集云。閻浮所有色像大海皆有印文。此喻如來法身性海普現一切世間之相也)。
真際曰。琴音雖具。非指不發。人心雖圓。非師不悟。前之多方。顯如來藏。即佛之按指也。身心萬法。當處照然。即海印發光也。而富那等隨語生解。疑慮紛紜。是塵勞先起也。此由不求無上覺道。愛念小乘之咎也。今夫宗師扣擊。直下歷然。學者因之。競生狂解。皆由情塵易起。故動涉疑妄。使知無上覺道。則一唱一酬。足以廓清天地。何復塵勞之有。閻浮萬像。皆現海中。故名海印。
富樓那言我與如來(至)自蔽妙明此淪溺。
(補註曰。近則躡上。遠則躡前。盖前文未達循業發現之義遂有云何忽生之問。如來乃以妄為明覺因。明立所等答之。富那既知其妄。但未知何因有妄。故有此問也)。
溫陵曰。躡上各各圓滿之言發問也。既悟無二益顯妄淪。而不知妄之所。由故請窮其因。
佛告富樓那汝雖除疑(至)是人心狂更無他故。
(孤山曰。照鏡喻妄心推畫分別愛。鏡中頭喻取著妄境妄事易着如眉目可見。真理難知。如瞋責[A7]己頭等背悟向迷。如無狀狂走也。四趣則背善向惡。人天則背苦向樂。二乘則皆有向空。菩薩則背邊向中。悉名狂走心。狂者。喻九界取舍悉由妄心)。
溫陵曰。演若達多。云祠授從神乞得故也。愛鏡中頭。責[A8]己狂走。喻因執影明。遂迷本真。妄隨流轉。
補註曰。引達多照鏡為喻。而言其無故狂走。使知狂走無故。則知妄元無因矣。
佛言妙覺明圓本圓明妙(至)妄性如是因何為在。
(資中曰。自諸妄想展轉相因者。如初一人忽然妄說遞遞相承。乃至多人及推其本。了無所實)。
(携李曰。生死涅槃。猶如昨夢。所謂寤人說夢中事也)。
溫陵曰。妙覺明圓。指我與如來無二圓滿者。本圓明妙。言本無虧欠。本無迷妄。此人人本來面目也。柰何以妄二之虧之。遂分物我。強起憎愛。諸妄相因。迷輪不返。識迷下。因富那自恨。昔遭妄想。而稱世尊諸妄。圓滅似謂迷有所因。妄有可滅。故告以此。如彼城中下。牒喻重顯。令了妄無因。無可滅者。
汝[A9]但不隨分別世間業果(至)何藉劬勞肯綮脩證。
(吳興曰。三緣即業果中殺盜婬也。三因即殺等三種貪也。即指此因。名為狂性也。補注曰。汝但不隨分別世間業果。眾生三眾相續三緣斷故。三因不生者。三緣三因。即指三種相續之因緣也。相續因緣。即無明能所等也。無明能所。即微細惑結也。即肯綮之所喻也。此之因緣既斷。則菩提心得矣)。
溫陵曰。世間業果眾生。皆妙心影明。如鏡中頭。分別則妄。故不隨分別。則狂性自歇也。以世間業果眾生為三緣者。妄心緣之而起也。以殺盜淫為三因者。妄心因之而有也。所謂自諸妄想。展轉相因。故斷而不生。則狂性自歇也。歇即菩提等者。所謂但離妄緣即如如佛。骨間肉曰肯。內結處曰綮。莊子技經肯綮之未甞。今以肯綮。譬微細惑結。盖劬勞脩證。只為妄惑。妄因既息。惑結自除。故不勞肯綮脩證也。
譬如有人於自衣中(至)方悟神珠非從外得。
(溫陵曰。得珠之喻。亦喻妄息真現。不勞修證也)。
吳興曰。衣喻五陰。珠喻藏性。由無明故不覺。乏妙用故窮露。佛界如本國。九界如他方。求人天樂。取偏小益。猶乞食馳走。妄情暫失。真性本圓。猶雖貧珠在。佛如智者。教如示珠。證理起用。則致大饒富。方知真性不從外得。
即時阿難在大眾中(至)我從因緣心得開悟。
(泐潭曰。富那之後。復以阿難問難者。諸法既明。則進脩無滯。將示脩證之門故。又以當機之人發起人)。
溫陵曰。遞躡上文起難。為後學決疑也。上稱緣斷而因不生。斯正因緣之義。何前言頓棄邪。今棄因緣。則外道自然之說為當也。
佛告阿難即如城中(至)因緣自然理窮於是。
(携李曰。迷頭認影。皆由狂性因緣。若影滅憤亡。則本性菩提。豈從外得)。
溫陵曰。狂因既滅。則自然性出。不狂之前。二皆本無。由是觀之。凡所謂因緣自然。本皆不有。悉因狂妄而立。故曰理窮於是。
阿難演若達多頭本自然(至)何因緣故怖頭狂走。
(溫陵曰。此以因緣破自然也)。
泐潭曰。自然者本自天然。不假因緣也。若本自然。則或狂不狂無所然。而非自矣。夫何又假照鏡因緣而後狂走。此自然之計墮矣。
若自然頭因緣故狂(至)曾無變易何藉因緣。
(補註曰。達多不見[A10]己頭。將謂失其頭矣。故狂走。今頭本在。初不曾因照鏡而失。又況他。又照鏡亦不曾狂然則汝自然狂非關因緣矣)。
溫陵曰。此以自然破因緣也。若本自不狂。假因緣故狂。則本自不失。盍假因緣故失。頭既不失。特由狂妄。則因緣之計墯矣。
本狂自然本有狂怖(至)頭本無妄何為狂走。
(携李曰。此破因緣自然之說也)。
溫陵曰。若狂怖本於自然。則是本有狂怖。然既無所潛非本狂矣。若狂怖不本於自然。則頭本無妄。何為狂走。非本不狂矣。既非本狂。非不本狂。足知自然因緣之說皆妄立矣。
若悟本頭識知狂走(至)此句方名無戲論法。
(孤山曰。若悟本真。則知諸妄了不相關。真見性人。一切妄緣豁然蕩絕。得大解脫者以此)。
(資中曰。前文佛說緣斷狂歇。歇即菩提。阿難疑菩提從因緣得。若棄因緣即屬自然。故佛重舉狂喻。反覆破之。而復□□若悟本頭。識知狂走。因緣自然俱為戲論。是故我言。三緣斷故即菩提心。如云戲論斷故即菩提心也。菩提心。生下。復與詳示無戲論法)。
溫陵曰。菩提心中。本無生滅。亦無自然。若謂菩提心生。生滅心滅。此但生滅非菩提也。若謂滅生俱盡。無功用道有自然者。因是則明自然心生生滅心滅。此亦生滅非菩提也。而又反指無生滅者。名為自然。皆則戲論。譬如因有雜和。故說和合。而又反指非和合[1]也。稱本然性皆是對待妄立戲論之法。直使然與非然。合與非合。一切遠離。亦無遠離之心。乃真無功用道。無戲論法也。
菩提涅槃尚在遙遠(至)如恒河沙只益戲論。
泐潭曰。至此乃責其妄計戲論。戲論未斷。即狂心未歇。難契菩提。故云菩提涅槃尚在遙遠。苟非歷劫修證。雖持多經妙理。只益戲論也。
(補註曰。此責阿難之妄計也)。
汝雖談說因緣自然(至)遠離世間憎愛二苦。
(孤山曰。令汝解脫。得離婬室也。孤山曰。脩無漏業者圓脩止觀。則不漏落二種生死。亦不漏失三諦義。理無漏既深。憎受非淺。捨妄即真。去事就理。悉名憎愛)。
泐潭曰。因緣自然。有益於辨。無益於道。多聞第一。有益於名。無益於實。故雖積劫熏持。不如一日修無漏業。無漏業者。首楞真定也。得此定者。永滅諸漏。故離憎愛苦。
如摩登伽宿為婬女(至)如何自欺尚留觀聽。
(資中曰。以智遣情。还沉欲海。以滅滅滅。復滯功能。乃至遣無可遣。道合無功。則體訂理窮。还源之至)。
(吳興曰。依諸師以解行分經前開解竟。後示行也。然則上根利器。隨聞獲證。楞嚴大體亦已備矣。其有中下之器。更俟談行。思而脩之。故假阿難等請入華屋。於是廣示三摩提路)。
溫陵曰。如摩登伽下。明熏無漏業之速效也。宿因即歷世貪愛苦因也。出纏登伽也。授記耶輸也。如何下。結責阿難。令捨苦本。脩無漏道。無以貪愛存於心目也。自初決擇真妄。發明覺性。乃至深窮萬法。決通疑滯。使其信解真正為因地心。因心既真。斯可圓成果地脩證故。前經為見道分者止此。下文別起。為修道分也。盖雖見性真。非脩莫證。故即前了義。示脩行門。
阿難及諸大眾聞佛示誨(至)引諸沉冥出於苦海。
(吳興曰。疑惑銷除心悟實相者。第三卷末。說偈述益若作證悟。此則增道也。設作解悟。今豈無證乎。故知請行權為發起耳)。
吳興曰。惑銷心悟。身意輕安。謝發明覺性決通疑滯之益也。多方誨示。為無上大悲。洗我塵垢。為清淨寶王。
世尊我今雖承如是法音(至)得陀羅尼入佛知見。
(孤山曰。法華明三陀羅尼。即空假中三義也。今請一心三觀攝伏想行門。欲入初住三智。一時開發。故云佛知見)。
溫陵曰。失性如旅泊。見性如華屋。見性不脩。如獲屋不入。故請如來本發心路。冀入佛知見也。無餘涅槃。圓果也。本發心路。圓因也。既[A11]已見性。又求入佛知見者。見方開示。脩乃悟入。
爾時世尊哀愍會中(至)由是始終無壞滅故。
(長水曰。妙三摩提。即首楞正定。二决定義。即因心業本也)。
(吳興曰。空離中。皆名生滅中即空假。是謂佛乘。法華明聲聞緣覺不退菩薩不測佛智。良决於此法皆變滅。喻妄體無常。空無爛壞。喻真性常住)。
(携李曰。先示涅槃云。生滅地以為初心發覺之本。不滅不生。合如來藏為同。以生滅心。求常住果。為異)。
真際曰。汝當照明諸器下。使先審有為法。無非幻妄。例名[A12]己身。即幻妄本。唯湛圓真體。終無滅壞。是為真基也。妄體無常。終從變滅。真性常住。安有壞闌。
則汝身中堅相為地(至)汝濁五重亦復如是。
(孤山曰。由此四纏至五疊渾濁者。四大纏縛。總成五陰也。以四大成五根。而心王居中。能令眼視耳聽。鼻舌身覺心意。則察因隨色聲。而有受想行識。故成五陰色為識為終。五陰翳彼湛。圓故有劫等五重渾濁也)。
溫陵曰。四大假幻妄之身。縛性為纏。五疊織見覺之妄。汩湛為濁。纏為生死根本。濁為惑業根本。故應審明。譬如清水。清水覺湛明性也。塵沙煩惱惑業也。性不相循。真妄染淨異也。世間人非出世智也。故起惑汩湛。使性渾濁。
(興福曰。清水喻圓湛妙心。塵土灰沙喻五陰生法五疊亂真。故以五陰為獨)。
阿難汝見虗空徧十方界(至)是第一重名為劫濁。
(孤山曰。此濁依於色陰。夫四大五根五塵。同名色陰。今以眼根見空塵。而說者以渾濁義顯故。何故名劫濁邪。以成住壞空四。皆名劫故。指見空名為劫濁)。
溫陵曰。覺非空色。由一念不覺妄見空相。以生發遍迷。故空見不分。以不分故有空無體。為雜於見也。有見無覺。為雜於空也。此起明初起混茫之相也。故為第一重。涅槃名無織。織者兩物相涉。經緯造作之義。涅槃之體。自性清淨。不涉眾緣。離編織故。今以無空之體。織無覺之見。以無覺之見。織無空之體。乃妄見空而兩無其實。即土失留礙者。不渾濁真性乎。
汝身現[A13]摶四大為體(至)是第二重名為見濁。
(携李曰。真性廓湛。本無見覺。由四大[A14]摶結。以成根隔故見覺生。而廓湛壅四大旋。而覺知生。是謂相織)。
孤山曰。此濁依於受陰。夫領納所緣。名之為受。而有六種。謂六觸因緣生於六受。六受為四大所壅。故令留礙。所以見不超色。聞不出聲。四大為六受所旋。故令覺知也。二法交織。妄為受陰。以其見境領納渾濁真性。故名見濁。
又汝心中憶識誦習(至)是第三重名煩惱濁。
(長水曰。憶過去境。識現在塵。誦習未來境界)。
(携李曰。智識誦。習即智及相續。執取計名之事也。由是於性之內分。發六知根。容之外分。現六塵境。根境煩搆。以惱湛性。名煩惱濁)。
孤山曰。此濁依於想陰。能取所領之緣。相名為想。而有六種。謂取所領六塵之相。為六想也。性發如見。謂能取六想。容現六塵。謂所取六塵之相也。以此相織。妄成想陰。既取著所領。則擾亂甚前。既渾真性。故名煩惱濁。
又汝朝夕生滅不停知見(至)是第四重名眾生濁。
(孤山曰。此濁依於行陰造作之心。能趣於界。名為行行有六種。大品經中。說為六思。思即是業。謂於六想之後。各起不善業善業無動業也)。
溫陵曰。生滅不停為行。行相遷流。故曰業運。妄想知見。即行陰體。諸行無常。故國土每迁。隨趣受生。此所以為眾生也。
汝等見聞元無異性(至)是第五重名為命濁。
(携李曰。見聞自湛圓而分。故元無異姓。眾塵隔圓融之體。故無端成異。自性觀。之同一真常。故曰相。知自用觀之。互起生滅。故曰相背)。
(吳興曰。五濁從細至麤有生皆具。所謂生死根本虛妄滅生者)。
孤山曰。此濁依於識。陰了別所緣之境。名為識。識有六種。即是六識也。元無異姓者。了別之心。惟一故。眾城隔越者。六塵不同故。牽生六識。故云無狀異生。性中相知。釋上元無異性也。用中相背。釋上無狀異生也。眼不別聲。耳不別色。是相背也。同異失準者。適言其同。則用相背適言其異。則性相知。故無定準。以此交織妄成識陰識住命。存識去命謝渾濁真性。故名命濁。
阿難汝今欲令見聞覺知(至)皆合涅槃清淨妙德。
(吳興曰。以圓湛之性。旋虛妄之心。斯盖脩三止觀。照二諦境。伏斷生滅。證無生滅也。伏還下因該十信。然後下果通分滿。靜器即止觀之心也。信前猶淺。入信漸深。沙土自沉。麤垢先落也。清水現前。三諦似顯也)。
(携李曰。眾生之心。本來清淨。如水之清。但為客塵所染。故濁耳。故曰此若無染雜。一切應自脫。此若無清淨。功用應無果。非染非不染。非淨非不淨。心性本淨故客塵煩惱染)。
(孤山曰。一切變現。即隨机所感。十界現形也俱是淨用。故云不為煩惱。即用是體。故云皆合涅槃)。
溫陵曰。見聞覺知。六受用根也。常樂我淨。涅槃妙德也。生死根本。五濁業用也。夫欲反妄契真。先當擇去生死妄本。依不生滅圓湛之性。以成其功。如澄濁水。必於靜器。以湛旋其虗妄。使伏還元覺。如以靜沉其沙土。使清水現前也。此則初伏客塵煩惱而[A15]已。盖方旋之使伏。非真無生滅性也。及得其本元真明之覺無生滅性。則無明之根本永斷。而覺湛明相。於是精純。一切變現不為煩惱。如去泥純水。一任攪淘。無復汩濁。乃可為因地心也。因心如此。則果地修證無有不圓。涅槃妙德無有不合。故因心不可不審也。
第二義者汝等必欲(至)云何降伏取如來位。
(補註曰。初義審因地發心。故指五濁業用。為生死根本。即虛妄滅生者也。令其擇之旋之。而依圓湛不生滅性。以成其功也。次承令審煩惱根本。兼含選擇圓根之意。故下即指六根媒賊劫家。為煩惱根本。而繼以世界相涉之義。備顯六根功德數量。定其優劣。次第發揚。令知所擇耳)。
泐潭曰。無明發業。愛取潤生。六識能作。梨耶能受。潛為煩惱根本。發為虗妄根塵。知之乃可降伏。降之乃可取果。發業潤生。指煩惱也。誰作誰受。推根本也。意顯六根。自作自受。
阿難汝觀世間解結之人(至)於器世間不能超越。
(吳興曰。外之六塵。內之六識。皆由眼等。引發和合。故云六為賊媒。所起煩惱。害如來藏。故云自劫家寶。由六根所起煩惱故。發業潤生乃有無始眾生世界等)。
溫陵曰。汝觀下。釋上須知其處也。引空義者。謂除無結則無解。而孰能無結哉。則汝下。示虗妄根塵顛倒也。眼等六媒妄根也。媒引六賊妄塵也。自劫真性顛倒也。
阿難云何名為眾生世界(至)各各功德有千二百。
(資中曰。此據六根了別之性是同。故云各各功德有千二百下。對六塵了別之用有異。所以功德全關不等。前文云。性中相知用中相。皆不其然乎。慤師約三世四方。具有五根五塵成百二十一。一根塵熏成十類。眾生為千二百。沇公非之。節公是之。而敏又謂。十二中一一皆具十善。成百二十。一一善中。具十如是成千二百。然佛旨難測。人情異端。亦無的據。誰為至當。至於資中孤山長水。但合數而[A16]已。皆變疊不同。余雖別解。亦未敢配其法相。來哲無黨。惟善是從)。
(補註曰。上下無位者。指著上下。皆是四方之上下也。除此別無上下。故曰無位。中無定方者。謂四隅之中也。隅以兩方交接而得名。既一偶而屬兩方。故曰無定方也)。
溫陵曰。眾生世界亦具四方。即左右前後是也。世者。三際迭遷。界者。各從定位。界位有十。世數有三。一身所具。理自互涉。故曰身中貿遷世界相涉。界方雖十。常數惟四。三四互涉。故曰宛轉三世流變。故有三疊。自一疊十。十疊百。百疊千。成千二百。六根各具。然此權依世論。以顯妙用大略耳。若夫六解一亡。互用圓照。則何數量所及哉。
吳興曰。此約十二遷流變易。共成三重也。一十百千者。通舉增數之法耳。謂增一為十。增十為百等。今且以方涉世。明三疊者。第一約四方。各論三世。共成十二也。第二於東方三世。變一為十。成三十。南西北方亦復如是。四方各三十。成一百二十也。第三於東方三十。變十為百。成三百。三方亦爾。四方各三百。成一千二百也。以世涉方。其例可解。斯盖如來只指凡夫六根根塵相織世界相涉。從麤至細。且至三疊。以彰厥德。大意令知現前見聞覺知。剎那剎那皆涉方世麤細之相也。
阿難汝復於中克定優劣(至)當知眼惟八百功德。
(資中曰。四方各二百。四隅各一百。今眼所見。前及左右。三方[A17]已成六百。併前二隅二百。共成八百惟後方二百及後二隅二百不見。故云三分之二也)。
溫陵曰。先顯織妄。欲明根結之始。次辨優劣。欲明耳根圓通。使知所選也。
如耳周聽十方無遺(至)圓滿一千二百功德。
(泐潭曰。前言六根了別之性同。所以功德各千二百此言六塵了別之性異。所以功德全闕不等)。
溫陵曰。能周聽故功全也。動若等者。隨彼之動。則似有近遠。在我之靜。則周聰無邊。
如鼻齅通出入息(至)當知鼻惟八百功德。
(長水曰。出入中交。共成三分。一分四百。闕於中交。故惟八百)。
溫陵曰。出能取香。入能聞香。出入之中無能。故闕中交。
如舌宣揚盡諸世間(至)圓滿一千二百功德。
(孤山曰。取去言說。不論甞味。若取甞味。其功則劣。以合中知故)。
溫陵曰。世出世智所知之境。惟舌詮顯。其言雖局。其理不窮。
如身覺觸識於違順(至)當知身惟八百功德。
(孤山曰。離一合雙者。離中不知是闕一分。合待能覺有違有順。故具二分)。
溫陵曰。離闕一分。合全二分。曰離一合雙。
如意默容十方三世(至)圓滿一千二百功德。
(吳興曰。曰意根了境通於三世。謂過去現在未來也)。
真際曰。意識獨生。徧緣諸法。故云默容。
阿難汝今欲逆生死(至)與不圓根日劫相倍。
(真際曰。眼耳以離中取境。鼻等以合中知法。離則境遠為深。合則境近為淺)。
溫陵曰。流根即妙湛。不動者也。決之而出。流逸奔境。名生死流。逆之而入。反流全一。名不生滅。六受用根。即上所明者。循圓則合性而深。不圓則離性而淺。深淺相遼。故遲速之功。日劫相倍。夫欲速返。須擇圓根也。
我今備顯六湛圓明(至)彼六知根一時清淨。
(溫陵曰。得圓自在慧。則十八界無非圓通。然下劣初机未去圓。且自一門而入。一根無妄。則六皆清淨。不惟悟十八界塵塵剎剎皆圓通矣)。
吳興曰。六湛圓明等。指六根。妄明功德。全是真明。本性所具。由真具故。所以妄具。
阿難白佛言世尊(至)生住異滅分劑頭數。
(孤山曰。見諦所斷之惑。即八十八使也。脩道所斷之惑。即八十一思也。生住異滅。即同體無明也。分劑頭數。謂初住以上至于妙覺。四十二品也。虛習猶云妄惑也)。
溫陵曰。湛圓因惑而分。一六因惑而生。故將告一六之義。先與辨惑之。小乘見道門。斷三界嗔癡等十分別惑。乃證初果。故曰[A18]已得陀洹[A19]已滅見惑。修道門。斷三界貪嗔癡慢。四俱生惑。亦曰思惑。此乃根中累生。無始虗習。三果乃斷。所以阿難未知也。況此根中。更有生住異滅諸微細惑。共分劑頭數。盡此惑六。湛乃圓。
(又非阿難所知者斷)。
今汝且觀現前六根(至)雖得六銷猶未亡一。
(孤山曰。金剛般若云。須陀洹名為入流。而無所入。不入色聲香味觸法。此即六銷也。猶未亡一者執有涅槃也。以小乘所證也。是無明故)。
(資中曰。不因六塵所造新業。名得六銷。尚迷六根而為一體。故未亡)。
泐潭曰。耳不見。足無語。不可以為一也。耳聞法而身口同。不可以無六也。既無定趣。則一六之義。非本元有由顛倒生。須陀洹[A20]已斷麤惑。不入色聲香味觸法。是得六銷。而尚滯法。執是未亡一也。以後文證之。此乃方得人空。而未能成法解脫。至俱空不生。乃亡一矣。然小乘必銷六。然後亡一。大乘直亡一。使六自消。叔世窮道。雖曰得妙。竟涉離微。求其真能亡一者。不可多得。覆尋聖言。深有所發。
(吳興曰。沇師所解一體之義。異乎涅槃。但一義未明耳。應知下文見精乃至。知精元是一體)。
如太虗空參合群器(至)六文用根亦復如是。
(資中曰。太虛空下。喻一六義生。彼太虛空下。喻本非一六。例合後文。由明暗等。至見精暎色結色成根等。即一六義生也。汝但不循下。至隨㧞一根五粘圓脫。即本非一六也。即正釋阿難一入六淨之疑也)。
溫陵曰。虗空本非同異。喻圓湛本非一六合器除器喻一六義生之由也。知虗空之同異。是非子無所立。則一六併亡。而圓湛不分矣。一六既無。而現有六根者。由粘湛妄發耳。故下原其妄發之源以示之。
由明暗等二種相形(至)浮根四塵流逸奔色。
(吳興曰。粘湛發見者。由明暗等塵染。起淨性也他皆放此)。
溫陵曰。見精眼識也。色眼塵也。二者妄結。以成眼根。此根之元。攪四大而成體。以未奔境。故名清淨。方是之時。如葡萄而[A21]已。盖體雖具而識未流。所謂但如鏡中無別所知者。是也。及乎流逸奔境則染。故轉名浮根四塵。而不名清淨四大。
由動靜等二種相擊(至)浮根四塵流逸奔法。
(携李曰。新卷葉有竅而[A22]已)。
(真際曰。外㧞六根。內冥真性。使聞見合而為一圓湛。開而徧應。則諸根互用。虛妄全消。所謂非汝六根互用。開合則此妄想。無時得義。在斷惑滅。乃知㧞根。義在斷感)。
(資中曰。常性為恬。奔味為變。初生之月。偃然舌相。如之皆喻無情之物者。明體雖具。而識未流也)。
(長水曰。覺精身識也。腰鼓䫙徒有觸體。未有觸用。喻清淨根元也。䫙喻根元。則鼓喻浮根。元因浮根。然後流如䫙。因成鼓。然後觸)。
(携李曰。暗室之見。亦有體而[A23]已。識未流也)。
孤山曰。粘湛發知者。妄慮知也。根元下。此眼肉團。心根為慮知之所託也。故勝義根還是清淨四大。如幽室見。即浮塵根為意託附。如處幽室。正法念經云。如蓮華開合者。是也。
阿難如是六根由彼覺明(至)無滅無生了知安寄。
(溫陵曰。是以汝今下擇上因妄發故。六皆虛妄。苦離六塵。悉無自體)。
孤山曰。由彼覺明真明也。有明明覺妄明也。迷彼真明。故云失彼精了。成此妄明。故云粘妄發光。
汝但不循動靜合離恬變(至)由是六根互相為用。
(吳興曰。寄二種根。覺明開發。故千二百功德根根互用也)。
(孤山曰。用有真似。似如法華真如華嚴)。
溫陵曰。彼十二相能粘六根。障湛明故。㧞一根而本明發。本明一發。則妄粘皆脫而圓矣。粘妄則由前塵循浮根。故成隔礙。脫粘則不由不循。特寄根而[A24]已。故能互用。
阿難汝豈不知今此會中(至)圓明了知不因心念。
(携李曰。引證㧞根之用。兼舉六人。以明六妄皆能圓㧞。則真精可純而獨照。所謂一耳目之所知。而心未甞死者)。
(孤山曰。殑伽河名。此云天堂來。以其自雪山頂無熱惱池流出故也。那律等六人。或是凡夫業報。或是小聖脩得。斯皆妄力。尚不依根。何況圓脫。豈無互用)。
溫陵曰。那律尊者。因精進失明而能見。賢喜龍王。無耳能听。恒河之神。無鼻聞香。驕梵受牛哨報。故曰異舌。舜若多神主空神也。其質如風。而能覺觸。修滅盡定。得空寂者。意根斯滅。如大迦葉。雖滅意根。而能了知。
阿難今汝諸根若圓㧞[A25]已(至)云何覺明不成圓妙。
(資中曰。失彼精了。由塵起見。則根境成礙。故脫粘圓㧞。真光瑩發。則浮塵幻相。如湯消氷。成一圓融。清淨寶覺。真智如湯。妄念如水。聚見於眼。則圓明。有見之時也。急合而暗。則暗成無見之時也。六根頭足既黯。然無見而觸之。一一能辨。同於明時。由是騐之。不明自發暗不能昏者。人人具有。但脫粘消塵。自成圓妙矣)。
吳興曰。真智如湯。妄境如冰。了妄即真。化成知覺。前明知覺不由於根。故舉那律無目能見等。今示真覺。不假於緣。故指世人暗中有辨也。彼人即指合眼之人循體。謂繞他人之體。知覺是同。言暗中知覺與明中所見不殊。凡夫尚有不假明緣而能有辨。況聖人真覺何藉緣發乎。緣見下指妄。不明下顯。真略示明暗。諸緣例爾。
阿難白佛言世尊(至)欲獲如來七常住果。
(楞伽經曰。分別是識。無分別是智。有空如來藏。有不空如來藏。寶積經曰。空如來藏離不解脫一切煩惱。不空如來藏具河沙佛不思議法。空不空如來藏隨為色空。普應一切。後二隨用得名。獨空如來藏為其體。故為果號)。
(携李曰。菩提正覺性也。涅槃斷德體也由無變異名真如。為覺本體名佛性。體本清淨。名菴摩羅。煩惱不居。名空如來藏。清淨顯照。名大圓鏡。皆果上妙德。○菩提常覺。涅槃常樂。真如常然。伏性常知。菴羅常淨。空藏常虛。鏡智常明。皆法上真體)。
溫陵曰。離幻復真。常住不壞。名常住果。而見听六用。離塵無體。是斷滅法。依斷滅因。求常住果。烏得相應邪。此誤認緣塵。迷失常性也。由失常性故。難契常果。實脩證大患故。須難明也。諸佛所得曰菩提。寂靜常樂曰涅槃。不妄不變曰真如。離過絕非曰佛性。分別一切而無染著。曰菴摩羅識。一法不立。煩惱蕩盡。曰空如來藏。洞照萬法而無分別。曰大圓鏡智。菴摩羅此云無垢。即第九白淨識也。此[A26]已成智。而名識者。以能分別故。
世尊若離明暗見畢竟空(至)惟埀大慈開我蒙恡。
(溫陵曰。復揣六用疑若斷滅而反以佛說湛常為不誠。而近乎戲論。不得為真實語者)。
即時如來勑羅睺羅(至)音響雙絕則名無聞。
(溫陵曰。此但無聲。非謂無聞。必再擊疊問者。欲令審辨而有悟也)。
如來又勑羅睺擊鐘(至)音響雙絕則名無聲。
(溫陵曰。上答為倒。此答為正。盖聲有生滅。聞性常在迷情不了。以聞同聲。是以常為斷也)。
佛言阿難及諸大眾(至)令汝聞性為有為無。
(吳興曰。前阿難通疑六根離塵無體。云何將此斷滅為因。欲獲常果。如來所以別顯聞性為常者。誠欲發耳根圓通之機也)。
(資中曰。欲表圓根。正修方便。故扣鐘驗聞。以顯耳根常住。為一門深入之本。聞無生滅境有生滅故聲聞各問。令審辨也)。
溫陵曰。聲塵或有或無。聞性未甞有無。所謂聲無亦無滅。聲有亦非生。此即不生不滅真常性也。夫知無者。亦因聞根。不可謂無聲則無聞也。是故阿難下。牒上顯常也。
汝尚顛倒惑聲為聞(至)此性云何為汝銷滅。
(吳興曰。所舉寐事。□妄識至昏。而真性不昧也。復恐惑者謂。寐雖不昏。死豈不滅邪。故重示云。縱汝形銷性非遷改)。
溫陵曰。此騐勞生雖在倒妄。生死常性不昏不滅也。
以諸眾生從無始來(至)云何不成無上知覺。
(吳興曰。通別二惑。俱名塵垢。真似所證。皆號法眼。此眼具五方。曰清明)。
泐潭曰。不悟性常故。逐諸生滅。能守常性。常果可冀矣。前令審擇常性。為因地心。而阿難牒難故此結告也。常光現前。根塵銷落者。謂得其常心。則妄塵自滅。妄塵既滅。法眼自明。以此為因。則七常住果於是可獲。故曰云何不成無上知覺。
大佛頂如來密因脩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 第五
阿難白佛言世尊(至)得免輪迴不落三有。
(孤山曰。阿難言俱生滅者。以無明果相言之。佛以立知見為本。以無明因相言之。知見謂增損諸还等見)。
(補註曰。世之瘧病。隔日而發。為其病根未除故爾。喻有學聲聞。通惑雖破。而別惑病根未除也)。
携李曰。前第二義門。令審業。云不見所結云何如解。故此牒而請。諸無明通根本枝末也。始無所始。故名無始。俱滅俱生者。積迷不覺。而為生住異滅。妄相所遷。根本之惑。方能暫伏。旋復旋發。未能永斷。故如隔日瘧。由不知結解真要故也。同體無明品數至多。又迷境不一。故曰諸生滅去來。常在妄中。故曰俱無明。即愚癡也。俱舍以瘧為無明故。唯識以愚為無明故。婆娑以不達不解不了為無明故。身心結惑。實未來若難之本。解結之元。實免。脫輪迴之要。此阿難之所以復請也。
(吳興曰。將明第一義諦圓明顯德故。問。解結因緣。而為此經發起所結之元。即無明根本也。此無明根本。乃第一義諦中所治之惑)。
爾時世尊以閻浮檀(至)亦汝六根更非他物。
(携李曰。各放寶光。表同破無明也)。
(泐潭曰。生死結根安樂妙常者。顯無二之體也)。
溫陵曰。先摩其頂者。表無上開示也。六震者。動起踊吼震繫。表破六根妄結也。諸佛頂光灌釋迦頂者。示同發明無上頂法。異口同告者。示諸佛脫生死證菩提。皆由斯要也。俱生即根本無明也。生死妙常同因六根者。知見立知。故輪生死。知見無見。即證妙常。如下所明。
阿難雖聞如是法音(至)云何是中更客他物。
(吳興曰。根塵識三攝十八界。本如來藏。妙真如性。故曰同源。凡夫迷真故縛。聖人悟真故脫。迷悟雖殊。始終理一故。曰無二同源。必兼識性虗妄必具根塵。文綺互也)。
(吳興曰。塵相通指。六境知見。略示二根。根境對論。攝十二處。斯皆兩法相涉。內無實性。故喻若交蘆)。
泐潭曰。根塵相因而有。故曰同源縛脫。由此而起。故曰無二。夢識無初。故譬空華。物境成有。故由塵發。知因根有相。此根塵識。譬如束蘆互相依倚。雖粗有相。其體全空。故曰相見無性同於交蘆。既無自性。則隨緣轉變。故於知見立識知之心。則結為無明之本。於知見無見覺之妄。則解為涅槃真淨。既曰真淨。豈容立知。故曰云何是中。更容他物。此總示妄結依根塵識起。但妄識不立。則妄結自解。是為解結真要。所以學道。務去識情也。
(真際曰。知見立知。示無明本始也。知見無見。明解結之門也。靈知性見。本六用之菩提。體本真淨。故中不容也)。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至)無起滅不實如空華。
(無為下頌。識性虗妄。猶如空華。上言如幻助成空義耳。今云。空華正顯虗妄也。且識性是有為起滅之法真性反此。故曰無。為無起滅。既云虗妄。即是不實。故喻如空華。舊以前二句破有為。後二句破無為。出掌珍論)。
吳興曰。真性即根塵之源也。有為即縛脫之相也。若真性在迷。能生九界根塵之相。名之為縛。若真性出纏。能起十界根塵之用。號之為脫。此縛與脫。皆即真而俗。故曰有為。亦即俗而真。故曰空也。緣生故如幻。釋成有空義也。有為之法。皆從緣生。凡夫以惑業為緣。聖人以機感為緣。二緣所生。俱是假名。故云如幻。此頌根塵同源縛脫無二也。
言妄顯諸真(至)中間無實性是故若交蘆。
(吳興曰。前長行但破於妄。今復恐捨妄取真。故重遣之)。
(泐潭曰。淨名云。有為無為二。若離一切數心如空虛。以清淨慧無所礙者。是為入不二法門。即此意也)。
携李曰。起滅之法皆無。則妄識元。無此頌識性虗妄。猶如空華也。妄法既無。真亦不立。若言妄顯真。真還同妄。真與非真。尚猶雙非。見與所見。云何復存。當知俱無實體。若交蘆耳。此頌相見無性同於交蘆也。
孤山曰。諸之也。語助耳。言根塵虗妄。則顯涅槃真實。對妄說曰真。待對不絕。真亦成妄。故云二妄。猶非能遣也。真非真所遣也。非真即妄見。即是根所見。即境對妄說。真猶皆遣蕩。云何更有妄中根境乎。中間謂根境二法體中無性也。
結解同所因聖凡無二路(至)即無明發明便解脫。
(長水曰。淨名云。生死涅槃為二。若見生死性。則無生死。無縛無脫。是為入不二法門)。
吳興曰。欲明解結。泛舉所因。所因者。六根也。前諸佛同告云。汝欲識知生死結根。乃至速證安樂解脫。惟汝六根。更非他物。似同此義。
孤山曰。汝觀下。重牒前喻。令審觀也。言空則蘆有外相。言有則蘆中本空。以喻根境妄執似有其體元空。迷晦下。頌知見立知及知見無見等。
解結因次第六解一亦亡根選擇圓通入流成正覺。
(溫陵曰。躡前結解解之義。起後圓通之文也)。
孤山曰。六解則根㧞。一亡則湛圓。選得圓根。則入聖流。證聖果矣。
陀那微細識習氣成暴流真非真恐迷我常不開演。
(深密經曰。阿陀那識甚微細。一切種子成暴流。我於凡愚不開演。恐彼分別執為我。即此識也。暴流即生滅性。從習所生。由此識性。全離取舍。但是自心)。
溫陵曰。陀那下。頌根結初起之由也。陀那此翻執持。執持種子。發起現行。即第八梨耶。含藏種子為習氣。積生識浪為暴流。湛由是分。結由是起也。此識依真如合生滅。雜乎真妄之間。故曰真非真也。若以為真。恐迷妄習而自誤。以為非真。恐迷自性而外求。故權小教中皆不開演也。
自心取自心非幻成幻法(至)尚不生幻法云何立。
(資中曰。此頌解結入圓之要也)。
溫陵曰。一切諸法惟心所現。而於中取著。妄成根結。是自心取自心。非幻成幻法也。由妄取故。有幻非幻。若不妄取。非幻亦無。非幻尚無。幻法何有。幻法不立。則根塵頓淨。圓通現前矣。
是名妙蓮華金剛王寶覺(至)一路涅槃門(偈文止此)。
(孤山曰。彈指超無學。顯三止之功也。若入地住。則超小乘阿羅漢位。縱入相似。亦超無學。以同除四住。此處為齊。若伏無明。三藏則劣。又縱在觀行。亦起無學。如太子處胎。貴壓群臣。頻伽在鷇。聲逾眾鳥)。
溫陵曰。此結頌也。此之法門。於淨不著。於染不汙。名妙蓮華。根境結惑。擬之則銷。名金剛王覺。即為無為。亡情絕解。名如幻正受。依此修進。一彈指間。可超無學。而入圓位也。阿毗達磨。云無比法。十方如來。迥出生死。速證寂常。莫不由斯。故曰十方薄伽梵一路涅槃門。薄伽尊號。具六義。謂自在。熾盛端嚴。名稱。吉祥。尊貴。
於是阿難及諸大眾(至)施以法音洗滌沉垢。
(吳興曰。祇夜云應頌。又云重頌。即頌上長行也。伽陀云諷頌。亦略云偈)。
(長水曰。由前偈云。解結因次第。六解一亦亡。故此疑之)。
溫陵曰。不因長行。但諷美而頌之。二頌合明。故云雜糅精瑩。此指能詮也。妙理精徹。此謂所詮也。
溫陵曰。無遮大悲。言其愽濟也。性淨妙常。真實法句。則真妄兩忘。稱性之談也。沉垢。微細結惑也。
即時如來於師子座(至)次第酬佛此名為結。
(補註曰。由阿難未達六解一亡。舒結倫次。故如來示一巾成六結。令悟六解則一亡。示綰結之有次第。令悟舒結之。有倫次也)。
(資中曰。巾喻真體無二。結喻六用妄□。故以六也)。
溫陵曰。涅槃僧裏衣也。僧伽梨大衣也。劫波羅云時分。即夜摩天所獻巾也。綰縈結也。巾喻一性。綰喻妄動。結喻六妄。一一詳問者。使[1]悞凡所妄動。皆為結業也。
佛告阿難我初綰巾(至)畢竟同中生畢竟異。
(補註曰。此節謂六結若存。則倫次不容雜亂。下節言六結若解。則一六俱亡)。
(吳興曰。同謂一真之性。理本無差。辟巾之體也。異謂六根之精。事用有別。如巾之結也)。
泐潭曰。一真如體。無異無同。六妄結根。確然異執。
佛告阿難汝必嫌此六結(至)六解一亡亦復如是。
(吳興曰。六根之精。元是一真之性。以隨緣故。在眼曰見精。在耳曰聽精等。此皆如第二月。揑所成故。若能隨根脫粘內。伏六既融。一一亦斯亡。如解結[A27]已。巾亦無用)。
溫陵曰。不成謂是非鋒起。不成一體也。願樂一成。莫非解除。結惑不生。則同異圓泯。故曰尚不名一。六云何成。
由汝無始心性狂亂(至)皆即狂勞顛倒華相。
(吳興曰。知見發妄。此屬能見。之相。勞見發塵。即對所見之境。惟妄與勞。五住備矣。如勞目精下。雙喻其義。一切世間下。示塵勞之相。狂華謂無而妄有)。
溫陵曰。前明所結惑業之理。此明能結狂妄之心也。狂心之結妄境。如勞目之見狂華。故曰皆即狂勞。
阿難言此勞同結(至)若欲除結當於結心。
(補註曰。上節心性狂亂等。示其根結之由。展轉虛妄此節掣巾等。示其解結之方也)。
(真際曰。左右喻生死涅槃二邊。行人執而不結。故如雙結。結心者喻觀中道。則二邊俱解)。
吳興曰。左右牽掣。俱不能解。喻觀二邊。皆不能破根本無明。凡夫外道。以斷常為二邊。二乘菩薩。以空有為二邊。雖曰伏斷。猶存巾結。若欲除結。當於結心者。知見立知。即名為結。觀知中道。是謂結心。結不離巾。解之則一。知不異道。亡之則中。
阿難我說佛法從因緣(至)諸妄銷亡不真何待。
(吳興曰。既令解結。當於結心欲使選根。而脩圓行。故示佛法從因緣生。反顯若無因緣佛法無由而生也。如前文云。辟如琴瑟雖有妙音。若無妙指。終不能發是則圓脩定慧。是今因緣。若三藏中。事六度等皆是世間和合麤相)。
(泐潭曰。知因從緣出。至雨滴皆知。此明如來覺法皆盡證。其所說皆誡諦語。選擇六根者。前文云。若能於此悟圓通根。與不圓根。日劫相倍。故令選擇)。
溫陵曰。令依出世正智。審擇根結本因而解之也。若得正智。不惟能知根結本因。雖沙界萬類。皆了元由矣。世謂六凡出世。謂四聖知此。十界皆因於心。隨無明之染緣。則出九界。隨教行之淨緣。則出佛界。故法華云。佛種從緣起。涅槃云。亦有因緣因滅。無明則得熾然。三菩提燈佛有權實二智。實智冥理。權智鑑物。發明世出世法。乃至知其種種元由者。皆權智所鑑也。既於情無情。照了不昧。顯今所說解結之法。及選根之義。悉是鑑物宜然。固無差謬矣。
阿難吾今問汝此劫波羅巾(至)則結解時云何同除。
(資中曰。此示六不頓解必由其序。慤師云。意明六根不可齊觀。但依一根入證。自然六斯會經意焉)。
吳興曰。綰巾成結。雖有次第。粘湛成根。必無倫緒。故不可以喻而難於法也。盖言見聞覺知六用差別。如次第綰生也。選擇六根。隨於一根發觀。如次第而解也。
佛言六根解除亦復如是(至)從三摩地得無生忍。
(吳興曰。小乘析觀。乃是作意。先破人執。次破法執。然后會入空平等理。大乘體觀。人法無殊。空非前後。今言此根初解先得人空者。亦猶前文如澄濁水。沙土自沉。盖任運而然也)。
溫陵曰。了煩惱結。皆由著我。則於我無著。離煩惱障。是得人空也。了所知結。皆由著法。則於法無著。離所知障。是得法空。名法解脫。人法雙解。是名俱空。而俱空亦泯。心無所起。是從正受。得無生忍也。觀音初於聞中。入流亡所。動靜二相了然不生。即先得人空也。如是漸增。聞所聞盡。盡聞不住。覺所覺空。即成法解脫也。空覺極圓。空所空滅。即俱空不生也。生滅既滅寂滅即現前。即得無生忍也。
(携李曰。如是三空。皆以中道而為觀體。苟非此者。何異解巾左右牽掣乎)。
阿難及諸大眾白佛言(至)惟垂大悲慧我秘嚴。
(長水曰。此阿難問詞)。
(真際曰。二十五聖於根塵七大。各悟圓通。是知本根冥乎萬法也。佛不顯說。而因眾敷陳。是謂冥授也。退藏密機。即息慮凝心也)。
溫陵曰。慧覺圓通。存乎一心。[A28]已蒙開示。故身心皎然。圓通本根。冥乎萬法。猶未通達。故冀佛冥授也。密言即發明慧覺之言也。秘嚴即圓通本根祕要也。慧覺圓通。我固有之。故雖因密言還同本悟。若不開秘嚴。則與未聞無異。故別求開示也。
爾時世尊普告眾中(至)從何方便入三摩地。
(孤山曰。五陰六入十八界。本如來藏妙真如性。佛欲題菩薩萬行。故寄選根。令二十五聖開眾妙中門。究竟圓通真實。革小乘於後心。根大衍於初會。又曰。此下二十五聖觀十八界。及以七大。乃是開合之殊耳)。
泐潭曰。圓通二十五門。即十八界七大也。七大自十八界開故。此不言夫根器萬法。惟十八界七大攝盡。故此備陳。欲令行人於根身器界種種法上。顛沛造次。得真圓通。無少滯也。
憍陳那五比丘即從座起(至)如我所證音聲為上。
(携李曰。從於音塵默悟圓理。此依內證。故名曰密。即如如智證境自性也。一塵密證。諸塵圓契。故曰圓通)。
(孤山曰。妙音密圓者。密悟圓理也)。
孤山曰。阿若多因聲圓悟。故曰妙音密圓。下云妙色密圓。妙香密圓。因味覺明。妙觸宣明。妙法開明又意同此二十五門。初標聲塵者。先此方教體也。雞園無憂王造以迎佛也。
吳興曰。如來說法。初中後妙。豈彼妙名。便同法華之妙乎。只如下文說。緣覺聲聞云勝妙現圓。及勝性現圓。又說大梵善見身心妙圓。及妙見圓澄。豈此妙圓亦同圓覺妙明之性乎。應知如來先令諸聖。次第說竟。後告文殊言。此二十五無學。諸大菩薩。及阿羅漢。各說最初成道方便。皆言脩習真實圓通。彼等脩行。實無優劣前後差別。斯則開權會實之正文。
優波尼沙陀即從座起(至)如我所證色因為上。
(南嶽師曰。觀五陰理性。名性念處。故雜心論偈云。是身不淨相。真實性常定。諸受及心法。亦復如是說。以從不淨。白骨微塵歸於虗空者。由多貪欲。脩對治法。成就九想。發真破惑。即壞法羅漢也。九想成時。得慧解脫。於諸色相。發明無漏。故云妙色密圓)。
溫陵曰。優波尼沙陀。此翻近少。亦云塵性。謂微塵是色之少分也。因塵悟解。故得此名。昔多貪欲。佛令作不淨觀。
長水曰。因觀色塵。本如來藏。故曰悟諸色性。
吳興曰。不然。既云觀佛最初成道。正是小乘無漏行法。言悟諸色性者。斯乃聲聞悟性念處也。
香嚴童子即從座起(至)如我所證香嚴為上。
携李曰。非木則不住有。非空則不住無。有無俱非。中道顯矣。
(携李曰。宴安息也。晦冥寂也。清靜之室。謂之清齋)。
(資中曰。非木等者。觀性空也)。
(吳興曰。凡言性空。必推四性。今當以木為自。烟火為他和合為共。空為無因。此似衍門觀幻有即空之相。下諸聲聞亦多是小乘。觀實有滅空之義小衍雖殊。所證圓通。同一真諦耳)。
溫陵曰。偏觀有為。而因香圓悟。得童真位。故名童子。辭佛宴悔者。宴坐晦迹。齋心作觀也。木烟皆非。去來不有。意無所緣。故由是意銷而發明無漏。塵氣滅故。妙香密圓也。
藥王藥上二法王子(至)如我所證味因為上。
(吳興曰。由事佛故。必聞正法。即於味性。了生無生空有。謂味塵也。身心謂舌識也。以味從合中知。故相對言之。味非空故。非離身心。味非有故。非即身心。中道之性。於是乎顯)。
溫陵曰。善救功成。堪紹佛位。名法正子。曠劫為醫。常善救人也。言分別味因者。謂了知味性。而發明非空有離。即之圓因。乃指圓通本根。非謂因之悟入也。前言色因。後言水因法因同此。若酢等六味也。眾味共成。名和合味。直爾[A29]采用。名俱生味。修煉炮炙。名變異味。
䟦陀婆羅并其同伴(至)如我所證觸因為上。
(吳興曰。水因謂所觸之因也。塵體即能觸之緣也。塵既無染。體亦常淨。能所如幻。二邊俱空。故中間覺觸之心。安然契性矣)。
(泐潭曰。觸具三和。金翻為三德。秘藏故名妙)。
孤山曰。䟦陀婆羅。此云賢守。亦云賢護。自守護賢德。亦守護眾生。洗塵洗體。及塵體之中。少有所得。皆妄觸妄覺。故得無所有。則妙觸宣明。成佛真子。名佛子住。以善能守護。令妄不起。令覺不動。故名賢護。
摩訶迦葉及紫金光(至)知我所證法因為上。
(携李曰。頭陀有十二行。以紫金塗佛。感報如此。因深果茂。其理宜然)。
(孤山曰。脩於滅盡者。即九次第定中第九滅受想定也)。
(長水曰。紫金光尼。在家時婦也)。
溫陵曰。摩呵迦葉大飲光也。其身金色光吐日月。因觀塵變。悟法空寂。遂脩滅盡定。以滅意根。不緣法塵。得無生滅。故超百千劫。如彈指頃。于今於雞足山待彌勒。乃入此定也。頭陀新云杜多。此翻抖擻。以能抖擻法塵為號。
(補註曰。紫金光既同時發心。則非一世眷屬也)。
阿那律陀即從座起(至)旋見循元斯為第一。
(吳興曰。阿含云。脩禪蓋總略而示。今云。金剛三昧則別顯其名。非謂金剛惟喻大定。如阿難入電光三昧。斷最後思惑。亦名金剛三昧。此喻小乘無漏之智耳)。
長水曰。那律即阿㝹樓駄。此云無貧。亦云如意。乃白飯王子也。過去世以一食。施辟支。感九十一劫受如意樂。
孤山曰。增一阿含云。佛在給孤園。為眾說法。那律於中眼睡。佛說偈呵曰。咄咄何為睡。螺螄蚌蛤精。一睡一千年。不聞佛名字。那律於是達曉不眠。眼根便失。因是脩禪。得四大淨色。半頭而見觀三千界。猶如掌果。今云金剛三昧。觀見十方。精真洞然。而與昔異者。此經開顯。故約內秘。以談昔引物機。乃約現小而說。
(資中曰。掌果之辟既齊。精真之言何別。下文明善現天尚云。精真現前。陶鑄無礙。況今羅漢發真無漏。豈不得云精真洞然邪。旋見循元者。旋大千之見。循真空之元。見盡元明。圓通著矣)。
周利槃特迦即從座起(至)反息循空斯為第一。
(長水曰。特迦亦云蛇奴。於路所生。過去為大法師。秘吝佛法。不肯教人。後感愚鈍。以宿善故。遇佛出家。五百比丘同教一偈。經九十日不成。佛令數息攝心。因而了悟)。
溫陵曰。槃特此云斷道。即誦帚比丘也。宿以恡法。報性散鈍。佛令數息攝心。因而了悞生住異滅諸行無常。故反生滅息。循無生空。而得圓證。
憍梵鉢提即從座起(至)還味旋知斯為第一。
(孤山曰。了味無味。名為一味。雖舉味塵。蓋顯於舌。故即云。觀水之知。能知乃舌耳。非體舌也。非物味也。內脫身心。即正報解脫。外遺世界。即依報解脫也)。
溫陵曰。憍梵體提此云牛呞。佛為遮謗。賜之數珠。令常念佛。是謂一味心地法門。能滅心緣。得入正受。亦因教觀舌根。常味入道。觀舌之知。不從體生。以迷淪有漏。由心緣不斷故。滅心絕緣。即超諸漏。遺器界也。不著塵味。不隨妄知。是謂還味旋知。
畢陵伽婆蹉即從座起(至)純覺遺身斯為第一。
(吳興曰。知即覺也。[A30]刺傷足時。雖有能覺之。心覺於所覺之痛。反觀覺心。本自清淨。無有能所。所覺屬身識能覺屬意識。由身識生[A31]已。次起意識。分別前法。故曰雙覺。即上文云。我念有知。知此深痛也。覺清淨心。即是純覺。無痛痛覺。故曰遺身)。
(補註曰。無痛痛覺者。即是無所覺。復無能覺也)。
携李曰。畢陵伽婆蹉。此云餘習。多慢習也。不可樂事。一切苦事也。思不可樂法。而觸不可樂事。因而正觀為有知。故知此深痛雖。覺有知之心。能覺深痛。反覺清淨之心。曾無痛覺。然此存雙覺。其覺未純。故又思而進之。至於身觸皆亡。故諸漏虗盡。知痛俱寂。故純覺遺身也。
須菩提即從座起(至)旋法歸無斯為第一。
(資中曰。以聲聞人所得宿命。能知八萬劫事。今逆談所見。謂之無礙也。雖云在胎知空。乃至令他證性。猶未斷結使。故蒙佛開發。方成無學。若爾性覺真空。乃至下文深達實相。皆就小宗。分別無咎)。
溫陵曰。須菩提。曠劫解空。非唯一世。了身空寂。故心得無礙。洞達宿命。了境空寂。故十方成空。自覺覺他。故亦令眾生證得空性。然此唯小乘所證之空。於性覺真空。猶未圓明。故逮今發明性覺真空。乃能頓入寶明妙性真空之海。離二乘見。而同佛知見也。諸相入非。能所皆盡。盖融於寶明空海也。旋諸有法。復歸至無。盖歸於。寶明空。海也。
(資中曰。初以單空。空於諸相。故云諸相入非。次以重空。空其空相。故云非所非盡)。
舍利弗即從座起(至)光極知見斯為第一。
(吳興曰。世出世間四諦之境也。種種變化生滅之相也)。
長[1]山曰。心見眼識也。識清淨故。種種通利。心無際故。見覺圓明。心見發光。光極知見者。由心見發明。而圓照萬法也。迦葉兄弟。即優樓頻螺等或云遇馬說偈。彼乃小乘因緣。非圓通所取。身子智慧第一。聲德居長。故稱長子。
普賢菩薩即從座起(至)分別自在斯為第一。
(溫陵曰。凡具大根。脩菩薩行。皆名普賢之行。心聞耳識也。分別眾生知見者。擇普賢行。而成就之也)。
(孤山曰。心聞發明內證也。分別自在外用也)。
携李曰。行彌法界曰普。位鄰極聖曰賢。此非地前之賢。乃是金剛喻定。居眾佛之頂。名之為賢。
孫陀羅難陀即從座起(至)明圓滅漏斯為第一。
(吳興曰。數息所以發識。觀息所以駐識)。
孤山曰。孫陀羅。云好愛。妻名也。難陀云豔喜。佛親弟也。前數息依根。所以攝心。此觀白依識。所以駐心也。息由風火而起。鼓煩惱濁故。其狀如煙。昧者不覺。唯諦觀能見六爻。見火燒息。能為黑煙紫焰。皆煩濁所發也。爭觀發明。則煩濁漸消。故內明外虗。而煙消成白。及乎漏盡。無復煩惱。內瑩發光。故出入息。化為光明也。銷息即銷煙成白。□滅漏即心開漏盡也。皆鼻識發明。
富樓那彌多羅尼子(至)消滅諸漏斯為第一。
(吳興曰。宣說下指小乘法。如是下示大乘義。始阿含。終般若。故云乃至。增一稱滿慈子說法最為第一。大品中轉教諸菩薩摩訶般若。即其相也。追敘得道。若權若實。如前辨之)。
真際曰。說法第一。辨才無礙。因以降魔滅漏。皆舌識力也。苦空實相者。世間諸法。一切無常。一切皆苦。一切皆空。而中有真常。不苦不空。如涅槃四德。即實相也。佛以身口意三輪。應物無滯。音聲即口輪也。
優波離即從座起(至)一切通利斯為第一。
(孤山曰。優波離此云上首。以其持律為眾綱紀故)。
(携李曰。依身有識故。先執身。次執心)。
(孤山曰。執身及心。從麤至細。以防身識之微也。身識既滅。真智現前。斯所謂戒淨有智慧。便得第一道)。
真際曰。優波離云近執。謂親近執[2]待於佛也。言親隨親觀。乃至脫欲承教。皆明身識欽承也。行住坐臥律儀。各二百五十。對三聚成三千。復以三千配身口七支。復配四分煩惱。成八萬四千。性業即殺盜婬等。根於性者。遮業即支末愆失。因過遮上者。戒律為眾紀綱。親印我心。言眾所印可也。我以執身等者。言由持戒。故身與身識。無不圓通也。律中得度。波離第一。僧中得度。憍陳最初。故今堂置憍陳。壇置波離。各立本也。
大目揵連即座起(至)久成清瑩斯為第一。
(携李曰。意為諸法生因。萬法緣此以通。故聞內緣。頓發神通)。
(吳興曰。神名天心。通名慧性。而此心性。即意識發明也。大乘發如來藏。小乘發根本禪。六神通中。漏盡通。是其內證。餘之五通。皆屬外用)。
孤山曰。優樓頻螺。此云木瓜癃。胸前有癃。如木瓜故。伽耶山名。即象頭山也。亦云成。城近此山故。那提河名。一兄二弟。故身子云。逢迦葉波兄弟。即其人也。
溫陵曰。因緣深義。謂非世間和合麤相。乃發明世出世法。故因之發心。得大通達。神通如意也。旋湛者。旋意識而復妙湛。故久成清瑩。通力圓明。清淨自在也。
烏芻瑟摩於如來前(至)登無上覺斯為第一。
(資中曰。法門精麤無二。故塵勞欲火。俱證圓通)。
(吳興曰。徧觀四大。皆是觸塵之境。百骸四支地也。諸冷暖氣即水火風也。三昧既著。故曰神光內凝。以多欲人火大偏盛。故變婬火而成智火。成阿羅漢下。謂成小果。後發大願。將非普現色身。以執金剛神。輔佛揚化者乎)。
携李曰。烏芻瑟摩云火頭。即火頭金剛也。多婬之人。本由煖觸迫發。生為欲火。死為業火。業力增熾。故成猛火聚也。徧觀煖氣者。令悟火大無礙流通也。諸礙既消。故神光內凝。成智慧火。發於頭上。故名火頭。生大寶𦦨。即火光三昧也。
持地菩薩即從座起(至)成無上道斯為第一。
(長水曰。微塵性體不相觸。同於空也。故悟此實性。而刀兵無所觸)。
(吳興曰。身界微塵乃至刀兵者。以此皆是地大所造之色。即因緣所生法也。微塵無差空也。自性不觸中也。三諦具足。非如來藏乎。悟無生等。由分證法身。而權取小果。故以無生忍簡之。初自度後化他。是謂𢌞心也)。
泐潭曰。平險防損。代人濟牛。無彼我相。表善平心地。無有高下也。毗舍浮。此云遍一切自在。亦由平心。故一切自在也。我即心開下。皆依地大圓悟也。身界二塵。本如來藏。虗妄發上。故不相摩觸。了本虗妄。即悟無生矣。妙蓮花。佛知見地。即諸佛心地法門也。行實圓契。染淨兩忘。名妙[1]學華。逈出三乘。深造一實。名佛知見地。持地所持。在此而[A32]已。故得身界塵消無上智圓也。
月光童子即從座起(至)圓滿菩提斯為第一。
(資中曰。準華嚴經。華藏海中。有大蓮華。其蓮華中。有諸香水。一一香水海為諸佛剎世界之種。華藏世界在香水中。故云浮幢王剎。華藏二十重。累高如幢。最為高大。故稱王。今觀身水。與彼海同。故曰浮幢王剎諸香水海也。初成此觀但見其水者。此定果色。隨心所變。如十徧處。入定則有。出定則無。不同業果色。共業同感。不造世業。方得清淨。十徧處者。青黃赤白地水火風空識。此十一切處皆有。如作青想。則一切處皆青也)。
(吳興曰。得阿羅漢。久離病緣等。按智論明。諸聖人皆有身苦。如舍利弗風病。畢陵伽眼痛等。今言[A33]已得羅漢。久離病緣。實難銷會。此蓋過去曾取小果。既無見思惑業之事。是離分段病苦之緣)。
(資中曰。方得亡身等。初證法身分。亡變易之身。身中水性。與香水海性同。合真如空藏之性)。
(泐潭曰。初成水觀。復。逢無量。乃得亡身。以明聖道長遠乃可)。
(携李曰。漢州綿竹縣水觀和尚。迹同月光佛陀。本傳云。師入火光定。其室如焚。亦此類也)。
溫陵曰。月太陰。水精也。昔師水天。修習水觀。水性圓明。故號月光。修習水精。謂觀水精性也。水性無奪者。內之津血。外之剎海。水相雖異。而性不相奪。此即因水悟圓也。浮幢王剎者。世界海外。諸香水海通號也。我於是時。至身質如初。敘作觀之緣也。但見其水。謂專於一觀。未融四大。故未得無身。舍利弗於恒河岸入定。遭怨害之鬼所[2]擊。而出定頭痛。亦未得無身故也。山海自在通王。即於地水諸大。得妙圓通者也。月光至此。乃融四大。故方得無身。而性合真空。初由水性。一味流通耳。
琉璃光法王子即從座起(至)傳一妙心斯為第一。
(溫陵曰。因風大圓悟。身心發光。洞徹無礙。号琉璃光無量聲佛。亦依風大。開示菩薩。使知本覺無動。而身界之動。皆風力所轉。琉璃光。因是觀界。觀世。觀身觀心。遷流運止。悉惟風力。故曰諸動無二。由是覺了大千群動。皆即狂勞。猶百蚊蚋鼓於方寸耳。既了狂勞。乃見不動佛也。東為群動之本。而佛號不動。乃即動而靜者也。能即動而靜。故身心無礙也。傳一妙心者。知風力無依。萬動皆妄。而獨證無動本覺也)。
吳興曰。界為方位。故安立。世為遷流。故動時。時即過現未也。
孤山曰。逢佛未幾者。未多也。
虗空藏菩薩即從座起(至)妙力圓明斯為第一。
(吳興曰。因觀四大色質。即有無邊法身。為顯此身徧融一切。故執寶珠照十方等。而表示之。既以珠表色。復以鏡表心。色從心造。全體是心。故放寶光灌十方等。華嚴云。清淨妙法身。湛然應一切。身同虗空法也。身入塵國應也。說三乘法為佛事。稱四悉機為隨順)。
真際曰。因證空性。故性中所有一切皆空。身與剎海。涉入無礙。號虗空藏。定光即然燈佛也。於定光所得無邊身者。法身如空。無有邊際。必假心燈寂照。而後發明也。執四寶珠等者。由觀四大無依。妙力圓明。而照了法界。一切皆空。所謂虗空無二。佛國本同也。又於自心。現大圓鏡等者。亦由四大無依。妙力圓明。於圓洞心。內瑩發光。而交徹融攝也。幢王剎。即華嚴法界剎名。
彌勒菩薩即從座起(至)得無生忍斯為第一。
(孤山曰。求世名心歇滅無有者。相似位也。得成無上妙圓識心三昧者。分真位也)。
(真際曰。識性不守。如如而外分別名相。是遊族姓而求名也)。
(吳興曰。盡空者。謂盡虗空界所有佛國等。惟心所現也。若以四土言之。心即寂光。變化即實報方便同居也。淨穢但是三土之相。互有起滅。故云有無流出如來者。從法身識性。流出報應佛身也)。
携李曰。彌勒此云慈氏。為慈隆即世。非臻後劫。愍物迷識。故示跅發明也。心重世名。好遊族姓者。迷識著境。故外慕妄求也。從燈明教。而明心頓歇者。了識依智。則迷妄自除也。然燈佛現。乃成妙圓者。迷妄既除。心燈即現。心燈既現。則萬境妙圓矣。得是妙圓。三昧遂了。三界唯心。萬法唯識。於盡空。如來皆我心。變國土淨穢。亦我心變。無量佛性。從此發揮。是謂流出。
大勢至法王子與其同倫(至)得三摩地斯為第一。
(吳興曰。母憶子。如人專憶。子逃逝。如人專忘。問。前云逢不逢等。此何但云雖憶何為。答縱得逢見。不蒙法利。與逃逝無異。舍衛九億家。不其然乎。入無生忍者。以證驗脩。則念佛之心。不可單約事相而解。念存三觀。佛具三身。心破三惑。無生忍位方可入焉。資中引觀經是心是佛等釋之。斯亦大要也。淨土者。別指極樂及寂光也。都攝六根者。念屬意根。意根若淨。諸根自攝。故無選擇也)。
溫陵曰。觀經云。以智慧光。普照一切。令離三途。得無上力。名大勢至。又云。夫念佛者。不得一彈指頃。念世五欲。是謂繫念。辟如有人下。示必須繫念。然後相應。不專念佛。則雖逢不逢。雖見不見。染香則襲香。念佛則見佛。故以念佛妙熏。名香光莊嚴也。
大佛頂如來密因脩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 第六
爾時觀世音菩薩(至)從聞思脩入三摩地。
(吳興曰。準下文云。由我不自觀音。以觀觀者。令彼十方苦惱眾生。觀其音聲。即得解脫。此亦同於法華釋名之意也。教即世音。聞即耳根。皆所觀之境也。思脩皆能觀之觀也。然則觀由境入。境實徧通。而特取音聞者。乃逗機之要也)。
溫陵曰。觀音者。觀世言音。圓悟圓應之號也。於音言觀者。以觀智照之。不以耳識聞之也。所師之佛亦名觀音者。因果相符。古今一道也。達耳之謂聞。著心之謂思。治習之謂修。三者圓明。是名三慧。
初於聞中入流亡所(至)生滅既滅寂滅現前。
(吳興曰。舊約三慧次第銷之。今則不爾。節文為四。一亡前塵。即初於聞中。至了然不生也。入流亡所者。流謂法性。所謂音塵入之與亡。通乎觀行相似之位也。所入法性。體既常寂。是則前塵本自不動。今亦無靜。故云二相了然不生也。二盡內根。即如是漸增。聞所聞盡也。前塵易亡。內根難盡。以由亡智。有疎有親。故云漸增也。聞所聞盡。謂能聞所聞之根。亦復不生也。此乃舉所顯能也。下覺所覺空。及空所空滅。例亦如之)。
[A34]泐潭曰。釋從三慧。入圓通也。入流亡所者。不隨聲塵。頓入法流。而亡其所入也。音聲之性。由動靜顯。故所入既寂。則動靜不生。此聞慧也。既達乎耳。復著於心。如水之漸。如土之增。使能聞所聞。情境俱泯。而盡聞之心。亦復不住。以合真覺。此思慧也。既著於心。還以治習。使能覺所覺。皆合妙空。則空覺不二。是謂極圓。能空所空亦復不立。乃為盡道。此脩慧也。夫然後生滅滅生。情境俱盡。而真寂真滅圓通之體。於是現前。即所謂入三摩地也。以圓覺配之。入流亡所等。即應當遠離幻妄境界也。如是漸增等。即心如幻者。亦復遠離也。覺所覺空。即遠離為幻。亦復遠離也。空所空滅。即離遠為幻。亦復遠離也。生滅既滅。則得無所離。即除諸幻也。寂滅現前。即譬如磨鏡垢盡明現也。造至於此。則圓通之體極矣。
溫陵曰。三空觀智。即盡聞不住。覺所覺空也。上句遣前盡相。下句正空觀智。覺謂覺照。即智體也。四滅諦理。即空覺極圓。空所空滅也。上句顯重空之智。下正滅重空之理。
(蘇子由曰。初於聞中一節。是一彈指間。遍歷三空。即與諸佛無異矣)。
忽然超越世出世間(至)與諸眾生同一悲仰。
(携李曰。當知眾生由悲故。能感㧞苦之力。菩薩由慈故。能應仰樂之機。感應常冥。與㧞常顯。若曉斯旨。則下文三十二應。乃至四不思議。無忘其本乎)。
吳興曰。上云慈力者。慈既與樂。必能拔苦。應以力字。兼於悲義也。下云悲仰者。悲謂悲苦。仰謂仰樂。此非屬應。盖言其機也。是故厭患苦道。則以悲為機。欣慕樂果。則以仰為感。菩薩所證。圓通之理。徧在眾生悲仰之中。故曰與也同也。
世尊蒙彼如來(至)令我身成三十二應入諸國土。
(携李曰。幻喻三慧體不可得。金剛喻摧堅之能也)。
溫陵曰。幻人作為。本於無作故。此言如幻三昧。後言無作妙力。此之三昧。始從熏習。訖無修證。皆以決定智斷。究竟堅固而為正受。三十二應者。現十法界身。圓應群機。開之有三十二。惟四聖六凡。攝盡群類也。
世尊若諸菩薩入三摩地(至)而為說法令其解脫。
(孤山曰。菩薩別圓機也。若入相似三摩地。進修中道無漏。則分真勝解現圓。乃至若進修金剛無漏。則究[1]〔[A35]竟〕勝解現圓。大士皆現佛身。為說頓法。令得分真究[2]〔境〕解脫)。
真際曰。修正定。取正果曰進修無漏。境智兩忘。情解俱泯。名勝解現圓。斯可以得佛。故現佛身。為說果法也。
若諸有學寂靜妙明(至)而為說法令其解脫。
(携李曰。有學小聲聞也。明能妙萬物。以明自性。故曰勝妙)。
溫陵曰。獨覺者。出無佛世。觀物變易。自覺無生。故號獨覺。樂獨善寂。求自然慧。故曰寂靜妙明。緣覺者。稟佛之教。觀緣悟道也。知迷勝性由十二緣。於是斷之。自無明滅。至憂悲苦惱滅。則緣斷而勝性現矣。性因緣斷而現。故曰緣斷勝性。
(携李曰。由觀緣悟道。名緣覺乘。携李曰。勝妙現圓者。各約自乘理智。將欲現前得此名)。
若諸有學得四諦空(至)而為說法令其解脫。
(携李曰。三果[A36]已前賢聖位。俱屬有學。見道一十六心。斷四諦下惑。證生空理。故曰得四諦空。初果後進。斷三界八十一品俱生。皆證一分擇滅無為。故云修道入滅)。
携李曰。斷四諦下麤惑。名得四諦空。依道諦修。而證滅諦果。名修道入滅。此未能妙物。獨證空性。故曰勝性現圓也。四聖不舉菩薩者。兼在佛位。
若諸眾生欲心明悟(至)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孤山曰。梵王即色天主。名為尸棄。此云頂髻。今言梵者。應是初禪之頂。以有覺觀語言之法。得為千界之主說法者。如金光明云。大梵天王說出欲論。帝釋即欲界第二天主說法。謂十善也。自在天是欲界頂天。具云婆舍跋提。此云他化自在。假他所作。以成[A37]己樂。即魔王也。大自在即色頂摩醯首羅天。大論云。三目八臂。騎白牛執白拂者。是也)。
[A38]泐潭曰。梵天超出欲界。故心能明悟。不犯欲塵。身根清淨。即得生彼也。帝釋為忉利天主。統三十三天。解脫令離欲塵也。自在遊行。名自在天。即欲頂他化也。飛行虗空。名大自在天。即色頂摩醯也。初舉梵王至此。乃自欲天色天。而超至色頂。意兼無色。以明無剎不現也。
若諸眾生愛統鬼神(至)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溫陵曰。上舉正統。此舉臣輔也)。
孤山曰。天將軍。為帝釋上將。統領鬼神。四天王。臣於帝釋。統領世界。四天太子。即那吒之類。能驅鬼神者也。
若有諸天樂出天倫(至)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孤山曰。藥义此云輕㨗。乾闥婆此云香陰。新翻尋香行。帝釋樂神也。阿修羅云。無端正。以女美而男醜故從男彰名。新翻非天。以諂詐無天行故。準普門品[3]〔入〕部。此闕迦樓羅。即金翅鳥也。緊那羅。形似人。而顯有角。因呼為疑神。天帝絲竹樂神也。小劣乾闥婆。新云歌神。摩呼羅伽。什師云地龍。肇公云大蟒腹行也)。
(長水曰。有形如休咎精明等。無形如空散銷沈等。有想如神精靈等。無想如精神。化為土木金石等。皆非人也)。
溫陵曰。此天龍八部等類。樂人修人者。此類似人而非。故樂生人道。諸非人。指有形無形。有想無想。即休咎精明。空散消沉類也。六凡不舉獄鬼畜者。此類方沉幽昏。未能聞法。則以施無畏力拔之。
是名妙淨三十二應(至)無作妙力自在成就。
(吳興曰。三十二應比普門品。雖互有出沒。大體是同。總而言之。無越十界。於十界中。兩經俱無菩薩并地獄身者。聖言之略耳)。
溫陵曰。迹示同類。心絕愛見。名妙淨。依無作智。起大神用。名妙力。無作無為。隨緣泛應。名自在成就。
世尊我復以此聞熏聞脩(至)獲十四種無畏功德。
(溫陵曰。由我不自觀音。而彼獲脫苦。由我知見旋復。而彼能不燒。故曰於我身心。獲無畏德)。
一者由我不自觀音(至)施無畏力福備眾生。
(吳興曰。聖人無[A39]已。惟物是利。故以觀音之智。加彼觀聲之機。於苦得脫。不旋踵矣。三者於聽言觀。猶音言觀也)。
(携李曰。涉入世間。不壞世界。即方便智。方便屬權。權能幹事。故生於男也。立大圓鏡空如來藏。即屬實智。實智詣理。理能含育。故生於女也。如淨名云。智度菩薩母。方便以為父。即其義焉)。
(孤山曰。圓通本根。妙含彼我無二。故令持我名福等於彼。當法界一多平等。通則一身多身。他方此界。一福德一知脩習。得真圓無。復涯名物。各各圓遍異也)。
(補註曰。溫陵之解觀聲在應。吳興之解。觀聲在機。二說不可偏廢。故互存之)。
溫陵曰。不自觀音者。不隨聲塵所起知見也。以觀觀者。謂旋倒聞機。反照自性也。不起知見。則無所妄。反照自性。則一切真寂。無復苦惱可得。此則真觀。淨觀。大智慧觀。能破癡暗。能伏灾難。一也。內外四大。常相交感。見覺屬火。聞聽屬水。故見業交則見猛火。聞業交則見波濤。今知見旋復。則無見業。觀聽旋復。則無聞業。二也。三也。妄想滅則心無殺害。四也。熏於妄聞。成真聞性。一根既圓。則六根銷復。同於聲聽。無復形礙。五也。聞熏精明。爍彼幽暗。六也。音性圓銷。則內無所繫。觀聽返入。則外無所累。七也。音聞兩立。則物我成敵。今滅音圓聞。則內外無待。八也。眾生以欲習合塵。故為色劫。能以金[1]則三昧。熏聞成性。遂能離塵。成性則欲愛乾枯。離塵則根境不偶。九也。瞋由違情而起。對境而生。音性純淨。無復妄塵。故圓融無違。無能所對。十也。癡由妄塵所蔽。無明所覆。銷塵則無蔽。旋明則無覆。故外之法界。內之身心。凝瑩朗徹。十一也。融形則礙滅。復聞則性真。故涉入世間。而無動無壞。能徧十方。供微塵佛。稟承其法。各為法子。供佛足福。稟法足慧。而能紹繼法王。有男子之道。十二也。六根圓通下。謂圓故無二。通故含界。明照則大圓鏡智之質也。含界則空如來藏之體也。具此故能承順法門。受領無失。承順即坤儀柔德。受領即閨門能事。有女之道。十三也。法華亦有此之較量。及觀今經。方曉彼意。盖此方眾生耳根利。故受道者多。所以觀音化勝。餘根鈍。故受道者少。所以諸聖化劣。是知行位雖齊。對機有異。總彼恒河沙數。但敵觀音一人。故使[2]特名二福正等。據此所說。[A40]已自密簡耳根圓通。為未曉者。更俟文殊詳擇。百億日月者。百億剎土也。是名下總結也。十四。
世尊我又獲是圓通(至)四不思議無作妙德。
溫陵曰。現眾多容。誦一一呪。攝化眾生。圓應所求。理出於無為。神應於不測。名不思議無作妙德。
一者由我初獲妙妙聞心(至)救護眾生得大自在。
(携李曰。然前則現形應求獨。此名不思議者。前則略顯。此復深明。如於一身現八萬首臂。固莫得而思議也)。
(補註曰。從真妙圓。重發真妙。曰妙妙聞心。旋聞脫聲。獨返真源。曰心精遺聞。由獲妙遺聞。故眾塵不隔一覺圓融。而應現無滯)。
(或曰八萬四千特表法耳。一身何所施乎。是特以有思惟心。測度菩薩圓通境界也。夫身含十虗。毛端現剎。彼空與剎。又不啻如首臂而[A41]已。彼八萬四千首臂。猶人之八萬四千毛孔耳。未足異也聖人之言。即事即理。既曰不思議德。無以限意。思之議之爍迦羅。云金剛堅固不壞也。母陀羅云印。各有妙印也。清淨寶目離塵合覺也。慈以攝化。威以折伏。定以復湛。慧以開覺。通指眾多妙容也)。
溫陵曰。言初獲者。指本因也。首為六用之總。[3]辟表提接之悲。目表照了之智。各依本數充之。以至八萬四千者。表依根本六用。根本智悲。而汎應塵勞。得大自在。此十一地等覺妙行也。華嚴十地[A42]已前。猶依本智。長養大悲。至十一地。長養功終。純是大悲。為法界體。與智圓現。故觀音手眼。通身徧身。而以大悲稱也。
二者由我聞思脫出六塵(至)捨身珍寶求我哀愍。
(長水曰。密部神呪。多觀音所作。能安樂眾生。名施無畏)。
(携李曰。以聞思慧。脫塵不礙。故現形誦呪。神變妙力。一一無礙。是謂妙能)。
溫陵曰。本根清淨。則一切無著。故能令眾生捨諸慳著也。求我哀愍者。哀愍受之。而為施作佛事也。
四者我得佛心證於究竟(至)求大涅槃得大涅槃。
(吳興曰。此四不思議。前二屬應。後二對機。應中備顯形聲二益。初文雖云說呪。而正示形益。即應身功用也。次文雖復現形。而正示聲益。即名稱普聞也)。
溫陵曰。得佛心證。慧足也。珍寶供養。福足也。福慧兩足。故傍及眾生。使彼所求如願也。
佛問圓通我從耳門(至)故觀音名徧十方界。
(吳興曰。按觀音三昧經及大悲經。並云。此菩薩過去久[A43]已成佛。號正法明。又悲華經說。往昔寶藏如來授不瞬太子記。名觀世音。然則悲華與今經。皆覆本垂跡之名耳。今得圓通。即太子後身也)。
溫陵曰。初於聞中。入流亡所。是從耳門得圓照也。由得圓照。故隨緣應化。得大自在。
爾時世尊於師子座(至)梵唄詠歌自然敷奏。
(溫陵曰。前說圓通之法。此顯圓通之瑞。而應之也)。
(孤山曰。寶光交照。表自他之理互融。林木演音。顯依正之性不二。印前所證。盡契佛心)。
[A44]泐潭曰。諸佛五體。同放寶光者。表證性明極。則寶覺圓融。全體發現也。互相灌頂者。頂為圓極之相。表諸佛證性圓極若此。會中菩薩羅漢。即二十四聖之儔。佛光亦灌其頂者。印其脩證。等無優劣也。林木池沼。皆演法音。交光相羅者。圓通既現前。則一切聲是佛聲。一切色是佛色。無非悟入之處。無非圓通之理也。大眾普獲金剛三昧者。因此皆能破惑障。悟圓通也。天雨寶華。空現寶色。地隱山河。界含塵剎。表證圓通性。則無作妙行。自然分披。寶明空覺。自然發現。有為習漏。當不復生。眾塵廓然。無復隔越也。梵唄詠歌自然敷奏者。能使法界永離眾苦。常得妙樂也。聖人所演圓通法門。奧旨妙利。詳悉若此。故眾瑞詳而應之。
於是如來告文殊師利(至)實無優劣前後差別。
(吳興曰。夫如來藏性元無異乘。以根有利鈍故。教分大小。約三諦言之。則小教所詮者真也。大教所詮者中也。而此真中。徧在一切俗諦之上。即前所悟十八界及七大也)。
溫陵曰。三諦具足。名如來藏。俗諦不空。真中俱空。故二十五聖中。凡聲聞所證。或析俗見真。或體俗見真。皆分入空藏也。菩薩所證。或離俗顯中。或即俗顯中。皆全入空藏也。今以藏性融會。全分無差。即同法華開方便門。示真實相。決了聲聞法。是諸經之王。
我今欲令阿難開悟(至)何方便門得易成就。
(資中曰。歸元證性。雖無差別。隨方應機。自有難易。故須假大智選擇)。
吳興曰。上從證性。會同圓通。今為逗根。令簡方便。性如華屋。根如入門。若得其門。方受其賜。世人以解為證。請思最初入通方便。與二十五聖。孰為其倫乎。
文殊師利法王子奉佛慈旨說偈對佛(此下皆偈文也)。
(携李曰。文殊既與觀音同證。故奉慈旨如自來矣)。
吳興曰。此下欲簡圓通。先明覺性。次辨迷妄。後示歸元。於歸元中。選耳根為易。
覺海性澄圓圓澄覺元妙。
(溫陵曰。此人人本來圓通者也)。
(吳興曰。此類前文。性覺妙明。本覺明妙。但法喻相參耳)。
吳興曰。真覺之性。辟如大海。澄湛圓融。皆喻寂而常照也。復牒圓澄所喻之覺。示其本來照而常寂。故曰元妙。
元明照生所所立照性亡(至)知覺乃眾生。
(孤山曰。元明照即上本明之性也)。
(真際曰。於彼元明性上。妄生照用。而形所相。有相當情。無相即隱。故照性亡)。
溫陵曰。從元妙中。忽起妄明。曰元明。妄有所照。曰生所。所謂覺非所明。因明立所也。所明既立。則照性隱矣。亡非無也。入亡而[A45]已。性真既隱。空覺遂分。根器二界。遂因迷頑妄想安立。故妄想凝結。則成無情國土。妄識知覺。則成有情眾生。則彼澄妙者。遂莫得而圓。莫得而通矣。
空生大覺中如海一漚發(至)況復諸三有。
(溫陵曰。牒上以明迷澄圓。而成根器。融根器則歸澄圓。漚滅下。如云一人發真歸元。十方虗空。悉皆消殞等)。
(吳興曰。有漏兼有情。三有含情器)。
溫陵曰。大覺海中。本絕空有。由迷風飄。鼓妄發空漚。而諸有生焉。迷風既息。則空漚亦滅。所依諸有遂不可得。而空覺圓融。復歸元妙矣。諸三有。指微塵國土中三有也。
歸元性無二方便有多門(至)遲速不同倫。
(孤山曰。觀音耳根則順。餘聖諸根則逆。蓋對此方之機說也)。
(吳興曰。此揀六塵)。
溫陵曰。二十五聖。同一圓通。所謂無二。所謂多門。在乎聖性。逆順皆通。不容料揀。其如初心。遲速異宜。故須選擇也。
色想結成塵精了不能徹(至)云何獲圓通。
(孤山曰。問。陳那悟聲塵。與觀音耳根。其義相類。何故文殊簡以為非。答。聲是佛語。根乃自心。認塵則著他語言。觀根則了[A46]己心性。是以聞聲亦為所簡)。
溫陵曰。憍陳那。大迦葉等。各因六塵悟圓。而此皆揀去者。彼所謂聖性無不通。此所謂初心不同倫。則凡所不取。皆以不宜初心。意取耳根獨宜也。今揀六塵。以色能起想結塵。使精性不徹。聲唯局名句味。不該不徧。味意味也。伊猶惟也。香味觸如文。法塵非相。獨意能緣。內潛意根。故稱內塵。
見性雖洞然明前不明後(至)云何獲圓通。
(吳興曰。此揀六根。舌根。為識所依。亦名舌入。今文語倒。但是舌入。非無端耳。內身外物能所相觸。方有覺觀。離中則無。故云各非等。若謂合中有者。其如物非體。知成敵兩立。故云涯量等。湛了終無見。如精了不能徹也。以雜亂思。於湛了性。終無能見)。
真際曰。鼻闕中交。故云支離。舌不因味而能覺了。乃為無端。身與所觸。各成涯異。冥會者。因觸知身也。亂思動相。故名湛了。
識見雜三和詰本稱非相(至)云何獲圓通。
(吳興曰。此揀六識。論云。二和生識。謂根境和合。識生其中。今言三和者。能所合說也)。
(溫陵曰。三者和合。窮之本自無體。故曰非相也。普賢用心聞故。能知他方沙界外事。此由修法界行大因所生。非初心能入也。孫陀散亂。佛欲攝住其心。令觀鼻端。此特權機而[A47]已。蓋真心無住。有住則妄矣)。
吳興曰。舌識開悟。乃是先曾成就音文之者。如富樓那。從曠劫來。辨才無礙。佛教說法。成阿羅漢。豈非開悟先成者邪。然其所說名句之體。且非出世無漏之法。斯亦一非含一切。是故簡之。問。波離執身。次第執心。俱得通利。今何但云束身而[A48]已。答。聲聞執心。亦防六聚七支之非。況今言身。識在其中矣。目連神通。由宿習所得。雖云旋湛。心光發宣。非關於法。分別而現。又小乘神通。皆是作意。緣物則有。離物則無。
(携李曰。法分別即意識也)。
若以地性觀堅礙非通達(至)云何獲圓通。
(吳興曰。勢至念佛。都攝六根。所念之境。必通三身。然其母子相憶之喻。多就應身而說。是故指同無常生滅。豈以此因。而感常住不生不滅之果乎。[A49]已上二十四聖。皆由所得圓通本根。非此土當根。乃為所簡。須知簡性。全是簡機。豈文殊之有慢心。諸聖之有慚德。古謂此等龍門點額。寧不長吁者鄙哉)。
溫陵曰。持地平填。尚涉有為。非實聖性。月光水觀。未離想念。難契如如。盖如如之理。非覺觀之法故也。烏芻瑟摩聞說欲火。而生厭離。是厭有也。琉璃光觀風性動則與寂對。有對非覺也。晦昧為空。故云昏鈍。彌勒惟脩識觀。而所觀之識。念念生滅。存心觀之[A50]已妄。況獲圓通耶。
我今白世尊佛出娑婆界(至)實以聞中入。
(吳興曰。教體應具聲名句文。今言音聞者。以聲是實法。餘三是假。攝假從實。故但云音。音即所聞之境。聞即能聞之根。舉所顯能。而正示聞性。故云欲取等)。
溫陵曰。聖人設教。隨方不同。或有佛土。以佛光明而作佛事。或有佛土。以佛菩提樹而作佛事。乃至或以園林臺觀。或以虗空。或以寂無說示。如香積佛國。無文字說。但以眾香。令諸天人。得入律行。而此方教體。必藉音聞。欲取正定。必由聞入者。各隨機緣故也。盖彼諸佛土。無非利智。故機緣默契。出乎言象。而堪忍眾生。迷本循聲。昏惑障重。必藉聞熏聞修。以銷塵除障。然後可入。然以聞為入者。特得其門而[A51]已。必期於遺聞反聞。然後為至也。夫至於遺聞反聞。則佛光明菩提樹。乃至寂無說示處。皆可入矣。
離苦得解脫良哉觀世音(至)出世獲常住。
(溫陵曰。初聯總歎觀世言音。脫苦與樂也。末聯總歎眾德。能救世間苦。能與出世樂也)。
(長水曰。此嘆觀音之妙)。
携李曰。於沙劫入塵國。歎三十二應也。得自在施無畏。歎四不思議十四無畏也。妙音觀音。歎隨德之名也。梵音潮音。歎隨名之實也。以說法不滯為妙音。尋聲救苦為觀音。音性無著為梵音。應不失時為潮音。
我今啟如來如觀音所說(至)是則通真實。
(孤山曰。口鼻身俱合中知。若將身以合方知句。居口鼻上。其義方順。蓋語倒耳)。
(携李曰。觀音所說。即從耳門圓照。得真圓通等事。故頌其圓照真體。隔坦。下獨取耳通之真)。
吳興曰。此明圓通且寄耳用。以顯聞性異於五根也。用有時方遠近之量。恐未達者。謂之無常。故有下文明常真實。
音聲性動靜聞中為有無(至)身心不能及。
(吳興曰。縱令下顯常性也。五根皆待意思。有無不常。惟耳在夢能聞杵音。是不為不思而無也。其為覺觀乃出乎思惟。勝餘根矣)。
溫陵曰。動靜有無。皆屬聲塵。耳根圓離。不隨生滅。是則常性之真也。無聲號無聞。指阿難聞鐘事也。
今此娑婆國聲論得宣明(至)旋流獲無妄。
(補註曰。佛命文殊。於二十五行。選簡當根。使阿難開悟。文殊說偈對佛。至此簡根既舉。下乃宣告阿難。以及大眾。發明旋倒聞機。反聞自性之說。後至誠如佛世尊下。復結歸對佛之辭。以終偈焉)。
溫陵曰。聲論者。依聲論明。本聞自性。以覺迷本循聲。妄取淪替者。如阿難者。徒事強記。誤落邪思。豈非為循聲之所流轉邪。使能旋流返聞。則無妄淪矣。娑婆學者。多徒事強記。落邪淪妄。不知返本。故託阿難以警之。
阿難汝諦聽我承佛威力(至)何不自聞聞。
(孤山曰。將聞等。謂將汝循聲之妄聞。以持諸佛之言教。何不反聞自性。以求解脫。上聞能聞之智。下聞所觀之理)。
溫陵曰。金剛如幻三昧。即觀音如來所受。如幻聞熏聞修金剛三昧也。三世諸佛皆從此出。故名佛母。佛佛。謂佛之佛性也。聞聞謂我之聞性也。阿難護持諸佛秘藏。而空畜多聞。不能反悟。故責阿難空持佛佛。不自聞聞。意使從聞思修入三摩地者。務在反聞自性也。
聞非自然生因聲有名字(至)六根成解脫。
(吳興曰。上既警其自聞。今乃略示修相。先指妄聞。非無緣生。生必藉因。因即聲教。當以三慧旋此根境。俱令脫粘。所脫既銷。則能脫之慧。復何名狀)。
吳興曰。聞耳根也。聲耳境也。根因境有。皆則妄塵。故應旋而脫之。而無能脫者。斯返真源。一源返真。六皆脫妄矣。
見聞如幻翳三界若空華(至)誰能留汝形。
(携李曰。見聞為根。三界為塵。聞復則翳根自除。塵消則覺心本淨)。
溫陵曰。見聞幻翳。通指妄根也。三界空華。通指妄境也。以皆妄故。聞復則翳除。塵銷則覺淨。所以一返源。而六解脫也。淨極光達。寂照含虗。根解脫也。却觀世間。猶如夢事。境解脫也。然則摩登正為夢境。了不可得。誰能留汝使不解脫哉。
如世巧幻師作諸男女(至)諸幻成無性。
(吳興曰。幻師〔辟〕真如。幻作〔辟〕隨緣。真妄和合。變成六根。如諸男女一機。即耳根也。應以旋聞聲脫為抽)。
携李曰。幻師妄性也。一機妄識也。性由識動。故息機歸寂。則諸幻無性。而各解脫也。
六根亦如是元依一精明(至)明極即如來。
(吳興曰。一精明合前幻師。妄為能依。真為所依。分成等合文可見)。
(孤山曰。塵垢等二句。登圓初住。餘塵等二句。從分至極)。
携李曰。一精明。識精也。六根因之。與塵和合。而幻作諸妄。故一處休復。六皆不成。而想塵識垢。應念消亡。得妙圓通矣。細惑未盡。曰餘塵。分證未滿。曰餘學。惑淨明極。即如來矣。
大眾及阿難旋汝倒聞機(至)非惟觀世音。
(真際曰。涅槃門者。出生死。證真常要道也。三世果人莫不由此。故未來學人當依是法)。
溫陵曰。能旋倒妄。反聞自性。必資此性。成無上道。此圓通法門實効也。
誠如佛世尊詢我諸方便(至)淺深同說法。
(孤山曰。如[1]〔即〕律失明而旋見。畢陵觸[A52]刺而遺身。烏芻厭欲而登覺。持地待佛而銷塵。皆即[A53]己事而[A54]已)。
(吳興曰。謂此方所有。於諸方便而得悟者。由佛之力也。荀他土以餘根為利。耳根為鈍者。反顯可知)。
溫陵曰。成就不生不滅涅槃妙心。惟耳根為最。餘則佛之威神加被。令即[A55]己事而捨塵勞。非始終長脩淺深同說之法也。欲令其長修同說。無如觀音法門矣。
頂禮如來藏無漏不思議(至)真實心如是(偈文止此)。
於是阿難及諸大眾(至)明了其家所歸道路。
(長水曰。阿難等方悟圓通。從耳根入。猶未有證。故云明了其家所歸道路)。
吳興曰。第三卷阿難偈云。銷我億劫顛倒想。不歷僧祇獲法身。洎第四卷。請入華屋。前云。聞佛示誨。疑惑銷除。心悟實相。至第五卷如來偈後云。心目開明歎未曾有。及請圓通。又云。我等今日。身心皎然。快得無礙。以前兼此。凡經五番。彰灼領悟。圓師判此。為阿難增道。理必然矣。應知經家指妙覺菩提涅槃為家。真修耳根圓通為路。若不爾者。慶喜之性。幾乎檮昧也。
阿難整衣服於大眾中(至)於菩提心得無退屈。
(溫陵曰。阿難將以是法度人。恐末劫多難。邪魔妄作易退覺心。難入正定。故請攝心遠魔。安立道場清淨軌則)。
爾時世尊於大眾中(至)汝今諦聽當為汝說。
(孤山曰。戒定慧學。大小均修。示以决定進脩之旨)。
阿難大眾唯然奉教(至)是則名為三無漏學。
(携李曰。此下別示四重。則十戒之初。婬盜妄四波羅夷。為根本重罪。所謂其心不婬。其心不偷等者。皆使無思犯也。攝持軌則。莫尚乎此)。
溫陵曰。三藏之中。毗柰耶律藏也。此大小乘戒通稱也。不乘稟法為戒。粗治其末。大乘攝心為戒。細絕其本。法戒則無犯而[A58]已。心戒則無思犯也。夫能攝心。則定由是生。慧由是發。三者圓明。則諸漏永盡。故名三無漏學。
阿難云何攝心我名為戒(至)各各自謂成無上道。
(孤山曰。能持則出纏。犯則落邪魔矣)。
(孤山曰。犯四重禁。罪在地獄。今以脩禪之功。且落魔鬼等道。若約未來輪轉。明應備歷三途)。
(行簡子曰。此合下二節。示眾生以斷婬修禪)。
溫陵曰。眾生皆因婬欲而正性命。故纏生死。若欲愛乾枯。則殘質不續矣。魔亦多智脩禪。為不斷婬。故不成聖道。帶婬修禪。必落此類。
我滅度後末法之中(至)第一決定清淨明誨。
(資中曰。觀阿難起教。示遭邪染。而厥初發心。先厭欲濁。至於三漸次中。一一首懲。然後身心妙圓。獲大安隱。十信初心。由欲愛乾枯。而慧性圓明。遂階等妙。世人心不流逸。澄瑩生明。漸乎六天。是故真修內攝。必先離欲)。
溫陵曰。諸經戒殺居首。為設化以慈悲為本。此經婬戒居首。為真修以離欲為本。盖欲氣麤濁。染汙妙明。欲習狂迷。易失正受。續生死。喪真常。莫甚於此。故須首戒。而為清淨第一明誨也。
是故阿難若不斷婬(至)不如此說即波旬說。
(長水曰。以金為器。器皆金。以土為器。器皆土。即沙石之類)。
(溫陵曰。機者婬心所自發。斷性不無。觸機則發矣。波旬魔名)。
携李曰。本質不美。求冀謾勞。
阿難又諸世界六道眾生(至)食眾生肉名為釋子。
(行簡子曰。此合下一節。示眾生以斷殺修禪)。
(吳興曰。五淨肉者。律明三淨。不見為我殺。不聞為我殺。不疑為我殺。今言五者。加自死鳥殘二也。涅槃九種淨肉。即於三淨。各開正罪。及前后方便也)。
(溫陵曰。不見不聞等為五。神力所化。本無命根名淨。此乃小乘權宜。若真慈真脫。皆在所斷。婆羅門淨行通稱也。西方四姓以婆羅門為上故。彼五天志。號婆羅門國。僧亦號為婆羅門也)。
溫陵曰。汝負我命。我還汝債。所以相續。殺心不除下。謂帶殺修禪。必墮神類。
孤山曰。問。諸律並明魚肉為時食。惟楞伽涅槃及今經。悉唱斷肉。何邪。答。說法被機。事有頓漸。定慧既爾。戒律亦然。故梵網頓制。對別圓機。久斷食肉。但鹿苑以來。毗尼漸制。對藏通機。故開三淨。化道將終。則収漸歸頓。於是三經俱唱斷肉。楞伽且制藏通菩薩。此經則兼制三乘。故下云。清淨比丘及諸菩薩不蹋生草等。洎至涅槃。更獨制聲聞。殷勤告示矣。
(携李曰。淨肉又除人蛇象馬驢狗獅子孤猪[A59]獼猴十種之外。盖此十種。縱不見不聞。而殺亦不可食也)。
汝等當知是食肉人(至)不如此說即波旬說。
(溫陵曰。修禪避罪。反乃行殺。塞耳避人。反乃高聲。是欲隱彌露也。不故蹋不故㧞。仁慈之至。猶及草木。况食眾生肉耶)。
阿難又復世界六道眾生(至)各各自謂成無上道。
(溫陵曰。不與而取。皆為偷盜。分越所酬。猶徵其剩。况乃盜此。得無反徵。此[1]〔前〕以生死相續也)。
携李曰。邪道奸欺。故偷者必落鬼類。
我滅度後末法之中(至)無量眾生墯無間獄。
(肇法師云。乞食略有四意。一為福利眾生。二為折伏憍慢。三為知身有苦。四為除去滯着。今經令其捨貪。不自熟食。即徐去滯着也。成菩提道。即衛護道力。福利眾生也。知身為倘寄。知世為旅泊。無事畜藏。無所顧戀。皆所謂循方也。不能循方。而貪饕造業。是敗法毀則。故號賊人)。
溫陵曰。方法也。僧祇律云。乞食謂之分衛。謂分施眾僧。衛護道力。
汝教世人脩三摩地(至)不如此說即波旬說。
大佛頂如來密因脩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 第七
阿難汝問攝心我今先說(至)一切魔事云何發生。
(携李曰。四律為本。餘戒為末)。
(真際曰。口四即妄言綺語等四也。然則前妄語謂大。此妄言即小。或舉總數耳)。
溫陵曰。內攝為要。故先說妙門。先持四律。四律潔淨。則枝葉不生。緣塵不偶。而魔事潛消。正定可入矣。心三即意三。備舉十重也。
且汝宿世與摩登伽(至)揚于順風有何艱險。
(溫陵曰。登加婬質。猶能速證。聲聞道器。固易冥資也。云何合作何况)。
(携李曰。塵〔辟〕宿習。風如神呪。順風揚塵。散之則易。誦呪除習。脫之匪難)。
吳興曰。愛心永脫。指初聞呪。得阿那含也。成阿羅漢。指前文殊簡圓通後也。若爾由聞法故。方成無學。何謂神力冥資邪。良以密承呪力。顯藉法音。內資外薰乃能速證。若但因呪而不因法者。何故前云。性比丘尼。聞說偈[A61]已。成阿羅漢。
阿難白佛言世尊(至)合土成泥以塗場地。
(溫陵曰。請問結壇軌則之詳也。言自知脩證等者。知呪力冥資。聖果可期也)。
(長水曰。雪山牛乳。純是醍醐。所有茹退。最為香潔)。
(吳興曰。壇為建設之基。信為入道之本。雪山白牛。取純淨也)。
(孤山曰。夫欲取如來寂滅場地。必本於廣大信心。而資乎淨智妙善。以養成純一大根。充實遺餘。猶足以合法。香冠十度。故可以嚴成寂滅場地。上信大根有不可得。則求其次焉。故取中中信心。雖未能冠乎。十度萬行。而能具之者。亦可以嚴成)。
溫陵曰。法王法言。即事即理。法不孤起。事不唐設。如華嚴一字法門書海墨而不盡。五位行相。即世諦以彰明。況所設施。必有取像。則此壇場用度。無非表法也。山為高土。雪山。純淨上信也。大力白牛。純淨大根也。香草清水。妙善淨智也。茹退充實。遺餘也。上旃檀為十香之首。十度之總。萬行之冠也。原為平土。中信也。地皮未淨也。五數之中。黃色之中。取中中淨信也。十香十波羅蜜法香也。細羅為粉。推之以為微妙萬行也。
方圓丈六為八角壇(至)水中隨安所有華葉。
(泐潭曰。八角丈六之制。表四果四向由十六心見道也)。
(長水曰。壇者除地為之。即今之墠也)。
(吳興曰。不爾。上言場地。可如其墠。今既名壇。必須起土為之。是則先除地為場。後別取黃土。和香為泥。於其場上。以泥塗起。令成壇相也)。
溫陵曰。壇寂滅坦實之體也。體具分正。故為八角。為攝八邪。故方丈六。壇心蓮華。中道妙行也。蓮之為物。華實同體。染淨同源。表妙行大致也。用金銀銅木所造者。表妙行云為也。金銀百煉愈精而不變。銅剛而能同義之像也。木能上草。以覆其下。仁之像也。鉢為應器。表隨量應物也。露為陰澤。以秋降八月。秋之中也。水中花葉。即仁覆之行。隨澤所施。此又隨量應物。陰利潛化之表也。
取八圓鏡各安其方(至)純燒沉水無令見火。
(資中曰。鏡外即正智之外。方便建立。使邪正相攝。德行相熏。庶久而相化。兩忘邪正也。純燒沈水。無令見火者。反德藏用。滅伏覺觀。然後能契寂滅場地也)。
溫陵曰。圓鏡。大圓鏡智也。各安八方圍繞華鉢者。智行相依。隨方圓應也。鏡外蓮華香爐各十六。而間設者。華表妙行。香表妙德也。
每以食時若在中夜(至)燒令煙盡享佛菩薩。
(資中曰。藥王然身。先服兜樓婆香。意□□□。故取沐炭)。
(携李曰。夫居寂滅場。飡[A62]采禪悅者。於此宜盡心焉)。
溫陵曰。佛以日中受食。故每以日中致享。中夜例日中也。蜜成於華。表和融法行也。酥成於乳。表和融法味也。半為中數。三為成數。小香爐。方寸覺心也。以香沐炭。發覺之法也。然令猛熾。投酥蜜於炎爐燒。令煙盡者。行法既成。不可終滯。當於覺心。勇猛煅煉。使習氣併鑠。緣影俱亡。豁然如所謂紅爐點雪者。然後為佛所享。
又取八鏡覆懸虗空(至)使其形影重重相涉。
(真際曰。諸佛眾生身土相入。不勞動步。不待擬心。法法徧周。事事無礙。舉目千聖齊現。觸處萬象昭然。一花一香。徧供塵剎。一行一相。充擴無窮。不假神通。不涉情謂。寂場法法。本如是也。密因修證。妙極於此)。
溫陵曰。壇中之鏡。混物而有依。行人之智也。空中之鏡。離物而無依。諸佛之智也。混物有依者。方能照物。未能照[A63]已。必得乎離物無依住智。交相為用。然後物我互照。心境雙融。
阿難若此比丘本受戒師(至)汝問道場建立如是。
(溫陵曰。得須陀洹者。謂得入聖流。非指小果也)。
(吳興曰。壇法行相。此土末世行之惟艱。然所誦呪。下文亦許不入道場。故使有緣隨器受益)。
孤山曰。陀洹。按位即圓初信。若依涅槃。乃是初入別圓地住也。苟不然者。豈得自知成佛不謬邪。
溫陵曰。從第四卷中。請入華屋以來。齊此通名修道分。下文別起。名證果分。阿難於證果分初。獨問修證地位。世尊答文。首敘十二類生。而後明五十七位者。意使一切眾生。依此法門。從凡入聖。重重研極。至盡妙覺。成無上道而後[A64]已。
阿難即從座起而白佛言(至)云何名為等覺菩薩。
(真際曰。言四十四心者。謂十住十行十向四加行十地也。而下佛答之文。有五十四心者。於初住中。橫開十信。合之祇是初住。不同餘經似位十信。則今乾慧[A65]已是合餘經十信。立其總名也)。
孤山曰。阿難所請。斯有二意。一者既受行門。必有位次。如得門入宅。須知堂室淺深。是故請之。二者經初佛語阿難。心言直故。如是乃至終始地位。中間永無諸委曲相。前解行圓融。則心言直矣。地位無曲。未知其相。因此請之。
爾時世尊讚阿難言(至)斯則如來真三摩地。
(溫陵曰。生滅真妄。菩提涅槃。皆所謂諸名相也。妙性之中。本來圓雜。由迷妄相因。故有脩有證。於是轉不覺而依菩提。轉生死而依涅槃。名二轉依號)。
(携李曰。欲修正受。先識妄因。故說二種顛倒。以明流轉之本)。
(携李曰。前明三種相續。此明二顛倒因。乃開合言之。下云熏以成業。即攝業果。但前明生起之相。此明修斷之要。義同意別也)。
吳興曰。前世界相續。惟在依報。謂四大因起等。今世界顛倒。盖指正報。即十二類生也。所以然者。由前答富樓那問。云何忽生山河大地故。今答阿難。脩三摩地所入地位故。何則位由悟。入悟必由迷。迷之為凡。悟之為聖。皆正報之事。非器界之相。故異前說也。脩三摩地。能識倒因。乃能斷治。倒妄不生。則復正性。故曰斯則如來真三摩地。
阿難云何名為眾生顛倒(至)建立世界及諸眾生。
(吳興曰。本此無住者。住即依也。推本至末。了無所依也。此文總示二倒句。下別明方分兩相。今單標雙結者。以約眾生。說世界故)。
溫陵曰。性明心。指真如體也。性明圓。言不守自性也。由其不守自性故。因妄明而發妄性。因妄性而生妄見。於是從無相真。成有相妄。故曰從畢竟無。成究竟有。然此能有所有。能住所住。悉皆非因所因。悉皆無根本。文互見也。本此無住。建立世界眾生。則知二者無因無木。全即倒妄而[A66]已。
迷本圓明是生覺妄(至)由是故有眾生顛倒。
(吳興曰。將欲復真等。此舉順修。況顯逆修。以明顛倒之相。謂若圓觀真性。欲求於復。斯則[A67]已非真真如性。何者。以除真如外。凡有修入。皆屬於權。故圓覺云。未出輪迴而辨圓覺。彼圓覺性。即同流轉。順修尚爾。況逆脩乎)。
(長水曰。生滅。婬欲故相生。殺盜故相滅)。
溫陵曰。因迷本性。故欲復真。然希欲心生。自[A68]已失真。故曰欲真[A69]已非真真如性也。以非真而求復於真。則宛轉成妄。故曰宛成非相。遂使生住心法。百非競發。展轉重感。故眾相競生焉。無而忽有曰生。生而暫停曰住。緣慮相續曰心。染淨差別曰法。眾生顛倒。由是發生也。
阿難云何名為世界顛倒(至)變化眾生成十二類。
(溫陵曰。承前此有所有非因所因。以明之。有所有故有分段。有分段故有方位。界為方位故。因此界立也。無所因則無所住。無所[1]〔性〕則常遷流。世為遷流。故因此世成也。以世涉方。以方涉世。俱成十二。所以眾生正報。因果和合亦成十二。故涉[2]〔平〕其間者。悉從其變。此世界顛倒之由也)。
孤山曰。從畢竟無。成究竟有。故有東西南北之分段。指此分段。名之為界。然其所有。本無其因。故云非因所因。此惟妄住。故云無住所住。既非真性常住。則有過現未來。遷流不住。三世成矣。以世涉方。以方涉世。俱成十二。所以眾生正報。因果和合。亦成十二也。
吳興曰。第四卷方世相涉。加流變三疊。彼對依報。顯於正報六根功德各千二百也。此中相涉。以依從正明世界顛倒。立十二類生也。即前云功德。此云顛倒。古師用此釋前三疊者。其可順乎。
是故世界因動有聲(至)窮十二變為一旋復。
(吳興曰。此就聲塵。當體為因。從因聲有色。至因味知法。則展轉相因。以顯六亂之相也。最後知法者。知即意根。法即法塵。以後例前。則有聞聲見色等義。况云六亂妄想。是知聞覺知見。皆歸妄想)。
孤山曰。萬物皆從流動生形。動則有聲。形即色也。故曰因動有聲。因聲有色。香味觸法。皆相因而具焉。由此六境。發起六情。名六亂妄想。正為惑業之本。故名業性。十二類生。因此輪轉也。世間聲香味觸。牒上六亂妄想之類也。謂其區分既各十二。窮變亦各十二。故六亂妄形。自無明緣行。而變以至老死。終而復始。故曰窮十二變。為一旋復。
乘此輪轉顛倒相故(至)若非有想若非無想。
(泐潭曰。明業惑果三。而卵生胎生等即果類也)。
補註曰。此總標也。由十二區分。窮變旋復。故輪轉顛倒。各具十二。而變化眾生。成十二類也。
阿難由因世界虗妄輪迴(至)人畜龍仙其類充塞。
(吳興曰。依㲉而起曰卵生。含藏而出曰胎生。假潤而興曰濕生。無而忽有曰化生。如是四生。由內心思業為因。外㲉胎藏濕潤為緣。藉緣多少而成次第。卵生具四。所以先說胎生。具三濕生。具二化生。惟一謂思業也。此依瑜伽所解)。
溫陵曰。卵惟想生。虗妄即想也。想體輕舉。名動顛倒。卵以氣交。名和合氣成。想多升沈。名飛沈亂想。故感魚鳥飛沈之類也。十二類各八萬四千者。各由八萬四千煩惱感變也。羯邏藍云凝滑。入胎初位。胎卵未分之相也。胎因情有。雜染即情也。情生於愛。名欲顛倒。胎以精交。名和合滋成。情有偏正。名橫竪亂想。故感人畜橫竪之類。遏蒲曇云皰。即胎卵漸分之相也。虗妄雜染。執著留礙等。有情皆具。但隨偏重者感類耳。
(携李曰。依㲉而起。曰卵生。携李曰。含藏而出。曰胎生)。
由因世界執著輪迴(至)含蠢蝡動其類充塞。
(泐潭曰。假潤而興曰濕生。蔽尸云軟肉。濕生初相也。既不入胎。故無前二位矣。十生皆本於婬欲。起於情想。以迷情愈妄故。化理愈乖。以至蕩為空散。頑為木石。妄末雖殊。妄本一也)。
溫陵曰。濕以合感。執著即合也。合由愛滯。觸境趨附。名趣顛倒。濕以陽生。名和合煖成。所趣無定。名翻覆亂想。故感蠢蝡翻覆之類也。
由因世界變易輪迴(至)轉蛻飛行其類充塞。
(泐潭曰。無而忽有曰生。羯南云硬肉。蛻即成體。軟相也。下皆稱羯南者。諸類通稱止此。若第五鉢羅奢佉曰成形。則各隨狀貌。非通稱也)。
(孤山曰。無而忽有之化。如蠐螬蟲脫換。故皮欣取新質。意欲飛騰。故云轉蛻飛行也)。
溫陵曰。化以離應。變易即離也。離此託彼。名假顛倒。觸類而變。名和合觸成。轉故趣新。名新故亂想。故感報亦爾。蛻脫故趣新也。如虫為蝶。則轉行為飛。如雀為蛤。則蛻飛為潛。凡以不同形而相禪。皆轉蛻也。
由因世界留礙輪迴(至)休咎精明其類充塞。
(溫陵曰。一切精明神物。皆情耀也。其想[A70]已結。成精耀故。但有色而[A71]已。涅槃云。八十神皆因留礙想元。成此精耀。此雖至精至神。亦未離乎乘彼輪轉顛倒相也)。
(携李曰。此有色者。精耀留礙。即業果之色。故有休咎吉凶之殊)。
資中曰。事日月水火。和合光明。堅執不捨。障隔不通。名為留礙。精明顯著。因此受生。故名色相。星辰日月吉者為休。凶者為咎。至于爝火蚌珠。皆是此類。
由因世界銷散輪迴(至)空散銷沉其類充塞。
(資中曰。此有想無色。而不成業體故。亦稱羯南。又有惑業昏重。形色銷磨。體合空昧。識附陰隱。亦空散銷沉類也)。
溫陵曰。厭者著空。滅身歸無。名銷散輪迴。迷漏無聞。名惑顛倒。厭有歸無。則依晦昧空故。和合暗成。而名陰隱亂想。即無色界外道類也。
由因世界罔象輪迴(至)神鬼精靈其類充塞。
(溫陵曰。虗妄失真。邪著影像。無所託相。從憶想生。於罔象中。潛結貌狀。其神不明。而幽為鬼。精不全而散為靈。無有實色。但有想相)。
資中曰。蹈跡附影之類。皆從憶想所生。論因或如外道凡夫。詞禱神明。託附形像。終身奉事。志慕靈通。因果相酬。故生其類。
由因世界愚鈍輪迴(至)化為土木金石其類充塞。
(溫陵曰。不了諦理。則頑冥無知。而精神化為土木金石也)。
(携李曰。知精神化為土木金石。無復情想。即枯槁也。如劫毗羅之石。燕昭墓之木。鄭人緩之。此皆精神之化也)。
資中曰。外道計無情有命。金石堅牢。或習定灰凝。思專枯槁。心隨境變。遇物成形。如華表生精黃頭化石之類。是也。
由因世界相待輪迴(至)以鰕為目其類充塞。
(溫陵曰。水母之類。以水沫為體。以鰕為目。本非有色。待物成色。不能自用。待物有用。迷失天真。綿著浮偽。彼此異質。染緣相合。故曰因依)。
資中曰。和合巧偽。改故作新。或假託因依。遞為形勢。資身養命。業果相循。不從自類受身。故名非有色相等。有情身內。八萬戶蟲。並是此類。
由因世界相引輪迴(至)呪詛厭生其類充塞。
(溫陵曰。邪業相引。使性情顛倒。而乘呪託識。不由生理妄隨呼[1]〔名〕即世間邪術呪詛。精魅厭物。因而有生者也)。
資中曰。有一類生。因聲呼名。引發性成。如蝦蟆等。以聲附卵。論因或是樂為淫聲。習以生著。從自性類。不假他成。名非無色相。藉聲誕質。故云無色。
由因世界合妄輪迴(至)異質相成其類充塞。
(溫陵曰。二妄相合。性情罔昧。異質相成。生理回互。如彼蒲盧。本為桑蟲。非有蜂想。而成蜂想)。
資中曰。誣罔取他。納為[A72]己有。名罔顛倒。背親向義。寄死託孤。忘本蒸嘗。認彼宗嗣。是其因也。
吳興曰。以異質故。非有想相。以相成故。成想羯南。
由因世界怨害輪迴(至)皆遭其食其類充塞。
(孤山曰。土梟破鏡。孟康曰。梟鳥名也。食母。破鏡。食父。黃帝欲絕其類。使百物祠用之。破鏡如貙而虎眼。今云鳥者。恐譯人誤。或鳥字合是等字。後人妄改耳)。
溫陵曰。怨害相酬。傷殺相反。生理恠誕。棄絕倫義。故感土梟之類。因土塊毒果成形。非無鳥想。而本無想也。
資中曰。父母有愛。名非無想相。怨無有愛。故云無想。問。既是怨對。無感生緣。何得用附而生。怨中有愛。答。如畜猪羊。貪殺故養。豈非怨中亦有愛乎。
是名眾生十二種類。
溫陵曰。此皆不了妙覺明心。迷陷情欲。積妄發生。望隨輪轉。非正修行。莫能免脫。故下文示以除妄修證之法焉。
校注
[0245001] 空一作火 [0247001] 也一作者 [0253001] 悞一作悟 [0256001] 山疑水 [0256002] 待疑持 [0257001] 學疑蓮 [0257002] 擊一作掌 [0259001] 意疑竟 [0259002] 境疑竟 [0259003] 入疑八 [0260001] 則疑剛 [0260002] 特疑持 [0260003] 辟當作臂 [0263001] 即疑那 [0264001] 前疑所 [0266001] 性疑住 [0266002] 平疑乎 [0268001] 名疑召次同【經文資訊】《卍新續藏》第 15 冊 No. 301 楞嚴經精解評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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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中曰。從初至第二卷。破心見二執。以顯人空。從汝猶未明一切浮塵。至第三卷。破陰處界等。以顯法空。故知前破人法二執。顯空如來藏。今顯不不空如來藏故富那有此問也)。
長水曰。如來藏心不空不有。即性即相。名第一義。是佛所證。決定無妄。審實名諦。然清淨則宜無諸相。本然則宜無遷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