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 301-A 釋教總論
人之恒性。廼上帝降衷。人所同具者。以其無思無為故。謂之寂。以其不可覩聞故。謂之微。以其無物故。謂之虗。以其無欲故。謂之靜。以其智周萬物故。謂之覺。而其歸不出於無之一。言無者有之基也。故寂以通天下之感。靜以貞天下之動。微以效天下之顯。虗以御天下之實。覺以神天下之應。是謂千聖相傳無所倚之學。漢儒徒以訓詁為學。補綴張皇攷訂於形名器數之末。取古聖賢[A1]已行之跡。著為典要。相守以為世法。不知以無為用。彼佛氏者。見吾儒學術之弊。奮然攘臂其間。取吾學之精義。據而有之於己。凡古聖賢[A2]已行之跡。一切掃歸於無。而吾儒廼競競自守。拘滯於形器之中。終身煩惱而不自覺。語及虗寂則曰。此異端之教也。避之惟恐不及。不知佛氏所謂虗寂本吾儒之故物。彼直竊而據焉。韓歐原道本論。欲以虗聲嚇之。直指其粗迹耳。請言其精。有謂吾儒之學主於經世。佛氏之學主於出世。以為公私之辨者矣。有謂躭悅禪味。偏於靜虗者矣。有謂絕情去念。流於斷滅者矣。有謂經是言詮。直指單傳不立文字者矣。夫佛氏慈悲喜捨普度眾生。雖身命。有所不惜。未嘗自私也。偏於靜虗乃二乘見解。若上乘之禪。從塵勞煩惱中作佛事。於眾生心行中覓佛法。未嘗厭動而有所偏也。最上乘之禪亦以斷滅為外道。於念離念。即情忘情。不即不離。是究竟法。未嘗絕情去念也。經何有過。何妨於誦。此不立文字。便是文字之相。出息不涉於眾緣。入息不居於陰界。是謂轉經要法。不能心悟。反為法華所轉。始落言詮爾。此其大凡也。善乎文中子之言曰。佛為西方之聖人。中圀則泥。盖吾儒之學。以萬物各得其所為盡性。佛氏之教。欲使萬物同歸寂滅。不可以治天下圀。家是則所謂泥也。此又為儒者所當知。
龍溪王 畿 譔
No. 301-B 譯經便覽
王鳳洲曰。王荊公以誤解三昧字。為釋門所譏。余久不得頻婆末利花果二字義。近於宋版翻譯名義集攷出。怳若獲真珠舡者。因修佛書中有常用而不能解。或此解而不知彼音者。悉錄之。
多陀阿伽陀如來也。
阿羅訶應供也。又殺賊也。又生觀也。
三藐三佛陀正徧知也。亦云正徧覺也。
鞞侈遮羅那三般那明行足也。
阿耨多羅無上也。
脩伽陀去也。
路迦憊世間解也。
富樓沙曇藐婆羅提可化丈夫。調御師也。
舍多提婆魔㝹舍陀大人教師也。
路迦那他世尊也。
佛陀知者也。佛覺也。
罽那尸棄寶髻也。
提洹竭然燈也。
毗婆尸一曰維衛也。勝觀也。
毗舍浮一切自在也。
俱留孫所應斷也。
拘那含牟尼金寂也。
迦葉波飯光也。
袍休蘭羅大寶也。即多寶佛。
阿彌陀無量壽也。又為無量清淨。
阿閃無動也。
[A3]剌那伽羅寶積也。
提和羅耶天人王也。
盧舍那光明徧照也。
釋迦能仁也。
牟尼寂默也。
瞿曇純熟也。姓也。
剎帝利王種也。秦言田主。
須陀洹入流也。
斯陀含一往來也。
阿那含不來也。
菩薩菩提薩埵自覺覺眾生也。
文殊師利妙德也。
邲輪䟦陀普賢也。
阿那婆羅吉低輸觀世音也。
摩訶那鉢大勢至也。
迦陀妙義也。
阿迦雲藥王也。
達磨法也。
乾陀訶提不休息也。
維摩羅詰淨名也。
彌勒[1]燕氏也。
提婆達多天授也。
阿差末無盡意也。
般若拘羅智積也。
那羅延金剛也。
阿羅漢總名殺煩惱。遠離諸惡。堪總供養。不受三界生也。
舍利弗身子也。又曰鶖子。
摩訶迦葉波大龜氏也。
阿那律無滅也。
須菩提善吉也。又無染。
賓頭盧不動也。
難陀善歡喜也。
離婆多星宿也。
拘絺羅大膝也。
提婆犀那天軍也。
嗢呾羅上也。
迦留陀夷無光也。
優陀夷出現也。
須䟦陀羅好賢也。
耶輸陀羅華色也。
阿濕縛窶生馬鳴也。
那伽曷樹那龍猛也(言龍樹誤)。
訶梨䟦摩師子鎧也。
求那䟦摩功德鎧也。
阿僧伽無着也。
婆藪盤世親也(言天親誤)。
賓伽羅青目也。
及毗吠伽清辨也。
[1]達磨波羅護法也。達磨法也。
尹濕伐邏自在也。
那剌拏圓滿也。
尸羅跋陀羅戒賢也。
曷利他如意也。
鳩摩羅什婆童壽也。
佛陀耶舍覺明也。
曇摩耶舍法稱也。
曇摩讖法豐也。
曇無竭法勇也。
菩提流支覺孝也。
波羅末陀真諦也。
波頗智光也。
地婆訶羅日照也。
多羅救也。
波利護也。
宣灑弟子也。
比丘乞士也。上乞法。下乞食也。
芘蒭香草。以喻僧也。
沙彌息慈也。
優婆塞優婆夷清淨士女也。
僧伽眾多也。又和合也。沙門本名。
宣摩那拏功勞也。
和尚本名[2]即波遮迦于闐翻為和尚。此[3]去生。又近誦也。闍梨本名。
阿遮梨邪軌範也。
頭陀抖數也。又修治也。
羯磨事也。
鐸曷攞小師也。
阿夷怡新學也。
提多羅咤治國主也。忉利本名。
多羅夜大梵西音。此名離欲。又淨行也。
尸棄火也。
首陀羅淨居也。
摩利支陽炎也。
耆婆命也。
蘇利耶日神也。
蘇摩月神也。
印度日月也。
盎我羅迦火星也。
部陀水星也。
勿哩訶婆䟦底木星也。
沙乃以宣折囉土星也。
戌羯羅金星也。
阿那婆達多無熱也。
夜叉勇健也。
伊羅息氣也。
羅剎[4]連疫鬼也。
乾闥婆香陰也。天樂神。
阿脩羅無端正也。又非天。
迦樓羅金翅也。
緊那羅疑神也。
波旬本名波卑夜惡也。
魔登伽本性也。
阿斯陀無比也。又端正。
羼提忍辱也。
婆藪天慧也。
魔㝹舍喃人也。
摩菟賖意也。僕呼繕那。眾生也。
逋沙丈夫也。
迦羅越居士也。
婆羅毛道也。
鄔婆弟鑠父母也。
波帝夫也。
婆棃耶婦也。
鳩那羅惡人也。
拘摩羅童子也。
般咤黃門也。
扇提羅石女也。
䭾索迦奴也旃陀羅。嚴熾也。即屠者。
羯恥那煑拘人也。
須達多善施也。
耆婆能活也。
婆羅門淨行也。
梵志淨裔也。
娑毗迦羅金頭也。又黃髮。
蘇氣怛羅善星也。
彌戾車惡見也。
薩遮尼乾離繫也。
琰魔亦曰閻羅。靜息也。又雙生。
闍黎哆祖父也。
鳩槃茶甕形也。是魘鬼。
毗舍闍顛鬼也。
烏芻瑟摩火頭也。
惡祖尼火神也。
婆庾風神也。
鉢健提堅固也。
婆里旱力士也。
地㗚伽長大也。
兮那柯滿也。
底栗車畜也。
那伽龍也。
宮毗羅蛟也。
叔叔邏虬也。
僧伽[5]彼獅子也。
迦耶象也。
瞿摩帝牛也。
婆蹉富羅犢子也。
朅伽犀也。
阿濕婆馬也。
蜜利迦羅鹿也。
悉伽羅野[A4]干也。
摩斯咤[6]稱猴也。
舍舍迦兔也。
迦陵頻伽妙聲鳥也。
嘶那夜鷹也。
臊陀鸚鵡也。
僧娑鴈也。
迦頻闍羅雉也。
鳩鳩咤鷄也。
[7]所迦羅婆鴛鴦也。
舍羅百舌也。
迦布德迦鴿也。
摩由邏孔雀也。
阿棃耶鴟也。
姑栗陀鷲也。
揭羅闍雕也。
毗囉拏羯車婆龜也。
摩竭鯨也。
失収摩羅鰐也。
泥犁耶無有也(地獄名)。
阿鼻無間也。
三摩耶假時也。
因陀羅天主也。帝也。
遮閱那王也。
摩訶三摩阿羅遮太平[8]寺王也。
薩縛達一切施也。
尼毗也與也。
䯉剎惡也。
波斯匿和悅也。
阿闍世未生也。
阿育無憂也。
尸羅阿迭多戒日也。
祇陀戰勝也。
摩訶摩耶大術也。
末提希思惟也。
索訶一曰娑婆。能忍也。
閻浮提勝金也。
鬱單越勝處也。
羅閱祇伽羅王舍城也。
拘尸那角城也。
伽耶山城也。
𦋺賓賤種也。
烏仗那苑也。
赭時石國也。
颯秼建康國也。
屈霜你迦何國也(史有何國人)。
弭秼賀米國也。
屈支龜茲也。
脂那一云支那。文物國也。
蔑戾車邊地也。
蘇迷慮即須彌。妙高也。
耆闍崛鷲頭也。
屈屈咤播陀鷄足也。
補陀落迦海島也(今定海中山有此名)。
優留曼陀大醍醐也。
蘇達梨舍那善見也。
額溫縛拏篤耳也。
阿濕麼石也。
阿迦水也。
阿耨達無熱惱也。
殑伽天堂也。
婆竭羅城海也。
賀邏駄池也。
提洲也。
婆那林也。
畢利叉高顯也。
阿輸迦無憂花樹也。
娑力叉樹也。
軻梨羅苦梗木也。
多羅舊名息多。岸也。
尸多婆那一名尸陀。寒林也。
鞞鐸佉嚼楊枝也。
頗羅果也。
菴羅柰也。
頻婆相思也。
訶梨勒天主持來也。
播囉師胡[9]祧也。
鎮頭迦柿也。
篤迦栗也。
居陵迦李也。
布瑟波花也。
弗把提天花也。
末利花柰花也。
曼陀羅雜色也。
優鉢羅黃白色花也。
婆羅羅重生也。
分陀利白蓮也。
漚鉢羅青蓮也。
鉢特摩赤蓮也。
拘某陀黃蓮也。
乾陀羅耶香也。
栴檀離垢也。
瞻博一曰瞻蔔。黃色香花也。
迦箄藿□也。
咄嚕瑟劍蘇合也。
杜嚕薰陸也。
突婆茅香也。
羯布羅龍腦也。
薩闍羅婆白膠也。
莫莫訶婆伽麝香也。
多揭羅芸香也。
阿伽嚧沉香也。
拙具羅安息也。
茶矩磨鬱金也。
蘇伐羅金也。
䟦折羅金剛也。
阿路巴銀也。
鉢擺娑福羅珊瑚也。
阿濕摩揭婆琥珀也。
牟婆洛揭拉婆車渠也。
摩羅伽隷瑪瑙也。
牟尼珠名。離垢也。
鉢摩羅伽赤色珠也。
甄叔迦赤寶也。
吉由羅瓔珞也。
彌訶金帶也。
曷剌怛那揭婆寶臺也。
洛叉十萬也。
俱胝百億也。
那由它萬億也。
阿僧祇無央數也。
佉梨斛也。
婆訶篅也。受二十斛。
摩偷又宰唎。翻酒也。
毗嵐迅猛風也。
差羅波尼灰水也。
朱利草賊也。
薩裒煞地蛇藥也。
優檀那印也。
婆利曲鈎也。
亟縛屣𩍣也。
舍樓伽藕根也。
俱蘭吒色也。
伊尼延金色也。
蘇樓波妙色也。
尼羅青也。
阿羅那赤也。
盧醯坦迦又迦沙野同叔離。白也。
訖里瑟拏黑。又迦茶里也。
健陀羅黃也。
羅差紫也。
氷伽羅蒼也。
修多羅又素怛纜。經也。
毗柰耶善治也。又為毗尼。[1]減也。律也。
阿毗曇無比法也。又奢薩怛羅。論也。
俱舍藏也。
祇夜重頌也。
和伽那授記也。
尼陀那因緣也。
阿波陀那譬喻也。
伊帝目多伽本事也。
闍陀伽本生也。
毗佛略方廣也。
阿浮達摩未曾有也。
阿含本阿笈多。教也。又法歸也。
首楞嚴健樹也。
楞伽本[王*夌]沙。不可往也。
薩達磨芬陀利妙法蓮花也。
般舟佛立也。
摩訶袒持大秘要也。
盂蘭倒懸也。本名烏藍婆拏。救倒懸也。
脩䟦拏婆頗婆鬱多摩金光明也。
曇無德本曇摩毱多。法密隱覆。又法藏也。
薩婆多一切有也。
摩訶僧祇大眾也。
犍度本婆犍圖。法聚也。
瑜伽師地相應也。
毗婆沙廣解也。
鼻婆沙種種說也。
毗勒篋藏也。
毗婆闍婆提分別論也。
波羅密木叉解脫也。
三昧調直定也。又正定也。正受也。
末底慧也。
檀那布施也。
尸羅清涼也。
羼提安忍也。又忍辱也。
毗梨耶精進也。
禪那精進也。
般若智慧也。
阿羅密遠離也。
波羅密度彼岸也。
波羅伽同豆佉。苦也。
三牟提耶集也。
尼樓陀滅也。
末伽道也。
奢摩它止也。
毗婆舍那觀也。
憂畢叉平等也。
毗䟦耶斯四念處也。
摩奴是若如意也。
娑羅力也。
尼坻願也。
薩婆迦摩樂欲也。
浮曇未至誠也。
懺摩本叉摩。忍也。
地底迦有媿也。
波娑提伽即梵摩。清淨也。
羯摩業也。又事也。
布薩淨住也。
鉢剌婆剌拏隨意也。
唄匿止也。又梵唄梵音。(音敗)讚嘆也。
婆闍尼娑婆啉聲音也。
鉢底婆辨才也。
槃那𥧌訛曰和南。我禮也。
那謨悉羯羅禮拜也。
南無或那謨。或南摩。歸命也。又恭敬也。
歸命覺也。信從也。
彌羅慈也。
迦樓那悲也。
阿檀或阿捺摩無我也。
阿蘭那無諍也。又寂淨也。
䭾那演那靜慮也。
毗怛迦尋也。
毗遮羅伺也。
三跋羅護也。
三跋致發趣也。
達嚫財施也。
摩訶般涅槃那大滅度也。又[2]圖寂也。涅言不生。槃言不滅。
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阿無也。耨多羅上也。三藐正徧也。等也。菩提覺也。又道也。
阿[A5]娑磨無等等也。
目帝羅解脫也。
阿鞞䟦致不退轉也。
膩地依也。
陀羅尼能持也。又遮持也。
薩怛多般怛羅白傘盖也。
蘇盧都訶決定也。
胡蘇多除一切鬱蒸熱惱也。
密奢兜金鼓也。
呾你也他所謂也。
娑婆訶善說也。又解去也。
爾焰所知也。
多伽稍根智也。
漚和俱舍羅方便也。
阿提初也。
阿耨波陀不生也。
羅闍垢也。
波羅末陀第一義也。
遮梨夜行也。
那不也。
邏求輕也。
陀摩善也。
婆陀縛也。
茶闍它不熱也。
沙六也。
和波陀語言也。
多它如也。
夜他跋實也。
吒婆障碍也。
迦邏作者也。
娑娑一切也。
磨磨迦羅我所也。
迦陀底也。
闍提闍羅生也。
䭾摩法性也。
賒多寂滅也。
叉耶盡也。
若那智也。
阿施義也。
婆伽破也。
伽車提去也。
火夜喚來也。
未嗟羅慳也。
伽那厚也。
歌大眾也。
遮羅地動也。
彼茶必也。
便善那文身也。
那摩名也。
波陀句也。
跋渠品也。
都羅喜也。
摩訶羅無知也。
喝薩訛也。
娑度善哉也。
阿呼奇哉也。
闍維本茶毗。焚燒也。
陀阿燒也。
僧柯慄多弭有為也。
般遮于瑟五年一大會也(似以三字釋五。而以一字貫三四義)。
四毗舍羅無慳義也。
麗[怡-台+制]毗細滑也。
烏瑟膩沙佛頂也。
母陀羅結印手也。
迦私光也。
舍利骨身也。
頻娑帳者身影也。
離佉書也。
毗伽羅也。
攝拖苾䭾聲明也。
韋陀智論也。
僧佉論本僧企耶。數術也。
鞞崽無勝也。
勒沙婆苦行也。
路伽耶順世也。又善論也。
逆路伽耶陀左世也。又惡論也。
殺三摩娑離合也。
達梨舍那見也。
尼延底深入也。
羯吒斯愛也。
參何癡也。
何耆毗伽邪命也。
阿羅伽欲也。
奢陀謟曲也。
質多耶心也。
污栗䭾草木心也。
紇利陀耶肉團心也。
末那意也。
阿陀那執持也。
菴摩羅清淨識也。
乾栗陀耶真實心也。
塞健陀蘊也。
鉢羅味奢入也。
䭾都界也。
歌羅邏凝滑也。
頞部曇胞也。
蔽尸凝結也。
健男凝厚也。
鉢羅奢佉形位也。
娑路多羅戌縷多能聞也。
迦羅尼羯羅拏能嗅也。
砥若時吃縛能甞也。
鼻鼓迦種也。
攝提假也。
優陀那丹田也。
阿那遣來也。入息。
般那遣去也。出息。
烏波有也。
薩迦耶薩無常也。
作那生也。
末[A6]剌諵生死也。生死總名。又曰闍提。
闍迦摩羅黃病也。
阿薩闍不可治病也。
珊若娑癈風病也。
剎摩本掣多羅。丈田也。
剌瑟胝竿也。即幡柱也。
羅摩院也。
招提本名招鬪提奢。四方僧物也。訛為招提。翻作別房施。又對而施。
阿蘭若遠離處也。一作閑靜處。
僧伽藍眾園也。
那爛陀施無厭也。
林微尼解脫處也。
阿奢理貳奇時也。
窣堵波方[1]項也。又員塚。又高顯也。梵名塔婆發。訛為浮圖。浮圖者聚相也。
支提可供養處也。
舍磨奢那塚也。
健陀俱胝香室也。
滿茶邏壇也。
脫闍幢也。
拘吒迦小舍也。
揵推磬也。又鐘也。
舍羅籌也。
隙棄羅錫杖也。
軍持瓶也。本名捃稚迦。甆瓦淨用。銅鐵觸用。
鉢里薩羅伐拏濾水羅也。
鈴塞莫數珠也。
鉢多羅應器也。即鉢也。
徤𨩲淺鐵鉢也。
俱夜羅隨鉢器也。
震越衣服也。
袈裟去穢也。一云不正色。一云離染服。
僧伽梨合也。重也。又重複衣。
鬱多羅僧上著衣也。即七條。
安陀會中宿衣也。
鉢吒縵條也。一幅褥成。
尼師壇坐具也。
僧祇支掩掖也。
泥縛些那裙也。
舍勒內衣也。
迦絺那功德衣也。
憍奢耶蠱衣也(蠶所成)。
屈眴大細布也睒婆。木綿也。
迦波羅劫貝也。即木綿。
迦隣陀衣細綿衣也。
兜羅綿細香也。一翻楊華。
欽䟦羅毛也。
頭鳩羅細布也。
芻摩麻衣也。
那波吒絹也。
摩羅蔓也。
逋沙他齋也。
烏䀯沙它受齋也。
蒲闍尼正食也。
佉闍尼不正食也。
半者蒲善尾五噉食也。
半者珂但尼五爵食也。
佉陀尼可食物也。
鉢和羅自恣食也。
分衛乞食也。
[A7]但鉢那麨也。
迦師錯麥[2]也。
新刻三續玄言釋經精解評林卷之一 恕集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 第一
如是我聞(至)與大比丘眾千二百五十人俱。
(溫陵曰。室羅筏。或云舍衛。新翻豐德。以國豐四德。一貨財。二欲境。三多聞。四解脫)。
孤山曰。如是之法我從佛聞。室羅筏乃舍衛也。祇云祇陀。華言戰勝。乃太子生時。與外國戰勝。因以立名。桓。即林也。精舍。即須達買園造立精舍以施佛者。比丘含三義。乞士。破惡。怖魔也。
長水曰。千二百五十人者。初度陳如等五人。次度三迦葉兄弟。兼徒一千。次度舍利弗。目犍連。各兼徒一百。次度耶舍長者等五十人。經舉大數。故減五人。此眾並先事外道。勤苦累劫。一無所證。纔遇佛。即得上果。故感佛恩。常隨佛化。為常隨眾也。
皆是無漏大阿羅漢(至)拔濟未來越諸塵累。
(凡經序眾。皆隨緣起。此經以阿難起教。示墮婬室疑。若未能住持佛法。善超諸有。虧威儀汙戒律。不堪遺囑度生。㧞濟未來。故因歎同列之德。以顯阿難示迹實無虧汙。意在㧞濟也)。
孤山曰。無漏者。內冥中道。不漏落二邊也。準涅槃四依品。十地菩薩名阿羅漢。
溫陵曰。華嚴歎眾。住一切菩薩智所住境。護持諸佛正法之輪。所謂佛子住持也。法華歎眾。盡諸有結。心得自在。所謂善超諸有也。能於國土成就威儀者。隨剎現身正容悟物也。從佛轉輪妙湛遺囑者。道能助化。德足利生也。而又嚴毗尼而作範。示應身而度生。意非利彼一時。直欲拔濟未來。使皆超諸有塵累耳。此阿難同列之德也。
其名曰大智舍利弗(至)優波尼沙陀等而為上首。
(孤山曰。諸經列名不同。尚年臘則先陳如。尚聲德則先鶖子。今從尚德之例也)。
長水曰。舍利此云鶖也。弗即子也。其母名舍利。以其眼黑白分明。轉動流利如之。故連母為名。目犍連姓也。此云[A9]采菽氏。名拘律陀。此云無節樹。摩訶拘絺羅。此云大膝。乃舍利弗之舅。常論勝姉。姉懷鶖子。論即不勝。知懷智人。寄辯母口。遂往南天。學十八經。無暇剪爪。號長爪梵志。學畢還家。而甥[A10]已為佛弟子。起大憍慢。往佛所奪之。佛令立論義墯負媿。得法眼淨。成阿羅漢。獲四辯才。富樓那父名。此云滿。彌多羅尼母名。此云慈。今連父母名。名云滿慈子。須菩提云空生。生時庫藏皆空。占者云。既善且吉。故亦云善現善吉。優波尼沙陀。此云塵性空。
(弱侯曰。眾有千二。特舉六名者。表入法大旨也)。
(行簡子曰。塵性空者。謂於六塵中。了悟色性也)。
復有無量辟支無學(至)文殊師利而為上首。
(吳興曰。并其初心。正似師徒共集實部行也)。
長水曰。辟支具云辟支迦羅。此云獨覺。亦云緣覺。獨但自悟。緣依教悟。獨覺自分二類。
孤山曰。自恣律開三日。七月十四十五十六也。
溫陵曰。自有愆失。恣任僧舉。曰自恣。九旬禁足。莫由覲佛。故於休夏。恣決心疑。自恣決疑。皆所以考九旬德業也。欽奉如來。而稱慈嚴者。慈以恩言。嚴以威言。宣示深奧。所以為楞嚴發起。如法華以無量義為發起也。伽陵頻伽仙禽也。其音和雅。佛音如之。文殊此云妙德。表根本智。楞嚴會上為擇法眼。故居上首也。
(溫陵曰。經所謂獨覺其利根者。曰麟喻。喻麟之獨出無佛世觀物變易。自覺無生。其鈍根者。曰部行。亦出無佛世。部黨而行。師徒訓化也。緣覺依佛教觀十二緣。作流轉還滅二種觀法者也)。
時波斯匿王為其父王(至)兼復親延諸大菩薩。
孤山曰。波斯匿。此云勝軍。
溫陵曰。匿王。舍衛國王也。宮掖。王之內庭也。於內庭延佛。敬之至也。
城中復有長者居士(至)一切眾生無量功德。
([1]〔長〕興曰。剎帝利王族。旃陀羅云殺者。即屠膾婬酒之家)。
溫陵曰。其敘其悞墯婬室之由也。律制。僧遠出。侶須三人。一上座。一軌範師。所以嚴行止。防誤失也。鉢曰應器。最後檀越謂未飯僧者。平等之慈。於[A11]己等心而化。使彼等心而施。於食等者。於法亦等。所以能成無量功德。
爾時阿難因乞食次(至)婬躬撫摩將毀戒體。
(㩗李曰。摩登者。即穢而徹賤。阿難既無揀擇。所以誤墯也)。
(長水曰。摩登加義翻本性。下經云。性比丘尼是也)。
溫陵曰。摩登伽。妓女也。娑毗迦羅。此云黃髮外道。所傳幻呪名先梵天。實妖術耳。婬躬憮摩將毀戒體者。以身逼近。將毀淨戒之體也。後云心清淨故尚未淪溺。則將毀而[A12]已。
如來知彼婬術所加(至)及摩登伽歸來佛所。
(補註曰。一經大分。準常為三。一序分。二正宗分。三流通分。序分齊此。下文為正宗分。盖阿難返省前非。啟請妙奢摩他等。正是正宗之發端也)。
資中曰。如來常儀。受請齋畢。皆為說法。今既速歸必有所為。
溫陵曰。頂門為無上果。光有百寶色。謂之無畏者。能攝魔外。物無以勝也。世尊不自說呪。而於頂光化佛說者。示此呪乃無為心佛無上心法也。
真際曰。環師於正宗一分。又科為五。初見道分。始於此。而止於第四卷中。二脩道分。始於第四卷中。而止於第七卷。三證果分。始於第七卷末。而止於第八卷中。四經分。在證果分後。五助道分。始於第八卷中。而止於第十卷末。正宗文竟。遂入流通。而卷終焉。
阿難見佛頂禮悲泣(至)[1]遐坐默然承受聖旨。
(補註曰。奢摩他等三名。乃楞嚴大定之名也。昔孤山甞用天台三止配之。一曰體真止。止於真諦。二曰方便隨緣止。止於俗諦。三曰息二邊分別止。正於中道第一義諦。以止屬於定故也)。
溫陵曰。奢摩他者。寂靜之義也。三摩者。觀照之義也。禪那者。寂照不二之義也。義立三名。體惟一法。舉一具三。言三即一。三互融故謂之妙。如是妙修。方曰楞嚴大定。此乃一經之要旨。趣理之玄門。阿雖昧之。是以遭難。至是始以多聞小慧為限。而以楞嚴大定為請。雖以大定為請。然如來下文所示。別無其方。始則決擇真妄。次則真妄和融。乃至會通藏性。深窮萬法。直至第四卷中。皆是發明究竟之圓理而[A13]已。盖此圓理乃大定之本也。
(吳興曰。最初方便者。阿難所請。有通有別。通謂奢摩他等。是諸佛成道之法也。別謂最初方便。即當機發行之由也)。
佛告阿難汝我同氣(至)是以渴仰從佛剃落。
(孤山曰。見相實有。生滅宛然。緣此發心。安趣常果。故下經云。若於因地。以生滅心為本脩因。而求佛乘不生不滅。無有是處)。
溫陵曰。阿難此云慶喜。斛飯王之子。如來成道夜生。淨飯既聞太子成道。斛飯又奏。宮中生男。舉國欣慶。因名慶喜。是佛堂弟。故云同氣共本也。天倫兄弟也。
吳興曰。阿難既厭多聞。而欣妙定。如來欲談是義。先詰妄緣。故[2]門發心見之由為止散入寂之本。迷解之要。並在于茲。
(補註曰。阿難見相。乃緣塵分別之見。其所發心。即妄想攀緣之心。後文七徵八辨。重重逐破者此也)。
佛言善哉阿難汝等當知(至)此想不真故有輪轉。
(資中曰。體性堅凝。不涉塵妄。名常住真心。妙圓離垢。無諸昏昧。名性淨明體。眾生由不自知常心妙體。妄纏愛想。故有輪轉)。
孤山曰。常住真心。即下文如來藏心圓融三諦也。用諸妄想。謂九界眾生。不達此三本無一念。於是六趣見其俗。二乘見其真。菩薩見其中。皆由不了圓融。妄生取著。故致輪轉二種生死。
汝今欲研無上菩提(至)故我發心願捨生死。
(〔長〕興曰。道固坦直。因妄而曲。將曲研窮正道。革去倒妄。故以直心言之。直則道可徑造矣。一道謂皆以直心也。○此因發其病而藥之也。○用我心目。便生種種妄想)。
泐潭曰。此正陳妄體也。目即眼根。心即意識。根識虗妄。猶如空花。若執有體。能見能樂。豈惟迷於法空。亦起我人見愛。故後文云。六為賊媒。自劫家寶。無始虗習住地無明。皆由根識。更非他物。想相為塵。識情為垢。生死輪轉莫不由斯。故下推徵。令知虗妄。
(㩗李曰。問誰為愛樂。窮妄本也。答因心目。顯妄本也)。
佛告阿難如汝所說(至)惟心與目今何所在。
(泐潭曰。妄心妄見。本無實體。由攀緣起。是謂無始生死根本。故須識其所在)。
孤山曰。王譬真心。賊譬妄想。真為妄轉。如國被賊侵。發兵討除。喻脩大定。汝合國王。心目合賊。
阿難白佛言世尊(至)如是識心實居身內。
(自此至第三節。是阿難以心在身內。佛以不見腑臟為破)。
溫陵曰。謂心在內。目在外。自眾生至如來。阿難皆然。文[1]宜見也。異生有十二類。除土木空散非心眼倫也。
補註曰。浮根四塵言眼也。詳見第四卷中。
(真際曰。眼根外浮。假地水火風四塵以成。及其散也。復歸於塵。故以塵名)。
佛告阿難汝今現坐(至)故我在堂得遠瞻見。
(吳興曰。在內之心。必應見內。故以堂中先何所見為問)。
溫陵曰。定內外境。欲明在內之心。當次第見。定先後見。欲破在內之心。不先見內。汝矚等皆且引事辨定。下乃牒破。
佛告阿難如汝所言(至)住在身內無有是處。
(補註曰。前文雙呈。心目所在。今乃先破妄心。雖曰破妄心。而但言此心無有處所。却不顯言此心妄者。要引阿難處處推呈。令其情盡而理窮也。由是直至七處徵心之後。始告之曰。此非汝心等。然則七處逐破者。且破妄心無所在也)。
溫陵曰。心在身內。合見身中。頗猶可也。引眾以問。決不能也。心胃內藏。縱不能知。爪脉外浮。云何不曉。既不內知。果非在內矣。
阿難稽首而白佛言(至)云何一人能令眾飽。
(自此節至第二節。是阿難以心在身外。佛以身心相離破之)。
(補註曰。前云受請。今言從我乞食者。提獎阿難。在赴請日。為彼演法。事應隔宵。故指即日。循乞為例。我[A14]已宿齋者。即我一人[A15]已飽也)。
(溫陵曰。一人不能飽餘人者。喻外心不能知身也)。
溫陵曰。因破非內復生妄計。謂心在外。彼食不能飽。此則外心不能知身矣。宿預也。食有四種。摶即段也。有形段可摶取。揀非思食識食等也。
佛告阿難若汝覺了(至)住在身外無有是處。
阿難白佛言世尊(至)無障礙者潛根內故。
(自此至二節。是阿難以潛根內為詞。佛以乖琉璃籠眼之喻破之)。
(長水曰。眼見琉璃。心不見眼。縱能見眼。眼即成境。根既成境。豈能隨即分別)。
長水曰。琉璃喻根。眼喻於心。眼根色淨。不礙於心。同琉璃椀。不礙於眼。隨照一境。心隨根知。
佛告阿難如汝所言(至)如琉璃合無有是處。
(泐潭曰。不成隨者。前云隨即分別。今眼為所見。則隨義不成)。
真際曰。此責阿難有法喻不齊之過。喻見琉璃。法不見根。縱許見根。根即是境。若是境者。不得言隨。以前文云。彼根隨見。隨即分別故。
溫陵曰。事理俱違。非潛根矣。
阿難白佛言世尊(至)名為見內是義云何。
(泐潭曰。白虎通云。五臟即肝心肺腎脾。六腑者。即五臟之宮府也。胃為脾之府。膀胱為腎之府。三焦為命之府。膽為肝之府。大小膓為心府肺府也)。
吳興曰。初計心在身內。佛以不見腑藏為破。次計在外。復招身心相離之難。又計潛根。且乖琉璃籠眼之喻。今立內外。欲免前三之過也。何者。良以有藏則暗。故見暗時即名為內。何必須見內之物耶。有竅則明。故見明時即名為外。豈應更責外不相干耶。內外若成。自顯此心不在一處。亦異潛根也。然則雖云見外所執心體。還成在內。以開眼見明。不同燈在室外故。
(溫陵曰。復計心在內。故以見暗。為見腑藏也。下約三節破之)。
佛告阿難汝當閉眼(至)若不對者云何成見。
(泐潭曰。有五神之藏六化之腑。三焦即六府之一。能化五穀。分潤腠理。有上下清濁之別。故曰三焦)。
溫陵曰。汝當下。問之。若與下。難之。若不下。結也。
若離外見內對所成(至)若不見面內對不成。
(此謂眼但外見。無容內對。若可內對開眼時。何不見汝之面乎)。
溫陵曰。眼前之境名外見。身內之境名內對。前以對眼為外。不得成內。今縱離外見而成內對。即是眼能返觀。且合能返觀身中。則開應返觀[A17]己面。若不爾者。義不成矣。
見面若成此了知心(至)名見內者無有是處。
(溫陵曰。展轉辨明。無返觀理也)。
(吳興曰。是故應知。下不可言見。明為外者略也。又見外為成見內。今從正計結也)。
阿難言我甞聞佛(至)亦非內外中間三處。
(真際曰。此蓋即心是境。即境是心也)。
(孤山曰。心生法生。境從心起也。法生心生。心逐境迁也)。
興福曰。阿難識一念之妄。則變起根身器界。是心生法生也。又以境界風動。則識浪騰起。是法生心生也。
溫陵曰。以心法相生。則隨境思惟。即是心體。心法合處。即為心在。
佛告阿難汝今說言(至)若從外來先合見面。
(十九界者。首羅長者言。我先說四諦法。是說不真。今為汝更說五諦六蘊十三入十九界。阿難聞[A19]已。尋思法相。都無此理)。
溫陵曰。以即思惟體為心。特浮想耳。故難其體之有無也。設若無體。則空有其名。云何隨合。如十九界七塵。特空名耳。設若有體。當何所在令挃身而驗。明體實無在也。挃猶觸也。
阿難言見是其眼(至)若見物者云何名死。
(孤山曰。阿難此言。謂心但能知。不可言見。曾不悟能見在心。徒眼不見也)。
溫陵曰。阿難言下。解上難也。佛言下。舉門喻。能見在心。舉死明徒眼不見。
阿難又汝覺了能知之心(至)心則隨有無有是處。
(吳興曰。先立四義。下詳辯之。辯非一體無在。謂無定處也。○辯非多體。○辯非徧體。○辯非不徧體)。
溫陵曰。當知真心非一非多。非徧不徧。四義既非。則不可謂隨所合處心隨有也。
阿難白佛言世尊(至)復內無見當在中間。
(吳興曰。此引大教而謬解也)。
(長水曰。外不相知。合云外又相知。恐字之誤也)。
溫陵曰。以為在內。則不見腑藏。以為在外。則身不相知。二義不成。當在根境之中。
佛言汝言中間中必不迷(至)表體既混心雜亂。
(孤山曰。先問下辯)。
溫陵曰。此且各就根境。辨定中位。身即根。處即境也。若在身者下。謂身有中邊二義。生邊則不得為中。在中則同前在因。應見內矣。若在處者下。亦辨中位無定也。表者標物。以表顯也。混亂則無所取中矣。
阿難言我所說中(至)當在中間無有是處。
(真際曰。阿難所謂中非身處之中。乃根塵之中也)。
(資中曰。佛言下四句。此開其端。下境其說)。
溫陵曰。若兼二者下。破兼二不得為中也。物根塵也。體心體也。物非體知者。物不同體之有知。則根塵與心兩立。無中位矣。兼二不成下。破不兼不得為中也。不兼根則非知。不兼塵則非不知。二義既非。中云何定。
補註曰。環師解物非體知。則曰根塵無知。心體有知。及解非知不知。則又以根為有知。語似未順。今應仍以知屬心體。不知屬根塵。
(孤山曰。若不兼二則非心。又非根塵。即無體性矣。中何相哉。物非體知。古人有以體知為根者非也。盖佛言此之心體故)。
阿難白佛言世尊(至)則我無著名為心不。
(資中曰。佛意顯心本無在。不應有着。阿難又着於無着。不免猶存境相。所謂攀緣妄情也)。
泐潭曰。既非內外中間。即知心無所著。而不知佛意破妄無體。令識本真。如云三際求心心不有。心不有故妄元無。妄心無處即菩提。生死涅槃本平等。不了此意。謬引佛言。妄立無著。
佛告阿難汝言覺知(至)有不著者不可名無。
(溫陵曰。為在為無者。問汝心不着。而彼物相為存在耶。為空無耶。若彼空無。則同龜毛。云何可着。而說不着。若有不著。則為有物。故曰。不可名無)。
(孤山曰。在內潛根見內。似自性。在外似他性。中間似共性。隨合無着。似無因。故二遂破之)。
補註曰。七徵之文。皆且破其妄心。無所依處。阿難前云。隨所合處。心即隨有。佛即難其心體。是有是無。是一是多。是徧不徧。雖似破其隨有之心。然既令其挃身以騐。則意在破其隨所合處也。今指一切無著。名之為心。佛乃難其世間虗空。水陸飛行一切物象。為在為無等者。亦是就其所依之處破也。
無相則無非無即相(至)名覺知心無有是處。
(孤山曰。如來七番逐破。使分爾妄心無逃避處。妄賊既除。真王得顯。無生之理。於茲見矣。利根上智。[A20]已合潛悟。但為中下之[1]〔輦〕。更廣說耳)。
溫陵曰。物果無相。則同龜毛。物果非無。即自有相。知相有則心有在。云何得為無著也。
吳興曰。夫相不自有。由心在故有。心不自無。有相盡故無。是以有相。而言無著者。理不可也。
爾時阿難在大眾中(至)令諸闡提隳彌戾車。
(補註曰。虗妄浮心。緣塵而有。本無實體。亦無定所。上文七番破其妄所。意在顯真。而阿難未悟故。於此重請開示)。
溫陵曰。因前徵發。乃知迷妄。而責躬請教。求詣真際。
真際者。真心實際也。奢摩他路。乃所以詣真際也。
長水曰。闡提即撥無之人。隳壞也。彌戾車惡見也。
佛告阿難一切眾生(至)而不自覺枉入諸趣。
(泐潭曰。此世尊因阿難未得無漏。不知真際之請。故示以二種根本。次則舉拳驗見。重詰其心。引其復認能推。然後咄而告之。乃至令其微細揣摩□□□體等。始是□□□□□□體也)。
溫陵曰。眾生業種成聚。行人不成正果。皆由不知二本。錯亂脩習。故須決擇也。業種者。顛倒妄惑也。惡叉果。一枝三子。生必同科。喻惑業苦三生必同聚也。攀緣心即前七處妄認者。清淨體即今正與決擇者。不染煩惱名菩提。不涉生死名涅槃。不染不涉。故號元清淨體。識精陀那。性識也。元明本覺。妙明也。根身器界。一切緣法依此而生。而人者認緣失真。故曰緣所遺者。由遺此故。無明不覺。枉入諸趣。言元體元明。又言本明者。自本而出曰元。直指當體曰本。
(孤山曰。妄情既遣。妄境自無。而真心真見可明。故着意開破之)。
阿難汝今欲知奢摩他路(至)即能推者我將為心。
(真際曰。此因阿難有開示奢摩他路之請故。此顯離塵常性以詔之。塵謂隨緣分別之見。常謂本然自性之體。真心終妄。故說離塵)。
(溫陵曰。金拳舉處。直下要識本明。塵相未除。依舊認賊為子)。
資中曰。奢摩他路者。入實際之門也。其義有五。一名能滅煩惱故。二名能調。能調諸根故。三名寂靜。令三業寂靜故。四名遠離。遠離五欲故。五名能清。能清貪等三濁故。
佛言咄阿難此非汝心(至)此非我心當名何等。
(携李曰。此阿難聞咄。而重請開示)。
孤山曰。佛言咄者。嗟其迷重。故叱以語之。矍驚愕㒵。
佛告阿難此是前塵(至)惟垂大悲開示未悟。
(泐潭曰。阿難以我乃無心。同諸土木。不知真我無我。靈知無知。妙淨明心。何所不在)。
吳興曰。阿難以對境覺知。異乎土木。認為我心。此則正當人執之相。忽聞呵斥。故以無情為難。
爾時世尊開示阿難(至)性一切心而自無體。
(孤山曰。諸法所生。惟心所現者。因心本具。隨緣能造。故所造法全能造心。依正既是一心。一心實無能所。譬如水具波性。方能造波。全所造波即能造水。故觀所造惟見本具)。
溫陵曰。因其怖謂無心。故舉常所說。引物以證。示有真。使知所措也。心入無生法忍者。令悟實相。不滅心也。三界惟心。萬法惟識。故曰諸法所生惟心所現。一切因果。指十界正報也。世界微塵。指十界依報也。既無不因心成體。安得謂之無心同土木哉。以本自無染曰清淨。染而不染曰妙淨。
若汝執恡分別覺觀(至)猶為法塵分別影事。
(資中曰。離塵是無本之心。不應取着)。
溫陵曰。此依六塵。辨無自性也。分別覺觀。即能推心也。此心離塵無性。不應執以為真覺。知滅則意幽閑。然彼幽閑者。猶是法塵影事。亦無自性也。
(真際曰。諸塵事業。即色等六塵。皆有牽心。為緣業用)。
我非勑汝執為非心(至)其誰脩證無生法忍。
(補註曰。我非勅汝執為非心等者。暫縱之辭也。盖上[A21]已破其執恡。分別覺觀。非真心矣。恐其固執而本悟。乃復暫縱之曰。我非勅汝所執。定非真心。汝且試將此心。微細揣摩。以自騐其真邪妄邪)。
孤山曰。但汝下。勸其揣摩分別之心。為當離塵有體。為復離塵無體。若此妄心離塵有體。則容是真心。既離塵無體。非妄而何。應知即真汝心。亦暫縱之語。非顯真也。盖六塵如形。分別無影。影由形有。故無自體。心因塵有。豈有體邪。
(長水曰。不用緣塵分別為心者。塵非常住。隨即變滅。以此為因。安取常果)。
即時阿難與諸大眾(至)雖得多聞不成聖果。
(補註曰。上文破妄心。此下破妄見。以至會見歸心。漸顯真性也。原夫妄心。本無自性。依真發現。全體即真。所謂破無所破。無明即明。真無別真。一念即是如鏡現像。全像是鏡。此乃今經之圓旨也)。
長水曰。四禪四空及滅受想。名為九定。從一禪入一禪。次第而脩。然脩此定。能成無漏。今言不得成阿羅漢者。此明不得大乘阿羅漢也。滅受想亦云二乘滅盡定。世尊前云。一切眾生。不知常住真心。用諸[A22]妄想。今云執此生死妄想。誤為真實。然則妄想。果非真心邪。當知法無得失。迷悟在人。若根利惑薄者。了達妄想之體。直下便是真心。是猶因像悟鏡。則無像而不是於鏡。因鏡悟像。則無鏡而不具於像也。今阿難示同於迷。大似不識鏡體。却認去來之像。而執以為鏡。不亦誤哉。故假重重破斥。掃蕩執情。使其是非明白。然後始可會妄全真也。會通之文。備見於第二第三卷中。
(行簡子曰。說經道為了悟)。
阿難聞[A23]已重復悲淚(至)發妙明心開我道眼。
(資中曰。煩惱所知。名為二障。煩惱障謂根本及隨也。所知障亦云智障。障一切種智故)。
(吳興曰。前破妄心。但離麤執。故請發妙明心。將破妄見。欲顯真見。故請開道眼)。
溫陵曰。重述迷因。求開示也。寂常心者。本來常住之心也。二障。一者事障。續諸生死。二者理障。礙正知見。阿難誤墮淫舍。是事障未斷也。緣塵分別。是理障未斷也。道眼即真見也。由妙明心而發。
告阿難言吾今為汝(至)性淨明心得清淨眼。
(泐潭曰。生佛等有而不可測知。曰妙微密。垢不能染。暗不能昏。曰性淨明。見離眚病。廓然照了。曰清淨眼)。
溫陵曰。幢表摧邪立正也。下明妙心淨眼。使摧伏邪異得正知見。是謂建大法幢。邪異既摧知見立正。則妙心可獲。淨眼可得矣。
阿難汝先答我(至)阿難言事義相類。
(溫陵曰。閰浮檀樹果汁功水沙石成金。赩赤焰也。眼根例拳。事義不類。而阿難示同未悟。故答言類)。
佛告阿難是義不然(至)如是見性是心非眼。
(真際曰。問相類者。以明不類無手則無拳。無眼無見。所以不類也)。
(溫陵曰。見暗即見矣。是知盲非無見。持無眼耳)。
(資中曰。心為其主。餘是助緣。既知見性屬心。漸明真見矣)。
溫陵曰。若燈見者下。牒上。結明見不由眼也。
阿難雖復得聞是言(至)合掌清心佇佛悲誨。
(吳興曰。阿難真悟之心未明。故下文以客塵主空。啟發一場。客塵是動。主空不動。欲將動以譬妄。不動喻真。下文屈指飛光。義亦如是)。
真際曰。大眾默然佇誨。良由真妄未明。若認見境之心。前來[A24]已奪。若謂本真之見。豈假根塵。口既默然。心希開悟。
時憍陳那起立白佛(至)名為塵義佛言如是。
(泐潭曰。真諦理一。以喻從法。則主之與空。不可分二見思惑異。則客之與塵。應有二義。何則客義麤故。喻迷事之惑。塵義細故。喻迷理之惑)。
吳興曰。小乘。客塵喻見思生滅。主空。喻真諦寂然。
即是如來於大眾中(至)遺失真性顛倒行事。
(長水曰。前明手有開合。見無動靜。對外境以辨也。次於內身。自分動靜。動中有不動也)。
(吳興曰。此因阿難謂身境有動。見性不動。寄斥大眾迷真常而見無常也)。
(孤山曰。無常有二種。謂相續法壞。及念念生滅。從始洎終。盖言從生至死。即相續法壞也。既失真性。惟造妄業。故曰顛倒行事)。
補註曰。只一身境所計不同。凡夫則計其身境。以為實有。是於無常而計常也。二乘雖知身境無常。而尚未悟其真常之理。是於真常而計無常也。故佛因普告大眾而總責之。語意淺深。隨機各解。
性心失真認物為[A25]己輪迴是中自取流轉。
大佛頂如來密因脩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 第二
爾時阿難及諸大眾(至)證知此心不生滅地。
(携李曰。前責以動為身。以動為境。則身心真妄。未辨虗實。又實以念念生滅。遺失其性。則不生滅者。亦未能辨。故兩問之)。
(泐潭曰。𠜂闍多毗羅胝子說。於眾生任運時熟得道。如縷丸所投。極則停住。又言八萬劫滿。自然得道。迦羅鳩陀迦旃延說。於諸法亦有亦無。則是二人皆執斷見。故匿王引旃延毗羅而問)。
溫陵曰。前責以動為身。以動為境。則身心真妄未辨虗實。又責念念生滅。遺失真性。則生滅者。亦未能辨。故願顯出二義。而因匿王發起者。明不生滅性。在纏皆具。
佛告大王汝身現在(至)決知此身當從滅盡。
(長水曰。佛舉此問。欲顯生滅中有不生滅。如前頭自搖動。見無所動)。
(溫陵曰。阿難以身境為動。此相猶粗。謂見性不動。今佛問匿王。肉身變壞。乃至答云。剎那剎那不得停住。其相甚微。汩談見性)。
吳興曰。前示阿難見無搖動。後示匿王性無生滅。一往似同。義須甄別。何則所破生滅。則麤細有殊。所顯見性。則近遠成異。聖人引物。入如來藏。其致漸深。讀者詳此。
佛言如是大王(至)故知我身終從變滅。
(孤山曰。佛問兩時。答出三時。謂孩孺長成衰耄也)。
溫陵曰。孩纔成孩也。孺需人以養者。皮表曰膚。文理曰腠。耄昏忘也。一紀二紀。以寬數粗觀也。自促細觀。實念念不停矣。
佛告大王汝見變化(至)云何於中受汝生死。
(溫陵曰。末伽黎即伽旃毗羅之徒。既無生死。即汝真常。不應惑彼斷滅異論也)。
孤山曰。見精即見性也。皺者為變。則顯生死無常。不皺非變。則顯涅槃常住。生死涅槃雖分兩派。克論體性。豈有二殊。言偏意圓。變即非變。若然者豈但破匿王引外之見。抑亦酬阿難二發之請也。
(長水曰。敘其淺悟。但云捨生趣生。詳彼深意。必知滅元不滅。隨宜領解。未即顯言也)。
爾時阿難合掌長跪(至)願興慈悲洗我塵垢。
(携李曰。此阿難□生一顛倒。遺失疑問。以釋眾生)。
溫陵曰。因王問答。反動疑塵。以謂性有生滅。可說遺失。既無生滅。云何能遺。
即時如來垂金色臂(至)而我不知誰正誰倒。
(母陀羅云印手。即三十二相之一)。
溫陵曰。此明諸佛眾生。同一體性。固無遺失。特依倒見。言遺失也。如臂順垂為正。反以為倒。逆竪為倒。反以為正。是失真也。
隨汝諦觀汝身佛身(至)不知身心顛倒所在。
(携李曰。世尊意斥阿難認悟中迷。即是顛倒所在。時眾未達。於是瞢然)。
補註曰。既知汝等之身。號性顛倒。且此顛倒名字。何從而得耶。
佛哀愍阿難及諸大眾(至)寶明妙性認悟中迷。
(長水曰。此示倒無別處。惟心所現。使即心而悟也)。
(携李曰。諸汝所生。惟心所現。是本体之悟。遺此本悟取之色身。是認悟中迷矣)。
溫陵曰。色總舉五根六塵也。心總舉六識八識也。諸緣即根識所緣諸法也。心所使即善惡業行。靜作思想。諸所緣法。廣舉山河大地明暗色空。真妄性相。邪正因果。悉無自體。惟心所現。如鏡中像。全體是鏡。然則汝今幻妄身心。皆是妙明心鏡所現。全體是心。直不即幻妄而悟妙體。反乃遺本妙而執幻妄。是認悟中之迷。此即顛倒所在也。妙心則一。而稱謂多異者。依法隨用之異也。此明心所現物如鏡。故稱妙明真精也。又明迷本逐末。故稱本妙明心。所謂本妙者。本來自妙。不假脩為也。心之與性。乃體用互稱也。心則從妙起明。圓融照了。如鏡之光。故曰圓妙明心。性則即明而妙。凝然湛寂。如鏡之體。故曰寶明妙性。
晦昧為空空晦暗中(至)如來說為可憐愍者。
(孤山曰。晦昧為空者。迷性明故。而成無明。由此無明。變成頑空。所變頑空與能變無明。二法和合。變起四大。為山河依報外色。即□□成國土也。以四大色雜妄想心。變起眾生正報內色。故曰色雜妄想。想相為身。想謂妄心。相謂妄色。色心和合。五陰備矣。即知覺乃眾生也)。
溫陵曰。正原迷倒之由也。聚緣內搖等者。妄有緣氣。於中積聚。內則隨想搖蕩。外則逐境奔逸。此特雜妄緣塵昏擾之相。而人以為自心體性。得非迷哉。既一迷此。則決定以心為在幻質之內。曾不知妙明真心。範圍天地。包含萬象。乃認之於蕞爾身中。何異棄彼無邊剎海。認一浮漚。以為全潮之體。溟渤之量哉。
(補註曰。背真逐妄。如棄海認漚。執妄為真。如認漚為海)。
阿難白佛言(至)未敢認為本元心地。
(吳興曰。前破妄心。[A29]已責因聲分別之性。今阿難重以緣心為問者。欲顯真性無能所之相也。既於緣心。[A30]已離麤執。是故但言未敢認為本元心地)。
溫陵曰。因聞法音。悟妙明心。本來圓滿。了無遺失。故曰常住心地。然情猶鹵莽。見未精明。尚以能聞緣心。為所悟本性。此固常情疑混根於心而難拔者。故願佛與拔之。
佛告阿難汝等尚以(至)無所了故汝亦如是。
(真際曰。以能緣心。緣佛法音。認為自性。非自性也。以此法音。但是所緣聲教故)。
(吳興曰。此指月喻。雖遣所標之指。正簡能緣之心。以阿難云。現以緣心。允所瞻仰故。由是經文惟破分別之性。良有以也)。
泐潭曰。因聲而有分別者。緣心耳。非心之真也。因境而有妄見者。緣法耳。非法之性也。因境妄認。則展轉迷緣。事事失真。
孤山曰。人喻如來。手指喻聲教。月喻真理。示人喻化眾生也。教詮真理。理是眾生之心。聞教自合觀心。離指方能識月。
若以分別我說法音(至)拘舍離等昧為冥諦。
(携李曰。緣塵之心離塵無體。故謂冥)。
溫陵曰。分別緣心離塵無性。若過客耳。常住真心則無所去。若亭主也。斯則下。躡阿難之意廣明也。聲分別心。指聲上緣心。即悟佛法音者也。分別我容。謂色上緣心。即𠃔所瞻仰者也。盖言非但聲分別心。離聲無性。色分別心。離色相外。亦無其性。如是乃至等。即兼舉六塵緣影。皆無自性也。一切皆無故非色。對緣妄有故非空。既非色空。冥然莫辨。於是外道昧為冥諦。拘舍離即末伽黎異苾也。
離諸法緣無分別性(至)妙明元心云何無還。
佛告阿難且汝見我(至)今當示汝無所還地。
(吳興曰。阿難所問。妙明元心。云何無還。而佛以見精為答者。以真心無朕。發悟良難。故託見精方便開示。此雖屬妄。切近於真。如第二月。取辟非遠。應知此見亦是前來緣塵之見)。
孤山曰。且汝見我見精明元。全指阿難對境之見也。此之見元。自妙精明心而出。故云雖非妙心。如第二月。盖第二之月。實則一體。因揑成異。譬見精妙心本無二相。由人二之也。月影則端有二相。故云非是。真月喻妙精明心。第二月喻見精明元。水中影喻緣塵分別。
阿難此大講堂(至)澄霽[A32]斂氣又觀清淨。
(吳興曰。此八緣中。七緣皆就能映色根論之。惟分別緣。則於七境而起分別。是故經文列在中間。盖通上下也)。
(補註曰。岳師前云緣塵分別之性。則破云有還者。又見乎此)。
真際曰。欲示無還之性。先指可還之相。此八但是舉要而[A33]已。
阿難汝咸看此諸變化相(至)是故如來名可憐愍。
(真際曰。本因者。日為明因。黑為暗因。隙為通因。霽為清淨因)。
(吳興曰。見性不還。猶喻二月。此見屬妄。將亦須還。惟有真月所喻真性。誠不還耳。下文云。但一月真。中間自無是月非月。又云。見見之時。見非是見。豈非此見。亦可還乎。問。此還何所。答。還無明也。由無明故。而有能見。無明若破。此見即還。起信論云。若離業識則無見相。厥旨顯然也)。
溫陵曰。明暗通塞。緣空鬱清。各還八因。能觀八種見精明性。當還何所。則復見緣者。分別心生。則見色心諸緣也。若還於明下。謂若有所還。則隨境去。無復能見矣。境自有差。見性無別。則不隨境明矣。諸可還者下。結示無還。實汝真性。所謂萬像之中獨露身者也。
阿難言我雖識此見性無還云何得知是我真性。
(吳興曰。此問意者。如云雖識二月。何謂真月)。
携李曰。雖知見精無還。而現與物雜。未能甄辨。
佛告阿難吾今問汝(至)眾生洞視不過分寸。
(孤山曰。那律見三千大千世界。如觀掌果。此云閻浮。且從近示耳)。
(吳興曰。菴摩羅云難分別。其果似桃非桃。似柰非柰故)。
[A34]泐潭曰。此敘有五。一聲聞。二羅漢。三菩薩。四如來。五眾生。意明。四聖六凡。見量雖異。見精不殊。皆可即物像而決擇之也。阿難見未離欲。故曰未得無漏清淨。初禪即色界之首。離欲天也。那律即無漏羅漢。修得天眼。能見大千。故觀閻浮。如一顆耳。眾生不過分寸者。屏帷之隔。即不能及也。
(長水曰。不過分寸者。隔紙膜不見外物。隔皮膚不見五臟也)。
阿難是諸近遠諸有物性(至)此精妙明誠汝見性。
(孤山曰。此寄見性之徧。以顯真性之徧也)。
(吳興曰。世尊恐阿難認此見性。既周外物。仍謂外物同我能見。故下文破之)。
吳興曰。阿難所疑。雖識見性。而未知真性。如來所答。豈不顯真。但由見性。似在於內。真性必周於外。佛欲示之。故指一切物象。皆是見精所矚。矚既斯徧。性何攸局。
若見是物則汝亦可(至)何不見吾不見之處。
(真際曰。若汝認見為物。吾見亦同是物。汝應可見)。
溫陵曰。同見者。依物之迹也。不見者。離物之體也。若謂吾汝同見一物。是見吾之見。特迹而[A35]已。吾當離物不見之時。其體何在。既無處可見。定非是物矣。
若見不見自然非彼不見之相。
(補註曰。彼不見之相。本自無相。豈汝所能見哉)。
溫陵曰。縱使妄意。謂能見吾不見者。終自非是彼不見相。
若不見吾不見之地自然非物云何非汝。
(長水曰。此之文意。展轉結歸。應有五重。經文存三。而隱二意)。
資中曰。若不見吾不見之地。亦不見吾見處。既不見吾見處。吾見自然非物。吾見若非是物。汝見亦非是物。汝見既非是物。云何非汝真見。
又則汝今見物之時(至)并諸世間不成安立。
(溫陵曰。又約物我雜亂。辨見非物也)。
[A36]泐潭曰。若見是物。則物應有見。而有情無情。體性錯亂。不可分辨。故曰不成安立。則見非是物。又可明也。諸世間。謂眾生及器。通指有情無情也。
阿難若汝見時是汝非我(至)性汝不真取我求實。
(真際曰。見性雖同。各自受用。一室千燈。光豈有別。而彼此自照。各不相離)。
(孤山曰。性汝不真等。謂真性在汝。而自不能知其真。翻取我言。以求其實。迷之甚。責之深)。
溫陵曰。牒上以顯真性也。是汝非我者。明見體。不與物雜也。若悟見體不與物雜。則了知見性。廓然清淨。周徧法界。即真汝性。何疑不真。而求質於我耶。此結答云何得知是我真性之問也。
阿難白佛言世尊(至)我今不知斯義所在。
(孤山曰。既觀初天。則惟見一四天下。言娑婆者。舉其通名耳。非指大千也)。
(補註曰。前文泛敘見用。意顯真性本來周徧。特聖凡見量之不齊耳。今阿難以所觀廣狹。而疑見體舒縮。故有斯問)。
携李曰。此躡承佛神力。能見初禪之事為問。以所視廣狹。而疑見體舒縮。盖未能親證。徒以情器量度故也。四天宮與日月齊。所視之廣。故徧娑婆國。精舍則狹。戶堂又狹矣。一界即娑婆也。
佛告阿難一切世間(至)義性如是云何為在。
(孤山曰。方圓因器。不在虗空。大小由塵。何關見性。是故責言云何為在。[A37]泐潭曰。器有方圓。空無變異。既無變異。何有舒縮。云何為在者。見體如如。不容情器妄度也)。
溫陵曰。一切世間。則根身器界之類。大小內外。則一界一室之類。諸所事業。則舒縮夾絕之類。此總舉萬法。皆屬前塵。與吾靈覺。自不相涉。是故前塵大小。見無舒縮。[1]辟如下。器喻前塵。空喻見體也。
阿難若復欲令入無方圓(至)更除虗空方相所在。
(資中云。若復欲令入無方圓等。空體無方。喻見性無二也。以虗空無方圓可除。況見性無大小可還。惟言方者。義攝於圓。佛語之略耳)。
孤山曰。空性無動。寧有出入。因器去留。強云出入。
溫陵曰。離塵觀性。自得本真。不勞功用。
若如汝問入室之時(至)寧無續跡是義不然。
(溫陵曰。既非可挽。定非可縮。既非可續。定非可斷。義既不然。無用情計)。
一切眾生從無始來(至)徧能含受十方國土。
(補註曰。前云認物為[A38]己。今云迷[A39]己為物。前乃就妄擇真。且言物與[A40]己異。故斥自身。皆謂之物。今將以真融妄。應知萬物皆[A41]己。萬物皆[A42]己。而迷以為物。故失本心。為物所轉。而見內外之殊大小之異也)。
孤山曰。迷[A43]己為物。謂失性隨塵也。為物所轉。謂因而倒妄也。為物所轉者。如空隨器變。故於是中。觀大觀小。而終為眾生。能轉物者。如除器觀空。故即心圓明。徧含國土。而即同如來。盖毛端國土。本非小大含容之理。不假神變。但除情器。則廓爾現前也。
阿難白佛言世尊(至)先所難言物能見我。
(携李曰。此皆即迷情而難辨也)。
(溫陵曰。物能見我。謂見在物而不在身。是物能見我矣)。
孤山曰。向云迷[A44]己為物。失於本心。故為物轉。若能轉物。則同如來。是則所見山河。皆我妙性。故云今此妙性。現在我前。此領旨也。見必我真下。阿難尚存能所。謂所見既是真性。則我能見。復是何物。若謂身無見性。而今分別非虗。若言現前是見。則彼之外物。別無心智。反辨我身。若彼外物。實我是心。現今能見。則成外物。是我內身非我。
佛告阿難今汝所言(至)佛言如是如是。
(携李曰。通辨萬物。無是見者。若空若物。總舉色空諸法詳辨也。初言見精。次言見元。後言精見者。此見本乎妙精明心。故通言精。從心首出。故曰見元。依用指體。故曰見精。依體指用。故曰精見。林渠猶林泉也)。
溫陵曰。物無是見。故雖大聖。不能即物剖辨。意須離物矣。
長水曰。如是如是者。印其不能分出見性也。
佛復告阿難如汝所言(至)佛言如是如是。
(携李曰。見非是物。方有所見。物若即見。則無所見。是萬象中無非見者。可剖而出也)。
溫陵曰。若樹非見。何能見樹。若即是見。樹當名見。云何名樹。然前斷為無是見者。既不中理。故復思惟無非見者。二義無定。佛皆許者。以色空等象如虗空華。本無所有。不可定指也。
是時文殊師利法王子(至)於其中間無是非是。
(資中曰。二種者。精明見元。及前緣色空。是非二義也)。
溫陵曰。佛意為顯見與見緣。如虗空華。於中本無是非是義。然此非有學小智所及。故必須文殊請明也。
佛告文殊及諸大眾(至)云何於中有是非是。
(三摩地名妙生。菩薩得此定故。立妙生號。而妙生者。即文殊也。以此定之人。發此定之問)。
溫陵曰。自住三摩地。即自性首楞正定也。聖人住是定中。了見萬法。惟一圓融清淨寶覺。曾無非是。此正答所問也。見根。也。見。緣境也。所想相。識也。根境識三。攝盡萬法。夫能了諸緣。元一寶覺。無是非是。則從前真妄虗實。倒心緣影。疑異分別之情。豁然而蕩矣。
文殊吾今問汝如汝文殊(至)是文殊者為無文殊。
(吳興曰。問意有三。如汝文殊一也。更有文殊是文殊者二也。為無文殊三也)。
吳興曰。此示一真法性。本無是非也。如汝文殊者。舉本無是非之體也。更有文殊是文殊者。離增益。[1]盃也。為無文殊。離減。損也。
如是世尊我真文殊(至)於中實無是非二相。
(吳興曰。我真文殊。答第一義。例立菩提妙淨明體也。無是文殊。答第二義。例破色空是見也。何以故下。釋成上義。然我今日非無文殊。答第三義。例破色空非見也。於中實無是非二相。總結破意)。
[A45]泐潭曰。故曰我真文殊。無是文殊。盖若有是者。我則非真矣。所謂纔有是非。遂失本真也。則二文殊者。明有是則有非也。然我以下。明雖不立是。亦不墮非。於當體中。實無二相。夫真無是非。是非由妄。若謂色空是真見者。斯乃從妄辨真。對於無妄之真。則成二義。
佛言此見妙明(至)中間自無是月非月。
(吳興曰。前第二月。別喻見精明元。今通喻色空及與聞見者。由文殊對[A46]揚。既無二相。復舉月喻。以遣妄情)。
(携李曰。月本無二。妙圓真心。寧有聞見是非耶)。
溫陵曰。妙明之見。如所謂無文殊也。空塵見緣。如所謂是文殊也。菩提心。如所謂真文殊也。色空聞見。如所謂二文殊也。皆依淨圓真心而起。故如第二月。當體全虗。無空辨詰。知不容辨。但造真□□。是非自亡。
是以汝今觀見與塵(至)故能令汝出指非指。
(吳興曰。物為所指。見非可指。真性俱離。故云出指非指)。
(携李曰。是空是見。名為可指。非空非見。名不可指。妙覺真精。此相離故。楞嚴經曰。自住三摩地中)。
溫陵曰。見與塵。指妄根妄境也。觀見塵而發明。終沉妄想。不出是非。由真精而發明。可出是非。得無分別。出指非指。言是非雙泯也。
阿難白佛言世尊(至)獲真實心妙覺明性。
(資中曰。外道通稱梵志。按灰苦行外道也)。
(吳興曰。向云我今觀此覺性自然。今云與彼自然。云何開示。盖言今之自然。似非昔之因緣。則與外道自然。云何分別耶)。
溫陵曰。先引佛說。起疑也。楞伽會上。為大慧菩薩說因緣義。以破外道自然之執。非彼境界者。非同外道所見也。楞伽雖說因緣。破彼妄執。今觀覺性有真自然體。遠離倒妄。則似非因緣矣。
佛告阿難我今如是(至)見性斷滅云何見明。
(孤山曰。約明暗色空。推自然之性。謂以明為自體。則性一於明。應無見暗。謂性非自然之體。則因緣之。性俱為情計可知)。
溫陵曰。釋非自然也。自然謂自體本然也。自體本然。則不隨境變。今皆隨變。非自然矣。
阿難言必此妙見(至)緣明緣暗同於空塞。
(孤山曰。阿難始疑妙性同外自然。既聞逐破。則謂如佛[2]〔音〕說正因緣義。但未知妙性云何符合耳)。
(真際曰。因親緣疎。故分二門)。
溫陵曰。汝言因緣下。釋非因緣也。假物為因。循物為緣。既無定處。非因緣矣。
當知如是精覺妙明(至)離一切相即一切法。
(吳興曰。非因緣下。不言非不因緣者。以此中正破因緣。故且置之。無非不非無是非是者。此顯覺性本無非與不非。亦無是與非是。離則顯真非俗。即乃觸境惟心)。
溫陵曰。疊拂徧計。直示精覺也。因緣自然。是非筭相。皆是妄情徧計分別。精覺妙明。本無是事。故曰離一切相。徧計既離。則圓成實體。觸處現前。故曰即一切法。祖師所謂[A47]但離妄緣。即如如佛。又云是非[A48]已去了。是非裏薦取。諸離一切相。即一切法之意也。
汝今云何於中措心(至)虗空云何隨汝執捉。
溫陵曰。結上文而責滯情也。精覺不可措心。如虗空不可措手。
阿難即從座起白佛言(至)諸因緣相非第一義。
(孤山曰。此又特起因緣之義。以覺眾生)。
溫陵曰。緣生之法。因空而有。因明而顯。因心而知。因眼而見。是乃世間名相。於第一義。皆為戲論。
阿難吾復問汝(至)二俱名見云何不見。
(吳興曰。若必見暗等。與初卷眚人覩暗。見性是同。所破有異。前顯見性是心。且破眼根能見。今顯見性非明。廣破因緣能見。破緣既廣。顯性實深。由是下文談見見非見)。
溫陵曰。因三種光而後能見。名和合相。非真見體。當知真見非和合相。不逐緣生。不隨境滅。故世尊始則詰之曰。云何無見。漸覈真見也。繼則詰之曰。如是二相。俱名不見。逆貭俗情也。三則詰之曰。云何不見。順顯真見也。明暗自奪。見不暫無。比即不逐緣生。不隨境滅者也。
是故阿難如今當知(至)見塞之時見非是塞。
(補註曰。此明離緣之見。即是精也。於下文則遣之矣)。
孤山曰。明暗空塞皆屬緣塵。各非見體。
四義成就汝復應知(至)無得疲怠妙菩提路。
(溫陵曰。四義成就等。結上起下也。汝等下責而勉之之辞也。清淨實和。即真見也。阿難引世尊常說因緣。以為問難。世尊重拂因緣。發明真見。乃復責而勉之。可謂詳且明矣。然阿難終於慧目未開。覺心未淨故。又起後章之問也)。
溫陵曰。上明見非是明。乃至見非是塞。義既成就。次復應知。見見之時。見非是見。盖知明暗之非見。則雖悟見體離緣。而未見見體。知見見之非見。則悟見體離相。而真見見體矣。夫見情屬妄。何以真見復見於妄乎。盖見精者。映色之性也。見雖屬妄。其性元真。當知見見之時。無別所見。只是見於見中之性耳。然則若未見性。性在見中。同名見精。若能見性。性脫於見。方名見見。若見體尚猶離見。而見不能及。況諸言說能及哉。離緣離相。言說不及。是謂清淨實相。妙菩提路。而聲聞但局名相。不能通達。故勉令善思。勿疲怠也。前文躡迹。廣明身心真妄。意在發正知見。顯如來藏。而學者見見未明。覺心未淨。故下文重開慧目。再爭餘塵。使真精瞭然。則如來藏存於目擊矣。
阿難白佛言世尊(至)心猶未了汝今諦聽。
(吳興曰。阿難所迷。心境轉細。如來所示。觀照愈深。故曰微密)。
真際曰。奢摩他。三止也。微密觀照。三觀也。經家所敘。則先慧而後定。如來所告。則先定而後慧。用顯圓融止觀體無二也。
阿難一切眾生輪迴世間(至)二者眾生同分妄見。
(吳興曰。此因阿難問見見非見。故發明二業之疑)。
(補註曰。別業者。分人妄見也。同分者。多人妄見也。故[彳*多]文先引別業。且喻阿難一人眼根之妄。次連同分。廣喻十方眾生根身器界同一妄耳)。
溫陵曰。二倒見妄。即同別二見也。由此見妄。循造妄業。故云當處發生。隨業受報人天諸趣。故云當業輪轉。
[A49]泐潭曰。別業言起惑之異。妄逐緣影。迷失正見。同業言感妄所同。妄隨生死。淪替本覺。
云何名為別業妄見(至)別有圓影五色重叠。
(孤山曰。目喻本是真智。燈喻本具真理。赤眚喻妄心。圓影喻妄境。境謂五陰。故云五色重疊)。
吳興曰。目有赤眚。則於燈見重叠之色。見有妄病。故於境起差別之惑。
於意云何此夜燈明(至)見圓影者名為何等。
(溫陵曰。惟彼見者目眚所成。喻差別妄見。非由境起。亦非根起。皆是眾生見病所成也)。
補註曰。五色圓影。既非燈色。又非見色。惟彼見者目眚所成。喻五陰妄境皆是眾生妄心所成也。惟眚之觀。謂獨有眚者見之也。名為何等。謂若是見色。見[A50]已成色。則彼眚人見圓影者。不得名為見矣。色即影也。
復次阿難若此圓影(至)云何眚人目見圓影。
(補註曰。此合上一節。難破圓影。一即燈見。二離燈見。至下文牒結。以顯其妄也)。
溫陵曰。上即燈見。既無實體。此離燈見。又無定處。足知其妄矣。
是故當知色實在燈(至)何況分別非燈非見。
(孤山曰。色實在燈。理體本真也。見病為影。妄心成境也。影見俱眚。心境皆妄也。見眚非病。謂有智眚人。知因目眚。終不執言圓影實有。故雖有眚。不為見病也。〔辟〕圓初心。無明雖在。而達無明本自不有。則無妄境可得也)。
(吳興曰。如來舉此推破性執者。正欲引例。阿難目觀山河等。皆是妄見。義在下文。其昭昭矣)。
孤山曰。燈有色而無影。影由目眚之為。智有照而無妄。妄由見病所起知。影由見病之為。則影與見俱眚病耳。而見眚者。自非病也。見眚者即見體也。見體本自無病。則影見之眚。皆為浮妄。了不相涉。故不應執言是燈是見。亦不應執非燈非見。如第二月。非體非影。全即虗妄。故不應窮詰也。是燈句。謂圓影由燈見而有。即因緣義也。非燈非見。謂圓影離燈見而有。即自然義也。前文[A51]已破。此重責之。故曰今欲名誰等。
(携李曰。體謂真月。影謂水月)。
云何名為同分妄見(至)本所不見亦復不聞。
(資中曰。不祥氣現。惟灾地見之。乃同業妄感也。彼無灾地。不見不聞。喻有漏境界。惟妄覺之見。即同業妄見也。彼無漏者見本清淨。故釋迦化土。現淨穢之不同。諸天飯食。隨福德而有異也)。
[A52]泐潭曰。暈適佩玦。日月之灾象也。彗孛飛流。星辰之灾象也。負耳虹霓。陰陽之灾象也。惡氣[1]還日為暈。日食曰適。所謂適見於日月之灾也。珮玦謂妖氣近日。如環珮之狀。星芒偏指曰彗。如彗箒也。芒氣四出曰孛。孛孛然也。絕迹而去曰飛。光迹相連曰流。陰陽之氣。或背日如負。旁日如耳。或明而為虹。暗而為霓。
阿難吾今為汝以此二事(至)然見眚者終無見咎。
(興福曰。二事者。別業眚見同分不祥也。法喻互顯。曰進退合明)。
(長水曰。喻別業之妄咎由根起。非由境也。雖由根起。特根之妄。非見之妄。故曰終無見咎)。
溫陵曰。圓影無實。則似境而[A53]已。乃見勞目眚所成。非燈色所造也。
例汝今日以目觀見(至)本覺明心覺緣非眚。
(補註曰。以眼根及山河等境。俱例圓影。然則所指見病。即無明也。無明即覺明也。上舉圓影無實。乃目眚所成。例今根境無實。乃無始無明所成。見與見緣下牒顯而註釋也)。
溫陵曰。見即根。見緣即境。此根與境。雖似現前實有。而元非實有。元我覺明見所緣眚之所成耳。見所緣三字。釋成覺明也。此一見字。即能見分。謂此覺明能見。其所緣者。即眚也。覺見即眚等。謂有覺有見。即為眚病。惟吾本覺明心。能覺諸緣者。非眚也。盖本覺如好眼。覺明如眚病。根境如燈影耳。
吳興曰。無始見病。如目眚也。以法言之。則阿賴識能見相分。以惑言之。正屬無明。
覺所覺眚覺非眚中(至)性非眚者故不名見。
(補註曰。覺所覺下。牒上各緣非眚之意。釋前見見非見之疑也)。
(吳興曰。云何復名覺聞知見者。顯其離妄。亦責其未悟也。又阿難云。而今更聞見見非見。重增迷悶。故今再示覺非眚中。此實見見也。閱此文者。當曉大途)。
真際曰。所覺即覺明等也。今吾覺其所覺是眚。而吾真覺非墯眚中。此實見見之時。見非是見也。真見如是。云何復以覺聞知見眚中之事。而名之哉。是故下。重明眚事。彼見下。重結見非是見也。
資中曰。皆即見眚。非見眚者。言可見之法。皆即眚病。非是見體。彼見真體。本非眚類。故不名見。
阿難諸眾生同是覺明(至)和合妄生和合妄死。
(吳興曰。真妄和合。故有生死。偏言妄者。真如在迷故)。
溫陵曰。合顯器界根身無非見病和合妄起也。覺明無漏妙心。即依真起妄者。
若能遠離諸和合緣(至)清淨本心本覺常住。
(溫陵曰。此示以開慧目淨覺心之要)。
吳興曰。不和合者。有似自然。下文所破。其義[2][(厂@((既-旡)-日+口))*頁]異。
阿難汝雖先悟本覺妙明(至)非和合生及不和合。
(携李曰。前于妙明本覺。疑同因緣自然。既與辨質。而未明證道始覺非和合生及不和合。是為覺心餘塵。故再與辨之。使明淨也)。
補註曰。阿難前云。因緣自然。諸和合相。與不和合。心猶未開。如來乃就同別二見文中。重破因緣自然二種之執。意謂阿難之心。必[A54]已悟矣。但和合等義。疑猶未明。故此下因辨覺元。而重與明之。先悟者[A55]已悟也。
阿難吾今復以前塵問汝(至)為與通和為與塞和。
(溫陵曰。則汝下。意謂設有所和。即涉妄塵。而不名妙淨矣)。
吳興曰。菩提心者。覺性也。上文云。而猶未明如是覺元非和合生等。古人以佛果菩提解者謬矣。
若明和者且汝觀明(至)及諸群塞亦復如是。
(真際曰。此章皆明浮塵幻相一無實體。不容穹詰)。
(孤山曰。性謂見性。見被明雜。豈得名見。明被見雜。豈得名明。和雜既失明性兩名。則知謂見和明。不成義理。故云和明非義。彼暗與通下。知非與明和。則餘皆非也)。
資中曰。明屬前相。見屬內心。齊何處所。而論具雜。見之與相。目擊可分。明見相雜。作何形像。
溫陵曰。若非下。謂明若非見。不能見明。此疑若相雜也。明若即見。誰為能見。又非雜矣。必見下。謂惟見與明。體必圓滿。不合相和。盖和則間雜。不圓滿矣。見必異明下。牒上結成非和也。
復次阿難又汝今者(至)及諸群塞亦復如是。
(資中曰。上明和義。如水和土。今明合義。如盖合函)。
(興福曰。既不離明。應無見暗。今既見暗。則非合明)。
溫陵曰。和則雜而不辨合則附而不離。合則不離故。明相滅時見亦隨滅。不復合暗。若不合暗而能見暗。則與明合時。應非見明。然既不見明。云何言與明合。云何了明非暗耶。合義不成。則菩提心非和合起矣。
阿難白佛言世尊如我思惟(至)及諸群塞亦復如是。
(真際曰。若和合不成。即非和合形對必然故也。此計真妄二法。了不相觸)。
溫陵曰。若非下。謂和則同而無畔。非和則異。故必有畔。且求畔不得。非非和矣。阿難下。謂相及乃有畔。畔義不成非非和矣。
又妙見精非和合者(至)及諸群塞亦復如是。
(吳興曰。非和約體。不相入故。以際畔推之。非合約性。自差別故。以乖角破之)。
(資中曰。自徵心辦見以來。齊此廣破人執。此下陰入此界等文。破法執也)。
溫陵曰。以為非合。則根境乖背。既不知明。亦不顯見。二體既無。從何甄別合與非合之理耶。
阿難汝猶未明一切浮塵(至)迷悟生死了無所得。
(問。真常之性。人人本具。既無去來生死。奈何今之實有邪。資中答。不真常則有。真常則不有。〔辟〕之空水。目病則華。風擊則泡。豈其真常。若晴明澄湛。乃謂真常。于明湛中。靜求華泡。夫何所得能審乎。此則不疑聖言。惟務了幻妄。而復真常)。
溫陵曰。明暗通塞。合非合理。皆所謂浮塵幻相。和合妄起。和合妄滅。故曰當處出生隨處滅盡。本無有生。亦無和合。則幻妄稱相而[A56]已。幻無自性。依真而立。如華起空。全體即空。如泡生水。全體即水。故曰其性真為妙覺明體。近取諸身。遠取諸物。莫不皆然。故曰如是乃至等也。如來藏者。當人法身妙性也。依果而稱曰如來。含攝眾德曰藏。未甞去來曰常住。暗不能昏曰妙明。不隨生滅曰不動。無不徧足曰周圓。妙萬物而至神。性一切而不異。曰妙真如性。能見是性。則迷悟生死。了不可得。盖由離生滅斷常之見。而得圓妙藏性之體也。
(孤山曰。五陰等諸經皆列三科。謂陰處界。以對愚根樂各有三故。而今有四。更加六入。只是破十二處中內六是耳。隨[1]〔机〕增減。何必定三。此並色心開合之殊。廣上浮塵諸幻化相也)。
阿難云何五陰本如來藏妙真如性。
(資中曰。色受想行識五者成體。蔭蔽妙明曰五陰)。
長水曰。梵語塞徤陀。此云蘊。古翻為陰。蘊謂積聚。陰謂盖覆。積聚有為。盖覆真性。
阿難辟如有人以清淨目(至)色陰當知亦復如是。
(溫陵曰。狂華喻色陰。狂相喻色境。皆妄感也)。
(携李曰。淨目晴空。喻淨智。觀妙性故。逈無所有。勞目華空。喻妄因緣。幻色故。別見狂相。此色陰所起也)。
孤山曰。淨目況本具真智。睛空況本具真理。惟□睛虗。即理智一如也。迥無所有。絕九界妄色也。其人喻眾生也。背真合妄。故曰無故。不動目睛。妄心取著也。瞪以發勞。妄惑潤業也。於妙性中。現九界色。故曰於空見狂華等。
阿難是諸狂華非從空來(至)云何晴空號清明眼。
([A57]泐潭曰。若有出入下。辨狂華不因空生。明色除不因境有。如若目出者下。辨狂華不因目出。明色陰不因根生也)。
(孤山曰。圓覺謂非惟惑此虛空實性。亦復迷彼實花生處是矣)。
溫陵曰。若有出入。則有實體。故非虗空。非空則實。故如阿難體更無所容。若華從目出。則得目之性。故應有見。今旋時既不見眼。又不翳眼。非目出矣。又若華從目出。則華在空時。目應無翳。云何見華。目尚有翳。必見晴空無華。方號清明眼邪。
是故當知色陰虗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資中曰。若知華相即空。則顯色陰本如來藏)。
溫陵曰。既了幻華無因。當知色陰虗妄。本非因緣自然。即如來藏。妙真如性。餘四例此。
阿難辟如瀑流波浪相續(至)行陰當知亦復如是。
(携李曰。行[1]〔固〕藏生。從妙湛流出。而明暗色空。皆入識真體。故以流水為喻)。
溫陵曰。妙湛妄動。隨境轉徙。念念遷謝。新新不停。故名行陰。而辟。瀑流也。以念念生滅。後不至前。故曰不相踰越。
阿難如是流性不因空生(至)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資中曰。若因水有下。開若因其水。別有流性。因果性別。則瀑流性。不㡴是水。能有是水。所有是流。一相若殊。俱㡴現在)。
溫陵曰。牒釋流性。不因空水非即非離。以明行陰無實體也。有所有相。謂流應離水。別有體相也。空非有外。水流其間。水外無流。流終依水。則非離空水矣。
阿難辟如有人取頻伽瓶(至)識陰當知亦復如是。
(携李曰。頻伽好色鳥也。瓶形象之)。
(孤山曰。瓶喻妄業。空喻妄識。業牽識走如瓶擎空行。捨身受身。喻以遠行。現陰如此國。中陰生陰。悉如他國)。
[A58]泐潭曰。缾作頻伽鳥形。有形無實。譬眾生妄身也。滿中之空。譬識陰也。性空真覺。周徧法界。一迷為識。故局在妄身之內。如瓶中之空耳。內外一空。喻性識一體。塞其兩孔。喻妄分同異也。空無往來。不可擎餉。以隨頻伽瓶故。妄有千里之行。他國之餉。喻性無生滅無捨受。以依幻妄身故。逃形於此。託生於彼。此迷性成識妄隨流轉之狀也。
阿難如是虗空非彼方來(至)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資中曰。此明性無往來無出入也。計有出入。皆為虛妄。生滅去來為如來藏。此楞伽以藏識。為如來藏也)。
孤山曰。虗空非從彼方。來入此方。若瓶盛空。從彼入此。何故彼方不見空少。此方不見空出。身心萬法。即如來藏妙真如性。道嫌揀擇。理忘情謂。凡有言說。皆為戲論。擬心動念。盡涉迷倒。大覺將與覺之。故此卷之初。權且明正。倒辨緣影。擇見精一。就其迷倒情計為之。拂心眼之塵翳。洗肺腸之垢濁。使心境洒落。真妄兩忘。然後融會入如來藏。遂知根塵處界法法無非妙真如性。此第二及第三卷大旨也。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 第三
復次阿難云何六入(至)同是菩提瞪發勞相。
(資中曰。六根吸塵曰入)。
(問。何不直就根塵推破見性。而須指前勞目之事乎。携李答。夫根塵徧。迷悟。必從要故。指凡夫易解之妄事。用開阿難未了之執情。向下塞耳聞聲。畜鼻覺觸例亦如是)。
吳興曰。前色陰中。[2]辟如目睛。瞪以[3]登勞。則于虗空別見狂花等相。蓋以目喻真。以勞喻妄。以華喻色。今指前喻。故云即彼目睛等。兼目與勞下。斯取前文能喻之根。便為此中所喻之法。以彼勞目。正是眼入虗妄之相故。當知眼入乃至意入。皆如空華。故六入文。並云同是菩[4]薩瞪發勞相。
因于明暗二種妄塵(至)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補註曰。按環師科經。此有三科。即彼目睛下。依真起妄。因于明暗下。辨妄無實。是故當知下。了妄即真。盖謂妄無自性。全體即真也。餘五例此)。
溫陵曰。因塵發見。因根吸塵。故名眼入。然離塵無體。足知虗妄。乃至云非明暗來。非根出等。既無所從。則非因緣自然。本如來藏。妙真如性矣。
阿難辟。如有人以兩手指(至)同是菩[*]薩瞪發勞相。
(吳興曰。辟如者。此以假設其事。曉訓令悟。故云辟如。非取比况之義也。下文亦爾)。
溫陵曰。指本無聲。耳本無聞。妄相感觸。故頭中作聲。耳入之妄。皆如是也。必依指喻者。明凡聲本無。由妄感觸。非感非觸。彼此寂然。則如來藏本然真妙矣。耳勞因塞。乃至意勞因習。妄同眼勞。故例稱瞪發。
因于動靜二種妄塵(至)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真際曰。色受想行識。眼耳鼻身心。及地水火風空。皆無所從來。無所至去。緣合則有。緣離則滅。如幻如化。故云當處發生。隨處滅盡。此也)。
(泐潭曰。有聞成性。謂有所聞。則成有性)。
孤山曰。耳因動靜發聞。猶目因明暗發見也。諸經所說。對聲有聞。緣明有見。今文了義。靜亦名聞。暗亦名見。鼻聞通塞。意知生滅。例亦如是。
阿難辟如有人急畜其鼻(至)同是菩提瞪發勞相。
(溫陵曰。畜縮氣也。冷因畜有。不畜本無。鼻入之妄。皆如是也)。
(吳興曰。机者弩牙也。根有發聞之義。故取譬之)。
因于通塞二種妄塵(至)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溫陵曰。鼻聞通塞。亦猶耳聞動靜。而知覺以塵為相。故離彼無有。則非惟緣彼而生。而亦即彼為體。故知明暗動靜。乃至離合生滅之塵。與今見聞覺之性。混而為一。本如來藏中妙真如性矣。
阿難譬如有人以舌䑛吻(至)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資中曰。吻非舌甜。因勞妄有。故不動之時。淡性常在。舌入之妄。皆如是也)。
溫陵曰。口之以味性也。以舌取味曰䑛。熟蚳令勞甚言取著之狀。
阿難辟如有人以一冷手(至)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資中曰。身入之覺。由觸所顯。盖以離觸之時。覺知此身無合之覺。是以合覺。顯於離知也)。
溫陵曰。身入生觸。然觸無自性。猶如二手冷熱相涉。兩無定勢。足知其妄也。手不自觸。因合覺觸。故曰合覺之觸。合不自合。因離知合。故曰顯於離知。涉勢若成等者。謂以熱涉冷。使冷成熱。亦則勞觸而[A59]已。
阿難辟如有人勞啳則眠(至)同是菩提瞪發勞相。
(資中曰。意入主於憶知。憶知生於寤寐。故托睡寤以明也)。
(補註曰。意以生滅為性。而其體不出憶忘眠寤之境。由四相妄遷。名曰顛倒)。
吳興曰。寤則覧塵斯憶。睡則失憶為忘。又睡中有夢。寤中有忘。皆是覧塵失憶之相。憶之則生。忘之則滅。故下文云。因于生滅二種妄塵也。以妄對真。即是顛倒。此二妄塵復為生住異滅。四種細相。吸習此相。中歸意根。四相剎那。前後不雜。故曰不相踰越。
因于生滅二種妄塵(至)生滅二塵畢竟無體。
(溫陵曰。意生覺知。而根潛身中。故云集知居中。意著法塵。而想像內發。故云吸撮內塵)。
(泐潭曰。眼等五根。但緣現境。惟意知根能緣過去。乃是流入五根不及之地雖通兩釋。孤山義為正錄之)。
孤山曰。前舉四相。此惟二者。以生攝住。以滅收異。而且以憶者為生。忘者為滅。內塵法塵也。見聞逆流者。以憶故則能逆緣。落謝五塵。即覧塵斯憶也。流不及地者。以忘故則成緣。於思不及處。即失憶為忘也。
如是阿難當知如是(至)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補註曰。將何為寐。令誰受滅。為受二字。當作知字。寤寐當互破。但文略耳)。
(長水曰。覺知之性。離斯二者。故知空華)。
資中曰。列子云。其寤也形開。其寐也形交。交即合也。寤寐二相。自是形之開合。汝覺知性。則無別體。故云同於空華。
復次阿難云何十二處本如來藏妙真如性。
(興福曰。六根六塵名十二處。處為生門。心心所法於中生長。故名為處)。
孤山曰。前六入破六根。雖以塵對辨。而正意在根。今十二處。雖根塵互破。正破在塵。後十八界。雖根境識三相對推破。而正意惟在六識也。
阿難汝且觀此祇陀樹林(至)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泐潭曰。樹林泉池色也。能觀此者眼也)。
(吳興曰。初五陰中。以喻比法。用破執情。次六入中。指假設事。顯其妄相。今十二處乃至七大。即於現前見聞之境。及近所目擊者。示其藏性。是則經文從疎泊親。去假就實。善巧開發之意。了然可別矣)。
溫陵曰。眼能生色。則眼為色性。然見空之時。既無色相。則色性應銷。眼中之色性既銷。則顯發一切都無色相矣。且色空二法對待而顯。色相既無。何以顯空。故曰誰明空質。然則計眼生色處者妄也。空亦如是者。因色例空。亦無定處也。若復色塵下。謂色能生見。則觀空之時。見無所生。故曰銷亡。亡即無見。誰明空色。然則計色生眼處者妄也。
(長水曰。此明眼色二處。俱無生也)。
阿難汝更聽此祇陀園中(至)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孤山曰。若無來徃下。謂聲不來耳。耳不徃聲。聞義不立。此見耳與聲。二處無生也)。
溫陵曰。如我入城。祇林無我。喻聲來耳邊。則餘處無聲。然千眾皆聞。則聲處無實矣。若復汝耳下。謂如我歸林。城中無我。喻耳往聲處。則餘處無耳。然異音皆聞。則耳處無實矣。
阿難汝又齅此爐中栴檀(至)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携李曰。此中義理稍難成立。且鼻舌身三者。是合中知也。設四十里內聞香。亦是香有殊勝之力。其氣遠騰。彼合知處。久久方聞)。
(長水曰。此見鼻與香一處無生也)。
(溫陵曰。鼻根聞香。由境有勝劣故。聞有遠近。法華經所謂。此香六銖價值。娑婆世界者。非以勝乎)。
溫陵曰。華嚴經有云。牛頭栴檀香。從離垢出。若以塗身。火不能燒。佛言。鼻非栴檀。非鼻生也。藉爇而有。非空生也。香質木也。烟非木也。離木離煙。又遠四十里聞香。豈木生哉。既非鼻非空非木。則無實處矣。
阿難汝常二時眾中持鉢(至)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長水曰。此言苦與味二處無生也)。
(資中曰。虗空無味。不可辨明。故托鹹以辨)。
溫陵曰。生於汝舌下。謂舌無定味。又非多體。則味不生於舌矣。石蜜沙糖也。堅如沙石。若生於食下。謂食不自知。因舌知味。縱食能知。則知不在汝。便同他食。汝無所預。何名知味。理既不然。則味不生於食矣。若生於空下。謂虗空無味。則味不生於空矣。
阿難汝常晨朝以手摩頭(至)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長水曰。此明身觸二處無生也)。
(真際曰。觸有能所。方名為觸。頭足一體。豈名觸耶)。
溫陵曰。觸因根境。能所相感。而獨依根明者。示萬法一體。由妄分能所。故有妄觸。然在手在頭。初無定處。即身[1]典觸處。皆虗妄矣。若各各有下。二者合辨身觸二處。皆無實矣。觸則無成者。謂觸須二物。一則不成。非所非能。言皆無實處。
阿難汝常意中所緣善惡(至)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孤山曰。即汝即心者。防轉計也。云何下難也。汝心惟一。云何有二。根塵俱知。是二心也。離合冷暖者。觸塵也)。
(吳興曰。法若非知。則非色聲。若是色聲。自應可知。今既無知。豈應藏於色空之外耶)。
(携李曰。此十二處是心體根本。諸根緣此以生。故外論□之勃路挐。勃路挐者。即根本義也)。
溫陵曰。善惡緣慮心也。無記昏住心也。意緣不出此三。而吸撮內塵。成所緣法。故曰生成法則。若即心者下。謂法若即心。則不屬塵。既非所緣。何成意處。法塵非相。因意知顯。故問為知非知。知則屬心。然體異於汝。又且非塵。故同他心量。設若非知。然此法塵既非色等。特由知發。今既非知。處當何在。既色空之內無所表顯。不應存於色空之外。況空又非有外也。則心緣意處。終無實矣。
復次阿難云何十八界本如來藏妙真如性。
(孤山曰。界者。因也。種族也)。
溫陵曰。根塵識三各六。分內外中為界。
阿難如汝所明眼色為緣(至)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資中曰。若識因眼生。則無塵可知。故見非青黃云云)。
(吳興曰。謂眼色共生。則此識性應妄。根塵兩合。合則其識中離。亦不成界)。
(孤山曰。體性雜亂。謂根境兩屬。乘程族也)。
溫陵曰。若獨因眼。不有色空。則識無所緣。見無所表。界無所立。非因眼矣。若因色生。當隨色滅。色滅空現。當不識知矣。若亦識知。則是色相遷變。汝識獨存。獨則無鄰。界從何立。非因色矣。從變下牒難。變則無體。故界相自無。若不隨變。則識性常一。當一於色。應不識空。理又不然。非從色生矣。若眼色兼合。共生識界。當半有知半無知。故曰中離。若中離者。半合根半合境。故曰兩合。二義推窮。皆不成界。既不因色。亦不兼二。諸妄併除。藏性自顯。餘五例此。
阿難又汝所明耳聲為緣(至)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長水曰。若因耳生等。破勝義根也。若無前境。根自無知。若實無知。更有何識。若取耳文等。破浮塵根也。設取浮塵之耳。容有聞者。若無動靜。亦不成聞。云何將此可見浮塵雜色觸法為識界耶。則耳下雙質二根也。聲能生識。何假於聞。若無於聞。聲亦不有。縱謂識從聲生。又許因根有相。則文聲時。即是文識。若不文識。則非界義。若文於識。識則同聲。既能了之識。作所聞之境。誰為能知。知此間識)。
溫陵曰。耳識別了曰知。耳形觸聲曰聞。皆由動靜而發。若無動靜。各無所成矣。知乃識之體。故曰知尚無成。識何形貌。聞恃耳形雜物色觸聲塵而[A60]已。非耳識也。故曰云何耳形。名為識界。若謂識生於聲。則識因境有。自不關根。然不因根聞。何知聲所。許聲因聞。謂聲因聞許也。然識從聲生。聲即識矣。則聞應聞識。設若不聞。又非界義。皆不可也。識為能聞。聲為所聞。若實聞識。識則同聲。[A61]已為所聞。誰為能聞。故曰誰知聞識。能聞而無知。則如草木。又不可也。依根依境。單論既非。不應二者合成識界。而為中位。中位既無。邊界何立。
阿難又汝所明鼻香為緣(至)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孤山曰。若取肉形下。破浮塵根也)。
(孤山曰。若取齅知下。破勝義也)。
(溫陵曰。肉質之知屬身。故曰無觸非鼻非空之知屬空。故曰肉應非覺。伊蘭臭樹也)。
(吳興曰。從二物不[1]〔吳〕下。以根從境破境。既有二根。應成兩先。定云為香為臭。次責云。臭則非香。香應非臭。意在俱文。墮兩鼻之失也。若鼻是一。復以境從根破。根既惟一。境云何二。二性不立。識界奚存。[A62]已上皆破根)。
(孤山曰。中間識也。內外根境也)。
溫陵曰。名身則非鼻。名觸則屬身根所對之塵。故曰鼻尚無名也。肉質之知屬身。故元觸非鼻。虗空之知屬空。故肉應無覺。又應空是汝身。則今阿難身空。無所在矣。此計識因鼻生者妄也。若知屬香。則鼻不預知。知不屬香矣。若香生鼻。則木應無香。且伊蘭之臭。旃檀之香。二物不來。鼻作何氣。則香不生鼻矣。此計識因香生者妄也。臭則非香下。境二則根亦應二。此皆遣識心分別計度也。若鼻是一下。以根一境。則境性互奪。從何立界。若因香生識下。不見眼鼻識因香而有。應不知香。若曰能知。即非香生。若曰不知。即不名識。皆不可也。香非知有香下。香不因根。則不成香界。識不知香。則不成識界。識界奚存。
(問。既云以香為知。知自屬香。豈非破境邪。資中答。斯盖對根而說。正破勝義。下文不對根辨。方破境生也)。
阿難又汝所明舌味為緣(至)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孤山曰。初因舌是破自生。二因味是破他生。三不應虛空是破無因生。四舌未和合是破共生。前後諸文皆爾。此中最顯)。
(吳興曰。鹹淡甘辛。略舉四味。詳則有六。更加苦酢。言和合者。眾未共成也。俱生者。本性不易也。變異者。燒者異本也)。
溫陵曰。甘蔗等舉五味也。味因舌甞。若舌本苦。則無能甞者。孰為識體。若舌本淡。既不因境。味無所生。無味與對。從何立界。此計識因舌生者妄也。識自為味。謂識即味也。同於舌根。謂識不自甞也。又一切味下。謂識因味生。則味多識亦應多。識一味亦應一。體必味生者。牒定識因味生也。醎淡甘辛同為一味者。結成識一味亦應一也。異識既一。異味既同。則無分別。無別則非識。非識則無界。此計識因味生者妄也。根境合混。則自性無定。從何生界。
阿難又汝所明身觸為緣(至)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携李曰。為身所證。說名為觸。觸因感物而生。物無情不能知。觸則知觸者)。
溫陵曰。覺觀即身識。而以合離二境為緣。若無緣則無識。是則因境非因身也。若因觸生下。謂若無身即不知合離。是又因身非因境也。物不觸知身知有觸者。徒觸不能生知。因身然後知觸。此明身識由根境合顯也。合則當知。身即觸也。觸即身也。若身即觸。則身非身矣。若觸即身。則觸非觸矣。身觸互奪。故無處所。合身則無觸位故。即為身體。離身則無觸用故。即同虗空。然則內外中間之位。皆不成立矣。
阿難又汝所明意法為緣(至)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吳興曰。俱舍論云。集起名心。籌量名意。了別名識。此文識心。同彼第一。即意根也。思量兼了別性。同彼第三。第三即意根所生之識也。彼第二亦云意者。盖識之異名耳。故婆娑中。明心意識三無有差別。如火名㷔。亦名為熾。亦名燒薪。是知意識名同。但約先後。以分二叉也)。
溫陵曰。意識發於所思。意根生於法塵。二者皆屬前境。離此則根無形。識無用。是必因境。計根生者妄也。又汝識心下。又辨根識混濫不成因界也。同則無復能所。異則不能有識。二既混濫。[A63]已無自性。則界無所立矣。
資中曰。以五塵之法。各配五根。離五塵外。意無別法。
長水曰。法法者。法塵之法也。
檇李曰。色空動靜通塞。即色聲香三塵也。合離即味觸兩塵。生滅即法塵。然生滅但是五塵通相。離五無體。故云生則諸法生。滅則諸法滅也。
補註曰。所因者。即法塵也。所因之法。自無實狀。則因之生識。復作何狀耶。狀不有則界亦亡矣。既非因緣自然。是謂妙真如性也。
溫陵曰。前近取諸身。顯如來藏。故依陰入處界四科以明。雖悟一身。未融萬法。根境尚異。見性未圓。後復遠取諸物。圓示藏性。故依地水火風空見識七大。以明使悟。物我同根。是非一體。法法圓成。塵塵周徧法界。頌云。若人欲識真空理。身內真如還徧外。情與無情共一體。處處皆同真法界。此七大之大旨也。謂之大者。以性圓周徧。含裹十分為義。所以有七者。萬法生成。不離四大。而依空建立。因見有覺。因識有知故也。
(泐潭曰。前五無情所具。後二有情無之。今舉其七。則萬法該矣。然彼大性。先非水火。亦非空識。全一如來藏體。循業發現而[A64]已)。
阿難白佛言世尊(至)因緣自然二俱排擯。
(孤山曰。阿難恐眾生聞音和合則滯於有聞。今排擯則溺於空。不達中道。動成戲論。故請開示)。
溫陵曰。此依權教問難。由四大發起。七大因緣自然之義也。
爾時世尊告阿難言(至)如旋火輪未有休息。
(吳興曰。若彼大性下。破非和合之疑也。以阿難既執和合。疑非和合。故今破之)。
資中曰。權教雖說和合。都無實義。盖彼大性果非和合。則如虗空。不和諸色。殆不然也。若果和合。則同彼萬變。相成相續。展轉虗妄。又不然也。旋火之輪。無有實體。喻虗妄相成相續之相也。四大之性不和四大之相。此約真如隨緣。不同頑空之性也。既破非和。恐計和合。故復破之。此約真如不同變化等相也。
阿難如水成冰冰還成水。
(溫陵曰。直示大性。非和不和之理。而起後文。故復召告也)。
資中曰。夫水何和而成氷。氷何和而成水。七大之性。不因和合。循業發現。如此而[A65]已。
汝觀地性麤為大地(至)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興福曰。地者和合微塵之聚。若離於心。即無所得)。
(孤山曰。既能析色為空。亦可合空成色)。
(資中曰。若空不可合色從何生。故知此色本無自性)。
(孤山曰。如來藏即心性中道也。即俗而真。故曰性色真空。即真而俗故曰性空真色。以真俗即中故。並云性三諦圓。云不一不異。非縱非橫。名如來藏。俗則十界備矣。真則生佛寂然。此言理具非關事造。然理必云。事事豈殊理理事雙泯。故曰清淨本然心佛眾生三無差別。彼彼互攝。一一相融。故曰周徧法界。隨眾生心下。即如來藏隨染淨緣。順差別業。變造十界依正之事也。世間通指九界因緣。義含自他共三性。自然即無因性)。
溫陵曰。塵之細者曰微。細之又細曰極微。微之又微曰鄰虗。極微之塵猶有微色。故名色邊際相。折極微為七分。則微色殆虗。故名鄰虗。
泐潭曰。若此隣虗下先立。理下辨羽。汝今問言下。此明諸變化相非和合法。色合則不應名空。空合則不應析色。知空非和合。則色非和合矣。如來藏性。萬法一如。而循發似異。遂有七大之名。特體用異稱耳。真空者。一如之體也。故必大皆言真空。七大即循業之用也。故曰性空真色乃至性空真識。體用不二故。相依互舉。不離妙性故。一一言性也。不垢不淨曰清淨。非和不和曰本然。無乎不在曰周徧。既非垢淨和合。而能成七大萬法者。但隨心應量。循業發現而[A66]已。后云。汝以空明則有空現。地水火風各各發明則各各現。此隨心應量之事也。背覺合塵。故發塵勞。滅塵合覺。故發真如。此循業發現之事也。至於十界所正之相。萬形纖悉之理。莫非隨應循發者也。然此規相元妄。無可指陳。規性元真。唯妙覺明。理絕情謂。不容妄度。故但有言說。都無實義所以第一義諦。擬心則差。動念則乖。惟居一切時不起妄念。不用計度。然後相職心分應也。
阿難火性無我寄於諸緣(至)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吳興曰。陽燧取火珠也。以銅為之。其形如鏡。淮南謂陽燧見日。然而為火。是也)。
(携李曰。相遠顯非和合之性無從破自然之情)。
(長水曰。三物相遼。火無方所。凡所測度。皆妄計也。由體大故。周遍法界。由用廣故。循業發現此火性真空之義)。
溫陵曰。火無自體。寓物成形。故曰無我。眾名和合。詰之各有根本。真和合也。火名和合。詰之各無根本。非和合矣。優樓頻螺云木瓜林。迦葉波云龜氏。瞿雲云地最勝。亦云日種。
孤山曰。瞿曇星名。從星立姓。至于後代。改姓釋迦。
携李曰。陽燧者。崔豹古今註云。以銅為之。如鏡之狀。照物則影倒。向日則火出。淮南子云。陽燧。火方諸也。論衡曰。於五月丙午日午時。銷鍊五方石。圓如鏡中央窪。紆者屈也。
阿難水性不定流息無恒(至)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資中曰。方諸陰物月。群陰之宗。氣數相感。故水從出淮南謂。方諸見月。津而為水。是也)。
(吳興曰。初言汝元不知。次言猶言尚言。宛言全言曾而終。又言元者。初意恕之終意責之。輕重有序也)。
溫陵曰。求則流。否則息。所謂流息無恒也。迦毗羅等四皆外道。善幻術。太陰精。月中之水也。月望前曰白。亭午曰晝。方諸取水之珠也。即陰燧也。
孤山曰。淮南子云。方諸見月。則津而為水。高誘註曰。方諸陰燧大蛤也。熟拭令熱以向月。則水生也。許慎註曰。方石也。諸珠也。譯人今取許註。故文云。從珠中出等也。謂林木既不吐流。明知此水非從月降。水非月來。又非珠出。不從空生。則本然周徧。非和合矣。
(川澤陂池。流行不息。而獨言方諸者。取業用言之也)。
阿難風性無體動靜不常(至)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真際曰。僧伽梨大衣也。袈裟從色得名。三衣通稱)。
(真際曰。阿難下辨風非應出也)。
(泐潭曰。若生虛空下。辨非空生也。虛空當滅者。謂無風時。亦應無空)。
(真際曰。若風自生下。辨風非生彼面也)。
(泐潭曰。風性動空性靜。故不相參雜)。
(携李曰。言法界。又言國土者。徧界對一人言。國土對衣服言)。
溫陵曰。拂衣則動。垂衣則靜。所謂動靜不常也。汝審下。謂三性不參。三性相隔。求風所從。杳莫可究。既非衣出。又非空生。非生彼面。了無所從。非和合矣。謂本然周徧。循業發現。得不信哉。風性或作風心誤也。
阿難空性無形因色顯發(至)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孤山曰。西天貴賤族分四姓。如此方四民。剎帝利王族也。婆羅門淨志也。亦云淨行。以守道居正。潔白其操也。毗舍商賈也。首陀農夫也。是謂四姓頗羅墮利根也。旃陀羅魁膾也。此又智愚之族也)。
(携李曰。未鑿土前。地無通達。則空非無因也。謂因鑿土而出。則空居土外。故土出時。應見空入。此辨明空不因土也。謂空士同休。則土出時何不見空同土而出。又非同體矣智論云。佛說四大無處不有。故名為大。若言大性周徧。必須指事即理。攝末歸本。不可名而名之。是謂如來藏也。或有直以藏性。釋於大名者。一何誤哉)。
(泐潭曰。空與覺亦體用不二。故相依而舉一之空。喻一法性也。十方之空。喻萬法性也。由一觀萬。由自觀他性無二別。特形器妄辨耳)。
溫陵曰。鑿土得空。所謂因色顯發也。
補註曰。若因土出下。謂虗空若因土出。則鑿土出井之時。應見虗空。出於土而入於井。今既不然矣。故又破云。虗空若無出入。則空與土。二無有異。而同體矣。既同體則土出井時。何不見空從井出邪。
溫陵曰。汝更下。令詳察其非因緣自然也。鑿空虗實。謂鑿實空虗也。上諸巧辨。皆遣識心妄計。而顯圓融真體也。若此虗空下。會上義而通前文也。由上所明。非因緣和合。則知空性圓偏。非生滅法。一大既爾。餘大皆然。故通言地水火風。云現前者。使觸事而明。無他求也。若悟虗空。性圓周徧。本無出入。即悟四大性真圓融本無生滅也。
(吳興曰。經文四大後。所以點空均名五大者。盖諸經常談惟四而[A67]已。此既異彼。故特言之。下根識中。其例亦爾。通名七者。且依事立)。
阿難見覺無知因色空有(至)或同非同或異非異。
(長水曰。此以大種義破。諸見計情也)。
(携李曰。此問四句。一同。二異。三亦同)。
溫陵曰。見覺之體。本自無知。
阿難此見若復與明與暗(至)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資中曰。上總標。下詳辨。相亡猶相奪也)。
(泐潭曰。見性常住。境性代易。云何為一。根境相因。離明暗空。則無見相。云何非一)。
(資中曰。明暗有差別。見性無差別云何。或同根塵相因。而有離三元無。云何為異。分空分見。本無邊際。云何非同。見無遷改。境有變更。云何非異)。
(溫陵曰。為生為滅等者。生滅同異。皆因妄塵。非生非異。不離妄計離此諸妄。即如來藏也)。
溫陵曰。阿難下。辨非一體也。若此見精下。辨非異體也。明暗相背下。辨非或同非同。或。異非異也。汝更下。令詳察其性真圓融。不涉諸妄也。若見聞知者。前於六根廣破眼見。餘根並略。今類通顯示。其性皆徧。聞即耳根。覺即鼻舌身根。知即意根不言覺者略也。性見等者。亦體用相依。而舉有見有覺。雖覺明之咎。而體實性見。用實覺精也。如一下。例餘根也。甞觸即舌根。以味合方覺。故亦名觸。覺觸覺知。即身意根也。
阿難識性無源因于六種(至)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溫陵曰。見根也。相境也)。
(長水曰。日中無月。既無見月之識。應知非是無因而有也)。
(資中曰。前文詳辨意皆萃此。故自根境。萬法總會。而旁通也)。
(長水曰。覺明即本覺明心也)。
真際曰。根但照境。故知鏡中。識有了別。故能標指。
溫陵曰。阿難若汝下。明識性非生於見亦非生於相也。若生下。明非生於空也。若生於空。則非是相。亦非是見。非是見則無所辨。非是相則無所緣。若無所緣。能緣何立。又處此非相非見之間。識體若空。則同龜毛。識體若有。非同物象。既自無體。安能有用。故曰欲何分別。若無下。明非無因也。
溫陵曰。見託根。相託境。有出可狀。無出非相。識何所從出邪。識有分別名動。見無分別名澄。識動見澄。性相隔異。見與識隔。聞知亦然。皆非和合。又非自然。是則性真圓融。不涉諸妄矣。若此識心總指識大。了別見聞覺知。別指六識也。兼彼空等。總會七大。旁通萬法也。既本無所從。則湛然圓徧。地等既爾。世界眾生物。物皆爾。不惟地等名大。草芥塵毛皆可名大。性真圓融。本無生滅矣。阿難下。謂識體深潛。當微細沈思。不可麤浮。觀得其真。則悟其本如來藏矣。識知皆出於性明。故曰性識明知。識雖覺明之咎。其體實真。故曰覺明真識。體用不二。真妄一如。所以迭舉也。
(泐潭曰。七大者。地水火風空見識是也。按六大經獨不言見大。而曰六大者。合內外而言也)。
爾時阿難及諸大眾(至)獲本妙心常住不滅。
(溫陵曰。自初决擇心見。絲至陰入七大。多方發明。使悟器界萬法當體全真本如來藏。是謂微妙開示也既悟器界性真圓融。故身心蕩然。得無罣礙。悟妙覺湛然周徧法界。故各各自知心徧十方也)。
孤山曰。各各自知。即能覺之智也。心徧十方。即所覺之理也。常住真心。徧融十界。故曰十方。見十方空。謂十界循業發現之空也。迷妄有空。比真為小故以掌葉為喻。一切世間等。謂依空立世界也。即十界循業發現依正之法耳。皆即菩提等。謂十方虗空十界依正。一法叵得。皆我真心。含裹十方者。即此真心。具足十界。而非斷滅。觀此文者。豈疑無情有性。無情作佛之說耶。反觀下。阿難大眾。自觀[A68]己界正報之身也。虗空巨海。以況心精。微塵浮漚。以況[A69]己質。理即[1]□□。若塵存而漚起。事即理故。若塵亡而漚滅。□□□二。故曰無從獲本妙心等。得分真智。知本覺理。得未曾有。謂得圓頓之解也。
(天台智者。禪法華經。深達罪福相。徧照於十方。亦云十方。即十界也)。
校注
[0218001] 燕疑慈 [0219001] 達【CB】,遠【卍續】,遠疑達次同 [0219002] 即疑鄔 [0219003] 去疑云 [0219004] 連疫疑速疾更勘 [0219005] 彼疑波 [0219006] 稱疑彌 [0219007] 所疑斫 [0219008] 寺疑等 [0219009] 祧疑桃 [0220001] 減疑滅 [0220002] 圖疑圓 [0221001] 項疑墳 [0221002] 此下原本有惟則撰楞嚴經勸持序然續藏經楞嚴疏中既揭出之故今刪除 [0222001] 長疑吳下同 [0223001] 遐一作退 [0223002] 門疑問 [0224001] 宜疑互 [0224002] 一疑李 [0225001] 輦當作輩 [0230001] 辟通譬下同 [0231001] 盃疑益 [0231002] 音疑所 [0233001] 還疑環 [0233002] [(厂@((既-旡)-日+口))*頁]疑碩 [0234001] 机通機下同 [0235001] 固疑因 [0235002] 辟通譬下同 [0235003] 登當作發 [0235004] 薩當作提下同 [0237001] 典當作與下同 [0238001] 吳疑來 [0241001] □□疑事故【經文資訊】《卍新續藏》第 15 冊 No. 301 楞嚴經精解評林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1-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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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註曰。梵語。首楞嚴。乃大定之總名也。此翻一切事究竟堅固)。
溫陵曰。如來果體。其體本然。何假密因。菩薩道用。其用無作。孰為萬行。無因無行。無修無證。無了不了。大小名相。一切不立。此真首楞嚴畢竟堅固者也。特以眾生如來。隱於藏心。非密因不顯。眾生菩薩。淪於七趣。非萬行不脩。覺皇於是。示之以大法。使不迷於小道。而默得乎無外之體。喻之以佛頂。使不滯於相見。而妙極乎無上之致。指如來密因。使明本妙心。知三世諸佛。皆依此為初。因明修證了義。使悟究竟法。知一切聖人皆依此而證果。乃至具足菩薩清淨萬行。一切事法無不究竟。至於實相堅固不壞。故名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即能詮之文而[A8]已。詮猶筌也。知經為筌。則從而釋之者皆筌也。非魚也。學者慎勿執筌鳥魚。然後首楞真經可得矣。
(古師云。未脩此定。一切事法宛爾差殊。為法所縛。得此定時。山河大地。明暗色空。一切事法當處寂滅。即時常住心。故云究竟堅固。韶國師云。心外無法。滿自青山。亦此義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