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覺經析義疏卷第四
於是淨諸業障菩薩(至)長跪叉手而白佛言。
此章以淨諸業障為主。(迷識四相。迷智四相。非善能淨諸業障者。不能問與解故)餘眾皆伴。故云在大眾中。餘可知。
△二謝前受益。
大悲世尊為我等輩(至)我等菩薩深自慶慰。
威德章。次第磨煉。辯音章。交互磨煉。近為現前新學。遠為末世初心。故稱大悲世尊。次第三觀。[A1]已為我等略說。尚可以心言彷彿。二十五輪。又為我等廣辯。誠所謂不可思議。前章偈云。十方諸如來。三世修行者。無不因此法。而得成菩提。故稱一切如來因地行相。令眾同聞。各欲隨順。故云得未曾有。然正行纔修。邪魔競起。如我釋迦調御。歷恒沙劫。勤苦修此境界。一切煉磨功用。實難尋究。今則覩見。猶如一念之頃。炳然齊現於心。其慶幸欣慰。為何如哉。莫可形狀。故以深自為言。具儀謝前竟。
△二請後顯慇二。一請後除疑。二至二顯慇。初。
世尊若此覺心本性清淨(至)及末世眾生作將來眼。
按前章總標輪數中云。一切如來。圓覺清淨。本無修習等。然既曰本無修習。是顯本性。由來清淨。是故當機菩薩。即攝此以為發問之端。而云若此覺心本性清淨。前又云。一切菩薩等。依於未覺幻力修習。然未覺。即是不覺。不覺必有染污。是故當機菩薩。即躡此以為致疑之由。而云。因何染污。使眾生迷悶不入。迷即不覺。悶即不通。不入者。不能證入。較之果人。殊類天壤。如此深疑。非佛不能釋除。故云。唯願如來等也。廣為者。祈勿辭勞。我等者。總該時機。開謂通其迷。悟謂覺其悶。既通其迷。復覺其悶。則法性現前。不期證入。而自能證入矣。然法性即是圓覺。以能為諸法之性故。大疏云。若直談本體。則名覺性。若推窮諸法。皆無自體。同於一性。即名法性。今推破四相。豁融諸法。令同覺性。故云開悟法性。令此大眾等者。謂此間眾生證入。展轉傳至末世。末世眾生證入。展轉傳至將來。如是展轉相傳。乃至最後後際。一切眾生。永不至迷悶不入。故云作將來眼也。請後除疑竟。
△二至三顯慇。
作是語[A2]已五體投地如是三請終而復始。
請後顯慇竟。
△三師資緣合二。一師與資合。二資與師合。初。
爾時世尊告淨諸業障菩薩(至)汝今諦聽當為汝說。
因問而讚善詔告。稱能而誡聽許說。皆師緣與資緣合故。為求入覺。故曰諮問。諮者謀義。謂有所謀而問也。方便者。入覺之善權法故。若非能淨諸業障者。問不及此。故世尊以乃能稱之。
△二資與師合。
時淨諸業障菩薩奉教歡喜及諸大眾默然而聽。
奉諦聽之教。知入覺有望故歡喜。聞當說之許。恐議論盈耳故默然。亦資緣與師緣合故。師資緣合竟。
△四應求開示二。一長行。二偈頌。初二。一開示障道四相。二斥迷無功勸修。初二。一開示迷識四相。二開示迷智四相。初三。一迷識執相。二別成凡小。三總斥迷悶。初。
善男子一切眾生從無始來(至)我人眾生及與壽命。
一切眾生。該六道。與小乘也。從無始來者。遙指晦昧真心以來。晦昧真心。展轉變起八七五六諸識。今云妄想者。且指第六意識。以凡夫小乘。唯知有第六意識。八七五皆不知故。然第六意識。於諸識中。[A3]已屬至妄。況夫妄想。又是於第六意識上所起虗妄念想。誠為妄中妄矣。為此妄想所迷。固執五蘊身中有我。名為我相。計我展轉趣於餘趣。名為人相。計我盛衰苦樂種種變異相續。名為眾生相。計我一報命根不斷而住。名為壽者相。此四相中後三。雖隨境轉計。要皆以我相為本。金剛論中。名為迷識境也。迷識執相竟。
△二別成凡小。
認四顛倒為實我體(至)厭流轉者妄見涅槃。
固執名認。四相皆違真逐妄。是顛倒法。顛倒則不實。由迷識故。認取固執。以為真實我體。此又顛倒之甚也。由此認為實我。於違我者生憎。於順我者生愛。故云便生僧愛二境。然我人等。本屬虗妄。乃又執違我者為可憎。順我者為可愛。故云於虗妄體。重執虗妄。此又妄之至也。雖妄之至。而卒不可斷。故云二妄相依。謂妄體與妄境。相依而住故。或躭著有為。而造有為之業。或趣向無為。而修無為之道。然業道通稱為妄者。蓋以識心不了雖修道亦是妄故。由妄業故。循有為因。而受報於天上人間。故云妄見流轉。謂流轉於生死也。厭流轉者。順無為道。而感果於聲聞辟支。故云妄見涅槃。謂滅度於分段也。別成凡小竟。
△三總斥迷悶。
由此不能入清淨覺(至)及與息念皆歸迷悶。
由此二字。躡前由此妄見流轉。妄見涅槃。以此為障。則不見清淨覺性。不見則不能入。故云不能入清淨覺。非覺二句防問。恐有問云。一切眾生。皆證圓覺。云何不能入。想是覺性違拒。諸能入者耶。故此防云。非覺違拒諸能入者。謂非是覺性違逆拒阻。使之不入。不惟不違拒。亦復不隨順。即如有諸能入。非覺入故。有諸能入者。即如前文。菩薩修習三種觀法。即能證入。雖能證入。亦非覺性隨順。令其入故。總言入與不入。無關於覺也。以是之故。凡夫動念。起惑造業。二乘息念。沉空滯寂。俱屬妄念。不契真乘。故云皆歸迷悶。謂迷而不覺。悶而不通也。大疏云。此文正是結答前問。前問因何迷悶不入。今答云。由認四相。展轉生過。縱離六道。復墮二乘。是故不入。次云非覺違拒等者。由前問云。因何使諸眾生不入。故此答云。非覺違拒。使之不入。但由認我。故不入也。開示迷識四相竟。
△二開示迷智四相三。一承徵引說。二次第別明。三總以結示。初。
何以故由有無始本起無明(至)相續求道皆不成就。
首句承前徵起。大疏云。動念任許背覺。息念即合契真。何故動息俱稱迷悶。由有下約本起無明為釋。引起重說迷智四相義也。直解云。本起無明。謂最初一念不覺。生相無明也。法身無我。(法身即指真如。本經稱為淨覺真心)由一念無明。迷本法身。成陀那識。為我相根本。自此皆是無明用事。故云為[A4]己主宰。其意以主宰即我。以我者主者義也。一切眾生。通指六道凡小。生無慧月者。從父母受生[A5]已來。無有智慧之目。不能照破無明。妄認四大為自身相。六塵緣影為自心相。故云身心等性。皆是無明。謂依於無明而建立故。從此無明。永不能斷。葢以無明。不能斷於無明。所謂動念息念皆歸迷悶者。正以此故。恐猶不信。故仍以喻明。而云譬如有人。不自斷命者。喻顯無明。不能斷於無明。為可信故。是故者。謂以是無明不斷之故。不惟動念息念皆歸迷悶。即從此發菩提心。行菩薩道。亦不能脫離迷悶。故教以當知。令其自行審騐。試看有愛我者。則我與隨順。隨順即是無明。非隨順而違我者。便生憎怨。憎怨亦是無明。為緣憎愛心之枝末無明。將養從無始之根本無明。如是從三賢以去。乃至十聖等覺。相續求道。未免為智所迷。仍墮四相。故云皆不成就。承徵引說竟。
△二次第別明四。一徵釋我相。二徵釋人相。三徵釋眾生。四徵釋壽者。初。
善男子云何我相(至)清淨涅槃皆是我相。
初承徵標定。上科云。相續求道。皆不成就。意顯為智所迷。仍墮四相。且徵云何名為迷智我相。此承上徵起也。下乃標定。謂諸眾生心所證者。言我相隱微。根自心起。於若事若理。有所證取。其體方現。
○善男子。引事證釋。承上隱微難見。有證方現之語。恐其不明。故引事以證釋也。故曰譬如有人。非喻指事言。即如譬如有一件事也。百骸者。人之身分。調適者。百骸無恙。調和順適。忽忘我身者。百骸調適。不覺有自[A6]己之身。如南郭子綦。嗒焉喪我。故云忽忘。四肢者。兩臂兩股。絃謂直不能屈。緩。謂柔不能申。此皆攝護將養。乖於方法。微加鍼艾者。或略用鍼[A7]刺。或略用艾炙。以必證取是事。即知有我。由此一事。可以證知。故前云有所證取。方現我體。
○善男下。取理深明。躡前不唯於事。心中有所證取是我相。其心乃至證於如來。(約所證果言)畢竟了知清淨涅槃。(約所證理言)畢竟了知者。謂徹底深證。清淨涅槃者。顯無明[A8]已脫。殊不知縱使果證如來。畢知涅槃。亦是心中有所證取。故云皆是我相。徵釋我相竟。
△二徵釋人相。
善男子云何人相(至)備殫證理皆名人相。
初承徵標定。上於迷智我相。[A9]已經辯明。此徵云何名為迷智人相。下乃標定。謂諸眾生心悟證者。悟由心發。故曰心悟。謂從心發悟。悟得彼之能證者是我。此悟不忘。即為迷智人相。謂對彼我故。說名為人。
○善男下。躡前詳釋。悟有二句。謂悟得上來能證以為有我者。自不復認彼為我。是於彼我全空矣。所悟二句。謂彼我既空。是所悟之境。(指前能證之智)[A10]已非是我。以此例知能悟之智。亦應如是非我。應忘情也。設或轉計能悟之智。業[A11]已超過一切能證之者。是依然為智所迷。對彼我相。故曰悉為人相。然證者。而云一切。人相。而曰悉為者。正顯凡有所證。不忘能證之智。皆名我相。凡有所悟。不忘能悟之智。皆名人相。
○善男下。以理深明。躡前不唯悟彼證者是我。為人相。其心乃至圓悟彼所證涅槃。俱是我者。亦為人相。者即人耳。承上漫說圓悟。設或心存少悟不忘。縱使備悉殫盡。逐位所證之理。皆名人相。由悟證是我故。徵釋人相竟。
△三徵釋眾生。
善男子云何眾生相(至)存有所了名眾生相。
初承徵標定。上於迷智人相。[A12]已經辯明。此徵云何名迷智眾生相。下乃標定。謂諸眾生。心自證悟。所不及者。謂於自心發起照了。了明得彼我人。二相俱非。自是所證所悟。不及於心。以有此心。即眾生相。葢以了我了人。心迹愈多故也。
○善男下。假言例明。謂假世人之言。比例發明也。譬如有人。例彼自心。作如是言。我是眾生。例彼心存了智。卓然獨立。則知彼人說眾生者。非我非彼。例彼心存了智。卓然獨立。自然非彼能證。及與能悟。能例中云何非我。所例中即是云何非證。釋以我是眾生。則非是我。例了智獨存。則證所不及。故非證。能例中云何非彼。所例中即是云何非悟。釋以我是眾生。非彼我故。例了智獨存。則悟所不及。故非悟。此借世人語詞。以為義勢。顯第三了智卓然。非證悟所能及也。
○善男下。結成此相。了證了悟。皆為我人者。謂了彼心有所證者。為我相。了彼心有所悟者。為人相。但以有我者必有人。有人者必有我。故渾言皆為我人。我人不及者。即指了智卓然。存有所了者。則是了證了悟之心迹未忘。由心迹未忘。必至起滅不停。展轉滋多。由此結成名眾生相。徵釋眾生竟。
△四徵釋壽者。
善男子云何壽命相(至)所不自見猶如命根。
初承徵標定。謂諸眾生心照清淨。覺所了者。承上了證了悟。皆自心體上發起智照。而我人相所不及。故得心照清淨。且指業識心言。以四相未空故。因心照清淨。而眾生相現。故對眾生相上發起覺照。覺彼所了之我人二相。所有能了之智。俱屬我執。而欲斷之。
○一切下。正明其相。殊不知即此一念覺心。便是一切業智。謂第八識上微細分別也。不言識而言智者。此屬修證。反妄歸真。轉有漏業識。成無漏業智也。所不自見者。謂此微細分別。原從八識上起。八識不能自見。雖不自見。常在其中潛續。猶如人之命根。常在身中潛續壽命。而人不自覺知。由此所以名壽者相。總結次第別明竟。
△三總以結示二。一結示同塵。二結示不斷。初。
善男子若心照見一切覺者(至)存我覺我亦復如是。
初法說。若心照見。則是從自心上發起照見。此是後一相。一切覺者。指前三相。皆為塵垢者。總屬迷智境也。此先標定。下乃承釋。葢以能覺之後一。與所覺之前三。俱是於清淨心中。分自分他。立能立所。障於勝進。不得真修。故云覺所覺者。不離塵故謂染污於清淨心也。
○如湯下。喻明。如湯銷冰者。湯喻智照。以火煎水而成湯。喻正念悟心而成智。冰喻我執。因寒凝水而成冰。喻妄念迷心以成執。用湯銷冰。喻以智斷執。謂冰既銷矣。無別有冰。喻執既斷矣。無別有執。知冰銷者。顯湯亦不存。謂冰因湯銷而成水。此湯隨冰銷亦成水矣。至此冰湯俱忘。唯一清水更誰能知冰為湯銷者。此是異喻。反明前文覺所覺者。皆為塵垢。染污淨心。果其執斷智泯。能所雙亡。當下唯一清淨真心。又誰能知我執為智斷者。向下以法結合。存我覺我。亦復如是。先正合。言能覺之我。與所覺之我。二俱互存。則染污淨心。不得顯現。合彼前喻能銷之湯。與所銷之冰。二俱互在。則障礙淨水。不得澄清。次反合。如其一念不生。能覺所覺。二俱互泯。則塵垢銷滅。唯一淨心矣。合彼前喻湯冰互融。障礙全銷。唯一清水矣。結示同塵竟。
△二結示不斷三。一不斷不成聖果。二展轉徵釋其故。三騐知我根未盡。初。
善男子末世眾生不了四相(至)是故名為正法末世。
正像[A13]已過。名為末法之世。此際眾生。尤在可愍。故偏言之。不了四相者。迷識迷智。二種四相。皆不了明也。不了則不斷。不斷則我執俱在。所以雖經多劫。勤苦修道。但名有為。有為者。自執由我作為。是世間因也。世間之因。酬因之果。還在世間。或天上。或人間。或為輪王小王。或為宰官長者等。縱饒修到非非想天。報盡還來。散入諸趣。欲成出世聖果。則終不能也。然出世聖果有二。若惟不了迷智四相。自不能成大乘聖果。(十地等妙)設復不了迷識四相。雖小乘聖果。(三果無學)亦不能成也。是故句。有以衰例盛之義。謂以是末世眾生。不了四相。不成聖果之故。則知汝等生植盛時。不了四相修因。亦可名為正法末世。可不慎哉。不斷不成聖果竟。
△二展轉徵釋其故三。一一向錯認。二我不解脫。三法不解脫。初。
何以故認一切我為涅槃故(至)其家財寶終不成就。
初徵。謂以何以故。不了四相。久修不成聖果耶。釋中謂四相皆我。名一切我。不了則認。認則心生保愛。妄計涅槃。如前我人二相中。有證有悟。名成就故。即其相也。不言有了有覺者。可例知故。譬如下。喻明不成。四相皆我。有損於道。義似乎賊。而乃妄計為自所成果。故以認賊為子喻之。大疏云。賊若在外。猶可隄防。養之為兒。如何檢慎。又知賊是賊。賊無能為。養之為兒。寧無損敗。如六根取境。猶可制御。藏識妄我。難以辯明。因致如來藏中功德之寶。念念衰耗。故以其家財寶。終不成就喻之。所謂久修不成聖果者以此。(問。據上所云。認一切我為涅槃故。有證有悟名成就故。則一切我。似指所證所悟。而前釋四相。却指能證能悟。能了能覺。則一切我。似指能證能悟等。豈能證能悟等是我。而所證所悟等亦是我耶。答以金作花。花花皆金。以紙作花。花花皆紙。能證能悟等。既皆是我。所證所悟等。豈離我哉。則一切我。通該能所言之亦無不可。又何所疑乎)一向錯認竟。
△二我不解脫。
何以故有我愛者亦愛涅槃(至)別憎生死名不解脫。
初徵。謂以何以故為一向錯認也。釋中我愛者。四惑之一。按相宗中。第七識隨緣執我。與四惑相應。一者我癡。謂愚於我相。迷無我故。二者我見。謂非我法中。妄見我故。三者我慢。謂恃所執我。心高舉故。四者我愛。謂於順我者。深躭著故。今謂第七識。隨緣執我。常與四惑相應。自應不斷我愛。故云有我愛者。既有我愛。於順我者便愛。故應亦愛涅槃。但勢必伏我愛根。為涅槃相。今現有我愛。所愛者豈真涅槃。謂之錯認。不其然乎。又順我者。既[A14]已取愛於我。違我者。必應取憎於我。是又有取憎於我者。為我所憎焉。如是則有我憎者。亦憎生死。然憎生死者。必愛涅槃。乃不知愛者。真生死故。是知為愛涅槃。別憎生死。則所愛涅槃。名不解脫。以未離我愛。是真生死。正為繫縛法故。我不解脫竟。
△三法不解脫。
云何當知法不解脫(至)猶未能盡我相根本。
初徵。與上二不同。上二俱是以[A15]已說者。未能便了。故[A16]但用何以故而徵之。謂如上所說者。何以故耳。此是約未說者。令其明了。故以云何當知等而徵之。佛意以前說經劫修道。不能成就聖果。必是我相法相。俱未解脫。然我不解脫。如上[A17]已明。云何當知法不解脫。故次呼善男子而釋成之。末世習菩提者。即求成聖果人也。以[A18]己微證者。我相中證。人相中悟。眾生相中了。壽者相中覺。皆有分證之相。稱之曰微。然證則自計蘊(身心)淨。悟則自計我淨。了則自計人淨。覺則自計生淨。故云為自清淨。惟餘覺所了者。即是一切業智。正是我相根本。故曰猶未能盡。然既以[A19]己微證。為自清淨。即是法相。雖是法相。亦不離我相根本。謂是我之法故。既我相根本。猶未能盡。法相豈能解脫。以此應徵。義可思知。展轉徵釋其故竟。
△三騐知我根未盡。
若復有人讚歎彼法(至)遊戲諸根曾不間斷。
此雖騐知我根未盡。實借此以證法未脫也。讚歎彼法。即生歡喜。正是法執未脫。便欲濟度者。方便開示。濟其怠惰。度令精勤。欲其修習彼法。望其同得也。若復誹謗彼所得者。便生瞋恨。亦是法執未脫。便欲訶責。不待言而知故。則知我相堅固執持者。謂執所得之法。不令遺忘也。藏識即是第八阿賴耶識。按相宗第七識。內緣第八見分為我。既是第八見分。自應潛伏藏識。又潛伏者。對下遊戲諸根而言。蓋以諸根不動。無法可執。故曰潛伏。及諸根纔動。隨於彼之六塵境上。任運執我。故曰遊戲如世間賊人。無可盜。則潛而伏之。有可盜。則任運無懼。如玩遊。如行戲也。曾不間斷者。恒審思量我相隨故。開示障道四相竟。
△二斥迷無功勸修二。一分類為斥。二警䇿正修。初四。一斥有我無功。二斥說病無功。三斥竊德無功。四斥增慢無功。初。
善男子彼修道者不除我相(至)眾生壽命亦復如是。
初承上正明。謂如上所說觀之。而彼末世之修道者。必要斷除我相。設若不除我相。則證。悟。了。覺。不離我。人。眾生。壽者。以是之故。不能入清淨覺。讚喜謗瞋。即其證焉。
○其次善男下。據理反顯。謂反顯能入淨覺。恐謂不除我相。不能入清淨覺。[A20]已知彼修道者。雖修無功矣。且畢竟如何能入。故云若知我空。謂證知空無我理。既能證知空無我理。自然聞毀不瞋。故曰無毀我者。聞毀既[A21]已不瞋。聞讚又復何喜。設若聞讚生喜。許以濟度說法。則是有我說法。是人我未斷故。我既未斷。人等亦然。故爾超略人相。而云眾生壽者。亦復如是。以是而知我相既空。人相。與眾生壽者。一齊俱空。如是則證悟了覺。乃隨分入清淨覺矣。斥有我無功竟。
△三斥說病無功。
善男子末世眾生說病為法(至)是故不能入清淨覺。
末世眾生。不了四相。為度眾生。而說自所得法。殊不知說自所證。正是我相。說自所悟。正是人相。說自所了。正眾生相。說自所覺。正壽者相。故謂其為說病為法。如此則是以盲引盲。是故名為可憐愍者。蓋以其說者聽者。兩無功故。然說者雖精勤說法。為度眾生。作淨覺因。而聽者雖精勤研究。信解修習。趣淨覺果。皆為增益諸病。蓋以我相未斷。人等相因。以是之故。不能入清淨覺。斥說病無功竟。
△三斥竊德無功。
善男子末世眾生不了四相(至)為自修行終不成就。
末世眾生。不了四相者。謂彼於我相根本未盡。不能了達四相皆空也。以如來解。及所行處等。謂如來於因地之中。久空四相。有所解皆為淨解。有所行皆為淨行。而眾生不了四相。乃依佛所說之理而解。依佛所說之行而修。便執為自[A22]己修行。是謂竊取如來之德。以為[A23]己德。殊不知四相不了。俱墮有為。清淨解行。終不成就。亦何益哉。斥竊德無功竟。
△四斥增慢無功。
或有眾生未得謂得(至)是故不能入清淨覺。
或有眾生者。即指增上慢人也。未得謂得者。約涅槃斷果說。謂此人乍斷迷識四相。纔離分段生死。相似涅槃。而實未得清淨涅槃。即便自謂[A24]已得。未證謂證者。約菩提智果說。謂此人乍斷我執煩惱。纔證偏真覺性。相似菩提。而實未證圓滿菩提。即便自謂[A25]已證。(此不過略具增上之心。恃[A26]己於他講演者。切不可以四波羅夷中。大妄語罪責之)設見有勝於[A27]己。更希前進者。則心生嫉妬。謂嫉我不能。妬彼勝我。此皆依於我相。(迷智境中我相)故曰由彼眾生未斷我愛。(相應四惑中後一)是故者。以是未斷我愛之故。四相競生。清淨覺相。豈復能入。故以不能結之。分類為斥竟。
△二警䇿正修。
善男子末世眾生希望成道(至)則不能入清淨覺海。
初警示趣果迷因。末世希望成道。則是[A28]已發菩提心者。既發心希成道果。應須先悟自心。依本經即是圓覺真心也。依此心修習。即是成佛正因。今乃無令求悟。則是迷於正因。漫說不修。縱使修習。終不成就。況且惟是要益多聞。仍復食彼餘唾。便謂自[A29]己發明。故云增長我見。是反成障道法矣。
○但當下。䇿令應急斷惑。[A30]但當精勤者。不管悟與不悟。[A31]但當精一其心。而無異緣勤勞其身。而無惰志。準下文即惟以斷惑為急務也。降伏煩惱者。謂先斷迷識四相。略顯空無我理。得相似涅槃。救然眉之急故。雖救然眉。猶慮焚身。故又勸以起大勇猛。勇謂進修不退。猛謂冒難不屈。未得清淨涅槃。務須令得。未斷迷智四相。務須令斷。果其貪瞋愛慢等。對境不生。則是清淨涅槃。所謂未得者[A32]已得也。果其彼我恩愛等。一切寂滅。則是迷智相盡。所謂未斷者[A33]已斷也。大疏云。貪者。於有有具。染著為性。能障無貪。生苦為業。瞋者。於苦苦具。憎恚為性。能障無瞋。不安忍行所依為業。慢者。恃[A34]己於他。高舉為性。能障不慢。生苦為業。此是根本煩惱中三。略引大疏釋之。餘三經既不具。無容強會。又不釋愛者。以愛無別性。貪所攝故。又大疏云。諂曲嫉妬。即小隨煩惱。各別起故名小。但是貪等分位差別。等流性故。名之為隨。諂者。為罔冒他故。矯設異儀。險曲為性。能障不諂。教誨為業。貪癡二分為體。嫉者。徇自名利。不耐他榮。妬忌為性。能障不嫉。憂慼為業。瞋一分為體。此雖四字。但是小隨之二。以諂即具曲。嫉即具妬。俱依大疏釋之。經不具者。不敢妄贅。而云對境不生者。顯種習俱盡。設不盡者。對境即生。謂其是清淨涅槃者。以此聞讚不喜。亦不欲施恩濟度。聞謗不瞋。亦不欲捨恩訶責。是謂彼我恩愛。(彼若讚我所得。是彼之愛。我若喜欲濟度。是我之恩)一切寂滅者。對動言寂。是但銷我相之枝葉。並寂[A35]已滅。乃進除我相之根本。謂其為迷智相盡者以此。
○佛說下。許以漸次成就。謂理由頓悟。乘悟併銷。事必漸除。因次第盡。若是人者。先斷迷識四相。次斷迷智四相。是為漸次成就。
○求善下。教以近友輸誠。謂毫𨤲之差。千里之謬。漸次成就。恐落岐途。故須求善知識。開導指示。方能不墮邪見。又求善知識。但取其知見真正。不論其種性高低。設若於所求時。不取知見。別於種性高低處。而生憎愛。猶是我相未盡。故云則不能入清淨覺海。覺而云海者。以海出眾流。流流入海。喻彼大圓覺心。出生一切諸法。教化眾生。成就大圓覺心。如文殊章云。有大陀羅尼。名為圓覺。流出一切真如。菩提涅槃。及波羅密。教授菩薩。取喻如海。良有以也。長行竟。
△二偈頌(標頌云)。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正頌分二)一頌開示障道四相。二頌斥迷無功勸修。初(約義略頌)。
淨業汝當知一切諸眾生(至)不得成菩提。
既呼其名。又稱為汝者。顯詔告之切故。當知者。應當了知。我愛不可不除。四相不可不斷也。一切二句。正顯我愛當除。無始妄流轉者。謂從無始來。凡夫執我愛。而起惑造業。流轉於分段生死。二乘厭流轉。而修道證滅。流轉於變易生死。皆如空華。同歸虗妄。未除二句。正顯四相當斷。四相皆由我起。長行云。伏我愛根。名涅槃相。今既四相未除。我相仍在。涅槃斷果非真。菩提智果焉成。故不得也。頌開示障道四相竟。
△二頌斥迷無功勸修(約義略頌)二。一頌分類為斥。二頌警䇿正修。初。
愛憎生於心諂曲存諸念是故多迷悶不能入覺城。
準長行分類為斥有四。一有我。二說病。三竊德。四增慢。今此中愛憎生於心。乃義頌有我。謂順我者愛。違我者憎故。諂曲存諸念。則義攝後三。以說病為法有諂媚聽者義故。竊德增慢。有曲護[A36]己短義故。是皆有礙勝進。故多迷悶。迷不覺。悶不通也。既迷且悶覺城安入。故總以不能斥之。長行分類別斥。皆云不能入清淨覺是也。覺而言城者。有二義。一謂途中多迷。進城則覺。喻[A37]已證圓覺。如金出鑛。冥不復重為鑛故。二謂門通四路。出則可行。喻既證圓覺。仍思度生。隨方皆可到故。頌分類為斥竟。
△二警䇿依正修。
若能歸悟剎先去貪瞋癡(至)究竟非成就。
準長行此科有四義。首則警示趣果迷因。今云若能歸悟剎。歸即順也。悟剎。即是所悟之境。以圓覺妙心為悟境故。若能反彼。無令求悟。歸順圓覺。而為悟剎。則成佛之正因具矣。何迷之有。次則䇿令應急斷惑。先去貪瞋癡者。勸斷迷識四相。四相總由我起。今云貪瞋癡。皆屬我相。貪謂於順我者。生貪愛心。瞋謂於違愛者。生瞋恚心。此二皆屬我愛。謂同依我愛起故。癡即我癡。謂愚於我相。迷無我理故。準長行尚有愛慢二字。然愛即是貪。貪所攝故。不言慢者。以五言難容。依長行可知故。又長行有小隨之二。偈亦不具。以諂曲二字。貪瞋二分所攝。嫉妬二字。瞋一分攝故。此皆迷識而有。我人眾生壽命。亦以此而建立。法愛不存心者。勸斷迷智四相。然證悟了覺。皆為法愛。存心則執成四相。不存心則解入淨覺。三則許以漸次成就。而今云漸次可成就者。謂若惟執頓悟。未必能成就淨覺。今既能歸悟剎。又能於二種四相。漸次斷除。則清淨覺海可入。故云成就。四則教以近友輸誠。我身本不有者。淨覺成就。了達五蘊皆空。是[A38]已達空無我理也。既達空無我理。則違我者。不以為違。憎何由生。順我者。不以為順。愛何由生。如是則求返善友。必能輸誠。蒙彼開示正見。終不墮邪。設若於彼所求。別依種性高低等。而生憎愛之心。縱有所得。究竟非真成就。以彼既有憎愛。則是我相根本。猶未盡故。淨業章竟。
△四普覺章三。一謝前請後。二師資緣合。三應求開示。初二。一具儀謝前。二請後顯慇。初二。一眾中具儀。二謝前成益。初。
於是普覺菩薩在大眾中(至)長跪叉手而白佛言。
此章以普覺菩薩為主。(作止任滅。藥病雙關。覺則成藥。執則成病。菩薩普能覺了。故為眾代問)餘眾皆伴。故云在大眾中。餘可知。
△二謝前成益。
大悲世尊快說禪病(至)心意蕩然獲大安隱。
為憐末世眾生。說病為法。今假現前大眾。預為開導。故稱大悲世尊。快說禪病者。快字下應作逗。謂慶幸意也。若合下三字。則是當機菩薩為眾慶幸之語。猶云快哉。佛之所說。真為禪病。葢以證。悟。了。覺。皆由禪定而得。但執則成病。不自覺知。今蒙如來開示。深悟迷智四相。快何如之。一向未曾說者。今乃說之。故云令諸大眾。得未曾有。四相融於胸襟。故心意蕩然。謂空洞無礙也。淨覺入於言下。故得大安隱。謂解脫無窒也。具儀謝前竟。
△二請後顯慇二。一慮後詳請。二至三顯慇。初。
世尊末世眾生去佛漸遠(至)今彼羣盲不墮邪見。
末世眾生。去佛漸遠者。正法流行之際。雖去佛猶不遠。至於像法。則去佛遠矣。若更歷末法。則一往漸遠。愈趣愈下。卒至不可。返矣。當斯時也。賢友逃形。聖師不作。或潛隱於巖谷。或伏藏於海隅。正教既其衰微。邪法自爾增盛。如火熾然。鮮有不被其焚者。然亦有乘大願力。來度迷津。故上章教以求善知識。不墮邪見。但彼之順行逆化。道跡良多。設不得如來明示。難免誤認。故初問使諸眾生。求何等人。葢求佛於順行逆化。眾多人中。明明說出。當求何等樣人。為善知識也。然既求其人。必依其法。但恐其所說之法。未必如其所得。故次問依何等法。謂求佛說出。於彼所說法中。當依何等之法。而為教儀。又既依其法。必行其行。但慮其行有多門。習艱並技。故三問行何等行。謂求佛說出。於彼所行多門行中。當行何等之行。而為專習。又既行其行。必有所得。[A39]但慮其所得之中。道分真似。藥病雙關。故四問去何等病。謂求佛說出。於彼所得真似道中。當去何等似病。而存自他兩利之真藥。又既得其道。還須自[A40]己發心。但發心有權。實。頓。漸。偏。圓。故後問云何發心。謂求佛說出。於權實頓漸偏圓中。當云何而發因地之心。令彼羣盲。不墮邪見者。自明所問意也。言末世眾生。無智自辯。動陷邪途。猶如羣盲。故今詳問。果蒙如來開示。自令不墮邪見。慮後詳請竟。
△二至三顯慇。
作是語[A41]已五體投地如是三請終而復始。
前後皆同可知。謝前請後竟。
△二師資緣合二。一師與資合。二資與師合。初。
爾時世尊告普覺菩薩言(至)汝今諦聽當為汝說。
現前大眾。因面授。而開正知正見。末世凡情。因傳說。而免邪教邪宗。善哉問也。理合重言。若非乘大願力。發普覺心者。不能如斯致問。故稱之曰。汝等乃能問而言諮者。有所謀而問。佛[A42]已知之。下即出其所謀。五問中獨言修行者。以前之求人依法。後之去病發心。皆為成就修行事故。能施末世等。正世尊出其所謀。葢以末世眾生。不得正知正見。畏墮邪宗。不成聖道。菩薩謀求世尊。使其得正知見。作無畏道眼。不墮邪見。可成聖道。故而致問。世尊喜其所問。故誡以汝今諦聽。許其當為汝說。正師緣與資合耳。
△二資與師合。
時普覺菩薩奉教歡喜及諸大眾默然而聽。
奉諦聽之誠。喜當說之許。知世尊不悋慈悲。徧益來今。故而及眾默然。靜心澄聽。又資緣與師合也。師資緣合竟。
△三應求開示二。一長行。二偈頌。初四。一示求人。二開示法病。三開示行病。四開示發心。初二。一正示求人。二兼示承事。初二。一明求人。二明獲益。初。
善男子末世眾生將發大心(至)不著聲聞緣覺境界。
將發大心者。謂欲要發大乘心。尚未敢發。以苦無知識引導。恐墮邪見。其意必是求善知識。欲要依之而修行者。汝前代問。令彼求何等人。吾今示汝。當求一切正知見人。然正知見人。當以二法騐知。一者心不住相。不為人天福報所迷。二者不著聲聞緣覺。不為小乘因果所滯。依如是人。自不被邪見所惑。明求人竟。
△二明獲益。
雖現塵勞心恒清淨(至)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雖現等。皆指所求人言。孔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師焉。擇其善者而從之。其不善者而改之。每見近時學人。親近知識。偏責知識之短。不取知識之長。纔捨此而至彼。復嫌彼而逝他。徒費草鞋。空勞身力。余常示以清涼有言。明正為南。方盡南矣。益我為友。人盡友焉。試看世尊告普覺菩薩曰。雖現塵勞。心恒清淨。塵勞即是煩惱。如貪瞋癡慢等是也。此言善知識。為度塵勞眾生。必先顯現塵勞。與之相親相近。乃以權巧方便而攝化之。至觀善知識之心。恒常清淨。而塵勞不與焉。又云示有諸過。讚歎梵。行不令眾生。入不律儀。過即不律儀事。此言善知識。為度有過眾生。必先示有諸過。與之相依相附。乃為之讚歎梵行。而開導之。至觀其依附之久。再不令彼眾生。入於不律儀中。此皆示現同事。新學者。宜應知所辯焉。求如二句。乃世尊結答普覺之語。汝前問求何等人。必求如是具大乘根。有德操之人。方堪引發大心。導以正修。即可因此正緣。得成無上正等菩提。由是觀之。善知識為益良多。誠不可不求也。正示求人竟。
△二兼示承事。
末世眾生見如是人(至)心華發明照十方剎。
初明承事。見如是人。[A43]已知是得成菩提正緣。故應當供養。謂敬修四事。不敢有違故。然又以諸供養中。法供養最。如是[拚-ㄙ+云]捨身心。修行其法。故云不惜身命。謂縱有喪身失命因緣。亦不顧惜也。彼善知識。見其能如是故。則示之以順行。於行住坐臥。四威儀中。常現清淨。為其作準作則。令彼眾生。依而習之。乃至轉為種種過患眾生。則示之以逆行。於四威儀中。示現種種過患。如婬殺盜妄等。乃急於為之讚歎梵行。而作折伏。彼諸眾生。雖見此等。心亦無有憍慢。謂[A44]已知其是。先以欲鈎牽。後令入佛慧故。設不知者。必生憍慢。憍。謂矜[A45]己勝彼。慢。謂輕彼劣吾。然知則必能倣行。順逆皆能修也。不知則惟堪順修。則劣於和識遠矣。況夫句。有以重況輕之意。言種種過患。事該婬殺盜妄。乃違犯律儀之最勝者。見之尚不生於憍慢。況夫出家知識。貪著[A46]摶食。及與財物。在家知識。愛染妻子。及與眷屬。縱有違犯律儀。尚無大過。見之不惟不生憍慢。而一切惡念皆不起也。
○善男下。次明獲益。亦世尊結答普覺之語。善男子。當知於彼善友。所示種種過患。不起憍慢等諸惡念。於此可見正念純熟。心地清淨。隨因感果。即能究竟成就正覺。契真心也。從此智慧心華。開發明曜。普照十方剎土。成佛度生。不外是矣。開示求人竟。
△二開示法病二。一開示依法離病。二開示離病即正。初。
善男子彼善知識所證妙法應離四病。
承上文業[A47]已開示。於彼善友。不起惡念。即成正覺。今復指示。於彼善知識。所證妙法。應當離於四病也。妙法即圓覺。以其包羅法界。涉入無礙。故稱玅法。若依此法。不墮邪見。此正示依何等法也。四病即作任止滅。若能離病。即成正行。依此修習。皆可入圓。此正示行何等行也。據菩薩問處。分條別問。而世尊答處。總示以事善知識中。善知識所證妙法。即是可依之法。無別有法可依也。離病正行。即是應行之行。更無別行應行也。故示勸以應離。淨名云。但除其病。不除其法也。開示依法離病竟。
△二開示離病即正二。一歷明四病。二總示邪正。初四。一作病。二任病。三止病。四滅病。初。
云何四病一者作病(至)非作得故說名為病。
初寄言總徵。既屬總徵。通冠下四。應令為一科。孤句不便別分。故寄言於此。
○一者句標定。若復下釋成。若復有人。指一類修行者言。顯不修行者。無此計故。作如是言。葢是從心起念。發如是妄計之言。我於本心作種種行。此是錯會前幻觀中義。起種種行。欲求圓覺也。實不達彼先悟淨覺。然後以淨覺心。發起幻智。觀彼幻眾。而起幻行。乃至幻相永滅。方滿菩薩清淨妙行。今乃虗妄計度。謬倣彼行。欲求圓覺。豈可得哉。當知圓覺清淨。本無修習。豈容作得。故曰彼圓覺性。非作得故。說名為病。固其宜矣。作病竟。
△二任病。
二者任病若復有人(至)非任有故說名為病。
二者句標定。若復下釋成。若復有人。仍指一類修行者。反顯不修行者。無此妄計。作如是言。亦是從心起念。作如是妄計之言。我等今者。是妄宰[A48]己先定於中矣。如此而曰。不斷生死。則生死常輪。如此而曰。不求涅槃。則涅槃永背。涅槃生死。無起滅念者。謂涅槃由他永背。而無求起之念。生死由他常輪。而無斷滅之念。一味任彼一切。隨諸法性。生死者。任他生死。涅槃者。任他涅槃。此錯會普眼章中。覺成就故。不與法縛。不求法脫。不厭生死。不愛涅槃等義。而自作此無可無不可之妄計。而乃以之欲求圓覺。豈可得哉。當知彼圓覺性。雖本無修習。不妨幻力修習。豈是任用隨他之所能有。故曰彼圓覺性。非任有故。說名為病。任病竟。
△三止病。
三者止病若復有人(至)非止合故說名為病。
三者句標定。若復下釋成。若復有人。準前可知。作如是言。仍是從心起念。作如是妄計之言。一切妄念。皆由自心而起。今欲永息諸念。豈從外招。故云我今自心。永息諸念。其意以由諸念故。見一切法。起動差別。設若永息諸念。則得一切性。寂然平等。此錯會清淨慧章。居一切時。不起妄念等義。而自作此永息諸念之妄計。殊不知息愈勤。而念愈多。纔起一念息心。則是於妄念上。又添一層妄念。一念既爾。念念皆然。欲求永息。豈可得乎。而乃以之欲求圓覺。實不能爾。當知圓覺清淨。本自離諸妄念。何庸更止念以求合。故曰彼圓覺性。非止合故。說名為病。止病竟。
△四滅病。
四者滅病若復有人(至)非寂相故說名為病。
四者句標定。若復下釋成。若復有人。亦準前知。作如是言者。謂從心妄計。作如是永斷煩惱之言。其意以身心受報。皆因煩惱所使。今欲斷之。使不再生。故曰永斷一切煩惱。既永斷之則無惑。無惑則無業。無業寧有身心受報。故云身心畢竟空無所有。又身心為根塵總相。根塵等為身心別相。身心既空無所有。何況六根五塵。及法塵之虗妄境界。又安所存。故云一切永寂。此錯會前滅觀中。斷諸煩惱。隨順寂滅等義。實不達彼。以淨覺心修習。全無許多妄計。今妄計一切永寂。欲求圓覺。如以方木。欲逗圓孔。吾固知其不入也。當知妙圓覺性。具足恒沙德用。無礙難思。住寂之心。豈能契合。故曰彼圓覺性。非寂相故。說名為病。歷明四病竟。
△二總示邪正。
離四病者則知清淨(至)若他觀者名為邪觀。
首二句結示清淨。謂彼果能離四病者。則知彼是清淨修行。作是下。依分正邪。謂作是觀。離於四病。而修習圓覺者。是人得入圓覺之正性。名為正觀。若乃他觀。修習圓覺。不必離於四病者。是人不得入圓覺正性。名為邪觀。依正觀而修。則為成佛夷途。依邪觀而修。必沉入魔險道。有志圓覺者。不可不辯。開示法病竟。
△三開示行病二。一示修行入圓。二示解脫除病。初。
善男子末世眾生欲修行者(至)如是修行方入圓覺。
末世眾生。去佛遙遠。欲修行者。致障多緣。不假善友調停。難免不入邪徑。應當盡命等。正誡勉之語。盡命供養者。盡其形命。供給四事。勿朝勤而夕惰。及日親而月違也。尋常稱善友為知識。呼知識為善友。隨說者便。不甚分疏。今經文既兩用。釋當類別。葢既稱為友。應指同學等侶。但取其賦性善良。與之共住。有彼此互相勸勉之益。故以善友稱之。必令盡命供養者。恐彼四事不足。不能安心辦道。相與切磨箴規。成其益焉。善知識者。應指親近師承。具正知正見。能識法識機。乍親則解粘去縛。久近必抽釘拔楔。故稱為善。教以執弟子禮。善侍巾瓶。故名為事。欲求親近者。或因其執禮善侍。或見其時至機熟。不待請而來教故。應斷憍慢者。憍謂自高。慢謂輕彼。愚癡無知者。間或有之。如云。知識尚來近我。我又何必往求。只此二語。則是憍且慢矣。若復遠離者。或為折茲憍慢。或為應他機感。去就兩有所益故。應斷瞋恨者。瞋謂立時生忿。恨謂結怨在心。愚癡無知者。亦間有之。如云。任去不復追隨。自此永不求彼。只此二語。則是瞋且恨矣。然此憍慢瞋恨。皆為障道因緣。故各以應斷囑之。現逆順境者。順如戒定慧等。逆如貪瞋癡等。皆為曲順機宜。權巧示現。逆固非逆。順亦非順。故云猶如虗空。既順逆猶如虗空。自能了知善知識之身心。畢竟平等。並不因善人而現順。亦不因惡人而現逆。葢與諸眾生。同一。
○覺性體。無有異視。又何容生憎生愛於其間哉如是修行。方入圓覺者。謂如我所說。如是供養善友。事善知識。依之修行。離於障道因緣。故云方入圓覺。示修行入圓竟。
△二示解脫除病。
善男子末世眾生不得成道(至)自他憎愛亦復如是。
上文以供養善友。事善知識。依之修行。方入圓覺者。為其無怨親憎愛等。諸障緣故。以是而知末世眾生。所以不得成道者。非無所因。故云由是無始等也。無始者。遠指晦昧真心。不得其始之時。晦昧真心。依於無明。轉成阿賴耶識而計我之心生焉。由計我故。妄分自他。設有違自而順他者。便起憎心。又有違他而順自者。使起愛心。於人既爾。於法亦然。由此而於人中法中。起憎起愛。熏成一切愛憎種子。納於八識田中。謾說不知修行。縱使修行。亦不過除其現行。而識田種子。故未解脫。道云何成。以遇緣即興。能為障道緣故。是知欲成道果。必將識田種子。盡解脫也。得盡解脫。其相云何。故云若復有人。為借人而示相故。怨家者。懷勝怨於心。遇則有損。乃人中之最可憎者。父母者。係至親於身。依則有益。乃人中之最可愛者。而云觀彼怨家。如[A49]己父母。則勝怨無過憎。至親無過愛。故云心無有二。葢必於自他憎愛。種現俱盡者。乃能如此。故云即除諸病。謂種現俱盡也。又前之四病。皆由憎愛而生。果其種現俱盡。則諸病皆不有矣。然[A50]已上約人中憎愛。而四病屬法中憎愛。人中憎愛。雖種現俱盡。何以並諸病而俱無耶。恐有是疑。故次下為之例明。於諸法中。自他憎愛者。如自起作心。他起止心。必愛作而憎止。若自起止心。他起作心。必愛止而憎作。如止作既爾。任滅亦然。是名法中憎愛。除此者。但盡現行。若觀彼煩惱生死。如菩提涅槃。心無有二。則是種現俱盡。故云亦復如是。謂亦復如觀彼怨家。如[A51]己父母。心無有二是也。夫自他憎愛。為致病之親因。實障道之勝緣。發起雖由我執。肇始端在無明。前[A52]已散漫開示。恐不介意。今於開示去病之後。再為叮囑。最忌在知識邊起。且欲令種現俱盡。生茲末世。懸受佛慈。三復誠言。不禁流涕。有志圓覺者。尤宜留意。開示行病竟。
△四開示發心。
善男子末世眾生欲求圓覺(至)如是發心不墮邪見。
此科如金剛般若中。開示降心。文義大同。圭峯憨山。兼有此論。彼經云。佛告須菩提。諸菩薩摩訶薩。應如是降伏其心。今云末世眾生。欲求圓覺。應當發心作如是言。彼經乃教以用四心降妄心。今經直教以發四種心。以四心既發。則妄心不待降故。又彼經云。所有一切眾生之類。略分胎卵濕化等十。是名所度眾生。今云盡虗空界。一切眾生。則十類俱該。平等普度。不擇怨親難易等。即廣大心也。又彼經云。我皆令入無餘涅槃。無餘則超過有餘。是到家法。今經云。我皆令入究竟圓覺。究竟則跨越始本。亦到家法。即第一心也。又彼經云。如是滅度無量無邊眾生。實無眾生得滅度者。實無則不見眾生可度。雖無量無邊。不生難度之想。今云於圓覺中。無取覺者。亦是不見眾生可度。如是乃能常度。即常心也。又彼經云。何以故。若菩薩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非菩薩。初徵何以故者。謂以何以故。必定不要見眾生為可度耶。釋中以若見眾生可度。則四相一時俱作。即非菩薩。今經無徵詞。直言除彼我人一切諸相。即不顛倒心也。彌勒偈。頌彼經義云。廣大第一常。其心不顛倒。此四心之所由名也。又彼經云涅槃。此經名圓覺者。準前文殊章云。有大陀羅尼。名為圓覺。流出一切清淨真如。菩提涅槃。是知圓覺即是一心。菩提涅槃。皆隨緣異稱耳。如是發心。不墮邪見者。顯示我人等相。皆邪見故。總結應求開示。長行竟。
△二偈頌(標頌云)。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正頌準長行有五。偈頌為四亦略。乃約義略頌)四。一單頌正示求人。二合頌依法離病。三合頌修行解脫。四正頌開示發心。初。
普覺汝當知末世諸眾生(至)心遠二乘者。
既求正知見人。且又遠於二乘。即當遵依。今不頌者。準長行可知也。
△二合頌依法離病。
法中除四病謂作任止滅。
法中句。頌依法離病。作止句。頌別示病相。不頌離病即正者。義中含故。
△三合頌修行解脫。
親近無憍慢遠離無瞋恨(至)戒根永清淨。
親近二句。乃略頌修行入圓中義。著能於知識邊。無憍慢瞋恨之心。即是修行可以入圓也。親近者。知識俯就機宜。學者易生憍慢。是障道緣。故以無戒。遠離者。知識別應他緣。學者易生瞋恨。亦障道緣。故以無止。見種下五句。乃重頌長行中。解脫憎愛即除諸病。文不甚類。葢約義頌也。見種種境界者。謂見彼知識現逆現順等。種種境界。心當生希有者。見順不生過愛。見逆不生過憎。總以內心作希有想。難逢難遇。縱有惡行。還如佛之出世。葢生心如佛想耳。既如佛想。則順行固不疑其犯非律儀。而逆行亦自知其戒根清淨。如此而親近知識。非自他憎愛。種現俱盡者。無能為也。合頌修行解脫竟。
△四正頌開示發心。
度一切眾生究竟入圓覺(至)證覺般涅槃。
一切眾生。該盡空界。平等普度。即廣大心也。究竟者。超過始本。證入圓滿覺性。即第一心也。無彼我人者。是[A53]已達無取覺者。即不顛倒心。由於常心也。發此四心。即是正智正慧。依之修習。離於自他憎愛。便得超出邪見。正因既成。妙果堪陟。故云證覺般涅槃。謂證入圓覺。乃般涅槃。是知金剛般若。稱為無餘涅槃。今經稱為究竟圓覺者。無足異焉。總結大科四問四答教修分竟。
△四一問一答示果分三。一謝前請後。二師資緣合。三應求開示。初二。一具儀謝前。二請後顯慇。初二。一眾中具儀。二謝前受益。初。
於是圓覺菩薩在大眾中(至)長跪叉手而白佛言。
此章以圓覺菩薩為主(示真實果法。非深證圓滿覺性者。不能契故)餘眾皆伴。故云在大眾中。餘可知。
△二謝前受益。
大悲世尊為我等輩(至)令末世眾生有大增益。
近受現前之請。遐被末世之機。故稱大悲世尊。為我等輩。應現前機。廣說淨覺種種方便者。通指自信分以來。由解分。而至修分。如來重重開示。皆為廣說修習。淨圓覺中。種種方便。逆指即如除病離相。修觀滅幻等。令末世眾生者。遐被未來。不惟現會法眾蒙益。將此法門。展轉傳於如來滅後。正法像法[A54]已過。末法之時。令彼末世眾生。依此種種方便。漸次修習。於最上圓覺便可登陟。故曰有大增益。具儀謝前竟。
△二請後顯慇二。一請後方便。二至三顯慇。初。
世尊我等今者[A55]已得開悟(至)及末世眾生施大饒益。
當機菩薩。自指現前大眾。故云我等今者。耳提面命。親從佛聞。故云[A56]已得開悟。謂開悟云何生信。云何發解。云何起修。非獨指解分為開悟也。末世眾生。生在佛後。未得親奉金言。不知云何生信。云何發解。云何起修。故云未得悟者。既未得悟。或隨分思察。或建場尅期。皆可由於自便。設若逢於夏首。必當安居修習。然安居儀式。大小攸分。故以云何為問。謂或以大乘。或以小乘。求佛尅定儀式。乃敢遵照修習。若不然者。恐誤修無所用耳。圓覺清淨。境界。五住不雜。二死不染。彌滿清淨。中不容他。故此圓覺中。三種淨觀者。謂前說修習圓覺。用三種淨觀。皆約[A57]已悟者說。如彼文云。若諸菩薩。悟淨圓覺。以淨覺心。取靜為行等是也。今約末世未悟。[A58]但不知奢摩他中。以何為首。三摩提中。以何為首。禪那中。以何為首。故並問也。惟願大悲者。求佛哀愍。為諸大眾者。近益現在。及末世眾生者。遐益後來。施大饒益者。令其隨順修習。進證大圓覺果故。請後方便竟。
△二至三顯慇。
作是語[A59]已五體投地如是三請終而復始。
準前可知。謝前請後竟。
△二師資緣合二。一師與資合。二資與師合。初。
爾時世尊告圓覺菩薩言(至)汝今諦聽當為汝說。
當場一問。現會與末法兩利。故重言善哉而讚美之。進示果頭之法。非具足圓覺者。不能設問。故曰汝等乃能。顯降斯則不能也。如是方便者。略明有二。一通相方便。謂修習圓覺之通方便。二別相方便。謂三種淨觀之別方便。觀佛答處自知。得別方便。則三觀可成。得通方便。則圓覺可證。是為菩薩以大饒益。施諸眾生。既師緣與資合。故教以諦聽許以當說。謂時下即當說也。師與資合竟。
△二資與師合。
時圓覺菩薩奉教歡喜及諸大眾默然而聽。
奉教歡喜者。奉誡許之教。喜不枉問故。及眾默聽者。希聞二方便。得大饒益故。師資緣合竟。
△三應求開示二。一長行。二偈頌。初三。一開示通相方便。二開示別相方便。三開示鈍根修證。初四。一隨分思察方便。二尅期修習方便。三結夏安居方便。四入期示無悞取。初。
善男子一切眾生若佛住世(至)隨分思察如我[A60]已說。
善男子者。呼當機令著意。勿虗聽也。一切眾生者。不論有佛時。無佛時。[A61]但有具大乘性者。皆總該之。若佛住世。總指有佛時也。若佛滅後。總指無佛時也。又無佛之時。法運有三。一正法時。謂去佛不遠。法未隣邪。有教。有理。有行。有果。二像法時。謂去佛漸遠。像教僅存。有教。有理。有行。證果者幾希矣。三末法時。去佛遙遠。空騰似量。教理雖有。行界兩亡。今上云若佛滅後。兼正像而總言之。下云若法末時。乃別指空騰似量時也。必別指者。以此時教理雖有。行果兩希。尤在可愍故。有諸眾生者。有佛時多有。以耳提面命。發菩提心者多故。無佛時在正法亦多有。以法未隣邪。發菩提心者亦多。像法時則不多。以像教僅存。發菩提心者少故。至末法時。空騰似量。發菩提心者間有。有則名為具大乘性。既具大乘種性。必能信佛所證圓覺。良以大圓覺心。惟佛獨證。故稱秘密。以餘眾不能知故。雖餘眾不知。設有具大乘種性者。亦能信佛必證。並信我若成佛時。亦必證。因而發心修習。故稱欲修行者。伽藍。略梵語。具云僧伽藍摩。此云和合眾園。謂方來僧眾。和合共住。清淨園林。德臘俱尊者。可以主之。故云在也。四事務令無闕。徒眾方能安處。如是則未免夤緣。故云有緣事故。不能一向修習。故云隨分思察。謂隨其所應修之分際。分分思察。先令妄盡遠淨覺。次令隨順還圓覺。如我前與普眼菩薩。[A62]已經逐一而說。隨分思察方便竟。
△二尅期修習方便。
若復無有他事因緣(至)過三七日一向攝念。
初道場尅期。既不主持伽藍。亦不匡徒領眾。故曰無有他事因緣。以上科主持伽藍。匡徒領眾。皆為利他分中事故。利他事繁。不能一向修習。故惟令隨分思察。今既無有利他事中因緣。唯以自利為重。故令即建道場。道場者。修道之場。而云建者。或方。或圓。或大。或小。周圍標定分際。如法誦呪結場。務令與外人外事不相涉故。當立期限者。尅期奮勇。道易成故。若立長期。百二十日者。約上根。一期之內。誓期必證。諒其期。得四箇月也。中期百日者。約中根。恐過長則力倦。無若合中。促其期於兩旬日也。下期八十日者。約下根。一期不成。還容再修。於彼中期。減兩旬日。則[A63]已是也。然如來既定三期。非無所為。葢以人根不齊。務令下根者種。中根者熟。上根者脫。設不然者。則上根自能遠圖。中根或可勉就。至於下根。鮮有不望巖者矣。安置淨居者。於道場內。安置淨修之居。如結戒場。大界為不失衣界。內又結小界。為作法辦事處也。
○若佛下。禮佛求懺。若佛現在者。如來住世時也。如來住世。道場不能往禮。惟當正念思惟。謂思惟佛之法身。徧一切處。隨所禮處。即是佛故。若佛滅後。如來去世時也。如來去世禮佛應須設像。設像不過木雕泥塑。惟在心存是佛。目覩想佛。生正憶念者。謂憶念法身常住。本無有滅。即此木雕泥塑。還同如來常住之日。懸諸旛華者。旛華於前。中為幔而結搆之。華懸於空。類天散而飄鼓之。如今之設壇禮懺。務期盡美盡善。極力竭誠。即真供養。謹運一心。經三七日。稽首十方佛名。求哀懺悔。懺謂懺除前𠎝。悔謂悔不更造。身心既淨。道果堪成。如滌淨器。以備成貯甘露法味。
○遇善下。獲效徑修。遇善境界者。或禮應光華。或夢驗佳祥。不作聖心。名善境界。自然獲得心意輕安。謂既不昏沉。亦無掉舉也。然雖如是。亦不過三七日。以感應道交。理方定故。一向者。驀直去。絕擬議。永不退故。攝念者。攝妄念。成正觀。契圓覺故。尅期修習方便竟。
△三結夏安居方便三。一標大異小。二對佛陳詞。三逾期隨往。初。
若經夏首三月安居(至)心離聲聞不假徒眾。
大疏云。然建道場。或在伽藍。或於餘處。期限未滿。夏首[A64]已臨(若)入眾安居。則乖誓約(若)自終限期。又犯毗尼。道場中人。由此疑惑。如來遠念故為辯明。(設)為俗乖律。則非(今)因大癈小無失。故決定毗尼經說。持聲聞戒。是破菩薩戒。持菩薩戒。是破聲聞戒。言當為者。既經夏首。不便出入遊化。大小兩乘。皆當作安居法也。清淨有二。一心性清淨。約菩薩說。二境界清淨。約聲聞說。止住即是安居。然既知剋期修習。求證圓覺。縱安居亦當作心性清淨。菩薩止住。心離聲聞者。不必將心又入聲聞境界。清淨場故。又聲聞安居。必先集眾問和。且安居亦必白僧。須假徒眾。令既不入彼眾故。不假也。標大異小竟。
△二對佛陳詞。
至安居日即於佛前(至)大因緣故不繫徒眾。
初屆期白佛踞修。至安居日者。遵佛制。順此方四月十五。為前安居日。大小兩乘。皆至此日安居。即於佛前者。顯是大乘。以小乘作僧事[A65]辦。白僧即是。今云佛前者。以大乘作佛事辦。應白佛故。作如是言者。謂對佛作念。如是如是而說。非出聲唱言也。我者。顯自陳言。非關他故。比丘。及尼。是出家二眾。優婆塞。夷。是在家二眾。按小乘安居。唯許出家二眾。今是大乘。且是約心性安居。非關方處。通在家亦無傷。故即約尅期同修之四眾。而總言之。踞菩薩乘者。謂依踞菩薩大乘之法。修習真如寂滅行故。葢寂滅者。依真如而立名。謂真即無妄。離言說相名寂。如即不變。離心緣相名滅。稱此理而修因。名之為行也。
○同入下。正陳菩薩安居。同入清淨。實相住持者。行行契真。名為同入。清淨實相者。在本經名為淨覺。約起信即是心真如門。清淨者。一念不生。實相者。守其自性。即此一念不生。守其自性。便是住持。如道場之安置淨居。類戒場之內結小界。雖理事有異。而分限頗相似故。以大圓覺為我伽藍者。大圓覺性。在本經首稱大陀羅尼。依華嚴即是一真法界。為我伽藍者。陀羅尼。總一切法。持無量義。一真法界。該真如門。合生滅門。修因證果。總在裏許。有伽藍義。如尅期之建立道場。類戒場之不失衣界。其分限亦頗相似。身心安居者。最初元以真如不守自性。變起藏識心海。其次又以境界風動。轉生前七識浪。從此前五識趣逐外塵。第六識內。緣影事。因而帶累五蘊身心。不能安居。今既同入清淨實相住持。前五識既不趣逐外塵。第六識亦不內緣影事。累不及蘊。故得身心安居。至於第七末那。向以六識為用。內緣八識為體。今既身心不動。則六識不行分別。是第七無用。外無所緣矣。外無所緣。自不計八識為我。而內亦無所緣矣。內外無緣。則第七末那。居然平等性智。而藏識心海。仍歸真如。起信論云。心真如者。即是一法界大總相法門體。所謂心性不生不滅。不生不滅即是涅槃自性。謂涅而不生。槃而不滅故。不生則不繫於有。不滅則不屬於空。故云無繫屬故。據此則是同安居於圓覺普照。寂滅無二性中。無繫屬於方隅界限故。如上所說。以大圓覺為我伽藍者。意在於此。
○我今下。敬請不例餘眾。聲聞安居期限亦屬佛制。不敢違故。蒙允則雖違無遇也。不依聲聞者。稱性安居。與彼不同故。當與十方等。謂佛及菩薩。皆住清淨實相。以圓覺為伽藍自亦與之同故。三月安居者。定以三月為期。不類聲聞。前後兩安居故。所以不拘小節者。為修菩薩無上妙覺大因緣故。不繫徒眾者。恐彼不能隨大。並小亦失故。對佛陳詞竟。
△三逾期隨往。
善男子是名菩薩示現安居過三期日隨往無礙。
然大乘既以清淨實相為住持。以大圓覺性為伽藍。即是安居。何必夏首。葢為惜事表法。示現夏首安居。亦為令彼本無大志。邈示夏首安居者。知所耻焉。過三期日。隨往無礙者。大疏云。道場三期日滿。小乘夏限未終。以本非小乘安居故。不妨隨往無礙。結夏安居方便竟。
△四入期示無悞取。
善男子若彼末世修行眾生(至)一切境界終不可取。
末世修行。邪正難分。求菩薩道。最宜慎重。況夫既入三期。未免尺水丈波。若是彼從佛所聞一切境界。如奢摩三摩禪那。漸修。頓修。圓修。乃至二十五輪觀等。取之而修。終有巨益。若非彼從佛所聞一切境界。如事水。事火。事天。奉時。奉方。奉塵。乃至二十五冥諦等。取之而修。必招奇損。故以終不可取而示戒之。開示通相方便竟。
△二開示別相方便四。一修習奢摩方便。二修學三摩方便。三修學禪那方便。四徧修即名佛出初。
善男子若諸眾生修奢摩他(至)一切境界終不可取。
初示方便。言悟淨圓覺。以淨覺心。修奢摩他。如前[A66]已聞命矣。若末世未悟眾生。欲修奢摩他者。最初從何下手。故教以先取至靜。謂先當憶想一切所有諸法。皆如幻如化。不生取著。不造業。不受報。則至靜矣。如此雖能了於生死。仍復取著涅槃。若知涅槃亦如幻化。則是靜極。如是則圓覺妙心。脫體畢露。故曰便覺。如前普眼章云。證得諸幻。滅影像故。爾時便得無方清淨。無邊虗空。覺所顯發。覺圓明故。顯心清淨等是也。
○如是下。明修習。言靜極非可遽至。修習必由漸來。故先言如是初靜。從於一身。謂先從一身靜也。如前普眼章云。我今此身。四大和合。乃至云。四大各離。今者妄身。當在何處。以是而觀。即知此身畢竟無體。是為一身靜故。如一身既爾。一切身亦然。情世界既爾。器世界亦然。不及細陳。但超略言之。故云至一世界。覺亦如是。如依鏡生垢。去得一分垢。即能顯得一分光故。
○善男下。顯利益。若覺徧滿句。牒上覺徧一界。然覺性靈明。有境必照。故於一界眾生。凡有起一念處。皆能了知。如覺徧一界既爾。覺徧百千世界亦然。然此於六通之中。似屬他心。若復能於百千世界眾生。有念皆知。又非聲聞他心之所能及。他心既爾。通通皆然。佛知佛見。不外是矣。亦如垢盡鏡明。凡有臨於鏡光者。無不照焉。如普眼章云。一切實相。性清淨故。一身清淨。一身清淨故。多身清淨。多身清淨故。如是乃至十方眾生。圓覺清淨。善男子。一世界清淨故。多世界清淨。多世界清淨故。如是乃至盡於虗空圓裹三世。一切平等清淨不動。善男子。虗空如是平等不動。當知覺性平等不動。如是等文。乃極力發揮此旨。此若不明。當細閱彼文自知。
○非彼下戒悞取。準前可知。修學奢摩方便竟。
△二修學三摩方便。
善男子若諸眾生(至)一切境界終不可取。
初示方便。若諸眾生。指末世未悟者說。末世未悟。欲修三摩提者。最初從何下手。故教以先當憶想十方如來。及諸菩薩。所以為如來為菩薩者。無非修因證果而得。如是則為我之師。我之友矣。
○依種下。明依修。謂既憶想[A67]已。為欲師之友之。即便依彼所說種種法門。漸次修行。設遇心若馳散。即當精勤辛苦修諸三昧。定慧均等。方成妙悟。
○廣發下。冀當益。恐現前不悟。更冀將來。故教以廣發大願。如彌勒章云。若諸末世一切眾生。於大圓覺。起增上心。當發菩薩清淨大願。應作是言。願我今者住佛圓覺。求善知識。莫值外道。及與二乘。依願修行。漸斷諸障。障盡願滿。便登解脫清淨法殿等。是也。自熏成種者。謂廣發此願。自能漸次熏習。以成悟證種子。納於八識田中。纔出頭來。一聞千悟者。固有之矣。
○非彼下。戒悞取。亦準前可知。修學三摩方便竟。
△三修習禪那方便。
善男子若諸眾生(至)一切境界終不可取。
初示方便。若諸眾生。仍指末世未悟言。末世未悟眾生。欲修禪那者。最初從何下手。故教以先取數門。謂數息觀也。葢以修奢摩時。先取至靜。偏於靜則墮聲聞緣覺。修三摩時。先取憶想。偏於想則近凡夫外道。今則攝想念於一息。超出凡外。化至靜於計數。不落聞緣。威德章禪那成時。超出礙無礙境。此數門乃其漸耳。
○心中下。明修習。了知者。了了分明。知彼一出一入之間。有生念。住念。滅念之不紊故。念纔起為生。念既起為住。念將盡為異。念既盡為滅。今不言異者。以是將滅。以滅念攝故。所以諸經論中。有言三相。有言四相者。無足異也。分劑頭數者。生有生的分劑。住有住的分劑。滅有滅的分劑。一數至十數。從頭數之。務使了了分明。其所以攝散入寂。化寂不住之方便。再無有過於此者。又此上乃約初心修習。靜坐時數息言之。如是下。又約久修工純。四儀不廢。故曰周徧四儀等也。分別念數者。謂分析辯別。一出一入之間。有生念。住念。滅念。又合此分劑為一息。如是一息一息。從頭數之十數。無不了知。其所以攝散入寂。化寂不住之工。較前益綿密矣。
○漸次下。顯利益。然攝散入寂。不被事礙。化寂不住。不被理礙。如是漸次增進絕待靈心欲發。由彼潛興密運之力。不唯知息知念。知數。竟至無所不知。有法皆了。先且舉一最難知者為例。故云乃知百千等。佛意以百千世界最遠難知。一滴一滴之雨。最繁難知。此且得知。其餘近者。減者。不待言矣。猶如目覩句。喻明所知了了。如觀掌果。非依俙見也。
○非彼下。戒悞取。仍準前知。修學禪那方便竟。
△四徧修即名佛出。
是名三觀初首方便(至)即名如來出現於世。
是名句。總結上三。言未悟之人。先依此修。故云初首方便。若諸眾生者。約末世未悟者言。三種所修法。約如上所列而說。徧修者。一法不遺。精進者。以悟為期。悟後之修。任運流入果海。懸記佛出。非漫說耳。開示別相方便竟。
△三開示鈍根修證。
若後末世鈍根眾生(至)心不放捨漸次求證。
若如來滅後。末法之世。其利根修證。不待言矣。設有根性遲鈍眾生。以既悟覺心。欲求佛道。屢修屢廢。不得成就。葢由昔業所障。應當勤求懺悔。事懺。則嚴設華壇。禮佛誦經持呪。理懺。則晏坐靜室。觀察罪性叵得。遇善境界。得心輕安。然後一向攝念常起二種希望。一者希望斷憎愛惑。二者希望求勝上心。斷憎愛惑者。憎謂於違情境。起憎惡心。亦即根本煩惱中瞋。以憎則必瞋故。愛謂於順情境。生愛染心。亦即根本煩惱中貪。以愛則必貪故。嫉妬諂曲。皆小隨煩惱。以是根本煩惱等流之性。故名為隨。雖名為隨。乃各別而起。故名為小。嫉謂徇自名利。不耐他榮。妬忌為性。故名嫉妬。瞋一分攝。諂謂罔冐於他。矯設異儀。險曲為性。故名諂曲。貪癡各一分攝。又此與憎愛。通名為惑。葢惑者不明。不明即癡。如憎之不[A68]已。而繼之以嫉妬。愛之不[A69]已。而繼之以諂曲。其癡為何如哉。所以根本煩惱中。但言憎愛。不顯癡義者。以癡固有之。無容更顯耳。求勝上心者。求即是發。以為求必發故。勝上心。即無上菩提心也。菩提心超出權小。名為勝心。一切心無能加於其上。名為上心。三種淨觀。乃指從前所說。承悟所修三觀。此以鈍根。恐其不能兼修。故且教隨學一事。謂隨其本意。於三觀中。且學一觀之事。以事專於一。則易成故。設於此觀不得。或因宿習不對。故又教其復習彼觀。如是而遞互修習。總教以心不放捨。漸次磨煉。必求證入。果到時至機熟。自應推門落臼。如世尊雪嶺六年。成道必待臘月八日。即其證焉。總結應求開示長行竟。
△二偈頌(標頌云)。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正頌準長行分三)一頌通相方便。二頌別相方便。三頌鈍根修證。初(準長行分四。一隨分思察方便二尅期修習方便。三夏首安居方便。四入期示無悞取。今不頌一三)分二。一頌尅期修習方便。(即長行第二)二頌入期示無悞取。(即長行第四)初(亦惟約義略頌)。
圓覺汝當知一切諸眾生(至)然後正思惟。
偈頌所說。不出長行。恐不著意。故教以當知。假當機儆餘眾也。雖通說一切眾生。而大悲深懷末世。以彼去佛遙遠。正道難行故。欲求無上道。即[A70]已發阿耨菩提心者。當先結三期者。人根不齊。對三根結上中下期。使其有所希望心故。懺悔無始業者。禮佛求懺悔先業。而蕩心器。以備承受甘露法故。經於三七日者。先業[A71]已懺。心器[A72]已淨。趣求佛道。志方定故。然後正思惟者。離於妄想。修正觀。契正覺也。
△二頌入期示無悞取。
非彼所聞境畢竟不可取。
長行云。終不可取。此云畢竟不可取。皆深戒之詞也頌通相方便竟。
△二頌別相方便。(長行分四前三即是三觀。偈但標其名義。合而為一乃分二)一合頌三觀名下帶義。二結頌徧修即名佛出。初。
奢摩他至靜三摩正憶持禪那明數門。
奢摩下帶至靜二字。三摩下帶正憶持三字。禪那下帶明數門三字。皆略示初首方便之義。
△二結頌徧修即名佛出。
是名三靜觀若能勤修習是名佛出世。
首句總結上三。長行中初首方便四字。此不頌者。以三名下。[A73]已各帶示。上相離未遠。不頌即知故。精勤修習。悟本覺而成始覺。是即名為佛出世也。頌別相方便竟。
△三頌鈍根修證。
鈍根未成者常當勤心懺(至)佛境便現前。
初首方便。以悟為期。悟後之修。利根者。自能成就。設有鈍根。不能成就者。定由宿業所障。故當勤心懺悔。無始罪障。果得諸障消滅。自然佛境現前。見光見華。騐知清淨。不作聖心。從此進修。如風帆揚於順水。再無不成者矣。總結以上正宗分竟。
△三流通分(正宗既陳。現有眾已蒙深益。世尊云歿。未來機。不獲親領。接續慧命。要愚四依。闡揚法門。還冀五德。然傳講雖憑慧力。而護持要假威神。賢善首一一請問調御師疑欵教酧。大教流通。自應。百千萬世。而無滯無壅矣)分四。一謝前請後。二師資緣合。三應問教酧。四總結流通。初二。一具儀謝前。二請後顯慇。初二。一眾中具儀。二謝前受益。初。
於是賢善首菩薩在大眾中(至)長跪叉手而白佛言。
此章以賢善首為主。(能宏人天小乘曰賢。能宏始終大乘曰善。能宏圓頓一乘曰首。請問流通。端賴斯人)餘眾皆伴。故云大眾中。三業䖍誠。俱照文殊章釋。
△二謝前受益。
大悲世尊廣為我等(至)開悟如是不思議事。
信解行證。極力開示。現會末世。普令受益故。稱大悲世尊。廣為我等。及末世眾者。約教則廣說無蘊。約機則廣被無遺。稱大悲稱世尊。正為此也。開悟上。文稍不足。若加普令二字。照應廣為二字。義則足矣。如是不思議事。通指正宗十章。謂如是如是生信。如是如是發解。如是如是起行。如是如是證果。一一皆能開曉。一一皆能悟徹。其受益誠為不可思議事也。具儀謝前竟。
△二請後顯慇二。一請名持護。二至三顯慇。初。
此大乘教名字何等(至)流布此教至於何地。
此大乘教。指上正宗所說。[A74]已知其為文義。是大乘教法。若為隨順時機。取益當來。應立名字。敢問此經名字。當稱何等。必求佛說者。以因名思義。乃可奉命傳持。佛若不說。我等云何奉持。此請經名奉持。為第一問也。奉持此法。度生令信。全憑開導經功。佛若不說。我等云何開導。敢問依經修習。能得何等功德。此請修習功德。為第二問也。依經修習。魔心生妬。尺水丈波。要假護持。敢問世尊。以云何力。使我護持經人。此請擁護持人。為第三問也。又持經得護。修習則魔事不生。流布無功。化他則逢難便退。敢問世尊。流布此經。功成至何地位。此請流布何證。為第四問也。請名護持竟。
△二至三顯慇。
作是語[A75]已五體投地如是三請終而復始。
釋義準前。謝前請後竟。
△二師資緣合二。一師與資合。二資與師合。初。
爾時世尊告賢善首菩薩言(至)汝今諦聽當為汝說。
既為現前菩薩。又為末世眾生。益有兩關。故重言善哉而讚美之。會眾意同。共推賢善首出問。主伴之心。惟佛能知。故以汝等稱之。乃能者。顯餘眾未必能問。如何後所說。修習所得之功。流布所至之地。令惡魔。及外道。無能惱亂。皆係經教功德。大方廣圓覺修多羅了義等。皆係經之名字。若非深證圓覺。自他兩利。假經教之力用。縱有問。亦未必能如是之詳且備也。為諸菩薩者。正為現在。及末世眾者。兼為後來。如上所釋。益有兩關者。以此經教功德名字。上釋乃能處。業[A76]已略敘。至下釋佛答再指誡以諦聽。許以為說者。正顯師與資合。設不合。則不誡。亦不許也。師與資合竟。
△二資與師合。
時賢善首菩薩奉教歡喜及諸大眾默然而聽。
賢善首菩薩是請主故。所以奉教歡喜。及諸大眾者。發請意同。所以默然而聽。此亦意顯資與師合。設不合。則不喜。亦不聽也。師資緣合竟。
△三應問教酧(準前賢善首請問有四。一請名奉持問。二修習功德問。三擁護持人問。四流布至地問。今答中。四義俱有。但與前次第不同。又四答中。正答之外。間有□添之文。隨四答前後)今亦四一答請名奉持問。二答流布至地問。三答修習功德問。四答擁護持人問。初二。一起樂生信。二依問正答。初。
善男子是經百千萬億恒河(至)十二部經清淨眼目。
初為起欣樂。法華云。諸佛世尊。出現於世。唯為一事。若不說此者。出世無所為故。是知此經。乃諸佛共說。而言百千萬億恒沙者。亦無數之數。實無佛不說也。守之者。非時不說。必時至乃說。護之者。非機不傳。必機熟乃傳。是知三世如來。守此護此。務令此法常住。無有壞滅。法華彌陀等經。咸稱諸佛護念者。亦斯意耳。必言此者。為令現會菩薩。於是經起欣樂心故。
○十方下。為生信重。本經云。有大陀羅尼門。名為圓覺。流出一切清淨真如。菩提涅槃。及波羅密。教授菩薩。然既稱教授菩薩。則應為十方菩薩之所歸依。又既稱大陀羅尼。則總一切法。持無量義。是知得證圓覺。便能明了一切法義。故為十二部經清淨眼目。必言此者。為令末世眾生。於是經生信重心故。起樂生信竟。
△二依問正答。
是經名大方廣圓覺陀羅尼(至)汝當奉持。
初正答經名。經有五名。題惟取二。初中又減去三字。總釋名題中業經詳釋。餘三名亦略敘其義。此則似無容更贅。然經中義既無盡。而名又何妨。再釋。第一名大方廣圓覺陀羅尼。是法義總別為名。謂圓覺是法。大方廣是義。此法能總一切法。此義能持無量義。故又以陀羅尼稱之。以梵語陀羅尼。此翻總持。謂總一切法。持無量義故。是則上五字是別。下三字是總。名題中取別遺總。故第一。名惟存五字。第二名修多羅了義。是境智相對為名。上稱此經。為十二部經清淨眼目。十二部則十二分也。今稱為經者。以分雖各有別名。凡屬佛說者。皆可以經名之。是知修多羅三字。即通指十二部經。其間所詮法義。如頓漸偏圓等。皆為所照之境。了義二字。即是圓覺妙慧。於彼十二部經。頓漸偏圓等義。一一皆悉能了。即為能照之智。境智相對。故以修多羅了義名之。第三名秘密王三[A77]昧。是定動無礙為名。三昧者。即普賢章所謂如幻三昧是也。靜觀諸法。皆如幻化。於諸法中。一念不生。即成三昧。名之為定。既知幻[A78]已。即起諸幻。以除幻者。變化諸幻。而開幻眾。得大自在。喻之為王。名之為動。然此動非離定而有。乃即定而動。此定非離動而有。乃即動而定。或有眾生但見定而不見動。則動成秘密。或有眾生。[A79]但見動而不見定。則定成秘密。其實無礙。故以秘密王三昧名之。第四名如來決定境界。是真如不變為名。如來者。能證圓覺人也。能證圓覺。直以圓覺度生。而生多迷悶。因以真如門而接濟之。如文殊章中所釋。滅妄還淨覺是也。決定境界即是真如。本經名為淨覺。以不變故。稱為決定。滅妄顯故。稱為境界。若依此而隨順修習。即還圓覺。一經能事。不出乎此。故為名也。第五名如來藏自性差別。是藏性隨緣為名。上名約頓教一乘人立。言頓教一乘人。雖背圓覺。迷途未遠。但以真如門接。略加隨順。便至圓覺。此名約終教等大乘人立。言終教等大乘根性。背圓覺迷途漸遠。若但以真如門接。恐其間不無點額。乃又以生滅門而曲成之。如來藏即是真如。因其中具足佛性。又能依此出生諸佛。故易為如來藏。名自性差別者。自性隨緣。而成生滅門也。生滅門中。則有多種差別。謂倐以無明不覺。便生三細。境界為緣。復長六粗。所謂迷途漸遠是也。迷途漸遠。以此門而曲成之者。令知從真既可起妄。返妄便即歸真。就路還家。更無煩希奇仰異。況夫歸真近圓。其進證又何難哉。如本經彌勒章之五性差別。淨慧章之五種隨順。皆約生滅門中。曲成圓覺之義。以斯立名。良有以焉。
○最後一句。兼答奉持。準前賢善首請云此大乘教。名字何等。云何奉持。今世尊既云五種名字。末復教以汝當奉持。奉謂奉以自修。持謂持以教人。自他兩利。皆須因名思義。故教以汝當。謂應當因名思義。而奉持之。則自他兩利。其庶幾乎。答請名奉持問竟。
△二答流布至地問。(問在第四答在第二又答前有加添之文應分二)一至地之由。二依問正答。初。
善男子是經唯顯如來境界唯佛如來能盡宣說。
唯顯如來境界者。謂如來自無始發心[A80]已來。如何生信。如何發解。如何起行。如何證果。如何從因至果。一切所有境界。皆於此經顯示。言唯顯者。不涉餘乘。況夫異學。益知其無與於此經矣。或問。如來境界。不可思議。經唯二卷。豈能盡收。故世尊又以唯佛如來。能盡宣說示之。如文殊章。初說本起因地。圓覺章。終說徧修徧證。縱是鈍根。還許此觀不得。復習彼觀。心不放捨。漸次求證。況夫中間。說五性差別。說五種隨順。說次第三觀。說二十五輪。說四相之迷識迷智。教以併銷。說四病之任滅作止。令其勿留。其說可謂詳且盡矣。夫何遺焉。至地之由竟。
△二依問正答。
若諸菩薩及末世眾生(至)漸次增進至於佛地。
若諸菩薩。及末世眾生者。先敘能流布人。依此修行者。正敘所流布教。前問流布此教。惟顯利他。此答依此修行。兼顯兩利。蓋未有自不利。而能利他者。故此兼顯。正見其自能受持。又能以茲流布。不便雙稱。故渾言修行。漸次增進者。生信發解。起行。至於佛地者。即是證果。設問如何依此修行。便能爾耶。以此經惟顯如來境界。依之修行。自應至於佛地。所以將欲答問。先出至地之由者以此。答流布至地問竟。
△三答修習功德問(問在第二。答在第三。又答後有加添之文。亦分為二)一依問正答。二較量功德。初二。一法說二喻顯。初。
善男子是經名為頓教大乘(至)亦攝漸修一切羣品。
是經借言顯理。明理忘言。不立文字。但一念不生。即名為佛。不依地位漸次而說。故名頓教。大乘者。不接小機。謂聲聞辟支所不及故。又此不惟是大乘。且是一乘。謂是經唯顯一佛乘故。今名為大者。非對小言大之大。乃超出一切。名之為大。如法華門外三車。牛對羊鹿。即名為大。若比大白牛車。則非真大。今是大白牛車。乃真大也。頓機眾生者。積劫因成。未及果證。今生纔出頭來。一聞千悟。順行如善財。逆行如鴦崛。皆為頓教之機。從此開悟者。一聞此經。頓開心地。悟證圓覺。所謂必至佛地者。即其大也。然此乃約機教相對。成就開悟。固如是之深且疾耳。要知頓即近圓。隨順而可至圓教故。亦攝漸修一切羣品。如始終二教菩薩。小教聲聞緣覺。及彼世間六道眾生。但有聞法者。無一不成佛。故能並攝。如彌勒章云。由於欲境。起諸違順。境背愛心。而生憎嫉。造種種業。是故復生。地獄餓鬼。若聞此而不生憎嫉。不造眾業。則三途亦可成佛。又云知欲可厭。愛厭業道。捨惡樂善。復現天人。若聞此而既捨惡業。復超善業。則欲界天人。亦可成佛。又云。知愛可厭。棄愛樂捨。還滋愛本。便現有為增上善果。若聞此而既捨諸愛。亦不樂捨。罔滋愛本。則上二界亦可成佛。又云。由本貪欲發。揮無明。顯出五性差別不等。若聞此而離本貪欲。不發無明。則五性差別皆可成佛。是知此經所謂亦攝漸修羣品者。以此經總攝一切漸修諸法門故。法說竟。
△二喻顯。
譬如大海不讓小流(至)飲其水者皆得充滿。
譬如大海。不唯容納百川。然亦不讓小流。此葢以大海。必納百川。不納則不能成其大故。喻頓教必通圓教。統攝一切諸大乘法。不攝則不能顯其頓故。然既通於圓。則不惟統攝諸大乘法。乃至小乘人天等法。亦皆普攝。故喻中以不讓小流喻之。讓猶辭也。謂辭之而不容入故。海必不爾。頓教通圓亦然。此且喻教。下乃喻機。然大海既容納百川。必能潛流四天下地。而四天下中。以任鑿井疏河。灌園溉地。所有王臣人民。象馬牛羊等。一一皆取之不盡。用之無竭。乃至蚊蝱。及阿修羅。飲其水者。皆得充滿。法中謂頓教兼圓。既能統攝諸大乘法。必能潛利四位(住行向地)因心。而四位因心中。以任生智流辯。談妙說玄。所有應被之機。一一皆隨心應量。取足無窮。乃至六道眾生。及彼一切天魔外道等。但有聞法。佛種以納識田。時至機熟。佛果自爾圓成。試觀本經喻文。其間少有不足。如喻教中。但言不讓小流。不言大流。喻機中但言乃至蚊蝱。不言超略何等。本疏先以私意補足。然後以法貼合。不敢言妥。尚冀高明者教之。依問正答竟。
△二校量功德(兩番校量。益顯修習功德之不虛矣。分二)一施寶校量。二施法校量。初。
善男子假使有人純以七寶(至)聞此經名及一句義。
積聚也。直解云。世寶盈剎。但資有漏。至理一言。轉凡成聖。故功倍天淵。施寶校量竟。
△二施法校量。
善男子假使有人教百恒河(至)宣說此經分別半偈。
直解云。小異雖多。終無實證。此經半偈。成佛正因。故難為比量。答修習功德問竟。
△四答擁護持人問。(問在第三。答在第四。前後俱有加添之文。應分為三)一顯當護因。二正答當護。三奉教護持。初。
善男子若復有人聞此經名(至)種諸善根聞此經教。
初反顯當護。聞經名。非聞經義。信不惑。非是受持。此人即非少福少慧。便當護持。
○如是下。正明當護。如是必從一佛二佛。乃至盡恒河沙一切佛所。積善積福。聞經資慧。既福多慧多。益當護持。言此以見。向下之依教修習者。定當護。勿復疑矣。顯當護因竟。
△二正答當護。
汝善男子當護末世(至)惱其身心令生退屈。
先稱汝。附稱善男子者。顯是面囑當機。令其著意。非漫答也。準前當機請云。云何使我護持經人。是直欲自領其事。故世尊應其請而答之曰。汝善男子。當護末世是修行者。佛意以但聞經名。信心不惑。尚是久供多佛。多福多慧。況復末世得聞是經依經修行。自他兩利者。又非前人之可比擬。故直解云。修習此法者。乃慧命所係。若惡魔惱亂生退。則慧命斷絕。故當護持也。直解不言外道者。以外道即魔侶故。惱其身心者。謂惱害其身。惱亂其心故。退屈者。謂退失本念。屈志從他也。正答當護竟。
△三奉教護持(當機奉教護持。事屬一定。避繁不復更列。今約餘眾分三)一金剛護持。二諸天護持。三鬼眾護持。初。
爾時會中有火首金剛(至)財寶豐足常不乏少。
初統屬具儀。謂金剛眾。統其眷屬。具儀之義可知。通稱金剛者。依手中所持之杵彰名。其威力全在杵故。火首金剛者。直解云。謂頭有火𦦨。即楞嚴所云。化多淫心。成智慧火。乃菩薩示現者也。摧碎金剛者。以所持之杵。能摧碎一切天魔外道等故。尼藍婆金剛者。圭峯。憨山。皆云未詳翻譯。八萬金剛。皆其同類。并其眷屬。乃所統徒眾耳。
○世尊下。護人及處。有能持此者。此字即指本經。顯有則必護。不空言耳。決定大乘。不指經說。乃指能持之人。以是決定求大乘人故。如護目者。顯護之最嚴。即一塵一沙。亦不使有犯故。乃至道場等。如前建立道場。即是尅期修行處故。自領徒眾者。周界旋護。晨夕守護者。晝夜長巡。如是則魔外不敢有犯。自應無有退轉。
○其家下。兼護其家。其家乃私居也。永無灾障等。顯人眷平安。財寶豐足等。顯家道昌隆。非金剛守護者。莫由至此。金剛護持竟。
△二諸天護持。
爾時大梵天王二十八天王(至)常令安隱心不退轉。
初天眾具儀。直解云。大梵天王。乃初禪王。為娑婆世界主。佛佛出世。此王為請主。二十八天。總指三界諸天。謂六欲天。十八禪天。四空天也。須彌山王。特舉帝釋。乃忉利主。護國天王。乃四王天。為守護國界之主。私云。大梵天王下。[A81]已總標二十八天。乃又特舉帝釋。及四王者。以其有統眾之威。能護持故。
○世尊下。許護令安。安而且隱。自應心不退轉。諸天護持竟。
△三鬼眾護持。
爾時有大力鬼王名吉槃茶(至)我當使其碎如微塵。
初鬼眾具儀。直解云。吉槃茶。亦云鳩槃茶。此云可畏鬼。食人精氣。其疾如風。變化無端。住於林野。管諸鬼眾。故號為王。不屬人天。單居鬼趣。座起禮繞而白。具儀表誠可知。
○世尊下。許護持人。朝夕侍衛。魔外不能相犯。故不退屈。
○其人下。指界相要。直解云。一由旬四十里。言守護方隅。可四十里內。無灾害也。(問。此經乃佛住大光明藏。為文珠等一類大菩薩說。列眾尚無二乘。為其絕分。云何乃有諸天鬼神。發顯守護耶。答。大光明藏。即法性土。理應自他平等。說聽皆無。但經家敘云。於不二境。現諸淨土。據此則不惟現於受用。而淨化亦該。如華嚴積行菩薩。曝腮鱗於龍門。上德聲聞杜視聽於嘉會。而世王妙嚴品。諸世間主。各證毗盧一德。豈是絕無。要知如來境界。不可思議。況此經直通乎圓。豈可以有思惟心。而妄興難問)應問教酬竟。
△四總結流通。
佛說此經[A82]已一切菩薩(至)皆大歡喜信受奉行。
佛本無說。何嘗有[A83]己。今約一期事畢。名為說此經[A84]已。一切菩薩。即文殊普賢等。當機之眾。及其諸眷屬也。天該天部。龍該龍部。鬼該藥叉。神該俗樂法樂。餘難備舉。故總以八部。及眷屬該之。此皆尋常隨逐佛會。衛法護教之者。及諸天王等。別指上來許護當經之眾。金剛神。吉槃茶。總以等字該之。一切大眾。總結菩薩。乃至梵王等也。聞而思。思而修。終獲巨益。故云皆大歡喜。信謂信忍佛語。受謂受領佛意。奉行者。欽奉佛勅。展轉傳行。所謂流通者。正在是耳。
圓覺經析義疏卷第四(終)
校注
【經文資訊】《卍新續藏》第 10 冊 No. 263 圓覺經析義疏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1-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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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淨業章四。一具儀謝前。二請後顯慇。三師資緣合。四應求開示。初二。一眾中具儀。二謝前受益。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