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覺經析義疏卷第三
於是彌勒菩薩在大眾中(至)長跪叉手而白佛言。
此章以彌勒為主。(深究愛源。蕩除細惑。非補處不能問故)餘眾皆伴。故云在大眾中。餘俱準前。
△二謝前成信。
大悲世尊廣為菩薩(至)輪轉境界起循環見。
約法則廣為現前。約益則遐被末世。故稱大悲世尊。法喻重重。故云廣為。菩薩者。現前所為之機。如金剛藏等皆是也。圓覺覆於輪迴。非機不說。縱說亦不顯了。名秘密藏。前因剛藏致難。如來一一明示。故云開也。令諸大眾者。且指現前菩薩。深悟輪迴者。深悟種種取捨。皆是輪迴。前云虗妄浮心。多諸巧見。如是分別。非為正問等。皆分別邪正意耳。現前四依。以此展轉流通。故能施於末世。末世眾生。亦約發菩提心。修圓覺者而言。道眼者。辯識修道之眼。即正慧也。此眼不明。長畏悞修。今蒙如來分別邪正。辯識所修之道。得正慧眼。故無畏也。涅槃斷果。轉生死而成。佛證無餘。揀非小乘。故名為大。生決定信者。於真空理。深忍樂欲。無退轉故。一切有為諸法。皆輪轉境界。信既決定。故無復重隨。一切有作思惟。皆循環見。境既不隨。故無復生起。此彌勒謝前受益。所以前章。判為生信分也。具儀謝前竟。
△二請後顯慇二。一請後希悟。二至三顯慇。初。
世尊若諸菩薩及末世眾生(至)圓悟如來無上知見。
初備陳所請。若諸菩薩等。舉所為之機。大寂滅海。前章即以圓覺境界釋之。前云入。此云遊者。謂解行相成。任運而入。猶如遊也。據前章云。以輪迴心。生輪迴見。入於如來大寂滅海。終不能至。是故我說一切菩薩。及末世眾生。先斷無始輪迴根本。彌勒雖聞此語。尚恐新學菩薩。及末世眾生。未能領略。故爾代問。其意以輪迴根本。據前章似的指六識。但不知六識何尤。故請問云何當斷。按下世尊答處。而云由有諸欲。助發愛性。能令生死相續。又前章云。有作思惟。從有心起。亦略示此義。但未明明說出。有作思惟中。獨愛欲為尤勝。此總陳所請也。別陳中。略具三義。一曰於諸輪迴。有幾種性。二曰修佛菩提。幾等差別。三曰迴入塵勞。當設幾種教化方便。至後如來答處自見。
○惟願下。正請希悟。惟願者。顯願之專。謂餘皆不願。獨願此一件事也。既接現前新學。復濟末世眾生。斷愛欲因。出輪迴苦。名曰救世大悲。不捨者。慇慇繫念。乾乾不息也。令諸修行菩薩。即拯接現前新學。及於末世眾生。即濟度末世初心。不使貪愛自蔽。故能慧目肅清。慧目者。正慧為目。嚴肅不馳外境。清淨無交內染。用斯成觀。自能照曜心鏡。謂以正慧光為能照曜。以心地鏡為所照曜。即心地開通義也。心地開通。映現萬法。故置鏡言。宗鏡云。以一心為宗。照萬法如鏡。即斯意耳。自茲而無所不知。無所不見。故能圓悟如來無上知見。請後希悟竟。
△二至三顯慇。
作是語[A1]已五體投地如是三請終而復始。
爾時世尊告彌勒菩薩言(至)汝今諦聽當為汝說。
告彌勒者。是請主故。善哉者。讚其所問之善也。既能拯接時機。又能遐濟末世。故重言以讚之。彌勒為首。餘皆意隨。故世尊以汝等稱之。乃能者。惟彌勒等乃能。顯降斯[A4]已還。皆不能故。諸菩薩等。顯所為之機。請問等。明所請之法。大寂滅海。惟佛能證。故稱如來深奧。眾生久隱情識。佛亦常不開演。故稱秘密。一悟則輝天鑑地。等佛知見。故又以微妙稱之。現會聞之。欲愛不萌於心。故云潔清慧目。潔清與肅清。其義同也。傳之末世。生死不覊於眾。故云永斷輪迴。正慧分明。照曜心鏡。故云心悟實相。實相即真空理也。悟此理者。於三界中。不見有少法生滅。故云具無生忍。此皆世尊。據彌勒所請之義。而稱讚之。次下即誡聽許說。良有以也。師與資合竟。
△二資與師合。
時彌勒菩薩奉教歡喜及諸大眾默然而聽。
聞佛諦聽之誡。欽此欽遵。故曰奉教。聞佛當說之許。載欣載承。故曰歡喜。主伴重重。同共攝心領受。故曰及諸大眾。默然而聽。師資緣合竟。
△三應求開示二。一長行。二偈頌。初四。一開示云何當斷輪迴根本。二開示於諸輪迴有幾種性。三開示修佛菩提幾等差別。四開示迴入塵勞幾種方便。初三。一略明。二詳示。三結成。初。
善男子一切眾生從無始際(至)恩愛貪欲故有輪迴。
從無始際者。約晦昧真心[A5]已來說也。晦味真心。轉變妄想。恩愛貪欲。由茲繁興。故以種種言之。如恩有報上之恩。有惠下之恩。報上之恩。如父母君長。惠下之恩。如子孫男女。然有恩即有愛。或愛父母君長。或愛子孫男女。愛父母君長。貪財物而欲行忠孝。愛子孫男女。貪利祿而欲全育養。凡此。皆能牽連生死。招致往復。故曰由有種種恩愛貪欲。故有輪迴。此愛欲為輪迴之本。其義[A6]已略明矣。略明竟。
△二詳示。
若諸世界一切種性(至)當知輪迴愛為根本。
若。猶如也。乃舉法之詞。言上雖略明。語義含蓄。恐眾不了。今復明明詳示。而云如諸世界。此先舉依報也。一切種性。乃次舉正報。謂一切種類自性。楞嚴則有十二類生。此則惟明卵胎濕化。又楞嚴第四云。卵唯想生。胎因情有。濕以合感。化以離應。卵唯想生者十二類生文云。動顛倒故。和合氣成飛沉亂想。註云。想心輕舉。名動顛倒。氣即雌雄相交。陰陽氣分。此亦虗妄。由顛倒故。執為真實。與之和合。遂成飛沉亂想。飛則為鳥。沉則為魚。兼二則為龜蛇等。胎因情有者。十二類生文云。欲顛倒故。和合茲成橫竪亂想。註云。情生於愛。名欲顛倒。滋即父精母血。交相滋潤。此亦虗妄。由顛倒故。執為真實。與之和合。遂成橫竪亂想。橫則為畜。竪則為人。兼二則為龍仙等。濕以合感者。類生文云。趣顛倒故。和合煖成翻覆亂想。註云。合即趣就名趣顛倒。煖即濕物積集。內發暖相。此亦虗妄。由顛倒故。執為真實。與之和合。遂成翻覆亂想。覆想則為含蠢。其性無知故。翻想則為蝡動。其形不寧故。化以離應者。類生文云。假顛倒故。和合觸成新故亂想。註云。假新離舊。名假顛倒。觸即新境對舊境故。說名為觸。新境亦是虗妄。由顛倒故。執為真實。與之和合。遂成新故亂想。故想欲脫。則為轉蛻。新想欲就。則為飛行。又楞嚴第四。明八識投胎時。於有緣父母處。見明色發。明見想成。(明色既見。欲想已成)異見成憎。(男見父則成憎。女見母則成憎)同想成愛。(男見母則成愛。女見父則成愛)流愛為種。(流愛染於父母。則為愛生之種)納想為胎。(納妄想於精血。則為養形之胎)是即為和合滋也。其和合氣。和合煖。和合觸等。例此可知。如是則一切眾生。凡有性體。有形命者莫不以婬愛之因為正成。故曰皆因婬欲而正性命。當知者。既[A7]已詳示。驚覺令知也。四生皆在輪迴。莫不以婬欲而為正成。故曰愛為根本。詳示竟。
△三結成。
由有諸欲助發愛性是故能令生死相續。
必結成者。恐有疑故。或疑云。愛不自生。因色而起。色盛則愛。色衰則不愛。愛既不常。何能為輪迴之本。故示之以由有諸欲。助發愛性。諸欲者。對前婬欲而言。謂除前婬欲外。或更有可欲之色。可欲之聲。可欲之香味觸等。皆足以助發愛性。是愛性常相續也。以是之故。能令生死相續。謂其為輪迴之本。不亦宜乎。開示云何當斷輪迴根本竟。
△二開示於諸輪迴有幾種性三。一顯愛相續。二依輪分性。三結斷應先。初。
欲因愛生命因欲有(至)愛欲為因愛命為果。
承上所謂諸欲。助發愛性。能令生死相續者。以愛性無有斷故。如婬欲一事。原因相愛而生。不愛則不成欲故。命不自立。原因婬欲而有。無欲則身尚不有。命將安寄。然眾生莫不愛命。愛命即須保身。是為還依欲本。欲本即身。以身為行欲之本故。是知愛欲。為將來受生之因。愛命。為將來成身之果。此愛心所以不斷。而生死所以常相續也。顯愛相續竟。
△二依輪分性三。一惡種性。二善種性。三上善性。初。
由於欲境起諸違順(至)是故復生地獄餓鬼。
上顯愛性相續。即是於輪迴中。此辯有幾種性。先明第一。故云由於欲境。欲境謂可行欲事之境。即男以女為境。女以男為境也。起諸違順者。有可意境。有不可意境。不可意。則背我愛性名違。可意。則隨我愛性名順。其次言境背愛心者。且約違境言之。或賦形失麗。或決志不從。或橫生間阻。失麗。則立時生憎。不從。則敗興懷瞋。橫間。則不遂銜怨。故曰而生憎嫉。由憎嫉故。或毀其形體。或壞其名聞。或設計而妄生圖謀。或依勢而責彼父兄。甚至潛傷其命。盜削其家。株連彼之親族。負累伊之官長。十善永絕。十惡繁興。故云造種種業。上品惡業。定生地獄。下品惡業。定生餓鬼。中品畜生。雖不言而可知。大疏云。地獄者。梵語捺落迦此云苦器。謂是盛貯受苦人之器故。今云地獄者。地下有獄。拘繫罪人。受種種苦。為順此方刑獄之稱。故譯云爾。餓鬼者。雜心云。以從他求。又常饑虗。恐怯多畏故。畜生者。人之資具。人所畜養之生故。亦云傍生。受畜與不受畜。皆可名之。以傍行故。生而言復者。對上輪迴而言。以上說輪迴。猶屬不定。今造惡業。於不定中。復有定生惡道者焉。不言順境造業者。以因順成違。乃造極重惡業。為三途因。徒順不足言矣。惡種性竟。
△二善種性。
知欲可厭愛厭業道捨惡樂善復現天人。
知欲可厭者。或閱經教明言。或聞師友開導。知婬欲為惡道之因。深生厭離。設有厭離婬業之道。便起心愛慕而欲行之。由此捨因欲所造之惡業。樂離欲防婬之善行。轉十惡業。成十善道。上品則現生天上。中品則現生人間。下品修羅。亦不言而可知。大疏云。人者。涅槃云。以多思故。(自分多思)雜心云。意寂靜故。(對餘顯寂。能整心慮。趣菩提故)天者。地持云。所受自然。(此約思衣衣至。思食食來名天)俱舍云。光潔自在。(此約身相光潔。神用自在名天)私謂修羅者。名義集云。梵語阿修羅。此云非天。(福報似天位德非天故)又云無端正。(有端正女。無端正男故)又此中天唯六欲。人該四洲。且約欲界言之。文中曰愛。曰樂。仍不離愛性也。善種性竟。
△三上善性。
又知諸愛可厭惡故(至)便現有為增上善果。
天上人間。皆由愛生。人中八苦交煎。天上五衰卒至。故知諸愛。甚可厭惡。由此捨下界愛。希上界定。故云棄愛樂捨。以上二界定。皆以捨為主故。如四禪天從粗向細。漸次捨身。四空天。從粗向細。漸次捨心。還滋愛本者。樂亦是愛。謂愛修捨定。還以滋生愛本。愛本指上界身心。謂修色界定時。漸次捨下下粗心。受上上細身。修空界定時。漸次捨下下粗心。受上上細心。然既有身心。還能生愛。故以愛本稱之。便現者。以修捨定為因。即現有為善果。雖修捨定。未達輪空。終屬有為。不得解脫。但校之下界果報。漸次增上故云增上善果。依輪分性竟。
△三結斷當先。
皆輪迴故不成聖道(至)假諸貪欲而入生死。
初正結。假若生到非非想天。報盡還來。散入諸趣況其下者。故云皆輪迴故。由此所以流轉六趣。故云不成聖道。謂常在生死也。是故六趣眾生。發心欲脫生死。畢竟免諸輪迴。非斷欲。斷愛。不可。故以先斷貪欲等而結示之。葢以斷貪欲。則下界無因。斷愛渴。則上界絕分故。愛而云渴者。以愛心臨境。如渴望水。狀其切也。
○善男下。通妨。恐彌勒防云。菩薩涉世度生。往往示有父母妻子。其於欲愛何。故呼善男子。而預為通之。言菩薩涉世度生。必是變化示現。不因父母所生。故曰非愛為本。所以示有妻子者。但以大慈大悲。憐愍愛欲眾生。令彼捨愛。假諸父母妻子。示有貪欲。而入世間生死。世間易信。生死易化。四攝法中。同事攝故。妙嚴轉邪。即其證耳。開示於諸輪迴有幾種性竟。
△三開示修佛菩提幾等差別二。一斷迷成悟。二因修顯別。初。
若諸末世一切眾生(至)於清淨心便得開悟。
佛意以若諸末世一切眾生。實有欲愛。非菩薩比。說欲修佛菩提。必要能捨諸欲。及除憎愛。除愛必兼憎者。以是對待之法。果其愛除。憑何說憎。是愛除則併憎亦除。故無妨帶言。所以必要捨欲除愛者。略有二意。一者修佛菩提。期在永斷輪迴。二者修佛菩提。期在勤求圓覺。期在永斷輪迴。要須捨欲除愛。此義易了。無庸贅釋。期在勤求圓覺。亦須捨欲除愛。令心清淨。以圓覺境界。能於清淨心求。便得開悟。葢以不悟圓覺。終滯有為。不能修菩提也。斷迷成悟竟。
△二因修顯別二。一總標。二別明。初。
善男子一切眾生由本貪欲(至)依二種障而現深淺。
一切眾生。總指修菩提者。差別未分。故總以眾生名之。大疏云。但緣不了本覺。目見定是眾生。遂欲斷障求真。厭凡愛聖。葢即指厭凡愛聖為本所貪愛也。由此本所貪愛。顯發揮揚。欲斷無明。是又以以斷障求真。為本所樂欲也。樂欲不同。或初修未離凡位。或入聖乘分大小。或大小不定。或悞入邪宗。故曰顯出五性。差別不等。由前彌勒問云。修佛菩提。幾等差別。此則答以五性差別。而又言不等者。謂凡聖大小等。不得等齊故。或問。悟圓覺而修佛菩提。應當平等。何故復有五性差別。故世尊以二障深淺釋之。意顯理由頓悟。事必漸修。由漸修故。依二種障而現深淺。總標竟。
△二別明二。一別明二障。二別明五性。初。
云何二障一者理障礙正知見二者事障續諸生死。
云何句徵。一者下釋也。理障者。唯識名所知障。然所知非障。執則成障。致令知見不增。故云礙正知見。謂所知之障。依主釋也。事障者。唯識名煩惱障。能障真如。起諸煩惱。致令生死不斷。故云續諸生死。諸煩惱即障。持業釋也。
△二別明五性三。一總徵。二分釋。三總結。初。
云何五性。
△二分釋五。一凡夫性。二聞緣性。三菩薩性。四不定性。五闡提性。初。
善男子若此二障未得斷滅名未成佛。
此約初發心人。欲斷障而未得。故云若此二障。未得斷滅。自具本覺。名未成佛。天台六即中。理即佛也。既不斷障。不入五性之數。淺深未分故。
△二聞緣性(聲聞緣覺。二性合說故)。
若諸眾生永捨貪欲(至)未能顯住菩薩境界。
若諸眾生。仍指初發心人。畏生死苦。不能入纏垂手。惟欲永捨貪欲。如小乘初果。則云不入色聲香味觸法。況復二果三果等。其本欲永捨貪欲可知。先除事障者。貪欲為煩惱之首。煩惱斷則生死亦斷。故先除之。保守偏空。正是理障。不復進求。故云未斷。由此但悟人空。離於分段生死。證入聲聞緣覺。法華云。猶處門外。止宿草庵是也。縱聞自所住地。近於佛慧。終不自信。故曰未能顯住菩薩境界。法華云。自念貧事。我無此物是也。此科攝五性之二。一聲聞。二緣覺。因同屬小乘。故合明之。
△三菩薩性。
善男子若諸末世一切眾生(至)滿足菩提及大涅槃。
若諸末世者。雖言末世。徧指有大根人。一切眾生者。雖言一切。獨取[A8]已發大心。[A9]已發大心。要求無上菩提。故云欲泛如來大圓覺海。泛謂浮木行也。佛意以圓覺如海。顯其容納分流。而修習趣入。即同浮波泛浪。先當發願等。正如來明示方軌。令末世倣行。願勤斷二障者。大乘根性猛利。願樂精勤。煩惱障。所知障。同伏同斷。不似二乘。根器狹劣。但念空無相無作。先斷事障。急於脫離分段。出三界以自避耳。二障[A10]已伏者。歷三賢位。現。種習。次第分伏。如石壓草。石不動而草不起。名為[A11]已伏。謂[A12]已能治伏也。既能治伏。進成見道。故云悟入菩薩境界。菩薩境界。約初地說。以初地名見道位故。從初地至十地。漸次斷滅理事二障。進入等覺。名為[A13]已永斷滅。謂現種習盡。如金出鑛。故云即入如來微妙圓覺。謂進證佛位。以佛位稱妙覺故。自是轉煩惱成菩提。轉生死成涅槃。菩薩之名。此前[A14]已盡故。特言滿足。顯此前未滿足故。
△四不定性。
善男子一切眾生皆證圓覺(至)根無大小皆成佛果。
一切眾生皆證圓覺者。通指初發心人。欲斷障而未能。故渾言眾生。以乘性尚未定故。具圓覺而未修故。定許皆證。謂皆可修證也。逢善知識者。初心必經師友。依彼所作者。新學宜倣舊行。因地法行者。知識若是聲聞。以四諦為因地法行。知識若是緣覺。以十二因緣為因地法行。知識若是菩薩。以六度四等為因地法行。爾時修習者。依彼所作修習。以知識有頓有漸。隨其所教。故修習便有頓漸。或以聲聞入頓。或以緣覺入頓。或以菩薩入頓。然既入頓教。皆當作佛。非不定性。又或以聲聞入漸。或以緣覺入漸。或以菩薩入漸。然既入漸教。菩薩成佛。聲聞緣覺。合為一不定性。廻心者成。不廻心者不得成故。若更求最勝善友。得遇如來無上菩提正修行路。(因該果海。一證一切證。名無上菩提。果徹因源。一修一切修。名正修行路)根無大小者。圓融無礙故。皆成佛果者。同具圓覺性故。上云一切眾生。皆證圓覺者以此。據尋常所說不定性者。但約小乘聞緣。有定性者。有不定性者。定性者。不許成佛。不定性者半成半不成。是故通論五性。有一分半眾生成佛。(謂菩薩及不定中半分)三分半眾生不成。(謂定性聞緣。無性闡提。及不定中半分)今觀此經。似與彼異。良以圓覺妙性。人人本具。皆當成佛。故曰一切眾生。皆證圓覺。其如親近知識。隨彼所作。便有頓漸之殊。頓則俱成。漸則有成不成。似即以成佛與不成佛。為不定性。若更遇最勝知識。仍當俱成。據此則成與不成。原無定相。全憑師友為緣。親之近之。誠不可以不慎也。
△五闡提性。
若諸眾生雖求善友(至)邪師過謬非眾生咎。
若諸眾生。仍指初發心人。發心為求菩提。必求善友引導。不意雖求善友。而善友不遇。偏是遇邪見者。邪見謂知見不正。如時散外道。方論師。口力論師。乃至安茶論師。計九物能生世間。奉時奉方等。起諸邪悟。故云未得正悟。據此則聲聞緣覺等。雖大小有異。仍為正悟。以是佛道種性。堪成佛故。此非彼比。故曰是則名為外道種性。外道者。心遊道外。種性者。定成不移。由此障佛種性。不得成佛。故教中稱為無性闡提。以其無佛種性。為斷善根人故。邪師過謬者。如此方邪教等。以利惑人。受其惑。則喪心失志。故曰非眾生咎。初心人當善避之。分釋竟。
△三總結。
是名眾生五性差別。
最初發心。本為求佛菩提。稟背緣違。竟致五性攸分。毫釐之乖。天地之謬。真似不可不辯。邪正不可不審。彌勒致問。良有以也。開示修佛菩提幾等差別竟。
△四開示廻入塵勞幾種方便二一應問開示。二為機勸修。初。
善男子菩薩唯以大悲方便(至)皆依無始清淨願力。
准前彌勒問云。廻入塵勞。當設幾種教化方便。世尊為應此問。呼善男子而告之曰。菩薩行滿。廻入塵勞。唯以大悲為主。違大悲。不能入塵勞故。略起三種方便。微方便。不能化眾生故。三種方便者。一入世開發。入諸世間者。入情世間。度諸凡夫。及與外道。入正覺世間。度諸菩薩。及與二乘。入器世間。則普度一切。含情抱識。開發未悟者。令得正悟。及與真悟。不被邪悟似悟之所惑故。二示形同事。示形者。示現種種形相。如觀音三十二應等。現正信男女。與出家二眾。依戒定慧。修諸正行。名順境界。現外道邪魔。與比丘六羣。依貪瞋癡。作諸非法。名逆境界。與其同事者。逆則同逆。順則同順。密攝其心。易信從故。三化必究竟。化令成佛者。教化眾生令成佛果。所謂如一眾生未成佛。終不於此取泥洹也。依者不背之義。無始者。遙指多劫。初發菩提心時。不得初相。故云無始。發菩提心。不為自求人天福報等。唯依最上乘發心。故以清淨稱之。願與法界眾生。一時同得阿耨菩提故。又以願力稱之。此是無始所發清淨願力。設化不究竟。則斯願背矣。今云化令成佛。故云皆依謂所發之願。皆不背故。應問開示竟。
△二為機勸修。
若諸末世一切眾生(至)證大圓覺妙莊嚴域。
現在菩薩。行滿廻入塵勞。當在末世。今勸末世眾生。發心應當遵依。故云若諸末世。一切眾生。此標所為之機。於大圓覺。起增上心者。教以遵依菩薩發菩提心故。良由菩薩入諸世間。開發未悟。信知自具大圓覺性。依此起增進念。上求佛果。即是菩提心也。起增上心。全憑願力攝持。故又勸以當學菩薩。發起菩薩清淨大願。清淨大願。云何而發。故云應作是言。是言即所願之語也。願住佛圓覺者。是不為自求福報。唯依最上乘發。意明其願之大故。願求善知識者。假彼正知正見。開示無上菩提。正修行路。設遇外道。多悞入闡提。遇二乘。多滯溺小果。故皆以莫值為願。依願修行者。且以自利為急。漸斷諸障者。先伏後斷。若二障[A15]已伏。則能悟入菩薩境界。由三賢而入初地。若事理障[A16]已永斷滅。則障盡願滿。由十地而至等覺位也。升進曰登。等覺進證佛果。不隔餘位。故云便登解脫清淨法殿。即指常寂光土二死不能繫縛。故曰解脫。五住不能染污。故曰清淨。性身所依。正大光明。故以法殿稱之。親臨曰證。法身現起受用。不隔餘身。如親臨故。大圓覺妙莊嚴域。即是自受用土。依大圓覺性。現微妙莊嚴。為自受用身之所受用。故名為域。域者疆域。猶境界也。應求開示中。長行竟。
△二偈頌(標頌云)。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二正頌。長行有四。偈頌少第二。餘亦從略。分三)一頌開示云何當斷輪廻根本。二頌開示修佛菩提幾等差別。三頌開示廻入塵勞幾種方便。初。
彌勒汝當知一切諸眾生(至)皆得成佛道。
初五句。正頌輪廻根本。二死永亡。名大解脫。貪欲為輪廻根本。由不斷故。墮落生死。所以不得解脫。久在輪廻。此其所以當斷者。[A17]已可見矣。後四句。翻頌輪迴種性。前文云。輪迴中有惡性。善性。上善性。三種差別者。皆因不斷貪瞋憎愛等。輪迴根本也。設若於此發勇猛心。立決定志。修戒定慧。永斷憎愛。及與貪瞋。即可以不因此而受差別種性之報。當下即出離輪迴。而成無上菩提。故云不因差別性。皆得成佛道。此是翻前文而頌也。順上文義。合明此科。頌開示云何當斷輪迴根本竟。
△二頌開示修佛菩提幾等差別(偈中單頌菩薩。不頌前後差別。科依長行故)。
二障永銷滅求師得正悟隨順菩薩願依止大涅槃。
長行云。欲泛如來大圓覺海。先當發願。勤斷二障。乃至云。若事理障。[A18]已永斷滅。即入如來妙圓覺海。滿足菩提。及大涅槃。此約義略頌也。
△三頌開示迴入塵勞幾種方便(長行有二。偈略不分。二義隨講指授)。
十方諸菩薩皆以大悲願(至)便歸大圓覺。
初頌應問開示。十方菩薩。指因[1]緣果滿。迴入塵勞者言。准長行迴入塵勞。唯以大悲為主。現起三種方便。一入世開發。二示形同事。三化必究竟。末云。皆依無始清淨願力。是三種方便。皆以願力攝持。故此中唯言願入生死。乃約義略頌也。
○現在下。頌為機勸修。現在修行。末世眾生。皆指新學初心。新學初心。應遵十方菩薩。發願度生。勤斷事理二障。不墮愛見之悲。障盡願滿。歸大圓覺。長行云。便登解脫清淨法殿。證大圓覺。妙莊嚴域是也。彌勒章竟。
△二淨慧章三。一謝前請後。二師資緣合。三應求開示。初二。一具儀謝前。二請後顯慇。初二。一眾中具儀。二謝前成益。初。
於是清淨慧菩薩在大眾中(至)長跪叉手而白佛言。
此中以清淨慧為主。(圓覺妙性。隨順成差。非具清淨智慧者。既不能問。復不能領故)餘眾皆伴。故云在大眾中。餘可知。
△二謝前成益。
大悲世尊為我等輩(至)身心泰然得大饒益。
大悲世尊。准上可知。廣說者。重重分析。循循善誘之義。六道何以輪迴。五性所由淺深。皆屬不思議事。本所不見者。從前未見廣說。本所不聞者。從前未聞詳示。今則既見廣說。又聞詳示。故云我等今者。蒙佛善誘。善誘者。誘引有序。如說恩愛貪欲。漸致六道輪迴。發揮無明。顯出五性差別。皆善誘意也。又聞菩薩迴入塵勞。唯依大悲為主。現起三種方便。末世依之。便得證覺。不禁圓解內發。輕安外形。故曰身心泰然。得大饒益。具儀謝前竟。
△二請後顯慇二。一請後增益。二至三顯慇。初。
願為諸來一切法眾(至)隨順開悟漸次能入。
諸來法眾。指現前法會大眾。非一方來。故云諸來。各及眷屬。主伴重重。故云一切。或為請法。或為聽法。故皆以法眾稱之。或求增益。或希重宣。顯前章如來[A19]已說。會眾[A20]已各受益。此又為末世眾生請也。良以如來在世。三業殊勝。諸來法眾。五根通利。所以法雷既震。聵耳全聲。至於末世。恐未能爾。故再問從生至佛。所證所得。云何差別。一切眾生者。初從凡位起問。天台四教頌云。別信并圓五品位。見思初伏在凡居。(謂別教十信。圓教五品。初伏見思。煩惱猶在。外凡位也)賢首五教頌云。細種猶待圓頓終。十信十住十行伏。(謂二障粗種。已伏[A21]已斷。至二障細種。猶待圓教十信。頓教十住。終教十行。方能盡伏。而斷猶未能。故仍以眾生目之)及諸菩薩者。約斷種則圓當十住。頓當十行。終當十向。約斷習一分。則圓教初行。頓教初向。終教初地。約斷習十一分。則圓教初向。頓教初地。終教等覺。約斷習二十分盡。則圓教十向。頓教十地。(不言終教者。以斷習十一分。則終教[A22]已至等覺。後無菩薩位故)約斷習二十一分。則圓教初地。與頓教等覺。(此後頓教。亦無菩薩之名)若斷習三十一分。則是圓教等覺。(此後圓教。亦無菩薩之名)如來世尊者。後約極聖結問。約終教則斷習十二分。為終教妙覺。約頓教則斷習二十二分。為頓教妙覺。約圓教則斷習三十二分盡。為圓教妙覺。稱為如來者。終教則依言真如。出障名來。頓教則離言真如。出障名來。圓教則依離無礙真如。出障名來。稱為世尊者。於當教三世間中。獨為尊故。又此中伏斷。唯約圓頓終三教說者。以此經正屬頓教。兼攝終教。義多直通乎圓。餘雖不攝。義但少分。故不詳明伏斷。所證者。伏斷所證之理。(即指覺性)所得者。隨理所得之位。(即指眾生。菩薩。如來)云何差別者。云何而有深淺差別。此問能被之教。末世眾生。五根暗鈍。不見如來三業殊勝誠屬可愍。正是所為。故云令也。聞此聖教者。時至機熟。轉從四依邊聞。隨順開悟。漸次能入者。謂隨順聖教開悟所證之理。庶幾漸次伏斷。隨順覺性。而入所證及所得矣。請後增益竟。
△二至三顯慇。
作是語[A23]已五體投地如是三請終而復始。
釋義准前可知。謝前請後竟。
△二師資緣合二。一師與資合。二資與師合。初。
爾時世尊告清淨慧菩薩言(至)汝今諦聽當為汝說。
告清淨慧者。是請主故。既問所證之理。令其隨順開悟。復問所得之位。令其漸次能入。故重言善哉以讚美之。問雖淨慧為主。意實體合眾懷。故云汝等。顯眾亦欲問也。微此不能。故以乃能讚之。斷障所證之理。隨理所得之位。各有漸次。不假淨慧之問。末世眾生。何由悟入。因即誡聽許說。是師緣與資合矣。
△二資與師合。
時清淨慧菩薩奉教歡喜及諸大眾默然而聽。
憐愍末世眾生。希教情急。既聞誡聽許說。喜奉默承。又資緣與師合矣。師資緣合竟。
△三應求開示二。一長行。二偈頌。初二。一開示圓滿覺性。二開示隨順成別。初三。一本來平等。二迷倒成差。三究竟平等。初。
善男子圓覺自性非性性有(至)性自平等無平等者。
准前淨慧請云。願為諸來一切法眾。重宣法王圓滿覺性。為應茲求。呼善男子而告之曰。圓覺自性。非性性有等。謂圓覺自性。本非差別之性。今性有差別者。皆由圓覺不守自性。而隨緣現起差別諸性也。諸性即是眾生菩薩。既是隨緣現起。差別性即圓覺性。誰為能取所取。誰為能證所證。故曰無取無證。雖曰無取無證。而現有眾生為能取。現有菩薩為能證。故遮云。於實相清淨理中。實無菩薩。及諸眾生。次徵起。何以故實無。釋云。菩薩眾生皆是幻化故。既同幻化。當體寂滅。誰為能取。誰為能證。故云無取證者。葢以幻化滅故。菩薩眾生。同歸圓覺。若更說有取證之人。則是以圓覺而取證圓覺。豈有此理。如其不明。更助以喻。即譬如眼根。不自見眼。夫如是則圓覺自性。本來平等。又誰能使之平等。故云無平等者。本來平等竟。
△二迷倒成差。
眾生迷倒未能除滅(至)妄功用中便顯差別。
上科眾生。指[A24]已發心。知伏惑者。此之眾生。兼未發心。不知伏惑者言。即天台所謂內外凡也。全未發心曰迷。雖[A25]已發心。不知惑空。加功欲伏曰倒。縱使[A26]已伏。不過如石壓草。均為未能除滅。上云菩薩眾生。皆是幻化。此云一切幻化者。不惟菩薩眾生。兼一切因果而總言之。猶偏取於因。以惑滅而一切皆滅故。於滅未滅者。滅則漸次斷滅。未滅則漸次治伏。不達本空。均為妄加功用。於此妄功用中。便顯有菩薩眾生之分。故云差別。迷倒成差竟。
△三究竟平等。
若得如來寂滅隨順實無寂滅及寂滅者。
若得二障永盡。一性圓明。即是如來寂滅。寂滅者。是法平等。無有高下。所謂法王圓滿覺性是也。自是智與理冥。更無智外理。為智所證。亦無理外智。能證於理。隨順圓覺。絕諸對待。上云自性平等。無平等者。此云實無寂滅。及寂滅者。亂雖有異。而義無殊也。開示圓滿覺性竟。
△二開示隨順成別二。一次第隨順。二頓圓隨順。初四。一凡夫隨順覺性。二地前隨順覺性。三入地隨順覺性。四如來隨順覺性。初。
善男子一切眾生從無始來(至)此名凡夫隨順覺性。
初由妄成迷。一切眾生者。先從博地凡夫說起。從無始來者。自從無始晦昧真心。展轉而有虗妄身心[A27]已來也。由妄想我等。謂由於妄心。起諸妄想。內執五蘊身中有我。外執五蘊身外。有可愛於我者。所謂執我我所是也。曾不自知者。謂一向曾不自[A28]己覺知。念念生滅者。謂我及我所。俱屬念念生滅。虗妄不實。由不知故。背情則故起憎嫉。順情則故起愛染。憎嫉者。見欲則銷。愛染者。逢欲益甚。故云耽著。耽著者。深心貪染意也。五欲者。美色麗聲。名香厚味。及細滑之觸。皆可欲之境故。
○若遇下。遇教得悟。善根內熏。不期而逢曰遇。善友者。具正知正見。能勸善於人。如華嚴之五十三人。法華之淨藏淨眼等皆是也。憐其久迷自性。因貪欲而造業。故教令開悟淨圓覺性。果其開悟。自能發起無分別智明。照見我及我所。念念起滅。即知現前眾生。皆是於圓覺性中。自勞自慮。而圓覺無與也。
○若復下。緣悟成礙。若復有人者。謂若於開悟眾生中。復有能伏惑之人。顯非盡能伏也。勞慮永斷者。知圓覺無與於勞慮。誓期必證。發心永斷也。雖發心永斷。而初用制伏。故云得法界淨。謂於事法界中。不更勞慮。住清淨解故。(上雖開悟。若更生勞慮。則淨解不能住故)即彼淨解為自障礙者。謂若執彼淨解為是。不更求斷。即彼為自障礙。謂障礙圓覺。不能任運證入。故曰於圓覺而不自在。天台四教頌云。別信併圓五品位。見思初伏在凡居。雖在凡居。尚不逆於圓覺。故曰是名凡夫隨順覺性。若依本宗。則是雙伏二障。圓教位當十信。頓教位當十住。終教位當十行。由未能斷障。故此經仍以眾生稱之。凡夫隨順覺性竟。
△二地前隨順覺性(圓教初住起。頓教初行起終教初向起)。
善男子一切菩薩見解為礙(至)未入地者隨順覺性。
一切菩薩者。前除凡位。後除入地。謂圓初住。頓初行。終初向等。見解為礙者。謂見彼淨解。為自障礙。而欲斷之。謂從初住起。一位一位斷也。雖斷解礙。猶住見覺者。謂能見淨解為礙者。即是隨分覺性。今雖斷於解礙。而猶住著見淨解為礙之覺性。執以為是。不復進求。故云猶住見覺。然既住此覺。不復進求。則此覺亦礙。故云覺礙。而又云為礙者。以其為圓覺之礙故。而不自在者。不能任運趣入圓覺性也。此名菩薩者。對後顯勝。上求之心。趣凡位故。名未入地者。對後顯劣。下化之功。不及聖位故。然既[A29]已超凡。雖不及聖。尚不至逆於圓覺。故云隨順覺性。地前隨順覺性竟。
△三入地隨順覺性。
善男子有照有覺俱名障礙(至)[A30]已入地者隨順覺性。
初承前正明。如前云見解為礙。即是有照。以非照莫見故。又前云猶住見覺。即是有覺。以非覺莫住故。俱名障礙者。謂所照之礙。固是障礙。能照之覺。亦名障礙。以住著。則障礙圓覺性故。是故菩薩常覺不住者。謂以是有照有覺。俱名障礙之故。所以入地菩薩。歷位常覺。不成障礙。以不生住著心故。正以不生住著。則所照之礙。與能照之覺者。同時寂滅。皆不離圓覺性故。此義難明。要以喻顯。故曰譬如有人。有人。謂期死之人。自斷其首者。謂期死之人。起心斷首而死。以刀自斷其首。首未斷時。則首為所斷。人為能斷。至首[A31]已斷故。則所斷之頭非[A32]己。能斷之人亦亡。故云無能斷者。此喻照與照者。同時寂滅。義亦可了。若更以法合者。則是入地菩薩。以滅礙之心。自滅諸礙。礙未滅時。則礙為所滅。覺為能滅。至礙[A33]已斷滅。則所滅之礙既空。能滅之覺亦盡。皆不離圓覺性故。上所云照與照者。同時寂滅。即斯意耳。
○修多下。慮後防問。慮後有人問云。地前與地中。雖位分淺深。均屬依教修習。何故地前歷位成執。地中常覺不住。莫是世尊施教。地前則聽其自便。地中乃私與解銷。若爾則背無緣慈。豈世尊施教之所應耶。故世尊以此防云。修多羅教。如標月指等。修多羅教。通指佛說一切經也。如標月指者。楞嚴云。如人以手指月示人。以手指月。則手指即標月之指。彼經蓋是以指喻教。以月喻心。意顯如來說教。原為示心。標月之指。即喻示心之教。若復見月者。如彼經次云。是人因指。當應看月。喻學者借教。應當觀心。了知所標。畢竟非月者。如彼經其次又云。若復觀指以為月體。豈惟亡月。亦亡其指。意顯不應執指。喻學者看教。即謂明心。豈惟不知心。亦復不知教。意顯不應執教。今此經能喻雖同楞嚴。所喻與彼稍異。葢如來於地前地中。立位顯覺。皆為修多羅教。即同能標之指。然立位顯覺。原為破障成慧。即同所標之月。故云修多羅教。如標月指。果其破障成慧。立位顯覺。亦不應住。故云若復見月。了知所標。畢竟非月。然所標二字稍晦。若言所有能標之指。則通暢矣。豈惟如來一佛所說。不應住著。諸佛皆然。故云十方如來。乃至亦復如是。是知地前地中。智分劣勝。智劣則歷位成執。幸能自照。智勝則常覺不住。非佛有私。勿得故作是問。恐招謗佛之愆。防問[A34]已竟。仍歸正結。故云此名菩薩。乃至隨順覺性。入地隨順覺性竟。
△四如來隨順覺性。
善男子一切障礙即究竟覺(至)此名如來隨順覺性。
初先明所證之境。地前滅礙立覺。覺即成礙。入地常覺不住。若實有不住。亦名為礙。謂能障如來大圓滿覺。無礙性故。今明至如來位。則一切障礙。即究竟覺。一切障礙者。地前礙之與覺。地中常覺不住。雖粗細有異。通名為礙。故以一切目之。即究竟覺者。謂同歸如來大圓滿覺。無礙性故。又此之二句。名為總標。以地前滅礙立覺。地中常覺不住。雖通名為礙。亦不過言其大略。所攝諸礙。其中尚多。此下一一為之融會。如憶念斷礙。憶念立覺。能斷能立。則為得念。斷不能斷。立不能立。則為失念。得則為得所縛。失則為失所繫。俱不解脫。今知對失立得。得非真得。因得顯失。失非真失。二俱不成。同歸圓覺。以二皆圓覺起故。不言圓覺。而云解脫者。以圓覺即是離繫縛法故。又如依教修習。精進即是成法。懈怠即是破法。對破立成。成非真成。因成顯破。破非真破。二俱成非。同歸圓覺。而云涅槃者。以圓覺即是不生不滅法故。又如能照諸礙。即是智慧。不能照礙。即是愚癡。對愚立智。智非真智。因智顯愚。愚非真愚。二俱成非。同歸圓覺。而云般若者。以圓覺即是大智慧光明義故。又如觀同行者。呼為菩薩。所成就法。即是正道。觀異學者。呼為外道。所成就法。即是邪道。對邪立正。正非真正。因正顯邪。邪非真邪。二俱成非。同歸圓覺。而云菩提者。以圓覺即是阿耨菩提法故。又如地中。位位所斷妄惑。名為無明。位位所證實理。名為真如。然無明依真而起。妄固非妄。真如對妄而現。真亦非真。二俱不立。同歸圓覺。故云無異境界。以圓覺即是諸法無差別性故。又如菩薩。示現順行。即便修戒定慧。示現逆行。即便作婬怒癡。然既屬示現。同依圓覺。故云俱是梵行。以圓覺即是一切佛菩薩清淨因故。又如菩薩。說法所度。名為眾生。集行所嚴。名為國土。然種種幻化。皆生如來圓覺妙心。幻化不實。實即圓覺。故云同一法性。以圓覺即是依正二報。諸法真實性故。又如菩薩。教化造惡眾生。即入地獄。教化修善眾生。即入天堂。天堂不以為樂。地獄不以為苦。惟依圓滿覺性。清淨自如。故云皆為淨土。以圓覺即是常寂光淨土故又如菩薩。教化不定二乘。及與菩薩。名為有性。謂有成佛性故。教化定性二乘。及與闡提。名為無性。謂其無佛性故。然一切眾生。莫不有心。凡有圓覺心者。遠近定當作佛。故云皆成佛道。以圓覺即是一切如來本起因地法故。然此[A35]已上九對。前四似約地前。後五似約登地。未到佛地。皆名煩惱。以是有對待法。謂有對即有諍。因諍故成惱。今約佛地融會。同歸圓覺。故云一切煩惱。畢竟解脫。以圓覺即是大解脫法。絕諸對待。一切煩惱。畢竟不再生故。
○法界下。次明能證之智。言佛地所以能融諸對待。而歸於圓覺性者。以其有法界智故。法界即一真法界。佛地證之。依此而起智慧。猶如大海無量無邊。故云法界海慧。照了諸相者。諸相即凡夫相。地前相。入地相也。照了者。照其起自圓覺。了其相無有實。相無有實。仍還圓覺。故云猶如虗空。楞嚴云。譬如虗空。體非羣相。而不拒彼諸相發揮。依今經則圓覺妙性。亦復如是。
○此名下。後結隨順圓覺。此名如來者。顯能隨順者。非前人故。隨順覺性者。謂如來從初發心。由凡夫至地前。入地。漸次隨順。究極而證於圓滿覺性。為妙覺地也。漸次隨順竟。
△二頓圓隨順二。一明隨順相。二讚隨順人。初。
善男子但諸菩薩(至)是則名為隨順覺性。
如上漸次隨順。失照顧則任運成礙。修之誠為不易。若果有頓圓之機。則不必也。故重呼善男子而告之曰。但諸現前菩薩。及末世眾生。有頓根。或圓根者。只須居一切時。不起妄念。居一切時者。謂於晝夜循環。往復應酬。及一切見色聞聲等時也。不起妄念者。一念不生。即如如佛。名頓隨順。但妄念屬用。妄心屬體。欲得妄念不生。須併妄心亦滅。若爾。([1]則是妄上重加於妄)故曰於諸妄心。亦不息滅。或曰既不息滅。設有妄境現前。如何抵敵。故曰住妄想境。不加了知。謂只管住於妄想境中。但不加了別。及與知識。則[A36]已耳。又不加了知。則妄境即是真境。設更於中辯別。計以為真。別妄真同二妄矣。故云於無了知。不辯真實。謂於無了知境。亦不分析辯別。計為真實。然上云住妄想境。是事法界。不加了知。則事不礙於理也。此云於無了知。是理法界。不辯真實。則理不礙於事也。理事無礙。名圓隨順。謂從此隨順修習。可到事事無礙。圓滿佛境界故。彼諸眾生。獨約末世言之。以現前菩薩根性猛利。又親見如來三業殊勝。聞是頓圓隨順法門。信解受持。不足為難。故不言也。信。謂信是佛說正教。解。謂解其頓圓真理。受。謂受以自修。持。謂持以教人。末世眾生。不惟不能如此。而且多生驚畏。故獨言之。謂末世眾生。聞此法門。設能信解受持。不生驚畏者。是則名為隨順覺性。文中言驚畏者。驚其非是佛說。(即是不信)義涉荒唐。(即是不解)畏其不應自修。(即是不受)及與教人。(即是不持)隨順覺性者。由頓而至圓。由淺圓而至究竟圓滿。無少違戾故。明隨順相竟。
△二讚隨順人。
善男子汝等當知如是眾生(至)名為成就一切種智。
頓圓隨順覺性。非末世所堪能。恐生疑謗。故教以當知。謂當知其所以能隨順者。有由來矣。[A37]已曾供養等。極顯其供佛之多。所謂不於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種善根也。及大菩薩者。供其主。及其伴故。植眾德本者。供佛必聞法。福慧雙圓。[A38]已植萬德之本。以佛果萬德。惟以福慧為種。而得種植故。佛說者。顯其不虗。然因既該於果海。果即徹於因源。故曰名為成就一切種智。一切種智即是佛智。能生佛地一切智慧。故以種智為名。是知眾生雖在末世。但能頓圓隨順覺性。必至成佛無疑。長行竟。
△二偈頌(標頌云)。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正頌分二)一頌開示圓滿覺性。二頌開示隨順成別。初(准長行分三。一本來平等。二迷倒成差。三究竟平等。今不頌後一。惟頌前二且略。屬略頌攝)。
清淨慧當知圓滿菩提性(至)漸次有差別。
前四句。頌本來平等。長行云圓覺自性。偈頌云圓滿菩提性。謂圓覺自性。依之修習。可以圓滿菩提。謂圓滿菩提之性。即圓覺自性也。無取亦無證者。性自有故。長行云。非性性有是也。菩薩為能證人。眾生為能取人。所取所證既無。能取能證何有。故并以無稱。同幻化故。後二句。頌迷倒成差。義頌而略。長行云。於滅未滅。妄功用中。便顯差別。偈頌云。覺與未覺時。漸次有差別。葢長行以一切幻化。皆生如來圓覺妙心。滅得一分幻化。顯得一分覺性。故曰於滅未滅。妄功用中。約所滅之幻為言。偈頌云。覺與未覺時。約所顯之覺為言。葢幻滅即是覺時。幻未滅即未覺時。長行云。便顯差別。偈頌曰。漸次有差別。皆約兩楹而言。長行有究竟平等一段。仍結居圓滿覺性。偈頌無究竟平等。而漸次有差別句。直是標下。但科依長行定故。無庸改立。頌開示圓滿覺性竟。
△二頌開示隨順成別二。一頌次第隨順。二頌頓圓隨順。初。
眾生為解礙菩薩未離覺(至)名為徧隨順。
首句頌凡夫隨順覺性。眾生伏惑。得法界境。名為凡位。為解礙者。長行云。即彼淨解。為自障礙。於圓覺而不自在。雖不自在。尚不至於背逆。故名隨順。次句頌地前隨順覺性。菩薩即地前菩薩。約圓教該住行向也。未離覺者。長行云。雖斷解礙。猶住見覺。礙圓覺而不自在。雖不自在。猶不至於背逆。仍名隨順。入地二句。頌地中隨順覺性。入地者。即指登地菩薩。永寂滅者。上二位有照有覺。俱名障礙。入地中則照與照者。同時寂滅。不住一切相者。長行云。礙[A39]已斷滅。無滅礙者。謂障覺相。俱不可得故。此雖隨順。少欠於圓。謂一於不可得耳。大覺二句。頌如來隨順覺性。大覺即是如來。悉圓滿者。長行云。一切障礙即究竟覺。乃至云一切煩惱。畢竟解脫。所謂不可得中恁麼得也。名為徧隨順者。長行云。法界海慧。照了諸相。猶如虗空。虗空體非羣相。不拒諸相發揮。故云徧也。頌次第隨順竟。
△二頌頓圓隨順。
末世諸眾生心不生虗妄(至)皆名隨順智。
初二句頌明隨順相。長行先言菩薩。偈頌從略。獨以末世眾生唯急故。心不生虗妄者。不惟起妄念為虗妄。而滅妄心。加了知。辯真實。有意欲樂。一一皆為虗妄。同幻化故。如是則不生虗妄一句。乃併彼不起妄念。不滅妄心等四義。皆該攝矣。頓圓隨順。如長行說。
○佛說下。頌讚隨順人。佛說者。顯是真實語故。如是人。指末世眾生。轉從四依邊聞。設能不生驚畏。許其現生即是菩薩。供養句。出其所以。長行云。百千萬億恆沙。偈從略故。但言供佛。不言及菩薩者。可例知故。長行云。植眾德本。且就因說。偈頌云。功德圓滿者。因該果海。以功德圓滿。即能成就一切種智故。雖有多方便者。許其不欲速成。皆名隨順智者。許其為度眾生。隨順一切種智。施權智也。總結前來兩問兩答。開解分竟。
上卷終。
下卷始。
△三四問四答教修分四。一威德章。二辯音章。三淨業章。四普覺章。初三。一謝前請後。二師資緣合。三應求開示。初二。一具儀謝前。二請後顯慇。初二。一眾中具儀。二謝前成益。初。
於是威德自在菩薩(至)長跪义手而白佛言。
此章以威德自在為主。(曩修三觀。[A40]已得三種輕安。度生嚴土。威德自在故)餘眾皆伴。故云在大眾中。
△二謝前成益。
大悲世尊廣為我等(至)不因修習而得善利。
憐及末世眾生。希成遐益。故稱大悲世尊。且就現前大眾。統冀傳芳。故云廣為我等。分別者。微細開示。隨順覺性者。次第隨順。頓圓隨順。俱如前說。令諸菩薩者。即指現前法會。覺心光明者。聞次第。則隨分識礙顯覺。聞頓圓。則句下承當領荷。承領也。佛音稱圓者。一音具異。謂佛以一音演說法。眾生隨類各得解故。不因修習。而得善利者。言前薦取。識得自心即是圓覺。不依觀行。而得發明。如斯善利。實未曾有。故前此稱成解分焉。具儀謝前竟。
△二請後顯慇二。一請後方便。二至三顯慇。初。
世尊譬如大城外有四門(至)遊戲如來大寂滅海。
初喻說。大城王都也。王所依故。用此喻圓覺妙心。清淨法身之所依故。外有四門者。從外來入王都者。東西南北各有其門。用此喻四法界。謂諸菩薩欲證圓覺。或依事法界修。或依理法界修。或依理事無礙法界修。或依事事無礙法界修。皆可入故。隨方來者。非止一路。謂隨彼四方所來之人。非止一條路徑。用此喻諸菩薩。欲證圓覺。依四法界修。隨彼根性。其發覺初修。乃有多種方便。如楞嚴所謂方便有多門也。
○一切下法合。一切菩薩者。謂欲證圓覺之人。此合隨方來者。莊嚴佛國。及成菩提。總以教化眾生為本。言菩薩依四法界。教化眾生。一為莊嚴佛國。二為成就菩提。但隨其根性樂欲。發覺初修方便。乃有多門。故云非一方便。此合非止一路。
○唯願下。正請。欲知山上路。須問過來人。故云唯願世尊。以世尊乃過來人故。近接現前法會。遐濟末世眾生。故云廣為我等。宣說一切方便者。以所為既廣。根性樂欲。自應不齊。隨其發覺初修。應用何等方便。漸次增進。并諸能修行人。總有幾種。求佛一一宣說。乃見慈無遮而悲無盡故。
○令此下。希益此會菩薩者。現前大乘之機。未來求大乘者。亦是菩薩之侶。速得開悟者。開悟發覺初修方便。及漸次增進之法。從此建水月道場。作空花佛事。度如幻眾生。莊嚴陽𦦨佛國。成就夢中菩提。故云遊戲如來大寂滅海。請後方便竟。
△二至三顯慇。
作是語[A41]已五體投地如是三請終而復始。
語雖與前不同。禮并上章無異。必至三者。顯慇勤故。謝前請後竟。
△二師資緣合二。一師與資合。二資與師合。初。
爾時世尊告威德自在菩薩(至)汝今諦聽當為汝說。
告威德自在者。是請主故。當場一問。現未俱益。故重言善哉。而讚美之。汝等乃能者。顯威德自在。與同類眷屬等。乃能如斯致問。除此未必能故。如是方便者。乃指初修方便。准前所問。還有漸次二字。今不言者。以初步定千里之程。漸次增進。不待言而知故。誡以諦聽。許以當說。顯師緣與資合故。
△二資與師合。
時威德自在菩薩奉教歡喜及諸大眾默然而聽。
歡喜默聽。正見資與師合。以不合則不喜。及不聽故。師資緣合竟。
△三應求開示三。一總標三種。二依次別明。三結顯應修。初。
善男子無上妙覺徧諸十方(至)循性差別當有三種。
妙覺。即本妙覺性。體居象先。故以無上稱之。非約修得名無上也。徧諸十方者。法性徧在一切處故。出生如來者。隨緣出生一切諸佛。豈惟諸佛。乃至情與無情等。亦皆從此出生。故云與一切法。前云種種幻化。皆生如來圓覺妙心。即斯意耳。同體平等者。既皆從彼妙覺出生。則佛與諸法。同一體性。既同一體性。則佛性。即是諸法之性。諸法之性。即是佛性。故云平等。如金剛般若云。是法平等。無有高下是也。於諸修行。實無有二者。謂於彼諸佛。及一切法中。隨據一法修行。實無有二。以聖性無不通。順逆皆方便故。雖順逆皆為方便。若隨順機宜。其數應有無量。至總統該攝。無量方便。所可收歸者。循諸機性差別。證入淺深。當有三種。文中言圓攝者。即總統該攝之義。當有三種者。梵名即同楞嚴三觀。直解云。二經列三名。同一梵語。謂奢摩他。三摩提。禪那。古釋奢摩他。此翻云止。以寂靜為相。義當空觀。三摩提。此云等至。亦名等持。以幻化為相。義當假觀。(即不空觀)禪那。此翻云靜慮。雙離靜幻。以寂滅為相。義當中觀。然修證必須三觀者。以如來藏心。具三諦理。謂空藏。不空藏。空不空藏。空即空觀。真諦也。不空即假觀。俗諦也。空不空即中觀。第一義諦也。三觀各照一諦。圓攝一心。故曰圓照。以一心圓照。則為頓。以次第各照。則為漸。此憨山依天台三觀。義略順於楞嚴。正脈不翻。但約義釋云。奢摩他。全取正因佛性。略兼了因為體。三摩提。全取正因佛性。略兼緣因為體。禪那。全取正因佛性。雙兼緣了二因為體。此交光依楞嚴經義。似有揀於天台。惟我圭峯密祖疏。依本經另立三種觀名。冥符楞嚴。質之憨山。交光。亦不相違。今準用之。第一奢摩他。為泯相澄神觀。自釋泯相者。謂身心客塵永滅。澄神者。取靜澄念。觀者。心冥所觀之境。第二三摩提。為起幻銷塵觀。自不釋。但指在經文。以經文甚顯故。第三禪那。為絕待靈心觀。自釋云。非關真妄。不對有空。直照靈知。而為觀行。如文云。不取幻化。及諸靜相。又云超過礙無礙境。又煩惱涅槃。不相留礙。皆絕待靈心義也。總標三種竟。
△二依次別明三。一泯相澄神觀。二起幻銷塵觀。三絕待靈心觀。初。
善男子若諸菩薩悟淨圓覺(至)此方便者名奢摩他。
初承悟取靜。悟淨圓覺者。承前兩番開示。[A42]已悟淨圓覺心也。淨圓覺心。為觀行本。即成佛正因。依此心修習。不致墮於岐途。即以此心。攝諸妄念。令其不起。即是取靜為行。如前云。居一切時。不起妄念是也(問。未悟須憑理觀。既悟惟仗事修。今此經於未悟之前。解分之中。却祇散漫開示。既悟之後。修分之中。而乃確立觀門。其故何耶。答。顯是圓頓教故。良以圓頓行人。根性猛利。言言見諦。句句明宗。若必令依觀分門。反成鈍置。故世尊於未悟之前。却祇散漫開示。既悟之後。大用煩興。不假理觀。略有二失。一自恃根性。忘慧照而偏趣有為。二不念尊貴。遇患難而易生退阻。故世尊於修分之中。確令倚修三觀。古德云。目足更資。余則曰。足常資於目也)。
○由澄下。依修成益。憨山云。由此妄想消歇。則見阿賴耶中。習氣生滅之相。故云由澄諸念。覺識煩動。又云久久觀察。則自心光明。忽然發現。故云靜慧發生。又云心光既發。則頓見身心幻妄。未來不有。猶如客塵。故云身心客塵。據此乃是以客喻身。往來不定故。以塵喻心。生滅不停故。亦可准楞嚴以客喻見惑。不住非主故。以塵喻思惑。搖動非空故。然見思二惑。體唯我執。由身心起。故云身心客塵。謂身心所起之客塵。葢約能所成詞。而憨山乃以法喻並稱也。永滅者。二說俱得。以客塵不起。永不再執身心。身心不執。永不再起客塵。均成永滅。此先成滅惑之益。顯性之益次下即明。客塵滅。則身心寂靜。謂不隨見惑起滅。及思惑搖動故。身心滅。則內外輕安。謂執身則外為形累。執心則內為念擾。不得輕安故。言便能內發者。謂向以身心客塵。為累為擾。不得輕安。今身心客塵。既[A43]已永滅。便能於淨覺心內。任運發起寂靜輕安相故。由寂靜故句。承明顯性所以。不言輕安者。謂寂靜必能輕安。無庸言故。諸如來心。即是真如性也。葢由寂靜輕安。靜慧益明。徧觀十方世界。及諸如來。皆同幻化。本無所有。唯有諸如來心。於我淨覺心中顯現。如是則我心如鏡。諸如來心如像。然既但如鏡像。知非現量親證。以二障種子。尚未斷故。伏種所見。但依俙耳。按圓教位當十信。(頓當十住)楞嚴第三增進文云。塵既不緣。根無所偶。反流全一。六用不行。乃至身心妙圓。獲大安隱。(即今云。內發寂靜輕安)一切如來密圓淨妙。皆現其中。(即今云。諸如來心。於中顯現)此菩薩依奢摩他力。為若此也。
○此方下。結示觀名。依此修行。修乃無過。故以方便稱之。名奢摩他者。依圭峰密祖。即是泯相澄神觀。釋義在文可見。泯相澄神觀竟。
△二起幻銷塵觀。
善男子若諸菩薩(至)此方便者名三摩鉢提。
初承悟知幻。必承本悟言者。以從性起修。乃為真修故。悟淨圓覺。如上所釋。以淨覺心知等者。謂即以所悟之淨圓覺心。發起離念真智。了知覺悟六識心性。及與根塵。此等皆由一念妄動。展轉變起。故曰皆因幻化。謂猶如幻事。因幻術力。現化而有。無實性故。
○即起下。依修成益。承上既了悟得根塵識心。皆因無明幻化而有。即於諸識心性中。起諸幻智。以除幻者。幻者。即是相。本無明業識。彼為能幻之者。除者。以智除斷。令不生故。此是自修之益。向下明化他之益。變化諸幻。而開幻眾者。然後隨機應化。變現種種如幻法門。開示一切如幻眾生。由起幻故句。承前起後之詞。由前起諸幻智。以除幻者。而開幻眾之故。自覺根塵無累。自他一體。便能於幻觀心中。發起大悲輕安。大悲輕安既發。雖終日度生。無關勞慮。一切菩薩。總指信住行向地等而言。皆從此幻觀。起修諸行。漸次增進。漸次增進者。約歷位。從淺以至深。約斷惑。從粗以至細。今依起信論。逆次發明。初信位。寄息於滅相。二賢位。寄息於異相。三聖位。寄息於住相。四果位。寄息於生相。文云。如菩薩地盡。滿足方便。一念相應。覺心初起。心無初相。以遠離微細念故。得見心性。修行至此。返觀從前彼觀幻者。非同幻故。葢以彼觀幻者。是離念真智。即前文之知覺。非同幻化之無實也。又非同幻觀者。言幻觀之智。對幻法而起。幻法既無。幻智何有。故云皆是幻故。自此幻相永滅。真性獨存。如此乃是諸菩薩所圓滿之妙行。次喻明。苗喻諸位。如土長苗。謂幻觀如土。漸次增進如長。至等覺。則苗[A44]已成秀矣。
○此方下結示觀名。方便義。釋見第一觀中。三摩鉢提。或無鉢字。梵音少異耳。依圭峯密祖。即起幻銷塵觀。釋義亦在文可見。起幻銷塵觀竟。
△三絕待靈心觀。
善男子若諸菩薩悟淨圓覺(至)此方便者名為禪那。
初承悟超前。圓覺妙心。非染非淨。今云悟淨圓覺者。謂承佛開示。先且悟得真淨一分。起信所稱真如門是也。以淨覺心等。謂即以所悟之淨圓覺心。凝然不動。所以不取幻化。及諸靜相。準前第二觀云。即起諸幻。是取幻義。今以起即是動。有背真如不動。故不取也。第一觀云。取靜為行。是取靜義。今以取即念生。有背真如凝然。故亦不取。此顯雙超前二觀也。
○了知下。依修成益。承上二觀雙超。則是真俗並遣。空假不立。惟以雙遮二邊中道妙觀。直觀寂滅無二之真心也。了知身心者。於前不取幻觀中。即了明有知之身心。動被煩惱逼迫。業苦纏縛。故云皆為罣礙。無知覺明者。於前不取靜觀中。即了明無知之覺明。本來離於幻妄。絕諸垢染。故云不依諸礙。若住於礙。則被事障。於有為法中。不得解脫。若住無礙。則成理障。於無為法中。不得解脫。今二俱不住。故永得超過礙無礙境。受用世界。及與身心者。謂行人於此超過礙無礙境。返觀自[A45]己外之所受用之世界。與內之所受用之身心。雖相在塵勞區域。而不被塵勞之所拘礙。故喻以如器中鍠。聲出於外。器是樂器。如簫笛笙管等。眾器發聲。喻塵勞擾攘。鍠即洪鐘之聲。鍠鍠然也。喻世界身心。動用無覊之貌。聲出於外。眾器不能壓。喻超出有為無為。塵勞不能拘。然既超出有為。則煩惱不能留。又超出無為。則涅槃不能礙。故曰煩惱涅槃不相留礙。菩薩修觀至此。便能於此妙觀心中。發起無限寂滅輕安。出前煩惱不留故寂。涅槃不礙故滅。言輕安者。不用更加修為。乃是任運於此。自覺身心寂滅。輕快安適。雖終日說法。不見有法可說。終日度生。不見有生可度。故云寂滅。乃至行種種難行之行。不見有繫累之相。故云輕安。至此方乃契合妙圓覺性。寂滅真境。故云妙覺隨順寂滅境界。如斯境界。惟證乃知。現前爾我虗妄身心。焉能及此。故曰自他身心。所不能及。自他身心。即是我相人相。自他身心尚不能及。何況一切眾生。及與壽命。又從我人相上發起。虗浮妄想所立。豈能冀及。正顯四相不空。不能契此。
○此方下。結示觀名。名為禪那者。依圭峯密祖。即絕待靈心觀。釋義則雙超前二。名為絕待。妙契圓覺。即是靈心。依次別明竟。
△三結顯應修二。一正結應修。二設事校量。初。
善男子此三法門皆是圓覺(至)若得圓證即成圓覺。
此三法門者。總指前之三觀。皆是圓覺等。結示在所應修。圓覺不指因心。乃約佛所修成圓滿覺故。親近隨順者。去佛不遠。隨順修習。便可到故。十方如來因此成佛者。[A46]已成之佛。由此成故。十方菩薩者。未成之佛也。未成之佛。修因度生。常行種種方便。或順性通修曰同。或分門別行曰異。迹雖同異兩分。本實顯密三觀。故云皆依等。而言事業者。謂此三種觀法。即為菩薩所應作之事業故。若得圓證。即成圓覺者。謂若得圓滿修證。即妙契法身。而成圓覺之佛。以是而知。三觀之應修。無庸更議矣。
△二設事校量。
善男子假使有人修於聖道(至)一剎那頃隨順修習。
初能校似勝反劣。將欲設事校量。故云假使有人。謂假若有是人也。修於聖道者。謂從凡夫地。發小乘心。修出世道。而云聖道者。乃約[A47]已證偏真。住最後身者言之。教化者。以諦緣教。化眾生為眷屬。成就者。恐其不能。復以八忍八智。無間解脫等道。而接濟之。百千萬億者。所化之眾竟有如許之多。阿羅漢辟支佛者。所證之果。竟有如是之勝。以是而知。上之所謂修於聖道。能教化。能成就者。其功德不可勝言。及欲與修三觀者校之。則反為卑劣。
○不如下。所校似劣實勝。言上云修於聖道。又能以斯教化。設若不發大心。終為敗種。故曰不如有人。謂不如有人。從凡夫地。發大乘心也。發大乘心。修大乘行。故曰聞此圓覺無礙法門。然圓覺二字。通指全經。無礙法門。特指三觀。如第一觀中。以淨覺心。取淨為行。則於理無礙。第二觀中。以淨覺心。起諸幻化。則於事無礙。第三觀中。永得超過礙無礙境。受用世界。及與身心。義兼理事無礙。及事事無礙。故總以無礙法門名之。然聞此。但是自聞。未及教化。隨順。不過權修。尚闕深證。且剎那翻為少時。一剎那即在俄頃。其功德似為卑劣。而上云。修於聖道。教化多眾證果者。猶不如此。以此覺圓無礙法門。乃成佛正因。一歷耳根。永為道種。纔經順修。便是大根。還丹一粒。壓倒醫方萬品。可為喻也。長行竟。
△二偈頌(標頌云)。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正頌分三)一頌總標三種。二頌依次別明。三頌結顯應修。初(略頌)。
威德汝當知無上大覺心(至)便有三種類。
體居象先。故稱無上。橫徧竪窮。故名為大。出生如來與一切法。故曰覺心本際。(在如來為覺心。在諸法為本際)如來與諸法同體。故無二相。隨順修習。起諸方便。其數即應無量。若統攝所歸總為開示。循其機性差別證入淺深。便有三種品類。此雖略頌。大義與長行無異。
△二頌依次別明(觀各二句。甚略不分)。
寂靜奢摩他如鏡照諸像(至)如彼器中鍠。
初二句頌奢摩他。寂靜義也。奢摩他是名。兼義與名為一句。故如鏡照諸像。頌觀成利益。謂由寂靜故。十方諸如來心。於行人靜覺心中顯現。葢是懸契真如。與諸佛同。[A48]但以種子初伏。未得現量親證。依俙如鏡像故。次二句頌三摩提。亦兼義與名為一句。如苗漸增長者。頌依修成益。按圓教住位除種。行向隨分斷習。由地至等。位位斷習證真。義似依土生苗。漸次增長。唯待放華結實耳。末二句後頌禪那。首句先出名。唯寂滅。乃禪那中義也。凡夫無累名寂。二乘無累名滅。故凡夫二乘。各執名言。如眾樂競作名器。觀行菩薩。正見齊超。如洪鐘頓响曰鍠也。
△三頌結顯應修(長行有二。一正結。二校量。偈闕校量。唯正結也)。
三種妙法門皆是覺隨順(至)名究竟涅槃。
此偈雖略。與長行大義無闕。首句總指三觀。次句結顯隨順。謂皆是圓覺。隨順修習之方便故。後五句極顯應修。言[A49]已成之佛。先依此成。未成之佛。後依此成。葢由於此三種觀事。圓滿修證。即名無住處究竟大涅槃法。不益見其可修乎哉。威德章竟。
△二辯音章。(初心力弱。磨煉須從淺至深。次第三觀如前[A50]已明。久修力強。隨用即是。單修則觀觀皆能究竟。疊修則先後兩不相違。三具。則中後隨宜。齊零。乃隨便俱得。至能圓合一切。無離覺性。二十四輪。同歸三觀之中。一力圓修。共成二十五輪。如斯磨煉。何障不銷。所謂左右逢源。隨流得妄者今僅見於此矣)三。一謝前請後。二師資緣合。三應求開示。初二。一具儀謝前。二請後顯慇。初。
於是辯音菩薩在大眾中(至)如是法門甚為希有。
初眾中具儀。此中以辯音為主。(以其久修輪觀。起無礙慧。成無礙辯。能問能傳持故)餘眾皆伴。故云在大眾中。
○大悲下。謝前聞異。悟後仍垂憐愍。故稱大悲世尊。如是法門者。即前三種觀門。甚為希有者。略有二義。一大用繁興。不至徧取有為。二大患無慮。任運直至佛果。餘俱準前可知。
△二請後顯慇。
此諸方便一切菩薩(至)如是三請終而復始。
初請修祈示。此諸方便。淺深惟說三種。一切菩薩頓漸乃有多根。於前所悟圓覺。分門各證。約有幾種修習。願為現前大眾。及末世眾生。曲為方便。備悉開示。令悟真修實相。不至徒尚虗名。是所望焉。此請後真修也。至三顯慇準前可知。謝前請後竟。
△二師資緣合二。一師與資合。二資與師合。初。
爾時世尊告辯音菩薩言(至)汝今諦聽當為汝說。
辯音一問。有關現未。故重讚善哉。汝等下。牒其所問。如是修習者。謂如是悟淨圓覺。依三方便。隨機分門。有幾修習也。誡聽許說。師緣與資緣合故。
△二資與師合。
時辯音菩薩奉教歡喜及諸大眾默然而聽。
辯音現為請主。故奉教歡喜。大眾亦默然歡喜。奉教同聽。資緣與師緣契合。正在是焉。師資緣合竟。
△三應求開示二。一長行。二偈頌。初三。一總標輪數。二別明頓漸。三結示修法。初。
善男子一切如來圓覺清淨(至)二十五種清淨定輪。
首言一切如來圓覺清淨者。正顯此理。為諸佛同證。若能修習。皆可成佛故。葢圓滿覺性。一真獨立。眾惑不染。故云清淨。既云清淨。則無法可修。既無法可修。則所修之法全空。能修之人何有。故曰本無修習。及修習者。一切菩薩指現世初心。末世眾生。指未來新學。依於未覺者。言上一切如來。[A51]已證圓覺。固無可修習。今一切菩薩。及末世眾生。雖發大心。尚在學地。而猶未證圓覺。由未證故。依之而起心修習。當知圓覺。本無修習。今起心修習。即同幻化。故云幻力修習。當爾之時。隨機分門。便有二十五種。通稱清淨者。各能斷障故。通稱定輪者。三觀屬定。輪替修故。又輪有摧碾運動之功。喻依此而修。能摧二障。運至菩提涅槃界故。總標輪數竟。
△二別明定輪三。一單修三觀。二統修三觀。三圓修三觀。初三。一單修奢摩。二單修三摩。三單修禪那。初。
若諸菩薩唯取極靜(至)此菩薩者名單修奢摩他。
唯取極靜。即是單修奢摩。以泯相澄神。即是極靜義故。言唯取者。顯是單修。謂不取餘二故。靜力強勝。即能永斷煩惱。究竟成就者。障[A52]已盡。覺[A53]已圓故。不起於座。便入涅槃者。當下成佛。顯是頓入。一斷一切斷。一證一切證故。此菩下。結所修名。雖曰單修。實能頓該可知。
△二單修三摩。
若諸菩薩唯觀如幻以佛力故(至)名單修三摩鉢提。
不取寂靜。及與靜慮。故云唯觀如幻。謂單修三摩如幻觀也。由單修幻觀。即於幻觀中。觀一切世界眾生等法。皆如幻化。即如幻人。以幻術變化諸物無異。當知幻觀。葢是一切諸佛[A54]已修成之法。今菩薩正是依諸佛修成之法。而修成之。故云以佛力故。今欲度彼如幻眾生。還以佛力修成之幻觀故。乃能隨彼如幻眾生。變化如幻世界。以及種種作用。變化世界。即如變娑婆而成淨土。化地獄以作天宮等類。種種作用。即如隨機化導之類。雖行如是變化作用。咸同幻化。了無實性。故云備行菩薩清淨妙行。行云妙者。無滯礙故。即如單修觀行。於陀羅尼不失寂念。及諸靜慧。陀羅尼。前文殊章名為圓覺。今云於陀羅尼。即是於圓覺妙性也。葢二十五種輪觀。皆是依於未證圓覺幻力修習。今因幻觀功成。而圓覺妙性。全體顯現。故云於陀羅尼。正顯圓覺妙心總持一切法義。而圓該三觀也。既圓該三觀。雖不修奢摩。而亦不失寂念。雖不修禪那。而亦不失靜慧。靜慧即靜慮義。正顯三觀不離一心也。此菩下。結所修名。雖曰單修三摩。義實圓該前後。
△三單修禪那。
若諸菩薩唯滅諸幻(至)此菩薩者名單修禪那。
唯滅諸幻句。唯字寓有揀意。滅諸幻。彼幻觀中。亦有此文。今揀非彼義。今菩薩唯是以寂滅力。滅諸幻法。以為向下斷煩惱之前方便。亦不取幻觀種種作用。彼為利他。此為自利。獨自斷除煩惱。言獨斷煩惱者。葢以煩惱能障真理。必須煩惱斷盡。真理方現。故云便證實相。此實相即圓覺真心也。能為諸法之體。故名實相。此菩下。結所修名。單修互攝。義準前二可知。單修三觀竟。
△二統修三觀三。一奢摩統修。二三摩統修。三禪那統修。初(別修七觀。俱以奢摩為首。故言統也)三。一疊複修。二具足修。三齊零修。初二。一奢摩三摩複。二奢摩禪那複。初。
若諸菩薩先取至靜(至)先修奢摩他後修三摩鉢提。
先取至靜者。以淨覺心。取靜為行。即是奢摩他也。靜極生慧。故即以靜慧心。照諸幻者。謂照彼如幻之眾。便於是中者。謂既照知已。即便於是如幻眾中。起菩薩行。謂變化世界。種種作用。備行菩薩清淨妙行。即是三摩提也。此菩下。結所修名。可知。
△二奢摩禪那複。
若諸菩薩以靜慧故(至)名先修奢摩他後修禪那。
若諸菩薩下。仍當有先取至靜一句。以顯奢摩他義。結集避繁故略。以準上可知故。靜極生慧。故云以靜慧故。證至靜性。即真如性也。既[A55]已證真如性。即無煩惱可斷。轉思理由頓悟。乘悟併銷。事非頓除。因次第盡。即便深修靜慮。以期斷盡煩惱。永出生死海耳。此菩下。結所修名。亦可知。
△二具足修二。一先中後具足。二先後中具足。初。
若諸菩薩以寂靜慧(至)中修三摩鉢提後修禪那。
靜而曰寂。靜之極也。靜極方能生慧。義顯先修奢摩。從奢摩中得故。復現幻力者。謂即以靜慧。照諸如幻之眾。復於覺心性中。現起幻化之力。甚至種種變化度諸幻眾。此義顯中修三摩。以種種變化。必從三摩中得故。然既種種變化。度諸眾生。未免身在塵域。仍恐為眾生所累。故於後分之中。深修禪那。必期斷煩惱而入寂滅。令其身如器中鍠耳。結所修名。謂先奢摩。次三摩。後禪那。乃頓修中權分漸次。既不同上文之單修。亦不同前章之漸修也。
△二先後中具足。
若諸菩薩以至靜力(至)中修禪那後修三摩鉢提。
以至靜力。義顯先修奢摩。以奢摩觀成。方得至靜力故。既得至靜。仍復以至靜力。起心斷惱。即是靜慮。謂靜中轉起思慮之慧。即中修禪那義也。斷煩惱[A56]已。即是禪那觀成。禪那觀成。分可成佛。乃不忍棄捨眾生。後復倒駕慈航。起諸種種神變。修習菩薩清淨妙行。度諸如幻眾生。即後修三摩義也。結所修名。準前可知。具足修竟。
△三齊零修三。一先零中後齊。二先中齊後零。三先後齊中零。初。
若諸菩薩以至靜力(至)齊修三摩鉢提禪那。
以至靜力。義顯先修奢摩。以至靜功力。無始念慮。頓然歇滅。(故云心斷)煩惱義屬禪那。先自利。復度眾生。建立世界。義屬三摩。此菩下。結所修名。若觀前釋後結。禪那三摩。三摩禪那。文似顛倒。若論齊修。則正修禪那時。即修三摩時。正修三摩時。即修禪那時。其義實無前後顛倒。總以佛語自在。無不可耳。
△二先中齊後零。
若諸菩薩以至靜力資發變化(至)後修禪那。
修奢摩時。即以奢摩至靜之力。資助發起變化作用。成三摩提。所謂不起滅定。現諸威儀。如云東方世界入正定。西方世界從定出等。皆齊修奢摩三摩義也。然奢摩偏於自利。三摩偏於利他。二雖齊修。尚恐未圓。故於後深修禪那。永斷煩惱。成就無上菩提。自利利他。不期圓而自無不圓矣。
△三先後齊中零。
若諸菩薩以至靜力用資寂滅(至)後修三摩鉢提。
修奢摩時。即以奢摩至靜之力。資生寂滅之性。以成禪那。然至靜即寂。偏屬於定。寂滅則併寂亦滅。偏屬於慧。而曰力曰資者。謂正當至靜而寂時。定力資生慧力。併此寂亦不存。於自證則是矣。而度生猶未也。故於後起諸作用。變化世界。度諸眾生。以成三摩鉢提。則自利利他。皆具足而無憾。奢摩統修竟。
△二三摩統修三。一疊複修。二具足修。三齊零修。初二。一三摩奢摩複。二三摩禪那複。初。
若諸菩薩以變化力(至)先修三摩鉢提後修奢摩他。
修三摩提。即以三摩中變化之力。隨順眾生而度脫之。言種種者。眾生根性樂欲。種種不同。菩薩之隨順亦爾。而取至靜者。知其如幻。如化。無所動心。雖任運度彼。而我自如如。如云隨緣赴感靡不周。而恒處此菩提座也。然變化。非三摩罔就。至靜必奢摩乃成。結名中。先修後修。良有以也。
△二三摩禪那複。
若諸菩薩以變化力(至)名先修三摩鉢提後修禪那。
先修三摩。即以三摩中變化之力。作種種境界教化眾生。顯三摩[A57]已成也。三摩既成。大悲輕安。永不至沉空滯寂。惧入二乘境界。即是證取寂滅。而禪那成焉。結名中。先修三摩。後修禪那。義可準思。疊複修竟。
△二具足修二。一中先後具足。二中後先具足。初。
若諸菩薩以變化力(至)中修奢摩他後修禪那。
以變化力。為度眾生。而作種種佛事。顯三摩[A58]已成也。雖作種種佛事。而性自如如。安住寂靜。顯奢摩不動也。雖奢摩不動。而任運斷惱證果。顯禪那自爾也。結名中。先修中修後修。亦秩然可對。
△二中後先具足。
若諸菩薩以變化力(至)中修禪那後修奢摩他。
菩薩隨順眾生。以變化力。顯現無礙作用。此三摩得力也。既能顯現無礙作用。不以度生為累。重起靜慮。進修禪那。一切煩惱。任運而斷。功就不就。道成不成。退守奢摩。故云安住至靜。此菩下。結所修名。在文可見。具足修竟。
△三齊零修三。一中零先後齊。二中先齊後零。三中後齊先零。初。
若諸菩薩以變化力(至)齊修奢摩他禪那。
先以變化之力。為度眾生。開種種方便。起種種作用。此以三摩成益也。設遇小乘聲聞。大乘菩薩。同時來扣。則至靜寂滅二俱隨順。然至靜即是奢摩。隨順修習。為對小乘機故。寂滅即是禪那。隨順修習。為對大乘機故。結名中。零齊二修可知。
△二中先齊後零。
若諸菩薩以變化力種種起用(至)後修禪那。
以變化力。隨種種眾生。起差別作用。通行教化。明知是三摩[A59]已成。而言資於至靜者。動中能靜。名為至靜。是皆由於三摩資生。不須另修奢摩。而奢摩[A60]已成。所謂齊修者。正在是矣。然起用但為度生。而至靜尚恐趣寂。故於後深修禪那。斷煩惱而成菩提。離生死而證涅槃。可併搆焉。結所修名。無庸更釋。
△三中後齊先零。
若諸菩薩以變化力資於寂滅(至)後修奢摩他。
以變化力。資於寂滅者。正是菩薩以三摩變化之力。資助禪那寂滅之功。使兩相成也。葢以種種變化。悉同幻境。當體無實。唯一寂滅。既唯寂滅不須更滅。即禪那功成。禪那功既成。足知三摩之功亦成。所謂兩相成者以此。於是三摩禪那。二俱功成。則無功用道。自是以後。則安住清淨無作靜慮。即奢摩義也。奢摩觀中。一味清淨。無作無為即是泯相。靜息一切念慮。即是澄神。所謂泯相澄神者是矣。此菩下。結所修名可知。三摩統修竟。
△三禪那統修三。一疊複修。二具足修。三齊零修。初二。一禪那奢摩複。二禪那三摩複。初。
若諸菩薩以寂滅力(至)名先修禪那後修奢摩他。
生滅既滅。寂滅現前。則是勝因[A61]已成。妙果當證。而乃起於至靜。退安奢摩。此正所謂以法性身。受享法樂。故云住於清淨。結所修名。顯複可知。
△二禪那三摩複。
若諸菩薩以寂滅力(至)名先修禪那後修三摩鉢提。
禪那[A62]已成。不以證果為急。退修三摩。而開度生方便。故云以寂滅力。而起作用。於一切境者。謂於一切所度之境。即指眾生。以眾生為菩薩所度境故。寂用隨順者。以寂滅故。而起作用。隨順度脫。則三摩成矣。結所修名。顯複準上。疊複修竟。
△二具足修二。一後先中具足。二後中先具足。初。
若諸菩薩以寂滅力種種自性(至)後修三摩鉢提。
以寂滅力。種種自性者。言菩薩不似二乘躭寂。不思度生。今以寂滅之力。乃見眾生有種種自性。在所應度。雖在所應度。必先以奢摩安定其心。然後依三摩鉢提。而乃起諸變化。隨順自性而度脫之。結所修名。如文可思。
△二後中先具足。
若諸菩薩以寂滅力(至)中修三摩鉢提後修奢摩他。
以寂滅力者。謂禪那功成。有寂滅之力用也。無作自性者。謂自性本具。不假造作也。起於作用清淨境界者。葢是菩薩於禪觀中。觀彼眾生。在塵勞煩惱中。頭出頭沒。無一時清淨。於是以寂滅力。於無作自性中。依彼三摩起於作用。化彼塵勞而成清淨境界。由此頓息一切妄念。歸於靜慮。結所修名。照文可知。具足修竟。
△三齊零修三。一後零先中齊。二後先齊中零。三後中齊先零。初。
若諸菩薩以寂滅力(至)齊修奢摩他三摩鉢提。
寂滅有力。顯禪那[A63]已成也。寂則不著於有。滅則不躭於空。然一切諸法。不出有空。既不著不躭。則種種皆清淨矣。雖種種清淨。不以趣果為急。唯思權受法樂。還度眾生。因而退修奢摩。依奢摩而安住靜慮。併修三摩。依三摩而起諸變化。必期根深枝茂。源遠流長。成佛時壽量長遠。正法久住。皆由此也。
△二後先齊中零。
若諸菩薩以寂滅力(至)後修三摩鉢提。
菩薩修禪那時。即以禪那中寂滅之力。資於至靜。云何資耶。葢以離有曰寂。則能資生於靜。離空曰寂滅。則能資生至靜。是正修禪那時而奢摩[A64]已成矣。此二皆屬自修。而度生猶未也。於後仍修三摩。起變化而度脫眾生。則自他兩利。而佛果可立待焉。結所修名可知。
△二後中齊先零。
若諸菩薩以寂滅力(至)後修奢摩他。
以寂滅力。資於變化者。寂即是定。能發於通。且寂滅。則不躭於寂。故能資於變化。是正修禪那時。三摩不另修而自成矣。如是則大悲輕安。覺他易成。尚恐自覺力微。大智不能速就。故於後轉修奢摩。起發至靜之境。清明之慧。則悲智相成。自覺覺他。兩俱圓矣。統修三觀竟。
△三圓修三觀。
若諸菩薩以圓覺慧(至)圓修三種自性清淨隨順。
若諸菩薩以圓覺慧圓合一切者。準前次第三觀中。皆云悟淨圓覺。即以淨覺心修。以是而知二十四輪。一切皆然。咸是依於淨覺真心。隨順機宜而修習之。此約圓根菩薩。悟大圓覺。即以大圓覺慧。圓合一切。(指二十四輪)而修習之。謂一修一切修也。設問云何能爾。即答以於諸性相。無離覺性。於諸性相者。二十四輪。皆以淨覺真心而為其性。單修。統修。及與齊零。差別不一而為其相。無離覺性者。皆不離於大圓覺性。是故但以圓覺慧修。即圓合一切。而併修之。無復疑矣。結名中。能修之人。仍指圓根菩薩。名為圓修三種者。謂以圓覺慧圓融而修。如修奢摩時。即具三摩禪那。修三摩時。即具奢摩禪那。修禪那時。具二亦然。如是則圓覺自性。清淨無礙。二十四輪。皆隨順而具成矣。別明頓漸竟。
△三結示修法。
善男子是名菩薩二十五輪(至)一念疑悔即不成就。
初正結輪數。準前總標輪數中云。依於未覺幻力修習。爾時便有二十五種清淨定輪。尚未說出。云何二十五輪。今上科約單修。統修。齊零修。圓融修。一一別明[A65]已竟。故此結云。是名菩薩二十五輪。一切菩薩。隨其自具根性。依輪修行。不過如是而[A66]已。
○若諸下。兼示修法。諸菩薩。指現前新學。末世眾。指當來初心。依此輪者。謂設欲依此輪而修者。當持梵行。謂必先嚴持禁戒。而修清淨梵行。以戒為無上菩提本故。寂靜者。收攝身心。寂然不動。思惟者。正念思惟二十五輪中。當依何法修也。尚恐宿障深厚。正修難成。仍須禮敬三寶。求哀懺悔。經三七日。自知感應道交。希示正修。於輪各安標記。標記者。以紙為標。註記輪名。各安者。隨輪各安。以備結取也。隨手結取者。謂隨手以標為結而混和之。仍復取結在手而展視之。隨結開示者。謂隨彼所展之結。開示應修何輪。便知頓漸者。謂便知自根頓漸。如二十五輪中。有頓漸偏圓四義。謂單修名頓。以觀觀皆究竟故。取此結者。便知自根是頓。隨彼開云修習。自然可入。複修具修名漸。然亦是頓中之漸。謂頓中略分前後。少時俱成也。取此結者。便知自根。於頓中具漸。隨彼開示修習。亦自然可入。以圓覺慧。圓合一切名圓。取此結者。便知自根是圓。隨彼開示而修自爾易成。齊零修者名偏。然亦是圓中之偏。謂齊修即能相容。不久則零亦容也。取此結者。便知自根是圓中之偏。隨彼開示而修。亦自爾易成。文中不言偏圓者。四字為句。準頓漸可知故。
○一念下。斥疑不成。然既知頓漸。徑修必成。若纔起一念。疑而不修。或既修復悔。於圓覺則不成就。痛宜忌之。勿自棄也。長行竟。
△二偈頌(標頌云)。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正頌中。義用長行而略。且段落不對。乃約義略頌也。分三)一略頌二十五輪。二顯示應修揀人。三結示隨順速證。初。
辯音汝當知一切諸菩薩(至)有二十五輪。
恐諸菩薩。不能隨順修習。故教以當知。借當機。儆餘眾也。一切諸菩薩。通該頓漸偏圓。圓名無礙慧。謂圓合一切故。頓名清淨慧。以淨覺為性故。又偏亦無礙。謂或於理無礙。或於事無礙故。漸亦清淨。謂漸次斷障。隨分清淨故。皆依禪定生者。禪定。該奢摩等三。依生。示應當隨順。所謂二句。指出禪定三名。三法頓漸修。不言偏圓者。頌以五字成句。亦準頓漸可知。有二十五輪者。合偏與圓說也。
△二顯示應修揀人。
十方諸如來三世修行者(至)並法不隨順。
十方諸如來[A67]已成正覺人也。三世修行者。未成正覺人也。無不因此法。而得成菩提者。謂[A68]已成者。先因此成。未成者。後因此成。在所應修。不言可知故。惟除二句。揀除不隨順人。頓覺人有二種。一初生頓成。不見隨順。二因感示成。無容隨順。法不隨順亦二。一者外道。所修之法。不隨順故。二者闡提。無佛種性。暫不隨故。此皆約現在言。若遠推過去。後待當來。亦皆隨順。恐無知唯執現在。悞撥隨順。故茲預辯。
△三結示隨順速證。
一切諸菩薩及末世眾生(至)不久證涅槃。
前三句指人勸持。一切菩薩。末世眾生。指出應修人也。常當句。勸持應修法也。後三句隨修蒙益。謂隨順勤修。蒙佛加被。不久證涅槃也。辯音章竟。
圓覺經析義疏卷第三
校注
[0737001] 緣疑圓 [0741001] 則等八字應作大書【經文資訊】《卍新續藏》第 10 冊 No. 263 圓覺經析義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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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兩問兩答開解分二。一彌勒章。二淨慧章。初三。一謝前請後。二師資緣合。三應求開示。初二。一具儀謝前。二請後顯慇。初二。一眾中具儀。二謝前成信。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