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方廣圓覺修多羅了義經略疏序
夫血氣之屬必有知,凡有知者必同體,所謂真淨明妙,虛徹靈通,卓然而獨存者也。是眾生之本源,故曰心地;是諸佛之所得,故曰菩提;交徹融攝,故曰法界;寂靜常樂,故曰涅槃;不濁不漏,故曰清淨;不妄不變,故曰真如;離過絕非,故曰佛性;護善遮惡,故曰總持;隱覆含攝,故曰如來藏;超越玄閟,故曰密嚴國;統眾德而大備,爍群昏而獨照,故曰圓覺。其實皆一心也。背之則凡,順之則聖;迷之則生死始,悟之則輪迴息。親而求之,則止觀定慧;推而廣之,則六度萬行。引而為智,然後為正智;依而為因,然後為正因。其實皆一法也。終日圓覺,而未嘗圓覺者,凡夫也;欲證[2]圓而未極圓覺者,菩薩也;具足圓覺,而住持圓覺者,如來也。離圓覺無六道,捨圓覺無三乘,非圓覺無如來,泯圓覺無真法,其實皆一道也。三世諸佛之所證,蓋證此也;如來為一大事出現,蓋為此也;三藏十二部一切脩多羅,蓋詮此也。然如來垂教,指法有顯密,立義有廣略,乘時有先後,當機有深淺,非上根圓智,其孰能大通之?故如來於光明藏,與十二大士密說而顯演,潛通而廣被,以印定其法,為一切經之宗也。
圭峯禪師,得法於荷澤嫡孫南印上足道圓和尚。一日[3]隨眾僧,齋于州民任灌家,居下位,以次受經。遇《圓覺了義》,卷未終軸,感悟流涕。歸以所悟告其師,師撫之曰:「汝當大弘圓頓之教,此經諸佛授汝耳。」禪師既[A1]佩南宗密印,受《圓覺》懸記,於是閱大藏經律,通《唯識》、《起信》等論,然後頓轡於華嚴法界,宴坐於圓覺妙場,究一雨之所霑,窮五教之殊致,乃為之疏解。凡大疏三卷、大鈔十三卷,略疏兩卷、小鈔六卷,道場脩證儀一十八卷,並行於世。其敘教也圓,其見法也徹,其釋義也端如析薪,其入觀也明若秉燭。其辭也極於理而已,不虛騁;其文也扶於教而已,不苟飾。不以其所長病人,故無排斥之說;不以其未至蓋人,故無胸臆之論。蕩蕩然實十二部經之眼目,三十五祖之骨髓,生靈之大本,三世之達道。後世雖有作者,不能過矣。其四依之一乎?或淨土之親聞乎?何盡其義味如此也!
[4]或曰:「道無形,視者莫能覩。道無方,行者莫能至。況文字乎?在性之而已,豈區區數萬言而可詮之哉!」對曰:「噫!是不足以語道也。前不云乎:統眾德而大備,爍群昏而獨照者,圓覺也。蓋圓覺能出一切法,一切法未嘗離圓覺。今夫經、律、論三藏之文,傳于中國者五千餘卷,其所詮者何也?戒、定、慧而已。修戒、定、慧而求者何也?圓覺而已。圓覺一法也,張萬行而求之者何?眾生之根器異也。然則大藏皆圓覺之經,此疏乃大藏之疏也。羅五千軸之文,而以數卷之疏通之,豈不至簡哉!何言其繁也?及其斷言語之道,息思想之心,忘能所、滅影像,然後為得也,固不在詮表耳。」嗚呼!生靈之所以往來者,六道也。鬼神沈幽愁之苦,鳥獸懷獝[A2]狘之悲,脩[1]多方瞋,諸天正樂,可以整心慮、趣菩提,唯人道為能耳。人而不為,吾末如之何也已矣。休常遊禪師之閫域,受禪師之顯訣,無以自効,輒直讚其法,而普告大眾耳,其他備乎本序云。
大方廣圓覺修多羅了義經序
元亨利貞,乾之德也,始於一氣。常樂我淨,佛之德也,本乎一心。專一氣而致柔,修一心而成道。心也者,沖虛妙粹,炳煥靈明,無去無來,冥通三際,非中非外,洞徹十方。不滅不生,豈四山之可害?離性離相,奚五色之能盲?處生死流,驪珠獨耀於滄海;踞涅槃岸,桂輪孤朗於碧天。大矣哉!萬法資始也。萬法虛偽,緣會而生。生法本無,一切唯識。識如幻夢,但是一心。心寂而知,目之圓覺,彌滿清淨,中不容他。故德用無邊,皆同一性。性起為相,境智歷然。相得性融,身心廓爾。方之海印,越彼太虛,恢恢焉、晃晃焉,逈出思議之表也。我佛證此,[2]愍物迷之,再嘆奇哉,三思大事。既全十力,能摧樹下魔軍;爰起四心,欲示宅中寶藏。然迷頭捨父,悟有易難,故仙苑覺場,教興頓漸。漸設五時之異,空有迭彰;頓無二諦之殊,幽靈絕待。今此經者,頓之類歟!故如來入寂光土,凡聖一源,現受用身,主伴同會。曼殊大士創問本起之因,薄伽至尊首提究竟之果。照斯真體,滅彼夢形,知無我人,誰受輪轉?種種幻化生於覺心,幻盡覺圓,心通法遍。心本是佛,由念起而漂沈;岸實不移,因舟行而鶩驟。頓除妄宰,空不生華;漸竭愛源,金無重鑛。理絕修證,智似階差,覺前前非,名後後位,況妄忘起滅,德等圓明者焉。然出厩良駒,已搖鞭影;[3]埋塵大寶,須設治方。故三觀澄明,真假俱入;諸輪綺互,單複圓脩。四相潛神,非覺違拒;四病出體,心華發明。復令長中下期,克念、攝念而加行;別遍互習,業障、惑障而消亡。成就慧身,靜極覺遍,百千世界佛境現前。是以聞五種名,超剎寶施福;說半偈義,勝河沙小乘。實由無法不持,無機不被者也。
噫!巴歌和眾,似量騰於猿心;雪曲應稀,了義匿於龍藏。宗密𮫁專魯誥,冠討竺墳,俱溺筌罤,唯味糠粕;幸於涪上,針芥相投,禪遇南宗,教逢斯典。一言之下,心地開通;一軸之中,義天朗耀。頃以道非常道,諸行無常;今知心是佛心,定當作佛。然佛稱種智,修假多聞,故復行詣百城,坐探群籍。講雖濫泰,學且師安。叨沐猶吾之納,謬當真子之印。再逢親友,彌感佛恩。久慨孤貧,將陳法施。採集般若,綸貫華嚴,提挈毘尼,發明唯識。然醫方萬品,宜選對治;海寶千般,先求如意。觀夫文富義博,誠讓雜華;指體投機,無偕圓覺。故參詳諸論,反復百家,以利其器,方為疏解。冥心聖旨,極思研精,義備性、相,禪兼頓、漸,勒成三卷,以傳強學。然上、中、下品,根欲性殊。今將法彼曲成,從其易簡,更搜精要,直註本經,庶即事即心,日益日損者矣。
大方廣圓覺修多羅了義經序
大方廣圓覺修多羅了義經略疏註卷上之一
將解此經,十門分別:一教起因緣、二藏乘分攝、三權實對[4]辯、四分齊幽深、五所被機宜、六能詮體性、七宗趣通別、八修證階差、九通釋名題、十別解文義。初有通別,通謂酬因酬請顯理度生,一代教興皆由是矣。若原佛本意,則唯為一大事因緣故。別者,有十所為故說此經。
一、顯示因行有本故。
圓照淨覺,了無明空,發清淨心,方修萬行。
二、泯絕果相成圓故。
本無菩提涅槃,唯是清淨覺性,故無始終增減,方為究竟之果。
三、決擇悟理應修故。
普賢問意云:覺性本圓,一切如幻。幻空無體,誰曰修行?如其不修,何因證覺?佛說因起幻智以除諸幻,幻盡智泯覺心圓明。然今唯說空幻者,溺在無修。修習之徒縛於有得,良由悟修之意似反而符,故最難明,理須決擇。
四、窮盡甚深疑念故。
菩薩難意云:眾生本佛;今既無明,十方如來後應煩惱。佛答意云:即此分別便是無明,故見圓覺亦同流轉,如雲駛月運等。但一念不生則前後際斷,如[1]醫差華亡等。眾生即佛,人罕能知,知而寡信,信而鮮解,解亦難臻此境。今經決了,實謂窮源,苟[2]能精通,群疑自釋。
五、除斷輪迴根本故。
發業成種,無明為根,潤業受生,貪愛為本。若不識其相,賊即能為;若不達其空,永不可斷。故答文殊、彌勒究了,盡其根源。
六、搜索菩提隱障故。
謂我人眾生壽命雖名同諸教,而行相深密,從麁至細展轉難除,故淨業一章重重搜索。
七、少文能攝多門故。
文唯二十八紙,義具頓漸空有,悟修性相。
八、一法
一一文中無不標依圓覺、結入圓覺。巧被三根故。
普眼觀門被上根,三觀諸輪被中根,道場加行被下根。
九、令修稱性深禪故。
三觀皆以悟淨圓覺為本。
十、勸事離相明師故。
佛本是而勤修、惑元無而須斷,無軌可則、無迹可依,必須離相明師觸向曉喻,故令親近、盡命亡軀等。
二藏乘分攝者,謂三藏之中修多羅攝,二藏之中菩薩藏攝,諸乘之中一乘所攝。十二分中:一契經、二應頌、三授記、四諷頌、五因緣、六自說、七本事、八本生、九方廣、十未曾有、十一譬喻、十二論義。
契經、方廣二分所攝。
三權實對辨者,然西域此方古今諸德立宗判教離合有殊,或一味不分、或開宗料簡。今將略敘,且啟二門:初則不分、後明分教。不分之意其有五焉:一、理本一味,殊途同歸故;二、一音普應,一雨普滋故;三、原佛本意,為一事故;四、隨一一文,眾解不同故;五、多種說法,成枝流故,故不可分。即後魏流支、姚秦羅什立一音教,是此意也。其分教者,有其八意:
初五翻前、後三別說。
一、理雖一味,詮有淺深故。二、佛雖一音,教隨機異故。三、本意未申,隨他意語故。四、言有通別,就顯說故。五、由辨權實,不住枝流故。六、王之密語,語同事別故。七、不識佛意,以深為淺失於大利;以淺為深,虛其功故。八、諸佛菩薩亦自分故。以斯等意,開則得多失少、合則得少失多,但能虛己求宗分,亦何乖大旨,故今分之。然就分教,又諸德不同。今依賢首大師,統收為五:一小乘教、二大乘始教、三終教、四一乘頓教、五圓教。初者以隨機故、隨他語故,說諸法數一向差別,以其簡邪正、辯凡聖、分欣厭、明因果。然其所說法數有七十五,但說人空、不明法空,唯依六識三毒建立染淨根本;未盡法源,故多諍論。二始教者,亦名分教。以《深密》第二第三時教同許定性無性俱不成佛故。今合之總為一教,此既未盡大乘法理,故立為初,有不成佛故名為分。廣說法相,削繁錄數猶有一百,少說法性。所說法性即法相數,決擇分明,故少諍論。三終教者,亦名實教,定性二乘、無性闡提悉當成佛,方盡大乘至極之說,故立為終。以稱實理,故名為實。少說法相多說法性,所說法相亦會歸性,故無諍論。上二教,並依地位漸次修成,總名為漸。然大乘教總有三宗,謂法相、破相,二皆漸教之始,即戒賢、智光二論師,各依一經立三時教,互相破斥。而傳習者,皆認法性之經,成立自宗之義。
法性。
通於頓漸,漸即終教,終於始故。頓如後說。
今將法性對二宗料簡,即為二門:一對法相、二對破相。初中性相二宗有多差別,今隨類束略敘十條:
一、三乘
性五故也。初小、次一不了,後具三乘為了。《深密》云云。
一乘。
[3]生一故也。初小、次[4]二不了,後唯一乘為了。《法華》等云云。
[5]三、五性
《楞伽》等中皆說五種性故。
一性。
《法華》、《楞伽》、《涅槃》皆唯一性,趣寂聲聞餘國佛度故、菩薩與記當作佛故、闡提有佛性故、《攝論》立法一居三後故、《法華》破三多嫉怨故。
三、唯心妄
八識從惑業生。
真。
八識通如來藏。
四、真如凝然
八識生滅,故非隨緣。
隨緣。
八識依藏性故,但是真如隨緣成立。
五、三性空有離
遍計空,依圓有。
即。
無性即圓。
六、生佛不增不減。
定性無性,決不成佛故。生界不[6]滅、一理齊平故,無增無減。
七、二諦空有離
真俗條然。
即。
第一義空該通真妄。
八、四相前後
滅表後無。
同時。
體性即滅。
九、能所斷證離
根後緣境斷惑,以有為智證無為理。
即。
惑即菩提,見即真如。
十、佛身有為
四智依生滅識種故,報身有為。
無為。
智依如來藏故,佛化身即常即法,不墮諸數,況報體耶?
若知二教權實,二宗亦不相違。謂就機則三、約法則一,新熏則五,本有無二等。二、對破相者,略有五別:
一無性
以諸法無性為真如。
本性。
以常住真心為真如。
二、真智
能了無性者。
真知。
一心真實本自能知,通於理智、徹於染淨,如《華嚴.問明品》說。
二、二諦
色等俗也,空即真也。
三諦
加第一義諦,謂一真心性,非空非色、能空能色,如鏡之明。
四、三性空有。
空宗,有謂依計、空謂圓成。性宗,即遍計情有理無,依他相有性無,圓成情無理有、相無性有。
五、佛德空
雖說佛身五求不得,得則虛[1]忘、無得乃真,離一切相,名佛功德。
有。
諸佛皆具常樂我淨真實功德,身智通光一一無盡。性自本有,不待機緣。
略辨此五,餘可例知。然得意者亦不相違,謂一切法既皆是真心緣起,緣起無性還即真心。始不異本、知外無智,餘諦性等例之可明。然此門與前後別,但教有始終漸頓之殊,法非深淺之異。
四、頓教者,但一念不生即名為佛,不依地位漸次而說,故立為頓。
《思益經》云:「得諸法正性者,不從一地至於一地。」《楞伽經》云:「初地即為八,乃至無所有。」何次?
總不說法性,唯辯真性。一切所有唯是忘想,一切法界唯是絕言。五法、三自性皆空,八識、二無我都遣。訶教勸離、毀相泯心,生心即妄、不生即佛。
泯之迹絕,方顯真性故。
五、圓教者,明一位即一切位、一切位即一位,是故十信滿心即攝五位成正覺等,主伴具足故名圓教,即《華嚴經》也。所說唯是無盡法界,性海圓融緣起無礙,如帝網珠重重無盡。已知五教貫於群詮,未審此經與彼何攝?今顯此義,分作三門:一、彼全攝此,此分攝彼,謂圓教也;二、此分攝彼,彼不攝此,謂初、二也;三、彼此克體全相攝屬,即終頓也。
權實對辨訖。
四、分齊幽深者,約《起信論》明諸染法本末五重,以顯諸宗所詮分齊深淺。論中初唯一心為本源。二、依一心開二門:一者心真如門,謂心性不生不滅;二者心生滅門,謂依如來藏與生滅合,名阿黎耶識。三、依此識明二義:一覺義([2]始本),謂心體離念等;二、不覺義,謂不如實知真如法一,不覺心起等。四、依後義生三細:一、依不覺故心動名業相;二、依動故能見名轉相;三、依見故境界妄現名現相。五、依最後生六麁:一、智相;
依境分別也,即法執俱生。
二、相續相;
依智起念不斷,即法執分別。
三、執取相;
心起著故,即我執俱生。
四、計名字相;
我見分別,上四皆惑。
五、起業相(業也);六、業繫苦相(報也)。
言諸宗所詮分齊者,謂人天乘唯齊業報,小乘唯後四麁,法相極於三細,終頓通詮本末方窮初一心源。初一心源,即此經圓覺妙心也,經標圓覺為宗本故、說染淨法皆從覺心所現起故。
第一重。
文殊章末即真如門。經名如來藏差別,即生滅門。
第二重。
普眼一章即始本覺。徵釋無明即是不覺。
第三重。
淨業一章即三細二麁。
第四重。
彌勒章初輪迴因果,即後四麁。
第五重。
是知圓覺極盡五重、標云幽深、良在斯矣。
五、所被機宜者,略有二種:初料簡、後普收。初謂樂著名相以文為解者、繫滯行位高推聖境者、情尚於空觸言賓無者、自恃天真輕厭進習者、固執先聞擔麻棄金者,如上皆非其器,反上即皆是器。後普收者,一切眾生皆本有佛性,但得聞之無不獲益,謂宿機深者悟入、淺者信解。都無宿種者,亦皆熏成圓頓種性。如《華嚴經》食金剛喻。
六、能詮體性者,略作四門:
一、隨相門。復有二種:一、聲名句文體,體用假實相資故。故《十地經》有空中風(喻聲)畫(名等)之喻。二、通攝所詮體。若不詮義,文非教故。
二、唯識門。前二不離識故,然有本、影之異。
三、歸性門。此識無體,唯是真如故。
四、無礙門。心境、理事交徹相攝故,以一心法有二門故。
七、宗當部所崇。
趣。
宗之所歸。
通別者,通論佛教因緣為宗,
於中有小乘、空宗、法相、法性、圓融等異,今即法性。
別明此經,又有總別:總以心(寂也)境(空也)空
遍計如蛇鬼等,下云「非作故無」等。
寂,
依他如影像等,下云「四大不動」等。
覺性圓滿,
由空寂故,圓滿成實。
凡聖平等為宗。
下云「覺圓明故乃至根塵遍法界」等。
令修行者忘情,
由悟宗故,即下縛脫。
八[1]不等佛,
由情忘故。
觀行速成為趣。又以前趣為宗,令惑業消滅永絕輪迴、起大神用安樂自在為趣。別者有五對:一教義對,教說為宗、義意為趣。二理事對,舉事為宗、顯理為趣。三境行對,理境為宗、觀行為趣。四行寂對,觀行為宗、絕觀為趣。五寂用對,絕觀心寂為宗、起大神用為趣。此五亦是從前起後漸漸相由矣。
八、修證階差者,謂若但約教文唯生義解,忘詮修證復有其門,故以心傳心歷代不絕。自佛屬迦葉展轉于今,燈燈相承明明無盡。然所傳法不出定慧、悟修、頓漸。無定無慧是狂是愚,偏修一門無明邪見,此二雙運成兩足尊,故天台修行宗於止觀。
其頓漸悟修者,頓悟,
日出孩生。
漸修,
霜消孩長。
為解悟漸修頓悟、
伐木入都。
頓修漸悟、
磨鏡學射。
漸修漸悟、
如登九層臺。足履漸高,所鑑漸遠。
並為證悟。若頓悟頓修,
斬染綟絲。
則通三義,謂先悟
廓然頓了。
後修。
不著不證,曠然合道。
為解悟先修(服藥)後悟(病除),為證悟修
無心忘照。
悟
任運寂知。
一時即通解證。若云本具一切佛德為悟,
如飲大海。
一念萬行為修,
得百川味。
亦通解證。此《圓覺經》備前諸說。為文殊一章,是頓解悟。普眼觀成,是頓證悟。三觀諸輪,是漸證悟。又三觀一一首標悟淨圓覺,次明行相,後顯功成。初中為對是頓悟漸修,中後為對是漸修頓悟。此等頓漸皆語用心,不同前門但是判教。苟得其意皆成定慧,如其失旨妄想無記,冀諸學者審而修之。其第九第十兩門,便隨本文注解,故不牒其科段。
「大方廣圓覺修多羅了義經」
上五字所詮,謂圓覺是法,大方廣是義,故文中標結指陳,一一只言圓覺,不言大等。下六字屬能詮,謂經是教法。修多羅了義,歎教勝能。經有五名,首題唯二,良以宗本體用是法義之宏綱、詮旨功能是言象之皎鏡,事周義盡,須建五名,簡要標題,且存兩號。大等三字是體、相、用,各有二義:
大者當體得名,常遍為義。當體者,不同法相宗揀小之大,大外有小可揀,猶是分限,豈為至大?今以圓覺體無邊涯,絕諸分量,強名大也。常遍者,常則竪通三世,遍則橫該十方。竪者,過去無始、未來無終,無有一法先之,唯此先於諸法,故名大也。故《涅槃經》云:「所言大者,名之為常。」橫者,十方窮之無有涯畔。《涅槃》又云:「所言大者,其性廣博,猶如虛空。」
方者,就法得名,軌持為義,軌生物解,任持自性。持自性者,一切眾生皆有本覺,雖流浪六道受種種身,而此覺性不曾失滅。生解者,眾生悟入知見,雖因善友開示,然其智解從覺性生,如水土之潤生穀等[2]牙。牙從種生,不從水土。故文云:「圓覺流出菩提、涅槃及波羅蜜,教授菩薩。」
廣者,從用得名,廣多、廣博為義。廣多者,此圓覺性本有過塵沙之妙用,潛興密應,無有休息,無有窮盡。廣博者,此無盡之用一一同於覺性,無有邊際,無有分限。故文云:「覺性遍滿,圓無際故,當知六根遍滿法界,如是乃至八萬四千陀羅尼門遍滿法界。」
圓覺者,直指法體。若不克體標指,則不知向來說何法大、說何法廣?圓者,滿足周備,此外更無一法。覺者,虛明靈照,無諸分別念想。故論云:「所言覺義者,謂心體離念,離念相者等虛空界,即是如來平等法身,依此法身說名本覺。」釋曰:此是釋如來藏心生滅門中本覺之文也。故知此覺,非離凡局聖、非離境局心。心境、凡聖本空,唯是靈覺,故言圓也。下文說:「涅槃昨夢、世界空華,眾生本成佛道。」又云:「一切覺故。」又云:「幻滅覺圓滿。」
或唯覺之一字是法,餘四皆義。意言:此覺有廣大義、有方圓義,謂體大而用廣,理方而義圓。方是正直不偏不邪,圓是滿足無虧無缺。亦可大方是體、廣圓是用,謂體大而方正不偏,用廣而圓滿無缺。故復以方連大,以圓連廣。
又上三字是別,圓字是總。意明此覺具足三大之德,故名圓也。是則總別之德具彰,法義之門雙指,故名大方廣圓覺。
後能詮,「修多羅」三字總指諸經。「了義」二字歎此一部是諸經決了之義也。故下文云:「是十二部經清淨眼目。」經之一字正是此典。
修多羅者,此云契經,契謂契理、契機;經謂貫穿攝化。謂貫穿所應知義,攝持所化生故。
了義者,決擇究竟顯了之說,非覆相密意含隱之譚。然諸經中何者了義?何者不了?清涼大師答順宗皇帝所問諸經了義云:「佛一代教,若約本為一事,則八萬度門莫非了義。若圓器受法,無法不圓,得之由人,亦皆為了義。」此二不足簡別,今約開方便門、示真實相,則有了不了,故《淨名》、《涅槃》、《寶積》等經皆云:「依了義經,不依不了義經。」不了義經謂小乘教,了義經者謂大乘教。大乘復有了、不了,謂有大乘雖六度、悲智兼修,而定說三乘不一,亦非了義;若有會歸一極,以玄[1]鑪陶於群像、智海總乎萬流,無二無三、無不成佛,中道理觀不共二乘,方為了義。又《大寶積經》云:「舍利弗!何等經中名為了義?何等經中名不了義?舍利弗!若諸經中宣說世俗,名不了義;宣說勝義,名為了義。宣說作業煩惱,名不了義;宣說煩惱業盡,名為了義。宣說厭離生死、趣求涅槃,名不了義;宣說生死、涅槃無二無別,名為了義。宣說種種文句差別,名不了義;宣說甚深難見難覺,名為了義。」釋曰:據上說,了義行相皆與圓覺相當,佛自料簡,固應無惑。
經者契經,亦如上釋。逐便從簡,又略契字。
問:「修多羅與經,但唐梵之文異。今雙置題目,豈非繁重?」答:「上則總指諸部,此則唯目當經,對總歎別,故非重也。亦如《大方等修多羅王經》,豈不亦『修多羅王』四字是總,指諸部以歎其經耶?」
「罽賓沙門佛陀多羅譯」
《開元釋教目錄》云:「沙門佛陀多羅,唐言覺救,北印度罽賓人也。於東都白馬寺譯《圓覺經》一部,不載年月。」《續古今譯經圖紀》及《貞元目錄》亦同。北都藏海寺道詮法師疏又云:「羯濕彌羅三藏法師佛陀多羅,以長壽二年龍集癸[A3]巳,持[2]於梵本方至神都,於白馬寺傳譯兩卷,總二十八紙。其度語、筆授、證義、潤文諸德,具如別錄。」
此下正釋經文。總分三分:謂序、正、流通。
序中證信便是發起,謂佛入大光明藏,與一切佛同住眾生清淨覺地,現諸淨土。菩薩主伴皆入三昧,同一佛境,以表因果無異、凡聖同源,顯發此經旨趣如是。
然證信序諸經皆同,是阿難請問,佛令置之,亦為斷疑息諍及異邪故。然雖具六成就,今隨文便,均於廣略。總分為三:一信聞時主、二說處依真、三同體法眾。
今初信聞時主。
如是
且兼「我聞」合釋,即指法之辭也,如是之法我從佛聞。《佛地論》云:「謂結集時諸菩薩眾咸共請言:『如汝所聞,當如是說。』傳法菩薩便許可彼言:『如是當說,如我所聞。』」[3]釋曰:以《佛地經》在淨土說故,論釋結集者云是菩薩。又《纂靈記》云:「摩訶衍藏,是文殊師利與阿難海,於鐵圍山間結集故。」離釋如是者,信成就也。《智論》云:「佛法大海,信為能入,智為能度。信者言是事如是,不信者言是事不如是。」故肇公云:「信順之辭也。信則所言之理順,順則師資之道成。」又聖人說法但為顯如,唯如為是,故稱如是。又真不違俗名如,俗順於真為是。又如者當理之言,是者無非之稱。又有無不二為如,如非有無為是。若唯就當經說者,凡聖因果不異圓覺名如,唯此因果方離過非為是。
我聞:
聞成就也。我即文殊及阿難海。五蘊假者,云何稱我?我有四種:一凡夫遍計、二外道宗計、三諸聖隨世假分賓主、四法身真我。今是後二,故無過也。聞謂耳根發識,雖因耳處,廢別從總,故稱我聞,非邪慢心而有所說。若無相宗,我既無我,聞亦無聞,從緣空故,不壞假名,即不聞聞爾。若約法性,此經旨趣,傳法菩薩以我、無我不二之真我,根境非一異之妙耳,聞真俗無礙之法門也。
一時,
時成就也。師資合會,說聽究竟,總言一時。一時者,簡異餘時。時者,隨世假立。如來說經,時有無量,不能別舉,一言略周,故但云一時。如《涅槃》云:「一時,佛在恒河岸」等。又諸方時分延促不[4]同,故但言一時。若約當宗,即說聽之時,心境泯、理智融,凡聖如本,始會此諸二法皆一之時。
婆伽婆
主成就也。《涅槃》云:「能破煩惱名娑伽婆。」即當斷德,以顯法身淨土說經,法、報不分,非應化矣。故《佛地經》云:「是薄伽梵最淨淨覺,極於法界,盡於虛空,窮未來際。」若約諸經多是佛字,翻云覺者,謂心體離念,覺了真妄性相故。覺具三義,謂自覺、覺他、覺滿。若約《佛地論》則具十義,謂具二智、離二障,於一切性相能自開覺,亦能開覺一切有情,如睡夢覺、如蓮華開,故名為佛。若依《華嚴》則說十佛,謂成正覺佛、願佛、業報佛、住持佛、涅槃佛、法界佛、心佛、三昧佛、本性佛、隨樂佛。若出其體即圓覺也,如題中釋。
二、說處依真者,處成就也,謂佛入法性源,現無邊無礙剎土,亦不定分自他受用,故曰依真。然諸大乘經在淨土中說者,今略舉十以為其例,謂《深密經》、《法集經》、《稱讚大乘經》、《密嚴經》、《心印經》、《興顯經》、《大毘盧經》、《入印法門經》、《虛空藏經》、《佛地經》云:「如是我聞。一時,薄伽梵住最勝光曜,放大光明普照無邊世界,周圓無際,超過三界所行之處。」彼論釋云:「此土受用土攝,說此經佛是受用身,此淨土量無邊際故若爾,此地上菩薩所應見聞,何故於此化土中結集流布?」論自答云:「佛為地上諸菩薩說,令傳法者結集流通。」又云:「說此經時,地前大眾見變化身居此穢土為其說法,地上大眾見受用身居佛淨土為其說法。所聞雖同,所見各別。而傳法者為令眾生聞勝希願,證佛功德,故就勝者所見結集,言婆伽梵住最勝等。」
文中二:初攝相歸真、後稱真現土。初中三:一標入智用之源、二明與凡聖同體、三總彰稱體圓遍。今初、標入智用之源。
入於神通大光明藏
藏即寶性法界藏,起信心真如,是諸佛、眾生之本源,神通光明之性體。塵沙德用並蘊其中,百千通光皆從斯起,故云藏也,亦名法性土,亦名常寂光土。息諸分別,智與理冥,名為入矣。然諸佛有常光、放光。若約常光,光即是藏,謂心性本明,迷之似闇。妄想既盡,顯煥無涯。故論云:「心性不起,即是大智慧光明遍照法界。」若約所放光及所起通,即神通光明之藏。
三昧正受。
唐梵雙彰也,安住藏中不受諸受,名為正受。又三昧,此云正思,謂在定時於所緣境審正思察故。
二、明與凡聖同體者,既入其源,即同其體。故論云:「無漏無明種種業幻,皆同真如性相。」《華嚴》亦云:「心、佛及眾生,是三無差別。」
文中二:初、明聖同。
一切
十方三世。
如來
本覺名如、始覺名來,始、本不二名曰如來。是則眾生有本無始,是如不來。
光嚴
重重交光,照曜炳著。
住
安住,永絕攀緣。
持,
任持不失不壞。後明凡同。
是諸眾生清淨覺地,
迷真起妄,妄見眾生。妄體元空,全是本覺。心地妄不能染,故云清淨。故論云:「一切眾生本來常住,入於涅槃,然聖證此境,直曰住持。凡不知同,但指覺地。」
三、總彰稱體圓遍。
身心寂滅,平等本際,
凡聖身心取相似異,相皆虛妄,當體寂滅。寂滅故平等,皆同一際,即圓覺本際。
圓滿十方,
既與覺體無異,故隨體圓滿,周遍法界。
不二隨順。
隨順不二也,西域語倒,譯者迴文不盡故也。生死、涅槃為二,凡夫順生死,二乘趣涅槃,今皆不住,故云隨順。又依報則淨、穢不二,正報則生、佛不二,克體則身、心不二,通該則自、他不二,與此相應是隨順矣。
二、稱真現土。
於不二境,
佛無現土之念,如明鏡無心。
現諸淨土。
無念而應緣,如明鏡無心而現像。故肇公云:「淨土、穢土[1]益,隨眾生之所宜,淨者示之以寶玉,穢者示之以瓦礫。美惡自彼,於我無定,無定之土乃名淨土。」隨類普應,故云諸也。然土雖多種,不出其三:一法性、二受用、三變化。若開受用自他即成四土,統唯二種,謂淨及穢、或性及相。然此二種,一質不成,淨穢虧盈;異質不成,一理齊[2]平;有質不成,搜原則冥;無質不成,緣起萬形故。形奪圓融,無有障礙。前凡聖一體者,從自受用入法性土。此應諸菩薩,即從法性現他受用。故次云:「與大菩薩乃至同住如來平等法會。」
三、同體法眾。文三:
二總標。
與(并及)大
登地已上。
菩
菩提,此云覺,即所求佛果。
薩
薩埵,此云有情,即所化眾生。又此人有了悟之,覺餘緣慮之情。又此是求菩提之有情也。
摩訶薩
摩訶大也,謂此有情信大法、解大義、發大心、趣大果、修大行、證大道故,故《華嚴》中地前云摩訶薩,然今[3]例者唯是地上。
十萬人(標數)俱。
一時一處。
一、別列。
其名曰:
夫聖人無名,為物立稱多依行德,隨宜別標,標立千差,皆有所表。今各以所[1]論法義對釋其名,文理昭然,非強穿鑿。
文殊師利菩薩、
此云妙首,亦云妙吉祥,表信解之智故。亦云妙德,表證智故。文中說本起因地,究真妄以成正解。成就信根,故請問人當此菩薩。
普賢菩薩、
略有三釋:一約自體,體性周遍曰普,隨緣成德曰賢;二約諸位,曲濟無遺曰普,隣極亞聖曰賢;三約當位,德無不周曰普,調柔善順曰賢。表於理行。今此門中依圓覺妙心,徵幻法而明正行,故當其問。行解不二即是毘盧遮那,是為三聖,故次文殊。
普眼菩薩、
由此法門令觀身心無體,根識塵境、世及出世、自身他身一切清淨,遍滿法界、普同諸佛。觀行成就,頓見如此境界,是真普眼也。此含悲、智,謂普見諸法清淨,是大智普眼;普見眾生成佛,是大悲普眼。
金剛藏菩薩、
從喻為名。金剛堅而復利,堅則無物可壞,利則能壞一切。此菩薩智亦爾,煩惱不能侵,外魔不能動,堅也;能破諸障,斷人疑惑,利也。故起三重甚深之難,以消末世之疑。疑心既無,即具無盡功德,故復云藏。
彌勒菩薩、
此云慈氏,慈是其姓氏也。名阿逸多,此云無勝,勝德過人故。今以姓而呼,但云彌勒。由此門深究愛根,蕩除細惑,所以五[2]代修證皆屬輪迴。彌勒是等覺菩薩,一生補處,表除微細惑習,即得正覺圓明。
清淨慧菩薩、
表在此門修證地位因果相中,而智慧不住不著,虛心忘相,不為行位差別之相所染。
威德自在菩薩、
三觀成就,功用猛利,邪魔不能嬈,妄惑不侵故。
辯音菩薩、
佛以一音逗於萬類,雖此門統明三觀,而隨機單[3]復不同,故二十五輪各皆證入。此菩薩善能辯別隨類圓音,故當其問。
淨諸業障菩薩、
一切業障盡依四相而生,此門問答,除之諸業,自然清淨。
普覺菩薩
從前諸過已離,四相又除,然於用意行心仍餘,作.止.任.滅之病覺猶未普。至此決擇四病,覺性無瑕普覺諸病,故當此矣。若具指者,普覺本末、普覺麁細、普覺淺深。
圓覺菩薩、
然此正宗中諸菩薩等與佛問答,發揚本意,欲顯圓覺,但緣節節過患未盡,義意未圓、收機未普,故表法菩薩未標圓覺之名。今有三意得名圓覺:一前雖病盡理圓,仍恐下根難入,此又曲開方便三期道場,即上、中、下機普歸圓覺;二由前節級行解已圓,至此名為證極,證極之境更無別體,唯是圓覺;三最初標指圓覺為陀羅尼門者,從本起末,今顯義已周,還至圓覺者,攝末歸本,表此三意,故當此門。
賢善首菩薩
調柔善順曰賢,賢之與善義意無別。賢則亞聖,善則順理,首是頭首。欲使萬善齊興,俱順真理,成正因位,亞次聖果者,必藉經教流通。經教流通是賢善之首故,流通分中當此菩薩。
等
等有二意:一等所列、二等所餘。
而為上首。
為十萬之標領也。
三、總歎。
與諸眷屬
稱性之眾必具主伴,如《華嚴》說。此約自他融攝;若但約自心,即智度為母等。
皆入三昧,
由入定故得住佛境。
同住如來平等法會。
當爾之時凡聖體同,因果一相故。言法會者,法性之會無我無人。
自下正宗分中十一重問答,束之為二:初一問答,令信解真正,成本起因;後十問答,令依解修行隨根證入。
初者,頓悟本有圓覺妙心,本無無明生死,方名真[4]證信解,不認妄念、不執異見故也。成本起因者,最初發起之因。然頓教因地總有三重:初了悟覺性、次發菩提心、後修菩薩行。謂若不了自心,何知正道?故多劫修行非真菩薩。次不發大心無由起行,故善財先陳已發,方問行門。論中亦先[5]問示二覺、次令發三心、後方修五行。今本起因即初二也,至文當示。文中四:一申請、二讚許、三佇聽、四正說。此四段下十皆同。
初中三:初進問威儀、次正陳辭句、後三展虔誠。下十初段皆有此三。今初、進問威儀。
於是,
指[6]住之辭。
文殊師利菩薩
名義已如上釋,次下皆諮求法要恭敬之儀。
在大眾中,即從座起,
與一切凡聖同住平等法會,從法空之體起悲濟之用。
頂禮佛足,
以己最尊之頂,禮佛最卑之足,敬之至也。敬是意業,意業無狀,故以身、口表之。經標白言及下歎大悲,即口業矣。
右繞
隨順義也,表順覺性。
三匝,
顯佛一體三寶、三身、三德,表自願滅三道等。諸有三數,表義例知。
長跪
安危不易。
叉手
信解合體,心境交參。
而白佛言:
上皆經家綴緝。次下即菩薩正陳辭句。文三:一、問本起之心。
大悲
諮求法要本為眾生,故偏舉大悲之德。《六波羅蜜經》云:「云何大悲能除重擔?示勝義故,成就有情住法性故。」
世尊!
第十號也,具上九號,為世所尊。
願為此會
平等法會。
諸來法眾,
皆稱法性故。
說於
指下所請宣說之法。
如來本起
佛昔根本所起最初之[1]法。
清淨
圓照本體,元無煩惱。
因地
因行所依之心地也。上文云:「是諸眾生清淨覺地。」
法行。
稱真法之行。《大集經》說:「若有比丘讀誦如來十二部經,樂為四眾敷揚,廣說思惟其義,是名樂讀乃至是名思惟,不名法行。若有比丘能觀身心乃至境界都息,永離煩惱,其心寂靜,我則說之名為法行。」然菩薩所請說者,意云:夫求果者必觀於因,因若非真,果還是妄。如造真金佛像,先須辯得真金,成像之時體無增減。故請說本起因地,為萬行所依也。下文佛答:「照圓淨覺,本無無明」等,為因體也,即前第一重了悟覺性。
二、問發心離病。
及說
及有二義:一簡前義,顯是二問;二合集義,非但請說因地,亦及請說發心。
菩薩於大乘中
大乘之體是本、始覺,今請於覺悟心中說發心。
發清淨心,
即前第二發菩提心也。直心正念真如故清淨矣,故偈中直云菩提心也。《華嚴》云:「忘失菩提心而修諸善根,魔所攝持。」既為所攝,即過患眾多,故請發心因緣,令得永離。且中間忘失善根,猶[2]彼攝持,況都未發心諸行,豈離彼業?
遠離諸病。
一發之後永無忘失,無忘失故魔惑不嬈。下佛答:「有無俱離,覺照亦泯,能所絕等即離諸病。此乃不發一切心,名真發清淨心也。」
三、明遠被當來。
能使未來末世眾生
佛滅度後,正法、像法各一千年,末法萬年。末法即為末世,去聖遙遠,深可懸憂,故顯益中偏垂結指。又初標此會,後結當來,影略而言,現未俱益。《金剛三昧經》中,解脫菩薩亦為末劫五濁眾生,請宣一味決定真實,令等同解脫。
求大乘者,不墮邪見。
謂末法中正解難得,其有或恣心五欲、或宗習異道、或執滯二乘者,置之言外。[3]總有發意唯求大乘,若不聞此法門,亦墮邪見,離本心外別有所求,見妄、見真並為邪見。
後三展虔誠。
作是語已,
正語而禮,非儀也。
五體
四支及頭。
投地。
不唯拜手而已。
如是三請,終而復始。
若唯一度,未展虔誠;若過於三,禮煩則亂。故三周終始,顯示真心。佛雖已知,垂範應爾。
二、讚許。
爾時,
文殊禮畢之時。
世尊告文殊師利菩薩言:
先讚後許。
「善哉!善哉!」
《智論》釋云:「再言之者,善之至也。」大乘了義理合宣揚,針芥未投且默斯要。既當嘉會,根熟咸臻,將演妙門,必資發問。今之所請,實謂起予,利樂寔多,再言歎善。
「善(順理)男子(剛斷)!汝等」
等諸菩薩。雖一人之言,言,眾人之意也。
「乃能為諸菩薩,諮詢如來因地法行,及為末世一切眾生求大乘者,」
此下乃至不墮邪見,牒所問辭,正述善之所以。
「得正」
非住於法。
「住」
安心覺海,永息攀緣。
「持,」
任持萬行,無漏無失。
「不墮邪見,」
釋成正字。
「汝今諦聽!當為汝說。」
許也,誡令審諦,勿雜餘緣,無以生滅心行聽實相法。《智論》偈云:「聽者端視如渴飲,一心入於語義中。踊躍聞法心悲喜,如是之人可為說。」
三、佇聽。
時,
佛讚許時。
文殊師利菩薩奉教歡喜,及諸大眾默然而聽。
既蒙許說,願樂欲聞。潔已虛心、收視反聽而寂默也。讚許佇聽之文,下十一段皆同。此釋四正說,下十段文皆有其二:初長行、後偈諷。今初分四:一標示真宗、二推窮妄宰、三釋成因地、四結牒問辭。一中又二:初明本有覺心、後明悟則成佛。初中又二:一、示本體。
「善男子!無上法王」
佛也,於法自在更無有上。然雖無一眾生而不具有圓覺,且塵經未出,寶藏猶薶,既不自知,宛受貧苦。唯佛全得其用故,但標大覺有之。
「有大」
當體無邊。
「陀羅尼」
此云總持,謂圓覺體中有塵沙德用,從本已來持之不失故。然總持有三,謂多字、一字、無字,今即無字也。故《大寶積經.陀羅尼品》云:「如來之智攝諸善巧,所有宣說無不清淨,無有少法所得,皆歸於空,乃至此是諸菩薩等入陀羅尼門。」若據《智論》,即云「陀隣尼」,梵音小異。爾論自翻為能持,亦云能遮,謂種種善法持令不失,惡不善心遮令不生。既言持善遮惡,即是萬行之本,故此標之矣。
「門,」
出入義也。出者,一切染淨諸法皆從中出故,次文云「流出一切」等,下說「生幻化無明」等。入者,若了悟圓覺體用,則百千萬法悉皆悟入,故下文云:「覺圓明故顯心清淨,乃至遍滿」等。是知欲了萬法,須從圓覺中入。又從本起末為出,攝末歸本為入。又迷之則出,悟之則入。有出入義,故名為門。此中門者是根本義,不同世法門淺室深,故《寶積經》連前次云:「由是門故,出生廣大差別覺慧。」此則無門之門,門清淨故。形相門者,則為非門。所言門者,猶如虛空,一切諸法依於虛空而有生滅。又荷澤云:「知之一字眾妙之門。」皆說根本矣。
「名為圓覺,」
上但述義相,今則正指法體也。已如題中所釋。
二、彰德用。
「流出」
非別有法從中流出於外,但依覺性顯示諸門功德無有窮盡、應用無有疲厭,名為流出。故論云:「若心有動則有過恒沙等妄染之義。」對此義故,心性無動則有過恒沙等諸淨功德相義示現[1]爾。
「一切(總標)清淨」
簡諸有漏,有漏之法[2]皆真理故,性本無故。
「真如、」
圓覺自性本無偽妄變異,即是真如。真謂真實,顯非虛妄;如謂如常,表無變易。謂此真實於一切位常如其性故。又真者體非偽妄,如者性無改異。偽是詐偽,鍮如真金;妄是虛妄,影如本質。異就橫說,多物同時而各殊;改約竪論,一體先後而變易。今皆離此故曰真如,謂此實體於未來常如過去,於色中常如受中,真實相如,非為妄似。論云:「心真如者,即是一法界大總相法門體,所謂心性不生不滅,乃至竟無變壞,唯是一心故名真如。」又云:「真如用者,諸佛因地攝化眾生,不取相者,以如實知眾生及與己身真如平等,無別[3]盡故。」以有如是大方便智,除滅無明,見本法身,自然而有不思議業種種之用。
「菩提、」
此翻云覺,義見題中。始本不二,無法不知,本無無明,故云覺也。二三四智及發心、伏心、明心,出到無上五種菩提,皆此攝也。因圓果滿無不由之,業用無邊不可具載。
「涅槃,」
此方正名寂滅,取其義類乃有多名,總以義翻,稱為圓寂,謂覺性既圓,無法不寂。本無生死,具足三德,翻三雜染等。故二三四種亦皆此攝,故彼經云:「能建大義。」又《華嚴》云:「不為菩薩示現涅槃,欲令常見佛圓滿故,但為令眾生生欣樂戀慕故,現出現沒。佛日常現淨心器中,心濁器破則不得見。」
「及」
簡因果義別也。又非但流出理果亦及因也。
「波羅」
此云彼岸。
「密,」
具云蜜多,此翻云到。若迴文順此方俗,應云到彼岸也。謂離生死此岸,度煩惱中流,到涅槃彼岸。然一切眾生即寂滅相不復更滅,但以迷倒,妄見生死,名為此岸。若悟生死本來空寂,名到彼岸。且約對翻六蔽,略有六種:謂性無慳貪、毀禁、瞋恚、懈怠、動亂、愚癡,順本性故,修行施、戒、忍、進、定、慧,既稱性而修,即皆到彼岸。《菩提資糧論》中慧為初者,由慧成五,五助慧故,故彼論云:「既為菩薩母,亦為諸佛母。般若波羅蜜,是覺初資糧。施戒忍進定,及此五之餘,皆由智度故,波羅蜜所攝。」《起信》攝為五者,止觀相由定慧相即故。《唯識》開為十者,助治十障,證十真如故。若總翻諸染即八萬四千,義如下釋。
「教授菩薩。」
顯上所流真如等法之業用也。菩薩是所教,真如等是能教故。謂真如是理,次二是果,波羅蜜是因,理實因果是可軌故。謂約其情執即似都無,情既本空,此非新得。頓悟理者,依之修行,能生物解,名為教授。故論云:「順本性故修行檀等。」涅槃亦說諸佛師法。
後、明悟則成佛。上且標宗,未為酬問。今顯悟之成佛,方名本起之因。
「一切如來本起因地,」
牒其所問。
「皆依」
無佛不爾。
「圓照」
即能照也,離於偏局。
「清淨覺相,」
即所照也。寂寥虛廓,了無情塵。亦可照體清淨,是覺之相,非關能所,但以初悟能所未忘,故云相也。此正同善財初遇文殊,表信智見其身相。後見文殊,表證智不見身相。
「永斷無明,」
本覺既顯,無明本無,畢竟不生,名為永斷。
「方成佛道。」
塵沙諸佛以此為因。
第二、推窮妄宰。文二:先示其相、後顯本空智。論云:「佛有二種說法:先分別諸法,後說畢竟空。」正是此也。
初中三:謂徵、釋、結。今初徵。
「云何無明?」
徵釋此者,有其二意:一由前云永斷無明,恐謂定有可斷,欲待斷盡方成佛道,故今徵釋,顯其本空;二謂此無明是八萬塵勞之根,十二因緣以首,河沙煩惱由此而生,塵劫輪迴以之不絕,非想定後還作狸身,無為坑中猶名病行。今欲明清淨覺性,欲示圓頓妙門,不先推破無明,所作盡扶顛倒,故決真心本有,便推妄性元無,依此了悟分明,始得名為因地。
二、釋。言無明者,無他智明故。謂雖有本覺之明,而無始覺照了。始覺從緣始顯,對本故名為他。論名「不覺」,但文異爾。亦名為迷,亦名顛倒。論云:「不如實知真如法一故,不覺心起」等者,明迷自也。此云妄認四大等者,明認他也。然迷自必認他,認他必迷自,二文互舉。其業用者,論說能生三細,此云由此故有輪轉生死。然一切有漏之法,無不是此任持,無不是此發起,故論又云:「當知世間一切境界皆依無明而得住持。」此下文云「身心等相皆是無明。」文中三:一案定其非、二正釋其相、三出其過患。
今[1]財案定其非,但云顛倒,未顯其相。
「善男子!一切眾生」
除了圓覺性者,其餘悉該。
「從無始來」
未曾悟故。
「種種」
如下所明。
「顛」
心識狂亂。
「倒,」
背覺合塵,倒有所執。顛但荒狂,由顛故倒,如由迷自故認他也。
「猶如迷人四方易處,」
如人乍至川原,或入聚落,忽然心惑,以東為西。既一方迷,餘三俱轉,故云易處。然正迷之時,方亦不轉,[2]勿然醒悟,還是舊方。反推此迷,了無蹤迹,無本來處,無今去處。
二、正釋其相者,即迷自法身真智,認他四大緣念,是無明之相也。故肇公云:「法身隱於形殼之中,真智隱於緣慮之內。」文二:一、法。
「妄認四大為自身相,」
認為我也。然四大從緣假和合有,無我無主,畢竟是空,離我我所。又如下文「皮肉筋骨皆歸於地」等。然凡夫種種造業,長劫輪迴,只由迷自法身,執此四大為我。
「六塵緣影為自心相,」
此有二釋:一者,六塵是境,識體是心,心對根塵,有緣慮相。慮相如影,舉體全無;自心靈明,本非緣慮。今認緣慮謂是自心,念念隨之漂沈苦海,如珠明徹,本非青黃,對青等時即有影像,愚執其色謂是其珠,如迷自心認緣影也。故《唯識》云:「諸心、心所依他起故,亦如幻事,非真實有。為遣執心心所外實有境故,說唯有識。若執唯識真實有者,亦是法執。」《佛頂經》云:「此是前塵分別影事」等,故知緣影決定是空。若清淨真心,本無緣慮,靈知不昧,無住無根;今認緣心,誠為妄矣!二者,此一句經,譯者迴文不盡,應云「緣六塵影」。六塵影是所緣,妄識是能緣。六塵無實猶如影像,從識所變,舉體即空,故此緣心亦無體也,餘同前解。前標顛倒云種種者,通論則我、法二執,於中各有種種相轉,及凡夫、二乘各有四倒。若剋就此文,即上迷身、迷心,總有四對顛倒,謂四大非我認為我,法身真我而不認,是第一對;四大如幻,本無而見有,法身真實,本有而見無,是第二對;緣念生滅認為真心,真心了然而不自認,是第三對;緣念如珠中黑色,全空而執有,真心如珠中明相,實有而見無,是第四對。一、三我執,二、四法執。如斯等見不因師宗,但是凡愚任運如此。既四對八隻不同,故云種種。
二、喻。文二:初、直喻前文。
「譬彼病目見空中華及第二月。善男子!空實無華,病者妄執。」
翳眼觀空裏無華,妄見華。捏目望月輪,月邊別見月。空華、幻月皆喻妄見。眾生一念迷心,翳自圓明覺性,而於圓明體上妄見生滅身心,故曰「空實無華,病者妄執。」妄執之言,正對前妄認之語。若悟真如無相,但是一心,如空本無華,天唯一月故。《首楞》云:「見聞如幻翳,三界若空華,聞復翳根除,塵消覺圓淨。」又云:「汝身汝心,外洎山河虛空大地,咸是真精妙心中所現物。」亦可別配二喻,謂華喻認身,月喻認心。身則但因心迷,當體妄認,如空華但因眼翳,外無別依。心則內根、外塵相依而起,如幻月下因捏目,上因本月,相依而生。故配身心,昭然義現。然月喻例華亦應云「月實無二,捏者妄執。」經文影略故不具之。又為一解:翳、捏皆喻見分,空華、二月皆喻相分,眼喻智慧,空及本月喻真理。世親《般若論》以翳喻相分者,據釋處之意,取所見之華也。
後、展轉[1]到見。
「由妄執故,」
牒前生起轉計所以。
「非唯惑此虛空自性,」
虛空之性清淨無物,今執華生空處,即似空變成華。妄見空華無生而生,無物成物,是迷惑虛空之性也。
「亦復迷彼實華生處。」
既執華從空生,即不知從翳而起,翳則實是華之生處,非謂真實之華。若具法合,應云:非唯惑此真空自性,亦復迷彼身心生處。此乃但怪空裏有華,不覺眼中有翳,外嫌身心苦惱,不知內畜迷情。
三、出其過患。
「由此」
因前妄認身心相也。
「妄有」
生死不實。
「輪轉生死,」
妄執身心,若無過患,任其長執,不必化之。既由此執,塵沙劫中輪迴不絕,地獄、鬼畜,八苦、五衰為害之深,故須開示。
三、結。
「故名無明。」
明即令人解脫,故知令人輪轉即名無明。
二、顯本空。文三:初、標定。
「善男子!此無明者,非實有體,」
言無體者,但是假名,內外求之了不可得。推其本際,元是妙明,故論云:「念無自相,不離本覺。」又云:「依覺故迷,若離覺性,則無不覺。」了斯無體,諸行不生,不生故無滅,生滅滅已,寂滅為樂。是知十一支法皆有所因,唯此無明橫從空起。今悟無明滅則行滅,行滅則識滅,乃至老死滅也。
次、喻釋。
「如夢中人,夢時非無,及至於醒了無所得。」
前說種種過患皆歸無明,今又云無體,道理難見,言語路絕,故約喻釋。謂睡時夢物[2]且見是有,故前種種說其行相;寤欲求之終不可得,故此顯示云無體也。問:「求不得者何處滅去?」故次答云:
「如眾空華滅於虛空,不可說言有定滅處。何以故?」
徵意云:若無滅處即應還在,以何義故言空無也?
「無生處故。」
意云:見幻華時若實是有,今不見時即說滅處。見時本無生處,不見何尋滅處?問:「前云實華生處,此復何通?」答:「約前妄執之時而言有也,悟了始知有時元無,以法合之昭然可見。」故《楞嚴經》云:「此迷無本,性畢竟空。昔本無迷,似有迷覺,覺迷迷滅,覺不生迷。」此正是無生之理,若決定忍可於心,名無生忍。《華嚴》云:「一切法無生,一切法無滅,若能如是解,諸佛常現前。」
後、斷疑。疑云:「前說生死由於無明,無明既無,何有生死?」故釋云:
「一切眾生於無生中妄見生滅,」
無明及與生死本末一切俱無,眾生於此無中迷情橫見生死。前就橫見故說有,此就實論故說無。
「是故說名輪轉生死。」
指前文也。由是橫見之故,故前文說名生死。
第三、釋成因地。上來所說妄空真有者,有佛、無佛性相本然。今明依此通達,心意冥符,方成本起因地,釋成正答所問。文中三:初、依真悟妄頓出生死。
「善男子!如來因地修圓覺者,」
牒前所標,即依真也。
「知是空華,」
悟妄也。[3]下皆頓出生死。
「即無輪轉,」
無生死之法也。既知萬法如空華,豈更見有輪轉?還丹一粒點鐵成金,真理一言點凡成聖,亦釋因不異果,如斯因地方謂真修。
「亦無身心受彼生死。」
無生死之人也。謂若計有我是免輪迴之者,即是未免我執。我、我所[4]忘方為解脫,即是照五蘊空,度一切厄。外遺世界,內脫身心,不計身,身同虛空;不計心,心同法界。
「非作故無,本性無故。」
非由我作觀行方得身心空無,本性空寂,元來無故。故《金剛三昧經》云:「若化眾生,無生於化。不生無化,其化大焉。」
次展轉拂迹釋成正因,拂有四重。
「彼知覺者猶如虛空,」
一、拂覺妄之智,謂能覺身心性本無者,亦如太虛都無所有。
「知虛空者即空華相,」
二、又泯其拂心,知能覺無者,即同空華體即無也。
「亦不可說無知覺性,」
三、遮其斷滅,但不起念分別空有,不是無心。
「有無俱遣,」
四、總結離過。
「是則名為淨覺隨順。」
釋成因也。有無既不當情,斯即心言路絕,清淨覺體從此顯彰。但不背之合塵,即名隨順,亦非別有能順,故羅什云:「無心於合,合者合焉。」隨順淨覺,故言淨覺隨順。如是執盡病除,然後興心運行,則聚沙畫地、合掌低頭皆成佛道。如斯修習,可謂正因。
後、徵拂所由,釋歸圓實。
「何以故?」
身心幻妄可說全空,知覺稱理因何又拂?有無俱絕,約何修行?次釋意云:相因對待皆是從緣,從緣之法豈實有體?生心動念即乖本性,失正念故,圓實性體俱無如是等故。
「虛空性故;」
一切法空,不生滅也,謂如上相因諸相猶若虛空,本自不生,今無可滅,非謂拂之方令空也,故《佛藏經》云:「一切法空,無毫末相」等。
「常不動故;」
一切法寂,不來去也,非已去、非未來、非現起故。故《法句》云:「諸法從本來,寂滅無所動。」《法華》亦云:「常自寂滅相。」
「如來藏中」
上二句明諸法,此下皆是顯一心也,論指一心云如來藏故。《楞伽》亦云:「寂滅者,名為一心。一心者,名如來藏。」此經下云:「圓覺妙心涅槃即名佛性。」今此一句總標,次二句空藏,後三句不空藏。通云如來藏者,由三義故:一、隱覆義,謂覆藏如來,故云藏也。故《理趣般若經》云:「一切眾生皆如來藏。」《勝鬘》云:「生死二法名如來藏,如來法身不離煩惱藏,名如來藏。」《如來[1]經藏》云:「一切眾生貪、瞋、癡諸煩惱中有如來身,乃至常無染污,德相備足,如我無異。」便以九喻喻之:一萎華佛身、二巖蠭淳密、三糠糩粳米、四[2]墮穢真金、五貧家寶藏、六菴羅內實、七弊物金像、八貧女輪王、九焦模鑄像。二、含攝義,謂如來法身含攝身相、國土,神通大用無量功德故。又亦含攝一切眾生,皆在如來藏內故。三、出生義,謂此法身既含眾德,了達證入即能出生,故《十地論》云:「地智能生無漏因果,亦能生[3]起人天道行。」此三義者,初約迷時,後約悟時,中間克體。然約真妄和合,總有二種行相,謂此經下云「如來藏自性差別。」論云:「真如生滅。」然真妄各有二義:真謂不變隨緣,妄謂體空成事。真中不變、妄中體空,即真如自性也;真中隨緣、妄中成事,即生滅差別也。初真如性中復有二相,《勝鬘》云:「有二種如來藏空智,所謂空如來藏,脫離一切煩惱藏;不空如來藏,具過恒沙不思議佛法。」論中亦說如實空、如實不空,義全同此。後生滅中亦有二相,謂漏、無漏。無漏復二:有為、無為。有漏亦二,謂善、不善。此等行相皆有業用。初真性者,有其二業:一、能持自體恒沙功德,從本已來不失不壞;二、能禦客塵恒沙煩惱,無始時來不染不污。後生滅亦有二業:一、能起惑[4]治業,曠劫長受六趣生死,故《楞伽》云:「如來藏者,是善、不善因,能遍興造一切趣生,乃至若生若滅。」二、能知真達妄,發心修行,證三乘果,如前所引《十地論》等。由[5]是二業故,《寶性論》引經偈云:「無始世來性,作諸法依止,法性有諸道,及證涅槃果。」長行引《勝鬘》釋云:「性者,如來藏。依止者,如來藏。是依、是持、是建立。諸道者,有如來藏故說生死,是名善說。證涅槃者,若無如來藏者,不得厭苦樂、求涅槃。既諸佛因果,始終依之,故入道行人先須信解。離此別信,信則墮邪。」故《密嚴經》訶為惡慧。《華嚴》亦云:「不能了自心,云何知正道。彼由顛倒慧,增長一切惡。」據此則了之方知正道,故《勝鬘》云:「若於無量煩惱所纏如來藏不疑惑者,於出纏無量煩惱藏法身亦無疑惑。」《華嚴》初會,普賢即入如來藏身三昧,意在此也。然雖此心凡聖等有,但果顯易信,因隱難明,故淺識之流輕因重果,願諸道者深信自心。
「無起滅故,」
釋上所知生死等。
「無知見故;」
釋上彼知覺者等。此上二句釋空藏矣。謂見生死起者,即云執情;見生死滅者,即云知覺。今以如來藏中既無可起可滅,何有能執能知?又迷時生死非起、淨心非滅,故無迷也;悟時淨心非起、生死非滅,故無悟也。無悟故無知見矣,此乃非唯不可識識,抑亦不可智知。識、智俱如,方為自體真實識知。大智慧光明遍照,為下三句不空藏矣。
「如法界性,」
法界性與如來藏體同義別。別有其二:一者在有情數中名如來藏,在非情數中名法界性,如《智論》明佛性、法性之異;二者謂法界則情器交徹、心境不分,如來藏則但語諸佛眾生清淨本源心體,如云:能造善惡,能起厭求。就法界言即無斯義。據此則藏心克就根源,界性混其本末。混則普[6]駭之義易信,克則周遍之理難明,故指藏心如法界性,亦乃攝其二義之別,歸於一體之同,方顯覺妄因依,誠非究竟圓實。
「究竟」
竪窮三際始,終常然。
「圓」
遍周虛空。
「滿,」
眾德具足。
「遍十方故。」
無邊際故。良由如來藏性本自如斯,豈須減舊添新、滅惑生智?是以三重泯絕,冥合覺心,將此為本修行,始得正名因地。
第四、結牒問辭。
「是則名為因地法行。菩薩因此,於大乘中發清淨心,末世眾生依此修行,不墮邪見。」
但結前文,更無別義。
此下偈諷,文二:一、標舉。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然偈有二種:一、伽陀,此云諷頌,謂孤起偈,今非此也;二、祇夜,此云應頌,頌長行也,或為鈍根重說、或為後來之徒、或為增明前說故,今此經偈皆祇夜也。然凡言長行、偈諷相望,有五對之例:謂有無、廣略、離合、先後、隱顯。今經問目皆長,有偈無答,皆長廣偈略。餘隨相當,對文當指。
二、正陳。然此段中五偈,但重諷長行,更無別義,故如次依前四段科之。但經文增減,故科段名亦小殊。
四者:一、諷了悟本覺:
義不異前。
二、諷推破無明:
上二段皆長離偈合。
三、諷拂迹成因:
上二句長先偈後:
長無偈有:
四、諷結牒問[1]曰:
長隱偈顯:
大方廣圓覺修多羅了義經略疏註卷上(之一)
大方廣圓覺修多羅了義經略疏卷上[2]二
自下大段,第二令依解修行,隨根證入。謂創因法鏡照心,頓能信解,至於長久修證,則節級不同。良以障有淺深,根有利鈍,習氣厚薄,心行依違,故須處處隨根引令得出。然其修證階降雖殊,必[3]籍本因,故云依解。前則信解,此則行證,故《華嚴》一部亦唯此四矣。
文中二:初徵釋用心、後廣明行相。所以然者,以悟修之理一異難明,意實相符,言而似反,故須徵釋,令解用心,然後隨性隨緣,廣為明其行相。今初徵釋文中,大科四段不異初門。申請中三,亦同前列。
今初、進問威儀。
於是普賢菩薩在大眾中即從座起,頂禮佛足,右繞三匝,長跪叉手而白佛言:
普賢是行中之體,故標首,為下所依,總別觀門不離此故。二聖表法已具前文。
次、正陳中,文四:一、就當根徵起。
「大悲世尊!願為此會諸菩薩眾,及為末世一切眾生修大乘者,聞此圓覺清淨境界,云何修行?」
信解圓覺即是當根,雖達天真,未明緣起。大士悲憫,接下垂方,反覆徵問用心、解行如何契合?
二、問解行相違。於中復二:一、幻幻何修問。
「世尊!若彼眾生」
指前當根。
「知如幻者,身心亦幻(解也),云何以幻還修於幻?」
行也。謂一切如幻,正解方成;幻法非真,復何修習?故解與行進退相違,徵釋用心,實由斯矣。此問從前知是空華即無輪轉等文而來,意云:身心既如幻,能知亦是幻,將幻還除幻,幻幻何窮盡?幻者,謂世有幻法,依草木等幻作人畜,宛似往來動作之相;須臾法謝,還成草木。然諸經教幻喻偏多,良以五天此術頗眾,見聞既審,法理易明。及傳此方,翻成難曉。今依古師解《華嚴》如幻之文,法、喻各開五法。喻中五者,如結一巾幻作一馬,一所依巾、二幻師術法、三所幻馬、四馬有即無、五癡執為馬;法中五者,一真性、二心識、三依他起、四我法即空、五迷執我法。下諸幻喻皆倣此知。
二、斷滅誰修問。
「若諸幻性一切盡滅,則無有心,誰為修行?云何復說修行如幻?」
此問亦從前拂迹中來,謂若以幻故一切皆空,能所總無,遣誰修習?云何復說修行如幻?《金剛三昧[4]亦》云:「眾生之心性本空寂,空寂之心體無色相,云何修習得本空心?」
三、遮不修之失。
「若諸眾生本不修行,於生死中常居幻化,曾不了知如幻境界,令妄想心云何解脫?」
意恐惑者又云:一切如幻無不是[1]空,覺性無生,本來清淨,知之即已,何有修行?故此遮云:本空本不修,多生生死苦,今空今不修,云何則脫苦?不了如幻境界者,未達緣起事相也。從來不達事,妄想不解脫,今還不了知,如何得解脫?溺斯意者近代尤多,但恃天真,不觀力用。
四、請修之方便。
「願為末世一切眾生,作何方便漸次修習?令諸眾生永離諸幻。」
上遮不修之失,已知決定應修,故問對治之門,如何永離諸幻?《論》云:「若人唯念真如,不以方便種種熏修,終無得淨。」對於暫離,故言永離,謂初觀一體雖覺全真,後遇八風紛然起妄,行如窮子,解似電光,何法修治,永除病本?然經云「一切眾生作何方便」,兩句之間文意斷絕,譯之太略,應添分別演說等言,意則連續,達者詳焉,後亦頻爾。
此下三唱經文,倣前科段。
作是語已,五體投地。如是三請,終而復始。爾時,世尊告普賢菩薩言:「善哉!善哉!善男子!汝等乃能為諸菩薩及末世眾生,修習菩薩如幻三昧,」
此云正受。由達身心如幻,則冥本覺真如如鏡受影,非受非拒,故名正受。
「方便漸次,令諸眾生得離諸幻。汝今諦聽,當為汝說。」時,普賢菩薩奉教歡喜,及諸大眾默然而聽。
正說長行中四:一標幻從覺生以為義本、二明幻盡覺滿以釋前疑、三令離幻顯覺正示用心、四辨幻覺不俱結酬其請。
今初第一,云義本者,以普賢但徵修幻,不問幻之所生。佛說生於覺心,未為正答所問。且要標之為本,憑之顯幻盡覺圓,故得修幻義成。幻盡元非斷滅,故《論》云:「自性清淨心,因無明風動,乃至無明滅,智性不壞。如風止動滅,濕性不壞等。」
「善男子!一切眾生種種幻化,」
有漏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等,偈云:幻無明故。
「皆生」
諸有漏法皆從性淨真心而生也,依真起妄故。
「如來」
此心雖凡聖同依,唯佛圓證,故約佛標之。
「圓」
離相故。
「覺」
非空故。
「妙」
染而不染故。
「心,」
中實神解故。梵云乾栗馱,是堅實之心也,不同緣慮集起之義。言皆生者,本覺心體為因、根本不覺為緣,生三細;業識為因、境界為緣,生六麁。故《楞伽》云:「大慧!不思議熏、不思議變是現識因。取種種塵及無始妄想熏,是分別事識因。」是知諸法皆無自體,無自體故,必假所依,依圓覺心而生起也。如幻馬無體,必依於巾。巾喻真心,馬即蘊界,配前五法,本末應知。問:「既真能生妄,真是妄源,何故前云無明無體?」答:「妄託真起,說真為源。現且迷真,真本無妄。如二月託本月而起,說本月為起二之依。本月實無二輪,即是二無其體。故經說種種生於覺心,不是心生種種。」然諸經論俱說萬法一心、三界唯識,宗途有異,學者罕知。今約五教略彰其別:一、愚法聲聞教,假說一心,謂實有外境,但由心造業之所感故;二、大乘權教,明異熟賴耶名為一心,遮無境故;三、大乘實教,說如來藏以為一心,理無二故;四、一乘頓教,泯絕染淨,但是一心,破諸數故;五、一乘圓教,總該萬有,即是一心,理事、本末無別異故。此上五教後後轉深,後必收前,前不攝後。然皆說一心,有斯異者,蓋以經隨機說、論逐經通、人隨論執,致令末代固守淺權。今本末會通,令五門皆顯,詮旨相對復為三門:初約所詮,逆次順法,從四至一展[2]轉起末,謂本唯非染非淨一法界心,由不覺之名如來藏,與生滅合成阿梨耶識。復由執此為我、法故,轉起餘七,成八種識。各由識體起能見分,由能見故似外境現,執取此[3]現為定實故,造種種別業、共業。故內感自身,外感器界一切諸法。二、約能詮,順文逆法,從一至四展轉窮本,謂佛對下劣根性未能頓達萬法所起根本者,且言從業所感,此則初聲聞教;次為機稍勝者,說能、所感一切唯識,展轉乃至唯一真心,名頓教等。皆由根有勝劣故,令說有淺深。若執前前即迷後後,始終通會方盡其源。三、能詮所詮逆順本末皆無障礙,由稱法性直,譚不逐機,宜異說故,即圓教也。唯心之義經論所宗,迷之則觸向面牆,解之則萬法臨鏡。況此標為義本,如何不盡源流?達者審之,勿嫌具列。
此下第二、明幻盡覺滿以釋前疑。然上說幻從覺生,染緣起也。此明幻盡覺滿,淨緣起也。故《論》云:「有四種法薰習義故,染法淨法起不斷絕。」染法者,以依真如法故有於無明。無明熏習真如故則有妄心。妄心熏習無明,不了真如法故,不覺念起,現妄境界。妄境界染法緣故,即熏習妄心,令其念著,造種種業,受於一切身心等苦。故《勝鬘》云:「不染而染法身。」《不增不減經》云:「法身流轉五道,名曰眾生。」《華嚴》云:「心如工畫師」等。淨緣起者,《論》云:「以有真如法故,熏習無明,則令妄心厭生死苦、樂求涅槃,以厭求故即熏習真如。自信已信,知心妄動,無前境界。修遠離法,種種方便起隨順行,不取不念,乃至久遠熏習力故,無明則滅。無明滅故心無有起,境界隨滅,心相皆盡,名得涅槃,成自然業。」然淨緣起,翻前染緣,緣無自性,染淨俱融,合法界性。起唯性起,故無斷盡,如《華嚴》說,依此方名幻盡覺滿。文中分三:一舉喻該釋前文、二法合唯譚本義、三兼拂同幻之覺。今初。
「猶如空華從空而有,」
喻前義本。謂空中畢竟實無起滅,但以眼翳,空裏見華;既翳時華,依空現故,言從空而有。如圓覺妙性畢境無生,但以心迷,性中見妄;既迷時妄,依覺現故,言生於覺也。
「幻華雖滅,空性不壞。」
正喻此段釋疑之文。謂翳差則見華滅於空中,華雖滅而空常在。然華生時不生、滅時不滅,有翳有差見生見滅。
二、法合唯譚本義。
「眾生幻心還依幻滅,」
謂此幻心由智了達方得除滅,所了是幻,能了亦幻。則前疑云:幻幻何修?今答意云:不妨以幻除幻。又前云:幻盡斷滅。次下答云:
「諸幻盡滅,覺心不動,」
此乃能所雙亡即契圓覺,其猶波因水起,波滅水存。幻從覺生,幻滅覺滿。
三、兼拂同幻之覺。拂有三重:
「依幻說覺亦名為幻,」
拂覺妄之覺也,對緣而起,故亦是幻。
「若說有覺猶未離幻,」
恐修習者作是念言:對妄之覺則名為幻,不對妄者本有之覺則非虛幻。若起此心,起則如幻。
「說無覺者亦復如是,」
若謂二覺俱無即名真者,此意居然如幻。舉要而言,起心動念言妄言真無非幻也。相躡起念,勢極三重。
「是故幻滅名為不動。」
若泯絕無寄,分別不生,圓覺真心自然顯現。元無幻化,故言不動。
三、令離幻顯覺正示用心。即答前請問修習之意也。前不疑合修不修,但於修中疑用心違妨,一向但請如何修行離幻,兼已自遮不修之失,故前段釋疑了,此段正示用心,後段即會通,方便漸次之語。既令離幻修行,便已通得不修之失疑也,故無別答之文。文中三:謂法、喻、合。
法中二:初、展轉離幻。
「善男子!一切菩薩及末世眾生,」
標指當機。
「應當」
誡勸之辭也。展轉四重。
「遠離一切幻化虛妄境界,」
一、離諸幻境。
「由堅執持遠離心故,心如幻者亦復遠離」
二、離離幻之心。言如幻者,簡非幻心。
「遠離為幻亦復遠離,」
三、遣離幻之離。
「離遠離幻亦復遠離,」
四、遣離離之離。亦可一離妄、二離覺、三遣離、四遣遣。皆言遠離者有二:一止、二觀。止離者,休心息意[1]水不追攀,如人遇怨不應共處。觀離者,虛妄之法體性皆空,如夢枷鎖,寤則已離。故下文云「知幻即離」。
後、密顯真覺。
「得無所離即除諸幻。」
夢中見夢,[2]轉轉覺於前非,直到寤時所見方實,故云爾也。無所離者,有其二意:一則冥於真覺,真覺則不可離;二則到真覺之中,自然無如上節節之幻可離。故荷澤云:「妄起即覺,妄滅覺滅,覺妄俱滅,即是真如。」
二、喻。
「譬如鑽火,兩木相因,火出木盡,灰飛煙滅。」
如有一段乾木,以一木燧鑽之火出,[3]還將却燒二木。木火既盡,煙自然滅。既成灰燼,任運飛散,不同二木形質為礙。如次四節以配於法,木段喻所修幻妄,木燧喻能修幻智,煙喻離,灰喻遣。經文先云灰飛,譯之倒也,定合是煙先滅,餘灰飛散。喻中闕於顯覺,蓋文略爾,前法後合悉皆具有。若欲具之,應以地[4]唯圓覺,由前木等本從地出,燒滅總盡,唯有地存。如種種幻化生於圓覺妙心,幻化數重遣盡,圓覺元來不動。
[5]二、合。
「以幻修幻亦復如是,諸幻雖盡,不入斷滅。」
上三句正合喻之現文,下一句兼前密顯真覺。
四、辨幻覺不俱,結酬其請。
「善男子!知幻即離,不作方便。離幻即覺,亦無漸次。」
前云作何方便漸次修習,令諸眾生永離諸幻?故佛示用心竟,結答不作方便,亦無漸次,如是乃能永離諸幻,會通問中之文也。但能知之是幻,己名為離。但得離幻,即元是覺,更無階級漸變為覺。如人夢見身瘡,問醫求藥,寤來既知是夢,更欲作何方便?若待方便,修之漸離,即是實法,何[1]名幻化?若執實有,還是妄計,何名修行?故云爾。
「一切菩薩及末世眾生,依此修行,如是乃能永離諸幻。」
結成真離,亦是通結前用心之文。
第二偈諷中四段,依次重諷長行。科文全同,不煩重寫。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且標舉也。下文倣此。
標指生無明之言,長無偈有。
展轉拂迹,長有偈無。
長離偈合。又法合及密顯真覺,長有偈無。
其結酬之文長有偈無。徵釋用心竟。
自下大文第二、廣明行相。有九問答,類束為三:初四問答,通明觀行,上根修證;次四問答,別明觀行,中根修證;後一問答,道場加行,下根修證。然此三門前前不假後後,後後必躡前前。
初中四:一開示觀門同佛、二徵釋迷悟始終、三深究輪迴之根、四略分修證之位。就初門中文四、文三皆同前也。
今初、進問威儀。
於是普眼菩薩在大眾中即從座起,頂禮佛足,右繞三匝,長跪叉手而白佛言:
義亦同上。
次、陳詞句,中三:一、舉法請。
「大悲世尊!願為此會諸菩薩眾,及為末世一切眾生,演說菩薩修行漸次。」
標請修行漸次者,由普賢所問幽深,如來稱理而答,先欲消除心病,然後萬行俱修。或有聞前說云:知幻即離,不作方便,亦無漸次。謂言知之即已,都不假修。普眼欲使教法圓足,請問起行之門。故佛令持戒宴坐,恒作是念等,展轉乃至觀行成就也。
「云何」
此下皆別列也。
「思惟?」
觀察真妄,即思慧也。
「云何住持?」
悟得妙境,安住其中,持之不失,即修慧也。下佇聽佛說,生聞慧也。從凡入聖必假三慧,故普眼為眾咨求。上皆問智也,此下問悲云。
「眾生未悟,作何方便普令開悟?」
此同《法華》,欲令眾生開示悟入。以開攝示,以悟攝入,以開示約能化、悟入約所化故。約今經者,此後佛答,全用先所顯示如來淨圓覺心為本,以觀人、法二空,及滅影像無邊虛空,覺所顯發,覺圓明故,顯心清淨乃至等同諸佛,即是普令開悟也。
二、反顯請。
「世尊!若彼眾生無正方便及正思惟,聞佛如來說此三昧,心生迷悶,即於圓覺不能悟入。」
反明得聞佛說,方便思惟,即開悟也。言聞此三昧者,是前離幻法門也。故佛前云:「汝能修習如幻三昧。」
三、結牒請。
「願興慈悲,為我等輩及末世眾生假說方便。」
言假說者,以覺性本圓,妄法本寂,實無所修。但以初悟之人迷習難為頓息,是以請於無修之中假說修習方便。下三唱倣前。
作是語已,五體投地。如是三請,終而復始。爾時,世尊告普眼菩薩言:「善哉!善哉!善男子!汝等乃能為諸菩薩及末世眾生,問於如來修行漸次,思惟住持,乃至假說種種方便。汝今諦聽,當為汝說。」時,普眼菩薩奉教歡喜,及諸大眾默然而聽。
第四、正說長行,中四:一起行方便、二觀行成就、三頓同佛境、四結牒問詞。今初。
「善男子,彼新學菩薩及末世眾生,欲求如來淨圓覺心,」
標指當機。
「應當正念,遠離諸幻。」
指前徵釋離幻以為起行之本。若執法定實,即觀行不成,故須躡前為方便矣。正念者,則無念也。故《智論》云:「有念是魔業,無念是法印。」《論》云:「離念相者,等虛空界。」又云:「一切眾生不名為覺,以從本已來念念相續,未曾離念。」故知無念是正念也。然正念與離幻反覆相成,由離幻故正念,正念故離幻。何以故?外存有法則內起緣念,內有緣念則外見有法,由此雙指,在諸行初。
第二、觀行成就。文二:初、戒定。
「先依如來奢摩他行,」
奢摩他,此云止,止是定義。下文釋云「至靜為行」。定有淺深,故標如來,簡非麁淺邪小之定。若亂心持戒,不堪入此觀門,故先定後戒。亦可文雖先後,修無先後。
「堅持禁戒,」
一向絕緣,的不擬犯,名曰堅持。防禁根門,誡約身口,故名禁戒。戒品雖多,統為三聚:一攝律儀、二攝善法、三攝眾生。今意說律儀,義通餘二。律儀戒者,謂十無盡,取要而言即唯四重,此四清淨,則一切枝葉不生。
「安處徒眾,」
即同行同見人也。行業既同,互相彫琢,迭共商量,為長道緣,故須安處。故《寶積經》七十二云:「得人身者,彼應依善知識聽三世佛平等法。聞已應發勤精進,依城邑聚落,與大眾共居,具四部處,更互相[A4]於,論量佛法,學問難答,三世佛法平等得現在前,解一切法無有自性。修此解故煩惱漸除。」
「宴坐靜室。」
宴,默也。坐為攝身,身住則心安,心閑則境寂。欲住身心故須靜室。靜室、處眾豈不相違?此有二釋:一根性不同故,或多昏沈籍眾策發,或多掉舉宜自息緣,非為一人而行二事;二、定慧等學故,謂圓通觀行要止觀相資,須依善友或同見同行,終日議論法門,無令用心差錯,差之毫釐,失之千里。故《淨名》云:「不必是坐,為宴坐也。」雖同眾住,不妨在自房室,初中後夜或除論法轉讀,便須靜坐思惟,聞、思、修慧圓明,豈但申申夭夭,故[1]無違也。此依定持戒、處眾靜坐,答住持問。
二、觀慧,文二:初明二空觀、後明法界觀。
初二空者,眾生曠劫漂沈,或墮邪小不成種智者,良由二障,[2]一障不斷由於二執。欲除二執必假二空,故於法界文前,先作二空觀智。執亡障盡,即聖性現前,應用塵沙,名之為佛。文中二:一破執、二顯理。初中二:一我空、二法空。我空[3]又二:一觀身無我、二觀心無我。夫計我者,既皆因五蘊,五蘊自相唯身與心。今且大段開之,然始別別分析。如此馳逐,妄計何逃?若約身為總,則色、心為別;今約我為總,故身、心為別也。今初觀身,身為諸愛根本,了之虛妄,則一切煩惱自除。如其耽著,則起無量過患,故淨名因疾廣說無常、苦、空、無我,勸令患厭。《涅槃》喻以四蛇,亦令捨離。《金光明經》、《智度論》皆云背恩。文中二:初尋伺觀、後如實觀。先因尋求伺察,方見如實之理故。今初。
「恒作是念:」
行、住、坐、臥一切時中[4]當如是觀也。
「我今此身」
執受既堅故[5]遍觀也。
「四大和合,」
堅、濕、煖、動假和合也。故《寶積經》云:「此身生時,與其父母四大種性,一類歌羅邏身。」若唯地大無水界者,譬如有人握乾麨灰終不和合;若唯水界無地界者,譬如油水,無有堅實即便流散;若唯地、水無火界者,譬如夏月,陰處肉團無日光照即便爛壞;若唯地、水、火無風界者,則不增長。《淨名》亦云:「四大合故假名為身,四大無主,身亦無我。」故此經文還分四大,各歸來處。
「所謂髮毛、爪齒、皮肉、筋骨、髓腦垢色皆歸於地;」
堅礙為地。
「唾涕、膿血、津液、涎沫、痰淚、精氣、大小便利皆歸於水;」
潤濕為水。
「煖氣歸火;」
可知。然氣是四大之本,不唯是風,故水.火大中亦云氣也。
「動轉歸風。」
《淨名》云:「是身無作,風力所轉。」謂迷性起心,心運風力,轉餘三大而有動作。作無自性,故云無也。四大皆云歸者,此身既合四大所成,今推身無主,故還歸四大。
「四大各離,」
正觀之時各有所歸,即名為離,不說命終方名為離。故《庵提遮女了義經》說生死義云:「若能明知地、水、火、風四緣畢竟未曾自得有所和合以為生義;若知地、水、火、風畢竟不自得有所散是為死義。」此意正明即合而散、即散而合,故合、散之文皆為不自得。
「今者妄身當在何處?」
且地有形礙而沈滯,風無形礙而輕舉,敵體相違。水、火亦互相陵奪,故知四大相違,各各差別,未審我身屬於何大?若總相屬即是四我,若總不屬即應離四別有我身,故云爾也。
後、如實觀。
「即知此身畢竟無體,和合為相,實同幻化。」
謂因前尋伺,見如實之理,定知四大非我。但約和合假名為身,亦無實體。《智論》十四「問云:若自身無我而計我者,他身無我亦應計我。答:亦有人於他物中計我,如外道坐禪入地觀時,見地即是我,水、火、風、空、[6]識亦如是。」又如有人遠行,獨宿空舍,夜見一鬼擎一死屍來,復有一鬼來爭等。又[7]秖緣計我而為自身,即以餘身為他,故生難也。
後、觀心無我。夫心無自相,託境方生。境性本空,由心故現。根塵和合,似有緣心。內外推之,何是其體?長輪生死,由不了心,苟能了之,圓覺自現。故《首楞》云:「狂性自歇,歇即菩提。」勝淨妙明,不從人得。文中二:一、尋伺觀。
「四緣(四大)假合,妄有六根,」
四大和合成於一色,於此色上方有六根。離此色身,根元無體,各分四大。色尚不存,竅穴六根更何依附?
「六根四大中外合成,」
四大為中,六根為外,內外和合,假成此身。
「妄有緣氣於中積聚,似有緣相,假名為心。」
由依四大、六根和合成身,即有六塵妄現。由此內外根塵,引起妄心緣慮不絕,念念生滅,剎那不停。緣合即有,緣散即無,推其自體了不可得,故曰假名為心。此虛妄心雖假緣生,不離真心氣分,故曰緣氣。言似者,明非實有。緣相者,緣慮之相。
後、如實觀。
「善男子!此虛妄心若無六塵,則不能有。四大分解,無塵可得。於中緣(四緣)塵(六塵)各歸散滅,」
心託六塵、塵依四大,四大無體,六塵即空,故云散滅。
「畢竟無有緣心可見。」
緣塵既滅,心體即空,故決判云:畢竟無有。言緣心者,則前緣氣之心也。問:「無塵可得下三句亦說法空,何得一向判屬人空?」答:「此指緣塵各散,正顯心空,故結云無心可見,身之與心總屬我執。」
第二、法空。
「善男子!彼之眾生幻身滅故,幻心亦滅。幻心滅故,幻塵亦滅。」
前於身心之中推求無我,故名我空。此則身、心及境一一自空,故名法空。然身等本空,非今始滅,故經云:「色即是空,非色滅空。」但以迷時執有,今執盡始無,義言滅也。
「幻塵滅故,幻滅亦滅。」
有遍計之情即見幻生,有觀察之智即見幻滅。對幻生故則言幻滅,對情執故則言智慧。對待之法皆屬緣生,緣生則無相,故皆云滅。《般若心經》云:「無眼界乃至無智亦無得。」《楞伽》云:「一切法如幻,遠離於心識,智不得有無,而興大悲心。」
大文第二、顯理,即二空所顯真如理也。由前執盡,故此理現,如雲散月出、塵盡鏡明,非謂無雲便名為月,但於無雲之處而見月矣;非謂無幻便是真如,但於無幻之處見真理矣。文中二:初、法。
「幻滅滅故(躡前),非幻不滅。」
正顯也。顯圓覺性本淨圓明,獨體全真,不因修得。眾幻雖滅,自性常存,不假緣生,故云非幻。《金剛三昧經》云:「若得空心,心不幻化。」然對前妄盡釋云真如,若以本宗但名圓覺。
後、喻。
「譬如磨鏡,垢盡明現。」
雖云磨鏡,却是磨塵。所言修道,秖是遣妄。夫鏡性本明,非從外得,塵[1]復則隱,磨之則顯,隱顯雖殊,明性不異。今謂人執、法執是垢,尋伺如實是磨,真心本覺是明,人法二空是現。
自下大文第二、明法界觀也。文[2]二:初印前顯後、二拂迹入玄、二圓彰法界。
初中謂印前二空,顯後圓通法界。文中又二:初、標。
「善男子!當知身心皆為幻垢,」
此印前也。幻謂虛幻,無有實體。垢謂塵垢,坌污為名。由迷幻相,執取繫著,坌污淨心,故云幻垢。諸佛菩薩雖有身心,由了如幻,不取於相,無坌污義,故非垢;由了幻空,故非幻。
「垢相永滅,十方清淨。」
此顯後也。根、塵諸法十方法界普清淨也,此由身心垢翳,妄執自他,故成局礙。今既我空法寂,何所不通?
後、釋。文二:初、喻。
「善男子!」
由珠、鏡二事所喻不同,故復標告。
「譬如清淨摩尼寶珠映於五色,隨方各現。諸愚癡者見彼摩尼實有五色。」
謂摩尼體性瑩淨絕瑕,都無色相。由性淨故,一切色相對則現中,青黃赤白黑五色各各隨方而現。然此一喻亦喻印前、亦喻顯後。言印前者,五色喻五道,隨方喻隨業。愚人不了珠體,但見全是青黃,既是青黃則不見珠體,故《華嚴》云:「凡夫見諸法,但隨諸相轉,不了法無性,以是不見佛。」若以三性配者,摩尼喻圓成實性,即前所顯之理也;現色喻依他起性,即前幻也;愚人定見青黃喻遍計所執性,即前塵垢也。若遠即前身心等相,以此文印定前文之義,故指前也。言顯後者,然此圓珠由彼愚人執其定色,所以破色因配三性以印前文。然但無計執之人,即此珠種種之色一一清淨、一一同體,悉是圓珠妙用應現,無體可破,以喻後文十方法界一切清淨圓滿,不動交參無礙,故言顯後。然前之[3]鏡喻但一面明,又云因磨而現,表二空之理破執方顯,對執得名。今摩尼珠本淨本明,十方俱照,以顯後法界之宗也。
後、法。
「善男子!圓覺淨性現於身心,隨類各應。」
即前種種幻化生於覺心也,義如彼釋。
「彼愚癡者說淨圓覺實有如是身心自相,」
顯圓覺雖現,非其定實,故云愚說。《論》云:「一切染法所不能染,智體不動,具足無漏熏眾生故。」
「亦復如是。」
合前喻也。餘義喻中以具對釋,詳之可知。
第二、拂迹入玄。
「由此不能遠於幻化,是故我說身心幻垢,對離幻垢,說名菩薩。」
此上先說迹之所以然,其迹也相躡而起,亦相躡而拂本。以眾生妄執幻化故,佛說云幻垢,眾生依教離垢故,復說名菩薩。此下正拂其迹云。
「垢盡」
幻垢如珠中之色,達之本無,故云盡也。
「對除,」
所離之垢既無,對離之智何立?
「即無對垢及說名者。」
者字貫通兩句,謂對垢者菩薩也,說名者佛也。既無對治之智,何有起智之人?深淺之執本無,何有說教之者?故俱無也。對機之佛亦不可得方見法身,法身說經義在斯矣。然上人、法各三,三對六隻,盡是所拂之迹也。謂法有執垢、離垢及與名數,人有眾生、菩薩及佛。問曰:「人自有差,法本無異,何說三名?」答:「克體雖無,義說即有,為對人、法各分能、所故也。」
第三、圓彰法界。文二:初一真法界、後三重法界。言一真者,未明理事,不說有空,直指本覺靈源也。下對諸法圓泯圓收,方說三重等別。今初。
「善男子!此菩薩及末世眾生」
標告及指當根所證者,為欲進顯不思議境界。境界殊前故,却躡前功用,明其得入,所以發起後之文勢。
「證得諸幻,」
觀行成就。
「滅影像故,」
依他亦泯。
「爾時便得無方清淨,」
約身為主,外見東西。我相既無,更何方所?
「無邊虛空覺所顯發。」
然虛空離識亦非實有,故《首楞》云:「若有一人發真歸源,十方虛空一時銷殞。」謂迷情所覆,覺處見空。塵影既銷,空元是覺。顯謂空銷覺現,發謂妄盡心開。翻覆觀之,俱無邊際。《首楞》又云:「聞復[1]醫根除,塵銷覺圓淨。淨極光通達,寂照含虛空。却來觀世間,猶如夢中事。」是知空有雙絕,但是覺心,獨鑑明明、靈知不昧。
後三重法界者:一真空絕相觀、二理事無礙觀、三周遍含容觀。此中義意全同《華嚴法界觀門》三重行相,故依彼科之。
今初第一真空觀者,彼觀門中有四句,謂會色歸空觀、明空即色觀,上二皆簡情顯解;三空色無礙觀,解終趣行;四泯絕無寄觀,行起解絕。今經文二:一色相空淨、二空色同如。
今初。經文皆云清淨者,謂由前二空觀門簡情顯解,次拂迹滅影,同於行起解絕,故皆清淨為真空矣。故《智論》云:「畢竟空即是畢竟清淨,清淨與空皆絕相義。」若就心說,即如《淨名經》「妄想是垢,無妄想是淨」等,故云清淨。文中七:一、內身根識。
「覺圓明故,」
躡前顯清淨之因也,由拂泯等故得圓明。
「顯心清淨。」
比迷覺心,心中執法。今見法性,法即皆空,故云清淨。如人不識珠體,但執青黃,若見摩尼即色清淨。七段之中皆同此也。然展轉躡前以顯清淨者,義如後釋,今且銷釋法數名體。心者總相,明其我心,即賴耶體。《成唯識論》說第八識種種別名,於中有四種名,通一切位,心即一也。迷時由執藏及能所藏,故名賴耶。今觀智成就,覺性圓明,故但云心,沒賴耶名矣。心既清淨,同無垢識,故此下文頓同佛境。
「心清淨故,」
牒前也,下皆準前。
「見塵清淨。」
下聞覺等,例此皆云塵也。謂由我心計執故見一切色相,由執相故即見等是塵。不單說外色等名塵,亦不獨說根、識名塵,根、塵、識三自有文故。尋此見塵等體,還是我執之心,但以就取相生過之處而別立名。又亦不離根、境、識三而別有體,[2]知五蘊之法與蘊中之我非別非同。
「見清淨故,」
但牒見字,不言塵者,足顯即見是塵,非外塵也。聞等亦然。
「眼根清淨。」
下餘五亦例此也。六皆名根者,識所依故、能發識故。前五各從自種生自現行,四大所造淨色為體。意根即第七識,由此攀外起意識故。
「根清淨故,眼識清淨。」
下餘五亦例此也。皆云識者,隨六根境種類異故。由具五義隨根立名:一依根之識非由境色,識定生故,如盲不見等;二根所發識,由根變異識必變異,如眼根損,見青為黃,非色壞時,而識壞也;三屬根之識,由識種子隨逐於根而得生故,非色種子識種隨也;四助根之識,由根合識,識所領受,令根損益,非境界也;五如根之識,根識二法俱有情數,非彼色法定是有情。根五[3]勝義故說依根。若依《起信》皆名意識,此六皆依意所起故,意之識故。故彼釋生滅因緣云:「所謂眾生依心、意、意識轉故,心即梨耶自體,意即五意,以梨耶二義中有不覺義故。不覺而起,能見能現能取境界,起念相續。意識者,即此相續識,依諸凡夫取著轉深,計我、我所,種種妄執隨事攀緣,分別六塵,名為意識、亦名分離識,又復說云名分別事識。」
「識清淨故,聞塵清淨。聞清淨故,耳根清淨。根清淨故,耳識清淨。識清淨故,覺塵清淨。如是乃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
上皆釋竟。然八識中不言第七者,義當見聞等塵也。以七合第八,名見等塵。故《瑜伽》云:「賴耶識起必二識相應。」又七合第六,名見等塵,以意識緣外境時,必內依末那為染污根方得生起故。故上引論云:「即依此相續識,乃至名為意識故。」論及此經所列無別末那,《楞伽》亦爾,皆由第七計內為我,合於轉相;計外我所,合於事識。若不連前帶後,則顯示心數相躡[1]生起,義不便故。
二、外境六塵。
「善男子!根清淨故,色塵清淨。色清淨故,聲塵清淨。香、味、觸、法亦復如是。」
六皆名塵者,坌污心識故,約凡夫說也。亦云六境,此通凡聖。言色等者,眼等所取故。色有通別,今即別也,謂唯眼所取,有見有對,變礙之相,最麁顯故,聲等可知。唯意所取法塵一境通於一切。
三、內外四大。
「善男子!六塵清淨故,地大清淨。地清淨故,水大清淨。火大、風大亦復如是。」
即於根塵,不取發識牽心之義,直取四大之體也。《寶積經》說四大各二,謂內及外。地界二者,內謂自他身,內所有堅者,謂髮毛等;外謂身外所有堅者,謂土木等。水界二者,身內潤性,淚、汗等;身外潤性,雨、露等。火界二者,身內熱體、熱相能消飲食等;身外熱體、熱相能成[2]熟等。風界二者,身內風體,風名速疾,住四支等;身外[3]風體,動轉等。
四、世間諸法。
「善男子!四大清淨故(牒前),十二處、」
六根、六塵是生識處。處是生門義故,亦名為人。意識常昏,根塵相入故。
「十八界、」
[4]六根門中根、識、塵三各有分界故,亦是因義、種族義故。前為六二,解者息於業因。此是六三,觀之治於我執。兼之五蘊即具三科。大小乘宗無不約此以明諸義。前說妄認四大身心,及云中外合成等,即五蘊義,故此略之。
「二十五有清淨。」
四洲、四趣、四禪、四空、無想、淨居、梵王、六欲為二十五有,此皆是有,各約實報,非正智攝故。然梵王在初禪,無想、淨居在第四禪,四禪位中別舉此者,梵王有見,外道無想,淨居唯聖,異餘天故。
五、出世諸法。
「彼清淨故,」
想牒前世間諸法也。
「十力、」
然如來[5]唯一諸法實相智力,此力有十種用,故說為十。總名力者,能摧怨敵故、不可屈伏故。一知是處非處,謂總知一切諸法因緣果報,則降伏無因、惡因,知人可度不可;二知過、現、未來善等三種業,及順現等三報,知所度有障、無障;三知諸禪解脫三昧垢淨,及知依此所得諸果;四知信等五根上、中、下;五知種種欲樂,令捨不淨增淨;六知一三五乘貪、瞋、癡等種種性欲,知即時、異時,誰可度、不可等;七知一切道至處;八知宿住;九知死此生彼,即天眼智也,獨此從所依得名;十知自解脫無疑,亦知眾生漏盡涅槃。然佛力無量,度人因緣故但說十,足辨其事。
「四無所畏、」
一正知一切法,謂佛誠言我是一切正智人等;二盡諸漏及習,言我漏盡等;三說一切障道法;四說出苦道。佛作誠言說此四法,決定無畏。
「四無礙智、」
智緣四境無拘礙故。一法,如說地、水、火、風等;二義,如堅、濕、煖、動等;三辭,謂得彼方言以說地等;四於三種智中樂說。上依《智論》,若約《華嚴》則初二異此:謂一知自相、二知別相。又一知自性、二知生滅。又一法智、二比智。又一知一相;二知蘊、界等。又一知一乘平等性、二知諸乘差別性。後二則同,謂辭則說於法義;樂說乃辭中別義。
「佛十八不共法、」
力等二乘有分,此無分故。一、二、三如次配身、口、念無失,四無異想,五無不定心,六無不知已捨,七欲,八精進,九念,十慧,十一解脫,十二解脫知見,上六皆云無減,十三、四、五一切身、口、意業隨智慧行,十六、七、八以智慧知過、未、現在通達無礙。問:「無見頂相等亦無與共,云何不說?」答:「此十八中但說智慧功德,不說自然果報法。」上從力等至此,四科全依《智論》。
「三十七助道品」
助謂資助,助正道故。道即是因,所謂止觀。品即是類,正因類故。亦云菩提分,分亦因義。三十七者,謂四念處、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菩提分、八正道分。然但以十法為體,謂精進、定、慧各八,念四,戒三,信二,輕安、喜、捨、思惟各一。
初四念者,一觀身五種不淨,謂種子、住處、自相、自性、究竟;二觀三受皆苦,謂苦、樂、捨;三觀心念念無常;四觀諸法無我。此對治凡夫四倒也。又觀身畢竟空;觀受內外空;觀心無所有;觀法但有名。此對治二乘四倒也。
四正勤者,四念處火,若得勤風則無所不燒,故次[1]辦之。精進為體故總名勤,異外道勤故名為正。雖是一勤,隨義分四:一未生之惡遏令不生;二已生之惡斷令不續;三未生善令生;四已生善令廣。
四神足者,欲、勤、心、觀。欲謂樂欲;勤謂無間;心謂定也,專一境性;觀謂慧也,內自揀擇。以勤過散亂,智火微弱,故須定制,即所欲自在。神即神通,足即是定。由出世法最勝自在,欲等四定能證此故,名為神足,亦名如意足,所欲如心故。
五根者,信、進、念、定、慧,此五通生出世間法。由前三科此不可拔,故前三至此總得名根。
五力者,即前五根增長,魔梵等不能屈伏。又能損滅不信等障,故名為力。
七覺者,謂念是所依支,由繫念故,令諸善法皆不忘失;擇法是自體支,覺自相故;精進是出離支,由此勢力能到所到故;喜是利益支,由心勇悅身調適故;輕安、定、捨皆不染污支,能除麁重故,依定轉依故,行捨平等永捨貪憂故。七皆云覺支也,雖一剎那七法俱起,而隨行相各說功能。
八正道者,謂正見是分別支,依前所證真實簡擇故;下七亦一一云正,思惟是誨示他支,如其所證方便安立,思惟名義發語言故;下三皆是令他信支,謂語者,善依所證問答決擇,令他信有見清淨故;業是身業,進止正行具足,令他信有戒清淨故;命者,如法乞求,依聖種住,離五邪命;精進是淨煩惱障支,由此永離一切結故;念是淨隨煩惱障支,由不忘失,正止舉相,永不容受沈掉等故;定是能淨最勝功德障支,由此引發神通等無量勝功德故。上之七類次第者,謂聞法已,先當念持,次即勤修,勤故攝心調柔,柔故信等成根。根增為力,七覺分別,八正正行。總[2]已喻顯,法性如地,念處如種子,正勤為種植,神足如抽芽,五根如生根,五力如莖葉增長,開七覺華,結八正果。
「清淨,」
通言力等皆清淨也。
「如是乃至」
超越多法,謂三身、四智、五眼、六通、地、度、果、向、緣、諦、處、定等。
「八萬四千」
然法門廣說無量無邊,今齊此結數者,對治塵勞故。塵勞[3]即有八萬四千,一一對翻即皆淨法故,染與淨數無增減故。《論》云:「不覺念起,見諸境界,故說無明乃至具有過恒沙等妄染之義。對此義故心性無動,即有過恒沙等諸淨功德相義示現。」
「陀羅尼」
得總持菩薩,於一一法中持一切法故。
「門,」
從一一法中入一切法故。
「一切清淨。」
總結也。問:「世、出世法二相有殊,如何此經皆云清淨?」答:「前已說之,今復更釋。謂若凡聖對治,即勝劣全殊。若稱法界而觀一種,總是幻化,皆從緣起,無自體故。如有一鏡現種種雜穢瓦礫,復有一鏡現種種勝妙珍寶。癡孩不了,貴賤懸殊;智者達之,一無差異。觀智圓明心識淨者亦復如是,見世出世、若聖若凡,一切皆空,空是覺體,故下文云『見佛世界猶如空華,生死涅槃猶如昨夢。』秖緣稱理平等,所以名曰聖人,如其重聖輕凡、欣真厭妄,縱令修習,豈證真源?然上從覺圓明故,展轉躡前相由,以顯世出世間諸法清淨,至此五段歷法備周。餘六七兩段,但是結通他身他界,更無別義。五段相由者,謂心本清淨,由不覺故名賴耶識。相應於意,復曰見塵。起於現行,有根識境。中有能造故說四大,由是具足處、界諸有有漏之法。對治此等有修有證,復成無漏因行果德。今既覺了圓明,故心意識及所變等展轉清淨。皮之不存,毛無所附。然無漏法若約人修證,則先因後果。今據法本末,故先果後因,亦如論中根本滅故,麁染隨滅。」
六、自他正報。
「善男子!一切實相」
然凡所有相皆是虛妄,從緣生故。會緣入實即為實相,故《智論》云:「照色等空即名為實相。性空實理離於顛倒,非虛偽故,於空見空亦名顛倒,於空無著乃是實法。是實相者即是非相,是故如來說名實相,無遷無變,究竟常住。」《無量義經》云:「如是無相不相,不相無相,是名實相。」
「性清淨故,」
此實相從本已來自性清淨,一切妄法所不能染。比迷似染,今悟本淨,名性清淨。
「一身清淨。」
由前悟得根、識、塵、大,世出世間諸法皆歸實相清淨,方始成就。此人一身清淨,故諸段清淨,皆牒前文,唯此獨指實相以為淨之所以。
「一身清淨故,多身清淨。」
既於自身證實相理,亦見一切眾生同一清淨實相,以觀一切眾生不取於相,同圓覺性故。志公云:「以我身空諸法空,千品萬類悉皆同。」又下文云「圓覺普照,寂滅無二,始知眾生本來成佛。」
「多身清淨故,如是乃至十方眾生圓覺清淨。」
以般若正智遍觀眾生,菩提、涅槃、無漏智性本來具足也。此乃一人悟性,知一切眾生本性清淨,非謂一人修道多人成佛。
七、一多依報。
「善男子!一世界清淨故,多世界清淨。多世界清淨故,如是乃至盡於虛空圓裹三世」
國土淨穢皆由自心,眾生劫燒,我土安隱。羸髻、鶖子二相不同,案地寶嚴坐蓮無異。況乃心冥覺性,識智無生。身土依真,染淨俱泯,廓通法界,清淨湛然。圓謂圓遍虛空,裹謂含裹三世。三世者竪極,虛空者橫周也。
「一切」
橫竪總該。
「平等,」
本末味同。
「清淨」
都結七段。
「不動」
冥於一如。然上七段,悟時既相躡清淨,迷時亦相躡垢染。應云「覺不明故令心不淨,心不淨故見塵不淨,見塵不淨故眼根不淨,如是乃至一多世界不淨。」文勢及義意對經可知。
第二空色同。如前之七段,即空色無礙,此當泯絕無寄。彼觀云「動念即乖法體」,反顯法體本不動也。
「善男子!虛空如是平等不動,」
躡前起後也。由前云:盡於虛空平等清淨,即知相盡同空。空既本無生滅動搖,當知諸法亦本不生亦不待滅,一一當體如如不動。
「當知覺性平等不動。」
然一切法唯依覺性生滅動轉。諸法既盡虛空皆不動故,則覺性不動也。如波不起水,則湛然不動。理齊故言平等,故《法華》云:「是法住法位,世間相常住。」《法句經》云:「諸法從本來,無是亦無非。是非相寂滅,本來無所動。」然諸法與覺性平等,未名理事無礙法界者,夫理事無礙,要須多事全同一理而寂然,一理全成多事而遷變。即動即靜、即靜即動,生滅廣陿一切皆爾,翻覆無礙。今但一向不動,但是攝色等事同真空理,故唯名真空觀。
「四大不動故,當知覺性平等不動;如是乃至八萬四千陀羅尼門平等不動,當知覺性平等不動。」
還如前七段歷諸法門。經恐文繁,略標首末,義兼中間,故云乃至。後段乃至之言亦例此知。
第二、理事無礙法界。
「善男子!覺性遍滿清淨不動,圓無際故,當知六根遍滿法界。根遍滿故,當知六塵遍滿法界。塵遍滿故,當知四大遍滿法界。如是乃至陀羅尼門遍滿法界。」
據《法界觀》此有十門:一理遍於事、二事遍於理、三依理成事、四事能顯理、五以理奪事、六事能隱理、七真理即事、八事法即理、九真理非事、十事法非理。今言遍滿法界者,正是第二門行相,兼於餘門義理。謂此即理之諸法,與理不異故,一一自遍法界。不同前門沒體攝歸理中,故此名理事無礙也。既遍法界,即知動靜無礙,一一周遍。言覺性圓無際故,當知六根遍滿者,由前門已顯六根等與覺性平等。平等者,即無分毫之異也,即與覺性不異。覺性圓無際故,當知六根亦圓無際,故遍滿法界。若言不遍滿,即是有際,有際即與覺性成異,異則乖於前門。故躡前云:圓無際故。故《首楞》云:「性見覺明,覺精明見。清淨本然,周遍法界。」六塵已下皆例前知。
第三、周遍含容觀,即事事無礙也。謂隨舉一塵即遍一切法中,又含一切法在自塵中。一塵既爾,一切法皆然,故云周遍含容。
「善男子!由彼妙覺性遍滿故,」
舉所依性為事事遍滿無礙之所由也。
「根性、塵性」
此是各指根塵自性,非謂泯根攝塵歸於一性。
「無壞無雜。根、塵無壞故,如是乃至陀羅尼門」
謂根之與塵皆是事法,例前七段,事事皆然,故云乃至等也。
「無壞無雜。」
便就喻釋。
「如百千燈光照一室,其光遍滿,無壞無雜。」
如一燈光已滿一室,更有一燈,光亦全滿。百千燈光一一如是,各不相壞,亦不渾雜。室中之空喻於法界,燈之光相喻以根塵。謂一燈光容多光相,即一光相遍多光中,一一皆然,重重無盡。前七段事法一一例此可見,含容周遍,斯之謂歟!所以然者,唯是真心所現,皆如幻夢影像故,與所依性非一非異故。故得遍多入一、攝一容多等也。
大文第三、頓同佛境。於中三:一用心同、二見境同、三稱實同。
初中二:一、法。
「善男子!覺成就故,」
總指圓彰法界已下之文,由斯故得同佛境界。
「當知菩薩不與法縛,不求法脫;不厭生死,不愛涅槃;不敬持戒,不憎毀禁;不重久習,不輕初學。何以故?一切覺故。」
於四對法無勝劣心,如佛於三念之境,故言同也。同之所由,經自徵釋云:由一切覺故。故《論》云:「所言覺義者,謂心體離念。」今則離前與求、厭愛、敬憎、重輕等八念也。舉八境者,顯於心也。喻云光無憎愛,後云修習此心故。
二、喻。
「譬如眼光曉了前境,其光圓滿,得無憎愛。何以故?光體無二,無憎愛故。」
光即眼識現量所得,故無憎愛。《首楞》云:「其目周視,但如鏡中無別分[1]析,汝識於中次第標指。」云其目者,意取眼識。云汝識者,即是意識。亦可但隨凡俗情見以目瞳為光,如《法華》云:「梵王是眾生父。」
二、見境同。
「善男子!此菩薩及末世眾生,修習此心得成就者,」
近結八境安心,遠結觀行成就。
「於此無修亦無成就,」
泯前心迹,起後依正凡聖平等之文。若不泯之,則雖無憎敬,尚見持毀等,故須泯之,方同佛見。自此已下正顯其同。
「圓覺普照,寂滅無二。」
由自心已空,但是覺照,寧有凡聖差別之二焉?冥一如之無心,即萬[A5]動之恒寂故。普照是用,寂滅是體,佛之所極,極於寂照。故《纓絡經》說:「等覺照寂,妙覺寂照。」今云同佛,是等覺義,故云普照寂滅。《金光明經》、《攝大乘論》皆說佛果無別色聲功德,唯如如及如如智獨存,三種世間融無礙故。世界即器世間,眾生即有情世間,成佛即智正覺世間也。
「於中」
即於寂照中也,圓無際故。
「百千萬億」
此方下數。
「阿僧祇」
此云無數,是《華嚴》十大數中之首,經論多用,故此舉之。十者,謂阿僧祇、無量、無邊、無等、不可數、不可稱、不可思、不可量、不可說、不可說不可說也。
「不可說」
大數第九。
「恒河沙」
謂恒河中所有沙也。此河從阿耨池東面流出,初出象口周四十里,金沙混流,沙細如麵,細故數多也。
「諸佛世界,」
上僧祇等算此世界之數也,謂有百千萬億僧祇等數之河,一一河中一沙為一界,以顯世界如是多矣。然此中意者,直至盡虛空遍法界所有世界,不是算其數量,為欲引機造無邊境,故假增積多數爾。然淨穢等土皆佛統之,故云佛界。
「猶如空華,」
緣無自性,全體即真。真性奪之無餘,故得相皆虛幻。如前理奪事門中說。亦如善財求法,展轉至摩耶等處,會緣入實,得願智幻解脫門,見一切世界皆如幻住。
「亂起亂滅,」
此有三意:一者,一切世界皆依妄念,念既剎那不住,界亦起滅不停。二者,《華嚴》云:「染污眾生住故,世界成染污。大福眾生住故成染淨,信解菩薩住故成淨染等」;三者,成壞相也。然成、住、壞、空各雖二十增減,而世界無量無數故,總觀起滅繽紛。問:「然佛化土許可如斯,自受用中如何起滅?」答:「依實教所明,無形為淨土。生公云:『佛有形累,託土以居。』佛是常住法身,何須國土?故《華嚴》云:『依真而住非國土。』此經云:『入於大光明藏。』餘義已如前辨。」問:「《法華》云:『我此土安隱,天人常充滿。』復云何通?」答:「彼據理即事門,此約理奪事門,二皆無礙。」
「不即不離,」
明此世界不即圓覺,亦不離圓覺。如華與空、如金與器,由不離故,覺性奪之成空華;由不即故,世界不妨有起滅。
「無縛無脫。」
文通上下。上則由世界無淨穢故,下以眾生本成佛故。
「始知眾生本來成佛,」
始知即始覺,觀行成就方能知故。本成即本覺,知與不知本是佛故。佛是究竟覺,始之與本非二覺故。
「生死、涅槃猶如昨夢。」
亦無始覺之異,四相本來同一覺故。又寂滅無二,是自覺;世界及眾生,是覺他;成佛二字及生、涅如夢,是覺滿,成就是滿義故,動寂雙亡方圓滿故。然說生本成佛,唯是《圓覺》、《華嚴》,餘成義含不的指注,但以語驚凡聽、理越常情,佛既罕言,愚夫多謗。今詳教理略舉六門:一者,小乘有部,唯悉達太子一生成佛,餘皆無分;二者,大乘始教,三無數劫行位滿足,方得成佛;三者,終教,相盡性顯名成正覺;四《華嚴》說,十信位滿初發心住即成正覺;五者頓教,一念悟時即名為佛;六者圓教,本來成佛。故《華嚴》云:「如來成正覺時,於其身中普見一切眾生成正覺。乃至普[1]見一切眾生入涅槃,皆同一性,所謂無性。」又云:「菩薩摩訶薩應知自心念念常有佛成正覺。何以故?諸佛如來不離此心成正覺故。如自心,一切眾生心亦復如是,悉有如來成正覺。」今經文者,若約觀成方能知之,即當四、五兩門。若約所知,眾生本來皆佛,則唯第六。
三、稱實同,稱法界真實性故。
「善男子!如昨夢故,」
躡前也,由見生死、涅槃如夢,即稱圓覺實性同佛境也。此有二意:一、但有能依之夢,必有所依之人,夢是人之神遊,亦見聞之氣分,無別體故;二、但了夢體空無,即證自身真實。迷自身者,由執夢故。大夢之境必有大覺之明故。
當知下,有四節:初、總明稱實云。
「當知生死及與涅槃無起無滅、」
迷時生死無起,涅槃無滅。悟時非滅却生死發起涅槃,稱體而觀,都無起滅。
「無來無去。」
聖法非新來,凡心非滅去。又直言體無起滅,來去不約聖凡。
二、別指能所云。
「其所證者無得無失,無取無捨。」
所證之境非得真失妄,捨麁取妙。
「其能證者無作無止,無任無滅。」
能證之心都無分別,離於四病。
三、雙泯能所云。
「於此證中無能無所,畢竟無證,亦無證者。」
故《華嚴》云:「若有見正覺解脫離諸漏不著一切世,彼非證道眼。」四、總結稱實云。
「一切法性平等不壞。」
可知。
四、結牒問辭。
「善男子!彼諸菩薩如是修行,如是漸次,如是思惟,如是住持,如是方便,如是開悟。求如是法亦不迷悶。」
可知。
偈中唯三:略於第一起行方便,故初諷觀行成就二,餘二如次全同長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且標舉也。
法界觀也。長廣偈略。
第二、徵釋迷悟始終。文四。初三,今初。
於是金剛藏菩薩在大眾中即從座起,頂禮佛足,右繞三匝,長跪叉手而白佛言:
可知。
二、正陳辭句。中三:一、慶其所悟。
「大悲世尊!善為一切諸菩薩眾,宣揚如來圓覺清淨大陀羅尼因地法行」
此是一切行位根本,後必躡前,故重指也。
「漸次方便,與諸眾生開發蒙昧。在會法眾承佛慈誨,幻翳朗然,慧目清淨。」
可知。
二、難其所疑。
「世尊!若諸眾生本來成佛,」
躡前段文為此疑本。
「何故復有一切無明?」
疑謂真能生妄。
「若諸無明眾生本有,何因緣故,如來復說本來成佛?」
疑謂說妄為真。
「十方異生本成佛道,後起無明,一切如來何時復生一切煩惱?」
牒而縱之,責無窮過也。此上三難者,意云:本來是佛,煩惱何生?若無生中妄生起者,如來成佛同本無生,無生之中還應妄起,成佛義等,生否應齊?齊生即果佛何尊?齊否即因違現事。進退不可,故有斯云。
三、結請通釋。
「惟願不捨無遮大慈,為諸菩薩開祕密藏。」
據此三難,諸典無文;唯佛了知,登地方受。今乃請宣成教,普示末世凡夫,故曰無遮。開祕密藏,祕謂非器不傳,密謂覆相而說。
「及為末世一切眾生,」
祕藏如不開櫃,密藏則一法含多。今請不簡末世,則開祕藏;顯了而談,則開密藏。
「得聞如是脩多羅教了義法門,」
由此標於經目。
「永斷疑」
通論疑者,於諸諦理猶豫為性,能障信心、善品為業。別顯則五蓋中疑,有三:一疑自,謂己不能入理;二疑師,謂彼不能善教;三疑法,謂於所學為令出離、為不出離?如有病人疑自、疑醫、疑藥,病終不愈。今三疑中即疑法也。此疑復有已起、未起,今皆含之。剛藏為他請問,令永斷故。然斷疑方便者,若疑境界,令悟唯心;若疑法性,令觀無得。餘皆例知。
「悔。」
悔是不定之法,悔善則惡、悔惡則善故。今請永斷,即屬惡也。然入道人若未通決生佛同異,則或用功多時,反自疑悔。下三唱倣前。
作是語已,五體投地。如是三請,終而復始。爾時,世尊告金剛藏菩薩言:「善哉!善哉!善男子!汝等乃能為諸菩薩及末世眾生,問於如來甚深祕密究竟方便,」
祕密有二:一、如來之密藏,謂一乘如來知見。佛於漸教門中久默斯要故,故云究竟方便。下答云「妙覺圓照,離於華翳」等是也。二、如來即祕密,由證密藏能所無二故,三業業具皆祕密也。身密謂非色現色,如摩尼等;語密於一言中演無邊法海,如谷響等;意密無心成事等。二義之中經顯所證矣。
「是諸菩薩最上教誨,了義大乘,能使十方修學菩薩及諸末世一切眾生,得決定信,」
則頓同佛境,義當信根成就初發心住。今但通決疑難,以成前義。
「永斷疑悔。汝今諦聽,當為汝說。」時,金剛藏菩薩奉教歡喜,及諸大眾默然而聽。
第四、正說長行,四:一反覆起疑之本、二喻釋現起之疑、三顯淺難造深、四結問不當理。
初中又三:一總指輪迴、二真隨妄轉、三結指前疑。今初。
「善男子!一切世界」
總指情、器也。無著《金剛論》以四蘊為世界故,若不約情,何成輪迴?次下六對辦其輪迴,謂但住有為,即屬輪迴心也。
「始(創變)終(極證)生」
新新而起。
「滅,」
念念落謝。
「前(過去)後(去來)、有(住劫)無(空劫)、聚(成劫)散(壞劫)、起(現行)止(調伏),念念相續,」
情界、器界皆依妄念,既所依不斷故,能依亦然。
「循環往復,」
器界空已復成,情界滅已復生。惑業襲習,報應綸輪,塵沙劫波莫之遏絕。上二句正示輪迴之相。
「種種取捨皆是輪迴。」
取謂取著,執我、我所。捨謂厭離,厭苦所依。又於根身則厭苦麁障為捨,欣[1]淨妙離為取。於器界則厭此娑婆為捨,欣彼極樂為取。若取若捨種種不同,皆是顛倒妄心變現輪迴之相。故《論》云:「一切分別即分別自心。心不見心,無相可得。」《首楞》云:「自心取自心,非幻成幻法。」
二、真隨妄轉。文三:一、法。
「未出輪迴而辨圓覺,彼圓覺性即同流轉,若免輪迴,無有是處。」
能觀是輪迴之心故,所觀圓覺亦爾。如夢見實物,物亦是夢故。
二、喻。
「譬如動目能搖湛水,」
由目數動,湛水如波搖。
「又如定眼由迴轉火,」
次眼識遲鈍,旋火成輪相。
「雲駛月運,舟行岸移,亦復如是。」
想之可見。
三、合。
「善男子!諸旋未息,」
眼目、雲舟也,喻生死垢心。
「彼物先住尚不可得,」
水火、月岸也,喻圓覺。
「何況輪轉生死?垢心曾未清淨,觀佛圓覺而不旋復?」
正合也。
三、結指前疑。
「是故汝等便生三惑。」
即前三種疑也。據此結文的指,即知定是先責起疑之本,[A6]未是答難。若是偏答三中之一難,即不合總結三惑,智者詳焉。然雖非正答,已是標舉建立答義之勢,意令息如上之念,即前疑早合自亡,況復空華、金鑛分明曉喻。
二、喻釋現起之疑。文二:一空中華無起滅喻、二金中鑛不重生喻。初中三:一喻釋、二法合、三結成。
今初,曲分為二:初翳差華亡喻、後空不生華喻。
「善男子!譬如幻翳妄見空華,幻翳若除,不可說言此翳已滅,何時更起一切諸翳?」
謂不知華因翳有,妄執從空而生。不知迷真故妄生,橫執真能生妄。既得翳差,都不見華,聞說從翳而生,又執何時更翳?以喻比來迷倒,妄見輪迴,因聞普眼法門,了悟根塵清淨,聞道因除迷心,故得清淨,不是新得妙門。又執早晚更迷,猶如何時更翳。問:「翳差之者,或有他時更生,不必的定永無,如何以此為喻?」答:「夫喻者,但取當日一席之事,不說終身。但以愚人晨旦見華,食時眼差,見華亂生亂滅,謂言翳亦速起速停,念念候之,故云不可。故諸經論喻釋佛云:如大夢覺。豈可難云:睡起夢覺,何妨明夜更睡還夢?若如是難,豈識喻焉?」
「何以故?翳、華二法非相待故」
翳不與華期,華不隨翳生,但翳故妄見,非華實生。二法各不相知,況復一空一有?故云不相待也。縱使心迷,生死亦寂,但緣迷故妄似死生。眾生本自不生,幻華畢竟不起,莫將翳待、莫以迷求,剛藏問目正似此也。下空華喻云。
「亦如空華滅於空時,不可說言虛空何時更起空華。何以故?空本無華,非起滅故。」
此喻前已含釋,文易可知。
二、法合。
「生死涅槃同於起滅,妙覺圓照離於華翳。」
迷見生死似華起,悟得涅槃似華滅。言圓覺離華離翳,則雙拂生死無明。虛空非暫有無,覺性何關迷悟?眾生既如華起,約誰更難無明?無明生死既空,何責本來成佛?空華終不再起,果位何得還迷?由己計度不休,見他覺性流轉。若如是解,頓遣三疑。三疑鉤鎖連環,不是三科別答。下金鑛喻即唯答佛不再迷,此疑過深,故重喻也。
三、結成。
「善男子!當知虛空非是暫有,亦非暫無,況復如來圓覺隨順,而為虛空平等本性。」
虛空世法尚不同華起滅,況如來隨順圓覺,湛然真常,是虛空之體性邪?覺為空性者,《佛頂》云:「空生大覺中。」又云:「寂照含虛空。」復言平等者,然圓覺雖是虛空之性,而冥合不分,周遍法界,無分無限,無別能依所依,故云平等。此意云:空在覺中,空尚常寂,況覺為空性,豈增減[1]耶?喻猶不及,故云況復。
後金鑛喻。
「善男子!如銷金鑛,金非銷有,」
金在鑛中,銷鑛金現,非[2]銷始有。若因銷有,銷頑石等亦應得金,故知雖假爐冶銷鎔,金性要須本有。既已成金,不重為鑛。
「經無窮時金性不壞,」
此明在鑛則隱,出鑛則顯,隱顯雖殊,金性本來平等。
「不應說言本非成就。」
釋成金性本有也。
「如來圓覺亦復如是。」
法合也。鑛喻煩惱,金喻覺性。鍊出潔淨即有晶光,及能隨匠隨模作佛等像、或種種器,喻佛三身也。然此一喻唯答佛不再迷之難。前就圓悟之理生佛俱是本真,以成普眼段中眾生本來成佛之義,故舉空華元來不起,非後始滅,法合云:「生死涅槃同於起滅。」所以俱通三難。今就不壞因果之相,故說銷鑛出金,華則始終本無,鑛則因銷始盡。意云:圓頓之理雖齊,迷悟不妨成異。既有多生習障,還須背習顯真,真顯則究竟清淨。若但用前喻,即撥無迷悟因果之相,便成邪見。若但用此喻,即成眾生覺性本來不淨,失真常理,亦成邪見。道理微妙,一喻難齊,故說兩事,是知此喻唯答第三難也。
三、顯淺難造深。文二:初、所造離念。
「善男子!一切如來妙圓覺心,」
先標覺心為宗,後方拂迹者,明非斷滅,但離所拂,非無覺心。拂有三節。
「本無菩提及與涅槃,」
拂轉依之名也。由轉煩惱、生死故曰菩提、涅槃,體雖即真,名因妄得。
「亦無成佛及不成佛,無妄輪迴及非輪迴。」
此兩節皆雙拂對待。圓覺性中都無此事,若有少見則迷圓覺。故《華嚴》云:「於法若有見,此則未為見。若無有見者,如是乃見佛。」
二、能造[3]帶情。文四:一舉勝彰劣、二舉喻顯情、二誡息妄心、四重彰妄義。
今初,文有兩對:初、小聖理智對。
「善男子!但諸聲聞所圓境界,身心、語言皆悉斷滅,」
沈空滯寂,灰身滅智。
「終不能至彼之親證所現涅槃,」
若未入滅,即有餘涅槃。若已入滅,即無餘涅槃。
下第二、凡心真覺對。
「何況能以有思惟心」
種種計度。
「測度如來圓覺境界?」
此上兩對意云:小聖真智尚不能親到小聖之理,況凡心劣於前智,真覺又超前理,轉轉懸隔,何能造耶?如百寮尚畏宰相,百姓豈親天子?此正同《金剛經》,四果之人尚無心言:我證得四果,豈如來有定法得阿耨菩提耶?
二、舉喻顯情。
「如取螢火燒須彌山,終不能著。」
舉喻也。此下顯情。
「以輪迴心生輪迴見,入於如來大寂滅海,終不能至。」
即知前舉勝此舉喻,並是顯分別心不能證覺,密譏前三種翻覆疑難。前云有思惟心,即是此云以輪迴心。前云圓覺境界,即是此云大寂滅海。可深照之。
三、誡息妄心。
「是故我說一切菩薩及末世眾生,先斷無始輪迴根本。」
指前未出輪迴等文也。若遠指即文殊章先斷無明,或指餘經皆如是說。
四、重彰妄義。文二:一、無實體。
「善男子!有作思惟從有心起,」
舉能起之根識。有心者,識也。起者心,所也。
「皆是六塵妄想緣氣,」
舉能牽之塵境。
「非實心體,」
實心無念故。
「已如空華。用此思惟辨於佛境,猶如空華復結空果,展轉妄想,無有是處。」
縱實有思惟,思惟尚不能證覺,何況此心早已如於空華。自無其體,向上更欲求證,何異空華結果?故言展轉妄想。
二、無勝用。
「善男子!虛妄浮心多諸巧見,不能成就圓覺方便。」
從第一覈疑之本,兼此第三一段,大意總是責問者滯情分別過患所以,其中此節最親,因前三番之疑便都指但是浮心巧見,總不能證覺。
四、結問不當理。
「如是分別,非為正問。」
乍看連次之經,即似唯結巧見之文。細詳其義,乃都結第三一段。問:「前讚善哉,此責非正,何也?」答:「前讚者,美其起教。此責者,顯其實理。此一段疑最障修證,若不徵起,末世長迷;徵有斯益,故前讚也。剛藏所徵意在佛責,故知責此之過,始彰徵起有功。乍看似前後乖違,細詳乃始終符合,可審翫味,妙在斯焉。」
偈中四段:前三全同長行、後二句全別。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1]言:
長行先舉妄相,偈文先標實性。
略不頌空華,影在後段故。
所造離念。良由長行華無起滅,喻中結文與此段同,故此亦取空華之喻,意該前後。
能造帶情。
此第四一段是依解起行也,與長行第四互有互無。
大方廣圓覺脩多羅了義經略疏注卷上[3]二
校注
[0523001] 【原】增上寺報恩藏明本,【甲】寬文十年刊宗教大學藏本 [0523002] 圓【大】,圓覺【甲】 [0523003] 隨【大】,從【甲】 [0523004] 或【大】,惑【甲】 [0524001] 多【大】,羅【甲】 [0524002] 愍【大】,憫【甲】 [0524003] 埋【大】,薶【甲】 [0524004] 辯【大】*,辨【明】* [0525001] 醫【大】,翳【甲】 [0525002] 能【大】,態【甲】 [0525003] 生【大】,性【甲】 [0525004] 二【大】*,三【甲】* [0525005] 三【大】,二【甲】 [0525006] 滅【大】,減【甲】 [0526001] 忘【大】*,妄【甲】* [0526002] 始本【大】,本始【甲】 [0527001] 不【大】,等【甲】 [0527002] 牙牙【大】,芽芽【甲】 [0528001] 鑪【大】,爐【甲】 [0528002] 於【大】,于【甲】 [0528003] 釋【大】,又釋【甲】 [0528004] 同【大】,定【甲】 [0529001] 益【大】,蓋【甲】 [0529002] 平【大】,常【甲】 [0529003] 例【大】,列【甲】 [0530001] 論【大】,詮【甲】 [0530002] 代【大】,性【甲】 [0530003] 復【大】,複【甲】 [0530004] 證【大】,正【甲】 [0530005] 問【大】,開【甲】 [0530006] 住【大】,注【甲】 [0531001] 法【大】,心【甲】 [0531002] 彼【大】,被【甲】 [0531003] 總【大】,縱【甲】 [0532001] 爾【大】,〔-〕【甲】 [0532002] 皆【大】,背【甲】 [0532003] 盡【大】,異【甲】 [0533001] 財【大】,初【甲】 [0533002] 勿【大】,忽【甲】 [0534001] 到【大】,倒【甲】 [0534002] 且【大】,直【甲】 [0534003] 下【大】,一【甲】 [0534004] 忘【大】,亡【甲】 [0535001] 經藏【大】,藏經【甲】 [0535002] 墮【大】,糞【甲】 [0535003] 起【大】,成【甲】 [0535004] 治【大】,造【甲】 [0535005] 是【大】,後【甲】 [0535006] 駭【大】,該【甲】 [0536001] 曰【大】,目【甲】 [0536002] 二【大】,之二【甲】 [0536003] 籍【大】*,藉【甲】* [0536004] 亦【大】,經【甲】 [0537001] 空【大】,覺【甲】 [0537002] 轉【大】,轉之【甲】 [0537003] 現【大】,境【甲】 [0538001] 水【大】,永【甲】 [0538002] 轉【大】,展【甲】 [0538003] 還【大】,遠【甲】 [0538004] 唯【大】,喻【甲】 [0538005] 二【大】,三【甲】 [0539001] 名幻【CB】【甲】,幻名【大】 [0540001] 無【大】,不【甲】 [0540002] 一【大】,二【甲】 [0540003] 又【大】,文【甲】 [0540004] 當【大】,常【甲】 [0540005] 遍【大】,偏【甲】 [0540006] 識【大】,〔-〕【甲】 [0540007] 秖【大】,柢【甲】 [0541001] 復【大】,覆【甲】 [0541002] 二【大】*,三【甲】* [0541003] 鏡【CB】【甲】,境【大】 [0542001] 醫【大】,翳【甲】 [0542002] 知【大】,如【甲】 [0542003] 勝義【大】,義勝【甲】 [0543001] 生【大】,坐【甲】 [0543002] 熟【大】,熱【甲】 [0543003] 風體動轉【大】,體【甲】 [0543004] 六【大】,一【甲】 [0543005] 唯【大】,惟【甲】 [0544001] 辦【大】*,辨【甲】* [0544002] 已【大】,以【甲】 [0544003] 即【大】,既【甲】 [0546001] 析【大】,折【甲】 [0547001] 見【大】,現【甲】 [0548001] 淨【大】,靜【甲】 [0549001] 耶【大】,邪【甲】 [0549002] 銷【大】,鑛【甲】 [0549003] 帶【大】,滯【甲】 [0550001] 言【大】,言且標舉也【甲】 [0550002] 譬如【CB】【甲】,如【大】 [0550003] 二【大】,之二【甲】【經文資訊】《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9 冊 No. 1795 大方廣圓覺修多羅了義經略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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