羯磨儀式
羯磨儀式卷下
羯磨儀式卷下
非時事
○第一、結解諸界篇七法
初、預瞻標相法
准律所明,大凡比丘所居之處,不得無界而棲。若違制者,作法不成,眾僧得罪。苾蒭若依城邑、村落、境內僧伽藍住,欲行僧法,創結大界者,上座先稱量界限,令知事人豎立四方標相。有戒場者三重:內裏一重為戒場外相,中間一重為大界內相,最外一重為大界外相。若無戒場者,唯是外相一重。安立相已,隨此境內比丘若干,應須徃約結期,先共觀其標相。至外界者,其知事人應指示云:此是大界外相某隅,以何為標?至內界者,亦應指示云:此是大界內相某隅,以何為標?又指示云:此是戒場外相某隅,以何為標?大眾各須明記無忘,俾臨時聞唱告之聲,心中憶想,標相隨現也。
二、集僧結界法
時至鳴椎,此如誦戒法,打鐘五十四下。大眾聞已,各整威儀。若結有戒場大界者,盡集戒場標相內立,不聽與欲。若有沙彌及淨人者,應遣離見不聞處立。大眾盡集已,其知事人往方丈請和尚,至戒場標相內立已,作如是言:
大眾向上排班,頂禮和尚三拜。尚云:一拜。
四、先結戒場法
眾中堪能唱三重四方界相,一舊住比丘,若無舊住有識相者,得出眾向尚一拜問訊,歸位白云:
大德僧聽!我此住處比丘,若非舊住,當云:我識相比丘。為僧稱四方小界相。此句立白已,轉身至東南,面向大眾云:從此住處東南角某標。下句且不應說。即從此徃至西南,面向大眾。其大眾俱隨方便,面向彼方,憶想彼方標相,儼然在目前。下皆准此。唱相比丘應合掌白云:至西南角某標。從此北迴,轉身行至西北角,仍面向大眾立定,方言:至西北角某標。從此東迴,唱已,復行至東北角,仍面向大眾立定,方言:至東北角某標。從此南迴,亦如前行至東南角,面向大眾立定,方言:還至東南角某標。此是戒場外相一周訖。
如是三說。若有邪曲,隨事稱之,大眾皆應一一隨彼外向。三唱已,其唱者仍作禮一拜,問訊歸位。
和尚云:羯磨者,作法。
彼比丘聞已,即出眾向和尚一拜問訊,歸位在班前立,合掌如是白云:
大德僧聽!此住處比丘稱四方小界相。若僧時到僧忍聽,僧今於此四方小界相內結作戒場。白如是。
大德僧聽!此住處比丘稱四方小界相,僧今於此四方小界相內結戒場。誰諸長老忍僧於此四方相內結戒場者默然,誰不忍者說。僧已忍於此四方相內結戒場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禮儀如上。
五、正結大界法
戒場結已,大眾齊至。大界內有沙彌、淨人,應遣至戒場內。若路通標相,恐有徃來者,僧中方便差四、五比丘到大界外,於各標相路口守之。倘比丘有來者,令暫住,待作法已,方令入。其白衣人應善却之,別徃。恐磨羯不和,事無成濟,應復集僧。何以故?界址既異,僧已移出。此處非彼,故須另問也。
作前方便?答:結大界羯磨儀式如前,但此中唱相與前小異,故復釋之。
大德僧聽!我此住處比丘,為僧唱四方大界內外相。先唱內相此句立。唱已,轉身至內相東南背方面。內云:此是大界內相,東南角某標。從此西迴,至西南角某標大眾隨方面轉。下皆准此。唱相者,至西南背方面內立,合掌云:從此北迴,至西北角某標仍至西北背方面內立。云:從此東迴,至東北角某標仍至東北背方面。內云:從此南迴,還至東南角某標仍至東南背方面。內云:次唱外相轉身背內相,面向外。大眾面東南立。唱者云:從此住處,東南角某處標。西迴,至西南角某處標唱此外相時,諸比丘各應憶想先所觀標相。身雖未達於彼,其標相如對目前。唱者,至西南背內面外相立。云:從此北迴,至西北角某處標至西北背內面外相立。云:從此東迴,至東北角某處標至東北背內面外相立。云:從此南迴,還至東南角某標至東南轉面向眾立。云:彼為內相,此為外相。此是大界內外相。一周訖。
如是三唱已,向和尚一拜,問訊歸位。其律文但云某標,唱時應言以某為標,方顯如大界內相。若戒場遮障,或有隔者,遙指亦得。然唱相但言隅者,易就地故。若唱四方,難取便也。必有屈曲,隨事稱之,並須別指分齊尺寸處所。由不知制限,結既不成,羯磨虗設。受戒等法,俱是空作,故須如上文明。唱相三遍已,佛言:眾中應差羯磨人,若上座、若次座、若誦律,堪能作羯磨者秉法。
和尚云:羯磨者,作法。
大德僧聽!此住處比丘唱四方大界相。若僧時到僧忍聽,僧今於此四方相內結大界,同一住處、同一說戒。白如是。
大德僧聽!此住處比丘唱四方大界相。僧今於此四方相內結大界,同一住處,同一說戒。誰諸長老忍僧今於此四方相內結大界,同一住處,同一說戒者默然,誰不忍者說至此少停,待僧稱量。凡秉羯磨,皆准此式。僧已忍於此四方相內,同一住處,同一說戒,結大界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六、量結攝衣法
准律所明,若大界共伽藍等,或界小於伽藍,並不須結。若大於伽藍者,如律結之。作法者當如是白:
大德僧聽!此處同一住處,同一說戒。若僧時到僧忍聽,僧今結不失衣界,除村、村外界。白如是。
大德僧聽!此處同一住處,同一說戒,僧今結不失衣界,除村、村外界。誰諸長老忍僧於此處同一住處,同一說戒,結不失衣界,除村、村外界者默然,誰不忍者說。僧已忍此處同一住處,同一說戒,結不失衣界,除村、村外界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儀式如上。知事者云:
大眾頂禮和尚,尚云:免禮。各次第散。
既結界已,應書戒相,標榜指明三相方隅、二界內外,并攝衣界有無,張示顯處,令後來住者知界分齊,於同中取別,以防離衣及別眾故。凡行僧事,皆應盡集,方名不背六和之體。
七、有緣解界法三。
先解衣界
初結界時,先結戒場,次結大界,後結攝衣界。若欲解時,先解衣界,次解大界,後解戒場。其衣界應在大界後結者,為依大界限齊故。解時應在先者,以此界是浮故。若先解大界,則不必更解。何也?根本既除,浮界亦無所依故。若先解者,集僧法儀皆同於上,唯答云解界羯磨。作法者當如是白:
大德僧聽!此住處比丘,同一住處、同一說戒。若僧時到僧忍聽,僧今解不失衣界。白如是。
大德僧聽!此住處比丘,同一住處,同一說戒,僧今解不失衣界。誰諸長老忍僧同一住處,同一說戒,解不失衣界者默然,誰不忍者說。僧已忍同一住處,同一說戒,解不失衣界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第二、受日出界篇其安居受日,有無不定,故類非時,有九法。
初、鳴椎集眾法
律中,佛言:安居苾蒭,若有佛事、法事、僧事,及父母、檀越、召請、受戒、懺悔等緣,並瞻病、求藥、問疑、請法,如是諸事,不及即日還,聽受七日去;不及七日還,聽受半月去;半月不及還,當受一月去。其三種受日,並不通夜。前一是對首羯磨,後二皆是僧法白二羯磨。若果有如上因緣事,須僧中受者,應預告知事人,通白和尚。准已,然後再訴內外大眾。以見一界同棲,來去均知,非是不善因緣而出界也。
其伽藍若是無戒場大界者,至時,知事人應差堪能者索欲已,然後教打楗椎(〔加〕懺摩法、打鼓)。大眾聞之,各整威儀,至作法處。眾僧齊集已,知事人往方丈,通會侍者,請和尚到作法處,如是言:
大眾向上頂禮和尚,尚應云:免禮。或云:一拜。
先頂禮和尚三拜。
和尚云:我亦是僧中數。大眾齊合掌。
二、呈情乞假法
我某甲今為某事因緣,不得不往,七日不能回,要作半一月法出界,求和尚大眾師傅慈悲。
說已,一拜起,具問訊傍立。若為常住事,不得不徃,一句不必說。若有同受日者,事若不同,或日不等,亦如上。向眾作禮,呈白自己出界因緣已,另白羯磨。由出界是同因緣,與日有異故。若事與日俱同者,二人、三人一番羯磨,四、五、六人作兩番白。
三、問答所成法
僧集否?知事人答:僧已集。 和合否? 和合。 未受具戒者出否? 是中無有,未受具戒者 不來。諸比丘說欲有否?持欲者合掌高聲答:有。即居中向上,隨具一拜,問訊長跪,合掌白云:
大德僧聽!眾多比丘,我受彼欲。彼如法僧事,與欲羯磨。一說。尚云:善。答:爾。一拜起,具問訊,歸位。後皆准此。尚復問云:
僧今和合,何所作為?答:受半一月日出界羯磨。
四、稱量允可法
作前方便已,和尚大眾稱量受日之人,情與事緣、實與不實,應與半月一月,准事與之,不得重情。輕法定已。
和尚云:羯磨者作法。羯磨人聞已,應出眾向上一拜,或免即止。拜已歸位,合掌白云:
大德僧聽!若僧時到,僧忍聽,比丘某甲受過七日法,半一月日出界外,為某事故,還來此中安居。白如是。
大德僧聽!比丘某甲受過七日法半一,月日出界外,為某事故,還來此中安居。誰諸長老忍僧聽比丘某甲受過七日法半一,月日出界外,為某事故,還來此中安居者默然,誰不忍者說。僧已忍聽比丘某甲受過七日法半一,月日出界外,為某事故,還來此中安居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五、警示出界法
和尚云:雖然法聻是受得半一月假身,雖出界外,而心中常常要憶念在界內,莫要放逸。日課照常做事訖,即還界。不許定要等日期完方回。若事完故意在外不還,虗廢時光者,即名被夏,不成安居。
大眾頂禮和尚,尚云:免禮。
各次第散,其受日人於出界時,先至枝堂上,號云某日出界,以見來失分明,而表其驗證有據也。
六、對首受日法
律論但聽受七日,並無正法。傳羯磨白中,義亦無失。若有六日、五日乃至一日,事緣不及,即日還者,皆作此法受日,唯不通夜。事訖即還,不得留連。時有事出界,比丘不知對誰作法?佛言:應對一比丘而秉其法。若無比丘,當從餘四眾受。
其受日人,應先啟白和尚知,稱量允已,然後至〔□〕比丘所,具儀作禮,亦如前法。先告其情,次方秉白。其所對之人,若是同戒,或是下座者,對立白詞。若是上座及前戒者,拜已長跪,合掌白云:
長老一心念!我比丘某甲,今受七日法出界外,為某事故,還來此中安居。白長老知。三說。所對者云:善!答:爾。
七、聽受殘夜法
十誦律中:佛言:若比丘受七夜法,出界外未盡而還,事未竟者,聽受殘夜去。當具儀作禮,如是白言:
大德一心念!我比丘某甲受七夜法若干,夜在受彼出。一說。所對者言:善。答:爾。一叩而去。若事緣異者,則不應受,當另作法。
八、心念受日法
十誦律中,開獨住比丘心念受日,應具修威儀,心念口言。
我比丘某甲,今受七日法出界,為某事故,還來此中安居。三說。
九、念受殘夜法
十誦律云:若比丘心念受七夜法,出界未盡而還,事未竟,佛言:聽受殘夜法。如前威儀,心念口言。
我比丘某甲受七夜法若干,夜在受彼出。一說
若事異者謂緣不相同也,重受七日去。
○第三、處分亡物篇十三法
初、如律集眾法
出家六和,利均為一,抱道無貧,名真釋子。衣揵度中,佛慈頻制,此撰集內,祖復廣明。當思採補之心,莫作泛常之語,遇事奉行,最為急要出作持。
僧祗律云:若病者死,不可信者,應持戶鈎付僧知事人,然後供養舍利。毗尼母云:先將亡者去藏殯已,送喪僧還來至寺,取亡人衣物著僧前,然後依法集僧分之。此乃見律意如是。若論如律所行儀式者,同界比丘死,瞻病者即應通白知事人。其知事人報和尚知,教鳴鐘三下。大眾聞知,各脫長衣,著安陀會,齊集龕前。此有二義:一者,見他人幻化,如是警策自己精進修行;二者,以顯袈裟眷屬過於常人。送亡者去,火浴已,還來寺中。若無戒場,先應差人索欲已,方教打揵椎,如懺摩法,打鼓惟五十三下。大眾聞之,各整威儀,至作法處。眾僧集已,知事人徃方丈請和尚來,復作是說:
大眾頂禮和尚,尚云:免禮。
二、捨物與僧法
其看病人將亡者衣物,盡情擔入僧中已,居中向上立。知事人呼云:
問訊,展大具, 先頂禮和尚三拜。尚云:普禮僧足,大眾齊合掌。拜已,問訊, 長跪 合掌。瞻病人白云:
大德僧聽!某甲比丘,於此、彼住處命過,所有衣物,此住處現前僧應分。三說。一拜起,具傍立。
四、量功賞德法
和尚云:羯磨者,先賞看病人物,次白二差人,然後付物處分。作法者聞已,出眾向上一〔戶〕,若免即止。
和尚問看病人云:汝當時看病,是僧所差?是自己發心的?若言是自己發心的,應復問云:汝初發心時,是何主意?
若言是慈愍心,為饒益病人故,又素常知彼具五法者。
和尚告大眾云:我某甲向來會聞此人看病,事事如法,不知大眾所聞何如?若大眾皆言:果如所說者。尚云:既然有功,理應賞德。此時將亡者所持三衣鉢具羯磨與他。其知事人即徃衣所,稱量功行大小,或總與,或但取衣具并鉢,送無作法者手中。彼接已,白云:
大德僧聽!某甲比丘命過,所有三衣、鉢、坐具、針筒、盛衣、貯器,隨當時有者牒入,或云所有諸衣物,此現前僧應分。若僧時到僧忍聽,僧今或云持某衣物與某甲看病比丘。白如是。
大德僧聽!某甲比丘命過,所有諸衣物,此現前僧應分。僧今持某衣物與某甲看病比丘。誰諸長老忍僧與某甲看病比丘某衣物者默然,誰不忍者說。僧已忍與某甲看病比丘某衣物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如是白已,持衣鉢等物與彼。其瞻病人即出眾,先應禮謝和尚及大眾已,然後方受。此據五德全者如是。若中下看病者,賞勞之法,或增或減,臨時稱量。如但與一衣,牒衣名而白。若無五德,則不應賞,可入輕物中作法。若是白衣人看病,與少許物。
五、還施亡物法
若病人在生時,與他人物已,彼人不忍持去者,仍還病人處。後病人死,此物應准五分律白二羯磨與彼。作法者,手持物白云:
大德僧聽!某甲比丘,於此處命過。彼生存時,已將某物與某甲,彼未持去。若僧時到,僧忍聽,僧今持此某物與某甲。白如是。
大德僧聽!某甲比丘,於此處命過。彼生存時,已將某物與某甲,彼未持去。僧今持此某物與某甲。誰諸長老忍僧持此某物與某甲者默然,誰不忍者說。僧已忍持此某物與某甲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六、差人處分法
羯磨者,當酌量眾中有具五德人知物輕重能估價者,應差彼人估唱分之。當如是白:
大德僧聽!若僧時到,僧忍聽,僧今差某甲比丘,為僧分輕重亡物。白如是。
大德僧聽!僧今差某甲比丘為僧分輕重亡物。誰諸長老忍僧差某甲比丘為僧分輕重亡物者默然,誰不忍者說。僧已忍差某甲比丘為僧分輕重亡物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七、羯磨付物法
毗尼母論云:五人共住,一人死,不得作展轉分。律中出法少不具足,准非時僧得施羯磨,具有展轉之言,則五人已上須用此法。律文當差一人令分,白二羯磨與之。有人存三番作法,此思文〔米〕了,亦有存二番作法者。今准羯磨文中,具含付、分二法,餘無故不出。准律,羯磨應白云:
大德僧聽!某甲比丘命過,所有衣物現前僧應分。若僧時到僧忍聽,僧今持是衣物與比丘某甲,某甲當還與僧。白如是。第二個某甲,應更彼比丘還字改分字方顯。△應云:彼比丘當分與僧。
大德僧聽!某甲比丘命過,所有衣物現前僧應分,僧今持是衣物與比丘某甲,某甲當還與僧。誰諸長老忍某甲比丘命過,所有諸衣物現前僧應分,僧今持與比丘某甲,某甲當還與僧者默然,誰不忍者說。僧已忍持此衣物與比丘某甲,某甲當還與僧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八、示物輕重法
律中,佛言:若比丘死,若多知識、若無知識,所有衣物一切屬僧。然僧有其二種:一、四方僧,二、現前僧。物亦有二種:一、是輕物,二、是重物。輕物是可分物,重物是不可分物。何等是不可分物?比丘所有園田、果樹、別房及屬別房物,銅鉼、銅瓫、斧鑿、燈臺、繩床、木床、生蓐、臥蓐、帳幔、氍氀、車輿、守僧伽藍人、水瓶、澡鑵、錫杖、扇並五種作器,鐵作器、木作器、陶作器、皮作器、所作器及諸種種重物,此屬四方僧,並不應分。若氍氀長三肘、廣五肘,毛長三指,亦應分。云何是可分物?比丘的三衣、一鉢、坐具、針筒、剃刀、漉水囊及俱夜羅器等此云小小物,此是可分物,現前僧應分。此時先將衣物輕重揀開,再當稱量。
說已,即將衣物輕重揀開。若是重物,當著常作中,為四方僧用。若是輕物,當觀察好惡。若每人應得一件者,好者從上座起,次第分之。若每人有兩件,或更有多者,必須好惡相參,照人分派。惟均平為善,不得狥情輕法,喜怒隨心。
九、稱量估價法
若是輕物少而大眾多者,不得就分揀清楚已,其受差人應白和尚云:
此時僧多物少,不足普分,請和尚稱量。尚云如法估價。
其受差者聞已,與副司稱量時衣非時衣、好物惡物,但取公平估之,莫負亡者。衣物亦要常住賣得,又要買者相宜。受差者雙手提衣,高聲如是估,唱云:
舊某色某衣一件,作銀几、錢几分?
縱是新衣,也要加一舊字。謂是故物,應當如此。或夏或棉,隨時牒入。其書記照價隨錄,先估衣鉢,次估物件。如是一一估已,書記照帳再逐一唱之,一人打算。總結算已,看共有銀多少,再高聲報云:
共估價銀几兩几錢几分几厘。
大眾知已,隨現前人多少,或人各一分,或設齋供眾,或充僧買物公用。若物再少者,准五分律:白二羯磨與無衣比丘。若眾並有衣者,如善見律云:若一衣極好,不須割破,從上行之,須者直付。若無須者,如律攝云:有上好貴價衣,不應割破,應賣取直而共分之。若人多不可分者,即設一茶公用亦得。此分法,須五人以上作之方可。若止四人,則不應如是分。分已,其受差者居中,向上合掌,回復云:
我某甲為僧估分亡物竟。尚云:善。答:爾。一拜,歸位。
十、施無衣人法眾中上坐,應白眾云:
此某甲比丘命過,所有衣物,現前僧應分,但物少而不足分。此眾中比丘某甲無衣,今遵佛勅,羯磨與之。惟願大眾和合,發歡喜心,施必為善。告已,方白羯磨。
大德僧聽!眾僧得某物。若僧時到僧忍聽,僧今與比丘某甲。白如是。
大德僧聽!眾僧得某物,僧今與比丘某甲。誰諸長老忍僧與比丘某甲某物者默然,誰不忍者說。僧已忍與比丘某甲某物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十一、四人直分法
儀式如上。送亡者去火浴已,其看病比丘將亡人衣物收拾一處,侍至公所,知事人鳴椎俱往。
毗尼母云:若但四人,應作直分羯磨,集僧問和,如常所答,但不說欲。看病者應向餘三人作禮,長跪合掌,白云:
諸大德憶念!比丘某甲命過,所有衣物,現前僧應分。
三說,一叩而起。其看病物,餘三人量德賞勞如上。酌處已,義唯口和,以衣付彼一人,白云:
二、大德憶念!比丘某甲命過,所有某物,現前僧應分。我等持是某物,與某甲看病比丘。
如是三說。持物與之,彼應禮謝而受。然後酌處餘物輕重,一一分派輕物。准毗尼母云:若但四人,應作直分羯磨。當如是白:
大德僧聽!若僧時到僧忍聽,某甲比丘命過,所有衣物現前僧應分。白如是。
大德僧聽!比丘某甲命過,所有衣物現前僧應分。誰諸長老忍僧今分是衣物者默然,誰不忍者說。僧已忍分是衣物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十二、三二人分法
毗尼母云:四人共住,一人死,應作展轉分捨衣已,若無看病人則已。若三人中有一人看病者,彼亦如上持物至公所,向餘比丘作禮已,如是白云:
二、大德憶念!某甲比丘命過,所有衣物,現前眾應分。
如是三說,餘二比丘應酌量處分。若應賞勞者,一人白第二人云:
大德憶念!比丘某甲命過,所有衣物現前眾應分,我等持某物與某甲看病比丘。
如是三說。持物與之,待彼受已,其輕物准本律應彼此三語受共分。一人白云:
二。大德憶念!比丘某甲命過,所有衣物,應屬我等。
如是三說。餘二人展轉之語,亦如上白。若但二人分者,惟除去二字,餘詞同上。若二人中有一人看病者,量德賞物,直付與之,但除白詞不說。律云:三語未了,分物未入手者,須一與分。知事者,罪福因果,善須稱量。
○第四、與覆藏行篇二種
初與但覆藏羯磨十五法
一、露罪方便法
如律所明,若比丘犯僧殘罪已,或覆不覆,應當具慙愧心,向清淨比丘或知事人前說罪。其知事人然後引犯者至羯磨寮,請羯磨師出。知事人云:
展具 作禮,羯磨師三拜 問訊, 長跪 合掌。
其羯磨師從初篇問起,乃至第五逐一問竟,犯者如實答已,一拜而起。其知事人同羯磨師引彼到方丈門外立,羯磨師在公位前立。知事人入室請和尚出,登座已,羯磨師合掌作如是言:
有某大德,犯僧殘罪發露,頂禮和尚。
說已,一拜問訊,左側立。知事人亦禮一拜,右側立。然後教犯者進門,呼云:
問訊,展大具, 脫鞋, 至誠頂禮和尚三拜, 問訊, 長跪 合掌。
和尚問云:你是那一年的戒?既受戒已,受了檀越信施,云何不持戒?以何因緣而犯此事?直說!莫要打枝遶。犯者如實答云:我某甲是某年某期戒,一時業障心起,不能制伏,故犯此戒。求和尚慈悲懺悔。又問云:初篇四根本有犯否?犯者如實答已,知事人呼云:起立 禮謝。和尚三拜,起具 問訊。
其羯磨師與知事人,如前禮辭而退。和尚入室已,犯者禮謝羯磨師畢,然後到堂中,禮謝知事人,請文熟讀。其知事人,再細問犯者,是某年某月某日而犯此罪,或一或二,及與眾多,有覆無覆,不論年月,唯算日數,有日算日,不得狥情。總算日數,有幾千幾百幾十日已,再詳問彼故妄無知五品小罪,具與不具,一一如上。稱量定已,令彼暫司。其寫文式,先寫乞羯磨文,次寫請懺悔主,及四品從生根本小罪,并故妄無知波逸提法,後寫白行。行法如上斟酌,寫清楚已,方授與欲,令其熟背。
二、鳴椎集眾法
犯者背熟文已,徃堂中禮白知事人。其知事人先令彼背,遇語詞不謬者,然後通白和尚,引彼頂禮。及徃各堂眾寮,禮請大眾師畢,再到方丈,請問何時作法。如時定已,先應差人索欲。時至,打揵椎如懺摩法,打鼓五十四下。大眾聞之,各整威儀,至作法處。眾齊集已,知事人應先觀察眾中有未受具戒者,遣出方去。知會侍司,請出和尚,至作法處。知事人云:
大眾頂禮和尚。尚云:免禮。知事人呼犯者向上展大具, 脫鞋, 先頂禮和尚三拜。尚云:普禮僧足。大眾齊合掌。拜已,知事人云: 問訊。 長跪 合掌。
四、乞允羯磨法
和尚云:大眾知道了,先乞羯磨法。大眾合掌,犯者三乞。
大德僧聽!我某甲比丘,犯某僧殘罪,覆藏若干日。我某甲比丘,犯某僧殘罪,隨覆藏若干日,今從僧乞覆藏羯磨。願僧與我某甲比丘隨覆藏若干日羯磨,慈愍故。一叩。
和尚開示畢知事人云,起立 頂禮和尚三拜, 起具問訊側身立於班前。
五、問答所成法
作前方便?答:與某僧殘罪覆藏羯磨。
六、考察從生法
作法者禮儀如上。其知事人呼犯者向上一拜已,問訊長跪合掌。羯磨者問云:
汝犯此罪之後,可曾向人發露否? 半月半月布薩之時,可曾於如法如律誦者高座,聽者下座,聽過戒否?誦戒之時,誦到此一條,能憶持戒相否?布薩之時,有緣不能身往,可曾與過清淨欲否?犯者如上逐一答已,復語彼〔或〕汝犯此僧殘罪之後,即應向清淨比丘發露懺悔。因不發露,經過一夜,從此僧殘罪中,生出一品經夜覆藏突吉羅罪,第二日就該發露。又不發露,復有一品隨夜展轉覆藏突吉羅罪。如是一夜、兩夜至百千夜,雖名一品,實有若干突吉羅罪,故名隨夜展轉覆藏。此是覆藏僧殘兩品小罪。
半月半月聽僧說戒,誦到此一條戒,乃至三問清淨時,即應發露。以不發露故,又得一品經僧說戒默妄語根本突吉羅罪,此罪就該發露。又不發露,復得經夜覆、隨夜覆兩品從生小罪。誦戒之時,應當一心攝耳聽法,到此一戒發露懺悔。汝不用心念攝耳聽法,又犯無知波逸提罪,此波逸提罪又不發露,復得經夜覆、隨夜覆兩品從生小罪。
自不清淨與清淨欲,又犯故妄語波逸提罪,此罪又不發露,復得經夜覆、隨夜覆兩品小罪。
七、屏除小罪法三
先懺從生
到屏處,如離衣篇中,先三請突吉羅懺悔主已,然後對師如是說悔。
大德一心念!我某甲比丘,犯某僧殘罪,經夜覆藏,隨夜展轉覆藏;不一心攝耳聽法,犯無知波逸提罪,經夜覆藏,隨夜展轉覆藏;自不清淨與清淨欲,犯故妄語波逸提罪,經夜覆藏,隨夜展轉覆藏;及經僧說戒默妄語,犯突吉羅罪,經夜覆藏,隨夜展轉覆藏;並犯突吉羅罪,各不憶數。今向大德發露懺悔,更不敢作,願大德憶我。一說。受懺者言:自責汝,心生厭離。答:爾。一叩
次懺根本小罪
大德一心念!我某甲比丘,經僧說戒,默妄語,犯突吉羅罪,不憶數。今向大德發露懺悔,更不敢作。願大德憶我!一說。受懺者言:自責汝,心生厭離。答:爾。
其故妄無知,有無不定,隨犯方言,不可妄指。若無一叩而起,有則如後披陳。
八、僧與羯磨法
和尚云:至誠合掌,耳聽羯磨。作法者合掌,當如是白:
大德僧聽!此某甲比丘,犯某僧殘罪,覆藏若干日。此某甲比丘,犯某僧殘罪,隨覆藏若干日,今從僧乞覆藏羯磨。若僧時到僧忍聽,僧與某甲比丘隨覆藏若干日羯磨。白如是。
大德僧聽!此某甲比丘,犯某僧殘罪,覆藏若干日。此某甲比丘,犯某僧殘罪,隨覆藏若干日,今從僧乞覆藏羯磨;僧與某甲比丘隨覆藏若干日羯磨。誰諸長老忍僧與某甲比丘隨覆藏若干日羯磨者默然,誰不忍者說。是初羯磨。第二、第三,亦如是說。僧已忍與某甲比丘隨覆藏若干日羯磨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九、奪五七事法
佛言:得羯磨已,奪三十五事在僧下行,供給眾僧,盡覆藏日行之。其知事人呼犯者居中向上云:展具 脫鞋。
至誠頂禮,三拜 問訊, 長跪 合掌,
作法者即至別住人前,合掌側立,如是奪云:
此時遵律制,憑眾僧前奪汝三十五事。汝當諦聽,一一守持,盡覆藏日行之,不可違犯。若犯一事,得一突吉羅罪。
- 第一、不得授人具足戒。
- 第二、不得與人作依止。
- 第三、不得畜沙彌。
- 第四、若差教誡比丘尼,不得受。
- 第五、設差不應往教誡。
- 第六、不應為僧說戒。
- 第七、不應在僧中問答毗尼。
- 第八、不應受僧差使作知事人。
- 第九、不應受僧差別處評斷事。
- 第十、不應受僧差使命。
- 第十一、不得早入聚落,逼暮還。
- 第十二、當親近比丘。
- 第十三、不得親近外道白衣。
- 第十四、當順從比丘法。
- 第十五、不得說餘俗語。
- 第十六、不得眾中誦律,若無能者聽。
- 第十七、不得更犯此罪,餘亦不應犯。
- 第十八、若相似亦不應犯。
- 第十九、若從此生,亦不應犯。
- 第二十、若重於此者不應犯。
- 第二十一、不得非僧羯磨及作羯磨者。
- 第二十二、不得受清淨比丘敷具。
- 第二十三、不得受清淨比丘洗足水。
- 第二十四、不得受清淨比丘拭革屣。
- 第二十五、不得受清淨比丘揩摩身。
- 第二十六、不得受清淨比丘禮拜。
- 第二十七、不得受清淨比丘迎來送去。
- 第二十八、不得受清淨比丘問訊。
- 第二十九、不得受清淨比丘捉衣鉢。
- 第三十、不得舉清淨比丘為作憶念。
- 第三十一、不得令清淨比丘作自言治。
- 第三十二、不得證正人事。
- 第三十三、不得遮清淨比丘說戒。
- 第三十四、不得遮清淨比丘自恣。
- 第三十五、不得與清淨比丘共諍。
十、白僧行行法
和尚復語彼言:今為汝作法已竟,汝既得法已,當行別住行。汝從何日行起?若彼答云:今日就行。者,復語彼言:既欲就行,當先白大眾已,一一如法行。別住人當如是白:
大德僧聽!我某甲比丘犯某僧殘罪,覆藏若干日。我某甲比丘犯某僧殘罪,隨覆藏若干日,已從僧乞覆藏羯磨;僧已與我某甲比丘隨覆藏若干日羯磨。我今行覆藏法,願僧憶持。如是三說,一叩。
和尚云:更有八事失夜,一一為彼宣說。
十一、論防八事法
作法者復出眾,如前奪事,合掌而立,再語彼言:
更有八種事為汝宣說,汝當一一諦聽。若有一事不白,得一突吉羅罪,彼一夜行不算。
- 第一、往餘寺應白
- 第二、有客比丘來應白
- 第三、若有因緣自出界應白
- 第四、寺內徐行比丘應白
- 第五、若有病應遣信白
- 第六、二三人共一屋宿應白
- 第七、在無比丘處住應白
- 第八、半月說戒時應白
是為八事失夜。所言夜者,西域國法但論夜故不言日,此方但論日所以不言夜,六夜即是七日。今遵律制,以順西言故所言夜。若八事之中一事有違者,此日所行之行不算,為失一夜故更得一突吉羅罪。是故不應違犯,自取其罪,當頂戴奉行作法者復位。
起立, 禮謝三拜, 起具 問訊。復云:
大眾向上頂禮和尚,尚云:免禮。各次序散。
其知事人引別住者,仍往方丈頂禮和尚及各堂並眾寮。禮謝大眾師畢,巡照送彼徃圊房安單。其圊房中若先有二人或三人行,行者應先來白和尚及內外大眾知。
十二、布薩白僧法
佛言:至布薩時,眾集問和畢,彼行波利婆沙者入堂,具修威儀,禮僧足已,長跪合掌,如是白云:
大德僧聽!我某甲比丘,犯某僧殘罪,覆藏若干日。我某甲比丘,犯某僧殘罪,隨覆藏若干日,已從僧乞覆藏羯磨。僧已與我某甲比丘,隨覆藏若干日羯磨。我某甲比丘,已行若干日,未行若干日。白大德僧,令知我行覆藏。
如是三說。誦成者,誡勅云:
一叩而起,問訊於眾僧後,序坐聽戒。此法若遇因緣須白時,隨現前所對之人更易,僧聽憶念,稱呼不定。餘文准上無異。若對首白時,除末後句僧字。
十三、白僧停行法
佛言:若大眾難集,若不欲行,若彼人輕弱,多有羞愧,或聞有鬪諍者,及無慚懈怠之類欲至,應對一清淨比丘,捨其行法,具修威儀,如是白言:
大德上座!我某甲比丘,今日捨教勅不作。三說。所對之人應言: 隨意。答:爾。一叩而起。
十四、代白停行法
作云:若別住人病,應遣信白。其受囑者,應至上座所,具儀作禮,長跪合掌,白云:
大德上座!彼某甲比丘,偶患重病,不能行行,從今日止。白大德知,待病愈續行。上座云:善。答:爾。一叩而起。
若本人病輕,自往白者,其文如前無異,唯牒入病緣耳。
二、與覆藏本日治羯磨二
初有覆本日治法
佛言:若彼比丘行覆藏時,更重犯者,聽僧為彼作本日治白四羯磨。其露罪、集僧等儀式,皆如上行。和尚先應呵責誡勉彼人已,然後令犯者如是乞法。
大德僧聽!我某甲比丘犯某僧殘罪,覆藏若干日。我某甲比丘犯某僧殘罪,隨覆藏若干日,已從僧乞覆藏羯磨;僧已與我某甲比丘隨覆藏若干日羯磨。我某甲比丘行覆藏時,中間更重犯某僧殘罪,覆藏若干日,今從僧乞前犯中間重犯某僧殘罪覆藏若干日及覆藏本日治羯磨。願僧與我某甲比丘前犯中間重犯覆藏若干日及覆藏本日治羯磨,慈愍故。三乞,一叩。
作前方便?答:與覆藏本日治羯磨堪能作法者,當如是白:
大德僧聽!此某甲比丘,犯某僧殘罪,覆藏若干日。此某甲比丘,犯某僧殘罪,隨覆藏若干日,已從僧乞覆藏羯磨;僧已與此某甲比丘隨覆藏若干日羯磨。此某甲比丘行覆藏時,中間更重犯某僧殘罪,覆藏若干日,今從僧乞前犯中間重犯覆藏若干日及覆藏本日治羯磨。若僧時到僧忍聽,僧與某甲比丘前犯中間重犯覆藏若干日及覆藏本日治羯磨。白如是。
大德僧聽!此某甲比丘,犯某僧殘罪,覆藏若干日。此某甲比丘,犯某僧殘罪,隨覆藏若干日,已從僧乞覆藏羯磨;僧已與此某甲比丘隨覆藏若干日羯磨。此某甲比丘行覆藏時,中間更重犯某僧殘罪,覆藏若干日,今從僧乞前犯中間重犯某僧殘罪,覆藏若干日及覆藏本日治羯磨;僧與某甲比丘前犯中間重犯,覆藏若干日及覆藏本日治羯磨。誰諸長老忍僧與某甲比丘前犯中間重犯,覆藏若干日及覆藏本日治羯磨者默然,誰不忍者說。是初羯磨。第二、第三,亦如是說。僧已忍與某甲比丘前犯中間重犯,覆藏若干日及覆藏本日治羯磨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二、無覆本日治法儀式如前
大德僧聽!我某甲比丘犯某僧殘罪,覆藏若干日。我某甲比丘犯某僧殘罪,隨覆藏若干日,已從僧乞覆藏羯磨;僧已與我某甲比丘隨覆藏若干日羯磨。我某甲比丘行覆藏時,中間更重犯某僧殘罪,不覆藏,今從僧乞覆藏本日治羯磨。願僧與我某甲比丘覆藏本日治羯磨,慈愍故!三乞,一叩。
大德僧聽!此某甲比丘,犯某僧殘罪,覆藏若干日。此某甲比丘,犯某僧殘罪,隨覆藏若干日,已從僧乞覆藏羯磨;僧已與此某甲比丘隨覆藏若干日羯磨。此某甲比丘行覆藏時,中間更重犯某僧殘罪,不覆藏,今從僧乞覆藏本日治羯磨。若僧時到僧忍聽,僧與某甲比丘覆藏本日治羯磨。白如是。
大德僧聽!此某甲比丘,犯某僧殘罪,覆藏若干日。此某甲比丘,犯某僧殘罪,隨覆藏若干日,已從僧乞覆藏羯磨;僧已與此某甲比丘隨覆藏若干日羯磨。此某甲比丘行覆藏時,中間更重犯某僧殘罪,不覆藏,今從僧乞覆藏本日治羯磨;僧與某甲比丘覆藏本日治羯磨。誰諸長老忍僧與某甲比丘覆藏本日治羯磨者默然,誰不忍者說。是初羯磨。第二、第三,亦如是說。僧已忍與某甲比丘覆藏本日治羯磨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序、散同前。
○第五、與摩那埵篇四種
初、與無覆摩那埵羯磨
佛言:若比丘犯僧殘罪,不覆藏者,聽僧與六夜摩那埵、白四羯磨。其發露、集僧及禮請等儀,盡如前作。彼比丘應至僧中,具修威儀,如是乞言:
大德僧聽!我某甲比丘,犯某僧殘罪,不覆藏,今從僧乞六夜摩那埵。願僧與我某甲比丘六夜摩那埵,慈愍故。三乞,一叩。
作前方便?答:與六夜摩那埵羯磨。作法者當如是白:
大德僧聽!此某甲比丘,犯某僧殘罪,不覆藏,今從僧乞六夜摩那埵。若僧時到,僧忍聽,僧與某甲比丘六夜摩那埵。白如是。
大德僧聽!此某甲比丘,犯某僧殘罪,不覆藏,今從僧乞六夜摩那埵;僧與某甲比丘六夜摩那埵。誰諸長老忍僧與某甲比丘六夜摩那埵者默然,誰不忍者說。是初羯磨。第二、第三,亦如是說。僧已忍與某甲比丘六夜摩那埵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二、與有覆摩那埵羯磨五法。
初先白行滿法
別住比丘行覆藏竟,應先請文熟背已,然後白知事人,鳴椎集眾。其禮請等儀,亦如前作。眾僧集已,呼彼出眾,脫履,展大具,頂禮三拜,問訊,長跪,合掌,如是白云:
大德僧聽!我某甲比丘,犯某僧殘罪,覆藏若干日。我某甲比丘,犯某僧殘罪,隨覆藏若干日,已從僧乞覆藏羯磨;僧已與我某甲比丘隨覆藏若干日羯磨。我今行覆藏竟,願僧憶持。三說;一叩。
二、正乞意喜法
大德僧聽!我某甲比丘,犯某僧殘罪,覆藏若干日。我某甲比丘,犯某僧殘罪,隨覆藏若干日,已從僧乞覆藏羯磨;僧已與我某甲比丘隨覆藏若干日羯磨。我某甲比丘行覆藏竟,今從僧乞六夜摩那埵。願僧與我某甲比丘六夜摩那埵,慈愍故!三乞。知事人云:
起立, 頂禮三拜, 起具 問訊側立於傍。
三、當與羯磨法
大德僧聽!此某甲比丘,犯某僧殘罪,覆藏若干日。此某甲比丘,犯某僧殘罪,隨覆藏若干日,已從僧乞覆藏羯磨;僧已與此某甲比丘隨覆藏若干日羯磨。此某甲比丘行覆藏竟,今從僧乞六夜摩那埵。若僧時到僧忍聽,僧與某甲比丘六夜摩那埵。白如是。
大德僧聽!此某甲比丘,犯某僧殘罪,覆藏若干日。此某甲比丘,犯某僧殘罪,隨覆藏若干日,已從僧乞覆藏羯磨;僧已與此某甲比丘隨覆藏若干日羯磨。此某甲比丘行覆藏竟,今從僧乞六夜摩那埵;僧與某甲比丘六夜摩那埵。誰諸長老忍僧與某甲比丘六夜摩那埵者默然,誰不忍者說。是初羯磨。第二、第三,亦如是說。僧已忍與某甲比丘六夜摩那埵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羯磨已,知事人呼彼出眾,頂禮三拜,問訊,長跪合掌。
和尚復語彼言:今為汝作法已竟,汝既得法,即當奉行。從何日起?若彼答言就行起者,應語彼言:既欲就行,應當先白大眾已,然後一一如法行。
三、與摩那埵本日治羯磨
佛言:若比丘行摩那埵時,中間更重犯者,聽僧與摩那埵本日治白四羯磨。彼比丘應至僧中,具儀作禮,如是乞言:
大德僧聽!我某甲比丘,犯某僧殘罪不覆藏,已從僧乞六夜摩那埵;僧已與我某甲比丘六夜摩那埵。我某甲比丘行摩那埵時,中間更重犯某僧殘罪不覆藏,今從僧乞前犯中間重犯某僧殘罪不覆藏六夜摩那埵及摩那埵本日治羯磨。願僧與我某甲比丘前犯中間重犯某僧殘罪不覆藏六夜摩那埵及摩那埵本日治羯磨,慈愍故!三乞,一叩,起立於傍。
作前方便?答:與摩那埵本日治羯磨。作法者當如是白:
大德僧聽!此某甲比丘,犯某僧殘罪不覆藏,已從僧乞六夜摩那埵;僧已與此某甲比丘六夜摩那埵。此某甲比丘行摩那埵時,中間更重犯某僧殘罪不覆藏,今從僧乞前犯中間重犯某僧殘罪不覆藏六夜摩那埵及摩那埵本日治羯磨。若僧時到僧忍聽,僧與某甲比丘前犯中間重犯某僧殘罪不覆藏六夜摩那埵及摩那埵本日治羯磨。白如是。
大德僧聽!此某甲比丘,犯某僧殘罪不覆藏,已從僧乞六夜摩那埵;僧已與此某甲比丘六夜摩那埵。此某甲比丘行摩那埵時,中間更重犯某僧殘罪不覆藏,今從僧乞前犯中間重犯某僧殘罪不覆藏六夜摩那埵及摩那埵本日治羯磨;僧與某甲比丘前犯中間重犯某僧殘罪不覆藏六夜摩那埵及摩那埵本日治羯磨。誰諸長老忍僧與某甲比丘前犯中間重犯某僧殘罪不覆藏六夜摩那埵及摩那埵本日治羯磨者默然,誰不忍者說。是初羯磨。第二、第三亦如是說。僧已忍與某甲比丘前犯中間重犯某僧殘罪不覆藏六夜摩那埵及摩那埵本日治羯磨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四、與壞覆藏及壞摩那埵本日治羯磨儀式如前
大德僧聽!我某甲比丘犯某僧殘罪,覆藏若干日。我某甲比丘犯某僧殘罪,隨覆藏若干日,已從僧乞覆藏羯磨;僧已與我某甲比丘隨覆藏若干日羯磨。我某甲比丘行覆藏時,中間更重犯某僧殘罪覆藏若干日,亦從僧乞前犯中間重犯某僧殘罪覆藏若干日及覆藏本日治羯磨;僧亦與我某甲比丘前犯中間重犯某僧殘罪覆藏若干日及覆藏本日治羯磨。我某甲比丘行前犯中間重犯覆藏若干日及覆藏本日治羯磨竟,已從僧乞六夜摩那埵;僧已與我某甲比丘六夜摩那埵。我某甲比丘行摩那埵時,中間更重犯某僧殘罪不覆藏此中且據重犯不覆藏者作法,下皆准此。若重犯有覆者,廣如作持中明,今從僧乞前犯中間重犯某僧殘罪不覆藏六夜摩那埵及摩那埵本日治羯磨。願僧與我某甲比丘前犯中間重犯某僧殘罪不覆藏六夜摩那埵及摩那埵本日治羯磨,慈愍故。三乞,一叩。
作前方便?答:與壞覆藏及壞摩那埵本日治羯磨。
大德僧聽!此某甲比丘犯某僧殘罪,覆藏若干日。此某甲比丘犯某僧殘罪,隨覆藏若干日,已從僧乞覆藏羯磨;僧已與此某甲比丘隨覆藏若干日羯磨。此某甲比丘行覆藏時,中間更重犯某僧殘罪覆藏若干日,亦從僧乞前犯中間重犯某僧殘罪覆藏若干日及覆藏本日治羯磨;僧亦與此某甲比丘前犯中間重犯覆藏若干日及覆藏本日治羯磨。此某甲比丘行前犯中間重犯覆藏若干日及覆藏本日治羯磨竟,已從僧乞六夜摩那埵;僧已與此某甲比丘六夜摩那埵。此某甲比丘行摩那埵時,中間更重犯某僧殘罪不覆藏,今從僧乞前犯中間重犯某僧殘罪不覆藏六夜摩那埵及摩那埵本日治羯磨。若僧時到僧忍聽,僧與某甲比丘前犯中間重犯某僧殘罪不覆藏六夜摩那埵及摩那埵本日治羯磨。白如是。
大德僧聽!此某甲比丘犯某僧殘罪,覆藏若干日。此某甲比丘犯某僧殘罪,隨覆藏若干日,已從僧乞覆藏羯磨;僧已與此某甲比丘隨覆藏若干日羯磨。此某甲比丘行覆藏時,中間更重犯某僧殘罪覆藏若干日,亦從僧乞前犯中間重犯某僧殘罪覆藏若干日及覆藏本日治羯磨;僧亦與此某甲比丘前犯中間重犯覆藏若干日及覆藏本日治羯磨。此某甲比丘行前犯中間重犯覆藏若干日及覆藏本日治羯磨竟,已從僧乞六夜摩那埵;僧已與此某甲比丘六夜摩那埵。此某甲比丘行摩那埵時,中間更重犯某僧殘罪不覆藏,今從僧乞前犯中間重犯某僧殘罪不覆藏六夜摩那埵及摩那埵本日治羯磨;僧與某甲比丘前犯中間重犯某僧殘罪不覆藏六夜摩那埵及摩那埵本日治羯磨。誰諸長老忍僧與某甲比丘前犯中間重犯某僧殘罪不覆藏六夜摩那埵及摩那埵本日治羯磨者默然,誰不忍者說。是初羯磨。第二、第三,亦如是說。僧已忍與某甲比丘前犯中間重犯某僧殘罪不覆藏六夜摩那埵及摩那埵本日治羯磨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其白行等法,及禮謝大眾,并序散威儀,皆如前作。
○第六、行滿出罪篇五種
佛言:犯僧殘比丘,行摩那埵竟,聽僧與出罪羯磨。必須清淨比丘二十眾,若過二十,如少一人,作法不成,罪不得出。文此出罪羯磨,有其二種:一者無覆出罪羯磨。謂犯罪之人,即時發露,既無覆藏心,律制但與摩那埵法,行滿僧與出罪。二者有覆出罪羯磨。復該四種,隨犯而治:一、不壞覆藏、不壞摩〔那埵〕出罪羯磨。謂犯罪之人,先不發露,既覆其心,律制與法,盡覆藏日行之,以治其心。行覆藏行滿,乞摩那埵。行摩那埵已,方與出罪。二、壞覆藏、壞摩那埵出罪羯磨。謂行別住比丘,信力不堅,更犯此罪。律制與本日治法,從本日重起,行本日治竟,與摩那埵。復有行摩那埵比丘,煩惱熾盛,不能制伏,中間重犯此罪。佛言:若有覆者,重與覆藏羯磨。行覆藏竟,重與摩那埵法。如無覆者,即與摩那埵本日治羯磨。行本日治已,僧與出罪。三、壞覆藏、不壞摩那埵出罪羯磨。四、不壞覆藏、壞摩那埵出罪羯磨。所謂或三增四五,或二復加三也。
初、如律集僧法
其禮請和尚、大眾及集僧等儀,盡如前作〔。如〕事人應先請問作法日期。和尚定已,先選夏臘長者十九人,寫一號單,令知事人徃各處知會諸師過,然後鳴椎集眾。其十九師到作法處,左右分班,序臘而立,應離大眾班次二尺許。知事人請和尚至,作如是言:
大眾頂禮和尚,尚云:免禮。
十九師向上排班,頂禮三拜或一禮,仍如前立。於中或上座多者,應免知事人呼彼比丘言:
向上展大具, 脫履, 至誠頂禮三拜但中間三十師合掌, 問訊, 長跪 合掌。
三、求僧與法法
大德僧聽!我某甲比丘,犯某僧殘罪,不覆藏,已從僧乞六夜摩那埵;僧已與我某甲比丘六夜摩那埵。我某甲比丘行摩那埵竟,今從僧乞出罪羯磨;願僧與我某甲比丘出罪羯磨,慈愍故。三乞,一叩。
作前方便?答:與出罪羯磨儀式如上。
四、羯磨㧞罪法
和尚云:汝在下,至誠合掌,耳聽羯磨。彼比丘在最下班前,合掌諦聽。
大德僧聽!此某甲比丘,犯某僧殘罪,不覆藏,已從僧乞六夜摩那埵;僧已與此某甲比丘六夜摩那埵。此某甲比丘行摩那埵竟,今從僧乞出罪羯磨。若僧時到,僧忍聽,僧與某甲比丘出罪。白如是。
大德僧聽!此某甲比丘,犯某僧殘罪,不覆藏,已從僧乞六夜摩那埵;僧已與此某甲比丘六夜摩那埵。此某甲比丘行摩那埵竟,今從僧乞出罪羯磨;僧與某甲比丘出罪。誰諸長老忍僧與某甲比丘出罪者默然,誰不忍者說。是初羯磨。第二、第三,亦如是說。僧已忍與某甲比丘出罪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二、與不壞覆藏不壞摩那埵出罪羯磨
大德僧聽!我某甲比丘犯某僧殘罪,覆藏若干日。我某甲比丘犯某僧殘罪,隨覆藏若干日,已從僧乞覆藏羯磨;僧已與我某甲比丘隨覆藏若干日羯磨。我某甲比丘行覆藏竟,已從僧乞六夜摩那埵;僧已與我某甲比丘六夜摩那埵。白行滿法,文同於上。〔能〕加云:我今行摩那埵竟,願僧憶持!我某甲比丘行摩那埵竟,今從僧乞出罪羯磨;願僧與我某甲比丘出罪羯磨,慈愍故!三乞,一叩
作前方便?答:與出罪羯磨。
羯磨與法。
大德僧聽!此某甲比丘,犯某僧殘罪,覆藏若干日。此某甲比丘,犯某僧殘罪,隨覆藏若干日,已從僧乞覆藏羯磨;僧已與此某甲比丘隨覆藏若干日羯磨。此某甲比丘行覆藏竟,已從僧乞六夜摩那埵;僧已與此某甲比丘六夜摩那埵。此某甲比丘行摩那埵竟,今從僧乞出罪羯磨。若僧時到僧忍聽,僧與某甲比丘出罪。白如是。
大德僧聽!此某甲比丘,犯某僧殘罪,覆藏若干日。此某甲比丘,犯某僧殘罪,隨覆藏若干日,已從僧乞覆藏羯磨;僧已與此某甲比丘隨覆藏若干日羯磨。此某甲比丘行覆藏竟,已從僧乞六夜摩那埵;僧已與此某甲比丘六夜摩那埵。此某甲比丘行摩那埵竟,今從僧乞出罪羯磨;僧與某甲比丘出罪。誰諸長老忍僧與某甲比丘出罪者默然,誰不忍者說。是初羯磨。第二、第三亦如是說。僧已忍與某甲比丘出罪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三、與壞覆藏及壞摩那埵出罪羯磨
佛言:彼比丘行摩那埵本日治羯磨竟,應至僧中具修威儀,白行滿已,然後作如是乞:
大德僧聽!我某甲比丘犯某僧殘罪,覆藏若干日。我某甲比丘犯某僧殘罪,隨覆藏若干日,已從僧乞覆藏羯磨;僧已與我某甲比丘隨覆藏若干日羯磨。我某甲比丘行覆藏時,中間更重犯某僧殘罪覆藏若干日,亦從僧乞前犯中間重犯某僧殘罪覆藏若干日及覆藏本日治羯磨;僧亦與我某甲比丘前犯中間重犯覆藏若干日及覆藏本日治羯磨。我某甲比丘行前犯中間重犯覆藏若干日及覆藏本日治羯磨竟,已從僧乞六夜摩那埵;僧已與我某甲比丘六夜摩那埵。我某甲比丘行摩那埵時,中間更重犯某僧殘罪不覆藏,亦從僧乞前犯中間重犯某僧殘罪不覆藏六夜摩那埵及摩那埵本日治羯磨;僧亦與我某甲比丘前犯中間重犯某僧殘罪不覆藏六夜摩那埵及摩那埵本日治羯磨。我某甲比丘行前犯中間重犯某僧殘罪不覆藏六夜摩那埵及摩那埵本日治羯磨竟其白行滿法,文同於上。惟後加願僧憶持一句即是,故不重例,今從僧乞出罪羯磨。願僧與我某甲比丘出罪羯磨,慈愍故!三乞。作法禮儀,皆同於上。
作前方便?答:與壞覆藏及壞摩那埵出罪羯磨。
大德僧聽!此某甲比丘犯某僧殘罪,覆藏若干日。此某甲比丘犯某僧殘罪,隨覆藏若干日,已從僧乞覆藏羯磨;僧已與此某甲比丘隨覆藏若干日羯磨。此某甲比丘行覆藏時,中間更重犯某僧殘罪覆藏若干日,亦從僧乞前犯中間重犯某僧殘罪覆藏若干日及覆藏本日治羯磨;僧亦與此某甲比丘前犯中間重犯覆藏若干日及覆藏本日治羯磨。此某甲比丘行前犯中間重犯覆藏若干日及覆藏本日治羯磨竟,已從僧乞六夜摩那埵;僧已與此某甲比丘六夜摩那埵。此某甲比丘行摩那埵時,中間更重犯某僧殘罪不覆藏,亦從僧乞前犯中間重犯某僧殘罪不覆藏六夜摩那埵及摩那埵本日治羯磨;僧亦與此某甲比丘前犯中間重犯某僧殘罪不覆藏六夜摩那埵及摩那埵本日治羯磨。此某甲比丘行前犯中間重犯某僧殘罪不覆藏六夜摩那埵及摩那埵本日治羯磨竟,今從僧乞出罪羯磨。若僧時到僧忍聽,僧與某甲比丘出罪。白如是。
大德僧聽!此某甲比丘犯某僧殘罪,覆藏若干日。此某甲比丘犯某僧殘罪,隨覆藏若干日,已從僧乞覆藏羯磨;僧已與此某甲比丘隨覆藏若干日羯磨。此某甲比丘行覆藏時,中間更重犯某僧殘罪覆藏若干日,亦從僧乞前犯中間重犯某僧殘罪覆藏若干日及覆藏本日治羯磨;僧亦與此某甲比丘前犯中間重犯覆藏若干日及覆藏本日治羯磨。此某甲比丘行前犯中間重犯覆藏若干日及覆藏本日治羯磨竟,已從僧乞六夜摩那埵;僧已與此某甲比丘六夜摩那埵。此某甲比丘行摩那埵時,中間更重犯某僧殘罪不覆藏,亦從僧乞前犯中間重犯某僧殘罪不覆藏六夜摩那埵及摩那埵本日治羯磨;僧亦與此某甲比丘前犯中間重犯某僧殘罪不覆藏六夜摩那埵及摩那埵本日治羯磨。此某甲比丘行前犯中間重犯某僧殘罪不覆藏六夜摩那埵及摩那埵本日治羯磨竟,今從僧乞出罪羯磨;僧與某甲比丘出罪。誰諸長老忍僧與某甲比丘出罪者默然,誰不忍者說。是初羯磨。第二、第三亦如是說。僧已忍與某甲比丘出罪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四、與壞覆藏不壞摩那埵出罪羯磨
其行滿白法及與乞詞並同。於上文中,惟除行摩那埵時中間重犯一節不用,但云:我今行摩那埵竟。羯磨亦爾。餘法如前。
○第七懺偷蘭遮篇三品
初、上品僧中懺九法。
一、露罪集僧法
佛言:若犯初篇生重並上品獨頭者,應在一切僧中懺。
犯〔倫〕蘭遮。比丘發露方法,並禮諸大眾,鳴椎集僧等儀,及和尚到作法處,一一皆如與覆藏法無異。其知事人呼犯者出眾云:
向上展大具, 脫鞋, 至誠頂禮三拜, 問訊, 長跪 合掌。
和尚云:說汝犯戒的因緣犯首高聲作如是言。
我某甲業心深重,不能制伏,故犯此罪。今求和尚大眾師傳,慈悲懺悔。
二、從僧乞懺法大眾合掌,犯者乞言:
大德僧聽!我某甲比丘,犯某偷蘭遮罪,今從僧乞懺悔。願僧聽我某甲比丘懺悔,慈愍故。三乞,一叩。
和尚應語彼言:汝今僧中三乞,眾既默然允許,此罪當除。隨汝意,於眾中請一人為懺悔主,為汝懺悔。
三、請師懺悔法
彼即隨意至一比丘前作禮,一拜問訊,長跪合掌,如是請言:
大德一心念!我某甲比丘,犯某偷蘭遮罪,今請大德為懺悔主。願大德為我作懺悔主,慈愍故!三說。受懺者語彼言:待我白僧忍,可為汝懺悔。答:爾。一叩,復位。
四、答問所成法
作前方便。答受某偷蘭遮懺悔羯磨。
五、白僧忍可法禮儀如上
大德僧聽!某甲比丘,犯某偷蘭遮罪,今從僧乞懺悔。若僧時到,僧忍聽,我比丘某甲受某甲比丘懺悔。白如是。大眾合掌齊答:可爾。
六、檢校八品法
汝犯此罪,到今過多少時了?可曾向清淨比丘發露否?若答即發露者,則無覆藏罪。若言未發露者,則有覆藏罪。答已,再問云:汝犯此罪之後,半月半月布薩之時,可曾在如法如律誦者高座、聽者下座聽過戒否?若言聽者,應語彼言:汝初犯此罪,即應向清淨比丘發露懺悔。因不發露,經過一夜,從此偷蘭遮罪中,生出一品覆藏突吉羅罪。次日就該發露,又不發露,復生出一品隨夜展轉覆藏突吉羅罪。汝犯罪既然覆藏,不肯發露,則身非清淨,不應聽戒。汝復聽戒,又犯一品聽僧說戒根本突吉羅罪。此罪又不發露,復得經夜覆、隨夜覆兩品從生突吉羅罪。又座上說至此戒,三問清淨時,即應起座發露。若恐閙亂眾僧,即當向比座者說,或心中念言:待說戒畢,我即發露。說戒既竟,即應發露。因不發露,又得一品默妄語根本突吉羅罪。從此罪中,復生出一品經夜覆、隨夜覆兩品突吉羅罪。
〔某〕餘一切問法,俱如僧殘懺法中說。一一問已,酌量有無,隨答多少,應語彼言:有若干從生罪,有若干根本小罪。如若再無犯者,即據所說,應語彼言:
據汝所說,共有八品小罪,一品是聽戒突吉羅,一品是默妄語突吉羅。此二品罪,各有經夜隨夜覆藏罪,及覆藏根本偷蘭遮兩品,故云共有八品小罪。汝先請的是偷蘭遮懺悔主,此時隨我到屏處去另請。突吉羅懺悔主先懺小罪已,再到僧中懺根本罪。
七、屏除小罪法二則
先懺從生
大德一心念!我某甲比丘,犯某偷蘭遮罪,經夜覆藏、隨夜展轉覆藏,並聽僧說戒及默妄語;犯突吉羅罪,經夜覆藏、隨夜展轉覆藏,並犯突吉羅罪,不憶數。今向大德發露懺悔,更不敢作。願大德憶我!一說。受懺者語彼言:自責汝,心生厭離。答:爾。
此文唯出聽僧說戒及默妄語二種從生,餘有所犯,例此填入。
二、中品向四比丘懺二法
佛言:若犯初篇生輕,二篇生重,並中品獨頭者,界內差四清淨知法比丘,應將犯者出界外懺悔。
所言界外四比丘中懺者,一則界內僧多,不得別眾於一界內另作法故。二者四人中除一懺悔主,則不足四人僧數,不白羯磨,得於不結界處作法故。三者此中品罪,不應於僧中懺,應向四人或三二人懺故。若界內止有四人者,則不必出界,即於界內懺亦可,人多則不得。其求懺者,亦應先禮請過,待四比丘到已,當作禮三拜,一一備說所犯因緣。其主法者,分別罪名,示誨捨〔遇〕及乞懺等法,皆如僧中所說。乞已,即於眾中請一人為懺悔主,白云:
初、禮請懺主法
大德一心念!我某甲比丘,今請大德為偷蘭遮懺悔主。願大德為我作偷蘭遮懺悔主,慈愍故。二請,一叩
其受懺者不得即許,亦不得問僧集和合及用單白羯磨,應更單白羯磨中語句,問三比丘言:
三、下品對一比丘懺
佛言:若犯二篇生輕,並下品獨頭者,應至一清淨知法比丘前悔。
其請懺悔主,並說犯緣及懺罪等儀,俱如上作,唯除白詞。然託處不局,有人聽別。
○第八、懺波逸提篇二種
先懺畜長離衣二捨墮十六法。
初、乞求露罪法
大凡畜長及離衣比丘好心發露者,應先到知事人所,其儀作禮,呈白犯戒因緣。知事人然後引至羯磨寮,作禮三拜,長跪合掌。羯磨師從初篇問起,乃至第五,一一問過。犯者如實答已,再同羯磨師往方丈公座前立。知事人通會侍司,請出和尚。到公位坐已,羯磨師合掌,作如是言:
有某大德,犯離或云畜長衣罪發露,頂禮和尚。
說已,頂禮一拜,問訊,左側立。次知事人亦頂禮一拜,問訊,右側立。然後呼犯者云:
向上展大具, 脫鞋, 至誠頂禮和尚三拜, 問訊, 長跪 合掌。
和尚問云:儞是那裏人?那裏戒?是那一年的?以何因緣就犯此戒了?直說!犯者當如實答:我某甲是某處人,是某處戒或云是本山戒,是某年某一期的,因有某事故離了衣或云未曾說淨,求和尚慈悲懺悔。尚復問云:初篇四根本戒有犯否?二篇十三僧殘戒有犯否?犯者如實答已,知事人呼云:起立禮謝和尚三拜, 起具 問訊傍立。
其羯磨師與知事人亦如前次第禮辭而退,若免即止。犯者隨處禮謝羯磨師已,復同知事人回〔掌〕禮拜,請文熟讀。其知事人再細問他人品小罪或具不具,斟酌定已,然後寫〔女〕與彼。
二、知時集眾法
犯者熟背文已,到堂中白知事人。其知事人引彼徃各堂及眾寮,禮請大眾師畢,然後到方丈請問:和尚在何時作法?若時定已,先差人索欲。若有戒場作法,則不必說欲。時至,教打揵椎,如懺摩法打鼓。大眾聞之,各整威儀,至作法處。眾齊集已,知事人應先瞻察眾中有未受具戒者遣出。次徃方丈,知會侍司入室,請和尚到作法處。知事人云:
大眾頂禮和尚,尚云:免禮。知事人呼犯者居中向上。
三、呈白犯緣法
和尚應語彼言:說儞離或云畜長衣的因緣犯者自高聲說云:我某甲從某年得戒以來,至某年某月,因有某事出門故,離了衣鉢或云畜了長衣。今求和尚大眾師傅慈悲懺悔。和尚云:知道了,捨儞所長離之衣若所離之衣不在者,則不必捨。
四、捨本犯財法二
五、從僧乞懺法
大德僧聽!我某甲比丘,故離三衣宿,犯捨墮。是衣已捨與僧若所離之衣不全者,則云:某衣已無,二衣已捨與僧。或云:二衣已無,某衣已捨與僧。若但離二衣宿,有一衣者,則云:某衣已無,某衣已捨與僧。或云:故畜長衣及眾多長衣財,犯捨墮。是衣已捨與僧,有三、二、一,或云眾多波逸提罪,今從僧乞懺悔。願僧聽我某甲比丘懺悔,慈愍故!三說。
和尚云:隨汝僧中請。知事人云:一拜而起 問訊。
求懺者即隨意至一人前,作禮一拜,長跪合掌,如是請云:
大德一心念!我比丘某甲,今請大德為波逸提懺悔主。願大德為我作波逸提懺悔主,慈愍故!二說。受請者言:
待我白僧忍,可為汝懺悔。答:爾。一叩而起,轉下側立。
七、受請白僧法
受請者應出眾,居中〔問〕上,頂禮和尚一拜,或免即止。歸位白云:
大德僧聽!某甲比丘,故離三衣宿或云故畜眾多長衣,犯捨墮。是衣已捨與僧,有三、二、一,或云眾多波逸提罪,今從僧乞懺悔。若僧時到,僧忍聽,我某甲比丘,受某甲比丘懺悔。白如是。大眾合掌齊答:可爾。其所離之衣,或一或二,在與不在,皆如前乞詞中聲。
八、考察從生法
受請者出班,令犯者向上頂禮一拜,問訊,長跪合掌。懺主語言:
律云:單白羯磨,眾僧忍可已,其受懺者,應當憑眾考察犯緣,分別八品小罪,然後懺悔。問云:汝此罪犯來經多少時了?答已復問:犯後可曾向人發露否? 犯後可曾著用此三衣否? 半月半月布薩之時,可曾於如法如律誦者高座,聽者下座,聽遇戒否?犯者一一〔知〕上答已,則知八品小罪,或具不具,聽戒著用,覆與不覆,有無不定,臨文易之。若八品全具者,如後分別。再語彼言:汝犯此長離衣罪之後,即應向清淨比丘發露懺悔。因不發露,經過一夜,從此波逸提罪中,生出一品經夜覆藏,突吉羅罪。次日就該發露,又不發露。又有一品隨夜展轉覆藏,突吉羅罪。如是一夜兩夜至百千夜覆藏,雖名一品,實有若干突吉羅罪,故名隨夜展轉覆藏。此是覆藏根本波逸提兩品小罪。
此所離之衣,體是不淨的,應當作法捨已,懺悔過,方得著用。善見律云:犯捨墮衣,不捨而著,隨著得突吉羅罪。汝既就著用,又得一品著用不淨衣根本突吉羅罪,此罪即應向人發露。因不發露,從此突吉羅罪中,又生出一品經夜覆藏突吉羅罪。次日就該發露,又不發露,復得一品隨夜展轉覆藏突吉羅罪。此是著用不淨衣不發露的三品小罪。
律本云:僧說戒時,乃至三問,憶念有罪而不發露者,突吉羅。半月半月聽僧說戒,誦到此一條離衣戒,乃至三問清淨時,即應發露。以不發露故,又得一品經僧說戒默妄語根本突吉羅罪,此罪就該發露。又不發露,復得經夜覆藏、隨夜展轉覆藏兩品從生罪。此是經僧說戒默妄語不發露的三品小罪。
共有八品:二品覆藏根本,波逸提;二品覆藏著用不淨衣,突吉羅;二品覆藏經僧說戒默妄語,突吉羅。二品根本,六品從生,此總是離衣罪。
更有離鉢犯突吉羅罪,亦有經夜覆、隨夜覆二品。從生罪犯罪,如人穿衣一般,先穿內衣,次穿外衣。此時懺悔,如人脫衣相似,先解外衣,次脫內衣。又云:懺罪如人伐樹相似,先刳其枝葉,次方伐其根本。先請的是波逸提,懺悔主要在僧中懺,此突吉羅要在屏處懺,一拜而起,隨我去。
九、屏除小罪法三
先請突吉羅懺悔主儀式如前
大德一心念!我某甲比丘,今請大德為突吉羅懺悔主。願大德為我作突吉羅懺悔主,慈愍故!三說。受請者言:善。答:爾。一叩
次懺從生罪
大德一心念!我某甲比丘,故離三衣宿,犯三畜長衣,犯眾多波逸提罪,經夜覆藏,隨夜展轉覆藏;並著用,犯捨衣突吉羅罪,經夜覆藏,隨夜展轉覆藏;及經僧說戒,默妄語,犯突吉羅罪,經夜覆藏,隨夜展轉覆藏;故離鉢多羅宿,犯突吉羅罪,經夜覆藏,隨夜展轉覆藏;並犯突吉羅罪,不憶數。今向大德發露懺悔,更不敢作,願大德憶我。一說。受懺者言:自責汝,心生厭離。答:爾。一叩
後懺三根本小罪
大德一心念!我某甲比丘,犯著用不淨衣及經僧說戒,默妄語故,離鉢多羅宿,並犯突吉羅罪,各不憶數。今向大德發露懺悔,更不敢作。願大德憶我!一說。受懺者言:自責汝,心生厭離。答:爾。一叩而起。
南山律祖云:其長途謹誦,多有繁濫。檢過則無,不可妄指。藏罪著用,隨犯方言,希故削除。有則如前作法,若無即懺根本。
十、僧中捨墮法
到僧中,犯者側立下傍,受懺者居中向上合掌,如是復言:
我某甲為某甲比丘懺悔二、五、八品小罪已竟。尚云:善!答:爾。
一拜而起,問訊犯者,然後往中間,向懺主作禮一拜,問訊長跪,彼此合掌,至誠捨罪。
大德一心念!我比丘某甲,故離三衣宿或云故畜眾多長衣,犯捨墮若離二衣或一衣者,隨事更文。是衣已捨與僧,有三、二、一,或云眾多波逸提罪。今向大德發露懺悔,不敢覆藏。懺悔則安樂,不懺悔不安樂。憶念犯發露,知而不敢覆藏。願大德憶我清淨,戒身具足,清淨布薩。三說。受懺者言:自責汝,心生厭離。答:爾。一叩。餘捨墮法,皆准此例。
十一、開導責心法
懺悔主云:文中說懺悔則安樂者,此有三義:一者是因安樂,調持戒,知非律,名智人。以身居有漏,心等凡流,宿習既深,現熏易發,而能具慙說露,誠意洗愆,猶浣故衣,垢盡仍潔。毗尼作法,亦復如是,不為眾遠,不雜於眾,故得安樂。二者華報安樂,謂五篇已淨,三增未強,不歷惡途,權受天福,故得安樂。三者果報安樂,謂無漏三學為因,有餘涅槃是果,得證涅槃,永離諸患,不受後有,故云懺悔則安樂也。
不懺悔不安樂者,若犯罪覆藏,則二報無由、三途必往,故云不懺悔不安樂也。
憶念犯發露,知而不敢覆藏者,正顯自言治法,非他所舉之義也。願大德憶我清淨戒身具足者,是乞懇前人為己作證之語。戒身即戒體,謂無染無缺,名曰具足,即是清淨義。由清淨具足,故得同僧羯磨,同僧布薩也。此自責汝心生厭離一句,是呵責之言。汝答云爾之一字,是立誓之語。雖然是我指示汝呵責立誓,全要自己心境相應。自責汝心者,責何等心?律攝云:凡犯戒者,有五種心發起因緣:一者無差耻心,二者無敬教心,三者情懷放逸心,四者稟性癡鈍心,五者忘失正念心。今正令汝自責如是等心。
當生厭離者,慎勿復起如是心,違犯如來禁戒也。汝自答云:爾之一字,如泰山之重。此乃是深慙立誓痛責之言。今既蒙和尚慈悲清淨,大眾如法如律懺悔已,縱遇喪身失命因緣,寧死誓,不要更犯如來禁戒。故云立誓也。說已,一叩而起,問訊復位。
十二、即座還衣法
和尚再開示還衣法竟,乃至云:作法還衣與他。
若有二人同懺者,所離之衣相同,并持手中一番作白。如或不然,各秉羯磨。懺悔主雙手持衣白云:
大德僧聽!某甲比丘,故離三衣宿,犯捨墮。此衣已捨與僧。所離之衣,或有不在者,如前牒名而還。若僧時到,僧忍聽,僧今持此衣還某甲比丘。白如是。
大德僧聽!某甲比丘,故離三衣宿,犯捨墮。此衣已捨與僧,僧今持此衣還某甲比丘。誰諸長老忍僧持此衣還某甲比丘者默然,誰不忍者說。僧已忍還某甲比丘衣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白已,求懺者居中,向上一拜問訊,長跪合掌。懺悔主以衣還彼手中,而作是言:
此衣憑眾僧前作法還你,似同新得,再莫要離了。
彼接衣已,仍如前令一人為彼持之于傍立。和尚復當警䇿守持,勿令輕易。知事人呼云:
起立,至誠禮謝和尚三拜。尚云普禮僧足,兩邊齊合掌。
大眾頂禮和尚,尚云:免禮。
大眾各次序散。其懺悔者持三衣,隨懺悔主徃屏處,如上卷第九篇中儀文。受已,以衣送回。知事人引彼到方丈,再禮謝和尚已,然後徃各處禮謝大眾畢,復拜過知事人方回。
十三、有緣轉付法
佛言:若眾僧多難集,此比丘有因緣事欲遠行者,應問言:汝此衣物與誰?隨彼說便與。是中有一月衣、急施衣、過後畜、長鉢、殘藥、長衣,此五長戒依此法還之。作法者當如是白:
大德僧聽!某甲比丘,故畜眾多、若干長衣,犯捨墮;此衣已捨與僧。若僧時到僧忍聽,僧今持是衣與某甲比丘,某甲比丘當還此比丘。白如是。
大德僧聽!此某甲比丘,故畜眾多、若干長衣,犯捨墮,此衣已捨與僧。僧今持此衣與某甲比丘,某甲比丘當還此比丘。誰諸長老忍僧持此衣與某甲比丘,某甲比丘當還此比丘者默然,誰不忍者說。僧已忍持此衣與某甲比丘,某甲比丘當還某甲比丘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如未成衣,應言:長衣財。
十四、經宿還衣法
作前方便?答:還長衣羯磨。
大德僧聽!某甲比丘,故畜眾多長衣,犯捨墮。此衣已捨與僧。若僧時到僧忍聽,僧今持是衣還某甲比丘。白如是。
大德僧聽!某甲比丘,故畜眾多長衣,犯捨墮。此衣已捨與僧,僧今持此衣還某甲比丘。誰諸長老忍僧持此衣還某甲比丘者默然,誰不忍者說。僧已忍還某甲比丘衣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十五、四三人懺法
佛言:若向四人懺者,捨財文同於上。懺罪須口和三人,不得用單白。還財得作直付羯磨,如上白法。若欲在三比丘前懺悔者,應至三清淨比丘所,如前懺法。〔其〕修威儀如是捨言:
諸大德聽!我某甲比丘,故離三衣宿或云:故畜眾多長衣,犯捨墮。我今捨與諸大德。一說。
作是捨已,乞懺畢。主法者,隨意指示罪初名種,先請懺悔主。其請詞及檢過從生八品有無,并發露禮僧等儀式,皆如前僧中無異。其懺悔主應問餘二比丘言:
二、長老!若長老聽我受某甲比丘懺悔者,我當受。
二長老聽!某甲比丘,故離三衣宿或云:故畜眾多長衣,犯捨墮。此衣已捨與我等。若二長老忍者,今持此衣還某甲比丘。二比丘答言:可爾。對二人懺法亦爾,惟除二字為異。
十六、對首懺衣法
佛言:若在一比丘前懺悔者,至一清淨比丘所,應如法懺。今時行事,對首懺多,故須明立定式,使披尋者易為照練。
捨衣法。
應將一比丘至自然界中或戒場上,將所犯財並束一處,〔其〕修威儀如是捨言:
大德一心念!我某甲比丘,故離三衣宿或云:故畜眾多長衣,犯捨墮。今捨與大德。一說。
餘詞如上,懺悔主應為分別罪名種相。名謂六聚差別,種為畜長離衣三十事異,相謂一多不同。故律云:一名多種,住別異也。
後懺故妄語、非時食、二單墮三法。
先懺從生法
儀式文詞盡如前作,此唯是對首悔過,不同僧法為別。如求懺者具修威儀,當作是說:
大德一心念!我某甲比丘,故非時食,犯眾多波逸提罪,經夜覆藏,隨夜展轉覆藏。經僧說戒,默妄語,犯突吉羅罪,經夜覆藏,隨夜展轉覆藏。並犯突吉羅罪,不憶數。今向大德發露懺悔,更不敢作,願大德憶我。一說受懺者云:自責汝,心生厭離。答:爾。一叩
次悔默妄語
大德一心念!我某甲比丘,經僧說戒,默妄語,犯突吉羅罪。今向大德發露懺悔,更不敢作。願大德憶我!一說。受懺者言:自責汝,心生厭離。答:爾。一叩。若未聽戒,則無此罪,及二品從生。
後捨本墮法
大德一心念!我某甲比丘,故非時食,犯眾多波逸提罪。今向大德發露懺悔,不敢覆藏。懺悔則安樂,不懺悔不安樂。憶念犯發露,知而不敢覆藏。願大德憶我清淨,戒身具足,清淨布薩。三說。受懺者言:自責汝,心生厭離。答:爾。一叩而起。其故妄語罪,如覆藏篇中懺。餘單墮法,例此可曉。
○第九、懺可呵法篇二法
初分別罪體法
可呵法者,謂比丘在村巷中,從非親里尼自手受食食、或食尼指授食、或受學家食、或阿蘭若比丘在僧伽藍內自手受食食而成罪也。此四法之中,如受尼指示食者,若無約勅止語食則成罪。凡同受食諸比丘,一一皆須向彼說悔罪方得除。若餘三法中有犯者,但問無病食即成罪,只向一比丘前說悔罪便得滅。諸律令請一人為懺悔主說罪名種,一說便止。
次請師悔過法
其請法與波逸提同,唯更罪名為異。於中小罪檢察有無,事非一定,有則先懺,若無即悔本罪。
大德一心念!我某甲比丘,食比丘尼指授食,犯波羅提提舍尼罪,不憶數。大德!我犯可呵法,所不應為,今向大德悔過。僧祗律云:前人應問言:汝見罪否?答言:見。應呵責言:慎莫更作!答:頂戴受持!一叩而起。
○第十、懺突吉羅篇二法
初除故作法
佛言:若故作者,犯應懺突吉羅,又犯非威儀突吉羅。律本具明故悞二心,唱言爾罪條別。
其請懺主等儀同上。從生根本,名須爾識。種相多少,並委審詳。有覆則如前先懺,若無但悔根本。
大德一心念!我某甲比丘,故不齊整著僧伽黎餘有准加,犯突吉羅罪。今向大德發露懺悔,更不敢作。願大德憶我!一說。受懺者言:自責汝,心生厭離。答:爾。一叩而起。
此但准一百法中初戒而言,餘有所犯,懺法同上,唯更罪名為異。若誦戒錯落,或羯磨差脫者,則云錯落毗尼,犯突吉羅罪。 若羯磨文中多字而作,或少白字者,則云增減毗尼,犯突吉羅罪。 若自作羯磨,羯磨作白,或牒事不清,說欲錯者,則云顛倒毗尼,犯突吉羅罪。 若破安居者,則云故破安居,犯突吉羅罪。今向大德云云。
次除悞作法
應具修威儀。心生慚愧,口作是言:
我某甲比丘,悞不齊整著僧伽黎,犯突吉羅罪。我今自責心悔過。一說。
十誦毗尼序云:若賊捕得,若病人,雖相應罪,聽心念口言懺,後從清淨比丘懺悔,後聽受彼。
所言相應罪者,同犯此一罪也。謂平居之時,不得向同犯者懺悔,同犯者亦不得受他懺悔。今在難中,故令不病之人、不被賊捕之人,先作意曰:我今此罪,後更當從清淨比丘懺悔。作此意已,即得受彼病人、賊捕得人懺悔,使彼死後不墮落也。
根本雜事云:具五種法,應作懺摩:一者、有信心;二者、發精進;三者、生恭敬;四者、口出美言;五者、近善知識。
毗尼母論云:上座於下座前懺悔者,應具四法:一者,褊袒右肩;二者,脫革屣;三者,合掌;四者,說所犯罪。下座向上座懺悔者,應立五法。四法如前,加胡跪一法。本律云:上座向下座懺悔者,但除禮足,亦須胡跪。
此上座,不約九夏二十夏外論也。但先受持具足戒而言,乃至須臾頃者,即名上座。梵語悉替那,此云上座,亦名上士。具自利利他行者為上士,單自利者為中士,無一利行者名下士,故須跪也。然懺者受者,善須珍重。
羯磨儀式卷下終
No. 1135-C 跋
本師先老和尚之中興止作也,乃苦心閱律,深究開遮,竭力躬行,方還佛制。所以律風扇於宇內,稱為古佛再來,非謂逞性而行,妄齊先哲者也。故世尊滅後,迦葉尊者語阿難言:供養舍利,乃人天所為,非我等事,宜當結集如來法藏。玉行解踈缺,辜負師門,不能高竪法幢,僅將羯磨儀式,記錄於此,以益時機。倘有同志競行,庶可報佛祖深恩於萬一也。
戊寅佛成道日書玉閣筆題
音釋
場者,地也。眾僧作法,結地為場,於中受戒,故曰戒場。律云:有須四人、十人、二十人羯磨事起,眾僧集會疲極,佛言:聽結戒場。
檀越檀是梵音,此云施。越是此方之言,謂人能行施,即得超越貧窮苦海,故。
常住古今不變為常,依處不移為住。
盛衣貯器文具箱籠之類。
四方僧物或云十方,四方唯凡,十方通聖,如供僧常食,體徧十方,唯局本處,故。
現前僧物此有二種:一、如檀越所施之物,唯施此處現前僧故;二、如亡五眾輕物,未秉羯磨通於十方,白羯磨已唯局本處。
波利婆沙四分律云:覆藏行,律攝云:覆有兩種:一、覆夜,二、覆心。若作覆藏心,至過明相出,是名一夜覆藏。根本律云:徧住行,律攝云:別住行。
摩那埵漢言折伏貢高,亦言下意,謂承事眾僧故。秦言意喜,目意歡喜,亦使眾僧歡喜也。
出罪梵語阿浮訶那,漢言喚入,亦云拔罪,即出罪也。謂布薩、羯磨、自恣、說戒,一切法事皆得共同。故母論中名清淨戒生,謂於此戒中清淨無犯,善持起去,故。
偷蘭遮善見律云:偷蘭名大遮。言障,謂障善道,後墮惡道,體是鄙穢,從不善以立名也。
獨頭亦名自性偷蘭,乃別自犯故。謂本發心破羯磨轉法輪僧,或發心盜四錢以下等,若遂所欲,是名獨頭。
長衣長者,餘也。若有多餘衣財,長一尺六寸、濶八寸,即名長衣。應當說淨。
有漏謂不修出世善法,漏落三界生死,故。
無漏謂修出世善法,證得無餘涅槃,故。
三學戒、定、慧也,
三增增戒、增心、增慧。
有餘涅槃涅言不生,槃言不滅,不生不滅故言涅槃。秦言無為,或翻圓寂,或言泥洹。有翻安樂,謂已離煩惱結賊故有餘苦,謂子縛已斷、果縛猶存故。
氍氀音渠呂。毛席也。又曰:毛布,即氈𣯋之類。
二報華報果報
三途地獄、餓鬼、畜生。
自然界未曾作法故。
阿蘭若或名阿練若,多論翻為閑靜處。天台云:不作眾事名閑,無憒閙故名靜。或翻無諍,謂所居不與世諍,即離聚落五里處也。
須臾頃梵名摩睺羅,毗曇論翻為須臾。一日一夜有三十須臾,言極少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