羯磨儀式
羯磨儀式卷上
No. 1135-A 序
羯磨者,乃如來金口親宣之法也。所謂僧法,對首心念而已。總則唯此三門,廣有一百八十四種。念其力,則能浣染為淨;詳其功,則能成濟事緣。後之行者,惟須秉白如法,即合佛制。其或顛倒錯脫,便名非法也。律云:正法住滅,在于斯矣。哀今之世,誰是其人?奇哉!大導師華山見月老和尚是也。續佛祖將頹之緒,起南山已墜之綱,發明止作,垂範後昆。法門屏翰,巍乎蕩乎,誠不可涯量也。雖然,若無承秉,何益來學?幸有昭慶宜潔大師為其嗣也,志堅根利,記錄無遺。佛法大海水,流入阿難心,不是過也。先出香乳記,兼通大小;今集羯磨儀,別為僧尼。其間事事盡理,法法依制。果能依教奉行,則知靈山一會,儼然未散也。適以惠予,閱之不勝雀躍。是儀興則佛法興,是儀滅則佛法滅矣。然時丁末運,法道下衰,匪仗毗尼,則佛法奚能光顯,而僧伽何所統攝耶?以是而經綸之,則能於五濁惡世,說此難信之法,而現優曇於後五百歲矣。因觀喜讚歎,而為之序。
No. 1135-B 羯磨儀式緣起
毗尼源委,止作功能,律藏載之詳矣。唐南山宗主澄照聖師,念律海淵深,學人難探,故於四分廣律,撮略正文,諸部毗尼,採摭要義,類聚編之,就其時用,題云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於中定淆訛,決是非,綱宗立矣。宋昭慶允堪律師,出會正記,靈芝元照律師,以圓意作資持記,似與會正殊途,實乃同推南山之意,而上合佛祖之心,如折金杖,金體無失者也。嗣後分燈各幟,法漸式微,布薩羯磨,寂無聞矣。於戲!愈遠而愈迷其本,益久而益失其真焉。明萬曆間,吾祖翁古心律師,乘願而來,禮見文殊,指授戒法,中興三昧,師祖承之,大振寰宇。
皇清順治乙酉,本師見月老和尚繼席寶華,翻閱全藏,考核毗尼,撰止持會集,以明四分戒本,註作持續釋,用解隨機羯磨、安居自恣布薩羯磨,事事遵行,復還舊制,時人皆稱為南山再世也。己未春,老人掩室,典誥具存,辨僧事時,猶未精悉。諺云:方飲多,未若臨症多。始知人在則易,人亡則難,故觀者咸為慨歎。時同門顓一律師與余共相論曰:禪門有列祖提綱,講家有台賢教義,吾宗若得出一部羯磨儀式,則一切作法等事,不致於生疎茫昧矣。然道必有本,學必有宗,先老人之弘範,為後學之成規也。余曰:和尚可出此書,流益將來,作人天眼目。顓曰:吾年衰邁,神智昏矣,爾在茂齡,正應努力。玉雖識見膚淺,學術荒蕪,當法門大事,頓忘鄙陋,因之凝想先老人說法規模,或值一二疑難處,請益於耆宿,再將作持續釋,一一體會,便學先型,竝在耳目矣。於是錄成羯磨儀式,以為自新要務。二十年來,不授梨棗者,意欲參考於無盡也。邇因抄寫紛紜,瓜爪混雜,羣弟子慫慂刊之。故又研磨再四,補失刪繁,將時事與非時事分開上下兩卷,以便檢討。雖律宗綱要不在於茲,而作辦之體大略備矣。壁如鎔金之法必在火,鑄器之方必在模。金無火則不化,器無模則不成。佛法亦若是也。浣染成淨,須假羯磨。感發殷心,要藉儀式。緣成則彼此事辦,緣壞則能所皆非。若無儀式,作辨誰稽?羯磨由此虗設也。或曰:明此儀式,能秉羯磨,則律藏作持不須檢矣。余曰:律藏大部總也,隨機羯磨別也,作持續釋詳也,羯磨儀式略也。如是或總或別,或詳或略,隨機行用,竝為法要。既學律宗,必須博究毗尼,深明大部,烏可得少為足者耶?或又曰:何不揣本而齊末乎?余曰:入海算波,豈不難哉?今以一滴微波,窮盡全潮瀛渤,誠易易也。斯文不其然乎?以事習儀,因儀立事,俾諸覧者從末以推其本,㴑流而尋其源。嚴淨毗尼,弘範三界,未嘗不以此為一助也。板刻既成,爰筆為敘。
旹康熈三十七年十月望旦
羯磨儀式凡例十則
- 是書大要,以佛僧作法為題,如律辨事為目。蓋佛祖作辨於先,必有儀式垂後。奕葉相承,令法久住。今依律集儀,以資來學。喻海一滴,略被初機。
- 律中所明一百八十四種羯磨,各有成濟之功,其出內興廢作持,詳釋今文,分二十篇,二百十四法。此但約法被事,就其時用云爾。
- 毗尼屬事,有乎二十?一者、時事,謂懺摩、布薩、安居、自恣,以時而作故;二者、非時事,謂一切成善、治罰、羯磨,有無不定故。然羯磨雖多,此二攝盡。今以上卷明時事,開為十篇;下卷明非時事,亦開十篇。若欲作法,便於檢討。
- 時事十篇中,法開九十五條。非時事十篇中,法開百十九條。斯亦隨其事法大小以分,原無定例。
△未展卷前先目錄者,令人略知梗概,然後委明枝葉故。
- 開卷至終,先標章,次出文,俱大字。行儀引證,竝細註。眉目若能清白,脉絡自然貫通矣。
- 羯磨乃如來制度之法。主法者,是代佛能說之人。呼召者,是受佛所教之眾。是故羯磨儀文,主法開導之語,呼召禮跪之詞,竝書於頂格。其餘附明者,皆低一字,以俟參證。
- 儀中能秉之法,以作持為主,所作之處,宜華山為例。但處有不同,可以更移,而羯磨儀法,定不可易也。
- 作法辨事,名為羯磨。承先啟後,故曰儀式。住持正法,全在羯磨。秉宜如式,方合聖制。少有乖違,便名非法。是故佛言:有秉羯磨及如說行者,斯則名為正法久住也。若作羯磨,不如白法作白,不如羯磨法作羯磨,如是漸令正法疾滅矣。後之行者,當隨順文句,勿令增減。違法毗尼,當如是學。
- 羯磨乃比丘要務,一切僧事依之而成。若非羯磨,作法不成矣。凡為羯磨者,必須五夏依學,毗尼曉了,開遮持犯,方堪秉白。故律云:若不能誦白羯磨,終身不得離依止也。宜誡勉之。
羯磨儀式凡例終
羯磨儀式目錄
- 上卷 時事
- 第一黑白懺摩篇四法
- 先明悔過法
- 如律審戒法
- 上殿禮佛法
- 呈罪稱量法
- 第二半月布薩篇十四法
- 第三受籌結夏篇六法
- 灑掃敷座法
- 安詳聚集法
- 次序迎請法
- 禮拜歸位法
- 集白差使法
- 日行舍羅法
- 第四依止安居篇七法
- 鳴椎集眾法
- 拈香禮佛法
- 對首安居法二則 初依處不依人 次依人必依處
- 註明日課法
- 序記臘次法
- 心念遙依法
- 請依止師法
- 第五悔過修淨篇二法
- 親臨審戒法
- 具儀呈課法
- 第六自恣解夏篇十一法
- 第七德衣授受篇十法
- 敷設集僧法
- 問答和白法
- 差人持衣法
- 羯磨付託法
- 張衣示眾法
- 為僧授受法
- 四人受衣法
- 三人受衣法
- 對首受衣法
- 獨受德衣法
- 第八出衣遮利篇七法
- 淨堂集眾法
- 呈衣復上法
- 問答所成法
- 單白出衣法
- 嚴禁五事法
- 稱量施衣法
- 三二獨捨法
- 第九捨受衣藥篇十三法
- 第十心念捨受篇八法
- 念捨三衣法
- 念受三衣法
- 念捨坐具法
- 念受坐具法
- 念捨應器法
- 念受應器法
- 念受三藥法一、非時藥 二、七日藥 三、盡形壽藥
- 長衣說淨法
- 第一黑白懺摩篇四法
- 下卷 非時事
- 第一、結解諸界篇七法
- 預瞻標相法
- 集僧結界法
- 作前方便法
- 先結戒場法
- 正結大界法
- 量結攝衣法
- 有緣解界法三則 先解衣界 次解大界 後解戒場
- 第二、受日出界篇九法
- 鳴椎集眾法
- 呈情乞假法
- 問答所成法
- 稱量允可法
- 警示出界法
- 對首受日法
- 聽受殘夜法
- 心念受日法
- 念受殘夜法
- 第三、處分亡物篇十三法
- 如律集眾法
- 捨物與僧法
- 集僧答問法
- 量功賞德法
- 還施亡物法
- 差人處分法
- 羯磨付物法
- 示物輕重法
- 稱量估價法
- 施無衣人法
- 四人真分法
- 三二人分法
- 心念取物法
- 第四、與覆藏行篇二種
- 初與但覆藏羯磨十五法
- 露非方便法
- 鳴椎集眾法
- 呈白犯緣法
- 乞允羯磨法
- 問答所成法
- 考察從生法
- 屏除小罪法先懺從生罪,次懺根本罪,後懺故妄無知二墮
- 僧與羯磨法
- 奪五七事法
- 白僧行行法
- 諭防八事法
- 布薩白僧法
- 白僧停行法
- 代白停行法
- 白僧起行法
- 二與覆藏本日治羯磨二法
- 初有覆本日治法
- 第五、與摩那埵篇四種
- 初與無覆摩那埵羯磨
- 二與有覆摩那埵羯磨五法
- 先白行滿法
- 正乞意喜法
- 當與羯磨法
- 白僧行行法
- 日日白僧法
- 三與摩那埵本日治羯磨
- 四與壞覆藏及壞摩那埵本日治羯磨
- 第六、行滿出罪篇五種
- 初與但行摩那埵出罪羯磨五法
- 如律集僧法
- 呈白行滿法
- 求僧與法法
- 羯磨拔罪法
- 開導守持法
- 二、與不壞覆藏不壞摩那埵出罪羯磨
- 三、與壞覆藏及壞摩那埵出罪羯磨
- 四、與壞覆藏不壞摩那埵出罪羯磨
- 五、與不壞覆藏壞摩那埵出罪羯磨
- 第七、懺偷蘭遮篇三種
- 初主品僧中懺九法
- 露罪集從法
- 從僧乞懺法
- 請師懺悔法
- 答問所成法
- 白僧忍可法
- 檢校八品法
- 屏除小罪法二則 先懺從生法 次懺根本法
- 懺主回復法
- 正懺偷蘭法
- 二中品向四比丘懺二法
- 禮請懺主法
- 懺主白眾法
- 三下品對一比丘懺
- 第八、懺波逸提篇二種
- 先懺捨墮十六法
- 乞求露罪法
- 知時集眾法
- 呈白犯緣法
- 捨本犯財法二則 初定捨法 次不定捨法
- 從僧乞懺法
- 集僧作辨法
- 受請白僧法
- 考察從生法
- 屏除小罪法三則 先請懺悔主次懺從生罪後懺根本罪
- 僧中捨墮法
- 開導責心法
- 即座還衣法
- 有緣轉付法
- 經宿還衣法
- 四三人懺法
- 對首懺衣法
- 後懺單墮三法
- 先懺從生法
- 次懺默妄語
- 後捨本墮法
- 第九、懺可呵法篇二法
- 分別罪體法
- 請師悔過法
- 第十、懺突吉羅篇二法
- 初除故作法
- 次除悞作法
- 第一、結解諸界篇七法
羯磨儀式目錄
羯磨儀式卷上
時事
○第一、黑白懺摩篇四法
初、先明悔過法
梵語懺摩,此翻悔過,謂犯罪之人,應如法悔過也。本云阿鉢底提舍那,阿鉢底是罪,提舍那是說,應云說罪。謂自知有罪,當向清淨比丘,傾心吐露,如實而說也。又云懺悔,懺是西音,悔是東語,此乃華梵雙眾也。天台光明釋懺悔品,不辨華梵,但直釋云:懺者首也,悔者伏也,如世人得罪於王,伏欵順從,不敢違逆,不逆為伏,順從為首,應云首伏。犯戒之人,亦復如是,必須生大慚愧,具大怖畏,伏欵三寶,足下直心發露,順從僧教,依法懺悔也。義淨律師云:懺磨者,西音忍義,西國人誤觸彼身云懺磨,意是請恕,願勿嗔責,此方誤傳久矣,難可改張,謂順此土之方規,故即云懺摩,乃大同小異也。應法師云:懺,訛略也,書無懺字,正言又摩,此云忍,謂容我恕罪也。律中正名懺悔,懺名白法,悔名黑法,謂黑法須悔而勿作,白法須企面尚之,取捨合論,故言懺悔。又懺名修來,悔名改往,謂往日所作不善法,鄙而惡之,誓不再作,故名為悔,往日所棄一切善法,今日已去,誓願勤修,故名為懺,棄往求來,故名懺悔。又懺名披陳眾失,發露過咎,不敢隱諱;悔名斷相續心,厭悔捨離,能作所作合棄,故言懺悔。又翻云浣染成淨,此乃以喻而顯法也。大集經云:譬如百年垢穢之衣,若能一日盡心浣潔,以人工力故,即得鮮淨。懺悔亦然,假使百劫世中所集諸不善業,若能一日洗心發露,懇切懺悔者,以佛法力故,所有諸罪即得消滅,故名浣染成淨也。又懺者名慚,悔者名愧。慚則慚天,愧則愧人。人見其顯,天見其冥,冥細顯麤,麤細皆惡。故當生重慚愧,至誠懺悔。淨名疏云:今明罪滅有三:一、依毗尼門作法,懺滅違無作罪;二、依定門觀相,懺滅性罪;三、依慧門觀無生,懺滅妄想罪。復次,違無作罪障戒,性罪障定,妄想罪障慧。然慧由定發,定由戒生。今作法懺,雖性罪不滅,而得清淨尸羅,發生定慧。是故特須尊重於戒,而諸福中,懺悔為最。故論云:大石雖重,假舟航力,彼岸可登;針芥雖微,不借人持,莫能遠去。犯者亦然,不怕罪重業深,但能慚愧改革,即得身心清淨。只恐小過微愆,不肯傾心吐露,而地獄罪苦,終不能除。故經云:有慚愧者,可名為人;若不慚愧,與諸禽獸不相異也。
二、如律審戒法
准根本律云:若一界內,惟比丘共住者,遇白半月,於十四日先懺摩。如黑半月大小,在二十九八日。斯有二義:一者律制,犯者不得誦戒,亦不得聞戒;犯者不得向犯者發露;犯者亦不得受犯者懺悔。故制於布薩之前,令盡集法堂,如律預問大眾,決疑自他兩利。二者犯罪之人,於布薩時,發露懺悔,仍恐羈遲說戒,聽眾疲勞,故預立此法也。同居大眾,若於五篇戒相中,輕重有犯者,當以慚愧水,洗浴識塵,執發露刀,割覆藏網,憑僧先悔,令戒身具足,清淨布薩。此乃是仗眾僧拔苦,以見戒和同修也。若有智慧人,纔犯之時,即生惶怖,稽首三寶前,傾倒過咎,志心懺悔,不待臨時審問也。律云:時分將至,知事人應差求寂,或年少比丘,詣羯磨堂,掃灑令淨,敷座然燈。於正座後,傍設一小桌,書記候錄人事。仍恐名同事異,以便詳察。至初夜分,開大靜時,接揵搥律論後改此椎字。
此是打皷一通,計五十四下。初緩緩重打二十下,次漸緊稍輕打二十一下,後緊收輕輕打十二下,復連椎重擊兩下,是為五十四也。餘集僧打法准此。眾僧〔間〕已,各搭七衣持具,整肅威儀,鴈行而出。至法堂已,先禮佛一拜,序立兩傍。僧盡集已,一首頷執香,二引磬隨後,請一堪能羯磨者臨堂,為眾作法。然彼師亦不得在寮中,待其請至。此乃僧法羯磨,不同新戒。懺悔可時,應迎到半途。其請者迎,見即轉身,二引磬前行,執香者隨後。師至法堂,先展大具,禮佛三拜,詣座傍立。為首者上香,大眾向上排班,作禮三拜已,師就位,拈香三瓣,然後坐下。若有五戒、十戒及菩薩、沙彌依住者,次序而問。
知事人呼云:
諸沙彌次第進堂,沙彌〔問〕呼整儀而入,向上排班已,呼云:聞磬聲,頂禮三拜, 撩衣。拜已,復云:問訊, 長跪 合掌。
羯磨師撫尺云:
諸沙彌!汝等既捨五欲,親緣受持五十支禁戒,為佛弟子,號曰息慈。理宜嚴護身口業道過非,精學隨律威儀教法。戒體若淨,眾善方生。少有染汙,至道難入。今乃白黑半月布薩之前,大僧集會懺悔之際,汝等各將本所受持戒品,應當諦審忖思。從前半月審戒以來,乃至於今十三四日中,若有犯者,向我一一說露,以便依律作法,浣染成淨。若有犯而不言者,則自欺增罪,非釋種子。 撫尺問云:
諸沙彌!
- 第一、不殺生戒,有犯否?答:無。有則言有,無則言無,不得隱覆。下皆准此。
- 第二、不偷盜戒,有犯否?
- 第三、不婬欲戒,有犯否?
- 第四、不妄語戒,有犯否?
- 第五、不飲酒戒,有犯否?
- 第六、不著香花鬘、不香油塗身戒,有犯否?
- 第七、不歌舞倡伎不往觀聽戒,有犯否?
- 第八、不坐高廣大床戒,有犯否?
- 第九、不非時食戒,有犯否?
- 第十、不捉持生像金銀寶物戒,於中一一有犯否?
五十戒既然無犯,可稱清淨沙彌,作禮而退。呼云:
一拜起,具 問訊 次第,出堂上殿俟候,隨大眾禮佛。問沙彌尼,准此五戒亦同,惟不問後五條為異。 次呼菩薩沙彌,儀式亦同前。
座上撫尺云:
菩薩沙彌諦聽!我今問汝,菩薩十重、四十八輕戒相,應當如實而答。
撫尺問云:
- 第一、殺戒有犯否?答:無。有當言有,無則言無,不得虗妄而答。後皆准此。
- 第二、盜戒有犯否?
- 第三、婬戒有犯否?
- 第四、妄語戒,有犯否?
- 第五、沽酒戒,有犯否?
- 第六、說四眾過戒,有犯否?
- 第七、自讚毀他戒,有犯否?
- 第八、慳惜加毀戒,有犯否?
- 第九、嗔心不受悔戒,有犯否?
- 第十、謗三寶戒,有犯否?
如上一一答已,若無犯者,即云:十重戒既然無犯,我今更問汝四十八輕,應當如實而答。
撫尺云:
- 第一、不敬師友戒,有犯否?
- 第二、飲酒戒,有犯否?
- 第三、食肉戒,有犯否?
- 第四、食五辛戒,有犯否?
- 第五、不教悔罪戒,有犯否?
乃至。
- 第四十八、不破法戒,於中一一有犯否?
如前答已,若無犯者,即云:輕重戒相。既然無犯,可稱清淨菩薩沙彌。作禮而退。
知事人呼云:
一拜起,具 問訊 上殿去,候大眾同禮佛。
此准菩薩戒相而問輕重。既然無犯者,則沙彌十戒自雪耳。其小大二俱直言答竟,座上師稱量人事及法。若小小有犯前四性業者,依律作不現前白四羯磨滅擯。不得共清淨沙彌同事,亦不得依止比丘住,由非釋子沙彌故。若作而不成作者,犯應懺突吉羅,對首悔除。若遭命難因緣,律有明訓。若有犯後六遮業者,故作則有心輕慢佛語,犯應懺突吉羅,作對〔者〕法悔。無心悞作,則不善守律儀與責心突吉羅罪,作心念法滅。其小大亦復如是。若有犯十重戒者,准小乘律法,如前滅擯。大乘雖許懺悔,必須要見先華種種瑞相,佛來摩頂,方得滅罪。若無好相,雖懺無益。若有犯四十八輕戒者,對首懺悔,罪便得除。不同重戒作法者,必須審定犯緣,仍分故悞,而與懺悔,方名為善。然茲法範,預立於斯,有小大則用。若無者,惟集大僧懺悔耳。
羯磨師撫尺云:
僧集否?答:僧已集。 和合否? 和合。 未受具戒者出否? 已出。若無者,答:是中無有未受具戒者。 僧今和合,何所作為?答:懺悔羯磨。
此集僧不問說欲者,律制發露必須自言,若不自言不應治罰,是以不問也。
撫尺云:
諸大德!今乃白黑半月未布薩之先,我等和集一處,人各撫臆,自忖三思:從前半月誦戒以來,乃至於今十三四日中,若有干犯佛制,汙染戒身者,當生慚愧,速求清淨。向我直言發露,切勿覆隱。故未曾有經云:前心作惡,如雲覆日;後心起善,如炬消暗。是知淨染由心,懺悔憑律。若不能生深信之心,具大怖之念,縱佛在世,亦難懺除。諸大德!汝等願淨五篇,成就五分法身;冀嚴三聚,不繫三界生死者。有犯則出眾說過,無犯則端立默然,知諸大德清淨。撫尺云:今問諸大德,是中有犯者否?
若有犯者,次第出班,向上三拜,長跪合掌,說所犯事。羯磨師當詳究因心,及所犯事緣。書記師一一錄明已,犯者一拜起,具問訊,歸班座上。再問第二、第三遍已,而眾皆默然者,維那舉云:
懺悔功德殊勝行云云。
大眾同念回向偈畢,殿上接鼓三下羯磨,起身禮佛一拜,或同大眾齊拜亦可。拜已,迎請者云:
送師傳答不勞羯磨歸寮。
三、上殿禮佛法
大眾齊上殿,展具,鳴手磬,接鼓三通。先禮佛三拜,問訊已,舉。
- 普賢王菩薩摩訶薩。第二、第三稱,加南無二字。念三稱已,鐘鼓煞完,再舉。
-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十二拜。
- 南無文殊師利菩薩三拜。
- 南無彌勒菩薩三拜。
- 南無十方諸佛三拜。
- 南無十方菩薩摩訶薩。三拜,三皈,各回。
此乃是准菩薩戒師長位次禮也。若有倍加精勇者,各隨方便,或通宵禮佛,或持誦呪經,更好而修行,不厭其繁多,則愈為善矣。
四、呈罪稱量法
羯磨同維那、書記,或即晚,或次日,將犯者至方丈門外立。執事入門,左右立。維那知會侍者已,請出和尚到公位。羯磨合掌向和尚云:
昨夜懺悔堂中,有某大德犯某事發露,呈白和尚。
說已一拜,左側立。次維那、書記同禮一拜,呈罪單已,左右立定。和尚看明,維那呼發露者進來,脫屣展大具,頂禮三拜,問訊長跪合掌。和尚細問犯者,如實說已,然後依律制斷。當與白四、白二、對首、心念四種羯磨者,即應與之。然今人信根浮薄,恐自力不堅,仍令犯者或兼禮諸佛萬德洪名,或誦持靈感秘密神呪,仗佛菩薩慈悲力加被,羯磨懺悔力滅除,俾罪障氷消,善法日茂。如是教已,呼彼起立,禮謝三拜,起具問訊羯磨。維那、書記如前禮辭而退。然懺列三門,此是律門,兼之於定,非慧門所攝也。今半月懺摩菩薩僧,仍依比丘僧法羯磨,而不另作者,寧有身戒不淨,而云心戒清白者也?非謂棄大就小,混亂僧規。故南山事鈔云:欲得正法久住,大乘菩薩善護僧制。若果是大機淨信,於晝夜六時真正持菩薩戒者,自然十重氷霜,餘輕雪月。如偶爾習氣突發,而於熟境難禁,適有犯者,方遵梵網、地持二經,作大乘懺悔。此如大乘玄義十二門分別中所明,故不繁引。
○第二、半月布薩篇十四法
初、先知淨住法
律云:布薩者,即說戒也,秦言善宿。南山云:淨住,謂清淨身心,如戒而住也。摩得勒伽論云:云何名布薩義?謂捨諸惡不善法,證得白淨法,究竟梵行事,故名布薩義。十誦律云:布薩法者,半月半月,諸比丘和合一處,籌量自身,晝作何罪,夜作何罪,犯與不犯。若有過者,即應捨離懺悔,安住善法故。根本律中,半月說戒,名曰長淨義。淨律師云:每於黑白半月,日日之中,須以日數,告眾令知。或上座曰,或知事人云:諸大德!今是黑白月幾日?此有二義:一為知褒灑陀時,二為防俗人來問,以便答故。所言褒灑者,是長養義,陀是持義。由集眾說戒,能長養善法,持自心故。善見律云:云何得知正法久住?佛言:布薩法不壞,是
二、起緣說戒法
按說戒揵度云:佛在羅閱城。時諸外道月八日、十四日、十五日諸人往來,共為親友,給與欣食,極相愛念。瓶沙王登樓遙見,問知其由。王即下樓,往禮世尊,白所見事:願佛令諸比丘亦三時聚會,我及羣臣亦來聚會。佛即允已,王辭禮去。佛告諸比丘:從今以去,聽汝等三時集會。彼時但是說法,未曾說戒。後於異時,佛在靜處,作是思惟:我今為諸比丘結戒,應說波羅提木叉。中有信心新受戒比丘,未得聞戒,不知當云何學戒。我今寧可聽諸比丘集在一處,說波羅提木叉。毗尼母論云:佛在世時,聽諸比丘日日說戒,皆生疲厭心,囚集會疲極故。如來聞已,即集僧告言:自今已去,聽諸比丘半月半月日和集說戒。爾時有一住處說戒,僧坊既大,遠者不聞。佛告諸比丘:若坊大僧多者,聽敷座正中說戒。當高聲朗誦,使得聞之。時諸比丘用歌音誦戒,佛言:不應爾,但高聲了了誦之。歌音誦戒有五種過失:一者未入道跡之人聞音染著,二者為世人所嫌,三者與世人歌調無異,四者妨廢行道,五者妨入定。第二分云:時布薩日,有一比丘入房閉戶而眠。諸比丘說戒已,起座而去。時眠比丘聞聲即起,問言:諸大德欲何處去?將非往作布薩耶?諸比丘報言:我等說戒已歸來,汝向在何處?答言:我在房中閉戶眠耳。諸比丘往白世尊,佛言:不得白日在房中睡眠。說戒日聽上座於小食大食上作白已,然後誦戒。將結齊時,知事人先高聲作如是言:
大德僧聽!今黑、白月十四、五日布薩,白眾僧於某時分集某處誦戒。一說。
十誦律云:單白有乎二種,有單是白非羯磨,有單白即是羯磨,此乃是白非羯磨也。若晝日有緣所羈,應白初夜分。若有因緣,應廣一略一。若無緣阻,兩乘俱廣。當作兩時集白,先作誦比丘戒白,次作誦菩薩戒白。一菩薩上座比丘,於大食小食上白云:
大德菩薩僧聽!今黑、白月十四、五日布薩,白菩薩眾,於某時分集某佛殿,誦菩薩戒。一說:若有緣不能兩乘廣者,淮小乘白法。
三、淨堂敷座法
說戒。揵度云:於布薩日,為上座者,當教年少比丘初受戒者掃灑掃灑者,以地喻心地,掃灑如懺愆,表半月半月布薩,清淨身心也。敷座。其座有二種:一是高座為說戒者登,二是低座為聽戒者設。其高座上,宜列香花以香表信,花表因,若非正信淨因,則修證無從也,備燈火,預防夜暗此言晝日布薩也。燈火表智,暗喻癡障,以顯智起,則無明破而惑業亡也。具水器。於中分二:一是洗足瓶恐足垢穢,汙僧地敷故。此方足有鞋襪,亦無地敷,少此亦得,二是洗手盆謂入堂時,先當潔手,則禮僧無慢。以水表定,垢喻塵煩,若不藉定力,則塵情渾濁,莫能澄靜也。具舍羅此云籌,乃記數之物,以見界內比丘有若干也。以上等物,若上座不教年少比丘辨者,突吉羅;教而不依者,亦突吉羅。如上具已,受欲者回律制:有三寶因緣及看病事者,聽至堪能持欲者所與欲;若有病重人不能動者,聽到彼處索欲,故須待受欲者回也。時至,打揵椎梵語臂〔吒〕,此云打;梵語揵椎,此云所打之木,又翻為聲。故律云:隨有木、瓦、銅、鐵鳴者,皆號揵椎。此乃是如來信鼓,眾僧號令,名為集僧方法也。薩婆多論云:夫集僧揵椎,必有常准,不得互易此乃是打鐘一通〔,某〕打法與懺摩同。
四、整儀入眾法
大眾聞揵椎聲已,各披大衣,整肅威儀,雲集法堂。先禮佛一拜,序戒而立。不得戲笑雜談。南山事鈔云:凡入布薩堂時,應在門外,褊袒右肩,斂衣當心,攝恭敬意,而擬堂內之僧,作佛想、菩薩羅漢想。何也?以三乘法食皆同故。次則徐徐進堂。若在西坐者,從戶外傍門西頰,先舉左足,定心而入。若出門者,還從西頰,先舉右足,次第而出。若在東坐者,反上可知。不得門外交過,步下參差。若欲坐時,先將右手按地而坐,以衣自覆,勿露形醜。須知五法,對治一心。一者當懷恭敬,重法尊人。二者應自𢍉下,如拭塵巾。三者應知坐起,俛仰得時。四者在彼僧中,不為彼雜。五者不可忍事,應作默然。凡釋子威儀,事在嚴整清潔,軌行可觀。此乃是無言之教,堪發有情之信。所以程子觀僧行而猗嗟云:三代禮樂,盡在於斯焉。
六、誡勅小眾法
若有菩薩、沙彌及受十戒并五戒者,先當勗勉知事人,呼云:
諸沙彌次第進堂向上排班已,聞磬聲,頂禮三拜, 問訊, 長跪 合掌。
座上撫尺云:
諸沙彌諦聽,人身難得,戒法難逢,時光易過,道業難成。汝等各淨身口意,勤學經律論,謹慎莫放逸。答依教奉行。座上云既能依教奉行,作禮而退。呼云一拜起,具問訊, 次第出堂。 菩薩沙彌,候誦梵網經來聽。
香雲蓋菩薩摩訶薩。第二三聲添南無念,眾齊稱已擊子,遂煞下一陣完。次舉云: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三稱畢,即舉開律偈。
七、問和行籌法
座上合掌,從稽首禮諸佛,高聲朗誦至半月。半月說已,撫尺問云:
僧集否?答:僧已集。律云:僧者,從四人、十人至百千人,皆名為僧。和合否?答:和合。南山事鈔云:大凡作法之時,必須身心俱集,方名和合。未受具戒者出否?答:已出。若無有來禮僧足者,答云:是中無有未受具戒者。
律云:有四種具足:一、受具足,二、隨具足,三、護他心具足,四、具足守持。五分律云:應遣沙彌著不見不聞處,以燈籠徧照。恐盜,聽大僧說戒。受具成遮。
不來諸比丘說欲及清淨,有否?
律云:應來者來,應與欲者與欲來。然欲有四種:二、有緣與欲,二、堪能者受欲,三、僧中說欲,四、有緣轉與欲。四者並須如法。若犯一非,具招兩過。是以如來大慈,凡作羯磨時,若果有三寶因緣及看病等事,聽彼與欲。應對一堪能持欲徃僧中說者言:
大德一心念!我某甲比丘,如法僧事,與欲清淨。一說。
律云:若為佛法病緣,應改其事。安居受籌時,應言與欲受籌。自恣時,應言與欲自恣。餘一切法,皆言與欲羯磨。其與欲者,若是後戒,應對受欲者一拜,長跪合掌,向彼說已,一叩而起。若是同戒,或前戒者,但一拜已,對立作法,作已再拜。僧祇律云:不聽與欲者多,集僧者少。亦不得相等,應與欲者少,集僧者多。亦不聽無緣與欲。南山事鈔云:結界、滅諍二種羯磨,縱有因緣,不開與欲。餘一切羯磨皆聽。律本云:與欲受欲已,若未作羯磨,不得出界及至戒塲上。亦不得明日作羯磨,今日與欲。違者,皆突吉羅。時受欲比丘有因緣起,不得持欲徃僧中說。不知當云何。佛言:聽轉與餘比丘欲。應如是言:
大德一心念!我某甲比丘,與眾多比丘受欲、清淨;彼及我身,如法、僧事與欲、清淨。一說。
時持欲者聞座上問已,於本位上合掌,高聲答云:有。即出眾。若說和尚欲者,在先只須一問訊,合掌,對座直立說之。說已,再一問訊,歸位。持大眾欲者,對座一拜,問訊,長跪,合掌,作如是言:
大德僧聽!眾多比丘,我受彼欲清淨,彼如法僧事與欲清淨。一說。座上云:善。答:爾。一叩而起,歸本位坐。
律云:若能憶持名姓者,隨意許受多少說之。如不能者,但云眾多比丘與欲清淨。所言欲者,要也。謂聞揵椎聲,本要徃僧中同作羯磨,集其和合。因有三寶因緣及看病等事,故與欲也。
誰遺比丘尼來請教誡?若無,答:此處無尼來請教誡。若有,受囑者答:有。答已,即起座整衣,至眾中,先禮僧三拜,長跪合掌,為尼代請。僧祇律云:於禮僧足下,加與清淨欲。當如是白:
大德僧聽!某處比丘尼,僧和合,僧差比丘尼某甲半月半月頂禮比丘僧足,與清淨欲,求請教授尼人。三說。
一拜起,具准義加云:欲應至上座所,如是問言:
大德慈濟!能教授比丘尼否?
若答言不堪者,如是乃至二十夏已來,一一具問。若言能者,即還至座前,向上合掌,如是復云:
某上座堪能。
一、問訊,復位。座上知已,即白二羯磨差徃,然後為僧說戒。其布薩、誦戒,與夫蓋徃教尼者,事法雖殊,作辨同時,不必更問。集和說欲,即當問云:
僧今和合,何所作為?答:差教授比丘尼人羯磨。白云:
大德僧聽!若僧時到,僧忍聽,僧差某甲比丘教授比丘尼。白如是。
大德僧聽!僧差某甲比丘教授比丘尼。誰諸長老忍僧差某甲比丘教授比丘尼者默然,誰不忍者說。僧已忍差某甲比丘教授比丘尼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羯磨已,准義如儀云:其受差者,理宜離位,至於眾前,三禮僧中上座已,復位。彼受囑者,亦應起坐,至彼受差教授比丘尼者所,曲躬叉手,而語教授期時,白云:
大德慈濟,能教授比丘尼僧,尅何期時,屈降彼處?願垂示諭,以便聞知。候迎。
一說,教授師酌量尅就〔目〕期,報受囑者已,兩相疑別,各歸本座,諦聽誦戒。此乃是初差新教誡也。若座間有曾受差者,座上即問:
眾中誰能教授比丘尼已受差者在本位合掌〔各〕?我比丘某甲堪能。
答已,即出眾禮上座足。其受囑者,亦即如前詢約徃期,更無羯磨可作。以法無重秉,人無二質故。此謂是有教授比丘尼人所作也。若受囑人如前徧問,為尼請竟,無堪能者,即應轉身還上座前,先一問訊,合掌報云:
我某甲徧問眾僧,無有堪能者。
問訊歸位座上,或再問眾僧無堪任者,師應名彼受囑者,至座前傳略教誡法。彼受囑者聞已,即當出位至座前,向上合掌而立。
座上告云:
汝今為比丘尼請教誡者,我已問僧:此眾無堪能教誡人。明日尼來問可否時,當如我語報言:昨日為尼僧中請教誡師,眾無堪任者。上座如律,已為汝等傳宣略教誡勅:爾比丘尼僧精勤行道,謹慎莫放逸。一說。其受囑者答:爾。
一拜,復位。此但明當時問請之法。若欲廣知,當閱教誡比丘尼正範。倘有乍入伽藍,來禮僧足,求聽戒者,尼應預告知事人。其知事人先遣尼在門外立,聞座上問,應答。
此處無尼來請教誡,但有禮僧足者。座上云:喚進來。呼云:諸比丘尼次第進堂 問訊,展大具, 聞磬聲,頂禮三拜, 問訊, 長跪 合掌。
座上撫尺云此准十誦略教誡法:
諸比丘尼諦聽!今乃黑白半月布薩之期,頒宣五篇聖章;生善滅惡之日,慶聞二部律與。此是非僧不與之地,受具方得序趺。爾等以戒為師,依戒而住,精勤行道,謹慎莫放逸。答頂戴受持。座上云既能頂戴受持,作禮而退。呼云一拜,起具 問訊。
佛制大僧布薩之期,諸比丘尼應當請僧教誡。彼處若無別界,准律明制,方便許聽。應於比丘之後,敷座而坐。彼問訊已,維那引至最後一行,序座聽戒。此乃是禮僧足,求聽戒之儀式也。若有請教誡行堪能者,受囑人問徃期竟,方行籌誦戒。若有受囑人請無堪能者,傳宣略教誡勅已,即云:
欲說戒者,應當先行舍羅。眾中已受差者,出班為僧作法若已差者,不必重差;若未差者,如是差云。
大德僧聽!若僧時到,僧忍聽,僧差比丘某甲某甲為僧行舍羅。白如是。
大德僧聽!僧差比丘某甲某甲為僧行舍羅。誰諸長老忍僧差比丘某甲某甲為僧行舍羅者默然,誰不忍者說。僧已忍差比丘某甲某甲為僧行舍羅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若眾多者,應差四人羯磨,作兩番白,不得僧差僧。故律云:應差具五德人為僧行舍羅,所為不愛、不恚、不怖、不痴、知行籌、求行籌也。受差人先應出眾一拜,復位座上,復口差二人或四人收籌。若有八人竝定,兩班行者前立,收者在後。若但四人站,一班行者居中,收者兩邊一拜,問訊歸位。首者白云:
大德僧聽!若僧時到,僧忍聽,我某甲比丘、某甲比丘,為僧行舍羅。白如是。
若行者四人,羯磨序執事作兩番白,收者不必白。白已齊出位,如前比班向上一問訊。行者執籌盤在前,收者捧空盤隨後,從座上起,次第而行。若行者四人,二人從中左〔在〕分行,一人各徃後二行或三行起。若聽戒者,是稅坐,應起身取籌。若是地坐者,應蹲踞取一莖置空盤內。說欲者,記明人數,代取彼籌。若人數多者,應向行籌人云:有若干人與欲。其行者亦應問彼,不得忘錯。如上行已,俱徃屏處細行數之。若有行別住者,亦算彼數,連行者、收者總算,記明有若干人。然後收者前行,行者隨後徃至座前,收者在前班或中立定。為首收籌者高聲報云:
康熈某年某分,第幾黑、白半月布薩,座中比丘若干人。
為僧行舍羅竟向上一拜,座上云:善。行者齊答:爾。拜已歸位。若有行,行者呼云:
眾僧已知,如法行持。答:爾。一叩而起,後坐聽戒。若有二、三人,應次第白:
○此乃是有受囑人,有堪能教誡者,無堪能教誡者。及有禮僧足尼,來求聽戒者,集僧作法。如是若無受囑人,及禮僧足者,如前答。此處無尼來請教誡已,座上即問:
僧今和合,何所作為?答:誦戒羯磨。座上云:既誦戒羯磨,應當先行舍羅,眾中已受,差者起座,為僧作法。
此乃是律堂誦戒常所行事。如是若無請教誡尼人者,集僧皆准此。其未差者差,及出班禮儀,并單白行籌等式,盡如前行。行者於此白僧,法亦同上。
八、白時誦戒法
律云:其誦戒者,應先作單白,和僧已,然後說戒。即當合掌,作如是白。
大德僧聽!今〔無〕白月十四、五日眾僧說戒。若僧時到,僧忍聽,和合說戒。白如是。
若有因緣欲一廣一略者,座上應告大眾師言:
撫尺云:
諸大德!春分三月季中有閏,當言四月日為一時。
按西域國法,四月日為一時,從臘月十六日至四月十五日為春分,四月十六日至八月十五日為夏分,八月十六日至臘月十五日為冬分,無有秋分。西域三時東震,四季期所改者,按此方國法也。
依西域,臘月盡誦戒,則云半月日已過。正月半,則云一月日已過。正月盡誦戒,則云一月半日已過。餘可准知。今順此方,則正月十五日誦戒,為半月日已過。餘例可曉。其夏秋冬,並如上。
少一夜,餘有一半夜、兩月、半日在。
少一夜者,西域一年分三時,每一時中一定。第三黑半月少一夜,是正月小也。若第七黑半月少一夜者,是三月小也。夏冬准算,可知一年定少六夜。此方曆數不定,須照月而言。逢月小誦戒,則云少一夜。若月大,則不必言矣。餘有一夜者,若白日誦戒,則本日一夜還在,則可言餘。若白日有緣,至初夜分誦者,應云餘有半夜。若到中夜亥時誦者,此句則不必言矣。以布薩本日夜分盡去,更無可餘。故律云不得在後夜布薩是也。兩月半月在者,是正月十五日誦戒。謂春分既過半月三月之數,惟存兩月半日在矣。餘可准知,此不繁例。
老死至近,佛法欲滅。諸大德!為得道故,一心勤求精進。所以者何?諸佛一心勤求精進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何況餘善法,各趂強徤時,努力勤修善,如何不求道?安可須待老?欲何樂乎?是日已過,命亦隨減,如少水魚,斯有何樂?
諸大德!我今欲說波羅提木叉戒,汝等諦聽,善思念之。若自知有犯者,即應白懺悔,不犯者默然。默然者,知諸大德清淨。若有他問者,亦如是答。如是比丘在眾中,乃至三問,憶念有罪不懺悔者,得故妄語罪。故妄語者,佛說障道法。若彼比丘憶念有罪,欲求清淨者,應懺悔,懺悔得安樂。諸大德!我已說。戒經序撫尺云。
今問諸大德:是中清淨否?三問已諸大德!是中清淨,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若廣小略大者,有八處問清淨,一一皆如戒序問法。如是從初篇高聲朗誦至卷終,即舉誦菩薩戒、佛名,及聞經偈已,即問和集,白略誦大乘。若略小廣大者,戒序問清淨已,即如是誦。
諸大德!是中清淨,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如是八處問清淨已,即舉誦大乘戒佛號及開經偈,廣誦大乘。若二部俱廣者,誦已即舉誦戒功德殊勝行等偈。大眾同和迴向畢,其迎請者起座先禮佛一拜,誦者下座亦禮佛一拜。迎請者云:
其知事人將所辨具,或收舉在衣處,或仍舊留在堂中,遣人照看,待誦大乘戒,勿令遺失。
九,續誦大乘法
其日若無因緣所羈者,兩乘廣誦。准律明制,於布薩堂誦比丘戒竟,遵梵網經,移座佛殿,說菩薩戒。若座上有佛供者,則不必移,就於彼處誦之,以諸佛道同故。若在一時誦者,准小乘集〔自〕法,即是大乘白法,不行亦可。時至,鳴鐘三下,或如前打法。菩薩比丘聞已,各披大衣,整儀入堂,仍如前序戒而立。首領執香二引禮,鳴磬如前法,請一具德學菩薩比丘誦大乘戒。或是前人,或另請師至堂中,及迎請等儀,一一如前。維那舉云:
南無千華臺上盧舍那佛三稱,再舉。
撫尺問云:
菩薩比丘僧集否?答菩薩比丘僧已集。 和合否?答和合。 未受菩薩戒者出否?答此中無有未受菩薩戒者。若兩乘一座誦者,有單受比丘戒者遣出,座上問時應答已出 不來。諸菩薩比丘說欲及清淨,有否?若有,答有。說法如前,惟加菩薩二字
僧今和合,何所作為?答:誦菩薩戒羯磨即單白和僧。
大德菩薩僧聽!今黑、白月十四、五日布薩。若僧時到僧忍聽,和合誦菩薩戒。白如是。
白已,有菩薩、沙彌呼彼一齊進堂,向上作禮三拜,徃後序坐聽戒。
撫尺云:
諸佛子等!合掌至心聽,我今欲說諸佛大戒序,眾集默然聽。自知有罪當懺悔,懺悔則安樂,不懺悔罪益深。無罪者默然,默然故,當知眾清淨。諸大德諦聽!佛滅度後,於像法中,應當尊敬波羅提木叉。波羅提木叉者,即是此戒。持此戒者,如暗遇明,如貧得寶,如病者得瘥,如囚繫出獄,如遠行者得歸。當知此戒,則是眾等大師。若佛住世,無異此也。怖心難生,善心難發。故經云:勿輕小罪,以為無殃。水滴雖微,漸盈大器。剎那造罪,殃墮無間。一失人身,萬劫不復。壯色不停,猶如奔馬。人命無常,過於山水。今日雖存,明亦難保。眾等各各一心,勤修精進,慎勿懈怠懶墮,睡眠縱意。夜即攝心,存念三寶,莫以空過,徒設疲勞,後生深悔。眾等各各一心,謹依此戒,如法修行,應當學。
諸大德!我已說菩薩戒序竟。撫尺云:今問諸大德!是中清淨否?三問:諸大德!是中清淨,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然後高聲朗誦,句義了然。若廣誦者,從經題乃至八萬威儀品,當廣明撫尺問清淨。其四十八,輕前三十逢十戒處,問後十八至九戒已,問誦完迴向,各次第去。若略誦大乘者,戒序問清淨已,即云:
佛說梵網經菩薩心地品之下。佛告諸佛子言:有十重波羅提木叉,若受菩薩戒不誦此戒者,非菩薩、非佛種子。我亦如是誦,一切菩薩已學、一切菩薩當學、一切菩薩今學。我已略說菩薩波羅提木叉相貌,應當學,敬心奉持。
- 第一、殺戒。
- 第二,盜戒。
- 第三、婬戒。
- 第四,妄語戒。
- 第五、沽酒戒。
- 第六,說四眾過戒。
- 第七、自讚毀他戒。
- 第八,慳惜加毀戒。
- 第九、瞋心不受悔戒。
- 第十,謗三寶戒。
如是十戒應當學,敬心奉持。八萬威儀品當廣明。撫尺云:今問諸大德,是中清淨否?三問已:諸大德,是中清淨,默然故,是事如是持。即云:佛告諸菩薩言:已說十波羅提木叉竟。四十八輕今當說。
- 第一、不敬師友戒。
- 第二,飲酒戒。
- 第三、食肉戒。
- 第四,食五辛戒。
- 第五、不教悔罪戒。
- 第六,不供給請法戒。
- 第七、懈怠不聽法戒。
- 第八,背大向小戒。
- 第九、不看病戒。
- 第十,畜殺眾生具戒。
如是十戒,應當學,敬心奉持。下六度品中廣明。撫尺云:
今問諸大德:是中清淨否?三問已諸大德!是中清淨,默然故,是事如是持。即云
- 第十一、國使戒。
- 第十二,販賣戒。
- 第十三、謗毀戒。
- 第十四,放火焚燒戒。
- 第十五、僻教戒。
- 第十六,為利倒說戒。
- 第十七、恃勢乞求戒。
- 第十八,無解作師戒。
- 第十九、兩舌戒。
- 第二十,不行放救戒。
如是十戒,應當學,敬心奉持。滅罪品中,廣明一一戒相。撫尺云:今問諸大德,是中清淨否?三問已:諸大德,是中清淨,默然故,是事如是持。即云:
- 第二十一、瞋打報讐戒。
- 第二十二,憍慢不請法戒。
- 第二十三、憍慢僻說戒。
- 第二十四,不習學佛戒。
- 第二十五、不善知眾戒。
- 第二十六,獨受利養戒。
- 第二十七、受別請戒。
- 第二十八,別請僧戒。
- 第二十九、邪命自活戒。
- 第三十,不敬好時戒。
如是十戒,應當學,敬心奉持。制戒品中廣明。撫尺云:今問諸大德,是中清淨否?三問已:諸大德,是中清淨,默然故,是事如是持。即云:
- 第三十一、不行救贖戒。
- 第三十二,損害眾生戒。
- 第三十三、邪業覺觀戒。
- 第三十四,暫念小乘戒。
- 第三十五、不發願戒。
- 第三十六,不發誓戒。
- 第三十七、冐難遊行戒。
- 第三十八,乖尊卑次序戒。
- 第三十九、不修福慧戒。
如是九戒應當學,敬心奉持。梵壇品當廣明。撫尺云:今問諸大德,是中清淨否?三問已:諸大德,是中清淨,默然故,是事如是持。即云:
- 第四十、揀擇授戒戒。
- 第四十一,為利作師戒。
- 第四十二、為惡人說戒戒。
- 第四十三,無慙受施戒。
- 第四十四、不供養經典戒。
- 第四十五,不化眾生戒。
- 第四十六、說法不如法戒。
- 第四十七,非法制限戒。
- 第四十八、破法戒。
如是九戒,應當學,敬心奉持。撫尺云今問諸大德,是中清淨否?三問已諸大德,是中清淨,默然故,是事如是持。南無千華臺上盧舍那佛。
誦戒功德殊勝行云云 其下座、禮佛及出散等儀如前。
十、難緣略說法出僧祇律
佛言:說戒之日,有八難事起,隨緣遠近,應略說之。若難事捉,近連戒序,亦不得說者,當如是白:
諸大德!今黑、白月十四、五日布薩時,各正身、口、意,莫放逸。
告清淨法
律云:說戒日,客比丘來,若少者,當告舊比丘清淨。應如是白:
大德僧聽!我比丘某甲清淨。一說。
十一、對首說戒法
佛言:若一比丘住,於說戒日至布薩堂,如前辨具已。若客比丘來,有五人如僧法誦戒。若但四人,集白誦戒,不受欲。若但三人,各三語說戒。應具修威儀,對二比丘作如是言:
二、大德憶念!今僧十四、五日說戒,我某甲清淨。三說。
○第三、受籌結夏篇六法
初、灑掃敷座法
准根本百一羯磨云:安居前一日,授事人應掃塗房舍令清淨已,於大食小食上當告白云:
諸大德!明日僧伽作夏安居,所有諸事咸應思念。一說
至日,若不白者,方丈前懸牌一面,上書今日受籌,明日安居八大字。具知事者,於集眾處,令淨人掃灑已,於正中,上面供娑婆教主本師釋迦尼牟佛位;下面朝上,左隅供護法韋駄尊天位。並須香花羅列,燈燭幃煌。左右敷眾僧座,上面左隅敷和尚座。於正中設一低桌,看人多少,可為辨籌幾盤。應置二大籌:一者先行佛位,二者最後行護法韋駄尊天位。其籌不得粗惡曲戾。五分律云:極短並五極,指長一拳肘。簏不過小指,細不減粗箸。以香水洗過,放淨盤中,鮮花覆上。應設二籌盤、二空盤。人多者,四籌盤、四空盤。放低卓上,整齊擺好。若伽藍大者,先應差堪能者受欲。待彼回堂已,時至鳴椎。此是打鐘三下,盡集界內僧。
二、安詳聚集法
時諸比丘聞揵椎聲已,各〔彼□〕多羅僧肅靜威儀,手持坐具,雁行而出。至作法處,先禮佛一拜,各序戒次端立,不得高聲講話,笑語喧譁,如兵奴法。若有行行人,應遣在最後一行,自取墊子而敷。其方丈侍者亦俱先出,到作法處,各序次而認位已,以坐具放在墊,于上作記。然後著二人回方丈,隨侍和尚出來。不然,眾中序定位次,又要移〔動〕,彼此不怡。其自恣、非受功德衣兩法亦如是。眾僧集已,上座應問一聲:大眾!可曾濟否?有人答已,方去迎請。
三、次序迎請法
大眾齊集已,上座執香二,引請鳴磬,隨後戒長者出眾六人或八人,少者四人,往方丈請和尚。其執香者走中門,餘者傍退,對面而立。待和尚至公位前,迎請者前後兩班,執香者站在居中,一齊向上頂禮三拜或一拜。問訊已,末後先行,引磬在後,序次而打,聲盡方鳴香。又次後走出中門,到集眾所,執香者在下面,右邊班尼對韋䭾座立,請者各歸本位前立。二、引磬領和尚到佛位前,問訊胡跪,拈香三辨,起身再一問訊,轉身下,先一兩步居中,向上禮佛三拜。二、引磬站在佛座前,次第而鳴,禮已即轉身下走,引和尚到韋䭾前,先一問訊,拈香三辨,再三問訊已,和尚轉身上行,歸位面立,引請及侍者亦各歸位。首領上香已,大眾一齊向上排班。
四、禮拜歸位法
和尚云:至誠作觀禮拜,求諸佛菩薩慈悲加被,九旬之中精勤辨道,無諸魔障。大眾禮佛三拜,問訊已,上座云:轉身向下,問訊韋䭾。和尚云:至誠問訊,願為擁護,使我等內魔無嬈,外障潛消。三問訊已,知事者云:轉身向上,頂禮和尚三拜。尚云:禮佛。或云:禮佛一拜。拜已,和尚云:各序坐。
說已,和尚坐下,眾人歸位,放下坐具,脫屣上墊,右手撩衣,左手按後墊子上,從容而下,跏趺端坐,以衣覆好。在大眾中,威儀須肅,勿致招愆。和尚於此處開示已,乃至云:
今差某大德,某大德行籌,某大德,某大德收籌。我今集僧後,次第作法。
五、集白差使法
僧集否?答:僧已集。 和合否? 和合。 未受具戒者出否? 是中無有,未受具戒者 不來。諸比丘說:欲有否?持欲者答:有。即出位,正中向上一拜,長跪合掌,高聲說云:
大德僧聽!眾多比丘,我受彼欲。彼如法僧事,與欲受籌。一說,尚云:善。答:爾。一叩而起,問訊歸位。若有第二人,亦如是說。
僧今和合,何所作為?答:受籌羯磨。
和尚云:作法者白羯磨師起座,向上一拜,或免即止,合掌白云:
大德僧伽聽!今僧伽十六日欲作夏安居。若僧伽時至聽者,僧伽應許僧伽今日受籌,明日安居。白如是。
六、白行舍羅法
行籌同收籌者,俱起坐整儀,居中向上,行者前立,收者後站,前後兩行人少,一班齊禮一拜。若當時受差者,和尚說過,即應起坐,先禮一拜,歸位坐下。待差過,再同收籌者齊出,眾如前一拜,仍復本位。為首行籌者,合掌作單白已,然後同收者起坐,如前站班。一問訊,各人擎盤,行者前行,空盤隨後,俱至佛前,左右對立。要恰好,不得太近佛桌身背,和尚亦不得太遠,使行者手不相及。第一收籌盤,在班頭上立,維那以籌盤放空盤上,至誠禮佛三拜,問訊長跪,取一大籌,雙手橫捧,高聲報云:
康熈某年夏三月,安居會上,中天教主本師釋迦牟尼佛受第一籌。
說已,放在桌上,起立一拜。持自籌盤收者,以空盤放彼籌盤上,禮佛三拜,問訊長跪,雙手收籌,置空盤內,再禮佛一拜,然後〔待〕盤。先省和尚,次行大眾,分其左右,從上座起,次第而行。受者應蹲踞取籌,放空盤內,說欲者代收,如多者報數。如是行已,若有沙彌結夏,准律所明,彼和尚或阿闍黎代取。如多者,應先遣在一處,候待行籌已,令彼進來,呼云:
諸沙彌次第而進。沙彌聞已,整肅威儀,至作法處,向上排班。復云:聞磬聲,頂禮三拜,起具問訊。
引禮送彼徃末行序立,待行盤已方坐。其籌盤俱徃韋䭾前,左右班立。維那仍以籌盤放收籌盤上,至誠三問訊如前,雙手哲一大籌,高聲報云:
康熈某年夏三月,安居會上,護法韋䭾尊天受最後籌。
說已,放在桌上,再一問訊,然後自捧籌盤。收籌者以盤放行籌盤上,向韋天三問訊已,雙手取籌放盤內,再一問訊,俱到屏處數明看行。行者幾人?沙彌若干?連行者、收者共算多少?記清已,收者前行至僧中,前立一班行者,後立一班為首。收籌者高聲報云:
康熈某年夏三月,安居會上。座中比丘幾、百幾、十幾人、沙彌若干人報已,各以盤放桌上。行者仍在前班,收者照舊後班。維那復云:
為僧行舍羅竟,尚云:善。行者齊答:爾。一拜歸位。
和尚示云:同居大眾已知此處今夏有若干人安居,以後誦戒期中不必行籌了,各人收攝身心,九旬之中努力為道。受籌已竟,念偈回向舉云:
受籌功德殊勝行云云。
大眾念回向偈畢,各人起坐。二引請仍到佛前立,和尚禮佛三拜已。二引磬前鳴,到韋天前,和尚三問訊,即回方丈。大眾向上排班,禮佛三拜,轉身向下三問訊韋天已,為首者云:
大眾到方丈頂禮和尚,尚云:免禮。或云:各回。
然後次第各散。其知事人,應遣年少比丘,或求寂,將所供佛位,及韋天像,禮拜問訊已,請送原處。其所辨之具,亦各收藏本處畢,自己方回。然招提僧物,體徧十方,當護如眼目。全在知事料理,用度仔細。如己物照管,便無過咎。適或遺落損壞者,則慢惰之愆,非淺鮮也。
初、鳴椎集眾法
安居日期,大眾雖悉,恐不盡知。於方丈門前再懸牌一面,上書安居二大字,侍者埋爐敷座在方丈中。其受事人於方丈門外傍設一小桌,預辨紙筆等於此,以便登記大眾日課及戒臘次序。將二板時,先對大殿主及韋䭾殿主云:點燭,開中門。待二板鳴,教打鐘三下,隻安居者登殿。
二、拈香禮佛法
同居大眾聞揵椎聲,各搭七衣,手持坐具,整肅威儀,雲集殿上〔。如〕事者看內外盡集已,維那打磬二下,二引禮鳴,擊走中間兩頰門,出徃方丈,請和尚見時,應禮一拜。若迎出門者,則不必禮。一侍者捧爐在和尚前行,二引磬又在前。和尚到殿門,迎請者仍進傍門,序左右班次立。侍者捧爐直進中門,放供桌上。和尚從容進門,維那抑磬舉云:
爐香作爇云云。
香贊鳴引磬,唱和尚問訊已,徃右邊上至爐前,再一問訊,跪下拈香三辨,起立問訊。轉身從左邊下至居中,向上禮佛三拜已,香雲葢菩薩三稱。隨完,和尚徃佛座左邊立,大眾一齊向上排班禮佛。
和尚云:至誠禮拜,懇禱諸佛,願慈光加被,夏中精進修行。
大眾禮佛三拜已,二引磬先領大眾出兩傍門,徃韋䭾殿前站班。具職事在後行,從小至大。二引磬仍在香爐前行,引和尚至韋䭾殿前。侍者捧爐進中門,放供桌上,傍側立。維那舉:
韋䭾天將云云,普眼菩薩摩訶薩,摩訶般若波羅蜜。
大眾同唱,和尚近爐前問訊,拈香三辨,再三問訊。贊隨完,和尚傍立,大眾向上排班,至誠三問訊。
和尚云:至誠問訊,仰祈護祐,使我等九旬修道,魔障潛消。問訊已,隨掩中間。首領云:頂禮和尚三拜。或云:往方丈頂禮和尚。尚或:免禮。或云:一拜。此所謂依止律師,求其指引一切時中所作所為,修道用心之法。拜已,和尚云:各人次序來安居,首領在外,大家照管。和尚進方丈,上座師或羯磨師一人隨進。
三、對首安居法復二。
初、依處不依人
依處不依人者,謂主法者及諸知律之上座也。大凡主司律法之人,為眾所依,位居師承,不類餘眾。上座乃眾中之領袖,是知法之尊宿,雖不主法,非依學輩。是以安居問答少異,謂但可依處而不依人也。若不別列儀式,則臨時無有定據。倘自謂居尊,不向他人對首白辭,則不名結夏。云何自恣?云何算臘?若自作心念安居,律制有人不得,所以對首安居法不可缺也。惟不問依人,為異故爾。應如是作,主法者先應安居已,然後受他安居。
大德一心念!我比丘某甲,今依某僧伽藍前三月夏安居。三說。所對者云:善。主法者答:爾。
仍彼此一拜,若所對之人是弟子者,惟受禮為異。其上座向主法者安居,答法亦爾。由彼此皆明律典,故不依人也。若仍依人安居者,便墮弟子之列矣。如律所明,授經阿闍黎者,乃至聞一四句偈,皆名師長。依止阿闍黎者,乃至經一宿,便名依〔比〕師。況九十日中,豈無一法而教誡耶?若不以弟子禮而待,便乖律制。如果能於毗尼藏通達無礙,令行弟子禮者,此或不伏。所以如是安居,則人情佛制,兩不相違,是所宜也。若不知開遮持犯為〔薩〕羯磨者,雖是上座,事不同科,當如後例。
次、依處必依人
依處依人者。謂不知律法之上座及弟子也。本律云:夏中當依第五律師:一、誦戒序,乃至三十事;二、誦戒序,乃至九十事;三、廣誦戒毗尼;四、廣誦二部戒毗尼;五、廣誦毗尼。若違,波逸提。餘時當依四種律師,違者,突吉羅。根本律云:若苾蒭善明三藏,證會三明,已除三垢,未滿五夏,亦須依止。帥若生年八十,滿六十夏,於別解脫經未曾讀誦,不了其義,亦須依止。小者行弟子法,惟除禮拜。十誦律云:若復受戒多歲,不知比丘法者,應盡形壽依止他住。則知如是之人,皆不可不依人安居也。
依止師即就坐,安居者隨具一拜,長跪合掌,作如是白:
大德一心念!我比丘某甲,今依某僧伽藍前三月夏安居。三說。師云:知莫放逸。答:受持。准律意,依止師應問:依誰持律者?答:依上某下某律師。師云:有疑當往問。答:爾。
一叩而起,問訊第二人,從中間左頰門入,禮拜白詞亦如上。已安居者,從中間右頰門出,至上日課處。其維那、書記見彼來,當問:汝師是那年的戒?春夏秋冬是那一期?有多少臘安居?一夏為一臘,念佛多少?禮拜持誦多少?是某堂或是某單?彼如上答已,待書記註明方去。餘安居者,亦如上問答,而註所言序。次安居者,先板堂及學戒堂,次外寮首領並各行單,後別住人安居。其小眾文皆准上,惟改沙彌二字為異。若常住事冗者,堂內人應讓彼先安幾位。如或無緣,須依次序,不得取溷也。若安居人多者,應差首領或上座多幾處作法。其所對之人雖別,而文中所稱律師之名無殊。內外安居竟,其受事人教打鐘三下,大眾普集佛殿前,禮佛三拜,轉身問訊韋䭾已,到方丈前頂禮和尚三拜,左右分班。和尚警策大眾已,首領者云:
大眾向上排班,禮謝和尚三拜。尚云:一拜。或言:免禮。
四、註明日課法
次日,維那同書記序日課簿寫法,亦有次第。先鐘板堂,次學戒堂。然後外寮首領及各行單並諸沙彌,於每人名下記念佛,持誦多少,禮拜若干。上寫一號,或某堂,或某寮。序已,知事人當執簿徃內外及各寮,對明人數,以使自恣查物。恐有緣出界者,須來去通知,以見身和同住也。
五、序記臘次法
其日課簿成已,再書臘次牌。先寫安居臘次四大字為題,其號乃是序戒面上。每人名下,註明某年某期戒,有夏無夏。從前至後,一一序竟。餘一段,寫後安居者。然受再上行別住人,及菩薩求寂五戒十戒沙彌。其後安居人,隨到隨上,欵式如前。唯要註明日期,以便滿其日數,勿招破夏之愆也。
六、心念遙依法
時諸比丘住處,無所依人不知當云何?往白世尊。佛言:若無所依之人,應心念安居心依彼念,口自陳情,非謂不言也,七日得往還處遙依人時至具儀,心念口言。
我比丘某甲,今依某處僧伽藍前,三月夏安居,遙依某甲律師。三說。此心念法,唯前安居開聽,不可以中、後二法為例也。
○第五、悔過修淨篇二法
初、親臨審戒法
自恣前十餘日,如先和尚成規,應打念佛七。於初起日前,先懺悔清淨,以便入念佛堂。正顯淨戒為因,淨土為果。欲淨佛土,先淨身心也。此是和尚懺摩,不同半月之式。
是日午後,挂懺摩牌,授事人令沙彌或年少比丘掃灑處所,敷座燃燈。時至鳴椎,此乃是打鐘三下或五十四下亦得。大眾聞已,各披七衣,持具肅儀,至作法處。內外集已,一首領執香,二引磬隨後再去。首須四人或六人,多者八人,往方丈請和尚。執香者走中門,餘者側門而進,左右序立。和尚〔問〕引磬聲,即出臥室,至公位前。迎請者向上三拜,尚云:一拜。末後先行,引磬在後。執香者在和尚前,至作法所。若〔俱〕佛者,禮三拜已,陞座。其座一徃是不供佛。若論懺悔文中云:若有犯者,應對三寶前發露懺悔。就供亦不妨。首領上香畢,大眾排班,頂禮三拜,問訊已,然後分班站定。
○第六、自恣解夏篇十一法
二、問緣索欲法
十五日早晨接板已,在殿前或於佛殿,大眾對面而立。上座應作如是白云:
大德僧聽!今白月十五日,眾僧集某處自恣。一說。
問訊各回。若白日自恣者,在大食、小食上白:若有三寶等事及病緣者,聽與欲。應差一堪能持欲者,界內各處受之。如界大夜中要索欲者,應差一、二人為伴。毗尼母論云:有五種與欲自恣法:一者,今日僧自恣,我與僧自恣;二者,我白自恣;三者,為我故自恣;四者,若〔日〕不能言者,手作說相,亦得與自恣;五者,語雖不了,亦是與自恣。是名五種與欲自恣法。此是第一種與欲法。應對受者作如是言。
大德一心念!我比丘某甲,如法僧事與欲自恣。一說。
三、敷座請師法
其知事人令年少比丘或沙彌,於作法所舖設眾具。本律云:當於露地自恣。授事人應觀大眾多少,以便取墊子敷眾僧座,仍於正中上面供釋迦佛牌位,下面朝上左隅供韋䭾位,並須香花羅列,燈燭煒煌。左右敷眾僧座,上面左隅敷和尚位,於中設二低桌,將艸盤置前低桌上,以鮮花覆之,將籌盤放後低桌上,亦以鮮花覆之。敷設已畢,索欲者回,鳴椎集僧,此如誦戒法。打鐘大眾聞知,各披七衣,手持坐具,整肅威儀,至作法處禮佛一拜,序戒就位立定。授事人瞻視大眾齊已,首領執香,二引磬隨後,再去戒長者四人或六八人,徃方丈請和尚,執香者走中門,餘人傍進。和尚出臥室至公位前,迎請者頂禮三拜或一拜已,末後前行至作法處,執香者在下班尾上立,迎請者歸位。二引磬站在佛前,和尚至,先一問訊,跪下拈香已,起身再問訊,轉下居中,向上禮佛三拜,侍者站和尚後拜已。二引磬領和尚至韋䭾前,和尚到,先一問訊,拈香三辨,再三問訊,和尚轉身上走,歸位而立,引請侍者各歸本位。首者上香已,大眾向上排班,至誠禮佛三拜,首領者云:
轉身向下,問訊韋䭾。三問訊,復云:轉身向上,頂禮和尚三拜。尚云:禮佛。或云:禮佛一拜。拜已,和尚坐,下云:各人序坐。人各脫屣,上墊,跏趺。
四、集僧作辨法
僧集否?答:僧已集。 和合否? 和合。 未受具戒者出否?答:是中無有,未受具戒者 不來。諸比丘說:欲有否?持欲者於座上合掌,答云:有。即起座居中,向上一拜,長跪合掌,白云:
大德僧聽!眾多比丘,我受彼欲。彼如法僧事,與欲自恣。一說。尚云:善。答:爾。一叩而起,歸位坐下。和尚問云:
誰遣比丘尼來請見、聞、疑三事自恣?若無者,答:此處無尼來請見、聞、疑三事自恣。若有乍入伽藍欲隨喜作法者,當如是答:
此處無尼,來請自恣,但有禮僧足者。尚云:喚將來。知事者呼:諸比丘尼來。尼聞呼名,手持坐具,肅儀而進。維那呼云:一齊向上排班, 展大具, 聞磬聲,頂禮三拜, 問訊, 長跪 合掌。 和尚略宣教誡。
汝等比丘尼諦聽!今乃九旬夏罷之期,說罪除愆之際,五篇禁制,八敬森嚴。凡比丘尼,應當依隨大僧,安居半月,乞求教誡。歲終比丘隨意,應須來請自恣,方不負受具登壇,阿難請度。不然,則乖違佛制,徒有其名。爾等當束斂身心,精修善法,以戒為師,謹慎莫放逸。答頂戴受持。呼云一拜而起,後邊去,序坐隨喜。
略教誡法,律本文缺,臨事必須,理不容默,故錄於此。斯乃是有尼來禮僧足,不請自恣人,如是而作也。若有尼來請自恣者,受囑人問已,於本座上合掌,高聲答云:有。即起坐,整儀至僧中,先禮僧足三拜,長跪合掌,為尼代請。當作是白:
大德僧聽!某處比丘尼僧和合,僧差比丘尼某甲頂禮比丘僧足,來請見、聞、疑三事自恣。三說,一叩而起。
和尚云:喚將來。其授事人喚尼至僧中,展大具,禮僧足三拜,長跪合掌,曲身低頭,白云:比丘尼僧夏安居竟。比丘僧夏安居竟,比丘尼僧說三事自恣:見、聞、疑罪。大德僧!慈愍故語我,我若見罪,當如法懺悔。三說。良久,大僧上座應云:
徒眾上下各並默然者,實由尼等內勤三業、外無三事,故不見犯。雖然,上座有勅,勅諸尼眾如法自恣,謹慎莫放逸。尼答:依教奉行。此乃律文。如是若欲語詞圓滿而顯足者,尼當如是白云:比丘僧夏安居竟。某處比丘尼僧夏安居竟,差我比丘尼某甲為比丘尼僧故,說三事自恣:見、聞、疑罪。大德僧!慈愍故語我,我等若見罪,當如法懺悔。三說,良久。
和尚勅云:
徒眾上下各並默然者,實由尼等內勤三業、外無三事,故不見犯。雖然如是,汝傳教勅,勅諸尼眾如法自恣,謹慎莫放逸。尼答:依教奉行。
即禮謝而退。還至本寺,鳴椎集尼僧已,當依大僧教勅,宣示一切儀式,俱如教誡正範中行。宣已,如法自恣。待尼出已,復問云:
僧今和合,何所作為?答:自恣羯磨。尚云:今差某大德,某大德行籌,某大德,某大德收籌。羯磨者,作法。
此中儀式,俱如受籌法行,故不復出盤。到佛座前,行者禮拜竟,取一大籌,高聲報云:
康熈某年自恣會上,娑婆教主本師釋迦牟尼佛受第一籌。
康熈某年自恣會上,護法韋駄尊天受最後籌 收籌報數,盡如前作。
康熈某年自恣會,上座中比丘幾、百幾、十幾人、沙彌幾人?報已,以盤俱放桌上。為首行者高聲復云:
為僧行舍羅竟向上一拜,尚云:善。行者齊答:爾。問訊歸位。
五、差受自恣法
十誦、五分二律,皆言並差二人以上。若眾止五人,應前後單差;若六人以上者,一時雙牒而作羯磨。若眾僧多,欲差四人或六人受自恣者,應兩番作白,彼此互差。一羯磨差二人或三人,不得差四人,以滿僧數故。
和尚云:今差某大德、某大德作受自恣人羯磨者,次第作白。二、五德人聞上說已,即應出眾,向上一拜,各歸本位。首者白云:
大德僧聽!若僧時到,僧忍聽,僧差比丘某甲、某甲作受自恣人。白如是。
大德僧聽!僧差比丘某甲、某甲作受自恣人。誰諸長老忍僧差比丘某甲、某甲作受自恣人者默然,誰不忍者說。僧已忍差比丘某甲、某甲作受自恣人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六、行艸敷坐法
三說。從和尚及上座次第散之。大眾取具,一齊起立。待行草者至,手接草打開,舖在墊子上,口誦此偈。坐具展開,敷草坐之。其行草人到自己位次,亦行一束在墊子上。各各行已,放盤桌上,照舊排班,向上一拜。為首者云:
七、白僧隨意法
和尚云:說戒自恣應在後。作羯磨者,先作單白牒事告僧,然後起座為眾自恣。
律中,佛言:僧自恣時,應知比丘有來者、有不來者。聽先作白已,然後自恣。作法者,合掌白云:
大德僧聽!今日眾僧自恣。若僧時到僧忍聽,僧和合自恣。白如是。
白已應起,復禮一拜。若有過人,三根實者,先應作舉。不可懺者,驅擯。不可驅者,當停自恣,勿致破僧。無三根舉者,反治。可懺者,應懺已自恣。若無事者,受差人即起,俱應暫立。第一受自恣人,先至和尚座前一拜。和尚問拜已,彼此長跪合掌。和尚自恣云:
大德!眾僧今日自恣,我比丘某甲亦自恣。若有見、聞、疑罪,願大德哀愍故語我。我若見罪,當如法懺悔。三說。彼云:善。尚答:爾。
一叩而起,然後從上座起,次第自恣。其二、五德人,准僧祇律,各輪至本座位次,即來展轉自恣再去,不得待僧竟。若五德人是上座者,自恣人一拜,長跪合掌,自恣已,一叩而起,問訊坐下。若五德人是同戒,或是後戒者,不得受禮,應彼此同拜,對跪合掌,作法已,一叩而起。若第一座人作法,第二座人即起俟之。如是從前至後,一一自恣竟,其知事人呼云:
其知事人應令沙彌徃最後一行,次第而立。五德者如前先行草,沙彌亦如上受草、誦偈、敷具。坐已,五德人至沙彌處,一一自恣。其文准上,惟改比丘為沙彌說之。如是作法已,其五德者齊往僧中,照舊立定。為首者云:
僧一心自恣竟,尚云:善。齊答:爾。一拜,歸位。
八、遵制結示法
和尚云:今日如法如律自恣已竟,名為解夏。雖然如是,律制猶嚴。准安居揵度云:四月十六安居,至七月十五日夜分盡訖,方明解夏已竟。若明相未出,夜分未盡,更當精進。若出界去及少日課者,仍名破安居。如律所明,不得衣施,各人照舊加工用行,勿得放逸。自恣已竟,念偈同向。
自恣功德殊勝行云云。
大眾同音回向已,一齊起座收具。二、引磬仍至佛座前站,和尚禮佛三拜。引磬徃韋䭾前立,和尚三問訊韋䭾已,歸方丈。大眾亦禮佛三拜,及問訊韋䭾已,首者云:
○第七、德衣授受篇十法
初、敷設集僧法
比丘三月安居,七月十五日滿,作自恣已,於十六日寅卯時,應懸牌一面,上書今日受迦絺那衣七大字。其受事人,應令年少比丘或沙彌,掃灑淨處上,而正中敷和尚座,左右敷眾僧座,於中設一低桌,取一淨盤并袱,以功德衣放好盤中,取解花散覆,置於低桌上。一一完備已,待受欲者回堂,然後鳴椎。此如誦戒法,打鐘一通。大眾聞已,各〔彼〕七衣,手持坐具,肅儀而趨,至作法所,序戒就位而立。其受事人,看內外大眾集已,鳴二引磬。此不執香上座,去四人或六人、八人,隨後往方丈請和尚。到已,左右序立。和尚聞引磬聲,即出臥室,至公位前。迎請者隨具三拜或一拜已,末後先行,至作法處,就座而立。大眾向上排班,頂禮三拜,各歸本位。
和尚云:各人序坐。和尚開示畢,問云:
二、問答和白法
僧集否?答:僧已集。 和合否? 和合。 未受具戒者出否? 是中無有,未受具戒者 不來。諸比丘說欲有否?持欲者答:有。即起居中,向上一拜,問訊長跪,合掌白云:
大德僧聽!眾多比丘,我受彼欲,彼如法僧事與欲羯磨。尚云:善。答:爾。一拜而起,問訊歸位。
僧今和合,何所作為?答:受迦絺那衣羯磨。
和尚云:羯磨者,先作單白牒事告僧,次白二差人,然後羯磨付衣。作法者起座向上一拜,或免即止,歸位白云:
大德僧聽!今日眾僧受功德衣。若僧時到僧忍聽,眾僧和合受功德衣。白如是。
三、差人持衣法
十誦律云:有五種比丘,不得作持迦絺那衣人:一、無歲,二、破安居,三、後安居,四、滅𢷤,五、別住人。若非此五種人,當作是白。
和尚云:今差某大德為僧守功德衣。
守衣比丘聞上說已,即應起坐居中,向上展具,頂禮三拜,起具問訊,然後歸本位坐。
大德僧聽!若僧時到,僧忍聽,僧差某甲比丘,為僧持功德衣。白如是。
大德僧聽!僧差某甲比丘為僧持功德衣。誰諸長老忍僧差某甲比丘為僧持功德衣者默然,誰不忍者說。僧已忍差某甲比丘為僧持功德衣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四、羯磨付託法
作法者即起身,將功德衣請在手中,歸本位坐,羯磨付衣與彼。受差者如是白云:
大德僧聽!此住處僧得可分衣,現前僧應分。若僧時到僧忍聽,僧今持此衣典某甲比丘,此比丘當持此衣為僧受作功德衣,於此住處持。白如是。
大德僧聽!此住處僧得可分衣,現前僧應分。僧今持此衣典某甲比丘,此比丘當持此衣為僧受作功德衣,於此住處持。誰諸長老忍僧持此衣與某甲比丘受作功德衣者默然,誰不忍者說。僧已忍與某甲比丘衣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作法者白羯磨已即起坐,付功德衣與受差者。守衣人亦即起身,迎上接衣放於桌上,居中向上頂禮一拜問訊已,然後雙手持衣徃最下側立,作如是言:
五、張衣示眾法
此衣如法作成,其衣財名體等義,和尚已為大眾開示過了,我某甲此時但張與大眾看就是。
根本律中名張羯恥那衣。張者,開示也。此義文略。今准會正云:眾僧如法羯磨與衣已,持衣者應兩手捉衣先開張示,令大眾皆要得知此衣相是五條十隔四周安緣也。說已,持衣比丘即以兩手張衣戒邊向外,從右邊從容而上,面向大眾側身行之,口中恒作如是言:
此衣五條十隔,四周有緣。
六、為僧授受法
此衣,眾僧當受作功德衣。三說。
此衣眾僧今受作功德衣。三說。
說已,雙手捧衣,巡行眾僧座次,先至第一座。其受衣者,即應蹲踞,雙手提衣邊,作如是言:
其受者已善受,此中所有功德名稱屬我。一說,持衣者言:善。受者答:爾。
如是第一座受已,至第二座,乃至最下座,次第巡受。左一行受已,至右一行。二、三、四,乃至若干行,亦如是受。其受者,各各儀式文詞,並皆如上。善見律云:有三種人,不得受迦絺那衣:一者、破安居人,二者、後安居人,三者、異住處人。如若有者,但令集和隨喜,制無受衣之法。若衣至座前,應云:我是後安居。持衣者即越之。大眾逐一受已,仍至中間,以衣放桌上,合掌復云:
為僧受功德衣竟,尚云:善。答:爾。
向上一拜,持衣歸位坐。和尚復開示五利賞德,及人事久衣,令其開解,以便出入衛防。乃至云:
受衣功德殊勝行云云。
回向已,大眾起座,禮謝各散。迎請者亦不必送,至晚巡寮。其奉差者,持此衣回堂,為眾畜自身邊,期滿日捨。律攝云:持功德衣苾芻,不得出界外經宿。若經宿者,眾僧失功德衣也。
七、四人受衣法
若一界內惟有四比丘者,既無餘眾可差,作法自不同前,亦無有欲可說,應如是受。其集僧問和,如常所行,亦應答云:
受迦絺那衣羯磨作法者應如是白:
大德僧聽!今日眾僧受功德衣。若僧時到僧忍聽,眾僧和合受功德衣。白如是。白已,上座問云:
誰能為眾持功德衣?答:我比丘某甲堪能。作法者白餘二人云:二大德憶念!此住處僧得可分衣,現前僧應分。我等今持此衣與比丘某甲,此比丘當持此衣為眾受作功德衣,於此住處持。二人答云:可爾。
八、三人受衣法
自恣惟三比丘者,有衣須受,既不滿數,僧法俱不應作,但將衣先置公所。三人齊集已,一人白云:
今日我等受功德衣,誰能為眾持功德衣?若能者,答云:
我比丘某甲堪能作法者,應白餘一人云:
大德憶念!此住處比丘得可分衣,現前眾應分。我等今持此衣與比丘某甲,此比丘當持此衣,為我等受作功德衣,於此住處持。餘一人應答云:可爾。
眾中若有上座者,持衣人應禮一拜。若無則已,即取衣展開,令餘二人看已,摺起雙手捧云:
此衣我等當受作功德衣。三說此衣我等今受作功德衣。三說此衣我等已受作功德衣。三說。第三句加一竟字
其詣第一位受,及所對語言,皆如僧法。二人受已,仍持至中間報云:
我等受功德衣竟。第一人云:善。答:爾。須以衣畜自身邊,待臘月十五日出。
○第八、出衣遮利篇七法
初、淨堂集眾法
臘月十五,乃冬分時盡之日,是比丘出衣之期。其早晨應懸牌一面,上書今日出迦絺那衣七大字,差人界內索欲。授事人應令年少比丘灑掃淨處,待受欲人回堂已,鳴椎打鐘三下,大眾聞揵椎聲,肅儀而集。作法之處,其授事人看大眾集已,徃方丈請和尚。至法堂,首領者云:
大眾向上頂禮和尚,尚云:免禮。或云:一拜。
二、呈衣復上法
其守衣人出位居中,向上展大具,頂禮三拜,問訊跪下。若是上座,不必跪。其功德衣,應取一淨盤並袱,以衣放彼盤中,先令一人捧之,在傍俟候。待拜已,傳與守衣人手中捧之,高聲復云:
我某甲奉和尚差,為僧守功德衣。今者五月已滿,呈白和尚。尚云:守衣有功,大眾均霑利益。接上來。
即隨便一人接衣至白羯磨者後立,守衣人三拜或一拜起,具問訊班立。
三、問答所成法
僧集否?答:僧已集。 和合否? 和合。 未受具戒者出否? 是中無有,未受具戒者 不來。諸比丘說:欲有否?持欲者答:有。即出班居中,向上一拜,問訊長跪,合掌說云:
大德僧聽!眾多比丘,我受彼欲,彼如法僧事與欲羯磨。尚云:善。答:爾。一叩而起,問訊歸位。
僧今和合,何所作為?答:出迦絺那衣羯磨。
和尚云:羯磨者,作法。
四、單白出衣法
大德僧聽!今日眾僧出功德衣。若僧時到僧忍聽,僧今和合出功德衣。白如是。
六、稱量施衣法
善見律中問僧:持迦絺那衣與誰?應與衣壞者。若壞衣比丘多,壞衣比丘中老者與;若無老者,臘數大者與,但不得與慳貪者。今此眾中誰人衣破?若有出眾求者,和尚復問大眾云:汝等稱量此人,可是真正淡泊者否?
若大眾齊答云:此人當與。者,即便與之。彼比丘亦應出眾,普禮三拜已,方持衣去。若無求者,或不應與者,持回方丈,或作桌衣,或為經袱,或改出長短田相,存於丈室,以俟成就衣破,比丘受持,或在常住用力者與之。若三衣中,或安陀會,或鬱多羅僧,或僧伽黎,隨一頂受作功德衣者,則不必改。如上作已,知事人云:
大眾頂禮和尚,尚云:免禮。人各次序而散。
七、三二獨捨法
若界中但三比丘或二比丘居者,至臘月十五日應集一處,守衣比丘雙手捧衣,作如是言:
我比丘某甲守功德衣竟,今日當出。一說。以後五事,皆不得開。
○第九、捨受衣藥篇衣藥受淨,時逾招愆,故編時事,法有十三。
初、正捨三衣法
本律云:有疑當捨已更受。不出捨文。僧祇律云:有緣須捨者,具修威儀。加云:
正者,對權而言。具修威儀者,若欲捨時,持衣至一知律師僧所,前人或是下座、或是弟子者,應一拜已,對立而說。若是上座及前戒者,一拜已,問訊長跪,雙手捧衣,如是捨言:
大德一心念!我比丘某甲,此僧伽黎是我三衣數,先受持,今捨。所對者云:善。答:爾。
一說便止。以衣遞與前人手中,作禮一拜已,持衣而去。或說淨畜,或成就人,不得過十日。其下二衣,乃至尼五衣等,捨法亦爾,但更其衣名。餘文如上。五分律云:所受三衣不捨,便受餘衣。以先衣淨施及施人,得名更受,亦名淨施。施人但不捨,得突吉羅罪。其受時必三說,捨時但一說者,何也?以受衣之時,敬心重故,必須三說。捨衣之時,棄心輕故,只須一說,便成捨也。
二、正受三衣法
授受之人禮儀如上。若作法時,手持五衣,如是受言:
大德一心念!我某甲比丘,此安陀會五條衣受,一長一短割截衣持。三說。所對者云:如法受持。答:爾。
受者即起,置衣桌上,禮謝前人,然後持去。如三衣問,受者先搭五衣長跪,手捧先衣,如是受言:
大德一心念!我某甲比丘,此鬱多羅僧七條衣受,兩長一短,割截衣持。三說。所對者云:如法受持。答:爾。
以七衣置桌上一叩,再手捧大衣,如是說言:
三、權受從衣法
暫時應法曰權。從者隨也。如律所明,若三衣中遇緣隨缺一衣者,聽有長衣權受持應法,免離衣過。須如長衣守持,但從其名不從其相,惟聽隨身不聽披著。今擇取一法,餘則可曉。只如安陀會有缺者,僧伽黎有長,則推受持,其儀式如前。應持衣至一清淨如法比丘所,作如是言:
大德一心念!我某甲比丘,此安陀會二十五條衣受,四長一短割截衣持。三說。所對者言:如法受持。答:爾。
禮儀如上,乃至九條、七條、三二、長短、攝葉、褋葉及與縵作,隨時所說。若缺餘二衣,三衣互受,准上可知。至於五衣有二十種,從法七衣有二十二種,大衣有六種,詳閱作持,則可知矣。
四、捨尼師壇法
十誦律云:尼師壇不應受單者,離宿得突吉羅。摩得勒伽云:若離宿不須捨,但懺罪。律諭制受闕文,准義應加。既有受法,亦必有捨。
若尼師壇隨身坐臥,年久破壞脫落,欲作新者,應先捨後受,如前儀式持具,對一比丘捨云:
大德一心念!我比丘某甲,此尼師壇,先受持,今捨。
一說,所對者言:善。答:爾。一拜而却。
五、受尼師壇法
大德一心念!我比丘某甲,此尼師壇應量作,今受持。三說。所對者云:善。答:爾。儀式如前。
六、捨鉢多羅法
大德一心念!我比丘某甲,此鉢多羅先受持,今捨。
一說。
七、受鉢多羅法
律無受法,准十誦云:若捨過受新,應如是說。
大德一心念!我比丘某甲,此鉢多羅應量受,常用故。
三說。其捨受等儀,盡如前例。
八、證受三藥法
初、非時藥儀式如前
證者,據也。根本部云:其不濾者為時,其淨濾者為非時,仍須以水滴之為淨。律中有受無詞,准以義加。受法云:
大德一心念!我比丘某甲,今為渴病因緣,此是蜜漿,為欲經非時服故,今於大德邊受。三說。所對者云:善。答:爾。
二、七日藥
佛言:有酥、油、生酥、蜜、石蜜,世人所識。有病因緣,聽時、非時服。按律攝云:受七日藥。正服之時,應告同梵行者云:我已一日服藥訖,餘有六日在。乃至七日准知。若為好容儀、或著滋味、或求肥盛,詐偽心服食諸藥,皆惡作罪。服時應如是受云:
大德一心念!我比丘某甲,今為熱病因緣,此酥七日藥,為欲經宿服故,今於大德邊受。三說。所對者云:善。答:爾。拜已持去。如是受已,齊七日服之。若過,犯捨墮。
三、盡形壽藥
佛言:一切鹹苦酢辛不任食者,有病因緣聽盡形服,乃至灰土大小便等。若服時亦應受,當自手持口對前人受云:
大德一心念!我比丘某甲,今為寒病因緣,此薑、椒盡形壽藥,為欲共宿長服故,今於大德邊受。三說。所對者云:善。答:爾。作禮已,持藥而去。
若有餘藥,或白水散丸湯膏煎等,但不任為食者,牒名加法准上。如不受而服者,犯失法突吉羅罪。
九、請淨施主法
佛言:長衣長如來八指佛一指二寸,廣四指,應淨施,不者犯墮。薩婆多論云:應求持戒多聞者,而作施主。衣揵度云:有二種淨法:一者真實淨,二者展轉淨。真實淨者,是淨施與人也。展轉淨者,乃作方便法也。又薩婆多論云:九十六種無淨施法,佛大慈方便力故,教令淨施,令諸弟子得畜長財,而不犯戒,非真實淨也。若欲請時,應具修威儀,先禮足已,長跪合掌,作如是說:
大德一心念!我比丘某甲,今請大德為衣、藥、鉢展轉淨施主。願大德為我作衣、藥、鉢展轉淨施主,慈愍故。三說。彼云:善。答:爾。作禮而去。
十、衣藥說淨法
善見律云:若衣物眾多,段段說之。欲總說者,並縛相著,加重法牒之真實淨施,用須聞主;展轉淨施,則不須也。
凡欲說淨時,當至一如法持戒比丘所,作禮一拜。彼若是同輩及後戒者,對立而說。若是上座及前戒者,拜已,長跪合掌,手持長衣,作如是說:
大德一心念!此是我某甲長衣如未成衣,應言:長衣財未作淨,今為淨故施與大德,為展轉淨故。彼受者言:長老一心念!汝有是長衣未作淨,為淨故施與我,我今受之。受者接彼衣在手中言:汝施與誰?彼當言:施與某甲。受淨者言:長老一心念!汝有是長衣未作淨,為淨故與我,我已受之。汝與某甲是衣某甲已有,汝為某甲故善護持,著用隨因緣。彼答云:爾。一說,作禮一拜,持衣而去。
其長鉢殘藥,文並同准。
十一、尼受二衣法
凡比丘尼受捨等儀,准比丘法,亦分上、中、下座。
一、僧祇支
大姊一心念!我比丘尼某甲,此僧祗支如法作,我受持。三說。若捨時,但云:此僧祗支。或云:覆肩衣,先受持,今捨。餘文如上。
二、覆肩衣
大姊一心念!我比丘尼某甲,此覆肩衣如法作,我受持。三說。其式叉摩那並沙彌尼受四衣法,亦准此。
十二、勤䇿捨衣法
其儀式皆同比丘。律本雖不出受法,今准十誦及五分律中,持衣於上座前,應如法三說;若捨,一說。
大德一心念!我沙彌某甲,此縵安陀會今捨。一說。比丘云:善!答:爾。
○第十、心念捨受篇八法
初、念捨三衣法
五分云:獨住比丘,三衣中須有換易者,具修威儀,心生捨衣之念,手捧所受之衣。應如是說。
我比丘某甲,此僧伽黎若干條,今捨。一說。
二、念受三衣法
然後受所長之衣,如前威儀加法云:
我比丘某甲,此僧伽黎若干條受。三說。餘二衣等受捨亦爾。
三、念捨坐具法儀式如前
我比丘某甲,此尼師壇,先受持,今捨。一說。
四、念受坐具法
我比丘某甲,此尼師壇應量作,今受持。三說。
五、念捨應器法
善見律云:若無人時,獨受持鉢,即准上文,先捨後受儀式如前,應如是說。
我比丘某甲,此鉢多羅,先受持,今捨。一說。
六、念受應器法
我比丘某甲,此鉢多羅應量受,常用故。三說。
七、念受三藥法
若獨住比丘有緣欲服三種藥者,准義加法,亦應心念受之,則無缺法之咎。
一、非時藥儀式如前
我比丘某甲,今為渴病因緣,此是蜜漿,為欲經非時服故,今受。三說
二、七日藥
我比丘某甲,今為熱病因緣,此酥七日藥,為欲經宿服故,今受。三說
三、盡形壽藥
我比丘某甲,今為病因緣,此薑、椒盡形壽藥,為欲共宿長服故,今受。三說。
羯磨儀式卷上
音釋
音職。取也。
析金杖析,音昔,分也。金,喻律意。
式微衰,替也。
核實也。
典誥作述篇章
先型遺範也。
慫慂上音縱,下音勇。勸請義。
瀛渤上音盈,下音孛。大海貌。
㴑音素,逆流而上也。
懺摩篇
謂天竺人語同梵天,故。
白半月從初一至十五,表智德漸圓,故。
黑半月從十六至三十,表斷德漸盡故。
羯磨此翻為事,又翻所作,謂依事所作故。
問訊訊者,言也。意取發言慰問,以伸誠敬。故今時但有合掌低頭,而口不言,雖無實義,理亦無失。
長跪根本羯磨云:雙膝著地也。
合掌 沙彌耶舍,傳譯為勞之小者,以修道為勞也。及翻息慈,謂息惡行慈也。奘法師云:室利摩拏路迦,此翻勤䇿,謂勤修策勵,斷煩惱而趣涅盤也。義淨律師云:室羅末尼,譯為求寂,謂欲求趣涅盤圓寂之處,而永離諸患也。
五欲色、聲、香、味、觸也。謂此五種能生行人須欲之心,故。
禁戒禁,制也。戒,止也。謂能制止所起之惡,故。
弟子梵名室灑。南山云:學在我後名弟解,從師生名子。
忖度也。
釋子佛言:四姓出家無復本姓,但言釋子。
性業性實也。縱不受佛戒,本來有罪,故。
不現前羯磨謂擯沙彌不得使其現前。
突吉羅突者,惡也。吉羅者,作也,說也。身犯名惡作,口犯名惡說。母論云:犯身口律儀故。
遮業因犯方遮。
僧集凡作羯磨先問僧集者,恐犯別眾故。
大德雜事云:年少苾蒭應稱老者為大德老,喚少者為具壽。又稱前戒應言大德某師,稱後戒云某大德。
五篇謂四棄、十三僧殘、百二十波逸提、四可呵眾學法也。
五分法身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
清淨潔,白也。梵名梵摩,或翻為空。大論云:以人畏空,但言清淨。
維那梵語。羯磨陀那。寄歸傳云:華梵兼舉也。維是綱維,華言也。那是梵語,刪去羯磨陀三字,譯為事知,又翻次第,亦云悅眾,蓋謂知僧事之次第而悅其眾也。
書記謂執掌翰墨,司記文詞故。
普賢擕李云:行彌法界曰普,位隣極聖曰賢。
菩薩此云覺有情,秦言大道心眾生。
南無此云歸依
釋迦牟尼此云能仁寂默。
文殊師利此云妙德,唐言妙吉祥。
彌勒姓也,此云慈氏,字阿逸多,或云阿耆多,此翻無能勝,謂慈無能勝也。
方丈唐高宗時,王元䇿使西域,至毗耶城,見維摩石室,以手板縱橫量之,各得十笏,故曰方丈。
脫屣音徙,履也。
白二一白一羯磨也。
白四一白,三羯磨也。
對首謂對面同秉法也。
心念謂發心念境,口自傳情,非謂不言而名秉法也。
身戒比丘戒也。
心戒菩薩戒也。
正法正法千年,人根淳厚,聞法即證。
像法像法千年,雖似正法,聞法者多,修證者少。
末法末法萬年,鬪諍堅固,邪見增長,無修無證也。
梵網本源自性清淨,故稱為梵。慧命徧傳塵剎,故稱為網。
布薩篇
此云法聚,以氣類相從之法聚為一段也。
羅閱城即王舍城。應法師云:是摩伽陀國之都城也。
外道謂心遊理外,故。
月八日 十四日是日,四王太子巡察人間善惡。二十九日同此。
十五日是日,四天王自下人間,巡察善惡。三十日,同此。
瓶沙王梵名頻婆娑羅,此云影勝,未生怨之父也。
三時聚會三時者,如前月八、十四、十五也。
波羅提木叉律云戒也,亦名毗尼律攝,翻別解脫,又云保解脫。
世尊謂竭煩惱海,斷生死流,世、出世間共所尊重故。
佛秦言知者。婆沙論云:覺者。妙樂記云:對迷名知,對愚說覺。
睡眠意識惛熟曰睡,五情放逸曰眠。
上座梵名悉替那。五分律中,佛言:上更無人,名上座。母論云:從無夏至九夏,名下座;十夏至十九,名中座;二十夏至四十,方名上座。
知事人亦名受事人,謂受僧差使,知僧事故。
阿羅漢 三乘聲聞、緣覺、菩薩也。
程子諱顥,字明道,乃宋時大儒。
猗嗟歎辭。
三代禮樂謂夏時起,商時盛,至周全也。
德臘德者,得也。臘者,除也。謂除舊接新,故安居一夏,方筭一臘。謂比丘出俗,不以俗年為計,乃數夏臘稱尊,故
俱胝此云百億。
稽首稽,留也。謂下首至地,停留少久方起,故。
和合梵語僧伽,此云和合眾,由眾僧和合,佛法方興故。
比丘此云除饉,或翻淨命,又名破煩惱。
某甲某者,誰也,乘也。甲者,名也。謂誰秉其法,即當牒其名也。
教誡謂教住正念,遮無利益故。
教授謂教住正知,與有利益故。
長老謂年高臘長,學解廣深故。
僧伽藍譯為眾園,如世園圃,能生果蔬,佛弟子所居,能生道芽聖果故。
蹲踞上音存,謂尻不至地也,即是雙足履地,兩膝皆竪,故。
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華言無上正徧知覺。
波羅夷此翻他勝罪,律攝云極惡義,多論云名墮不如意處,僧祗律名退沒墮落,律本中名不共住。
僧伽婆尸沙善見律云:僧殘罪,謂僧中有殘,應依僧伽而治其罪。故律攝云:眾教罪,由奉眾教,罪方除滅也。
不定法律攝云:此罪體無定相故。
尼薩耆翻為捨。
波逸提翻為墮,前三十名捨墮,後九十名單墮。
波羅提提舍尼義翻向彼悔,或言應說法。
眾學法謂此戒難持易犯時刻,應當學故。
七滅諍謂此七種毗尼,能滅四種諍故。
千華臺華含法界,表戒含諸法也。人中花有十餘葉,葉,瓣也。天花有百餘葉,佛菩薩花有千餘葉,此但表戒度,故臺即座也。
盧舍那此云淨滿。諸患都盡,故稱為淨;眾德悉圓,故稱為滿。又翻光明徧照。
如來如過去諸佛行六波羅蜜,得諸法如相,來至佛道;今佛亦如是,道來故名如來。
歸命眾生貪著有三:一、財物;二、身根;三、性命。三者之中性命最切,今行人作法曰歸命者,捨其最切也。
金剛佛謂能摧諸煩惱,名為金剛。體是無漏,表法身也。金取不變為義,剛取斷截為義。謂金剛光明寶戒,照見五蘊諸法皆空,截斷一切有漏惑業,十方如來同證斯體,故。
三聚謂攝律儀戒、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
摩尼珠此云離垢。天台云:摩尼者,如意也,從龍王腦生。又云:出佛舍利。
心地品萬法之所集起,故稱為心。凡聖之所依持,故稱為地。品者,類也。
五辛一葱,二薤,三韮,四蒜,五興渠。
九旬十日曰旬。
年少比丘初受具者。
受籌篇
此云力生,謂由師之力生我戒身故。
阿闍黎此云軌範,謂能軌範後學故。
娑婆或云索訶,此翻忍土。
韋䭾華言智論,姓韋諱琨,即南方天王八將之一。臣修童真業,不受天欲,面受佛囑,護法安僧。
回向回因向果,回事向理,回受籌功德,向諸眾生也。
安居篇
自恣篇
華梵雙舉報恩,云出三界之福田也。
阿難請度此云度喜。會正記云:佛成道十四年中,姨每求度,佛不聽許。阿難三請,佛令傳宣八敬,彼答能持,方聽出家。
八敬法一、百臘尼見新戒比丘,當禮拜問訊。二、不得罵謗比丘。三、不得舉比丘過。四、式叉摩那學戒年滿,應從大僧受具。五、尼犯僧殘,應在三部僧中行半月摩那埵。六、半月布薩,當於僧中求教誡人。七、不應在無比丘處安居。八、安居竟,當於僧中求教授人。
二五德人一、舉罪五德,謂不愛、恚、怖、癡、知自恣、未自恣。二、自恣五德,謂知時、如實、柔軟、利益、慈心。
吉祥梵名始尸。本行經云:菩薩將成佛時,帝釋化為傭力者,刈草以奉。
長者謂年耆德艾,事長於人,乃有德之稱。
正覺言法無差曰正。破生死夢曰覺。
三業身口意
三事見聞疑。
三根根有能生之義,謂於見聞中隨一生疑而起其事,故名曰根。
迦絺那衣此云功德衣,亦名慶賞衣。
五衣有二十種從法謂大衣九品,聽割截作、褋葉作,共十八。七衣亦聽割截、褋葉兩種作法,是為二十也。
七衣有二十二種從法謂大衣十八。五衣四種,謂割截、攝葉、褋葉、縵作,共為二十二種也。
大衣有六種從法謂五衣四種作法,七衣二種作法,是為六種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