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戒正範
三壇傳戒正範卷二
三壇傳戒正範卷二
二壇授比丘戒前請戒懺悔儀
習儀第一
決定論云:比丘戒,四分義攝:一、受具足;二、隨具足;三、護他心具足;四、具足守持。而云護他心具足者,謂比丘有一分威儀具足,能護長他人之淨信故,令彼欣敬,攝歸佛法故。為釋子者,威儀不具,則動止違防,出入招譏。緇門警訓云:世尊處世,深達物機,凡所施為,必以威儀為主。蓋繇大聖洪慈,曲已調御眾生,內則軌範僧徒,外則利益檀護。矧今末世,去佛且遙,必也全藉律儀,建立三寶。是故沙彌年滿,是丈夫位,而於登壇受具之前,應習儀政,禮
若圓具沙彌多,應用籤編名。以三人為一壇,一籤列三壇。內遷一人為首,統餘八人。若進具者少,直以壇次為準,不必編籤。於進具前三日,引禮師令淨人灑掃法堂,於中平敷一座。至時,鳴楗椎,集諸圖具者。行列已,二引禮將五人徃請教授師。師受請出寮,侍者捧籤於後。入堂,侍師就座,侍者置籤案上。
引禮云:
上香, 復位。 一齊向上,排班 展具。 聞磬聲,作禮三拜, 撩衣拜已,長跪 合掌。
師撫尺云:
諸沙彌!汝等今欲進具入僧寶數,須知具足四義中,有一分威儀,具足戒也。威者,謂清嚴可畏;儀者,謂形儀可軌。良以僧寶尊重,司任非輕,嚴淨毗尼,住持正法。能除饑饉,為人世福田;導化眾生,趣涅槃妙果。俾見聞敬仰,己信重增。如馬勝雍容行道,感采菽以信樂出家;鶖子安庠乞食,攝外道而反邪歸正。古今沙門威儀,攝物利生者,固難枚舉。大抵三千八萬之細行,不出行住坐臥之四儀。其中一一皆有方便,善護他人淨信,而克成己躬之道業。故今遵奉和尚慈命,先為汝等習儀三日,次方請戒懺悔,登壇授受,庶使臨期威儀有則。爾等或久參林下,親近知識,氣質諒已變化,舉止自合規模。倘有乍入伽藍,未經淘汰者,性情那得消鎔,動靜必乖繩墨。所以金非煅煉,終是頑鑛;玉必琢磨,方成良器。今將汝等諸人名目,編入籤次,以便習儀。其所編籤號,以三人一壇受具,一籤則列三壇。於每籤內,令一人為首,統餘八人。如是九人,互相謙恭循禮,出入貫珠。凡諸不諳之儀,威藉眾引。禮師慈悲善訓,勿憚勞辛。儒云:不矜細行,終累大德。況為佛弟子者,而不慎歟?鳴尺一下汝等能依教奉行否?眾齊答云依教奉行。師云既能依教奉行,可謂如法。和尚復於懺悔堂中,差諸位大德:一位驗籤師,一位繳籤師,一位書記師,幾位巡視師。其驗籤者,於發露時,防有白衣外道等,溷入盜聽。故請某師,為汝等照籤驗明,逐一令進。其繳籤者,於發露已,恐有狡侫不肖,竊伺他非。故請某師,撤繳原籤,照名令出。其書記者,於發露中,仍恐名罪相同,多於舛錯。故請書記某師,登記名目,不致忽略。其巡視者,繇於懺摩必須嚴肅,人心或恐易怠。又虞夜靜私寢,班坐襍談。故請某某眾師,檢察䇿進,勿致昏散。如上所差諸師,皆有成濟佐助之功。汝等應當恭敬作禮,勿得我慢輕心,有辜教詔。
引禮云:
諸沙彌一拜起具, 分班 左右序立。
次第散籤畢,迦請者送師歸寮,復回散籤所,謝眾引禮師一拜。引禮復令沙彌請彼受差諸師至堂,教其普禮三拜。候諸師散去,引禮率諸沙彌各歸本堂。引禮即將圓具壇榜張貼示論,使其人各知其受具壇數,不致紊亂戒次之先後也。
請戒開導第二
薩婆多律論云:若發微品心,受微品戒;若發中品心,受中品戒;若發上品心,受上品戒。故知戒體本一,而無優劣,繇心緣感,遂有差殊。若待登壇作法,方教發上品心,得上品戒者,彼等茫無所知,不識何等是上品心也。譬如空雷發於奇峯之巔,甘雨絕於流金之地,則難覺解,了無納受。是以今於未受之前,先啟和尚,預為開導,使其臨壇猛惺,上品心生,體具周圓,孰非勝戒?
於請戒晨朝,先淨法堂,敷設法座。至時鳴椎,集彼求具。沙彌班中,前四籤首往請。眾引禮師至堂已,諸沙彌向眾引禮師三拜起立。為首者合掌白云:
我沙彌某甲等,一介愚頑,那識律詮軌範?仗師良導,少知僧行威儀。漸熏樂欲心生,更冀稟持念切。故今仍懇諸師,再為啟白和尚。
引禮云:
諸沙彌!觀汝等進具之意最真,而懇求之語至切,信力如是,所願必成。眾中為首者,出班九人,一人執香,隨我同往方丈,禮請和尚。其餘立定,整肅威儀,俟聆教誨。
到方丈,如常作禮。和尚受請,至堂陞座。迎請者各歸本班。四引禮,向座展大具,三拜,長跪合掌。先代通白:
仰白和尚,大慈忍聽。彼沙彌某甲等,威儀略諳,求具志殷。希入僧倫,欲躋聖域。故今先詣座前,頂禮啟白。惟願和尚智鑑,稱量可否。如或機堪拔濟,少賜矜憐,預為開導。
上香, 復立。 諸沙彌一齊向上排班, 展大具, 聞磬聲,頂禮三拜, 撩衣拜已,長跪 合掌。 所有乞戒言辭,汝當自白為首者朗白云。
人身難得,中國難生,佛道難遇,戒法難受。我某甲等,幸逢大和尚,樹光明幢,張淨梵網,接引凡流,攝歸僧寶。願錫我某甲等,具足大戒,如律行持,成道利生,用酬恩德。
和尚撫尺云:
夫采如意珠而入海,從淺至深;稟具足戒而登壇,繇小進大。戒寶非踰跨可求,佛制必相應方授。未有不歷沙彌行業,而直趨大僧名位者也。今爾諸人,既已守持息慈學處,復能求受比丘律儀,則階級無越,理合增修。況乎請懇殷誠,吾豈悋而不授?但此具足大戒尊重,所任靡輕,是正法久住之根源,僧伽蕃衍之命脈。非具足則僧倫無以崇立,非僧寶則佛法何以弘通?故於天、人、魔、梵、外道、婆羅門眾中,比丘僧最為第一。所以欲圓具戒,非處莫託,必依白二羯磨結界之地。故律云:非羯磨地,不得在內受。欲行僧事,處既如法,於中建壇,十師數必滿足,遴請如法精嚴。故律論云:和尚、二阿闍黎,並須如法,七僧為證,皆清淨明曉。若無和尚,若十僧不滿,皆不成就故。師雖如是,又要汝等身無難遮。故律云:身相不具,百遮等人,及自破淨行,污他梵行,皆不得受具。道器雖具,正為汝等秉宣白四聖教。發體之時,仍須文句,不得增減差脫。作白羯磨,咸欽律檢,斯可不墮非法。縱然外緣俱成,而汝等乞戒之心,復有三品,所謂上中下也。隨其所發之心,則隨感上中下品之戒。然以具足戒之戒法戒體戒行戒相,與前沙彌受持者,百倍千倍,不能比喻。苟不識知如是深義,雖云登壇授受,受已還同未受,似僧非是真僧。與眾共住,名曰啞羊比丘。同僧法事,呼為摩和羅輩。若欲紹隆三寶,利益羣生,斯之功德,何繇可克。故我今於未登壇前,開導明了,令汝等正受戒時,領解不昧。所言上品心,受上品戒者,即汝等來朝壇上,能發堅固信力,普於法界一切有情無情境上,起廣大慈護之心,除不善損害之念,誓斷一切惡,誓修一切善,誓度一切眾生,於中不怖不退,志願堅深,此則謂之發上品心,受上品戒。誠所謂內祕菩薩行,外現是聲聞,能住正法,建立僧倫。若縱有慈護心,而護之不普,亦緣法界境,而緣之不周,於度生邊,似有怖退,志願未能深堅者,謂之中下品心。此心狹劣,非勝所獲之戒,但是中下品爾。此戒僅可自利,止宿草庵,既缺利他,佛種奚紹。是以今欲汝等發上品心,受上品戒,而不欲汝等起卑劣心,受中下品戒也。所言戒法者,即世尊成道十二年中,觀有漏因緣事起,而為諸無事比丘,禁防三毒,調伏七支,金口所制二百五十淨戒,一百八十四種羯磨,乃至三千八萬無量律儀是也。所言戒體者,即是來朝於十師座前,正秉羯磨時,爾等發上品心之思業力用,運想法界,徧緣一切塵境,而境從心現。然所現之境,非有表色,即是法界一切塵境之體,亦即得戒之因。若未緣想領受已前,此塵境體,於汝無繫。但一發心,緣想領受已後,此法界塵境體,恒依汝等自心,念念不忘,時時守護。是以戒為能依,心是所依,心法和合,名為戒體。如藥丸喻,可以例知。所言戒行者,即依本所受之戒體,於日用處,或讀誦,或安禪,或熏禮懺法,或修持淨業,乃至著衣受食等,皆不違越毗尼。所以一切行,盡名戒行。非謂一切行外,而別有戒行。出世行業,悉以淨戒而為本也。所言戒相者,即佛所制二百五十具戒,一百八十四種羯磨。於一一戒相中,所明輕重開遮,於一一羯磨內,所攝成壞兩緣,此即法相也。於日用四儀間,常所行時事及非時事,此即行相也。其法因事制,事依法成。若一切善業等事,如法當行而不行,此名之止犯。若當行而即行,此名之作持。若一切惡業等事,非法不當行而行,此名之作犯。若不當行而不行,此名之止持。若罔知止犯作持,止持作犯,則開遮全晦,成壞茫然。是故律制,比丘五夏以前,專精戒學。五夏以後,方可聽教參禪。蓋為令其識相護體,冀生定慧。出世道業,方有所據。汝等若能如是信解,如是受持,庶合聖德,真是出家持法之子。故首棱嚴經云,將此深心奉塵剎,是則名為報佛恩。汝等能依教奉行否?答云依教奉行。和尚云既能依教奉行者,今夜當請羯磨阿闍黎,先審汝等沙彌十支禁戒。若守持無染,可謂真淨道器。少有違犯,仍是襍穢身心。必須苦切痛訶,依律懺悔。更有十三重難,十六輕遮。於臨壇時,方差教授師,屏處別問。至秉羯磨對眾,復再嚴詰。我今令眾引禮大德,將汝等往詣二師寮,白知啟請受具開導等情。俟作法審懺中,若果無犯重,不毀根本者,方可集會同界大僧,於彼眾中,恭請十師登壇,為爾諸人,授大比丘戒。眾引禮大德,如我所語,即當奉行。眾引禮曲躬合掌,齊答云如和尚所命,
四引禮,轉身向上,展具三拜,仍分列左右,呼云:
通白二師第三
欲授具足大戒,必須三師水乳,一界六和,律法相應,乃可授受。今諸沙彌雖請和尚開導,而懺悔教誡,任在二師,故復令其禮拜通知。
其通白二師,即在請戒竟。引禮命沙彌撒去法座,仍序班次而立。一、引禮將二沙彌,先請羯磨師至堂。引禮向師一觸,禮起立,呼諸沙彌展具,作禮三拜,長跪合掌。引禮叉手,代眾白云:
彼沙彌某甲等,時間申請和尚,稟受具戒。已蒙慈允,預為開導。但未知其勤䇿本戒,持犯若何。故和尚差我某甲等,率諸沙彌,先為通白羯磨阿闍黎師,於今夜分,敷座恭請。惟冀臨堂,如律作法。慈愍故。
羯磨師云:
善哉沙彌!可爾為汝等臨堂作法人,各靜其心慮,忖其持犯,至時集候,如實懺悔。眾答云依教奉行。
引禮呼沙彌等三拜,起具。先請者仍送師歸寮,復引二沙彌徃請。教授師至堂,如上作禮,長跪合掌。引禮代眾白云:
彼沙彌某甲等,適間頂禮和尚,啟請進具。幸蒙垂憐,如律開導。已令請羯磨師,今夜懺悔。仍恐威儀缺略,不應法緣。故復差我某甲等,統諸沙彌,通白教授阿闍黎師。伏祈重警未諳,再錫慈音。慈愍故。
教授。師云:
善哉沙彌!如彼代言,深可慶幸。更希教誡威儀,諒已演習如法。其大比丘,隨律軌則,待近圓後,方可一一教誡。眾答云依教奉行。
如前禮,送師歸寮,復回法堂普謝。眾引禮師,次第各還本堂。
教衣鉢第四
初壇受沙彌戒,先驗衣鉢者,恐間有缺少借貸,或干非法等類,必令更換再備。今則將登寶壇,因進具戒,諸凡行持,莫不同乎大僧。若衣鉢名相事義,不知所繇,則用處皆錯,時時犯非。是以教授師應先指示,俾其一一通曉,於登壇日,往屏所問難,閒但略言道具,以免稽留。
於通白二師已,少頃,復令淨人徃法堂,鳴楗椎,引禮師,令進具沙彌各各身著七衣,捧持五大二衣,掛鉢𢹂具,次第入堂,序列班次,將所持衣置於案上,如常儀,請教授師至堂已。
引禮云:
上香, 復位。 諸沙彌向上排班 展具, 聞磬聲,作禮三拜, 撩衣拜已,長跪 合掌。
彼沙彌某甲等,將欲登壇稟受具足。所有衣鉢事義,若不知其制起源繇,恐難受持合轍。故今禮請教授阿闍黎師,指示分明,令彼等如律奉行,庶符聖意。
教授師云此出古戒壇文:
夫三衣裁製,即如來金口親宣。一鉢受持,乃釋子資身貴器。壞色則迥超俗服,應量則有異常倫。服之者忍辱倍增,持之者功德具足。價重七珍之寶,難可測量。功高萬仞之崗,豈能仰望。百千萬億人天,咸皆稽首。九十六種外道,悉不知名。惟有吾佛出世,示此未曾有法。俾見聞者利益無涯,受持者身心俱淨。若欲知其三衣之縱廣,一鉢之大小,非開示莫能明義,不解說安可知源。今則將授大戒,先示汝等衣鉢名相,汝當知之。鳴尺一下汝等袱中,各有五條衣。梵語安陀會,此云作務衣,亦云下衣,亦云雜作衣。凡寺中執勞服役,路途出入往還,當著此衣。汝等身上,所披七條衣。梵語鬱多羅僧,此云入眾衣,亦云上著衣。凡禮佛修懺,誦經坐禪,赴齋聽講,安居自恣,乃至一切集僧辦事,當著此衣。汝等袱中,各有大衣。梵語僧伽黎,此云雜碎衣。謂剪碎縫成,條相多故。凡入王宮,陞座說法,聚落乞食,半月布薩,降伏外道之時,當著此衣。然此大衣,多種不同。謂上中下,各有三品。所言下三品大衣者,謂下下品九條,下中品十一條,下上品十三條。此三品衣,皆兩長一短,割截衣持。所言中三品大衣者,謂中下品十五條,中中品十七條,中上品十九條,此三品大衣皆三長一短,割截衣持。所言上三品大衣者,謂上下品二十一條,上中品二十三條,上上品二十五條,此三品大衣皆四長一短,割截衣持。此之三衣者,名福田衣。僧祇律云:佛在王舍城帝釋石窟前經行,語阿難言:過去諸佛衣相如是,從今依此製作衣相。增輝記云:田畦貯水,生長禾苗,以養形命。衣相福田,潤以四利之水,增其三善之苗,養以法身之慧命也。釋其名者,服上謂之曰衣。衣者,依也,故衣以蔽寒暑也。經律皆名袈裟。真諦雜記云:袈裟,外國都邑名含多義:或名離塵服,斷六塵故;或名消瘦服,割煩惱故;或名蓮華服,離染著故;或名閒色服,如法色故。今所謂壞色衣也。此衣必為三者,何也?表三業清淨故。以五條斷貪,身業也;七條斷瞋,口業也;大衣斷癡,意業也。長多短少,表聖增凡減也。用青、黑、木蘭三色者,表法、報、化三身也。體則用熟苧蔴布,不得用綾、羅、紗、絹之物,表慈悲也。汝等各有坐具一方。所言坐具者,梵語尼師壇,此云隨坐衣,又云敷具,又云襯足衣,即如塔之有基。汝今受戒之身,即五分法身之塔也,良繇五分法身因戒生故。汝等各有一鉢。所言鉢者,梵語鉢多羅,此云應量器。謂體色量三,皆如法故。體則鐵瓦二物。色則用麻子杏仁搗碎,塗其內外。以竹煙熏治,作鳩鴿孔雀色。所以熏者何?為夏天盛物不餿,不染垢膩。有此功德,故當熏治。量則上鉢斗半,下鉢五升,中鉢可知。此乃姬周斗也。若準唐斗,上鉢一斗,下鉢五升,中鉢七升半也。此衣此鉢,是汝受戒之正緣,資身之急務。要須自己置辦。若借若無,並名非法。準律明條,皆不得戒。一生虗受信施,將來墜墮三塗。常劫輪迴,無有解脫。汝等搭衣之時,淨身口意,至心頂戴,默誦呪偈,次展披搭。若受食赴齋之時,端身趺坐,開巾展鉢,誦偈安庠。盛物之後,左手持鉢,右手扶緣。直身正念,供養三寶。至誠作觀,取次下匙。祖家不云:五觀無違,三匙有節。如上教示,如法受用。若不遵行,罪貽於後。所有受持衣鉢軌則,候臨壇曰:吾往屏處問難時,準根本律部,方乃教持。汝等自今已後,凡欲製造衣鉢,應須請問明師,如法裁造。無恣自心,有違聖制。若衣成已,必請一知律師僧,依法加持,信受披搭。功不唐捐,必獲勝益。是名末世僧寶,真正比丘。汝等能依教奉行否?答云依教奉行。
引禮云:
審戒懺悔第五
沙彌進具時,所問十三重難、十六輕遮,必在十師臨壇和僧作法,方差教授師往屏處詳問。次復召入僧中,羯磨師憑眾再審,事辦一朝,法無隔宿。如此兩番詳詰,諸律文同。一往受具者,皆於隔宿請師預問,既不待羯磨所差,又非是正授具。曰:嗟夫!深違佛勅,遺誤迨斯。今準南山古儀,原遵佛制,唯於隔宿審詰沙彌十戒。次曰:登壇方差問二十九種輕重難遮,願諸弘戒者剪革沿式,以奉聖規,是所幸也。
此番作法,更當整肅。良以具足大戒尊嚴,而僧伽之數難入。且今去佛時遙,法多情弊。若不藉以殊勝外緣,曷能發彼上品因心。是以即於請戒後日,分引禮師。先令淨人或沙彌,灑掃法堂。中敷一座,供列香花,莊飾旛蓋。於正座屏後,設書記師位。堂左頰門外,設驗籤師位。堂右頰門外,設繳籤師位。處處燈懸,光逾白晝。在在香爇,篆藹祥雲。供設既備,即鳴楗椎,集諸求具。沙彌照籤班次,排列引禮。將五人徃,請羯磨師。執香者在前,至寮作禮。請師至堂,禮佛就座,拈香舉讚畢。
引禮云:
上香, 復位。 迎請者先出班,聞磬聲,作禮三拜, 歸班。
受差驗繳,二師出眾,向座一觸禮,起立座上。師其出位答禮,自宜相諒。
羯磨師云:
幢樹毗尼,唯在匡扶正法;堂開懺悔,用資佐助諸緣。今諸沙彌欲求進具,理合露懺,防有白衣等溷入盜聽,故請二師詳查出入。彼若如法清淨,我等作辦方成。但恐坐久疲勞,願生歡喜。叉手答事如命。
驗繳,二師向上叉手問訊,兩分左右,各詣頰門,就位而坐。次書記師出,眾向上一觸禮而立。
羯磨師云:
勤䇿近圓,當淨身意。干犯則律不許容,無染則戒方可受。今夜班多人眾,事或雷同。故請大德注明人事,不致差誤。以便呈簡和尚,願勿厭其煩瑣。叉手答云如命。
答已,向上叉手問訊,却後就本位。眾巡視大德,向座一觸禮,起立。
羯磨師云:
律制森嚴,人心易怠。須假勝緣,克成善業。今諸沙彌,於發露時,或恐昏散,忘誤懺摩。故請眾大德,檢巡察視,整肅懺儀。令彼三業翹勤,一心無怠。可謂曲己成人,幸勿辭勞。眾齊叉手答云:如命。
引禮云:
諸沙彌!汝等各各至誠,隨我音聲,朗誦大悲神呪。仗此密言威神力故,淨潔法筵,遠諸魔障。齊聲朗誦三遍已,舉
南無甘露王菩薩摩訶薩三稱。
引禮云:
諸沙彌等一齊向上排班 展具, 聞磬聲,作禮三拜, 撩衣拜已,長跪 合掌。
夫七眾以比丘為首,三聚以具戒為尊。須求淨器,受彼醍醐;合選良材,斵成梁棟。運斤在於大匠,陶冶不越輪繩。今為汝等恭請某某律師,作審戒懺悔阿闍黎。請師之語,汝合自陳。恐汝未能,我今教汝各稱法名稱已。其餘言詞,皆隨我道。
大德一心念!我沙彌某甲等,今請大德為審戒懺悔阿闍黎,願大德為我作審戒懺悔阿闍黎。我依大德故,得如實懺悔,慈愍故。三請,三禮。
羯磨撫尺云:
夫戒淨而定慧生,乃佛祖修證之道本。惑起而貪愛具,是有情輪迴之苦因。斯惟智者覺照,愚者迷淪。汝等既能厭苦捨家,受持沙彌十戒。復欲增進勤修,願入比丘僧倫。如是則何患定慧不生,而輪迴不息。但慮汝等本所受持禁戒之中,或性重條章有毀,或息慈名德有虧。縱欲近圓,恐無所獲。薩婆多論云,若破沙彌十戒中重者,若受具戒,及禪無漏戒,若欲勝進,一切不得。良以沙彌戒,是比丘戒之原基也。譬如樹根充潤,花果敷實。亦如地址堅牢,樓閣任興。未有無根企果,而無址架閣者。是故我今於請戒開導之次,欽遵律制,逐一問汝。汝等隨其所問,逐一實答。不得以有言無,以重說輕。倘有一念覆諱,豈但內欺於心,外欺於師。抑且欺誑十方諸佛菩薩,諸天善神。而舊罪不除,新殃更積。如是則惡道不怖,慚愧不生,誠為可憐愍者。是故汝等人人信力,決定生大怖畏,生大慚愧。思惡道苦,發菩提心。傾誠發露,真切懺悔。鑛砂淨盡,方是精金。瑕疵少存,尤非良璧。鳴尺一下汝等能如是懺悔否。眾答依教奉行。
引禮云:
諸沙彌一齊起立, 聞磬聲,作禮三拜, 撩衣拜已,起具 分班。 汝等為首者,統眾集候。待呼召時,九人次第從左頰門至驗籤師所,逐一照名而進。到師座前發露竟,九人次第從右頰門至繳籤師所,逐一依次而出。今留第一班在堂,餘者暫出。眾出已,復呼云:
第一班近前,向上排班堂寬一行列定,堂窄前後兩班,展具, 聞磬聲,作禮三拜, 撩衣拜已,長跪 合掌, 作觀運心,齊稱:
師撫尺云:
諸沙彌!我今詳問汝等本所受持十支戒相者,正是浣汝身心,蠲除不淨,遴選道器,攝入僧倫。應須各解我語,確實而答。鳴尺一下
第一,不殺生戒者。凡物有命,不得故殺。若自殺,若教他殺,若坑陷殺,若倚發殺,若推墮殺,若呪術殺,若毒藥殺,若勸他殺。若先知彼人意欲自死,故安殺具令死。若令惡獸毒蛇殺,乃至墮胎破卵,焚山決瀆,皆名曰殺。汝等於此戒中,曾有犯否?若犯,即實答犯某殺,傍人不得教答無也。蓋犯戒由於自心懺悔,必須自言。若是傍人教之,斯皆得越毗尼罪。下之九戒亦如是。若真正無犯,方可答云:無。
是中犯者,準律判定,以明輕重罪相。若殺人類者犯重,是性戒,破根本,失沙彌戒,名滅擯,突吉羅,不通懺悔。不得與餘清淨沙彌同宿、同事,不得如餘清淨沙彌與諸比丘二宿、三宿。
若殺天龍鬼神能變形解語者,犯中罪,許容悔,名應懺突吉羅。 若殺畜生不能變形解語者,犯下罪,許容悔,亦名應懺突吉羅。 若殺人類不死者,犯中方便罪。 若殺天龍乃至畜類不死者,犯下方便罪。 若助他令殺人、若天等畜類死不死,皆同上本罪輕重。 若見殺不起慈心反讚美隨喜者,犯方便中罪,許容悔。
比丘五篇六聚罪名,沙彌不得預知,所以言中下罪,又言中下方便,其實總攝一應懺突吉羅。而云中下者,由犯戒之心,有熾盛煩惱,有輭煩惱不同,是以隨分中下。於下九戒,事義亦然。
若弑父母,聖人犯逆罪,墮阿鼻地獄,更重於上。殺雖是一,事不同科,如初壇審弑父母及殺惡中所明。
第二盜戒者,凡是有主物,不得盜心故取。若自取、若教他取、若受教代他往取、若呪術取、若因寄取、若與已更奪取、若貸借不還,乃至偷稅冐渡等,皆名曰盜。汝等於此戒曾有犯否?若犯某盜,即實答言:犯某盜。若果無犯者,方答云:無。
是中犯者,不論新故貴賤之物,若盜取直五錢,犯重,是性戒,破根本,失沙彌戒,名滅擯突吉羅罪,不通懺悔。不得與餘沙彌同宿同事,不得如餘沙彌與諸比丘二宿三宿五錢者,準此方錢算,是八十文。以銀數算之,即八分也。若盜減五錢,自四錢以下,犯中罪,許容悔,名應懺突吉羅罪。 若盜五錢以上,不滿十錢者,仍總是一重罪。若滿十錢,即犯二重罪。若盜直多多五錢,按錢所犯,亦多多重罪。 若盜三寶物者,計直多少,定罪輕重,與此同科。
然重罪言多多者,是佛真實語,憐愍持戒七眾弟子,令勿毀犯,示其地獄苦報,倍更轉增,難脫離故。
第三、婬戒者,若與人男、人女作不淨行,或己婬他、或他婬己,乃至共畜生者,皆名曰婬。汝等於此戒中曾有犯否?若犯某婬,即實答:犯某婬。若無,答云:無。
是中犯者,凡有婬欲心和合作事竟皆犯重,是性戒破根本失沙彌戒,名滅擯突吉羅罪,不通懺悔。不得與餘沙彌同宿同事,不得如餘沙彌與諸比丘二宿三宿。
若有婬欲心未和合而即止,犯中罪,許容悔,名應懺突吉羅罪。 若以婬欲心與女人身相觸,與女人屏處坐、屏處語,皆犯中罪,許容悔,名應懺突吉羅罪。
第四,妄語戒者。若未曾悟道,妄言已悟。若未得禪得定,妄言已得。若未證四果,妄言已證。乃至妄言天龍神鬼等來。如此虗而不實,誑惑世人,皆名大妄語。汝等於此戒中,曾有犯否?若曾向人說某妄語,即當實答曾犯某妄語。若果無者,方答云:無。
更有妄語、綺語、兩舌、惡口,皆名曰小妄語。汝等於此戒中,曾有犯否?若犯某妄語,即實答犯某妄語。若無,答云:無。
是中犯者,若是大妄語,向前人說,彼解語了了,犯重。是性戒破根本,失沙彌戒,名滅擯突吉羅罪,不通懺悔。不得與餘沙彌同宿同事,不得如餘沙彌與諸比丘二宿三宿。
若本意是說大妄語,或說不明了,前人不領解,或正說時即中止,並犯中罪,許容悔,名應懺突吉羅罪。 若小妄語,說而不了了,令作責心,突吉羅。悔除後,莫更為。以上四戒,乃一切戒之根本也。
第五,不飲酒戒。凡一切能醉人者,一滴不可入口。汝等於此中,曾有犯否?若有犯,即實答犯。若無,答云:無。
是中犯者,若五穀及花果等已作成酒者,乃至酒麯、酒糟,但有酒香、酒味,作酒想入口,下咽能醉,犯遮戒。許容悔,名應懺突吉羅罪。 若患重病,醫必用酒煑藥而治者,當先白師,師允方服。要無酒香、酒味入唇,不作酒想可爾。若重即斷,則不犯。如若因病時以酒煑藥,病差復飲用者,仍犯本罪。
第六、不著香花鬘、不香油塗身戒。汝等於此中曾有犯否?若犯某事,即實答犯某事。若果無犯,答云:無。
是中犯者,若此土用繒絨珍寶製飾巾冠者,類乎西域著花鬘也。若此土用香熏衣帳,及密佩香囊者,亦類西域以香塗身也。按律藏中,佛有隨國風之說,非無據也。故知國風服用之事雖殊,而喜好玩飾之心是一。若有作如此事者,犯遮戒,許容悔,名應懺突吉羅罪。
第七、不歌舞倡伎、不故往觀聽戒,汝等於此中曾有犯否?若犯某事,即實答犯某事。若果無,答云:無。
是中犯者,若唱曲謳吟,名之為歌。若掉臂躑足,名之為舞。若吹簫彈琴、雙陸圍棋、擲骰博錢、投壺射箭,乃至馳馬拭劍等,皆名倡伎。若自作、若見聞喜樂,故意往觀味聽者,一一俱犯遮戒。許容悔,名應懺突吉羅罪。
第八,不坐高廣大牀戒。汝等於中,曾有犯否?若有,答:有犯。若無者,答云:無。今世末法,處處僧牀,皆非應量。而為師者,臨時問至此,當深生慚愧。必也知違佛制,庶幾可爾。不然,則兒戲毗尼,故為故問矣。
是中犯者,律制僧牀,但許足高一尺六寸若以周尺言之,一尺止今匠尺八寸,一尺六寸準匠尺有一尺二寸八分,坐時令足不掛空。若過此量,名之為高。廣者,恣縱轉臥,既高且廣,故名大牀。用者,犯遮戒。許容悔,名應懺突吉羅罪。 若得已成者,截足應量,不犯。
第九、不非時食戒。汝等於中曾有犯否?若有犯,答:有犯。若無犯者,答云:無。
是中犯者,以時為制。時者,從東方明相始出,乃至日午正中。非時者,從日稍側,乃至次日明相未出。若於非時食噉一切有形之物,皆名破齋,犯遮戒。許容悔,名應懺突吉羅罪。 若病饑者,許取一切穀豆麥煎,不破皮濾汁,非時得飲,乃至種種漿以水作淨已可用。
第十、不捉持生像金銀寶物戒。汝等於中曾有犯否?若犯,某即實答,犯某事果。若無,答云:無。
是中犯者,生謂生而質具,如金銀珠玉、珊瑚瑪瑙、水晶硨磲、瑠璃琥珀、玻璃玳瑁、文犀象牙,一切奇珍之物是也。像謂造作成像,若錢鈔一切金銀七寶造作之器,而成種種形狀之類是也。斯皆長人貪心,有違高尚之志,故佛不聽捉持。若捉持如是者,犯遮戒許容悔,名應懺突吉羅罪。 若為三寶及師長父母掌舉,不作己物想者,則不犯。
如是九人,一一詳審已,於中若有犯四根本性重戒者,書記注筆登冊,次日呈白和尚。若有犯後六種輕戒者,羯磨師即座,如律稱量,教令懺悔。
引禮云:
頂禮一拜而起。 第一籤從右邊下,至繳籤師所,逐一依次出堂。待第一籤九人轉下,從右已去。○復呼云:
第二籤左邊上至驗籤師所,逐一照名進堂。
如是班次多少,一一呼應。乃至末後一籤,不須出堂,但起立於右。即鳴椎,集先發露者,各隨班次入堂,兩序而立。其奉差驗繳及巡視等出,眾向座一齊叉手問訊。驗籤者白云:
我某甲等奉和尚差事已畢,班次不減,出進如法,巡視密嚴,動止安庠,無有犯威儀者。
羯磨師云:
佐助有功。夜深神惓,各請安息。
諸位作辭而退,各還本所。書記出眾,呈冊於座,向上义手問訊,白云:
我某甲奉和尚差委,登記所問罪相。今諸沙彌根本無犯,悉皆清淨。白羯磨師,轉白和尚。
此中若犯四重者,此文改云: 今諸沙彌發露中,唯某甲有犯律章,餘悉清淨,白羯磨師轉白和尚。
引禮云:
諸沙彌一齊展具, 聞磬聲,作禮三拜, 撩衣拜已,長跪 合掌。
師撫尺云:
諸沙彌!我今遵律,已詳問汝等,汝等各各解我語言,一一答竟,諒無餘蘊,庶幾身器清淨,可爾登壇,得圓具戒。然於登壇之日,屏處及與僧中,仍問汝等四重根本,汝等亦如今夜,在我座前,諦實而答,此時更為汝等拈香懇禱。
諸佛加庇,眾聖證明。願多生所積之愆尤,從今殄滅;無始未行之善業,自此勤修。汝今眾人,各各觀想十方諸佛,隨我言音,至誠懺悔,各稱法名。稱已,師起立,拈香畢,復坐,义手至誠作梵,舉云:
引禮云:
諸沙彌一齊起立, 聞磬聲,禮謝三拜, 撩衣拜已,起具 分班。
引禮導為首沙彌如常禮,送師歸寮,仍回法堂,教眾沙彌普同上殿,各秉䖍恭,徹夜禮佛。其諸沙彌謝引禮師畢,即至大殿,然燭焚香,三業至誠,能所皆空,如實頂禮。
以上沙彌犯重者,毗尼制教,不通懺悔。若觀彼沙彌,雖已破重,而有真實慚愧,革過從新者,可依大乘方便救㧞,令其深怖地獄,永息世緣,擇處結壇,哀切苦到。或一七二七,求見好相,罪方得殄。如其不見,或積歲月,必以見相為期,戒方許受。為恐因緣難阻,不能如法建壇。縱能建壇,倘若好相不現,則後悔難追。莫若慎之於始,惓惓守持為善也。
三壇傳戒正範卷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