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華經文句輔正記
法華天台文句輔正記卷第三輔妙樂記
法華天台文句輔正記卷第三輔妙樂記
皆名神變者,不出依正一多相即,若說若默並神變也。故大神變經云:佛現十八變竟,時商主天子白佛言:頗有神變更過此耶?佛令文殊廣說變化,具如淨名不思議品。文殊白佛:如是摧伏惡魔,亦令菩提久住於世,如是未為殊勝。若無名相、無聲、無字、無戲論,非沙門所知,歷十八界皆作此說,無三脫說三脫,乃至六度皆不可得,一切眾生說無眾生,佛土佛身亦如是說,是名神變。商主天子言:若如是者,一切諸法皆名神變。身子問天子曰:汝聞此神變不怖耶?天子曰:我即神變,云何怖耶?文殊言:一切善惡動不動皆神變相,不動即法性,動即事神變,此即止觀所引也。
更釋功用者,即是凡人不知聖等諸位展轉功用不同耳。
疏云:庸人者,謂常人也。
機發故應赴者,彌勒及四眾機發,機發則感如來定起。起,應也。
信者、習定者、出家人習定者是。
經云現希有事者,光照此土,他土各見六瑞等,故云希有。
但據一事者,補處也。以彼此俱有三問,若權補處居先,任運應須發問,非謂大眾但只二念。
於經生信者,尋長行不解,或恐經謬見,後偈同前,方知自惑。
轉勢說法者,其猶將息病人,轉變食味。
無方之說者,內有無礙之智,外有無方之說,故能卷舒自在,來散適時。
經云悉見彼佛國界莊嚴者,由光蹔見金色莊嚴也。
疏云偈有六十二行者,明長行、偈頌,總為六例:一、廣、略,或長行廣,偈頌略;或長行略,偈頌廣;或俱廣。二、有、無四句。三、離、合四句。四、前、後四句。五、文、質四句。六、法、喻四句。並准初四句相,可見。又偈者,西出偈法,有其二種:一、首盧偈,二、結句偈。首盧偈者,亦云室盧迦,不據長行及以偈頌,但滿三十二字,即名一偈。結句偈者,即如經中四言等偈。偈,竭也,謂盡其義也。
准義在初二句中者,說法、入定二瑞,應在文殊師利導師何故二句中也。
並有所依者,華是所依,風地為能依也。
上半譯是者,文殊師利導師何故二句也。
下半譯非者,他意云不令著眉間白毫,大光普照二句只合云佛在大眾入三昧等耳。
放光下文者,指他土六瑞,初眉間光明文也。
即初一行頌總瑞者,即眉間光明下一行也。
所趣諸有者,三有也。
聖即是主者,欲破他人,故先云即也。
主伴之主者,如華嚴中,此方為主,十方為伴;十方為主,此方為伴也。
說非決定者,無法身本同灰斷故。
疏云:厭下攀上者,且以厭下人間,攀於欲天之樂,不同色界修於初禪,厭下攀上。
疏云三生種福者,婆娑論云:有三根人:下、中、上。下根者,謂聲聞人,極疾三生,得阿羅漢果:初生起種順解脫分,善持戒、布施,順於真諦二十劫;次生起種順決釋分,善用智決擇,斷煩惱二十劫;第三生方得入聖,乃至盡諸漏,得阿羅漢。聲聞極遲,經六十劫。中根,謂獨覺人,極疾四生,極遲百劫。上根者,定滿三僧祇也。順解脫分,聞、思所成,唯散地故,三業為體。殖解脫分,唯人三洲:三惡趣無,無般若故;諸天亦無,無厭苦故;北洲無者,以無厭心及般若故。又施一食,持一戒等,深樂解脫,迴求涅槃,願力所持,便名種殖順解脫分。
須明行相者,以十二因緣是支佛修行相也。
緣覺為人者,既云志求勝法,即生善中最也。
聲聞對治者,聲聞修行,專為治三界苦惑也。
下去諸度者,方等般若中諸度也。
須兼二蘇者,以般若通入諸度故。
教多在三者,通、別、圓也。
如前分別者,如前第二卷末方等中小同鹿苑等是也。
別圓之前多不云教者,意云下者,諸度但作別教,圓釋多不云前。藏通何以不云?為前文已有鹿苑三乘意,故不節節云之,或於別圓前但約法及以附事而釋耳。
含二意一者,只是小教含藏、通,若作菩薩釋,亦可云含於別、圓及以其意。如此消者,則順此文,皆歸法華醍醐,故云意一。
阿耨達池者,西域記云:瞻部之中池者,阿那婆答多。唐云無熱惱池。在香山南,大雪山北,周八百里。金、銀、琉璃、頗梨等寶,餝其池岸焉。金沙彌漫,清波㬵鏡。大菩薩以願力故,化為龍王,於中潛宅。出清冷水,給瞻部洲東等,如記。此河初源,廣三四里。東入海處,廣十餘里。水色滄浪,波流浩行。其味甘美,細沙隨流。
如止觀第二、第七者,止觀第二隨自意中,廣明無作六度,宛轉相成,行於一事,無非波羅蜜。第七記中,委明三藏修事六度之相,以為助道云云。輦力展反,軛車也,古卿大夫乘之。自漢已來,天子乘之。欄門遮、楯縱曰檻,橫曰楯、華蓋古今注云:黃帝與蚩尤戰,常有五色雲華蓋,金〔㧞〕玉葉,正於帝上有華之筋,而作華蓋焉。
疏云讓後般若者,後三行屬般若文,是以般若遍入諸度,則一一法皆名法施。故彌勒般若論頌云:檀度接於六資生無畏法是中一二三名為修行住。謂資生接檀,無畏接尸、忍,法接進、禪、智。名為修行者,謂云降伏其心。住者,謂應云何住。
疏云又約身、命、財等者,等覺菩薩唯最後一分變易生死在,故名生死後際。若捨此位,即入妙覺圓常極果,更無變易,故云得不壞常住。今光中所見菩薩,皆能運以圓心,遍捨十界依、正,與等覺齊,名為捨身。易麤入妙,即是捨命。正報既轉,依、報國土一切皆轉,即是捨財。自行證得,能為他說,令他同己,故名法施也。
表往非餘者,出他人釋也。
貴在教宗者,今家破也。若今家解釋以教為宗,四教甄之則定諸度,稟教顯理斷諸煩惱,故云息其煩芿也。
白佛:自責者,我等邪見,不受大王教,及知前自述即其相。
所見意者,只合明五時教相次第,以表於正耳。
行體顯教者,前二依真,後二依實相。
通以三句用釋三忍者,以一忍具三句故。
釋出所以者,謂捨親愛、棄榮華、壞身相、被忍衣、持應器、為比丘,即苦行忍。居幽䆳、處寥寂、節滋味、飼耳香、守一志,即生忍。誦大乘、薰內慧、第一義忍,即其所以。
具如止觀禪境中明者,若達禪心無非實相,成出世上,上別圓教達生無生,即藏通教但名出世。
皆以根本為境者,四教並依根本禪而離欲。
疏云:背捨亦修不淨者,只是修背捨亦為離欲,修不淨觀亦離欲也。
但約圓理者,以常觀行通依六即判,故得無漏失以釋通也。
疏云又背捨等者,文列不次,應云背捨八勝處、十一切入、九次第定。以背捨雖能背捨淨潔五欲,捨離著心,而於緣中未能隨心轉變自在;勝處於緣好、醜、少、多,則得自在,通達無礙,心無取、捨,不起愛、憎;勝處雖能小觀中轉變自在,而未普遍十一切入。並能互入,無所不遍。已上諸禪,猶是觀禪九定,則能練前觀禪,令定調柔,智慧深利,能從欲散而入初禪次第無間,復入二禪,復入三、四,乃至滅受想定,名無間三昧。此四淨禪,如次增勝,故云傳傳深。言一切入等者,取薰、修二禪。望前傳深,其義可解。
疏云:安禪者,梵云安檀那,此云合掌,此即梵漢雙舉也。
疏云:誓願廣大者,誓者,[這-言+敦]制期心深達也。願者,廣大也。謂餘三誓也。
又前八在色者,以八色在第四禪中,依淨背捨而發,八色互遍,故云亦自得等。
四、降魔相者,三藏菩薩因時,但伏四魔:坐道場,破煩惱魔;得菩提,證法性身,破陰、死二魔;於樹下得不動三昧,破天子魔。通教八人見地,破煩惱魔;六地,破陰、死二魔;八地,得不動三昧,破天子魔。別教十住,破界內四魔;登地分,破界外四魔。圓教初住,俱破內外八魔。
界外四魔者,即無明煩惱為魔,變易陰入名陰魔,變麤易細名死魔,第一義天理未究竟名天死魔。八魔、十魔,如前第一卷引。
亡彼禪者,以依中理,亡於根本禪也。
初禪修悲易者,以梵王是三界主,悲愍眾生令濟地獄,故易也。二禪喜俱,故云喜易。三易、三禪樂俱,慈能與樂故。四禪禪捨俱故,修捨易故。
婆娑中至通別者。通則禪,禪皆修四無量心也。
華嚴具如止觀記者,華嚴賢首菩薩說偈云:
云云。又華嚴第十五云:又放光明名能捨,此光覺悟慳眾生,令知財寶悉非常。又放光明名除熱,此光能覺毀禁者,普使受持清淨戒,發心願證無師道。又放光明名忍嚴,此光覺悟嗔恚者,令其除嗔恚我慢,常樂忍辱柔和法。又放光明名勇猛,此光覺悟嬾墮者,令彼常於三寶中,恭敬供養無疲厭。又放光明名寂靜,此光能覺亂意者,令其遠離貪恚癡,心不動搖而覺悟。又放光明名慧嚴,此光覺悟遇迷者,令其證諦解緣起,諸根智慧悉通達。總有四十二光法門,如經廣說。
地持六度各九者,如九種大禪等。
九十日常行者,謂九十日夜身常合掌長行旋達,心常念於阿彌陀佛無休息,口常稱名無休息等。法門者,謂七日夜一心不亂法門也。
十戒名出大論者,一不缺,若論破初篇,如器缺壞無所復用。二不破,破第二篇,如器破烈不全淨。三不穿,破第三篇以下,如器穿漏不任受道。四不雜,謂定共戒,定力持心欲心不起。五隨道,隨順諦理能破見惑。六無著,見真成聖,於思惟惑無所染著,第二果向以去得之。七智所讚。八自在,謂菩薩化他為佛所讚,於世間中而得自在。九隨定,謂隨首楞嚴定,不起滅定現諸威儀。十具足,中道之戒無戒不備故名具足。此十戒中前六屬藏通,中二屬別,後二屬圓。若涅槃經中別圓菩薩五行中,戒聖行文自行化他不出此十,故悉菩薩行。合前二忍者,合前文中苦行忍,生忍為今生忍,第一義為今法忍也。
下半用忍意者,皆悉能忍即是用忍也,以求佛道即用忍意也。
方便正修者,此正修止觀中用為方便。
何論楞伽前後制者,他云:楞伽經後方制斷肉。應知楞伽由帶方便大乘頓制,如何至法華會由見以肉而供於佛?
疏云:不可說而說者,真如之理雖不可說,有因緣故亦可得說。又此三行般若有方等部中通於四教,且如三藏中生滅之理雖不可說,有小乘因緣故為五比丘說,不可觀等亦爾,餘三教准此,故云此語復通衍中諸教也。
疏云:不可觀者,真如之理,雖不可觀,稟教修行,還用般若而觀也。
雖復雙泯至而照者。寂滅之理雖復亡泯,有化他因緣故可說,有自行因緣故可照。照即觀也,故云而照。又復應云觀亦不可得,以理無觀故。
五隨般若者,以般若入餘五也。
疏云:正是歷法者,對上不可說作觀,對上不可觀而觀,法相無二,對上言語道斷也。
不可說而說等者,等取不可觀而觀等二行。
却將初後至中間者,只為不觀而觀是般若體,是故合於初後二行歸於般若。所以第五重釋三行俱屬般若者,是文正意,不復重分第三行屬法華也。
正指第三行者,將第三行經以對般若法華,二意雖云從人,今文專依般若以釋故也。又兩意者,前意唯在第三行,第五意盡取三行,故云兩意也。
又諸經論者引此文者,明今光中但見六度不云十者,令知六之與十但是開合異耳。
六之與十離合者,如禪有願智開出泥滓,波羅蜜有神力開出波羅,波羅蜜定守禪度,即是定度開二也。般若有道種智開出漚和假知方便,又有一切種智開出闍那,波羅蜜入中智、一切智守本,即是般若度中開二,即十度具足也。
謂財法者,此與彌勒論頌不同。此中十度,一一皆約別教次第三諦以釋。自行多在十住,利他多在十行,第一義多在向後,亦有地上化用等。
尸三中,云自性者,不殺、盜、婬性戒也。
受法者,即客戒,謂二百五十戒,以菩薩持一一戒皆具諸法故。
利生者,位在十行,即饒益有情戒也。
外惡者,生忍也。第一義者,位在向後也。
亂想不起者,位在七地已去,已得根本等禪故。生功德者,從十行已去。
慧三者,照有在行,照無在住,照中在向後心。
智:三者、無相在住,一切種在行,種別而智故,變化在地上。
疏云正頌上他土者,應云正問上他土等。
方墳義立者,無有經中翻名方墳者,故知方墳之名義立也。
執扇扇佛者,據佛是二月十五日般涅槃,未令用扇,應是彼土熱早。波利樹者,經云:三十三天有波利質多,其根入地深五由延,枝葉四布五十由延,葉熟則黃。諸天見已心生歡喜,是葉不久必當墮落。其葉既落復生歡喜,是枝不久必當變色。枝既變色復生歡喜,是色不久必當生皰。見已復喜,是皰不久必當生𭉨。見已復喜,是𭉨不久必當開敷。開敷之時,香氣周遍五十由延,光明遠照八十由延,諸天爾時夏三月中在下受樂。我諸弟子亦復如是。其葉黃者喻念欲捨家,葉落喻剃髮已,色變喻白四羯磨,生皰喻發菩提心,𭉨喻十住菩薩見性,開敷喻得阿耨菩提,香氣喻十方無量眾生受持禁戒,光喻如來名號周遍,夏三月喻三三昧諸天,受樂喻於諸佛在大涅槃常樂我淨云云。
疏云:正供養舍利等十字,應次上聖耳下。
不必最初者,意云不必光在於初名之為本,但是因光而見故光為本耳。
若論總別者,光瑞為總,餘五為別也。
正指釋迦者,此是釋迦放光照於他土,故須指釋迦也。
既殊凡諂者,申於彌勒,實見未曾有事。不同凢諂,不實言實也。
事大意遠者,以瑞大故,則知表於開顯之深理,故云意遠也。
強轅者,狀也。爾雅云:似牛,色青而一角。
行深從支遁,買山者亦遁。林山在剡川,號曰朱仰,以慕賢愚思齊,買山共止也。
雙問意在問於定後者,意明彌勒疑瑞,由見如來入定,及以光中見佛涅槃,不見法華座席,是故發問。正問此土他土者,如來定起為說何等?是故文殊雙答。答於此土他土定後皆說法華,故云雙答。此答此土他土問也。
惟忖下,當因緣者,闕約教觀心也。
非通序中至壽量者,非謂已有廣開壽量之文,但是有廣開壽量之義耳。
然論有八句者,慈恩引論釋。論云:疑者斷疑故,即欲說大法破光疑,住外凡位令進修故。已斷疑者,增長純熟彼智身故,即雨法雨。先住內凡而無疑者,滋善萌芽令入聖位,欲增長善故。初對論云:根熱為說二種密境界,謂聲聞、菩薩。二密境界二句示現,即擊大法皷,不斷法皷、不斷法皷,以遠聞故次第配之。即明今者聞法性聲聞乘為權密境界,顯今所說者菩薩為實密境界,名二密。令根熟者捨權取實。第二對二、論云:入密境界者,令進取上上清淨義故,即建大法幢。建立菩提妙智極高顯故,猶如於幢。由知權實有捨有取,行大乘行得菩提智,離障淨故。論云:進取上上清淨義者,進取一切智觀見故,即燃大法炬。既得真智建立菩提,照於真境證涅槃故,如炬照物。第三對論云:取一切智現者,為一切智現,為一切法建立聞名字章句義故,即吹大法螺。既得真境,必須為眾生說教義論一切法,故一切法建立名字等。如俗作樂,曲終滿位吹大螺吼。今既得果,事事圓滿位,為他說法亦復如是。故涅槃說吹貝知時。論云:建立名字章句義者,令入不可說證智轉法輪故,即演大法義。說於教者,令所應度入於證智,成轉法輪摧於煩惱。第四對
兩對者,他云:經但五句,是則大法、大雨二名為破惡生善,即第一對也;說法利生即吹螺、演義二句,是第四對也;擊大皷即開權對中半句也。是則不斷大法皷、建大法幢、燃大法炬三句,他云闕矣。
皷體相續者,令得法體相續,從序至正入於後位,及以本門流通等,故云也。
破暗者,表破無明及增道故。
一、經之骨目者,以惟忖等表於四位,即是真因分果,是今經之骨目。
義天為能表者,證四位理為所表也。
冥表必行者,只是表於修行,證法華三昧耳。
復為總別者,大法是總也。以大法句冠下四句,所以大法雨、大法螺、大法皷、大法義,故云皆是大法也。
並詑喻從法者,詑光喻從我今法也。
先以華瑞至竪總者。此明雨華中瑞具於四華,故名為橫;而復對於十住,故復名別。
疏云:如天非大小等,即其橫相。
以示竪總者,雖將雨華別對十住,以一位中皆具四位,故名竪總也。
又有超次不同者,非但至今法華得入之人有作超次,自法華前得入之眾亦復如是。
是故略開者,只是未入行、向等,但入於住,名略開耳。
若顯若密者,顯即利根菩薩,密即鈍根菩薩及兩教二乘也。
具如玄文。利益妙說者,謂正中利益、流通中利益、觀心利益。七益:一、二十五有果報益,亦名地上清涼益;二、二十五有因華開敷益,亦名小草益;三、真諦三昧折法中草益;四、俗諦三昧五通上草益;五、真諦三昧體法小樹益;六、俗諦三昧六通大樹益;七、中道王三昧一實事益。又彼玄文明遠益中引第三經宿世因緣吾今當說,即指三千塵點已前百千阿僧祇劫,從是已來為結緣法大乘之首。彼佛八千劫說經,十六王子八萬四千劫覆講。于時聽眾或可當坐已悟,或可中間化得,或可近來化得,咸至寶所受法性身,名應生眷屬,內秘外現而作佛事。于時聽眾若得相似利益隔生不忘,名字觀行隔生即忘等。
今得益者,具如彼明。當文益中云:本是小乘無學益,今進破無明;本是地上清涼益,或進入觀行相似分真;本是人天因益,今進入相似分真等云云。
無作一緣者只是,但非十三難中一人耳。
佛性之名至義別者,謂涅槃經中明佛性之體唯一圓常,四教人並知佛性,知佛性故而且各自取於諸位之果,所以名為須陀洹佛性等。
談教意者,欲令之言正語施權,意在顯實,四十餘年方得開顯,故云咸得,即教意也。
意通初後者,此記約今經以釋,初謂五品之初,後謂餘有一生在。
十號。應身皆具十者,大經梵行品第三。云何名如來?梵云多陀阿伽度。舊但以乘如實道來成正覺一義以釋大論,四義釋如來,謂如來、如去、如解、如說。依三世佛,學十二部經,行六波羅蜜,修十一空,而得成佛,故名如來。去離生死,永免諸惡,即是如去。如如而解,謂如理而解名如,如如而說解耳。如說,謂如理而說名來,亦是說我所解名如,解我所說名來,故名如來也。云何名應供?梵云阿羅呵。謂糓賊不生應供,世間之法悉名怨家,佛應害故。又佛為菩薩時,應當遠離無量煩惱,故名殺賊。經云:夫四魔者,菩薩摩訶薩怨諸如來。為菩薩時,能為智慧破壞四魔,是故名應,即是不生。經云:又復應者,一切人天應種種華香、瓔珞、幢幢、伎樂而供養之,是故名應,即應供也。云何正遍知?梵云三藐三佛陀。正者名不顛倒,遍知者於四顛倒無不通達。又復正者名為苦行,遍知者知因苦行定有苦果。又復正者名世間中,遍知者畢竟知修習中道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故號佛為正遍知云云。云何名行足?梵云毗侈遮羅那。明者,名得無量善果;行,名脚足。善果者,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脚足者,名為戒慧。乘戒慧足,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故名為明行足也。又明者,名呪。般若是大明呪,因呪得解,即解脫也。又足者,明見佛性。以是義故,名明行足。云何善逝?梵名阿耨多羅,亦言修伽陀,亦言修伽度。善者,名高;逝,名不高。善男子!是名世間義。高者,名為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不高者,即如來心也,謂離出生死而不捨。又復,善者,名好;逝者,名有。善男子!是世間義。好者,名佛性;有者,名大涅槃。諸佛世尊成大涅槃,同名善逝。云何世間解?梵名略伽備。世間有三,謂五陰、眾生、國土。然經中六:復次,即六世間:一、五陰,二、五欲,三、國土,四、眾生,五、諸佛為世界,六、照世名世間。經云:世間者,名為五陰;解者,名知。諸佛世尊善知五陰,故名世間解。又,世間者,名為五欲;解,名不著。不著五欲,名世間解。又,世間解,東方無量阿僧祇世界諸佛悉見、悉解;南、西、北方、四維、上、下亦復如是。是故,號佛為世間解。又,世間者,一切凡夫;解者,知諸凡夫善惡、因果等。餘如經廣說。云何無上士?梵云富樓少。上士者,名之為斷;無所斷者,名無上士。諸佛世尊無有煩惱,固無所斷,是故號佛為無上士。又上士者,名為諍詔。無上士者,無有諍詔,是故號佛為無上士。乃至上者名新,士者名故。諸佛世尊體大涅槃,無新無古,此任運理之體達也。釋曰:過去諸佛已成名故,眾生是當成名新。無新無故,即無已當也。云何調御丈夫?梵云曇藐波羅提。先釋丈天,次釋調御。自既丈夫,復調丈夫。善男子!如來者,實非丈夫,非不丈夫。因調丈夫,因名如來為丈夫也。善男子!一切男女若具四法,則名丈夫:一、近善知識,二、能聽法,三、思惟義,四、如說修行。具足四法,則名丈夫云云。次釋調御者。如御馬者,凡有四種。次即合云:如來亦爾,以四種法調伏眾生:一、為說生令受佛語,如觸其毛,隨御者意;二、說生老便受佛語,如觸毛皮,隨御者意;三者、說生及老病便受佛語,如觸毛皮肉,隨御者意;四者、說生及老病死便受佛語,如觸毛皮肉骨,隨御者意。善男子!御者調馬,無有決定。如來世尊調伏眾生,必定不虗,是故號佛為調御丈夫。云何天人師?梵云舍多提婆魔㝹舍喃。師有二種:一者、善教,二者、惡教。諸佛、菩薩常以善法教諸眾生,謂身、口、意善。諸佛、菩薩教化眾生,作如是言:善男子!汝當遠離身不善業。何以故?以身惡業是可遠離,得解脫故。是故我以法教汝云云。乃至口、意亦爾。是故號佛為無上師。天者,名盡天上。盡長夜短,是故名天。又天名無愁惱,常受快樂。又天名燈明,能破黑暗而為大明。又天名吉,以吉祥故。又天名日,日有光明,因名日為天。以是義故,名為天也。人者,名為能多思義。又人者,身、口柔軟。又人者,名有憍慢。又人者,能破憍慢,乃至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故號佛為天人師。云何名佛?梵云陀耶,亦云佛陀那。此飜覺者,亦言覺悟。前像覺者,同此義。涅槃疏:善男子!譬如有人覺知有賊,賊無能為。菩薩摩訶薩能覺一切無量煩惱,既了已,令諸煩惱無所能為,是故名佛。以是覺故,不生,不老,不病,不死,是故名佛。云何世尊?梵云路迦那他,此稱世尊。彼經云:梵婆伽婆。龍樹、天親釋婆伽婆為四:一、能破煩惱,二、有功德,三、巧分別,四、知名聲。如經廣釋。當知婆伽婆有無量功德。功德據內;世尊者,為世所尊,此即據外。大經將婆伽婆以代世尊云云。
法身望應者,應知法身佛十號通於四教。前二教乘如實道來成正覺,但是乘真諦為如實,餘九號准此。後二教約中道實相不二而釋,應號即法號。乃至第二說者,只觀法界即見應身十號,與法界等即名法身十號也。何者?乘無二智來契正境,故名如來;以無二理遍入諸法,名為應供;了不二智智體無偏,名正遍知;知無二法互通法界,雖無來往遍入三世,名明行足;無二之法性冥三德,名為善逝;理遍一切具三世間,解此理故名世間解;能解此理無惑不斷無復過上,名無上士;解此理故能調難調調十法界,名為調御;了法界法,名為丈夫;契此理故一切崇仰過於三教人天之上,名天人師;覺此理故名之為佛;達此理故為三世間之所崇敬,名為世尊;智契法身具法界號,故能垂示應身十號。法應十號一體無二,是故涅槃經云:吾今此身即是法身也。
疏:又日、月、燈是三智者,不到而到,且順次第。三、諦燈,真月、俗日,中有其義。又云:傳燈化他,即道種智。月喻一切智,日表一切種智。且從屬對,體必互融。
涉師云:日破闇等者,應歷教責之,為破何暗等?
多為辨異者,如華嚴等經,但是當時被物,未說施化之意,名為辨異耳。
亦乃己他皆入一味者,非專為顯法同五佛,悉令眾生至一切智,故云入一味也。
不出異意者,諸經雖辨其異,不云此異皆為令眾生至一切種智矣。
疏云:其義深遠者,無邊故遠,無底故深。
疏云:若小乘者,應以漸中三藏三學為時節善,真諦之理凡夫不測為義善,會理直說悅小乘心為語善,不與凡夫共為獨一善,明界內半字之法名圓滿善,無斷常瑕穢名調柔善,梵行即是眾生法緣之二慈名慈善。通教類此。八音者,梵摩經云:如來八種音聲:一、極好者,其聲清雅故;二、柔軟者,令人樂聞故;三、和適者,大小得中故;四、尊慧者,三三無戰法故;五、不女者,其聲雄朗故;六、不悞者,定無錯謬故;七、深遠者,猶如雷電故;八、不竭者,可解。梵摩經中二者易了聲,所有三三說,辨了易解,無不竭聲也。
疏云:無二邊瑕者,二乘及出假菩薩也。
疏云:頓教無緣慈者,梵行以無緣慈為本也。
疏云且依一途者,且依大乘七善耳。
最勝王經者,只金光明經耳。
此三如來至說者。若初心如來取能說邊六根淨人,若有所說諸佛來聽故,故云善也。
彌勒問異者,今瑞異昔,故上文云今者世尊現神變相,以何因緣而有此瑞等,即其異也。
主伴者,文殊、彌勒為伴,佛為主也。
密設一途者,皆為令眾生至一切種智,故云一途。
聞皆契轍等者,迹門開權顯實,本門開近顯遠也。
今直論正者,十二年中正為二乘菩薩,在凡斷惑之日即成化主,故屬傍也。
驗舊消文者,通斥古人以不作答他土之問消文故。
疏云廣引曾見佛,總十一字。若取文順,應移向,即顯實之說。下即次也。
即表權實滿者,權即實故名權滿,實即權故名實滿。此約十界而說,九界為權、佛界為實,約百界千如一一相即為二萬也。
二、賤性者:一、毗舍未見,飜應是平民稱農販賣之類。二、首陀未見,翻應是底下容戴擔屍之類。
清淨易調時者,彌勒佛出時,婆羅門家生,釋迦剎利中生也。
疏云:更者,更曰經也。
此八子名作四對者:一、大智大悲雙;二、了有了空雙;三、進善退惡雙;四、達偽知真雙。慈恩釋。
疏云:表八正道者,一、正見,謂四諦分明也;二、正思惟,謂見諦時思惟動發,為令增長入涅槃故;三、正語,以無漏智除四邪命,接於口業,住正語中;四、正業,以無漏智除身邪業,住正業中;五、正命,以無漏智通除三業五種邪命,住正命中;六、正精進,以無漏智相應,動而精進,修涅槃道;七、正念,以無漏智相應,令增正道及助道法;八、正定,以無漏慧相應入定,故名正定。此八不依偏、邪,但名為正;通至涅槃,悉稱為道。此約藏教明義。餘三教,如止觀道品中明云云。
諸皆不例者,意云:俱舍論但云輪王不出減劫,亦不的判金銀等王,驗知論從權說,育王現是鐵輪王,佛滅後百年方出,驗此不得一向依論。
疏云:一子至清淨者。以智觀境,境發於智,智名為子,故云也。
疏云昔佛他土六瑞者,明月燈明佛時,欲說法華,亦先說無量義已,即入定放光,光照東方萬八千土等,如今釋迦不異也。
始說法華等者,從是時日月燈明從三昧起,因妙光菩薩說大乘經已下,並是文殊答詞。
今昔俱歎弘通者,今即指提婆達多品,此有菩薩名文殊師利,可與論說妙法等。
猶同文殊者,與而為言,今日藥王猶同往日燈明流通之文殊一義,故云小也。猶闕二因不可類何。不云妙光但云文殊者,今日文殊即往日妙光,將今名以名昔也。
疏時有菩薩下,明所因人同者,分經文應時有菩薩至因妙光菩薩,方顯所因之相。疏中但至八百弟子耳。師云:須知此意亦未可說。
故無量序者,此文不合在,此文殊疎,合在前說無量義經為序,具其二意,今正定起法華同耳。
信六十小劫等者,一、今家正釋六十小劫經文,定有要藉佛及加聽眾、忘時二種和合,方見即長而短,諸家偏釋皆不會經。
忘時久耳者,釋謂如之言也。
玄匠真一之門者,此歎如來為玄理之匠,證得真一之法為門,能通一切,即長而短,故名門也。
有人立四句者,圓鏡云:問:實是六十小劫,云何令如食頃耶?答:長若定長,不可促之令短;短若定短,不可延之令長。夫長短量以長短無定,所以能將長作短、以短為長。何者?因短故長,長名短長;由長故短,短名長短。非短非短、短長非長,而能長短非長,即六十是食頃;非短,即食頃是六十。於佛說法邊,能以短為長;於聽法邊,猶以長為短。將知說之與聽,俱是解脫之力也。
涅槃進不者,說涅槃為進也。
帶實用權者,意云末代無權,實則不可,是知權有立實之功,即是權之力也。
過常未常者,法華明過常,涅槃明未常。
色身常身者,涅槃云:吾今此身即是常身法身。故知涅槃常身與法華壽量色身無二。
疏云:故不發迹者,此謂未說授聲聞之事迹,非本迹之迹也。
推功有歸者,歸佛也。
後分雖有者,彼後分經言:汝等比丘!當觀念處。及云:但觀文殊威儀庠序云云。
楞伽乃密對菩薩者,如止觀記引佛語諸菩薩,聲聞尚發菩提心,況汝菩薩而不發心,欲取小果等。
方等有記,小者多是方等陀羅尼。經云:聲聞若能發菩提心,亦得授記。但不能發,猶如敗種云云。
方驗有所歸者,只是方驗大師釋於法華,超於諸教之表,故云也。
實行雖即曾聞者,意云:借使昔日稟於實教,何妨今日亦疑?
又實位補處等者,亦是圓實位人,示同於權耳。又應知疏文一向從權,而釋記家則權實兩存矣。
顯向非疑者,向謂惟、忖、略、廣三答也。
唯說法適休者,此即與而復奪。且與說無量義竟為已,據眾未散,復屬於今,古人如何?六、但名已。
前昔同下注云云者,此指前釋令得三菩提,文末云令佛當與昔同云云者是。
疏云:頌有四十五行, 上有惟忖、略、廣、判四答。今不頌忖、略二答,但頌廣、判二章。今初,三十一行頌廣曾見;次我見燈明下,四行頌判、答。疏云:決定答是。初廣曾見中,上長行有三,今不頌,中間引二萬佛,但頌初一佛及後一佛。初二行頌初一佛,次三十九行頌後一佛,三、同。今初,有二行頌初一佛。上長行有三,今具頌:初我念二句頌時節;有佛下,第二、二句頌佛名;世尊下,第三、一行頌說法。次後一佛,如疏。
廣歎略歎者,方便品初一長行偈頌為略歎。從爾時世尊告舍利弗三請下廣歎。
此土他土者,此土即釋迦,他土即四佛也。
前亦非無者,行非長行,非無供養,但文略耳。
一坐任運者,即三藏佛得自然也。通教九地已上,一念相應方得自然,故云不加功力也。若別圓地住已上,久已證真分得自然,亦名本得也。
二處妙覺者,別圓極果也。
應具辨等者,以小例大,無學前三果既未究竟,可例地住分真之道,並名任運。
家家者,欲惑九品潤於七生,上上一品潤二生,上中、上下、中上各潤一生,中中、中下共潤一生,下之三品共潤一生。故俱舍頌云:斷欲三四品,三二生家家。若一來約於三果,向說斷七八品,餘一品在,但牽一來。人間九品盡,即證第三果,便生上界,不得來此也。
理數然者,既有俱下必有俱高等。何者?初住為二住已上化,名本下迹高;妙覺為等覺已下化,名本高迹下。初住為初住化,名本迹俱下;妙覺為妙覺化,名本迹俱高。聖化方法通四句果,為果化妙覺常儀,故云理數。初住已上證一分法身,並名為本也。
約法須之者,須是華嚴獨菩薩人頓部七善也。
然亦不以比丘為菩薩者,諸經多爾。以今經中既云或有諸比丘故,將此一行用對緣覺,進退兩屬亦應無妨。
疏云一行半退頌者,長行經彌勒當知乃至所因緣,總二行半經上諸佛二序文,但為一點耳。
涅槃追分別諸經者,彼經將不生不生追泯前諸經,生生等三句追分別前經,如玄文釋。
疏云:悲泣如涅槃者,彼經云:爾時純陀聞佛語已,舉聲號泣,悲咽而言:苦哉!苦哉!世間虗空。復白大眾:我等今者一切當共五體投地,同聲勸佛莫入涅槃。亦是悲法之文。
經云於無漏實相者,無漏語通實唯此。
疏云:身滅智亡者,以身滅故,智無所依,名為亡也。
經云最後天中天者,然天有多種:輪王即是飛行,皇帝是人中天,三界諸天名為生天,須陀洹已上名為淨天,地住已上亦名諸天。佛乃降四魔,永破無明,見佛三菩提已,圓滿法身、常身、金剛之身,究竟圓滿,住大涅槃,出過諸天之上,名為究竟淨天。故云最後天中天也。
經云佛當雨法雨者,法雨既通雨於四位,因果必亘於始終,故云斷疑宗之問也。
疏云即得之於懷者,謂疑情頓遣,神解豁然,知佛定起,必聞妙法,故云也。
疏云善於問答者,前之伏難,文殊善問,彌勒善答;此中則彌勒善問,文殊善答。
具二莊嚴者,如前引大經釋。
釋方便品
方便梵云軀和狗舍羅,軀和稱為方便,舍羅名為勝智,謂方便勝智也。將釋此文略為二意:一者初文三釋,文別而義通,方便義通今昔故。二者從料簡下諸文,名通而體別,故弘教者皆從佛意以歎方便品故。於中先以寺門及殿為喻,今三釋可解。初番釋三權如門、圓如殿,各不相通故。次番釋知用門通至於殿,知門是能通,不云即是於所,故成捨能取所。又但能不即所,只緣所詮之圓亦帶能詮方便,故今須開。第三番釋達門外即殿,何但門耶?故云點內衣裏無價之珠無二無別等。又以王及宰相百姓為喻,若得此意其文可消。
正法華題稱者,名權即實,故名善權,與今不別。
後二、從意義者,謂第三釋。意義在於三權及能通,全是於所,所外無餘,指此外之權為今方便品,故云祕妙。問:意義何別?答:意局而義通,如第二釋。意在三權,能通於實,名為方便,即其義也。秘妙准知。
但有能通非能通者,能為第二釋,非能即初釋,三不為一作能通故。
即不即者,前二釋不即,第三釋即能是所故。
法術者,今文亦爾。如來即是能用大術之人也。
法家之則者,用權用圓,各稱機適宜,故云則也。又矩是𦘕方之具,規是𦘕圓之具。老子云:工匠有矩規之制,權法有權機之能。故云也。
置却圓中方法者,只是但借第三秘妙之名,不自同此圓中方法之語耳。
況所離不同者,猶能離智異故,所離之惑不同。雖能所有殊,所出三界不別,以三教皆先離三界故。
第二、釋能通門者,更舉寺門及寺中三寶為喻。從門入者,久滯於門以未入實,由謂能通不名為所,是故爾前不能融即。
疏云:方便權略者,權即權謀,蹔用還廢;略即謀略,謀而方當也。
教行人理悉為能詮者,以三教傳,傳為謀詮,是則真理為中理之能,通教行人准此。
不了元是所通者,只是不了一色一香等,無非中道耳。
今開其偏門者,開偏則圓,開門即所故也。
達即是開者,誰達低頭舉手等,達小乘真諦,達次第真俗等,即是實相,故云開也。
尚無偏門之名者,昔日所稟自謂真實,爾前未斥方便,是故不開其名。
與果智一者,衣珠謂聞法了因,頂珠即如來本有,開竟無二、實外無他,故云一也。又珠在衣內如權覆實,默示衣內之珠即王,頂珠如開權顯實,是故作人如權覆實,即是真子名為顯實,故云可知。
疏云:唯我知是相等者。開權顯實,唯佛能知,事非輕易,故且抑之,令生欽渴。偈云:止止不須說。
先結名體者,名同是名,其義是體也。
若同若異者,體外體內但名方便也。
其如理何者,謂其如道理何。以法華出諸教之上,還只作進趣而釋,與小乘何別?
其如文何者?今經如來定起稱歎方便甚深無量已今當說,及藥王中十種歎教,皆云此法華經最為第一,即其文也。
其如行何者,意云:其如本師觀行親證何?
若以昔歎今者,謂若將昔方便名歎今方便,則成昔無方便之法,故云又失也。應更難云:若以昔歎今,何不還以昔自歎今云云。則使下二句合上二句,體內合上毀今,體外合上又失於昔。
祕堪入妙者,只是堪為妙門耳。
他文或以此為三句者,如玄文及淨名經中具有三句,如弟子品即相破句云云。
句法常定者,雖開四六不同,而三對句法常定故也。
相破中文相別者,由大小相違,所以義分二句。相修之文為一句者,由大小相順故。相即為一句者,大小體合故。
二蘇三教者,二蘇中三教也。
其體常定者,意云:名雖互執,其體本還是如來同體方便,故云也。
正本名即者,善權之名從實而立,故云名即。方便之名名由濫昔,名雖濫昔其體本即,立名雖即不同,其未曾有二,故云三權即一權等也。
尚非術門三悉方便者,只非三悉耳。以三悉俱屬第一義方便,故云非也。
疏云涅槃金剛等者,瓔珞經云:等覺性中有一人名金剛慧幢菩薩,住頂寂定,以大願力住壽百劫,修千三昧已,入金剛三昧。是如此師,唯取極果。釋大經常義。
接論理量者,如理照實,如量照權,理量不二,雙亡雙照等之。
疏云乃至半滿四宗者,半滿即菩提流支所立鹿苑三藏,為半字教;十二年後,般若去訖,至涅槃,明滿字教。四宗即佛䭾三藏,學士光綩所立:一、因緣宗,即指阿毗曇六因、四緣;二、假名宗,指成論三假;三、誑相不真宗,指大品三論;四、常宗,指涅槃、華嚴。又立五宗,加華嚴法界宗;又立六宗,加法華為真宗。如此等宗,咸屬於昔,寧得判今同體方便?故云不攻而敗。進否者,進施之名進,不用名否,謂行藏得宜也。
何以歸心者,歸心於大師也。
光其後者,命成師資之美也。
而迷凡夫未有權名者,用二乘實破凡夫,凡夫被破方有權名,未破則無加,得以凡夫為權,故不可也。
般若之中,中道非一者,他亦不知般若之中,有別接通、圓接別等。
內靜雙非者,他云:淨名經中觀空等為內靜,毛孔細海流等為外用也。
二教共有者,他亦不知別圓二教俱有遮照故也。
次更以此雙非等者,內靜為雙非,外用為雙照也。
小菩薩者,古人以三祇為小菩薩也,近代云地前名小菩薩也。
結非示過者,梯橙於今須開,古人何以却用,故成過也。
一、一用時中橫論權實者,乳二、生四、熟三,唯三藏中五人等於諸天以之為橫耳。圓為體,三為用,即是教。教皆有體用,多即方等、般若,少即鹿苑、華嚴,隨部對之,亦應見耳。
疏云:又初引生信等者,只如人天亦須生信,乃至果等,何能釋於法華方便?
一一時中橫竪間雜者,五味為竪,部內其教多小為橫,越次相接名之為間。又味味中部內皆具祕密不定,名之為雜。又密入名橫,顯入名竪,或橫或堅故云間雜。
汝乃廢之者,只展轉相破,即當廢矣。
又云為對破者,他意云:由前實破於權故,今權實俱為方便。
身之四句者:一、以短為方便,長為真實;二、以長短並是方便,非長非短為真實;三、長短為二,非長非短為不二,二與不二並是方便,非二非不二乃名真實;四、二與不二,非二非不二,猶是四句,皆名方便。如來之身,四句都亡,是非斯遣,方是真實。生法師云:昔晦迹三乘,群徒謂是,今欲顯乎一實,而以真正以非明,是故標方便以目品。
身沾妙化者,意云嘉祥已沾大師之化,天台之義早已灌神,伏膺之前著文,是故今須委破也。
其亦以醍醐者,意云大師雖立三味為枝條,仍復簡其大少,又不云法華為歸本法論,此則是他分非自立。
若其然者,則成法華,却歸華嚴之本,故不可也。
後接歸本者,謂法華也。
二、言相乖者,華嚴本即成末,法華末却成本故。
枝本不立者,以本不立,枝無從生,則成法華,亦無可接。
接歸方一者,一即法華也。
一為根本者,若法華為根本,則華嚴二名為枝條。
入法華本圓者,開華藏別入法華一圓,開華藏實入法華遠本。若爾下,判也。
會本歸本者,會華嚴本歸法華本。何者?華嚴中圓既同方等般若,此既被會華嚴,豈不然耶?
會枝歸枝者,此即能破也,即縱破也。何者?即立華嚴為本,則成法華是枝。今華嚴本既同方等、般若成枝,復許法華名為接末。法華名為接末,法華既接方等、般若之枝,華嚴之枝豈不被接大
本師所師者,涅槃五味判教,元是本師所師之法。既歸心於師,先章須改也。嘉祥者,寺名,在會稽。王義之捨宅所置,名吉藏。胡鄉所生,世稱學海。心包難伏之慧,口寫如流之辨。著述章疏,領徒盛化。大師初至陳都,有沙彌法盛造席數關,法師無對。法盛時年十七,身小聲大。法師嘲曰:伱那不摧聲補體?法盛應聲對曰:法師何不削鼻項眸?吉藏良久,咽更調曰:汝好好問闍梨,好好為汝答。法盛曰:野干和上著在經文,胡作闍梨出何典據?吉藏位謂曰:尺水計無文波。法盛曰:餘水雖不能沾於鯨鷁,亦足淹於蟻蜂。吉藏又問:誰為汝師?汝誰弟子?法盛曰:宿王種覺天人眾中廣說法華,是我等師,我是弟子。講散,乃捨山水,納一領,用奉大師。遂即伏膺,請講法華。身為肉隥,用登高座。後因借章安義記,乃彌達淺深。體解口鉗,身踊心醉。廢講散眾,投足天台。飡稟法華,誓願弘演。頂戴永永,豈生異徹?舊章乃有流行者,並是其時收不盡者云云。
疏云名大巧方便者,論自釋云:依此法門成大菩提已,為眾生說天、人、聲聞、辟支佛等者,善法云善巧。移二乘小門令入大乘者,此屬方等,則是對菩薩說,云:二乘尚入於大乘方便,菩薩何為不入耶?
有言不出千如百界者,亦云有言不出五時八教也。又應知說權等四句皆言教,故得四句皆以釋於方便品矣。
且以入證對說為實者,以一一文中皆先舉說,如初文云如來巧說等,不取說邊,但取入證為第二句耳。故知四句一一皆兼於說,但得為今方便品也。又用此四句通貫下十雙,使下十文無非三諦三智故也。
尚互接互破者,一權一切權等互接也。如實云何所不破,即互破也,以接外無法故。餘三句亦爾。
況復餘法者,縱立四句外有法,亦為此四接破也。
如此方成今經破立者,廢權故是今經破,開權等是今經立,故云一權一切權等。
諸權諸實者,只是不識今家四句及以十雙權實耳。
互推迷實者,如前諸師附傍五時,及約諦智以明二慧等,但是互相推耳。而復自迷其所立之實,不知為屬何教方便矣。
不思聖化者,謂不思實即權,不思權即實等,而各自保一支一流而已。
佛說之權尚須入實者,一為眾生入實故說,二文字即解脫,故解脫即實也。
法遍者,以三智三諦遍接偏圓法故,由機受成法故云也。
理遍者,一理接一切理也。
事遍者,謂化儀神通等事。故經云:諸佛為一大事因緣故,出現於世。即事遍也。
由內三德等者,謂三德為所依,以三德只是三諦耳,三諦滿故名為三身。
外用橫竪等者,華嚴、方等、般若,二教、四教、三教、八教,八教四門,四門四悉等橫也。鹿苑則以顯密相對為橫,經歷五味過現當入為竪,秘密可知。
為成今經至意者。今經用不思議境、三智、三德、三身,遍開諸法而為破立也。
以對昔至四句者,今立四句具其二意:一、為破昔四句須立此四;二、今經方便具四句故,故須立之自證。
以對自證實智說之者,自證之實為實,稱實而說,被機為權,即是今經方便品也。
尚非通方者,以四句各在體,不相收,故非通方也。
隨立者,隨立一句,即立諸句也。
隨接者,一句接諸句也。
隨破者,一破一切破也。既立皆破,則能所俱亡。
隨亡取捨者,立接二句為取,破亡二句為捨也。
昇出暗滯者,文中合字釋,若更分字釋者,昇出滯故高,昇出暗故明也。
若作懸字可知者,只於一句懸照觀察,無非法性遍具諸法,故云可知。
開施者,開謂法華,施謂施權,出謂方等出四,般若出三,華嚴出二,鹿苑為沒,行為盈,藏為縮,只是用之則行,捨之則藏,通機稱會,以赴物宜耳。
若行、解兼論者,行即自行,解即他,故云合說也。
以法性至法者。以法性體遍故不違諸法,在逆在順而無增減,故云一權一切權等。
不受諸法者,以法性如虗空故,遍一切處無彼此故,無能染汙,故云一實一切實等。
不住諸法者,以法性體無住故。
不入諸法者,謂無能入無所入,又謂法不屬諸法,故淨名云遍入諸方不入諸方,即其意也。一一名字下,攬前諸句以成觀心,一一名字不出心法,心即能觀能緣心,法即所觀所緣之法,於念念中成句成偈,偈即是教,依教立行,行名為因,因成獲果等。
其義可成者,如上自在可成,今經四句以釋方便品也。
若本若末者,事理為本,乃至悉檀為末也。
各有所歸者,實即權故歸權句,權即實故歸第二實句。
相即之兩亦者,只是亦權亦實一句。體能相即,復能接三,方名方便。
接三之兩亦者,只第三句是能接餘三句之兩亦耳。
方便之理者雙非,只是第三句理矣。
理收三句者,理具諸法,即收初句理;體一真實,即收第二句;理體雙照,收第三句理;理體雙亡,即收第四句理也。
還以此旨而為觀境者,還以說默為境。
單、淺、[住/尺]、獨者,與而為言。於今三釋,但得方法一釋而已。淺者,但在權教,不至法華故。[住/尺]者,於四門中,或得一門而已。獨者,或得一教耳。
不同光宅者,上序中光宅以惟忖五句,初後二句通於本門是。
復以三種釋品者,且如事、理。事屬三權,理屬真實,即成方法釋也。三權為能通,真實為所通,即成第二釋。三權即真實,則成第三釋。餘九雙皆爾。
故論云至因果相者。明今經五佛開權,皆云種種因緣譬喻,皆至一切種智故,即其相也。
因義淺狹者,但成三教因耳。
果用麤近者,三教之用為麤,中間今日迹用為近,今經本門果用為妙為遠。
以教為因者,慈恩釋方便品初云:諸佛智慧等兩句為果門,其智慧門等兩句為因門,即屬教名之為因,即云二深。先唱云:
不同他三四者,光宅云:昔三為權,今經四一為實。不知今經權實具足,是故破之。
疏云:從無住本者,如文殊問淨名云:善、不善孰為本?答曰:身為本。又問:身孰為本?答曰:欲貪為本。又問:欲貪孰為本?答曰:顛倒想為本。又問:顛倒相孰為本?答曰:無住為本。又問:無住孰為本?答曰:無住即無本,從無住本立一切法。故今釋云:無住者,理也。理無所是,不可言其有住;有本無所是,故云能遍諸法。故云一切法也。
疏云:體用故有漸頓者,體是能生,用是所生之事。有於勝事,方施漸頓之化身。
及以能所者,後五是化他能所也。
皆窮至要者,以一一雙皆窮今經實相以為至要也。
因緣只是往昔方便者,於大通佛所十六之子繫珠之方便,今日但是示以衣珠之方便耳。
一代教門至便識者。以一代教門,意在顯真如之理,故云便識。
共成一法者,自他因果共顯實相一法故。
投足有地者,修行有地故。
疏云:起淨不淨者,未入不退位,或昇或沉故。
疏云:心、意、識等者,等取餘塵及以界、入也。
集起名心者,謂第八識,集諸種子,起現行故。思量名意,謂第七識,恒審思量故。了別下列反名識,謂前六識,於六別境,無麤動間斷,了別轉故。故入楞伽經云:藏識說名心,思量性名意,能了諸境相,是說名為識。准瑜伽論,各為通別二釋。論云:集起以解心,第八識獨名心;緣慮以解心,八識總名心;緣慮以解心,八識總名;思量以解意,第七獨名意等。無問以解意,八識總名意;了別音同上以解識,前六觸名識;了別變列反以解識,八識總名識,各能了別所緣境故。若小乘,但於第六識上,起事名心,思量名意,了別名識,俱屬第六。
彼教為迷者,彼教為迷,真如之人分別識生死,却其覆方現其理耳。
知之者寡者,前三教初發心,並不即觀常住之理,別人初心雖知,未即觀故,所以俱屬寡知之人。
雖緣淨者,更屬當上大小二乘,俱屬於事。何者?小乘六識全屬有漏,大乘八識雖緣第八識中淨分,亦屬於事。以彼教中不可說此淨即是性德涅槃。
權實之名非一處得者,權實遍於十雙,故云也。
詮行教小別者,由行真似不同,令教亦真似不等,故云小別。教雖詮於真似不等,真似之教常定,故云自分。
何所證耶者,只由如來內證方便,故能隨機曲巧,順行設教,以利於人。若不自證,無以化他。
尚自違理者,何況藏通耶?
遍通一切者,始從事理,終至悉檀通故。
且約法示相者,且借瓔珞別教地前二觀對於地上,以示今經住前住上顯實相妙因果也。
此果至之用者。文中以體用合舉,故云住。出理而言之,只此分果即有百界之用,良由入住菩薩能於一界之身復現十界,故成百也。
疏云用即立一切者,五時、八教不同也。
疏云非地無以生者,言略,應云非地無以生芽,非芽無以顯地。
自他俱有漸頓者,自行用圓教為頓,用七方便為漸。化他雖用自行法,約五味明圓為頓,三教人天為漸。
義兼權實者,只是文中作漸頓、權實二釋,故云兼也。
又利他權實者,圓佛界為實,九法界為權,權有入妙之功,故漸為方便。
不廢小故者,以不廢故,名為不合。
疏云常益道長者,然一實之位難行,雖一生可階,其位長遠復難契,當如諸聲聞大通,佛所以結大緣,爾後流轉,今方入實,故云也。
今半通後者,始從鹿苑,方等、般若俱屬於半,以對法華獨滿,故云後也。
疏云:亘一切法者,教為能詮,法為所詮,故云同也。
疏云三悉是世間者,前教俱屬三悉所接故。
未足辨今者,只將二乘之如,未能得顯今經之理,故云也。
真俗二理者,此即不思議二諦也。
若無性者者,若無三乘性者,為說人天法也。
以有今昔因緣者,昔日四味八教之因緣,今經則以實開顯之因緣也。
見六道用者,四眼所見也。
疏云種種欲者,引文略。經云:種種性、種種欲,此證世界;種種行,雙證為人、對治;二、悉行,能生善,又能生善,又能破惡;種種憶相分別,證第一義。所發似解,未為入真,猶屬念想之觀。
所知所詮者,所知即知,所詮即教下之理,此二對教俱屬所詮,故云悉名為理也。
故難解字更分屬下者,前文所牒難解之言,俱是歎門深妙,所以更分此文屬今縛脫雙矣。
次所以下釋上者,經中從所以者何下釋上難解難入。
引證教行者,是彼釋上文耳。
正取成字者,既云佛佛,即知此果必酬於因故也。
若將此文對下者,對下結權實文,俱屬體內權實也。
與論小別者,本論對此十雙有小別,故論中闕二雙,復長有五甚深,故云小別也。
疏云:無上甚深者,謂證大菩提。論中轉釋甚深者,謂大菩提故。大菩提者,如來所證阿耨三菩提故。又甚深者,一切聲聞、辟支佛所不能知故。疏中𠝶無上兩字,則是論中將大菩提通釋五甚深耳,不須云用大字釋無上矣。
上句證理者,諸佛智慧句也;下句者,其智慧門句也。今理通因者,今疏釋理通因故。
門是教智者,教即是門,智則屬果,此即教為果智門。
此正是解脫意者,此舉聲聞不知而顯於知,知即今經解脫也。
今合論三,共為體用者,無上甚深,入甚深證體,快妙事證用。
一者、初住成就者,論云:如經如來成就種種方便故,從兜率天退乃至示現入涅槃故。二者、教化成就者,如經種種知見者,示現染淨諸因故。餘與論不同者,即餘功德也。論云:三者、巧德畢竟成就,如經種種念觀故。種種念觀者,以設彼法成就因緣,如是法相應故。四者、說成就,如經種種言詞者,以四無礙依何等名字章句云云。
故二成行者,上文親近及精進二行也。
法身妙境者,如來位居極果,極果位之中,妙境事理具足也。
法無增減者,只此十法,施亦不增,會亦不減耳。
先通後別者,從別結者下,別釋也。束通釋成別耳。
即自十他十者。問:只應以前五為自行,後五為化他,何以自他各具十耶?答:由自行滿,有後五用故。屬於自行亦爾。
表不定故者,由來多小不同故。
故自他一或無本數者,此明自他合句無有別體。何者?只是以自十共於他十,合為第三一雙,則此一雙更無別法,全是單自單他之法耳。
或百六十者,一教皆三十雙權實。言一教三十者,一准涅槃經,二依道理經。既云離本位自他共為一雙道理,則他中𠝶實、自中𠝶權,用此權實以為一雙,由法體定故,是則自他合成二十雙權實矣。兼單自單他成四十,約於四教成百六十。
恐一教內者,意云束十法為四。二四者,以法體克定別故,不復同前自十他十,自他合十恐同彼故,故以分於四。二四別對於三句,良由此也。相對為句。
一切不成者,此取廣釋方便品初立四句,與今立四句以辨同異。何者?前立四句,四句互接,故云一權一切權等。今之四句,權自是權,實自是實等,互不相收,如何亦云一切法耶?若其然者,一切不成。答意者,若未開顯,則一切不成,容可未得為今品目;若開顯意,與前不殊,故得借前一切之言,成今四句矣。
四句並通諸教者,如三藏中自十為實、他十為權,權實雙取即兩亦雙非,即當教理通別亦爾。
初入實本意者,明如來自行入實本意,故說自證以化眾生令他入實,則是佛之本意也。
自證望說者,意云以有說故得權實名,說即權也。
醍醐置之者,法華即權而實,實外無餘,故云置也。
疏云:圓因即是自行者,通於五品、六根,別則唯在初住,名圓因。
圓及所入者,前教為所待之分,麤圓及所待之妙,雖圓及所入名為真實,望今法華是兼帶,故第三釋方名秘妙,即由此也。
開之與判者,若至第三,開之與判同在其中,以法華具二妙故。
疏云前既通別等者,此先與前結權實釋品辨異也。通即牒前通釋,別則牒前別釋,結束即牒上別釋。對上可見。
明前是教別等者,此與通中通辨異也。前從若通以十種下,及若當分下,俱名教別,以四教不同故。
法有總別者,通釋法總不分十為四,教當分下法別分十為四,二四別故,故云法有總別也。
今是教總者,通束四教成隨情等三故。
而法別者,四教各各三十,法不同故。
此又三重者,初重中闕圓三十種為隨自也。第二重中既以藏通為他,應以別教三十為自他,文中亦闕,故記云由他不定等,即其事也。
仍是別相自他者,准諸文只應三教為他、圓教為自、相對為自他,如今第三重耳,即是通途三相,故前二重自他。
進退不定者,由屬別相矣。
不無麤妙者,前二釋圓及所入為妙,三權為麤;第三秘妙,一切俱妙也。
又辨生法不同者,法身菩薩道理自知,二乘之人本是我子,所以不須云未曾向法身菩薩說也。
疏云並酪明蘇者,以鹿苑三乘人至方等時冥得通益,而二乘不知,及新得小果者由自保證,故云並也。明蘇者,菩薩從鹿苑來顯露成通,二乘密得生蘇之益,故云明蘇也。
疏云:狹生而熟者,從方等入般若為熟,新得通益者名狹生。
疏云:取與者,自行為取,化他為與,出內亦爾。
疏云付以家業等者,先所知即家業也,授記作佛即定天性也。
通論教等者,取時法人也。
教、行、理三。前或以會者,始自色心,終乎種智,融通之教。已說行者,始自色心,終智乎種,一一法上皆修十八空觀,及以性相二空融通自在。會理者,已說大理小理融通遍入,其體無二,俱二乘人。爾前自執,謂己無分,故云但不會入矣。
節節無不具有四句者,如云:中間自有本迹、俱本、本迹、俱迹,中間本迹各有本迹,俱不思議一也。則成中間節節皆具四句。
應云本迹俱本者,此約本迹通途相望為四句也。最初實證為本,從體起用第一番施化為迹,故云俱本也。從第二番已後訖至今日復有本迹,施化俱為迹也。本時自有本迹,迹中有本迹為第三句,俱不思議為第四句。又復應知中間今日既開迹已,所以四句迹中之本皆指最初之本,更無二本之別,故云各有本迹也。
即初兩句是者,如前則本中四句皆本句,迹中四句皆迹句也。皆本者,本時狹少之化迹為妙;皆迹者,化緣多廣亦為麤,以近成故也。故云具如玄文。
疏云:若從引入圓因自行者,只是師弟皆用化他權、自行實二門引眾生入實。
說後四至密者,彼解云:十波羅蜜中,前五波羅蜜因時加行智,第六般若波羅蜜為根本智,以能觀用智斷惑證真故。後四波羅蜜依體起用,名後得智。又若只明六波羅蜜根本、後得,俱在第六般若波羅蜜中。
我今以根本者,他人云我也。
若取所依者,權依於實故。
況唯說四者,說則俱說,但說結四,故曰無體也。
疏云:若不厝者,置也。
五瑞等時者,除說法也。若除入定但有四瑞,以從定起即說法故。
經云:從三昧安詳而起者。生公云:聖人說軌,順感而起,實地而發言,言必真常,故受者之心自然篤矣。此釋能彰於四悉所表之相。
或為發起生滅者,身子四果已前俱是發起四行,四果已後方能起法輪故著。或言:
本論者,法華論也。
三、令無怯弱者,聲聞之人新入佛境,若不先,恐生怯弱故。
五、令不起者,不起聲聞心,即入佛知見也。
謂廢會者,破三顯一,正破三情而顯一智。昔若初讚佛乘,眾生沒在苦,不能信是法等,諸佛法久後等,廢三顯一。此正廢教,雖破其情,若不廢教,樹想還生,執教生惑,引經正直捨方便等。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無二亦無三,開三顯一。正就於理,傍得約教。約教者,昔教明三人入真,今教明三人得佛也。約理者,只是二乘真空自有實相,昔方便不深不能妙見,今開此空即是實相,故言決了聲聞法等,開方便門等,會三顯一。正就於行,汝等所行等,低頭舉手等,漸漸修學等,住一顯一。就佛本意,本以實智化物,佛平等說,如一味雨,佛自住大乘等,雖說種種道等,住三顯一。就佛權智方便化物,尋念過去佛所行方便力,乃至為五比丘說,更以異方便等,住非三非一顯一。或約理,或約事。約理者,是法住法位,乃至佛種從緣起無性,即非三非一。從緣起,即三緣顯一,令會非三非一。約事者,即是人天乘乘,此乘非三非一,常以此乘引入於大低頭舉手等。若我遇眾生等,覆三顯一。就權巧多端,前權前廢,但除其病,不除其法。法不除故,擬化後緣,機息則覆,機興則用。若不信此法,於餘深法中示教利喜,住三用一。就法身妙應眷屬前,住三顯一是師門,今是弟子門。如富樓那等,實是法身現為聲聞,示住於三而常顯一。饒益同梵行者,住一用三。就本誓願,如華光佛願說三乘而非惡世,今佛亦於寶藏佛所,願於惡世說此三乘。
若爾,四悉總釋前二者,應云無忤故令他歡喜,無忤故能生他善,無忤故能破他惡,無忤故令他入理。文中但約自在以明四悉耳,是則二名之上有四悉之益也。
疏云:不與外道共者,以外人或蹲踞等。
疏又能生至道者,能生三乘菩提故。
今文分在前、在面者,論中在面只是一意,今則義開耳。
疏云:根深等者,根深譬竪中有橫,源遠等譬橫中有竪。
若智慧即門者,謂因智當體是門,如上圓因自行入實也。此門難解難入,故即持業釋也。
智慧之門者,亦是自行權智為果智之門,欲以此法令眾生入,故先歎之。
言智慧者,決斷名智,簡擇稱慧。智慧體是一,約義有殊。又智慧門者,准玄文第二釋云:諸法者,是所照境廣也。唯佛與佛乃能究盡者,明能照智深,窮邊盡底也。其智慧門難解難入者,歎境妙也。我所得智慧微妙最第一者,智與境相稱也。依主釋,即是境與能通之門也。然疏中釋,約智有能,進趣顯理。
除真如外者,初住已上並證真如,依真如而修定慧以為莊嚴,皆屬於權故也。
疏云:難解者,約教也。難入者,約行也。
因位始末者,始初住末,十地等覺也。
事用為權者,真位事用也。
對聞、思、修三者,難見故無聞,難覺故無思,難知故無修矣。
疏:瞽者只是盲,聵者只是聾。又不云鹿苑者,二乘所知,故不云也。
光宅至全然者。意云大師破其太甚,彼所立門其言由通,故須與奪而釋。
應廣分能所者,遍歷四教以明能入所入。何者?前二真為所入,後二中為所入,教教四門為能入,門門方便不同。又三教為能入,圓為所入。若至今經能所唯一,知門即名為識,以責光宅故云奪也。
進否者,稱宜得入者為進,非宜不得入者為否也。
具如止觀門者,於圓四門三門置之,約空無生門明生無生觀,故云圓觀門也。又道智,智通行,行通理,理則遍通,並門義也。
故上說圓因者,即上因果一雙也,應總指前五雙也。
一者期心有在者,初發弘誓,期心念念無間,專為度生,因行證果,亦令他人亦得名為精進也。
恐未盡理者,若無精進名稱,豈得普聞?亦以普聞用釋權智,未盡權智之體,故須精進以釋權智也。
不得以精進釋實智者,破古也。
化城無實者,來至今經方廢化城,故云無實也。
四意趣者,欠別義意趣。別義意趣者,若但如聞照見了義如來意者,嬰兒凡夫亦能覺了。是故如來意云何?謂此覺了非聞得成,若人已事恒沙數佛方成就,及云解義在地上,證法非地前,前聞教方覺了,是名別義意也。
別時意者,如無垢淨光經云:若有人持此呪,若千遍當得須陀洹,若千遍得三四果等。又念佛人當生淨土,可釋別時也。隨情所樂名意樂,佛性理一名為平等意趣。
不可以他佛替此者,不可以釋迦之化云是彌陀之迹。若言平等意趣,只可云十力、無畏等同,不可云化事同也。別時至記者。他人云:授聲聞記正當別時意趣。何以知然?如記:舍利弗!汝於未來世過無量劫當得作佛。即別時也。
真如真諦者,通於四教,無生無滅,唯衍門義通小理。
地前地上者,若地前伏別惑,地上斷別惑,即當別教義。若地前伏通惑,地上方斷通惑,即借別名通義。地前無伏惑位,但列十地,即通教義。
法身者,通於五分、三德二種也。
化身者,通四教說,後二即無記化化別,前由未得無記化化故,如前四句中說也。
以因權用權者,明歎釋結權智三同異也。何者?前歎釋二文皆從因位而釋,今結文中即從果上用權以釋,故云稱機適會也。
以用權中復通因果者,只是因位俱有權用故也。
至雙結中至因者,於後文也。以彼歎釋二文,皆從果上權實以釋結文。
在因者,意明三文須通因果,俱得權名故爾。
分文前却者,用今歎實文為歎權等,則成却也。
得本迹至他者。斥古也。今家歎云有於開合等,悉表於同,故不同也。
疏云三種化他權實者,於自行權實別取於權以化他,他及以自他皆取權實以化於他,故云三種也。
此譬觀俗者,觀身如芭蕉,三如電,四如水泡,五如空中雲等,是俗諦觀。緣於真理,即真諦觀也。
各立事譬者,只是立各事譬及觀真諦為譬耳。
玄文亦以至於小者,玄文或時約漸教後而為五味:從牛出乳對鹿苑三藏,從乳出酪對般若,從酪出生蘇對方等,從生蘇出熟蘇對般若,從熟蘇出醍醐對法華、涅槃。為共般若二味俱有,故將對於第二酪味。
疏云:說靜十善者,此兼四無量心,從十善靜十惡故。
事遍理底者,應更云:自行從因至果故窮理底,化他遍逗故徹事邊。又權即實故到理底,實即權故達事遍。
斥彼接法不同者,斥彼權教也。以權教中不能橫周竪窮,故對斥彼。此約釋疑說,非開顯已更置斯言也。今且從自能入,約自行從因入邊說,非謂化他稱無量也。
又與一切相即說者,此之四辯未云相即,驗知須通四教以釋,在今須云開顯一一相即旋轉無窮,方稱今意耳。
疏云如甲土方地者,大經云:爾時世尊取地小土置於爪上,告迦葉言:是土多耶?十方世界地土多耶?迦葉答言:爪上之土不比十方。佛言:有捨人身還得人身,有三惡而得人身,如爪上土;其不得者,如十方土。今借用此通、別,意亦可知。
亦窮八解之源者,只於小乘八解即達實相,故云窮源也。
以息此見者,疏文述此慇懃息世慢故。
答:眾心乃以得實為悅者,須歷五味以簡來,至今經方名為悅。
今佛化儀者,施權為始,顯實為終,終即法華也。
望他仍同者,謂諸佛及以釋迦雖即先實後權、先權後實之異,異體本同。何者?實即權故,權即實故,故云從實而舒權等。不同古人異則定異,故云仍同。又只是釋迦權實雖有先後,望於諸佛亦是同。
獨為一句者,只取要言之一句兩句釋之,前獨屬實,今冠二文也。
言兼二字者,只止字是,止歎故也。
次釋一句以釋止意者,從設慈悲為說下是。
預分兩端者,止歎二端,對於欽慕五千是。
以初一文者,從今明此法深寂乃至止而歎之文是。
修得之言等者,始從理境乃至位妙皆名修得,即自行因也。若自行究竟唯在極果,已滿化他故云化他。今文化他局在果佛,故云也。
始終者,始即發心,終即極果,逆即嚴王、調達等,須即發人天心已來,今文境界唯在果佛境界也。
及諸權者,不成就等四,是因是權故。
諸教之端首者,如文云:我若讚佛乘,眾生沒在苦。事不獲已,於一佛乘而施諸教,施已即開還歸一實,故云端首也。
釋義之關鍵者,實相如關如鍵。夫釋義者,若不依理,開合無從。
發心之凭枝者,以十如是不思議境,依境發心。若不依此佛道法門,斷惑利生,一切不邊。
權謀之用體者,若外道、世間、逆順二乘、菩薩、佛等,皆依此體而用不同。今文即空中為體,千如為用故也。
一、化之周窮者,此明佛出世意。始終最初說離三途之法,乃至開顯,無不皆依此理收接開會,成入一如,故云周窮。
五時之終卒者,雖施五時次第,意在歸今醍醐,故與一化有異也。
蹊徑者,謂理境為諸教所涉,所趣之道,皆先理具一切,故曰條流。以自化他,若智若斷,若因若果,不出百界千,如三千世間空假中等。若迷此法,如來一化,於慈並亡。
五百所集者,婆沙論也。論中廣明三藏、三乘、三祇菩薩,世人全棄,何不送還五天之國?
疏云:必爾成三者,同智內照,必成三乘之性也。
各得十界至小分者,光宅於十界中但三權一實,只成四界;北師既云三乘,但得三界;暢師約佛,只得一界;光宅三聖但得五如,佛但得四;北師及暢三乘及佛又不互具,不語六道、十如,故云小分。
光宅雖似者,三聖但得五,佛但得四,故云似也。
十界是所照者,理性佛界及初地佛界,俱為究竟佛界所照也。
界如之體者,空中是也。
體外尚遣九五者,光宅若准一乘但亦四,如云外又闕於五,佛界不接九,故云也。
達磨者,有二十卷諸經雜集。
疏云:開通方便者,只是通於初相,以至究竟,故對本末也。
義兼於離者,合必有離,離出漸頓,合即法華,遍會諸法,故云義兼也。
三德極理者,七方便人,自法華前,非但不能知他三德,亦乃不知己身自具。
諸位法爾者,修性三德之位,法爾而具也。
若自者,自佛界十如故。若他者,自九界十如故。以九望自故得他名。若因者,始從發心終至等覺,俱屬因故。若果者,即極果故。
不可以一說者,一即多故,謂百界千如等。
不可以多說者,唯在一念故。
不可以權說者,權中有實故,實即佛界也。
不可以實說者,實中有權故,權即九界也。不可以因說者,相即在未故。不可以果者,未即在相故。不可以善說者,善即三善,善中有四惡趣等故。不可以惡說者,惡中有三善四聖等故。不可以二乘空說者,六道菩薩佛假中故。不可以有說者,有具空中故。大即菩薩,小即二乘,皆互具故。凡聖亦爾。不可以漸說者,十界十如只是一心故。不以頓說者,頓中有漸故。以心無並慮,必次第開,只是百界千如等。合只是一念,謂不可作合說,三千宛然故。心者不可作一心說,三智三諦無謬故。法者境法也,不可作境說,全所觀即能觀智故。依正互具亦爾。
一多自在者,一自在者心同法界故,多自在者三千宛然,若依若正重重無盡故。
惑果事者,意云由理具故,故得果時容融法界一多相即,並是如來果上之用,用果事也。世人多迷,但高推聖位,故今斥之。
反資小脫者,唯求小脫而以自資,即以下釋上。
及因者,圓初住真因也。
在迷在因者,此通深淺也。
通悟者,自發心來皆名為悟,亦通深淺,通果亦然。
不通因迷者,若爾,應通悟耶?答:雙迷成悟,悟有淺深,今唯極果,無有悟名,故不通。
三德至之說者。於流通門不出衣、坐、室三,而求此法也。
法界根性者,應云十界根性,照之無非三諦法界,故易流通。
疏云:雖無量一,而非一非無量者合,而無量者開也。
疏云:二乘迷悶者,為塵沙無明所覆故。
疏云菩薩則塵抗未明者,大經云:如持戒比丘觀無蟲、水而見虫相,即作是念:此中動者,為是蟲耶?是塵土耶?久視不已,雖知是塵,亦明了。十住菩薩於己身中見如來性,亦復如是不明了。
故以修性對論者,與前佛界十如辨異也。前佛界十如,一一皆具修性,如云佛相非相非不相,即性德也;而名如是相,即修得也。餘九皆爾。
疏云位位皆有者,十法界,法界皆具三德耳。
為成教相者,只是說於修性以成教相耳。
乃以真助至因緣者。乃用初住真位,緣乃助發於正,則成三因具足,故云因緣也。
究竟等者,徹三德理名為究竟,三德體一故名為等。
疏云:在惡而不沉者,沉謂沉沒,沒即失也。謂三德雖在於惡,而無失沒也。
疏云權實開合者,開即九界不同,合即唯一佛界。狹者,彼但約十法界而已。
因必具果者,彼在因,今通因果;因通淺深,果在究竟。
論云:成就不可說盡者,此即預說十如是不可思議之境,故云說不可盡。
實相者下。釋實相也。經云下。釋十如也。
何體法者,無二體。無二體故,故無量乘唯一佛乘。無二乘故,引論從略耳。
三乘相者,只開三乘,即實相故。
對六道法者,並一實道,十界具足。
支佛對餘者,亦十界足。
八界悉無常故者,應云六界悉無常,聲聞、緣覺觀破無常故。今以界外望之,故云悉也。
三相者,生、住、滅三也。
謂可見相者,只是前無常有為因緣等法耳。
能取者,只是所取,謂六道二乘苦集為所取也。
又五陰者,六道、二乘等皆屬苦、集,菩薩屬道諦,以觀五陰即四念等故。
成初苦集者,只成第三重釋初何似法句也。故知六道三乘不出苦集矣。乃至第五句亦爾。
全是定慧者,無非道諦也。
明權實至不同者,昔權今實故。
以次釋既約苦集,若集對道者,苦集對理性三德,道諦對如是力等七如屬修,故與約位釋同。
若其屬能者,不思議境本體具足,不由行有;若因行有,體不名體故。
疏云名不決定者,疏是不可以空、假、中思,只是一念故;不可以權思,權即實故;不可以十界思,即百界、千如等故;不可以迹思,迹即本故;不可以本思,本即迹故等云云。
疏云:不以敗壞色者,觀色無常,名為敗壞。
不異亦爾者,應云觀色不異,不異即常,常必具四,具四只是心,故云亦爾。
疏云:如彼月光者,日夜二空譬無明,日月譬法性。月譬即法性之無明理性,日譬即無明之法性明明也。
方名常在者,應知暗全是明、明全是暗,是故全轉闇為明,方云常在耳。
疏:所盡者,謂煩惱;所度者,謂生死。顯佛永盡五住之結,度二死之海。
教多說故者,以諸教中多說佛不可思議故,今不更廣說。又佛或可同前真諦,以佛色心俱具理故,故可同前。
非小乘所知者,驗此文,佛於阿含中以彈斥小乘,但於方等中方始彈斥。有義謂道諦,有饒益謂滅諦也。
疏云:爾許至出雨者。若念惡出雨,則麤暴損物;念善出雨,則和通益物。
疏云:人能令火焚薪者,非但能於木中出火,只於好清水中亦無出火。
疏云:表化緣異者,只是機宜權實不等,故設化不同。
雙[住/尺]者,長行八雙偈中,[住/尺]長行則人法俱舉,故云其智慧門乃至聲聞辟支佛等,今偈但云諸天及人耳。
被物時異者,只是用權實不同耳。
此別仍合者,明偈中但云人總,未辨偈中權實之法猶別。何者?以偈中權實之法亦各歎故。雖然各據不分於二,佛各有歎、釋、結三,此別猶名為合。
但對自因名化他者,只是自行從因至果之外起用,亦是同體之權法也。
疏云:但舉後者,意表唯一心,故初、後互舉。
大妙相望為六句者,如此經云佛自住大乘涅槃,云大般涅槃微妙經典,是初大妙相即為一雙。大品云色非深非妙,此經云無大無小,此是第二大妙相破為一雙。如大羅漢猶修於妙,如滅止妙離文修於大,即第三相修為一雙,即六句也。
如意珠者,彼文正譬不思議境,境即實相,實相無漏,二文意一,故指彼文。彼文云:如如意珠,狀如芥粟,有大功能,稱意豐儉,降雨攘攘,不添不盡,乃至具於淨妙五欲,七寶琳琅,非內蓄,非外入,不謀前後,不擇多少,不作麤妙。蓋是色法,尚能如此,況心神靈妙,寧不具一切法耶?故名不可思議。彼記中廣合此譬。
經云:了達諸義趣者,意輪善巧也。又能善說法者,口輪開道也。
經云:一心以妙智者,心與智有何差別?楞伽經云:大慧!彼生滅者是識,不生滅者是智。又觀一切法通達自在名慧,縛境界為心,覺想一字為智也。
疏云:即實而權者,權即開也。
疏云將非魔作佛者,前疑昔因既聞法得果,昔應是佛,今應是魔矣。
疏云將明二乘之非者,謂方是明二乘非也。經云當生大信力者,勸合於大信。
經云佛說一解脫義下,執昔疑今。此疑由二量生:佛說一解脫義者,即是言量;我等亦得此法者,即是證量。此二量故生疑也。由佛昔說聲聞解脫與我解脫不異故,佛命迦葉共坐,迦葉不肯。佛言:吾有四禪等,汝亦爾等,自以漏盡智證得涅槃。即證量也。
已得三德中之一脫者,慈恩大般涅槃有其三事:摩訶般若解脫、法身解脫。雖同般若法身,即是佛之智慧性相、一乘果體。彼所未得,四眾不解,所以生疑。應引下,但離虗妄廣破。
疏云三請二止者,並前三止四請。何者?今師與瑤龍意同品,初止舍利弗不須復說,乃至第一希有難解之法,唯佛與佛乃能究盡。一止自他求決者,經云我自昔來未曾從佛聞如是說,今者四眾咸皆有疑,即是騰眾疑請也。為驚疑不信者,經云一切世間諸天及人皆當驚疑,故二止也。久殖必解者,經云曾見諸佛諸根猛利,第二請也。必謗墮惡者,經云增上慢比丘將墜於火坑,即第三止也。利根得益者,經云世世已曾從佛受化,必能敬信多諸饒益,即第三請也。廣開三文,初如來諸說,舍利弗言:唯然,世尊!願樂欲聞。即第四請也。
今師對三周者,初請既陳三乘之疑,及欲聞具足道初周法說,創施三權之由顯一實,是致破疑生信,故可初請以擬初周。次請云智慧明了,聞佛所說則能敬信,譬說云諸有智者以譬喻得解,故可疑第二周。第三請世世已曾從佛受化,可以擬於宿世思緣周也。身子既是應化聲聞,上輔釋尊接道,下為實行發起,理必備語請首末,寧妨三請以表三周之說?
經云:為是所行道者,疑昔日所得為是因,為是果耶?
經云止止者,嘉祥云:大論明喜之至也,重云善哉;今止之極也,再云止止。又二乘解故一止,天人不解故再止,故云諸天及人皆當驚疑等。復次止止法妙下,止止理深,法妙理深,子請難解,故再止也。又止止俱知下,止止佛之知見,小智不聞,聞即驚疑,不須說也。
經云將墜於大坑者,三別:一、謗法邪見坑,二、謗法惡業坑,此二為因;三、無間坑,此一為果。如來將說,故云將墜也。
經云兩足尊者,大經云:一切眾生無足、二足、四足、多足之中,佛為最上。然但云兩足者,佛居人間,化物唯二足,故偏舉二足。有云定慧足稱為兩足,有云福智具足,有云折伏接受具足,有云自行化他具足。
經云長子者,智慧第一稱長子也。
卷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