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華經文句輔正記
法華天台文句輔正記卷第一輔妙樂記
- 卷第一
- 釋序品第一
- 卷第二
- 釋序品之餘
- 卷第三
- 釋序品之餘
- 釋方便品第二
- 卷第四
- 釋方便品之餘
- 卷第五
- 釋譬喻品第三
- 卷第六
- 釋信解品第四
- 卷第七
- 釋藥草喻品第五
- 釋授記品第六
- 釋化城喻品第七
- 釋五百弟子授記品第八
- 釋人記品第九
- 卷第八
- 釋法師品第十
- 釋見寶塔品第十一
- 釋提婆品第十二
- 釋勸持品第十三
- 釋安樂行品第十四
- 卷第九
- 釋涌出品第十五
- 釋壽量品第十六
- 釋分別功德品第十七
- 卷第十
- 釋隨喜功德品第十八
- 釋法師功德品第十九
- 釋不輕品第二十
- 釋神力品第二十一
- 釋囑累品第二十二
- 釋藥王品第二十三
- 釋妙音品第二十四
- 釋普門品第二十五
- 釋陀羅尼品第二十六
- 釋嚴王品第二十七
- 釋普賢品第二十八
法華經文句輔正記目次終
法華天台文句輔正記卷第一輔妙樂記
將釋疏文略分為四:一先略解題目,二從佛出世下釋章安注文,三委釋下指廣,四序者下依文解釋。初文具如玄文五重,略廣二釋已辨其相,餘三段如記,次第解釋可見。又今疏文用於玄文,廣義成今略義,是故今文時時引用,良由此也。
言為二所依者,謂文字為名句所依也。故婆娑論云:一字為名,二字為名身,三字已去為眾多名身。又一句為名,二句為句身,三句已去為眾多句身。是則名句為能依,文字為所依。又毛詩注云:宮商角等上下相應謂之文句者,曲謂隨遂經文曲細分別。
句逗者,逗,留也。說文云:逗,止也。方言:逗,住也。即以句止之處名為逗也。
名詮至差別者。若於今經具通別二義,始從如是終乎而退,同於諸經無不詮於自性及以差別。別而言之,一一名一一句並異諸經,故云已今當說最為第一也。
不論至等體者。與論辯異也。今意但以句逗分一部經文,及隨文解釋,不同諸論。或以色為教體,或以意地所思、行蘊所得為句教體。如唯識法相宗,具以聲名為教體。彼論云:聲屬十二處中聲所接,五蘊之中色蘊所接,四辨之中屬辭為礙境也。名、句、文,十二處中法處所收,五蘊之中行蘊所得,以名、句、文是聲上屈曲意地所緣,故屬行蘊及法無礙境。今家明教,具如玄文。今此實相一乘之經,詮於所證實相之理,永異眾典,即其相也。
今但以句者,對論故云今也。又今一部之文分為序、正、流通,名為三句;二十八品等,名為小句。問:今文何以不云身等乎?答:但云其句,一部之文任運成身。何者?但是諸法聚集名之為身,以一部經文無非聚集,故不別云也。
成若干章者,目約序正流通及大小章為若干也。
疏者,通意之辭者,謂以言辭而通文意也。
鏤者,如檀體雖香,必假工人彫刻,顯出檀之妙像。古人亦爾,經體雖妙,必假巧辭鏤出文旨,今大小文義有序也。
二難之中者,於聞法難中開出傳譯及自開悟,於能聽難中開出聞師及一遍記,其義相當矣。
正在時會者,此敘靈山當機之眾,故云然等也。
言及以阿難者,謂若不因阿難親承梵音,如來滅後處眾誦出,有可傳譯此土方聞。若不因此像,末無猶得聞,故別指之。
故經多劫者,若以賢劫第九劫內四佛相次而興,不得云多。今通望過去三佛,及以中間不覩佛興,故云多耳。
聞者尚難者,歎此土聞者尚已為難,況大師親自修行,復於道場妙悟,為眾解說,章安所記,流通後代,豈不難耶?
於中初二至斥己者,前文通釋,從此下別釋。斥者,指斥也。故三雙相望名為一,一則六義,傳傳漸漸後挍於前。
若魔若外者,以佛力加於結集之眾,使魔不得其便。千大羅漢皆是無礙解脫,降伏外歒,則令外道不能得便。
添削者,既云記大師之言,何故專輙添削耶?從添謂下。釋所以也。
謂斥非以顯是者,謂章安助破古師,以顯大師之正也。
破古至我己者,明章安破古,並用大師義勢以破古人,非全用已自任胸臆也。
加彼異見者,加謂添足,即章安更引古人異解之文,助成大師也。破文。
丹丘者,赤城山也,在國清南門。據時添削處,實國清丹丘名佳,故以標地。今國清寺屬丹丘里。
須開三教等者。前二教一句須開別教,教權理實由存教道,是故別教果頭之理須廢,故名開也。故玄文云別登地已上須廢高歸下,即其事也。
言大小者,通別為大,三藏為小也。
初心之人者,謂法華前圓修之人在名字位,雖信一色一香無非中道,而於方等般若座席猶屬同聽異聞,以隨喜等位觀道未成,猶謂偏圓相隔,如此之人須聞今教開顯之說,故淨名疏釋菩薩品云圓人失意尚須彈片,即其相也。隨喜已去不須云開,若入初住已上但論增進故也。
權人至此者,謂權到法華,一向須聞,不論圓也。
疏云:經題者,題者,頭也。故字從是脚裏作頁,頁訓頭,故以經首名之為題。若言經第,未善字義。
疏云:委釋者,委,屬也,曲也。謂屬對妙題,曲細陳釋,已如玄文十卷釋。
總三法者,以題名是總,三軌是別,故玄記云:以總總於別,以別別於總。此之謂也。
超過諸說者,一則超於前十四品,二則超於一代教門。
即三之一者,謂覽體、宗、用三以立名故,本地亦爾。
不與他同者,不與他人解釋同也。
體非因果者,譬如虗空之體,非彼非此,而遊之者,還遊於非彼非此之虗空。因果取體亦如是,還依非果非因之體,而成從因至果之宗。
若不先了能開者,以法華圓乘妙體宗用為能開,三麤即妙為所開。
故但分文句者,此明單用文句消經不當,應須疏中隨文解釋以顯理。
唯談下,明單用玄義不可。
若相帶下,明全用玄文入。疏:全用文句入玄相間,雜說不可。何者?則使聽者不識經文起盡,復令玄文大義不彰,故云無歸。
寄行約教者,迹門約行次第以明五義,本門約教次第以明五義,玄文第一卷具辯其相,又觀其文勢安樂,行經約行等。
固蔽理觀者,便斥世人不用止觀,文意消經,成無觀行。所以今家一一文下,皆以觀心釋之。
今問弘經者,令問弘教人心也。
自行暗於妙宗者,約行因果以片,故妙宗具足,應以三法斥之。
教行至相攝者。即以迹中四一自互相收。何者?由稟開權妙教則成一乘之人,行於實相之行以顯一乘之理,餘三例爾。又以本中四一攝於迹中四一故也。
不可恒爾者,不可句句之下,皆列名、體、宗、用、衣、坐、室三也。
廣略適時者,序品、方便品迹門之廣,餘品是略。壽量普門是本門中廣,餘品是略。何者?只是廣略釋於妙法名體宗用,若曉廣已略無異途,故圓乘大車開權寶所,與方便品諸法實相無二無別,故云根源等。
今家隨釋者,今師隨品解釋則成生起,故云通有四意等也。又慈恩每於一品皆作四釋,今家不爾,須四則四不必一槩,二十八品一一皆四,若一槩者未為全當。
釋妨者,如方便之名與大小乘同,故須釋出。今經即是體內方便,不同於權,諸皆例爾。
釋文者,即是正釋也。
或釋名中即帶來意者,如釋安樂行品具有此相,及下流通分中多有此意,至文可見。
又釋名至互有無者,如譬喻、化城、授記等,並於題中俱釋其名,義皆未備。序品、方便、普門、陀羅尼等,題中及以品內名義皆足,所以疏文而於題中解釋名義委悉皆盡,以此二類名互相無。言義者,三車、大車皆是名下之義,化城中說化及以寶所授記中別劫國並是名下之義,餘品准此。
或於義前別釋者,如釋序品,先約字訓,次釋字義。方便品約方法釋名,則先從字訓門及祕妙方便名,從義譬喻化城等皆有,先釋其名,次方釋義。
或帶名以釋義者,如序品云:序者即是其名,階位等則是其義。方便品、普門品、陀羅尼等品,於題中解釋悉之,故云帶名以釋義也。
此彼淆混者,若不曉今家釋意,還成將於昔教以混法華故也。
復似從義者,只階位等言,似從義也。
學舍養宮者,禮記王制云:夏后氏養國老於東庠,養庶老於西庠。此以國家東西兩學為庠序,今此品於正宗如東西之學,故言序也。
別內外者,此指東西廂為墻,對於堂屋,以別內外也。
此可借用者,疏中既無異內外之言,故今申於文意,亦可借用別內外之言,以消二序故也。
又庠者,詳也。謂之諦審。序者,敘也,舒也。於正宗前所列由致,皆諦並審,方敘而舒之。
通序異外者,此借下文對治悉中,阿漚二字對破外道,不同別序專異諸經。
亦可兼用者,謂通序非但異外,正是序於圓妙,故得同而別序,方異諸經,即是別於內外之相也。
亦二序共有者,只是通序亦具階位安庠之義。若從義立,通序亦具申述二義。何者?如因阿泥樓豆令阿難問佛:如來滅後,一切經初安何等言?佛答:皆安如是等五。因此五事,得為別序作由義,當由序也。述者,阿難述佛滅後,經初先安如是等五義,當述序也。是則二序皆具三義也。
必先證信等者,此從現文以說,諸經皆爾。
必先發起等者,此從佛在世當時以說,佛在世時但有別序,如來滅後方有通序故也。
二序各有前後者,謂二序各具五義,自為前後。又前云必先證信,亦是各有前後也。
即賓主者,若以文殊是遊方大士,則彌勒是舊住為主,文殊為賓。若據發問,則彌勒為賓,文殊為主矣。
冠即是首者,不同餘文冠與身異,今文冠全是首,故云即也。
瑞疑由也等者。謂由光所見故疑問,述昔所聞故述答也。
疏云:胤者,繼也。謂眾物之子,如烏養子,羽翊方成,母以低飛而哢之,意在令成而峻飛,教飛助以飛興,喻於述。
序義可知者,謂覺正體以之為序,即當序中唱於異名之意,故云哢亦得名引。
故字義則通者,謂序品義則通下諸品,題稱序品,此則從別。
故出其人者,先出佛及以譯人,則是能聚之人。若言聚者,謂物體已聚,名之為聚,可去聲呼,今文即以上聲呼之。
如心地品者,梵網經有六十品,心地等二品是佛自唱,如云持戒心地法門而去,故云佛自唱。餘皆譯人及結集者所置。
人如樓那者,以人類等非一,故皆云如也。
以無聞品益故者,此有文外之疑。疑云:既云諸品皆結集所置,何故無結聞品得益人耶?答:只是闕略,益人非無。如三周得記,其數非一人,何須置疑?二者、以無聞品益故,品後無結耳。
以通從別者,品是通、序名從,別品、從序皆具四釋。下二十七品皆以方便等名從,別品一字是通,通、別相從皆具四釋。下去准此,故不重述。
或闕於一兩者,迹門約教定不可闕,本門談遠亦不可闕,因緣觀心或存或沒亦無大妨也。
通皆除疑者,但見無阿傴二字,即知是佛經,故云除疑。
餘三及別序者,此明妙經通序,即約教也。久遠今日,即本迹也。五義悉具,觀心釋也。別序具四,例此可見。
得失者,處中方名為得。
至安公來者,自安公高悟,料節或興,懸符地論之文。佛地論科判。佛地經云:要唯三分:初、教起因緣分,此與安公序分同;二、聖教所說分,與正說分同;三、依教奉行分,與流通分同。
疏云:案說傳之者,謂結集之家,結散為長行,結貫為偈頌,以傳像末,故云也。
總別起盡者,亦可云大章為總,小章為別也。
阿難說經者,佛去世後,阿難登高座誦出,亦得名為說經。
契經者,契理契機名為契,貫穿縫綴名經。佛地論云:貫穿攝持所應說義。
長多瓔珞者,經中廣破外道竟,說多譬喻莊嚴佛法,故云也。
疏云:增一者,以一加,故云增一,累法增之故也。言明人天因果者,從多分說,但云明其苦集,非不說於道滅。今從略邊,故但云耳。破邪亦爾。二、中阿含者,准祗律說,謂阿難誦取文中之義故,即是專明道滅矣。三、雜阿含者,或文義雜,或句義雜,根、力、覺、道皆說故,即是明世間禪、無色定等。四、長阿含者,謂明擴劫長遠之事。見論云:集眾法之最長者,故名長含。肇法師長含序云:所以通稱阿含者,此譯為法歸,謂萬善之淵府,總持之圍苑,眾法之所歸,故云也。
疏云:律開五部者,內善調伏名律,外禁身口名戒,舉果望因名婆羅提木叉,此翻處處解脫。
五部者,大經云:佛告憍陳如:我涅槃後,有諸弟子顛倒解義宣說,名曇摩毱多此云法上。為合法相易,凡所說法,先果後因,故云顛倒。一、曇無德部,法名四分;二、薩婆多部,法名十誦;三、彌沙塞部,法名五分;四、婆麤富羅部,律本未來;五、迦葉遺部,法名解脫。僧祗為本部,分出餘五。八、十誦等者,優婆離一夏八十度,昇座誦之,故得名也。
文中自引阿含六度者,謂毗曇是通名,文中正引六度為分章也。
逮度無極者,古翻經論六度,一一皆云度無極也。
鏡中者,戒檀嚴也。
未必全然者,記家意云:鏡中亦不須此破,以廣攝略,有何不可?
根大見雜者,根謂根性,大謂四大,又加空、識二大成六大,見謂見惑,雜謂七種之餘名為雜。
佛在無出者,謂佛在出,諸法法具足無有失滅,以佛入滅法皆隨去,恐法失滅故,會論師結集諸法。
一者、序成就者,從如是我聞至崛山是。論自釋云:如王城耆山,勝餘一切城山故。
二者眾成就者,從與大比丘至供養恭敬尊重讚歎是。第三成就,如記。四從佛說是經已,論釋云:依何等說法?依三種法者:一者三昧,即初文是。二者器世間,即雨華動地是。三者眾生世間,即爾時會中已下文是。
依止說因者,謂依中道智光,令見他土說。論釋云:大眾見異相不可思議事,如來應為我說。渴仰欲聞,名依止說云云。
六、大眾欲聞法者,從爾時於彌勒菩薩作是念已下文是。以現瑞故,是說妙經由,故以問現瑞由,為欲聞法成就。七、爾時文殊師利語彌勒已下文是。
一、歎法勝妙分者,論云:一者、示現所說法因果相,謂佛曾親近諸佛盡行道法為因相,成就甚深未曾有法等為果相。此經說佛所得之法,故以佛因果相為所說法。
二、歎法師功德分者,論云:二者、示現如來法師功德成就,謂能種種方便引導眾生、知見深遠、禪定解脫、巧說諸法、悅可眾心等為功德。
三智眾定疑分者,論云:三者依三種義示現:一者決定義,有諸聲聞方便得證作決定心,如經我等亦得此法到於涅槃等。二者疑義,謂諸聲聞辟支佛所不能知,是故生疑,如經而今不知是義所趣。三依何事疑義,謂如來數數說甚深境界,而前後不同,是故生疑,如經爾時舍利弗知四眾心疑等。從爾時大眾中有諸聲聞已下是。
四、定記分者,從爾時,世尊告舍利弗:汝已慇懃已下是。論云:四者、示現,依四事說:一者、決定心。已生驚怖者,令不驚怖故,如來有決定心故。二者、因受記,如經爾時,佛告舍利弗:止!止!不須復說等。以說妙法,必令二乘得受記故。因欲說此,而先止之,令生尊重,故名因受記。三者、取受記,如經汝已慇懃三請,豈得不說等。此謂因舍利弗等靳固欲聞,故佛許說,即以欲聞,名取受記。四者、與受記,如經舍利弗!如是妙法,諸佛、如來時乃說之等。謂決定為諸聲聞等開權顯實,五佛咸爾,故云定記。
五、斷疑分者,論云:示現斷四種疑:一者、何時說?諸佛於何時等起種種方便說法。為斷此疑故,如經舍利弗!出於五濁惡世等。二者、云何知增上慢?如來不為彼人說法。云何知彼是增上慢?為斷此疑故,如經若有比丘實得阿羅漢,不信此法,無有是處等。三者、云何堪說?從佛聞法而起謗心。云何如來不成不堪說法人?為斷此疑,如經除佛滅度後等。四者、不成妄語。如來先說法異,今說法異。云何如來不成妄語?為斷此疑故,如經舍利弗!汝等當一心信解受持佛語,諸佛如來言無虗妄,無有餘乘等。
疏云其餘品各有處分者,論云:法力者,五種法門示現:一、證,二、信,三、供養,四、聞法,五、讀誦持說。三法如彌勒品示現分別功德品也,聞法如隨喜品說,讀誦如常精進菩薩品示現法師功德品是。說力者,有三種法門,神力品中示現:一、出廣長舌,二、謦欬聲,三、彈指。苦行力者,藥王菩薩品示現。教化眾生行苦行者,妙音菩薩品示現。凡此等是。唯以者,以對他故。餘人非不亦美,唯光宅最得獨擅之名,故云唯也。
吾鑽仰者,東安鑽仰也。
逵者,九達曰逵。
進退俱失者,進如光宅,退如古師。
疏云:二十七品者,達多品未入也。
疏云:理一說三者,謂於一佛乘分別三故。
但依權實本迹者,權實即迹門,本迹謂本門也。
果在本門者,今家若以本迹二門相對,則迹門因正而果傍,本門果正而因傍。若不相對,各有因果不同。古人二門偏立,所以破之,良由此也。
但合二三為正者,於四段中合二三兩段為正,與今家從前三段消經,其意不別,故云甚符經文。
以氣為臭者,西方以氣為香,故云等香、不等香、平等香。此土易云其不得意者,其臭如蘭故也。
天台名如止觀記等者,古老所傳,以其山絕嶺之形,似三台星布列之狀,因號天台。有云本名天梯,謂其高可登而昇天也,後人訛轉為台字耳。智者因為晉王授菩薩戒,王曰:大師傳佛法燈,當加尊號。故稱智者。舉處顯人,故云天台。
天台分文為三者,若但為三段分節消經,則通別二序俱通本迹,故於序中二文義皆具四釋。若本迹各分三段,序中只得密有本迹之意,所以疏中或時但約體用,本迹消文良由此也。
疏云約本開權顯實者,謂權迹實本,久近雖殊,開顯同故,故云不思議一也。若分二別者,本門約身,迹門約法,權實之稱,唯在迹門。
問後何妨者,此助申問詞意。文中既存兩節分文,但後段分文問起,亦應無妨。
不專後釋者,申於疏中,何不依第二節分文消經,由本門正說之前,立於流通,非須大途,且是一往從前三段消經,不從於後。
處會。如釋籤者,舊經七處八會,新經更加普光明殿一會:一、摩竭提阿蘭若菩提場會,舊經云寂滅道場;二、摩竭凞連河曲普光明殿會,舊經云普光明法堂;三、忉利天;四、夜摩天;五、兜率天;六、他化自在天;七、重會普光明殿;八、三會普光明殿;九、逝多林會。
住處莊嚴者,彼經每一會處皆先說於住處莊嚴以為序分,方始王說。然須至之妨者,應先出妨云:阿含同一經,何故多通序?從阿含兼別下,釋阿含妨也。
疏云:今怙文者,怙謂消怙也。此之四意,是消經之方軌也。
尚異諸見者,明今師通途消一切經,尚異諸師之見。
預為四重等者,謂例數等四也。消釋四意者,以四重消釋因緣等四也。
疏云:而今略書者,書者,記也。意云:大師釋經,一一皆具四釋,章安存略?故云而今也。
答中一文者,我今處中說是也。
一者、總明四義。所以者,只此四義,正是處中故也。
不失不差者,四釋無過名為不失,皆契機理名為不差。
疏云廣則令智退者,則令中下退耳。
如十妙等者。引例也。彼具十妙尚得名中,何況今四而非處中?故彼一妙皆具四釋,謂先分別,次判,三開,四觀心。
亦入四者,謂不思議因緣所顯之妙境,一乘能詮之妙境,久遠所證之妙境,一心三觀所契之妙境。餘九入四,准此可知。
尚不殊外計者,意云:若無三藏因緣,尚不異於外計,況圓妙四悉永異諸經,故云尚也。
中間頓漸者,謂十法界皆須頓漸之化,故云佛慧等也。
人理至准說者。依一乘教行成一乘行,成一乘人顯一乘理,故云可知。
以此至始末者,因緣具四為始,乃至觀心具四為末。
約教等三者,開顯之教一道無外,開顯感應非餘四悉,開顯之本諸經所無,開顯之觀一觀遍收。
所談身土者,如壽量品云我淨土不毀,及常在靈鷲山等文。
信宿者,二宿也。
先愚密教者,謂迷於顯密之密,猶為權覆,故名為愚。
守株尚昧者,若更守於法華前教,則昧今經本迹二門,今弘教者多有此執。
能詮教功者,約教也。
久成行本者,本迹也。
小及鈍根者,兩教二乘名小,三教菩薩名鈍也。
理是而迷者,眾生陰界入全是真如實相,故云也。又理是近而迷故。
慈亘始末者,下種為始,得脫為末也。
事理不同者,眾生在理,諸佛在事,感應未交,故名為遠。
無謀而會者,非但諸佛無謀而會,眾生修行亦是無謀而會也。
淺深差別者,權淺實深故也。若兼謂華嚴,若獨謂三藏,盈即方等,縮謂般若也。
明時不差者,謂契教行根理也。
相通事別者,以無緣神通遍被一切故名相通,機緣不等故名事別。
如止觀第六者,彼明中觀修無緣慈,不住法相及眾生相,乃至十二因緣、七覺、八正道、十力、無畏、諸佛神通,無不皆以慈為根本,非諸聲聞、緣覺所知。又如提婆達多教阿闍王殺害如來,我於王舍大城乞食,時王即放護財醉象,令害於我及諸弟子。爾時蹈殺無量眾生,象聞血氣狂醉倍常,見我翼從被服赤色,謂呼是血而復奔趣。我弟子中未離欲者四散馳走,王舍城中一切人民同時舉聲號哭流淚,作如是言:恠哉!如來今日終沒,如何正定一旦散懷?是時調達心生歡喜,我於爾時為降伏故,即入慈定舒手示之,即於五指出師子。是象見已其心怖畏,舉身投地敬禮我足,我時手指實無師子,乃是慈善根力令彼調伏。乃至舉石空中,力士驚怖現作莊嚴,降諸外道令狂女人見如己子,患瘡女人得藥平復。一切善法慈為根本,一切應現皆慈所為,慈即如來、慈即佛性、慈即三寶,普遍諸法無非是慈云云。
九界等者,等取七方便故,又復讓佛界為尊,故但云九耳。
故事廣等者,神通之事則廣,神通之體是中故也。
通於地住者,依瓔珞、華嚴二經判位也。
義非廣略者,中道神通非廣非略,只此雙非體本中故。
疏:若十方至廣者,應例餘三,皆對十方為廣。何者是略耶?答:若娑婆土中不及此不思議妙感應,四悉不及此聲教,乃至觀心者,皆名為略;若及此者,則名處中。是故四義廣、略處中,悉皆備足。
權實理定者,偏圓之理也,定不可互為故也。
淺深義通者,圓則行位階降不同,權則諸教不等,故云義通。
若以信行為乘下,舉解迹問也。
及知下,舉解本門也。
華嚴經偈者,彼經云:譬如貧窮人,日夜數他寶,自無半錢分,多聞亦如是。譬如盲瞽人,本習故能𦘕,悅彼不自見,多聞亦如是。彼為斥偏聞之人,亦與今意不別。
以理攝故者,謂若以心性真如實相之理遍攝一切,則達心性萬法具足無非法界,故名為迹也。
觀成入位者,別入初住,通具六即,以論其入。
後後為中者,因緣事廣遍彼十方,妙教方中唯在聲故,教被仍廣但點久成,餘皆迹化方名中。本高迹廣尋者疲勞,但觀己心方名中耳,故云扣無窮之聖應也。
後後轉入前前者,由觀心故見久遠本,由證久本能施妙教,由稟妙教得妙四益,故云後後轉入前前也。
猶覆久成者,法華迹門尚覆久成,何況前教?
況復一一至攝者,若非開顯大觀,何能證於本?若非證得久本,豈能設在開顯妙教?若非稟於妙教,為感不思議應。餘三相攝亦復如是。又但本一法即攝餘三,亦應可見。
從機則機親者,謂若機親名為感應,若應親名為應機。
正為顯實者,縱未知本,由自了耳。
既得云大等者,大只是廣,深只是高。
諸教果德者,三教果位為果德,即約行也。
權實者,三教為權,別妙覺、別理為實,以約教道,故云皆為筌蹄,即約教也。大經中闍王說偈云:諸佛常軟語,為眾故說麤,麤說及軟言,皆歸第一義。
事論只是至義當者。然文相但約事而說,故今先約事論,後方詑成觀相。
境本至施開者。謂由境發觀,名為垂迹,由觀顯本。又境發觀,名為施迹,由觀契本,名為會本。又境即觀故,觀即境故,名為開迹顯本云云。
唯約今經者,其意如何?即是示今經不思議開權圓妙因緣,開權顯實之教相,專示久成之本迹,圓妙之觀心。
但文勢者,示後人消釋之勢,不必一向盡用四釋云云。
又序中約教者,如消如是等文,或直約於圓,或對諸教以辯云云。
但點遠本者,借使本時用於三教,助顯於實,以是本成,無非真實故也。
三段大文者,序、正、流通。
過未因果者,過去為因,現在為果;現在為因,未來為果。
聞無所從者,若不約於序等三段以明其益,汝於何處得此種熟脫?
別序通過現者,說法瑞謝在過去,又序燈明五瑞等,故云說是經已,入定等五在於現也。
如說無量至等三者,聞於從一出多之經,密得從多歸一之益法。
諸教因緣長短者,唯圓實益為長,餘三教因緣皆短,故今文但久遠蒙佛善巧,乃至未來永永等。
近從七地者,七地以前但是自行,七地已後方乃與物結緣修淨土因,又無未來之化,故云短也。
此文四節者,專為眾生作長遠之益,三世不窮,故云有以也。
今不云是者,唯地涌菩薩云是本眷屬耳。
若未得佛智者,若未聞開近顯遠之說,則未能知久種。若聞已,則知如來久遠為我作種熟脫。三也。
今出其意耳者,此明疏文為後人略出開權顯實、開近顯遠、種熟脫三意耳。
本因果種者,此即如來行菩薩道時為化下種,證果之時復為下種,故名本因果種。
取化儀意者,約一代化儀,皆先權後實故爾。
次約三世九世者,華嚴第三十一云:佛子!有十種三世,謂過去說過去,過去說未來,過去說現在,未來說過去,未來說現在,未來說無盡,現在說過去,現在說未來,現在說平等,現在說三世平等。彼經為成十句,故於九外更加平等。又大瓔珞俱翼天子問佛:三世皆有諸佛不?佛言:汝問何等三世?過去耶?現在耶?未來耶?故今通約三世九世明種熟脫。
念念三世九者,於一念中,互相形待,以為三九。何者?如一念為現在,復是過去之未來,又是未來之過去,是則九世。但在一念心中,任運為未來、過去、過去,為過去、過去,為未來、未來等。又如來有不可思議延促之力,三段等法,在一剎那中云云。
念念逆順者,序等三段益物為順,示九界身說所宜法為逆,又示穢土同事之身為逆。
大體三世者,謂一期三世也。會。會者,今經總有三會,或三周,亦名三會。
言世世者,既成味味,則有三世之化,故世世。又味者,於念念中得五味益,此即約行論五味。
又通五和合者,五義俱時故云和合。又人法相應乃至眾相應,故云也。
末法至冥利者,謂至末法時,顯益雖無,冥利則有也。
今教別有至功者,迹門顯實為相,本門顯本為相也。
且通作一種三段者,只是且約一部大為三段,示種等相耳。
況觀心至因緣者。即是因緣家之教相,本迹觀心也。
令遠見故者,意云:光雖不及於遠,而能遠見於中。
期心遠故者,地前雖不及登地聖明,而亦期心於果。
不能起住等者,經云:善男子!云何名為嬰兒行?善男子!不能起住來去語言,是名嬰兒。不起譬常,不起邊中諸法之相;不住譬淨,不著生死涅槃;不來譬我,不從淺至深動搖彼此;不語譬樂,寂滅涅槃不可言說。此圓嬰兒從初發心常觀涅槃四德行道,故言不能起住來去語言。
又嬰兒者,能說大字。如來亦爾,說於大字,所謂婆、和。和者,有為;婆者,無為。是名嬰兒。又和者,名為無常;婆者,名為有常。如來說常,眾生聞已,為常法故,斷於無常。是名嬰兒行。彼疏釋云:正取和字而為大字,即是六度菩薩嬰兒。此菩薩三僧祇劫、百劫種相,志求作佛。此佛是有為半字無常之佛,故知是和字嬰兒。又嬰兒者,不知苦、樂、晝、夜。父母無苦、樂,是不取捨;無晝、夜,是無憎愛。是通教菩薩嬰兒,達願化相,苦、樂平等,恐親不二。又嬰兒不能造作大、小諸事。菩薩摩訶薩亦復如是,不造生死作業心,菩薩終不退菩提心,而作聲聞、辟支佛乘。彼疏云:無五逆、二乘心,即是非生死、非涅槃,行於中道菩薩之行。即別教嬰兒也。又嬰兒者,如彼嬰兒啼哭之時,父母即以楊樹黃葉而語之言:莫啼!莫啼!我與汝金。嬰兒見已,生真金想,便止不啼。然此黃葉實非金也。木牛、木馬、木男、木女,嬰兒見已,生男、女等想,即止不啼。如來亦爾,若有眾生欲造眾惡,如來為說三十三天常、樂、我、淨,端正自姿,於妙宮殿受欲樂,六根所對,無非是樂。眾生聞有如是樂故,心生貪樂,止不為惡,勳作三十三天善業。實是生死無常、無樂、無我、無淨,為度眾生,方便說言常、樂、我、淨。彼疏釋云:揚樹譬妄常,黃葉譬妄淨,木牛、木馬譬妄樂,木男、木女譬妄我。此人、天嬰兒也。又嬰兒者,若有眾生厭生死時,如來則為說於二乘,然實無有二乘之實。以二乘故,知生死過,見涅槃樂。以是見故,則能自知有斷、不斷,有真、不真,有修、不修,有得、不得。如彼嬰兒,於非金中而生金想。如來亦爾,於不淨中而說為淨等。彼疏釋云:知生死過,是識苦、集;見涅槃樂,是識道、滅。有斷、不斷,此約集諦;正使有斷,習氣無斷。有真、不真,此約苦諦;生死中無涅槃,則不真;離生死有涅槃,此則有真。有修、不修,此約道諦;四倒惑等是不修,四念處等是修。有得、不得,此約滅諦;利使、鈍使名不得,見道、修道名得。此名欣厭嬰兒也。
而無邪法者,無橫計自他共無因法。
依義不依語者,但依字之義,不依字之語也。
今欲論諸佛者,意云:我論於最初為得不耶?
若許有窮等者,今非有窮,故無斯過。何者?釋尊非不稟先佛教,今日受化且窮,釋尊增其觀解為獲實利,有何過耶?
內薰自悟者,意云:有教外薰勝於內薰故。
斥有教之日。何得守迷者,斥今人也。何不稟教求真,而云自思悟耶。
嗅香者,具如淨名,食此飯者,得心解脫。等覺觸者,以天衣觸身,皆能悟理也。瞪視者,普賢世界,直視一物,以為所觀,即得悟入也。
行必先戒等者,戒者,慎也,以防非為義。心源本淨,性離著非等,即戒義。定者,安也,寂也,止也,以不動為義。心性本寂,不可動搖,即定義。慧者,解也,才智也,以了別為義。心性之體,寂而常照,了因即慧性也。故遺教經云:依因此戒,生諸禪定及滅苦智慧。
准部至義立者。若於迹門釋義,若不義立久遠本迹,須義立體用本迹以消迹門。
隨喜不輕等者,隨喜初心,信一念之心橫竪該深等,即是觀境。不輕等例然。
三昧所依者,藥王妙音也。
諸行所陀者,觀音下諸品也。
化功若成者,此約新入初住人受二種稱,若化功未成但名當機而已,若自行分滿成分證觀能十界化,故云化功若成等,文語稍倒耳。
覩異文,識一觀者,今經一部,文異以一,開權顯實,圓妙大觀,觀之無不必契。
亦識至觀異者。如云佛以一音演說法,眾生隨類各得解,即觀異之相也。
及文觀俱異者,稟於經修觀各異故也。
亦識當教者,四教文觀自同也。此中四句,唯初句屬今經,後三句屬昔教也。
分今昔者,且如今經三車敘昔,大車唯今化城、寶所、三草、二木、一地、一雨等,准例可知。
亦可云通諸部者,約味判也。問:經與教何別?答:成部帙者,名之為經。經中被機,多小不等,名為教。又亦是二名互立,其義大同也。
而談律頌者,文中則說禪師之德,頌中乃談律師之德也。
通序無起,由阿泥樓逗者,大經云:佛告阿難:汝當精懃,以善教誡諸眷屬。世間苦痛,早求出離。一失人身,難可追復。畢此一形,常須驚覺。無常大鬼,難求難脫。善惡之報,如影隨形。三世因果,循環不失。此生空過,後悔無追。涅槃時至,示教如是。阿難聞已,深沒憂海,投如來前,猶如死人。阿泥樓逗安慰阿難,輕其愁心,而語之言:如來涅槃時至,汝依我語,諮啟如來:滅後六群比丘行汙他寂,惡性車匿云何共住,而用得教示?世尊滅後,以何為師?依何而住?結集法藏,一切經初安何等語?阿難具陳上問,而以白佛。佛告阿難:善哉!善哉!汝致四問,為最後問,能大利益一切世間。車匿比丘其性制惡,我弟難陀具極重欲,如來為說十二因緣,彌滿三千大千苦根本。汝當依我教法,正觀教示六群車匿,深心依此,不久自當得證上果。尸波羅戒是汝大師,依之修行,能得出世甚深定慧。依四念處嚴心而住,一切經初當安。如是我聞:一時佛住某方某處,與諸四眾而說是經。既云一切經初當安,故名通序。雖通而別,如文具簡云云。
疏云:能持之人者,謂聞通而持別,故加能持以簡異於伴也。
縱有兼釋等者,意云通釋義已顯著,下去廣釋,但是附傍通釋而已。
言兼釋者,只是兼於四教釋耳。雖兼四釋,須附略文。
義通兩句者,非但阿難得和合稱,由眾機會復名和合,故云由機也。
疏云:不與世諍者,大經云:我終不與世間共諍。世間智者,所謂諸佛、菩薩、一切聖人。世智所說五陰無常、苦、空、無我,我亦如是;世智所說五陰無有常、樂、我、淨,我亦如是。諍論不與古今同喜,故屬世界。又應知此世不同世間之世。若未開權,則名為諍;若開顯已,方名無諍。又應更云:開近顯遠,方名不諍。
以異顯同者,諸佛雖異如是皆同,故引諸佛顯於今佛如是道同。
阿漚者,百論云:外道謂梵王昔以七十二字教化世間,梵王後時貪恡情起退失神通,是故世間敬心微薄,梵王忿恨還取七十二字吞之,唯阿漚兩字從口兩邊遺落,世人收得將為字王,故以阿字置廣主經初,漚字置四圍陀經首,詺此為吉。汝今先惡止惡在初,故云不吉。
以汝吉法無自等者,此即但點能破觀法,所計自祛。故論云:諸法從緣生,尚不可等。故但云無自等也。
有無中攝者,只是計有為自然,計無為自然耳。
但四計義通者,外人則依正起計,佛弟子則於境智起計,如止觀第三破境不自境中說。
或且通方者,但是前三悉相,即名第一義也。
晉王者,別傳中云:晉王者,疏請大師著。淨名疏云:先已戒定,今欲伏膺智斷。王意云:若得此法,增智斷煩惱故也。
四教通塞者,以此四八,如是用則為通[門@菴],而不用為塞。如華嚴用二,乃至般若用三等,即其相也。
權實遠近者,昔教權實相帶為近,今經明於久遠,權實為遠。
具知進否者,一時四八為進,不盡用者為否。
安得以諸師至眾戶者,今家則先以八匙開於八戶,次以一匙而蕩眾教,咸同一實。
初立法通者,只是且通途立一能詮所詮之法也。
疏云:二文不異者,只是一文,由有能傳,故得二文之號。
二、如是下者,只應合云佛及阿難。二、如下,所詮為是。今能所雙舉,以成文勢,故云如是。
於所聞時具能所者,以初聞時具聞能所,是故今文約於觀諦以釋法體。
疏云動俗入如者,約真俗二諦辯也。
疏云動如入如者,別人破空入中,文中語略,應云破空入假,破假入中。圓人即次第而不次第,故云對所詮三諦也。
以四例四者,謂頓等四,例約教四,亦具能所故也。
故彼文理相稱之法者,以阿難傳佛文理相稱之法,故云彼也。
應更以是對向四文者,應云:文中但云動俗入如,未云動俗入如不異。為是故,須更以四是對於四如,以釋其相。
故秘密所用者,明四教若在於佛所用則成秘密,若阿難傳所用秘密則成顯露。又秘密教者,如法華?玄文第一云:如來於法得最自在,三密四門無妨之用。或此說漸則彼說頓與不定,或彼說漸則此說頓與不定,而互不相知,名秘密不定,十方齊說等云云。不定教者,通約法華前四時座席說教之時,或正說大而有聞小獲小益者,或正說小而有聞大獲大益者。故大般若經云:佛在鹿野轉四諦法輪,無量眾生發聲聞心,無量眾生發緣覺心,無量菩薩行六度行,無量菩薩得無生法忍住於初地乃至十地,無量一生補處菩薩一時成佛。約教互相知,故名不定教。廣如玄文記。
天人機具眾教者,天人是受教之器,須以四八而熟脫之,故云漉至究竟涅槃。三途非器,故不論之。
義各含四者,但舉不定等,即攝藏等四也。
證信義通至前說者,如前釋五義中云餘皆義立文是。
各具諸義者,前三釋中四悉八教體用等,總入一心而為觀境,故云等取。
第一義雖理者,意云:雖以契理為第一義,由屬因緣故名為事。
便成四釋者,謂因緣觀、約教觀、本迹觀,故上句云咸成境故。
且判屬通者,一者屬於通教,二者屬於通途之通。今言且者,通屬通教也。
空假成別者,一者別在地前與諸教共,二者別在當教為入地方便。
亦通亦別者,亦具兩句故云九通,前教聖局證中專在於別。
空假至所照者。以空假是中道所,非所照故也。
對他通別者,空假通他故名為通,中對空假故中名別,是故兩句皆兩句釋。
覺心如應者,夫觀心義,皆於自一念心中以論機應,更不他求。但信心成,則見自心覺智明淨,義當於應。
則妙教為迹等者,且約體用本迹。
一切聲聞咸然者,今論權示故云一切,此則權中一切也。
我聞下。我聞離釋者,我謂宰主,聞謂所聞,故以離釋。
即闕空緣者,耳具四緣,不假於明;眼一具五,疏中但三,根、塵、識故。若大乘宗,耳等具七緣,眼具九緣云云。
經初盡合改聞者,斥世人也。以世人不許色為教體,但云色是體家之用。若如此者,一切經初應合改云如是我思,思屬行蘊故。如天台涅槃疏記約諸行無常四字辯其教體。如云:初說諸字,率爾耳識,同時率爾意識,但聞諸聲,聲薰識成種,尋求心中緣。聲、字、名三相,聲薰識成種,名等假故,不薰成種聞。餘字亦爾。通前十二相,若不散亂,決定心生,方能解義。四率爾、四尋求並決定心,九心、四聲、四字、四名、一句、一義為十四相,總九心十四相是無記。若不散亂,染淨心生,方成教體。
見身篋者,如來以四大為四蛇,以見四大生滅無常,互相殘害,故捨入涅槃也。
諸滅結眾者,諸阿羅漢三界結盡,名滅結眾。
思惟未盡者,阿難!是三果人,由斷欲惑未盡,並伏上二界修惑,故云未盡。
凡聖共者,如一物實青,眾共云黃,共有此說,故不為過。實長言短,方圓等一切皆然,故名世流布也。
自然能解了者,此文即是雙非常、無常以顯中道,常、樂、我、淨、無我等亦爾。
不二登地者,登地為能雙,非故。
疏云知我無我,而不二 無我等,即為所非也。雙照亦爾。
以勝攝劣者,疏云:以自在音聲傳權傳實。既云自在,即是以實而攝於權也。
以大擬小者,大對小,小既具四,大豈不然?
故名為雜者,一入空,二出假,被接故也。
不云空王劫數者,只是體用本迹耳。
真妙望餘者,餘謂三教皆屬迹故。
檀行十事者,言是法師清淨佛德行:一、謂足食已捨威儀不作餘食法,得二相妙食食;二、足食已不作餘食法,往村中間得食;三、在寺內得別眾羯磨;四、得在界內別眾羯磨已聽可;五、此事已言是本來所作不依經論律作而言有教;六、足食已捨威儀,得以蘇、油、蜜、生蘇、石蜜、酪和一處得食;七、得共宿鹽著中食;八、得飲闍樓羅酒根子等樂酒;九、得畜不割截坐具;十、得受金銀,於布薩日檀越布施金銀而共分之。
新舊兩聞者,重聞二十年前為新,二十年後為舊。何者?以侍佛時所聞之法謝在前故也。
問:於釋種被殺者,唯除見流離太子,殺諸釋氏,壞迦毗羅城,來至佛所,作如是言:我與如來,俱生此城,同一釋種。我今親戚,悉皆殞滅,云何如來顏色光顯?佛言:汝見城有,我修空定,故乃如是云云。問:五百釋種,何因緣故被殺?佛廣答:如經說:
六、知佛所入定者,人問佛入何定,阿難皆知所入也。
疏云況餘處者,應是從華嚴至方等諸時為餘處也。
然大經顯圓者,大經中四句,專明自行智斷及化他能所,唯在於圓。又彼經中生不生句在初,顯自行智德;不生不生句在第二,顯自行智斷滿也;不生生句在第三,顯自行斷德也。又是化他能生生句在第四,顯化他所也。聞聞等四亦爾。
不同餘文者,餘文前三悉先寄昔教,後方論開今文,乃是大機運動,與顯實時會合矣。
寄示相者,今經二悉應生理善破理惡,今且寄論示二悉之相。
假時、實時者,大論中有一外道問佛:真諦無時,何故判時?佛因辯云:從明相現已後至于前為實時,從此已去至明相未現前為假時。又鈔中引毗羅三昧經:平旦諸天食,午時諸佛食,午後食生食,夜鬼食。故須破邪者,內弟子非不無時,但不如外人計時為因,是故須破也。假時破外者,若說實時,增彼邪見,故說假時以破其惡。
所發善根等者,今經則發一乘開顯圓妙之善也。
權人理等者,等取權行,權教人理等,並須開顯也。
疏云若見諦已上至初住者,此且約位當於初住,須約六即明其淺深。
化他不定等者。此約大分而說。若於方便等淨土施化,亦不必盡用。八也。
記一末七日月年止者,人壽三十,飢饉經七年,二十歲疾經七月,十歲刀經七日也。
保樂、保常者,以樂定,故保樂;以壽定,故保常也。
六四二者,拘留孫等三佛次第配之,並在第九減劫中出也。
截指為刑者,闍王得罪人,但截其指;祖王得賊,以灰圍之為獄;父王得罪人,但駈出國或本云云。
此前皆謂實動者,得三悉益人,皆謂佛有動出,故云則前二教等也。
覺他通初後者,始從初心訖至後心,皆化他故。
疏云:總、別相者,於世間苦、集通途,總作無常之觀,別作四念處觀等。出世間總者,悉是無常、苦、空、無我故;別,則修四念處觀。乃至道亦別,別而觀故。
三界繫者,思惑也。
四聖諦者,四諦智,即別別皆作身、受、心、法觀也。
從後異故者,後老異初少故。
斷伏不同具如止觀第三等者,婆娑論明三藏菩薩因時已斷下八地修惑,唯非想一地修惑在,所以但用九無礙、九解脫斷此一地惑耳。大論文意既未斷見,有漏心斷但名為伏,故云不斷。所以坐道場時通用一九斷三界修惑,良由此也。
第十地者,通教第十地也。
染汙無知者,八智隨諸煩惱,唯起煩惱,此智更不能了於煩惱,名為染汙無智,非謂全無智也。
不染污無智者,即羅漢心中世俗智,以不了八種境故名劣也。一味者,約舌根所取五味甜苦等,又大小乘法義味也。二勢者,上如天子有大勢力,亦如宰相乃至下類皆有勢力不同,又如諸藥各有治病勢分也。三熟者,不知眾生及無情等善惡熟也。四德者,以三界內物各自有一種德故。五數者,八萬劫下至三二一千歲數故。六時者,不知何時成何時壞等。七量者,即器量等。有多種釋欠一境。
具如玄文者,彼釋雖廣,亦不出於四種修證,故指因果二妙中明。
不出二教者,他人釋佛,亦云斷習氣,故屬通佛也。若奪而言之,只得三藏佛耳。
三世諸佛皆色究竟者,起信疏:問:他受用身何故在色究竟天耶?答:一、顯十王,寄別十地故,以十地菩薩攝報果當彼天故。華嚴疏云:初地菩薩作閻浮提王,乃至第四禪中色究竟天對第十地菩薩矣。二、餘義別說者,為引二乘人。彼小乘不信界外有佛,故指在彼天是實報佛,令知王宮菩提樹下成道是化。接引門中且作是說:若一乘宗,佛身周遍法界,乃至微塵毛端重重無盡,非一方化報。
四階成道者,婆娑云:第一階三祇修四波羅蜜,除禪及智;第二階百劫修相好;第三階從兜率下最後身出家,用六行斷惑;第四階菩提樹三十四心斷結。
故開權顯本者,開權在迹門,顯本在本門也。
亦無印述者,菩薩與佛身土皆融,所說理等又被佛加,故不須印述也。
大論所破者,行三教為能破,藏為所破也。
不許他經者,講唯識人云:涅槃經中明一切眾生皆有佛性者,不了教耳。
他受用報者,唯識宗中即以平等性智示現微妙淨功德身,由昔所引修利他功德居純淨土,為化十地菩薩神通說法,令彼受用大乘法樂。其身大小不定,大圓鏡智亦此身所攝,合二種名他受用身。此則正當別教義也。
具如玄文至科簡者,玄第七卷明本十妙,對迹判釋總有六重,謂事理、理教、教行、體用、權實、已今。體謂圓教法身,用即報應二身及於三教。將久本望今迹門,迹門權示體用俱迹,最初實成體用俱本,廣如彼釋。
疏云唯本地四佛者,一佛為本,三佛為迹,俱久成故。
若望前三者,覽前三釋,對於觀心即因緣義。
疏云住者者,初約佛身住土;從十善道下,約佛心住法以釋。
持戒善心者,十善戒也。注云前從果者,從入三三昧下從果,布施下約修因也。
從廣之狹者,始忍土,終楞嚴也。
所滅不異者,斷見思盡得有餘,斷苦果得無餘。
若約理判如向者,如前約涅槃文說也。
即應入滅者,三藏佛三十四心斷結已,即應入滅。住世五十年者,由慈悲故。
此佛報生者,只名父母生身以為報生。
此從因說者,以通菩薩不即取果,誓抉餘習為菩薩身利益故也。
於理實無者,非但實理無住,亦真諦理亦無有住。何以故?由俗生滅,真亦無住。
便成絕待者,開顯入圓,無能無所,皆法界故。
疏云:訛言者,訛謬言義,當戲言耳。
能兼諸國者,兼只是併諸國耳。
食肉餘習者,賢愚經第十一云:佛告王曰:善聽!過去久遠阿僧祇劫,此閻浮提有一大國,名波羅捺。於時國王名波羅摩達。爾時國王將四種兵,入山林中行獦戲。王到澤上,馳遂禽將。單侯一乘,獨到深林。王時疲極,下馬小伏。爾時林中有𮪃師子,懷欲心盛,行求其偶,困不能得。值於林間,見王獨坐,婬意轉隆,思欲從至。近到其邊,舉尾背住。王知其意,而自思惟:此是獨𤞲,力能殺我。若不從意,儻見危害。王以怖故,即從師子。成欲事已,師子還去。諸兵群從已復,王即還宮。爾時師子從是懷胎,日月滿足,便生一子,形盡似人,唯足班駮。師子憶識,知是王有,便銜來著於王前。王亦思惟,自憶前事,知是己兒,即收養之。漸大,雄戈志猛。父王崩已,班足繼治。王有二夫人:一王者種,二婆羅門種。時駮足王一日出城遊觀,勅二夫人:隨我後往,誰先到者,當與一日極相娛樂。其隨後者,吾不見之。其二夫人莊飾駕乘,一時俱往,到於道中,見於天祠。梵志種者,下車作禮,猶此後至,使王見薄。於是夫人令人打壞天祠,令平如地。宋天祠神悲苦懊惱,往至宮中,欲思傷害。王宮天神遮不聽入。有一仙人住仙山中,時駮足王恒常供養。日月食時,飛來入宮,不食肴饌,粗食麤供。偶值一日,仙人不來。天神知之,化作其形,欲來入宮。宮神猶識,不聽前入,白王永通。王聞仙人在外,勅令聽入。入已,坐於仙人常坐之處,辦如常食,以用供養。時化仙人不肯就食,即語王言:此食麤惡,又無肉魚,云何可食?王白:大仙自來,恒食清素,故合不辦。化仙人告:自今已後,莫辦麤供。明日舊仙飛來,設種種魚肉。仙人嗔恚,怨責於王。王言:大仙昨日勅如是作。仙人言:昨日有患斷食,一日不來,是誰語?故相輕誡。合王是後十二年中食人肉。作是語已,飛還山中。後厨監妄不辦肉,臨時無計,出外不見肉。見死小兒肥自在地,念且死,急劫頭足至厨中,加諸美藥,作食與王等。如疏。乃至由仙人立誓,十二年滿,更不噉人故。具經文合。疏文可解。四、非常偈者。大論中名須陀王,仁王名普明王。經云:為班足王而捉將去,從其乞願,一日行施飰食,沙門頂禮三寶。班足許已,還國。依七佛法,請百法師,一日二時講仁王般若。第一法師為王說偈言:
偈意勸王捨國及身。
小即初果者,通教聲聞。若通菩薩,於乾慧地即得空平等之名。
與大教梵行意同者,彼梵行文末云:菩薩捨心時,則得空平等地。如須菩提!菩薩住於是地,不見父母兄弟姉妹親怨中人,乃至陰界諸入眾生壽命,如彼虗空。
疏:崛山者,大寶積經云:其山高峻,嚴灑可視。眾華卉木,悉皆茂盛。夜夜興雲,輕雷細雨,水陸兼備。天龍八部,常在遊止。復有異類諸獸:師子、虎、狼、熊、羆之屬。復有百千眾鳥:孔雀、鸚鵡、鳥鷹、鴛鴦。是諸眾類,以佛威力,不為貪欲、嗔、癡所惱,不相食噉,而共親愛。
疏云總有三事者,文中三,又是二鷲、一靈也。
廣普山者,能容諸佛、菩薩、羅漢、支佛、鬼神及屍陀林故。
負重山者,諸重德人居故。
仙人崛山者,佛是大仙故,
令此土淨者,只無支佛即是土淨。
十乘十境者,止觀十卷,前四卷教人生解,第五卷去明於正行。約陰、入、煩惱、病患、業相、魔事、禪定、諸見、增上慢、二乘、菩薩十境之上,一一用十觀觀之:一、觀不思議境;二、發菩提心;三、巧安止觀;四、破法遍;五、識通塞;六、知道品;七、對治助開;八、識次位;九、能安忍;十、無法愛。十法之觀,觀一一境令成大乘,譬於大車。法華圓觀,若得彼意方了此文,故指彼也。
疏云:因滅是色等者,大經云:佛告憍陳如:色是無常,因滅是色,獲得解脫常住之色,受、想、行、識亦復如是。色是苦,因滅是色,獲得解脫安樂之色,四陰亦然。色是無我,因滅是色,獲得解脫真我,四陰亦然。色是不淨,因滅是色,獲得解脫清淨之色,四陰亦然。
疏云:三陰如鷲者,則來去不絕,以喻三陰取境不絕也。
方便正修者,方便以偏圓解導二十五法為正修,前方便如止觀第四卷廣明。正修者,依於妙解以立正行,謂端坐觀陰界入等,如止觀第五去廣明。
簡境者,謂先簡思議不思議境。
心者,謂一心異心以為能觀,並如止觀第五初廣明云。
昇中天等者,為生人善故,居天上及以人間。
中夜入滅者,眾生不能生難想之想,故以中夜入滅而對治之。
具二中者,即空斷中常在前二教,即中實相中在後二教。
純無雜故者,純大無小,雖有諸阿神等,皆是入地菩薩。
疏云:處季孟之間者,孟,長也;季,小也;仲,中也。菩薩居二眾之間,類於四時之仲月也。
疎者破惡者,示諸惡身令當眾惡破。
既似三諦者,人、天、俗二乘、真菩薩中,即三諦也。
唯詣實理者,一、各詣當教理,二、四教菩薩無不皆詣圓實之理。此約施開以說。
注家云者,彼云:聲聞之學於理猶疎,故敦之於內;菩薩之位於道已親,故忘之於外。既察敦忘之旨,故立先後之次。意云:疎者,常令隨逐世尊。
此但得事者,於四悉中似得對治悉。
堪通別記者,通記如法師不輕等,別記如三周也。
語通者,謂內秘、外現及薩埵語通,通於人、天、二乘、雜眾。
意兼者,只是內秘外現,及以薩埵互相兼耳。
菩薩濫本者,意云舉菩薩之名已近於本,是故文中不云菩薩皆大薩埵,故不論也。
除尊貴慢者,阿闍世王是國之尊,除王慢故,故在前列。又王非得法究竟故。
第二義入餘七者,如云一為顯親聞迴心入大故下六,若在法華一一皆令迴心入大,是故全成今文八義。
欲別記故者,此約人。
別開權故者,約教約行等。
不殊昔教者,以今三意形於論文,則使七意全同昔教,唯第二意與今不殊。
又異前後者,方等、般若異前,乳酪異後,法華等得醍醐故。一、男尊女卑,故前僧後尼;二、僧先入道,尼後入道;三、僧為和上,尼為弟子;四、僧能傳持法藏,二十四人皆是僧故,尼則不能;五、僧能結集大小三藏,尼則不能;六、僧與佛同住,尼與佛異住;七、僧眾多,尼眾少。問:尼何故少?答:大論云:女人知短,涅槃難見故。八、僧得佛稱歎,尼則不然。大論云:若讚比丘尼,外道譏謗故。
後文全無者,後文全無眾所知識之言耳。
五字者,與大比丘眾五字,字雖有五,義但有四,以比丘二合釋也。
豈唯異於下眾者,意云:豈唯異於尼眾在前列耶?
三脫者,慧俱無礙,三也。又是於門,門中空、無相、無願,三也。
通智者,通謂目連,智即身子,辯即樓那,空即須菩提。
若准前三者,只是前三教也。
七名一,一者,只是七同在一人身上耳。
同得究竟戒者,第十究竟戒也。
實者得記知有所從者,明實人得記知從小乘中來,是故仍本而歎也。
須通始終者,始鹿苑中應一味,終即法華也。
或是轉入者,三教傳傳入也。
同為一例者,文中但云二七,不云兼於別圓故。
准通含別者,若准通教含中,則別教亦有聲聞當別自位,無含別者則別接通人也。
二種聲聞者,藏通二乘也,難轉藏也,易轉通二乘也。
疏云:真明兩意者,只是藏通七中分為三異四同,故云兩也。
別教同異者,別教約次第三諦,三諦皆須辯四同、三異及以不異。
及在後故者,後於涅槃會中及四依邊得記故。
遠近相望者,遠即方便云得,近即現世得。
住果變異者,論中名為別異善根,有於二種,謂發心已更退大取小住於小果,又於此果變為通教二乘故。
云應化從身者,同於二乘身故。
化為餘三者,應為前三身引實三故。
後二教七一觀者,以證同故,且共為一觀。
貴人非論者,只是貴人非,非謂論非。地地者,別教地位。住住者,圓教住也。以此位皆能起應,同前二教引實行者。又行向之言通於別圓,若屬別教,行向但能起神通,示同藏通二乘,不得云應也。圓人從初住已上俱名應化。
上慢所濫者,地住已上示同上慢,引前二教中凡夫為上慢之人,故云復同前教也。
開合者,但在三藏聲聞,開即出於通教聲聞也。應化佛道亦爾。
應共人七者,有七之人也。
義兼時等者,取餘六一也。
疏云:九十五種外道者,准九十六道經,九十六中,一是佛道,餘皆外道。摩騰對諮錄云:西域梵志,泛同此土道士,而實其專修行者,多有現復成仙,及當來得生三界諸天,則勝於此土。雖九十五種,其稍增勝者,但唯八道:一者、博通外典,事魔醯首羅天以為天尊,求生空處,乃至非非想處;二者、事大梵王以為天尊,求生諸禪;三者、事忉利天以為天尊,求生欲界諸天;四者、奉事六師以為尊師,求馮空滅,絕於有無;五者、志於仙學,善於禁呪,事阿私陀仙以為仙尊,求五神丹服之,若得仙道,會假風角之力,得昇霄漢;六者、志在醫學,善於符,事阿羅陀仙以為仙尊,求五芝草服之,若得仙道,會修禹步力,得陰形影;七者、事吉波頭仙以為仙尊,求入火聚,火不能損;八者、事夷剎羅水仙以為仙尊,求入江海,水不能溺。此八種道,常修清淨之行。其不修者,或事日月神、社稷神、仙神、火神、江神、海神等,不能備述。
大字唯在所者,以萬二千是阿難所與之大人也。
大即世界者,對小明大,即是大小異,故云世界。
應具明三念至所以者,具如疏中以釋相、狀三種念處。大論二十一、三十七廣明。性謂破愛、見四倒,名性念處。共謂事、理俱得。事謂滅盡定,理謂無漏緣,理斷惑。緣謂當教四門文字。教法皆以所詮為境,境即所念之處,謂身、受、心、法,故云境法。通教則以自、他等四句觀破愛、見四倒,皆如幻化,名性念。亦以九想等一切事禪名共,見生、無生等四諦一切佛法名緣。別教,別則十住為性,十行名共,十向名緣。通則位位具三,登地三種,分分而發,性顯法身,共顯般若,緣顯解脫。圓教,性謂觀十界色,一色一切色,一切色一色,了達色中非淨非不淨性,餘三亦然。觀十界色非垢非淨,雙照淨不淨,其性不二,不二之性即是實性,餘三亦爾,名共念。觀身、受、心、法,起無緣慈悲,寂而常照,不動而運,普覆法界,名緣念。三念不一,心中具以智慧觀,名性。定、慧均等,名共。所有慈悲緣九念處,名緣念藏。三人諦緣度異為三,通三人同觀幻化為一。別人十住入空,用折體三;十行入假,用無量一;登地真實為一,圓人始終唯用一。
一切智外道者,彼之外道各於所計生一種見,解心明利,將此智通一切法,名一切智。如黃頭外道造僧佉論,計一為宗,如下釋。
二、神通外道者,彼諸外道散得五通,能變城為鹵、轉釋為羊、停河在耳、捫摸日月等。如涅槃經說:
三、韋陀外道者,韋陀即是外人典籍。外道仙名曰白淨,造四韋陀:一名讚誦,二名祭祀,三名歌詠,四名攘灾。一一韋陀各四萬偈,偈有三十二字,如後釋:
昔則從初者,藏、通為教首也。
咨者,嗟也。說文云:謀,事也。謀,度也。謂上欲歎下,皆先謀而後歎,故云嗟也。
空假各三者,畢竟空體具含一切名大,一空一切空名多,過諸偏小為勝。假三者,不思議假其性廣博,苞含一切名大,廣知藥病等為多,勝出偏假為勝也。
三千總別者,一者一念為總、三千為別,二者於三千中但舉一法為總、餘二千九百九十九法為別,三千互舉總別皆然,文意正在一念為總、三千為別。
在淨名疏者,名注淨名經為疏耳。疏云:釋論者,大論又有三義:一、比名怖,丘名魔,能怖魔王及魔人故。又、比名破,丘名煩惱,能破煩惱故。又、比名乞,丘名士,常能乞食,清淨活命故。
今之學者者,意云怖魔不通初心但在後心者,今時學人安能即令魔怖得出魔境耶?是故怖魔應通初後。
五繫者,大經?四依品云:四依菩薩駈遂魔云:天魔波旬若更來者,當以五繫繫縛於汝。章安云:繫有二種:一者五屍繫,二者繫五處。五屍者,謂狗、蛇、猪、人四屍。狗頭豿骨為五。如不淨觀治於愛魔,五屍俱得名為不淨。五處者,謂縛其頭及二手二足。如理治於見魔,觀五處空故云如理。故首楞嚴云:世尊放眉間光,見一切魔皆被五繫。身子白佛:是誰所作?佛言:是首楞嚴三昧之力。但有說是三昧之處,魔欲為障自見五繫。佛滅度後說三昧處亦復如是。
怖魔即世界者,此持戒,彼魔怖,故屬世界。又以魔怖,令一切人歡喜,故屬世界。
義必通初者,聲聞怖魔破惡,乞士等義須通初心,若為當教證信必在極果,羅漢若為今經證信,從得記已方堪為同聞人,不同藏通必在後心故也。
疏云八魔者,大論第六:問:何處說陰為魔?答:佛在莫𤘽羅山教羅陀云:色是魔,乃至識是魔。二、煩惱;三、死病,是死因;四、魔事,即天子欲界主也。無常等四倒即界外煩惱魔,即有無等等色即界外陰魔,陰魔即有變易生死,赤色三昧未究竟名天子。此並義立。常樂等四倒即屬界內煩惱魔,依涅槃經第二十文也。華嚴新經?離世間品云:菩薩摩訶薩有十種魔:一、陰魔,生諸取故;二、煩惱魔,生雜染故;三、業魔,能障礙故;四、心魔,起憍慢故;五、死魔,捨生處故;六、天魔,自慢縱故;七、善根魔,恒執取故;八、三昧魔,久躭味故;九、善知識魔,起著心故;十、菩提法智魔,常不捨故。初一、五、六屬界內三魔,二、三、四合為界內煩惱魔,餘四通界內、外也。
疏云觀五住煩惱者,勝鬘經云:謂見住地即三界見惑也、欲愛住地、色愛住地、有愛住地已上即三界思惑也、無明住地前四是人執,後一是法執。四中前一名分別惑,後三名俱生惑。此五並以現行依於種子云住,種子生於現行云地。諸阿羅漢及辟支佛能斷前三、四種煩惱,不斷無明。無明住地其力最大,亦令前四而得久住,佛菩提智之所能斷。令云觀五住者,不同勝鬘次第之惑,即達同體五住即是菩提故也。
疏云法和無別理者,問:今時初心即得名與法和,為後心方得耶?答:初心念念唯為解脫,即得名與法和。降此之外,皆未可見,須約四教諦理以明和也。
僧界法者,謂羯磨等法也。
三、明至第七者,婆娑中問云:六通之中何故餘三不立明名?答:身通但是巧而已,天耳但是聲聞而已,他心緣他別想而已,是故不立。餘三立者,宿命知過去苦生大厭離,天眼知未來苦生大厭離,漏盡能作正觀斷諸煩惱,一切羅漢皆悉得之。大論中問:通、明何別?答:直知過去名通,知過去因緣行業名明;直見未來死此生彼名通,知因緣際會差別名明;直知漏盡名通,知漏盡不復生名明。大羅漢所得廣知當教文字四門之法,故名無礙解脫也。
淨命者,正命也。起四邪等,名破正命。故大論云:舍利弗乞食,有一女人問舍利弗:汝方口食耶?乃至下口食耶?舍利弗皆言:不也。女云:於何食?舍利弗次第解釋四種食竟,我唯乞食自活。
四邪者,一方邪,謂通國使命。二維邪,謂醫方卜相。三仰邪,謂仰觀星宿。四下邪,謂種植根裁。五糓等。
五邪者:一、為利養現奇特相;二、為利養自說功德;三、卜相吉凶,為人說法;四、高聲現威,令人畏敬;五、說所得供養,以動人心。此等皆是高流上輩所慎。
具如玄文。七重二諦者,如玄第三,約別、圓接通及圓接別,並四教各有權實,即七重二諦。一一復約隨情、隨智及隨上智二十一番三諦,以明若教若味,出其教意。教意所謂為實施權,開權顯實。又明諸聲聞等至方等時,轉成通人;至般若會,又成別人;及以當方等、般若座席時,得藏、通益,即聞彈呵,即聞淘汰等,即是明其教意。歷前二諦等者,二諦前,事法和文是;十戒前,釋論明四種僧是;約四教,即前約教文是。
疏云即前兩僧者,謂前二教未見中理,皆名破戒等。
聞數生善者。此從結集已後云聞耳。若在佛邊,只萬二千,自生己善,兼生他善,不得云聞。
教殊者,藏人觀雖和合次第生滅,通人觀數和合如幻,別人觀此和合次第且恒沙佛法,圓人無非法界。
若過等者,咸五千,皆存五千大數故。若准論意,今經亦合云萬二千分矣。
均用四義者,謂一一尊者皆作四釋,遍明權實本迹也。若已入圓者,一於法華前已得無生忍者,及聞法華得無生忍者。
然有本, 次降斯下約通途釋,並取發心已後名為有本。三從元 住小者下約佛化意釋,只此小法本是於大,是故指此名之為本,具眾多義故須約本迹釋。
又將數入理者,觀萬二千即空假中,無非一念心性,故成於境,即是理也。
明位以成初教者,只攬因緣,即藏通之義,不復別出約教之文。
三義如後釋者,無著、不生、應供,從無明下次第釋也。
所從是對治者,破因破果故也。因果即煩惱五陰身也。
疏云以果對因者,令獲下,果也。前即因文。不賊不殺者,實是不賊,即不殺也。
疏云:不賊者,涅槃是者,小乘涅槃也。
不生於生者,應云非但不生於生,亦不生不生。不生於生,三界生也;亦不生不生,變易生也。非但不生分段,亦不生變易,故云無漏是不生。
供應者,阿含中有譬喻經云:昔波羅奈去城五十里,山中有比丘居。平旦入城乞食,中後還山,日暮及至疲極,不堪安禪。歷年如此,勞而無獲。佛化為一道人,往至其所,而安慰之。答曰:四大之身,去城道遠,有何樂耶?止念畢命而已。化沙門言:夫道者,以戒為本,攝心為行。賤形貴道,朽棄軀命。食以支形,守意正定。內學止觀,意得道。養身縱情,何得免苦?願諸道人明莫乞食,吾當供養一日之粮。明佛送食五人食果,得羅漢食為道緣。此之謂也。即供應義。
能殺法異者,折體智異也。
不賊亦殊者,別人次第破不賊,圓人一心中破前三教能所也。
有翻家以三為名者,但云無著、不生、應供,不云三德也。
歎本據後者,謂雖本是別圓地住已上菩薩,爾前由為迹覆,是故今從得記以歎,故云據後也。
申本者,從本得等三是也。
申迹者,從方便度下是。
本名以通至迹者。本是法身,等是本名,三句皆云迹示也。
故明名通義別者,欲令無生、殺、賊、應供三名通至於大故。以名通義別者,小名三義,大名三德,故云義別也。
從用以明體者,不生等三為用,以有用故,必具三德之體,故本得不受等。
從體以立用者,體即三德不生等三用。
四俱申迹者,四教俱是迹,又是判名、義、體、用四。
義可通觀者,謂若約性德俱是境,若約修德則法身是境,般若解脫是觀,故云通。
引方等如止觀第二記者,方者廣也,等者平也,謂實理也。修此理故心有階降,若能修行得全分寶,但能讀誦得中分寶,種種供養得下分寶。若人積寶滿四天下,上至梵天供養於我,不如與持經者一食充軀命。實相觀即當持義,故別供養顯觀功能歎德。
上上起門至前者,論云:諸漏已盡故,名為羅漢。以心得自在故,名諸漏已盡。以無煩惱故,名心得自在。已得善心解脫,善得慧解脫故,名心得自在。論雖不次第配,應須第五釋第四,第四釋第三,第三釋第二,第二釋第一。
二、總別門者,論云:皆是阿羅漢等十六句,初句總,餘句別故。
皆是阿羅漢者,彼羅漢有十五種義,應知一一句釋出羅漢十五種義,然不配經。
但依妙經五句者,正法華句數復與論句不同,故標妙經。
攝取事者,此十五句攝取十種功德,示現可說果、不可說果云云。
從初別者,以諸聲聞既從小乘中來,是故歎德且依於昔,故云從初也。
一律者,十誦律也。
失道等三者,謂由失道故、造業故、漏落生死,故云相由。
失道者,失無漏菩提道也。
無明流者,欲界五部下皆以癡是無明,當體三界則有十五無明也。
纏八無慚愧等,皆是十惡為根本,則是無明支流也。
無慚愧者,若有德人無慚愧從貪起,若博地無慚愧從無明起,餘九隨類對貪嗔癡可見。忿覆者,小煩惱地法有十,一忿、二覆也。
五蓋者,一貪欲,二嗔恚,三睡眠,四掉悔,五疑。蓋覆纏綿,心神昏睡,定慧不發。
非今所歎者,有盡之人生界外,故今不歎。
邊際定者,第四禪定也。四禪之極,即色究竟天定也。此斥新疏。彼將邊際四禪天定,持於分段報身而入變易,破十二品無明,捨變易身,即成妙覺云云。
四大羅漢等者,四大如第二記引。
十六羅漢者,難提記云:第一、賓度羅䟦羅墮闍,與眷屬一千羅漢多分,住於西瞿陀洲。二、迦諾代蹉,此名金撌子,與眷屬五百羅漢多分,住於此方迦濕彌國,舊云罽賓。三、迦諾迦跂梨,此名妙種,多分住於東勝身洲,與自眷屬六百羅漢。四者、蘇頻陀,此云善明,與自眷屬七百羅漢多分,住於北俱盧洲。五、諾矩羅漢,此名鼠即,與眷屬八百羅漢多分,住於南瞻部洲。六、䟦羅,此云賢善,與自眷屬九百羅漢多分,住於躭沒羅,傳云師子國。七、迦理迦,此名振旦,與眷屬一千羅漢多分,住於僧伽荼,正是師子國。八、我闍羅弗多,此名金剛子,與自眷屬一千一百羅漢多分,住於盋利拏,此名恭敬。九、成博迦,此名純熟,與眷屬九百羅漢多分,住於香醉山。十、半詑迦,此名為疏,與眷屬一千三百羅漢多分,住於三十三天。十一、羅怙羅,此名執捉,與眷屬一千一百羅漢多分,住於畢利颺瞿,此名栗糓。十二、那伽犀那,此名多龍闡,與眷屬一千二百羅漢多分,住於半度波山,此在南印度界。十三、因揭羅陀,此云機點,與自眷屬一千三百羅漢多分,住於廣脇山,舊名毗富羅山。十四、伐婆斯,此名住林,與自眷屬一千四百羅漢,多分住於可住山,傳云在蜀地。十五阿伐多,此名無勝,與自眷屬一千五百羅漢,多分住在靈鷲山。第十六注荼半詑迦,此云小路,與自眷屬一千六百羅漢,多分住在持軸山,梵云遊乾陀山。若此國國王,乃至人民,發心設會,度經像等上妙臥具,奉施眾僧。十六羅漢,及諸眷屬,分散往赴,同常凡眾,密受供養,令諸施主,得上妙果報。至南洲人,壽減十歲,刀兵劫起,佛法蹔滅。從此漸增,至百歲時,人厭刀兵,復樂修善。十六羅漢,還來人中,顯揚正法,度人出家。小增至六萬歲時,正法流行,熾燃無息。增至七萬歲時,正法永滅。十六羅漢,與諸眷屬,集會此洲,以神通力,造七寶塔。釋迦貴身,皆集塔內。十六羅漢,與諸眷屬,供養繞旋,百千迊已,俱昇虗空,向塔說偈:敬禮等正覺,受教持正法,利益於人天。法藏已沒緣既周,今辭釋尊歸滅度。說已,俱入無餘涅槃。定願力,火起焚身,骸骨無遺,寶塔入地,住金剛際。釋尊之法,於茲永滅。七萬獨覺,一時出世。人壽八萬,獨覺又滅,彌勒方興。自爾已前,法住於世,並是十六大羅漢所持力也。
法只是一者,只是無生一法。
指二乘五句等者,以此五句若在二乘即是迹也。
上二句雖總等者,前文已將不生不生名大涅槃二句已對不生德竟,只前涅槃即是法身等,故云涅槃是己之利。
過患即賊等三者,謂未是不生,殺賊應供皆是過患。以玄文四義與今德義同,故引之也。
八自在我者,大論名八神變:一、能小,令自他身及世界極如微塵。二、能大。三、能輕。四、能自在,謂大小長短。五、能有主,現為大人,心無所下。六、能遠至,有四:一、飛到。二、此沒彼出。三、不往而到。四、一念遍到十方。七、能地動。六、動及十八動,謂動、遍動、等遍動。直動為動。四、天下動為遍動。大千動為等遍動。八、能,謂隨意所作,一身多身,□壁直過腹,水火蹈虗空,四大互為等。大經二十云:一者能示一身多數如微塵。二、以微塵身滿大千空界。三、以大千身輕舉遠到。四、現無量類常居一國土。五、諸根互用。六、得一切法而無法想。七、說一偈經無量劫。八、身如虗空,存沒隨宜,不可窮覈。今從開顯已說。
疏云雖有煩惱者,引涅槃經意,體達煩惱即是菩提,故云如無。不斷煩惱,即引淨名經意,亦是圓人初心體斷故。
疏云:從德立號者,名以召體為切,響須人天曰號。今釋名皆談其德,既名由得布,釋名敘德,理無不通。
為調伏故者,為調伏外道故耳。
為導者,示為同行也。為主者,示為師也。
一陳如破暗因滅者,以煩惱因果滅,後智斷,三德成也。
疏云:了本見者,見本真諦知,即智知真也。
疏云:前者太子者,謂牒於宿緣所以故。
云前者云何此法自知證者,問云:如法云何知汝所證法也?四智具足者,我生已盡等四。
卿欲坐者,五語佛也。
及知說法不空者,知佛三轉法輪不空轉也。
疏云:初見佛道相者。滅諦前相。初聞法皷者。道諦前相也。欲令聞名者。
阿若,是名也。識行者,阿若,以無生為行也。
列人知心者,阿若以無生智為心,餘二十尊者皆爾。如和合成業者,由身口助意方成於業,故云合也。
不見如不取者,觀見無常生滅,故云不見不取。
疏云若閇眼如盲者,應云若閇眼對鏡如盲,但文略耳。
義帶總別者,謂由五陰別別居初,復當於別五皆不淨等,復名為總。
此中想行等者,應云想行乃至識,色受受應乃於想行,識色識應乃於色受至於想行也。
本在衍門者,婆娑譬喻師,幻化譬通於三藏用。又鏡譬雖同,鏡中之像譬於十界及六道別,故通四教。今且在藏,故云通用,如止觀第五。
因緣各從因緣生故者,如現世無明為因父母為緣,又由過去貪愛為因造業為緣,又現在不取境起貪恚癡為因造業為緣,如此因緣並皆是實尚不可得,況幻因緣耶?
如巾如藥等者,謂巾藥於㝹巾藥名實,兔於巾藥兔如於幻,此但名舉一邊,謂實因實緣尚不可得,況幻因緣寧有實耶?
鏡像亦然者,以鏡像合巾藥者,鏡及六分為實,像如兔矣。
具有二空者,如列文云:幻師自也,幻物他也,餘句可知。四句求性不可得即往空,四句求名不可得即相空。止觀文中又約三假等,復惟重責自他等,不生即破因成非滅,生無生等即破相續,性本無生無橫竪待,即破相待假等。
推三世者,如文云煩惱、業、苦,即以三道為三世也。即十二支者,並前文無明體性即無明支,故成十二。
疏云:一一不實者,金光明經云:從諸因緣和合而有無明,竪實妄相,故起業力機關,假為空聚,地、水、火、風合集成立,隨時增長,共相殘害等。
明鏡體量者,以真如為體,覆理無明,為九界因,出生九界,名為量也。
通以迷悟者,迷即六界,悟即四聖。
事理者,界內外各有事理。又佛界為理;九法界為事;又四聖法界為理,次第證三諦理故;六法界為事,全在迷故。
始末者,無明為始,佛界為末,又地獄界為末。
自他者,別人自行論竪,化他在十行論橫也。
真如在迷者,如起信云:真如不守自性,忽然念起,名為無明,乃至六塵,以為能迷也。
緣了具足者,別人地前但名緣了之因,至初地時方乃分受緣了之稱,至等覺方名具足。
疏云:一、因果生者,破九界因果,顯妙覺佛界因果也。
故自他斷者,自行化他,皆先斷九界因果耳。以九界皆屬因緣所生,故須斷也。
別修緣了者,皆先修空假,以顯法身故。
能覆所覆者,別人以九為能覆,但理為所覆,先却能覆入初地時所覆方顯,圓人即能覆無能無所唯一法界,依此分別二教自殊也。
俱名無住者,別人由無明無住所,能覆佛法界,出生九法界。真如無住處,猶了真如故,能破九界,顯一佛法界,此即別教無住之相。圓人以無明住處全法性,是理性三德具足故。法性無住處全無明,是以同體變造十法界,生死具足故。
鏡內外一者,像內外又修性一也。
離於三教者,只三教是分別,是情想耳。
雙非像無像者,像即三千,無像即畢竟空,以中道法界不當空假故也。
疏云:觀煩惱業生者,若不將生字為苦道,即見苦字也。
於中,初總明立觀者,對下陰入,故云總也。
故妙體滅等者,體謂體達,即用妙觀。體陰入界其性本虗,只虗名滅,滅即法界,何除之有?又體達一念三千即空假中,名總體達。先達苦即法身,次達煩惱即般若,次達業即解脫,為別體達也。
複疎總結者,只是結成三諦,複疎上三德耳。從是三下,三諦次第復疎可見。
今仍約底下三道者,十界各具三道,不無優劣,地獄最劣,故云底下。
應約諸三法者,道、識、性、般若、涅槃、三寶等十,具如玄文。
若於阿若至不迷者,為眾生下種為始,引至法華為終。又復諸聖若是權人,則先實後權。何者?以先自稟實教,後方示同權故。若是實人,先權後實。何者?須先稟權教,後方入圓,即法華入者是。
若顯若晦者,顯謂實行在小在外之人,又至法華得記為顯,晦者權人示為惡身乃在小故。
為主為伴者,如身子四大弟子是主,餘皆是伴。又自化為主,輔佛為伴。又佛為主,陳如為伴。又陳如為主,所化為伴。
示訥者,如槃特等。
示辯者,如樓那等。
有屈有申者,被訶為屈,得歎為申,又能呵為申。
忻內者,先入鹿苑為內也。
背大向小者,本是於大,示入於小而成就之。
先後悟入者,至法華會,由有三周,本迹流通,悟入不同也。
皆成化儀者,謂成約教本迹二釋。
悉可為觀者,即觀心釋。
聞名起行者,即今家觀心釋意也。稟教,即約教釋意也。思迹等,即本迹釋意也。尋其因緣,即因緣釋也。知其經歷得益不同。
可以為上求境者,阿若已成法身,法門具足,若聞阿若一句故,可堪為上求之境。
行等理殊者,無生行同,四教理別故。
一事者,諸佛化迹也。
比而思之者,以彼比此,彼雖以香為佛事,若思香時,則成化儀,先大後小,先小後大,八教具足,無不入實。又淨土之中,教亦增減不一,或用三教,或唯用圓故也。
二、摩訶迦葉疏云:父母樹神者,付法藏傳云:摩竭國中有婆羅門,名尼俱律陀,高才博達,巨富無量。此摩竭王千倍為勝,而無子息。於其舍側有樹林神,彼婆羅門為求子故,即往所請。經歷歲年,了無微應。時俱律陀大生嗔忿,語樹神曰:我事汝來,已經年歲,都無福應。今當七日志心事汝,若復無驗,必相燒剪。樹神愁怖,向四天王具陳上事。四王與之往白帝釋,帝釋往白梵王。時有梵天臨當命終,梵王告曰:汝宜生彼婆羅門家,吾相擁護。梵天曰:諾。於是帝釋即報樹神,樹神尋詣其家,語婆羅門:却後七日,當滿卿願。至七日已,婦便有娠。足滿十月,生一男子,顏貌端正,身真金色,光明赫奕,照一由旬。
䟦耆子生聚落至為號有十二字,應移看釋受大文中。
疏云:畏勝王者,傳云:時瓶沙王金犁千具,彼婆羅門恐與王齊,招諸罪咎,乃少其一。
疏云:約金色婦者,傳云:迦葉年十五,父母欲為娉。妻白父母言:若能為我得金色女,恣容超世,乃當納之。父母即召諸婆羅門,遊諸聚落,遍而求之。時有一女,顏容瓖㻲,身紫金色,即是往日金珠女色。諸婆羅門即為娉之。遂相然可,許其成婚。雖為夫妻,了無欲意。共立要曰:今此室中,唯有一床。我若眠息,汝當經行;汝若睡臥,我當經行。後於中夜,其妻眠,垂手床前。時有毒蛇,欲螫其手。迦葉以衣裹手,舉置床上。妻尋驚覺,而責之曰:本共立誓,要不相近。今復何緣竊舉我手?迦葉具陳上事,仍以蛇示之。妻意仍悟也。
疏云:佛弟子中多名迦葉至故標大迦葉也。有三十二字,應移向後位。大者下,即是次也。
故今約教極在涅槃者,四教皆以涅槃為極。
疏云:宗極等者,明真理絕於言教。賢聖下,明聖人證於諦理,虗融寂然也。玄指下,明施三覺意。
疏云:而迦葉穩密者,傳云:迦葉將入涅槃,即飛虗空,到於大海娑伽羅宮,禮敬佛。至于忉利天,禮如來髮。釋提桓因自取佛髮,敬授迦葉。迦葉受已,志心禮敬牛頭栴檀,以用供養。供養已,語諸天曰:如疏。
頭陀!既爾者,頭陀!勝行尚生諸使,況餘劣行而不生使耶?
疏云我能乞食等者,如論中釋:五利者,身見。謂有我者,計我如麻、豆及母、指,或計遍身。計我不妄,名我見;計我斷、常,名邊見。用計斷、常,不信因、果;復計此我以為自然,冥初世性,即二十五諦。計從父、母、微塵、梵天等,皆名邪見。執邪為道,名非因;非因,名戒取。因此見通至非想,信此非餘,名為見取。苦諦依身,此見依身,故名身見。依身見而起邊見,餘三非身,故無此見。戒取依苦,多計行苦;行望實因,故集、滅。如道不生戒取,集、滅無身見。又戒取在苦道者,本是內道,見苦能斷;本外道者,見道能斷。故唯在二。今文十使,約乞食而出其相。
修得亦然者,依性而修,故云亦然。
三、三迦葉疏迦葉如前釋者,族姓如大迦葉中釋也。
佛入迦葉窟者,初欲降迦葉,先就彼不見於住處,迦葉即安置佛於龍窟中云云。
夜有光明者,四天王身光也。
汝是盲等者,謂汝不識世出世因果,不見無漏涅槃,故云無所覩。
疏云委業領教者,委業在般若,領教在法華也。
疏:林即般若者。般若以分別為義,如眾樹成林。雖是眾樹,只是一林;雖遍分別,只一種智耳。
水即解脫者,水能注下,如解脫之現說法,下被眾機云云。
六、舍利弗疏云:胎者者,舍利弗在胎時也。
疏云自身知陳故者,國師自思惟言:我今年朽,雖國師所學不廣,或復癡妄故。
疏云:兼則相不詳者,國師出城,往論義所,眾見二牛鬪,指一為彼,指一為自,自果不如,餘相亦爾。
疏云:盡墮諸幢者,以論宗為幢也。
疏云:於道見頞鞞者,大論云:身子因見頞鞞威儀庠序,就問之:汝師是誰?答曰:悉達太子,捨生、老、病、死,出家修道,得三菩提,是吾師也。身子乃問:師說何法?答:我年尚幼稚學戒日初淺豈能宣至真廣說如來義。身子曰:請略說之。頞鞞即為說諸法從緣生等,但說三而不說道,以根利故。若廣說者,返增邪見。然其聞果必由於因,因果忘者復由於道,故但說三。
疏云:又云十五日後者,此是引大論文。
疏云:身子至母者。身子為五百說法,五百歸伏,如所生;目連手擎,將還佛所,歎如所養。
疏云身子問賢乃至如是者,此即通途問答也。從又問為戒下,一一歷別問,亦一一歷別答也。從又問向言如是下,却牒通答,以難別答也。
答為無餘者,答意云:為無餘涅槃故修戒等,非專為求戒求定等名修梵行。若只為求此七,但名有餘耳。由此答通。從又問下更別別問起。
疏云此喻問可知者,由七車故至婆鷄帝,非七車即是,亦不離七車即是。戒淨等亦爾,由七淨和合方至無餘涅槃,非七淨即是也。
疏云:得甘露幢者,滅理涅槃,勝出生死,故名幢也。
疏云與轉法輪等者,如下文佛說一句為本等,即是其相,故云復也。
疏云:衣繩者,裙要中繩也。
六界法者,地、水、火、風、空、識,此六法名狹體廣,攝十八界,由長空界也。識攝七識半,地、水、火、風四攝十色半矣。
法華天台文句輔正記卷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