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經心印疏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心印疏卷上
No. 505-A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心印科
- 此經科分為三
- 一序分二
- 一通序如是
- 二別序爾時
- 二正宗分二
- 首示降住其心歷彰般若妙用二
- 一善吉請益二
- 一請益之儀時長
- 二請益之辭二
- 一讚益而白
- 二正請世尊
- 二如來許示三
- 一印讚許說佛言
- 二領旨復請唯然
- 三正為開示二
- 一明降住其心二
- 一略示降住二
- 一略示降心離相佛告
- 二略示住心無住複次
- 二廣詳降住二
- 一約佛法廣釋降心離相三
- 一佛身離相三
- 一正明離相須菩提至即見如來
- 二兼示殊勝二
- 一善吉疑問須菩提至生實信不
- 二如來誡說二
- 一誡答佛告須至以此為實
- 二說勝二
- 一能信人善根殊勝當知是至無量福德
- 二所信義離相殊勝二
- 一順釋所以何以故至無非法相
- 二轉釋所以何以故至眾生壽者
- 三結成離相是故不至何况非法
- 二果法離相三
- 一如來雙審須菩提至所說法耶
- 二善吉雙對須菩提至如來可說
- 三承上雙釋何以故至而有差別
- 三引事况勝二
- 一引事須菩提至說福德多
- 二况勝若復有至即非佛法
- 一佛身離相三
- 二約聖果廣釋住心無住四
- 一歷明無住三
- 一小乘聖果二
- 一泛論三
- 一見道位須菩提至名須沱洹
- 二修道位二
- 初二果須菩提至名斯陀含
- 次三果須菩提至名阿那含
- 三無學位須菩提至眾生壽者
- 二確證世尊佛至阿蘭那行
- 一泛論三
- 二佛所得法佛告須至實無所得
- 三菩薩莊嚴須菩提至是名莊嚴
- 一小乘聖果二
- 二正明無住是故須至而生其心
- 三喻明無住須菩提至是名大身
- 四較量顯勝二
- 一較量須菩提至甚多世尊
- 二顯勝二
- 一略持人處勝二
- 一人勝佛告須至勝前福德
- 二處勝復次須至如佛塔廟
- 二廣持人處勝二
- 一人勝何况有至希有之法
- 二處勝若是經至尊重弟子
- 一略持人處勝二
- 一歷明無住三
- 一約佛法廣釋降心離相三
- 一略示降住二
- 二彰般若妙用二
- 一善吉請名爾時須至云何奉持
- 二如來垂示二
- 一出名教持二
- 一正標佛告須至汝當奉持
- 二重釋所以者至若波羅蜜
- 二即事顯用二
- 一彰般若離相用五
- 一說法離相須菩提至如來無說
- 二依正離相二
- 一依報須菩提至是名世界
- 二正報須菩提至三十二相
- 三顯示經功須菩提至其福甚多
- 四聞義述解二
- 一當機伸解三
- 一解自聞希有爾時須至如是之經
- 二歎他聞希有世尊若至說名實相
- 三明後聞希有世尊我至即名諸佛
- 二世尊印述二
- 一印證二
- 一總印佛告須至如是
- 二別證若復有至甚為希有
- 二述成二
- 一約法述成二
- 一就智度述成何以故至一波羅蜜
- 二就忍度述成須菩提至辱波羅蜜
- 二約人述成何以故至無壽者相
- 一約法述成二
- 一印證二
- 一當機伸解三
- 五結成離相是故須至三菩提心
- 二彰般若無住用二
- 一正明無住三
- 一不住六塵不應住至如是布施
- 二不住人法如來說至即非眾生
- 三結顯真實二
- 一正明真實須菩提至不異語者
- 二轉釋真實須菩提至無實無虛
- 二舉喻顯用二
- 一舉喻二
- 一喻住則不妙須菩提至即無所見
- 二喻不住方妙若菩薩至見種種色
- 二顯用二
- 一生福用二
- 一自利福須菩提至無邊功德
- 二利他福二
- 一略說福須菩提至上乘者說
- 二廣說福三
- 一正明廣說功德若有至三菩提
- 二反顯樂小不能何以故至為人解說
- 三結指經處當供須菩提至而散其處
- 二滅罪用三
- 一正明滅罪妙用復次至三菩提
- 二兼顯經功妙用須菩提至所不能及
- 三總結經功妙用須菩提至不可思議
- 一生福用二
- 一舉喻二
- 一正明無住三
- 一彰般若離相用五
- 一出名教持二
- 一明降住其心二
- 一善吉請益二
- 次明菩提無法正顯般若本體○
- 首示降住其心歷彰般若妙用二
- 三流通分○
- 一序分二
- ○次明菩提無法正顯般若本體三
- 一正明菩提無法二
- 一當機躡問爾時須至降伏其心
- 二世尊直答三
- 一躡前住降無法佛告須至即非菩薩
- 二正明發心無法所以者至菩提心者
- 三分示因果無法二
- 一約果三
- 一得果無法須菩至三菩提
- 二得記無法須菩提至釋迦牟尼
- 三轉釋無法二
- 一法釋二
- 一正釋無法何以至三藐三菩提
- 二釋法非法須菩提至名一切法
- 二喻釋須菩提至是名大身
- 一法釋二
- 二約因三
- 一明度生無法須菩提至無壽者
- 二明嚴土無法須菩提至是名莊嚴
- 三明達我無法須菩至是菩薩
- 一約果三
- 二直顯般若本體二
- 一審示三
- 一約知見圓明三
- 一示佛見圓見須菩至有佛眼
- 二示佛知圓知須菩至不可得
- 三示實福非福二
- 一明有實非多須菩提至甚多
- 二明無實乃多須菩至福德多
- 二約色相言說三
- 一示即色非色須菩提至具足色身
- 二示即相離相須菩提至諸相具足
- 三示即說非說須菩提至是名說法
- 三約眾生非生二
- 一當機起疑問生爾時
- 二如來决答非生佛言
- 一約知見圓明三
- 二直顯三
- 一善吉呈悟須菩提至無所得耶
- 二如來印證佛言如是如是
- 三正顯本體二
- 一自性平等三
- 一本無欠餘須菩至三菩提
- 二本無高下二
- 一直示平等復次至三菩提
- 二轉釋平等以無我至是名善法
- 三引事顯勝須菩至不能及
- 二諸相平等五
- 一約生佛以顯平等須菩提至是名凡夫
- 二離空有以顯平等三
- 一離有見須菩提見如來
- 二離空見須菩提至斷滅相
- 三較福勝二
- 一較勝須菩至福德故
- 二論福二
- 一當機問福須菩至受福德
- 二如來答福須菩至是故說不受福德
- 三無去來以顯平等須菩提至故名如來
- 四非一多以顯平等須菩提至貪著其事
- 五即諸見以顯平等須菩提至名壽者見
- 一自性平等三
- 一審示三
- 三通結始終心法須菩提至是名法相
- 一正明菩提無法二
- ○三流通分二
- 一示勸流通二
- 一示通經益須菩提至其福勝彼
- 二示通經法云何至如是觀
- 二正結流通佛說至奉行終
- 一示勸流通二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心印科終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心印疏卷上
將釋此經,義啟十門:一教起因緣,二藏教分攝,三義理分齊,四教所被機,五教體淺深,六顯示宗趣,七部類處會,八傳譯時代,九總釋名題,十別解經文。
○一、教起因緣
葢聖人設教,必有由致,非無故而然也。故曰:因緣若至,其理自彰。良有以焉。然則因緣亦有總別。一總者,謂佛聖教無非酬因酬請,顯理度生。即我如來住世四十九年,始自鹿苑,終至金河,於其中間三百餘會,或時談性,或時論相,或時道有,或時說空,諸有所作,常為一事。故法華云:諸佛出世,無非為一大事因緣故出現於世。所謂一大事者,即開示悟入一切眾生佛之知見者是。此諸教之總因緣也。二別者,謂諸教因緣各有不同,故名為別。若據本經,別有十種:一欲破外道諸邪見故,二欲迴小乘令入大故,三令權位不迷空故,四令悟明二諦證入中道生正見故,五顯佛勝德生淨信故,六欲令發大菩提心故,七令修菩薩深廣行故,八令斷一切深重障故,九令得菩提無上果故,十流傳後代益眾生故。由此因緣,故起斯教也。
○二、藏教分攝
葢佛之法不出三藏、二藏、四教、五教、十二分以收攝之。言三藏者,一修多羅,此名契經;二毗柰耶,此名調伏;三阿毗曇,此名對治。言二藏者,一聲聞藏,二菩薩藏。若論所攝,此經於三藏正屬經藏,兼通律論,以戒生淨信故,論詰辯析故。於二藏中正屬菩薩,亦兼聲聞,以激小回心故。言教攝者,西竺東夏古今高宿,判教多途,始自後魏,菩提留支判一音教,次後則有一十八家,各有理據,莊嚴聖教難以枚舉。於今海內唯有二宗:一天台四教,所謂藏、通、別、圓,此正別攝,兼亦容三,不定回心故,揚大抑小故,離即俱非故。二賢首五教,所謂小、始、終、頓、圓,此經始教正攝,餘四亦通,以離相見佛乃終頓義,餘二如前。十二分者,即九小三大通相,十二分教兼正可知,故不繁述。
○三、義理分齊
如來接物,不無文言。既落文言,則有義理。義者,文之實也。理者,言之主也。又義者,相也。理者,體也。葢聖人之言教也,義以析之,理以統之。理雖是一,而逐機遂有淺深。義固多方,而歸理則無別體。是則諸經義理既有淺深,而欲明經旨者,若不辯別,何以知其分齊所詣乎?然約法本末生起顯分齊者,依起信論有五重淺深,亦不離前五教。但此則從深至淺,彼則自淺向深,故不同耳。
初唯一心為本源,即一真法界,該四法界,此圓教分齊也。
二、依一心開二門,即該二教。一者心真如門,所謂心性不生不滅,即頓教分齊也。二者心生滅門,所謂如來藏與生滅和合,名阿賴耶識,即終教分齊也。
三者、依此識明二義:一、覺義,謂心體離念等;二、不覺義,謂不如實知真如法一故,不覺心動等。
四、依後義生三細:一、依不覺故心動,名業相;二、依動故能見,名轉相;三、依見故境界妄現,名現相。
五、依最後生六麤:一、智相;二、相續相,即始教分齊;三、執取相;四、計名字相;五、起業相;六、業繫苦相;三、四小教分齊;五、六人天分齊也。
若於此五中定本經分齊者,正屬始教空門空理。如離相見佛,大身非大身,色相非色相等。然辭雖正演空門,而義實兼含終頓圓也。以始義初彰一一空諸所有,終義許凡有心者皆可作佛。頓義一念不生,圓義不可思議。而餘一一激小,令生恥慕,與大同途。此大槩之分齊也。
○四、教所被機
教乃聖人示下之言,機即九法界所被之機。然則有通有局,通則普利三根,局則不無揀別。設以局論,此經正被菩薩。以經云:如來為發大乘者說,為發最上乘者說。若復有人得聞此經,信心清淨,即生實相。當知是人成就第一希有之法,則為荷擔如來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故知此經唯被大機。然於義求,亦兼凡小。何謂?以此經雖屬大乘,若不兼利,則是法平等,無有高下,恐成虗語。而經中亦談胎、卵、濕、化十種類生,以及小乘四果名目。於結經處,且云: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等,聞佛所說,皆大歡喜,信受奉行。以是故知兼被小也。
○五、教體淺深
所謂教體者,亦有能詮、所詮。能詮體者,即音聲、語言、名句、文身。故楞嚴云此方真教體,清淨在音聞者是也。名詮自性,句詮差別。文身者,文即是字,能為名、句二所依故。若以本經而論,則首從如是,終至奉行,皆為能詮之教體也。所詮體者,即無住真心、實相般若是也。以眾生日用而不知,大覺悟之而為說,能、所并釋,合為教體。故知此經能詮、所詮,皆深而非淺也。
○六、顯示宗趣
言宗趣者,語之所尚曰宗,宗之所歸曰趣。若據本經顯宗示趣,則有總有別。總者,以三種般若為宗,三德秘藏為趣。別則有三:一、教義,謂文字般若為宗,實相.觀照為趣;二、理智,以真空妙理為宗,實相般若為趣;三、因果,以發菩提心為宗,證涅槃果為趣。斯則略示本經之宗趣也。
○七、部類處會
此般若經名雖八部,約類有十:一、大般若六百卷;二、放光三十卷;三、摩訶三十卷;四、光讚十卷;五、道行十卷;六、小品十卷;七、勝天王所說七卷;八、仁王二卷;九、實相一卷;十、文殊所說一卷。皆本部之同類也。處會者,即四處十六會:一、王舍城鷲峰山七會;二、給孤園七會;三、他化天摩尼寶藏殿一會;四、王舍城竹林園白鷺池側一會。此經乃第二處第三會也。然獨置金剛二字者,揀非餘九,以故本經在六百卷中,正當五百七十七卷祇園七分中之第三分也。
○八、傳譯時代
此經自傳我國,凡有五代六師翻譯。一羅什,於姚秦時居草堂寺,譯名金剛般若。二菩提留支,於元魏時住永寧寺,譯與什同名。三真諦,於陳朝住廣州制止寺,譯名亦同上。四笈多,於隋朝住東都上林園,譯名金剛能斷般若。五玄奘,於唐貞觀十九年還國,文帝迎住西京弘福寺,譯名能斷金剛般若。六義淨,於天后證聖乙未還國,至睿宗景雲二年,譯與奘師同。今所傳本,乃羅什弘始四年居草堂寺譯者也。
○九、總釋名題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
梵語䟦拆羅,此云金剛。具有三義,謂堅.利.明也。以此寶其體最堅,一切物不能壞;其用極利,能壞一切物;其相光明,金中最剛,故名金剛。有謂色如紫石英,狀若蕎麥棱,即力士所執之杵也。
梵語般若,此云妙智,亦翻妙慧,合而言之曰智慧。以智徹諸法實相,慧了諸法真空。然義有三,謂實相、觀照、文字也。設取金剛三義,以喻般若三種者:一、堅,喻實相般若之體。雖經多劫,昇沈三界,往返六道,未曾欠缺,故云堅也。二、利,喻觀照般若之用。謂此顯時,能照萬法,當體全空,故云利也。三、明,喻文字般若之相。以其能詮實相.觀照,令得顯現,故云明也。由斯三義,故舉金剛以喻般若。則般若乃智慧之梵音,金剛即般若之正喻。以故華梵雙彰,法喻并舉,曰金剛般若。
梵語波羅蜜,此翻彼岸到,乃順天竺之語。若依我國,當云到彼岸,意謂此經是到彼岸之智慧也。蓋彼岸者,指涅槃而言,即離二種生死之此岸,渡二障煩惱之中流,到二種轉依之彼岸也。
經者,徑也。謂一切賢聖,能依此修,即成佛作祖之捷徑也。
梵語欲底修多羅,此云契經,謂詮顯義理,契合人心,乃契理契機之教,揀非此方儒道等經。若據諸經論釋,其義實繁,要而言之,不出於四,所謂貫.攝.常.法,以能貫穿所說之義,攝持所化之機,三世不易為常,十界同遵曰法,具斯諸義,故稱為經。
然上七字為所詮,屬別;下一字為能詮,屬通。此於七種立題為喻法立題,二種立題乃佛自立也。
△二人題。
姚秦三藏法師鳩摩羅什譯
姚秦,標代也。三藏,經、律、論也。所謂經契一心,律規三業,論甄邪正。法即軌則之義,師乃模範之稱。以三藏之法,自師而師人,故曰三藏法師。梵語鳩摩羅,此云童壽,謂童年而有耆德。什乃華言,即善識此方文字之稱。華梵合舉,故曰羅什。然師始末,備載本傳,茲不繁引。譯者,易也,謂易天竺之語,而為華夏之言。以周制有掌四方之官,北方名譯,今翻西語而曰譯者,由漢世多事北方,而譯人兼善西語,因以稱焉。
○十、別解經文
三此准道安,經無豐約,悉分為三,謂序.正.流通者是也。
一、序分二:一、通序。
將釋此序義分為二:一、明建立之因,二、明建立之意。
建立因者,正明如是等言,因何而立?蓋當金河顧命之初,鶴樹潛輝之際,阿難悲哀。時有無貧尊者,語阿難言:汝是持佛法人,且須裁抑,宜當往佛,請問後事。阿難曰:云何後事?尊者答曰:世尊在日,以佛為師;世尊滅後,以誰為師?世尊在日,依世尊住;世尊滅後,依何而住?惡性比丘,佛在之日,佛自調伏;佛滅度後,如何調伏?遐益當來,理宜結集,一切經首,應置何語?阿難承教,一一咨問。佛答之曰:我滅度後,依四念處住,以戒為師,默擯惡性比丘,一切經首皆安。如是我聞:一時佛在某處,與某眾若干。此正第四問也。
建立之意者,亦有三:一、斷疑故。乃結集時,阿難昇座,欲宣佛語,感得相好同佛。爾時眾起三疑:一、疑世尊重起說法;二、疑他方佛來;三、疑阿難成佛。故舉如是我聞等,則三疑頓斷。二、息諍故。若不推從於佛,言自制作,則諸羅漢德業頗齊,未免諍論。今稱佛說,何諍之有?三、異邪故不同。外道經初,安阿歐二字。蓋阿者言無,歐者言有。彼謂萬法雖多,不出有無,置之經初,以之為吉。以初吉故,令中後亦吉。今則不爾,故云異邪。
如是我聞: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與大比丘眾千二百五十人俱。
通序者,諸經通有,以證信故。然此如是,諸經不同,如是亦異。有謂諸佛說法,無非顯如,唯如為是。除如之外,了無片法可談。或曰:有無不二為如,如非有無為是。又云:不異為如,無非曰是。皆泛言之也。今據本經,當以實相.觀照為如,文字般若為是。良以實相.觀照,二而不二,體用如如,故名為如。文字性空,不即文字,不離文字,故名曰是。
我者,阿難自謂也。然有四種:一、凡夫徧計我,二、外道神我,三、二乘假我,四、法身真我。此於四種中,正屬第三假我。蓋阿難已達我空,實不計執,以隨世諦,假立賓主,乃稱於我。
聞謂耳根發識,名之曰聞。問:既耳根發識,合云耳聞,何經不然?答:耳是六根之別,我乃一身之總。廢別從總,故曰我聞。
一時者,即師資合會,說聽究竟,唯一無二之時。良以殊方紀歷不同,上下延促不定,橫則四洲差別,豎則三界懸殊,故但云說此經之一時也。
梵語佛陀耶,此云覺者,謂自覺.覺他.覺滿也。自覺異凡夫之不覺,覺他揀二乘之獨覺,覺滿揀菩薩之未滿。是以三覺俱圓,萬德皆滿,故稱為佛。
在者,如天子所至即曰行在,故佛至處亦名在也。
舍衛:梵語,此云聞物,亦名豐德,又云名稱。以具五欲.財寶.多聞.解脫.文彩風流.遠聞諸國故,乃波斯匿王之都也。
祗即祗陀,此云戰勝。因波斯匿王於外國交兵,得勝之日,生此太子,因賜是名,以誌喜也。如此方叔孫勝敵,以名其子樹,乃所施也。
梵語須達多,此云樂施。今言給孤獨者,以能周給幼無父而老無子者也。不言鰥寡者,以二該二故。蓋舍衛王臣,先未知佛,因須達多為兒聘婦,入王舍城,寄止珊檀那家。時珊檀那中夜而起,莊嚴舍宅,營辦餚饍。須達聞已,即起問言:大士欲請國王為婚姻之會耶?答言:請佛無上法王。須達聞已,身毛皆豎。復問:何以名佛?珊檀那遂廣為說佛功德。須達多言:善哉大士!所言佛者,功德無上,今在何所?珊檀那曰:在王舍城竹林精舍。爾時達多遂往見佛,佛為說法。達多聞已,獲須陀洹。因請佛曰:惟願臨顧,至舍衛國,受我微供。世尊受請,達多回國,布金買園。祗陀因而發心施樹,故云祗樹給孤獨園也。然須達是正施主,祗陀為助成。今樹先園後者,何也?以祗陀乃儲君,須達是臣佐,禮別尊卑之故耳。
與者,同也。大,謂名高德重,為天王大人之所敬也。
比丘,梵語,此云乞士,亦云怖魔,又云破惡。梵語僧伽耶,此云和合眾。蓋和有二:一理和,謂同證擇滅無為;二事和,有六,謂戒和同修、見和同解、身和同住、利和同均、口和無諍、意和同悅也。千二百五十人者,佛初成道度陳如等五人,次度三迦葉兼徒一千,復度舍利弗、目犍連各徒一百,更度耶舍長者子五十人。今略五人者,舉大數耳。此等諸人先事外道勤勞無益,一見如來便登聖果,以此感恩誓常隨侍,所謂常隨眾也。正易所謂雲從龍,風從虎,聖人作而萬物覩者是也。
俱者,一時一住,皆同在也。
若准古說,六種成就者,如是乃信成就。以信者則是事如是,不信則是事不如是。所以五十聖位,十信居先;十一善法,信心為首。故華嚴經云:信為道源功德母,長養一切諸善根。又曰:佛法如大海,非信莫能入。故知信心之前,別無勝法。縱能信如是經,聞根不利,信亦奚為?能信能聞,非時可說,徒生景仰。時可說法,無說法主,此道難聞。縱有法主,無處可居,亦難行道。雖有其處,設無聽眾,不成法會。必須六種輳集,佛事方興,故云成就。則此六種,為能成就。而向下經文,皆所成就也。
△二別序。
別序者,別序一經發起之由,為正宗之前導也。此佛就一切眾生日用尋常、去來動靜、行住坐臥、喫飯穿衣,直顯真心本體,以明無往而非無住真心之妙用,無法不具實相般若之本體,所以假此乞食發起斯經,不過要人向日用中識得自己與三世諸佛無二無別,則能事畢矣。
爾時者,即當爾佛住祗園統眾行道之時也。
世有三,謂情世、器世、至真覺世。又有過去世、未來世、現在世。總之,情與無情,世、出世間,靡不尊重,故曰世尊。
時者,日有十二,分為四食:一、丑、寅、卯,諸天食時;二、辰、巳、午,人間食時;三、未、申、酉,畜生食時;四、戌、亥、子,鬼神食時。佛制出家之士,應法人天,過午不食。今食時者,即日初分也。
衣者,佛有三衣:一、安陀會,名作務衣;二、鬱多羅僧,名入眾衣;三、僧伽黎,名福田衣,以其製法水田見生福故。著者,以入城乞食,即僧伽黎也。
具云鉢多羅,此翻應量器,謂體、色、量三皆應法故。即過去維衛佛所遺紺琉璃寶鉢,乃四天王取而獻者。
自園進城名入。地廣人稠曰大,防非禦侮為城。
乞食者,佛教比丘行頭陀行,清淨活命,了寄殘生,離四邪命也。
次第者,不揀貧富,無分淨穢,挨次而乞也。已者,不論有緣無緣,七家則已。又或不限人家,滿鉢則已。
還,謂還出舍衛至本處,即歸到祗園也。將所化飯食之既訖,即收其衣鉢,淨其手足,敷其所座而坐之也。此言世尊去來行住,喫飯穿衣,日用尋常,與人無異,一段本地風光,莫非全體大用,其柰諸人終日昏昏,只知穿街過巷,覓食求衣,要且不識他是阿誰,甘作飯囊衣袈,走肉行屍,殊為可惜,是以如來即日用事而示之也。此為後文如來若來若去,若坐若臥,是人不解我所說義之章本耳。
有釋為戒定發起者,義固甚佳,然於下文,氣似不貫。且空生希有之讚,似亦難於安插。何則?戒定行持,羅漢常事,何希之有?然空生之所以道希有者,非無故也。蓋空生平日,但念空、無相、無作,所以於菩薩法,遊戲神通,淨佛國土,成就眾生,心不喜樂,將謂佛道常遠,久受勤苦,乃可得成。忽然今日,見我世尊恁麼舉動,觸著鼻孔,始知道不遠人,人之為道而遠人,方信行住坐臥,不離這箇。於斯薦得,無住妙用,實相本體,即在日用尋常,去來出入,動靜往還,喫飯穿衣處也。以故向下,即從座起,走向佛前,無別可說,只得道箇:呀!希有!世尊!此正冷灰裏一聲豆𪹼也。
△二、正宗分二,首示降住其心,歷彰般若妙用二:一、善吉請益二:一、請益之儀。
時,長老須菩提在大眾中,即從座起,偏袒右肩,右膝著地,合掌恭敬。
上序分者,即序如來與眾生共有此金剛般若,不離日用中也。此正宗者,乃當機窺見如來動靜,已知佛法無多,意欲普利今後,未免請問形於言辭,以故有此正說也。時者,適當乞食還園洗足安坐之時也。
梵語須菩提,亦名蘇補底,此云空生,或云善現,又名善吉,有云妙生,并善實者。以初生時,寶藏頓空,相者占之,此子善吉。七日之後,家珍復現,故云善現。因含多義,存梵不翻。長老者,以其德臘俱高也。乃舍衛國人鳩留長者之子,解空第一,在般若會上轉教菩薩,故為當機發起此經,正窮子喻中密遣二人者是矣。設以本論,則久證青龍陀果,久悟般若真空,乃為輔化權示如此。今在大眾之中,即從本座而起者,以師資之道尊卑頗殊,欲有所請,不可坐問。偏袒右肩者,乃彼方儀制以表敬也。此中事釋可知。若以理釋,則袒肩以示權,膝地而顯實,合權實二邊之掌,印中道一味之心。修敬既畢,自合陳詞,故云而白等。上之起座即身業,恭敬乃意業,而白下方是口業,此明三業虔誠而請問也。
然即之一字,正是描寫尊者絕無沾滯踴躍之狀,直出人天眾前,揚眉吐氣,自不同於如聾若啞,唯除糞穢,默受彈呵,去花拜座之時矣。所謂尋常一樣窗前月,纔有梅花便不同。
△二、請益之辭二:一、讚益。
而白佛言:希有,世尊!如來善護念諸菩薩,善付囑諸菩薩。
希有者,准古解則有四種,謂時希有、處希有、德希有、事希有,可謂詳矣。然在本經似無交涉,茲亦不辯。且道尊者纔來啟請,如來尚未開口,見箇甚麼道理便讚希有聻?莫是世尊成道說法度眾生之希有麼?不見道:未離兜率,已降皇宮;未出母胎,度人已畢。若待今日讚嘆,奚啻鷂子過新羅,是劒去許久方纔刻舟?要知今日之讚希有者,乃算空生具一隻眼,向世尊舉止動靜處窺見一班,故出海眾之前而讚希有也。其意有二:首謂於庸言庸行處示奇特事,可謂希世所有之者;次則自己向穿衣喫飯處討得箇下落,這段消息從未知有,今始悟得,故曰希有。
如來者,十號之一,即無所從來亦無所去,故名如來。
善護念者,若據古解,依根熟未熟等釋,義亦甚佳,似無不可。但此經以五時設教而論,斯當轉教付財之時,與義推求,理或欠妥。今准法華經?信解品空生等呈解之詞,釋此護念付囑。言護者,即彼經云我雖年朽,猶故貪惜者是也。念者,即彼經云時富長者於師子座,見子便識,心大歡喜,即作是念者是也。付者,即我財物庫藏,今有所付者是也。囑者,即彼經云佛敕我等,說最上道,修習此者,當得作佛是也。而言善護善付者,即彼經云諸法之王,能為下劣,忍於斯事,取相凡夫,隨意為說者是也。問:設據此釋,菩薩二字,云何消釋?答:菩薩聲聞,在發心大小,所以有此二名。今既捨小歸大,欲發阿耨菩提心者,豈可更以聲聞而目之哉?是以即聲聞而菩薩也。如十六王子,未聞法華以前,止名沙彌,既聞法華之後,則曰菩薩,亦此意也。然此二句,正釋上之希有,所以言我世尊,自華嚴至今,數十年來,調護時機,深心愛念,欲人向動用處,識取家珍,不離眉端足下。空生此際,一旦豁然,喜解非常,是故讚言希有世尊,可謂加護愛念,委付叮囑,善而又善者也。正謂今在般若會上,轉教付財,將大付小,囑小化大之意耳。蓋將大付小,不過引小入大,囑小化大,無非以大激小,皆如來之方便護念也。以此觀之,則如來之用心,誠可謂善矣。當機曰:善護念,善付囑者,良有以焉。
△二正請。
世尊!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云何應住?云何降伏其心?
前既悟得此理,極口稱讚,茲復發問者,何也?以前無言之道,自非上根利智莫克領略,便作尋常錯過,故尊者恐負如來意旨,曲為時機,故興斯問。善男子、善女人,總該僧俗、七眾、八部、三乘人等。發,謂發起。阿耨等,梵語,此云無上正等正覺。蓋空生意謂:設有善男、信女要發無上心者,不知可有箇甚麼法聻?然即此心欲契實相般若之理,先向那裏安住聻?又且此心欲起觀照般若之時,其奈妄想多端,如狂猿昇木,上下攀緣;似癡蠅逐穢,去來不捨,怎生降伏聻?此中三問,以發菩提為主,故前半卷答二、三兩問,後半卷答初問也。
△二、如來許示三:一、印讚許說。
佛言:善哉,善哉!須菩提!如汝所說,如來善護念諸菩薩,善付囑諸菩薩。汝今諦聽,當為汝說。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應如是住,如是降伏其心。
蓋世尊出世,本為直示此心,奈無知音可語,故自華嚴以至今日,有懷未吐。茲向祗園會上,撞著空生,覿面問來,恰好抓著癢處,以故老漢通身暢快,所以滿口稱歎曰:善哉!善哉!言善會佛心,善為說辭,所謂善而又善者也。故仍呼其名而告之曰:須菩提!你適纔讚這兩句,果為的當,即是啟請三問,亦甚要緊,可謂一字不差,皆合吾意。遂印之曰:如汝所說,如來善護念,善付囑也。似你這樣人,始可與言斯道矣。故曰:汝今諦聽,吾當為爾分別解說要發阿耨菩提心的道理。然則亦不過應如是住,如是降伏其心而已。
此中如是二字,應通三釋,其義始足。一約理,二指前,三開後。且約理釋。如是者,眾生諸佛,本自如如。所謂生佛一如,莫不皆是也。設廓而論之,則內而根身,外而器界,無非真如,咸是實相。故言青青翠竹,總是真如。鬱鬱黃華,無非般若。此顯世出世間,無一法不是,無一法不如,以明如是也。若約指前,則空生已解如來作用。蓋如來說,你也不必裁剪鬚眉,扭揑鼻孔,另尋住降方法。就如我尋常穿衣喫飯,洗足敷座,一段光景,這就是了。以此而住,無非安住。即是而降,無往弗降。此明無住之住,是真安住。不降之降,即真降伏。故云應如是住,如是降伏其心。約開後者,即指後文廣略詳示也。
△二、領旨復請。
唯然,世尊!願樂欲聞。
當機,稱解空第一慧命長老。以此觀之,名不虗傳。何則?一聞如是之旨,即便對曰唯,乃信之極而無疑也。老子有言:唯之與阿,相去幾何?釋曰:禮對曰唯,野對曰阿,此禮對也。又儒云:參乎,吾道一以貫之。曾子曰唯,亦此意也。然則至此當機始問云何,云何如來竟答如是。如是者,正所謂傍敲正打,將一卷無言般若,已向諸人重重發揮了也。故空生直對曰唯者,乃是一肩擔却,全身負荷了也。所謂燒尾鼓浪成龍去,鰕蟹猶然努眼睛。然之一字,在尊者意謂:我則雖然如是,其奈諸人尚未薦取。伏願如來還要細說,我亦願聞。則是向下一卷經文,無非為努眼者重伸註脚而已。
△三、正為開示二:一、明降住其心二:一、略示降住二:一、略示降心離相。
佛告須菩提:諸菩薩摩訶薩應如是降伏其心:所有一切眾生之類,若卵生.若胎生.若濕生.若化生,若有色.若無色,若有想.若無想.若非有想非無想,我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如是滅度無量無數無邊眾生,實無眾生得滅度者。何以故?須菩提!若菩薩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非菩薩。
此以言顯無言,而教降心之方法也。前來佛所印證當機者,以其見解不謬耳。然問發心住降,則曰善男子善女人者,正見空生作略,借秦為喻,假人而成己也。意謂未發大心之時,則厭棄生死,趨向涅槃,是以生死涅槃為實,即住著於生死涅槃,不得解脫。設發大心,云何應住?即如我住偏真,如何捨偏真而安住實相聻?此正暗為自己安身立命處,乃自利之問也。又未發大心之時,唯求自度,不欲度人,知見偏枯,志意狹小,以故變易生死不斷,無明住地猶存。今設發大心,云何令其斷除變易,降伏無明,上求佛果,下化眾生聻?此問度生邊事,乃利他之問也。故佛呼名而告之曰:須菩提,諸菩薩摩訶薩,應如是降伏其心。諸者,其義有二:一約能發心,男女等機,眾多不一故。二約四十位,修心菩薩,類多不一故。
梵語菩提薩埵,此云覺有情,謂覺機分證,識情未盡故。摩訶言大,其義有七:一、具大根,二、有大智,三、信大法,四、解大理,五、修大行,六、經大時,七、證大果。具斯七大,故名摩訶薩也。問:當機問時,止曰善男子等,如何答處,却曰菩薩?答:大心未發,即是凡夫;既發大心,即名菩薩。在當機,約未發心時問;如來,約已發心後答。應者,當也,宜也。此中如是,於前稍異,乃承上指下之詞。往後經中,凡言如是處,非有意於上,即有意於下。讀者須知,此一句正承前指後也。
所有者,略舉十方三界處所。蓋處所為能生能有,眾生為所生所有也。一切者,乃總該之詞。類即類趣,謂雜趣同形,各從其類,即通指十類也。梵語僕呼善那,此云眾生,以從五蘊和合中生故。今詳十種,且約橫豎發明。先橫詳類趣。准楞嚴經,皆以妄想建立。若卵生者,經云卵惟想生,略如魚鳥龜蛇之類,因飛沈亂想,和合氣成。若胎生者,經云胎因情有,略如人畜龍仙之類,因橫豎亂想,愛情滋染而有。若濕生者,經云濕因合感,略如含蠢蠕動之類,乃翻覆亂想所成。若化生者,經云化以離應,略如轉蛻飛行之類,此屬新故亂想所成。若有色者,經云休咎精明,有色可見者,乃精耀亂想所成。若無色者,經云空散消沈,無色之可見者,乃陰隱妄想所成。若有想者,經云神鬼精靈,乃罔象虗無妄想所成。若無想者,經云精神化為土木,為枯稿妄想所成。若非有想者,經云如蒲盧等,異質相成,因合妄而有。若非無想者,經云如土梟等,負塊為兒,子成父母,俱遭其食,此因怨害妄想而有。然此十種,不出色心。約色即有色無色,約心即有想無想。弘法菩薩,若識得色從心現,心亦妄生,正覺現前,眾生界盡,更有何生之可度,何心之不可降哉?
次豎論三界,胎卵濕三,唯居欲界,化生三界,通具有色,止欲界四禪,無色屬空無邊處,有想即識無邊處,無想乃無所有處,若非有想,若非無想,乃非非想處是也。
我者,佛代菩薩而稱也。皆者,總前十類也。今謂使令入,謂證入涅槃。略梵具云摩訶波利昵嚩喃,此云大圓寂,以眾德皆圓,諸妄俱寂。亦云大滅度,即大患永滅,超度四流也。又滅二障,度二死也。亦云無為,離生滅故。又云安隱,最寂靜故。總之,一真法界,約聖與凡而有四種:一.本來自性清淨涅槃,此即實相真如之理,從本以來,不生不滅,不垢不淨,雖在生死煩惱,其性本自寂然。二.有餘依涅槃,是將慧焰燒煩惱薪,雖斷見思,尚餘最後身智,為分斷生死苦依,故名有餘依也。三.無餘依涅槃,以煩惱既盡,餘依亦滅,眾苦永寂,無有餘依,故名無餘依。今說無餘,正指此也。四.無住處涅槃,即生死與涅槃,二俱不住,故云無住。如上四種,凡夫惟一,聲聞有二,菩薩獲三,唯佛具四。
此如是乃承上言也。實無者,即起信論云:謂如實知一切眾生及與己身,真如平等無別異故。又般若經云:以諸有情本性淨故,彼從本來無所有故。則平等真法界,佛不度眾生,良可味焉。以眾生性空,生佛體同故也。又以一切眾生本性寂滅,無滅可滅,本來是佛,無佛新成,故云實無眾生得滅度者。何以故?乃反顯徵釋之詞。言菩薩若以我為能度,即著我相;彼為所度,即著人相;能度所度,歷然相對,即眾生相;有法授受,戀著不捨,猶如命根,即壽者相。故輔行云:我以計內,人以計外,眾生以續前為義,壽者以趣後為能。如是四相不除,不惟所度不普,即能度者心亦難降。故云菩薩有我等相者,即非菩薩。問:當機啟請,先菩提,次安住,後降伏如來。答:則自後而前者,何也?答:空生向來慣習,唯知慕果修因,故問亦急於證理,是以由菩提而住降也。如來因其發心向大,貴乎先歷事行,而住理自在其中,故反其問而答之,良有以焉。
△二、略示住心無住。
復次,須菩提!菩薩於法應無所住行於布施,所謂不住色布施,不住聲、香、味、觸、法布施。須菩提!菩薩應如是布施,不住於相。何以故?若菩薩不住相布施,其福德不可思量。須菩提!於意云何?東方虗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須菩提!南西北方四維上下虗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須菩提!菩薩無住相布施,福德亦復如是不可思量。須菩提!菩薩但應如所教住。
此如來再召當機,於降心之後,而示住心也。復,謂重復。次,謂次第。於法之法,即起信云:所言法者,謂眾生心。是法則攝世出世間、染淨因果、有為無為、色心諸法也。應者,誡勉之詞。無所住者,正教不住一切有無等法也。以不住有,入塵勞而不作生死之念;不住無,居寂滅而不起涅槃之見。是則染淨色心,一切不住。不惟不住有,亦且不住無;不惟不住無,亦且不住無。無正是百華叢裏過,片葉不沾身。故云無所住也。所謂下,詳明六塵為所施之物。此由內不住我,外不住人,故中間不住所施之物。以故向下結歸,則曰:須菩提!菩薩應如是布施,不住於相。此相之一字,即上來有無諸相也。言不住者,正是無住行施,三輪體空也。
何以故下。徵起。恐謂無住云何有福,因借虗空為喻。試問當機,令知虗空不可思量,則以法合云:須菩提!菩薩無住相布施,所獲福德亦復如是,猶若虗空之不可思量也。故結勸曰:須菩提!若是菩薩但欲住心者,當如我之所教,須識無住之住,乃真住也。
以上二章,略答云何應住,云何降伏也。葢前章是教諸菩薩應度眾生,行法布施,修人空觀,遣去我執。此章是教諸菩薩於塵無住,行清淨施,修法空觀,遣去法.非法執。自此至果報不可思議,無非展轉擴充,以顯離相無住之旨也。問:凡為菩薩,當廣行萬行。此中唯言布施,何耶?答:不見道:資生無畏法,檀義攝於六。此中一二三,是名修行住。若以是推,則開一施為三檀,開三檀成六度,廣六度為萬行。設約而收之,則萬行不出六度,六度不過三檀,三檀不出一布施耳。
△二、廣詳降住二:一、約佛法廣釋降心離相三:一、佛身離相三:一、正明離相。
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身相見如來不?不也,世尊!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何以故?如來所說身相,即非身相。佛告須菩提:凡所有相,皆是虗妄。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
以上善吉請益,如來許示,一往至此,理雖明了,未識當機解與不解,但恐說時似悟,對境還迷,故我世尊換箇話頭,試他一試,正所謂水將竿探,人將語探也。所以將因中度生離相之事,却以果上成佛身相勘驗者,正欲看伊道有道無。設或以身相為有,則伊降心離相之旨,尚未領略;若是說無,則渠降心之法,稍有相應。故此問云:須菩提!於汝意地之下,作云何曉解?你道即今如來,果可以丈六之身,三十二相,即此就說是見如來了麼?蓋不之一字,正審問之詞,乃世尊之探竿也。向下可見空生是箇細作,見我如來這一問,有些古怪,就如水上葫蘆,捺著便轉,即對之曰:不也,世尊!此正領前開示離相之旨,故曰: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蓋如來身者,即法身也。以法身離相,所謂離生死相,離涅槃相,不住於有,亦不住無。故曰,法身清淨,猶若虗空。應物現形,如水中月。令人撈摸不得,捉拿不得。即口欲談而詞喪,雖心將緣而慮忘。豈可以現前的丈六之身,三十二相,而目之哉。良以三十二相,固雖超勝天人,然而未免生住異滅。四相遷流,尚屬生滅。不同乎法身不生不滅故也。何所以故,乃徵釋之詞。蓋如來所說非身之身,乃清淨法身也。如來所說之相,乃非相之真相也。而現前如來所問之身相,不過隨機應現丈六之身,三十二相。豈可即執是以為法身真相哉。意謂真實法身,即非身相之可見也。
須知不可以三字并即非二字,皆當機妙悟,正合離相之旨。故如來見當機所見不謬,喜其氣分相投,即推門落臼而就之曰:須菩提,你要知道,不惟佛身是為如此,即世出世間一切依正染淨色心,但凡所有之相,亦皆類此。虗而不實,妄而非真。故下二句,是令尊者欲窮千里目,更上一重樓。以其當機,雖則解事知音,然於夜明簾外,猶欠轉身一步。設以為是,未免墮無為坑,生斷滅見矣。故後文云:若作是念,諸法斷滅。所以進之曰:若能見得諸相非相,亦不必離諸相另尋法身真相。須知當體即是如來清淨法身真實之相也。此因空生,已會離相之旨。恐能離有,未能離無。然捨有之無,如逃峰赴壑,二皆不免於患。故言即見等。即之一字,乃教尊者就中從事耳。意謂既能了得諸相非相,亦不必撥去諸相,不妨即諸相而見如來也。
△二、兼示殊勝二:一、善吉疑問。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頗有眾生得聞如是言說章句生實信不?
蓋離相見佛,尊者已知。今聞如來微妙開示,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之語。當機到此,見其愈入愈深,凑泊不上,故發斯問。頗有者,輕可之辭,即可能有也。言者,直發其詞也。說者,細析其義也。章者,節取其篇也。句者,輳成其文也。實信者,乃中心誠服,諦了無疑。不之一字,正疑信關頭。意謂聞是上來世尊所談言說章句,還可有人真實生信也。無以實信,非率爾泛泛者也。
△二、如來誡說二:一、誡答。
佛告須菩提:莫作是說:如來滅後後五百歲,有持戒修福者,於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為實。
此如來直訶而誡勉之曰,須菩提,莫作是說。莫者,禁止之詞,即莫謂秦無人之莫也。是說,即指生實信不之說。所謂一言而喪,一言而興,高山流水,自有知音。雖然,法固深微,要知豈無信者。不唯現前不無,乃至當來亦有。但非小根劣機,而能領略。然有持戒修福慧者,自能信為真實也。
五百歲者,法輪預記云:正法、像法各一千年,末法萬年。初、五百歲,解脫堅固;二、五百歲,禪定堅固;三、五百歲,多聞堅固;四、五百歲,塔寺堅固;五、五百歲,鬬諍堅固。今言後者,第五、五百歲也。戒者,防非止惡為義,以外防七支之非,內止三毒之惡。又戒有三,謂律儀戒、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修福者,義亦兼慧,但文略耳。舉持戒則三學通攝,言福慧則六度全該。此中有持戒之有,能生信之信,此為實之實,正酬尊者頗有之。有生實之實,信不之信也。
△二、說勝二。一、能信人善根殊勝。
此當知下,正明能信諸相非相即見如來的這個人。要知此人非於一二佛邊種得的善根,乃是從無量千萬佛所種得來的善根,正言事佛多而善根深也。此善根二字,設依相宗,即無貪等三為善根也;若准本經,即阿耨菩提之心,乃萬善之根也。聞是下,正言聞是上來諸相非相即見如來之章句。乃至者,超略之辭。意謂不在值佛多種善深,即一念淨信獲福亦然。蓋一念者,正心空境寂,萬慮銷融,不雜餘緣,唯觀實相,即一念萬年,萬年一念。淨信者,不起有為見,不作無為解,真俗一齊捐,聖凡悉平等,方名淨信。苟能一念信佛所說,即諸相而顯實相之旨,此人行止動靜,則為如來三達洞照以盡知,五眼圓觀而盡見也。是諸眾生,即指此淨信之人。得如是無量福德者,指前事佛多種善深的一樣,同於虗空之不可量也。而此淨信之福,亦復如是。
△二、所信義離相殊勝二:一、順釋所以。
何以故?是諸眾生無復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無法相亦無非法相。
此正順釋,徵明一念淨信,即同見佛,多種善深者。此何以故聻?蓋是眾生已無四相,故能如是。言無復者,不更不再之義也。既無復我等四相,則我空也。法相者,若依本經而論,即上之言說章句也。今言無者,即文字性空,故云無法相,乃法空也。亦無非法相者,正淨名所謂無離文字而說解脫,即俱空也。是知淨信一念,頓足三空,豈可輕率而言頗有乎?
△二、轉釋所以。
何以故?是諸眾生若心取相,即為著我、人、眾生、壽者;若取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何以故?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
此因上章順釋能空我法等四相,始成一念淨信。故此節將我法等四相,一一轉釋。意謂以何意故,定要空去四相,方為一念淨信者,何也?以諸眾生若無淨信,設生一念取著,則有許多葛藤。故云:若心取相,即著我等四相。此轉釋上無復我相等。正言若取因中度生離相,及取果上之佛身離相之相,雖是極好消息,未免猶有沾滯在,亦不能稱乎淨信也。何則?一有取著,何異世間凡夫外道之著相者?是以若心有取,即著四相,則不得謂之淨信,仍屬我執未忘也。若取法相等者,此轉釋上無法相一句。謂佛滅度後,設有眾生,雖不執我,然取法相,如本經以菩提心,將謂有法可發,於文字般若,言說章句,而生希取之心,則墮在法執,於著我等無異,亦不得為淨信也。若取非法相等者,此轉釋上亦無非法相一句。設此眾生,雖不執取我.法,達得二空,然即坐在俱空境上,未免又落法身邊矣,亦墮非我人等相,不得謂之為淨信也。蓋此經以掃踪滅跡,蕩相除空,只要四相冰消,三輪瓦解,拂三執之浮雲,顯三空之寶月。所以不惟空我,亦且空法;不第無法相,亦無非法相。可謂層層洗剝,處處追窮,直使諸人執盡情忘而後已也。
△三、結成離相。
是故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以是義故,如來常說:汝等比丘!知我說法如筏喻者,法尚應捨,何況非法?
此正結佛身離相也。是故者,正指不取法與非法也。以取法,則墮我等四相。取非法,亦墮我等四相。是故後五百歲,持戒修福,一念淨信之者,不應取佛言說章句,為是阿耨菩提之法。不應不取言說章句,為非阿耨菩提之法。所謂取不得,捨不得,不可得中恁麼得。蓋我尋常說者,汝等須知,即阿含方等,以至今日,降心住心,種種之法。此如世間渡河用筏之喻。未渡者,定要取之。既濟者,則當捨之。意謂言說章句,雖是渡生死河之寶筏。然未度生死者,當依之而修。既登彼岸者,應捨之而去。以此觀之,雖佛正法,尚應放下。何況世諦文辭,非佛之法,仍轉堅執而不捨耶。
△二、果法離三。一、如來雙審。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耶?如來有所說法耶?
此以果法勘驗也。因前筏喻文中,法與非法,均不應取。恐當機意謂既不可取,如何世尊三祗煉行,百劫修因,以取菩提之果。即今人間天上一十六會,廣開般若之談。以此而論,是法有取有說,何為而不捨乎。故此世尊雙設問云,須菩提,汝將謂我有菩提之可得耶,有佛法之可說耶。此正如來探問當機會與不會也。
△二、善吉雙對。
須菩提言:如我解佛所說義,無有定法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亦無有定法如來可說。
蓋當機至此,所造已深,故能靈機脫頴,而出辭吐語,便覺活潑融通,不同前之率爾。意謂如來歷劫修行,自當得果,出世度生,自然說法。如我今者,解佛前來所說,筏喻無定之義,言未渡則取,既渡則捨,約是而推,取捨不定。故知無有一定之法,名為菩提,亦無一定之法,如來可說。蓋尋常如來說得果者,猶空拳誘子,說法可說者,似黃葉止啼。且如來所證之果,曰無上正等正覺者,不過對三賢十聖之有上而稱,無上正等者,不過對聲聞緣覺之偏枯而稱,正等正覺者,乃對凡夫外道之癡邪迷夢,假名正覺而已。即所說之法,如來不過因人而示,就事隨機,遇凡說凡,逢聖說聖,本來無有得與不得,說與不說,一定之法也。
△三、承上雙釋。
何以故?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不可說.非法.非非法。所以者何?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
此下當機自釋。謂若有菩提可取,及法可說,即取法相,則墮於有,未出凡情。若道無菩提可得,無法可說,即取非法相,則墮於空,又落聖解。是知妙有不有,故將真空而遣有。真空不空,特假妙有以除空。若取果非果者,舉念即墮二邊。設說法非法者,開口便成兩橛。故菩提非相,不可相取。般若非言,不可言說。故云皆不可取不可說也。蓋非法者,即領上無法相也。非非法者,即領上亦無非法相也。此正領前如來所示四無相也。
當機至是猶恐俱空之義人或難明,故用所以者何重徵復釋以明之也。賢聖者,即三乘賢聖。無為者,即六種中真如無為。以無所作為,故名無為。但有一法,即屬有為,非無作為,正顯一切俱空之理也。差別者,如三獸渡河,足分深淺,而水無深淺;三鳥飛空,跡有遠近,而空無遠近。秪因機有利鈍之殊,故成三乘賢聖之差別耳。
△三、引事況勝二:一、引事。
須菩提!於意云何?若人滿三千大千世界七寶以用布施,是人所得福德寧為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何以故?是福德即非福德性,是故如來說福德多。
此引外事較量也。蓋佛與當機,同一鼻孔,接物利生,酬唱至此。恐聞無為無法,不可取說,便欲毀廢言教,甘坐無為坑裏。是以引此非喻為喻,較量福勝,令其受持弘通。所謂欲會無為理,先從有事看。故假大千之寶施,而設問須菩提:於汝意地之下,是為云何?設若有人以七寶者,即金.銀.琉璃.硨磲.瑪瑙.赤珠.頗黎也。
三千大千者,乃我釋迦一佛之化境也。如一欲界,一須彌山,鎮四部洲,其山之腰,兩輪日月,四大天王,各有八天,山頂為忉利所居,下統諸天,共為三十三天。自此而上,有夜摩.兜率.化樂.他化.自在,至此皆欲界也。再上乃色界四禪天,第一初禪,統一欲界,集合一千初禪欲界,為二禪一統,名一小千界。又集合一千二禪梵釋,為三禪一統,名一中千界。更集合一千三禪梵釋,為四禪一統,名一大千界。以三次言千,故云三千大千。滿謂充滿,以顯寶施之勝。是人獲福,還多耶?不多耶?須菩提言:寶滿大千,而行檀度,自然福勝,故云甚多。此就福德相而答也。
須知如來之意亦不在此,無非假此較量經勝而已。故當機自釋云:何以故?佛以大千寶施見問,我亦就世間福德之相而答甚多,是約俗諦有相有為而言。若在勝義諦中絕相無為,豈可言福不福,而曰多不多哉?是福德者,即指上寶施之福德。蓋就世諦之相,非勝義諦之性也。以此性即真如無為真實之性也,故不可以多少而論。今言多者,乃就有為俗諦而說。以是義故,如來見問,我所以約世諦而說福德之甚多也。
△二況勝。
若復有人於此經中,受持乃至四句偈等,為他人說,其福勝彼。何以故?須菩提!一切諸佛及諸佛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皆從此經出。須菩提!所謂佛.法者,即非佛.法。
此中舉法,較前財施也。意謂設若復有一人,於此般若經中,隨便受持,或一卷半卷,乃至一句二句三句,以至四句偈等,不但自持,又能為人演說其義,則其所獲福德,勝彼前來三千寶施之福德也。此中四句,諸家所說,議論紛紜,有謂夢幻泡影者,有謂色見聲求者,有謂無我相等者,有謂諸相非相者,有指一偈一句一題一字等者,以上盡古人之糟粕耳。若以為是,何異貧子讀豪家之券,與自己何干?要知此四句,不離吾人日用,須向自己脚跟下薦取始得。設要依文字解釋者,正不必指定。何則?以楞伽云:長頌及短偈。是知不論長短,凡成四句者皆是。故本經云:隨說是經,乃至四句偈等。此則原無定指也明矣。而善閱教者,應求活句,莫泥死句,則不被文字瞞也。故下徵釋云:此經四句,便能包括一切諸佛之法身報身化身,並所證阿耨菩提之果法,莫不皆從此般若經而流出者。此何以故?縱前三千七寶之多,亦不及持說此經四句偈耳。
須菩提下,結辭也。近結諸佛之佛字,菩提法之法字,即躡此二字而結之也。蓋如來之意,說吾所謂佛.法,皆從此經而出者,不過因其有迷有悟,有聖有凡,此約世諦有為而言。若在勝義諦中,則十方三世海中漚,一切聖凡如電拂,又何佛.法之可得哉?故云即非佛.法,此近結耳。若遠結者,白佛言:須菩提!諸菩薩摩訶薩,應如是降伏其心起,乃至度生離相,佛身離相,果法離相,直至此中,並佛.法也。無則離相之旨,可謂離而又離,此遠結也。首約佛法廣釋降心離相竟。
△二、約聖果廣釋住心無住四:一、歷明無住三:一、小乘聖果二:一、泛論三:一、見道位。
須菩提!於意云何?須陀洹能作是念:我得須陀洹果。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須陀洹名為入流而無所入,不入色、聲、香、味、觸、法,是名須陀洹。
此章廣釋前來菩薩應如是布施,所謂不住色聲香味觸法等也。蓋佛欲當機深解此住心無住之法,即將彼自所證果,一一指而探問,俾知菩薩與聲聞,雖有大小之別,然無住之道則一,但以根有利鈍,發心之大小不同耳。正所謂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也。蓋如來此問,無非借口傳言,只要當機自述無住而已。然住者,乃取著之意,即生心舉念,取相躭著也。故向下依次審問,皆云能作是念不,正如來善用權智,捉賊追贜,令不打而自招也。當機俱答不也。即此二字觀之,是尊者將無住之理,明目張膽,告白諸人已定,而況其引人類己,以己方人,復曰世尊,我不作是念,則矢上加尖,而無住之理,益彰明者矣。
須菩提!於意云何?我且問你,將謂初果之人還作如是之念,說我得初果不麼?不之一字乃審問之意,言還作是念耶?是不作是念聻?向下問答皆如此釋。
須陀洹,此云入流,以根不入塵故。又名預流,以初預聖流故。亦名逆流,以逆生死流故。復名抵債,謂不受業債故。然此四果復有四向,謂向於果故,即須陀洹向等。此四果中,初為見道,次二修道,後一無學道。且初修行得入見道,謂十六心斷三界四諦,下八十八使分別麤惑,方證初果,始名見道。
然約三界各有四諦,每諦下各有煩惱,即貪、瞋、癡、慢、疑、身見.邊見.邪見.見取.戒禁取。所謂苦下具一切,寂滅各除三,道除於二見,上界不行瞋。初句即欲界,苦諦下全具十使。次句即寂滅,二諦下各除三見,謂身.邊.戒禁取也。除此三者,以緣身是苦本,觀苦則斷,身見、邊見依身而起,故亦隨之而亡。無戒禁取者,以集諦不計非道為道,滅諦又非修位,是故皆無戒禁取。然道諦當修位,容或有之,故不除也。是以云道除於二見,不除戒禁取耳。由是苦下具十,寂滅二諦下各七,通前即二十四,道諦下八,合為三十二。後句云上界不行瞋,即於二四諦下各除一瞋,每界各有二十八,共成五十六,兼下欲界三十二,即總合為八十八也。
云何十六心?謂欲界四諦下,各一智一忍,以成八心。又合上二界為一,四諦類下,欲界觀斷,亦各一智一忍,以成八心,二八即為十六心也。智即無間道,乃斷惑時;忍即解脫道,是斷了時。所謂苦法智忍、苦類智忍,乃至道法智忍、道類智忍。斷至十五心道類智,名初果;向至第十六心道類忍,名證初果。入於見道,為須陀洹,分別麤惑,一時頓斷,猶如劈竹,三節并開,即以見諦八智為初果體。此初果之行相,乃見道也。
△二、修道位二:初、二果。
須菩提!於意云何?斯陀含能作是念:我得斯陀含果。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斯陀含名一往來,而實無往來,是名斯陀含。
梵語斯陀含,此云一來。但於人間、天上一度往來,故名一來。不過一來人間,以斷欲界六品修惑。言欲界修惑者有四,即貪、瞋、癡、慢。此是俱生細惑,任運起者,障於修道。以難斷故,分為九品,所謂上上乃至下下。此九品惑,二、三果人斷之。斷至五品,名二果向;斷六品盡,名第二果。故俱舍云:斷至五二向,斷六一來果。一往等者,以九品修惑能潤欲界七生,謂上上三品各潤兩生,中中三品各一生,下下三品共一生,故云獨也二、共也二、獨也一、共也一、獨也半、共也半。今斷六品,已損六生,猶有下三品殘惑未盡,還潤欲界一生。是故一往天上,還須一來人間受生,斷餘惑也。此果即以見道八品無為及修道六品無為,乃此果體。而實無往來者,以有往來是有漏。如修戒善,或生天人,天福報盡,又轉人間。此是凡夫隨業牽引,上下往來。聲聞進修無為,前念稍著,後念即覺。無為法中,來無所從,往無所至。既達心空、無我,尚不可說無往來,何得更說有往來哉?
△次三果
須菩提!於意云何?阿那含能作是念:我得阿那含果。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阿那含名為不來,而實無不來,是故名阿那含。
梵語阿那含,此云不來,亦云不還。斷欲界九品修惑俱盡,從此寄位四禪,生淨居天,更不還來欲界,故曰不還不來也。謂前九品惑中,餘下三品斷至八品,名三果向;斷九品盡,名第三果。故俱舍云:斷惑七八品,名第三果向;九品全斷盡,即得不還果。不還者,欲界修惑但餘三品,三品煩惱共潤一生,今已斷之,更無惑潤,杜絕葛籐,故不還來。此第三果即以見道八品無為及修道九品無為為此果體,而實無不來者,情執俱超,智理并遣,三界之見已盡,下地之思將空,雖云不來,以悟無我,故不妨無來而無不來也。以上二三果俱修道也。
△三無學位。
須菩提!於意云何?阿羅漢能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實無有法名阿羅漢。世尊!若阿羅漢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即為著我、人、眾生、壽者。
梵語阿羅漢,此云無賊,以三界見修煩惱盡故。亦名不生,以不受後有故。又名應供,以應受人天供養故。此位斷上二界,各有三種修惑,謂貪、癡、慢,此惑微細難除故。約八地分之,每地分成九品,合成七十二品,每品各有一無間、一解脫,斷至七十一品,名阿羅漢。向斷七十二品惑盡,成阿羅漢果。此果若以見修合論,兼欲界一地,總以八十九品無為為此果體。
實無有法者,言阿羅漢不過無煩惱、不受生、應受供,以是義故名阿羅漢。除此之外,更無一法名阿羅漢也。
世尊下。反釋云:若一作念,我得此道,則四相宛然,何異凡夫?由此驗知,必無是念也。前三果人,研真斷惑,居有學位,故立果義,以酬其因。此阿羅漢,乃無學人也。具戒定慧,道共定共,分段生死之果已盡,見思苦集之因已亡,三十七品已真修,有餘無餘而證得。正謂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已獲盡智無生智矣。至此惑盡真窮,無法可學,故名無學,即永嘉道絕學無為閑道人也。此明無學道竟。又文中不言果而曰道者,以顯證極此理,而與覺道相近,故不言羅漢果,而曰羅漢道也。
△二、確證。
世尊!佛說我得無諍三昧,人中最為第一,是第一離欲阿羅漢。世尊!我不作是念:我是離欲阿羅漢。世尊!我若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世尊即不說須菩提是樂阿蘭那行者,以須菩提實無所行,而名須菩提是樂阿蘭那行。
此正當機以己方人,故將自己生平一一自供自招,顯出無住之義,以為四果確證。然雖如是,要知空生硬作主張,良有所以。首則暗合如來無住之旨,以助佛轉輪。次則明顯己說不謬,因前己說一切皆以無為有別,而上具答不也,實無往來,實無不來,實無有法,乃至自證則曰我不作是念,實無所行者,此皆正顯因無為法而有差別也。以此諦觀,則公私俱備,而當機之用心噫,可謂精且細矣。世尊下,正是引己作證,即以佛所印許而證前四果無住之義,兼顯無為差別之旨也。
無諍者,華嚴經云:有諍說生死,無諍說涅槃。即古云:諍是勝負心,與道相違背。今云無諍,是無我無人,無彼無此,無高無下,無聖無凡,一相平等,無住真空。但有住著,即有對待;但有對待,即有諍端。長繫生死,何由解脫?涅槃經云:須菩提!住虗空地,若有眾生嫌我立者,我當終日端坐不起;嫌我坐者,我當終日立不移處。是以一切法中,不起一煩惱,不惱一眾生,故得無諍也。
三昧者,此云正定,亦名正受,又名正見。第一者,即諸大弟子中,出乎其類,拔乎其萃,而稱無諍第一,由解空故也。
我不作是念者,言佛雖嘉讚,而我不萌一念有得之心,謂是無諍第一人也。梵語阿蘭那,此云無諠,亦云寂靜,皆無諍之義也。
行者,即無諠、寂靜、無諍之行也。實無所行者,此行之一字,正乃取著分別心也。今言實無所行者,即於一切法中離其取著分別,而正顯此不住無為之義也。
△二、佛所得法
佛告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昔在然燈佛所,於法有所得不?不也,世尊!如來在然燈佛所,於法實無所得。
此乃世尊引己作證也。因當機泛引確證,一一不謬,說著老漢心事,不覺技癢起來,道:不唯汝等於我跟前,無法可得四果,即我昔日於然燈佛所,亦無法得佛果菩提。故反問之曰:如來於然燈處,有所得不?當機至此,心領神會,已知佛果性空,解得菩提非相,得而無得,無得而得,遂而答曰:實無所得。以實際理中,一塵不立,尚無能得之心,何有所得之法?故云實無得也。
然燈佛者,乃我如來二僧祗劫授記之師也。即法華云:燈明八子,妙光開化。所謂最後天中天,號曰然燈佛者是也。本行集經云:昔有大城,名蓮華國,有王名降怨。有一婆羅門,名曰日主,為王所重,分與半國,稱為埏主。夫人月上所生一子,名釋提洹竭,出家成道,號曰然燈,亦名錠光。以初生時,一切身邊如燈光故。復有名靈童者,瑞應經云:儒童出家,於雪山南珍寶梵志會下,為五百弟子之首,法名善慧。仙法學盡,辭師還家。師曰:汝當以清淨傘葢.革屣.金杖.金錢五百,報恩而還。慧乞放歸。適遇無遮大會,得金錢五百,躬奉師處。過蓮華國,聞有然燈佛,欲往親近。時有婢女,賣優鉢羅華,即將金錢三百,買華五枝。女聞供佛,倩寄二枝,誓作因緣。時佛入城,善慧將華獻佛,散佛頂上。以願力故,結成傘葢,隨佛行住。佛以神力,地現有泥。善慧布髮掩之,作念:願佛踏我身過,授我成佛之記。不蒙記莂,我終不起。然燈即至,履身而過,止眾莫踏。乃授記云:此摩那婆,於未來世,當得作佛,號釋迦牟尼。十號具足,如我無異。佛授記已,即登八地。
且道世尊將這陳爛葛藤,拈出何為?一則證盟當機,令眾生信。次則顯示無得,正明無住之旨。可謂一點水墨,兩處成龍矣。問:前在果法離相章中,則曰: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得阿耨菩提耶?如來有所說法耶?已問過矣,此奚重問?答:前問是釋法尚應捨,何況非法,以明度生離相之旨,乃就佛果上所得有無為問。此問是釋所謂佛法者,即非佛法,以明住心無住之義,乃以佛因中於法得與不得為問。則前問是佛果上自證菩提,此問乃如來因中求得佛果菩提。義自各別,故不重也。
△三、菩薩莊嚴。
須菩提!於意云何?菩薩莊嚴佛土不?不也,世尊!何以故?莊嚴佛土者,即非莊嚴,是名莊嚴。
此以菩薩結證無為差別也。須菩提下,謂汝既知無為法中佛於然燈實無所得,可知佛為菩薩時三大僧祗修行六度莊嚴佛土之事不?不也。世尊下,謂據無為法中實無有莊嚴佛土之事。何以故下,釋成不也之所以。言莊嚴者,自淨其心也。佛土者,惟心淨土也。空生已解清淨為心,但能心淨則佛土淨,故答不也。莊嚴佛土者,乃約俗諦說實報土也。以菩薩六度萬行福慧莊嚴所不無者,故說有莊嚴耳。
即非莊嚴者,此就真諦明法性土也。乃清淨性地,寂光真境,即吾人之自心。其為體也,離四句,絕百非,不可以智知,不可以言說。正謂心行路絕,語言道斷,尚不可以無相論量,豈可說有相莊嚴?若然,則是向虗空著楔,為混沌畫眉矣。是知心原非相,土豈可嚴?故曰即非莊嚴也。
是名莊嚴者,乃雙融二諦,以第一義中,真空不礙乎妙有,妙有無礙於真空,雖在實際理地,本無莊嚴之可得,若今時門頭,不妨熾然莊嚴,雖無莊嚴之實,然亦不廢莊嚴之名,故曰是名莊嚴也。
須知即非莊嚴,乃不取法,是無法相也。是名莊嚴,乃不取非法,是亦無非法相也。
△二、正明無住。
是故,須菩提!諸菩薩摩訶薩應如是生清淨心,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無所住而生其心。
是故二字,乃結定之辭。良由前來略示廣釋,始自小乘聖果,而至佛所得法,菩薩莊嚴,種種分析,莫不皆明無住之義。至此結云:是故須菩提最初問我應云何住,我則答言應如是住。然復略示,則曰菩薩於法應無所住,乃至菩薩但應如所教住。今此直提初問初答之語,而正結也。故言諸菩薩應當如是生清淨心。如是者,乃逆指上來略示廣釋種種無住之文是也。生清淨者,所謂清而不濁,淨而無染。若菩薩心中,稍有一念住著,即為濁染,不名清淨。
然則清淨如何生心?但二六時中不沾一塵、不染一法,淨夥夥、赤灑灑,即是不住色等而生心也。以此般若妙心猶淨明鏡,若住一塵即被一塵染污光明,一塵不住則物物斯鑒,正所謂但有一些些便有一些些,直饒寸絲不掛、萬里無雲,即虗空也須喫棒者此也。
應無所住者,真空也。而生其心者,妙有也。而應之一字,反上不應也。謂行檀者,與此六塵,應當一無所住,毫無所著。而生其者,方謂清淨無住之心。以是行檀,正起信云:以知法性,體無慳貪,故隨順修行檀波羅蜜。若以無住生心,合而言之,乃真俗混融,為中道第一義諦。是教住心菩薩,心無所住,住亦非住,生即無生。無生而生,但涉一念,則心有所著,塵有所入。不名無住,便成有住。不名淨心,便成染心。直饒有箇不住境的念頭,則早已住却了也。欲不住境,須不住心。苟能心無所住,方知境亦無處。正是路到水窮山盡處,行興自消。火至灰飛烟滅時,餘燼自冷。果然如是,雖終日生而無生,終日住而無住。不生之生,不妨任運而生。無住之住,何礙隨緣而住。以是而推,則穿衣喫飯,無非本地風光。送客迎賓,盡露當人面目。所謂塵塵是寶,處處逢渠。則何法不屬無住真心,是物皆彰般若妙體。是以當機前來,於乞食時,偶向如來行住坐臥,動靜往還,袈裟角下,鉢盂身邊,觸著些子。以故嘆佛為希有者,正是於此無往理中,稍見一班耳。若夫黃梅得旨,曹溪悟入,較之當機,又其次也。
△三、喻明無住。
須菩提!譬如有人,身如須彌山王。於意云何,是身為大不?須菩提言:甚大,世尊!何以故?佛說非身,是名大身。
此以喻結法也。良以上文所說清淨心者,諸佛之所證也,菩薩之所修也,眾生之所迷也,乃凡聖之分疆,生佛之總路也。故迷之則六道輪迴,悟之則三德秘藏。即今世尊祇園會上,亦無別法可說,不過就人本有而指示也。所以前來著衣持鉢,去來行坐,無非發明本地風光。當機於此,雖然得箇消息,其如當時大眾眼鈍頭迷,只知著衣時隨眾著衣,持鉢時隨眾持鉢,終日忙忙碌碌,同人起倒,逐隊成羣,往來舍衛,出入祇園,要且不知本命元辰在甚麼處。是以尊者自慶己知,悲他未悟,三業虔誠,五輪著地,合掌一心,頓興三問,所謂善男子.善女人,如何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如何應住?如何降伏?而我世尊則喜其問之當,請之誠,故即讚而許之曰:善哉,善哉!須菩提!如汝所說,乃至汝今諦聽,當為汝說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的道理,并如是住,如是降伏的道理。而當機至此,就上一扒曰:唯然,世尊!願樂欲聞。
以故如來將錯就錯,一一反其所問而答之也。是以初酬住降之請,次答菩提之問。乃於初中而開廣略二門,初則略示,次復廣詳。委細發明降心離相,住心無住之旨,上來已竟。然此無住清淨真心,人雖日用,迷不自知。是以世尊巧設一問,以喻合法,借事顯理,令眾生易知而易解也。即作二釋,一就喻詳事,二合法顯理。
經初須菩提,譬如有人,身如須彌山王,是身為大不?此非喻為喻也。即是說設若有人,其正報身量,猶如須彌山王,梵語須彌盧,此云妙高山,乃四寶所成,以故為妙,獨出羣峰,是以稱高,下踞金剛際,居四海中央,出水八萬四千由旬,入水八萬四千由旬,環列七金,總統六萬諸山,而為眷屬,縱雖海浪千尋,此山巍然不動,故名山王。於意云何?徵起而問,於汝須菩提意下若何?是人之身,可還為大不?尊者答曰:若是身量如須彌山,可謂甚大,世尊。蓋此一答,乃尊者就事論事,因如來問大,所以答大也。而當機亦知佛意原不在此,故向下就路還家,打一轉語云:雖身等須彌,猶未為大。何以故?佛說非身,是名大身。此非身名大者,指法身也。而此法身,包萬象,括森羅,非大非小,非形非色,故曰非身,即是名之為大身也。夫法身之為身者,其大無外,其小無內,非形相可取,非色法可見,非心智之可測,非數量之可知,放之則彌六合,卷之則退藏於密。故淨名云:佛身無為,不墮諸數。此正以非身無漏無為,是名清淨大身也。以上乃就喻詳事。
若欲合法顯理者,則須彌四寶所成,居四海中,環七金而統六萬,雖千波萬浪而不能動者,以喻此清淨心,乃具常樂我靜四德,如山之四寶成也。言居四海中者,以此心自無始來,迷真逐妄,常居四生煩惱海中。環七金而統六萬者,正明此心混生死於七趣六道也。雖波浪而不動者,正顯此心雖在生死煩惱海中,六道七趣之內,從來不曾動著絲毫。所謂磨而不磷,涅而不緇,生則未嘗生,滅亦未嘗滅,即在生死而不垢,雖處涅槃而不淨。此不淨者,正是本來無染,不可說淨。不淨之淨,乃真淨也。此正無住清淨真心耳。然其體也,包含萬法,總括十界,豎徹如如之大,橫窮法界之邊,語小天下莫能破,語大天下莫能載,故言甚大。雖然,此甚大二字,猶有說焉。蓋世尊止問大,不當機合。答大,即能事畢矣。何答甚大?須知此甚之一字,乃尊者轉身之句也。意謂須彌雖大,尚屬有為。五位法中,色法所攝。三性之內,無記性收。有方分之可析,歷劫火而成灰。且世尊先說:凡所有相,皆是虗妄。是則十方世界,尚爾猶虗。何以一芥須彌,認之為大?故知須彌之大,未大也。十方之寬,未寬也。能包十方之寬,能吞須彌之大者,真大也。故云:佛說非身,是名大身。此二句,合上應無所住而生其心。苟知無住,即識非身。但了淨心,自解大身。此以非身大身,而喻住於無住也。意謂若住於相,雖山王亦小。設無所住,雖毫末亦大。至此則法喻顯然,理事俱備矣。
若約三德會釋者,則清淨心,法身德也。應無所住,般若德也。淨心行檀,解脫德也。設用本經會釋,則清淨心,為實相般若。應無所住,乃觀照般若。淨心行檀,即文字般若。是則三而非三,一而非一。不妨隨三道三,就一說一。至此則無住之理,無餘蘊矣。向下不過勸持較量而已。
△四、較量顯勝二。一、校量。
須菩提!如恒河中所有沙數,如是沙等恒河,於意云何?是諸恒河沙,寧為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但諸恒河,尚多無數,何況其沙。須菩提!我今實言告汝,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七寶滿爾所恒河沙數三千大千世界,以用布施,得福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
以上種種敷陳至是,則無住之理已彰明矣。故如來舉此校量,以顯持說之功也。但前惟大千寶施,今復以恒河大千寶施者,秪是以相施之多,益顯無住受持之功勝耳,非有優劣之分也。此言恒河者,亦名殑伽,此翻為天堂來,以出處之高也。又云福河,以眾生入中能生福故。蓋此贍洲向北有九黑山,次有大雪山,更有香醉山。於此香醉之南,雪頂之北,有池名阿耨達,此翻無熱惱,縱廣五十由旬,八功德水充滿其中。池有四口,各一由旬,四口出四河,各繞池一匝,四種寶色不相雜亂,湍流入海,各分二萬五千道大河,流灌四洲。東牛口出殑伽河,銀沙混流入東南海;南象口出信度河,金沙混流入西南海;西馬口出縛蒭河,琉璃沙混流入西北海;北師子口出徙多河,頗支沙混流入東北海。茲言殑伽,即牛口出,迴流四十里,沙細如麫,佛嘗居此。凡論數量,舉此為譬,而恒河之沙已無限量,況復沙等恒河,則甚多可知。前一大千世界寶施已為多矣,況此沙等大千世界之寶施乎?故甚多也。此則較量已定。
△二、顯勝二:一、略持人處勝二:一、人勝。
佛告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於此經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為他人說,而此福德,勝前福德。
蓋文字般若能詮實相,觀照無住真心,凡受則信受此心,持則奉持此心,即四句悟入此心,為諸人開示此心,能使自他俱明此心,故此福為勝也。前寶施之福屬有為故劣,此法施四句屬無為故勝,正謂還丹一粒點鐵成金,至理一言轉凡成聖,恒沙多寶功屬有為,不過報感人天,略受持經心明無住,自此見性成佛有分,故此福德勝前福德。
△二處勝。
復次,須菩提!隨說是經乃至四句偈等,當知此處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皆應供養如佛塔廟。
此隨說二字,約有四義:一、隨說人,不揀僧俗凡聖;二、隨說義,不論事理精麤;三、隨說經,不定章句前後;四、隨說處,不拘城市山林。當知此處,一切世間,總該三界六趣。此中惟舉三者,以天人通三界,或順或逆;修羅雜四生,有實有權。凡具性靈,應遵佛敕,供養是處,以植勝因。然供養之法,略有十事,所謂香.花.瓔珞.末香.塗香.燒香.幡葢.衣服.技樂.合掌禮拜也。梵語塔婆,或名窣堵波,此翻方墳,亦名圓塚,又名高顯處。梵語支提,此云靈廟。廟者,貌也,供佛形儀相貌故。然塔有多種,今且言四:一、生處塔;二、成道塔;三、轉法輪塔;四、般涅槃塔。今教供養其處者,以此處即是道場。四句般若,自受為人,自利利他。說者聞者,明心見性,法身妙體,從此聞經處生,即生處塔也。佛果菩提因,聞經處成,即得道塔也。隨將四句,為人解說,即轉法輪塔。自利利人,理事究竟,即般涅槃塔。須知說全經處,即有如來全身;隨說誦持,即有碎身舍利。是故說經之處,理宜珍重,一切人天,應當供養。
△二、廣持人處勝二:一、人勝。
何況有人盡能受持讀誦?須菩提!當知是人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
此因隨說四句處,尚爾當供,何況於一軸全經,盡能受持讀誦解說之者。須菩提!當知是人成就二字,貫下以明三身具備之義。何謂?以其成就法身最上之法,無漏無為,離名絕相,再無一法加之於前,更無一法越之於上,故名最上,乃法身也。成就報身第一之法,以萬德而為莊嚴,將百福而成相好,眾聖中尊,更無過者,故名第一,此報身也。成就化身希有之法,在天而天,在人而人,羊中現羊,鹿中現鹿,分形散影,隨類現身,希奇少有,故云希有,為化身也。由是而觀,其為人也,三身圓具而勝可知矣。
△二處勝。
若是經典所在之處,即為有佛。若尊重弟子。
此經典所在,乃法寶也。即為有佛,正佛寶也。尊重弟子,為僧寶也。斯則三寶備足,一處全彰,則其處勝,愈可知矣。此較量顯勝,而必約廣略釋者,正為般若有廣略二門。說既有二,受持亦然。又廣略中,必有自持教他,即付財轉教意也。即法華云:其中多少,所應取與。此中之略,正彼之少。此中之廣,乃彼之多也。自行為取,教他為與。受持讀誦,是佛付財。為他人說,是佛令轉教。例之前後,靡不咸然。至此則明降住其心一章已竟。
△二、彰般若妙用二:一、善吉請名。
爾時,須菩提白佛言:世尊!當何名此經?我等云何奉持?
當機聞得,經在佛在,持說殊勝,未識何名。若為奉持,以故請名,而并請奉持之法也。
△二、如來垂示二:一、出名教持二:一、正標。
佛告須菩提:是經名為金剛般若波羅蜜,以是名字汝當奉持。
此中立名之義,謂此經離相無住之用,取喻金剛,以之觸有則有壞,觸空則空銷,觸著中道則百雜碎,正是諸法盡掃,纖埃不留,名為金剛。所謂奉持者,亦無別法,不過因名會義,達諸法空而已。若約法喻并稱,華梵雙舉,則詳釋名義,已載經前,茲不煩贅。然名者,所以召實也。且道金剛般若波羅蜜畢竟是箇甚麼?莫是最堅最利,一切物不能壞?能壞一切物者,將謂此寶以喻般若,能壞煩惱而煩惱不能壞者,即就是麼?然雖近理,恐沒交涉。蓋此金剛般若者,乃現前諸人個個本有的離相無住真心是也。故我如來歷劫修行全用此心,出世成道亦用此心,以用此心而能於割不斷處一切割斷,放不下的全身放下。今被當機徹底掀翻,兜根直索,只得和盤托出,但要諸人認取,須知此心乃成佛作祖、戴角披毛的本錢也。設捨此心,別無有法,故教以是名字,汝當奉持。苟能悟此心法,則知心本無心,法亦非法,說甚波羅蜜?不啻隻爛草鞋耳。所謂佛說一切法,為究一切心,若了一切心,何用一切法?以故空生尊者特地請佛廣為諸人點出一個般若真心在。我世尊也只要諸人奉持此心,則參學事畢,未識諸人還能領取此心否?咦!你若無心我便休。
△二、重釋。
所以者何?須菩提,佛說般若波羅蜜,即非般若波羅蜜,是名般若波羅蜜。
所以者何?乃出命名所以。蓋佛因吾人迷本淨心,晦為業識,轉將智慧翻作愚癡,背涅槃城,趣生死路。是以貪瞋境上枉受飄零,解脫法中自取流轉。茲者欲轉妄識,須示真心;為破愚癡,特明般若。教離這裏,始說那邊。正是將我甜瓜,換伊苦李。故言佛說般若波羅蜜也。設或吾人二六時中,念茲在茲,觸著磕著,識取本有真心,會得自家般若。若然,則敲空繫木,尚滯筌罤;瞬目揚眉,皆成漏逗。故言即非般若波羅蜜也。到得這裏,既知法本無說,心豈有名?雖然如是,不妨向無說中而施說,於無名處而安名。故曰是名般若波羅蜜也。然此三句,乃本經之綱領,亦大藏之精要也。設廓而充之,則佛祖心肝,聖凡腦膸,五宗三教,無量妙義,百千法門,亦不出此。
無暇泛指,今且仍遵經論,略明觀法,斷惑證理,以便初機習學。蓋此般若真心,而喻之以金剛者,良有意焉。以其能會三止,融三觀,斷三惑,達三諦,證三身也。
所謂佛說般若波羅蜜,即方便隨緣止,謂心隨俗理故。假觀也,俗諦也,屬言說章句,能斷世間凡夫外道執我等四相之惑,證化身也。
即非般若波羅蜜,此體真止,以體妄即真故。空觀也,真諦也,能斷出世間聲聞緣覺執文字章句,成非我等相之惑,證報身也。
是名般若波羅蜜。此息二邊分別止,以不當空假故。中觀也,第一義諦也,能斷出世間權位菩薩,撥無文字,是名我人等四相之惑,證法身也。以上據諸經論而釋也。
若依吾宗,自有法界三觀。言佛說般若波羅蜜,此理事無礙觀,謂依理成事,事能顯理,即文字般若,以顯解脫德也。能除世間我執,即我空智也。
即非般若波羅蜜者,此真空法界觀,以會色歸空,泯絕無寄,即觀照般若,以顯般若德也。能除出世間法執,即法空智也。
是名般若波羅蜜。此周徧含攝觀,謂理如事,事如理,乃至普融無礙,一攝一切,一切入一,即實相般若,以顯法身德也。能除一切權乘法非法執,則俱空智也。
言上來所約,雖有三名,唯是一心。舉一即三,言三即一。如天王之三目,非縱非橫。猶梵伊之三點,不即不離。此本經之要旨,吾宗之心印也。學者幸勿厭繁而忽之。問:正標中云金剛般若,重釋中止云般若,不說金剛,何也?答:金剛,喻也。般若,法也。今舉法而攝喻矣。
△二、即事顯用二:一、彰般若離相用五:一、說法離相。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所說法不?須菩提白佛言:世尊,如來無所說。
自此向下,乃如來用金剛妙慧,徧蕩聖凡一切執著,以彰離相之勝用也。蓋佛至此,恐有尋香逐塊之流,聞上立名,未免有疑,謂佛前言無法可說,今復立名,是佛有自語相違之過也。故此問云:汝謂如來有法說不?此正欲空生當下了達說即無說,且喜空生果是其人,已達言說性空,乃云如來說法實無所說,可謂點著便知,一肩擔荷去也。
△二、依正離相二:一、依報。
須菩提!於意云何?三千大千世界所有微塵,是為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須菩提!諸微塵,如來說非微塵,是名微塵。如來說世界非世界,是名世界。
此遣依報也。依者,乃眾生依止之處,即共業相感之報。良以如來一往發明離相無住般若真心,又恐當機錯下註脚,將謂識得一,萬事畢,即這個就是般若,是則又向死水中渰殺了也。故此連舉依正并世界微塵者,正要當機於法法上會取般若,了得塵界性空,達得離相玅用,則無往而非此心之般若也。所謂青青翠竹,總是真如;鬱鬱黃花,無非般若。是則簷前鵲噪,皆演摩訶;檻外雲流,俱彰實相。以故問云:大千世界及諸微塵,是為多不?當機對曰:甚多。佛言:汝雖知世界微塵之多,而尚不知微塵非微塵也。何則?以世界散而為微塵,則塵無自性,悉假因緣,因緣故空,以故一微空處眾微空,眾微空中無一微,原無實性,所以曰非,以不廢假名,故言是名耳。能造既爾,所造亦然,故世界亦非世界者,以微塵合而為世界,則界無自性,乃因緣生法,是亦為空,無有實性,故亦曰非,以不廢假名,故亦曰是名耳。然此非之一字,正顯離相之用;是之一字,乃離即離非、是即非即之是,所謂即是用而離是用也。
△二正報。
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見如來不?不也,世尊。不可以三十二相得見如來。何以故?如來說三十二相,即是非相,是名三十二相。
此遣正報也。即如來三十二相,正報之身也。觀佛之究竟當機,亦可謂婆心徹困矣。至此欲其直下承當,會取離相之用,輙以己身而為勘驗,正是為憐三歲子,不惜兩莖眉。以故問之曰:可以三十二相見如來不?言三十二者,即始自足下安平,終至頂中肉髻。蓋當機前來,已解離相見佛之旨,故此應聲如響道:不也,世尊!不可以三十二相得見如來。何則?以真佛非形,法身非相,故自徵云此。何以故?當知世尊所說三十二相,即是應身三十二相,原非法身無為之相。然此三十二相,若在法身之中,不過是名而已,故曰是名三十二相。以應身之相,乃福德成就;法身之相,屬智慧莊嚴。至此可見大而世界,細而微塵,法說非說,佛相非相,以至般若非般若,則離相之用,可謂彰且著矣。向下不過況顯伸解結成而已。
△三、顯示經功。
須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恒河沙等身命布施;若復有人,於此經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為他人說,其福甚多。
此中以福較慧,明離相之用,以顯經功。但此比前不同,前皆財物,此以身命故也。良以理進一層,則較量亦增一層,所謂水長則船高耳。身施如尸毗之代鴿,命施若薩埵之飼虎,皆不及此經之四句者,以此般若離相之用,直透法身向上,不唯寶施弗及,即身命亦弗如也。問:經中往往言四句偈功德殊勝,果何說乎?答:佛說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能所纔得八言,曰即非,曰是名而已。則此一名,而詮顯法界三觀.三止.三諦,斷三惑,除三執,具三名,證三身,顯三德,獲三空,皆由是而彰也。只如說三千大千世界微塵之依報,三十二相之正報,若據實體,則無量無邊之廣大勝玅,此則不過數字,收之盡矣。即如世間天子之璽,不過荊玉一方,亦止八字,曰受命於天,既受永昌。而其體也,唯玉一方;而其文也,止於八字。然其為用,未易可言。何則?因之繼天立極,子惠萬民,鎮安中外,取信立德,定乾坤,達神鬼,莫不由之。方之文字,般若四句雖少,而其為功則甚大明矣。故不可以世諦有為,內外財施而較也。如至尊德業,非羣臣事業可得而比也。
△四、聞義述解二:一、當機伸解三:一、解自聞希有。
爾時,須菩提聞說是經,深解義趣,涕淚悲泣而白佛言:希有,世尊!佛說如是甚深經典,我從昔來所得慧眼,未曾得聞如是之經。
此當機呈解也。因前初請降住之法,所以佛為指示,迄至乍聞離相度生,無住行施,非相見佛,未免茫然,故云:頗有眾生得聞如是生實信不?因伊一問,累我世尊,且誡且談,展轉發明,循循善誘,曲曲提撕,已至今日。所謂陽春布德,花香漏泄於枝稍;素月流輝,波印透開於潭底。當機此際,拋下草菴,趨入寶所,方見老漢真心,始解太平無象,是以感悔流涕,喜極成悲。
言是經者,即一往所談文字般若。
言義趣者,義即義理,即所詮離相無住妙有不有之理,乃前處處言即非者是也。趣即旨趣,即般若玅用真空不空之趣,乃前處處言是名者是也。此即觀照般若。
而言深解者,正是尊者㘞的一聲,桶底脫落,突出頂門,正眼握定金剛寶劍,所謂大用現前,不存軌則,正深悟而實解也。此即實相般若。
良以因文字起觀照,由觀照而契實相也。
鼻出為涕,眼出為淚,心激感痛曰悲,鼻息縮傷曰泣。此因悟而傷迷,喜極而反痛也。茲呈解而歎希有者,與前不同,文雖似一,而義實雲泥。前乃讚佛日用尋常,莫非本地風光,指示當人全體大用般若真心,猶如天王華屋,一時乍見,故曰希有。今乃讚佛以文字般若引生觀照,令契實相,則是深入九重,細見五步一樓,十步一閣,徧歷歌臺舞殿,複道長橋,甚而明星熒熒,綠雲擾擾,靡不洞悉,應接無暇。至此不能遍言宮裏之事,唯道一切好希有也。是則前乃外見規模莊麗,今乃入見室家之好也。
如是經典者,即前一往所談言說章句文字般若。而言深者,即所詮無住觀照般若。更言甚者,即今深解悟入實相般若也。
昔來者,謂自證阿羅漢果,得人空慧眼以來,未曾得聞此金剛般若波羅蜜經也。良以當機自阿含,歷方等,至般若,證人空以來,於一切法,但念空.無相.無作,自謂究竟。然而未聞法空之理,以故適纔悲泣者,正謂如是之經,恨未早聞耳。蓋此經談空,亦不住空,所謂有無俱遣不空空,故稱之曰甚深經典也。
△二、歎他聞希有。
世尊!若復有人得聞是經,信心清淨即生實相,當知是人成就第一希有功德。世尊!是實相者即是非相,是故如來說名實相。
此因己而歎他也,乃尊者汲引同類,并及當時一切大眾耳。葢因前來聞真空之說,恐無知音,故率然而問:頗有眾生乃至生實信不?佛誡之曰:莫作是說,不惟現在有人,乃至如來滅後亦有。彼時雖不敢辯,未免尚懷鬼胎。至此尊者點胷自肯,始知今是而昨非矣,便覺從前出言鹵莽。此解如來訶誡,明現在不無之旨也。故言若復有人等,正謂現在不獨我能信,還復有人亦能生信也。
言聞經者,聞慧也。信心者,思慧也。生實相者,修慧也。信心清淨者,正信自心清淨,解得離相無住,毫無一法當情故也。蓋此信一生,則諸法不生。既諸法不生,即實相生焉。所謂諸法不生,而般若生。是以由文字般若,起觀照般若,信得無我無法等相,心自清淨,即是所生之實相般若也。當知實相無能生所生,不過開顯正智,假名曰生耳。
此中是人下,言由淨信而生實相之人,則能成就第一希有功德。言第一者,須知信之一字,乃入道之前鋒,為善之首領。是以五十聖位,此位為先。十一善法,是法居首。故云第一。而言希有者,即此實相之理,不外尋常。所謂溪聲盡是廣長舌,山色無非清淨身。即諸法而顯實相,寧不希有乎。而言功德者,即因功果德,乃無漏無為之因果也。雖塵界寶施,恒沙身命,亦莫能及。故云第一希有功德也。昔武帝問達磨云云,皆答福德以有漏有為也。豈知此淨信實相,為真功德耶。向下是之一字,乃承上轉下之辭。言實相者,乃真實之相。非相者,即非諸法之相。名實相者,乃名諸法圓滿成實之相也。然此三句,各有深意。第一句,即對四諦凡夫外道執虗妄相者,而曰實相。以除我執,以顯我空真實之相也。第二句,對出世間聲聞緣覺執空相者,故說非相而非空相也。以遣法執,以顯法空真實之相。第三句,對權乘菩薩執非法相者,則以是名除非法執,以顯俱空真實之相也。一即文字,二即觀照,三即實相。設以三觀等釋,亦無不可。茲不繁贅。以上乃當機前承訶誡之後,處處留神。至此疑團冰釋,是以吐露發揮,皷舞當時大眾。正是:若不一番寒徹骨,焉得梅花撲鼻香。
△三、明後聞希有。
世尊!我今得聞如是經典,信解受持,不足為難。若當來世後五百歲,其有眾生得聞是經,信解受持,是人即為第一希有。何以故?此人無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所以者何?我相即是非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是非相。何以故?離一切諸相,即名諸佛。
此正當機領解。佛滅度後,後五百歲,有持戒修福之人,能信是經也,始知佛語無虗。蓋尊者之意,謂我為羅漢,耳提面命,尚不免疑,然幸親稟佛教,得生信解,似亦不足為甚難事。若夫當來濁惡世中,後五百歲,正法像法之後,時當末法之際,目不覩玉毫之相,耳不聆金口之言,當此去聖時遙,鬬諍堅固之秋,其有眾生,覽遺教而興思,念微言而渴仰,因而得聞如是之經,遂而信心清淨,解得人法俱空,復能如說受持,是則真為罕有之者。此中聞是經即聞慧,信解即思慧,受持即修慧,以能具此三慧,故言是人即為第一希有。此是人二字,正領佛說當知是人之是人也。言此人非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種善根,已於無量千萬佛所種諸善根,正是見佛多,聞法廣,種善深,乃人中第一流人也。然復能信心清淨,解此離相無住之旨,了得人法皆空,豈非人中之希有者乎?
向下即徵釋云:何所以故?此人不過聞經信解受持,是亦平常之事,如何便說是人中第一希有之人聻?以此人無我等四相故。何則?設有四相,自不能信此經離相無住之文字也。今能信此,則無四相可知。既無四相,則其人已證人空之智,高超三界,遠越四生,我生已盡,不受後有,豈非凡外人中第一希有者乎?然既如此,次又徵云:所以者何?此人即無我等四相,不過與二乘同流,尚有無明未斷,變異猶存,何得謂之第一?然此不惟但解人空,兼亦證入法空,不惟無我等四相,亦無無我等四相。設不如是,奚能解此經離相無住之觀照乎?既解觀照,則不臥無為牀,戒飲寂滅酒,已離化城,直造寶所,豈非二乘人中之第一者乎?故云我相即是非相等者,此中我等四相,在二乘人惟知執無,今言非相者,即是并無相,亦非所謂無無相也,即無無我相,無無人相.眾生.壽者相也。是則法根既絕,我苗不生,二執冰消,二空智顯,即古云:若欲速成佛,持刀快殺牛,牛死人亦亡,佛亦不須求。至此則佛尚不求,豈非小聖中之第一者乎?
若爾,則再三徵 何所以故,即使解得法空,不過同乎菩薩上求佛果,下化眾生,往來三界,出入四生,何處無之,安為希有。良以此人不惟但解法空,離其法等四相,而且又解非我法等四相之空亦空,遠離一切諸相,而更證俱空之智耳。設不爾者,何能受持此經之離相無住之實相哉。既能受持實相,則能了達實相無相,無相亦無相,是則離一切諸相,則非菩薩之可稱,即當名之為佛矣。此正結前深解義趣之文也。
然雖如是,要識當機疑悟落處,指示分明,疑自何生?悟從甚得?方為說到見到。設不爾者,何異盲人摸象?未審諸人有證據不?倘或未明斯旨,且須落草盤桓,幸勿厭繁可耳。良以尊者抱負迥異常流,況乎身佩三印、果證二乘,踞化城之堅壁、依草菴而駐兵,自是自空一世、氣冠羣英,方將問鼎請隧,且不識漢何如我大?然則所謂獨坐窮山,放虎自衛者也。今向祇園座下見得一斑,正欲人前顯實、閙裏奪尊,方不埋沒自己。設或不然,寧不錦衣而夜行耶?以故一心恭敬、三問齊伸,將謂唯我已達,然為諸人正以夜郎王而自居也。
然我如來,既見當機智勇膽略,還是個人,猶臥龍之遇天水,不妨且戰且攻,且招且撫,是以將錯就錯,而應之曰:應如是住,如是降伏其心。此時如來毫不干動,所謂將欲取之,必固與之。始而略示降心離相,繼而復示住心無住,此則八陣之圖已陣,十面之伏已設。然欲下手,遂將自己畫道等身符子,直向尊者面前一擲曰:於意云何,可以身相見如來不?即此一問,當機不解是箇弔虎離山之計,因而輪鎗躍馬,直出垓心,且而據鞍顧盻,以示矍鑠可觀,自謂英雄葢世,智術過人,遂率然而對曰:不也。只此二字,是要充作家的樣子,然則何異龐德之敵雲長,所謂初生犢兒不畏虎也。且復抖搜精神,左鎗右棒,橫衝豎撞,故云:世尊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何以故?如來所說身相,即是非相,足見尊者前遮後搪,上盤下旋,也是箇戰將。然在如來,以逸待勞,見得當機到此,力盡矢窮,因而虗恍一刀,引他入陣,所以把火助照,故曰:凡所有相,皆是虗妄。尊者至此,只解如來順水張帆,豈識老漢逆風帶柁,是以䇿轡向前,不覺全身陷陣。
如來見事已濟,不費張弓隻箭,只須羽扇輕揮,霎時旌旗變色,壁壘皆新。故曰: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方纔正說離相之旨,當機以為得計,竭力應酬,不料如來忽然吐出這箇即字,未免驚慌,意欲奪空而走,遂復嫁禍於人。故曰:頗有眾生得聞如是言說章句,生實信不?故知即之一字,乃疑悟根也,生佛基也,釣鰲鈎也,縛將縧也。如來因彼破綻已露,始向頂門一針道:須菩提,莫作是說。然此莫之一字,乃除疑生信之關,亦尊者就擒被縛之所,設非此字,未免還有之乎者也。故如來止用一箇莫字,便教當機閉口無言,神驚膽喪,而偷心盡死,至此則生擒下馬,而活捉歸營矣。
向下之文,皆如來穩坐中軍,握定金剛寶劍,將當機呼至堦下,喻以至尊威德,令其改往而修來也。所以當機蒙示佛身離相,果法離相,繼而又教之以住心無住,首則泛論無住,自小乘法而至佛法菩薩莊嚴,次乃正明無住,復又喻明無住,展轉發揮,以蕩執情,因復較量顯勝,令生渴仰,以彰般若妙用。故尊者因聞經功殊勝,遂而請名奉持,乃是羨皇恩之浩蕩,可謂中心悅而誠服也,此正投誠而皈命矣。如來垂示,乃云是經名為金剛般若波羅蜜者,即聖德之無私,而隨功賞賜也。又曰:以是名字,汝當奉持。即將金剛王劍至是亦賜矣。繼復釋曰:佛說般若,即非般若,是名般若者,乃如來之捧轂推輪,所謂閫以內寡人治之,閫以外將軍治之也。而復示說法離相,依正離相,顯示經功者,乃授廟謨聖訓耳。
是以當機至此,深荷大德痛悔前非,不禁感恩而流涕矣。故前來乍聞諸相非相,即見如來當機在彼,尚猶屈強,未免跳梁。是以累我世尊,廣談法非法空,即非是名句義。至是豁然,方省前非。以故悲淚呈解,三稱希有。一口道出,離一切相,即名諸佛。
以此觀之,則前之即字出自佛口,此之即字出於當機。只此前後二即,可謂剛剛合上油瓶葢矣。斯正以心印心之謂也。然則諸有智者,雖由譬喻可解,幸勿作譬喻解可也。若然,則辜負經文不少。不唯辜負經文,亦且辜負如來。不惟辜負如來,兼又辜負當機。不惟辜負當機,亦復辜負自己也。
△二、世尊印述二:一、印證二:一、總印。
佛告須菩提:如是,如是!
此總印所述之當也。前以當機解之未深,輕率而發,頗有之問,佛則訶誡。今既蒙教,得其深解,呈白於佛,故為印可。曰如是如是者,謂當機所解三空觀智,皆稱真如而是。然重言者,當之極也。而此兩個如是,須知一在於佛,一在當機。何則?葢佛之意,謂我唯教爾,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汝今既然能解離一切諸相,即名諸佛。正是我心如是,汝亦如是,須善護持。此則以心印心已竟。然空生之稱慧命者,正所謂傳佛慧命,真不愧矣。
△二、別證。
若復有人得聞是經,不驚、不怖、不畏,當知是人甚為希有。
此即反其預歎之詞而印證耳。意謂爾何求全於人如是之深也。必欲其信心清淨,即生實相,及信解受持,而後乃許其為第一希有者。若然,恐亦難得其人。即今設或有人,縱不能深心信解,但聞是經而不驚疑怖畏,就算是箇上好的了。故曰甚為希有。正所謂才難,不其然乎。
△二、述成二:一、約法述成二:一、就智度述成。
何以故?須菩提!如來說第一波羅蜜,即非第一波羅蜜,是名第一波羅蜜。
此下徵明。問:何故但聞而不驚畏者,便曰甚為希有。以其人但聞是經不驚,即證佛順俗諦所說六波羅蜜中之第一波羅蜜;但聞是經不怖,即證佛順真諦所說之即非第一波羅蜜;但聞是經不畏,即證佛順中道所說之是名第一波羅蜜。豈非甚希哉!問:經中何事是可驚疑怖畏?答:無著謂於聲聞乘中說有法有空,於此聞法無有故驚,聞空無有故怖,於二無有理中思量不能相應故畏。以上乃約文述。
若約旨述者,即初.無我等四相,人天聞之誠為可驚,以人天未得人空,專執我等四相故。次.非無我等四相,聲聞緣覺聞之誠為可怖,以二乘人雖無我等四相,已證人空,然不能非却無我等四相而證法空。三.離一切諸相即名諸佛者,乃不惟我法雙空,并俱空亦空,雖菩薩聞之誠亦可畏,以權乘菩薩住於法空之境,不能將空法之空亦空,是以有驚疑怖畏也。而此三波羅蜜皆稱第一者,何也?葢五度如盲,般若如導,五度無般若,皆不到彼岸故。是則般若稱之為第一波羅蜜也。當知一往皆明離相無住之旨,皆屬般若之用,正猶金剛鋒利之用。此下將談證悟,故舉波羅蜜之究竟彼岸,取喻金剛堅固之體也。佛因當機已悟金剛般若,故說波羅蜜更令深進,所謂錦上鋪花耳。
△二就忍度述成
須菩提,忍辱波羅蜜,如來說非忍辱波羅蜜,是名忍辱波羅蜜。
此復轉述上文也。謂此第一波羅蜜,自何而得?以從忍辱中來故。何則?以第一波羅蜜,雖是修般若者,設非忍度兼資,亦不能速到彼岸,所謂明人忍慧強也。此由一往教諸菩薩,度生離相,布施無住,非有忍力者,則不可耳。故起信云:以知法性無苦,離瞋惱故,隨順修行羼提波羅蜜。葢羼提者,即忍辱也。忍即內心含容也,辱乃外來橫逆也。其忍有三,謂生忍、法忍、無生法忍。夫行是行者,不見內有能忍所忍,不見外有能辱所辱,中間不見有杖木相加等事,方是三輪體空,一心清淨,乃為深得無生法忍也。此言忍波羅蜜者,是順俗諦之言,即生忍也。非忍者,是順真諦之言,即法忍也。是名忍辱者,是說真俗不二,順中道第一義諦之言,即無生法忍也。意言此人能證此忍,方能聞是經,於離相度生,無住行施,深忍好樂,而得不驚不怖不畏,豈非甚為希有乎?
△二約人述成。
何以故?須菩提!如我昔為歌利王割截身體,我於爾時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
此印證述成離一切諸相,即名諸佛也。謂我昔離相,方能行忍。如其相不能離,雖一言見侮,猶啣恨終身,矧割截乎?乃至節節支解,不瞋恨者,由離一切相,所以成佛也。此乃世尊婆心太切,所謂為人須為徹,殺人須見血。因當機雖悟離相之理,恐於離相之事尚未了然,故將自己做過的樣子拈於他看,以便修學。且而復恐秪會向第一波羅蜜中覓取般若,不能於餘五度上會得般若,故廓而充之曰:豈惟般若非般若,是名般若?須知六度皆然,即如忍辱非忍辱,是名忍辱耳。故徵釋云:以何義故,說忍非忍,是名為忍?又行忍辱者,有何憑據而知其離相耶?故此佛引我昔而證成也。蓋人平時可以勉強而至生死,大難臨身,不能絲毫假借,故曰我於爾時無我等者。此正燕雀不處巢,無以畜眾雛;如來不示行,無以度眾生。故先示離相的樣子耳。
又徵:何以知其如來行忍實無四相聻?釋曰:我方支解時,若少有四相,即生瞋恨,此又離相之明驗也。
梵語歌利,此云極惡。陳譯為迦陵伽,唐譯為羯利,此秦譯也。茲乃略釋。若欲廣明事跡,准涅槃經云:我念往昔生南天竺國富單那城婆羅門家,是時有王名迦羅富,其性暴惡,憍慢自在。我於爾時為眾生故,在彼城外寂然禪思。爾時彼王春木花敷,與其宮人綵女出城遊觀,在林樹下五欲自娛。其諸綵女捨王游戲,遂至我所。我時為欲斷彼貪故而為說法。時王見我便生惡心,問言:汝得阿羅漢果耶?我言:未得。復言:汝得不還果耶?我言:未得。汝既年少未得聖果,則為具有貪欲煩惱,云何恣情觀我女人?我言:大王當知!我雖未斷貪欲,然其內心實無貪著。王言:癡人!世有仙人服氣食果,見色尚貪,況汝盛年未斷貪欲,云何見色不貪?我言:大王!見色不貪實不由於服氣食果,當由繫念無常不淨。王言:若有輕他而生誹謗,云何得名修持淨戒?我言:我無瞋妬,云何言謗?王言:云何名戒?答言:忍名為戒。王言:若忍為戒當截汝耳,若能忍者知汝持戒。我時被截容顏不變,王臣見已諫言:如是大士不應加害。王言:汝等云何知是大士?諸臣曰:見受苦時容顏不變。王言:我當更試。即劓其鼻刖其手足。爾時我於無量無邊世中修習慈悲,愍苦眾生心無瞋恨。時四天王心懷瞋忿雨沙礫石,王見大怖,復至我所長跪白言:惟願哀愍聽我懺悔。我曰:大王!我心無瞋亦如無貪。王言:大德!云何得知?我即立誓:我若真實無瞋恨者,此身平復如故。發是願已身即平復,更願我於來世得成菩提先度大王。
是故我今成佛,度憍陳如也。蓋我之忍,非止歌利一時。又念五百生中,作大仙人,名曰說忍。於爾所世,皆無四相。故忍慣而視之為尋常也。應知忍無四相,即為第一波羅蜜。苟無智慧,則不能無瞋恨。即忍於一時,亦不能忍於多世。即甘忍其苦,亦不能感格於王也。此世尊即忍度發明離相者,正恐說食不飽,是欲當機親嘗一口也。
△五、結成離相。
是故,須菩提!菩薩應離一切相,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
前既印述已畢,至此結勸云:菩薩當如我上來離相發菩提心,亦必須修此離相之行也。是故二字通結上文,正謂爾前問我善男子、善女人云何發心?云何降住?是故當知學般若之菩薩,應當離相而發心也。此佛因顯離相之用,并其降住之前發心無法之旨,一盤托出。其如當機雖聞此說,尚欠沉思,可惜當面又成錯過,故下復有云何降伏發心之問也。設於此處會得發心無法之旨,則下半卷問答均可已矣。所以貪看眼前浪,失却手中篙,乃當機之謂歟!此彰般若離相用竟。
△二、彰般若無住用二:一、正明無住,三:一、不住六塵。
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生無所住心。若心有住,即為非住。是故佛說:菩薩心不應住色布施。須菩提!菩薩為利益一切眾生故,應如是布施。
此乃結前廣略住心無住,以彰般若無住之用也。因前雖歷明無住,正明無住,喻明無住校量。況顯尚未有結,便談離相之用。今上已結離相之用,故茲當結無住之用。此乃正結前文應無所住行於布施,并應無所住而生其心也。不應者,即前之應無也,亦誡詞也。此中言不應生心者,良以心本無生,因境而生。以故生心即妄,動念即乖。不可住著六塵而行檀度者,乃示無住之事也。應生無所住心,即應無所住而生其心,此勸悟無住之理也。葢上之住色等生心,即妄心也。下之應生無所住心,真心也。所以用不應二字,誡其勿住。以應之一字,勸其當生。若心有住,即為非住。此明我教爾不應住者何意?但爾之心一有住著,即屬虗妄之幻識,而非無住之真心矣。正明有住即乖法體,而非無住實相之理。故古德云:却物為上,逐物為下。瞥起微情,即落地上。正楞嚴云:若能轉物,即同如來。斯之謂也。
是故下。示三輪空也。不住色布施者,能施空也。為利益眾生者,即受施空也。應如是布施者,逆指上文不住之義也。內則不住有我,外亦不住有人,而中間不住可施之物,即施物空也。是則三輪俱空,真可謂無住行施矣。此明菩薩行施,不應住著,原為利益眾生也。設或稍有住著,則是人我未忘,而與眾生結憎愛緣矣。若然,則互為子孫父母,冤家債主,百劫千生,恩怨纏綿,輪迴生死,何能解脫。以故應當行布施時,不得住六塵而行布施也。果能如是行施,則為無住之施,無漏福田也。所以如來教人行施,決不可住相者,良有以焉。
△二、不住人法
如來說一切諸相即是非相,又說一切眾生即非眾生。
總結上文修忍行檀,以彰無住之義。言一切諸相,即是非相者,正顯真如自性,非有相,非無相,非非有相,非非無相,非有無俱相,非一相,非異相,非非一相,非非異相,非一異俱相,乃是真空無相之實相也。而又說一切眾生,即非眾生者,以一切眾生,從無始來,種種顛倒,妄認四大為自身相,六塵緣影為自心相,是以四大和合五蘊六塵,眾法相生,假名眾生。若析皮肉肋骨以歸地,精液痰唾以歸水,暖氣歸火,動轉歸風,且道妄身安在?於中六塵各歸散滅,畢竟無有緣心可見。設離四大五蘊六塵,則無眾生可得,故云即非眾生。葢上之諸相非相者,謂諸法俱空也,則遠離法非法執。下之眾生非生者,人我皆空也,則遠離我執。若合前章之義,正是三輪空寂,三執消融,三空顯現,此則般若無住之用,可謂彰明較著者矣。
△三、結顯真實二:一、正明真實。
須菩提!如來是真語者.實語者.如語者.不誑語者.不異語者。
此乃結前起後,勉生信解,依之修習也。因上所明諸相非相,眾生非眾生,恐云菩薩為利益一切眾生,此何又說眾生非眾生,毋乃空有矛盾,二三其說乎。故曰如來是真語實語者,此明決不疑誤後學。如云佛說苦諦,真實無異者是也。況佛說法,必然契理契機。凡有所說,皆歸三諦之理。至如真語如語,乃稱真諦,即空而說也。實語者,此稱中道實相而說也。不誑不異,此順今時依俗諦而說也。又則真語者,無妄也。實語者,無虗也。如語者,如所得而說也。不異者,無更變改易也。魏譯止此四語,什師譯本則有五語。葢順天親論文,欲統收四語,發明佛意一一真實,而非虗誑故耳。由是之故,須信誠言,不汝欺也。
△二、轉釋真實。
須菩提!如來所得法,此法無實無虗。
此正承佛語真實之義也。良由此法無實,故說眾生非眾生。因其此法無虗,故說利益一切眾生。是則如來所說,皆是稱理,皆是真實,非誑異矣。此正證成無住行施,教其不得住著也。何故?以此阿耨菩提之法,不同世間所執陰處界等之法。有實有虗,此乃無實無虗。因其無實,則妙有不有。以其無虗,故真空不空。因妙有不有,故不住有法。所以身相非身相,菩提非菩提,說法非說法,世界非世界,微塵非微塵,莊嚴非莊嚴等。因真空不空,則不住非法。所以說是名身相,是名菩提,是名說法,是名世界,是名微塵,是名莊嚴等。以是無實,故不住有。以是無虗,故不住空。觀佛談真空妙有,以彰般若無住之用。而至此處,亦可謂竭盡而無餘蘊矣。
△二、舉喻顯用二:一、舉喻二:一、喻住則不妙。
須菩提!若菩薩心住於法而行布施,如人入闇即無所見。
此喻住相之過也。乃世尊恐當機不能頓空,三輪猶帶廉纖,故舉喻以明住相不妙之過也。言菩薩心住相行施,不惟不能透脫根塵,抑且被物所轉,反為貪癡所覆,徒增憎愛緣耳。是知不能得般若無住妙用,而行施者頭頭障礙,如一雙好眼入於闇室,縱有無量家珍且不能見,安得其受用者哉。
△二、喻不住方妙
若菩薩心不住法而行布施,如人有目,日光明照,見種種色;
此喻無住之功也。葢住則被境牽纏,不住則即能轉物,而蕩除三執,徹證三空,方謂之金剛大用現前也。始得情翳冰消,智光圓照,道眼觀來,事事光明。即如人之有目,又加之日光照耀,則能盡見種種之物色矣。所謂寸絲不挂,萬里無雲,撥開關棙子,親見本來人。而此無住之用,妙莫加焉。然則發心菩薩,可不深求無住乎?
△二、顯用二:一、生福用二:一、自利福。
須菩提!當來之世,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能於此經受持讀誦,即為如來以佛智慧,悉知是人,悉見是人,皆得成就無量無邊功德。
上以五語二喻,證勸無住行施。然行施者,既得三輪寂,三執消,三空顯,是經之意,可謂深矣。而猶未識持經功德,故此顯之。葢當來之世,正屬此時。所謂濁惡者多,受道者少。若非久植善根,不能受持讀誦。今云能者,不惟能誦文字章句,亦能受持無住妙義。則其人功德,非權乘小果可以企及。故云即為如來。以佛智慧,悉知悉見。此即為之為,當訓得字,謂即得感格者也。以佛智慧言,悉知者,乃佛三達洞照。悉見者,五眼圓觀也。如是者,逆指前來廣略章中,虗空無量,沙界無邊之功德也。問:此經前後,重重校量,佛意何居?答:良以金剛般若,無著真宗,誠印心之祕典,乃入聖之真詮。三執空而妄心休息,三智顯而實相圓成。稍非觀照精純,奚得心空境寂。不假文字般若,何由認路還家。故凡結證之處,廣明持說之功。不過俾道脈以常流,使法源而不竭。微言不泯,意在斯焉。
△二、利他福二:一、略說福。
須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初日分以恒河沙等身布施,中日分復以恒河沙等身布施,後日分亦以恒河沙等身布施,如是無量百千萬億劫以身布施。若復有人聞此經典,信心不逆,其福勝彼,何況書寫、受持、讀誦、為人解說。須菩提!以要言之,是經有不可思議.不可稱量.無邊功德,如來為發大乘者說,為發最上乘者說。
此較量持說勝身施者,以顯般若無住之功也。蓋日有三分,初日辰巳分,中日午未分,後日申酉分。此言每日三分,各用恒河沙身施,可謂行檀之精進矣。然而不唯一日兩日,如是積日而劫,壘一而百,以至於無量百千萬億劫,此則甚言其久也。而況日日三分,皆以恒沙身而為布施,此則內財之施,福自難量。梵語劫波,此云長時,有小中大芥城拂石增減之不同。此上較定其福之勝,然猶不及聞此經典般若無住之義,一念信心耳。
此言逆者,即忤逆所謂謗方等也。而曰不逆者,即隨順此文字般若無住之義不生毀謗。只此之福已勝身施,何況受持讀誦為人解說。此受持讀誦自利也,為人解說利他也。正明一聞信順福尚超於恒沙身施,何況二利俱備之者,則其人福愈難較矣。此以要下,初由略以較多。既難比勝,今自廣以至要,故云以要言之。意謂設具足讚歎終不可窮,以略而言亦有不可心思、不可言議、不可以多少稱、長短量,實無邊涯際畔之功德也。
應知如此內施,雖事大時長,乃福感有漏。苟能隨順般若,則自他俱利,果證菩提。是無漏法施之功,豈可以有漏生死身而較量哉。如來為發下,承上而言。謂此經具不可思議功德者,以為發大乘心者說故,為發最上乘心者說故。若據起信,其大有三,謂體、相、用也。復恐濫權,故以最上揀之,所謂一佛乘也。以大乘則通收迴小向大,漸機人也。最上乘則指不歷階級,圓頓人也。
△二、廣說福三:一、正明廣說功德。
若有人能受持、讀誦、廣為人說,如來悉知是人、悉見是人,皆得成就不可量、不可稱、無有邊、不可思議功德,如是人等即為荷擔如來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此勸持廣說,以顯功德也。謂此經既為大乘人說,然能受持廣說,具二利之德,則此人亦大乘人矣。言廣說者,於人非止一二,於經非止四句,所謂向稠人廣眾之中,建大法幢,普施般若法雨也。然則此人之功德,非心所測,非口所宣,唯有如來能悉知見,降斯已還,皆莫能識。何則?以此人既能自利利人,即為荷擔如來無上菩提故也。在背為荷,在肩為擔,言如是二利之人,方是任重致遠,代佛擔担,替佛行道者也。
△二反顯樂小不能。
何以故?須菩提!若樂小法者,著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即於此經不能聽受讀誦、為人解說。
此反顯也。正明不能以般若為己任者,則非大乘之器。問:佛心平等,施法亦然。云何上說,惟為大乘,與最上乘耶?答:樂小者,自不能聽信受持,並廣說耳。所謂一日之價,以為大得。何暇於留心法王大寶哉?以其樂小之流,四相未空,法執未除。愛樂小果,著相憍慢。躭著虗妄,深戀不捨。焉能向此般若經中,於離相無住之義,而肯聽信乎?且聽信尚然不能,焉能受持讀誦,廣為諸人解說其義趣乎?正明小機,決不能受持廣說耳。今既能聽受讀誦,為人解說,非樂小者可比。寧不謂之大乘人,最上乘人,為荷擔菩提者乎?
△三、結指經處當供。
須菩提!在在處處若有此經,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所應供養,當知此處即為是塔,皆應恭敬作禮圍繞,以諸花香而散其處。
此勸護法當供其經也。須菩提下,在在乃經在所在,處處即經處之處也。此皆領前無住章中隨說是經乃至四句,當知此處一切天人皆應供養如佛塔廟也。言恭者即作禮圍繞,而敬者即以諸香花等,此即依正而表恭敬也。塔乃藏應身舍利之所,而此經乃藏法身舍利之處,所以益當供之也。問:前既有此,何更重說?答:前明無住之義,言經處與人皆應供養;此明無住妙用,經處及人寧不然哉?且前云如佛塔廟,茲曰即為是塔,而即之與如較前為更親切也。文義各別,故不重也。
△二、滅罪用三:一、正明滅罪玅用。
復次,須菩提!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讀誦此經,若為人輕賤,是人先世罪業應墮惡道;以今世人輕賤故,先世罪業則為消滅,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此顯持誦有二不可思議也:一者、以輕易重,能回定業,則報不可思議;二者、當得菩提,則果不可思議。此釋持經有不得勝福之疑。復次,須菩提下,謂此經既為發大乘并最上乘者說,而持說之人又具不可思議功德。凡經在處,即是佛塔,則一切天人應當恭敬。此皆如來真實誠言,信固然矣。如何現有善男子、善女人在那裏受持、讀誦,不唯不得人天恭敬,而反被世人輕賤者,何也?所謂輕則不重,賤則不尊矣。然則輕賤事有多種:或行嫉妬,或生忌嫌,或懷瞋而加謗,或倚勢而欺凌,甚而刀杖、瓦石、拳脚相加,是皆輕賤之事。以此觀之,經功何在?釋云:是人先世罪業也。以其人未識佛時,未聞法時,未遇僧時,未持般若時,且莫說是人前生多世,即今生以先半世之中,能保其皆造福而不造罪業乎?既有罪業,則將來之世,應墮惡道,受苦無窮。言惡道者,即三惡道,乃地獄.餓鬼.畜生也。今以持經功德,轉重報令輕受,轉生報、後報令現受。由今世被人輕賤,則先世所造之罪業,即借此而消滅矣,不復更墮三塗,豈非般若之殊勳哉?然且不止滅罪,由此修習,當得成佛,故云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言當得,正謂今雖不得,當來必得也。豈可因人輕賤,遂謂持誦無功?以此觀之,則轉罪報而得佛果,應亦愈知此經之妙用矣。
△二、兼顯經功妙用。
須菩提!我念過去無量阿僧祇劫,於然燈佛前,得值八百四千萬億那由他諸佛,悉皆供養承事,無空過者。若復有人,於後末世,能受持讀誦此經,所得功德,於我所供養諸佛功德,百分不及一,千萬億分.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
此顯經功妙用,不可思議也。須菩提下,乃舉福較慧也。我,即法身真我。念,即明計不忘之謂也。阿僧祇,翻無央數,十大數之一也。然曰無量阿僧祇者,即三無央數也。葢我世尊,自為廣熾陶師,遇古釋迦,開導發心,修習佛果。至第一僧祇劫滿,遇寶髻如來。二僧祇滿,遇然燈如來。三僧祇滿,遇勝觀如來。今云然燈前者,即未見然燈之前也。那由他,乃第九數,數當萬萬。供養,約四事言。承事,謂躬承奉事,順教無違。空過者,謂如上諸佛,不曾空過一佛,而不供養承事者也。此正世尊以自己因中,供養諸佛,如是之多,且無一佛空過,而其福德,誠不可量。若與末世持經相校,皆不及一。何則?供養諸佛,事屬有為,乃可思議也。受持般若,功屬無為,故不可思議耳。是則經功妙用,可勝道哉。
△三、總結經功玅用。
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於後末世,有受持讀誦此經,所得功德,我若具說者,或有人聞,心即狂亂,狐疑不信。須菩提!當知是經義不可思議,果報亦不可思議。
此總結上離相無住二章,以明果報經義,皆不可思議也。正謂上來我說善男子等,這種校量不及的功德,尚猶略說,若其具說,恐人難信,反生疑惑。言狐者,乃狡獸耳,即野干也,其性多疑,以冬渡冰河,且走且聽,冰下水無流聲即進,有聲即退,因其進退不一,以喻疑者,此名般若福勝,劣根者未可具聞,恐狂亂不信,致招謗法之愆,茲但少分說之耳。何則?以此經之義理,乃明實相離相無住真心,甚深難思,即受持之者,所獲果報,具屬無漏無上,故不可得而思議者也。
然則經文至此,較量五重兩次,外財兩度,內施一番。佛因至是,較量已極,不可更較,故云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須知後文雖有較量,不過隨事便舉。或一三千界寶,或如須彌寶聚,或阿僧祇界寶,皆不如上文之次等者,此有二義:一則恐淺識聞之,難以信受,致有謗毀之罪。二則於前離相無住二章之中,既以廣較,則後之發心無法功德之大,可以例知。雖不如前次第淺深,其義更遠。以有是經義不可思議,果報亦不可思議,而轄之矣。以上首示降住其心,歷彰般若妙用竟。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心印疏卷上
分二:一、經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