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經法眼懸判疏鈔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懸判疏鈔卷之三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懸判疏鈔卷之三
第三,會通餘部者。
△二、釋文分六:初、通括大意。
△二、引經證成。文六:初、引小乘論明法空。
故阿含論云:無是老死,即法空也;無誰老死,即生空也。
△二、引智論明法空。
鈔:從始至終,皆以般若而為其本故。
△三、引淨名明法空。
又淨名云:觀身實相,觀佛亦然。
鈔:淨名云:爾時世尊問維摩詰:汝欲見如來,為以何等觀如來耶?維摩詰言:如自觀身實相,觀佛亦然。我觀如來,前際不來,後際不去,今則不住。不觀色.不觀色如,不觀色性;不觀受、想、行、識,不觀識如,不觀識性等文。斯取文義,指觀五蘊身,而即實相、真如、般若之妙理故。
△四、引本經明法空。
此經云:信心清淨,即生實相等,是般若義。故仁王亦說佛性名為般若。
△五、引般若明法空
大品云:欲得聲聞乘,當學般若波羅蜜;欲得緣覺乘,當學般若波羅蜜;欲得菩薩乘,當學般若波羅蜜。是以三獸度河,各說清淺,分河飲水,自有千差故爾。如來法隨機便,則教有乘殊,細推根源,惟一法耳。
鈔:大品云:欲得聲聞下,以般若智水而入三乘故。是故下智得聲聞菩提,中智得緣覺菩提,上智得無上菩提。是以三獸度河下,一、兔.二、鹿.三、馬。以兔過河,云水太深;以鹿過河,云水却好;以馬過河,云水太淺。故云各說深、淺。分河飲水,自有千差者,云西竺有河,名恒河,如此方秦淮河之類。謂各人門口飲水,清、濁不等,味有差殊。斯則二喻:水喻般若,水、性無二,機有深、淺,諍、惡不同故爾。如來法隨機便下,合上二喻法及機宜。云細推根源,唯一法耳者,言般若性、水無二別也。
△六、引法華明法空。
經云:十方佛土中,惟有一乘法,無二亦無三,除佛方便說。一乘法者,即般若法也。
鈔:引法華一乘實相,而分別說三。今直示本法無二,亦無三故。若有三說,自隨他意、語、方便說也。
△三、釋通妨難二:初、問難。
問:既惟般若一法,何用初說華嚴,終唱涅槃?
△二、釋通答難,分二:初、從本起末。
答:華嚴為直示最上大根眾生,其奈中下未授,故于一佛乘分別說三。
△二、攝末歸本。
鈔:循循善誘者,即阿含時,廣說天、人、因、果小教,以循循善誘引迷流而得入涅槃故。二、引入般若大乘空慧者,即方等會上,以談法相大乘故。三、先所出納,是子所知者,如來將般若空慧法財命須菩提.迦葉.富樓那等化諸菩薩故,故曰是子所知。四、以至法華會上,仍將般若空慧委付家財下,雖法華授記作佛者,以般若法而付囑之,方能流入一切智故。五、是知下,結歎云:是知若無般若,以心印心,以法即法者,決不能授記作佛耳。
△四、示般若流入諸法。文五:初、指般若即法界義。
是以般若之法,在華嚴為一真法界,眾藝修之,令入般若波羅密門。
鈔:善財先近徧友,一言不示表法男徧一切處故,指歸眾藝童子唱四十二字陀羅尼門。先阿,後茶,表示菩薩入四十二位賢聖真菩提路,總依般若波羅密法門而修之故。
△二、指般若即實相義。
在諸大乘經,為實相般若。
鈔:如來一代時教,皆依實相為本。離此實相外,無法可酬故。
△三、指般若即金剛性
在此經為金剛般若。
鈔:經云:尊者問佛:此經,我等云何奉持?佛告須菩提:是經名為金剛般若波羅蜜。以是名字,汝當奉持!所以者何?佛說般若波羅蜜,即非般若波羅蜜等。
△四、指般若,即覺藏義。
在法華為本源覺藏。覺藏者,即般若義也。
鈔:本源者,即真如自性也。覺藏者,即般若智也。是故起信論云:從本以來,自性滿足一切功德,所謂:自體有大智慧光明義故,徧照法界義故,真實知識義故,自性清淨心義故,常、樂、我、淨義故,清凉不變自在義故。具足如是過於恒沙不離、不斷、不異、不思議佛法,乃至滿足無所少義故,名為如來,亦名如來法身。
論又問曰:上說真如其體平等離一切相,云何復說體有差別如是種種功德?答曰:雖實有此諸功德義,而無差別之相,等同一味唯一真如。此義云何?以無分別離分別相,是故無二。
△五、指般若即涅槃性二:初、正示名目。
在涅槃為常住妙性,亦般若義也。
△二、引經證成。
故世尊將入潛輝云:我以摩訶般若之力,徧觀三界,諸山大海,大地含生。如是三界,根本離性,畢竟寂滅,同虗空相等。
鈔:大覺世尊將入涅槃時,頓示三摩禪那、三摩鉢底,反復三次出定,告眾云:我以摩訶般若之力至同虗空相等者,以示諸佛如來成道、轉法輪、入涅槃等,皆以般若之力而成就故。若無般若自性,將何為本耶?
△五、名別義同。
是知名雖有異,而妙旨無殊,豈非般若而為諸法之本哉?
△六、賢聖同依。
故三賢之所依,十地之所證,十方三世諸佛皆依般若故。得阿耨菩提者,以一體同觀無二法故。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懸判疏鈔卷之三
△三、會通餘部三:初、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