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摩經無我疏
維摩詰所說經無我疏卷第四
維摩詰所說經無我疏卷第四
維摩詰所說經方便品第二。
法華文句釋方便品題,其義有三:初、約字訓釋。方者,法也;便者,用也。法有方圓,用有差會,三權是矩、是方,一實是規、是圓。若智詣於矩,則善用偏法逗會眾生;若智詣於規,則善用圓法逗會眾生。譬如偏舉指以目偏處,是舉偏法以目智,宜用法以釋方,將用以釋便;若總舉指以目圓處,宜用秘以釋方,玅以釋便也。舉偏法釋方便,葢隨眾生欲,非佛本懷,如經令離諸著,出三界苦,是故如來殷勤稱歎方便。此義可釋他經,非法華意。又方便者,門也。門名能通,通於所通,方便權略,皆是弄引。為真實作門,真實得顯,功由方便,從能顯得名,故以門釋方便,如經開方便門,示真實相。此義可釋他經,非法華意。又方者,秘也;便者,玅也。玅達於方,即是真秘。點內衣裏無價之珠,與王頂上唯有一珠,無二無別;指客作賤人,是長者子,亦無二無別。如斯之言,是秘是玅,如經唯我知是相,十方佛亦然,止止不須說,我法玅難思,故以秘釋方,以玅釋便,正是法華之意,故言方便品也。料簡云:初番釋者,是體外方便化物之權隨他意語;次釋亦是體外方便自行化他三權,亦是隨自他意語;後釋是同體方便,即是自行權隨自意語文。今用此三義以釋此品方便,非前第一種化他之權隨他意語,正是第二種自行化他之權亦是隨自他意語,亦兼第三種自行之權隨自意語。如下經云:善於智度通達方便。又云:其以方便現身有疾。非以方便權略而為弄引為真實作門乎?又如下文對眾說法,指婬怒癡即是解脫煩惱,生死即是菩提涅槃,非玅達於方即是真秘乎?但與法華不同者,此點內衣無價之珠,與王頂上惟有一珠無二無別,是正因佛性之珠在婬怒癡衣裏,與佛輪王頂上之珠是同,不與大通智勝佛所繫法華了因之珠同,亦非指二乘客作賤人是長者子無二無別。是以此經但云:高原陸地不生蓮華,焦芽敗種不成法器。此之所以與法華異也。
觀解者,觀一念心性具十界,佛界為實,九界為權。佛界即九界,實即是權;九界即佛界,權即是實,是為同體權實。能如此觀,是為玅達於方,即是真秘,是真方便也。
○二、釋經文二:初、序人名。
爾時,毗耶離大城中,有長者名維摩詰。
法華文句明世間長者而有十德,一貴姓,二位高,三大富,四威猛,五智深,六年耆,七行淨,八禮備,九上歎,十下歸。佛為出世間長者亦然,姓則佛從三世真如實際中生,位乃功成道著十號無極,富而法財萬德悉皆具滿,威則十力雄猛降魔制外,智即一心三智無不通達,年而果成正覺久遠若斯,行乃三業隨智運動無失,禮則具佛威儀心大如海,上為十方種覺所共稱譽,下則七種方便悉來歸依。今維摩居士既為毗耶離城之大長者,世間十德悉皆圓備,又為金粟如來之所示現,而出世十德亦復具足也。
觀解者,觀一念心即諸法實相,即是姓貴;此之理性與諸佛等,即是位高;此心具足百界千如,即是大富;此玅心性具足十力,即是威猛;此心即空、即假、即中,即是智深;此心常住,亘古亘今,即是年耆;此心清淨,了無汙染,即是行淨;此心寂滅,安如大海,即是禮備;此心圓玅,諸佛所讚,即是上歎;心即佛性,九界所宗,即是下歸。是為觀心長者十德也。
○二、序功德二:初、序內證十德四:初、序道體三:初、供佛多。
○二植善深
深植善本。
○三證位高。
得無生忍。
此三句經文,經家先序維摩居士所證之道體也。前品題方便,乃長者之無方大用,用微體而不立,體微用而不彰,體用俱深,是玅方便,故欲彰其用,先敘其體。其體者何?入圓、初住位、圓證三德也。正以圓家初住,名為發心,破一品無明時,能發三種心,謂發一切境界心,發一切智慧心,發一切功德心。境界心即法身,智慧心即般若,功德心即解脫。此三發時,不前不後,亦不一時,故華嚴云:初發心時,便成正覺,所有慧身,不由他悟,清淨玅法身,湛然應一切。慧即般若,法即法身,應一切即解脫。長者證位既高,自非深植善本而莫能致,善根既深,自非供養多佛而莫能植,故敘經者,約三事相從,以明長者之道體,有如此之大也。供佛多者,一以興供足福,一以聞法足慧,此猶外資也。若夫內證,則深植善本,以足定足慧,故法華云:如其所得法,定慧力莊嚴,以此度眾生。上二句正明道體,下一句正明道用,此亦圓宗大旨,不合而符也。今人則曰:吾求直指人心,見性成佛而已,夥言位地,亦奚以為?又曰:吾學祖師禪而已,定之與慧,亦奚以為?又曰:吾求心宗而已,供佛聞法,亦奚以為?不知回視此老,為何如品也。
觀解者,能觀心性,名為上定,上定即佛也。如此觀一念心,即一佛出世;如是時觀百千念心,皆契心性,即千百佛出世,即供佛多也。植此善根,諸善根最,即深植善根也。一念照了,名觀行即佛,與分真即佛同,即證位高也。
○二、序道用四:初、道用器度。
辯才無礙,遊戲神通。逮諸總持,獲無所畏。降魔勞怨,深入法門。
○二道用方便
善於智度,通達方便。
○三道用志遂
大願成就。
○四道用正旨
明了眾生,心之所趣,又能分別,諸根利鈍。
辨才無礙下六句,明道用之器度也。葢菩薩道用正在說法,故微辨才而不可辨才無礙,又微神通總持而不就,能如此具足,然後可以獲無所畏降伏勞怨也。然而雖器度逮立,苟微智度之母、方便之父,不能廣施大用度脫眾生,道體道用二皆成辨,則發僧那於始心時,眾生無邊誓願度者,今終大悲於赴難,可以度矣;煩惱無邊誓願斷者,今已斷矣;法門無量誓願學者,今已學矣;佛道無上誓願成者,今已成矣。又能明了眾生心之所趣,分別諸根利鈍,可以為大醫王,知病識藥,應病與藥,令得服行也。
○三敘道量。
維摩居士之於佛道,有本也,迹也。以本言之,則道成極果,已為金粟如來。以迹言之,則現所敘得無生忍,修此佛道,如園林佳果,而有三時,曰種時,熟時,脫時。種時喻初植因,熟時喻得分真,脫時喻獲究竟。今敘迹中之本,久於佛道,心已純熟,猶言全熟矣。惟其純熟佛道,方能決定大乘,否則行位雖於大乘不退,念未必不退也。諸有所作,善能思量者,思者心思,量者度量,即鑒機逗根之義,非先謀後作之謂。夫逐境而思量者,凡夫也。杜視聽,絕分別者,小乘也。以無分別而分別者,諸佛菩薩也。不觀之水與鏡乎,鏡淨像生,雖屢照而不疲,水澄月現,縱歷覽而不亂。下經云分別亦空,永嘉云分別亦非,意皆此謂也。住佛威儀,心大如海,當以楞嚴如我按指,海印發光釋之,以喻菩薩有大體而有大用可也。什公比以海有五德法相,雖然,於經正義贅矣。
○四敘敬服。
諸佛咨嗟。弟子釋梵,世主所敬。
前釋長者末德,上敬下歸,義寓乎此。
觀解者,觀一心中具足三諦,即是道體。三觀能破三惑,能起三脫,即是道用。此之諦觀,乃天然性德,則豎窮橫遍,即是道量。十方諸佛之所印可,一切眾生之所歸依,即上敬下服。
○二、敘外現善權二:初、明隨緣善權三:初、示現長者。
欲度人故,以善方便,居毗耶離。
○二、明以道勝人二:初、正明四:初、以六度攝。
資財無量,攝諸貧民;奉戒清淨,攝諸毀禁;以忍調行,攝諸恚怒;以大精進,攝諸懈怠;一心禪寂,攝諸亂意;以決定慧,攝諸無智。
人之階位,上能攝下,勝能攝劣。下之不能攝上,劣之不能攝勝,明矣。夫以富貴之高勝攝人者,勢服也,非心服也。今菩薩以六度攝人,則貧以財勝,毀禁以戒勝,恚以忍勝,懈以進勝,亂以定勝,愚以智勝。非徒勝人而能攝之,要當以財以戒,乃至以智,而惠施於人,乃能攝之也。故菩薩見貧窮者,則施之以財帛;毀禁者,則施之以淨法;嗔恚者,則施之以歡喜;懈怠者,則施之以精進;亂意者,則施之以禪定;愚癡者,則施之以智慧。是為以六度攝人也。然而世間庸人,固能以財施攝人,使歸於己矣,終不免天刑、國刑、史刑者,無後五度以為之制也。所以菩薩以六度攝人,俾人雖歸於己,如羚羊之寄宿於叢樹間,而黠獵師終難以踪跡求之也。
觀解,準前六度可知。
○二、以世相攝。
雖為白衣,奉持沙門清淨律行;雖處居家,不著三界;示有妻子,常修梵行;現有眷屬,常樂遠離;雖服寶飾,而以相好嚴身;雖復飲食,而以禪悅為味;若至博奕戲處,輒以度人;受諸異道,不毀正信。
文有八段:初、以白表攝,二、以居家攝,三、以妻子攝,四、以眷屬攝,五、以寶玩攝,六、以飲食攝,七、以博奕攝,八、以異道攝。在文可見。
○三以世道攝。
雖明世典常樂佛法,一切見敬為供養中最,執持正法攝諸長幼,一切治生諧偶,雖獲俗利不以喜悅,遊諸四衢饒益眾生,入治政法救護一切,入講論處導以大乘,入諸學堂誘開童蒙,入諸婬舍示欲之過,入諸酒肆能立其志。
文有十段:一、以常樂佛法攝;二、以一切見敬攝;三、以執持正法攝;四、以獲諸俗利攝;五、以饒益眾生攝;六、以治政救護攝;七、以導以大乘攝;八、以誘開童蒙攝;九、以示欲之過攝;十、以能立其志攝。亦在文可見。
什公曰:外國有一女人,身體金色。有長者子,名達慕多羅,以千兩金,要入竹林,同載而去。文殊施利於中道,變身為白衣,身著寶衣,衣甚嚴好。女人見之,貪心內發。文殊言:欲得衣者,當發菩提心。女曰:何等為菩提心?答曰:汝身是也。問曰:云何是?答曰:菩提性空,汝身亦空,以此故是。此女曾於迦葉佛所,宿植善本,廣修智慧,聞是說,即得無生法忍。得無生法忍已,將欲示欲之過,還與長者子入竹林。入竹林已,自現身死,胮脹身爛。長者子見已,甚大怖畏,往詣佛所。佛為說法,亦得法忍。示欲之過,有如是利益也。
燈曰:菩薩化道不外本迹,然有本中之本、本中之迹、迹中之本、迹中之迹。曾為金粟如來,本中之本也;示得法忍,本中之迹也。即此本中之迹而是迹中之本,今又示現為維摩居士,豈非從迹中之本以示其迹哉?然而既為白衣矣,又乃奉持沙門清淨律行等,以至在長者為長者中尊,豈非姑現攝受眾生乎?若迹中之迹,在維摩已深入圓位,又何藉此以為助行哉?
○四、以尊貴攝十一。初、長者中尊。
若在長者,長者中尊,為說勝法。
肇公曰:凡人易以威順,難以理從,故大士每處其尊,以弘風靡之化。長者豪族望重,多以世教自居,不弘出世間勝法。今為說勝法,是以能攝之也。
○二居士中尊
若在居士,居士中尊,斷其貪著。
居家守志,白珪無玷,乃可名為居士。又如什公云:外國白衣,多財富樂者,名為居士。所以大士為居士中尊,斷其貪著也。
○三剎利中尊
若在剎利,剎利中尊,教以忍辱。
什公曰:梵音中含二義:一言忍辱,二言瞋恚。言此人有力勢,能大瞋恚,忍受苦痛,剛強難伏,因以為姓也。
肇公曰:剎利,王種也,秦言田主。劫初,人食地味,轉食自然粳米。後人情漸偽,各有封殖,遂立有德者處平分田。此王者之始也,故相承為名焉。其尊貴自在,多強暴怒,意不能忍和也,故大士居之而教以忍辱。
○四淨行中尊。
若在婆羅門,婆羅門中尊,除其我慢。
若在大臣,大臣中尊,教以正法。
大臣,即今之宰輔也。若在西天,則宰執輔王以戒善;此方,則宰執輔王以綱常,皆人中之正法也。今大士之為大臣,則又於人間正法外,更教以出世間之正法也。
○六王子中尊
若在王子,王子中尊,教以忠孝。
帝王之子,上有君父,是故大士為之復教同類以忠君孝親,不失為人子之道。
○七內官中尊
若在內官,內官中尊化正宮女。
什公曰:非如今內官也。外國法,取歷世忠良耆長有德者,用為內官,化正宮女也。
燈曰:既化正宮女,則如此方漢班彪之女曹大家之類,以為宮女之內官也。
○八庶民中尊
若在庶氏庶民中,尊令興福力。
什公曰:昔有一賤人,來入城邑,見一人服飾嚴淨,乘大馬,執寶葢,唱言不好,乃至再三。彼人怪而問曰:我嚴淨如是,汝何言不好耶?賤人曰:君宿植德本,獲此果報,威德被服,人所宗仰。我昔不種福,鄙陋如是,以我比君,猶如禽獸,故自言不好耳,非毀君也。賤人因是感厲,廣修福業,形尊悟物,所益已弘,況以道法化人哉?
○九梵天中尊
若在梵天,梵天中尊,誨以勝慧。
梵王居色界初禪天,得世間根本定,又得四無量心,有定無慧,不能出界,故大士示生梵天,教以出世勝慧,以上上慧均下下定也。
○十帝釋中尊。
若在帝釋,帝釋中尊,示現無常。
什公曰:梵垢薄而著淺,故為現勝慧。釋愛重而著深,故為現無常。
○十一護世中尊。
若在護世,護世中尊,護諸眾生。
什公曰:護世四天王也。諸惡鬼神,殘食眾生,四王護之,不使令害。
○三、總結來意。
長者維摩詰,以如是等無量方便,饒益眾生。
肇公曰:法身圓應,其跡無端,故稱無量。上略言之耳。
燈曰:前釋品題,用文句三意。已上經文是初意,即方者法也,便者用也。法有偏圓,用有差會之義,具在品下,讀者須會通之。
觀解者,觀性具十界,俾界界現前,以觀法觀之攝之,即是以世相世道攝得法門,亦是以尊貴攝也。
○二、廣大善權三:初、示身有疾。
其以方便,現身有疾。
什公曰:上諸方便,以施戒攝人。施戒攝人,則人感其惠。聞其有疾,則問疾者眾。問疾者眾,則功化弘矣。是以廣現方便,然後處疾也。
燈曰:涅槃經明五行:一聖行,戒定慧為自行因。二梵行,慈悲喜捨為因中化他。三天行,初地已上證第一義天,天然之理,由理成行。四病行,示同九道之身,現為三障之相。五嬰兒行,三乘七方便所修之行。又曰:猶有一行是如來行,雖是一行而具五行。今大士五行皆備,一行復成。今示有疾,即病行中報障病行也。
○二因疾致問。
以其疾故,國王、大臣、長者、居士、婆羅門等,及諸王子并餘官屬無數千人,皆往問疾。
肇公曰:雖復變應殊方,妙迹不一,然此經之起,本于現疾,故經家別序其事。
○三、因問說法二:初、總標。
其往者,維摩詰因以身疾,廣為說法。
什公曰:欲明履道之身,未免斯患,況無德而可保耶?
肇公曰:同我者易信,異我者難順,故因其身疾,廣明有身之患。
○二、別明四:初、說當厭此身二:初、總示身之過患。
諸仁者,是身無常無強,無力無堅,速朽之法,不可信也。
世人執有四相,而壽者相居多,莫不皆信是身為常、為強、為力、為堅。不知此身四大假合而非堅,非堅則無力,無力則無強,無強則不常。以是觀之,則向之所執,乃速朽之法,則壽者之相,殊不可信也。
○二、別示身之過患二:初、示身為苦本。
為苦為惱,眾病所集。諸仁者!如此身,明智者所不怙。
苦事無央大數有八,謂生、老、病、死。此之四相,三界之中人無能免,於其中間更有愛別離、怨憎會、求不得、五陰熾盛,如此八苦常來惱人,則知此身為眾病之所聚集,豈有明智而當怙此?是以如來說法以苦諦居先,老莊立言亦以大患為首。
○二、示身之虗偽三:初、約十喻求身不可得。
是身如聚沫,不可撮摩;是身如泡,不得久立;是身如炎,從渴愛生;是身如芭蕉,中無有堅;是身如幻,從顛倒起;是身如夢,為虗妄見;是身如影,從業緣現;是身如響,屬諸因緣;是身如浮雲,須臾變滅;是身如電,念念不住。
法相有四,謂生、住、異、滅。人多於生、住而執著為有異、滅二相,生、著處疎。是以經約十喻以明身空,皆約生、住而說。如聚沫等七喻,約住相不可得以明空也。如炎、如幻、如影三喻,約生相不可得以明空也。
○二、廣釋四大性無有我。
是身無主為如地,是身無我為如火,是身無壽為如風,是身無人為如水,是身不實四大為家,是身為空離我我所,是身無知如草木瓦礫,是身無作風力所轉。
天台大師淨名疏云:是身無我為如地。此正約地種明無我也。今例作兩釋:一、作破外人解;二、約內觀明義。一、破外人者,外人計云:若言身無神我,那得能擔輕負重?內人破言:地亦能荷負山嶽,可有神我耶?次約內觀解者,若毗曇明眾生是假名,地大是實法;成論明地大亦是假名,四微是實法。今明雖復假實之殊,同是苦諦下無我行觀門所攝,如地是四微所成。若一微是主,三亦是主;若一非主,三亦非主,當知無主。若內地四微所成無主者,外地四微所成亦無有主也。若內外地無主者,此三事所成,何得有主?若無主,即是無我,故云此身無主為如地也。又請觀音經云:地大地無堅性。地若是有者,為自性有、他性有、共性有、無因性有?四種中隨計一性,即是有見。若謂是事實、餘妄語實,即是剛義、是性、是主義也。若檢四性不得,此為見地是無,是事實、餘妄語實,即是剛、是性、是主;若見地亦有亦無,是事實、餘妄語實,即是剛、是性、是主;若見地是非有非無,是事實、餘妄語實,即是性、是主。若於此四句有所計執者,即是性實、是剛、是主。金剛般若經云:是諸眾生若心取相,則著我、人、眾生、壽者;若取法相,亦著我、人、眾生、壽者;若取非法相,亦著我、人、眾生、壽者也。若不取四句,則是觀地無剛性。若無剛實,則無主無我。故說是身無主,猶如地也。經云:是身無我為如火。亦作兩釋。一作破外人解者,外人計有神我。云何知耶?見身能東西馳走,及出音聲,故知有神我也。內人破曰:約火一法,破其兩計。所以者何?火燒野草,亦能東西自在,亦是我也。又燒著竹木,出諸音聲,亦是有神我也。次約內觀釋者,火為三微所成,無有定性,無性即是無火也。今身為名色所成,身無定性。若身無定性,即無我也。復次此身中諸煖,即是火。若外火無我,內火亦無我也。又請觀音經云:火大火性,從因緣生。若從緣生,即無自性,無實即無我。破性及四句,類地可知。經云:是身無壽為如風。亦作破內外觀釋。破外人者,外人計有壽者。云何知耶?若無受者,何得有出入息,相續不斷?內人破曰:出入息者,但風相。外風無壽者,內風豈是壽者也?次內觀解者,風相觸擊故,輕虗自在,遊中無礙,有何壽命?大集云:出入息者,名為壽命。若觀此出入息,入無積聚,出無分散,來無經遊,去無履涉,如空中風,求不可得。風既非壽,息亦何得是壽也?又請觀音經云:風性無礙。今以四句觀風,若言有性有生,四句可得者,即是礙相,不得入道。若四句觀風,風不可得,即是無礙。無礙故,即是入如實之際。觀身三事息,非壽命如風,故說是身無壽為如風。經云:是身無人為如水。此約水種破人,亦作破外人內觀解。初明破外人者,外人計有神即是人。云何知耶?若身中無神,何能慈恩潤下,曲隨物情也?內人破曰:我見水能下潤,隨器方圓。水無神無人者,而汝能恩潤順物,亦無神無人也。今明內觀解者,水為三微所成,無有定性,無性即無水。三事成身,無有定性,無性即無身,無身即無人,故說是身無人為如水也。又解:如小兒水中見影,謂言水裏有人,入水求人,終不可得。凡夫三事中生身見,謂身是人,深觀三事,不見身相,即無人也。又如請觀音經云:水性不住,以其住者,池沼方圓,礙之即住。非水有住性也。今檢人亦如是,隨諸法得人,名無定性。若四句檢水,有性有著,即是住義。若檢水四句,無性無著,即是無住。無住故,入如實際。經云:是身不實,四大為家。此是總約四大破我,說無我行也。若作破外人解,外人計云:若身中無實有神我者,今現見六情依身而住,故知實有神我也。內人破曰:現見六情依四大住,無別我神之所依也。若約內觀解者,身名是一,一身不應在四我住。若一大我住,三大應無假名身。若各有者,即有四身。若即若離四句,約四大中檢身不得,故知身無有實。若不得身實,即身見破。身見破,即我見十六知見皆破也。經云:是身為空,離我我所者。此是第二約空種破,說無我行也。若作破外人解,外人計有我所。若無神,我何得有?所居國土人物是實,所若見實,當知我亦是實。內人破曰:若爾,所是空,我亦應空。如身中空種,空種及一切外空是所,所空故,我亦空也。若約內觀解者,即是正約空種破身見也。四大造色圍虗空故,假名為身,離空即無身。若外內空,不名身。今約空種檢身不可得,即身見破。身見破,即離我我所也。經云:是身無知,如草木瓦礫者。此是第三檢識種破我是知,說無我行也。若作破外人解,外人計云:若身中無神,那得知四時氣序等事也?內人破曰:如草木瓦礫,亦由陰陽氣候逐時轉變,似有所知,而非神知者。今身雖有知,如草木瓦礫,無神知也。又外人計身內有神,神使知知之。內人破曰:若神使知,知復誰使?神知遂無使,神何須使?若無神使,即無知者。無知者,即如草木瓦礫也。若約內觀,的觀識種。所以者何?三事成,身、命、煖、無知,知只是識。若謂識能知者,過去識已滅,滅故不能知;現在識剎那不住,無暫停時,亦不得知;未來識未有,未有之識豈得有知?三世求識,知不可得,離三世無別有知,故說此身無知,如草木瓦礫也。經云:是身無作,風力所轉。次約風動助成破識有作,說無我行也。若作破外人解,外人計身內有神我,故能執作施為,作一切事。內人破曰:此非神作,身有所作,皆風力轉也。若約內觀心解,妄念心動,身內依風,得有種種所作。故大集云:有風能上,有風能下。心若念上,風隨心牽起;心若念下,風隨心牽下。運轉所作,皆是風隨心轉,作一切事。若風道不通,手足不遂,心雖有念,即舉動無從。譬如人牽關捩,即影技種種所作,捩繩若斷,手無所牽,當知皆是依風之所作也。今觀此依風不自生,亦不他生。若無生,即是空,尚不能自有,令三事成,身不可得,誰是作也?釋曰:夫外計內執我者,皆於地、水、火、風、空、識六大種中,及身內識煖、息三事等起執。今觀六大三事內,唯是識之一大,世多堅執以為實我。今只用於內外三世中推,自然無我無識。內外推者,只如執識實在身內者。且何者是識?若言身分皮肉筋骨等是識者,此是地大;若言精血便利等是識者,此是水大;若言身中煖、觸是識者,此是火大;若言折旋俯仰、言談抵對是識者,此是風大。除四大外,唯是空大。何者是識?各各既無和合,豈有一砂壓無油合眾砂?而豈有似一狗非獅子聚羣狗?而亦無此四大種,現推無體,即是內空。死後各復外四大,一一歸空,即是外空。內外俱空,識性無寄。又內推既無,識應在外者,外屬他身,自無主宰,及同虗空,有何分別?內外既空,中間奚有?以因內外,立中間故。但破內外,中間自虗。若識內外空者,應在三世。何者?因三世以辯識,因識以立三世。若無有識,誰分三世?若無三世,何以明識?以此三識,若不過去,即想未來;過未不緣,即住現在。離三際外,更無有識。故祖師云:一念不生,前後際斷。今則念念成三世,念念識不住,念念唯是風,念念無主宰。故金剛經云:過去心不可得,未來心不可得,現在不可得。以現在立過去,因過去立未來。現在既不住,過未亦無生。互檢互無,徹底空寂。但有微毫起處,皆從識生。今推既無,分別自滅。分別既滅,境界無依。如依水生波,依鏡現像。無水則波不起,無鏡則像不生。故知非關法有法無,但是識生識滅。如金剛三昧經偈云:法從分別生,還從分別滅。滅是諸分別,是法非生滅。如是洞達,根境豁然。自覺既明,又能利他普照。故經偈云:究竟離虗妄,無染如虗空。清淨妙法身,湛然應一切。是以世間麤浮,不於自身仔細明察。妙觀不習,智眼全盲。執妄迷真,以空作有。若能善觀,即齊諸聖。
○三、以六義示身過患六:初、示身不淨。
是身不淨,穢惡充滿。
人身摩頂至踵,惟有三十六物。謂外相十二:髮、毛、爪、齒、眵、淚、涎、唾、屎、尿、垢、汗;內相十二:皮、膚、血、肉、筋、脉、骨、髓、肪、膏、腦、膜;內含相十二:肝、膽、腸、胃、脾、腎、心、肺、生臟、熟臟、赤、白、痰、癊。大論明五種不淨:一、生處不淨。偈云:是身為臭穢,不從蓮華生。二、種子不淨。偈云:是身種不淨,父母邪想生。三、自性不淨。偈云:四大不淨聚,海水洗不潔。四、自相不淨。偈云:常流出不淨,如囊盛穢物。五、究竟不淨。偈云:諦觀於此身,終必歸死處。
○二、示身虗偽
是身為虗偽,雖假以澡浴衣食,必歸磨滅。
人身虗偽,毫無真實,苟不假以飲食、衣服、澡浴、塗拭,與諸已死無有異也。獨不知飲食徒以增其穢,衣服徒以掩其醜,澡浴徒以洗其垢,塗拭徒以飾其容。然此特虗偽暫時相依而已,要當必歸磨滅,所謂養怨入丘塚,虗受多辛苦也。
○三示身為災
是身為災,百一病惱。
此身四大合成,一大不調,則百一病生。若四大俱不調和,則四百四病俱時而生。
○四示身有老
是身如丘井,為老所逼。
什公曰:丘井,丘𭏟枯井也。昔有人有罪於王,其人怖罪逃走,王令醉象逐之,其人怖急,自投枯井,半井得一腐草,以手執之,下有惡龍,吐毒向之,傍有五毒蛇,復欲加害,二鼠囓草,草復將斷,大象臨其上,復欲取之,其人危苦,極大恐怖,上有一樹,樹上時有蜜滴,落其口中,以著味故,而忘怖畏。丘井,生死也。醉象,無常也。毒龍,惡道也。五毒蛇,五陰也。腐草,命根也。黑白二鼠,白日黑月也。蜜滴,五欲樂也。得蜜滴而忘怖畏者,喻眾生得五欲蜜滴,不畏苦也。
○五、示身無定。
是身無定,為要當死。
昔世尊問諸大比丘:汝等悉悟無常,皆當各陳所見。諸比丘輩有答:一年、一月、一日、一時、剎那、剎那者。皆不契佛意。末一比丘言:出息雖存,入息難保。佛讚:善哉!是真悟無常者。故曰:是身無常,為要當死。
○六、示身怨毒
是身如毒蛇、如怨賊、如空聚,陰、界、諸入所共合成。
什公曰:昔有人得罪于王,王欲密殺,篋盛四毒蛇,使其守護。有五怨賊,拔刀守之。善知識語之令走,其人即去,入空聚落,便於中止。知識復言:此處是惡賊所止,若住此者,須臾賊至,喪汝身命,失汝財寶,宜速捨離,可得安隱。其人從教,即便捨去。復見大水,縛筏而渡,渡已安隱,無復眾患。王,喻魔也。篋,喻身也。四蛇,四大也。五怨賊,五陰也。空聚落,六入也。惡賊,六塵也。河,生死也。善知識教令走者,謂佛菩薩教眾生,離惡魔,棄四大,捨五陰。眾生從教,雖捨遠三患,而未出諸入聚落,未免怨賊。復教令乘八正筏,度生死流。度生死流已,坦然無為,無復眾患也。
肇公曰:六情喻空聚,皆有誠證,喻在他經。是故涅槃經云:觀身如四大毒蛇。是身無常,常為無量諸蟲之所唼食。是身臭穢,貪欲獄縛。是身可畏,猶如死狗。是身不淨,九孔常流。是身如城,血肉筋骨,皮褁其上,手足以為却敵樓櫓,目為孔竅,頭為殿堂,心王處其中。如是身城,諸佛世尊之所棄捨,凡夫愚人常所味著,貪婬、瞋恚、愚癡羅剎止住其中。是身不堅,猶如蘆葦、伊蘭、水沫、芭蕉之樹。是身無常,念念不住,猶如電光、瀑水、幻炎,亦如畫水,隨畫隨合。是身易壞,猶如河岸臨峻大樹。是身不久,虎狼、鴟梟、鵰鷲、餓狗之所食噉。誰有智者,當樂此身?寧以牛跡盛大海水,不可具說是身無常、不淨、臭穢。寧團大地,使如棗等,漸漸轉小,如亭歷子,乃至微塵,不能具說是身過患。是故當捨,如棄涕唾也。
觀解者,能觀身如此,即是修觀也。
○二、說當樂佛身二:初、標。
諸仁者,此可患厭,當樂佛身。
夫法界創基,以去取為先。去取二門,以欣厭為要。苟或罔諳乎此,豈不以所當去者而取之,所當取者而去之乎。然而所當去取者,又有本有末。故其所欣厭者,亦有心有身。前示進身種種過患,且言其末。葢雖末依本生,而本又藉乎末養。故觀道之士,先能厭其生死色身之末,則能解末以斷其本也。至於此文示其所當欣樂,則本末而兼舉,身心而兩陳。故建言乃云當樂佛身,非以言其末乎。又曰從無量功德生,非以言其本乎。如是則當合以求之,以其所欣樂之本,以治夫所厭患之本。則其所厭患之末,不必去而自去。所欣樂之末,不必求而自得矣。
○二、釋二:初、示所生之果。
所以者何?佛身者,即法身也。
肇公曰:經云:法身者,虗空身也。無生而無不生,無形而無不形,超三界之表,絕有心之境,陰入所不能攝,稱讚所不能及,寒暑不能為其患,生死無以化其體。故其為物也,微妙無象,不可為有;備應萬形,不可為無;彌綸八極,不可為小;細入無間,不可為大。故能入生出死,通洞乎無窮之化;變現殊方,應無端之求。此二乘之所不識,補處之所不覩,況凡夫無目,敢措思於其間哉?聊依經誠言,麤標其玄極耳。然則法身在天而天,在人而人,豈可近捨丈六而遠求法身乎?
燈曰:佛有三身,曰法、報、應。法身為本有,此生佛之所公共者也。報身為修成,即今文從無量功德生是也。應身為現起,所謂水銀和真金,能塗諸色像,功德和法身,處處應現往是也。然而法身雖曰公共,其中須分隱顯。眾生因煩惱生死所覆,是故隱而不顯。惟諸佛修無量功德以生,是故顯而不覆。豈非報智為能顯,法身為所顯?故今文示法身,乃指所顯而言之也。下文示無量功德,指能顯而言之也。而肇公所註法身為虗空身,約所顯言之可也。然而終不能與下章會合,使修者無所適從。又約應身而言之,應萬物不可為無。又曰:在天而天,在人而人。此又混融之旨,非所以寓標本勸修之意也。
觀解者,所觀一境三諦,名為法身;能觀三觀一心,名為報身;境觀契合能起大用,名為應身。
○二、示能生之因三:初、總明。
從無量功德智慧生。
法華經云:如其所得法,定慧力莊嚴。今言無量功德,標其定與福也。無量智慧,標其慧也。能嚴雖復無量,一言定慧與福,無斯而不備矣。
○二、別明十二:初、從五分功德生。
從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生。
釋籤云:佛具五分法身:一無作戒為戒身,二無漏淨禪為定身,三無漏智慧為慧身,四三種解脫為解脫身,五無生為解脫知見身。
觀解者,觀心之時,邪非不入,即戒身。妄想息滅,即定身。了了分明,即慧身。三惑圓伏,即解脫身。本自不生,亦復不滅,即解脫知見身。
○二、從四無量心生。
從慈、悲、喜、捨生。
四無量心,具如初門。一、慈無量心:能與佗樂之心,名之為慈。若行者於禪定中,念眾生令得樂時,心數法中生定,名為慈定。是慈相應心,無瞋無恨,無怨無惱,善修得解,廣大無量,徧滿十方,名慈無量心。二、悲無量心:能拔佗苦之心,名之為悲。若行者於禪定中,念受苦眾生令得解脫時,心數法中生定,名為悲定。是悲相應心,無瞋無恨,無怨無惱,善修得解,廣大無量,徧滿十方,是為悲無量心也。三、喜無量心:慶佗得樂,生歡悅心,名之為喜。若行者於禪定中,念眾生令離苦,得樂歡喜時,心數法中生定,名為喜定。是喜相應心,無瞋無恨,無怨無惱,善修得解,廣大無量,徧滿十方,是為喜無量心。四、捨無量心:若緣於佗無憎無愛之心,名之為捨。行者於禪定中,念憎愛眾生令得捨時,心數法中生定,名為捨定。是捨相應心,無瞋無恨,無怨無惱,善修得解,廣大無量,徧滿十方,是為捨無量心也。
○三從六度生
從布施、持戒、忍辱、柔和、勤行、精進、禪定、解脫、三昧、多聞、智慧諸波羅蜜生。
肇公曰:禪,四禪。定,四空定。解脫,八解脫。三昧,三三昧。此皆禪度之別行也。諸,即上六度也。波羅蜜,秦言到彼岸。彼岸,實相岸也。得無生以後,所修眾行,盡與實相合,無復分別也。
○四從方便生。
從方便生。
如上所解。
○五從六通生。
從六通生。
肇公曰:七住以上,則具六通。自非六通運其無方之化,無以成無極之體。
○六從三明生。
從三明生。
肇公曰:天眼、宿命、智、漏盡,通為三明也。
○七從道品生。
從三十七,道品生。
○八從止觀生。
從止觀生。
止定觀慧,此釋由來舊矣。獨不知有漸次、不定、圓頓三種止觀,其包括者大,籠罩者遠,自非老成宿學而莫能通,學者宜盡心焉。
○九從十力等生。
從十力、四無所畏、十八不共法生。
○十、從斷惡生善生。
從斷一切不善法,集一切善法生。
○十一從真實生。
從真實生。
○十二、從不放逸生。
從不放逸生。
○三、總結。
從如是無量清淨法生如來身。
○三、總結歸宗病本。
諸仁者!欲得佛身斷一切眾生病者,當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
○四、聞法獲益。
如是,長者維摩詰為諸問疾者如應說法,令無數千人皆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
夫萬法雖多,性相而已。性相分岐,由乎悟迷。自其法身一性而觀,則生佛莫不同。自其迷悟染淨而觀,則生佛莫不異。得不以其法身之性本同,而染淨迷悟之相有異哉。故自其法身而言之,謂之眾生即佛可也,佛即眾生亦可也。自其染淨迷悟而言之,則生佛昇沉之相隔,不啻乎霄壤之懸。是則崇事於斯道者,豈可不翻迷以為悟,滌染以為淨哉。然而雖則翻迷為悟,非離迷而有悟,乃即迷以成悟。滌染為淨,亦非異染而有淨,乃即染以為淨也。如眾生苦果之身,既從無量繫縛愚癡之所生。而諸佛法身,則即繫縛愚癡而為功德智慧矣。眾生苦報之身,從貪欲散亂愚癡繫縛無記之所生。諸佛法身,則即貪欲以為清淨等矣。眾生苦報之身,從慳悋毀禁嗔恚懈怠散亂愚癡之所生。諸佛法身,則即慳悋以為布施等之所生矣。方其迷而為眾生居六弊此岸也,則以慳悋毀禁等為世間之一大樂境,將謂微此則不足以成世間事。不知樂是苦因,迷為染本,沉生死海,莫此為甚。及其悟而翻向之迷而染者以為之淨,則蕭然於萬累之表,解脫於三空之域,又不勝其樂之無央也。故維摩云,婬怒癡即是解脫,無離婬怒癡以求解脫。又曰,六十二見為如來種,眼耳鼻舌身意皆為淨土,生死即涅槃,煩惱即菩提。凡此經文,皆即迷而悟,即染而淨之明證也。讀是經者,可不務諸。
○三、釋弟子品二:初、釋品題。
維摩詰所說經弟子品第三。
取義題顯具足,應云弟子問疾品。準例,下菩薩品亦應加問疾二字。文無者,譯人之略也。論:此中問疾,如來應即遣文殊,庶賓主兼美、砧椎相扣。今先遣弟子菩薩者,不惟顯維摩才辯殊勝,亦欲彰文殊方堪酬對。若密意者,正以此經說在方等,適當彈偏斥小、歎大褒圓,故敘如來先遣弟子及以菩薩,俾其自敘被呵之辭,彰其辭辯難思,故將敘事與說法雜糅其間,乃結集經者之巧思也。
○二、釋經文二:初、長者心念:
爾時,長者維摩詰自念:寢疾於床,世尊大慈,寧不垂愍?
○二、如來遣問三:初、遣諸弟子十:初、遣舍利弗尊者二:初、如來勅遣。
佛知其意,即告舍利弗:汝行詣維摩詰問疾。
長者示疾毗耶,則即寂而照。如來高座菴園,則即照而寂。又長者心念,則照而常寂。如來知意,則寂而常照。寂照之用,雖遞廢而遞興。法身體性,則一如無二如。所謂一身一智慧,力無畏亦然。雖不念而將欲,矧念而扣,扣而應乎。是故念而即遣,疾如桴鼓也。
○二、尊者固辭二:初、總辭不堪。
舍利弗白佛言:世尊!我不堪任詣彼問疾。
什公曰:聲聞法中,諸羅漢無漏智慧,勝菩薩世俗智慧;大乘法中,菩薩二事俱勝。今用聲聞法明大小,故先命弟子;舍利弗於弟子中智慧第一,故先命之。知其不堪而命之者,欲令其顯維摩詰才辯殊勝,發起眾會也。復命餘人者,欲令各稱其美,明兼應辯慧無方也。
○二、別釋所以二:初、敘其折事。
所以者何?憶念我昔曾於林中宴坐樹下。
肇公曰:夫法身之宴坐,形神俱滅,道絕常境,視聽之所不及,豈復現身於三界,修意而為定哉。舍利弗,猶有世報生身及世報意根,故以人間為煩擾,而宴坐樹下,未能神形無跡,故致斯呵。凡呵之興,意在多益,豈存彼我,以是非為心乎。
○二、敘其折辭三:初、總折。
時維摩詰來謂我言:唯,舍利弗!不必是坐,為宴坐也。
夫舍利弗之所宴坐者,實於三界現身意也。何則?蓋三界者,此身所居之處,此心所緣之境也。眾生因六塵以起煩惱,因煩惱以召生死,其所由來舊矣。是以欲遏其流而杜其源者,必先調身不低不昂,調息不澁不滑,調意不浮不沉,入則先麤而後細,出則先細而後麤,此入定之初門。然而圓頓定門,雖藉乎此,不必定乎此,而於三界現身意也。正以圓頓行人,先能悟法身本有一性,苟能守此,則無適而非法身,即宴坐可也,不宴坐亦可也;於三界現身意可也,不於三界現身意亦可也。如維摩之所云云,不現而現,不捨而現,又無適而無非宴坐。而舍利弗徒以此身而為累,釋此而為非累,是以受大士之所折也。
○二、別釋六:初、示以不現。
夫宴坐者,不於三界現身意,是為宴坐。
夫法身之宴坐,以寂光為繩床。當爾之時,竪窮乎三際,橫遍乎十方,身即心也,心即身也,身即座也,座即身也,寂生滅之迹,絕去來之蹤,不可以智知,不可以識識,是為真宴坐。舍利弗未悟乎此,徒以形骸為累,心識為煩,必於三界現身意,斯為宴坐,非真宴坐矣。
○二、示非現而現。
不起滅定而現諸威儀,是為宴坐。
夫入滅定者,心也。現諸威儀者,身也。凡夫身心渾而為一,是以身為心役,而心為身疲。身心之於三界,不亦勞乎?二乘身心泯之歸無,是以心固可同乎死灰,形固可同乎稿木。入定同虗空,泯而無用。古人之入此定者,身心廓然於一彈指頃,經百千萬年可也,八萬四千劫可也。在定則身以心資,血脉因之以調,鬚髮因之以長。出定則心不與身合,必現十八神變,自以三昧火而茶毗之,畢歸於空無,以入無餘界,然後獲法性身焉。大乘菩薩與諸如來,悟心為身本,而身為心迹。本迹雖殊,不思議一。惟不思議一,故從不起滅定之體,而繁興威儀之用。夫不起滅定,寂也。現諸威儀,從體以起用,則不妨即寂而恒動。會用以歸體,不妨即動而恒寂。如是則體用一源,寂動不二,而滅定與威儀未甞異也。
○三、示非捨而捨。
不捨道法而現凡夫事,是為宴坐。
肇公曰:小乘障隔生死,故不能和光。大士美惡齊旨,道俗一觀,故終日凡夫,終日道法也。淨名之有居家,即其事也。
○四、示非住而住。
心不住內,亦不在外,是為宴坐。
夫真心周遍,內外不居。凡夫決定惑為色身之內,而六用馳騁,必攀緣于六塵之外。所謂聚緣內搖,趣外奔逸是也。為煩惱,為生死,皆職此之故。二乘破煩惱,出生死,必關閉六情,攝外以之內,謂之返妄歸真。然而菩薩豈不亦返妄以歸真?由能體達非內非外,而內外皆真故。方其冥心法界,而內外不居,乃以虗空為繩床。如是安心,是為真宴坐也。
○五、示不動而修。
於諸見不動而修行三十七道品,是為宴坐。
夫六十二見者,外道迷正道以行邪道者也。三十七道品者,如來以正道而破邪道者也。然而道隨解進,四機不同。修析空道品,而動破界內諸見,得入涅槃者,三藏小乘之解行也。修即空道品,而不動不破界內諸見,得入涅槃者,通教三乘共教之解行也。修先空次假後中道品,破而後即,即而後融,得入大涅槃者,別教次第顯中之解行也。修即空即假即中道品,達六十二見,全性惡以起修惡,即修惡而是性惡,性惡融通,無法不趣,任運攝得佛界性善,不動不破,得入無上涅槃者,圓頓教之最勝解行也。今是以圓呵藏,或可以即呵析,方等時教,隨機進否,不可以一律而拘。
○六,示不斷而斷。
不斷煩惱而入涅槃,是為宴坐。
煩惱為菩提之障,生死為涅槃之縛,此所由來舊矣。是故必斷煩惱而證菩提,必超生死而證涅槃,亦所由來舊矣。今維摩所說,則道異常流,乃曰不斷煩惱而入涅槃。若曰煩惱性空,而涅槃之性亦空,空不礙空,故不須斷煩惱之空,而入涅槃之空,此可以語體空之道也。若曰中道涅槃,如雲外月,生死不能障涅槃,菩提不能破生死,菩提涅槃,遠在果位,次第修證,歷別顯中,此可以語行布之道也。今曰不斷煩惱而入涅槃,當是真如不變,能隨染緣,而為修惡煩惱,悟修即性,則隨緣煩惱,即不變之體,指此不變,名曰涅槃,乃性惡之異名。如是則即煩惱而是涅槃,不必外煩惱而別求涅槃,是為真宴坐也。
○三、總結。
若能如是坐者,佛所印可。
佛有五印:四印印小乘,生死與涅槃異;一印印大乘,即一實相。今言佛能以諸法實相之印印諸大乘,即不斷煩惱而入涅槃也。
○三、結成不堪。
時我,世尊!聞說是語,默然而止,不能加報,故我不任詣彼問疾。
觀解者,觀心即空,纖情不立,即不於三界現身意也。雖然即空,不妨即假,不失四儀軌則,即不起滅定而現威儀也。雖然即假,行諸道法,遡流歸元,不妨即假,現凡夫事。此心即空,內外中間,求不可得,即心不住內,亦不在外也。此心即中,雙遮二邊,即於諸見不動也。雙照二邊,即而修行三十七道品也。了達一念心,即修惡而是性惡,即不斷煩惱而入涅槃也。
○二、遣目犍連尊者二:初、如來勑遣。
佛告大目犍連:汝行詣維摩詰問疾。
目連白佛言:世尊!我不堪任詣彼問疾。
○二、釋其所以二:初、敘其折事。
所以者何?憶念我昔入毗耶離大城,於里巷中為諸居士說法。
凡轉法輪而有二義:一以己所證法轉入他心,二隨機宜樂方便示人。論目連所證,已破見思,已出分段,具一切智,已證真空。若以此證轉入他心,雖不能得大乘之空,豈不以自證小空轉入人心,如法而說,法無眾生,離眾生垢之法乎?當是隨機宜樂方便示人。即以居士所宜行法,若人乘五戒,若生天十善,若破慳之施,離欲之戒,根本之禪,不知此皆有我、人、眾生、壽者等諸相之不忘,不惟不能導以大乘,即世間生死猶未能脫,烏足以為稱機說法乎?
○二、敘其折辭二:初、總折。
時,維摩詰來謂我言:唯,大目連!為白衣居士說法,不當如仁者所說。
○二、別釋二:初、指所說法體。
夫說法者,當如法說。
如法者,指所詮之法體也。法體清淨,湛若虗空,離諸過,不可說。必欲說之,當如法說。所謂夫說法者,無說無示;其聽法者,無聞無得。斯言得矣。
○二、明法離諸過四:初、正明諸過二:初、約所離明離。
法無眾生,離眾生垢故;法無有我,離我垢故;法無壽命,離生死故;法無有人,前後際斷故。
眾生、我、壽命、人,謂之四相,此為外道六十二見之本。能無四相,則諸見皆離。夫眾生以五妄想之垢而成,法既離垢,則眾生之相本無。我以妄想主宰得名,法既離乎我垢,則我之妄相本無。壽命以一生一死中間住持得名,法既離乎生死,則壽命之相本無。人以前後兩際相續得名,法既前後際斷,則法之人相本無。此約所離以明離也。
○二、約能離明離四:初、明法無諸相。
法常寂然,滅諸相故;法離於相,無所緣故;法無名字,言語斷故;法無有說,離覺觀故;法無形相,如虗空故;法無戲論,畢竟空故;法無我所,離我所故;法無分別,離諸識故;法無有比,無相待故;法不屬因,不在緣故。
法體本自寂湛玅明,如大火𦦨聚,一切諸相所不能到;無能無所,絕諸緣塵,一切名字所不能召,斷諸種種語言覺觀。虗妄本無,故言說之本玄離;法性本空,故體如虗空;法畢竟空,故無戲論;法性絕待,故無能所;法性非識,故無分別;法性之王,故無比待;玅性天然,故非因緣。此約能離以明離也。
○二、明法體真實。
法同法性,入諸法故;法隨於如,無所隨故;法住實際,諸邊不動故。
法同法性,猶言法即法性也。入諸法者,入者,徧也。猶觀經法界身,入諸眾生心想中之入。此言法性即諸法,諸法即法性也。法隨於如,無所隨故。此言真如法性,能隨染淨緣,具造十法界。以不變而隨緣,即隨緣而不變,故法常隨於如而不變,不隨染淨緣之所變也。實際者,中道真常實際也。實際理地,即邊而中,本無二邊,故不為諸邊所動。
○三、復明無相。
法無動搖,不依六塵故;法無去來,常不住故。
此明法性常住也。夫有動搖則有生滅,有生滅動搖者,為緣塵而有分別故也。既不依於六塵,則何動搖之有?去來者,為有所住故。法本不住,則何去來之有?
○四、直言無相。
法順空隨無相應無作,法離好醜,法無增損,法無生滅,法無所歸,法過眼、耳、鼻、舌、身、心,法無高下,法常住不動,法離一切觀行。
一切好醜增損等諸相,皆從虗妄相想中生。法性真實,何有一切虗妄相哉?
○二、明法不可說。
唯,大目犍連!法相如是,豈可說乎?
諸法真實,離諸妄相,無名無字,言語道斷,無言無說,離諸覺觀,即欲說之,無從置喙也。
○三、明無說而說二:初、法。
夫說法者,無說無示;其聽法者,無聞無得。
大經云:生生不可說,生不生不可說,不生生不可說,不生不生不可說。既不可說,亦不可思。此以四教所詮之理,皆不可說也。又云:有因緣故,亦可得說。法華所謂佛種從緣起,是故說一乘。雖不可說,要當如法而說。法本無說無示,說者亦宜以無說無示以為說示;法本無聞無得,聞者亦宜以無聞無得以為聞得。如是則終日說示,而本無說示;終日聞得,而本無聞得。所謂說時默,默時說,大施門中無壅塞是也。
○二喻
譬如幻士為幻人說法,當建是意而為說法。
幻士喻能說,人本無說示。幻人喻能聽,人本無聞得。能建是意,以為說示聞得,則如此說經,莫不契合法性,是為如法說也。
○四、示說法之要二:初、鑒機運悲。
當了眾生根有利鈍,善於知見無所罣礙,以大悲心讚於大乘。
夫機有利鈍,說有進否,大不宜小說,小不宜大說,廣不宜略說,略不宜廣說,先善於知見之不謬,後運以大悲而不倦,知時知機,或偏或圓,方便善巧,畢歸大乘,此如來菩薩說法之大機會處也。
○二念報佛恩。
念報佛恩,不斷三寶,然後說法。
佛恩難報,惟說法利生,俾三寶紹隆,世間眾生,正信不斷,可以報之。
○三聞法獲益。
維摩詰說是法時,八百居士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
○三、結成不堪。
我無此辯,是故不任詣彼問疾。
論居士所說之法,對病而設,即以目連內證小空,而破其所說人天小教,亦無所不可。或進而之於通,之於別,之於圓,亦無所而不可。今約八百居士,聞法獲益,既發無上正等菩提之心,判歸圓頓,宜矣。
觀解者,觀一念心同三諦法性,隨於真如,不變不遷,住此真常實際,不為二邊所動,寂然不動,離四句,絕百非,如是如法而觀,即如法而說,是為念報佛恩,紹隆一體三寶也。
維摩詰所說經無我疏卷第四
○三、釋方便品二:初、釋品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