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嚴經指掌疏
楞嚴經指掌疏卷二
楞嚴經指掌疏卷二
爾時,阿難及諸大眾,聞佛示誨,身心泰然。
○念無始來,失却本心,妄認緣塵,分別影事。今日開悟,如失乳兒,忽遇慈母。
○合掌禮佛,願聞如來顯出身心真妄虗實,現前生滅與不生滅。二、發明性。
初因悟慶快,阿難大眾既聞是心之示,復聞不動之誨,則非心名何之驚,離此更無之怖,一時頓釋,故云身心泰然。泰然者,安舒義,謂內心既安,外貌亦舒,所謂慶快平生是也。
○念無下。念昔形今,遙憶最初,莫窮其始,故曰念無始來。晦昧本有,轉成賴耶,雖能生諸緣,乃緣所不及,故云失却本心。內搖外奔,昏擾擾相,以為心性,故云妄認緣塵。緣塵即六處識心,分別言其用,影事顯其相耳。今日開悟者,悟見性是心,其體不動,法身再續,慧命更延,故云如失乳兒,忽遇慈母。反顯失却本心,如背母失乳;妄認緣塵,如身懸命危。今昔相形,何慶如之?上云身心泰然者,以此。
○合掌下。具儀、希益、願聞等,非彼言請,乃經家描寫其意。良以上科中,境動而見性不動,其理易明。至於頭搖見轉,身動心移,而言一動一不動者,其義難分。故爾合掌禮佛,其意葢欲如來顯出此心所以為真為實,顯出此身所以為妄為虗,必令現前生滅之身與不生滅之心,二者一一發明其性體,庶取捨定而不至顛倒行事矣。會眾因悟請益竟。
二,匿王疑斷求決。
時,波斯匿王起立白佛:我昔未承諸佛誨勅,見迦旃延、毗羅胝子,咸言:此身死後斷滅,名為涅槃。
○我雖值佛,今猶狐疑,云何發揮證知此心不生滅地?
○今此大眾,諸有漏者,咸皆願聞。
初、曾聞斷滅。灌頂云:域中四大道為第一人,法王中出世為勝。今問道於法王,禮須起白。我昔,指楞嚴已前諸語詞也。如上兩科誨勅,楞嚴乃有,故已前未承。此明正法未及染神,顯邪說易入也。見迦旃延等出,先入邪說。迦旃延,此云翦,剃種姓也。名迦留鳩陀,此云牛領,其人計罪福苦樂皆自在天作。毗羅胝,此云空城,是其母名。子上加之字,依主釋也。自名刪闍耶,此翻圓勝,其人計修苦行以酬往因。此外道六師中,二雖說道不同,皆宗斷見,故曰咸言。死後斷滅者,謂靈隨氣散,無復後世。此方迂儒亦多同此計,但不名涅槃,其為害少細。涅槃,此云圓寂,或滅度,或寂滅等,雖有多義,猶以不生滅為要。彼迦旃延等,反以斷滅名之。信其說者,必至撥無因果,妄為聖證,正言不入,諸佛不度,其為害不可勝言。此匿王未聞正法,先受其惑也。
○我雖下。述疑求決。值佛,即指今日。染邪既久,領見未深,捨非決定,取無果敢,故自述猶疑。疑而云狐者,以狐性多疑,渡冰聽水,再四不果,人之多疑者似之。既猶狐疑,但是似領未到不生滅地,故求如來云何發揮。云何者,云何設方。發揮者,極力顯示其意。葢欲現量、親見、體證、了知此心必到不生滅地而後已也。
○今此下。代眾達情。諸有漏者。意指生死凡夫,現在人天中者。以彼唯慕有漏,方欲捨生趣生,一聞斷滅,各各驚疑,故云咸皆願聞。後文與王同喜,即此眾也。匿王疑斷求決竟。
三、如來通為顯示真妄混淆,會眾請示;死後斷滅,匿王求決。如來圓音一唱,隨機各符其心,故云通為。三。
一顯示此身虗妄,二顯示此心真實,三結示現前二性。
初此與下二科,乃尅就經文而立。以前文顯出身心真妄虗實等,極難銷會,故分而科之。庶請酬相應,對閱自知。二。
一、略彰變滅。二、詳敘變滅。
初三:
一、徵定此身終滅。二、問答必滅之由。三、印其所說不謬。
初。
佛告大王:汝身現在,今復問汝:汝此肉身為同金剛常住不朽?為復變壞?
○世尊!我今此身終從變滅。
初問身常變。佛告大王者,欲於此身顯示虗妄生滅性故。正脈云:以王發起者,有二意:一就王老相易示遷變,二顯身無常至貴不免。愚謂此二意似合四悉。前二若兼對治斷見,指示不生滅性,則四悉具矣。就匿王示會眾,故言汝身。世人多以身之現在不覺遷變,故特約現在問之。因求反徵,故曰今復問汝。金剛,帝釋寶也,有堅利二義。今取堅義,故曰常住不朽。惟法身可以同此。若復肉身,乃父母所生,有為有漏,安得不壞?如來明知故問者,恐其躭著世樂,不復警念無常法故。
○世尊下,答以終滅。終者,究竟義。從,猶歸也。言此身本屬無常,縱以宿因報感,長年而會,必有離究竟歸於變滅。此亦因聞斷滅,懼其速死,時時體驗此身,故所答不謬。
二,問答必滅之由。
佛言:大王!汝未曾滅,云何知滅?
○世尊!我此無常變壞之身,雖未曾滅,我觀現前,念念遷謝,新新不住,如火成灰,漸漸銷殞,殞亡不息,決知此身當從滅盡。
初問知滅由。人皆曰:少壯同體,百齡一質,所謂徒知年往,不覺形隨。而匿王獨能超出常情,審知變滅必有所由,故問以汝未曾滅,云何知滅?
○世尊下,答以觀知我。此句先以判定此身是無常變壞法故。因是無常變壞,所以雖未曾滅,諦觀自知。我觀現前者,即諦觀現前生滅身也。念念遷謝者,如前念延至後念,則此身故熊已隨前念而遷謝故。故態既謝,則後念之身又是一新人矣。故仲尼曰:回也見新,交臂非故。但新無常新,故曰新新。謂新而復謝,謝而又新也。一念既爾,念念皆然,故曰不住。由不住故,須臾變新作故,故曰如火成灰。灰無常灰,頃刻轉故為新,故曰漸漸銷殞。謂銷殞故灰,顯露新火也。亡亦殞義,正由殞而復新,新而復殞,無所底止,故曰殞亡不息。現前既爾,將來亦然,故云決知此身當從滅盡。正脈云:只此數語,便可警念無常。劇貪世務者,寧不惕然。
三、印其所說不謬。
佛言:如是!
觀現前遷謝,知當歸滅盡,於理極成,故印以如是。略彰變滅竟。
二、詳敘變滅三。
一、今昔殊異。二、時年遷變。三、細沉知滅。
初。
初,佛令自較。王重出世,以佛為尊;佛尊世法,以王為大。遞互相恭,則佛法得世法以行,世法資佛法以立也。齡,同年。從,猶隨也。言匿王生年六十有二,雖未極衰極老,已隨衰老之列,顏色相貌自不如昔,況復童時。問以何如者,令其自較何所似於童子時也。
○世尊下。承教歷述。始生曰孩,始行曰孺,所謂孩提之童是也。皮不枯悴,文不粗澁,故曰膚腠潤澤。膚者,身之皮表。腠者,身之文理。滋潤滑澤,亦孩提所固然耳。年至長成者,謂二三十歲長大成人時也。精神方以周足,故云血氣充滿。而今頹齡者,即現前六十二歲已覺頹敗時也。不久便至極暮,故云迫於衰耄。迫,近也。七十曰衰,八十曰耋,九十曰耄,至此則極暮矣。
○形色下,結顯逈異。形色者,形容顏色。枯悴者,枯槁憔悴,非若童時之膚腠潤澤。精神者,精血神氣。昏昧者,血衰氣微,非若少時之血氣充滿。髮白面皺者,迫於衰。逮將不久者,近於耄。逮,猶及也。如何見比者,猶言怎麼能相比也。充盛,即少壯之時。少壯之時,尚不可比,況復童年,自覺其逈異矣。
二,時年遷變。
初、如來引說,意謂據汝所說,形容朽於昔年,想從昔至今,應非頓然便朽,汝向亦自覺乎?
○王言下,答以漸至。變化者,變少為壯,化壯為老。密移者,行遷業運,密密變移。此係幽隱妄想,凡夫粗心莫辯,故曰我誠不覺。莊生喻夜壑負舟,孔子謂不知老至,皆此意也。寒暑漸至者,據理擬對,言我雖不覺,以理擬之,葢是寒來暑往,遷變流易,漸漸至此,誠如佛言不頓朽耳。
○何以下。徵釋漸義。我年二十等長不如幼,三十之年等壯不如長,於今六十等耆不如艾。葢十歲名幼,二十為長,三十曰壯,四十謂強,五十稱艾,六十號耆。中缺艾不如強、強不如壯者,超略言之可例知故。由此後後不如前前,則寒暑漸至可知其槩矣。灌頂云:因果經、釋迦譜並明匿王與佛同日而生,則楞嚴說當佛六十二歲屬般若時,非餘會攝。
○三、細沉知滅。
世尊,我見密移雖此殂落,其間流易且限十年。
○若復令我微細思惟,其變寧唯一紀、二紀,實為年變;豈唯年變,亦兼月化;何直月化,兼又日遷。
○沉思諦觀,剎那剎那,念念之間,不得停住。故知我身,終從變滅。
初牒前粗推。我見密移者,謂如我上說,是我所見密密遷移之行相也。殂落者,死之異名。古釋云:魂升於天曰殂,魄歸於地曰落。今則但取遷變之義,猶云雖此遷變,尚未是不覺之密移,以其間遷流變易,且限十年言之。
○若復下。就中細思,言上來十年一變尚屬可見,降斯似非所覺,然亦未之思耳。設若令我微細思惟,自覺不待十年,故曰其變寧唯一紀二紀。紀謂十二年也。今則不必十二,但是牒前十年以變其文,猶云豈唯十年二十年一變也。實為年年有變,月化日遷准此可知。
○沉思下。沉觀知滅。沉思者,沉靜其意而思。諦觀者,諦審其幾而觀。剎那翻最少時。俱舍云:時之極長名劫波,時之極少名剎那。重言剎那者,言不唯日遷,實為剎那。剎那之間,即有變更也。仁王云:一念中具九十剎那,一剎那有九百生滅。是知剎那猶在念中。既剎那有變,則一念一念之間,皆不得停住矣。既念念不得停住,驗知將來畢竟無常。因云:故知我身終從變滅。顯示此身虗妄竟
二、顯示此心真實二:
一、問答許示,二、借事顯發。
初。
佛告大王:汝見變化遷改不停,悟知汝滅,亦於滅時,汝知身中有不滅耶?
○波斯匿王合掌白佛:我實不知。
○佛言:我今示汝不生滅性。
初、牒悟示問。佛告大王者,欲於此心顯示真實不生滅性,故見變知滅,是王所悟,牒之為發問之端;滅中不滅,正王所迷,問之為發悟之機也。
○波斯下,秉心實對。匿王正恐斷滅,忽承不滅之問,急於求示,故合掌秉心而白:我實不知者,非是謙偽。若果其知之,自不惑於斷見。
○佛言下,許示不滅。言汝既不知,我今即於生滅身中示汝不生滅性。
二、借事顯發二:
一引敘觀河,二例水顯見。
初。
大王!汝年幾時見恒河水?王言:我生三歲,慈母擕我謁耆婆天,經過此流,爾時即知是恒河水。
問以幾時見水者,欲取童時之見,與今耆零之見,顯不變也。答以三歲即知者,正顯孩提之年,已同耆零時之性故。恒河,正音殑伽河,此云天堂來,以此水自雪山頂阿耨達池流出,狀其來處最高故。提抱曰擕,朝禮曰謁。耆婆,此云長命,國俗祀之乞壽慈母為子,因擕之而謁焉。
二、例水顯見二。
一、先辯能例之水。二、次顯所例之見。
初。
佛言:大王!如汝所說,二十之時衰於十歲,乃至六十日月歲時念念遷變。
○則汝三歲見此河時,至年十三,其水云何?
○王言:如三歲時,宛然無異,乃至於今,年六十二,亦無有異。
初、牒身有變。二十之時等,牒前粗推,約十年一變也。乃至等,超略三、四、五十,言六十故。舉整略零,故不言二。日、月、歲、時等,牒前細推,極念念不停也。時即剎那,日、月、歲逆次說故。
○則汝下,例身問水。三歲至十三,且約十年問也。其水云何者,言身既十年一變,未知十年之內,水性亦有變不,亦故問也。
○王言下,答以無異。言宛然無異者,但取其濕性不改,碧色同前。若以水勢言之,則十年之內,不無泛漲縮消之異,乃至等超略三四五十。言六十二,亦且以十年不變答之。
二、次顯所例之見。
佛言:汝今自傷髮白面皺,其面必定皺於童年。
○則汝今時觀此恒河,與昔童時觀河之見,有童耄不?
○王言:不也,世尊!
初牒面有變,前科牒時年遷變之文,此科牒今昔殊異之語,其面必定等,據所傷以斷其必變也。
則汝下,例面問性。今時與童時者,約今昔相形為問。見有童耄者,耄取衰老之義,非指九十歲言。言面既今昔有異,未審二時觀河見性亦有異不?以童耄即異也。
○王言下。答以無異。例上水性不改,因悟見性體同,故直以不也答之。然亦唯取始終能見。若以根言,則六十年內,不無清明昏華之異。問:不動科中,已知身動而見性不動,與此何異?答:前雖已知,但一時覺照而已。至若現前生滅與不生滅,實無智以自分。今佛假匿王歷歷顯出,而阿難等前此所覺所照,自應轉更增明,非彼若也。顯示此心真實竟。
三、結示現前二性二。
一、正以結示,二、怪責輪迷。
初。
佛言:大王!汝面雖皺,而此見精性未曾皺,皺者為變,不皺非變,變者受滅,彼不變者元無生滅。
皺約顏貌,仍取殊異中文。變約時年,仍取遷變中語。然面皺而見性不皺,身心之妄真判然。皺變而不皺非變,身心之虗實攸分。變滅而不變無滅,則生滅性與不生滅性各有發明。會眾之請,至此酬矣。
二、怪責輪迷。
云何於中受汝生死,而猶引彼末伽黎等,都言此身死後全滅?
云何者,怪責之詞。言既具不生滅性,依之修證,便超生死。汝等云何不取,反在生滅身中,甘受汝之生死,自取輪轉,已是錯矣。而猶引彼末伽黎等一類外道,都言此身死後全滅,豈非錯之又錯,真為迷之甚者。末伽黎,此云不見道。其人謂罪福苦樂,不因行得,與迦旃延等同宗斷見。佛恐匿王捨彼從此,故互出之,都言即同。咸言全滅者,身滅性亦隨滅,理實不然,故爾結責。匿王斷滅之疑,自此永盡。如來通為顯示竟。
四王等踊躍喜慶。
王聞是言,信知身後捨生趣生。
○與諸大眾,踊躍歡喜,得未曾有。
初、聞言生信。王聞是言,雖通承前文,而得力處在結責中。末後二句,葢匿王本不求取真心,雖聞不變無滅,不以為喜。又匿王本不求出生死,雖聞受汝生死,不以為驚。唯聞不許全滅,顯有後世頓銷斷見之疑,故云信知身後云云。捨生趣生,正四相中人相。匿王迹居凡位,故唯信此。
○與諸下,與眾同喜。大眾者,唯就匿王一類,位在人天中者,樂著生死,懼成斷滅,信與王同,故不禁踊躍於身,歡喜於心也。向謂身後全空,今知身後有性,且得捨生趣生,故云得未曾有。問:大眾語寬,何得但指凡位?答:權小信此喜此,是損非益。然彼非無喜,但喜其較前不動科中,轉更增明。既非新悟,故不敘也。按阿難所請四義中,此科正明常義。顯見不滅竟。
四,顯見不失二。
一、阿難執此疑前。二、如來顯倒無失。
初。
阿難即從座起,禮佛合掌,長跪白佛:
○世尊!若此見聞,必不生滅。
○云何世尊名我等輩遺失真性顛倒行事?
○願興慈悲,洗我塵垢。
初起座具儀,疑佛語而致請,非同常說,故須禮跪而白。
○世尊下,按定現說。若此者,指上所說。上唯舉見,此復兼聞者,以元是一體,見既不生不滅,聞性可例說故。而言必不生滅者,正按定佛語,為下致疑之端。
○云何下,反疑前言。意謂據佛現說,似應無所遺失,云何世尊前來名我等遺失真性,且責以顛倒行事,此又所不解也。
○願興下。求佛除疑。興謂發起。謂願佛發起慈悲心,故纖疑在念,塵垢障心。若蒙慈悲洗除,庶能獲不滅樂,出遺失苦矣。
二、如來顯倒無失二。
一、法喻合明,二、普為開示。
初二。
一、借臂為喻,二、約身以合。
初三:一、垂臂為倒喻;二、竪臂為正喻;三、相換無失喻。
初。
即時,如來垂金色臂,輪手下指,示阿難言:汝今見我母陀羅手,為正為倒?阿難言:世間眾生以此為倒,而我不知誰正誰倒?
垂臂下指者,喻違真逐妄。示阿難言者,令因喻詳。法母陀羅,此云印手。以印名者,以能隨事結印成益,破惡神用不思議故。問:以為正為倒者,欲假此以喻正徧知身及性顛倒身也。答:以世間眾生以此為倒者,喻建化門頭,以違真逐妄,號性顛倒身故。而我不知誰正誰倒者,顯臂無定相,喻實際理地,性顛倒身即是正徧知身,正徧知身即是性顛倒身故。然此中答文雖出阿難,亦佛意借口為喻,故無妨配釋。
二,竪臂為正喻。
佛告阿難:若世間人以此為倒,即世間人將何為正?阿難言:如來竪臂兜羅綿,手上指於空,則名為正。
佛意既建化門頭以違真逐妄,號性顛倒,即問:建化門頭更說何者為正徧知?故仍就喻中問云:若世間人以此為倒,即世間人將何為正?答:以竪臂上指者,喻反妄歸真也。反妄歸真,約建化門頭說為正徧知身,故以則名為正喻之。
三,相換無失喻。
佛即竪臂,告阿難言:若此顛倒,首尾相換。
佛即竪臂者,喻建化門頭有反妄歸真事也。若此者,指上竪為正言。意謂若此上竪為正,則所稱顛倒者,不過將手稍之首與臂根之尾上下相換而已,豈離正臂外別有所謂倒者?用此為喻,喻建化門頭若以反妄歸真為正徧知,則所稱性顛倒者,不過違真逐妄,真妄交錯而已,豈離正徧知外別有所謂性顛倒者?是則妄非真外,因認妄而說遺真;正為倒本,緣背正而稱顛倒。知此喻者,自不疑名為遺失及責以顛倒語矣。借臂為喻竟。
二,約身以合二。
一、總合。二、別合。
初。
諸世間人一倍瞻視,則知汝身與諸如來清淨法身比類發明。
一倍者,三分之二,猶云多一倍也。言上竪為正,下垂為倒,諸世間人多一倍,皆如是瞻視,似可為憑矣。若以此為例,則知汝之雜染色身,與諸如來清淨法身,所以稱倒稱正者,不過以違真逐妄,反妄歸真,比類形顯,約義發明而已,豈真有正倒哉。
二,別合。
如來之身,名正徧知。
○汝等之身,號性顛倒。
○隨汝諦觀,汝身佛身稱顛倒者,名字何處號為顛倒?於時阿難與諸大眾,瞪矒瞻佛目睛不瞬,不知身心顛倒所在。
初合竪臂為正喻。如來之身,即清淨法身。若以阿難之身,比類形顯,約義發明,則名正徧知身。葢以反妄歸真,成正知見,徧知一切,與彼輪手上指者無異。
○汝等下。合垂臂為倒喻。汝等之身,阿難及眾身也。未證清淨法身,皆為雜染色身。若以如來之身,比類形顯,約義發明,則號性顛倒身。葢以違真逐妄,成顛倒見,認妄遺真,如彼輪手下指者無異。
○隨汝下。合相換無失。喻名字處,宜連上為句。意謂比類發明,似有正倒,其實本無正倒。如不信者,隨汝諦審觀察,此是汝身,此是佛身。汝身所以稱顛倒者,不過以佛身比類,假立名字。究竟何處號為顛倒?葢如來明知無處,而故為難問,令自覺也。於時者,即如來示問時也。阿難大眾承教諦觀,故曰瞪瞢。瞪,直視。瞢,不明。謂瞪久反昏也。瞻佛者,先觀佛身,以求正處。以正倒相對,欲因正而識倒。故目睛不瞬者,求正處不可得也。正處既不可得,反觀自己身心,何處為倒?故亦不知。是知佛身生身,本無正倒。雖名倒無失,不過真妄交錯。亦如金臂輪手,首尾相換者無異。法喻合明竟。
二、普為開示三。
一、示以正見,二、責以倒執,三、就喻結歎。
初。
佛興慈悲,哀愍阿難及諸大眾,發海潮音,徧告同會。
○諸善男子!我常說言:色、心諸緣及心所使,諸所緣法唯心所現。
○汝身汝心,皆是妙明真精妙心中所現物。
初、敘意標告。佛興慈悲者,欲與正徧知樂,及拔性顛倒苦也。瞪瞻不瞬,如盲如癡,故可哀愍。不唯阿難,大眾亦爾,故及之也。正脈云:應不失時,名海潮音。以此時阿難、大眾適當可教之時,佛即及時而應,故徧告。同會者,一音圓被之義。
○諸善下,引說唯心。灌頂云:常說者,大乘深密等經也。色即十一色法,心即八識心王。諸緣者,生心有四緣,謂親因緣、所緣緣、增上緣、等無間緣。生色唯二緣,以不須所緣及無間故。心所使,即五十一心所法也。隨心驅役,故名為使。諸所緣法,即二十四種不相應行及六種無為。以不相應行亦是識之所緣,六種無為又是智所緣故。廣如唯識百法論說。現,變起也。心之一字,雖即見聞覺知,乃指離妄純真之體。無明不覺,三細俄興。境界為緣,六粗兢作。故云唯心所現。作是觀者,名為正見。
○汝身下,直指令悟。汝身者,直指阿難四大之身。汝心者,直指阿難六識之心。皆是者,無不是。故從來不昏曰妙明,即心之照用。從來不變曰真精,即心之寂體。寂照互融,體用無礙,故總以妙心稱之。依起信,即一心本源。依華嚴,即一真法界。諸法皆為所現,阿難身心自應亦是中所現物。此如來直指阿難,即現前身心,證諸法本體,成正知正見也。示以正見竟。
二、責以倒執二。
一、法說,二、喻明。
初二。
一、違真逐妄。二、認妄遺真。
初。
云何汝等遺失本妙圓妙明心,寶明妙性,認悟中迷?
○晦昧為空,空晦暗中,結暗為色,色雜妄想,想相為身。
初責以違真。云何者,怪責之詞。遺失等,皆所責之咎。本妙,即上科妙心。以是本來自妙,非修得故。圓乃通融流動,用之相也。寶乃清淨堅實,體之相也。用則從妙起明,故曰妙。明顯是即體之用。體則即明而妙,故曰明。妙顯是即用之體。是則心之與性,用體暫分,亦有不分。以義既互融,開合無礙。故經中或單言心,或單言性,或心性對舉。講演者,隨文立義,勿拘執也。認悟中迷者,以此乃悟時心性。下之昏擾擾相,乃迷時心性。然妄依真起,迷從悟生,故是悟中之迷。不認,則即妄即真,全迷全悟。正由誤認,所以與真永違,與悟永隔也。
○晦昧下。責以逐妄。言心性本妙,云何遺失?又正在悟中,云何便迷?故約晦昧為空等,出其由也。始由一念妄動,隱覆本妙,故曰晦昧。此處即是賴耶。以正晦昧時,即是真妄和合時故。次由賴耶轉出見分,於本無一法之中,妄作空相,故云為空。後云迷妄有虗空是也。葢空唯頑虗,亦晦暗相。但見分不守暗相,堅執欲緣,遂於空晦暗中,凝結暗相,而成世界之色。後云依空立世界是也。然世界有二:一情,二器。至此乃三細具足。以賴耶即業相,見分即轉相,空界即現相。下乃六粗,色即上之所現。依此為緣,起於智續二相,故云色雜妄想。謂於境界色中,雜以二種妄想心故。想相者,想彼色相執取,計名起業。由此能感未來之生,故云想相為身。至此乃六粗成就。以身即業繫苦相。此責其由細向粗,展轉逐妄而不返也。違真逐妄竟。
二、認妄遺真。
聚緣內搖,趣外奔逸,昏擾擾相,以為心性。
○一迷為心,決定惑為色身之內,不知色身外洎山河虗空大地,咸是妙明真心中物。
初先明認妄。聚緣二句,指前七識言。上來既有身相,即分內外。由是於八識體上,現起前七轉識、第六意識,聚集前五識所緣塵影,在內分別,名曰內搖。前五識趣逐前五外塵,馳騁放縱,名曰奔逸。不言七識者,以義攝故以七識為自體用,內依八,外借六也。內搖外奔,無暫清寧,故曰昏擾擾相。眾生不知,反謂有實體用,故曰以為心性。所謂認悟中迷者以此。
○一迷下。次顯遺真。一迷者,纔一迷也。定惑者,無能脫也。言眾生不迷則已,一迷則定。謂在內無有能脫此惑者。如阿難云:一切世間十種異生,同將識心居在身內是也。色身屬正報。洎,及也。山河、虗空、大地,皆屬依報。此等皆依妙明真心,隨緣變現,而仍依彼建立。故曰:咸是中物。其如眾生自認身內之心,謂其能廣能大,有實體用。遂於此本來廣大之心,依正通依之體,而不能知。所謂遺失本妙者,以此。法說竟。
二、喻明。
譬如澄清百千大海,棄之唯認一浮漚體,目為全潮,窮盡瀛渤。
澄清者,海之德,喻真心彌滿清淨。百千者,海之量猶云百千頃也,喻真心包含萬有。餘海莫及,故稱為大,喻心海非識海所及。一向遺失,故曰棄之。此喻違真,不喻逐妄者,以違真必逐妄故。浮漚,水上泡也。略具二義,可喻識心。一者依海暫現,喻識心依真妄起。二者有無不定,喻識心生滅不停。一向誤執,故曰唯認。全潮者,全海潮漲也。泛濫無際,唯真心緣起妙用,可以類此。而眾生既唯認妄,將必以妄想攀緣,視為真心妙用,故曰目為。瀛渤者,海外之海。唯海能潛通,喻如來究竟覺心,唯本覺可以密契。而眾生既以妄想攀緣,視為真心妙用,將謂即此可以成佛,故曰窮盡。此喻認妄,不喻遺真者,以認妄必遺真故。責以倒執,竟
三、就喻結歎。
汝等即是迷中倍人,如我垂手等無差別。
○如來說為可憐愍者。
初就喻顯倒。違真認妄,而又視為真心妙用,且謂其可以成佛,如棄海認漚,已是迷矣。而又目為全潮,且言其窮盡瀛渤,則是迷而復迷,故曰迷中倍人。無倒成倒,非失說失,故曰如我垂手,等無差別。
○末句結歎可愍。言果其有倒有失,尚不足愍。正以無倒成倒,非失說失。如垂手然,故可憐愍。是知欲正不難,竪手即是。復真亦易,反妄無非。聞佛結歎之語,宜發深省。問:帶妄顯真,尚未深領。遽指真源,寧無河漢?答:顯見原為契真,是佛密意。乘阿難不知有妄,就便顯其殊勝,令其領見也。按阿難所請四義中,此亦足前常字。正脈云:上科約未來說,如云:盡未來際,究竟不滅。此科約過去說,如云:從無始來,本有不遺。既唯約竪論,定屬常字無疑。顯見不失竟。五、顯見無還。正脈云:還者,去也。科名獨標去意,文中兼有來意,顯無去來耳。三:一、阿難求決取捨,二、如來破顯二心,三、結歎自受輪溺。
初。
阿難承佛悲救深誨,垂泣叉手而白佛言:
○我雖承佛如是妙音,悟妙明心,元所圓滿常住心地。而我悟佛現說法音,現以緣心,允所瞻仰。徒獲此心,未敢認為本元心地。
○願佛哀愍,宣示圓音,拔我疑根,歸無上道。
初、悲感白佛。正脈云:悲救者,救其顛倒受淪。深誨者,誨其極領正徧知也。垂泣者,有二義:一者、感佛救誨,悲深難報;二者、傷己愚迷,取捨未決。由斯二義,所以叉手而白。
○我雖下,自陳未決。雖者,暫縱義。謂縱悟真心也。如是妙音,即指上科所說。稱性開示,迥異昔談,故稱妙音。悟者,隨語生解,非是真悟。觀下未敢認為之語可知。妙明等,即上科所示真心。上稱妙明真精,此但云妙明者,用必有體,不言可知故。元所圓滿者,本自圓具一切,滿足無欠。此領上科心現諸法,法在心中之義。既聞無倒成倒,自知說失非失,故曰常住心地。而字有畏難義,以下有畏捨難捨意故。其意以悟佛現說,現用緣心。捨此緣心,憑何開悟?此畏捨意也。允,誠也。瞻仰者,戀慕義。謂戀慕緣心,不忍遽捨。此難捨意也。徒者,終枉義。謂枉獲此心也。此心仍指真心。上云元所圓滿等,明知其是本元心地。而猶云未敢認者,以認此必至捨彼,恐向後聞法開悟,無所憑耳。
○願佛下。求佛宣示。良以緣心為生死根本,不能遽捨。真心為二果淨體,未敢遽認。自知愚而且迷,故求佛哀愍。圓滿音輪,高低普應,故求佛宣示。緣心難捨,是為疑真之根。拔而除之,庶可以取真心而歸無上道矣。阿難求決取捨竟。
二、如來破顯二心二:
一、破緣心有還,二、顯見性無還。
初二。
一、先破所緣之法,二、正破能緣之心。
初正脈云:不捨緣心,既全為於重法,故須破法而緣心自捨矣。四。
一、直斥其法。二、異喻反顯。三、同喻正明。四、結合警悟。
初。
佛告阿難:汝等尚以緣心聽法,此法亦緣,非得法性。
汝等句,寓有深責之意。意謂我已重重破斥,令捨緣心,將謂永棄。不料汝等尚以緣心聽法,誠為辜負,良可憐愍。此法亦緣者,以能聽既屬緣心,所聽即屬緣塵。既唯是緣,則正智迷於妄想,如如蔽於名相,故云非得法性。法性者,諸法實性,以一切諸法唯心所現故也。
二,異喻反顯。
如人以手指月示人,彼人因指應當看月。
斥以非得法性,恐未心服,故先用異喻而反顯之。言如來說教,原為顯發心性,開示智者,如人以手指月示人。上人字喻佛,手喻教,月喻心,下人字喻智者。對愚迷者言,若果是智者,自能依教觀心,如彼人因指應當看月,反顯阿難等不能如是,足見其不得法性。
三、同喻正明。
若復觀指,以為月體。
○此人豈唯亡失月輪,亦亡其指。何以故?以所標指為明月故。
○豈唯亡指,亦復不識明之與暗。何以故?即以指體為月明性,明暗二性無所了故。
異喻反顯,恐猶未了,故復以同喻而正明之。文分三段:初喻迷心性,言愚迷之人以攀緣心,聞教便謂悟心,如若復有人觀指為月。此中人喻愚者,正明阿難等愚迷同此。
○此人下,喻迷教體。言如是愚迷之人,不但不知心性,亦復不識教體。如彼觀指為月之人,豈唯亡失月輪,亦亡其指。此中亡失,皆不知義也。何以句,喻中徵亡指所以,法中徵迷教所以。言如是愚迷之人,所以謂其不知教體者,何以故耳。釋中由彼即以能詮之教,為所詮之心。如彼觀指為月之人,即以所用能標之指,為所標明月。豈識指者之所為乎。要知識指者,自不以指為月。而知教者,豈復以教為心哉。
○豈唯下,喻迷二相。明即月相,喻靈覺為心相。暗即指相,喻頑塵為教相。言如是愚迷之人,不但不識教體,兼亦不識靈之與頑。如彼觀指為月之人,豈唯亡指,亦復不識明之與暗。何以下,喻中徵釋不識明暗所以,法中徵釋不識靈頑所以。言如是愚迷之人,所以謂其不識靈頑者,何以故耳。葢教以頑塵為相,心以靈覺為相。而彼既以教體為心,是靈頑二相亦不能了。如彼觀指為月之人,即以指體為月明性,明暗二性無所了故。此不唯不得法性,尤見其愚迷之甚也。
四、結合警悟。
汝亦如是。
此雖結合之語,寓有警悟之意。意謂如我上說,指月雙失,明暗俱昧者,豈是他人。而汝等之心教雙迷,靈頑莫辯,亦復如是。幸宜自悟,勿至為智者所哂也。此上四科,總為破所緣法,不分亦可。但以法喻重疊,難以銷釋,故不厭煩析也。先破所緣之法竟。
二、正破能緣之心三:
一、詳破耳識。二、略例餘五。三、總以結破。
初現惜緣聲之心不能遽捨,故須詳破二。
一、據執反難,二、法喻合明。
初。
若以分別我說法音為汝心者,此心自應離分別音有分別性。
譬如有客寄宿旅亭,暫止便去,終不常住,而掌亭人都無所去,名為亭主。
○此亦如是,若真汝心,則無所去,云何離聲無分別性?
初喻說。客喻能緣之心,旅亭喻所緣之境。客非亭主,偶來棲託,曰寄宿。喻識非法性,倐爾攀緣,但依附也。亭不適意,一宿即捨,曰暫止便去。喻識心遇不可意聲,不耐久緣,方生即滅也。終不常住者,縱使適意,非比故鄉,三朝五日,定要捨離。喻識心縱遇可意之聲,而所之既倦,情隨事遷,終有謝滅時也。此是同喻,以緣心正同此故。掌亭人,謂執掌旅亭之人。喻真心能成立諸法,非同宿客故。都無所去,喻真心非比緣心故。常住不滅,又以無所去故,名為亭主。喻真心以常住不滅故,是稱法性。此是異喻,以緣心不同此故。
○此亦下,法合。此指緣心,或生滅,或常住,亦應如是客主相似。此總合也。若真下,別合。意謂果若真是汝心,則應如亭主無所去也。此合異喻。云何下,合同喻。據前推破無體文云:如汝今者承聽我法,此則因聲而有分別,是則離聲無性。阿難已知,故就此為難。意謂既不如主,云何反如暫止便去之客?如我前說離聲無分別性,則其非真也明矣。詳破耳識竟。
斯則豈惟聲分別心分別我容,離諸色相無分別性,如是乃至分別都無非色非空,拘舍離等昧為冥諦,離諸法緣無分別性。
斯則句,牒前為例,謂聲分別心,離聲無性,已知之矣。豈惟此也,即如分別我容之心,離諸色相,無分別性,亦但如暫止之客,非亭主也。如是者,重牒上二為例,言二心既皆如是,則分別香味觸法之心,離四無性,可以例思。今超略而言,乃至分別都無,其內守幽閑之心,亦復如是。分別都無者,六識不緣六塵,唯留定中獨頭,內守幽閑,今云非色非空是也。已離六塵粗相,故曰非色,猶有幽閑細境,故曰非空。拘舍離,此云牛舍,即末伽黎之異稱,灌頂謂是其生處,正脈謂是其母名,愚謂既屬異稱,生處為是,如此方以生處立奶諱之例。等指同計,如數論師等,彼以定力,能通八萬劫外,則冥然莫辯,立為冥性,且謂是諸法實性,故稱為諦。要知冥然莫辯,正同非色非空,幽閑之境,猶是微細法塵,由彼不知妄立,故曰昧為妄立。昧為即同內守之心,猶是微細分別,離於法塵為緣,依然無性,如彼聲分別心等,無以異也。據正脈懸示,略言識心有五種勝善之用:一者、緣佛色相心;二者、緣佛聲教心;三者、聞法領悟心;四者、止散入寂心;五者、界外取證心。愚謂此五種心,從正宗以來,至此方已破盡。如前阿難云:我見如來三十二相,心生愛樂。如來斥以此想不真,故有輪轉。此云分別我容,離色無性,皆破第一、緣佛色相心也。又前云:如汝今者,承聽我法。此則因聲而有分別,乃破第二、緣佛聲教心也。又此阿難云:而我悟佛現說法音,現以緣心。如來示以緣心聽法,此法亦緣等,即破第三、聞法領悟心也。又前云:縱滅一切見聞覺知,內守幽閑,猶為法塵分別影事。此云分別都無,離諸法緣,無分別性,即破第四、止散入寂心也。又前云:現前雖成九次第定,不得漏盡,成阿羅漢等。已破第五、界外取證心也。良以無始生死,皆為誤認此心。若唯破其劣惡,恐尚留勝善。今既破其勝善,則劣惡之心,自知其不可用也。略例餘五竟。
三,總以結破。
則汝心性各有所還,云何為主?
則汝心性總指六種緣心,離塵無性,故云各有所還。明是客義,故曰云何為主。既非是主,急當捨離。此且為阿難等拔除疑根,至下乃令其歸無上道。破緣心有還竟。
二、顯見性無還二。
一、阿難求示無還,二、如來詳為顯示。
初。
阿難言:若我心性各有所還,則如來說妙明元心,云何無還?唯垂哀愍,為我宣說。
若之一字,寓有不自信意。意謂若依佛說,我此六種心性,各有所還。此既有還,則如來已前所說妙明元心,自應無還。但不知云何無還?進取未定,退捨莫決,智墮兩楹,如羊觸藩。若非如來哀愍宣說,何由解脫?故云唯垂等也。
二、如來詳為顯示。三。
一、抑揚許示,二、能所對辯,三、警覺取捨。
初。
佛告阿難:且汝見我見精明元,此見雖非妙精明心,如第二月非是月影。
○汝應諦聽,今當示汝無所還地。
初,略為抑揚。佛告阿難者,應其哀愍之求。且汝見我等,酧其宣說之請。如來意謂,汝既求我哀愍,我亦不必牽藤引蔓,姑且就汝見我言之。當斯時也,能見之情體明用,即是本元真心。但以二妄未除,尚欠於妙耳。要知此見,雖非妙精妙明之心,而見妄一除,當體即真。亦如揑目所現之第二月,放手即是真月。非與真月,實有異體可尋。月影者,水中月影。其與真月,上下懸殊,虗實不倫。見精明元之心,自不類此。故曰非是。正脈云:月有三相,第一是天上淨月,第二是揑目所現旁輪,第三是水中月影。其意以第一月喻純真之心,第二月喻見精明元,第三月喻緣塵分別。知此,則抑其未妙,揚其切真之意,亦自可見。問:何不即指純真之心,而乃用此曲示,費此申明乎?答:離妄純真之心,唯佛乃具等覺,尚帶生相。何況地前諸位,乃至五住凡夫,又焉有純真之心可指。而此見性,真雖不純,體終不變。如金在鑛,非金師莫能辯識。故佛如金師,略為抑揚。意在明其切真,但欠於妙。亦如指鑛說金,雖欠於精,終不如鍮石之逈然非真也。
○汝應下,誡聽許示無所還地。即前阿難所稱本元心地,無所從來,亦無所去,故直以無所還地稱之。蓋為應前云何無還之請,而許示耳。抑揚許示竟。
二、能所對辯二。
一、所見有還,二、能見無還。
初。二。
一具列所見,二備明有還。
初。
此中具列八相,而分四對:一、明暗對。講堂洞開者,是戶皆張,洞然大開也。東方二字,宜連下為句。言日輪始自東方,故云東方日輪。升天者,謂漸次上升,轉歷於中天也。光射講堂,故云則有明耀。中夜,子夜也。黑月,月朔也。晦暝,掩蔽也。言子夜已昏,況當月朔,又值雲掩霧蔽,則不唯微昏,且昏極而至於暗矣。戶牖下。通壅對。隙謂中間空隙處也。內外不隔,故云則復見通。牆謂牆壁,宇謂屋四垂也。內外不通,故云則復觀壅。壅者,窒塞之義。分別下。色空對。分別之處,謂諸識所分別境,如色聲香味觸,俱屬所緣色塵,故云則復見緣。頑虗,異色處也。冥然無知,故以頑稱通。以太空為體,故云徧是空性。鬱𡋯下。染淨對。氣結曰鬱,沙飛曰𡋯。紆,綰環也。言鬱不自鬱,乃綰彼昏昧之氣。𡋯不自𡋯,乃環彼塵揚之沙。古德云:此與空虗體相顛倒,餘皆上體下相,至下還處自見。澄霽者,天澄雨霽之時。斂,收也。氛,塵氣也。塵氣既收,蒼然一色,故云又觀清淨。
二、備明有還。
阿難!汝咸看此諸變化相,吾今各還本所因處。
○云何本因?阿難,此諸變化,明還日輪。何以故?無日不明,明因屬日,是故還日。暗還黑月,通還戶牖,壅還牆宇,緣還分別,頑虗還空,鬱𡋯還塵,清明還霽。
○則諸世間一切所有,不出斯類。
初現前許還咸看者,現前俱見也。明暗通壅等時相凌奪,故云諸變化相本所因起之處,即是後來還滅之處。許示此義,故云吾今各還,謂各令其還也。
○云何下,詳一例。餘徵起語略具足,應言云何各還本因。此諸變化等八相之中,且約明相言之。明隨日滅,即是還日。何以故等,徵釋還日所以。無日之時,不能見明,則明所因起之處,屬於日輪。如影隨形,形銷影滅,故云是故還日。暗等七還,唯列標詞,不具徵釋者,可例知故。
○則諸下以類該盡,明該一切明類,乃至淨該一切淨類,故云不出。據此,則諸世間中,一切所有,無不還者。所見有還竟。
二,能見無還。
汝見八種見精明性,當欲誰還?何以故?若還於明,則不明時無復見暗;雖明暗等種種差別,見無差別。
汝見八種等,帶所見之相,以標能見之性。以正見八種之時,見精明性,湛然盈滿,易覺知故。當,將也。誰,何也。問以當欲誰還者,令其自審於八相中,將欲因何者俱還,亦明知必無,而故為難問。何以句,徵非問。謂以何以故,作如是問。若還下,顯正理。謂設若見還於明,則不明無見,自應無復見暗。今實不爾。試觀前塵,雖明暗等相傾相奪,種種差別,而見性明來見明,暗來見暗,始終無有差別。其猶明鏡當臺,有物斯現,鏡豈有去來於其間哉?見無所還,亦復如是。能所對辯竟。
三,警覺取捨。
諸可還者,自然非汝;不汝還者,非汝而誰?
諸可還者,指八相言,俱屬前塵,故曰自然非汝。不汝還者,指見性言,不離汝而與物俱還,明是自性,故曰非汝而誰。據此,則一向循塵忘失自性者,亦可以知警矣。如來破顯二心竟。
三、結歎自受輪溺。
則知汝心本妙明淨,汝自迷悶喪本受輪,於生死中常被漂溺,是故如來名可憐愍。
則知者,承上無還而言。無還故,不為諸相所遷曰本妙,不為明暗通壅所轉曰本明,不為色空染淨所奪曰本淨。明知有此,而乃惑於緣心,無智自解,是為自迷自悶。由此所以喪其本妙明淨之心,未能薦取,隨彼不妙不明不淨之識,受於輪轉,在凡流於分段,習小墜於變易,於二生死中,常被漂溺,其猶佩珠作丐,親友見傷。是故如來於前,名汝等為可憐愍者。嗚乎阿難!親於佛前,耳提面命,猶自取捨纏綿,動佛憐愍,況夫末世凡流,情識俱在,動以見道,自矜嗤他,不如聞佛結歎之語,宜知慚愧。按阿難所求四義中,此科兼具寂常三義,謂八相任遷而不動,寂也;八相任去而不滅,常也。顯見無還竟。
六,顯見不雜二。
一、阿難以物見混雜為疑。二、如來以物見分明為釋。
初。
阿難言:我雖識此見性無還,云何得知是我真性?
阿難意謂,承佛上示,雖識見性不與諸相俱還,但正見諸相時,此見即徧在諸相,似非局於自己。云何得知不屬於物,而是我之真性。此疑見性有時在物,有時在我,依然與彼有去有來者無異。是此科但為增明上科之義。問,見性周徧,物我同體,正是妙悟。何不就其所見,引令玄會。而乃強與分析,令成局見。其猶驅海作漚,豈智者之所為乎。答,阿難尚未深領,豈成妙悟。若但以其口角相似,過為接引,反成狂解。今之本參未破,妄擬高遠者,類多由於盲師瞎印。如來知機知法,豈若彼哉。。
二、如來以物見分明為釋三:
一、通明十界見量。二、別就阿難顯示。三、結責疑問不當。
初良以聖凡體同,遠近用別,是知正見諸相時,徧在諸相,但是用之所及,豈可以此而疑見屬於彼哉。
佛告阿難:吾今問汝,今汝未得無漏清淨,承佛神力見於初禪得無障礙,而阿那律見閻浮提,如觀掌中菴摩羅果。
○諸菩薩等見百千界。
○十方如來,窮盡微塵,清淨國土,無所不矚。
○眾生洞視不過分寸。
初二乘見量文中雖無辟支,取例應有。吾今問汝句,問字應是示字。以此下皆示教之語,無問詞故。阿難方證初果,纔斷見漏,故未得無漏清淨見量。雖通初禪,未必無礙,故是承佛神力。此初果見量也。阿那律,此云無貧,亦云不滅。因中以稗飯施辟支佛,果感九十一劫不受貧窮,享福不滅故。尊者是佛從弟,因樂睡被訶,精進失目。如來示以三昧,修習證果,遂獲天眼,自陳圓通。文云:我不因眼觀見十方,精真洞然,如觀掌果。維摩經那律答嚴淨梵王亦云:吾見此三千世界,如觀掌果。今云見閻浮提,豈反劣於初果?詳後顯見無礙科中。阿難自述觀勝藏殿,居日月宮,其見周圓,徧娑婆國。然居日月宮,其見只合徧閻浮提。或因兩科鱗次,筆授互誤。再詳菴摩羅,此云難分別。桃柰相似,生熟難分,此方所無,故存梵名。此四果見量也。
○諸菩下。菩薩見量一界一佛土也。心地觀云:初地見百佛土,二地見千佛土,乃至十地見無量土。今云見百千界者,謂或見百界,或見千界等,非一定也。
○十方下諸佛見量。清淨國土,諸佛受用土也。散在華藏,不啻如佛剎微塵之數。其間種種形相,種種名字等,如來究竟明了,故曰窮盡。雖至纖悉,亦皆洞然無礙,故曰無所不矚。
○眾生下,凡夫見量。洞視者,約現量言。言眾生現量所見,能以洞然無礙者,唯在障內。設有分寸之隔,則不過矣。正脈云:不過分寸者,有二意:一者對勝說劣意。自諸聖極於如來,較至眾生,縱窮其量,亦不過分寸而已。二者收盡含生意。上既齊於如來,下必齊於蜎蝡。故上至窮盡國土,下至不過分寸也。通明十界見量竟。二、別就阿難顯示。二。
一、正為顯示;二、預防謬執。初三:
一、教以自分,二、代為揀擇,三、結示不混。
初。
阿難,且吾與汝觀四天王所住宮殿,中間徧覽水陸空行,雖有昏明種種形像,無非前塵分別留礙。
○汝應於此分別自他。
初具列能所。此中曰觀,曰覽,皆為能見之性。曰四宮,曰三行,曰昏明等,皆為所見之境。且吾與汝等,即就現前所見言之。如來意謂汝今已超凡見,聖見尚非所及。縱見初禪,亦仗佛神力,方得無礙,俱非汝之現量。即今且就吾之與汝現前所觀處言之。四天王宮,在須彌四面。東方持國天王,居黃金埵。南方增長天王,居琉璃埵。西方廣目天王,居白銀埵。北方多聞天王,居水晶埵。宮殿皆是眾寶所成。平山腰而齊日月,去地四萬二千由旬,猶是阿難現量所及。中間者,地上天下。地上有水有陸,天下有空。水行如魚躍蛟馳,陸行如人來畜往,空行如雲騰鳥飛等。一一用目循歷,故云徧覽。此約物體言之。其間雲屯則昏,日照則明,山隔則塞,風過則通。分別成色,異色顯空。塵起則染,澄霽則淨。故曰種種形像。此約變相言之。此等俱屬前塵,由分別顯,於汝見性而作留礙,故曰無非。是能所已自歷然,特阿難自混耳。
○末二句因其自混,故教以汝應云云。
二、代為揀擇佛雖教以自分,阿難終竟不悟,故復代擇,所謂憐兒不覺醜也。
今吾將汝擇於見中,誰是我體?誰為物象?
○阿難,極汝見源,從日月宮,是物非汝。至七金山,周徧諦觀,雖種種光,亦物非汝。漸漸更觀,雲騰鳥飛,風動塵起,樹木山川,草芥人畜,咸物非汝。
初許以代擇。將,與也,代也。擇於見中,謂揀擇於能見所見中也。二誰字乃教以著意,言物象我體,必代汝揀辯誰是,決不混也。
○阿難下。正與揀示。極,盡也。見源即是眼根,謂教以盡其眼根之量。觀之從者,除上不論。言二宮齊於四王,正阿難現量所見。再上則非仗佛加,不能無礙故。是物非汝者。日月雖明,無靈覺故。七金山次日月而下也。持雙、持軸、擔木、善見、馬耳、象鼻、魚嘴,環繞須彌,間以香水,共有七重,其體皆金,一一用目循歷,故曰周徧。諦觀種種光,即金山之光,雖映物而成種種,終為頑明,故云亦物非汝。漸漸更觀者。次金山而下,以至地上也。雲騰、鳥飛、風動、塵起,皆屬空中所有。樹木、山川、草芥、人畜,兼於水陸,所明通為所見,故曰咸物非汝。如此開示,如來可謂眉毛拖地矣。代為揀擇竟。
三、結示不混。
阿難,是諸近遠諸有物性雖復差殊,同汝見精清淨所矚。
○則諸物類自有差別,見性無殊。
○此精妙明誠汝見性。
初牒前能所。近指地上,遠指二宮,其間種種差殊,故云諸有物性。正脈云諸物羅列於見性之中者,千態萬狀是也。所見雖有差殊,能見實無二體,故曰同汝見精,清淨所矚。見精言清淨者,以有清淨本然義故。正脈云見性徧見於諸物之上者,朗然一照是也。
○則諸下,示以不混。物自差別者,不混於見。見性無殊者,不混於物。是物自物而見自見矣。
○末二句教以認取。然既瓜豆分明,理應無疑。故直教之曰:此精妙明,誠汝見性。如此開示,有何不明?而阿難猶未敢認,所謂知法者懼矣。正為顯示竟。
二、預防謬執二。
一、自語相違防。二、世間相違防。
初此科義稍隱晦,不避煩分四。
一、防謬執,二、遮轉救,三、破他宗,四、成自宗。
初恐阿難謬執云:佛雖如是開示,而我自覺此見一涉於外,即同諸物,云何不是物耶?故如來以此防云。。
若見是物,則汝亦可見吾之見。
意謂若汝一定執言見是物者,是物則成可見,彼此應同。則汝今者既能徧見諸物,亦可見吾之見。若不見吾之見,而言見是物者,則自語相違矣。
二、遮轉救恐彼救云:我與如來同見一物之時,我見佛見正相會遇,即為見佛之見,云何不見耶?故如來以此防云。
若同見者,名為見吾。吾不見時,何不見吾不見之處?
意謂若汝謬言,同見一物之時,名為見吾之見者,吾今閉眼不見。當斯時也,吾見已離,彼物自應顯然有吾不見之跡,汝亦應見。汝今云何不能見吾不見之處,而指其分齊?葢如來明知見性無跡可憑,為遮轉救,故作如是難耳。
三、破他宗恐又謬云:佛既閉眼不見,我即但見彼物,即是見佛不見之處,云何如來謂我不見?故如來以此防云。
若見不見,自然非彼不見之相。
意謂若汝謬言,但見彼物,即是見吾不見之處者。既但見彼物,則吾見已離於物矣。既離於物,自然非彼不見之相不見之相,即指物言,猶云自然非彼物也。汝前所立見性,是物之宗,則不成矣。
四、成自宗恐被破迴護,順前佛所難云:我實不見佛所不見之地。故如來就此成立自宗云。
若不見吾不見之地,自然非物,云何非汝?
意謂若我閉眼不見之時,汝實不能見吾不見之地者,則我開眼見物之時,汝亦不能見吾之見。是則物是有相,見是無相,吾見自然非物,反以成立我前所說物見無混之宗,云何不是汝耶?自語相違防竟。
二、世間相違防二。
一、牒執轉難。二、遮救警悟。
初。
又則汝今見物之時,汝既見物,物亦見汝,體性紛雜,則汝與我并諸世間不成安立。
又字重牒前執,如云:又若見是物者,則汝今見物之時,彼物亦應是見。遂據此難云:汝既見物,彼物亦應見汝。物若有見,則轉成有情。以此為例,汝應轉成無情。如是則有情、無情體性紛然雜亂,不可分矣。有情、無情尚不可分,況汝之與我益不可分。是則汝之與我,并諸世間所有,不成彼此安立之相,又墮一分世間相違過矣。
二、遮救警悟恐彼救云:我今見佛之時,自是我見於佛,非佛見於我,何得雜亂?故如來據此遮云。
阿難!若汝見時,是汝非我,見性周徧,非汝而誰?
意謂若汝見我之時,是汝見我,非我見汝,而汝我不紛雜矣。以此為例,則見性周徧一切物時,亦應無有紛雜,非汝真性,而是誰之真性。此如來明明提撕,所謂警悟者以此。別就阿難顯示竟。
三、結責疑問不當。
云何自疑汝之真性?
○性汝不真,取我求實。
初責疑不當,言:如上所擇,物我分明,云何自疑汝之真性,不敢認取,而恐其有混耶?
○性汝下,責問不當。言真性在,汝不自以為真,反取我語以求真實,其猶種種問橋,宜乎為智者所呵矣。然此科既唯增明前義,仍是足前寂常二字。若約不混,似亦兼於明字。以下文超情離見,自有正顯明字之文,此不預焉。顯見不雜竟。
七,顯見無礙二。
一、阿難以不定有礙為疑,二、如來以忘塵無礙為釋。
初。
阿難白佛言:世尊!若此見性必我非餘。
○我與如來,觀四天王。勝藏寶殿,居日月宮。此見周圓,徧娑婆國。退歸精舍,秪見伽藍。清心戶堂,但瞻簷廡。
○世尊!此見如是,其體本來周徧一界,今在室中,唯滿一室。為復此見縮大為小?為當牆宇夾令斷絕?
○我今不知斯義所在,願垂弘慈,為我敷演。
初按定是我,是我應當認取有礙,恐其非真,故先按定是我,而下方出其有礙,以明自己非是,推諉不認,乃竟由未敢認耳。
○我與下。自陳不定。勝藏殿。天王貯珍寶處也。初成之時,請佛說法,以邀吉祥。阿難隨佛,因得同觀,故云我與二宮天子乘便請佛故。又云居日月宮。灌頂云:日宮縱廣五十一由旬,月宮縱廣四十九由旬,皆摩尼寶成,天人充滿其中。起世經云:五風所持。謂持風令不墜,住風令安住,隨順轉風令順行,攝風令緩急,將行風令得中也。此見周圓者,自二宮而遠觀。然二宮雖圍繞須彌,從閻浮而升,且約南面言之。據此,則徧娑婆國應是徧閻浮提,前後互誤,上科已辯。孤山云:初天唯見一四天下而言。徧娑婆國,即指一小剎而言,非大千也。俟再考。退歸精舍者。謂自天而下,還到祇桓也。樹垣圍繞,外則不覩,故云秪見伽藍。伽藍即指精舍,具云僧伽藍摩,此云眾園,以是僧眾和合處故。清心戶堂。即指講堂,以聞法能清,心地濁故。戶內堂中不能遠見,故云但瞻簷廡。簷廡謂飛簷廊廡也。此約一見而大小不定,為下文致疑之端。
○世尊下,躡以成疑。上陳見有三相:一徧界,二見園,三瞻廡。今為躡前後二相,但要顯出不定之義。上云瞻廡,此云滿室者,廡內即室,略變其文也。二為字,乃持疑不決之詞。言在天本徧,在室則局,是必為室之所礙。然有二義可思:一者為室所拘,縮一界之大,而為一室之小。如過卑門,身則鞠脊。二者為牆所夾,斷周徧之一,而成不徧之二。如築高隄,水則兩分。是二皆為受礙,兩疑不決。故云為復此見云云。
○我今下,求慈。敷演斯義,即見性大小之義。在縮在夾,實未明了,故云我今不知。疑深障重,非弘慈不能決。事玄理微,非敷演無以明。故云願垂弘慈云云。阿難以不定有礙為疑竟。
二、如來以忘塵無礙為釋三:
一、略出大旨。二、詳以喻明。三、原理直示。
初。
佛告阿難:一切世間大小內外諸所事業各屬前塵,不應說言見有舒縮。
世間雖通三種,今論前塵,且約器世間言。從天至地,難盡多種,故云一切。大如一界,小如一室,內如園中,外如垣外,此諸所有,皆是眾生隨心所造,隨作所成,故云事業。前塵雖通五種,今對見性,且約色塵言。各屬者,謂大亦前塵自大,小亦前塵自小,內亦前塵自內,外亦前塵自外,正顯大小內外,與見性無與焉。舒縮應言縮斷,方應阿難所疑,葢譯者略失意耳。見性體同,隨緣用異,但自忘緣,見本無差。若言見有縮斷,何異掬空截光,故不應也。
二、詳以喻明二。
一喻四相屬塵,二喻見無縮斷。
初二。
一、正喻,二、斥問。
初。
譬如方器中見方空,吾復問汝:此方器中所見方空,為復定方、為不定方?若定方者,別安圓器,空應不圓;若不定者,在方器中應無方空。
方圓喻大小內外,今取釋便,且約大小言之。方器喻一界,方空喻一界之見,言汝之見性在天,本徧一界,譬如方器中見方空。吾復下,就喻推徵,以喻明而法自明,故問以方器方空,定方不定方者,正令自審一界之見定大不定大也。定大,則入室之時,見應不小,亦如空。若定方,別安圓器,空應不圓。不定大,則離室在天,見應不大,亦如空。若不定方者,更令在方器中,應無方空。今俱不爾,是知見無大小,大小屬塵,亦如空無方圓,方圓在器。知此義者,自不以縮夾為疑焉。
二、斥問。
汝言不知斯義所在,義性如是,云何為在?
汝言句。牒其所問。義性下。斥以不應。意謂汝前問言,不知見性大小內外如斯四義所在,然此四種義性各屬前塵,亦如方圓在器是也。既知如是,云何謂其為在縮在夾?故我前云不應說言云云。喻四相屬塵竟。
二、喻見無縮斷二。
一、正喻,二、斥問。
初。
阿難,若復欲令入無方圓,但除器方,空體無方,不應說言更除虗空方相所在。
阿難所以不敢遽認見性為心者,葢為嫌其有礙,欲令入於無礙。故如來原其意而譬之曰:若復厭虗空之方圓,欲令入無方圓者,事亦不難。但除二句,正明不難之義。是中二方字,非對圓之方,乃方向之方。以方圓、長短、大小等,皆方向也。而言但除器方,空體無方者,謂但能除却器之方向,而空體自無方向。喻阿難等但能忘却前塵,而見性自無大小等礙。若必欲除却見性礙相,其猶鑿空削虗,欲除其方向相狀,秪益自勞。故云不應說言云云。方相所在者,謂方向相狀所在之處。觀此益知上二方字,非對圓說方。字同用別,應須善會。
二、斥問。
若如汝問,入室之時,縮見令小,仰觀日時,汝豈挽見,齊於日面?若築牆宇,能夾見斷,穿為小竇,寧無續跡?是義不然。
陳疑原為致問,故無妨說問也。入室之時等,且按定所疑。仰觀下,乃約挽以難,言入室之時,既因縮之而小,觀日之時,必緣挽之而長,理所必無,故以豈挽為難。挽者,牽挽引伸義也。若築二句,亦按定所疑。穿為下,又約續以難,言築牆之時,既能夾之使斷,穿竇之時,必因續之方連,亦理所必無,故以寧無為難。竇,孔也。續者,接聯綰結義也。末句結斥,言說挽說續,既非見理,而疑縮疑夾,豈是性義?故直斥之曰:是義不然。詳以喻明竟。
三、原理直示
初、物轉成礙。一切眾生,總該凡外權小,凡未能深達法空,無有能出此礙者。從無始來者,謂自有妄識已來,有妄識即有分別,由分別故,不了唯心,執諸法為實有,故曰迷己為物。由迷己故,遺失本來周徧之心。由執實故,為彼諸物之所轉動,如纔見一物,便行取著是也。由取著故,為彼所礙,故於是物之中,觀大觀小,緣此所以宛似見性有大小耳。
○若能下,轉物便融。轉物者,始而以觀行力,忘塵入性。理法界。繼而以脩習力,以性融塵。理事無礙法界。然後以證入力,旋事同理。事事無礙法界。事既同理,妙用等佛,故云則同如來。既同如來,則不唯見性周徧,而現前若身若心,一一皆稱性圓明,徧照法界。是故毗盧遮那名徧一切處,亦名光明徧照尊也。雖徧照法界,而不違本處,故云不動道場。以如來本所在處,即道場故。此是廣正不礙狹依。毛端,謂一毛頭也。稱性普融,故能含十方國。此是狹正不礙廣依。今取文理顯然,且約廣狹無礙釋之。以義推求,更該餘玄。按阿難所請,此科義當妙字。顯見無礙竟。八、顯見不分。正脈云:夫見性,量括十方,體含萬法。其與萬法,非即非離。唯其非即也,故能靈光獨耀,逈脫根塵,身界無干,生死不繫。眾生不達斯義,則混淆真妄,沉溺輪迴,既無智以自分,終何由而得脫乎?唯其非離也,故能塵剎混融,萬物一體,用彌法界,存泯自由。眾生未達斯義,則沉溟滯寂,灰斷纏空,既自昧其家珍,亦何由而能用乎?故前自指見以來,不動不滅,不還不雜,及無礙之前半,皆約不即之義,分真析妄,以決擇乎離塵獨立之體。今此不分之科,乃約不離之義,泯合真妄,以顯洩乎與物混融之妙。雖不失科,與無礙之後半,辭義亦融,非今不分之正義矣。將使眾生明乎不即之義,則不淪生死;明乎不離之義,則不滯涅槃。若相背而實相成也。愚讀正脈至此,頓覺顯見之旨,眉目判然,則是經流傳震旦,不可無交師也。二。
一、阿難執見在前,出過求開。二、如來破其前相,指體為示。
初。
阿難白佛言:世尊!若此見精必我妙性,今此妙性現在我前。
○見必我真,我今身心復是何物?而今身心分別有實,彼見無別分辯我身。若實我心令我今見,見性實我而身非我,何殊如來先所難言物能見我?
○惟垂大慈,開發未悟。
初領我擬。前佛於不雜科中,教以認見為我。阿難猶恐有礙,尚未敢認。今蒙無礙之示,乃隨順佛語,而暫以領認。故曰:若此見精,必我妙性。觀若必二字,亦似領而未領耳。因聞轉物同佛,大用無礙,故以妙性稱之。又以聞佛所說,反復體認,自覺見物之時,見性盈滿於前,故以在前擬之。
○見必下,謬出四過。一者身心無歸過。言見既在前,與我身心無涉。見若必定是我真性,我今現前身心,復是何物?乃無所歸屬矣。二者世間相違過。言我今現前身心,能分別一切有實體用。而彼見性,無有分別,尚不能分辯我身,況復餘物?然世間共許有分別者為我,無分別者為物。今若認見遺身,則世間相違矣。三者名實不符過。言見性若實是我心者,應為能見。而乃令我今見,反成所見。是名實不相符矣。四者自語相違過。言見性既為所見,又實是我體。而我現前能見之身,反非是我而是物矣。若爾,則如來自語相違。以如來前已難我,必謂見是物者,則汝既見物,物亦見汝,壞世間相。今身既是物,而又能見彼實我,正墮前難。故云何殊如來先所難言云云。
○末二句請慈求開。阿難雖出四過,又思佛為一切智人,離諸過失,究是自己昏昧,未能了悟,故仍干大慈開發。
二、如來破其前相,指體為示三。
一、泯是非而破前相,二、因失守而教諦思,三、緣代問而指真體。
初三:
一、直斥其非。二、正破前相。三、極盡妄情。
初。
佛告阿難:今汝所言,見在汝前,是義非實。
周徧無跡,莫可指陳,豈有前相可得?故斥以所言非實。
二、正破前相四。
一、在前定其可指,二、例物教以指陳,三、阿難對以無是,四、如來印其所說。
初。
若實汝前,汝實見者。
○則此見精,既有方所,非無指示。
初、按定其說。若實汝前句,是按定阿難,今此妙性現在我前之語。汝實見者句,是按定阿難,若實我心令我今見之語。
○則此下定其可指。在前即是方所,故曰既有。令見則可指示,故曰非無。此如來將欲例物令指,以示其不可混也。
二、例物教以指陳三。
一、指物為例,二、如例令指,三、顯無索析。
初。
且今與汝,坐祇陀林,徧觀林渠,及與殿堂,上至日月,前對恒河。汝今於我,師子座前,舉手指陳,是種種相:陰者是林,明者是日,礙者是壁,通者是空。如是乃至,草樹纖毫,大小雖殊,但可有形,無不指著。
且今與汝等者,謂且就現前共見之境,例明有方所可指示義也。林木渠池,殿閣堂舍,先約近境言之。日月在上,恒河當前,次約遠境言之。此以諸物各有方所例見性,既有方所也。教以座前指陳者,眾所共見,示不可混故。陰陰而暗者是林,明明而照者是日,窒然而礙者是壁,虗焉而通者是空,且約明暗通塞四相言之。如是乃至者,超略色空染淨等相。草樹纖毫者,謂草上一纖之細,樹上一毫之微,對上林渠殿堂等故。曰大小雖殊,但可有形。無不指著者,有形即有相,有相即可指故。此以諸物皆可指著例見性,非無指示也。
二、如例令指。
若必其見現在汝前,汝應以手確實指陳:何者是見?
初按定在前,汝應下逼以確指,言口說尚可支梧,手指難以蒙混。且教以的確真實,葢恐其儱衕顢頇耳。
三、顯無索析。
初、象外顯無。然既曰在前,為在萬象內?為在萬象外耶?若在萬象外者,萬象雖繁,總為空與物耳。物外即空,空外即物。若謂空是見者,則壞空相,故云若空是見云云。若謂物是見者,則壞物相,故云若物是見云云。既二俱非理,則象外無見明矣。
○汝可下,象內索析。言象外不成。若轉計此見在萬象內者,如玉在璞,自可剖顯。如身在衣,自可解露。故教以微細披剝。精明二字,仍約體用對論。果從象內析出,則益見其淨,益見其妙,益知其為能見真元。故以淨妙見元,加之指陳。照例故索,以同彼諸物,分明無惑。例物教以指陳竟。
三,阿難對以無是。
阿難言:我今於此重閣講堂,遠洎恒河,上觀日月,舉手所指,縱目所觀,指皆是物,無是見者。
○世尊,如佛所說,況我有漏初學聲聞乃至菩薩,亦不能於萬物象前剖出精見,離一切物別有自性。
初對象外無見。重閣講堂,亦該林渠,應前佛說近境。遠洎恒河,上觀日月,應前佛說遠境。近境則舉手所指,遠境則縱目所觀。觀亦為指,故云指皆是物。象外覓見,見何所憑?故云無是見者。
○世尊下,對象內無見。如佛所說者,謂依佛言教披象出見也。雖無漏無學亦所不能,故曰況我有漏等,自知其不能矣。不唯二乘,故云乃至菩薩等,謂縱使菩薩亦不能也。准前如來教析有二義:一教披剝萬象析出精明,此阿難以不能於象前剖出對之。二教同彼諸物分明無惑,此阿難以不能令離物有性對之。
四,如來印其所說。
佛言:如是,如是!
既知象外象內俱無是見,則妙性在前,令我今見之執,自應瓦解,故重言如是而印許之。正破前相竟。
三、極盡妄情言是者,非之對也。上以為造前相,故顯無是。若更因無執非,猶是妄情未了。故此兼破非相,預杜種疑。葢必是非雙忘,忘心亦忘,而一體混融之妙性始現前矣。四。
一、躡前按定無是,二、對物教以明非,三、阿難對以無非,四、如來印其所說。
初。
佛復告阿難:如汝所言,無有見精離一切物別有自性,則汝所指是物之中無是見者。
如汝所言等,躡前象內無見之語,葢以不能析出即是無有也。則汝下即就無有以按定無是見者。問:何不躡象外無見語耶?答:象外無見,或可在於象內,不可定其必無。是必象內亦無,乃可定焉。
二、對物教以明非。
今復告汝,汝與如來坐祇陀林,更觀林苑乃至日月種種象殊,必無見精受汝所指。汝又發明,此諸物中何者非見?
為杜非見種疑,故復告也。汝與如來等,教以更觀前境。苑者,園囿異名,義攝渠流。殿堂乃至者,超略恒河,仍前所列內外遠近境耳。象內象外俱無是見,故云必無等,謂必無是見。精者,受汝所指著也。離是計非,情所必至,故又教以發明非見。
三,阿難對以無非。
阿難言:我實徧見此祇陀林,不知是中何者非見?
○何以故?若樹非見,云何見樹?若樹即見,復云何樹?如是乃至若空非見,云何見空?若空即見,復云何空?
○我又思惟,是萬象中微細發明,無非見者。
初直答不知,言見所至處,乃能有見。今既徧見祇林,則見性徧至明矣。但明明徧彼,而却與彼分疏不下,故直以不知答之。
○何以下,反覆致詳。言若樹非見,則樹上無見,無見則彼此不偶,故曰云何見樹。今既見樹,似乎樹見相偶,而又分疏不下,莫非樹即是見。若樹即見,仍蹈前非,故曰復云何樹。如是乃至者,超略一切諸物。若空非見等,義可例思。據此則不唯無非,且因此而益知其無是矣。
○我又下,結答無非。言是者,非之對也。設若有是,方可說非。今反覆致詳,不唯無是,實亦無非。因無有非,轉復思是,既決定無是,亦究竟無非。故我又作如是思惟,是萬象中一一微細發明,無有一法非我見者。是知此之無非,乃一體混融,絕諸對待,不可思,不可議之義也。
四,如來印其所說。
佛言:如是,如是!
是非雙絕,妄情俱盡,一體混融,何有前相?故如來亦重言如是而印證之。泯是非而破前相竟。
二、因失守而教諦思二。
一有學失守,二佛教諦思。
初。
於是大眾非無學者,聞佛此言,茫然不知是義終始,一時惶悚,失其所守。
非無學者,即是有學。謂阿難一類無學,聞此或可彷彿,有學智劣,轉更盲聾,故曰茫然,謂渺茫蒙昧然也。是義者,即指無是見、無非見之二義。正脈云:凡義之淺者,即始可以見終,由終必不昧始。今是二義,後以度佛未說,不測其歸趣,是為不知其終;前以推佛已說,莫尋其由來,是為不得其始。重增迷悶,故一時惶悚。惶悚者,恐懼貌。是非不決,故失其所守。以或是或非,決於一定,乃可持守故。
二,佛教諦思。
如來知其魂慮變慴,心生憐愍,安慰阿難及諸大眾。
○諸善男子!無上法王是真實語,如所如說,不誑不妄。
○非末伽黎四種不死矯亂論議,汝諦思惟,無忝哀慕。
初、知懼愍慰。魂慮者,神魂思慮。變慴者,更變驚慴,即惶悚在心也。知其者,佛以他心觀其外而悉其內。故憐愍者,矜其失守。安慰者,釋其惶悚。及諸大眾者,兼於同類,上云非無學者是也。
○諸善下。顯說應信。普詔所為,故曰諸善男子。自明可信,故曰無上法王。言世間端人尚可信憑,況復無上法王耶?真實語等,不唯據人可信,所說猶可信故。顯示真諦曰真語,如云無是見是也。顯示俗諦曰實語,如云無非見是也。顯示中道曰如所如說,謂如己所證真如之理而說如上。反覆致詳,是非雙絕,妄情俱盡是也。不誑者,不欺初學。不妄者,不異彼此。此示義同,五語相應。深信佛,豈自伐乎哉?
○非末下,揀邪教思。不死者,不決定義。四種者,亦變亦恒,亦生亦滅,亦有亦無,亦增亦減。於後行陰魔中詳明。以其不決定故,名為矯亂。謂矯強混亂也。佛意恐聞無是無非,反執亦非亦是,有類矯亂,故以非末伽黎等揀之。又不死者,謂彼妄計有不死天四語,是其所傳。一生依此答人,當生彼天。如來斥為矯亂論議者,以彼不解三諦義故。教以諦思者,言既非矯亂,必有定理。若能諦審思惟,何故無是而又無非?驀直看去,看到無可措心處,自有筩底脫落時節。此正如來教以離心意識參,非教以分別思惟。幸勿錯解。忝者,孤負意。言阿難自捨妄求真以來,重重哀求,總為仰慕寂常妙明。佛意以果能諦思,則寂常妙明,即於自心中現,自無孤負哀求仰慕心也。因失守而教諦思竟。
三、緣代問而指真體二。
一、文殊愍眾代問。二、如來指體發明。
初三:
一、愍眾具儀,二、代彼達情,三、求示元本。
初。
是時,文殊師利法王子愍諸四眾,在大眾中即從座起,頂禮佛足,合掌恭敬。
是時者,即佛教思惟時也。雖教以思惟,而依然惶悚,故文殊愍之。座起禮足,表代問之誠;合掌恭敬,示將白之意。然代請必以文殊者,以無上法王玄言妙旨,不得法王真子根本大智,無足以昭明佛日而啟迪四眾也。
二、代彼達情。
而白佛言:世尊!此諸大眾不悟如來發明二種精見色空,是非是義。
○世尊!若此前緣色空等象,若是見者,應有所指。若非見者,應無所矚。而今不知是義所歸,故有驚怖,非是疇昔善根輕尠。
初指眾不悟。文殊意謂前如來兩番推問,特為發明二種深故,所謂精見與色空,是義及非是義之所以也。阿難雖各以無對,如來惟權且印許,尚恐其迷於深,故重教諦思,葢冀其有所會悟,以決謬疑。及觀其動靜,依然惶悚,是究竟不悟如來發明二義之深。故此機惟佛能鑑之,亦唯佛能啟發之耳。
○世尊下。推情代陳。將欲代陳,故重稱世尊,希原其情也。上若字應作如字,言會眾惶悚,非疑佛語矯亂其意。以如此前緣色空等象,若是見則應有所指,若非見則應無所矚。今既無指有矚,兩義俱非,究不知是中義趣何所歸屬,以是故有驚怖。觀其魂慮變慴者以此。疇,往也。往昔指華嚴方等二會言之。華嚴悶絕躃地,方等除糞甘心,皆由善根輕尠,今非昔比,故云非是。文殊言此者,略有二意:一顯己聞,無疑佛矯亂之失。二顯進示,有開解明了之益。故下科即代為求示。
三、求示元本。
惟願如來大慈發明此諸物象與此見精元是何物,於其中間無是非是。
善根既非輕尠,妙心應為進示,故惟願如來大慈發明。元是何物者,詰本窮源之問,言諸物象與此見精,設有二體方可說是及與非是,今既二義俱無,將必無有二體,但不知元是何物,而乃於其中間無是亦無非是,我且不知,況復阿難等,宜乎其終不悟也。然阿難等只知在是非裏卜度,不解向無是無非處追求,歷覽二際自在畏懼,試觀文殊元是何物之問,真如霹𮦷震嚮眾聵咸開,所謂到底還他真作家者,文殊是也。文殊愍眾代問竟。
二、如來指體發明三:
一、直指真體。二、借喻發明。三、結示正義。
初。
佛告文殊及諸大眾:十方如來及大菩薩,於其自住三摩地中,見與見緣并所想相,如虗空華本無所有。此見及緣元是菩提妙淨明體,云何於中有是非是?
告文殊者,以代問故。及大眾者,由惶悚故。如來菩薩者,出能見真體之人,顯所說有據也。菩薩云大者,指圓頓教中地上之機,揀非權漸及地前人故。三摩地乃諸定總名,不揀恐濫,故以自住揀之,顯是自性本定,揀非強制識心權漸共住,剋論即是首楞嚴定也。見即見精,見緣即是物象。為順前文,且約眼家性境言之。其實見性亦該六精,見緣亦該六塵。據此則并所想相即指六識,以是根塵中間所起想相影故。此等皆以無明不覺展轉妄現,今以住定覺了從緣無性,故曰如虗空華。言空華乃目瞪勞相,淨眼觀之了不可得,故以為喻。本無所有者,由來自無非作得故,後云觀相元妄無可指陳是也。此見及緣不言想相者,以分別影事畢竟無體,如水中月影,非比見性緣塵忘情即真,如第二月故。元是菩提等者,謂正當無所有處全體即真故。菩提者,三種中真性菩提,從本以來見妄所不能拘,緣塵所不能染,分別所不能昏,故以妙淨明體稱之。後云觀性元真,唯妙覺明是也。准前,文殊問云:元是何物?於其中間,無是非是。此云元是菩提等。既元是菩提,絕諸對待,尚無有是,況復說非?故曰云何於中等也。正脈問云:佛初惟以見為性,而曲明其不與身心萬物為侶,似謂見獨真而餘皆妄,令人獨依見性也。今乃論妄,則降見性同是空華;論真,則升諸法同為真體。固是理極之論,其奈人之用心將何所適從乎?今疏答云:初以眾生位中無有純真之心,就其日用尋常最便於指示者,唯有眼家見性,故且從眼顯示。又恐其受轉萬物,混淆根識,不能立薦,故復曲明其不與身心萬物為侶。葢以初心貴專,擇法宜精,故謂見獨真而餘皆妄,令人獨依見性。今恐得少為足,不復更求真心,故論妄,則降見性同於空華。又恐其局見於眼,不復徧融萬法,故論真,則升諸法同為真體。葢以學貴窮源,理宜融徧,故復為是理極之論,令徹證而圓悟也。行人用心不同,因病投藥亦異,對症取服,無弗痊理。彼疏自有答詞,欲知往檢。
二、借喻發明二:
一、取喻文殊,二、以法合顯。
初。二。
一、就喻兩問,二、依問各答。
初。
文殊!吾今問汝,如汝文殊更有文殊,是文殊者為無文殊?
直指難明,須喻以顯,故又呼名示。問:如汝文殊者,即借文殊本體以喻真體也。問:以更有文殊等者,意以離此本體更有文殊,方可說是,如云彼是此也。問:以為無文殊者,意以并此本體亦無,方可說非,如云本非是也。
二、依問各答。
如是,世尊!我真文殊,無是文殊。何以故?若有是者,則二文殊。
○然我今日非無文殊。
○於中實無是非二相。
初先答無是,意謂如佛所問,如是世尊,容我裁答。自惟我真文殊,只此一箇本體,更無是文殊者。何以?句徵可知。若有下,釋。以若有是者,除非有二文殊,方可說彼即是此。今既唯一,真將誰說?是故我言無也。
○然我下,次答無非。非無文殊者,非是并此本體,亦無全無文殊。意以既非全無,自亦不可說非,不言可知矣。
○於中句,總結俱無。言既已無是,又非全無,恐惑眾聽,故總結之曰:於中實無是非二相。於中者,於一真體中也。據佛借口說喻,意以我真文殊,喻菩提妙淨明體。實無二相,喻云何有是非是。至下合處自見。取喻文殊竟。
二、以法合顯二。
一合我真文殊,二合實無二相。
初。
佛言:此見妙明與諸空塵亦復如是,本是妙明無上菩提淨圓真心。
此見指見性,無始在纏,靈光自若,故以妙明稱之。空塵指物象,以物象雖繁,不出空與塵故。此合喻中我字,上云此見及緣是也。本是者,由來便是,非假修得。正以非假修得,故曰妙明。雖至佛果,亦不外此,故曰無上菩提。隨緣不變,故曰淨心。不變隨緣,故曰圓心。體用無礙,言思不及,異彼緣心,畢竟虗妄,故曰真心。此合喻中真文殊義,上云元是菩提妙淨明體是也。
二合實無二相。
妄為色空及與聞見,如第二月,誰為是月?又誰非月?
○文殊但一月真,中間自無是月非月。
初迷墮二計。色空即賴耶相分,聞見即賴耶見分,皆以無明不覺,展轉幻起,故曰妄為。由妄為故,計有二相,於中說是說非,不能超出,故重以二月為喻。如第二月者,以二月乃揑目所成,同妄為故。不知揑目所成,放手即真,妄計誰為是月,又誰非月,正同阿難不知色空聞見,離念即真,只知在是非裏卜度也。
○文殊下,悟超是非。重呼文殊者,教以著意,亦旁警阿難也。言說是說非,皆由執二。若知但一月真,中間自無是月之議,及非月之論。知此喻者,則色空聞見,無是非之義,可例會矣。此是以喻合喻,恐猶未明,故次下重為結示。借喻發明竟。
三、結示正義。
是以汝今觀見與塵,種種發明名為妄想,不能於中出是非是。
○由是真精妙覺明性,故能令汝出指非指。
初結示迷墮二計。此中汝字,仍指阿難言。上來既已發喻合明,將欲結示,重向阿難言之。意謂由上月喻,及前文殊之喻觀之。是以阿難,汝今觀見與塵,只須看他元是何物,不須種種發明。設若種種發明,仍前說是說非,總屬分別,名為妄想。縱說到驢年,亦不能於中超出是與非是。與彼執有二月,妄計誰為是月,又誰非月相似。
○由是下,結示悟超是非。意謂既不能超出是非,而我前來逐一問汝,竟不能確實指出誰為是見,誰為非見者。良由見之與塵,同是真精妙覺明性。我依此問,故能令汝依俙得悟,超出是見之指,及非見之指。與彼但一月真,中間自無是月非月相似。此中真精,即是本覺。稱為妙覺明者,以雖是因心,即同果體。如佛所證妙覺圓明之性,不離此故。按阿難所請,此科仍是足前妙字。正以超出是非,方顯性體之妙。顯見不分,竟
九、顯是超情二。
一、阿難以濫外為疑。二、如來以超情為釋。
初二。
一領性徧常,二疑濫外計。
初。
阿難白佛言:世尊!誠如法王所說,覺緣徧十方界,湛然常住,性非生滅。
誠,果實也。法王所說,總指前八。所顯覺緣,即指見性。謂親依覺心,變起能緣,真妄和合,故以覺緣稱之。不分科中,色空同體;無礙科中,身心圓明,故云徧十方界。此領徧義。不雜科中,離塵獨立;是心科中,并根亦脫,故云湛然。不遺科中,由來無失;不動科中,非靜非搖,故云常住。不還科中,無來無去;不滅科中,究竟無盡,故云性非生滅。此領常義。領性徧常竟。
二、疑濫外計二。
一疑濫外性,二疑濫外宗。
初。
與先梵志娑毗迦羅所談冥諦,及投灰等諸外道種,說有真我徧滿十方,有何差別?
先梵志,古昔梵志也。其人自謂是梵天苗裔,志生梵天,即婆羅門種。娑毗迦羅,名見序分。灌頂,云是數論師。冥諦,見前,即二十五諦中第一諦也。彼數論師計冥性是常,能生大等二十三法,與今所說湛然常住,性非生滅,義似有濫。投灰,或云塗灰,言有時以身投灰,有時以灰塗身,無益苦行也。更有拔髮、熏鼻、眠針、臥刺、躶形、自餓之類,故置等言。此等皆心遊道外,各立種族,故云諸外道種。說有真我等者,準識論,外道計我相有三:一、大;二、小;三、不定。徧滿十方,是說大我,與今所說覺緣徧十方界,義似有濫。末句結。問:言佛說覺緣是常,外計冥性亦常;佛說覺緣是徧,外計神我亦徧。佛說外計,有何差別?若不善為淄澠,恐毫釐之差,將致千里之謬矣。
二、疑濫外宗。
世尊亦曾於楞伽山為大慧等敷演斯義,彼外道等常說自然,我說因緣非彼境界。
○我今觀此覺性自然,非生非滅,遠離一切虗妄顛倒,似非因緣。
○與彼自然,云何開示?不入羣邪,獲真實心,妙覺明性。
初舉昔所揀亦曾者,謂昔日亦曾也。楞伽山,即佛說楞伽經處。梵語楞伽,此云不可往,非有神通者不能到故。依此說經,表法殊勝,非二乘所及。大慧等,舉當機該餘眾也。敷演斯義者,揀外宗立自宗故。彼外道等常說自然者,清涼云:無因論師計一切物無因無緣,自然生、自然滅。如彼偈云:誰開河海堆山嶽?誰削荊棘畫獸禽?一切無有能生者,是故我說為自然。斯則撥無因果,不立脩證。佛以因緣破之,故云我說因緣,非彼境界。如楞伽經頌云:我說唯鈎鎖鈎鎖即是因緣,取相因不斷義故,離諸外道過。若離緣鈎鎖,別有生法者,是則無因論,彼壞鈎鎖義。一切諸世間,無非是鈎鎖,無明與愛業,是則內鈎鎖,種子泥輪等,如是名為外。此中首句即我說因緣,立自宗也。次句即非彼境界,揀外宗也。若離等四句明所以揀者,以墮無因,成自然種,壞因緣義故。一切等六句明所以立者,以是正理,世間共許,不墮無因及邪因故。無明與愛二皆為因,行業為緣,能生識名色等,而成內之根身,名內鈎鎖。種子為因,水土為緣而生芽。泥團為因,輪繩為緣而成瓶。餘之器界,例此可知,名外鈎鎖。故教中十二因緣,亦名十二鈎鎖。
○我今下,明今似濫。覺性自然句,先以斷定有濫。非生非滅等,乃謬取佛所立義以證成之。非生非滅,不滅不失中義也。有動、有還、有混、有礙、有分等,俱屬妄倒。不動、無還、不雜、無礙、不分等,皆為遠離。然遠離云者,正顯超乎情計,絕諸戱論。而阿難不知,反欲以此謬證自然,故曰似非因緣。其意以既非因緣,非自然而何哉?
○與彼下,求佛開示。言楞伽既揀,豈今自濫?故求如來以今之所說,與彼自然之計,云何開示?以便定其取捨。取捨既定,則不入羣邪,而獲真實心妙覺明性矣。阿難以濫外為疑竟。
二、如來以超情為釋四。
一正釋前疑,二兼破轉執,三總遣妄情,四結斥分別。
初二。
一、責惑索體。二、詳與難破。
初。
佛告阿難:我今如是開示方便,真實告汝,汝猶未悟,惑為自然。
○阿難!若必自然,自須甄明有自然體。
○汝且觀此妙明見中,以何為自?此見為復以明為自,以暗為自,以空為自,以塞為自?
初、述說責惑。如是開示,即指前八顯見之文。或曲暢旁通,或明彰暗示,無非權巧,故云方便。原佛本意,總為破除妄計,顯示真本,故云真實告汝。此如來自述所說,無妄可信也。汝猶二句,責其當悟不悟,不當惑而惑焉。
○阿難下,依惑索體。若必自然句,先以按定自須甄明等,乃教以自須甄察,要必明明歷歷有自然體也。
○汝且下。就中詰問。言妙明真見,徧見諸相。汝且觀此妙明見中,以見何為自然體耶。此且總詰此見為復等,乃逐一別問。以明為自者,謂唯以見明為自然之體。以暗為自等,例此可知。
二,詳與難破。
阿難!若明為自應不見暗,若復以空為自體者應不見塞,如是乃至諸暗等相以為自者,則於明時見性斷滅。云何見明?
自然者,不隨緣變故。見明為自者,應不見暗,以不隨暗緣,如水中魚遇陸則滯死耳。以空為自等,例此可知。如是乃至者,超略以塞為自,應不見空。諸暗等相者,子夜黑月雲霧晦暝等皆為暗相,既以見暗為自,自應不隨明緣,故難以明時見滅,云何見明?必作如是難者,以見性明來見明、暗來見暗等,不如此之所說,何有自然之義?正釋前疑竟。
二、兼破轉執二。
一、阿難轉執因緣,二、如來就執為破。
初。
阿難言:必此妙見性非自然,我今發明是因緣生,心猶未明咨詢如來,是義云何合因緣性?
必此妙見等先以按定非自我,今發明等乃轉執因緣,良以因緣自然敵體相翻,前以似非因緣疑為自然,此又以佛破自然轉執因緣,豈知因緣自然二俱戱論,凡不了唯心無有能出此惑者。言發明者,謂對待發明非是真知,既非真知故須咨決。詢問是義者,即性非生滅遠離妄倒等義,本不合於因緣,雖因被破轉執自覺,於理難通,故復以云何問也。
二、如來就執為破二。
一、破因義,二、破緣義。
初。
佛言:汝言因緣,吾復問汝,汝今因見,見性現前。
○此見為復因明有見,因暗有見,因空有見,因塞有見?
○阿難!若因明有應不見暗,如因暗有應不見明,如是乃至因空因塞同於明暗。
初牒執定因。汝言句,總牒所執。吾復等定因,見有正脈。云因見下,應補明暗等字,言對境始現也。
○此見下,總徵四義。因明有見者,以明為生見之因。餘准知。
○阿難下,破二例。二、因明有者,明為生見之因,明去暗來,生見之因已亡,無種求苗,必無得理,故云應不見暗。如因暗有等,准知。如是乃至等,又例上明暗,以破因空因塞義也。
二、破緣義。
復次,阿難!此見又復緣明有見,緣暗有見,緣空有見,緣塞有見。
○阿難!若緣空有,應不見塞。若緣塞有,應不見空。如是乃至緣明緣暗,同於空塞。
初總徵四義。緣明有見者,以明為發見之緣,餘准知。
○阿難下,破二例。二、緣空有者,空為發見之緣,空為塞礙。發見之緣已壞,離水發蓮,亦無得理,故云應不見塞。若緣塞有等,准知。如是乃至等,又例上空塞,以破緣明緣暗義也。兼破轉執竟。
三、總遣妄情。
當知如是精覺妙明,非因非緣亦非自然。
○非不自然
○無非不非,無是非是。
○離一切相即一切法。
初牒遣。上雖因緣自然二俱排擯,恐其尚未透脫,故教以當知,示以決定雙非也。精覺者,不變之體。妙明者,隨緣之用。由有不變之體,故非因非緣。由有隨緣之用,故亦非自然。此重牒遣詞,尤見其畢竟非故。
○非不句,躡遣恐聞雙非,遂執非為是。故躡遣云:非不自然,謂若執不自然,亦非以攝用歸體,隨緣中許有不變義故。此下亦應有非不因緣之句,謂若執不因緣,亦非以從體起用,不變中許有隨緣義故。文不具者,或是譯人脫漏私見,如是仍俟高明者教之。
○無非下,總遣,言非與不非固不可說,是與非是亦不可說,故以兩無字而總遣之,所謂遣之又遣,以至無可遣也。
○末二句結示。恐上一切盡遣,失善巧慧故。又扶之曰:離一切相,即一切法。兩一切,皆指色空見聞等也。通稱曰法,別狀為相。通別互具,上下影略,說故云離。云即者,以一切諸法,唯心所現。因眾生不了唯心,妄生執取,計有因緣自然等相,種種分別,總屬戱論。故須要離。謂於一切相上,離於分別及執取故。既能於一切相上,離於分別執取,則一切法從緣無性,舉體全真,無庸更生揀棄。故須要即。謂即於一切法上,了達惟心所現義故。既能於一切法上,了達惟心所現,則凡有所說,皆成利益。如說因緣,為破外計。說自然,為拂權宗。說非因緣,為顯不變義故。說非自然,為顯隨緣義故。說非不自然,為顯隨緣中即具不變之義。說非不因緣,為顯不變中亦具隨緣之義。是知菩薩攝生善巧,諸佛御世方便,皆由證得離一切相,即一切法耳。
四,結斥分別。
汝今云何於中措心,以諸世間戱論名相而得分別?
○如以手掌撮摩虗空,祇益自勞,虗空云何隨汝執捉?
初正為結斥。由上重重拂遣,則知精覺妙明,離名絕相,非措心可得分別,故斥以云何於中云云。措,施也。謂於精覺妙明中,施以妄想心也。以諸世間等,正是其措心處。世間者,按相宗中,有學者,世間權乘也。有非學者,世間外道也。今說因緣,固屬學者戱論。仍說自然,猶為非學者戱論,以都無實義故。名相者,因緣自然為名,權宗邪見為相。而得分別四字,連上云何等一氣念下,其徒勞無益之意自見。言既屬戱論,則無實義,名相愈繁,而本體愈晦,云何而得分別著也。
○如以下,仍以喻明。手掌偶對,喻戱論名相。撮摩摶揉,喻分析辨別。言阿難以名相分別覺緣,如愚人以手掌撮摩虗空。分別覺緣,徒增妄想。如撮摩虗空,祇益自勞。覺緣不墮名相,云何以分別能得?如虗空本無形跡,云何隨執捉可取?法喻歷然可對。問:阿難所疑有二:一疑濫外性,二疑濫外宗。如來惟釋次疑,不釋初疑者,何也?答:外計冥性,真常、真我、徧滿,皆以自然為宗。宗既不實,性亦非真。性既不真,所說真常、徧滿,亦屬妄計。佛說覺緣,斷不類此。是故濫性之疑,不須更釋。顯見超情竟。
十,顯見離見二。
一、阿難以今昔相背為問。二、如來以權實不同為答。
初。
阿難白佛言:世尊!必妙覺性非因非緣。
○世尊云何常與比丘宣說見性具四種緣?
○所謂因空因明,因心因眼。
○是義云何?
初、按定今破。上云精覺妙明,此云妙覺性,皆密指真見,非因非緣,如上所破。不言非自然者,以是外宗今昔俱破故。因緣自宗,昔立今破,欲有所問,故先按定。
○世尊下,怪疑。昔說常與比丘等,指昔教言。具四種緣者,以昔教中有四緣生識之說。據此則四緣生見,已為錯解。況妙覺性,又非見性可及。是不惟鹿馬錯指,兼亦象兔不分也。
○所謂下,具列四緣,空明心眼。依小乘論,明空境作意根也。因此生識,似為確論。如目前不空不明,固無所見。若無心作意,及無眼根者,更不待言。至論見性盲暗,已許有見,不空可知。果其無心作意,見更明朗,豈同眼識必待緣生?是今昔所說,原自不同。阿難不知,反疑相背。所謂愚法聲聞,根識不分,信矣。
末句總以結。問:是義者,昔立今破之義。云何者,謂云何會通乃得不相背耶?
二、如來以權實不同為答四。
一、直斥昔宗。二、詳辯今教。三、例破種疑。四、斥迷勉進。
初。
佛言:阿難!我說世間諸因緣相非第一義。
四緣生識,阿難迷為生見,如來知其心粗,且不與分,但就語斥之。我說者,仍指昔教。世間者,總該情器。此等皆以因緣和合,虗妄有生,故云諸因緣相。蓋以佛未出世,邪師說法,謬謂無因,及與邪因,賺誤眾生,深入邪見。佛既出世,立正因緣,為對彼故,一時權說,故云非第一義。據此,則縱屬因緣,亦非究竟。況妙覺性,決定非因緣生。以今難昔,豈所應也。
二、詳辯今教二。
一、先辯離緣,二、正辯離見。
初。
阿難!吾復問汝:諸世間人說我能見,云何名見?云何不見?阿難言:世人因於日、月、燈光見種種相,名之為見;若復無此三種光明,則不能見。
○阿難!若無明時名不見者,應不見暗。若必見暗,此但無明,云何無見?
○阿難!若在暗時,不見明故,名為不見。今在明時,不見暗相,還名不見。如是二相,俱名不見。
○若復二相自相陵奪,非汝見性於中暫無,如是則知二俱名見。云何不見?
初探定見緣。我為能見,有生共執。今詰以云何名見,云何不見者,為探其藉緣不藉緣故。答以因光乃見,無光不見者,正顯其必藉緣也。此且約明緣論藉,餘可例思。
○阿難下,對待顯離正脈。云無明便謂無見,常情皆然,故躡此以應不見暗詰之。若必見暗者,顯決無不見故。此但無明,云何無見者,顯所見雖無,能見故在。其不藉緣之意,亦自可見。
○阿難下。兼防謬執。恐阿難謬執云:所言見者,必須顯然見明。在暗之時,既不見明,豈得稱見?故佛以若在暗時等防之。意謂在暗不見明,既名不見。以此為例,則在明不見暗,還名不見。如是則在暗在明二相,俱名不見。將一向冥冥,豈理也哉?
○若復下,結申正義。上說二俱不見,不過因謬反難,決無其理。故此乘其必悟,而申其正義焉。意謂若復能知明暗二相,自相陵滅,自相傾奪,非是汝之見性,於二相中,暫時滅無。如是則在暗在明二相,俱名為見,云何不見耶?以此為例,則在空在塞,有心無心,具眼不具,此見一無所損矣。
二、正辯離見問:既辯離緣,已足釋疑。今又辯離見,其意何居?答:前斥權宗非第一義,要必還他第一義,乃可無詞。若見猶帶妄,仍是第二。必兼妄見亦離,乃可稱第一義耳。
是故,阿難,汝今當知,見明之時,見非是明;見暗之時,見非是暗;見空之時,見非是空;見塞之時,見非是塞。
○四義成就,汝復應知,見見之時,見非是見。
初承示離塵,意謂以是二俱名見之故。阿難!汝今當知,既見明之時,見性非是藉明;見暗之時,見性非是藉暗。以此為例,則見空之時,見性非是藉空;見塞之時,見性非是藉塞。如是則一切不藉,其離塵獨立之體,益可見矣。
○四義下,例示離見。四義者,即非明非暗等也。成就者,謂其理不謬,一切無能破故。以此為例,則見見之時,見性非是藉見,義自可了。故教以汝復應知云云。言見見者,以見性即是賴耶,乃真妄和合而成。今此中上見即真明,下見即妄明。然既已和合,則真不復現,而亦不能見妄。若能以觀行力入流亡所,以至寂滅現前,則真見現矣。真見既現,乃知起心動念,即乖法體,是為見於妄見。當此之時,真明常自周徧,非是藉於妄明。故曰見非是見。佛以此義難明,故牒前四義成就而例顯之。自下剖妄出真,進退合明,無非發明此義。詳辯今教竟。
三、例破種疑。
見猶離見,見不能及,云何復說因緣、自然及和合相?
見猶離見者,謂如上所說妙明真見,不但離緣,猶且離於見精中一分妄見。是則妄見尚不能及,況夫因緣、自然等相益不能及,故斥以云何復說等也。和合下,應有與不和合四宇,或譯者脫漏,觀後阿難述未開處可知。問:和合與不和合,阿難未說,何故與已說並斥耶?答:此有二義:一者、相關例言,謂因緣與和合相關,自然與不和合相關。是則說因緣者,必說和合;說自然者,必說不和合。故彼雖未說,為防言說,蓋取例斥之耳。二者、例現破種,謂因緣、自然屬現行疑,是已說者;和合、不和合屬種子疑,是未說者。前雖未說,後來必說,故兼帶言之。蓋欲例前已破現行、盡破未破種子科,以例破種、疑者以此。
四、斥迷勉進。
汝等聲聞,狹劣無識,不能通達,清淨實相。吾今誨汝,當善思惟,為得疲怠,妙菩提路。
汝等聲聞,通指有學無學。局執因緣曰狹,兼惑自然曰劣。由斯智無超脫,慧乏明辯,故曰無識。清淨實相,即是空如來藏。離諸戱論曰實相,中不容他曰清淨。由無識故,執諸法為實有。依實有而起戱論,迷於清淨,障乎實相,故曰不能通達。此斥迷也。吾今誨汝者,教以捨權從實,棄邪取正。當善思惟者,思惟今之所說,畢竟如何是離見之見。思到思所不及處,自有雲開月現時節。如是思惟,方名為善。既思惟已,還須從性起修,精進無屈,便是妙菩提路。若稍有疲怠,即滯中途,故以無得誡之。此勉進也。按阿難所請,此之離見,與上之超情,乃是酧彼明義。以情見皆屬無明,但有粗細之異。曰超曰離,真明自現前矣。正脈云:通上十科論之,初科則顯其脫根脫塵,逈然而靈光獨耀。二科則顯其離身離境,凝然而本不動搖。三科則顯其盡未來際,究竟不滅。四科則顯其從無始來,本有不遺。五科則顯其無往無還,挺物表而常住。六科則顯其不雜不亂,超象外以孤標。七科則顯其性元自在,能轉物而大小何局。八科則顯其體本混融,譬一月而是非莫辨。九科則顯其諸情不墮,遠越乎外計權宗。十科則顯其自相已離,轉入於純真無妄。顯見至此,可謂顯之極矣。但究未說出如何見見,而又如何非見,故總科為帶妄顯真。帶妄顯真竟。二、剖妄出真。正脈云:二種顛倒見妄,如璞蘊玉。而見之真精,如玉在璞。故帶妄顯真,如指璞說玉。雖珍貴非虗,而粗石未剖,美玉未瑩。此科剖妄出真,如剖璞出玉,精瑩煥發矣。二。一、阿難並陳二請。二、如來各為開示。
初。
初述其未開。將述未開之疑,先約已開者發起,故云如佛世尊等。言世尊於超情科中,已為阿難等宣說因緣及與自然,二計俱非,此其所已開者。和合與不和合,佛既未說,爾時已有疑惑,此其所未開者。問,離見科末,既已相關帶言,何必更問。答,語略未詳耳。又此中已開未開,稍欠眉目,一往觀之,似是望佛通拂四相。然因緣自然,前已詳破,何必重拂。或譯人略失檢校,若將諸字易為而字,則妥協矣。
○而今下,陳其迷悶。言心猶未開,已是迷悶,更聞見見之時,見非是見,又添一層迷悶,故曰重增。
○伏願下。并請開示。伏願者,伏俯願望。弘慈者,無盡之慈,即哀懇重說之意。正脈云:慧目,觀空者也。佛啟清淨實相,而阿難又乞慧目,則此下圓發空如來藏無疑矣。開,謂開其未開。示,謂釋其迷悶。正脈云:纖疑在念,則覺不明淨。是須釋迷悶而開未開,夫然後覺心無不明淨矣。
○作是下。悲禮承旨。悲淚者,感佛慈悲,傷己愚迷也。頂禮者,一心歸命,五體翹勤也。息慮凝神,虗己待教,故曰承受聖旨。阿難並陳二請竟。
二、如來各為開示二。
一、釋其迷悶。二、開其未開。
初阿難雖並陳二請,而迷悶情急,故先釋之二:一、斥迷許示,二、剖見釋迷。
初。
爾時,世尊憐愍阿難及諸大眾,將欲敷演大陀羅尼諸三摩提妙修行路。
○告阿難言:汝雖強記,但益多聞,於奢摩他微密觀照,心猶未了,汝今諦聽。
○吾當為汝分別開示,亦令將來諸有漏者獲菩提果。
初、經家敘意。憐愍者,矜其愚迷,感其誠懇也。阿難迷悶等輩皆同,故佛憐愍亦及大眾。大陀羅尼,指後歷談三如來藏。梵語陀羅尼,此云總持,謂總一切法,持無量義,故有多字、一字、無字之別。多字者,如下頂光所說。一字者,如密部唵字、吽字等。無字者,如圓覺云有大陀羅尼名為圓覺。今取無字,以三如來藏亦同圓覺,即是總持。依之而起觀行,即是諸三摩提,如後二十五聖所陳。依之而立行位,即是妙修行路,如後五十五位所歷。自下酬二請後,便為開敷展演,故云將欲預示於此,為顯領見是心,為彼之初方便故。
○告阿下。斥迷。誡聽記識,則心恒外馳,雖強無功。故曰但益多聞,以無益於定也。正以無益於定,所以奢摩觀照,心猶未了。奢摩他,此云止,以寂靜為義。正當寂靜時,自覺六根門頭,本有一段光明,昭昭不昧,義言觀照。揀非起心對境,能所熾然,故以微密稱之。能了此者,始信自心有如來密,因以縱至成佛,不離此故。如來斥以心猶未了者,顯菩提涅槃,尚在遙遠。以此既未了,況曰三摩禪那,益無庸問矣。教以諦聽者,示將為說故。
○吾當下,利益現未。分別開示者,謂分別見見非見之義,開示奢摩觀照,以利現會也。亦令將來等,謂展轉流通,利及後世,以至盡際也。諸有漏者,通指具縛凡夫,亦兼有漏二乘。獲菩提果者,謂既聞見見非見,依奢摩而獲微密觀照,自不至永沉生死,終滯灰斷果矣。斥迷許示竟。
二、剖見釋迷三:
一、雙標二見。二、各舉易例。三、進退合明。
初。
阿難!一切眾生輪迴世間,由二顛倒分別見妄,當處發生當業輪轉。
○云何二見?一者眾生別業妄見,二者眾生同分妄見。
初指輪出由。正脈云:一切眾生,不止凡夫,亦兼小聖輪迴。世間不止七趣分段,亦兼二乘變易。以此是凡小俱迷之境,而結尾期在圓滿菩提不生滅性故。二顛倒者,即於同別二境上所起執著見也。良以同別二境,本屬唯心所現。眾生不了,執為心外,故曰顛倒。以顛倒故,於中立自立他,故曰分別。此即真見中一分妄見,故曰見妄。由此於彼當同分境處,越分追求,展轉發生別業,而為異世之因。又復於彼當別業境中,非理愛染,住復輪流轉變,而成當來之果。因果循環,周而復始。此生界所以不盡,輪迴所以不息也。而處之與業,俱言當者,各有深意。言當處者,顯是自心所現。當業者,顯是自業所招。非離自心自業外,別有境故。
○云何下,徵起標列。同分,即同分境也。灌頂疏引瑜伽論,指三千世界。以是眾生共業所感,貴賤人畜相依而住,名為同分。今經則不惟依報,亦兼正報;不惟此界,亦兼十方。以後文明言諸有漏國及諸眾生,故於此不了唯心,執為實有,即是妄見。別業,即別業境也。依灌頂疏引瑜伽論,指眾生自身。以是各隨己業,貴賤苦樂不同,飛走鱗甲類別,名為別業。今經則不唯根身,亦兼器界;不唯身之所到,亦兼目之所及。以後文明言以目觀見山河國土及諸眾生,故於此不了唯業,執為實有,亦是妄見。大抵別業境唯約現在,以是宿業所招,現在依止受用,各有分齊之不容紊故。同分境亦兼過未,以是無始惑現,今雖不得依止,不得受用,過去未來一定有分,非彼一二之所能私故。雙標二見竟。
二、各舉易例二。
一易知別業,二易知同分。
初。三:
一、徵舉能所。二、就所辯偽。三、結示正義。
初。
云何名為別業妄見?
○阿難,如世間人目有赤眚,夜見燈光,別有圓影,五色重疊。
云何句,徵起。上既先標別業,釋亦應爾,故先徵也。
○阿難下,舉例。良以別業妄見,有易知者,有難知者。此先舉易知者為能例,故云如也。世間人目有赤眚,例眾生依真見而有妄見也,由赤眚故夜見。燈有圓影,例眾生由妄見故,於迷位中見同分境上有別業境也。別業境類分色等五塵,故又以五色重疊例之。是則人例一切眾生,目例真見,眚例妄見,夜例迷位,燈光例同分境,圓影重疊例別業境。下可准思。
二、就所辯偽二:
一、即燈即見辯。二、離燈離見辯。
初二。
一、雙徵即燈即見。二、詳辨二俱不成。
初。
於意云何?此夜燈明所現圓光,為是燈色?為當見色?
能例之法,準上唯見,字約眚見,例妄見也。此夜燈明所現圓光,例迷位中同分境上重現別境。問:以為是燈色,為當見色者,例別業境,為是同分境上實有,為當別業見中實有耶?
二、詳辯二俱不成。
初、辯即燈不成,復二:此若句,牒;即燈則非下,辯不成。言非眚不見,唯眚之觀,顯圓影非燈上實有。用此為例,明知別業境非,同分境上有矣。
○若是下,辯即見不成,亦二。若是句,牒即見。見已下,辨不成。言見已成色,應不名見,故難以名何顯。既各有體,知圓影非眚,見上實有。用此為例,明知別業境非別業,妄見有矣。即燈即見辨竟。
二、離燈離見辯捨即執離,勢所必至,故對以立破。
復次,阿難!若此圓影離燈別有,則合傍觀屏帳几筵有圓影出。
○離見別有,應非眼矚。云何眚人,目見圓影?
初、辯離燈不成,復二:若此二句牒離燈,則合下辨不成。言既離燈有,何必燈上方見?故難以屏張几筵應有影出。意以彼等不出,顯圓影非離燈有體。用此為例,則別業境非離同分境,別有可知。
○離見下,辯離見不成,亦二:離見句,牒離見。應非下,辯不成。言眚見託於眼根,既離眚見,并眼亦離,故難以應非眼矚。云何句,正見其必用目見。既用目見,知圓影非離見有體。用此為例,則別業境非離,別業見自有亦可知。就所辯偽竟。
三、結示正義三。
一、法說,二、喻明,三、結合。
初。
是故當知,色實在燈,見病為影,影見俱眚,見眚非病,終不應言是燈是見,於是中有非燈非見。
是故當知者,承上言以是四義推求俱不可得之故,當知別有正義可申也。色實在燈,見病為影者,為猶作也。言圓影之色,實在燈上,但非實有,乃眚見病目所作之影。例別業境,實在同分境上,亦非實有,乃別業妄見所現似境耳。影見俱眚者,言此影既屬病作,則合圓影與眚見,俱係淨目眚相。例別業境與別業見,同為真見妄相。故前文以見與見緣,同為空華也。見眚,謂能見。此俱眚者,就能例中,且指根言。謂隨順世俗,皆以根是有知,自知有眚,即是見眚。此乃常時淨目,故云非病。所例中,謂能見妄見者,自是真見,非是妄見。前文云見見之時,見非是見者,以此。終不應言者,深戒之詞,謂決定不應作是說也。言既知見眚非病,惟有淨目獨存。若更於中說是燈,說是見,纔聞是義不成。又復於中說非燈,說非見,其猶接虗斷風,無可憑據,故不應也。所例中,言既知見見非見,惟有真見獨存。若更於中說因緣,說和合,纔聞因緣和合不成。又復於中說自然,說不和合等,總屬妄情計度,無有實義。前文云見猶離見,見不能及,云何復說因緣自然等者,以此。
二、喻明。
如第二月,非體非影。何以故?第二之觀,揑所成故。諸有智者,不應說言:此揑根元,是形非形,離見非見。
第二月,喻燈輪。非體者,非是真月實體。非影者,非是水中月影。蓋言其本無所有,喻燈輪之虗妄。若依古德,約見體月影對釋,似與下科相背。以下文不唯不許言是,並非亦不可說故。何以句徵?第二下,釋言正唯揑成,所以非體亦非影也。此揑根元,指淨目說。言不惟二月本無,揑亦是妄,唯淨目是其根元。若更於淨目上,說是形非形,說離見非見者,非愚即狂。凡諸有智之人,必不類此。故云不應言也。此中形即月形,喻燈光。見即揑見,喻眚見。是之一字,雙貫形與非形。離之一字,雙貫見與非見。其意以是形喻即燈,是非形喻離燈。離見喻離眚見,離非見喻即眚見。智者不說,喻前終不應言。蓋前以易知例難知,此復以最易知者喻易知耳。
三,結合。
此亦如是,目眚所成,今欲名誰是燈是見?何況分別非燈非見?
此指燈輪。亦如是者,謂亦如二月是也。目眚所成,合二月乃揑所成故。今欲名誰等者,言既知目眚所成,則輪眚皆妄,惟淨目獨存。欲以名誰是燈,名誰是見,謂二俱無所指也。是則是燈是見,尚不可說,何況分別非燈非見,益不可說。此即合前諸有智者,不應說言此揑根元是形非形等也。然如來既以二月喻燈輪,以燈輪例別境。則不了別境者,當觀燈輪。不了燈輪者,當觀二月。即二月之非有,了燈輪之無實。即燈輪之無實,悟別境之虗妄。境既是妄,見亦非真。識此非真,是名見見。能見見者,自非是妄。故前云見見之時,見非是見。而後云覺所覺眚,覺非眚中。前後關楗,盡在於此矣。正脈云:以此眚影為例,即有兩重易知。一者易知其為別業,以於燈輪明知其為自己獨見之境。二者易知其為妄見,以又明知燈輪非實有也。易知別業竟。
二、易知同。分三:
一徵舉洲國,二例明所見,三略顯虗妄。
初。
云何名為同分妄見?
○阿難!此閻浮提除大海水,中間平陸有三千洲。
○正中大洲,東西括量,大國凡有二千三百,其餘小洲在諸海中,其間或有三兩百國,或一或二,至於三十、四十、五十。
○阿難下舉洲正脈云:大海即七金山外鹹水海也。平陸即無水地,水環陸地曰洲,一大餘小,數有三千,此須彌之南一面洲也。
○正中下,舉國復二:一、大洲國數。正中大洲者,三千洲內,此洲最大,又居正中,蓋即迦毗羅國及周維諸國所依洲也。大國凡有等者,先舉大國,其餘下小洲國數,觀餘之一字,亦皆散布於大洲之外者也。本在一海,各有方隅,故以諸海名之。其間者,一洲之間。或者,不定之詞。謂或有一洲,唯三百國;或有一洲,惟二百國也。或一者,或唯一國,約最小之洲。或二者,或有兩國,約次小之洲。三、四、五、十,皆各據一洲為言。然此等雖屬同分,尚非所取之例,但為敘出洲國,為下科作源本耳。
二、別明所見。
阿難!若復此中有一小洲只有兩國,唯一國人同感惡緣,則彼小洲當土眾生,覩諸一切不祥境界,或見二日或見兩月,其中乃至暈適珮玦、彗孛飛流、負耳虹霓種種惡象。
若復此中者,即上文所敘洲國之中。有一小洲者,即上文所敘次小之洲。多不至三,少不住一,故曰只有兩國。必取兩國者,唯一國不顯妄,故兩國同感。亦不顯妄,故曰唯有一國。同感惡緣者,謂共行不善,同感之以惡業因緣,致天垂應也。當土者,即同感惡緣之土。感既惟惡,應自非休,故覩諸不祥。不祥境界,類含多種,故云一切。此總標也。或見二日等,乃各別明之。孔子曰:天無二日,民無二王。既見二日兩月,自非吉祥之兆。如夏桀亡時,兩日并照是也。雜氣環繞曰暈,黑氣薄蝕曰適,白氣在旁相連如衡璜曰珮,中斷如半環曰玦,此亦日月灾象。如漢高祖圍於平城,月暈七重。藥師經日月薄蝕,名列七難,餘可知矣。正脈云:星芒偏指曰彗,芒氣四出曰孛,橫去曰飛,下注曰流,此皆星辰災象。如宋襄公時,星隕如雨。秦始皇時,彗星四現。即藥師經亦云:星宿變怪難也。夾日而成負耳,映日而現虹蜺。又在上為負,在旁為耳。明者為虹,暗者為蜺。又負耳月亦或有,如諸侯謀叛,月生牙爪。虹蜺唯對日出,如朝現則西,暮現則東,此陰陽灾象也。災象尚多,總屬不善,故以種種惡象該之。然此惡象,明知其是當土眾生惡緣所現。例後閻浮提三千洲,乃至十方有漏依正,皆由眾生同惑所現。總一虗妄,唯是妄見而已。
三、略顯虗妄。
但此國見,彼國眾生本所不見,亦復不聞。
此見彼不見者,如春秋傳魯哀公六年,楚有雲如赤烏,夾日以飛三日。杜預註:雲在楚上,惟楚見之,禍當王身,不及他國。又魯昭公二十六年,齊有彗星。杜預註:彗出齊之分野,而不出魯,故魯不見。亦復不聞者,言此國眾生,縱或不見,亦必得聞。若彼國則并聞亦無,以無感業故。然既同一天象,此有彼無,其為妄見明矣。正脈云:然此亦有兩重易知:一者易知其為同分,以其明知與舉國同見也;二者易知其為妄見,以又明知他國不見也。各舉易例竟。三、進退合明。二。
一、總標例法。二、依法例明。
初。
阿難!吾今為汝以此二事進退合明。
吾今為汝等,謂許以例明也。以此二事者,謂以此易知二事與難知二事,文雖不顯,難易義必具耳。進退合明,古釋多舛。正脈立義雖精,而穿鑿過當,今則但就經文自具之進退釋之。蓋進者,進前易知,例後難知;退者,退後難知,合前易知。此例合顯,自有發明,至下分科自見。
二、例法例明二
一、例明別業。二、例明同分。
初三:
一、進易例難。二、退難合易。三、警釋迷悶。
初二。
一取前易知,二進例難知。
初。
阿難!如彼眾生別業妄見,矚燈光中所現圓影,雖現似境,終彼見者目眚所成。眚即見勞,非色所造,然見眚者終無見咎。
如彼句,指前目有赤眚者言。赤眚自招,故屬別業。見境不真,故屬妄見。此易知也。矚通能所,上妄見為能矚,下燈光圓影為所矚故。雖現似境者,言圓影雖在燈現,但是似境,非實有也。終者,究竟義。言既非實有,云何現見至究彼所以見者,全是目眚所成。前云色實在燈,見病為影者,即此勞字,即指圓影。以眚目難見,強見成勞,圓影斯現故。而言眚即見勞者,謂有眚之人,即見如斯勞相。此重以申明目眚所成義也。色指地水火風,能造一切。而言非色所造者,謂眚見似有,淨眼觀之實無。此重以申明雖現似境義也。又非色所造者,全託眚見,是則合影與見,俱為淨目眚相。前云影見俱眚者,即此。言見眚者,指淨目言。謂隨順世俗,皆以根是有知,自知有眚即是見眚,見咎即是眚病。而言終無者,謂不能見眚之人,以有眚故,將謂目病。今既見眚,則眚自是病,而淨目終無有病。前云見眚非病者,即此。是知此科全是取前易知別業中義。蓋為將前所說,取之於此,以備進例也。
例汝今日,以目觀見,山河國土,及諸眾生。
例者比例,謂以前易知比例難知,俾難知者亦成易故。目見亦該耳聞,言不唯足所踐履、身所受用,大凡目之所見、耳之所聞皆為別業。如舍衛九億家,或見佛、或聞名、或不見不聞,豈非感佛之業深淺有無各別不同乎?山河國土依報境也,及諸眾生正報境也。依報有遠有近,正報有親有疎,人但知近者親者為別,而不知遠者疎者於中亦有別業,故總以眚見燈輪例之。進易例難竟。
二、退難合易以現說合前說,如人出宅,自後翻前,故為退也。
皆是無始見病所成。見與見緣,似現前境。元我覺明,見所緣眚,覺見即眚。本覺明心,覺緣非眚。
皆是者,無不是也。無始見病,即指別業妄見。成,謂作成。言如上所說,依正雖在同分境上,然非實有。究竟而論,皆是無始已來別業妄見之所作成。此即退合,雖現似境,終彼見者目眚所成義也。見字仍指妄見,見緣仍指依正。依正非實,故云似現前境。是則見下,應逗。與者,并也。見緣似現前境,宜相連為句。必言似現者,顯其全託妄見。是則合境與見,同為真見中眚病,故云元我覺明等也。此中元我覺明,應連下四字為句。蓋覺明見,指本覺妙明真見。所緣眚,通指見之與境。言見之與境,同為真見眚病,唯真見能見此,故稱所緣。此即退合,眚即見勞,非色所造及影見俱眚義也。覺見即眚句,重釋上義。言見之與境,同稱為眚者,以覺無二真,既為真覺所見,即名為眚。本覺明心,純真見體也。純真見體,能覺所緣之眚,自不墮於眚中,故云覺緣非眚。此即退合,然見眚者,終無見咎義也。
三、警釋迷悶。
覺所覺眚,覺非眚中,此實見見,云何復名覺聞知見?
○是故汝今見我及汝,并諸世間十類眾生,皆即見眚,非見眚者。彼見真精,性非眚者,故不名見。
初、牒前釋悶。覺所覺眚者,謂真覺覺於所覺眚時。覺非眚中者,謂真覺自不墮於眚中。此即牒前本覺,明心覺緣非眚義也。此實見見者,謂此中覺所覺眚,實即我前所說真見見於妄見。然覺非覺眚時,真覺既不墮於眚中;見於妄見時,真見自不墮於妄見。故曰云何復名等,言不得復名為見也。覺聞知見,名異體同,故兼帶言之。此即釋前重增迷悶意也。
○是故下,指現令悟。是故汝今者,承上義,指現前也。正脈云:見我者,觀佛相好也。故知自惑未除,雖觀佛勝相,亦是眚影。及汝者,指阿難自身也。世間,即山河國土。十類,即十種異生。合能見與所見,同為無明幻出。故云皆即見眚。見眚,謂妄見眚病也。非見眚者,謂其非是能見眚之真體。此教以悟妄也。彼見真精,乃指能見眚之真體,是為真性,無關妄眚。故曰性非眚者,此教以悟真也。末句乃結會前語。佛意正以是真性非妄眚,是故前來不許復名為見。由此觀之,則一切依正,無論勝劣、遠近、親疎,凡目之所見,耳之所聞等,均為別業所招,唯是虗妄,真如燈輪。若更執為實有,則是妄見不了。由不了故,必至非理愛染。由愛染故,生生世世,不能出離。前文所謂當業輪轉者,以此。若復知是業現,頓息執持,妄見既了,愛染亦除。唯憑願力受生,不隨結業輪轉。此則於別業境中,得解脫身。於別業見中,得清淨見矣。例明別業竟。
二、例明同,分三:
一、進易例難。二、退難合易。三、誡令取證。
初三:
一取前易知,二詳顯虗妄,三進例難知。
初。
阿難!如彼眾生同分妄見,例彼妄見別業一人。
彼眾生,指上同感惡緣者言。惡緣共造,故屬同分。見境不實,故屬妄見。此易知同分也。例彼妄見等者,轉取例於易知別業。蓋由前來易知同分中,顯妄文略如云但此國見,彼國眾生本所不見等。易知別業中,顯妄義詳如就所〔辦〕偽中,有即燈即見辨,離燈離見辯,結示正義後,又舉第二月之喻等。故轉取例,乃為借易知別業之虗妄,顯出易知同分之虗妄。然後進例難知,不費詞而自明。
二、詳顯虗妄。
一病目人,同彼一國。彼見圓影,眚妄所生。此眾同分,所見不祥。同見業中,瘴惡所起。俱是無始,見妄所生。
言上以易知同分,轉取例於易知別業者。由彼一病目人所見之境,同彼一國之人所見之境,一類虗妄故也。彼見圓影,眚妄所生,前已詳顯其妄。此眾同分所見不祥,即同彼見圓影。同見業中瘴惡所起,即同眚妄所生。既事義相類,不須更為詳顯,而虗妄明矣。文中言同分所見者,謂大家共見之境。同見業中瘴惡所起者,謂同造見境之業。於中自有災癘不善之氣,故云瘴惡。由斯上干天怒,現諸不祥,故云所起。末句乃依枝尋根之論。言上來一人所見眚影,多人所見灾象,雖同一虗妄,且約枝末言之。若尋其根本,俱是無始真見中一分妄見所生。良以真見即是真心,妄見即是無明。真妄和合,而有業識。有業識,即有見相二分。由見相二分,復分別業同分。由別業同分,展轉現起眚影灾象。故曰俱是無始等。必言此者,一則顯其虗妄之至,例後難知。一則顯其同出無明,教令頓斷,拔其本而枝末自盡矣。
三、進例難知。
例閻浮提三千洲中,兼四大海娑婆世界,并洎十方諸有漏國及諸眾生。
上文以易知同分取例於易知別業,且又顯其同出無明,已知其為虗妄之至,故躡之以進例。難知閻浮提等,即難知同分也。三千洲既在閻浮,應屬須彌南面海中,而云兼四大海者,則盡該三洲,合此通為一四天下。如此數至一千則為小千,小千數至一千則為中千,中千數至一千則為大千。由三次言千,名為三千。大千世界便是一娑婆國,乃釋迦一佛所化之境。洎,及也。并及十方者,兼於東西南北四維上下諸佛化境言之。諸有漏國者,總上娑婆十方同為無明現起,故云有漏。此為依報,末句乃正報也。既兼異域,誰信同分?無始成立,誰信虗妄?故以兩重易知者而比例之。進易例難竟。
二、退難合易。
同是覺明,無漏妙心。見聞覺知,虗妄病緣。和合妄生,和合妄死。
總上若依若正,萬殊一本,故云同是。覺明者,本覺妙明,純真之性也。體惟不變,故曰無漏。用能隨緣,故曰妙心。即此便是真見。此退合一國人心易知中,雖不顯心,義則必有,以惡緣從心造故。見聞覺知,即指妄見,以真唯一體,無四名故。此乃以真見起於妄見,退合一國人心同感惡緣義也。虗妄病,仍指妄見,以妄見即真見之虗妄病故。緣字乃指依正,以是虗妄病見上現起所緣境故。此以所緣依正,退合覩諸不祥等義也。和合妄生者,不了唯心,於中越分追求,名為和合。由和合故,遂致攬為別業,於無生中受生,故曰妄生。故業未畢,新業復造,亦是和合。新業既成,故報將盡,遂致業牽識走,於無死中受死,故曰妄死。此以妄受生死,退合此見彼不見等義也。
三、誡令取證。
若能遠離諸和合緣及不和合,則復滅除諸生死因,圓滿菩提不生滅性,清淨本心本覺常住。
諸和合緣,固為分段之因。若不了唯心,縱不和合,仍招變易之果。故須二俱遠離,方能滅除生死因也。言遠離者,知是唯心,頓銷妄見,不趣不避。不趣故,離和合緣,除分段因。不避故,離不和合,除變易因。二因既滅,二死永亡,智斷一時究竟。故曰圓滿菩提,不生滅性。不生滅性,即該斷果。自是如金出鑛,愈煉愈精。故曰清淨本心,本覺常住。由此觀之,則一切依正,無論見與不見,聞與不聞,但屬有漏,均為同惑所現,皆如災象不實。若乃妄見不了,越分追求,必至攬為別業,成異世因。前文所謂當處發生者以此。然既知是惑現,勿更執持。追求都盡,怕怖亦空。乘願行以彌綸,延劫海而嚴淨。此則於同分境中,得自在力。於同分見中,得無礙眼矣。釋其迷悶竟。二、開其未開。正脈云:前阿難先述未開,後述迷悶。而佛先與釋迷悶者,先其所急也。今迷悶已釋,次應開其未開矣。愚謂此復有意,以眾生所以不能遠離和合與不和合者,皆由未悟本覺妙明,非和合不和合義。若果其能悟,自不與妄境和合,亦無不和合想。是知此科雖為遠釋前疑,亦近承上文,以示遠離法耳。二。
一據詞牒意,二依迷為開。
初。
阿難,汝雖先悟本覺妙明性非因緣、非自然性,而猶未明如是覺元非和合生及不和合。
前阿難請詞中云:如佛世尊為我等輩宣說因緣及與自然。葢自述已悟也。如來據此,故云汝雖先悟等。又請詞中云:諸和合相與不和合心猶未開。葢自述尚迷也。如來據此,故云而猶未明等。
二、依迷為開二。
一先破和合,二次破俱非。
初。二。
一破和義,二破合義。
初三:
一、就塵問和,二、詳破和明,三、例破餘義。
初。
阿難!吾今復以前塵問汝。
○汝今猶以一切世間妄想和合諸因緣性,而自疑惑證菩提心和合起者。
○則汝今者妙淨見精,為與明和?為與暗和?為與通和?為與塞和?
初示以問法,復以塵問者,例前法故。以前破因緣等,皆以前塵問也。良由見對塵顯,離塵無可憑故。
○汝今下,按定妄惑。猶字有怪責意。言和合與因緣相關,前既破因緣,則和合亦應無疑,故以猶疑等而怪責之。一切世間者,既破和合,且約學者世間言之。和合言妄想者,以真見本非和合,但妄想計有耳。正破和合,兼帶因緣者,益見其有相關之義。證菩提心,即指真見,以是如來密因故也。由來不變,非和合起,故責其而自疑惑。
○則汝下。先問和義。已經剖顯,故稱妙淨見精。為與明和等逐一問過,乃可以施破故。
二、詳破和明。
若明和者,且汝觀明,當明現前何處雜見?見相可辯雜何形像?
○若非見者,云何見明?若即見者,云何見見?
○必見圓滿,何處和明?若明圓滿,不合見和。
○見必異明,雜則失彼。性明名字,雜失明性。和明非義。
初約和相以破,意謂凡言和者,必有和相可辯,如朱和粉,粉中必雜赤色,故即就觀明難之。當明二句,對明塵以索和相。見相二句,例明塵而防混應。言所見之相,如青黃赤白等,既分明可辯,雜亦應爾,故難以雜何形像。
○若非下,約和義以破。意謂凡言和者,必有義之可尋,故雙約非見即見而難問之。非見,謂明與見異也。異體則兩不相遇,故難以云何見明。今既見明,是初無相離之義。即見者,明與見一也。一體則全明成見,故難以云何見見。今既非見見,是後無相即之義。蓋必先離後即,方可說和。今既二無,豈有和義耶?
○必見下,約和體以破。意謂凡言和者,必二體各虧其半,方可容和。汝今自覺見之與明,各有所虧乎?必其見性圓滿,却向何處和明?若其明塵圓滿,是又不合容見與之相和。此如來明知二俱周徧,故為難問耳。
○見必下,約和名以破。意謂凡言和者,必當壞其本名。如水既和土,轉名為泥,不復名水與土。故以見必異明等,而難問之。言未和之時,見是見,明是明,見性必異於明塵。既已和雜,則見固非見,明亦非明,應當失彼性明名字。既因雜而失性明名字,若更說見性和明者,非其義矣。
三、例破餘義。
彼暗與通及諸羣塞,亦復如是。
若一一俱破,但換塵中一字義,皆取例於上,故云亦復如是。破和義竟。
二、破合義問:和義、合義云何揀別?答:和如水土和泥,合如函蓋相合。一則不可分,一則務相對也。三。
一、就塵問合,二、詳破合明,三、例破餘義。
初。
復次,阿難!又汝今者妙淨見精,為與明合?為與暗合?為與通合?為與塞合?
亦逐一問過,然後破也。
二、詳破合明。
初、正破合明。意謂凡言合者,必如函蓋相合。若見與明合者,如圓蓋合於圓函,暗時明滅,如以方函而易去圓函。此見即不與諸暗合,如圓蓋即不與方函合也。不合則相背,相背則不見,故難以云何見暗。
○若見下,兼防謬計。恐謬計云:前見明時,實與明合。今雖見暗,却不與合。故以此防。意謂若見暗時,不與暗合者,是見時不合矣。既見時不合,則應合時不見。是則汝言與明合者,應當不見於明。今既見明,自非與明合矣。
○既不下,轉顯其非。恐又謬云:所謂與明合者,不過藉明而有,有後方見。當其合時,實不能見,故以此顯。意謂凡言合者,必須先見。見已與合,然後了知是明非暗。若既不能見明,云何能與明合,了知是明不是暗耶?是益見其非矣。
三、例破餘義。
彼暗與通及諸羣塞,亦復如是。
例上可思。先破和合竟。
二、次破俱非二。
一、阿難轉惑俱非,二、如來分徵別破。
初。
阿難白佛言:世尊!如我思惟,此妙覺元與諸緣塵及心念慮非和合耶?
和合不成,轉惑俱非,故白佛以問。如我思惟者,謂佛說如是,如我思惟亦然,但未敢決定耳。此妙覺元,仍指根性。純真無妄曰妙,朗然現前曰覺,不係新得曰元。此以剖妄之後,乃立斯名。與諸緣塵,即指明暗通塞。及心念慮,即指六處識心。以心為識體,念慮為識之用故。據上如來,唯言不與塵和。今兼識言者,以根塵識三,恒時不離。既已不與塵和,自應不與識和,故兼言之。非耶二字,是疑詞,非決詞,以決定猶待佛故。
二、如來分徵別破二:
一徵破非和。二徵破非合。
初三:
一、對塵問非,二、詳破非明,三、例破餘義。
初。
佛言:汝今又言:覺非和合。吾復問汝:
○此妙見精,非和合者,為非明和,為非暗和,為非通和,為非塞和。
初依言示問,可知。
○此妙下。先徵非和。雖承惑具牒,而對塵單問,非和為先破故。非和者,如磚石并砌,彼此不相入也。
二、詳破非明。
若非明和,則見與明必有邊畔。
○汝且諦觀,何處是明?何處是見?在見在明,自何為畔?
○阿難!若明際中必無見者,則不相及,自不知其明相所在,畔云何成?
初、據理定畔。意謂設若見性不與明和,則見與明兩不相入,如磚石并砌,必有彼此邊畔。此據理論也。
○汝且下,教令諦觀。意謂既有邊畔,必有處所。汝且諦觀何處是明,何處是見。又既有處所,必有遠近。試問在見在明,自何為畔?要必遠近處所,一一分明,乃可說有邊有畔。
○阿難下,破畔不成。意謂設許有畔,則明際中無見矣。若果明際中必無見者,則見性不能及於明中。既不能及於明中,自應不知明相所在。明且不知,憑何立畔?故曰畔云何成?畔既不成,所言非和者,亦無可據矣。
三、例破餘義。
彼暗與通及諸羣塞,亦復如是。
既知對明無非和之義,對暗、對通、對塞,義可例思,故云亦復如是。徵破非和竟。
二、徵破非合三。
一、對塵問非,二、詳破非明,三、例破餘義。
初。
又妙見精非和合者,為非明合,為非暗合,為非通合,為非塞合。
若非明合,則見與明性相乖角。
○如耳與明,了不相觸。
○見且不知明相所在,云何甄明合非合理?
初據理定乖。意謂設若見性不與明合,則見之與明,一屬性,一屬相,彼此乖違,如角兩立,自然不相符合。此亦據理論也。
○如耳下。取喻以明意。謂眼能觸色,耳能觸聲,有相符義,世所共許。今既性相乖角,則如耳之與明,了然不相觸矣。了猶逈也。
○見且下。就謬結破。意謂設許不觸,則不能見。既不能見,亦不能知。是見且不知明相所在。此出謬也。既不知明相所在,則合與不合,俱應無所甄別。以無所憑故,汝今云何而又甄別合非合理?是知說合固為虗誕,說非合尤為謬妄。此結破也。
三、例破餘義。
彼暗與通及諸羣塞,亦復如是。
例義可知。此後無結文者,以剖妄出真已終一章之義,此但超情科中餘疑釋之則已耳。正脈云:自此顯見已極,奢摩他從根指心,方便已盡,向後轉名如來藏性,不復呼為見性之偏名矣。就根性以指真心,竟
二、會四科而歸藏性。四科,謂陰、入、處、界也。藏性,即如來藏性。準後有三:一、空如來藏,非一切法;二、不空如來藏,即一切法;三、空不空如來藏,離即離非,是即非即。此言空如來藏也。然此性雖為因心,亦即果體,故稱如來。雖局根中,亦該萬法,故云藏性。藏者,以含藏為義,以向下陰、入、處、界,皆融會以入於此性中故。問:既云含藏,豈得名空?況陰、入、處、界,一一會入其中,即本屬空藏,亦成不空。而大科中空藏之義,云何會通?答:所言含藏者,唯是性具,非關事造,豈礙名空?況陰、入、處、界,既言會入,則全相皆性,更無別法。如融冰成水,不見冰相,故無妨說空也。問:此與根性,為同為異?答:本唯一性,親疎廣狹異耳。良由阿難捨妄求真,如來急欲令其薦取,故就其最親近者而指示之,目曰根性。若但執此為真,則知見狹矣。故又兼於最疎遠者而擴充之,易曰藏性。蓋欲傳一燈之火,展轉以至無盡燈矣。二、一取例總以融會,二分科別為顯示。
初二。
一、取例至虗之法。二、融會似實有法。
初正脈云:此一類法,顯然不實,人皆易見。而凡外權小,亦皆但知其相之妄,實皆不達其性之真,故佛特為剖相而出性焉。愚謂剖相出性四字,與今疏科義不合,若易為會相入性則妥。。
阿難!汝猶未明一切浮塵諸幻化相,當處出生,隨處滅盡,幻妄稱相,其性真為妙覺明體。
佛謂阿難:妄見中真見,汝已知矣。幻相中實性,汝猶未明。試當更為說。浮塵者,虗浮塵相,如陽焰、空華、燈輪、乾城等,故云一切。無而忽有,有而忽無,故云幻化。當處出生者,顯來無所從。隨處滅盡者,顯去無所至。如是則有名無實,故曰幻妄稱相。稱即是名,謂徒有幻妄名相耳。雖徒有名相,而起必由真,故曰其性真為妙覺明體。然妙覺明體,望前即是真見,望後即是藏性。蓋同一本妙覺明,隨緣異稱也。問:此等乃至虗之法,取以為例者,何也?答:正脈云:有二妙義存焉。一者比例知妄,謂因幻化等相不實,而知陰入處界皆不實也。二者比例信真,以彼至虗之法,尚是真體,況陰入處界等似實有法,益信其即真體矣。二融會似實有法。正脈云:此一類法與前法,雖皆依他起性,而前法人易知其為妄,斯法人難覺其為虗。是故凡外執為實有,二乘計為心外。大乘法相宗人,猶言似有不無。惟圓實宗人,方了依他無性,即是圓成。今會相入性,正同圓實宗義也。
如是乃至五陰、六入,從十二處至十八界,因緣和合虗妄有生,因緣別離虗妄名滅。
○殊不能知,生滅去來,本如來藏。常住妙明,不動周圓,妙真如性。
○性真常中,求於去來,迷悟生死,了無所得。
初、例顯四科。相妄如是者,如上所說,至虗之法如是。以此為例,則盡世間所有,乃至陰、入、處、界,皆如是也。陰五、入六、處十二、界十八至下,別為顯示自見。正脈云:別經三科,此加六入而已。各盡萬法,不出色、心,對機開合,故廣略殊。此等皆以賴耶中自類種子為因,色、心二法互相由籍為緣如云:由心生故,種種法生;由法生故,種種心生。和合會遇,妄現無實,故云虗妄有生。色、心二法不籍自類種子,不起別離分散,妄壞不真,故云虗妄名滅。生、滅俱以虗妄名者,以因緣無性故。
○殊不下。斥以迷性真實。殊不能知,謂絕然不知也。生滅去來者,謂因緣和合則生來,因緣別離則滅去。然既屬虗妄,總非真實。同彼浮塵,猶若幻化。識冰則冰元是水,了妄則妄無不真。故曰本如來藏。常住等八字,皆藏性中德相。體自不變,曰常住。用恒隨緣,曰妙明。由不變故,離於生滅去來,曰不動。由隨緣故,通為一切法體,曰周圓。具此多義,名妙。彼此無異,曰真如性也。其奈凡夫執陰等為實有,二乘迷諸法為心外,自蔽妙明,枉受淪溺。故斥以絕然不知,激以速發深省。所謂慈悲之故,有落草之談也。
○性真下。結示悟真無妄。性即藏性真常,偏約體言。求於去來等,即就體以示真空義也。良由陰入處界,全妄皆真。秪緣一向不知,妄見有彼此去來、聖凡迷悟、凡夫執我為迷,小聖無我為悟。既皆法執未了,亦權分勝劣而已。始終生死。若知從緣無性,舉體全真,真亦強名。況復更求去來迷悟等,自應了無所得。據此,則益信下之所說,為空如來藏矣。取例總以融會竟。
二、分科別為顯示四。
一約陰顯示,二約入顯示,三約處顯示,四約界顯示。
初二。
一、總徵,二、別示。
初。
阿難!云何五陰本如來藏妙真如性?
云何者,徵起詞。良以色等五陰,本是世間有為之法,一旦許為藏性,故須徵起,然後釋明耳。正脈云:陰者,蓋覆義,謂蓋覆真性。新翻為蘊,蘊者,積聚義,謂積聚有為。愚謂二義交資,互為過患。正以積聚有為,故能蓋覆真性。又以蓋覆真性,故致積聚有為。對下處界,此為迷於心不迷於色者,合色開心。又為上根人聞略得悟者說也。不言常住妙明等義,但言妙真如性者,舉總以該別故。
二、別示五。
一、色陰,二、受陰,三、想陰,四、行陰,五、識陰。
初色即十一色法。俱舍云:始自眼根,終乎無表,皆名為色。清涼云:形質可緣曰色,變礙為義。蓋變謂變壞,變顯剎那無常,壞顯同分無常。礙謂質礙,以眾微集聚,自成形質,能為障礙。如一紙即能障眼,一墻便能障身是也。三。
一取喻空華,二就喻辯妄,三承辯結示。
初。
阿難,譬如有人以清淨目觀晴明空,唯一晴虗逈無所有。其人無故,不動目睛瞪以發勞,則於虗空別見狂華,復有一切狂亂非相。
○色陰當知亦復如是。
初別以喻顯人,喻本源真心。起信云:初唯依一心為本源。淨目觀空,喻真如門中真智契真也。真智契真,一法不立,故喻以唯一晴虗,逈無所有。目貴自如無故,而欲要不動,喻生滅門不守自性也。起信云:次依一心開二門:一者心真如門,二者心生滅門。若欲已即覺,即喻覺義。今乃久瞪不轉,喻不覺義。起信云:次依生滅門明二義:一者覺義,謂心體離念等;二者不覺義,謂不如實知真如法一,故不覺心起等。勞目病,喻業相。見病見,喻轉相。狂華亂動,喻現相。起信云:次依後義生三細:謂初依不覺故心動,名業相;由業故轉成能見,名轉相;由能見故,則有境界妄現,名現相。現相既成,凡夫於中執有,攬為色陰;二乘於中析無,妄謂色空。故喻云:復有一切狂亂非相。狂亂云:一切者,謂華相眾多,如垂𩬊、蠅翼、金星等,喻五根六塵,即凡夫攬為色陰者也。非相者,對待見無,如先有後無,此有彼無,喻析色離色,即二乘妄謂色空者也。
○色陰下,總以法合。喻已別明,玩味自知,故總以色陰合之。教以當知者,有二義:一者當知相妄,如狂華親依瞪勞現故。二者當知性真,如狂華轉依人目起故。是知違本逐末,色陰固是不實。遡流窮源,真外曾無異法。且莫於狂華亂起處,執有執無。宜須向瞪勞未發時,守目安人。亦復如是,富哉言乎。取喻空華竟。
二、就喻辯妄二:
一標非二處,二分文各破。
初。
阿難!是諸狂華非從空來、非從目出。
空喻性空,雖曰性空,亦但取真如理境本來清淨言之,非此頑空也。目喻真智,雖曰真智,亦但取真如心相自具靈明言之,非比事智也。意言狂華無實,惟依勞見現起,故曰非從空來,非從目出。喻色陰虗妄,唯依業轉幻興,非性空起,非真智現。正顯其違本漸遠,而逐末漸深也。
二、分文各破二。
一破從空來,二破從目出。
初。
如是,阿難,若空來者,既從空來,還從空入。
○若有出入,即非虗空。
○空若非空,自不容其華相起滅,如阿難體不容阿難。
初、因出定入,當處出生,隨處滅盡,本無出入。若謂從空來者,則是從空而出。然來時既從空出,去時還從空入,此必無之事也。
○若有下,難以非空。若果其有出入者,則空有內外。空有內外,則成有相,故曰即非虗空。
○空若下。轉顯其謬。言空若非空,是果成有相矣。相豈容相?故曰:自不容其華相起滅。如汝阿難體是有相,自應不復更容阿難於中出入。然既展轉成謬,決知狂華不從空來。以此為喻,則色陰非性空起也。
二、破從目出。
若目出者,既從目出,還從目入。
○即此華性從目出故,當合有見。
○若有見者,去既華空,旋合見眼。
○若無見者,出既翳空,旋當翳眼。
○又見華時,目應無翳。云何晴空,號清明眼。
初、因出定入。若謂從目出者,目出必在見華時也。見華時既從目出,不見時則應還從目入。說出說入,二俱招難,至下自知。
○即此下由出定見,謂既此華性果從目出者,自得目之氣分,而狂華當合有見。華若無見,豈從目出?此說出招難也。
○若有下,有見不成。若必謂有見者,雖說出無過,而入尤招難。以從目出去之時,既能見之華在於虗空,若不見時,是又旋入於眼,而狂華即應見眼,華豈有見眼之理哉?此說入招難也。
○若無下,無見不成。若謂雖從目出,不妨無見者,無見則同彼諸物,乃有礙之法矣。若果有礙,則入仍招難。以從目出去之時,既翳礙於空,若旋入眼中之時,自當翳礙於眼華,豈有礙眼之時哉。
○又見下。重難無見。又若狂華無見而有礙者,則見華之時,華既在空,目應無翳。若爾,則晴空無華,乃華入於目,目應有翳,不得清明。云何舉世皆以目見晴空逈無所有時,號清明眼?然既展轉成謬,決知狂華不從目出。以此為喻,則色陰非真智現也。就喻辯妄竟。
三、承辯結示。
是故當知,色陰虗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以是空出目出,展轉成謬之故。應知色陰,非性空起,非真智現。來無所從,去無所至。同彼狂華,一類虗妄。但能消業轉之勞,見全色皆真如之智境,還同淨目晴空。故曰本非因緣,非自然性。然性即藏性,其體不變,故非因緣。其用隨緣,故非自然。為業轉之元始,是現相之宗極。故曰本也。色陰竟。
二、受陰正脈云:此下開一心法為四陰也。前三即徧行心所,行陰即思。後一仍合八識心王,略開為四耳。今此受者,領納為義。唯識云:領以為境,令生覺受。敷不出三,謂對違順雙非之境,而生苦樂捨之三受。三。
一取喻幻觸,二就喻辨妄,三承辯結示。
初。
阿難!譬如有人手足晏安百骸調適,忽如忘生性無違順,其人無故以二手掌於空相摩,於二手中妄生澁滑冷熱諸相。
○受陰當知亦復如是。
初別以喻顯。譬如有人,仍喻一心本源。手足晏安,喻真如不動。以晏安者,寂靜義也。百骸調適,喻性德自如。以調適者,和順義也。忘生者,忘其有生,南郭子綦所謂喪我是也。先已有生,忽而如忘,喻生滅門中覺義。性無違順者,喻覺則心體離念,無受陰故。其人無故者,無故要動,喻生滅門中不覺義也。要動故,手分為二喻。不覺則真妄和合,而成阿賴耶識,名為業相。有手必有掌,喻由業故,轉出能見,名為轉相。有掌欲摩,無物可摩,故自摩空,喻由能見故,於本無境界中,妄見境界,名為現相。初摩之而澁冷,喻苦受。後摩之而滑熱,喻樂受。形顯兩楹,唯覺中庸,喻捨受也。言妄生者,以空本無物,澁冷滑熱,惟是手中妄生,喻境界非真。苦樂捨受,唯依業相幻起。葢佛以幻觸喻妄受者,以受因觸顯,借觸易施破故。又諸識皆有覺受,今取賴耶中覺受,言賴耶近真,覺受尚是虗妄,況餘諸識,體唯虗妄者乎?
○受陰下。總以法合,亦唯顯受之與觸一類虗妄而已。取喻幻觸竟。
二、就喻辯妄二:
一標非二處,二分文各破。
初。
阿難!是諸幻觸不從空來、不從掌出。
既云幻觸,則體唯虗妄,豈從空來掌出?喻諸受亦然,實不從轉相現相起也。
二、分文各破二。
一破從空來,二破從掌出。
初。
如是,阿難,若空來者,既能觸掌,何不觸身?
○不應虗空選擇來觸。
初正破空來。如是者,謂如上所說。如是阿難者,呼其名而再告之也。若謂諸觸從空來者,空無邊際,諸觸亦應無其邊際。若爾,則既能觸掌,何不觸身?
○末句兼防謬辯。恐謬辯云:空雖出觸,亦有選擇,何妨觸手而不觸身?故為此防。言不應者,謂虗空無知,何能選擇?若有選擇,則非虗空矣。是則虗空無擇,而又但能觸掌,知諸觸不從空來。以此為喻,顯受陰不從現相起也。
二、破從掌出。
若從掌出,應非待合。又掌出故,合則掌知,離則觸入臂腕骨髓,應亦覺知入時踪跡。
○必有覺心,知出知入。自有一物,身中往來。何待合知,要名為觸。
初、正申兩破。若謂此觸從掌出者,未合即應出,觸應不待合方出,此約未合不出破也。又若此觸從掌出者,合則掌知有觸,是觸從掌中出矣。若爾,則離開之時,不覺有觸,是此觸又從掌中而入。若果從掌中入者,近則通於手腕,遠則通於肘臂,而臂腕骨髓中,應亦覺知入時踪跡,此約離時不入破也。
○必有下,兼防謬應。恐謬應云:離開之時,實從掌入。臂腕骨髓中,亦實有覺心知出知入,何勞以此為難?故為此防。若必謂實有覺心知出知入,自應有一澁滑冷熱之物,在汝身中往來,爾時即合名之為觸。何待合掌之後,知有澁滑冷熱,乃要名為觸?此益見其謬也。既展轉成謬,知此觸不從掌出。以此為喻,顯受陰不從轉相起也。就喻辨妄竟。
三、承辨結示。
是故當知,受陰虗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準上色陰可知。受陰竟。
三、想陰想謂懸想,謂於不現前境懸遠想像。故灌頂引唯識云:想謂於境取像為性,施設種種名言為業。為要安立境分齊相,方能隨起種種名言。雖八識俱有,唯第六最勝。今所破者,似惟第六中想,葢以勝況劣也。三。
一、取喻酢說,二、就喻辨妄,三、承辨結示。
初。
阿難!譬如有人談說酢梅,口中水出,思踏懸崖,足心酸澁。
○想陰當知亦復如是。
初並陳兩喻。先約酢說喻之。有人喻一切眾生,凡想陰未盡者皆是。談說喻能想之心。酢梅者謂梅酸,如酢喻所想之境。喻中酢梅未至,說惟懸說。法中境界不現,想唯懸想,義相似也。然說雖懸說,能令口中水出,喻想雖懸想,能令心中愛生。愛即屬水,如後云貪求財寶舉體光潤,心著行淫二根流液是也。思踏二句,次約崖思喻之。思踏懸崖,亦喻能想所想。葢酢說喻順境上想,崖思喻逆境上想,故兩陳之。足心謂足底中間也。言踏崖雖屬懸思,能令足底酸澁,喻逆境雖屬懸想,能令心中忿恚。以酸澁忿恚皆對逆境生起,故為喻也。
○想陰下。總以法合,準上二陰可知。
二、就喻辯妄三:
一標非二處,二分文各破,三崖思類明。
初。
阿難,如是酢說,不從梅生,非從口入。
如是,阿難,若梅生者,梅合自談,何待人說?
恐謂無梅,憑何說酢?初說必從梅生,故為此破。若必謂從梅生者,是梅能生說矣。梅能生說,即合自談,何必待人而說?既必待人,則初說不從梅生。以此為喻,知懸想初起,不從境生也。
二,破從口入。
若從口入,自合口聞,何須待耳?
○若獨耳聞此水,何不耳中而出?
初、正破口入。恐謂聞說口中出水,說已必從口入,故為此破。若必謂從口入者,自合口即能聞矣。口若能聞,何須待耳方聞?既猶待耳,則說已非從口入。以此為喻,知懸想暫滅,不從心入也。
○若獨下,兼防謬辨。恐謬辯云:說唯從口,聞唯從耳。難口令聞,世間相違,故為此防。若謂獨耳能聞,是酢說惟入於耳矣。若爾,此水何不耳中而出,而必待口出?此轉見其謬也。分文各破竟。
三崖思類。明。
想踏懸崖,與說相類。
喻中懸崖之思,同彼酢梅之說,法中逆境之想,同彼順境之想,故云相類,令準彼而知此也。就喻辯妄竟。
三、承辨結示。
是故當知,想陰虗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既知梅說崖思,出入無從自了。取境想陰,當體虗妄。知妄即離,不真何待?故曰:本非因緣,非自然性。想陰竟。
四、行陰行者,以造作、遷流為義。俱舍云:造作、遷流,二義名行。雜集云:造作是行相,由此行故,令心造作,謂於善、惡、無記品中,驅役心故。今經云:譬如瀑流,波浪相續。雜集偏顯造作,今經偏顯遷流,其實造作、遷流,相資為患,故俱舍兼二義言之。體即徧行中思,於百法內,攝法最多,除色、受、想及八識心王,其餘四十九心所,及二十四不相應行,皆行陰攝。然既屬徧行中思,則八識俱有,唯第七最勝,以恒審思量故。今所破者,似指七思,亦以勝況劣也。三。
一、取喻流性,二、就喻辨妄,三、承辯結示。
初。
阿難!譬如瀑流波浪相續,前際後際不相踰越。
○行陰當知亦復如是。
初、別以喻明。瀑流者,急流水也,喻七識中行。波浪者,鼓動騰躍,喻行陰有造作義。相續者,新新不住,喻行陰有遷流義。前際後際,喻前念後念。不相踰越,喻各有分齊,所謂一念中有九十剎那,一剎那中有九百生滅是也。
○行陰下。總以法合。以行陰合瀑流,以造作遷流合波浪等,如上可思。
二、就喻辯妄二:
一標非即離,二分文各破。
初。
阿難,如是流性,不因空生,不因水有,亦非水性,非離空水。
不因空生,喻行陰不因性空而有。不因水有,喻行陰不因識體而興。亦非水性,喻行陰亦非識性。此總一非即義也。非離空水,喻行陰亦不離性空及識。此且總標,至下乃一一俱破。
二、分文各破二。
一破即空水,二破離空水。
初。
如是,阿難,若因空生,則諸十方無盡虗空成無盡流,世界自然俱受淪溺。
○若因水有,則此瀑流性,應非水有。所有相,今應現在。
○若即水性,則澄清時應非水體。
初破因空生。瀑流下依於水,上臨於空,恐謂因空有流,故為此破。若謂瀑流因空生者,則應凡有空處皆悉生流。若爾,則十方虗空應成無盡流矣。果其成無盡流,而世界之中自然俱受淪溺。今既不爾,則瀑流非因空生。以此為喻,知行陰不因性空有也。
○若因下,破因水有。恐謂既不因空,定是因水,故為此破。若謂瀑流因水有者,則水如父,而流如子矣。若爾,則瀑流性應非水。性猶體也。應非水者,如子因父生,子體決定不是父也。是則水為能有,流為所有,能所二相,今應現在可別。既無可別,則瀑流非因水有。以此為喻,知行陰不因識體有也。
○若即下,破即水性。恐謂既非因水而有,想應即是水性,故為此破。若謂瀑流即水性者,是水以瀑流為自體矣。若爾,則澄清無流之時,應反非水體,豈理也哉。是知瀑流非即水性。以此為喻,知行陰不即是識性也。
二,破離空水。
若離空水,空非有外,水外無流。
空非有外者,空性周徧。水外無流者,水為流本。空性周徧,離空流在何所?水為流本,離本焉能有流?用此為喻,知行陰非離性與識也。是則上科唯是顯其相妄,此科兼為顯其性真,故下科承此而結示之。就喻辯妄竟。
三、承辨結示。
是故當知,行陰虗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不即性識,則觀相元妄,無可指陳;不離性識,則觀性元真,唯妙覺明。若果能達妄本空,知真本有,則正當遷流處,實即不遷。肇論云:旋嵐偃嶽而常靜,江河競注而不流等,蓋有見於此矣。行陰竟。
五、識陰識以了別為義。雜集云:了別是識相,謂由此識故,了別色、聲、香、味、觸、法等種種境界。小乘唯六,大乘有八。前五識緣性境,第六識緣獨影境,第七緣帶質境,第八緣根器種子。今此中所破,似指第八。以受熏持種為諸識本,破其本而枝末自盡矣。三。
一、取喻瓶空,二、就喻辨妄,三、承辯結示。
初。
阿難,譬如有人取頻伽瓶,塞其兩孔滿中擎空,千里遠行用餉他國。
○識陰當知亦復如是。
初別以喻明。有人喻眾生,凡識陰未盡者皆是也。西域有鳥,名迦陵頻伽,此翻妙聲,像此作瓶,故即以頻伽名之。今云取頻伽瓶者,喻眾生由識陰故,攬四大以為身也。塞喻二執,孔喻二空。言眾生既以四大為身,於中執我我所,障蔽二空,故以塞孔喻之。兩孔者,瓶有二口也。空喻識陰,言眾生二執未破,不能脫此軀㲉,遂致周徧之識,受局於地水火風之中,故以滿擎喻之。千里遠行,喻發心修行趣果也。言眾生從初發心中,歷信、住、行、向、暖、頂、忍、世、地等十重行位,故以千里喻之。位位皆有修證,故以遠行喻之。餉,饋送也。用餉他國者,喻發心脩行,斷二執,證二空,轉有漏識入於佛果,無漏身中而為無垢淨識。至下云開孔倒瓶,正喻斷執證空等義也。
○識陰下。總以法合。可知。問:此識去後來先,為受報之主。古德謂業牽識走,如瓶擎空行。捨身受身,如用餉他國。似甚有理。今約轉有漏入無漏釋之,而有何理可據?答:此識固為受報之主,亦是成佛之源。故前文呼為菩提涅槃,元清淨體。而後文識陰盡處,則曰超出諸位,入於如來妙莊嚴海。況此識即是六根中性,而是經之所以獨為推重者,正以其用為因心,決定成佛故。是知此經不取捨身受身之功,但取脩因契果之力。為順佛意,故作此配。二、就喻辨妄。二。
一標非來入,二分文各破。
初。
阿難,如是虗空,非彼方來,非此方入。
如是虗空,指已到他國之空,喻佛果無垢識也。非彼方來者,非彼本處地方擎來,喻無垢識非從凡夫有漏身中帶來。非此方入者,亦非既到此方始入缾中,喻無垢識亦非既到佛地轉入無漏身中。葢以性識周徧,隨緣異稱,因位有賴耶異熟之名,果地擅無垢淨識之號。其猶虗空任器,春色分和,本無去以無來,又何出而何入。是此科不惟顯識相之虗妄,抑以見識性之真實也。
二、分文各破二。
一破彼方來,二破此方入。
初。
如是,阿難,若彼方來,則本瓶中既貯空去,於本瓶地應少虗空。
前云擎空遠行,似從彼來,故為此破。若謂此空從彼方擎來者,則是於本瓶中貯得一塊虗空去了。若爾,則本所置瓶之地,應少一塊虗空。空既不少,知此空非彼方來。以此為喻,則無垢識非從有漏身中帶來。
二、破此方入。
若此方入,開孔倒瓶,應見空出。
恐謂既非彼來,定從此入,故為此破。若謂此空乃既到此方始入缾中者,必是倒出前空,乃可容此空令入。若爾,則開孔倒瓶時,應見前空從瓶中出;前既不出,知此空非此方入。以此為喻,則無垢識非既到佛地乃入無漏身中。就喻辨妄竟。
三、承辨結示。
是故當知,識陰虗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從凡至聖,隨緣異稱,說轉說入,循業各現。故云當知虗妄性識,本無增減,真空豈有入來。故曰本非因緣,非自然性也。然此已上五陰,據後文從真起妄,因相織而成濁相,反妄歸真,緣作證而受羣邪,要皆由於不達相妄,罔識性真。若果能了相元妄,無復從前相織,知性皆真,不向中途作證,則解結入圓通,澄濁入涅槃之方便,無越此矣。有志斷證者,其勿忽諸。約陰顯示竟。
楞嚴經指掌疏卷二
三、顯見不滅四。
一、會眾因悟請益。二、匿王疑斷求決。三、如來通為顯示。四、王等踊躍喜慶。
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