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嚴經觀心定解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觀心定解卷第八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觀心定解卷第八
阿難!如是眾生一一類中,亦各各具十二顛倒,猶如揑目亂華發生顛倒妙圓真淨明心,具足如斯虗妄亂想。
此文初法,次喻,次一句釋顛倒二字,後一句合喻。類生是果,顛倒是因,果隔難知,因通易顯,一一類中,各具十二,顛倒具其因也。如今胎生之人,或悖逆犯分,即梟獍食父母想;或棄本蒸嘗,承他宗祀,即蒲蘆之類;呪詛呼召,現有人為,非性顛倒乎?乩仙巫覡,幽明相結,非影顛倒乎?假他有作,即水母以蝦為目;專觀無方空境,即空散鎖沉之類;尊事日月水火,即休咎精明之類;妄想起滅,或高或下,是動顛倒;觸境趣附,反覆任情,是趣顛倒;離此托彼,即新故亂想;頑如木石,即枯槁亂想。胎生一類,既具十一,餘類亦然,故喻以空華亂生也。言顛倒妙、圓、真、淨、明心者,真心具五種功德,離縱橫為妙,具三諦為圓;真即是中,淨即是空,明即是假。顛倒此心,狂華亂起,粗而非妙,偏而不圓,妄而非真,染而非淨,暗而非明,故云顛倒。具茲亂想,安有出十二輪旋之期也?
○二、生漸次法。文中先法,次喻,正喻三漸次也。
汝今修證佛三摩地。於是本因元所亂想。立三漸次方得除滅。如淨器中除去毒蜜。以諸湯水并雜灰香。洗滌其器後貯甘露。
大論云:一切禪定心,皆名三摩地,秦言正心行處。是心無始常曲不端,入正行處心則端直,如蛇行常曲,入筒則直。今文云入三摩地,即是修圓三觀之所證也。于是本因元所亂想,明所觀之境也。立三漸次,明能觀之觀也。次喻中,淨器喻心性,即識精元明。毒蜜者,欲境可愛如蜜,令人墮獄如毒,正同四十二章經刀蜜之喻。吳興云:除去毒蜜,喻除其助因及刳其正性也。吳興以後貯甘露,當喻無生法忍,故以前三所除喻毒蜜。若爾,湯水灰香洗滌其器,當喻塵既不緣,根無所偶,返流旋一,六用不行。葢根塵既亡,其器始淨,從此得無生忍,是入初住位矣。應知所觀之境有二:亂想是事境,圓通常等為理境。此文中惟事境分明,而不無理境,以淨器當之,最合止觀兩重所觀之旨。又毒蜜可喻正使,湯水灰香喻除習氣,習氣即該塵沙無明,三惑既破,始登初住。湯水言諸者,謂或湯或水也。雜者,謂以灰香雜湯水中也。古人云:湯水如正行,灰香如助行。其說亦是。但不必以助行對除助因,正行對刳正性,當增進時自有正助二行耳。有人以毒蜜喻十二顛倒,湯水灰香喻下五十五位觀智,恐未必然。此喻只喻三漸次,文
○二、標列正明二。一、標列。
云何名為三種漸次?一者、修習,除其助因;二者、真修,刳其正性;三者、增進,違其現業。
修習、真修,前六卷中已明,秪是三如來藏之理,故下文別標,但舉云何助因、云何正性也。除其助因句中,其字正指亂想,下二例爾。修習、真修工夫雖在前卷,亦以望助因故,但名修習;望刳正性,名為真修;望前二故,第三名為增進。五種辛菜名助因者,殺、盜、婬名正性故。如經云:一切眾生皆以婬欲而正性命。古註云:現業者,謂現前惑業。據幽溪疏,以六亂妄想為現業,前文云六亂妄想成業性故。
○二、正明三:初、修習除其助因三:一、徵。
云何助因?
助因者,謂助婬嗔。如後云:熟食發婬,生噉增恚。正是其義。
○二、釋二:一、總明四食。
阿難!如是世界十二類生,不能自全依四食住,所謂段食、觸食、思食、識食,是故佛說一切眾生皆依食住。
真際云:佛初出家,于外道邊六年苦行,日食麻麥,知其非衟,遂即捨之,于牧牛女邊受乳糜食,外道聞之生謗。佛成道後,為除自餓外道苦行,乃說一切眾生皆依食住,正覺正說,餘不能知。外道嗤曰:愚者亦知,何言正覺正知?佛更問之:食有幾種?外道不能答,因說四食。食以資益為義,觸食中能生喜樂,資益諸根;思食有希望義,亦能資益;識食即第八識執持之相,必賴前三能執持諸根大種。此中惟思食稍難釋,林間錄中現有引證。
○二,別斷五。辛二,一述意。
阿難!一切眾生食甘故生、食毒故死。
此舉段食之損益,欲除五辛之助因。葢此五辛,在凡俗或以為甘,若在求菩提人,能損法身慧命,即是毒也。
○二、正斷二:一、約斷顯助開。
是諸眾生求三摩地,當斷世間五種辛菜。是五種辛,熟食發婬,生噉增恚。
孤山云:五辛者,楞伽經云:葱、蒜、韭、薤,興渠也。應法師云:興渠,梵音譌也,正云興宜。慈愍三藏云:根如蘿蔔,出土辛臭。慈愍冬至其土不見其苗,則此方無,故不翻也。
○二、約人明過患二:一、說法人過患。
如是世界食辛之人,縱能宣說十二部經,十方天僊嫌其臭穢,咸皆遠離。諸餓鬼等因彼食次,䑛其唇吻,常與鬼住,福德日消,長無利益。
咸皆遠離,謂不來聽法也。
○二坐禪人過患。
是食辛人修三摩地,菩薩、天僊、十方善人不來守護,大力魔王得其方便,現作佛身來為說法,非毀禁戒、讚婬怒癡,命終自為魔王眷屬,受魔福盡墮無間獄。
○三結。
阿難!修菩提者永斷五辛,是則名為第一增進修行漸次。
○二真修,刳其正性三一徵。
云何正性?
此殺、盜、婬,正是生死之體,故曰正性。
○二、釋二:初、以戒刳性二:先、持小乘戒二:先、正明。
阿難,如是眾生入三摩地,要先嚴持清淨戒律,永斷淫心,不䬸酒肉,以火淨食,無噉生氣。
不食肉即斷殺。溫陵云:欲刳淫殺正性,必持戒律。不飲酒,防亂之至也;不噉生,防殺之至也。律中五果皆當火淨,示不噉生氣色。五果者,熏聞云:一、核果,如棗杏等;二、膚果,如蕈茇、桑椹、梨柰等;三、殻果,如椰子、胡桃、石榴等;四、𥢶果𥢶,粗糠也,如香茅、蘇荏等;五、角果,如大小豆等。以比丘之法,不得自手壞生。若有所須,語淨人言:汝知是,汝看是等。淨入解者,以火觸之,此名火淨。律中更有爪淨、揉淨等,今且言火耳。以細況粗,生果尚順淨食,何況食肉傷慈乎?
○次反顯。
阿難!是修行人若不斷婬及與殺生出三界者,無有是處。當觀婬欲猶如毒蛇、如見怨賊。
熏聞云:此中誡犯,于四重中略誡前二,又于二中偏重淫欲,故知刳性之意,斯為本歟?長水云:豈有具諸功德出離之體,而從婬殺中得?
○二、持大乘戒
先持聲聞四棄、八棄,執身不動;後行菩薩清淨律儀,執心不起。
泐潭云:小乘戒律,身觸為犯;大乘戒律,起心即犯。
○二、持戒利益二:一、明利益。
禁戒成就,則於世間永無相生相殺之業。偷劫不行,無相負累,亦於世間不還宿債。
洞洲云:相生相殺等,如次配于四重,亦可無相負累,至不還宿債,皆由不偷劫也。但上句在因,下句屬果,并前婬殺不行,即無三種相續。
○二得神通
是清淨人修三摩地,父母肉身不須天眼,自然觀見十方世界,覩佛聞法親奉聖旨,得大神通遊十方界,宿命清淨得無艱險。
若論持戒,居第二漸次。若論得通,未必能依次究竟。得六通時,依戒得四通也。文意相連,因見十方界故得見佛,因見佛故聞法,見十方故遊十方界,是相連也。天眼、天耳、身如意、宿命,共有四通。後得無生忍,是無漏通。雖缺他心,義能兼攝。今文四通,乃第二增進之所獲也。斷婬、殺、盜,未必即得通,葢由修三昧兼持戒之力耳。此人能得六通,其中四通,乃因持戒而得。幽溪曰:觀見十方即天眼通,覩佛聞法即天耳通,遊十方界即身如意通,宿命清淨即宿命通,惟無他心與無漏通,以其未破惑故也。即中云:此論持戒功効究竟,因戒能獲四通,非必在未破惑前得此通也。如第十信云:能遊十方,所去隨願。正與今同,豈亦未破惑耶?
○三結。
是則名為第二增進修行漸次。
○三,增進違其現業。三,一徵。
云何現業?
六用不行,違現業之始相也;十方國土皎然清淨等,違現業之中相也;即獲無生法忍,違現業之後相也。文有淺深,前二漸次,俱是持戒;第三增進,方該定慧。返流旋一,六用不行,詎非定乎?十方皎然等,詎非慧乎?
○三、釋三一。初、相。
阿難!如是清淨持禁戒人心無貪婬,於外六塵不多流逸,因不流逸旋元自歸,塵既不行根無所偶,返流全一六用不行。
後之乾慧,是其人也。前斷食五辛,正為助婬,旁為助殺。次刳其正性,亦勸人永斷婬欲,故此文承上云心無貪婬也。淫根已空,非但除男女之欲,而眼不奔色,耳不奔聲,六根皆然,總無流逸。粗惑已斷,細惑未除,故云不多。四卷中脫黏內伏,伏歸元真,正是今義。長水云:元性之中,本無根塵,夫何為偶?根境不生,六用不起,惟一圓常,妙覺明體。此同觀音圓通,生滅既滅,寂滅現前。長水此釋,最得經旨。今文所明,正指性離根塵,而云返流全一,所謂雖得六銷,猶未亡一也。
○二中相
十方國土皎然清淨,譬如琉璃內懸寶月,身心快然妙圓平等獲大安隱,一切如來密圓淨妙皆現其中。
此淨極光通達也。前因明而失妙,則生世界。妙明既冥,能合如來。琉璃譬國土,明月喻正報,當以六解名身心快然。一亡為妙,具法為圓,身土不二為平等安隱,即大涅槃也。如來密圓淨妙皆現其中者,六用不行,己之密也,而如來之密亦現其中。十方皎然,己之淨也,而如來之淨亦現其中。妙圓可知。此文似可配十信六塵清淨,在十方國土皎然一句。
○三後相。
是人即獲無生法忍,從是漸修,隨所發行安立聖位。
是則名為第三增進修行漸次。
○二、別明諸位。九一、乾慧。
阿難,是善男子欲愛乾枯,根境不偶,現前殘質,不復續生,執心虗明,純是智慧。慧性明圓,鎣十方界,乾有其慧,名乾慧地。欲習初乾,未與如來法流水接。
是善男子,指第三漸次人也。欲愛乾枯者,由第二刳其正性,故至第三心無貪婬。今正指第三文也。根境不偶者,正指前文塵既不緣,根無所偶,勿作餘釋。夫受生以婬欲為本,婬欲既斷,則三界生盡而現前,止名殘質矣。跡此似見思已斷。執心虗明者,岳師云人法二執,了無實性是也。即中云根境不偶,已入空理,又不滯空,故執心虗明,而純是中道智慧。應知中道之觀,即智慧也。慧性下,正與前十方國土皎然清淨是同,但未證無生忍耳。問:未證中道,何言慧性?答:圓人始終莫不以中道正觀觀中道理,鎣十方界,不其然乎?但非真證,故在信前。乾有其慧者,乾即承上欲愛乾枯,慧即承純是智慧。如來法流水者,中道妙理為法流水,圓而未妙,故稱未接。乾慧得名,其義有二:一者、欲愛乾枯,二者、未與法流相接。下文云中中流入,是法流之相也。
○二十信。第一入真。第二照俗。第三無俗非真。以此為慧即第四。以此為定即第五。至第六名不退。第七與如來氣分交接。第八明己佛相對相入。第九得佛淨戒。第十能遊十方。此十信次第也。一信心。
即以此心,中中流入,圓妙開敷,從真妙圓,重發真妙,妙信常住,一切妄想,滅盡無餘,中道純真,名信心住。
乾慧地中雖修中觀未證十六剎那,今即以前之中觀發十六剎那,十六心皆見中道,故云中中流入。中中二字收十六心所見之中,相續無間名為流入。圓妙者,釋明中體顯異,但中前圓未稱為妙,今十信中十界俱照為圓,乃具德之假,離縱橫竝別為妙,亦是亡相之空也。此心一發如蓮華開敷,從真妙圓重發真妙,正指中中流入。或云此真妙真圓不同,似妙似圓未必然也。下句云中道純真,即知上真字之解,真即中也。如釋籤云:無始時來奚甞非真,未發心前無真不俗,俗即百界千如,真即同居一念。據籤此文知發心之日無俗不真,故後云純真,今云從真耳。妙圓之後又發真妙,故是流入。言十六剎那者,謂四忍、四智、四比忍、四比智。今圓教中以一念為體,一念即煩惱之集,而煩惱之集即菩提道諦;一念是生死之苦,而生死之苦即涅槃滅諦。雖在一心,而法忍、法智、比忍、比智一一開發,一一心中,咸具三諦,無權非實。故小乘十六剎那,心心皆異;圓教十六剎那,心心不異。所以前名真妙,後復名真妙也。妙信等者,圓妙信心,體是常住,思量亦有,不思量亦有,提起亦有,不提起亦有,能離作輟之病,則修性皆常,一切妄想,應該三惑。言中道純真者,體兼用冥,無空假而非中也。而云信心住者,明此信即入住功德。孤山云:此下十信,雖與諸經名同,而于名下,皆結住名,故知即是初住分開。其說是也。葢縱于住前立信,而初住百法,元是十信所成,亦可稱為分開。縱謂信心即信,而十心才發,還是初住方便,豈無總別之義?今謂初住是總,十信是別,名初住方便,不亦宜乎?涅槃云:第八人者,不名凡夫。亦此位也。前乾慧人,未與如來法流水接,今中中流入,已接如來法流,是入聖位無疑矣。問:十六剎那,經中何不顯說?答:阿難初果,已發剎那,今以小望圓,但云中中,其義可知。又小則真真流入,圓則中中流入。
○二念心
真信明了,一切圓通,陰、處、界三不能為礙,如是乃至過去、未來無數劫中,捨身、受身一切習氣皆現在前,是善男子皆能憶念,得無遺忘,名念心住。
真信明了是牒上文十心皆名信,故第二心建首即名真信。一切圓通是真不礙俗,前心即邊而中,今信即中而邊,陰處界三皆為真信所照,故不能為礙,乃從真入俗也。此位應入修道,修道所除正屬習氣,圓照三世皆憶無遺,即得陀羅尼矣。大經十三不可思議文云:菩薩摩訶薩于一念頃悉能稱量一切生死。即是今意。又前心破同體見惑,此位應破同體思惑。吳興云:通指二死為捨身,總名五住為習氣。詎不信然。
○三精進心
妙圓純真,真精發化,無始習氣,通一精明,惟以精明,進趣真淨,名精進心。
妙圓純真,指初信心。真精發化,指第二信心。從真入俗,即是發化。無始下,明精。顯無明,即明也。唯以下,明進。既無明即明,則妄染皆為真淨,豈非進乎?
○四慧心
心精現前,純以智慧,名慧心住。
幽溪曰:向全惑成智,今無惑唯智。此解最確。心精,指前精進心也。
○五定心
執持智明,周徧寂湛,寂妙常凝,名定心住。
以今之定,持前之智。所持之智,即昏而朗。能持之定,即散而寂。故云周徧寂湛。吳興云:周徧寂湛,謂定之用。寂妙常凝,謂定之體。又定慧不二曰妙。
○六不退心
定光發明,明性深入,惟進無退,名不退心。
前云執持智明,則定已有光,從此發明,是從定慧之體,而發明之用也。明體從定慧發,能深入法相,見法諦,當知進退之由,故惟進無退。問:此與前進何異?答:前即惑成智,故以精兼進,號精進心。今定慧均等,名從進得,與前自殊。又前云常凝,似乎不進不退,故今發明而成不退,勝前心也。又前以精兼進,今是深入之進。
○七護法心。
心進安然,保持不失,十方如來氣分交接,名護法心。
初二句牒上文也。明從定發,故曰心進安然。前云無退,今云保持不失,定慧均等,能見佛性,故與如來氣分交接。幽溪云:菩薩為心,志存護法,若有其心,無法可護,不得稱為真護法也。今氣分交接,有法可護,成第七心。補遺曰:恐取六地齊羅漢,七地道觀雙流,入假化物,故與如來氣分交接。又保持不失,是護十方如來氣分,是法既不退,則必成如來,故氣分交接也。
○八迴向心
覺明保持,能以妙力迴佛慈光、向佛安住,猶如雙鏡光明相對,其中妙影重重相入,名:迴向心。
初句牒上護法心也。既有覺明,妙不可少,明依覺有,故曰覺明保持是護。又覺在于果,即上如來;明在于因,即前明性深入之明。今因心契果,故云妙力。迴佛慈光,則佛對己;向佛安住,則己對佛。苟非妙契心地,豈得對佛而喻以雙鏡乎?言妙影者,因中有果相,果中有因相,因復現果,果復現因,故喻兩鏡影復現影,重重相入。吳興云:約十方如來對照亦然,故云重重也。
○九戒心
心光密迴,獲佛常凝無上妙淨,安住無為得無遺失,名戒心住。
前定心中云寂妙常凝,此是己之所證;今獲佛常凝妙淨,是佛所得。又前以常凝泯己之智,今以常凝泯佛之光,稱為無上妙淨,是亡相之法,故號無為。以此為戒,即道共戒。荊公曰:前言迴佛慈光,淺矣;此言心光密迴,深矣。前言妙影相入,淺矣;此言獲佛妙淨,深矣。所言密迴者,機括獨連,非麤浮可見也。安住下。明行人所住無遺失,則無過咎。
○十願心
住戒自在,能遊十方,所去隨願,名願心住。
初句牒前。上文是道共戒,亦是定共戒,故今云住戒自在。如云安住無為,得無遺失,即自在也。見佛聞法,利益眾生,一一如願,如前第二。漸次得大神通,遊十方界,正與今合。究竟依戒,方得神通。吳興曰:準天台圓教,未斷無明,生同居者,名為願生,正符此文也。又說十信出假,利益眾生,今遊十方,亦合其義。
○三十住,十一發心住。
阿難,是善男子以真方便發此十心,心精發輝,十用涉入,圓成一心,名發心住。
前乾慧地中云現前殘質不復續生,明是己破見思,無牽生緣。若爾,則十信之初豈復破見?當為真家方便無疑矣。今云以真方便發此十心,總牒前十信心也。心精發輝,是破無明之義。前破同體見思,今正破無明惑也。因發輝故,一一互相涉入,如帝網珠,重重相入,即向十心,心心各具十心,而圓成初住一心,是除隔別見也。雖離前十心無此住體,而前十為別,此住為總,別為方便,總為住體,共成發心住焉。但觀經文,總別宛然,初住百界作佛,以十心互具為本。考法華疏中,或以五品在十信前,或判五品即十信,如云初隨喜品即入信心位,分一品為兩心,五品即十信心,即是六根鐵輪位也。五品既有二說,十信豈無兩途?今判入真位方便,有何不可?
○二治地住
心中發明,如淨琉璃內現精金,以前妙心履以成地,名治地住。
初句似承上文喻中,琉璃喻心,精金喻所發之明也。精金是地,即以上十用涉入之心履之。
○三修行住
心地涉知,俱得明了,遊履十方,得無留礙,名修行住。
心之與地,涉入而有相知之義。地原是心中所發之明,故心地兩俱明了。遊履十方者,此之心地,能徧至十方,不拘一處也。得無留礙者,不為無明色質所礙,葢無往而非心地矣。幽溪云:初住已先,名為緣修,以未見佛性故。登住以來,名為真修,以見佛性故。然初心名發心,佛性現前,猶未加真修功行也。至第二住以前,妙心履以成地,方以分真始覺,照分真本覺。至第三住,心地涉知,俱得明了,則始本一合,始本俱忘。
○四生貴住。
行與佛同受佛氣分,如中陰身自求父母,陰信冥通入如來種,名生貴住。
行與佛同者,山河大地皆是妙明真心,唯佛為然。今心地徧到,則行時與佛同。既似果佛,豈不受彼氣分耶?如中下,立喻顯法。前發心住,如投胎一分識心。次治地者,如中陰所行之地。三、修行住,如投胎必有所往。今生貴住,如求入胎中,投胎時自求父母,非父母求子也。中陰求父母,以業同故,自然相引。今證與佛同,亦自然相引。此菩薩能覓如來為父母也。陰信等者,此住陰信冥密相通,即自求之意。
○五方便具足住。
初二句牒前道胎,而云遊者,如遊心法界之義。親奉覺胤者,攬佛權實二智,凝結聖胎也。如胎下,正明今住人相不缺,當喻具佛五根,所謂五眼、五耳、五鼻等也。觀後第七住,總承上五六二文,云身心合成,則此文中必以如來五根為方便明矣。如眼能視,耳能聞,豈非方便乎?若以修習無量善根為方便,乃權教所說。
○六正心住
容貌如佛,心相亦同,名正心住。
容貌如佛,牒上具足五根。心相亦然,則意根亦同。如來所謂真六根清淨位也。自發心來,專論心體。譬初托胎,但以一念心托,未有形相。第五始明形相。至今第六,復云心相亦同,名正心住。正者,聖也。葢前明托胎之心,今明安住身中之心。
○七不退住
身心合成,日益增長,名不退住。
身心合成,牒上五六二住日益增長者,至此則五眼、五耳及五意等更過于前。葢無明分分破,佛性分分顯也。既有增長,定無退失。
○八童真住
十身靈相,一時具足,名童真住。
玄籤會本引舊譯華嚴云:第八地說一切佛現身觀,莫捨忍門,勸觀常住,入無功用心。是菩薩現十種身,謂于眾生身作己身、國土身、業報身、聲聞身、辟支佛身、菩薩身、佛身、智身、法身、虗空身。次國土身作頭亦如是,乃至虗空身作頭亦如是。熏聞云:彼談十身,一一具十,乃成百身。句記云:問:華嚴十身,此但二三,身數既少,攝義不周,是則此經攝義不足。答:義有通別,通義可爾,別則不然。彼通云身,故云十身盧舍那也。別釋如來,故不應云業報佛、國土佛等。若欲通收彼經十身,應開為四,則以化身攝于業報,智即報身,虗空屬法,餘皆化攝。孤山復作三身收之,謂虗空屬法,智報餘應。問:既屬三四,何故十身皆名舍那?答:以別圓地住所現之身正是實報,餘身皆是此身轉變,從本受稱,故曰舍那。又盧舍那者,寶梁經翻為淨滿,以諸患都盡故稱淨,眾德悉圓故云滿。十身雖異,淨滿是同,然于同中須知別相,不可三四混而無甄。然何以十身釋童真名?良以十身舍那翻淨滿義,童真無染,與淨滿相當矣。
○九法王子住
形成出胎,親為佛子,名法王子住。
形成二字,牒上十身具足。又破一分無明身相,赫奕顯著,名為出胎。如來所有大乘家業,悉是子有,故云親為佛子。親為太子,則有問安視膳之儀,佛子亦然。華嚴云:此菩薩修習十種觀察之事,所謂法王、善巧、軌度、宮殿、趣入、觀察、灌頂、力、持、無畏、晏寢,乃至法王讚歎,故名法王子住。
○十灌頂住。
表以成人,如國大王以諸國事分委太子。彼剎利王世子長成,陳列灌頂,名灌頂住。
上住有十,而但云成佛子攝無不盡,此結前也。長水云:有二義故歡喜:一、具足無量佛德故。如觀音云:我又獲是圓通修證無上道故,又能善獲四不思議無作妙德。既云不思議,即無量佛德也。二、眾生受化故歡喜十方者,現十界身利眾生也。隨順有二:一、眾生趣類不等根行有異,菩薩隨順以形以說,此明能化隨順也。二、眾生隨順,一一受化咸皆得益,此明所化隨順也。能所既皆隨順,機應俱生歡喜,即中云具德為隨順之本,古人以十界解十方,其說是也。自行化他是如來妙德,而云無量者,謂現十界身說十界法,凡戒善諦緣度二道三法四果一一無缺,故能使眾生歡喜。
○二饒益行
善能利益一切眾生,名:饒益行。
以歡喜故,生第二饒益之行,得四悉益,名為利益。言善能者,謂是四教四門,門門四悉,而皆順入圓教。幽溪曰:前十住位,明法王子自覺已圓;十行去,明導利羣生也。或問曰:據天台所明三觀,從名字來,修從假入空觀,至七信位,破見思惑,為自利行;從八信去,修從空出假觀,破塵沙惑,為利他行;從十信去,修中道觀,破無明惑,登初住去,名自利、利人、覺行、圓滿行。今楞嚴所明地位,至十行位,方饒益眾生,為出假行,何也?答曰:三觀破惑,以分自覺、覺他,乃一往之說,此是次第之義,非究竟之談。何者?圓頓行人,三觀一心中修,三惑一心中破,三覺一心中顯,何有如此次第?如五品,初心隨喜讀誦,雖是自利,中心說法,後心兼行、正行兩種六度,豈非利他覺人乎?雖然,圓頓教中不無次第,如曰理須頓悟,乘悟併銷,則圓修圓悟之道彰;事非頓除,因次第盡,則漸修漸破之義顯。非漸無以階頓,非頓無以融漸,二者兼盡,而圓頓之道始備。然而有觀行之次第焉,五品是也。有相似之次第焉,七信以還,破見思惑,以證空理;八、九信破塵沙惑,以證俗理;十信破無明惑,入初住位,證中理是也。有分真之次第焉,十住位破十品無明,住真諦理;十行位破二十品無明,出俗諦理;十向破三十品無明,更修四種妙圓加行,登十地位,證中道理是也。有究竟之次第焉,等覺菩薩證真理已,更住千劫,倒修凡夫之行,破斷微細塵沙緣影,一切法門無所不盡,更破一品根本微細無明,入于如來妙莊嚴海,圓滿菩提,歸無所得,方為究竟。今是分真中、不次中之次序,論初住菩薩便能百界作佛,導利羣生,豈止十行方利益眾生耶?成佛子已,具足無量如來妙德,結上灌頂住之功德也。十方隨順,正明歡喜行之相也。即以是德,一切眾生咸受利益,名饒益行。
○三無嗔恨行。
自覺覺他,得無違拒,名無嗔恨行。
幽溪以歡喜行為自覺,饒益行為覺他,其說是也。然自覺者,無明未必不違其智;覺他者,有情未必不拒其化,此理之常。今不拒不違,則無嗔恨。
○四無盡行。
種類出生,窮未來際,三世平等,十方通達,名無盡行。
種類,即四教四門,門門四悉也。皆從法界出生,法界不窮,則出生亦不窮,以皆歸佛道為平等。又達性具之體,而出生諸法,從性起修,故曰種類。如摩尼珠,雨寶不窮。苟非全性起修,豈能窮未來際乎?三世只一性體,故平等;十方只一性體,故通達。以此度生,名無盡行。
○五離癡亂行。
一切合同種種法門得差誤,名離癡亂行。
此似承上文來。上種類不同,一一出生,無非平等之道,故即云三世平等。今承上,故云一切合同。孤山云:異名別說,同歸一理是也。既歸一理,即無差誤,皆破無明則不癡,同歸一法則不亂。
○六,善現行。
則于同中顯現羣異,一一異相各各見同,名善現行。
則于下亦承上文,既應十界機說十界法,豈無異乎?而于同中顯現,葢理不礙事也。次句一一等者,所謂一一不失,一一同趣也。索隱云:一真如心具足萬行,而行行互顯一心,如金作器而器器皆金,是于同中顯現羣異,一一異相各各見同也。或以前之六行配前六度,恐成別義,故不應爾。
○七無著行。
如是乃至十方虗空滿足微塵,一一塵中現十方界,現塵現界不相留礙,名無著行。
如是下。亦承上文言。不但同異互融,擴而充之,則小大相容,一多無礙。十方虗空滿足微塵者,或引華嚴云:華藏世界所有塵,一一塵中現法界也。不相留礙者,界入塵而界不小,是小不礙大;塵含界而界不大,是大不礙小。若有一毫執著,安能大小相容耶?又雖含十方界,而塵相不失,是現塵;雖止在一塵,而現十方界,是現界。上大不礙小,下小不礙大。
○八尊重行
種種現前咸是第一波羅蜜多,名尊重行。
種種現前者,總承上歡喜以來諸行方便位中十行,從真入俗,覆疎倒入,即不名第一波羅蜜。今之圓位,十行化物,無非一為無量,無量為一,乃至現塵現界,事事無礙,皆是圓融三德般若之所發現。若近承第七,如長水云云。
○九善法行
如是圓融,能成十方諸佛軌則,名善法行。
十方諸佛,八相成道,五時說法,皆用如上圓融之力。八相、五時,是軌則也。佛出淨土,雖無五時,然即頓而漸,即漸而頓,亦是軌則,故名善法。
○十真實行。
一一皆是清淨無漏,一真無為,性本然故,名真實行。
第十、結上九行。十行圓融即一不離十、十不離一,故最後結云一一皆是等也。權教十行但破塵沙,今皆破無明,故曰清淨無漏,謂攝三諦十界無漏失也。雖度眾生皆一中道無生滅體,雖涉事用莫非性具,故曰本然。名真實者,結上悉名真實也。
○五十迴向。十一救護一切眾生離眾生相迴向。
菩薩十信具足便成佛子,今十住又滿足即云成佛事也。依體起用故曰神通。純潔精真者,純潔結上清淨無漏,精真結上一真無為,留患已遠即行成就也。當度眾生下,明迴向正義,若但以性相二空而除度相,與通教偏空何異?當者正也,正度眾生而滅度相,是即有而空,雖似同通教,然通教能通妙、所通粗,能通妙故與圓何異?所通粗故惟入偏空,今當度無度相,葢能通妙而所通亦妙也。迴無為心向涅槃路者,遠離空假二邊之為作,是曰無為,還趣空有俱非涅槃之路。前第十行云一真無為,已有無為心矣,今迴轉此心以向大涅槃路,是迴因向果。佛地中菩提為果、涅槃為果果,今迴向心直向果果。
○二、不壞迴向。
壞其可壞,遠離諸離,名不壞迴向。
前滅除度相,則壞其可壞,此壞亦離,名遠離諸離,離壞即證不壞,成第二迴向也。
○三等一切佛迴向。
本覺、湛然覺、齊佛覺,名等一切佛迴向。
前初發心住,云心精發輝;二治地住,云以前妙心履以成地;三住即云心地涉知俱得明了。今第三、第四、第五迴向與前相似,次第亦同。然前就菩薩說,雖有行與佛同之語,猶未全同。今迴向中大似于佛,故與前異。云本覺者,前得不壞迴向,所謂得無所離即除諸幻,故承上云本覺湛然。湛然即本覺之體澄渟不動,佛亦止證此本覺而已,故己覺齊佛覺也。
○四、至一切處迴向。
精真發明地如佛地,名:至一切處迴向。
四、至一切處者,前治地中云心中發明,明喻精金之地。今第四迴向中亦以明為地,既覺如佛覺,則地如佛地,如來實相之地徧周法界。故二卷云:色身外洎山河大地,咸是妙明真心中物。據此,則知佛實相地徧一切處,而菩薩之地與佛無殊。若前治地之地,非必至一切處也。故前第四住但行與佛同,謂行時如佛而地未如佛,今則如佛地矣。
○五無盡功德藏迴向
世界如來互相涉入,得無罣礙,名:無盡功德藏迴向。
世界如來,互相涉入者,染淨依正,悉皆不二,乃至毫端現界,塵中轉法,故云無盡功德藏也。天如補註曰:準吳興解,則世界即染,如來即淨也。
○六、隨順平等善根迴向。
於同佛地,地中各各生清淨因,依因發揮,取涅槃道,名隨順平等善根迴向。
第六迴向,亦從第四文來。但前五迴向,皆取所證之理,迴因向果。今此位方明所修之行。前十行,是從住所生功德。今之功德,乃從同佛地中所生,以地有能生之義也。各各之言,所該最廣。從佛地生,是清淨因。既從佛地,則因當依發揮。從依因來,是修習之義耳。清淨之因,能取涅槃之道。孤山曰:行從理起,名隨順平等。能生道果,名為善根。
○七、隨順等觀一切眾生迴向。
真根既成,十方眾生皆我本性,性圓成就,不失眾生,名隨順等觀一切眾生迴向。
前云隨順平等善根,故今牒云真根,真根即清淨因也。恐謂惟生淨因,不及染法,故今云眾生皆我本性,則染淨不二明矣。桐洲云:十方眾生,皆我本性,非有眾生也。性圓成就,不失眾生,非無眾生也。六七二向,咸明生法,俱從第四迴向發來。隨順者,謂能順理,從真根得,自他無殊,是等觀也。
○八真如相迴向
即一切法離一切相,惟即與離二無所著,名真如相迴向。
前云不失眾生,是即一切法;眾生皆本性,是離一切相。然真如之體,畢竟非即非離,二無所著。孤山曰:即一切法,假也;離一切相,空也;二無所著,中也。據此,則三諦皆名真如也。
○九無縛解脫迴向。
真得所如,十方無礙,名無縛解脫迴向。
真是理體,云得所如者,當指十界依正皆即真理,故云所知。然真得所如之言,牒上文也。如是則十方依正有何礙乎?前三諦約體,今十方約用,葢指起用時十方皆無礙耳。
○十法界無量迴向。
性德圓成,法界量滅,名法界無量迴向。
十住證理,十行涉事。今十迴向為迴因向果。瓔珞經云:迴者,迴易轉變。初位救護眾生,離眾生相,迴向即迴易轉變也。既離眾生相,得無所離,即第二不壞迴向。此二豈非迴因向果乎?第三云等一切佛者,證不壞體即是本覺,而此本覺齊于佛覺,名等一切佛迴向。本覺之體,履以成地。第四即云地如佛地,名至一切處迴向。佛地徧到第五,即云世界如來互相涉入,名無盡功德藏迴向。回者,回互。上三位多是己心與佛交互,亦回因向果之義也。前五迴向多論證體,第六起行乃云於同佛地,地中各各生清淨因,各各之言所該廣矣。第七云十方眾生皆我本性,合前五向,是心、佛、眾生三無差別,皆交互之義也。第八三諦無著,第九十方無礙,亦約理事以論回互。上九大意多明三無差別,因果、自他、依正無殊,則本性之德圓滿成就。既事理迴互融成一體,彼此限量皆忘,亦不必言己心佛心、己地佛地,乃為第十法界無量迴向矣。
○六四、加行。二一、總標。
阿難!是善男子盡是清淨四十一心,次成四種妙圓加行。
擕李曰:據瓔珞等經,皆不別列四加行位,若惟識等論,則以地前四十心為外凡資粮位,十迴向後,則明暖等為內凡加行位。吳興曰:今四加行,正如惟識所說也,而彼于地前分內外凡位者,乃別教一途之義,以登地是菩薩聖位,聖位難入,故開此加行耳。問:今經圓教,何用別義乎?答:借別名圓,斯有其例,如仁王云:三賢十聖住果報是也。敏師謂此經未必純圓,應兼別義,其失甚哉。
○二、別列四:一、煖位。
前十迴向,皆是迴因向果,而因不即果。今加行中,乃以佛覺為己心。天如曰:前之佛覺,雖曰能齊,未能正證。今將趣聖果故,即用佛覺為己因心。其說是也。言佛覺者,如雜華云:心、佛、眾生,三無差別。法華中:百界千如,即空、假、中。正是其義。問:前經云:本覺湛然,覺齊佛覺。而以得無所離,即除諸幻釋之,則佛覺似但精真之體。今何作此釋耶?答:前文明覺齊佛覺,地如佛地,後即云世界如來,互相涉入。至第七迴向云:十方眾生,皆我本性。豈非心、佛、眾生,三無差別耶?又豈非十界依正,在一心中耶?第八三諦無著,第九十方無礙,第十結云性德圓成,皆深明十界一心,即空、假、中之旨。此等皆是佛覺,與法華十如無異。雖不明言三千,而三千在其中矣。但猶是所向之佛覺。今以此覺,用為己心,是入地方便也。若出者,謂佛覺欲從心出,而猶未出。喻如鑽火欲然,先有煖相。火喻初地之智,木喻所破無明。鑽喻加行,煖喻初地聖火。前相亦得以火喻佛覺,木喻己心。
○二頂位。
此義三現前:初住云心精發輝,二住即云以前妙心履以成地,第三迴向云覺齊佛覺,第四迴向即云地如佛地,當知地亦是所履也。此加行中,前煖地云即以佛覺用為己心,覺亦是地,故今即云又以己心成佛所履。夫佛覺為佛所履,以在己心中,故己心亦成所履。舊解云:佛者,即自心中所達果人之智。自覺齊佛覺、地如佛地以來,佛智洞然久矣。若依者,佛智還依己心之地也;非依者,佛超己心之外也,心相將盡故。若依非依,此唯登高山可以喻之,身入虗空以喻非依,下有微礙以喻若依,良由己心未盡,故有微礙也。
○三忍位
心佛二同,善得中道。如忍事人,非懷非出,名為忍地。
己心與佛雖未合一,其體不隔,故曰二同。須知雖至此地,己心猶未盡也。中道者,是佛所證。善得者,勝前以佛覺為己心之時,故云善得。如忍下,喻也。忍事者,如喜怒不形。非懷非出者,究竟當出而未出也。時似欲吐名非懷,藏之于心故非出,正喻善得之狀。
○四世第一位
數量銷滅,迷覺中道,二無所目,名世第一地。
阿難!是善男子於大菩提善得通達,覺通如來,盡佛境界,名歡喜地。
十地中前之五地皆屬覺體,初地云覺通如來,後之四地皆承其義,後之五地皆論真如,真離生滅故以涅槃結之。應知覺體離妄即名真如,非有二義。又菩提名大、涅槃名海者,以是如來二轉依號故也。三智一心中得名大菩提,此如來寂滅道場所得,今入初地善能了達。前文云三有眾生及出世間聲聞緣覺,不能測佛無上菩提,至初住後始能得之,猶未名善,今始名善。孤山曰:覺通如來,智同佛智也。今謂既至無疑之地,則覺體通于如來,何必以智釋覺乎?如前所云惟妙覺明圓照法界,初地已得,此境界猶是菩薩,故云通如來耳。言佛境界者,所謂一念三千即空假中,正是其旨。故法華經云:惟佛與佛乃能究盡諸法實相。今云盡佛境界,豈非一念中能窮百界千如之旨乎?舍此而談佛境界,大槩皆菩薩境界耳。名歡喜者,既通極果自生法喜,故得此名。
○二離垢地。
異性入同,同性亦滅,名離垢地。
本經所云同異,如前云世界為異,虗空為同。後識陰文云:于十方界已獲其同。今何必不用此義?由前云覺通如來,故今明世界之異,入于虗空之同,并空亦滅,惟歸覺體。所謂一人發真歸元,十方虗空悉銷殞也。夫覺體有垢,良由空界未除,已離空界,則離垢矣。
○三發光地。
淨極明生,名:發光地。
離垢則淨,故承上文而云淨。極言明生者,覺體之明也。前云晦昧為空,空晦暗中結暗為色。今覺體既離空界,明豈不生?以覺有妙明之德,覺不淨則明不生也。明既云生,必是般若。智光所謂諸法不生而般若生,非歟?
○四𦦨慧地
明極覺滿,名𦦨慧地。
明極之言,躡上發光,光明既極,覺無所隱,故云覺滿。三四地名,俱從明得。然三地承覺有明,四地明還顯覺。名𦦨慧者,從喻得名,最後燒無明惑也。
○五難勝地。
一切同異所不能至,名難勝地。
上云明極覺滿,覺體畢竟離同異,故復云同異不能至也。不但空界泯亡,并無同異之有為法咸滅。前文云同異發明,因此復立無同無異。據此知無同異,亦同異所攝也。如是則世界、眾生、虗空三種相續,咸皆遠離,此菩薩最是超出,豈可勝乎?幽溪云:前雖離同異,猶有異同緣影者在。至發光𦦨慧之後,同異緣影悉皆銷滅,故一切所不能立。
○六現前地。
無為真如,性淨明露,名現前地。
三種相續既離,則非有為,故曰無為。言真如者,覺體離染,轉名真如,所以云性淨明露也。如是則真如現前矣。
○七、遠行地。
盡真如際,名遠行地。
前位真如雖露,或有未盡,更加功以盡之,逈超極造,名為遠行。此兼前後四位,咸從真如得稱。吳興曰:盡真如際者,斯是無際之際。理既無際,行豈近乎?
○八不動地。
一真如心,名不動地。
前窮盡真如之際,尚有功用,今只一真如心,更無功用,所以名不動也。
○九善慧地二。一正明。
發真如用,名善慧地。
前三位得真如之體,此位發真如用。資中曰:華嚴名此菩薩具四無礙智,作大法師,演說無量阿僧祇句義,無有窮盡,故云發真如用。即中云:真如即法身,用屬解脫,以善慧為用,又屬般若,三德備矣。此經所明十地,皆證入精真之體,較之地前,語意不同。有以檀度等名配諸地,恐兼別之說,不合今經也。
○二、結顯。
已往者,此去也。此去不須修習,則修習之功至九地而畢。十地悲智兼圓,故曰功德圓滿,即目九地為修習之位焉。應知十地乃菩薩習果也。幽溪云:古疑既無修習,安有斷障?然修習與斷障之義,一往則相齊,再往則九地前有即修習即斷障之義,十地去惟斷障而無修習。葢悲智功終唯在利人,而利人未及如來,亦名微細無明障也。
○十法雲地。
慈陰妙雲覆涅槃海,名法雲地。
欲以菩提涅槃之樂而與眾生,是名慈陰。不加功行而澤周法界,喻為妙雲。覆者,藏也。涅槃海即具三德,葢雲有形質、陰庇。形質喻身輪,陰庇喻意輪,雲有聲喻口輪。菩薩現此三輪廣度眾生,已證三德涅槃,而尚未入有覆藏之義。故涅槃稱祕密藏名法雲地,結三智三德為法慈陰名雲。前初地云得大菩提,今十地云覆涅槃海。聖位垂終,將入果果二轉,依號具矣。
○八等覺二。一、正明等覺。
如來逆流,如是菩薩順行而至覺際入交,名為等覺。
入流已來,有進無出。若在如來,從真複俗,出同萬物,是逆流也。菩薩順聖位之流而入,一出一入,覺際恰好相交,俱到此地,名為等覺。謂如來初出之處,菩薩方入之地,二際相交,如一人出門,一人入門,俱在一門之中,豈不等耶?又須知如來已入還出,初出之處,菩薩亦到,非謂已到究竟之地。
○二金剛後心。
金剛心者,即是等覺。華嚴?十地品後十定品中云:普賢菩薩以金剛慧普入法界。彼之文義正屬等覺,彼此咸有金剛慧名,則屬等覺可知也。以能破最後無明,喻如金剛,故得此名。詳夫是覺,與信前乾慧名同義異。前是欲愛初乾,乾有其慧,名乾慧地;今是無明初乾,乾有其慧,名乾慧地。豈可同年語耶?或引發心、畢竟二不別以釋此文,恐未必然。此位諸師或合入等覺,或另立一位。溫陵謂于等覺後心別開此位,誠亦有義以證。十地後更破一品無明,方入等覺;等覺後心又破一品無明,方入妙覺。則等覺後無明初破,未入法流,亦名乾慧。今正指此時得乾慧地名也。但宜合入等覺,不可云更有一位。吳興辨之,天如評之,其說詳矣。有謂等覺入重玄門,倒修凡夫事,重歷前之乾慧,是重歷信前乾慧,而不以無明初乾為義,俟再攷之。
○九妙覺位。
如是重重單複十二,方盡妙覺,成無上道。
結上諸位,并明妙覺。重重單複十二者,如後文云六十聖位,即有五重十二,故曰重重。言單複者,秪是雙隻,亦是奇偶。如初番為奇,次番為偶,三番為奇,四番為偶,至第五重又為偶也。前之妄見,既各具十二類生,今翻此妄,亦名十二。葢以妙覺一位,足前菩薩位,而成六十之數,斯具重重單複十二焉。然但數妙覺,不名妙覺所證者,以前問云何名為乾慧之地,四十四心至何漸次得修行目,詣何方所名入地中,云何名為等覺菩薩,今已具答。問既但至等覺,答亦至等覺而止,復數妙覺以終前之位焉。即中云十二者,一乾,二信,三住,四行,五向,六煖,七頂,八忍,九世第一十地,十一等覺,十二妙覺。此十二中,有單有複。乾慧等妙,只有一位是單,信位行加行地是複,隨人用之,恐不如前說為妥。
○三、總結諸位三:一、以止觀結。
是種種地皆以金剛觀察如幻十種深喻,奢摩他中用諸如來毗婆舍那清淨修證,漸次深入。
金剛是能觀,十種喻是所觀。長水云:於一一地,皆用金剛如幻三昧,觀察諸法。據此,則金剛及十種深喻,皆屬觀照。金剛喻能破之智,如幻喻所破之法也。奢摩他是止,毗婆舍那是觀。于止發觀,則無謬矣。止能伏結,觀能斷惑,成清淨修證。漸次者,位不躐等也。深入者,直階妙覺也。問:十種深喻,云何觀察?或即喻而觀乎?為合法而觀乎?答:觀經大意,正須約法。約法修觀,有通有別。通則直觀諸法,悉如幻𦦨,水月空華,似有實無,了無所得,則分別之心自止。別則各有配屬,應觀一切業如幻,一切法如𦦨,一切性如水中月,妙色如空中華,妙音如谷中響,諸佛國土如乾闥婆城,一切佛事如夢,佛身如影,報身如像,法身如化。何則?不可取捨,畢竟空故。若以喻為法,亦有理焉。葢凡所分別,皆因著相。著相之病,在于謂實。若對鏡觀像,及觀水中月時,謂實之心自無,著相之心亦息。是以正對鏡,而分別義疎。過去則了罔陳習,未對而心無預緣。如是了知三際本平等,雖有心念如虗空。此可與觀象得意者言,難與散心粗浮者說也。
○二、以漸次結。
阿難!如是皆以三增進故,善能成就五十五位真菩提路。
如上所明,地位雖深,推厥所由,皆由三種漸次。故知從戒生定,從定生慧,戒定前茅,斷不可缺,根境不偶,修行要門。吳興曰:三增進者,即漸次也。前三文下,皆結示云:是名增進修行漸次。又云:從是漸修,隨所發行,安立聖位。或指金剛、奢摩、毗婆為三者,非也。五十五位者,除前乾慧,由信至等覺是也。問:何故舍乾慧,而又不取妙覺耶?答:既言真菩提路,則顯乾慧非真,妙覺非路。今謂吳興所解,至當然善能成就之言,意該乾慧。凡求佛者,不患不得菩提,但患不得其路,故特言之。況前阿難所請,實至等覺而止。
○三、以邪正結。
作是觀者名為正觀,若他觀者名為邪觀。
長水云:行人若能依此修證,不斷而斷,無到而到,此則名為真修行者,故云正觀。若言都無地位,但尚理是,斯同邪見,撥無因果,故名邪見。仁王經中亦此料簡,說地位竟,即云:若言越此而成佛者,是魔所說。吳興云:五十五位既由三增進故而得成就,今簡邪正,所以約觀言之。須知圓教之外,三乘所修,皆屬邪觀。愚謂如上六十聖位,皆觀法也。
○二、結顯經名。此科從初正觀總無明心,以明修證中來。正觀中兩大章:一、正明修證,二、結顯經名。已上約解行證法,委明一期修證已竟,理當結名,以便流通。此結名中,宛是五重玄義,略無增減。則知此經不惟起盡觀道,懸符止觀,即所結名義,冥契一家。東土釋迦,於茲益信。具如釋題中明。今為二:一、問:
爾時文殊師利法王子,在大眾中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當何名是經?我及眾生云何奉持?
孤山曰:此經發起,為救阿難,是故先開圓解,次顯圓行,行成入位,極乎妙覺,垂範後世,有始有卒。於是文殊請問經名及奉持法,奉持即流通也。
○次答五。一、定經體。
佛告文殊師利:是經名大佛頂悉怛多般囉怛無上寶印十方如來清淨海眼。
法華中文殊偈文,大師以證名、體、宗、用,釋四伏疑。今經五名,亦應該五重玄義。第一名是定經體。大佛頂雖是呪名,亦是經名。如來藏心遍一切處,為大佛尊。而頂更為超出羣有,無相可得,非經體乎?然大即法身,佛即般若,頂即解脫。此三字如次可配體、宗、用三章。但約性恒開,對修須合。今對下文,如來密因是宗,救護親因是用,獨名為體。葢體兼用冥,一切無相,稱大佛頂。合三離九,不其然乎?然今名二十一字,首三字今題所存,餘十八字皆隱,則十八字不出大佛頂之義明矣。悉怛多等亦是密名,而通於顯。性本無染,覆含法界,名大白傘。葢小乘經以無常、無我為前印,涅槃、寂滅為後印,印是佛說。今則三如來藏為無上寶印,印定諸法,法法全真。又如來以此而照窮法界,無一相可得,名清淨海眼。正如妙玄取佛所見,為實相正體也。
○二、定經力用。
亦名救護親因,度脫阿難及此會中性比丘尼,得菩提心,入徧知海。
夫歷劫親因,以愛相纏,今能斷愛,與無明父母別,是真救護度脫。下舉二人以例餘也。則親因為總標,二人為別顯矣。阿難為親,摩登為因。得菩提心等者,此經斷愛,窮見相之本,推至山河忽生之故,故佛果菩提可證,照徹三界,正徧知海從茲入矣。則此經以斷愛顯真為用也。得菩提心亦可名宗,入徧知海亦可名體,對餘二章,今但屬用。幽溪云:文殊提獎,名為救護;佛示三如來藏,名為度脫。如是則顯密咸該,而經題全隱此名也。又救護親因,從上傘葢得名。得菩提心,從佛頂來,因也;入徧知海,從清淨海眼來,果也。
○三定經宗。
亦名如來密,因修證了義。
圓修三止三觀,是密因也。阿難首請妙奢摩他、三摩、禪那,乃十方如來得成菩提之法,正是密因。如來說三如來藏,以酬其請,權乘不識,故稱為密。或解為疎密之密,一觀為疎,三觀為密,未必然也。如涅槃中明如來初說無常,次說常住,以無常隱常,故常住為祕密藏,樂我淨等,無不咸然。今經以不生不滅為本,修因雖用別教,正顯圓常,豈非密乎?依此而修,為了義之修,如二十五圓通中獨選耳根是也。依此而證,為了義之證,如六十聖位是也。然此經開解起行,俱帶方便,明證惟圓。以阿難初請三觀,有最初方便之言,故解行帶權,殊費揀選。後明地位,是旨歸之處,其義純圓,而帶別明圓,亦所以引別教也,則經宗在一乘明矣。據密因有三止觀,亦可分配三章,對餘二事,此惟屬宗,是開合之義,餘具如釋題中解。
○四、定經教相。
亦名大方廣妙蓮華王十方佛母陀羅尼呪。
大方廣之言,似同華嚴,然但義同而已。約時而論,不可判屬華嚴,正可冠于妙蓮華之上耳。然方等時,經題中多有此名。吳興曰:大方廣,所說之法也。大方是體,廣是其用,即空如來藏具不空之用也。又常遍曰大,軌持曰方,包富曰廣,如次配法身、般若、解脫,亦如來藏之三德也。即中云三字,可配體、宗、用三,三者合,則可論教相矣。妙蓮華王,名同法華。今經自四卷來,最多開顯之言,如各說圓通後,佛云:此等修行,實無優劣。豈非各賜大車,與法華無異耶?指權即實,是蓮華喻中意,於權實法一切自在,故稱王也。云十方佛母陀羅尼呪者,乃是呪名,如方等陀羅尼經云:此陀羅尼呪,乃可為父,乃可為母。又云:諸佛道皆從此生,是佛父母。今題正與彼同,又應屬方等矣。總判此經必是方等,被開成醍醐為教相也。然一經成二味者,開顯之後前四時教皆入醍醐,今經亦然。又楞嚴與餘經不同,餘經各有當機懷疑叩佛,佛為除疑。結經者據一時問答記集成經,足明利益。餘人續聞法華,悟解轉深得益在心,非阿難能記。今經當機即是阿難,是結經人親為侍者常得咨疑,佛獨為阿難親弟說此楞嚴,歷二十餘年但成一部。據經中說密同法華,據法華意以法華開方等,如前歎德之文是也。但開楞嚴餘可例知,亦由密同之故方得顯同。問:既開權顯實,亦開迹顯本否?答:經初云:佛子住持善超諸有,能於國土成就威儀。此明阿難大眾已住首楞嚴三昧,不起滅定現諸威儀,即是開迹顯本。阿難侍佛日久能集諸經,苟不露開權開迹之意,何以為後人之式耶?此名題中全隱
○五別定。經名:
亦名灌頂章句諸菩薩萬行首楞嚴,汝當奉持。
此名共十二字,灌頂章句四字,今題則隱,餘八字則存。灌頂章句者,中天竺國大乘秘典有五部:東方金剛部,阿閦鞞佛以為部主;南方寶生部,寶生佛以為部主;西方蓮華部,無量壽佛以為部主;北方羯磨部,不空成就佛以為部主;中央灌頂部,毗盧遮那佛以為部主。吳興曰:此經從灌頂部中流出,葢約密言,名灌頂章句。有誦持者,則如來智水灌其心頂,亦如剎利之受職也。菩薩由此受佛職位,故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當是經名。然上句從密呪立稱,而密與顯等;此句從經得名,而顯與密等。菩薩萬行,不出三觀,三觀一心,萬行具矣。涅槃云:首楞者,一切事竟;嚴者,堅固。一切究竟而得堅固,名首楞嚴。今經三卷中,明性水、性火等,豈非一切事竟?又云:妙覺明心,先非水火,豈非堅固?葢今經之宗,雖具眾因果,而意在以因該果,所以最後一名獨標菩薩。如阿難所請,在最初方便如來徵問圓通,亦云最初從何方便入三摩地,經末亦云并初發心大力鬼神皆大歡喜,故知意重于因。又此名在釋題中判屬于用,但是宗家之用,非用家之用,而萬行之言可攝用家之用,故以配用。茲五名中救護親因別當力用,今不須配用而以為經名之要,不亦宜乎?如一卷云有三摩提名大佛頂首楞嚴王,又云首楞嚴王世希有,其為別顯經名無疑矣。問:五題皆是經名,何獨以此屬名?答:五名既多,稱者不能盡舉,名中之要莫過于此。如今世人名此經為楞嚴,亦聖旨也。如上所說,五重既備,足堪受持,遂結云汝當奉持五重次第者,經體既要,故居其首;有體則有用,用居其次;依經修行,有因果之宗,故居其三。三章既備,須定教相。五者既俱,能該別文,則五重玄義皆總名也。
○二、約別能招報心以明修證。一經正宗為兩大章:初、正觀總無明心以明修證。次、約別能招報心以明修證。葢眾生一念不覺,即為障理無明。此是根本,名惑障,而不牽生三有,所謂總無明心是也。故凡行人修證,急須破顯此本,以開一念三千三如來藏而直還。本覺既近,復要如根如穴。根本既去,枝末自消。如上七卷半經文,明破明顯,論修論證已竟。其如眾生既迷之後,日趨日下,如江湖之趨,直至尾閭。因根本無明,而即分成六種和合,所謂五識、五意識、受想行三心。此等諸心,或貪或嗔,或詐或諂,與外塵相應,以架造無邊巨業。業即招報,受七趣苦果。是為枝末牽生能招報心也。且眾生過現習成,習久自然時時發現。故雖觀根本,或有證入,或不相宜。如輔行云:初觀總無明心,未必是宜。即當仍用前觀,歷餘一心,或貪心、嗔心、慢心。更例餘陰入,用十乘四運而推破開顯之。但能招報心有二種:一、是現行能招報。即止觀揀境內,於第六中取能招報,及破法遍中,歷例餘心,或貪或嗔等心。輔行云:過現習生是也。二、是發得能招報。因正觀總無明心,以發起多生宿習,障定牽生,即止觀內所列煩惱病業九境,輔行云因觀發習是也。今如來既因當機之請,以普示正觀總無明心竟,惟恐眾生機宜不同,根器中下,正觀難入,則滯於二種能招報內,仍入生死輪迴,故一一詳示,不令住著。分二章:一、示現行能招報心,即十習因招七趣報是;二、詳發得能招報心,即五十種禪那現境是。今經貪習詐習等十心,即止觀輔行中貪心嗔心等,委如大綱中明。但止觀唯明能招報之因心,而如來復詳所招報之苦果,尤為章明較著也。經中顯然,至文點示。至於明示兩種能招報心已,而不明破顯解行證法者,現行能招報,例上可知。如止觀歷例餘心,俱即三觀,亦即三諦也。發得能招報因,修觀發習,不知是過,一生住著,即入輪迴。既已示明不生住著,自然流入薩婆若海,歸無所得矣。然而總科亦名約別能招報以明修證者,倘一住著,例得為觀,即四種三昧內隨自意三昧,縱任三性,於中覺察及依經行法也。初為二:一、請問,二、開示。初又二:一、經家敘悟
前定經名,共有五重:玄義顯,密相織。今敘聞名得益,故云說是語已,及諸大眾等。開示密印者,自建壇聞呪已來,雖知呪力,未聞呪是實相之印。今始聞之,亦初聞境智相。如是呪之義,似專指初名也。此經了義等,即顯說之名也。頓悟禪那者,禪那此云靜慮,乃止觀一心之道。奢摩他三摩,在一心中,即是其義。如云奢摩他中,用諸如來毗婆舍那是也。良由阿難大眾,本是圓機,故能頓悟中道耳。阿難已入初果,茲入修道,故云修進聖位。妙理指所證之理,二果所證之理,較初果為增上也。心慮等者,虗謂惑空,凝是凝寂,乃能證之心。增上妙理是慧,心慮虗凝是定,正合禪那靜慮之義。縱在小乘,欲入聖位,必由定慧。今悟中道,與偏小不同,正定慧均等之時也。小乘定慧,秪名為定。偏教定慧,秪名為慧。若入圓乘,始能均耳。斷除等者,阿難亦是超斷之人。如小乘所明,證初果後,更歷六番生死,方斷欲界前六品惑。今此頓斷,即超義也。云微細者,思惑比見為細,而阿難是大乘二果之人,更斷所知惑,破無明,豈可測乎?據其示迹,且在思惑
○二、起禮陳疑二。一、起禮述益。
即從座起頂禮佛足,合掌恭敬而白佛言:大威德世尊慈音無遮,善開眾生微細沉惑,令我今日身心快然得大饒益。
長水曰:修道所斷,行相難了,故云微細。無始俱生,故曰沉惑。疑網消除,故身心快然。增進聖位,故曰饒益。考俱生煩惱,其數甚多。今但依小乘,則三界四諦下八十八使,名分別粗惑。貪瞋癡慢,是俱生細惑。又見思是枝末無明,今以根本無明,名為沉惑。
○二、對佛陳疑二:一、雙問能所。
世尊!若此妙明真淨妙心本來遍圓,如是乃至大地草木蝡動含靈本元真如,即是如來成佛真體。佛體真實,云何復有地獄、餓鬼、畜生、修羅、人、天等道?世尊!此道為復本來自有?為是眾生妄習生起?
初問六道是所招苦報。為是下,即問能招報心。此聲聞法中見苦果而問習因,從粗及細之意也,故科名雙問。能所向下,如來開示趣趣,皆結云由妄想業之所招引,亦能所雙答,明文宛在。真心具五種功德,所謂妙、圓、真、淨、明也,如卷初說。今先言其四,妙字疊見,以三諦本離縱橫,故云妙明真淨,而此妙德在一心中,故稱妙心。次句方云徧圓徧至無情有情,圓謂圓具,如是乃至正言一切即是真體。佛體下,方明問意。此問與富那問似同而異。前問山河忽生,是問所以生起之故,謂清淨本然中何故生諸依正法也。今問佛體真寔,云何復有諸趣苦果?為是性本有耶?為是眾生由五識、五意識、受、想、行諸心與外相應搆業而生起耶?此正能所雙疑,而重在所招報果。如來之答則廣詳能招報因,謂一切眾生寔本真淨,因彼妄見遂成十種能招苦報之因,由有妄因生起七趣之果。則今問意正在能招所招因果來由,真淨之說却是帶起之傍也,故與前不同。然此文所以詳明七趣者,他經以四生六道括盡羣生,今經廣四生為十二類生,亦應廣六道為七趣也。
○二、別問所招。前雖能所雙問,而疑在所招苦報,故別問之。是阿難重在所招七趣,而如來詳在能招十習,明矣。
世尊!如寶蓮香比丘尼,持菩薩戒,私行婬欲,妄言行婬,非殺非偷,無有業報。發是語已,先於女根生大猛火,後於節節猛火燒然,墮無間獄。琉璃大王!善星比丘!琉璃為誅瞿曇族姓,善星妄說一切法空,生身陷入阿鼻地獄。此諸地獄,為有定處?為復自然?彼彼發業,各各私受。惟垂大慈,發開童蒙,令諸一切持戒眾生,聞決定義,歡喜頂戴,謹潔無犯。
私,行婬是行壞,妄言等是見壞。意謂殺盜有對,邪婬無對,故云無報。為復自然者,別業別報,不假他力,故云自然。吳興云:問意有二,謂別業同報,別業別報。初問婬殺妄三,即別業也。為有定處,即同報也。為復自然下,次問別業別報。據下答意,皆是別業同報耳。文云:循造惡業,雖則自招,眾同分中,兼有元地。乃至云:不斷三業,各各有私,因各各私,眾私同分,非無定處。惟垂下,請答。長水曰幼,小曰童,情昧曰蒙。阿難自鄙無有大智,願垂開發也。若聞因果虗妄,猶如空華,則持戒何益?苟聞決定義門,必令謹潔無犯。桐洲云:善惡因果,雖皆虗妄,受報好醜,終不差忒。又云:一念幻惡,長劫沉淪;一念幻善,遠階佛果。即中云:此即決定之義,辨地獄受報之事,使知決定。不持戒者,聞則恐懼;持戒眾生,聞則歡喜。此阿難正在所招報苦也。
○二、開示。二一、讚許。
佛告阿難:快哉此問!令諸眾生不入邪見。汝今諦聽,當為汝說。
地獄固由邪見而入,乃至天仙修羅,亦是修行岐徑,即屬邪見。如圓通疏說:
○二、正示二:初、約總別雙答能所,二、結示勸斷。初又二:一、總示能招所招因果,二、別詳能招所招因果。初又二:一、能招報因二:一、約迷真雙標。
阿難!一切眾生寔本真淨,因彼妄見有、妄習生,因此分開內分、外分。
長水云:諸法本真,未嘗生起,由念分別,見諸法生。苟能離念,即見眾生山河國土本來成佛,故云實本真淨。由念分別,見諸法生,即妄見也。前問云:為是眾生妄習生起?故佛云:有妄習生。妄習即輔行所謂過現習生五識、五意識、受想行心,與外相應而成,能招七趣之業因。一切眾生實本真淨,則阿難所問本元真如,即是成佛真體,其言不謬。然真淨之言,獨舉空中,淨即空,真即中也。下內外分,應屬俗諦。阿難止問妄習,今明妄習之先已有妄見,此正指一念不覺而有動之總無明心為根本惑,由此妄本生起十習,彼此相應以搆業,乃現行能招報之牽生枝末,所謂境界為緣長六粗是也。
○二、約內外別示二:一、內分。
阿難!內分即是眾生分內,因諸愛染發起妄情,情積不休能生愛水,是故眾生心憶珍羞口中水出,心憶前人或憐或恨目中淚盈,貪求財寶心發愛涎舉體光潤,心著行婬男女二根自然流液。阿難!諸愛雖別流結是同,潤濕不升自然從墜,此名內分。
前以內外而分兩分,故云內分、外分。今釋云:內分是本分之內,謂不能超越于常情之外也。交光云:貪戀本趣,名為分內;非本趣者,即稱分外。愛為情欲之本,故先舉愛。珍羞財寶有種種可愛,名諸愛染。妄情,即憐、恨、喜、怒等也。或云:無可著而生著,故名妄情。憶著貪求,名情。情積不休,口中水出,即生愛水也。問:從情積而生水,何生水之難乎?答:如人情輕,安肯下淚?必情重方淚。然但觀口中水出,則其人情積久矣。心憶珍羞,豈非因愛染而起妄情乎?口中水出,豈非情積而生愛水乎?貪求財寶,應是有財之人,故舉體光潤。流結是同者,流則向下,結則重滯,如土得水,則結而不散也。
○二外分
阿難,外分即是眾生分外,因諸渴仰發明虗想,想積不休能生勝氣。是故眾生心持禁戒舉身輕清,心持呪印顧盻雄毅,心欲生天夢想飛舉,心存佛國聖境冥現,事善知識自輕身命。阿難,諸想雖別,輕舉是同,飛動不沉自然超越,此名外分。
以超越為外分。持戒生天等,非止一事,名諸渴仰。虗想,謂清虗之想,即指持戒持呪之心。想積不休,亦是習也。如持禁戒,非指暫時,必歷歲月之久,方名為持。勝氣者,超勝之氣,氣必向上,與水之潤下相反。然上之妄情亦心,今之虗想亦心。三界無別法,惟是一心作成。此經惟心之旨,是故下舉善法,以騐能生勝氣之相。心持禁戒,豈非因渴仰而發明清虗之想乎?舉身輕清,豈非想積不休而生勝氣乎?呪印者,如今經無上寶印,亦呪名也。毅者,雄猛之相。熏聞云:如銷伏毒害呪,是三世諸佛陀羅尼印。若呪龍等惡律儀事,非其義也。聖境冥現,葢于想中冥默,得見諸佛淨土。或于夢中潛通此相,想既飛動不沉,眾生自然超越。此約不墮三塗,名超勝也。
○二、所招報果二:一、牒,二、習因。
阿難!一切世間生死相續,生從順習、死從變流,臨命終時未捨煖觸,一生善惡俱時頓現,死逆生順二習相交。
欲騐升墜,當于生死。生則順其習氣,死則變其流類。前文云情積不休,又云想積不休,亦輔行過現習。生之現行心,是其習也。然其關要,不過在將終之時,善惡俱現業也。死則逆其習,生則順其習。故云二習相交。然此二習相交一句,總該下文二習相然,二習相吞等諸句。諸師于下文更作餘解,尚當參酌。如貪婬人見地獄苦,具為欲境,是順其習也。隨受鐵牀銅柱之苦,是逆其習也。故云二習相交也。問:墮獄雖爾,生天何如?答:據臨終時,必有愛生惡死之念,亦是二習。大凡解經,不可拘一途也。或死逆生順,多就受惡報者言之。幽溪曰:臨命終時,未捨煖觸者,人稟識息煖三法為命。生時識先投胎,摶父精母血而為種子,故有息而後有煖。三事相合而有生,三事相離而有死。死時先捨煖而後捨息,捨息而後識去。所謂去後來先作主翁者是也。
○二、所招五果五:一、純想。
純想即飛,必生天上。若飛心中,兼福兼慧,及與淨願,自然心開,見十方佛,一切淨土,隨願往生。
當知此等,亦現行心,能招淨善之報也。必生天上,應在四王以上。既居天宮,與暫遊者不同。故天上之言,該三界諸天也。下云遊于四天,即暫遊也。兼福慧等,雖在七趣之外,亦是現行善心,心數相應,造作淨善之業,能招淨善之果。兼福謂前五度,兼慧即般若,淨願即要期之心。欲生淨土,此三缺一不可。吳興云:於飛心中,旁論福慧,故皆云兼。幽溪曰:純想中有二路:一生天,一生淨土。生天之想,以上品十善為業。生淨土,則四義俱備。而云隨願往生者,葢淨土法門,以信行願三法為之主。而三法中,又以淨願為之約也。四義謂純想、福慧及淨願。
○二、情少想多
情少想多輕舉非遠。即為飛仙大力鬼王。飛行夜叉地行羅剎。遊行四天所去無礙。其中若有善願善心護持我法。或護禁戒隨持戒人。或護神呪隨持呪者。或護禪定保綏法忍。是等親住如來座下。
夜叉有三種:一在地,二在虗空,三在天。地夜叉,但以財施,不能飛行。空天夜叉,以車馬施,故能飛行。善願,即護法之願。善心,即皈向六度之心。禁戒法忍等,皆如來法,故住如來座下也。法忍,必由禪定而得。交光云:輕舉非遠者,謂豎不越四天,橫不越輪圍。遊者,暫到而已。不同生天者,常得居住。去者,往也。保綏法忍,綏是安義,法忍即無生忍之類。真際云:情少想多,此通舉也。理宜等降四類分之:一情九想,即為飛仙。二情八想,為大力鬼王。三情七想,為飛行夜叉。四情六想,為地行羅剎。幽溪云:情少想多,四等中亦分二路:一無善願善心者,但以下品十善為行。二有善願善心者,多是乘急戒緩之人,故得親住如來座下,聽聞大法也。
○三情想均等
情想均等,不飛不墜,生於人間。想明斯聰,情幽斯鈍。
不飛為天仙,不墜為三塗。五情五想,名為均也。以想明,故人報聰于三塗;以情幽,故鈍于天仙。孤山曰:由昔情想,感今聰鈍。是知言均等者,總報之業也;言幽明者,別報之業也。由所習情想,各有強弱,致有聰鈍之異。幽溪曰:情想均等,亦分二路。想雖五分,明暗不同,明者斯聰,故多睿智;情雖五分,亦分輕重,重者斯鈍,故多愚蒙。
○四、情多想少
情多想少,流入橫生,重為毛羣,輕為羽族。七情三想,沉下水輪,生于火際,受氣猛火,身為餓鬼,常被焚燒,水能害己,無食無飲,經百千劫。九情一想,下洞火輪,身入風火,二交過地,輕生有間,重生無間,二種地獄。
長水,云橫生旁生也。然有輕重,若情稍重報為走獸,故曰毛羣。若想稍強身為飛禽,故曰羽族。沉下水輪生於火際者,古解以為近於地獄,其說甚是。然水中有火,故水輪向下是火輪際,即前云火光上蒸,故有水輪含十方界。據前文所說,水下有火無疑矣。水能害己者,古解云縱得水飲亦化為火,最是。葢鬼雖受氣猛火,以火為受生之因,而復以火助之,必致大害。如此則雖有所食噉悉成猛火,其無飲食可知。洞者,徹也。所居最下名風火二交過地,大地極下乃是風輪。今既洞火輪,便與風輪相近。前文云堅覺寶成搖明風出,故有火光為變化性。據此則風火必接,可知此地尚非風輪,但稱風火二交過地,謂風火於此交際經過也。受風害者當為八寒,受火害者當為八熱。須知地獄雖有猛風大火,而亦因地勢之自然,建立地獄。所以云:眾同分中,兼有元地。若寒獄得煖,熱獄得凉,即是有間。一向受苦,即是無間。孤山云:只此七熱地獄,自有輕重。而此無間,非五無間。下文阿鼻方是第八熱獄,名五無間也。又古解謂此非地下三輪。如俱舍云:大地最下,有金水風輪,有八寒八熱,地獄在三輪之上。此文云:沉下水火風輪,又似地獄在三輪之下。疑此所指,非地下三輪,乃地獄三輪也。竊研此,此文與前四卷火光上蒸,搖明風出等合,即是世界安立。本來如此,何必非地下三輪耶?況既云地獄三輪,何故餓鬼亦生此中?恐此說未確。若與俱舍不合,葢經部不同,例多如此。幽溪曰:情多想少,分四類。論其趣生,但有三種。于三種中,各分輕重,以論受報。二則明開,一則義隱。若分別者,則輕為有財,重為無財也。
○五純情
純情則沉入阿鼻獄。若沉心中有謗大乘,毀佛禁戒,誑妄說法,虗貪信施,濫膺恭敬,五逆十惡,更生十方阿鼻地獄。
溫陵云:阿鼻,此云無間,謂受罪苦,具身量、劫數、壽命五者,皆無遮間,名五無間。此惟情業至重者墜入,至劫壞乃出。若兼謗大乘等罪,則此劫雖壞,更入十方阿鼻,無有出期。雨公云:謗法者,令無窮人生邪見,毀佛禁戒,如寶蓮香比丘尼之類;誑妄說法,如善星妄說法空之類。無功而貪人之信施,無德而當人之恭敬,乃至犯五逆、十重,皆十方阿鼻之種也。幽溪曰:純情無間,亦分二類:一、不謗大乘等,至劫壞出可盡之無間也;一、若謗大乘等,劫壞不出不可盡之無間也。謗大乘及五逆、十重,則事兼道俗;毀佛禁戒等四罪,性在于道。故在道之士,未空乎想,宜先空乎情,一涉乎情,便為失足之階漸,況純情至于不可盡之無間乎?
○二、別詳能招所招因果。七一、地獄趣。三一、結前標起。
循造惡業雖則自招,眾同分中兼有元地。阿難,此等皆是彼諸眾生自業所感,造十習因,受六交報。
循者,順也。隨業招報,不關他人,而眾人同感一報,非無定處。長水云:眾名不一,同名為一。眾有相似之同分,若造業同者,共中共變。苕溪云:此結情多想少及純情之類也。然橫生者,非有元地,以毛羣羽族散在諸趣故。是則正言鬼獄二道,斯略酬阿難所問以結前也。十習因、六交報,乃是起後雙標能招報因、所招報果。十習因,即止觀所揀,於第六中取能招報之餘一心,所謂貪心、嗔心、慢心,及例餘陰入之五識、五意識、受想行三心,此等心使與根塵相應,共造大業,能招七趣報苦。六交報,即所招報果也。經雖雙標能所,佛意重在能招習因,故先詳十種習因。能招習因既除,則所招六交報苦自消也。次詳辨因果二:一、能招十習因,二、所招六交報。即釋明上二也。初中二:一、總徵。
云何十因?
阿難!一者、婬習交接,發於相摩,研磨不休,如是故有大猛火光于中發動,如人以手自相摩觸,煖相現前。
交者,謂兩相交也。下文例之。淫之始起,于兩人相接而發為相摩,此名如是作。研磨不休成習,名如是性。大猛火光,乃是因中具果,何必專屬順習?必是逆習,名如是相。亦是摧折色心為體。交光云:交者,結搆之始。發者,臨時之動。既云婬習,是積久為習,何云結搆之始?或云淫之始發于相磨,或云淫習發為相磨,兩說皆可。
○二二習相交之狀。
二習相然,故有鐵牀、銅柱諸事。
順習發逆習之火,逆習還燒順習之身,故云相然。此名因緣果報,亦兼如是力。然火猶是順習所生,反加于身,燒然自體,則逆習也。既生地獄,則順逆二習,共相燒然。順習故,鐵牀可臥,銅柱可抱;逆習故,還燒自身。皆習心所現,寧有外境哉?
○三、聖賢訶棄。
是故十方一切如來,色目行婬同名欲火,菩薩見欲如遐火坑。
欲火之言,正是本末相等。補遺云:內分淫生愛水,今十習中,淫生火而貪生水者,淫有二義:一者貪愛,故亦生水;二者男女二根,相磨生煖,故受火報。上文內分,通取愛義,故淫生愛水;今十習義,淫取研磨,則生火報。十習各具性、作、力、相、體、因、緣、果、報、本、末等也。如此等心,皆能招於七趣六交報果。此等心習若起,即當覺察,用四運推其不在內、外、中間,東、西、南、北,以破其妄。妄因既破,妄果自亡。然後開顯三千,會入性藏,而修證事畢矣。
二者貪習交計,發于相吸吸攬不止,如是故有積寒堅氷於中凍冽,如人以口吸縮風氣有冷觸生。
計秪是計較,而其體發于相吸,吸之不止,是稱貪習。貪元是水,積令成氷,吸攬是順習,積寒堅氷即是逆習已成之狀,此表報為相也。云積寒堅氷亦是因中具果,於中凍冽者,氷結于貪習之中,非外法也。口吸成冷觸,心吸成堅氷,可不懼耶?
○二二習相交之狀。
二習相陵,故有吒吒、波波、羅羅、青、赤、白蓮、寒氷等事。
俱舍云:頞部陀此云疱尼,剌部陀此云疱裂,此二從相。阿哳吒、唬唬婆、嚯嚯婆,此三從聲。鬱鉢羅等三,即青白紅蓮,此三從色。以寒彌甚,身色同之。今之善作家者,觀此宜知所懼。相陵者,陵是高舉之意,氷者嵯峨之勢,貪人多以財勢陵人故也。
○三、聖賢訶棄。
是故十方一切如來,色目多求同名貪水,菩薩見貪如避瘴海。
三者、慢習交陵,發於相恃,馳流不息,如是故有騰逸奔波。積波為水,如人口舌自相綿味,因而水發。
交光云:陵者,欺義。相恃,如倚財倚勢。竊謂相恃者,謂對物而有自恃之心,自恃而至陵他,是放逸之至也。故曰馳流不息。騰者,騰上。水之奔放者,勢必騰上,故云騰逸。奔波愛著,元屬水,故感奔波。奔逸是放恣所致。積波為水,謂積波為江河之水,亦是因中具果。綿味者,纏綿味著。交光云:是絞𠻳之狀。蓋綿味則不停,故生水也。
○次二,習相交之狀。
二習相鼓,故有血河、灰河、熱砂、毒海、融銅、灌吞諸事。
慢從貪嗔而有。荊公云:愛已掉動,故積波為水,令他傷惱,故感血灰熱砂等,即中云血河等,是貪嗔和合之象。順逆二習,互相鼓動,成此地獄相,而還害其身。
○三、聖賢訶棄。
是故十方一切如來,色目我慢名飲癡水,菩薩見慢如避巨溺。
慢發于貪嗔二分,得癡力最全,故云癡水。一說西域有水,飲之發狂,名為癡水,如此方貪泉之類。見慢者,交光云:謂見己心之慢,非見他慢也。下倣此。慢中具貪瞋癡,名巨溺,即積波為水之處。又溺者,以水兼泥,易陷難拔,巨溺良可畏夫。
四者、瞋習交衝,發於相忤,忤結不息,心熱發火,鑄氣為金,如是故有刀山、鐵橛、劒樹、劒林、斧鉞、鎗鋸,如人銜冤,殺氣飛動。
衝,突也。結者,鬱結。瞋習以交衝為相,而其始也,發于相忤。溫陵云:心屬火,氣屬金,心火轉盛,氣金轉剛,故云鑄氣為金也。補遺云:煩熱不息,氣忿成堅,故感金石等事。銜冤顯瞋習,銜冤則忿氣鬱結,瞋既成習,濃積亦然。
○二二習相交之狀。
二習相擊,故有宮割、斬斫、剉刺、槌擊諸事。
二習者,以瞋害他人為順習,以瞋反害自身名逆習。斫則斬首,剉乃碎尸。孤山曰:宮割,古五刑之一。吳興曰:五刑,謂墨、劓、剕、宮、辟、刺,即古之墨刑,槌、擊、笞、杖之類。
○三、聖賢訶棄。
是故十方一切如來,色目瞋恚名利刀劒,菩薩見瞋如避誅戮。
五者、詐習交誘,發于相調,引起不住,如是故有繩木絞校,如水浸田,草木生長。
詐者,詐現親附。長水云:詐謂諂曲,罔冐于他,矯說異儀,險曲為性。調亦勾引之意。引起者,或使其親己,或使其作惡,皆是引起。造因之時,以術制人,而所感報,亦為繩木等制。水性至柔,而浸潤不已,成草木之堅質。詐術亦至柔,而堅固不解,成繩木等報。義實相肖,故以例之。
○次二,習相交之狀。
二習相延,故有杻械、枷鎖、鞭杖、檛棒諸事。
其初也,以術智延致他人,逆習一起,還延致此順習之體,故云二習相延。
○三、聖賢訶棄。
是故十方一切如來,色目奸偽同名讒賊,菩薩見詐如畏豺狼。
讒者,𧮂也,佞也。讒賊本欲害人,詐亦害人,雖不直害,究竟還同豺狼。狗足羣行,舌有逆刺。狼銳首白,頰大尾長。胡似犬。二獸能卜,事出必有獲。奸偽之人,外示親善,中懷讒賊,實豺狼之心。佛與大士,即以其心而定名。畏,避也。
六者、誑習交欺,發于相罔,誣罔不止,飛心造奸。如是故有塵土屎尿,穢污不淨,如塵隨風,各無所見。
誑者,若就言語,即是見言不見。若就行止,即是虗現有德。此中云誑似妄言,以陷人之意,交欺之因,發于相罔。罔是暗昧之義,即相瞞也。誣是誣陷。飛心者,言其從空而起,無因而至也。志在瞞人,故感塵土。以惡名加于良善,陷人于罪,故感屎尿。類顯云如塵等者,造因之時,使人無所見。感果之時,己身亦不可見。故云各無所見。
○次二,習相交之狀。習相加,故有沒溺、騰擲、飛墜、漂淪諸事。
以逆習加于順習,名相加。誑能陷人,故受沒溺。飛心所造,故受騰擲。誑語或天或淵,故遭飛墜。或此或彼,故受漂淪。其中有風,故曰飛曰漂也。
○三、聖賢訶棄。
是故十方一切如來,色目欺誑同名劫殺,菩薩見誑如踐蛇虺。
七者冤習交嫌,發於銜恨。如是故有飛石投礰,匣貯車檻,甕盛囊撲,如陰毒人,懷抱畜惡。
冤,古本作怨。長水云:怨,即恨也。由忿為先,懷惡不捨,結怨為性。今謂冤是讐義,不共戴天。如嚴仲子之刺韓相,子胥鞭平王尸,即名冤習。冤習是交嫌所致,而其相發為銜恨。銜者,含也。時時懷恨,必欲暗傷之也。此是順習中已有逆習,非指感果。飛石投礰,是不意其忽至。礰,亦石也。匣貯,即匣牀。車檻,即囚車。甕盛,如請君入甕。囊撲,囊藏而撲殺之。史記載秦始皇囊撲二弟,以因中銜恨殺人,故招藏匿受苦之報。交光云:陰毒喻能感之心,畜惡喻所感之境。此解未善。今謂此是類顯,如素性陰毒之人,中藏惡念。若銜恨者,雖非素性,而畜惡適與相類,即似其因。桐洲云:畜惡在懷,其猶匣貯車檻等。陰毒傷人,如飛石投礰等,即似其果。
○二二習相交之狀。
二習相吞,故有投擲、擒捉、擊射、拋撮諸事。
前之含冤必報,猶是順習,至死後受報,乃以逆習還吞順習。以報怨時,必欲相害,故感投擲擊射等,必欲相報,故感擒捉等。拋是拋擲,撮是捉撮,古本作挽。長水云:挽撮是牽繫罪人之狀,作拋者悞也。
○三、聖賢訶棄。
是故十方一切如來色目怨家名違害鬼,菩薩見怨如飲酖酒。
補遺云:違害鬼者,宿有相違,今為禍害,身子曾遭其事。孤山云:酖,鳥名,其羽有毒,以畫酒飲之則死。其鳥似鶚,食蛇蝮,雄名運目,雌名陰諧。即中云:鬼似無形而能害人,酒似可飲而藏酖毒,皆藏恨殺物之情狀耳。
八者、見習交明。如薩迦耶見戒禁取,邪悟諸業發於違拒,出生相反。如是故有王使主吏證執文籍,如行路人來往相見。
見謂惡見,非一朝一夕之故,亦名見習。照鏡為交,見有邪光,故曰交明。見有五:一身見,執身有我,因身計我,故名身見。二見取,如執非想為涅槃,是非果計果。三戒取,如執牛狗戒為生天涅槃之因,是非因計因。四邊見,執常非斷,執斷非常。五邪見,謂撥無因果。初執斷常,但屬邊見。若至撥無因果,即成邪見。是邪能攝邊,故今文不言邊見也。順邪反正,故云發于違拒。執有非無,執無非有,故曰出生相反。有王必有使,有主必有吏,皆自心所見,手執文籍,以正其非。行路人不過生出來往二字,自謂其是,復見其非,如一往一來面目,無可迯也。又如行路,言其無情。
○次二,習相交之狀。
二習相交,故有勘問權詐,考訊推鞠,察訪披究,照明善惡。童子手執文簿,辭辯諸事。
勘問是總標權詐。考訊者,如考訊時必用權數也。推鞠察訪者,推鞠其根由,察訪其所言也。披究照明者,披究其理,照明使知邪偽也。見中有善有惡,須二童子。
○三、聖賢訶棄。
是故十方一切如來色目惡見同名見坑,菩薩見諸虗妄偏執如臨毒壑。
九者,枉習交加,發于誣謗。如是故有合山合石,碾磑耕磨,如讒賊人,逼枉良善。
前云誑者,妄言以陷人,此同類加謗,亦能害人,故招惡報。今云枉者,似官長有權,枉害良善,加之罪譴,故云與誑習有異。交加者,加于人也。合山,謂見兩山來合,罪人無迯避處也。合石如之。碾磑耕磨,皆逼害之狀,因時欲使人為虀粉,故招此報。讒賊等者,謂感果如其因也。
○二二習相交之狀。
二習相排,故有押捺、搥按、蹙漉、衡度諸事。
相排者,以逆習排順習也。押捺者,謂心不服,強押之而遏捺也。搥按者,謂意不甘,強按之而槌擊也。蹙漉者,謂攢其手足,壓之而漉其血也。索隱云:衡度者,衡較輕重,度較長短,皆是定其罪狀,使無迯避之意。
○三、聖賢訶棄。
是故十方一切如來,色目怨謗同名讒虎,菩薩見枉如遭霹𮦷。
以言害人曰讒,讒能傷人曰虎。不知所從而甚為可畏,為霹𮦷。
十者、訟習交諠,發于藏覆,如是故有鑒見照燭,如於日中不能藏影。
二習相陳,故有惡友、業鏡、火珠、披露、宿業、對驗諸事。
二習相陳,以逆習陳露順習也。惡友即證明人,言同類惡人證其訟事也。業鏡火珠,皆能照其是非。
○三、聖賢訶棄。
是故十方一切如來色目覆藏,同名陰賊。菩薩見覆,如戴高山履于巨海。
補遺云:陰賊者,謂陰謀賊害。戴高山者,意欲覆藏,適以自壓,下臨無底之淵,無立身之地矣。溫陵云:十習發于十惑,通根本而兼隨。隨煩惱二十:初曰忿、恨、惱、覆、誑、諂、憍、害。今詐習即諂也,怨即恨也,枉即害也,訟即覆也,略例而已。幽溪曰:十習既屬根隨煩惱,根本有六,謂貪、瞋、癡、慢、疑、不正見。或開為五隨,有二十隨:忿、恨、惱、覆、誑、諂、憍、害、嫉、慳、無慚、無愧、不信、懈怠、放逸、昏沉、掉舉、失念、不正知、散亂。今婬習即所發之業,具足貪、癡;詐習即諂;冤習即恨;見即五見;枉即逼壓良善,害所攝,亦瞋類;訟謂相論得失;恨為先惱之一,法性相應故。已上十習,即約能招報以明修證之境也。境雖有十,秪是現行貪、嗔、癡開合之異耳。用觀當依止觀第四非行非坐三昧。縱任三性,於中覺察,但使起心,即可用觀以顯不思議境,不必懼其盛大,所謂但使有魚,多大維嘉也。詳答能招報十習因竟。
○二、所招。六、交報二。一、總明。
云何六報?阿難!一切眾生六識造業,所招惡報從六根出。
現行習因,准輔行只五識、五意識。今言六識者,非心王也,即意識心數及受想行心,亦能起惡,與六根相應造罪者。夫識從根出,既是根造,還從根受。吳興云:造業招報,根識必俱。今以識為業,而報從根者,葢業竝由心,報多約色故也。所名六交報者,濬師云:因與果交。今則不爾,但是果時六根與惡報相涉也。幽溪曰:下文一一各明一根受報,五根與之同受者,六亂妄想使之然也。前不云乎,是故世界因動有聲,因聲有色,因色有香,因香有味,因味有觸,因觸知法,六亂妄想成業性故,十二區分由此輪轉。彼明十二類生之根本,故曰窮十二變為一旋復。今六交報乃彼化生一類,方其造十習因時,必一根造罪,而六亂妄想趣外奔逸,與之同造,故一根受報,而五根與之同受,但互為主賓不同,以明六交差別,此的是所招報果也。
○二、別示二:一、徵。
云何惡報從六根出?
前云所招惡報從六根出,則根與報交,故名六交報。今即徵云:云何惡報從六根出?六交之義,益更顯然。又云:一者、見報招引惡果,果即屬報,亦是根與報交之義。雖云此見業交,乃是業與根交,然業變成報,故接云先見猛火,元是報與根交。若云業與果交,義似未順。
○二、示。六、一見報。二、一標。
一者見報,招引惡果。
○二釋三一臨終見相。
此見業交,則臨終時先見猛火滿十方界。
溫陵云:見覺屬火,故感猛火。吳興云:先見猛火即現報,亡者神識等即生報。
○二、入獄初相。
亡者神識飛墜,乘烟入無間獄。
火元騰上,故先飛後墜也。溫陵云:六交皆直入無間者,就重言耳。成論云:極善極惡,皆無中陰,所以直入。
○三、入獄後相又二:一、發二相。
發明二相:一者明見,則能徧見種種惡物,生無量畏。二者暗見,寂然不見,生無量恐。
前辨見中明暗俱見,今入獄亦爾。雨公云:由人間明目張膽,造諸惡業,了無畏心,故在此中徧見惡物,生無量畏。言惡物者,如鐵蛇、銅狗、劒樹、刀山、牛頭、阿旁之類。由在人間暗地瞞人,作諸惡業,恬不介意,故在此間寂無所見,生無量恐。葢畏生于境,而恐藏于心也。
○二交六根
溫陵云:聞聽屬水,故燒聽能為鑊湯洋銅。鼻嗅主氣,故燒息能為黑烟紫𦦨。舌主味,丸糜味類也。身主觸,灰炭觸類也。心正屬火,燒之轉熾,故迸洒空界。即中云:心元屬火,念慮紛雜,燒之遂成星火。迸洒者,一時盡洒也。字書云:迸者,走逸也。一根造業,六根助之,故一見火,遍燒六根。
○二,聞報。二一,標。
二者、聞報招引惡果。
○二釋三一臨終見相。
此聞業交,則臨終時先見波濤,沒溺天地。
據此,是業與根交,而業變為報,即報與根交。
○二、入獄初相。
亡者神識,降注乘流,入無間獄。
降,注下流也。
○三、入獄後相二:一、發二相。
發明二相:一者開聽,聽種種鬧,精神愗亂。二者閉聽,寂無所聞,幽魄沉沒。
桐洲云:耳根所取動靜二境,造種種業,今受其報,亦緣此二,開即動,閉即靜也。熏聞云亂者,怐愗,上音寇,下音質,愚也文。幽冥中似有形質,受沉溺之苦,故云幽魄沉沒。
○二交六根
如是聞波,注聞則能為責為詰,注見則能為雷為吼為惡毒氣,注息則能為雨為霧洒諸毒蟲周遍身體,注味則能為膿為血種種雜穢,注觸則能為畜為鬼為糞為尿,注意則能為電為雹摧碎心魄。
言洒毒蟲者,謂雨霧中散洒毒蟲也。水中之畜,如魚鱉等,水中亦有鬼,此水隨形變,皆是惡觸。吳興云:上云見火,此云聞波,諸說弗明,今以近義詳之。如易云:離為目為火,坎為耳為水。將恐見聞本乎水火之性,故發燒注之相也。溫陵云:聞聽屬水,故觀聽旋復,則水不能溺,依之造業,則能感波濤。注聞發聲,故為責罪詰情之事。注見能為雷吼者,聞波屬陰,見火為陽,陰陽相薄而成雷故也。注息為雨霧,水隨氣變也。注味為膿血,水隨味變也。注觸為畜鬼,水隨形變也。注意為雷雹,意出于心,水火交感也。一切物理,莫不因五行乘陰陽以變化,故今隨根轉變之事,皆不出此。
○三齅報二。一標。
三者,齅報招引惡果。
○二釋三一臨終見相。
此齅業交,則臨終時先見毒氣充塞遠近。
資中曰:鼻根造業,貪嗅諸香,故招毒氣,以受其報。
○二、入獄初相。
亡者神識,從地涌出,入無間獄。
從地涌出者,肖鼻有孔也。氣息必從下而上,故從地涌出;又必從上而下,故入無間獄。
○三、入獄後相二:一、發二相。
發明二相:一者通聞,被諸惡氣熏極心擾;二者塞聞,氣掩不通悶絕于地。
○二交六根
如是齅氣衝息,則能為質為履;衝見,則能為火為炬;衝聽,則能為沒為溺,為洋為沸;衝味,則能為餒為爽;衝觸,則能為綻為爛,為大肉山,有百千眼,無量咂食;衝思,則能為灰為瘴,為飛沙礰,擊碎身體。
洋,水盛貌,觸身也。為大肉山者,謂身為大肉山,有百千孔,無量蟲咂食之。為灰等者,心思紛雜,得毒氣而為灰沙瘴,亦毒氣也。孤山云:魚敗曰餒,羮敗曰爽。溫陵云:質,礙也。履,通也。嗅業所依,不離通塞,故衝息能為質履也。衝見為火炬,衝聽為沒溺,洋沸則見覺屬火,聞聽屬水明矣。為餒為爽,味隨氣變也。綻拆爛壞,體隨氣變也。衝思為灰,沙依土感也。溫陵云:依土感者,謂脾主思,脾屬土也。
○四味報二一標。
四者,味報招引惡果。
長水曰:舌根作罪最廣:一、貪味為罪,殺戮必多;二、發語造業,其罪又廣。然既云味報,多是貪味之報。長水引妄語等,特旁義耳。然不可少,宜雙用之。
○二釋三一臨終見相。
此味業交,則臨終時,先見鐵網,猛𦦨熾烈,周覆世界。
舌根造罪,猶若網羅,無所不覆,故臨終先見鐵網。猶大火無不被燒,故復見猛𦦨。此則似於妄語報也。
○二、入獄初相。
亡者神識下透,掛網倒懸其頭,入無間獄。
下透掛網,倒懸其頭,似神識沉埋于滋味中也,亦是發言顛倒之報。
○三、入獄後相二:一、發二相。
發明二相:一者吸氣結成寒氷凍裂身肉,二者吐氣飛為猛火焦爛骨髓。
長水云:吸氣則取味所招,吐氣則發語所致。今謂不應偏取發語,亦有忽冷忽熱之勢。彼貪味者,或貪其冷,或貪其熱,如鯖魚沉李,沸羮熱臛,味別樂殊。故吸氣為陰,屬寒氷;吐氣屬陽,為猛火也。
○二歷六根
如是甞味,歷甞則能為承、為忍,歷見則能為然金石,歷聽則能為利兵刃,歷息則能為大鐵籠彌覆國土,歷觸則能為弓、為箭、為弩、為射,歷思則能為飛熱鐵從空雨下。
承忍者,謂承領忍受一切惡味,見覺屬火,為然金石。語云:眾口鑠金。據此則是謗人之報。利兵刃者,取利兵相擊之聲,息本虗浮,能為鐵網,此羅織人之報,亦網取羣味之報。溫陵云:觸味傷物,故感弓箭以自傷。發言亦爾。弩亦弓也。黃帝始作弩,弩,怒也。其柄曰臂,鉤弦曰牙,牙外有郭,下曰懸力,合名曰機,如機之巧也。射即從弩所發之箭。飛熱鐵者,造語從空,緣味之思亦從空發,故感飛鐵從空而雨。
○五觸報二。一標。
五者、觸報招引惡果。
○二釋三一臨終見相。
此觸業交,則臨終時先見大山四面來合,無復出路。
五歷皆是依報,而觸為依報最著。如宮殿房宇,皆是依報之觸。凉煖稱意,人共求之。依此造業,故臨終見四山來合。古人以男女身分為觸,義豈不然?然此乃觸之至近者耳。無出路者,無迯避也。
○二、入獄初相。
亡者神識,見大鐵城,火蛇火狗,虎狼師子,牛頭獄卒,馬頭羅剎,手執鎗矟,驅入城門,向無間獄。
古人稱為惡觸雜感。生前求遊居之樂,可意之人,玩好之物,今見入獄初相如此。
○三、入獄後相二:一、發二相。
發明二相:一者合觸,合山逼體,骨肉血潰。二者離觸,刀劒觸身,心肝屠裂。
溫陵云:觸業所依,不出離合。屠裂即離相也。
○二交六根
如是合觸,歷觸則能為道、為觀、為廳、為案,歷見則能為燒、為熱,歷聽則能為撞、為擊、為剚、為射,歷息則能為括、為袋、為考、為縛,歷甞則能為耕、為鉗、為斬、為截,歷思則能為墜、為飛、為煎、為炙。
前貪房宇之觸,凉燠稱意,今見趣獄之路,治罪之處。觀此文,則道途房宇為觸審矣。谷響云:古者每門樹兩觀于前,以標表宮,其上可居,登之可以遠觀,故謂之觀。人臣將朝,至此則思其所闕,故謂之闕。燒熱為眼家之觸,燒為眼所見,熱為身所受。撞擊等為耳家之觸,剚音恣,插刃于身也。射,插箭于身也。括袋等為鼻家之觸,括,結也。括袋使氣不通,息本依身,與身最切,變為考縛。耕鉗等為口家之觸,耕鉗其舌,斬截其齒。飛墜等為意家之觸,以思或升或降,或熱惱故。
○六,思報。二一,標。
六者,思報招引惡果。
○二釋三一臨終見相。
此思業交,則臨終時先見惡風吹壞國土。
妄念動于中,則風輪起于外,思之能感惡風明矣。
○二、入獄初相。
亡者神識,被吹上空,旋落乘風,墮無間獄。
或上或下,是隨風飄蕩。
○三、入獄後相二:一、發二相。
發明二相:一者不覺,迷極則荒,奔走不息。二者不迷,覺知則苦,無量煎燒,痛深難忍。
意根所對,有昏明二種。不覺即昏,覺即明也。荒者,神思亂也。由迷悶而致荒亂,理之自然。奔走雖身,實意根中所現之象。上句以不覺顯迷,下句以不迷顯覺。意能遍緣五根,所覺既遍,痛深餘根也。
○二交六根
如是邪思,結思則能為方、為所,結見則能為鑑、為證,結聽則能為大合石、為氷、為霜、為土、為霧,結息則能為大火車、火船、火檻,結甞則能為大呌喚、為悔、為泣,結觸則能為大、為小、為一日中萬生萬死、為偃、為仰。
長水云:惡習所成,皆是邪思。思以分別為義,意中現象,通是結成。結為方所,分別成矣。方所與鑑證相連,恐是造罪之方,故下即鑑證罪人事也。大合石等,溫陵以為水土交感是也。前文云:山石擊則成𦦨,融則成水。其義明矣。又云:火騰水降,交發立堅,濕為巨海,乾為洲潬。今氷霜亦水類,為土者,約雨言之,即霾也。霜別本作霿,與雺同,音蒙。天氣下,地不應,曰雺。息通出入,故為火。車船檻,皆運行之象。呌喚悔泣,必有言詞,亦舌根事。忽覺身大,忽覺身小,生死偃仰,皆身觸受苦之相。葢萬生非萬遍,受形即是一身,而一日中萬生萬死也。詳示所招報竟。
○三、總結顯妄二:一、由妄所成,二、非真本有。一又二:一、總結由妄所成。
阿難!是名地獄十因六果,皆是眾生迷妄所造。
問:據六交報,所墮之獄,皆云無間。然則十習因,悉是阿鼻之業耶?答:如貪習所感八寒地獄,非阿鼻也。乃至訟習所感業鏡火珠等,是受報前事,亦通鑑照入獄之人。經云無間,恐是對彼輕獄,則八寒八熱等,皆名無間,非定指阿鼻也。但阿鼻亦名大無間耳。眾生若悟自心一切苦報,皆同幻化,因迷自心,妄見諸苦,豈實有哉?
○二、別結能所因果五:一、阿鼻獄因果。
若諸眾生惡業同造,入阿鼻獄受無量苦,經無量劫。
同造者,謂同造十習因也。惡心重故,受苦經劫皆多。古人謂六根十習一時同造,今謂不然,但是一生具諸惡耳。
○二八,無間獄因果。
六根各造及彼所作兼境兼根,是人則入八無間獄。
各造者,六根各造,如眼造眼家之惡,乃至意造意家之惡。兼境等者,謂十因所造之事,十因雖兼,而根不兼,但名兼境。或造惡時,能造之根雖兼,而境不兼,但名兼根。兼境在十因中,或兼二三至八九。兼根在六根中,或兼二三至四五。各造為六,兼境為七,兼根為八,則有八因,能招八無間獄之苦。八因所招,故名八無間獄,不必定是何獄也。而無間獄名,非寒即熱,亦不定指何獄。然此因縱入阿鼻,不至經無量劫矣。此中云八獄,當是八種人入。

即中附評無間獄名。
據經云:九情一想,下洞火輪,身入風火二交過地,輕生有間、重生無間二種地獄,純情即沉入阿鼻獄。是則阿鼻似在無間之外。又云:惡業同造,入阿鼻獄,受無量苦,經無量劫,六根各造,及彼所作,兼境兼根,是人則入八無間獄。則無間似亦在阿鼻之外。但八熱獄中,從古以阿鼻為第八獄。偈云:等活黑繩三眾合,噑叫大叫六炎熱,七極熱下八阿鼻,此八寒熱根本獄。二說如何會通?孤山解:前段經去輕生有間、重生無間者,秪前七獄自有輕重,應以第六為有間,第七為無間。此說較妥。但後段經未有會通之釋,以偈語本出俱舍論及長阿含經,不可違也。若謂阿鼻定在八無間外,於今經似順,而違阿含、俱舍,恐非通方之論。
○三十八、地獄因果
身口意三作殺盜婬,是人則入十八地獄。
言身口意三,則六根不全明矣。作殺盜婬,則十因不全明矣。須知殺盜婬業,世人多犯十習,非大惡人不能兼也。言十八獄者,身作殺盜婬,口作殺盜婬,意作殺盜婬。所造有九,能造有九,二九十八,以為能招報因,感十八地獄所招報果。有一因必有一果,理之自然,無足疑者。此現行能招報,名所招報,明文歷然,例之前後,皆可知也。

○四、三十六獄因果
三業不兼,中間或為一殺一盜,是人則入三十六地獄。
三業不兼,即是複也。此有九句三十六因:一、身口作殺盜,二、身口作殺婬,三、身口作盜婬,四、身意犯殺盜,五、身意犯殺婬,六、身意犯盜婬,七、口意犯殺盜,八、口意犯殺婬,九、口意犯盜婬。既有三十六因,定招三十六獄。云中間或為一殺一盜者,亦有九句三十六因:一、身口作殺,二、身口作盜,三、身口作婬,四、身意犯殺,五、身意犯盜,六、身意犯婬,七、口意犯殺,八、口意犯盜,九、口意犯婬。其中能作既有十八,所作之業亦有十八,是三十六能招之因,招三十六地獄之果也。是人者,不止一人,如身口犯殺盜,便感四獄,其入獄多少,惟人所感。
○五一百八。地獄因果
見見一根,單犯一業,是人則入一百八地獄。
見見之言,古解不一。即中曰見見,可攝六根。前六交報中,聞根云先見波濤,鼻根亦先見毒氣,則餘根受報,必先有見。煩惱數有一百八,獄亦如之。雖名數未詳,義則可準,然根境相對,便成兩獄。今但根犯未涉于境,如妄言謗人,人未受害;造謀殺人,人不被殺;眼耳犯故,往觀聽等。故于一百八中,止墮一獄也。
○二非真本有
由是眾生別作別造,於世界中入同分地,妄想發生非本來有。
別作別造,謂別作此業,別造此果。熏聞云:前阿難問:此諸地獄為有定處,為復自然彼彼發業,各各私受?故今答:于世界中入同分地。又前問:此道為復本來自有,為是眾生妄習生起?故今答:妄想發生,非本來有。夫眾生性具十界,則地獄亦性中本有,但性具之法融成一理,無相可得,是為三諦一心中具,豈得云實有地獄乎?故云非本來有,由眾生妄想見有地獄耳。地獄中能招、所招因果既詳,下六趣可例知,總是現行相應心中所感相也。
○二,鬼趣。三一,總標。
復次,阿難!是諸眾生非破律儀、犯菩薩戒、毀佛涅槃,諸餘雜業歷劫燒然,後還罪畢受諸鬼形。
破戒毀法,是于佛法中起罪。諸餘雜業,是于世法中起罪。此總結能招苦報之十因。歷劫燒然,即總結所招六報。後還下,起後之詞。若不經地獄,直入鬼趣者,如前云:七情三想,沉下水輪,生于火際。畜趣例之。熏聞云:非破律儀。謂聲聞戒也。撥無曰非,違犯曰破。
○二別顯十一怪鬼。
若於本因貪物為罪,是人罪畢,遇物成形,名為怪鬼。
十因皆曰貪者,情多墮獄,即皆以貪為本因也。本因貪求財物,今遇金銀鏡劒等,還成怪鬼。言遇物遇風等者,如後文云:風銷報盡,畜死報盡,乃至人亡報盡。是全仗此十法成形。
○二魃鬼
貪色為罪,是人罪畢,遇風成形,名為魃鬼。
魃鬼,如補遺所釋,遇風則合其放逸之性,故成形也。神異經云:南方有人,長二三尺,袒身而目在頂上,行走如風,名魃。所見之國大旱,豈非地獄猛火之餘報乎。愚謂貪婬屬火,故致大旱,甚則燒然,如慾火燒祆廟等。
○三魅鬼
貪惑為罪,是人罪畢,遇畜成形,名為魅鬼。
詐,習以甘言,諂惑于人。今為鬼,遇狐、猿、猪、犬,亦現美色,媚人名魅。
○四蠱毒鬼。
貪恨為罪,是人罪畢,遇蟲成形,名蠱毒鬼。
前云怨習交嫌,發于銜恨,遇蟲成形者,謂附毒虫而成形害人。南方有妖術,令人成蠱病者,此鬼主之。
○五癘鬼
貪憶為罪,是人罪畢,遇衰成形,名為癘鬼。
前云忤結不息,故知貪憶為瞋。習癘鬼。多求飲食,與毒不同,值人勢衰,為瘧癘鬼。
○六餓鬼
貪慠為罪,是人罪畢,遇氣成形,名為餓鬼。
慢者,虗憍恃氣則不得食,唯鬼亦然。餓鬼無飲食充身,止存懨懨氣息。遇氣者,謂受氣猛火。
○七魘鬼
貪罔為罪,是人罪畢,遇幽為形,名為魘鬼。
前云誑習交欺,發于相罔,罔謂相瞞,今為魘寐,使人無知。
○八罔兩鬼
貪明為罪,是人罪畢,遇精為形,名魍魍鬼。
前云見習交明,今云遇精,即日月精曜,山澤靈氣。凡木石怪為魍魎,亦鬼中之偉大精明者也。
○九役使鬼
貪成為罪,是人罪畢,遇明為形,名役使鬼。
凡人欲成名利,必致顛倒是非,不分黑白,誣陷良善,故是枉習其人,必為有力驅使。今遇明神,亦為所役。名利之處,皆有光明。既在明中,則為天神所役,而彼亦樂于奔走。
○十傳送鬼。
貪黨為罪,是人罪畢,遇人為形,名傳送鬼。
傳送者,附巫覡而傳吉凶也。訟者必有同黨,發人隱微,傳送亦所以發人之覆藏也。人有貪知吉凶者,今亦黨之。
○三、總結。
阿難!是人皆以純情墜落,業火燒乾,上出為鬼,此等皆是自妄想業之所招引。若悟菩提,則妙圓明,本無所有。
自妄想業,即結現行能招十習。因所招引,即結所招報果也。前阿鼻乃是純情,餘有九情一想者,今以重該輕耳。孤山曰:純情墜落者,愛水下流。業火燒乾者,燒乾愛水也。補遺云:非謂愛情已除滅也,但燒愛心中所感業水耳。
○三畜趣三。一、總明。
復次,阿難!鬼業既盡,則情與想二俱成空,方於世間與元負人怨對相值,身為畜生酬其宿債。
雨公云:此躡前鬼業盡而生畜趣也。情想俱空者,但恐阿鼻之純情,無間之九情一想,有間之八情二想,餓鬼之七情三想,尚留六情四想,為潤生而生毛羣羽族中,與元負人酬宿債也。元負人,即債主。
○二別顯十一梟類。
物怪之鬼,物銷報盡,生于世間,多為梟類。
始貪習為怪鬼,今報盡作梟倫附塊,葢貪物之餘習也。又梟為不孝鳥,生食父母,即大怪事,故為怪鬼餘習。又貪利者必不孝。
○二異類。
風魃之鬼,風銷報盡,生于世間,多為咎徵。一切異類。
婬乃衰敗不祥之事,今為咎徵以報災,魃亦能報旱也。一切異類四字,應在咎徵之下。交光置之下句之首,未是。
○三狐類。
畜魅之鬼,畜死報盡,生于世間,多為狐類。
魅鬼多憑狐,亦卒為狐。
○四毒類。
蟲蠱之鬼,蠱滅報盡,生于世間,多為毒類。
蟲蠱之鬼,多集于毒,故卒為毒。
○五蛔類。
衰癘之鬼,衰窮報盡,生于世間,多為蛔類。
癘鬼乘衰,多求飲食,今依臟而消食,名蛔。
○六食類。
受氣之鬼,氣銷報盡,生于世間,多為食類。
餓鬼無食,今為食類,如雞豚等。自既無食,須人畜養,卒為人所食也。
○七服類。
綿幽之鬼,幽銷報盡,生于世間,多為服類。
詐習為魘,稱綿幽之鬼。其始發于相瞞,今為蠶類,作繭自瞞。又綿者,著也。魘必附著于人,為綿幽之鬼。古註云:綿即綿密,不明露也。
○八應類。
和精之鬼,和銷報盡,生于世間,多為應類。
因見習作罔兩,為和精之鬼,言與精曜相和也。今為社燕寒鴻,亦明見之習耳。
○九休徵
明靈之鬼,明滅報盡,生于世間,多為休徵。一切諸類。
依人之鬼,人亡報盡,生于世間,多為循類。
依人之鬼,如世乩仙變為畜類,多順人意,如猫犬等。循者,順也。
○三、總結二:一、正結虗妄。
阿難,是等皆以業火乾枯,酬其宿債傍為畜生,此等亦皆自虗妄業之所招引。若悟菩提,則此妄緣本無所有。
○二、引前重示。
如汝所言,寶蓮香等及琉璃王、善星比丘,如是惡業本自發明,非從天降、亦非地出、亦非人與,自妄所招還自來受,菩提心中皆為浮虗妄想凝結。
熏聞云:問:此事本是地獄惡業之相,那于畜生後結示耶?答:前阿難所舉三人,且約惡趣極重者示之。今佛于畜趣後說者,葢明鬼畜皆是地獄業。火燒乾愛水,出生其趣,則知寶蓮香等一業,備歷三趣也。歷至畜趣,罪案已畢,宜結前文。自妄所招者,自妄即結能招習因,所招即結所招報果。
○四、人趣三:初、總明二:一、反徵其剩。
復次,阿難!從是畜生酬償先債,若彼酬者分越所酬,此等眾生還復為人反徵其剩。如彼有力兼有福德,則於人中不捨人身酬還彼力;若無福者,還為畜生償彼餘直。
畜生為六情四想所感,亦為償債。分越者,猶言過分,謂驅使則晝夜不息,烹庖則殺害無己,所取過于先債也。徵,如徵稅之徵剩餘也。有力之語最寬,但指為有善業力甚妥,不但不失人身,兼有福德而處富貴,為彼用財用力,可酬所剩。若善業不勝,福德不兼,後轉為畜,以酬剩負而已。酬還彼力,力字即上有力之力,故知言有力者,謂有財力及身力也。彼酬者,彼有力二彼字,指元負人,後二彼字,則指還復為人者耳。
○二、酬償難息。
阿難當知,若用錢物或役其力償足自停,如於中間殺彼身命或食其肉,如是乃至經微塵劫相食相誅,猶如轉輪互為高下無有休息,除奢摩他及佛出世不可停寢。
或償債,或徵剩,但宜用錢役力,酬足則自停止。若殺身食肉,便成怨仇,雖但償宿債,猶為殺食之因,況分越所酬者耶?在喻則互為高下,在法則互為強弱,奢摩他成自出生死,佛出世則解冤釋結,故除此二外,必不能停息也。
○二別顯十一參頑類。
汝今應知,彼梟倫者,酬足復形,生人道中,參合頑類。
貪習為怪鬼,怪鬼為梟倫。梟為不孝之鳥,酬債已畢,復得人形。傳曰:心不則德義之。經曰:頑正與梟合。參合者,雨公云:帶畜生之餘習,而參雜混合于人中也。若不作此解,當云人中自分十類。今從傍生來者,各以其類而參合之,所以後之三類,云參而不云合。以人中惡多善少,善惟有三,彼得之未全,但參雜耳。又人道元五情五想所招,帶彼餘習,故分十類。天如云是等皆非正報,乃餘習所偶,故云參合,正此意也。
○二、參異類。
彼咎徵者,酬足復形,生人道中,參合異類。
淫習為魃鬼,魃鬼為咎徵異類,或云愚類,未知孰是。前咎徵中亦云:一切異類生在人中,亦能致災,眾皆擯逐而成異類。若作愚類者,如長水云:欲多者,不別習善,但專一境。由不習善,故于善業成愚鈍也。
○三、參庸類。
彼狐倫者,酬足復形。生人道中,參於庸類。
詐習為媚鬼,媚鬼為狐倫。雨公云:昔為狐媚,今復人形,惟曲情飾貌,搖尾乞憐,不能卓然自立,所謂因人成事,碌碌庸人也。
○四、參狠類。
彼毒倫者,酬足復形,生人道中,參合狠類。
冤習為蠱鬼,蠱鬼為毒倫。狠者敢于害人,無慈之稱。
○五參微類。
彼蛔倫者,酬足復形。生人道中,叅合微類。
瞋習為癘鬼,癘鬼為蛔倫。蛔者,畜類之微趣,今為人亦不蒙齒錄。
○六參柔類。
彼食倫者,酬足復形,生人道中,參合柔類。
慢習為餓鬼,餓鬼為食倫,窮餓被食之餘,唯能柔怯,至剛者變為至柔,輪迴之事,豈可測乎?
○七、參勞類。
彼服倫者,酬足復形,生人道中,參合勞類。
誑習為魘鬼,魘鬼為服倫服類,纏綿于人,今必被人役使,故勞
○八、參文類。
彼應倫者,酬足復形,生人道中,參于文類。
彼休徵者,酬足復形,生人道中,參合明類。
枉習為役使,役使為休徵。知有道而為休徵,是其明矣。今為人亦識善惡,知去就也。
○十、參達類。
彼循倫者,酬足復形。生人道中,參于達類。
訟習為傳送,傳送為循倫。葢始為乩仙,後為猫犬,必知人意,故曰達也。
○三、結示。
阿難!是等皆以宿債畢酬復形人道,皆無始來業計顛倒相生相殺,不遇如來不聞正法,于塵勞中法爾輪轉,此輩名為可憐愍者。
皆無等者。業惑非始今日,故言無始。彼多從徵剩而來,故云業計。計即是惑,惑償命為實有,故是顛倒。為徵債而相生,為索命而相殺,似牒前相食相誅互為高下之文,而結為可憐愍也。長水云:欲息顛倒唯戒定慧,無此三種不息輪迴,佛若不出誰說此法?
○五仙趣。三一總明。
阿難,復有從人不依正覺修三摩地,別修妄念存想固形,遊于山林人不及處,有十種仙。
妄想即能招報因,十仙即所招報果。不依正覺等者,言無正慧正定,別修妄念似于慧,存想固形似于定,另成一種仙趣正覺。如長水云:三乘行法,皆佛所教。今經尚斥二乘云:不識生死根本,錯亂修習,況修仙道耶?文彼謂雙修性命,即妄念能招報也。如下十種各別,即所招報也。存想固形,十種所共。如廣成子云:神將守形,形乃長生。
○二、別顯。
阿難!彼諸眾生堅固服餌而不休息,食道圓成,名地行仙;堅固草木而不休息,藥道圓成,名飛行仙;堅固金石而不休息,化道圓成,名遊行仙;堅固動止而不休息,氣精圓成,名空行仙;堅固津液而不休息,潤德圓成,名天行仙;堅固精色而不休息,吸粹圓成,名通行仙;堅固呪禁而不休息,術法圓成,名道行仙;堅固思念而不休息,思憶圓成,名照行仙;堅固交遘而不休息,感應圓成,名精行仙;堅固變化而不休息,覺悟圓成,名絕行仙。
形之堅固,由于服餌,故云堅固服餌。下皆倣此。若云堅持此服餌之法,其說恐非。長水云:服餌者,即服麻仁草木之實。其說是也。但食草木,似類第二交光,以為生熟之分。服餌謂炮煉方,服草木即飡松噉栢。遊行者,真際云:精窮變化,察物性元,點鐵成金,恤貧哀苦。又鍊金石,可以化骨,故能遊行人間,堅固動止。如熊經鳥伸,宜動而動,宜止而止,真精力久,可以遊于虗空。天行者,溫陵云:皷天池,𠻳精液,冰雪綽約,不交世欲,與天無異。或云此天非六欲天,如張蹇至崑崙頂,得見天宮也。通行者,古云:吸乎日氣,潤益姿容,吞彼霞光,將延世表。此其精神流注,而與造化交通也。道行乃呪術之道。堅固思念者,如桓先生修默朝之道,豈非思念?照行者,謂精神有所注照。谷響云:交遘者,易云:男女遘精,萬物化生是也。神仙傳云:彭祖修房中之術。葢此類矣。真誥中再三呵赤白之氣、穢惡之事。夫精行仙若是其類,應如下文云:于邪婬中心不流逸者,方與斯趣。溫陵云:內以坎男離女配匹夫妻。其說最是。兩物相交即名感應,攝精自固名精行仙,變化不息如尸解之類。按真誥云:道有陰度、陽度。若鍊形道合,呼吸純陽,秪自肉身次第變蛻,蛻而愈妙,身入無形,所蛻之皮宛同蟬殻,解變之後因無骸骨,雖葬墳塚,惟劒舄杖履存焉。此陽度也。若陰度者,即陸仙也。言覺悟圓成者,謂絕于視聽,令如槁木等。行字,溫陵皆作去聲讀。交光以前五為平聲,後五為去聲,然平則皆平,去則皆去。荊公云:地行仙能壽而不能飛,飛行仙能飛而不能遊,遊行仙能轉化而遊也。即中云:前三皆有待于外物,不能入空。若乘陰陽動止之氣而自鍊氣精,則能入空矣。堅固津液亦求之內耳。天一生水,水德合天,名為天行。通行者,吸日月、吞雲霞,與造物相通。呪術能役鬼神、遣風雷,是道術也。交遘既云感應,必是坎離會合為交。若鍊精成氣,鍊氣成神,鍊神成虗,名為變化。覺悟超物,故云絕行。
○三、結示。
阿難,是等皆于人中鍊心,不修正覺,別得生理,壽千萬歲,休止深山或大海島,絕于人境。斯亦輪迴,妄想流轉,不修三昧,報盡還來,散入諸趣。
妄想流轉,散入諸趣,結出能招所招,報相盡矣。神將守形,是煉心也。始在人中,不依正覺修心,忽成仙趣,別得依正二報,如蟬蛻鳩變,頓改人趣,不修三昧,終有報盡之期耳。云別得生理,則始而為人,既而為仙,固無疑也。長水云:言于人中者,以仙趣無別總報,即于人身總報之上,加于前來十種修煉,轉成仙也。吳興云:前文情少想多,輕舉非遠,即為飛仙,葢約命終隨業受生而說。下文云:精研七趣,皆是昏沉諸有為相,妄想受生,妄想隨業。而云仙趣無別總報者,此義不然。況復今云深山海島,絕于人境,豈非別乎?應知人中鍊心者,非止服餌養生而已,必兼戒善,方曰煉心。別得生理者,正由人中之業,別感仙趣之報也。以其業種之性,經生不失,故曰生理。縱于人間現得長生久視之理,其數幾何?若生仙趣,則千萬歲信有之矣。如山海經云:崑崙之山,廣都之野,軒轅之丘,不死之國,氣不寒暑,人皆數千歲。此亦眾私同分,非無定處。若但固形而不鍊心,便希千歲,是猶見卵而求時夜,不太早計乎?文即中云:復有從人總結云:人中鍊心,顯然即生成仙。吳興以為命終方生,非也。
○六天趣二:初、別示諸天三:一、欲界二:一、正釋為六:一、四天王天。六天之欲有輕重者,婬是因緣生法,然從內心起者則重,從外緣感者則輕。初二天因是內心取境。初天之因已除邪淫,非時非處一切不犯,但未捨妻子恩愛。次天云於己妻房婬愛微薄,則內心猶未除也。第三第四以外緣而感內心。第三云逢欲暫交去無思憶,淫心既不自起,但為外緣所成。第四云有應觸來未能違戾,前之逢欲實有交感,今但不違其情轉薄。應觸者是應理之觸,如父母為嫁娶故不指老年之人,老者精力既衰,中歲心多灰冷,今少年好靜故足奇耳。第五第六內心已忘惟應外境,故第五云我無欲心應汝行事,葢迫于不得已而味如嚼蠟。第六云了然超越,不但嚼蠟兼起厭患。故此二天唯有外緣也。但觀其因,六天階級槩可知矣。
阿難,諸世間人不求常住,未能捨諸妻妾恩愛,于邪淫中心不流逸澄瑩生明,命終之後鄰于日月,如是一類名四天王天。
不求常住一句,總貫下文。世人修善,秪希福報,是不求常住。初四王中,妻妾為正淫,非己妻為邪淫。但舉不淫,十善可知。是人具足妻妾,但不犯非己之色,不但身遠,心更無邪,如水之澄,如玉之瑩。瑩,潔也。從此身心皆有光明,然必命終生天,與前仙道異矣。鄰于日月,明所居地也。此是欲界初天,為清昇之首,居須彌山半,去地高四萬二千由旬。東方黃金埵城,名上賢,持國天王所居。南方琉璃埵城,名善見,增長天王所居。西方白銀埵城,名周羅,廣目天王所居。北方水晶埵城,名天敬,多聞天王所居。身長半里,衣重半兩,壽五百歲,以人間五十歲為一晝夜。今經則惟以十善中持邪淫戒,心不流逸,澄瑩生明為因,以居鄰日月為果。夫日月,人間世之光明,至圓滿矣。苟無戒明,焉能與鄰慶喜?以邪淫致墮而啟教,葢有由也。
○二忉利天
是人但有一妻,與前有殊。前未捨其妻妾恩愛,今于一妻,愛又微薄,但非全無。故清淨自居之時,未全清淨之味,謂間有愛念起也。超日月者,以善增故,愛心又減,身則又昇。考日天子,是觀世音應作;月天子,大勢至應作,豈應超勝?今居地,則超因修善之力也。忉利,此云三十三,帝釋統焉。竊謂日月是菩薩變現,然日是太陽,月是太陰,遍統世間夫婦之事,葢順凡情而現此象也。今已超世間夫婦,故反越日月。桐洲云:淨居即坐禪,以上二天為地居天。葢三十三天,居須彌之極頂,去地高八萬四千由旬。善見大城,周萬由旬,極世間之莊嚴。身長一里,衣重六銖,壽一千歲,以人間百歲為一晝夜。今經以正淫微薄為因,超日月明為果。前適與隣,今則超之。可見淫為沉墜之本,戒為昇濟之因也。
○三須𦦨摩天。
逢欲暫交,去無思憶。于人間世,動少靜多。命終之後,于虗空中,朗然安住。日月光明,上照不及。是諸人等,自有光明。如是一類,名須𦦨摩天。
言逢欲者,顯未逢時,心則不起。逢欲不免暫交,去則但有悔心,更無追憶,又勝于淫愛微薄者矣。此人于淨居時,已得全味,不同前人靜中間有愛念起也。長水云:逢欲暫交,故云動少;去無思憶,故云靜多。即中云動少靜多,何必專指欲境?葢寡欲之人,每事淡泊,故紛動時少,靜攝時多。孤山云須焰摩,此云時分,時時唱快樂故。此天為空居之首,身長一里半,衣重三銖,壽二千歲,以人間二百歲為一晝夜。今經以逢欲暫交,去無思憶為因,身有光明,不借日月為果,謂欲情又薄于前也。此天加修未到定,由其未入根本定故。如止觀云:若端坐攝身,調和氣息,泯然澄靜,身如雲影,虗豁清淨,而猶見有身心之相,是則名為欲界定也。從此已去,忽然不見欲界定中身首、衣服、牀鋪等事,猶如虗空,冏冏安隱。身是事障,事障未來,障去身空,未來得發,如是名為未到定相。以此而言,則前之二天,已有欲界定。故初天云澄瑩生明,次天云于淨居時不得全味,豈非約一分好修禪者,漸窒欲而然乎?今天則云動少靜多,豈非欲界定已成,兼坐未到定將成之相乎?第四天云一切時靜,則兼後二天已成未到定,而根本禪亦兼修之者也。
○四兜率陀天
一切時靜,有應觸來未能違戾,命終之後上昇精微,不接下界諸人天境,乃至劫壞三災不及,如是一類名兜率陀天。
一切時靜,對前動少靜多,應觸如前。前云暫交,乃實有交感之情,今但未能違戾,謂尚有和順之心也。生天之後,以笑為欲,今未捨報時,逢欲未免隨順。上天定多,下天欲多。兜率處中,是補處所居,故曰精微,謂中道之境,粗心不能至耳。三災不及,約內院言之,如云:我淨土不毀,而眾見燒盡。兜率陀,此云知足,於五欲知止足故。佛地論名為喜足,謂後身菩薩于中教化,多修喜足。幽溪曰:此空居第二天,身長二里,衣重一銖半,壽四千歲,以人間四百歲為一晝夜,有內院、外院。今云上昇精微,不接下界,是約內院言之。凡求生內院者,不可單約事善,應修禪定,至未到定,然後可生。故求生內院,欲見補處菩薩者,當修三法:一、上品十善,二、大乘禪定,三、發往生深願。如此三法,缺一不可。苟以片善而欲往生,是猶見彈而求鴞炙也。或問:何必禪定及以發願?答:若無未到,或恐不及,不及則生下天及以外院。若無深願,或恐過之,生于上天。
○五樂變化天。
我無欲心,應汝行事。於橫陳時味如嚼蠟,命終之後生越化地,如是一類名樂變化天。
前未能違戾,猶有和順之心。今但酬應,且無隨順之念。喻如嚼蠟,故勝前也。橫陳是父母強為婚配。溫陵云:此無心而境自至曰橫陳。如此解之最妥,不必用宋玉賦及古詩也。泐潭云:下之諸天,衣食所須,尚假自化。此天所受用,思念即生。珙鈔云:諸天用異熟境,此天不爾。雖有異熟五塵,樂自變化而以受用也。是則越下而化,名為越化。此空居第三天,身長二里半,衣重一銖,壽八千歲,以人間八百歲為一晝夜。今經以欲情味如嚼蠟為因,樂境自變化受用為果。葢欲情轉薄,定力轉勝,故因果皆越于下天也。
○六、他化自在天
無世間心,同世行事,于行事交,了然超越,命終之後,徧能出超化無化境,如是一類,名他化自在天。
前如嚼蠟,是無淫情。今更起厭欲之心,反增持戒之念,故云超越。不免行事,因生欲天。溫陵云:化即第五天,無化即下天也。諸欲樂境,不勞自化,皆由他化而自在受用,名他化自在也。吳興云:準天台說,六欲天業,皆以十善為本。若兼護法心,是四天王業。若兼慈化人,是忉利天業。若兼不惱眾生,善巧純熟,是𦦨摩天業。若兼修禪定,粗住細住,是兜率天業。欲界定,是變化天業。未到定,是他化天業。今經止約欲事輕重而分六天者,應有二義:一是阿難發起之緣故,二是欲界受生之本故。此是空居第四天,身長三里,衣重半銖,壽一萬六千歲,以人間一千六百歲為一晝夜。今經以於行事交,了然超越為因,徧超化無化境為果。前三天修未到定,或深或淺,俱未成就。至于此天,方乃成之。此中應有二天,一正一邪。正則未到定成,更加修根本,能生色界初禪。邪即魔羅波旬,壽三萬二千歲,躭著欲境,住而不前,報盡還來,散入諸趣。問:諸天壽命,定耶?不定耶?報盡定散,入諸趣耶?答:經論多約一分住果報,不更進修者言之。若進修者,隨禪上生,壽應無定。若不上生,散入諸趣何疑?
○二、結示。
阿難!如是六天形雖出動心迹尚交,自此以還名為欲界。
交光云:欲字謂欲界躁動之心。其說是也。長水云:此之六天,身有光明,飛行自在,不同下之人趣,故云出動。前四天尚兼心欲,以有味故。後二天但是迹交,以無味故。俱舍頌曰:六受欲交抱,執手笑視淫。此言地居兩天則形交,𦦨摩則勾抱,兜率則執手,變化則對笑,他化則相視。葢彼文各據六天受欲而說,今經則就人中辨欲事輕重,用顯六天感報不同。內心六欲是現行能招之因,六天即所招報果也。
首楞嚴經觀心定解卷第八
○二、返妄歸真淺深位立三:初、總明漸次二:初、結前生後二:一、結顛倒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