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嚴經集註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卷第六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卷第六
一名中印度那蘭陀大道場經,於灌頂部錄出別行。
大唐神龍元年歲次乙巳五月二十三日
爾時,觀世音菩薩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世尊!憶念我昔無數恒河沙劫,於時有佛出現於世,名:觀世音。我於彼佛發菩提心,彼佛教我從聞、思、修入三摩地。
初於聞中入流亡所,所入既寂,動靜二相了然不生。如是漸增,聞所聞盡,盡聞不住,覺所覺空,空覺極圓,空所空滅。
孤山云:初五句明聞慧,次四句明思慧,後二句明修慧。明聞慧中,先二句標。初於聞中,謂始聞言教也。入流,謂體言入理,則是反觀聞性也。亡所,謂不滯名言,即是離緣塵也。次三句釋。所入既寂,即釋上入流也。所入之理無文字相,故云既寂。動靜至不生,即釋上亡所也。動謂有說,靜謂無說。既達聞性唯一真寂,則不得前塵有說無說、動靜二相,故曰了然不生。次明思慧。如是漸增者,明轉聞成思也。聞中亡所,故曰聞所聞盡。此則亡言達理,即結上聞慧也。盡聞不住者,理無聞相,故曰盡聞;亦不滯理,故曰不住。此則言理俱亡,生後思慧也。覺所覺空者,正示思慧也。所覺是盡聞之理,今覺知此理亦無,即是釋上盡聞不住耳。後明修慧。上思慧雖言理俱空,而有覺空之智,是則俱空成境,能覺成智。今境智都泯,故曰極圓。以極圓故,能覺空智、所覺空境悉不可得,故云空所空滅。當知此明三慧,聞則亡言達理,思則言理俱亡,修則境智齊泯。以此尋文,文無不曉,此皆住前修行也。
補遺云:初於聞中入流亡所者,流謂照理也。聞教則照理,理明則亡詮,故曰亡所。所入者,所指能詮,入指所詮。聞所聞盡者,所聞是聲教,今亡能聞之根,帶所聞言之。盡聞不住者,指前空耳根之觀為盡聞,不著此能空,故曰不住。由不住故,能空之覺皆空寂矣。所覺指前耳根相帶言耳。空覺等者,指前重空之觀,故曰空覺。既空之又空,無以加也,故曰極圓。言極圓者,謂前重空亡所冥理,理則圓極,今又亡其圓極之相,故曰空所。空,寂也。所空指空智也,亦欲以所顯能相帶言也。應云上句顯前重空冥理,下句亡冥理之迹。
生滅既滅,寂滅現前。
生滅既滅,三慧俱亡也,以住前三慧是生滅相故。寂滅現前,初住理顯也,以分證三諦無生滅故。又生滅既滅,則二邊亡;寂滅現前,則中道顯。
忽然超越,世出世間。
孤山云:世謂六道,出世謂三乘。
十方圓明獲二殊勝:一者、上合十方諸佛本妙覺心,與佛如來同一慈力;二者、下合十方一切六道眾生,與諸眾生同一悲仰。
補遺云:此明登住實證,獲二殊勝:一、合修德之極;二、合性德之具。與佛如來同一慈力,於修德中別標三十二應也。與諸眾生同一悲仰,於性德中別標十四無畏也。慈悲實通,此中別配二義者,良以三十二應說法與樂義強,故曰慈力。十四無畏救眾生苦,苦是悲境,依仰佛救,故曰悲仰。我有悲境,依仰圓通而得離已,今欲眾生亦然,故曰同一悲仰。如下十四無畏曰:令諸眾生於我身心獲十四種無畏功德。又曰:我不自觀音,以觀觀者,令彼十方苦惱眾生觀其音聲,即得解脫。意言:我已離塵反性,脫此悲境,今以智力冥資,同我昔日脫其悲苦,汝亦依仰此理。爾下十四無畏,皆先言菩薩脫苦,復言眾生耳。
世尊,由我供養觀音如來,蒙彼如來授我如幻聞熏聞修金剛三昧,與佛如來同慈力故,令我身成三十二應,入諸國土。
擕李云:幻喻三慧體不可得,金剛喻摧堅之能。
熏聞云:熏謂熏習,從喻為名,修兼於思,三慧備矣。起信云:如世間衣服實無於香,若人以香而熏習故,則有香氣。今亦如是,觀音因中初無淨用,由聞如幻金剛三昧而熏習故,能成三十二應。入諸國土。約四土論之,應六凡二乘及藏通菩薩但入同居,應別圓菩薩則入方便實報,或機在同居亦入分段、寂光、無相三土,由之而生天器飯色,喻意可解。
世尊!若諸菩薩入三摩地,進修無漏勝解現圓,我現佛身而為說法令其解脫。
孤山云:若諸菩薩,別圓機也。若入相似三摩地,進修中道無漏,則分真勝解現圓。乃至若進修金剛無漏,則究竟勝解現圓。大士皆現佛身,為說頓法,令得分真究竟解脫。問:菩薩何能現佛身耶?答:心性理顯,高下無殊。如鏡已明,形對像現。臣家之鏡,王苟臨之,豈無王像?王家之鏡,臣苟對之,豈無臣像?當知人有高下,鏡無貴賤。然亦不妨明有優劣。臣家之鏡下,喻分真理,能現佛身也。王家之鏡下,喻究竟理,現菩薩身也。證真云:若初住能現妙覺,是本下迹高。若妙覺現菩薩等像,是本高迹下。俱高俱下二句可知。此依天台四句分別。
補遺云:天台普門品別行義疏解:即現佛身而為說法,明同居、方便、實報。下之三土所現佛身勝劣不同。維摩疏佛國八科第六:說教約土,說教不同。准知現身有勝有劣。
長水云:第十地菩薩坐華王座垂成正覺,亦須別佛說教聞熏,令斷最後微細無明,故觀世音現第十重他受用身而為說法。
孤山云:問:等覺菩薩豈假初住現佛說法耶?答:聞法得解,何必求人?復假勝身,彌增內慧。
資中云:勝解現圓,將登正覺,坐道場也。將登者,躡上修進無漏言之,秪為進修未登正覺,是故現身而為說法,令其勝解現前圓滿。
長水云:於決定境忍可印持,不為異緣之所引轉。此指最極根本無分別智將圓滿時,故名勝解。菩薩登住已去,雖為因位,便能現上位身,為彼說法。以此圓證一位即諸位,更無深淺,故能現耳。
若諸有學寂靜妙明,勝妙現圓,我於彼前現獨覺身而為說法,令其解脫。
若諸有學斷十二緣,緣斷勝性勝妙現圓,我於彼前現緣覺身而為說法,令其解脫。
長水云:麟覺獨悟,出無佛世,厭喧樂靜,獨處山林,資加二位,名為有學。此後斷惑,便證無學。約自乘理智,將證未證,名寂靜妙明菩薩。現同類身,先稱本習,後令近佛。
准諸文說,獨覺根性能覩外境因緣,以悟內心生滅,推宿種本因。雖聞十二因緣,其獨覺時恐不可云亦觀十二因緣,推宿種與能觀外境因緣通名緣覺可也。如諸文,依大論,辟支迦羅此翻緣覺,亦云獨覺通翻一名,然後分別值佛不值佛大小不同。皆言勝妙現圓者,各約自乘理智將欲現前得此名也。
若諸有學得四諦空,修道入滅,勝性現圓,我於彼前現聲聞身而為說法,令其解脫。
補遺云:是則勝性言,當分自說現。謂現今三果已前,賢位聖位,俱屬有學。見道一十六心,斷四諦下惑,證生空理,故云得四諦空。初果後進,斷三界八十一品俱生,品品皆證一分擇滅無為,故云修道入滅。舊謂數緣滅,新云擇滅。維摩疏云:虗空無為,數緣滅,非數緣滅無為。一是涅槃,二非涅槃。證一分擇滅無為者,斷一品惑盡處,名為證一分擇滅無為。涅槃擇力所得滅,名為擇滅。謂斷智推令滅,故名擇滅。孤山云:數緣即是擇也。
孤山云:二乘,藏、通機也。雖有菩薩,而藏同人天,不斷惑故;通同二乘,所證齊故。
若諸眾生欲心明悟,不犯欲塵,欲身清淨,我於彼前現梵王身而為說法,令其解脫。若諸眾生欲為天主,統領諸天,我於彼前現帝釋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若諸眾生欲身自在,遊行十方,我於彼前現自在天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若諸眾生欲身自在,飛行虗空,我於彼前現大自在天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孤山云:梵王即色天主,名為尸棄,此云頂髻。
補遺云:梵王,此翻離欲,亦稱高淨尸棄。又外國喚火為樹投尸棄。此王本修火光定,破欲界惑,從德立名。今此依普門義疏作一人說。案法華文句并維摩疏作兩人說,謂初禪、二禪主也。若依大論,舉位顯名,目一人耳。
瓔珞明四禪皆有王,今言梵王者,應是初禪之頂,以有覺觀語言之法,得為千界之主。
熏聞云:次第禪門云:佛於仁王經說十八梵,亦應有民主之異。又云:四禪中有大靜王,而佛於三藏中但說初禪有大梵王者,以初禪內有覺觀心,外有語言法,主領下欲,眾生為便。上地無此,故不別出說法,說出欲論解脫,令離欲塵。
帝釋即欲界第二天主,彼橫有三十三天,而帝釋統之,說法謂十善。金光明云:釋提桓因種種善論。
長水云:欲身自在,遊行十方,現二天身,說法教化,即夜摩覩史天。
名自在者,智者釋普門品云:自在是欲界頂天,具云婆舍䟦提,此云他化自在。假他所作以成己樂,即魔王也。慈恩云:得異熟果,隨意所念,勝下二天。下二天果依樹而得,今隨欲得,名為自在也。樂變化天,他化自在,名大自在。不樂異熟果,樂自樂他,變為樂具而受用之,名大自在。然若止以化樂、他化二天所配,即攝義不盡,故從慈恩攝四天也。
孤山云:華嚴稱為色究竟天,即摩醯首羅天。大論云三目八臂,騎白牛,執白拂者是也。
智者云:有人以為第六天,而諸經多稱大自在是色界頂天。
釋論云:過淨居天,有十住菩薩,號大自在。又十住經云:大自在天,光明勝一切眾生涅槃獻供。大自在天最勝,故非第六天也。舊以前自在天為第五,大自在天為第六。又慈恩以自在為夜摩、兜率,大自在為化樂、他化自在。
若諸眾生愛統鬼神,救護國土,我於彼前現天大將軍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若諸眾生愛統世界,保獲眾生,我於彼前現四天王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若諸眾生愛生天宮,驅使鬼神,我於彼前現四天王國太子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金光明,以散脂為大將。經云:八臂徤提,是天中力士。大論稱:鳩摩羅伽,此云童子,騎孔雀,擎鷄,持鐸提赤幡。復有韋紐,此云徧聞,四臂捉具,持輪,騎金翅鳥,皆是諸天大將。未知此中定是何等,雖未可定,何妨菩薩隨機俱現。熏聞云:四天王天者,上升之元首,下界之初天,居半須彌。東黃金埵王,名提頭賴吒,此云持國;南琉璃埵王,名毗留勒,又此云增長;西白銀埵王,名毗留博叉,此云雜語;北水精埵王,名毗沙門,此云多聞。
長水云各領鬼神,每王二部,共八部眾,救護國界。
釋要云:持國所領二部:一名撻闥婆,二名富單那。增長所領,薜茘多、鳩盤茶。廣目所領,毒龍、毗舍闍。北方所領,即夜叉、羅剎。制此鬼神,不令惱人,故稱護世。
谷響云:國太子亦如世間太子,入則監國,出則撫軍。
長水云:天王太子,即那吒之類,輔正統攝,跨握鬼物,護世益人。菩薩身同,先令成就,後使厭離也。
若諸眾生樂為人主,我於彼前現人王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若諸眾生愛主族姓,世間推讓,我於彼前現長者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若諸眾生愛談名言,清淨自居,我於彼前現居士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若諸眾生愛治國土,剖斷邦邑,我於彼前現宰官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若諸眾生愛諸數術,攝衛自居,我於彼前現婆羅門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長水云:人王者,王,往也。人皆歸往,故四輪粟散,皆人之主。
手鑑云:金銀銅鐵四輪王,如次王四三二一天下。若中下品十善報,為粟散。小王眾多,如彼粟故,從喻立名。又言粟散,如人把粟散置槃中,各得分位。王喻亦爾。散字上去二音,以上化下,物無不從。以一人有慶,兆民賴之。抑又佛法興隆,增長精氣。大集經云:國王護法,增長三種精氣:一地精氣,謂五穀豐熟;二眾生精氣,謂形貌端嚴,無諸疾疫;三善法精氣,謂脩施戒信等。
長水云:長者具十德,謂姓貴、位高、大富、威猛、智深、年耆、行淨、禮備、上嘆、下歸。
補遺云:愛主族姓等者,長者有德,士族多歸附之。博聞強識,不求仕宦,居財大富,秉志廉貞,故名居士。
熏聞云:據普門疏,以多積財貸,居業豐盈,謂之居士。今經之意,有似鄭康成云:居士者,道藝處士。
孤山云:三台輔相,州牧縣長,悉號宰官。
熏聞云:三台亦曰三階,每台二星,凡六星,名泰階六符。符者,星之騐也。黃帝泰階六符經云:泰階者,天之三階也。上階謂天子,中階謂公、卿、諸候、大夫,下階謂士、庶人也。今通云三台,正言其中耳。州牧者,牧,養也,謂養於民也。婆羅門翻。淨行,四姓之一。劫初種族,山野自閑,故人以淨行稱之。
補遺云:愛諸數術,如此間方士導養之法,如華陀五禽之戲,怡神養性,故曰攝衛。又亦可數,謂知陰陽之數術為導養。
若有男子好學出家,持諸戒律,我於彼前現比丘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若有女人好學出家,持諸禁戒,我於彼前現比丘尼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若有男子樂持五戒,我於彼前現優婆塞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若有女子五戒自居,我於彼前現優婆夷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孤山云:優婆塞云近事男,優婆夷云近事女,以五戒自守,堪任近事、出家二眾故。
若有女人內政立身,以修家國,我於彼前現女主身及國夫人、命婦、大家而為說法,令其成就。若有眾生不壞男根,我於彼前現童男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若有處女愛樂處身,不求侵暴,我於彼前現童女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女主即天子之后。周禮:天子之后,立六宮、三夫人、九嬪、二十七世婦、八十一御妻。
谷響云:六宮,前一宮,後五宮。五者,后一宮,三夫人一宮,九嬪一宮,二十七世婦一宮,八十一御妻一宮,凡一百二十人。
國夫人,如云邦君之妻曰君夫人。命婦,謂妻因夫榮者也。大家,如曹世叔妻師號大家。大家,尊之稱,似言家中之尊大者。唐來宮掖并宦者呼皇帝為大家。
補遺云:處女,藐姑射山有神人居處,在家未嫁之女。
若有諸天樂出天倫,我現天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若有諸龍樂出龍倫,我現龍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若有藥叉樂度本倫,我於彼前現藥叉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若乾闥婆樂脫其倫,我於彼前現乾闥婆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熏聞云:龍有四種:一、守天宮殿,持令不落;二、興雲致雨,利益人間;三、地龍,泱江開瀆;四、伏藏龍,守轉輪王及大福人藏。肇師但出三種,不出天龍。
孤山云:藥叉云:輕捷。
熏聞云:此有三處:海島、空中、天上,傳傳相持,不令食人。佛初成道說法,傳唱至天,乾闥婆云:香陰新翻尋香行帝釋,樂神也,在須彌山南金剛窟住。天欲作樂,身有異相。
若阿修羅樂脫其倫,我於彼前現阿修羅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若緊那羅樂脫其倫,我於彼前現緊那羅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若摩呼羅伽樂脫其倫,我於彼前現摩呼羅伽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阿修羅云無端正,以女美而男醜故。從男彰名,新翻非天,以諂詐無天行故。
阿修羅有千頭、二千手、萬頭、二萬手,或三頭、六手。
苕溪云:准普門品八部,此闕伽樓羅,即金翅鳥,恐在下文雜類中收。
孤山云:緊那羅,形似人而頭有一角,因呼為疑神。天帝,絲竹樂神也,小劣。乾闥婆,新翻云歌神。摩呼羅伽什,師云:地龍。肇公云:大蟒腹行也。
長水云:蟒形田蚥,復行之類。
手鑑云:亦云莫呼落伽,此云大腹。田蚥:蝦䗫蟒蛇等類,皆此所攝。田蚥:蟾蜍別名。蟾蜍,蝦䗫也。張衡賦曰:羿得不死之藥於西王母,姮娥竊之奔月,遂託身於月,是為蟾蜍。抱朴子云:蟾蜍壽三千歲者,頭上有角,領下有丹書八字。玄中記云:蟾蜍頭生角,食之壽千歲也。即蝦䗫之類大者也。以多於田野,故名田蚥。
若諸眾生樂人修人,我現人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若諸非人有形無形、有想無想樂度其倫,我於彼前皆現其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補遺云:人者,除上人倫之有名位者言之也。其或隱淪無位,窮而在下,固亦隨彼化之。然天、龍等皆言樂出其倫,而人謂樂人。修人者樂入其類,或欲出其倫,皆隨而應之。人非無出,天非無入,互現其文。
長水云:有形有色蘊,如下休咎精靈等。無形無色蘊,如下空散消沉等。有想有四蘊,如下鬼神精靈等。無想無四蘊,如下精靈化為草木金石等。此皆非人也。
是名妙淨。三十二應入國土身,皆以三昧聞熏聞修,無作妙力自在成就。
苕溪云:三十二應比普門品,雖互有出沒,大體是同,總而言之,無越十界。於十界中,兩經俱無菩薩并地獄身者,或智者依正法華,具現菩薩界身。又准釋論,菩薩亦化地獄,故知十界不可闕。
補遺云:聲教熏習,故曰聞熏。聞而復修,故曰聞修。修必兼思,三慧具矣。修兼聞者,顯耳根聞而復修也。然說法華圓頓之法,此經隨機大小者,何耶?法華為流通本經,故說圓頓。今直談體用,故說隨機。
世尊!我復以此聞熏聞修金剛三昧無作妙力,與諸十方三世六道一切眾生同悲仰故,令諸眾生於我身心獲十四種無畏功德。
一者、由我不自觀音,以觀觀者,令彼十方苦惱眾生觀其音聲,即得解脫。
資中云:由我不自觀音以觀觀者,謂由我不觀所聽音聲,但觀聞性也。
真際云:由我不自觀音,不循前塵也。以觀觀者,用無緣之慈,觀彼世間觀音者也。
苕溪云:聖人無已,惟物是利。故以觀音之智,加彼觀聲之機,於苦得脫,不旋踵矣。若夫止稱名號,罔識聞熏,善應未臻,而責聖言之虗者,是猶洒一杯之水,救積薪之火不熄,則謂水不勝火,惑亦甚哉。
熏聞云罔識聞熏者,謂無聞慧熏習之力也。今順經文以觀觀者,故須正取觀慧為機,因此策其怠者及遮其謗者。然有散心感應者,亦由過去積善或是現在至誠之所招致,必非淺植輕念者能通聖應。傳曰:小信未孚,神弗福也。菩薩利物豈不如之?
補遺云:對眾生之他,故云自行。既不循前塵,今以智加彼,良由十四無畏與眾生同一悲仰,推己昔日亦墮悲苦,依仰圓通之理而得解脫。今亦令眾生同依此理脫其悲苦,故十四無畏皆先推己,然後及物,顯與眾生同一悲仰也。緣前塵為生死所縛,悲苦也。今不自觀音,反其聞性,仰依圓通之理也。
二者、知見旋復,令諸眾生設入大火,火不能燒。三者、觀聽旋復,令諸眾生大水所漂,水不能溺。
擕李云:准天台釋,火難有三種:一、果報火,下從地獄,上至初禪;二、惡業火,通三界;三、煩惱火,通三乘。火難既然,他皆倣此。
他皆倣此者,水難三種果報:水至二禪,餘二同上。彼羅剎難中以黑風為難,亦由有三種果報:風至三禪,餘二同上。乃至七難皆有觀行三義,須者尋之。
補遺云:涅槃云:迦葉白佛:彼第四禪,以何因緣,風不能吹,水不能漂,火不能燒?佛告迦葉:內、外過患,一切無故。初禪過患,內有覺觀,外有火灾;二禪過患,內有歡喜,外有水灾;三禪過患,內有喘息,外有風灾。彼第四禪,內、外過患,一切悉無,是故三灾不能及之。然四明因釋消伏三毒,引例三火云:應知三種毒害,捨傍從正,受名不同。如普門別行疏分別火難等。相報火至初禪,豈下諸有全無惑、業?蓋苦報為正也。煩惱火通四教,豈三乘人全無業報,以煩惱為正也?岳師云:所引三火,例今三毒,捨旁從正,受名不同者,不爾。以謂三障不可皆受報名,乃至三障皆受煩惱名也。業報亦是四教所詮,煩惱亦是三界所起。兩師各據方、圓共鑿。今謂若乃三障通而論之,三界、六道、四教、三乘降佛極果以還,無不有之。今普門疏所解三火,別取三界、六道、四教、三乘被燒害善之義而說。所以別取此義者,為欲見當界、當位有所難於此故也。又復帖文舉事所說,直指下界燒物之火故也。消文釋義,自有來由。雖作三種約觀行解,必須隨順帖文舉事。難字去聲。
補遺云:此下一一文中,並須先明菩薩悲仰,次同眾生,必須求其自他悲仰。同意知見旋復者,見屬眼根,知屬意根。今從一根既脫,六用同旋,故雖耳根圓通,亦通明知見旋復也。知見屬心,心屬火,自行知見旋復,則心體寂滅之火,火無能為也。如諸論所明,初禪不能免火難,內有覺觀即心也。言是心聲,並能致火灾矣。
孤山云:達聲無聲,水聲豈溺?
長水云:聲能漂蕩,如水騰波,觀聽旋真,塵相不起,虗明湛寂,何物能漂?故令念者大水不溺。
補遺云:今謂五行言之,水屬腎,腎主耳,耳根能復其聽聞,水亦不能為害矣。良由內根消則外水亦伏,體性同故也。
四者、斷滅妄想,心無殺害,令諸眾生入諸鬼國,鬼不能害。五者、聞熏成聞,六根銷復,同於聲聽,能令眾生臨當被害,刀段段壞,使其兵戈猶如割水,亦如吹光,性無搖動。
九道眾生,莫非妄想。其虗詐不實,乃鬼之因。妄想之尤者,內滅其因,雖入其國,故不能害我矣。
孤山云:聞熏成聞者,熏於妄聞,成真聞性。耳根既復,五根咸同,具舉言六也。
補遺云:熏妄聞成真聞,六用俱復,耳鼻舌身,已成清淨,縱遭橫逆,無如我何。
苕溪云:割水吹光等,淮南子云:光可見,不可握;水可循,不可壞。今云吹割,性無搖動,喻意不殊。
六者聞熏精明,明徧法界,則諸幽暗性不能全,能令眾生藥叉、羅剎、鳩槃茶鬼及毗舍遮、富單那等,雖近其傍,目不能視。七者音性圓銷,觀聽返入,離諸塵妄,能令眾生禁繫枷鎻所不能著。八者滅音圓聞,徧生慈力,能令眾生經過險路,賊不能劫。
補遺云:聞熏精明者,見真如理,無幽不燭,彼諸幽冥,固為我所破,故曰性不能全。
苕溪云:藥叉有三種:一在地,二在虗空,三在天。
孤山云。羅剎云。可畏。鳩槃茶。厭魅鬼。毗舍遮。噉精氣鬼。富單那。熱病鬼。
補遺云:音性圓銷,六用返入,言觀聽者,且舉其二耳。六用返入,六塵俱消,塵縛已超,則禁繫之事成。鎻夢關空,耳滅音圓,聞得體也。徧生慈力,起用也。慈能攝物,彼偷兒輩如何陸梁?
九者熏聞離塵,色所不劫,能令一切多婬眾生遠離貪欲。十者純音無塵,根境圓融,無對所對,能令一切忿恨眾生離諸瞋恚。十一者銷塵旋明,法界身心猶如瑠璃,朗徹無礙,能令一切昏鈍性障諸阿顛迦永離癡暗。
苕溪云:准天台釋,三毒通界內外,內謂思惑,外謂無明。二乘以欣涅槃名貪,厭生死為瞋,迷中道即癡。菩薩廣求佛法訶惡,二乘未了佛性,皆是三毒。
補遺云:六用既脫,色塵消亡,豈能劫我常心耶?故曰色不能劫。純音,中道法音也。無塵者,非同世間音聲有塵染相也。中道法音不落根境,故對待已亡,外之嫌恨無從生也。阿顛迦,癡暗人也。我以銷六塵,復真明,推己及之,令離暗鈍也。
孤山云:阿顛迦,亦云阿闡底迦,此翻無欲,不樂欲涅槃也。
十二者、融形復聞,不動道場,涉入世間,不壞世界,能徧十方供養微塵諸佛如來,各各佛邊為法王子,能令法界無子眾生欲求男者,誕生福德智慧之男。十三者、六根圓通,明照無二,含十方界,立大圓鏡空如來藏,承順十方微塵如來祕密法門,受領無失,能令法界無子眾生欲生女者,誕生端正福德、柔順眾人、愛敬有相之女。
智者引阿含,明地獄已上乃至欲天,皆有無子之苦,令所求者悉令滿心。
擕李云:上云涉入世間,不壞世界,即方便智,方便屬權,權能幹事,故生於男。次云立大圓鏡空如來藏,即屬實智,實智詣理,理能含育,故生於女。如淨名云:智度菩薩母,方便以為父,即其義焉。擕李云:以方便實智用配二文,固有眉目,今更作內外以銷其文。融形復聞,只是因耳復聞,六根俱脫,形即身根俱脫中別言耳。內既復性,外身自在,故能依中現正等,遊歷十方,供養諸佛,此言男子外事也。古者生男,懸弧於門,表男子有四方志,故今以形身自在,應彼求男也。六根圓通,明照無二,此言內心明也,含十方界,心具三千也。大圓鏡智空如來藏,此言內心冥三諦也,含十方俗也。鏡智空也,如來藏中也,內心冥理,應彼求女也。言含言藏,皆欲表女子生育之事,言鏡亦女子所覽,言空若處子時也。承順若有三從之義,祕密法明如在闥中,受領無失中饋之職也。經文既欲推己證以應彼求,則句句不徒然,如天台明表法之義也。
融通形礙,旋復真聞,所以不動道場,涉入世界,身無限量,徧至十方,紹繼法王,種姓不斷,六根圓徧,融通照明,含現十方,無二無別,唯一寶觀,名大圓鏡。復能承順微塵諸佛,受領含容無量法門,不失不壞,名為空藏。
十四者、此三千大千世界百億日月現住世間諸法王子,有六十二恒河沙數修法垂範,教化眾生,隨順眾生,方便智慧各各不同,由我所得圓通本根發妙耳門,然後身心微妙含容周徧法界,能令眾生持我名號,與彼共持六十二恒河沙諸法王子,二人福德正等無異。世尊!我一名號與彼眾多名號無異,由我修習得真圓通,是名十四施無畏力福備眾生。
孤山云:法華疏云:圓人唯一,偏人則多。格六十二億,偏菩薩也。又別行疏云:一多性不可得,無有二相。一則非多,同入實際。實際正等,是故無異。法華論云:畢竟決定知法故。法即法性、真如、法身。是故六十二億,與觀音無別。甞試議之,法華為流通本經,故智者二疏,約待絕二妙之義,互顯其文。格偏等圓,相待義也。實際正等,絕待義也。況復本論以法性釋等,今經為對諸聖說圓通本根,校量勝劣。然則兩經義趣,不可全同。儻或一向將此例彼,豈唯見智者未曉,抑亦觀天親弗明。五品四依,便成虗說。
蓋此方眾生,耳根利故,受道者多,所以觀音化勝;餘根鈍故,受道者少,所以諸聖化劣。是知行位雖齊,對機有異,總彼恒河沙數,但敵觀音一人,故使持名二福正等。
補遺云:此中以一敵多意者,乃是偏圓之義。觀音用圓,六十二恒河沙用偏,偏教益物,豈能敵圓?此皆從用偏用圓益物以為比挍,欲彰觀音圓實為勝。若六十二恒河沙用實,無以為優劣。故經云:修法垂範,教化眾生,隨順眾生,方便智慧,各各不同。豈非指其用偏耶?由我所得圓通本根,乃至能令眾生等,豈非用實益物耶?文中雖有發妙耳門之言,非直指耳根對諸根簡優劣義。此中因明耳根圓通,故言發妙耳門為圓通,對彼用偏為揀耳。修法垂範之言,方便智慧之語,豈指餘根鈍劣耶?法華文句約偏對以為比挍,蓋暗與此經合。以耳根對餘根簡,却疑智者不見此經。吳興亦是此說。噫!吾祖可謂無遠孫矣。今仰窺經旨,必含二途:一約化用,二約實本。若就諸菩薩化用言之,乃有偏圓之異。如善財參文殊、彌勒、普賢,乃用圓以接之。中道知識,其餘用偏。俗諦知識辭云:不知彼法門也。今觀音沒偏用圓,故假設六十二億恒沙用偏以為比校,觀音固勝矣。經文正意雖如此,必兼含平等之意。若乃從諸菩薩實本,則無優劣。彼六十二雖多,觀音一人雖少,實際平等,所以一能等多也。經中正等無異,亦具二意。以一圓敵多偏,功德正等,故言正等無異。雖云正等,一固己勝矣。若從實本,多非多,一非一,同入實際,故言正等。此不分勝劣也。雖有二向比校,顯圓為正。所以大師於文句中,依入大乘論,以法應比校,作偏圓消之也。應色之多,偏教也。法身之一,圓意也。次義不可缺,却於別行疏出之。蓋欲兩出而彰互有也。又文句只用初義,其旁正可見也。然法華論何故只作後義?須知一卷之文,務在簡略。其偏圓比校,在文可見,是以無說。第恐亡本者,起分別想,招罪不淺。故用此義,以除疑想耳。然何以知偏圓比校是經正意?須知法華玄贊引十輪經云:假使於彌勒、妙吉祥、觀自在、普賢之類,而為上首。殑伽沙等諸大菩薩,於百劫中,至心歸依,稱名念誦。不如有人於念頃,至歸依禮拜供養地藏菩薩云云。既云不如,乃比勝劣也。故知凡偏贊之文,比校為正,而意含平等耳。然何以知必含次意?須知以楞嚴文顯彼普門品可也。楞嚴既云諸法王子,又曰隨順眾生,則知六十二億行位已高,自證已深。經為比校,化用優劣。其實本之義,固無優劣。故知經文密含此意也。是則今楞嚴偏圓化用,實本體同,二義最顯。符合智者,頗同天親。而長水擕李,失其正途,而用次意。孤山雖從初義,釋義乖違。興福疏中,頗知正轍。但其科目略存,文理不說。故彼疏曰:初彰群智劣,次顯己功圓,三校福齊諸,四歎名圓敵。彼文
熏聞云:百億日月,准俱舍頌云:四大洲日月,蘇彌盧欲天,梵世各一千,說名小千界。此小千千倍,說名一中千,此千倍大千,皆同一成壞。是則小千界有一千日月,中千界有十億日月,大千界有萬億日月。故南山云:三千世界,其中四洲山王日月等,則有萬億之數是也。今大千云百億者,恐西天數有大小,應以一百小億為一大億,乃成百億日月。修法垂範者,修法約自行,除耳根外,隨於何根修習行法也。垂範約化他,即以自行垂為模範,轉化於他也。
補遺云:大論云:此河是佛生處、遊行處,弟子眼見,故以為喻。問:恒河中沙為有幾許?答:一切算數所不能知,唯有佛法身菩薩能知其數。
世尊!我又獲是圓通修證無上道故,又能善獲四不思議無作妙德。
一者、由我初獲妙妙聞心,心精遺聞,見聞覺知不能分隔,成一圓融清淨寶覺,故我能現眾多妙容,能說無邊祕密神呪。其中或現一首、三首、五首、七首、九首、十一首,如是乃至一百八首、千首、萬首、八萬四千爍迦羅首;二臂、四臂、六臂、八臂、十臂、十二臂、十四、十六、十八、二十至二十四,如是乃至一百八臂、千臂、萬臂、八萬四千母陀羅臂;二目、三目、四目、九目,如是乃至一百八目、千目、萬目、八萬四千清淨寶目。或慈、或威、或定、或慧,救護眾生得大自在。
興福云:妙!妙!聞心者,初妙則脫粘聲境,後妙圓聽無遺。
孤山云:根境圓融,無能無所,故曰妙妙。心精遺聞者,一根脫粘也。見聞覺知不能分隔者,五根圓拔也。
孤山云:首表法身,超出二邊;臂表解脫,提拔眾苦;目表般若,照了萬境。或慈或威,結現首也;或定或慧,結臂目也。其容慈,故攝中道之善;其容威,故折二邊之惡,法身明矣。或定則手以止散,解脫著矣;或慧則目以觀昏,般若顯矣。三德圓融,既內無滯礙,故外益眾生而得自在。
以人之首只一,故從畸數以增。臂乃有二,故從耦以辨。人眼二,天或三,故兼畸耦以明。
真際云:爍迦羅類拔折羅,即金剛也。
擕,李云母陀羅,或云印義。
二者、由我聞思脫出六塵,如聲度垣不能為礙,故我妙能現一一形、誦一一呪,其形其呪能以無畏施諸眾生,是故十方微塵國土皆名我為施無畏者。
三者、由我修習本妙圓通清淨本根,所遊世界,皆令眾生捨身珍寶,求我哀愍。
四者、我得佛心證於究竟,能以珍寶種種供養十方如來,傍及法界六道眾生,求妻得妻,求子得子,求三昧得三昧,求長壽得長壽,如是乃至求大涅槃得大涅槃。
苕溪云:此四不思議,前二屬應,後二對機。應中備顯形聲二益,初文雖云說呪,而正示形益,即應身功用也;次文雖復現形,而正示聲益,即名稱普聞也。機中具明因果二相,光明修因,則六度之中,略舉布施,俾求福故;後明感果,則世出世願,靡不成就,令得樂故。
此之四段經文,乃明現身說法拔苦與樂為次第耳。前三十二應十四無畏,雖亦明現身說法拔苦與樂,乃是總相示之,今委明隨機之相靡所不現,故四皆曰不思議也。如一首至八萬四千等,乃至與樂蓋亦如此之多,非不思議能如此乎?第三既云求我哀愍,即是拔苦也。捨身珍寶者,乃明求拔苦人用為禱請耳。然拔苦文所以甚略者,以現身說法顯之也。八萬四千首臂等現差別身者,為拔苦故也。現身說法能救如此,所救之苦固亦如之,所以得略也。
佛問圓通:我從耳門圓照三昧,緣心自在,因入流相,得三摩提,成就菩提,斯為第一。
補遺云:耳識初緣音聲,故曰緣心。不循前塵,故曰自在。反聞觀性,故曰入流。
圓照三昧即一行三昧,謂初緣實相造境,即中無不真實,繫緣法界一念法界,故云緣心自在。此一經所宗首楞嚴定,文殊所讚得真圓通,諸佛交光同慶此說。
世尊!彼佛如來歎我善得圓通法門,於大會中授記我為觀世音號,由我觀聽十方圓明,故觀音名徧十方界。
苕溪云:按觀音三昧經及大悲經並云:此菩薩過去久已成佛,號正法明。又悲華經說:往昔寶藏如來授不瞬太子記,名觀世音。
熏聞云:彼云:往昔過恒河沙阿僧祇劫,此佛世界,名刪提嵐,劫名善持。有轉輪王,名無諍念。有一大臣,名曰寶海,是梵志種,生一子,有三十二相,八十種好,出家成佛,號曰寶藏。輪王千子,第一太子,名曰不瞬,請佛及僧,終竟三月,奉諸供養。太子願言:我所有一切善根,盡迴向佛道。願我行菩薩道時,有眾生受諸苦惱怖畏等事,退失正法,墮大闇處,憂愁孤窮,無有救獲。若能念我,稱我名字,我天耳所聞,天眼所見,是諸眾生,若不免苦者,我終不成阿耨菩提。時寶藏佛,即為授記:汝觀天人,及三惡道,一切眾生,生大悲心,欲斷諸苦,住安樂故,今當字汝為觀世音。乃至云:無量壽佛般涅槃已,第二恒河沙阿僧祇劫後分,初夜分中,正法滅盡,夜後分中,彼土轉名一切珍寶所成世界,所有種種莊嚴安樂世界,所不能及。汝於後夜,成等正覺,號徧出一切光明功德山王如來應供等。然則悲華與今經,皆覆本垂迹之名,今得圓通,即太子後身也。
補遺云:今謂此正釋出觀音之名,於聞聽中用觀觀其聞性,方成圓明。從德立名,故不云聞而云觀也。是則云觀已兼其聽矣。由我以觀為聽,故能圓明。前云觀聽旋復,亦此意。
爾時,世尊於師子座,從其五體同放寶光,遠灌十方微塵如來及法王子諸菩薩頂。彼諸如來亦於五體同放寶光,從微塵方來灌佛頂,并灌會中諸大菩薩及阿羅漢,林木池沼皆演法音,交光相羅如寶絲網。是諸大眾得未曾有,一切普獲金剛三昧。
孤山云:寶光交照,表自他之理互融;林木演音,顯依正之性不二。印前所證,盡契佛心。初住已上,能破堅惑,皆號金剛三昧。
此應通指圓定名為金剛,亦首楞嚴之異名也。如下文明位中云:是種種地皆以金剛觀察等。孤山別指初住以上能破堅惑,蓋約多分說之。
長水云:耳根圓通五根總攝,稱可諸佛說證皆同。及大菩薩阿羅漢者,即前二十五聖說圓通人,印說皆是無非圓通,故放寶光流灌其頂。林木池沼演法音者,既號圓音彼我同唱,智周萬物何法不宣?交光如網圓張大教也。
釋要云:初、諸佛交光,林木演法者,法法塵塵無非智體,故智光及處無不演妙也。五體放光者,表餘五根一時解脫。圓張大教者,大教之網圓張,漉十界魚,出生死河,至菩提岸也。
耳聞圓觀,頂觸智光,觀音三昧,一時同獲。此則二十四聖同會觀音一門,皆得名為金剛三昧也。
補遺云:彼此特云五體放光,證前十八界皆圓通也。林沼演法,表下文殊談國土皆一心變也。
即時天雨百寶蓮華,青黃赤白間錯紛糅,十方虗空成七寶色。此娑婆界大地山河俱時不現,唯見十方微塵國土合成一界,梵唄詠歌自然敷奏。
苕溪云:此表大眾於第一義天,以四十位真因之華,而嚴果德也。又表發真歸元,空界殞裂,唯一寂光土,是事希有,故詠歌之。
補遺云:天雨百寶華,表百界千法均一理。四色,表四位間錯。紛糅,表一位具足諸位功德。虗空成七寶色,表七覺理徧一切法。娑婆不現,唯一佛土。吳興,表空界殞裂,唯一寂光可也。亦可云:表上十八界差別已破,圓通一理現前。
長水云:法身體素,天龍之所忽劣,今將顯現,如空寶嚴,萬行集成,故華間錯,根塵消復,法界圓成,山河不現,合成一界也。
釋要云:百寶華者,萬行因華,莊嚴本有法身,方彰妙果也。山河不現,九界依正,一念全空,合成一界,佛界圓顯也。
谷響云:梵唄詠歌者,具言唄匿,或曰婆師,此翻讚歎,乃是以梵天之音讚歎詠歌於三寶也。
手鑑云:善見云:聽汝等作唄。唄者,言說之辭也。佛雖言說,未知說何等法。諸比丘問佛,佛聽從修多羅至優婆提舍,隨意所說。今此方梵音,准宣驗記,魏陳王居魚山,夜間聞岩岫門響韻記憶,因經中伽陀,教僧作梵唄。陳思王即曹子建,魏武帝第四太子。十歲屬文,下筆便成,初不曾改。每讀佛經,輙留連嗟翫,以為至道之宗極也。因遊魚山,忽聞空中梵天音響,清雅哀婉,獨聽良久,從者咸聞。乃模其聲,即寫為梵唄,撰文製音,讚歎三寶,傳為後式也。
如僧護比丘向樹下坐,高聲作唄,群仙聞之,證不還果;又諸天聞之,悉生歡喜。
於是如來告文殊師利法王子:汝今觀此二十五無學諸大菩薩及阿羅漢,各說最初成道方便,皆言修習真實圓通。
長水云:若以三科七大專門獨善,隨根各入,此皆方便。若於此界現在未來設教通方,上中下機咸得悟入,永為眾生方便成道者,於二十五何門為勝?由先所請十方如來得成菩提妙三摩提最初方便,故今令選通途法門使其成就。
補遺云:成道方便者,方便乃善巧之名。
彼等修行,實無優劣前後差別。
我今欲令阿難開悟二十五行,誰當其根?
補遺云:此中實無優劣,會同諸聖,圓通理齊也。誰當其根?從土順機,彰別義也。須知十八界門,根根通,根根別,入道皆通,順土皆別。下文以耳根當此土機為別,乃別義之規模耳。須知佛意欲顯根根皆別,方是盡理。如香積土,必以味塵別為圓通門,使文殊在彼,則觀音耳根固為所揀。今仰窺佛意,先列二十五聖,並云入圓通門,佛印定云實無優劣,顯十八界皆圓通門,此通意也。又令揀選當機,易得成就。取耳根者,顯十八界根根皆別,順土義也。則知取耳根圓通,欲彰十八界根根順土皆別之義,非特只為顯觀音之勝耳。須知通處常別,別處常通也。
兼我滅後,此界眾生入菩薩乘求無上道,何方便門得易成就?
苕溪云:上從證性,會同圓通,今為逗根,令簡方便。性如華屋,根如入門,若得其門,方受其賜。世人以解為證,請思最初入道方便,與二十五聖,孰為其倫乎?
文殊師利法王子奉佛慈旨,即從座起,頂禮佛足,承佛威神,說偈對佛:
此下欲簡圓通,先明覺性,次辨迷妄,後示歸元。於歸元中選耳根為易,文殊既與觀音同證,故奉佛慈旨有自來矣。
覺海性澄圓,圓澄覺元妙。
真覺之性,譬如大海,澄湛圓融,皆喻寂而常照也。復牒圓澄所喻之覺,示其本來照而常寂,故曰元妙。此類前文,性覺妙明,本覺明妙,但法喻相參耳。
澄圓二字皆喻,須知澄取定義,圓取動義。水之為物,逐器大小,乘流遇坎,無所不可,圓融不拘之義。故對於照,有應物之義也。圓澄,喻也。覺,元妙法也。覺而元妙,照而寂也。上句覺性二字,亦約二法明寂照,但與喻相參,欲成句逗,故不次耳。
元明照生所,所立照性亡。迷妄有虗空,依空立世界。想澄成國土,知覺乃眾生。
真際云:圓明照生所等者,於彼元明性上,妄生照用,而形所相。
熏聞云:照即能見相,所即境界相。
有相當情,無相則隱,故照性亡。
苕溪云:照字義通真妄,猶明覺二義也。故前文云:性覺必明,妄為明覺,覺非所明,因明立所,所既妄立,生汝妄能,迷妄有虗空等。此乃無同異中,熾然成異,異彼所異,因異立同,同異發明,因此復立無同無異。是知虗空為同,世界國土為異,眾生即有為法,無同無異。
熏聞云:想澄成國土,知覺乃眾生。謂情與無情皆妄想所成。如天親說:有分別及無分別皆名為識,有分別名識識,無分別名似塵識。今想澄成國土,即似塵識也;知覺乃眾生,即識識也。宗唯識者,但謂此識不與真如同以一心為源,故說真如無覺無知,凝然不變,不許隨緣唯談八識生起諸法,由是與法性宗義同水火。若曉今家破四性已,隨宜而說,情通妙契,諍計咸失。
纂註云:由無明迷乎覺性,遂乃變成頑空,所有世界,皆依空立。又妄想澄凝,則成三土染礙;妄想知覺,則成九界紛擾。
空生大覺中,如海一漚發,有漏微塵國,皆依空所生。
苕溪云:有漏兼有情。
熏聞云:漏謂漏失,屬煩惱故。律云:癡人造業,開諸漏門是也。
漚滅空本無,況復諸三有?
三、有含情器。
有因有果,故婆沙以苦集二諦為三有體。
妄元無本,畢竟不生。故虗空如漚,不滅而滅;三有如幻,不無而無。
歸元性無二,方便有多門。
補遺云:上句言所入圓通,下句指十八界七大。
得涅槃之心則易,明差別之智為難。
聖性無不通,順逆皆方便。
上句指二十五聖無施不可,下句約機順土,故逆順之義生焉。如此土,耳根入道則順,餘根入道則逆。他土例說,雖有逆順,皆方便門。如此土,亦有餘根入道,但遲而不速,亦方便也。
苕溪云:應亦以聲聞所修為逆,菩薩所修為順。又菩薩中漸次為逆,圓頓曰順。下文云:淺深同說法。其義例然。
初心入三昧,遲速不同倫。
苕溪云:當根則速,差機則遲,日劫相倍,是不同類。
補遺云:此土凡夫入道之人,欲入三昧,於一十八界、七大有遲速之義。耳根入道則速,所以下取之;餘根入道則遲,所以去之。如來上文以諸聖修行實無優劣,又言二十五行誰當其根,只是將十八界、七大法相對此土機宜揀選,不能揀諸聖圓通也。歷觀下文,並將十八界、七大法相對此土凡夫根境揀宜不宜,更無一言指斥諸聖圓通為失也。如初色塵則曰:塵染不明徹,如何獲圓通?且優波尼沙陀析色至空,又曰妙色密圓,豈不於色精了明徹?揀聲塵云:音聲雜語言,一非含一切。且陳那於聲明悟,又曰妙音密圓,如何却云雜語言不含一切?是知諸聖雖得圓通,若以聲色對今初心,只成塵礙雜相,不能入圓通也。
色想結成塵,精了不能徹。如何不明徹,於是獲圓通。
苕溪云:初色塵,色由妄想,結成諸塵,塵質留礙,故於精明了別之性,不能通徹。
音聲雜語言,但伊名句味,一非含一切,云何獲圓通?
孤山云:聲塵中雜,謂種種語言。而此語言,但唯名句味耳。新翻皆云名句文。
釋要云:名詮自性,如云火秪詮得火,更不含水風等并是何火等。句詮差別,即言炭火、艾火等。文即是字,為二所依。古以文為味者,字能顯二,如味能顯食中之醎淡也。問:陳那悟聲塵與觀音耳根相類,今簡以為非者,蓋聲是佛語,根乃自身,認塵則著他語言,觀根則了己心性,是心聲塵亦為所簡。
香以合中知,離則元無有,不恒其所覺,云何獲圓通?
味性非本然,要以味時有,其覺不恒一,云何獲圓通?
觸以所觸明,無所不明觸,合離性非定,云何獲圓通?
熏聞云:香、味、觸、塵皆合中知,離則不覺。簡意大同。
法稱為內塵,憑塵必有所,能所非徧涉,云何獲圓通?
真際云:獨散徧緣,不依五根所取,稱為內塵。
補遺云:法塵為所緣,意為能緣,但心無並慮,如緣善心數,則不能緣惡,故曰非徧涉。既非徧涉,於凡夫法塵,豈獲圓通?若在迦葉圓通,則曰妙法開明,豈可斥曰能所非徧涉乎?
見性雖洞然,明前不明後。四維虧一半,云何獲圓通。
擕。李云:初眼根縱其見性,雖云洞然,奪其見相,故不明。後。
長水云:前方全明,後方全暗,左右傍觀,三分之二,故云四維虧一半。補遺云:此只就凡夫眼根見物,亦有洞然不昧者,欲以不明後奪之,故以洞然縱之耳。前文自將四隅以明凡夫所觀,只得一半,若四維即同四方,不成一半矣。此中欲將一半奪之,特指四隅耳。
鼻息出入通,現前無交氣,支離匪涉入,云何獲圓通?
舌非入無端,因味生覺了。味亡了無有,云何獲圓通。
苕溪云:舌根為識所依,亦名舌入。今文語倒,但是舌入,非無端耳。
身與所觸同,各非圓覺觀,涯量不冥會,云何獲圓通?
內身外物,能所相觸,方有覺觀,離中則無,故云各非等。若謂合中有者,其如物非體知,成敵兩立,故云涯量等。
知根雜亂思,湛了終無見,想念不可脫,云何獲圓通?
湛了終無見,如前精了不能徹也。以雜亂思,於湛了性終不能見。
補遺云:此亦就凡夫根境以辨聖人,明前不明後,乃凡夫那律半頭天眼,十方俱明,方是神通之相耳。如上自敘曰:我不因眼觀見十方,豈有神通但明前邪?鼻根通利,方有出入之息,若出入息支分之時,則缺於中交,兩相涉入,乃是中交。六根中唯鼻舌身三乃合中,知此三中,鼻根聞氣,似不待其香入,身遇寒暑冷煖,似不待觸入,唯舌根非味入,則舌無知,言舌非味入,則無端由知為舌根也。故下句便云因味生覺了也。身根中各言身觸兩離,非不也,圓成也。身觸兩離,則不成覺觀,身觸二物雖合,各有邊畔,非能冥會涯量,猶言邊畔。凡夫意根,多有亂思,不能照理,豈可入圓通耶?若在空生,從曠劫來,心得無礙,頓入如來寶明空海,如何斥云雜亂思不見湛了耶?
識見雜三和,詰本稱非相。自體先無定,云何獲圓通?
擕李云:論云:二和生識,謂根境和合,識生其中。今言三和者,能所合說也。根境乖時,識自無體,故云無定。
心聞洞十方,生於大因力。初心不能入,云何獲圓通。
孤山云:耳識中唯以心聞,不由根聽,斯是分真所得,故非初心能入。
長水云:普賢菩薩本用心聞,分別眾生所有知見,得大自在。今揀太高,收機不盡。既法界為體,心聞為用,故洞十方。此由普賢因修大行之所感,故中下之機於斯絕分,故云不能入。以眾生心中發明普賢行者方現其身,非同觀音觸物隨現。
鼻想本權機,秪令攝心住,住成心所住,云何獲圓通?
狐山云:數息乃調心方便,故曰權機。機,謀也,亦方便之異名耳。
資中云:若心有住,則為非住,有所住著也,非觀也,真則無住。
補遺云:此亦就此方凡夫言之。若使凡夫初心依此數息,守心於鼻端,乃成有相縛心之法,圓通安在?如世之痴禪兀坐,安能入道?若在難陀,見息化為光明,乃至云息久發明,明圓滅漏,安得斥云只令攝心住而已耶?
說法弄音文,開悟先成者,名句非無漏,云何獲圓通?
說法弄音文,因斥末俗講者,不務談理趣,衒其音聲,雜以外典,以為文華,若翫弄然。若欲於此說法舌根中求開悟,必資先有師教開解,或宿有善種,則或有之,不則無也。良由能說法者,必先學習,亦善種宿成,今日開悟之功,不獨在舌根矣。況所說名句,非入無漏之器,故今揀之。
持犯但束身,非身無所束。元非徧一切,云何獲圓通。
上首先以小乘束身,次以大乘束心,然後身心一切通達。今言今日初心,欲以持戒執身,從身識入道,則不可。何則?徒能束身,心不能束,言非身則心是也。元非徧一切,謂不能徧束身之與心也。然則今云身識,豈不是心?須知大乘菩薩所戒單心,小乘所治身口兼意,若望單心,只成身口。
神通本宿因,何關法分別?念緣非離物,云何獲圓通?
熏聞云:六神通中,漏盡通是意識內證,前五通是意識外用。斯由目連宿因成熟,從三迦葉邊聞法而發,且非初心入道軌則,是故簡之。
苕溪云:目連神通,由宿習所得,雖云旋湛,心光發宣,非關於法,分別而現。又小乘神通,皆是作意。
熏聞云:謂一心秪能作一,不同大乘無記化化通也。
緣物則有,離物則亡。
谷響云:小乘修通,天眼則緣障外色修之,天耳則緣障外聲修之,餘通皆然。
今謂身如意通中轉變他身,及世間所有隨心自在,亦是念緣,非離物相。
補遺云:目連得通,蓋由聞法得道,然後於意識禪定,發於神通,非獨意識而已。法謂法塵,分別即意識,舉所顯能耳。今欲對此土初心之人,只從意識入道者,意識必有緣念,不能離所緣塵物,如何可得圓通耶?
若以地性觀,堅礙非通達,有為非聖性,云何獲圓通?
初地大持地菩薩觀身微塵與世界微塵等無差別,乃至刀兵亦無所觸,豈可斥令堅礙非通達耶?騐知此中全以大地法相對初心以簡。
若以水性觀,想念非真實,如如非覺觀,云何獲圓通?
熏聞云:水大中,如如非覺觀。謂如如之理,非由水之覺觀所能契會。
補遺云:初心欲用尋伺心想念水性,豈能契如如圓通耶?覺觀即尋伺也,言能所不合,故曰非如如。
若以火性觀,厭有非真離,非初心方便,云何獲圓通?
火大厭有,烏芻瑟摩厭欲觀火,非真解脫。初心欲學火頭,厭欲火之有,只成取捨事行,不能婬欲,即是道之真離欲火也。抑又若依火頭徧觀火,大化婬心,成智慧火,此又非初心所宜。若初心治欲,自有方便,如五停心不淨是也。火頭發大心後,生大寶焰,已成真離,但初心非及耳。
若以風性觀,動寂非無對,對非無上覺,云何獲圓通?
風是動性,由動有寂,動寂相對,不成圓通,故為所簡。
若以空性觀,昏鈍先非覺,無覺異菩提,云何獲圓通?
先非覺,從迷空是無明,故屬昏鈍,望今妄心,故先非覺。
若以識性觀,觀識非常住,存心乃虗妄,云何獲圓通?
熏聞云:非常初心,以識為境,則念念流動,入道良難故。
孤山云:心本無心,存之則妄。
補遺云:彌勒唯心識觀,豈不達常住耶?騐知就初心觀識,不能即陰是真耳。
諸行是無常,念性元生滅。因果今殊感,云何獲圓通。
諸行是無常等者,蓋言今日初心欲依念根通則不可,初心動念即屬行陰無常,此念性既在凡位,元是生滅,如何以生滅因尅圓通果耶?
苕溪云:已上二十四聖,皆由所得圓通本根,非此土當根,乃為所簡,豈文殊之有慢心,諸聖之有慚德?文殊所簡去者,既而下,交所取耳根當此土機,須約十八界在迷陰境而說。但其中揀六識,有約高位,有約宿習,為非初心能入,此外為所揀去,文殊必先立以耳根當此土機故也。不然,一十八界皆可以起眾生根,諸聖本初隨緣撞著,雖在文殊,諒不可揀。今此自循六塵、六根、六識、七大諸法相而揀,何曾干涉諸聖邊事?若云須知揀聖全是揀機,未為盡理;須知揀法全是揀機。
我今白世尊,佛出娑婆界,此方真教體,清淨在音聞,欲取三摩提,實以聞中入,離苦得解脫。
長水云:娑婆世界耳根最利,故用音聲以為佛事。手鑑云:由前問云:何方便門得易成就?故今對曰:實以聞中入。謂此土初心依乎耳根,悟道則速,三昧易成;以餘根鈍故,悟道則遲,觀行難就。
由從耳根發識聞聲,引生第六識中聞慧,緣名句聞熏,成解心種子,納為教體。教體既成,然後思惟修習,入三摩提,成大解脫。
苕溪云:教體應具聲名句文,今言音聞者,以聲是實法,餘三是假,攝假從實,故但云音。音即所聞之境,聞即能聞之根,舉所顯能,而正示聞性,故云欲取等。又音即一切音聲,蓋本性之音耳。相宗之義,音即聲識,聞性即耳識,即見相二分,故音聲不出自之本性。前文由我不自觀,音以觀觀者,即反聞也。下文云圓真實,通真實,常真實,乃顯音聞之性。反聞故即空,觀空則清淨,故名梵音。以音聞之性,聞聲救苦故即假,故名海潮音。以正反聞時,不失尋聲救苦,應眾機時,不離反聞自性,則即中,故名為妙音也。
良哉觀世音,於恒沙劫中,入微塵佛國,得大自在力,無畏施眾生。妙音觀世音,梵音海潮音,救世悉安寧,出世獲常住。
長水云:初句總標歎,次二句歎三十二應,次二句歎十四無畏兼四不思議,次二句歎德號。補遺云:書曰:股肱良哉。良,善也。觀音補處安養而助化娑婆,皆股肱義。
孤山云:智冥妙理,故曰妙音;悲化羣生,故觀世音。此約法歎也。智冥理故,無二邊染污,如梵音清淨;悲化生故,赴十界機感,如潮不過限。此約吁歎也。救世結潮音赴機,出世結梵音冥理,亦是令眾生先得世樂,後獲常樂。
我今啟如來,如觀音所說。
譬如人靜居,十方俱擊鼓,十處一時聞,此則圓真實。
長水云:此解脫德也。
熏聞云:居,坐也。如禮記燕居、閑居然。
前觀音所陳三昧,所得殊勝,赴感不差,周徧皆應。十方,十界也。擊鼓,機動也。一時聞者,應不失也。應身無量,即圓真實也。
目非觀障外,口鼻亦復然。身以合方知,心念紛無緒。隔垣聽音響,遐邇俱可聞。五根所不齊,是則通真實。
長水云:此般若德也。
孤山云:口鼻身俱合中知。若將以合方知句居上,其義則順,蓋語倒耳。
熏聞云:心念紛無緒。說文云:緒,絲端也。言心念紛亂,如絲之無端。補遺云:心之亂,思多失,念徤忘,如絲之失緒也。以此明意根有障隔之義。
苕溪云:此明圓通,且寄耳用,以顯聞性異於五根也。用有時方,遠近以量,恐未達者,謂之無常,故有下文明常真實以顯也。
音聲性動靜,聞中為有無,無聲號無聞,非實聞無性。聲無既無滅,聲有亦非生,生滅二圓離,是則常真實。
長水云:此法身德也。
真際云:如羅睺羅擊鍾,聲于聞中,自有動靜,說為有無,非謂聞性是有無也。世人若以不聞聲時號無聞者,聞性已滅,聲塵更起,遣誰更聞?是知聲有聞性不生,聲無聞性不滅,生滅既而徧離,由是得名常真實也。
縱令在夢想,不為不思無,覺觀出思惟,身心不能及。
如前重睡,心想不行,聞舂擣聲,別作他物,此時豈憶靜搖?應知聞性不斷,故云不為不思。無覺觀出思惟者,此既不與念想相應,即出覺觀思惟之表,譯人迴文不盡,故令語倒。覺觀即尋伺也,思惟即是徧行思也,俱是心所,皆不相應,故名為出。又覺是本覺,即聞性也,觀即是照,此即順文。
夢聞舂擣之聲,雖不思惟,聞性不滅。及乎覺觀,盡聞不住,覺所覺空,則身心豈能及乎?
因粘上句不為不思無,故言覺觀出於思惟耳。
今此娑婆國,聲論得宣明。眾生迷本聞,循聲故流轉。阿難縱強記,不免落邪思。豈非隨所淪,旋流獲無妄。
阿難汝諦聽,我承佛威力,宣說金剛王,如幻不思議,佛母真三昧。
孤山云:金剛空也,如幻假也,佛母中也。
汝聞微塵佛,一切祕密門,欲漏不先除,畜聞成過誤。將聞持佛佛,何不自聞聞?
聞非自然生,因聲有名字,旋聞與聲脫,能脫欲誰名?
苕溪云:上既儆其自聞,今乃略示修相。先指妄聞,非無緣生。生必藉因,因即聲教。當以三慧,旋此根境,俱令脫黏。所執若銷,則能脫之慧,復何名狀?能脫亦亡也。誰名之言,即責其能亡之相也。
一根既返源,六根成解脫。
見聞如幻翳,三界若空華。聞復翳根除,塵銷覺圓淨。淨極光通達,寂照含虗空。
熏聞云:復其本聞,分破無明,故名為除。覺淨,即分真智淨。極光通達,謂真智究竟。若心起見,則有不見之相。心既離見,即是光明徧照之義。
長水云:淨極謂滿淨,解脫圓也;光通達謂滿覺,般若備也;寂照謂真理,法身極也。三德既圓,三障永盡,如大夢寤,如蓮華開,返觀世界,欲誰留礙?
苕溪云:幻師譬真如,幻作喻隨緣,真妄和合,變成六根,如諸男女一機,即耳根也。應以旋聞聲脫為抽。
熏聞云:如於木人,抽斷耳根轉動之機,則諸根動作,一時俱息。
又應知要以一機抽,機謂機關,雖轉動如人,元無主宰。故智論云:佛所說法,皆無有我,亦無我所,但諸法和合,假名眾生。如機關木人,雖能動作,內無有主。若觀上文云:幻作諸男女,似非木人,恐是幻術使其木人,故見諸根機動之相。
補遺云:幻者,假為之名,非必如幻師幻藥化成男女;但是假作木人,即名幻師幻作耳。
六根亦如是,元依一精明,分成六和合,一處成休復,六用皆不成。
苕溪云:上二句登圓初住,下二句從力至極。
熏聞云:今謂機者,亦應怗前抽機之喻。
補遺云:反聞,不循塵也。聞自性者,却以耳聞之性為所聞,能聞是觀也。前云何不自聞,聞亦然。上聞字是能觀,下聞字是耳根聞性,照其聞性,寂然歸真耳。
此是微塵佛,一路涅槃門。過去諸如來,斯門已成就;現在諸菩薩,今各入圓明;未來修學人,當依如是法;我亦從中證,非唯觀世音。
誠如佛世尊,詢我諸方便,以救諸末劫,求出世間人。成就涅槃心,觀世音為最,自餘諸方便,皆是佛威神。即事捨塵勞,非是長修學,淺深同說法。
苕溪云:謂此方所有於諸方便而得悟者,由佛之力。苟他土以餘根為利,耳根為鈍者,反顯可知。
長水云:前四句頌佛令揀成就,下二句正指圓門顯是雅當,自餘下五句明二十四聖各隨所因事相而成觀行,皆是佛之威神方便令其得道,非是久長修學淺深二機同入之法門也。足顯觀音即是淺深二機同說同入長修學之法門耳。
釋要云:即事捨塵勞者,因權小而入實也。又因婬、因刺、因水等事也。
補遺云:唯自餘下五句,方是揀諸聖圓通之文。意云:除耳根圓通之外,其餘根入圓通之人,乃是佛威神,就餘根塵之事,亦能捨塵勞,但非久遠永則也。蓋非正逗此土機宜,故曰非是長修學也。前歷法相揀,則曰非圓通,此揀能入人,亦是圓通,但不可為此土永則耳。前二十四聖,敘昔所證,在小則淺,在大則深,此淺深者,於餘根塵得入者,不可與耳根聞說法為同,故曰淺深同說法,以上非是二字冠下故也。相倍遲速不同倫。又亦可凡此土於餘根塵得入者,必先同聞說法,以聲教為本,方能入道,故曰皆是佛威神,及經淺深同說也。所以荊溪云:此土入者,不假餘塵,雖有滅後色經,淨名香飯,及以法行思惟悟等,並以金口聲教為本。
頂禮如來藏,無漏不思議,願加被未來,於此門無惑。方便易成就,堪以教阿難,及末劫沉淪,但以此根修。圓通超餘者,真實心如是。
長水云:如來藏即一體三寶,具足無漏性功德故。
於是阿難及諸大眾,身心了然得大開示,觀佛菩提及大涅槃,猶如有人因事遠遊未得歸還,明了其家所歸道路。
文殊,指已選圓通心。一會之眾,根器各異,大小不同。前文觀音說竟,即感諸佛放光,互來灌頂,兼灌大菩薩及阿羅漢,受彼光者,一時俱獲金剛三昧。此即顯會二十四聖諸別觀門,一時圓入,觀音修證。今此阿難及諸初心,聞說偈已,隨其位次,悟入有異。阿難等方悟圓通,從耳根入,猶未有證,故云明了其家所歸道路。手鑑云:最初語云:不知常住真心,乃至不知七大圓融,洎乎知者。即解中之悟也。次請云:示我本發心路。復云:未達圓通本根。佛令諸聖各說初門,又敕文殊選令易入,遂領云:是中修行,得無疑惑。即行中之悟也。斯則於解於行,坦然明白,可舉而行,故有了家歸路之喻也,未證明矣。
普會大眾,天龍八部,有學二乘,及諸一切新發心菩薩,其數凡有十恒河沙,皆得本心,遠塵離垢,獲法眼淨。
孤山云:阿羅漢其名雖小,其證乃圓。准涅槃四依品第四,依人名阿羅漢。
苕溪云:四卷指登伽方得三果,約圓位收之,即七信已前也。此中若用四依判位,恐升之太高,以第四依之住第十地故,秪應示作聲聞,同除四住,證阿羅漢,如涅槃中聞常取果之比也。
無量眾生皆發無等等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
按天台釋法華分別功德品,發菩提心,初入十信也。故仁王般若云:十善菩薩發大心,長別三界苦輪海。
補遺云:發心者,必以真如妙理,平等其心,蓋無等而論等耳。良由心佛無二,何所論等乎?
阿難整衣服,於大眾中合掌頂禮,心迹圓明,悲欣交集,欲益未來諸眾生故,稽首白佛:
菩薩四誓,以度人為先;如來十號,以應世為本。當知五住究盡,二死永亡,方云得度。
世尊!此諸眾生去佛漸遠,邪師說法如恒河沙,欲攝其心入三摩地,云何令其安立道場遠諸魔事,於菩提心得無退屈?
長水云:前雖廣說圓通修證,凡夫始學,障難尤深。況末代邪宗,紛然競起,邪言惑正,魔辨逼真。濫迷既多,朋流者眾,若不甄辨,妨正修行。故以戒定慧騐之,邪元自露。故九十六種外道,皆能修禪,而無戒德。涅槃經云:魔尚能變身為佛,豈不能為四依菩薩?
釋要云:住前名初依,五品十信位也。初住至五住名二依,六七二住名三依,八九十住名四依。通言依者,以內有道法,堪受人天依止也。此約圓教配也。恐惑亂世間,故佛不說。若言聽畜八不淨物者,一田宅,二種殖根栽,三貯聚稻穀居監求利,四奴婢人民,五養群畜,六金銀財寶,七象牙刻鏤諸寶大牀等,八銅鐵釜鑊等物。是魔所說身外之物,尚不許畜,何況婬盜殺妄根本貪嗔?世有愚人,為魔所惑,誹毀戒律,言是小乘,自稱大乘無礙自在,下經廣破。此等並是魔業,故佛深誡,是稱必定大乘明了之教。阿難大權,愍我將來必陷魔難,故殷勤毀請,永為真誡耳。
熏聞云:邪師說法者,如梁肅止觀統例云:去聖久遠,賢人不出,庸昏之徒,含識而已。致使魔邪詭惑,諸黨並熾,空有云云,為坑為穽。有膠於文句不敢動者,有流于渀浪不能住者,有太遠而甘心不至者,有太近而我身即是者,有枯木而稱定者,有竅號而稱慧者,有奔走非道而言權者,有假於鬼神而言通者,有放心而言廣者,有罕言而為密者,有齒舌潛傳而為口訣者。凡此之類,自立為祖,繼祖為家,反經非聖,昧者不覺。今阿難請意,謂當爾之時,恐諸眾生為彼所惑,云何令其攝心入定等。
爾時,世尊於大眾中稱讚阿難:善哉,善哉!如汝所問,安立道場,救護眾生末劫沉溺。汝今諦聽,當為汝說。
阿難大眾:唯然奉教。
佛告阿難:汝常聞我毗柰耶中,宣說修行三決定義,所謂攝心為戒,因戒生定,因定發慧,是則名為三無漏學。
長水云:此總明三學,下別示戒學。以定慧二門前已說,故扶律談常同涅槃矣。
定慧二門前已說者,從初至第四半經總是開解即慧學,從阿難舉喻譬如天王賜與華屋至此是明定學,故此下唯明戒學。扶律談常者,意明今經唯顯圓頓合明大乘持戒,何以但明四根本戒,以符合小乘律制為最後誡勗?攝心為戒斷性亦無,即大乘持戒,故知名雖同小持心永殊。
孤山云:毗奈耶,此云律。
谷響云:以此方法律之名,翻彼土奈耶之語。律者,詮也,詮量輕重犯不犯等。風俗通曰:皐陶謨:虞造律。律訓詮。又尚書大傳曰:丕天之大律。注云:奉天之大法。法亦律也。
阿難!云何攝心我名為戒?
若諸世界六道眾生其心不婬,則不隨其生死相續。
孤山云:大乘則殺戒居初,慈心為本故;小乘則婬戒居初,人多喜犯故。今扶小律,以婬為初。又小乘四重,唯制殺人,犯者既稀,故居盜後;今制殺畜,須居盜先。又四重制僧,五戒制俗,亦復不同。大論:婬欲雖不惱眾生,心心繫縛,故為大罪。是以戒律中,婬欲為初,白衣不殺戒在前,為求福故。
汝修三昧本出塵勞,婬心不除塵不可出,縱有多智禪定現前,如不斷婬必落魔道。上品魔王、中品魔民、下品魔女,彼等諸魔亦有徒眾,各各自謂成無上道。
熏聞云:縱有多智禪定現前,如不斷婬,必落魔道。應知此約比丘等修正定者,借使得入觀行位中,若不斷婬,正翻為邪,即同魔業。殺戒亦爾,但隨定力三品分之,暫得生天,天報若終,還墮地獄。下云:受魔福盡,墮無間獄。
我滅度後,末法之中多此魔民,熾盛世間,廣行貪婬,為善知識,令諸眾生落愛見坑,失菩提路。
落愛見坑者,愛義可知。見者,如為眾生說行婬欲非障道法,或復錯說婬欲是道等。
汝教世人修三摩地先斷心婬,是名如來先佛世尊第一決定清淨明誨。
戒雖與小乘名同,而持隨有異。此則一一內防心念,輕重等持;彼則事逐緣成,輕重隨戒。故先斷心婬。故論云:心生則種種法生,心滅則種種法滅。故與小乘持戒全別。
補遺云:即律中受隨二戒也。初誓受於師,後隨而行之也。
熏聞云:今謂先斷心婬,乃防萌杜漸之意,非謂起心便同初萹一例結罪。如大經云:言語嘲調,壁外釧聲,男女相追,皆汙淨戒。天台菩薩戒疏指此為汙定共戒。又稱嘆摩觸等,皆是婬戒方便,悉犯輕垢。當知大經云:菩薩持遮制戒,與性重戒等無差別者,蓋慎小過,如護夷愆耳。
是故,阿難!若不斷婬修禪定者,如蒸砂石欲其成飯,經百千劫只名熱砂。何以故?此非飯本,砂石成故。汝以婬身求佛妙果,縱得妙悟皆是婬根,根本成婬輪轉三塗必不能出,如來涅槃何路修證?
必使婬機身心俱斷,斷性亦無,於佛菩提斯可希冀。
長水云,正云波卑夜,此翻惡者。
熏聞云:或言殺者,斷人善根,故名殺;違佛亂僧,罪莫之大,故名惡。波旬訛也。
阿難!又諸世界六道眾生其心不殺,則不隨其生死相續。
汝修三昧,本出塵勞,殺心不除,塵不可出。縱有多智禪定現前,如不斷殺,必落神道。上品之人為大力鬼,中品則為飛行夜叉、諸鬼帥等,下品當為地行羅剎。彼諸鬼神亦有徒眾,各各自謂成無上道。
帶殺修禪,報為神道,功深福厚,為大力鬼。即五嶽四瀆,係祠祀者,功淺福劣,列在中下八部所管,及大海邊羅剎國類。因修定故,皆有業通,迅疾無礙,不斷殺故,受此惡趣,為天驅役。若不修禪,及不修福,但行殺害,直入地獄,無此差降。
擕李云:涅槃迦葉問佛:云何如來先許比丘三種淨肉?佛言:為隨事漸制故。言三種者,除人、蛇、象、馬、驢、狗、獅子、狐、猪、獼猴十種之外,若不見、不聞、不疑,即名為淨。今云五者,加自死、鳥殘二也。涅槃復有九種淨肉,即于三淨各開正罪及前後方便也。
谷響云:于見、聞、疑中,各說三相。且見中三者:見謂牽畜去時,乃至見彼持刀臨殺時,名方便;見正殺時,即根本正罪;見殺已歡喜,名後方便。不見此三,名為淨肉。聞三亦爾。疑中三者:初瞥爾舉心,名前方便;分別思忖,疑為己殺,名根本正罪;疑已歡喜,名後方便。無此三疑,名為淨肉。
然諸律並明魚肉為食,唯楞伽、涅槃及以今經,悉唱斷肉。蓋說被機,事有頓漸,定慧既爾,戒律亦然。故梵網頓制,對別圓之機,久斷食肉。但鹿苑以來,毗尼漸制,對藏機故開三淨,化道將終,則取漸歸頓,于是三經俱唱斷肉。楞伽且制藏通菩薩,此經則兼制三乘,洎至涅槃,更獨制聲聞,殷勤告示云云。汝婆羅門,西方四姓,以婆羅門為上,故彼五天,悉號婆羅門國僧,亦號為婆羅門僧華。備西域記。
長水云:似三摩地鬼神定也,亦能令知過去未來事,與善定相似,如起信說。
汝教世人修三摩地,次斷殺生,是名如來先佛世尊第二決定清淨明誨。
是故,阿難,若不斷殺修禪定者,譬如有人自塞其耳,高聲大呌求人不聞,此等名為欲隱彌露。
清淨比丘及諸菩薩,於岐路行不蹋生草,況以手拔?云何大悲取諸眾生血肉充食?
熏聞云:草本無情,外計云有,佛遮其謗,故制壞生。清淨戒者,尚兢持之,況有情之類乎?
若諸比丘不服東方絲綿絹帛,及是此土靴履裘毳、乳酪醍醐,如是比丘於世真脫,酬還宿債不遊三界。何以故?服其身分皆為彼緣。如人食其地中百穀足不離地,必使身心於諸眾生,若身身分、身心二塗不服不食,我說是人真解脫者。
資中云:西國指此方為東,彼尚不許雜野蠶綿作新臥具,況有家蠶?律中若有犯者,斬剉塗埵,終不衣也。
補遺云:似若取犯者,綿絹斬剉,用塗漫泥埵,示無用也。
酬還宿債,即此生身,捨此則逈別三界矣。
釋要云:物理論云:梁者,黍稷之摠名;稻者,粳糯之總名;菽者,眾豆之總名。三穀各二十,合六十,蔬果之實合二十,合為百穀。
荊公云:此為凡夫求解脫者說,所謂凡地修聖行者也。若果地所習非凡夫法,非聖人法,苟可與彼為緣,乃將所以度脫之。
如我此說,名為佛說;不如此說,即波旬說。
阿難!又復,世界六道眾生其心不偷,則不隨其生死相續。
汝修三昧,本出塵勞,偷心不除,塵不可出。縱有多智,禪定現前,如不斷偷,必落邪道。上品精靈,中品妖魅,下品邪人,諸魅所著。彼等群邪,亦有徒眾,各各自謂,成無上道。
熏聞云:潛匿奸欺,則懷偷賊之心。稱善知識,則盜聖賢之名。若據各自謂己得上人法,此則已是犯大妄語。今且用為取財之緣耳。證真引十誦律有六種盜心,謂苦切取謂乞怜狀、輕慢取有現威狀、以他名字取謂我是善知識、觝突取謂慢罵使伏己、受寄取謂昏昧他寄附、出息取謂以錢責人之息者。五分律有四種,謂諂心、曲心、瞋心、恐怖心。四分律有十種,謂黑暗心謂不知因果、邪心謂不識正理、曲戾心謂諂附、恐怖心謂惟恐失之、常有盜他物心既言常有,則不問多寡,必欲盜耳、決定取若以力強取,不問可否、寄物取、恐怖取謂以言恐之,如談他地獄受報搖憾之事而取財、見便取謂伺其可取之便而盜之、倚託取謂假借權勢。經云:恐令失心,即恐怖取。失心,即令前人失己正念,俱墮邪見。今謂此經潛匿奸欺等,其言雖略,足以蔽諸。而偏指稱善知識者,將非如來懸鑑末世,其徒實繁耶?持此經者,當以自省。
梵網經自手作食犯輕垢罪,律文犯墮。
云何賊人假我衣服禆販如來,造種種業皆言佛法,却非出家具戒比丘為小乘道?由是疑誤無量眾生墮無間獄。
禆,附也,謂附佛法以自活命。
又禆,增也。如販賣人加增其價,自無實德而加增之。以販賣而求為之師,乃販賣佛法耳。
資中云:涅槃邪正品云:我滅後,是魔波旬漸當壞亂我之正法,乃至作比丘、比丘尼像,及阿羅漢等形。以此有漏之身,稱是無漏。乃至說言無四波羅夷、十三僧殘、二不定法、三十捨墮、九十墮、四懺悔法、眾多學法、七滅諍等。無偷蘭遮,亦無五逆等罪,乃一闡提。乃至若犯如是等罪,亦無有報。如是說者,並是魔說云云。
常聞冷齊夜話云:曾於夏月道逢禪者,問所從,曰:閩中飫生茘技而還。又問:此復何之?曰:欲到盧山讀未見碑耳。予曰:子何破夏而出?曰:夏制豈為我輩設耶?彼文嗚呼!何無識之甚乎?豈有輕佛制而口腹是急,尚欲稱之哉?往往無識蹈其跡而輕佛制者多矣,疑悞墮獄,可弗信歟?
孤山云:盜者,取他依報,資于己身。今損正報,以供上聖,故能翻破無始盜業。
補遺:荊公苕溪釋要云:法華藥王本事品中云:有人問:律制燒身得蘭,燒指得吉。此中讚燒,其事如何?今為答之:大小開制,教法不同。小制結遇,大制令燒。故梵網中若不燒者,非出家菩薩,豈獨令俗而不制道?故知順小行易,不燒何難?從大乘難,燒乃不易。世以不持為大,則小大俱傾。手著𦚾曰揖。酈食其初見沛公,方以兩女洗足,酈生長揖不拜。長揖謂似欲揖而去也。今云長揖世間,亦取謝絕之意。
若不為此捨身微因,縱成無為,必還生人,酬其宿債,如我馬麥正等無異。
苕溪云:馬麥緣在興起行。經云:
佛昔于迦葉佛時,為婆羅門,博通典籍,教五百童子。因王設會,請佛及僧。有一比丘,病不能赴。佛及大眾食已,還時為病比丘請食,過梵志山。梵志聞食香美,便與嫉妬曰:此髠頭沙門,正應食馬麥,不應食此甘饌之供。告諸童子,童子曰:此等師主,亦應食馬麥。佛告舍利弗:爾時婆羅門,則我身是。五百童子,今五百羅漢是。病比丘,即彌勒菩薩是。以是因緣,我與卿等,經歷地獄,無數千歲。今雖成道,爾時殘緣故,于毗蘭邑,食馬麥九十日也。又中本起經,明舍衛國隨蘭郡,有婆羅門,名阿耆達多,請佛與五百比丘,三月供食。時婆羅門,為天魔所惑,耽荒五欲,退入後宮。其郡既飢,人不好道。佛與比丘,各且分衛,三日空還。時有馬師,減麥飯佛及比丘等云云。
長水云:前云摩登伽在夢,誰能留汝形,今云縱成無為,必酬宿債者,此示業報不亡。成無為後,現有為身,尚還宿債,況全未離有為,而欲妄逃業果,其可得乎?
汝教世人修三摩地,後斷偷盜。是名如來先佛世尊第三決定清淨明誨。
是故,阿難,若不斷偷修禪定者,譬如有人水灌漏巵欲求其滿,縱經塵劫終無平復。
谷響云:巵,飲酒器也。
熏聞云:寶雲經云:凡乞食分為四分:一分奉同梵行者,一分與窮乞人,一分與諸恩神,一分自食。上有人等二句是捨心,下身肉等二句是捨身。亦可捨身之際,須亡能捨之心。故智論云:捨身易,捨心難。
苕溪云:法華以前,圓教之外,皆不了義,蓋權實未融故也。今既開顯,同法華圓,豈將不了,以誤初學?若乃去實取權,誘物從己者,亦佛法之大盜歟?
長水云:不將佛方便說,迴作自己心中獨悟之法,以此詃惑無識初學,得食淨肉,必至了教,一切皆斷。不了義教,將為究竟說也。執楞伽云:愚痴凡夫,惡見所噬,邪曲迷醉,妄稱一切智說。暉解云:無智之人,不了如來方便說法,而乃妄稱一切智人,作究竟說。
熏聞云:未得三果,未證無學,此似見魔。或求下,正是愛魔。
長水云:涅槃邪正品云:若有說言:我已得成阿耨菩提。何以故?以有佛性故。有佛性者,必定得成阿耨菩提。當知是人犯波羅夷罪。何以故?雖有佛性,以未修習諸善方便,是故未見。以不見故,不得成就阿耨菩提。故知略不修斷,自稱即是佛者,皆大妄語,犯波羅夷,非佛弟子。
是一顛迦銷滅佛種,如人以刀斷多羅木,佛記是人永殞善根無復知見,沉三苦海不成三昧。
孤山云:大妄語,罪同於闡提。
熏聞云:多羅樹,形如椶櫚,高者七、八十尺。
我滅度後,敕諸菩薩及阿羅漢,應身生彼末法之中,作種種形度諸輪轉,或作沙門、白衣、居士、人王、宰官、童男、童女,如是乃至婬女、寡婦、姦偷、屠販,與其同事稱讚佛乘,令其身心入三摩地,終不自言我真菩薩、真阿羅漢,洩佛密因輕言未學。
長水云:四攝利人,作種種化,初同其道,後勸佛乘,盡為益化,非貪利己。釋要云:四攝者:一、布施,以財法二施,令彼附己也。二、愛語,以輭順之語,慰彼受道。三、利行,三業利他,令生恭敬。四、同事,以種種形,同其事業。
補遺云:泄佛密因者,凡應化同凡,乃作佛之密因耳。
唯除命終,陰有遺付。
孤山云:非公灼惑眾,但私示于人耳。南嶽之言鐵輪,天台之示五品,功德鎧說偈,真觀師屈指,即其事焉。谷響云:南嶽臨終謂其徒曰:吾一生望入銅輪,領徒太早,損己利他,今但鐵天輪耳。瓔珞以十輪喻位,鐵信、銅住、銀行、金向、水精地、摩尼等。南嶽六根清淨,即圓十信位也。智者臨滅謂智朗曰:吾不領眾,必淨六根,以損己益他,但居五品。求那䟦摩,此云功德鎧,罽賓國王之子。宋文帝時來于建康,臨終作梵語說偈,付弟子何沙羅寄歸西土。文帝令譯,乃言于闍婆林邑證得須斯兩果,至死反屈二指以表之。真觀,錢塘天竺寺僧,當隋文帝時,及死及屈三指表證三果。
云何是人惑亂眾生成大妄語?
汝教世人修三摩地,後復斷除諸大妄語。是名如來先佛世尊第四決定清淨明誨。
是故,阿難,若不斷其大妄語者,如刻人糞為旃檀形,欲求香氣無有是處。我教比丘直心道場,於四威儀一切行中尚無虗假,云何自稱得上人法?譬如窮人妄號帝王自取誅滅,況復法王如何妄竊?因地不真果招紆曲,求佛菩提如噬臍人,欲誰成就?
果招紆曲,三塗報也。
擕李云:噬臍,喻求菩提不可及也。
熏聞云:魯莊公六年,楚文王伐申,過鄧。鄧祁侯曰:吾甥也。止而享之。騅甥、聃甥、養甥請殺楚子,鄧侯弗許。三甥曰:亡鄧國者,必此人也。若不早圖,後君噬臍。言若齧腹臍,喻不可及。
若諸比丘心如直弦一切真實,入三摩提永無魔事,我印是人成就菩薩無上知覺。
如我所說,名為佛說;不如此說,即波旬說。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卷第六
長水云:此門次第,合次那律,以是六根之耳根故。釋要云:最後說者,凡有三義:一、以圓通義廣,正是此方便宜故,備顯修證之門,廣化儀之相也。二、以慶說相繼,意欲觀音說後,即便慶贊,以表正讚觀音,旁兼餘聖。若於那律次說,若不慶贊,不彰觀境最優;若便慶贊後說,諸聖應非。故留後說,即慶贊正旁,自然著矣。三、敕揀連環,觀音說竟,便敕文殊料簡,連綿相接,事無斷絕故也。
熏聞云證真。引天台云:西音阿那婆婁吉低輸,此云觀世。昔能所圓融,有無兼暢,照窮正性,察其本末,故稱觀世音。又梵語阿縛盧枳帝濕伐羅,此云觀自在。唐三藏云:觀有不住於有,觀空不住於空,聞名不惑於名,見相不沒於相,心不能動,境不能隨,動隨不亂,其真可謂無礙智慧也。今觀諸經標名,或單云觀世音,或單云觀自在,唯大悲心陀羅尼經具云觀世音自在。
孤山云:觀謂能觀之三觀,世即所觀之三諦。以聞世間、出世間殊音異說,皆了即空、假、中,故名觀世音。然此義與法華有殊。彼云:一心稱名,菩薩即時觀其音聲,皆得解脫。則音在他機。此云:由我觀聽十方圓明,故觀音名徧十方界。則音屬自行。應知因中自行,異上化他,二義畢備。兩經所說,各舉一邊耳。准下文云:由我不自觀音,以觀觀者,令彼十方苦惱眾生觀其音聲,即得解脫。此亦同於法華釋名之意。但彼為流通本經,故偏對他機;今為伸敘昔證,故正約自行。
苕溪云:教即世音。
以初稟教,即是耳根所對之境故。
聞即耳根。
此從能聞邊說。若約所聞,有通有局。取彼佛音教,通取一切聲塵之境,皆所觀之境也。思修,皆能觀之觀也。
聞非無觀,以觀行成時正在思修故。應知三慧有橫有竪,橫則名字已上位位有之,竪則名字為聞、觀行為思、相似為修,三慧具足能得相似分真之定,故曰從聞思修入三摩地。
然則觀由境入,境實徧通,而特取音聞者,乃逗機之要也。昔佛既爾,今佛同然。故文殊云:此方真教體,清淨在音聞,欲取三摩提,實從聞中入。
抑又觀音之三慧,乃詶阿難之三請也:一、方便之請,二、入門之請,三、根本之請。
涅槃云:證大涅槃有四因緣:一者近善知識,二者聽聞正法,三者思惟其義,四者如說修行。若言若行是大涅槃近因緣者,無有是處。佛即善知識也,三摩提是大涅槃也。當知此上雖有信法兩行,而正在信行。又法行非全不聞,但少從佗聞,多自思惟耳。若然,則信法兩行並由三慧者,方有所證。無聞慧如覆器不能受水,無思慧如漏器雖受而失,無修慧如穢器不堪飲用。三慧備者,既仰且完而復清淨,所受之水足堪飲用,止渴除垢何莫由斯?又無三慧是理即佛,有聞慧是名字即佛,有思慧是觀行即佛,有修慧是相似即佛。是故備斯三者,能入三摩成分真佛及究竟佛。然此觀音所說三慧入道,正是滅後眾生之行門。向如來敕令諸聖各說圓通,正在觀音行門,以酬阿難本根之請,而亦遠酬天王賜與華屋。雖獲大宅,要因門入之,請大宅之門是三慧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