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嚴經義疏釋要鈔
首楞嚴經義疏釋要鈔卷第五
首楞嚴經義疏釋要鈔卷第五
二、明修行方便。一、總結前文。
△答最初方便竟者。約解論方便竟也。
▲二、敘今來意。此下約行論方便也。圓覺經中,信解真證為本起因,即文殊章。次則依解修行,隨根證入,即普賢也。下十章經,正同此下經文也。然彼有三根:初通明觀行,上根修證;次別明觀行,中根修證;後道場加行,下根修證。斯皆被圓機也。若尋今經,亦有斯三。何則?如前七處徵心,破心破見,及破十八界、七大性等,皆了本空,元如來藏及四性,推撿無生。若上根利智,入心成觀,即會藏心。苟或於茲未入,更須此下別明止觀觀音、觀門等,被之方入,得非中根耶?次後建立壇場,六時行道,誦持神呪等,正助相兼,即下根也。今論即解之行,不別而別,即中根也。然更復知前所明解,未必全解,行在其中。今所明行,未必單行,解亦兼之。但約旁正以分經也。
初、經家總敘。
△輕安者,今阿難疑消心懌,似得支林功德故也。喜悟藏心,即喜極故流涕;恨無行法,即傷歎故成悲也。
▲二、阿難別歎。
△方便者,梵云漚和俱舍羅,此云善權方便。以善巧方便,提擕獎導,出生死暗冥,故云引出沈冥。胡云摩尼,此云如意。
△賑。給者,賑惠貧乏,給濟孤獨也。
△永覆無明者。無始至今,汩無明海,不遇如來,孰由開曉?
▲初、正敘。
△含育者。性具十界,故曰含。能隨緣變,造十界事法,故曰育。
▲二、喻顯。
△天王即天子也。春秋時,周室衰弱,諸候僭濫稱王,仲尼正名,稱周為天子王以別之也。
▲二、正請修路。
△本發心路者。本時發心所修之行,是趣涅槃之道路。
△得陀羅尼即請。一心三觀,故曰總持。
△入佛知見。即一心三諦之理,眼智開發,故云知見。
經家敘意
△未自在。不達一法界妙止觀而修,名未自在。又未入初住,名未自在。
▲二、舉義許宣。
△二、決定者。三世諸佛,決定須修止觀二法,取無上果也。
▲疏初、略示經意。
△真如觀者,實相觀也。占察經中明二種觀法:一者唯心識觀,二者真如實觀。實相觀理,唯識歷事。從理則唯達法性,更無餘途。從事則專照起心,四運叵得。亦名本末相映,事理不二。今經首楞嚴定,體達九界,即是佛界,名事究竟。然必含二種觀法。如今經直觀三諦,清淨本然,周徧法界,即唯達法性,更無餘途,即實相觀。歷彼三科、七大、四生,推撿無生,方顯藏性,即唯識觀。專照起心,四性叵得也。此二種觀法,皆是圓修。但發軫有異,分二種也。今觀如來藏體,清淨本然,周徧法界,故云真如觀也。然復應知,止觀通于大小權實。若在今經,即是圓頓止觀,仍通五即。初心雖則雙學,未能相即,名為隨順。即名字止觀修成,法爾相即,名為俱運。即觀而止,即一止而三止。全止為觀,即一觀而三觀。非三而三,體即一故。不一而一,三義宛然。三一互融,方成一妙止觀。以止止散,則無法而不寂。以觀觀昏,則無昏而不朗。斯止觀成,即是觀行相似止觀。若眼智開發,諦觀一如,法界獨朗,名真三昧。即前云:我以不生不滅,合如來藏。下云:生滅既滅,寂滅現前。又云:從聞思修,入三摩地。此分真究竟止觀也。
△一切所依賴者。一切諸佛,皆以止觀而成正覺也。下云:過去諸如來,斯門已成就云云。
▲初止
△起隨順行者,了法皆空,起無相行,順寂滅理,因心果心,悉無相故。向理心絕,是相皆泯也。如眾器入於炎爐,混而為一也。
△止一切境界者。唯心之外,更無一法可得也。
△奢摩他是止結。云觀者,顯即觀之止也。然止觀俱以觀結者,蓋顯旁正也。天台云:斷惑之時,觀慧為正,止但旁助。永嘉云:惺惺為正,寂寂為旁。皆此義也。
▲二
△觀煩惱根元者。欲要斷除,先須識知分齊,一一明白,方能破斷。如人捉賊,須知賊之居處面貌等,方可捉獲。
初、標義勸。
△因地發心者,即最初行所依心,即初起覺悟智也。起信云:覺知前念起惡故,能止後念,令其不起。即制令此心成不生滅,與果相應也。
▲二、約義顯非。
△普賢觀者,即觀普賢菩薩行法經也。既云因果皆是實相,豈得以生滅為因心耶?
初、舉喻總彰生滅。
△疏:妄心如器等,即暗立比量也。應云妄心是有法,定是壞滅為宗因。云以是因緣所作性故,同喻如器世間,異喻如虗空。又云真心是有法,定無壞滅故為宗因。云非所作性故,同喻如虗空,異喻如器界。空非所作,故無壞滅。然今云空無壞滅,且約一期,不隨物有凋變故也。如下云一人發真歸元,十方虗空悉皆消殞,即非究竟不壞也。
▲初、示其濁因。
△堅相為地者,髮、毛、爪、齒、皮、肉、筋、骨等。
△四纏者。經云:二上二下,即交纏也。由此四大交纏,故分一真,成六根也。
△為覺者,鼻舌身也。
△為察即意根也。
▲二、喻其濁相。
△真妄等性相違背者。真本清淨,寂無相故。妄唯染汙,相差別故。
初劫濁。
△汝見虗空者,見即妄見,虗空即無明,徧迷法界所成也。
△成住壞空各二十增減。從十歲時,百年增一年,增至人壽八萬歲。從百年減一年,至人壽十歲,名一增減云云。意云:雖長亦不離時分所攝。
△非劫末之劫濁者。揀異三災壞時劫濁也。尋常所論,見以五利為體,煩惱以五鈍為體,眾生但覽見慢果報,立其假名也。命以連持一期色心為體,催年促壽曰命。劫但四濁,聚在其時名劫。經云:劫濁亂時,眾生垢重。今此但取妄初起時,名為劫濁,即業轉也。
▲二、見濁。
△摶,聚也。依六觸因緣生六受境,有違、順等別,故一一受有苦、樂等不同。四大本非留礙,由見、聞、覺、知擁令留礙。妄見本非六根,由四大旋伏,令成見、聞、覺、知也。由此交織,諸相炳然,見境領納,故云見濁。四微形相者,色、香、味、觸也。
▲三、煩惱濁。
△憶識誦習者,意識緣三世境也。能分別識性,從見聞覺知所發,故云性發知見。所分別相,從六塵現,故曰容現六塵。離六塵,無所憶識誦習之相,故曰離塵無相。離見聞覺知,無能憶識誦習之性,故曰離覺無性。
△六、識分別三世徧緣者。意識能緣三世依正之境,復能執受憶過去境,即獨散意識,緣落謝塵。
△識現在塵。即明了意識,隨前五所取,緣現量境。
△誦習未來,即未形非事,預思念也,即獨敬意。緣比量境,想像所取之境,亦有六想,擾亂真性,名煩惱濁。前四麤,即二障煩惱也。
▲四、眾生濁行,以遷流造作為性。若以妄情所著,唯惟久住世間,業行變移,巡環諸界,故曰遷流國土。
△行者六思。思即業也。業具善、惡、不動等別。去動被業牽,住留但情執,情業相參,故云交織。
▲五命濁
△元無異性者。總報之主,唯一本識,故云無異。六塵隔別,見聽爰分,根塵異故,識乃分離,取六塵境。
△性中相知者,唯一本識為體故。
△用相背者。眼唯了色,且不別聲等,故曰背也。
△命是報法者。由前世業法之所感,故遂有脩短之殊。夫受身者,由命煖識三不相離也。命即氣息報風。連持不斷,色心可久。命不連持,色心則變。煖即遺體之色,識即心主也。
△同異失準者。同不定同,用相背故;異不定異,性相知故。
△業繫。苦相者,即果報相也。由業繫縛,妄識受苦樂報也。
初勸揀妄依真。
△遠契者。凡聖因果懸殊,故云遠。
△先當擇去生死根本者。生滅妄心,即生死本。圓滿湛然,無生滅性,即常樂本。然無生之心,亦非遠求。但了一念,即是藏性。三千具足,咸空假中。離一念外,更非別有真心可得,方是妙行之基也。雖云擇去,但能體達現前一念,事理相即,即真修本。此則體遠名擇也。
▲初、正示用心。
△以湛旋者,湛即定也,旋即伏也。以定旋伏虗妄動亂之法,成本真性,故曰伏還元覺。若得此性,為發覺心,即可修證,取常樂果。
△境界不生,見聞不起者。若無境牽,分別自息。
△由澄諸念等者。由定澄寂諸雜念慮,則覺知妄識煩擾動亂。動亂纔息,寂靜妙慧自然發生,故曰靜慧發生。
△於中顯現者。於觀心中現也。
▲二、舉喻貼釋。
△一切變現者。水澄則萬像此鑒,真證則現用自在。寂而常照,法爾如然。然亦兼觀行相似。如天台智者,觀行位人。於大蘇道場,了了見。於靈山聽眾,儼在日前。但以出觀有間故也。
△永斷。無明之言,通分真、究竟分真。言永斷者,揀異伏惑未斷也。
初、標義總勸。
△先止後觀,法應如是者。圓人雖則止觀俱運不別,而別則止伏觀除,法爾如是。以止如縛賊,觀如殺賊故。又初心學時,未能相即,法爾止先觀後。功成之後,自然寂照常俱,然亦隨機。其或昏沈多者,亦通先學於觀。故知初學乍先乍後,不妨大途,但期功成相即為要耳。小乘亦說止觀齊修,不應便是圓頓。
△無明發業者,分別無明也。由無明故,即發諸業,即十二有支中無明支也。
△愛取即貪惑也。
△六識能作者。六雖通作,第六正作,前五助作。
△第八、能受者。八為總報,故受善惡報也。又能納受善惡種子,故初正顯六根、六塵為煩惱本。
△則不能知虗妄根塵者。不知煩惱本即,便是不知虗妄根塵也。以是煩惱處,故光明云:六入村落,結賊所止。
△云何降伏者。賊處不知云何捉獲。
初、釋名辨相。
△眾生世間者,眾法和合中生,故曰眾生,即假名世間。
△器界即依報國土。
△五陰即實法世間。
▲二、簡位方定。
△上下無位者。指著上下,莫非皆是四方之上下,無別上下也。
△中無定方者四維也。維,角也。維在兩方相接之中間,本無定位,如東南維,若以東方南方奪之,即無維之正位可得,其可定準者,唯四方也。
△宛轉十二者,以世涉方,方方皆具三世,三四即成十二也。以方入世,世世皆具四方,即四五亦成十二也。亦可四三是結數。意云:若將三世涉於四方,即方方具三世,即有四箇三世。故云宛轉十二。疏三:初、指古釋。殻公、資中、金陵皆有義釋。又證真抄以方、世相涉為一疊。又十二中一一皆具十善,成百二十,為第二疊。又一一善皆具性、相、體、力等十,如是成千二百,為第三疊。又碼碯以兩始一圓釋之。三、明今意。今云六根取境有千二百者,六根取境,不離三世、四方。一念之心,三世具足。一念既不過三世,三世之境不離四方。由是方、世相涉,任運世數有千二百,以為取境功能之極數也。今疏祇將筭法之喻為能表,法爾取境之數成千二百,是所表也。何故祇三變,止千二百耶?以約三世論變故也。以輪迴之法不出三世,以世涉方既成十二,即第一疊。約圓數變第二世,法爾成百二十。第三一變,自然成千二百。國清慧光大師以世涉方成十二。次約每方三世,各具九世,謂:過去、過去過去、現在過去、未來現在、過去現在、現在現在、未來未來、過去未來、現在未來未來。三世既各具九,即每方三九成二十七世。加本每三,即每方各具三十世,四方成一百二十。次每方三十世中一一各具九世,成二百七十世。加本三十,每方即有三百,四方成一千二百。一十、百千,出律歷志云云。
△當為百千者,現未也。
▲三、顯異同。彼約持經功德,是圓教相似位人。因經之力,有勝根用,未發真故,猶名肉眼。雖稱肉眼,有天眼用,故見大千內、外。彼有二釋:一、約三業安樂行有十善。一善具十,即成百善。每善具十如,是即成一千。又兼化他,即有二千。約如來室、衣、座各二千,即成六千。二、約一心具十法界,界皆有十如,即成一百六根,即有六百。約定、慧莊嚴,即千二百根。根皆悉由定、慧二嚴,故各千二百也。有優、劣者,顯其能盈、能縮。能盈,故千二不為多;能縮,故八百不為少。盈、縮自在,不可數局也。今明凡夫取境虗妄功用,故名功德。然迷成世間用,悟成出世用。迷、悟、染、淨雖殊,皆本具故也。二、約優、劣別示。初眼根,前方全明,後方全暗,左、右、旁觀三分之二。約疏注成圖子,令人易曉。

每方二百全,每維二五十見,不見以圖子照之,左右旁觀三分之二,合云三分之二半,以左右各見二百五十故,蓋經文略舉全數故也。
▲二耳
△動若邇遙者耳。取動境似有近遠,其實無遠近,境使之然。
▲三鼻
△闕中。交者,出時不能入,入時不能出,故闕一分。
▲五身
△合有違順,離但捨受,故曰離一合雙。
▲六意
△默容者。但北度生解也。下云:意如幽室,見徧緣十方三世世出世法,故曰容。容即含攝也。
△三性者,偏計、依他、圓、成、實也。或小三性亦通。
三、令簡圓根修證。初、總勸詳擇。
△反窮流根者。窮到欲流之根本,即三諦妙理。是流之根,或即真流,義通淺深。根即唯究竟也。
△六、受用根者,受領六塵,造作善惡之業也。
△誰合者。須境與根合,方覺知也。鼻舌身三,並合中知。眼耳意三,是離知也。
△深即意根,造業最深。
△淺即前五眼、鼻、身為不圓通,據下文殊料簡,唯耳根為圓通也。
▲二、別示功能。
△織妄業流者。空見相織,結成根塵,造虗妄業也。
△日劫相倍者。圓根一日修習,勝不圓根一劫也。
▲三、許為發明。
△六、湛圓明者。約本說元,依一精明,分成六和合也。
△發明者。隨汝所欲之根,我即為汝開發明示,令汝軌則修之,取上果也。
▲四、須簡所以。
△一一修行皆得圓滿者。妙智修之,無不獲證,何須簡擇?下云:順逆皆方便。
△自在慧者,實相智也。此智照法,無不真實,不為物拒,故云自在。初申請阿難意。問:六根若實一體,不合更有六根之異。若六體別,云何入一?餘皆解脫一,況顯未亡法執。
△須陀洹。此云逆流,即初果斷八十八使見惑也。
△見所斷者。見道門中所斷也。
△修所斷者。修道門中所斷俱生惑也。
△何況下。正況。自乘根中修惑尚在,況此根中根本無明分齊數量耶?
△生住異滅,即微細惑。不達一法界性,謂六謂一,即微細法執。初破一。
△履行也
△奚,何也。
▲三、結。
△非一終六者,亡一存六也。
△非六終一者,亡六存一也。一六俱亡,方為至說。以圓常性中,本非一六,故曰終不汝根,元一元六。或可意云:不應言非是一終是六,亦不可云非是六終是一。
一,釋成。
△非一非六者。約名約體,俱非一六。一以對六而稱,六亦待一而立。一六相形,名言罔息。體則不當是一是六,而亦能一能六。寂照同時,擬議叵及。
△執一者。聞說解六根結,又執六根是一體性。
△四流。一見,二欲,三有,四無明。
△雖得六銷。疏中三解:初六根雖亡,一體實有。次境空故六銷,根有故存一。三惑亡故六銷,執理故猶一。初眼。
△由明暗等二種相形者。妄見初起,明暗未形,斯約惑性冥具說也。向下見精映色,方彰明暗之相也。
△粘者,和合執著之義。由妄執故,動覺湛性,發成妄見也。
△見精即第八。見分最細,故曰精。
△色即第八相分。由能見故,境界妄現。由相織故,結成六根。
△覺明相雜者,強覺影明也。
△清淨。四大者,染中說淨也。能照境發覺,有增上勝力,非同染礙麤相,故曰清淨。
△眼體者,眼謂勝義,體即浮塵,即勝義所依之體也。
△浮根奔色者。即勝義在浮塵中流趣奔色也。
△舌根。恬變即動靜也。
△身根疏。二、具八法者,能造地、水、火、風,所造色、香、味、觸,然根根皆具八法也。
△意根。疏:以六根等四句是作比量,成立意根亦是色法也。以經文云:根元且為清淨四大。故應云:意根是有法,定色攝故。宗因云:以是六根中隨一攝故,諸所攝根皆色法故。同喻如前。五根前五,二具八法,是色法故。意根亦具八法,亦應是色。
然此下,總結示。初結由迷發現。
△有明。明覺者,本有真明之明覺,非滿慈所執之明覺也。既執所明,性明即隱,故云失彼精了。下云所立照性亡。或可有明指真,明覺屬妄,謂本有性明,故妄執影明妄覺也。六根皆有照用,故云發光。
三、正示入一之門。
△隨拔一根者。但於六根之中,隨除一根繫著,達見性海,餘皆一時解脫。不循塵境,即脫粘也。反照心性,不起妄用,故云內伏,伏歸真元。
△發本明曜者,既能反照不已,即破無明,三諦開發,智光自顯也。
△曜性。發明者,理智俱發也。
△一脫圓消者,一根見性,諸根徧旋也。
初略標示。
△不由等者。不逐緣生,不由境起,即本性知見也。疏意云:不是因前塵所起妄知見也。
△明不循根者。明,顯發也。此本性知見,不從六根顯發,但是寄六根而顯發。又明者,性明也。此性覺真明,寄根發也。
△互相為用者,根根皆具六用也。
△四大淨色者。修觀繫緣四禪,四大淨色觀成,從肉眼處發也。
△言半頭者,大論云:得天眼,人中最第一者,阿泥盧頭。色界四大造色,半頭清淨。佛天眼四大造色,徧頭清淨。是為差別頭分也云云。
△見障內外者。障內障外,所有細色,無不見也。
△為目連所降者。佛欲上天,此龍吐黑雲暗霧,隱翳三光,以身繞須彌七匝,尾挑海水,頭枕山頂。目連化龍繞十四匝,尾出海外,頭枕梵宮。龍瞋,雨金剛沙,被目連變為輕輭寶華,又被化細身入龍身內,從眼出,從耳入等,鑽齧其身,於是降伏。
△天堂來者,因張騫尋河源至崑崙山,見仙靈所居,謂是天宮,便謂此河從斯山出,故翻天堂來。
△無熱惱池者,阿耨達池也。此池在南瞻部洲,從中向北有九黑山,次有大雪山,次有香醉山。於雪山北、香山南有此池,廣五十由旬,八功德水充滿其中。於四面各出大河,東名殑伽河,繞池一匝,流入東海。南信渡河,西縛芻河,北徙多河,各流入海。
△既為風質者。主空之神,如風之無形也亦可。風字筆誤,應云空質。
△隨其所主者。所主空既無礙,能主之神亦無相也。
△圓明了知者。圓明之性,周徧了知一切境界,不假緣慮,故曰不因心念。
△修意不同者。大乘作求功德想,小乘作止息想。
△蓋染分者,留淨分不斷,要持種也。
△修得。即那律、迦葉、牛呞,餘悉業報。若約實說,三人俱是發真。
▲二、就法融體。
△內瑩發光者,自性用顯也。
△如是浮塵者,指有情世間也。器界即無情世間。
△變化相者。情無情類,皆可變壞也。念除即覺,故曰應念化成也。
疏斥謬解。
△無情不能起行者。此不了萬法唯心,一切唯識,依正平等,同是一念,念即全真,豈有不成之理?若謂不成,何異待華結果?
▲三、舉事例顯。
△若令急合等者。雖急合其眼,若以手摸,一一了知是頭是足等,故知不可云見在眼也。或約二人,謂一人急合却眼,並不見他人頭在何許,足在那邊。以手捫摸,一一了知,故云頭足一辯。一辨者,一一明辨也。
▲四、指妄結真。
△緣見。因明者,緣生之見,須因明有,不假明境,為緣自性所發之見,故曰不明自發。
初舉果常住。
△常住不壞者,簡權宗也。彼說大圓鏡智、菩提,皆是有為四智心品所成,不能即理。今皆常住,豈同彼耶?
△離倒圓成者。遠離徧計依他之倒執,即是圓成實性也。
▲三、進退成疑。
△循環者,進退推尋,似環之不絕,然終不見常心可得。
▲四、結難求示。
△蒙悋者。蒙,暗也。悋,鄙也。易曰:困蒙悋。
二、問答所以中。
△斥成矯亂者。問聲問聞,但隨言答,並不決定。不體聲自有無,聞性元無起滅,故被斥成矯亂也。
初破其執斷。
△知有知無自是聲塵。或有或無者,分別有聲無聲,自是境之有無,非是聞性有有無也。
△誰知無者者聞性。若逐聲境,將何為知知無聞性耶?若有知性知無聲境,驗知聞性不曾斷滅。結斥垂勸。
一、引睡人中睡人應無聞性者,今舉睡人以驗聞性不滅。若作喻說,須是睡人全無性可得也。今顯人自或睡或窹,聞性不甞斷滅,睡尚不曾暫無,豈可寤時却有斷滅耶?
▲二、例死者。
△命光者,命存則六根發照,命謝則諸根閇塞,又命在則息風恒起,命謝即息不連持,故曰命光。
▲三、結斥迷倒。
△不循所常者。不順所有常住妙性也。
三、結勸中。
△常光者,本性智明顯也。
△法眼者,照十界法皆實相也。
△障翳般若者,智明不顯,全明作暗也。此下入第五經。
△全界無明者,通指五住惑也。即根本枝末總含,故曰全界。
△二、障見思者。煩惱障為界內見思,亦名通惑。所知即界外見思,此根本無明,亦名別惑也。
△名破煩惱障者,分破也。尚有八十一品思惑。
▲二、請示結解。
△免輪迴者二。死輪迴也。
△三有者,細分二十五有,然有界內、界外三有。若秪斷界內,與小不殊。
初,世尊摩頂。
△將來眼者,眼能照了,喻智能達俗證真。
△手喻智,頂喻理。智會理時,無明即明,諸妄咸泯。又頂喻無明,欲破無明根結,必須智照也。
▲二、諸佛放光。
△六種震。動者,表破六根也。即動、踊、震、起、吼、擊。搖颺不安名動,𡑝壠凹凸名踊,隱隱有聲名震,自下昇高曰起,砰披莇切磕苦盍切發響名吼,打搏警物名擊。然各有三直動名動,四天下動名徧動,盡大千動名等徧動。餘皆傚此云云。
▲疏初、正釋本文。
△諸佛標示者,即十方佛同說六根縛脫也。
△此佛釋成。即釋迦釋成其義也。即十方薄伽梵,一路涅槃門也。
▲二、問答。
△四度放光。初如來頂上放百寶光,光中出生千葉蓮華,有化如來宣說神咒。此說祕密首楞嚴,破登伽邪心。
▲二、從口放光,表從說顯理。經云:爾時世尊從其面門放種種光,其光晃昱,如百千日等。三、從胷放,表從心發見。見即智也。文云:即時如來從胸萬字涌出寶光,其晃曜有百千色,徧灌十方所有寶剎諸如來頂等。令十方如來却放寶光,灌此佛頂,表彼此道齊也。
▲三、同說結根。
△覺明初起者。真覺妙明,初起迷妄之時也。又強覺影明,始起時也。
△自在解脫等悟之成德也。
△安樂即樂德。
△解脫即我德,我即自在為義。
△寂靜即淨德,無煩惱垢染所喧雜故。
△妙常即常德
△氣動移等者。氣寒則氷,喻無明故。九界氣煖則水,喻智照故。唯真濕即一性無差也。
▲五、佛為釋通初雙標。
△疏:故云為縛者,云當為名字之誤耳。
△綺互相影者,織綺之互現其紋也。形必有影,形存于彼,影現於此。根塵必有識,識必須根塵。意云:根塵識三,同以真為源。縛之與脫,唯一六根,故云縛脫無二。根塵識體,本自空寂。若空中華初,總顯無性。三莖之蘆,交加而立,故曰交蘆。
△喻根境識者。然有二義:一、外雖具相,中間本空,喻根境識。從緣似有,體性元空。
▲二、由三莖相依故得成立。一莖若傾,餘皆不立。以喻根、境、識三互相假待而立,隨缺一緣,三皆不成也。何故得知蘆具三耶?以根、境、識不可缺一,故知須以三莖為喻。如雜阿含云:摩訶狗絺羅告舍利弗:知者因譬喻得解。譬如三蘆立於空地,展轉相依而得竪立。識緣名色,亦復如是等。
▲二、別明縛脫。
△知見立知者,若於見聞覺知,定執實有見聞覺知,即生死本。此則無同異中,熾然成異,為物所轉。故於是中,觀大觀小。不二門云:三千在理,同名無明。若能體達見聞覺知,本無見聞覺知可得,即是涅槃。此則若能轉物,則同如來,歇即菩提,勝淨明心,本周法界等。無明即明也。不二門云:三千果成,咸稱常樂。
偈文,初標舉。
△相望五對者。經云:是名妙蓮華,金剛王寶覺。偈中有長行無。偈云:迷晦即無明,發明便解脫。即略。長行云:知見立知,即無明本。知見無見,此則涅槃。是廣。長行先說根塵同源,縛脫無二。後說相見無性,同於交蘆。偈中先說中間無實性,是故若交蘆。後說解結同所因,聖凡無二路。偈云解結同所因,是合。長行云:汝欲識知俱生無明,使汝流轉,唯汝六根,更非他物。汝復欲知無上菩提,令汝速證安樂解脫,亦汝六根,更非他物。即離也。偈云結解同所因等,即隱。長行云:知見立知,即無明本。知見無見,斯則涅槃。即顯。
初、此量正破。上二句一量破有為,下二句一量破無為。意云:一真性中遮,故三諦俱泯,故有為、無為悉皆亡遣。又破有為,顯即俗之真;破無為,顯即真之俗。不二、三諦圓融,方為祕妙。
疏:三、初略標示。
△執為無為實有體者。若執有為是實有,此不達法空,即若不見般若,則被般若縛。若執無為是實有,即若人見般若,亦被般若縛也。
▲二、別解文。
△真性有為空者。此顯如來藏體本空,有為之法也。
△通第二、量轉者,真性之言,貫下無為也。量云:真性有為是有法因明家〔積〕,此為前陳,定元空故為宗此名後陳。應合云:空即有為,有為即空,名為諂宗也。因云:從緣生故,同喻如幻事。然有今古二合。若於同下,便合因云:從緣生故,諸從緣生,體即空故,同喻如幻事。此名今合。若陳那已前古師合,即於喻後合云:幻事從緣生,幻事體即空;有為從緣生,有為體即空云云。次量例知。
△標揀分明者,既標真性,即顯非是權小。及外宗教中作如此說,故不相違也。然準因明家說,真比量宗上須離九過:一、現量相違,如云:聲是有法,非所聞性為宗。世間共許聲是所聞,却云非所聞性,故相違也。二、比量相違。缾本無常,今却云常,故相違也。三、自教相違。如佛弟子立空華是實有。四、世間相違,如說:懷兔非月有。世間盡知月中有兔,今反言非有,故相違。五、自語相違,如云:我母是石女。六、能別不極成,如佛弟子對數論立聲有法滅壞宗。聲雖共許,能別滅壞,數論不許,故不極成。七、所別不極成,如入正理論曰:數論師對佛弟子立我有法思為宗。思惟共許,我即不許,小已破我故也。八、俱不成,如勝論對佛弟子立神我法和合宗。神我和合成,佛弟子俱不許故。九、相符極成,如云:聲有法所聞,宗人皆許故。即符他也。
因有十四過因須兩家共許,方能成立未共許宗:一、兩俱不成,如云聲是有法無常宗,因云眼所見故彼此俱不許故。二、隨一不成,如佛弟子對勝論立聲無常宗,因云所作性此所作因〔亡〕者雖許,敵者不許。三、猶預不成,如疑煙是霧等既不決定,即不能生敵者智也。四、所依不成前陳有法是因所依性故,如勝論對經部師立虗空實有宗經部不許虗空是實有故。五、共不定若立因於同異品上皆有,名共不定。六、不共不定,如立聲有法常宗,因云所聞性同喻如空,異如缾所聞性於同異品上俱無,則不能成聲上常等義也。七、同品一分轉,異品徧轉,如云聲有法非勤勇所發宗,因云無常性同喻如電空,異喻如缾無常性於同品電上有、空上無,於異品缾上却徧有。八、異品一分轉,同品徧轉,如云聲有法是勤勇所發宗,因云無常性同喻缾,異如電空無常性於同品缾徧有,於異品電有空無。九、俱品一分轉,如立聲常宗,因云無質礙故同喻虗空極微,異如缾樂今無質礙,於同品空有微無,於異品上樂欲有缾無。十、決定相違,如云聲是所聲性但自成得常宗,決定違於所作性無常宗。十一、法自相相違。常無常是相違。如聲常。宗因云:所作性同,喻如空。此由因不令云所作性,故類宗成相違也。十二、法差別相違。詮言為自相,詮言外各自意許名差別。如云:眼等有法,必為他受用為。宗因云:積聚住故,喻如臥具。此數論對佛弟子,意欲成立神我是常,能受用眼等根。若立神我為有法,以佛弟子不許有神我,即犯所別,不極成故。矯立云:眼等為他受用,他即神我。意許神我是實,有積聚。他用眼等是役我,無積聚。明既不許後陳眼等有積聚,即無同喻也。以臥具是有積聚性故。十三、有法自相相違。此勝論師立六句法,第四名大有,是一是常,能有實德業三法。五頂弟子不信別有大有體。意云:實德業便是能有,豈更有大有體?此以有性非有性為相違。立云:有性是有法,非實有。宗因云:有一實故,喻如同異性。意道唯有實等一實。十四、有法差別相違。師見弟子不信離實等法外有性,乃不離彼一實。因立作有緣性,成立有射。意道有是境能牽生心,性是所有,心即有之性也。其弟子由能違量云。有性是有法,非有緣性。宗因云:有一實故,喻如同異性。師意許性屬大有,弟子意道境當體是性。此以有緣性非有緣性為相違。
同喻五:一、能立法不成,如聲論對勝論立聲有法常為宗,因云無質礙故,同喻如極微極微雖常,奈有質礙,聲、勝二師共許聲無質礙,故不成也。二、所立法不成,如云聲有法常宗,因云無質礙,喻如覺覺即心、心所,法雖無質礙,於所常宗即不成,以心、心所才生即滅故。三、俱不成,如聲常宗無礙因,同喻如缾缾有質礙,是無常故,於宗、因俱不成。四、無合無配合也。五、倒合若合云諸無常皆所依故即倒,應云諸所作皆無常故即不倒。異喻五:一、所立法不遣,如云聲常宗,異喻如微塵微塵是常,於宗不遣也。二、能立法不遣,如立聲常宗無礙因,異喻如業彼計業無質礙故,於能成不遣。三、俱不遣,如云聲常宗無質礙因,異喻如空空於宗不無常性,於因不無無礙性。四、不離不離是不相屬著義,如云異喻如空,見常性故,有無㝵性合云空若是常,定非所作。五、倒離,如云諸無㝵性皆是常性合云諸有常性,見彼無礙。大抵異喻離,則先宗後因。
比量者,藉立諸論主能立眾相而觀於義智也。凡立量宗前因後者,將已極成,成未共許也。緣此三十三過,起信記主備列在文而不解釋,後學以為一家難文,故於彼論疏中撮要略示之耳。
△掌珍論中取為善立者。掌真論,即清辯菩薩於佛滅後一千一百年中,於南天竺造中觀心論及掌真論等。於掌真立二比量,都為一偈。半破有為菩提涅槃,半破無為菩提涅槃。清辨與護法諍於勝義諦法。然此比量對護法立,則有一分相符之過。以護法於世俗勝義諦中,皆許亦空亦不空。若清辨總立為空,即符他亦空,破得他亦不空,故有一分相符過也。今經對一向執有以破,則非過也。
△先因等者,應云:無為無有實,不起似空華。然此一頌,或但約性宗義消,可亦言真性有為空者。意云:一真法界,由無明不了,妄執所明,從斯變生有情無情一切有為之相。斯有為法,既是因緣假有,即當處出生,隨處滅盡,猶如幻事一般,故曰緣生故如幻。
△無為無起滅等者。意云:一真性中,菩提涅槃,皆如昨夢。對有為故,強立無為之稱。以不實故,無無為可生可滅。如同空華,無起無滅。病者妄見可耳。
二,顯過況破。
△言妄顯諸真者。諸,之也。因言說破妄,所顯之真,亦即是妄,以對待故。故龍樹云:若法為待成,是法還成待。故妄與真同虗妄也。
△疏:以是徧計所緣境者。既執實有,即是徧計所執取,故非正智冥契也。故圓覺云:種種取捨,皆是輪迴。
二頌。
△中間無實性者。根境識三,和合似有,自性元無,故如茭蘆不實也。
△同所因者,即六根也。能因,即結解也。或所因,即一真性也。
△將何遣有者。汝觀如茭之性,若有實體,則可用無以遣之。既無所遣之有,亦無能遣之無。
▲三頌生起下文。
△入流。即亡境照性也。下經云:由我不自觀,音以觀觀者。
▲四頌無明習氣。
△三位者:一、是我愛執藏位,即通一切凡夫、二乘、七地、菩薩。破此位時,斷滅異二相。二、善惡業果位,通凡夫、二乘、菩薩。造善惡因,受異熟果。三、相續執持位,通一切眾生,乃至諸佛。執持種子,起現行故,習氣種子也。
▲五頌遣幻非幻。
△不取即不分別也。
△非幻即真也。若執有非幻,即是存無也。
▲六、頌讚法令欣。
△妙蓮華者。妙即法,蓮華喻也。妙者,中道正觀,不著二邊垢染,似蓮華開敷,不染泥水。又喻妙觀所顯諸法實相,永無九界之染,似華開蓮現也。
△寶覺者,性覺真空,能破微細無明,如金剛之摧物。妙假體虗,猶如幻事。此三即絕待靈心觀,泯相澄神觀,起幻消塵觀。如次配上三句,即一體而有三義。三一微妙,即首楞嚴定三智三諦也。
△超無學有三義。初則一念不生,便超因位,直至果海。次從然至覺時,亦無自果,是泯絕果相,故名超。
三、亦即下,顯速疾,故名超。
△對向者,智冥理時也。
△自在者。於十界中得自在故。
△熾盛者。熾盛智火燒煩惱薪故。
△端嚴者,諸根相好皆無邊故。
△名稱者,有大名聞徧法界故。
△吉祥者,生時九龍吐水,七步乘蓮,寶樹低枝,金河輟浪。
△尊貴者。十界中尊,德無過上。
初敘慶所聞。
△伽陀即孤起頌。
△祇夜即重頌。
▲二、正陳疑意。
△結無前後者。一念不了,六根頓萌,故無前後。
△解亦不倫者。了之即真,更何倫次?
一、結巾。初問:
△涅槃僧,此云內衣,正云泥。縛些桑箇切那,此云裙。
△攬七寶几者。攬,猶倚也。
△劫波天。即髑髏天,四天王太子所奉也。
△疊者,布也。汝曹者,曹,輩也。史記曰:十餘曹。循之云:曹,輩也。意問初結可名為結,第二、三等何以亦名結耶?
初問答。
△六、結亂名者。既妄成六,六用不同,故不可亂也。然此意顯六根既殊,必有優劣,欲依反本,須選圓根,故茲問也。
△循顧本因者,循,歷也;顧,觀察也。
△是非鋒起者。劉伯倫酒德頌曰:陳說禮法,是非鋒起。言如劍戟之鋒刃,相競逐而起也。是非相敵,若鋒刃之相競也。意云:知見立知,六根妄隔,是非對待,於是紛然。知見無見,一六俱亡,恁時是非自然息矣。
二、貼喻釋成。如勞下,舉喻。
△湛精明者,即清明空也。或約喻指法,謂如空華之妄法,從湛精明性忽然變起也。初二邊俱非。
△此勞同結者,大地、山河、生死、涅槃等虗妄勞相,恰同巾結之義。又生死等同一無明妄結也。右喻空者,右則施為宛便,若空之無礙也。
△非同世間麤相因緣者,如父母為緣生子,水土為緣生芽等。
△知其本因者。知十界法皆以實相為因。前云一切因界,世界微塵,因心成體。
△隨所緣出者。隨無明緣現九界,隨教行緣現佛果。下云:從聞、思、修入三摩地。
△非餘境界者皆實相也。
初、就事問答。
△非謂六根相望者。非謂先解眼根,次解耳根等。但為六根不能總解,須先於一根修觀,觀斷故名次第。若得一根解時,餘根皆脫。下云:一根既反源,六根成解脫。此正同天台止觀去釋就寸之義。
▲二、約法合顯。
△此根初解,先得人空等者。此是圓修一心三觀,圓伏五住煩惱,圓斷諸惑。但是智力有厚薄故,任運惑落成前後也。故然師云:秪由亡智親疎,致使迷成厚薄。迷厚薄故,強分三惑,義開六即,名智淺深。觀音觀門,亦復如是。
△得人空者,破見惑也。
△法解脫。破思惑也。
△俱空不生,破無明也。又對天台三惑,謂人空空俗諦,破見思惑;法解脫空真諦,破塵沙惑;俱空不生空中諦,破無明惑。二、引淨名貼釋。然淨名是通相三觀。荊溪云:解雖虗通,就觀除惑,不無前後。今疏所引,秪是空觀破見思也。雖則一空一切空,假中亦空,作意唯斷見思。從初至即除我想,是體眾生假空;從當起法想至是二皆空,是體實法假空;從得是平等至空病亦空,是體平等假空。其餘二觀,更自有文。
△眾法合成。此身者,陰入法也。
△即是顛倒者,無法而起法想也。
△不念內外者,能念所念也。生死名界內,涅槃名界外,二邊皆空,故名平等。
△我等涅槃等者。能起法想為我,此我即空,故云我等。涅槃為所想,此所即空,故云涅槃等。
△乃至得是平等者。生死有為,涅槃無為,二法皆空。無二相異,名為平等。平等亦空,故名空病亦空也。疏云:三空觀,即如上所列之三空也。
△次第觀者,非別教次第,但是人空菩薩總相別相而觀也。總相即但體三假,皆如幻化。別相則分別眾生實法平等,一一無謬,以作出假方便。
△自然麤執先斷者。此顯一心三觀,圓修圓斷,不同通相作意,次第斷也。如浣衣之法,心但祈淨,任運麤者先去也。
▲二、敘迷遇佛。
△飄零者,飄颺零落在生死之旅,久背本性之鄉也。
△孤露者。禮曰:老而無子曰孤,少而無父曰露。
△何心何慮。預佛天倫者,我積劫何甞心念思慮,希覬佛為我兄?今日天然際會,得為兄弟。繫辭云:天下何思何慮?
▲三、結願彰益。
△還同本悟者。稟言達理,了妄無妄,若不曾迷,故曰本悟。然此通名字已還,疏約分真,有似太局云云。
△則與未聞等者。未猶無也,則與無見聞覺知同也。或可悟本常也,雖則聞法,與未聞法時,其性無別。故曰有何差別,以迷悟性一故也。道成之言,亦該四即云云。
▲四、請示法門。
△退藏密。機者,機即動也。易曰:機者,動之微也,吉凶之先見者也。即靜心受法也。
△冥授者。望佛冥察我心,而授與法門也。
二,如來詢諸聖眾。
△從口生者。從佛八音四辨言教生也。
△從法化生者,因佛法故,革俗從真,化凡成聖也。得佛法分者,受佛氣分也。
△總攝不離十八者。七大亦根、境、識,如前說。
初、陳如三:初、遇佛獲悟。屈音泪曰:吒阿藍摩,此云雞園,即無憂王初信佛法時建此精舍。
△其先者,其先祖也。
△三轉等如前說。
△妙音密圓者。達音聲性微密圓妙,常住周徧也。
△音聲為上者,了唯聲法門,離聲更無一法,一切法趣聲也。餘皆傚此。
二尼沙陀,因觀微塵,見塵實性,故名塵性。
△觀不淨相者。於依正生貪,故作此觀對治,謂多貪眾生作不淨觀也。此即九相,謂脹、想、青、瘀、壞、血、塗、漫、膿、爛、噉、散、骨、燒等。然有大小,廣如禪波羅蜜中。又如十相中不淨觀身,總有五種不淨,如上記。如是觀已,即不計身尊貴,恃己凌他也。
▲一、觀成得道。
△白骨微塵者。白骨即九相中白骨觀也,復折此白骨歸空也。
△骨鏁者,觀一身從眉間一點白骨,漸至一身皆成白骨等,即能對治形色,顯色威儀貪等。
▲二、重指釋成。
△真、善、妙、色者,即三諦也。真故非色,善故即色,妙故非色非非色。三義一體,即如來藏。
三香嚴童子,因香發智,即以智定之香,莊嚴法身也。
△童子者,即證三德之後,直至等覺,皆名童子。於三諦法喜,不生染愛。如世童子,於一切女色,心無染故。
四、藥王:梵云俾沙周羅那,此云藥王。昔名星光,後於尊者日藏所,聞說佛慧,以雪山勝藥,供養眾僧:願我未來,能治眾生身心兩病。舉世歡喜,號曰藥王。又於藥於病,得大自在,了味法界,故曰藥王。將來成佛,名曰淨眼。時弟名曰電光,見兄發菩提心,身心歡喜,即以家中醍醐,及諸上藥,施僧及一切人。以上妙藥,得上氣力,亦聞上妙法藥故,因是名為藥上。將來成佛,名為淨藏。
△分別性用者。知藥性冷熱,及病之所宜用無虗也。非有,非金石草木等物上有也。
五,䟦陀。
△賢護者。賢,善也。善能守護,令妄不起,妙觸發明也。
△中間安然者。中間之水,安然無為,從茲見水實相也。
六、迦葉,正云摩訶羯婆,此云大龜。此人上古修道,感龜負仙圖而應之。
△名畢鉢羅者。樹名,因禱此樹而生也。妻名婆陀。其家千倍勝瓶沙王,畏勝故,唯有九百九十雙金牛犂。最下細氎,直百千兩金,以丁釘之,入地七尺,㲲不穿破。身被無價寶衣,截為僧伽梨衣奉佛。此人頭陀,少欲第一。此人涅槃之後,所有衣鉢之餘,貨賣秪直三錢。時天帝釋以千兩黃金,贖將上天供養。
△緣起如常者,此紫金尼,即昔為貧女捉得金珠,往鍛金師所打金貼佛,二人發願:願我世世身常金色,共為夫婦。經出別緣者,常說事火,身有光明,吞飲日月等云云第五卷下。
初那律,樂見照明者,深忍樂欲,發於智明,照了一實境界,破無明暗,故曰照明。
△金剛三昧即首楞嚴定。
△如意者,亦云無貧。過去因施辟支佛飯,故得世世無貧,受如意樂。
△無滅者,昔為獵師,入佛鹿中,以箭排燈,因果不亡。今獲天眼。
△精真。洞然者,照窮實際也,即不以二相見諸淨土也。
二,槃特。
△百日教一句者,兄見其弟誦之不得,乃謂弟曰:若不能誦,何不還作白衣?槃特聞已,詣祇桓門泣。佛問,具答上事。佛云:成菩提由汝兄。佛即以手牽詣靜室令誦:守口攝意身莫犯,如是行者得度世。誦得上口,佛曰:汝今年老,唯誦一偈,不足為奇,須解其義。所謂身口意十,觀其所起,察其所滅,由之生天,由之入淵,由之得道,菩提自然。因此心開,得羅漢果。
△蛇奴者,母與奴私通,走逃他國,於路中產一子,名路邊生。思鄉旋歸,於路又生一子,因斯名奴。過去曾生蛇中,今得人身,身猶似蛇。又云:禱蛇神以生也。五百弟子本起經云:我昔放猪軀,令度水,以繩繫口,猪不得喘,中流皆死,故招瞢暗。
△數息者,坐時鼻中息風出入,若覺有聲,曰風。雖無聲,若出入結滯不通,名喘。雖不結滯,而出入不細,曰氣。須是不聲、不結、不麤,出入綿綿微微,若存若亡,資神安穩,情抱悅豫,方名為息。守風則散,守喘則結,守氣則勞,守息則定。梵云安那、鉢那,此云出息、入息。經云:安之言生,般之言滅。即生滅息也。然有約息、約心之異。若以息為門,則但通行心至四禪、四空、四無量、十六特勝通明等,即世間禪。若以心為門,即用智慧反觀自性,能通行心至法華、念佛、般舟、覺意、首楞嚴諸大三昧自性禪,乃至出世間上上禪等。今見息實相,約心明矣。
三,憍梵鉢提。
△口業者,昔日師年老,喫食遲鈍,云:我師喫食,如牛噍草,故招斯報。此人為口相不善,恐眾生譏笑,損彼之福。常居忉利,受天供養,解律過於波離。
△一味。心地法門者,達了所甞之味,本不可得。能甞之根,從何而有。能所既寂,一味平等。清淨實相,從茲顯現。
△滅心者。心即性也,能知味之性,了不可得也。
△大論緣異者。彼說因摘一莖稻數粒墜地,五百世作牛償他。今雖人身,猶作牛蹄牛呞之相也。
四、畢陵。
△餘習者,因過恒河,水見流急,云:咄!小婢駐流。河神為之兩派。神往訴佛,佛令懺謝。即合掌云:小婢莫瞋。大眾笑之,懺而更罵。佛言:本習如此,實無故心。
△雖覺覺痛者。雖覺,即雖觀也。雖觀,能覺知所覺痛也。
△覺。清淨心者,覺亦觀也。
△無痛。痛覺者,無所覺痛及能覺痛之覺也。
△雙覺者,兩觀也,即能觀、觀慧也。
△疏:痛覺之念者,觀痛與覺之念也。
△淨心之覺者,即淨心之觀也。
△能覺。所覺者,痛與知也。
五。須菩提!
△空生。約法說,則由心達空性,以空為行,故曰空生。
△但空。即小乘偏空也。
△性覺。真空者,畢竟中空也。
△解脫。性空者,於空無著也。
△非所非盡者。能非所非俱泯,藥病都亡也。
十八界。初,舍利弗!
△三諦因緣生解者。苦、集、滅三諦根利,故不說道諦也。若約今經,即圓三諦也。
△見覺者,體達眼,識成覺,湛圓明也。
△三智、五眼如上說。
二普賢,梵云三滿多般剌囉,此云普賢。居眾伏之頂,隣極妙覺,故稱普賢。所修觀法,備如普賢行法經。
三、孫陀羅鼻識。孫陀羅,此云艶。艶即妻之美色也。難陀,此云喜。
△兼妻為名者,揀異放牛。難陀是佛親弟,由愛妻故,不肯出家。佛氣食次,接如來鉢,盛食奉佛。佛不接,令自送至祇桓,遂令剃頭云云。由散動故,令觀鼻識也。
△猶在方便存白相故。
△明圓滅漏者。智明圓發,消滅諸漏也。
四,富樓那。
△四、辨者,法、義、辭、樂說也。法者,一切法之名字,分別無滯,分別三乘,不壞法性。義者,諸法之義,了了通達,知一切義,皆入實相。辭者,言說名字,隨其所應,能令得解。一切眾生,殊方異類,男女三世九世,諸教諸門,聞者悉解。樂說者,能於一字,說一切字。諸法亦然,隨所說者,無不真實。十二八萬,隨根所樂,而為說之。
△隨說法淨等,皆唯談實相,名說法淨。機緣既淨,能說之人,智慧亦淨。說法之人,智既增,惑轉消,心冞顯也。
五,波離。
△疏:蓋以初雖隨佛,後方得度者,通難也。既云親隨侍佛,合先得度,何以先度五比丘耶?答意云:初雖隨佛,緣未熟故,如來知時知機,後方得度。
△身心寂滅者。大乘持戒,身心等持也。
△四儀。即行住坐臥也。
△二百五十即一千
△三聚即攝善法戒、攝律儀戒、攝眾生戒。
△七支。即身殺、盜、婬,口妄言、綺語、兩舌、惡罵。一支三千,合成二萬一千。
△四分。即貪、瞋、癡等分,共成八萬四千也。
△性業者,本是罪,亦曰輪王戒,亦曰舊戒。佛未出時,王已制故。
△紀綱者。網上大繩曰綱,綱舉則目整也。
六,大目連意識。
△尼拘即因禱此樹生也。
△木爪林等。亦皆約所禱神以立稱,或因所居近之而彰名也。或云木爪癃,因胷有疾以字也。
△十方如來歎我神力者。因尋佛聲,至不動佛國,於鉢緣行眾疑故。彼佛示云:此釋迦文上足弟子,神通第一云云。
初火頭,由觀欲火為入道初門,故云火頭。
二,持地。
△造世界者,即依報國土,是眾生共業所造故。
△不相觸摩者,既達平等唯一實相,更無此彼之相,誰為相觸?以心平則一切平故。
△多因王請者。西國若人請得一人證羅漢果,即生梵天,故多被王請。如俱舍論主被王請入小果,陳那菩薩在山放光,被按達羅王請證小果。將循王請,文殊空中彈指告言:莫入小果,當為佛法而演大乘。從此造因明等大乘論也。
三月光
△水性者,太陰也。從海涌現,故曰浮幢。
△十、徧處者。青、黃、赤、白、地、水、火、風、空、識,此十一切處皆有故。如作青想,一切處盡是於青,然但自心假想爾。經云:舍利弗新剃髮竟,正身端坐,以衣覆頭。于時有二夜叉:一名為害,二名復害。爾時復害語為害言:我於今日欲以拳打剃髮沙門。為害云:此有神德,汝勿因此受長夜苦。時復害以惡熾盛故,故以拳打。打已,地裂現身,陷入地獄。今云為害,經舉同時逢者也。
△病緣者。凡夫得病,由十因緣:一、久坐,二、食不節,三、多憂愁,四、疲極,五、婬欲,六、瞋恚,七、忍大便,八、忍小便,九、制上風,十、制下風。今羅漢已離此緣也。
△一味流通者,證唯水法門也。
四、瑠璃光。於風了知本寂,顯發智光,照平等理,瑩若瑠璃,故以名焉。
△無量聲者,因觀風聲,見風實性,周徧無涯也。
△遠山寶者,唯須彌有斯寶也。
△欲顯無動,而觀動者,動即不動,方真平等。
△世動時者,世是遷流,現在過未遷流不停故。
△令十方佛者。令,應作合。意云:我既證得本覺,與十方如來所傳妙心無異。下云:上合十方諸佛本妙覺心。
五、空藏。心性如空,無所積聚,故名空藏。
△手執四大寶珠者。手即能觀智,四珠即四大也。四大明徹,猶若寶珠。
△得大隨順者,十界機緣,受化無逆。又能現十界身,隨順機宜,作利益故。
△十身者:一、虗空身,二、智,三、業報,四、眾生,五、國土,六、聲聞,七、緣覺,八、菩薩,九、如來,十、法界。然不離法、報、應也。
六、彌勒!此菩薩得無緣慈,攝一切也。又修慈心三昧,故賢愚經云:國王見象師調象,即慈心生因。是為姓唯遮境有,識揀心無,顯心不是無也。一切諸法唯心所現,離心則無一切境界之相。若知心外無法,則馳求自亡。
△不從他來者。高下貴賤,得失窮達,皆唯識定。若分外求,終無得理。
△初、即相無性,即徧計也。由彼徧計,徧計種種物。此徧計所執,自性無所有。
△次無自然性,即無依他。依他起自性,分別緣所生。
△後由遠離前所執我法性,即圓成實性。但於彼一切法上,遠離前來徧計之法,即是圓成也。
七、勢至。悲華經云:我願世界如觀世音,等無有異。思益云:我投足處,震動大千及魔宮殿,名大勢至。勢力取世,不違其志,故名世志。淨名疏云:降制內外魔怨外道,名得大勢。
△疏:不以念間者,無邪念間隔也。經云一心不亂是也。此下入第六經。
△返聞真實證者。返觀聞性,悟真實相也。意顯餘聖所修,多從權入。唯有此門,始行便修圓實故也。今以觀音
△最後說者,凡有三義:一、以圓通義廣。正是此方便宜故,備顯修證之門,廣演化儀之相也。二、是慶說相繼。意欲觀音說後,即便慶讚。以表正讚觀音,旁兼餘聖。若於那律次說,若不慶讚,不彰觀音最優。若便慶讚後說,諸聖應非。故留後說即慶讚,正旁自然著矣。三、敕揀連環。觀音說竟,便敕文殊料簡。連綿相接,事無斷絕故也。初、遇佛稟教。梵云阿縛盧枳帝室伐羅,此云觀自在。唐三藏云:觀有不住有,觀空不住空。聞名不惑於名,見相不沒於相。心不能動,境不能隨。動隨不亂於真,可謂無礙智慧者矣。斯全就能觀得名。觀世音即能所合目也。觀即能觀三觀,世音即所觀三種世間一切音聲也。妙智觀之,無不即空假中也。故云能所境智以立名也。天台云:能所圓融,有無兼暢。照窮正性,察其本末。故稱觀世音。自行功著,化他必然。十界之苦,菩薩弘慈,悉能普救。此乃自行化他,俱觀世音。大悲經云:過去成佛,號正法明如來。授記經云:未來補彌陀處。然此或權或實,若本若迹,莫得而知也。
△皆其所師者。所值佛,所修觀,皆觀世音也。
△無有一佛不以音聲化群品者。據本說也。縱有理、行二經,皆藉言教詮辨。縱不因聲教自然啟悟者,亦由宿昔聞教為種爾。然亦是約此土化生,佛佛皆以音聲故也。下云此方真教體,清淨在音聞等。
二,如教修觀。
△初、於聞中者,始聞言教也。
△入流者不隨言教。體言達理,返觀聞性也。
△所入既寂者。所達之理,本來湛寂,故無前塵動靜二相可得,故曰了然不生。
△聞。所聞盡者,動靜既無,能亡動靜之性亦盡。盡間之後,亦不住著思慧。
△覺。所覺空者即能覺,聞慧之覺亦無也。所即聞慧,覺即思慧。
△空覺極圓者。空是修慧,覺是思慧。今空盡思慧,修智冞顯,故曰極圓。
△空所空滅者。能空修慧,智所空思,慧境一時都泯也。此之三慧,聞則亡言達理,思則言理俱亡,修則境智齊泯,即證無生。故曰:生滅既滅,寂滅現前。若論位,則聞是名字觀行觀音,思修即相似觀音,寂滅現前即分真究竟觀音。疏遠離為幻等者。能遠心境之離,亦即是幻,故須離也。
△離遠離。幻者能離,遠離之離,亦即是幻,亦須亡遣,故曰亦復遠離。
△二、心前心難者。初證曰前,究竟名為畢竟。初證實相,功難成就。證實之後,入無功用。過難不生,自然流入一切智地也。故摩訶止觀掇送行者,但至初住耳。
△薩婆若,此云一切智。
△反照離緣者。反照聞性,離能、所緣也。
△挾空義說者。意云:雖三觀圓修,就蕩著邊挾空義說也。
初獲果德,斷即法身,智即報身,恩即解脫應身。自初住去,成就三身,一切三法,無不分顯。
△自下現應,皆此二者,以慈悲故,現三十二應、十四無畏,令一切眾生脫苦得樂。然所現應,不離真、應二身。真身冥作利益,即十四無畏。應身顯作利益,即三十二應。
二、明妙用中,初標舉。
△聞熏聞修者。以三昧力,從於聞根,熏習修行,故曰聞熏聞修。
△入國土者,竪該三世,橫徧十方,應身無量,度脫眾生。
△湛然應一切者。由證平等理,能普現身說法作利益也。
▲初聖身
△第十、重他受用身者。仁王云:初地名閻浮提王,王百佛土。乃至第十地四禪王,王不可說不可說佛土。
△現上位身者,菩薩因人是本下,能現佛身是迹高。若現三乘身,是本高迹下。菩薩、現菩薩是俱下,佛是俱高。
▲二、獨覺。
△麟角者,三千界中,獨一而出,似麟之頭,唯有一角。此觀華飛葉落,覩外境之無常,例內心之亦爾。若然,既本稟教,何云現身說法耶?答:始雖自覺將圓,必假導成,故不違也。若值佛出,則化火焚身,入無為界。
△資加二位者資粮外凡加行內凡。
▲三、緣覺。
△緣斷勝性者。十二因緣斷,即證真性也。
△流轉還滅如前說。
△以集為初門者。先觀無明,即是以集諦為首。聲聞即苦諦為初門也。十二因緣,亦四諦也。無明、行、愛、取、有,即集諦。識、名色等,即苦諦。能觀智,即道諦。所證理,即滅諦。
△緣覺者,緣即十二因緣聲教,覺即覺悟智也。
▲四、聲聞。
△縮觀觀四諦者。此有漏縮觀觀四諦。謂初觀欲界苦、集、滅、道四諦,每諦各具四行相即十六行相,辨上二界,令觀亦十六行相,即成三十二行相。縮者,漸觀漸縮,令觀境狹也。此在中忍位,作七周減緣,十二四周減行。初觀欲界苦諦下,苦、空、無常、無我。次觀上界亦然。又觀欲界集諦下,集、因、緣、生。次觀上界集諦亦然。又觀欲界滅諦下,滅、靜、妙、離。次觀上界亦然。又觀欲界道諦下,道、如、行、出。次觀上界亦然。然上界道諦,但觀道、如、行三,不觀出之一行也。此是一周減一行也。如是漸減,唯留欲界苦諦一緣云云。
△見道十六心者,此諦現觀中,說十六心,即八忍八智。所謂苦法智忍、苦法智、苦類智忍、苦類智、集法智忍、集法智、集類智忍、集類智、滅法知忍、滅法智、滅類智忍、滅類智、道法智忍、道法智、道類智忍、道類智。此十六剎那心,欲界四諦,每諦一忍一智。上二界合觀,亦各一忍一智。至道諦時,生一忍,名十五心。次生一智,名十六心滿。見惑頓盡,即證初果。
二,釋梵自在對。
△出入禪支者,出一入一,次第而修,每禪皆有支林功德。梵云忉利,此翻三十三。釋提桓因能為三十三天主,故飜為能天。帝夜摩,亦云須炎摩,此云時分,亦云妙善。覩史陀,云知足,梵言須洹。密陀,此云化樂,即自在天。梵云婆舍跂提,斯云他化自在。
△樂自樂他者。樂自即樂變化天,樂自變化殊勝樂事而受用;樂他即他化自在天,樂他變化而受用也。
▲二、統攝鬼神對。
△四王各二部者。東持國天王,居黃金山,所領二部:一名犍闥婆,二名富單那。南增長天王,居瑠璃山,所領薜茘多、鳩槃荼。西惡眼天王,居白銀山,所領毒龍、毗舍闍。北多聞天王,居水精山,所領即夜叉、羅剎。制此鬼神,不令惱人,故稱護世。
初,帝王臣佐對:
△四輪。即金、銀、銅、銕也。金輪王王四天下,乃至鐵輪王王一天下。
△粟散。三皇、五帝、堯、舜諸王,為諸侯主也。
△五官者,殷時立司徒、司馬、司空、司士、司寇。
△六官者,周時立太宰、司徒、宗伯、司馬、司寇、司空也。
▲二、出家在家對。
△五星。即東歲星,南熒惑,西太白,北恒星,中鎮星。
△五帝者。東方青帝靈威[邱-丘+伯],南赤,西白,北黑,中黃。
△大小尸羅。即菩薩、聲聞戒也。
▲三、女主童身對。
△曹慧姬者,後漢時人,徐令彪女,名照,字慧姬。嫁曹世叔,十九寡居,作女誡八篇,善於經藉。漢明帝為馬后召入宮內,授五經,為后妃師,尊而不名,但稱大家。
初,天龍藥叉對。
△乾闥婆云:尋香行,即帝釋外樂神。此神在七寶山間,忉利諸天意欲音樂,即此人身上有異相生,即往作樂也。
▲二、無酒疑神對。
△阿脩羅亦云非天。所行猜忌,諂曲不正,故曰非天。
△田蚊未知所出
△腹行。即無足以腹而行也,蛇蚓之類也。
▲三、人非人等雜類對。
△見佛受化者。人中苦樂相均,故易受化度,故佛秪於人中出世也。
△天之著樂。樂,事所縈也。四惡多苦,不遑進修,唯於人中云樂人、修人也。
△不自觀音者。由我自能不觀音聲,返觀聞性,故曰以觀觀者。者下觀字,即聞性也。
△自既如是,故令他觀皆得解脫。又不自觀音者,由觀世音以楞嚴妙定,觀照法界所有音聲,不從自生,不他生,不共生,不無因有。今略舉不自生一句,以攝後三句也。由此四處推撿,聲無生處,唯照聞性,本周法界,故曰以觀觀者。孤山云:由我不自觀音者,由我亡塵合性也。自既證性,即起化他,常觀十法界內觀音聲之眾生,故曰以觀觀者。
▲初三,災惡國。
△知見旋伏者。由觀聞性,冥真實理,餘根亦旋,故曰知見旋伏。下云:一處成休復,六用皆不成。
△火不燒者,知見照了,如火明耀。今知見既復,故火不燒。又見能現瞋,瞋則生火。知見復故,火自不生。故使塵火皆不能燒。此並約根便宜說也。然有三種火:一、果報火,二、業火,三、煩惱火。果報自地獄到初禪,業通三界。經云:燒諸善根,無過瞋恚等。煩惱始自凡夫,終至圓教等覺,即五住煩惱火也。由菩薩力,悉便得脫。良由菩薩深證平等法界,凡有火者,即是性火,即觀世音,等無有異。故得即念,而三火頓亡也。以火即法界,無能燒所燒故。餘皆準此而知云云。
△觀聽旋復者。觀於聽根,亡塵復真也。
△水能漂鼓有聲。今既復真,根塵俱泯,故逢水難,即得免害。然亦具三:果報水至二禪,餘同上。不說風灾者,經家略也。果報風至三禪,餘亦同上。
△斷滅妄想者,總舉諸根也。由證平等理,即無自他可得,誰當受害?
▲二、鬼獄惡賊。
△性不能全者,全暗成明,豈有暗可存耶?
△羅剎云可畏。
△鳩槃荼云:大形,謂陰藏大也,即魘魅鬼。
△毗舍遮。云噉精氣,亦云顛狂鬼。
△富單那云:臭餓鬼,餓鬼中勝者。
△音性圓銷者。了聲性本無,故曰圓銷。
△觀聽反入者。反觀聽根,證真實性也。
△離諸塵妄者,根境俱寂也。
△滅音圓聞者。消滅音塵,圓顯聞性也。
▲三三,毒惡心。
△色所不劫者。隨塵取著,則被色劫,返照離塵,欲從何起?
△純音無塵者,證唯聲法門也。一切諸法,悉趣於聲也。
△銷塵旋明者。體塵本空,旋復明覺也。
三,隨欲應求。
△不動道場。涉入世界者,即寂而照也。
△種性不斷者。佛種不斷也。經云:佛種從緣起,是故說一乘。
△男表權智。男德剛健,復能幹事,權智幹事,故生男也。經云:智度菩薩母,方便以為父。方便即權智也。
△女德。坤儀者,坤即地也。地能柔和,承受天陽之氣,資生萬物,長養含育,故表女德。易曰:至哉坤元,萬物資生。故以鏡智表女德也。
四、稱名獲福。
△修法垂範者,自行他化也。
△圓通本根者。由從耳根圓通觀門,契入一心三諦之理,故得一多理齊也。
△我一名號,與彼眾多名號無異者。法身唯一,應色則多。故六十二等,一法身也。又六十二洹,偏菩薩等,一圓菩薩也。孤山云:耳根此方最利,故受道之人極多。餘聖不順此方,故入者甚鮮。故稱一名敵六十二也。然亦抑揚之道,適時御物也。
△誰人出不由戶者。正顯從此根得道也。以順斯方機宜,故三四不思議。
△數有限者,止三十二,應十四無畏也。然茲四不思議所化之機,亦不出此,但顯能化不思議無作妙用,有若是也。
▲初、現形說法。
△或慈或威,結上法身。法身性具,性善惡也。
△或定即結手,是解脫德。或慧即說法,是結目般若德。爍迦羅,此云堅固。
▲二、無畏眾生。
△由我聞思脫出六塵者。由聞思修能轉物,故不為境縛也。
△等悲者,同體平等大悲也。四、所求隨欲。疏:通前對觀,由修一心三觀,發得三德妙用也。或可由即中故,寂滅現前;即空故,十四無畏;即假故,三十二應、四不思議也。
初、結答所問。
△圓照三昧者。首楞嚴定一心三止,圓照一心三諦。由此觀照,豁悟本心,故云緣心自在。
△一行。三昧者,常一其行,更無餘次第行也。所觀理一,故能照行無次第也。
△初、緣實相。造境即中,無不真實,即所緣妙境。
△繫緣法界即觀之止。
△一念法界,即止之觀。能所尚一,止觀豈異?止觀不二,境智冥一,方名緣心自在。
▲二、敘歎得名。
△十方圓明者。由觀聽根違法界故,故周徧十方,圓滿明妙也。
初、諸佛交光,林木演法也。法法塵塵,無非智體,故智光及處,無不演妙也。
△五體放光者,表餘五根一時解脫。
△圓張大教者。大教之網,圓張漉十界魚,出生死河,至菩提岸也。
▲三、雨華飾界。
△百寶華者,萬行因華莊嚴,本有法身,方彰妙果也。
▲四合國宣音
△山河不現。九界依正,一念全空,合成一界,佛果圓顯也。
△梵摩唄匿。此云淨讚歎,即梵天音曲,詠讚三寶也。如陳思王作魚山之唄。陳思王即曹子建,魏武帝第四子。十歲屬文,下筆便成,初不曾改。每讀佛經,輙留連嗟翫,以為至道之宗極也。因遊魚山,忽聞空中梵天音響,清雅哀婉,獨聽良久,從者咸聞。乃摸其聲節,寫為梵唄,撰文製音,讚歎三寶,傳為後式也。
初指說顯同。
△前後者,遲速也。
△承佛威神者推功於師是禮也。夫臣子之有作,皆功歸於君父也。
▲二、貼喻釋。
△空生大覺中如海一漚。發者,大覺理也。理能含容具足一切,隨種種緣而體不變,非至大耶?
△頑空無明事。空不能有,不能具一切法,非至小耶?如鏡與像,鏡能現方圓、大小、妍𡟎、青黃,非大耶?像不能爾,非至小耶?
▲三、返妄歸真。
△漚滅。空本無者,如漚之空若滅,方知此空本不曾有。起信云:覺心初起,心無初相。即此謂也。
首楞嚴經義疏釋要鈔卷第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