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嚴綱要
大方廣佛華嚴經綱要卷第三十八
大方廣佛華嚴經綱要卷第三十八
十地品第二十六之五
次正釋文,亦有三分。初讚請中有二頌,分二:前十讚,後二請。前中二:前二偈,天王天眾供讚。
後八天女樂讚。於中二:初二標讚所依,餘六正顯讚德。總讚如來身土自在,將說身土自在地故。於中毛端約剎,論處毛孔約身。
六中,前四依、正互在;五、依、正重重;六、轉變自在,兼結無盡。
後請可知。
爾時,金剛藏菩薩告解脫月菩薩言:佛子!菩薩摩訶薩於七地中。
第二、正說分中二:先地行,後地果。前中有七種差別:一、總明方便集作地分;二、入一切法本來無生下,得淨忍分;三、佛子!菩薩成就此忍下,得勝行分;四、佛子!菩薩住此第八地,以大下,淨佛國土分;五、佛子!菩薩成就如是身智下,得自在分;六、此菩薩如是入已下,大勝分;七、佛子!此菩薩智地下,釋名分。七中,初二是趣地方便:一、是遠方便,總前七地集作此地方便故;二、是近方便,前地得忍光明,此修熟令淨故。此二是入心下,是住心。三、是初住地行,謂前淨忍發起勝修故。次二即安住地行,謂:四、是正住之始,依前勝行更起修淨佛土之行;五、即正住之終,由淨土之行成德無礙;六、是地滿行,此地望前通皆是勝,今復地滿勝中之勝,故云大勝;七、即辨德彰號,通於始終。今初,分二:先、標集德處,謂總前七地非獨第七,雖亦有下十法而非次第,以是功用行滿無功用際,故總集之。四節中當第三也。四節者,謂:一、入位,二、入地,三、無功用,四、菩薩地盡。
善修習方便慧,善清淨諸道,善集助道法。
善修已下,正顯所集,有十一句,分二:前三同相,諸地通行故;後八別相,諸地異修故。同中三句:一、二種無我,上上證故。此即證道,地地轉勝,名上上證。巧證不著,經云方便。二、善淨諸道者,不住道清淨故,悲智雙運,故名為諸。三、善集助道者,彼方便智行所攝,滿足菩提分法故。方便是前證道,行即不住道悲智等行故。菩提分即是彼二所攝之助,助彼二故。
大願力所攝,如來力所加,自善力所持,常念如來力、無所畏、不共佛法,善清淨深心思覺,能成就福德、智慧、大慈、大悲,不捨眾生入無量智道。
大願下,別相攝。八為七:一、初地大願攝,持能至此故。二、三地攝,善戒中如來力加故。彼經為證十力、四無所畏等故,是我今等行十善等,即上承佛力。三地中因修自證禪定神通,名自善力所持。四、常念下,論云:四地中所說法、分別智、教化智、障淨勝、念通達佛法者,謂前十法明門是智方便,即前觀察依彼智明入如來所說法中。次教化智,即彼經清淨分中以十種智成就法故生如來家。障淨勝者,即彼論釋,謂滅三地智障攝四地勝智故。上之二段皆念通達佛法,故與此同。五地中有十種平等深淨心,故云善淨深心,此心是思覺。六、能成下,六地三種大悲,故云成就福德。三、皆觀因緣集,即成就智慧。七中二句,以近此地故。初空中方便智、有中殊勝行,皆是大慈大悲不捨眾生行。次句即以無量眾生入無量智道。上總明集作方便地竟。
入一切法本來無生、無起、無相、無成、無壞、無盡、無轉。
第二、淨忍分,有十五句,分三:初十正明無生忍,次四明無生忍淨,後一結得忍名。然無生忍略有二種:一、約法,二、約行。約法,則諸無起之理皆曰無生,慧心安此,故名為忍,即正明中意。約行,則報行純熟,智冥於理,無相無功,曠若虗空,湛猶渟海,心、識妄惑寂然不起,方曰無生,即淨忍中意。前一猶通諸地,未得於後,不稱淨忍。今初段中言一切法者,總該萬有理、事之法。入即證達。以歷事無窮,略陳其十。十中相從為四無生:前七為一,名事無生;後三各一:二、自性無生,三、數差別無生,四、作業無生。四中,一、破相,二、破性,三、因泯,四、果。離即前二破相,入如後二證實、捨相。若寄位,初、加行,二、證體,四、後得,三、通始、終。又四中約法性收,不出真、妄。妄法本空,稱曰無生;其法離相,亦曰無生。事無生中,前四不增,正顯無生;後三不減,亦即無生。法本不生,今則無滅。以初攝後,皆曰無生。別言七者,為治七種實故。實者,隨相執定故。文有七實,以七無生對治。疏有多義,文廣,不錄。
上明事無生竟。
無性為性。
第二、無性為性者,即自性無生,此則顯詮。論經云非有性者,明非有彼定執自性,此則遮詮。無性即是法無我理,此理既以無性為其自性,則自體無性非是先有今無,亦非全無真體,故云為性。以前觀事無生,正忍此理故。故論云:彼觀事故是此忍,不得言無。此則非有非無以顯中道,此二亦不二。又此理亦非所觀事外,故論云:所有觀法無我理,無二相故。斯非即非離無二為中道義。
上明自性無生竟。
初中後際,皆悉平等。
第三、明數差別無生。於三時中,染淨法不增減故。謂先際非染增淨減,後際非淨增染減,中際亦非半增半減,以知三際皆空,無自性故。
三、明數差別無生竟。
無分別如如,智之所入處。
第四、無分別下,明作業差別。無生果位作用名業差別,如智貫之則無差別,無差別即是無生。下如是理如,上如是智如,智如於真理故無差別。此智是佛究竟入處,今菩薩證如同佛入處,故論云於真如中淨無分別佛智故。如是四種皆是示現無生忍觀。
上四無生竟。
離一切心意識分別想,無所取著猶如虗空,入一切法如虗空性。
二、名無生忍淨中二:初句離障,後三顯治。前言離者,論云:示現行遠離。謂契實捨妄,名行遠離,揀非心體離也。所離一切,略有二種:一、離心者,離報心憶想分別,謂第八異熟識轉現徧行,亦不行故;二、離意識者,離方便心憶想分別,論云:離攝受分別性想故,謂六、七識及中心所等,亦不行故。是則心行處滅,名離一切想。後無所取下,明治。上但明所治非有,今明能治不無。故論云:想者,遠離障法想非無。治法想者,治即無分別智。所以明此者,有二義故:一、則揀異,外道斷滅無想,二乘滅盡故;二、揀異,如來尚是照寂,非是寂照。以無功用自然行,故云無所取著;無取果心,任性自進故,此顯治妙。徧一切法想,故云猶若虗空,此顯治廣。入真如不動自然行,故云入一切法如虗空性,此顯治深。此則入於起信離念相者,等虗空界無所不徧,法界一相,故云入一切法如虗空性。然論云不動自然行者,任性趣故,非謂有彼自然行心故。上離即止,此治即觀,無功雙運,唯證相應,勿滯言也。
是名得無生法忍。
三、結名,可知。
上淨忍分竟。
下第三、得勝行分。
佛子!菩薩成就此忍,即時得入第八不動地。
為深行菩薩難可知、無差別,離一切相、一切想、一切執著,無量無邊一切聲聞、辟支佛所不能及,離諸諠諍,寂滅現前。
二正顯深行,先法後喻。法中八句:初句總相,位行玄奧故;餘七別相。一難可知者,即難入深,正是對下彰出。二無差別者,同行深,與諸無漏淨地菩薩同故,如麥在麥聚,故難知差別。三離一切下境界深,分齊殊絕故,由所取相離能取想不現前故。復言離一切著者,護此地一切所治障想故。四無量無邊即修行深,自利無分量利他無邊故。五一切聲聞等明不退深,二乘不能壞其勝故。六離諸諠諍即離障深,謂離功用障故。七寂滅現前即對治現前深,以證真如為能治故一切寂滅。七句通顯離前地過。
譬如比丘具足神通得心自在,次第乃至入滅盡定,一切動心意想分別悉皆止息。此菩薩摩訶薩亦復如是,住不動地,即捨一切功用行,得無功用法,身口意業念務皆息住於報行。
第二喻中,文有三喻:從後次第喻前三段,為順治障故,從細至麤;為法中顯深故,從麤至細。三中略有喻、合。今初,滅定喻,喻前離障。寂滅喻中,那含羅漢心解脫人多能入之,九次第定當其第九,故云乃至。動心止息者,謂所依六、七心王已滅,能依心所憶想自亡。合中,住不動地,合入滅定。即捨已下,合動心止息。即捨一切功用行者,過所治故。得無功用法者,明得彼治法故。身、口等息者,以得無功用法自然行故,即同前無所取著,離第一有行有間發過。住於報行者,文含二意:一、成上示現得有功用相違法,謂得無功用地故。此約教道,同前無所取著。二者、謂善住阿賴耶識真如法中故。此約證道,同前入一切法如虗空性,即離第二淨地勤方便過,不同前地修無功用,故云報行。報行者,前地所修報熟現前故。住真如者,以本識有二分:一、妄染分,凡夫所住;二、真淨分,此地所住。由住真如,故捨黎耶之名。又佛地單住真如,不云黎耶真如。今為有變易報在,是故雙舉,則黎耶言約異熟識,如來但名無垢識故。
譬如有人夢中見身墮在大河,為欲度故發大勇猛施大方便,以大勇猛施方便故即便覺寤,既覺寤已所作皆息。菩薩亦爾,見眾生身在四流中,為救度故發大勇猛起大精進,以勇猛精進故至此不動地,既至此已一切功用靡不皆息,二行相行悉不現前。
第二、夢寤喻,喻前正行。廣大論云:此示行護。彼過想者,離彼化生勤方便過故。有正智想者,非無此地,無功智故。如夢寤,雖無夢想,非無寤想,但此行寂滅,故云所作皆息。合中,勇猛約心,精進約行,合上方便,並是功用。二行已下,出所息障。依內證清淨,生死、涅槃二心不行,名二行不現,如彼寤時,此彼岸無。依外緣境界,受用念想不行,故云想行不現,即離化生聖道等想,如彼寤時,人、船俱無。合中,見人墮河。喻中,身自墮者,眾生病即菩薩病故。
佛子!如生梵世,欲界煩惱皆不現前;住不動地亦復如是,一切心、意、識行皆不現前。此菩薩摩訶薩,菩薩心、佛心、菩提心、涅槃心尚不現起,況復起於世間之心!
第三、生梵天喻,喻分殊絕。合中正合下地心意識,不現合欲界心不現行也。所以不行者,得報行故,此離微細想行過,故論云此說遠離勝也。後此菩薩下,舉勝況劣,謂佛等不順行世間一分心等尚不行,況順行世間一分心耶?佛心等者,即七地求如來智心也。此中但況世間,亦應以大況小,大尚不行,況小乘耶?則若世、若出世,若人、若法,若因、若果,若智、若斷,皆不行也。
上明深行勝對,前彰出下,正明勝行。
佛子!此地菩薩本願力故,諸佛世尊親現其前,與如來智,令其得入法流門中。
第二、明發起勝行。此下亦是攝尊重行。因勸起行,皆尊重故。勝亦尊重之義。文有四段:一、說主總敘;二、作如是下,顯勸辭;三、佛子!諸佛世尊下,顯勸所為;四、佛子!若諸佛下,彰勸之益。今初,願即勸因。大論說三加、七勸。今諸佛現前,即現身加;與如來智,即是意加;後讚善哉,即口加。以先加而後勸。今疏但云說主總敘而已。經本願力,應云住本願力。諸佛世尊下,總顯勸相。諸佛所以與智勸者,轉彼行深樂足之心,令入法流門故。法流者,決無生止水,令起無功用行河,任運趣佛智海,即以能趣為門。又法流者,即是行海。言與智者,有二意故:一、現行與覺念,猶彼意加;二、令其修取,故名為與。下之七勸,皆佛智攝,故但云與智。
作如是言:善哉!善哉!善男子,此忍第一順諸佛法。
二正顯勸辭中二:先讚,即口加也。
然,善男子!我等所有十力、無畏、十八不共諸佛之法,汝今未得,汝應為欲成就此法勤加精進,勿復放捨於此忍門。
後正勸,文有七段:一、勸修如來善調御智,二、勸悲愍眾生,三、勸成其本願,四、勸求無礙智,五、勸成佛外報,六、勸證佛內明無量勝行,七、勸總修無遺成徧知道。然七皆含轉、住、增去。今初,有三:一、明多未作,以未得修十力等教授眾生法故;次汝應下,勸令修習;三、勿復下,莫捨忍門。然捨有二義:一、若以放捨身心住此忍門,斯則不可,故云勿復。是以論云:若不捨此忍行,不得成就一切佛法。此令捨著。二、全棄捨,則所不應。故論云:依彼有力能作故,故云勿復放捨。此令依之。
又,善男子!汝雖得是寂滅解脫,然諸凡夫未能證得,種種煩惱皆悉現前,種種覺觀常相侵害,汝當愍念如是眾生。
第二、勸中三:初、明自所得忍;二、然諸下,明他無忍起過。在家多有煩惱,出家多起覺觀,皆是眾生無利益事。三、汝當下,勸起悲心。悲心依上而轉。
又,善男子!汝當憶念本所誓願,普大饒益一切眾生,皆令得入不可思議智慧之門。
第三勸中願有二種:一依廣心下化眾生,二皆令得下依大心。然有二義:一令他得,二令自得。自得佛智,依此智行廣利眾生。
又,善男子!此諸法法性,若佛出世、若不出世,常住不異。諸佛不以得此法故名為如來,一切二乘亦能得此無分別法。
第四勸中有三:初法性真常定其所尚;次諸佛下奪其異佛勸其上求,以有深無礙智大用無涯,方不共二乘故;後一切下抑同二乘令不住忍,三獸度河同涉理故,趣寂為垢故應勿住。
又,善男子!汝觀我等身相無量、智慧無量、國土無量、方便無量、光明無量、清淨音聲亦無有量,汝今宜應成就此事。
第五勸中,舉身相等六,皆是化生事業。若成就此法,則有力化生,故勸修成就。
又,善男子!汝今適得此一法明,所謂:一切法無生、無分別。善男子!如來法明無量入、無量作、無量轉,乃至百千億那由他劫不可得知,汝應修行成就此法。
第六勸中有三:初明其所得未廣;次善男子下示佛無量勝行、無量入者,所入法門差別故,作是法門業用,轉是業用上上不斷;後汝應下結勸。
又,善男子!汝觀十方無量國土、無量眾生、無量法種種差別,悉應如實通達其事。
第七、勸中二:先舉三種無量,即淨土中三自在行;後悉應下,結勸,明少作在。既言悉應通達,明少分觀察即能成就,去佛非遙。此同德生勸於善財,勿以少行而生知足,故云無量。
佛子!諸佛世尊與此菩薩如是等無量起智門,令其能起無量無邊差別智業。
第三、顯勸所為,令起智業故。
佛子!若諸佛不與此菩薩起智門者,彼時即入究竟涅槃,棄捨一切利眾生業。
第四、彰勸益中亦是所為,為是故勸。於中二:先明不勸之損,故不得不勸;後以諸佛下,彰勸之益,是故須勸。今初,有二:一、自損。既不與智,即入涅槃,故應須與。故論云:即入涅槃者,與智慧示現。二者、損他,不利眾生故。然勸有四意:一、為引定性二乘;二、為警漸悟菩薩樂寂之習;三、為發起始行,無厭上求;四、為顯此地甚深玄奧難捨,所以須勸。但有此深奧法流之處,必有諸佛作七勸橋,故無一人便趣永寂。又設佛不勸,亦無趣寂。為顯勸益,假以為言。
以諸佛與如是等無量無邊起智門故。
第二、勸益中,有法、喻、合。法中三:初、牒前與智彰益之因,故論云:彼行中攝功德勝故。云何勝?諸佛同作教授說故。
於一念頃所生智業,從初發心乃至七地所修諸行,百分不及一,乃至百千億那由他分亦不及一,如是阿僧祇分、歌羅分、算數分、譬喻分、優波尼沙陀分亦不及一。
二、於一下起行速疾。
何以故?佛子!是菩薩先以一身起行,今住此地,得無量身、無量音聲、無量智慧、無量受生、無量淨國,教化無量眾生,供養無量諸佛,入無量法門,具無量神通,有無量眾會道場差別,住無量身、語、意業,集一切菩薩行,以不動法故。
三、何以下,釋疾所由。謂先唯一身,故長時劣此一念;此地身等無量,故一念頓超。有十一句:前十別明,後一總結。十中,初六依教化眾生,次二依自集助道,後二依障清淨。十中,一、多身隨現。所以多者,論云:一切菩薩依信解,如自一身故。謂智契同體,故能即一為多。此實報能為不同前諸地變化,此對前一身。餘音聲等,對前起行,類亦無量。二、圓音隨說。三、隨所知智。四、隨取何類生。五、隨應以何國。六、隨其教化何類眾生。七、隨供養集福德助道。八、隨入何法門集智慧助道。九、隨神通障淨。十、隨智慧障淨。故能處無量眾會,隨機說法。皆言隨者,隨宜非一,釋無量言故。隨時之義,其大矣哉!後一結釋中,先結,謂起行眾多,不離三業。後以不動法故者,釋由無相、無功用、無有間斷,故相、用不動,任運集成。
喻中,喻彼行速疾。論云應知因勝示現者,釋疾所由,船由入海故疾,行入無生故疾。
佛子!菩薩摩訶薩亦復如是,積集廣大善根資糧,乘大乘船到菩薩行海,於一念頃,以無功用智入一切智智境界本有功用行,經於無量百千億那由他劫所不能及。
合中,初合未至海,即前七地;次到菩薩下,合若至海,即第八地。無生之智亦是行故,名為行海。又頓能徧起,即深而廣,亦得名海。無功用智以合上風,一切智境明其趣果。前喻所無,以無生智同佛智海,故喻不分。本有已下,合前校量。
上第三,得勝行分竟。
下第四、淨佛國土分。
大文第四、淨佛國土分者。問:經中但云大方便智、一切觀察皆如實智,廣說化生應形作用。瑜伽論中十自在前起智門後,但云得分身智,何以論主判為淨土分耶?答:淨土有二:一、是能淨之因;二、是所淨之果。此有二對:一、相淨果,謂寶嚴等;以行業為因,謂直心等。三、自在淨果,謂三世間圓融等;以德業為因,謂淨土三昧等。今約後對。然淨土行業,始起凡夫,滿在一地;淨土德業,始起不動,終在如來。
佛子!菩薩住此第八地,以大方便善巧智所起無功用覺慧,觀一切智智所行境。
第二、釋淨土。文分三別:一、器世間自在行,二、眾生間自在行,三、智正覺世間自在行。初是化處,次是所化,後是能化。具後二淨,方名淨土。然初一多約能淨,後二多約所淨。無功用智為能觀智,智所行境為所觀方便善巧,即無功用因。在於七地修無功用,今得自在。
所謂觀世間成,觀世間壞。
後所謂下,別顯其相,有五種自在:一、隨心欲,二、隨何欲,三、隨時欲,四、隨廣狹欲,五、隨心幾許欲。今初,觀世間成壞。論云隨心所欲,彼能現及不現故者,謂約能淨論,隨隨自心欲知,即能知故;約所淨論,隨隨眾生心樂欲見者,則現成現壞,不欲見者,則不現故。經云觀知,則唯約因。論主欲顯義兼於果,故云隨現,即轉變自在。下之四段,隨現準知。
由此業集故成,由此業盡故壞。
二、由此業下,明隨何欲,謂隨物欲知何業成壞,皆能現故。
幾時成?幾時壞?幾時成住?幾時壞住?皆如實知。
三、幾時成下,明隨時欲,謂時長劫即能現故。若約能淨,即隨時智。如此世界成二十劫,初劫成器,餘成眾生;壞亦二十,先壞眾生,後一壞器。並稱事稱理,名如實知。
又知地界小相、大相、無量相、差別相,知水、火、風界小相、大相、無量相、差別相。
四、又知地下,隨廣狹,欲彼能現故。文中三:初、知四大差別,即是廣相。小相者,非定地報識境界。大相者,定地境界,乃至四禪緣三千故。無量者,如來境界。上三十事分齊,皆以境界智知。差別相者,是法分齊故。以相智知,知其自相、同相差別故。
微塵細相、差別相、無量差別相,隨何世界中所有微塵聚及微塵差別相,皆如實知。
二、知微塵下,知狹相。細相者,透全塵故。論經次云:麤相者,隟塵故。差別同前。無量差別者,一塵之中含多法故,塵之麤細俱通定散,故不云小大。
隨何世界中所有地、水、火、風界各若干微塵,所有寶物若干微塵,眾生身若干微塵,國土身若干微塵,皆如實知。知眾生大身、小身各若干微塵成,知地獄身、畜生身、餓鬼身、阿修羅身、天身、人身各若干微塵成,得如是知微塵差別智。
三、隨何下,知能所成,雙明廣狹。文二:先總知內外,次知地獄下,別明六道。斯即楞伽責所不問,意顯窮幽,又云無性故。
又知欲界、色界、無色界成,知欲界、色界、無色界壞,知欲界、色界、無色界小相、大相、無量相、差別相,得如是觀三界差別智。
第五、又知欲界下,明隨心幾許欲即能現故。文中二:初、約智知自在。上即三界互望論大小,今則一界之中自分大小。欲界中人境為小,天境為大;色中覺觀為小,無覺觀為大。無色界中論云佛法中凡境為小,聖境為大,聲聞、菩薩為大者,為揀外道妄取為涅槃故,特云佛法如來所知一切三界皆名無量相。
佛子!此菩薩復起智明教化眾生,所謂:善知眾生身差別;善分別眾生身;善觀察所生處,隨其所應而為現身,教化成熟。
第二、約通明自在隨物現化。文中三:初隨機現化。於中,初標能化智;次所謂下,明所知機,有三句:一、知身類不同故;二、同隨身所用方便智故;三、生何等界,能利生故。後隨其下,正明隨化。雖言現身,意在生處,故屬器界。
此菩薩於一三千大千世界,隨眾生身信解差別,以智光明普現受生;如是,若二、若三,乃至百千,乃至不可說三千大千世界,隨眾生身信解差別,普於其中示現受生。
二、明化分齊。
此菩薩成就如是智慧故,於一佛剎其身不動,乃至不可說佛剎眾會中悉現其身。
三、明現自在,謂不動而徧,猶月入百川。
上明器世間竟。
佛子!此菩薩隨諸眾生身心信解種種差別,於彼佛國眾會之中而現其身。
第二、明眾生世間自行,謂隨感能調伏眾生自在故。於中三:初、總明感應。
所謂於沙門眾中示沙門形,婆羅門眾中示婆羅門形,剎利眾中示剎利形;如是毗舍眾、首陀眾、居士眾、四天王眾、三十三天眾、夜摩天眾、兜率陀天眾、化樂天眾、他化自在天眾、魔眾、梵眾,乃至阿迦尼吒天眾中,各隨其類而為現形。
二、所謂下,別顯感應。於中顯化生行有二自在:一、化同物身,沙門中現沙門形等故,即身自同事。
又應以聲聞身得度者,現聲聞形;應以辟支佛身得度者,現辟支佛形;應以菩薩身得度者,現菩薩形;應以如來身得度者,現如來身。
二、化應物心。以身不必同其所化,即心自同事。故論云:彼行化眾生,身心自同事。
佛子!菩薩如是於一切不可說佛國土中,隨諸眾生信樂差別,如是如是而為現身。
三、總結感應。如是如是等現類眾多故,若身若心無偏頓應,故論結云自身心等分示現故。
上明眾生世間竟。
佛子!此菩薩遠離一切身想分別,住於平等。
第三、明智正覺世間自在行。遠公云:若就行境,應名二諦自在行。今就行體,名智正覺。智於二諦正覺無礙,故名自在。今更一釋,以所知十身皆是毗盧遮那正覺之體,亦得從境名智正覺,能令相作,亦自在故。文中二:初明第一義智;後此菩薩下,明世諦智。今初,上句離妄,下句住實。由自身、他身不分別故,住於平等。不分別言,非唯照同一性,亦乃能、所照亡。論此不同二乘第一義智示現者,以彼不得法空,不能即俗而真,非一、異故。
此菩薩知眾生身、國土身、業報身、聲聞身、獨覺身、菩薩身、如來身、智身、法身、虗空身。
二、明俗諦智,有三:一、總知十身;二、此菩薩下,令十身相作,顯通自在;三、此菩薩知眾生身下,別顯知相,彰智自在。今初,十身,論攝為三:初三染分,次六淨分,後一不二分。皆言分者,同一大緣起法界,分為十故,即染分依他、淨分依他,同依一實故。染分中三者,初是眾生世間,次國土世間。業報身者,彼二生因,謂業、煩惱。經略煩惱,故論具之。而云報者,業能招報,從果立名。然國土身合通於淨,且從一類以判為染。次六總以三乘為淨分。於中,前四是人、菩薩及佛,但因、果之異;次一是能證智;後一是所證法。故論云:此二乘隨何智、隨何法,彼淨顯示。謂因、法、智殊,顯三乘別。後虗空身是不二分者,通為二依,非染、淨故。觀下,別顯。多約事空,義兼於理。
此菩薩知諸眾生心之所樂,能以眾生身作自身,亦作國土身、業報身乃至虗空身;又知眾生心之所樂,能以國土身作自身,亦作眾生身、業報身乃至虗空身;又知諸眾生心之所樂,能以業報身作自身,亦作眾生身、國土身乃至虗空身;又知眾生心之所樂,能以自身作眾生身、國土身乃至虗空身。
隨諸眾生所樂不同,則於此身現如是形。
二、總結例餘。上但舉四翻,理應具十,成一百身。然自身即是菩薩,若將自望菩薩別,則有一百一十身,故云則如是現。所以相作得無礙者,廣如懸談。今文略有三意:一、由證即事第一義故,事無理外之事,事隨理而融通故;二、緣起相由故;三、業用自在故。
上十身相作。
下別顯知相。
此菩薩知眾生集業身、報身、煩惱身、色身、無色身。
第三、別顯知相。十身為八,三乘身合故,即有八段:初、眾生身有五相:初三業生煩惱、妄想、染差別,此約總明三界;後二約上二界,即就報別開。若總開三界、五趣,則具十矣。
又知國土身小相、大相、無量相、染相、淨相、廣相、倒住相、正住相、普入相、方網差別相。
二、國土身具有十相:前八一四相,後二真實義相。前中初三分齊相,即小中大千;次二染淨差別;次廣即寬陿差別,此略無陿;次二依住差別真實,一重頓入名為普入,十方交絡名為方網,又重重現故多同初地。
知業報身假名差別;知聲聞身、獨覺身、菩薩身假名差別。
三四二段共有四身,皆云假名差別者,但有自相同相差別,假名分別實無我人,餘亦假名偏語。此四者,業因尚假苦果可知,聖人尚假況於凡類?又三乘聖人方能知假,佛德超絕不得云假。
知如來身有菩提身、願身、化身、力持身、相好莊嚴身、威勢身、意生身、福德身、法身、智身。
五、知佛身自有十相,餘之九身既是佛身,一一有此則已成百,若更相作則重重無盡。菩提身者,示成正覺故;二、願生兜率故;三、所有佛應化故,揀異猨猴鹿馬等化,故云應化,即王宮生身;四、自身舍利住持故,上四於三身中皆化身攝;五、所有實報身無邊相海等,揀三十二相等,故云實報,即三中報身;六、所有光明攝伏眾生,故云威勢,即通報化;七、意生身者,論云所有同異世出世間心得自在解脫故者,謂意俱生,即種類俱生無行作意生身也,此通變化及他受用;八、福德身者,所有不共二乘之福,能作廣大因故,故種少善根必得佛果;九、法身者,所有如來無漏界故,斯即所證法體,界是藏義生義,含無邊德生世出世諸樂事故;十、智身者,所有無障礙智,謂大圓鏡智,已出障垢證平等性故,次云此智能作一切事者,即成所作智,彼事差別皆悉能知者,即妙觀察智,此通四身,但兩重十身,一一圓融故異諸教。
知智身善思量相、如實決擇相、果行所攝相、世間出世間差別相、三乘差別相、共相、不共相、出離相、非出離相、學相、無學相。
六智身有十一相,攝為三類:初二約體分別,初通聞、思,二即修、慧,俱通理、教。次果、行相,即因、果分別。行即是因,通於三慧;果唯證入,相離前三。餘有八智,皆約位分別。於中,初一是總,世間俗智名之為世,三乘聖智名為出世。又道前名世,見道已去名為出世。五、三乘者,於出世中大、小分別,小乘十智等,中乘七、十七智等,大乘權、實無量。六、七二相,於大乘中麤、妙分別,甚深般若不共二乘,相似般若是則名共。八、九二相,通就三乘縛、解分別,於新熏性習、未習故。後二通於三乘修、成分別。
知法身平等相、不壞相、隨時隨俗假名差別相、眾生非眾生法差別相、佛法聖僧法差別相。
七、知法身。前能知智,此所知法,並通一切智法,不同前佛法智唯局如來。文有五相:一、平等相,即是理法。論云無量法門明等一法身故者,謂法門雖殊,同詮平等法身,生、佛無二故。二、不壞相,即是行法。論云如聞取故,謂稱理起行,名如聞取;行符乎理,則冥之菩提,名不可壞。三、即教法,隨所化眾生根性相應時說差別故。理本無言,假言顯理,若權若實,皆是隨俗假名。四、即重顯理法所徧之境。此通染、淨,平等法身徧情、非情故。五、即果法,唯約於淨故。論云第一相差別,三乘同證第一義故,三寶最勝故。隨智有異,三種不同。
知虗空身無量相、周徧相、無形相、無異相、無邊相、顯現色身相。
八、知虗空身,文有六相:一、無量相,芥子中空亦無分量故。二、徧至一切色非色處故。三、不可見故,今世人見者,但見空顯色,想心謂見。故涅槃經中廣破見空,此又含無為空,故亦不可見。四、無異相者,無障礙故。謂不同色法,彼此相異,有障礙故。五、無邊相,謂無始終起盡之邊故。六、能通受色相,持所持故。故下經云:譬如虗空寬廣非色,而能顯現一切諸色。既因色分別彼是虗空,則知因空顯彼為色。
上淨佛國土分竟。
下第五、自在分。
大文第五自在分中分二:初牒前為因。修行三種世間自在行故,得十自在,此但約智通說。若依攝論,以六度為因,如下別明。
得命自在、心自在、財自在、業自在、生自在、願自在、解自在、如意自在、智自在、法自在。
二、顯自在果。命自在者,不可說不可說命住持故;心,則無量阿僧祇三昧智入故;財,謂一切世界無量莊嚴嚴飾住持示現故。上三自在以施為因,如次以一切時、一切處、一切物施故;業,則以現生、後世業報住持示現故;生,則一切世界生示現故。上二自在以戒為因,戒調身、語,成勝業故,復由戒淨,隨欲生故;願,則隨心所欲佛國土時,示現成就三菩提故,此則由進策勤,無懈廢故;解,則一切世界中徧滿示現故,論經名信解,用忍為因,以修忍時隨眾生意,故得一切皆隨心轉,謂變地為金等;如意,則一切佛國中如意作變事示現故,以定為因;智,則如來力、無畏、不共法相好莊嚴三菩提示現故;相、法,則無中、邊法門明示現故。上二同以般若為因。內照所知,得智自在;應根宣說,得法自在。於此十中,若智若通,皆無壅滯,故云自在。約因而論,此地方得;約果而論,圓滿在佛。此約行布,下離世間。上賢首品皆有此十,而約普賢位通貫始、終。
上自在分竟。
下大勝分。
得此十自在故,則為不思議智者、無量智者、廣大智者、無能壞智者。
大文:第六、得此已下,明大勝分。於中三:初、智大,智解殊勝故;二、業大,行業寬廣故;三、彼二所住功德大,智業所成故。今初,文有五句:初句牒前為因;則為下,正顯。顯有四智:初一為總,謂不住世間、涅槃,寂用難測,名不思議。此不思議有三:一、修行盡至不思議,謂證涅槃無分量故;二、所知不思議,廣照世境故;三、除障不思議,謂令真如出所知障,天、魔、外道不能壞故。
二、業大,有三:初三句牒前為因:一、入自在;二、成就智;次得畢竟下,正顯業大;三、佛子下,總結多門。
得畢竟無過失身業、無過失語業、無過失意業,身、語、意業隨智慧行。般若波羅蜜增上,大悲為首,方便善巧,善能分別,善起大願,佛力所護,常勤修習利眾生智,普住無邊差別世界。
次正顯中有十二句:初三明三業淨,當相辨業;後九約修辨業,攝為四相。初一句明起。論云:能起、能起同時。謂身、語、意是所起,智慧為能起,此三業起必與能起同時。故經云:隨行智為導首故。二、般若下,四句智攝。不染作利眾生行等,謂由般若攝彼大悲,故不染愛、見,能起方便利眾生行。三、善起下,二句因攝。謂內由大願而為自行、他行之因;又外蒙佛攝,得成二因。四、後二句作業所持。初句利益眾生,後句淨佛國土。
佛子!舉要言之,菩薩住此不動地,身、語、意業諸有所作,皆能積集一切佛法。
後總結可知。
佛子!菩薩住此地。
第三、彼二所住功德大中三:初一句標所住分齊;次得善下,顯所住德;三、此菩薩下,結成功德。
得善住深心力,一切煩惱不行故;得善住勝心力,不離於道故;得善住大悲力,不捨利益眾生故;得善住大慈力,救護一切世間故;得善住陀羅尼力,不忘於法故;得善住辨才力,善觀察分別一切法故;得善住神通力,普往無邊世界故;得善住大願力,不捨一切菩薩所作故;得善住波羅蜜力,成就一切佛法故;得如來護念力,一切種、一切智智現前故。
二中十句依七種功德,謂初四為一善住道功德,此是功德體,以二利行為菩薩道故。初二自利,先契理離障名為深心,後對治堅固名為勝心;後二慈悲利他。後六各一約修辨德,初三三輪化益修上利他,後三願行相符外招佛護修上自利。
三結成中,近結此段,遠結前三。得如是智,結前智大,以智證理得無憎愛故。次能現下,結作業大,平等作故。後於諸下,結所住功德大,得七功德無過咎故。
佛子!此菩薩智地名為:不動地,無能沮壞故;名為:不轉地,智慧無退故;名為:難得地,一切世間無能測故;名為:童真地,離一切過失故;名為:生地,隨樂自在故;名為:成地,更無所作故;名為:究竟地,智慧決定故;名為:變化地,隨願成就故;名為:力持地,他不能動故;名為:無功用地,先已成就故。
大文第七、釋名分,亦攝相迴向釋,如不動等故。釋名分二:一、地釋名,即約法名位;二、智者釋名,即約人彰德。今初。謂此諸名,對前經立。初二從淨忍分受名:得無生忍,入不動故。此句為總,此智現前,故無退壞。次二約得勝行受名:一、得為深行菩薩,不可知故;二、離一切相等諸過失故。次三約淨土受名:生地,謂器世間自在,隨樂生故;成地,眾生世間隨物成身,自無作故;究竟地者,正覺世間,決二諦故。次一約自在分:隨願成就,方名自在。次一約大勝分:得深心等十種力持力,後無功用,通該始、終。上約名、位。
佛子!菩薩成就如是智慧。
二、智者,釋名中三:初、牒前為因,由得智地故;二、入佛下,正就人顯;三、於無量下,總結所住。
入佛境界,佛功德照;順佛威儀,佛境現前。
二、就人顯中,以何義故菩薩名為不動地?有二義故:一、一向不動,謂行、修上順故;二、一體不動,謂與諸菩薩行、體同故。文中二:先總明,後常為下,別顯。今初,文有四句,皆含一向、一體二義。論云佛性隨順因故,佛性即初句,以梵云䭾,都譯通界,性致譯。論。經云得入佛性,即是法身果性故。論云佛性者,界滿足勝故,究竟見性,故云滿足。此即分齊境界,菩薩由得地智,能上入之。隨順因者,即下三句,由三為因,故能隨順佛境:一、攝功德。佛功德照者,善清淨義故,謂以無垢慧善照佛德,即是攝義。二者、行,謂正行威儀,順同佛故。三者、近,即佛境現前,近如可覩故。
常為如來之所護念,梵、釋、四王、金剛力士常隨侍衛,恒不捨離諸大三昧,能現無量諸身差別,於一一身有大勢力,報得神通三昧自在,隨有可化眾生之處示成正覺。
後別明中,先明一向不動。論經十句,今經闕一,總顯佛加,解參玄極,上德被己故。既常為佛加,故名一向不動。餘句別顯五種功德,以顯不動:一、供養功德,即梵、釋四王,論經王下有奉迎之言。二、守護功德,謂金剛等現形衛故。三、依止功德,恒不捨三昧故。四、國土清淨功德,即能現諸身差別,若器、若眾生皆能隨現,故云無量。五、於一一下,加化眾生功德。此復五種:前三自分,後二勝進。一、願取諸有,多為主導,故云有大勢力。二、根心使智力,即報得神通,窮三際中眾生根、欲等故。三、無量法力,三昧自在,轉法輪故。四、受力,彼經云能受無量記故,今經闕此。五、說力,即隨有可化,示成正覺,真能說故。論經此後更有一句結云是菩薩如是通達,論云一向不動故。
佛子!菩薩如是入大乘會,獲大神通,放大光明,入無礙法界,知世界差別,示現一切諸大功德,隨意自在,善能通達前際、後際,普伏一切魔邪之道,深入如來所行境界。
二明一體不動,文有十句:初總,餘別。總云大乘會者,謂入同類大乘眾數者,入數者不破壞義,和合一故。別有九種,具此九種堪入眾數:一智不壞,獲法智通故;二說不壞,謂放教智光故;三解脫不壞,謂不住行證入空有等無礙法界,業用無礙故;四佛國清淨不壞,知世界自在故;五入大乘不壞,智能示現大功德故;六神通不壞,隨意自在故;七善能下能解釋義不壞,稱三際說故;八普伏下坐道場不壞,萬行及菩提下伏魔邪故;九正覺不壞,入如來境同佛覺故。
於無量國土修菩薩行,以能獲得不退轉法,是故說名住不動地。
第三、總結所住中行無障礙,不斷不轉,念不退故。大文第一、明地相竟。
下第二、明地果。
佛子!菩薩住此不動地已,以三昧力,常得現見無量諸佛,恒不捨離承事供養。此菩薩於一一劫、一一世界,見無量百佛、無量千佛,乃至無量百千億那由他佛,恭敬尊重,承事供養,一切資生悉以奉施。於諸佛所,得於如來甚深法藏,受世界差別等無量法明;若有問難世界差別如是等事,無能屈者。如是經於無量百劫、無量千劫,乃至無量百千億那由他劫,所有善根轉增明淨。
大文第二位果中先調柔行法說中受世界差別等無量法明者,等取眾生智正覺故。論名彼因相故者,以所受法為自在因故。
譬如真金治作寶冠,置閻浮提主聖王頂上,一切臣民諸莊嚴具無與等者。
喻中真金作閻浮提主冠者,喻得清淨地身心勝故。以此地中報行純熟,三世間自在故,特加於王。無與等者,喻善根光明轉更明淨。
此地菩薩所有善根亦復如是,一切二乘乃至第七地菩薩所有善根無能及者,以住此地大智光明普滅眾生煩惱黑闇,善能開闡智慧門故。
此菩薩下。三、合。
佛子!譬如千世界主大梵天王,能普運慈心,普放光明,滿千世界。此地菩薩亦復如是,能放光明,照百萬佛剎微塵數世界,令諸眾生滅煩惱火而得清涼。
二、教智淨梵王普放光明者,勝前日光。勝有三義:一、多故;二、淨故;三、廣故。
此菩薩十波羅蜜中,願波羅蜜增上;餘波羅蜜非不修行,但隨力隨分。
三,別地行相。
是名略說諸菩薩摩訶薩第八不動地。若廣說者,經無量劫不可窮盡。
四,結說地名。
佛子!菩薩摩訶薩住此地,多作大梵天王,主千世界,最勝自在,善說諸義,能與聲聞、辟支佛、諸菩薩波羅蜜道;若有問難世界差別,無能退屈。布施、愛語、利行、同事,如是一切諸所作業,皆不離念佛,乃至不離念一切種、一切智智。
第二、攝報果,分二:初、上勝身。
復作是念:我當於一切眾生中為首、為勝,乃至為一切智智依止者。此菩薩若以發起大精進力,於一念頃,得百萬三千大千世界微塵數三昧,乃至示現百萬三千大千世界微塵數菩薩以為眷屬。
若以菩薩殊勝願力自在示現,過於是數,乃至百千億那由他劫不能數知。
三,願智果。
爾時,金剛藏菩薩欲重宣其義而說頌曰: 七地修治方便慧, 善集助道大願力, 復得人身所攝持, 為求勝智登八住。 功德成就恒慈愍, 智慧廣大等虗空。
二,一偈半頌淨忍分。
三、有七偈頌德行分。於中二:初、二偈頌深行勝。
後五偈頌發起勝。於中云但以甚深無礙智者,長行所無,故知唯念法性則同二乘,事理事事皆無障礙,是菩薩學。故晉經全有一偈云:但以得無礙,甚深微妙智,通達三世故,乃得名為佛。又此一句亦可總頌餘勸。
四、有六偈頌淨佛國土分。於中三:初二、器世間,次三、眾生世間,後一、智正覺世間。
五、有半偈頌十自在。故晉經云:能得於十種,妙大自在智。
六一,偈頌大勝分。
七一,偈頌釋名分。密跡者,古譯為力士。
次二偈半頌位果。
三,結說分齊。
第八,不動地竟。
第九、善慧地所以來者,瑜伽意云:前雖於無相性中捨離功用,亦能於相自在,而未能於異名眾相訓詞差別一切品類宣說法中得大自在。為令此分得圓滿故,次有此來。言善慧者,攝大乘云:由得最勝無礙智故。無性釋云:謂得最勝四無礙解,無礙解智於諸智中最為殊勝。智即是慧,故名善慧,即下文十種四無礙是也。莊嚴論云:於九地中四無礙慧最為殊勝。云何勝耶?於一剎那三千世界所有人天異類。異者,異義。問:此菩薩能以一音普答眾問,徧斷眾疑。故金光明云:說法自在,無患累故,增長智慧。自在無礙者,此兼顯離障名勝。仁王名為慧光者,言兼法喻。智論名善相,從所了得名。能所雖殊,皆名說法之慧。故所離障,離利他中不欲行障,有四辯故。四無礙障分成二愚:前三為一,名於無量所說法、無量名句字、後後慧辯、陀羅尼自在愚。謂所說法是義,名句字是法,後後慧辯是詞,陀羅尼自在愚通於上三二辯。才自在愚即愚第四無礙,故所證真如名智自在所依。謂若證得此真如已,如無礙解得自在故,便成善達法器自在說法行。梁論云:由通上真如得應身果,金光明中得智藏三昧,皆一義耳。
次正釋文二分之內,初讚請分中有十三偈,分三:初二如來現相顯說無功用行,無動之動難思議故,特此現通。
次十頌別讚,後一結讚。別讚中亦三:初一菩薩讚。
次一天王供:
後八天女供讚,於中二:初一供,餘七讚。
讚中二:初一、標讚。
後六讚詞,於中亦二:初二讚菩薩通於八地及說法主。
後四雙讚佛及菩薩三輪化益。此文云菩薩幻智,後結云讚佛已。故文中通讚八、九地,如月普現,前地有故,此法師位隨機說權實故。文中三:初一身無心而普應,次二口隨機而演說,後一喻結。心常契中既特云最勝智心示如來法,權實明矣。
三,結請。
爾時,金剛藏菩薩告解脫月菩薩言:佛子!菩薩摩訶薩以如是無量智思量觀察。
第二正說分。先明地行,文有四分:一法師方便成就,謂此地能起辯才說法名法師地,趣地行立名方便故。二智成就,具能知法之智慧故。三入行成就,達所化器之心行故。四說成就,稱根正授故。四中初一入心,餘皆住心,亦攝三位,至下當知。然第八中但淨佛土教化眾生,此地辯才力故教化眾生,成就一切相能教化故。一切相者,具上四分故。初分中三:初牒前起後,前得二諦等智故,謂諸佛勸起無量智慧,思量觀察即是思修。次欲更下正顯方便。三得入下結行入地。
欲更求轉勝寂滅解脫,復修習如來智慧,入如來祕密法,觀察不思議大智性,淨諸陀羅尼三昧門,具廣大神通,入差別世界,修力、無畏、不共法,隨諸佛轉法輪,不捨大悲本願力。
次正顯中,文有十句,不離二利。論云一一五三句示現者,初句利他,次句自利,故云一一;次五利他,後三自利,故云五三。示現之言,通上四段:初句依無色得解脫想,可化眾生利益他故,化其令得大涅槃,故云轉勝;二、依未得究竟自利益故,復令修習如來智慧;三、依根熟菩薩化入如來祕密,三密化益故;四、依邪念可化眾生,令觀察不思議智,得正念故,謂觀無念見性故;五、依未知法眾生轉法輪,令得知故,即淨陀羅尼、三昧門,皆說法所依故;六、依邪歸依眾生,具廣大神通,令入正法故;七、依信生天眾生,令入差別世界佛淨土故。上五利他,下三自利中,八、依正覺內證智德,故修力等;九、依轉法輪外化恩德;十、依無住涅槃斷德。
得入菩薩第九善慧地。
三、結行入位。
上法師方便成就。
佛子!菩薩摩訶薩住此善慧地,如實知善、不善、無記法行,有漏、無漏法行,世間、出世間法行,思議、不思議法行,定、不定法行,聲聞、獨覺法行,菩薩行法行,如來地法行,有為法行,無為法行。
第二、智成就。此下二、三段攝王子住。知法、知根皆法王軌度,故且依智成。文中初句總知三性,謂淨、染、不二,即無記。後有漏下,展轉別開:一、於淨法開漏、無漏,謂施、戒等取相心修,與漏相應,名為有漏;無漏返此。二、於無漏開出,見道已前名世,見道已去名出世。三、即就上二,世、出世異,名為思議;即世、出世,名不思議。四、彼有漏思議中,定能證入,名之為定;為緣所動,名為不定。亦可佛性定有,餘一切法皆悉不定。三聚定等,下文自說。五、總上諸善,開出三乘,謂諦、緣、度等,皆通上四。唯佛果一,是為無漏等,而屬菩薩乘果。六、於三乘法中示有為、無為,依順行故。謂滅諦緣性、彼岸、真理,皆名無為;道諦緣智、能證、修起,皆是有為。如來一切皆是無為,佛智有為非極說故,涅槃令覆有為相故。三乘聖人依此起行,依此差別,故名順行。
上智成就。
此菩薩以如是智慧,如實知眾生心稠林、煩惱稠林、業稠林、根稠林、解稠林、性稠林、樂欲稠林、隨眠稠林、受生稠林、習氣相聚稠林、三聚差別稠林。
第二、明入行成就。於中三:初、總標章門;二、此菩薩如實知下,依章廣釋;三、佛子!菩薩隨順下,總結安住。今初,有十一林,以疏義頗難消釋,今撮略疏義以為補義。
補義曰:按疏云:此十一稠林,初眾生心者為總。故論釋心為依共,以是下十染淨共依故。菩薩依此而知,故名為依。餘十是別。此十通不出三雜染。言三雜染者,乃惑、業、苦也。故論云:依煩惱、業生。然煩惱、業是惑,業生是苦果。此通明十稠林義也。然下十林又束為七者:一、煩惱林,是惑;二、業林,即業;三、束根、解、性、欲四林,共為業;四、隨眠林,乃惑、染種子;五、習氣林,通染、淨習氣;六、受生林,是苦果;七、三聚林,乃通約聖、凡根性,有定、不定時。如是,故後十林束為七也。故論釋此七云:依共染煩惱,染、淨等依定、不定時也。文有四節:一、依共者,謂根、解、性、欲四林,共是業故;二、依染,謂隨眠即煩惱,種子名染,眠伏藏識,令心染汙故;三、煩惱染、淨等,即習氣;四、依定、不定時,即三聚林。然習氣、三聚二林通三雜染,故云餘二通三。又云不出三者,謂隨眠是煩惱,根等是業。今習氣、三聚二林亦不出三離染也。此十皆名稠林者,多故名林,難知曰稠。然此十名,如發心品辨。而習氣通二義:一者、殘習,二者、種子熏習。如下當辨。
此菩薩如實知眾生心種種相,所謂:雜起相、速轉相、壞不壞相、無形質相、無邊際相、清淨相、垢無垢相、縛不縛相、幻所作相、隨諸趣生相,如是百千萬億乃至無量皆如實知。
第二、依章廣釋,文有九段,以性解欲合一例故。今初,心中略舉十門,攝之為八:二、三、後二合故。一、差別相,謂心、意及識六種別。言雜起者,此八緣境許得齊起,故名雜起。以必與所俱,極少猶有徧行五故。二、速轉下二句,合明行相,謂四相遷流故。速是住相,住體輕危,速就異故。轉是異相,壞是滅相,不壞是生相。三、無形質者,第一義相,觀彼心離心故。云何離?謂身、心不可得故。身者,體依聚義,即同起信心,體離念等。四、無邊際相,即自相,順行無量境界取故。取、境不同,故名為自。上之四相,初一是所相,二是能相,此二並心之相。三是心之空性,性、相不同,合為心體。四即心用,此四並通染、淨。後四明淨心隨緣。第五、清淨者,自性不染相,即自覺聖智真、妄所依不空性也。染而不染,名自性淨。次下二句,即不染而染。六、垢無垢者,即同煩惱、不同煩惱相,隨緣有垢,性恒離故。七、縛不縛者,同使、不同使相,義不異前,但種、現有別耳。八、有二句合:一、同名因相,隨因受生故。菩薩以幻智願力生餘眾生,隨業諸趣生
又知諸煩惱種種相,所謂久遠隨行相、無邊引起相、俱生不捨相、眠起一義相、與心相應不相應相、隨趣受生而住相、三界差別相、愛見癡慢如箭深入過患相、三業因緣不絕相,略說乃至八萬四千皆如實知。
第二釋煩惱稠林,亦三別中九句攝為三種事,後七合故。一遠入相,乃至有頂故,此約四住。現行下至金剛,自約種說。久者,無始長隨故。二無邊引起者,難知相。言無邊者,修習無量善根故。引起者,引起惑故。惑與善俱,所以難知,即勝鬘恒河沙等上煩惱也。三俱生下七句,合為染相,即三雜染。謂此煩惱亦與業生,二俱起故。即分為三:初三句當體明煩惱染。一俱生不離者,明隨所縛。此句總明能所。所縛即妄心,謂惑與妄心遞共同事,故云俱生。生即是事。然雖惑不名妄心,離心惑依何住?故迭相共依,名為不捨。二眠起一義者,是以何縛?謂使為能縛。使即隨眠,起即現行。現行由使不得解脫,以現及種同一惑義故。然下辨使不必與現行俱。此中現行必由於使,如有種子未必有芽,若已芽必有種子,故云一義。三與心相應不相應者,是所縛事,事即真心。若彼妄染,名與相應,是縛非解。心性淨故,名不相應,示可解脫。二、隨趣下,有二句約生,明煩惱染。論云身事生,道界因故者,苦報集起,名身事生。上句是道因,下句是界因。三、愛、見下,二句約業,名煩惱染。初句明於三分中業因,障解脫故。言三分者,愛是欲求中追求現報受欲行者,見是邪梵行求,癡是欲求中追求現報習惡行者。故論云:無戒眾生為現少樂,習眾惡行,愚癡之甚。慢通上三,而多屬見;有求屬生,染所攝故。此略無上三,俱障解脫,過患難拔,如箭深入木故。外道得非想定,尚與見、慢相應。上即論意。亦可見、愛等通七識中煩惱,故云深入。下句明此惑隨順世間身、口、意業,不斷起因故。結中八萬四千煩惱,隨好品自明。今此疏有多義,大約以貪、瞋、癡等分各具二萬一千,故有八萬四千。
又知諸業種種相,所謂善不善無記相、有表示無表示相、與心同生不離相、因自性剎那壞而次第集果不失相、有報無報相、受黑黑等眾報相、如田無量相、凡聖差別相、現受生受後受相、乘非乘定不定相,略說乃至八萬四千皆如實知。
第三、釋業亦三別中,十句為九種差別,後二合故。初句道因差別,謂通說三性為六趣因,引業為善惡,各有三品,二地已說。滿業通三性,名言熏習亦通三性,許為因種故。又俱舍十七以三性因對五種果,無記亦能招果,故論主通以三為道因。惑既不能招異熟,則論主言總三為道因,意別但取善惡為因。二、有表示等者,自性差別,論經此句云:作、未作相,並以思為自性。論云:此有二種:一、籌量時,此在意地,唯有審慮一種思故,此未作義。二、作業時,有決定思,若在身語,唯動發思。成唯識云:動身之思,名為身業;發語之思,名為語業。三、與心同生不離者,方便差別心共生,熏心不別生果故。謂業種不離心,得果不離種也。謂此業思與等起意識共生,隨其善惡生已,即熏本識,成名言等種。種似能熏,故云不別生果,即不離義。四、因自性剎那壞等者,盡集果差別,謂無始業因以是有為故,自性剎那壞,故云盡,此顯非常。而得持至果,功不敗亡,故云集果不失,此顯非斷。前念雖滅,後念續存,故云次第。亦是因則頓熏,果則次第,如識等五也。五、有報無報相者,論云:已受果、未受果差別,過去生報業,現在已受,名為有報;後報未受,名為無報。非謂全無。更有一理,謂已悔之業則許無報,有報可知。六、黑黑等眾報者,對差別,謂四業相對成差別故。初二黑白相對,後二漏無漏相對。言黑黑者,即四中初一因果俱惡故,又因果俱與無明相應故,即三途業。等者,等於餘三,謂二名白白業;三、黑白業,即欲界善業,因中善惡雜故,受報亦愛非愛雜;四、非黑非白業,謂諸無漏業無異熟故,對上黑白二業立雙非名。言眾報相者,上三有相,故論云業集成就故。若俱舍意,其黑白業約相續說,以無一業及一異熟,是黑亦白,互相違故。言相續者,或意樂黑,方便白,是為誑他行敬事等;或意樂白,方便黑,如愍弟子現麤語等。若以意推,正以諂心而行敬事,亦可同時。餘雖集第八,俱舍第十六廣明。七、如田無量者,因緣差別,謂識種為因,業田為緣,隨田高下等殊,令種亦多差別,故論經云業田無量相。八、凡聖差別者,即已集、未集差別,出世未集、世已集故。九十二句定、不定差別。前句明三種時報、定、不定,謂現作、現得報,名現受、現報;次來生獲報,名生報、現作;第三生去方得報,名後受。於此三中各有定、不定,謂前二時定、報通定、不定,後一時、報俱通定、不定。第十句明乘、非乘、定、不定,乘即三乘,唯修自乘業名定,乍修此乘,復修彼乘,名為不定、非乘,謂世間無運出義故。定者難度,不定者易度故。結中亦言八萬四千者,惑因既爾,所起之業亦然,根等諸門皆成八萬,翻此即顯波羅蜜門、三昧門等。
又知諸根軟中勝相、先際後際差別無差別相、上中下相、煩惱俱生不相離相、乘非乘定不定相、淳熟調柔相、隨根網輕轉壞相、增上無能壞相、退不退差別相、遠隨共生不同相,略說乃至八萬四千皆如實知。
第四釋根中二:先別,後結。別中十相為九差別,五六合故。一說器差別,謂說法所授之器,信等五根有下中上故。亦是鈍中利,謂於教理受有遲速及多少故。二根轉差別,過未為先後際,現在已定。兩望論差,謂前上中下根,於三際中互望轉變。若後轉為中上,前根則下;後轉為下,前根則增,是差別義。不轉則平,是無差別。故論云:前後根,前根下,增平故。三三性差別,謂約菩薩等三乘,根性相形為上中下故,不同第一通於三乘。四煩惱染差別,謂喜樂等五受根,隨貪等煩惱得增上故。五六二相,謂定不定差別。初句乘非乘,皆約熟不熟明。大乘中熟者定,不熟者不定。小乘中熟者不定,可轉向大乘故;不熟者定,各隨自乘而解脫故。若世間非乘,熟者不定,可化入道故;不熟者,報已定故。且暫捨之,即離世間中,待時方化,清淨捨也。後句純熟調柔,一向是定。六、隨根網輕轉壞者,順行差別。此知眼等根順行境界,得增上故。於中有三種順行:一、依身順行,謂六入展轉,迭共相縛,如網魚鳥,不得解脫,故云根網。此行內境。二、生滅順,謂體是有為,生住不久,故云輕;易可異滅,故云轉壞。三、觀行取相順行,此行外境,即論經云取相。今文闕此,或根網中收。七、聲聞淨差別,望凡夫、二乘行增上故。以二乘根由滅障能成,故煩惱無能壞。八、菩薩淨差別,此通三種:退、不退也。三種,即位、證、念也。九、遠隨等者,示一切根攝差別,謂三無漏根總攝諸根。三者:一、始行,即未知、當知根;二、方便,即已知根,正在修道,故云方便;三、報熟者,即具知根,謂前信等共三無漏根生,而隨優劣,三位不同,自始至末,故名遠隨。此之三根,於修、無學、涅槃增上故。此上九中,初、二約信等;三、五、七、八並約三乘,通於諸根;四、約五受;六、約眼等六根;九、約三無漏根。麤說可然,細說無盡。故結云:乃至八萬四千
又知諸解軟中上、諸性軟中上、樂欲軟中上,皆略說乃至八萬四千。
第五例三稠林,謂性、解、欲。此三與根性相順入,舉一可反三隅,故皆略例。
又知諸隨眠種種相,所謂:與深心共生相、與心共生相、心相應不相應差別相、久遠隨行相、無始不拔相、與一切禪定解脫三昧三摩鉢底神通相違相、三界相續受生繫縛相、令無邊心相續現起相、開諸處門相、堅實難治相、地處成就不成就相、唯以聖道拔出相。
第六、釋隨眠。先總中,晉及論經皆名為使。論云:隨順逐轉義。如世公使隨逐眾生,得便繫縛,即是隨眠。眠伏藏識,隨逐纏繞故。此唯約種,不同小宗。別有十二句,論攝為二:前六明何處隨逐,後六明以何隨逐。今初,為五:一、合初二句,約心明處。初句於報心隨逐,正顯眠伏藏識,即久安處。而言深者,無始來有,微細難知故。下句於非報心隨逐,即轉識分別事,識不離現事而生,故但云心,即蹔迴轉處。二、相應、不相應者,約三界明處,唯與當界心相應,不與異界心相應。故論云:欲、色、無色,或上、中、下差別。無色惑微,所以名下等。雖則隨眠性皆成就,隨其現惑,亦有不相應義。三、久遠隨行相者,約地明處。論云:隨順乃至有頂故。然有頂之言,通有二義:一、至金剛之頂,二、至三有之頂。今取通大、小義,直云有頂。論經但云遠入,今云久遠,亦無始來,上至九地頂故。四、無始不拔相,此約時明處。處既無邊,時亦無始,唯智能怖隨眠賊。既未曾有聞、思、修智,故不能拔出。五、與一切禪定等者,此約行明處。由隨眠隨逐,令世間禪定等不能滅愛、見等心,不能隨順正修行,故名為相違。故下偈云禪定境排仍退轉也。後三界下,明以何隨逐,即顯隨逐之相。由此相故,名為隨眠。此有六種:一、於上三有不斷隨逐。所以三有不斷相似相續者,由有此使所繫縛故,如世眠者不能起牀。二、遠時隨逐,即於上無始時令心相續,現起無邊,如世眠者夢心相續。三、開諸處門者,一、身生隨逐,謂於前一身之上報、非報心明隨逐也,如世眠者夢中見聞。於中二義:一、令眼等諸根門集生六種識時,使與同生,故云開門,此明外逐方便心。二、論云及阿賴耶熏故,此明內熏報心。論經門字下更有集字,即賴耶集起之心。然是諸處通依,故今經義含耳。四、堅實難治,即不實隨逐,謂修禪等時不得真實對治,故不實堅實,如世重眠不得重觸,大聲無由起故。五、地處等者,微細隨逐,此於上有頂處九地中,六入處煩惱身隨逐故。然九地有二義:一、約三界,九地雖並成就,細故不知成處多少,如世眠者夢中謂覺。二、以善慧為九地,十地猶有,故名微細不成就,此地中分有斷除故,故下偈云金剛道滅方畢竟。六、離苦隨逐,謂唯無分別智出世間聖道方能拔出,如眠得觸
又知受生種種相,所謂:隨業受生相、六趣差別相、有色無色差別相、有想無想差別相、業為田愛水潤無明暗覆識為種子生後有芽相、名色俱生不相離相、癡愛希求續有相、欲受欲生無始樂著相、妄謂出三界貪求相。
第七釋受生稠林中十句,先總後別。論通為八:一身種種,謂形類多故;二業種種;三住處種種;四四五二句,色想上下種種;五同外色因種種,謂田等取外同喻故;六自體種種,名色與識俱生,相依不離,是報自體故;七本順生因種種,謂癡愛為本,順生求有,令有續故;八末後二句,集苦諦種種,謂三求不同,皆是集因,但集苦果,故云種種。上句顯欲有二求:欲受即欲求,貪愛共取,追求不已也;欲生即有求,愛生三有,自得勝身,復攝眷屬故。言無始樂著者,顯上二求之過。下句即邪梵行求,由心取著故,不知三界輪迴,貪求三界小大無量之相,妄謂涅槃,謂或拍腹為道,或計無想非想為涅槃故。
又知習氣種種相,所謂:行不行差別相、隨趣熏習相、隨眾生行熏習相、隨業煩惱熏習相、善不善無記熏習相、隨入後有熏習相、次第熏習相、不斷煩惱遠行不捨熏習相、實非實熏習相、見聞親近聲聞獨覺菩薩如來熏習相。
八釋習氣中亦先總後別。總云習氣既通二義,不可局於羅漢。餘習雖標習氣,別中皆言熏習。熏謂熏灼,如外香氣。習謂習學,唯約有情習必能熏以成氣分,故云習氣。即賴耶識以為所熏,以恒住一類是無記性可受熏故。前七轉識以為能熏,由有生滅勢力增勝有增減故,能所共相和合故名熏習。此如攝論及唯識第二。若依起信真如亦能內熏,佛善友等以為外熏,內外和合以成氣分。前中雖聞教等亦因識能領受,故判識為能熏,今並通此。文中既有因熏於果等,定知熏習種成為氣分。義別中十種差別:一與果現在非現在差別,謂過去善惡業因,與今現果同起名行、不同起名不行,如人行施令行人身亦常好施等,此即因習。二隨趣熏者,道熏差別,如從天來今猶鮮淨,廣明道習,如大威燈光仙人所問經,此即果習。上二皆是對過說今。三隨眾生行者,親近眾生行差別,此是緣習熏,故宜遠惡近善慎所習也。所以昔王不立廐於寺而立之於屠。四隨業等者,功業煩惱熏差別。功業者,釋經業字,謂是起作事業,揀非業因,如煉金之子宜教數息等。煩惱習者,如人愛眠,眠滋轉多等。五、善不善等者,善業等熏差別,此業即是業因,以是善等三性望來果稱業故,如久行施者施心轉濃等。上三唯約現世以明習氣。六、隨入後有者,中陰熏差別,中有即是本有後故,如梵行人至中有內亦不染欲。七、次第者,與果次第熏差別,謂修善惡業於後有位諸趣之中受果次第,習亦於果次第無差。上二約現望後以說熏習。八、不斷等者,離世間禪因熏差別,謂諸無漏定名離世間禪,修學無漏即是彼因,由未斷煩惱雖修無漏亦為煩惱,牽煩惱隨至無漏名為遠行,行亦入義。九、實非實者,同法、異外道行、解脫熏差別,同法釋實,即三乘同佛法故;異外道釋非實,在佛法外故名為異。行者上二之因,解脫者上二之果,各有熏習,好習本法故曾修小乘,今雖學大先發小習,餘可準知。此習邪正雙明,約修證說亦含三乘餘習之相。十、乘熏差別,唯就於正約其見聞,故法華安樂行令不親近二乘,恐習成種故。前七約時,三世三有互望明習通於善惡。八明惡隨於善。後二約人,種種習氣皆能了之,令成如來無習氣之習氣智故。
又知眾生正定、邪定、不定相,所謂正見正定相、邪見邪定相、二俱不定相、五逆邪定相、五根正定相、二俱不定相、八邪邪定相、正性正定相、更不作二俱離不定相、深著邪法邪定相、習行聖道正定相、二俱捨不定相。
第九、釋三聚稠林,亦先總、後別。論通為五。總即第一、有涅槃、無涅槃法,三乘中一向定差別。無即邪定,有即正定,各於自乘定故,離此不定。此就種性、約位以明。外凡無涅槃,三乘聖人定有,內凡不定。又約一期久遠,非究竟無。二、善行、惡行因差別,此約解惑以分三聚。謂正見是善行因,邪見惡行因。二見定起二行,名之為定。言二俱不定者,無正慧決擇,又不撥無因果,率之則可清升,任之則便鄙替,故曰不定。下不定倣此。三、惡道、善道因差別,此約行業以辨。四、外道、聲聞因差別,此約位以分。飜彼八正,名曰八邪。外道邪位定,正性離生;聖人位定,已見道故。前三善根,則名不定。五、菩薩差別,此約修大乘者得失以分。著邪是失,所謂六蔽;聖道為得,即六度等。
佛子!菩薩隨順如是智慧,名:住善慧地。
第三、總結安住,文屬入行。論意總結前三,故云前三種事成就,方能安住此地。三種事,即法師方便成就、智成就、入行成就。
大文第四明說成就,亦攝善法行,辯才饒益多同彼故。文中二:先牒前總。
佛子!此菩薩善能演說聲聞乘法、獨覺乘法、菩薩乘法、如來地法。
次廣顯說成,有三成就:一、智成就,謂知法、知器、知化儀故;二、口業成就,能起說故;三、法師自在成就,得陀羅尼等,成彼德故。各有佛子以為揀別。今初,分二:先、明隨所知之法;二、一切下,隨所依之器。此二何異?前文智成、入成,前二各別而知;今此總收,以法逗器。今初,所知法即三乘、一乘解脫差別,各含教、證。教道以將化生,令器熟故;證道以將度生,令得解脫,正體度故。
一切行處智隨行故,能隨眾生根性欲解所行有異諸趣差別,亦隨受生煩惱眠縛諸業習氣而為說法,令生信解增益智慧,各於其乘而得解脫。
二隨所依之器,文有三節:初總明,次能隨下別顯,後令生下結益。論主收為七種器:一說所法對器,自釋云:隨應度者授對治法故。即總中二句下是所說法,上句即所對之器。別中初能隨及後而為說法,即上說所說法。中間根等諸林,即所對之器。論經眾生下有心字,即是心稠林,通為五種器。初眾生心、根、性、欲、解五器,明所說法成就,謂十一林中此五正顯已成信等法器,可隨根欲等說,故別顯之。三所行有異,含其二義:一約能行之行,名種種異行器,即上根等能行。二所行之境,即上根等所行,名譬喻器,總喻上五。故世稼穡具五因緣,彼所種之物成就堪用:一有心物,二有根益其生力,三有可生性,四含潤欲發,五決定可生。喻上心等,故云譬喻。四諸趣差別者,即定不定根轉器,亦通上根等。五亦隨下,以彼生煩惱業熏難捨,要作同行巧辨方能化故。三令生下結成益,即隨乘因能乘出器,以上諸義不出自乘解脫。
補義云:疏引論收此一段為七器者,以初總有二句為一器;次別中云能隨眾生根、性、欲、解,準論經,眾生下有一心字,則以心、根、性、欲、解為五種器;後結成益中令生智慧,各於其乘而得解脫為一器。是為七種。中間所行有異等三句,即明上根等差別之義,故不分耳。
佛子!菩薩住此善慧地,作大法師,具法師行,善能守護如來法藏。
第二、口業成就,曲分為二:先、總明具說之德;二、以無量下,正明口業成就。今初,亦是智成就,以具法師行即是智故。而言說者,護如來慧藏通於說故。斯則內持於智,外口說故。何名具法師行?深妙義中具二十種功德故:一、知時,二、正義,三、頓,四、相續,五、漸,六、次,七、句義漸次,八、示,九、喜,十、勸,十一、具德,十二、不毀,十三、不亂,十四、如法,十五、隨眾,十六、慈心,十七、安隱心,十八、憐愍心,十九、不著名利,二十、不自讚毀他。慈氏!論中說具十德者,名大法師攝義具足:一、善知法義,二、能廣宣說,三、處眾無畏,四、無斷辯才,五、巧方便說,六、法隨法行,七、威儀具足,八、勇猛精進,九、身心無倦,十、成就忍力。
以無量善巧智起四無礙辯,用菩薩言辭而演說法。此菩薩常隨四無礙智轉,無暫捨離。何等為四?所謂:法無礙智、義無礙智、辭無礙智、樂說無礙智。
第二、正明口業中,先略明;後此菩薩以法下,廣顯。今初,先顯名體,謂外以菩薩美妙言辭而演法義,名四無礙辯;內由智起,名四無礙智。次辯體者,此智即無漏,後得為體,故云善巧,即上知法、知機智也。次菩薩下,約位顯勝,以初地分得,此地任運,故無暫捨離。後何等下,徵列名字,知緣法等無物礙故。法等皆智境界。從境分四:一、法者,法體,謂法自體有軌持故,即二空所攝,即真之俗境。故論云:遠離二邊,生法所攝,如色礙相等。二、義者,法境界體,謂於體上差別境義,即上二空所攝真諦之境。故論云:即彼遠離二邊,生法所攝中,如實智境界故。然得此真智者,由菩薩於生法二執所攝境中,以智安住,求彼色等,但是虗妄,即俗而真,是彼色等之中別義。上即遠公之意,其猶不生不滅,是無常義。亦可不約二諦,法約自體,義約差別,謂十一色等虗妄分別之相,即是別義。言如實智者,稱事實也。三、詞者,正得與眾生,謂得彼方言與他說故。故論云:於彼如實智境中,隨他所喜言說正知。此釋正得。隨他言說正知而與故,此釋與眾生。四、樂說者,正求與無量門,謂樂說乃辭中別義。七、辨剖析,名無量門。論云:於彼隨他所喜言語正知,無量種種義語隨知而與故。
上略明四無礙智。
下廣顯中,理實此四通該一切,且約圓教以列十門,各有復次。論云後五是淨者,謂三行果,則顯前五是三乘教理通於染淨。言十者:一、依自相,謂知事法體各殊故;二、依同相,謂知理法若性若相各有同理故;三、行相,此約時辨法,三世遷流故,上三知義即是所詮;四、說相,此知教法,上四皆約所知;五、智相,此約能知;六、無我慢相,此約所離明淨;七、小乘、大乘相,此約所行,上二通辨諸乘行果,後三別約一乘;八、菩薩地相,此約因行,後二知果;九、如來地相,約體;十、作住持相,約用。然十中法義則別,後二多同,皆辭則說於法義,樂說乃辭中別義,亦有以辭說於法,樂說說義。十中皆四無礙,即四種相。
此菩薩以法無礙智知諸法自相,義無礙智知諸法別相,辭無礙智無錯謬說,樂說無礙智無斷盡說。
二廣顯十中,初自相有四種:一生法自相,謂知色是變礙相等。二義者差別自相,謂知色有十一處等。上二約總別以分法義,後二同體義分。三想堅自相,想者起言所依,亦以慧心取彼二種相故:一隨自所覺諸法相,二隨彼所化言辭所宜相。以所覺法隨彼言辭為彼生說,說無錯謬名為堅固。四彼想差別自相,想義同上,但以次第不息,以多異名堅固彼義,令他受樂名不斷盡。此自相一門是總。
復次,以法無礙智知諸法自性,義無礙智知諸法生滅,辭無礙智安立一切法不斷說,樂說無礙智隨所安立不可壞無邊說。
第二、同相。約性與相,分於法義:一、一切法同相,謂諸法同以無性為自性故。二、有為法同相,同生滅故,謂觀無常生滅門相,得入初句法無我性,故無我智境得成,是則生滅是常義也。三、一切法假名同相,故云安立。所立之法已是假名,更以言詮假名而談,名不斷說。四、假名假名同相,謂不壞前假名,更以異異無邊假名說,故重言假名。
復次,以法無礙智,知現在法差別;義無礙智,知過去、未來法差別;辭無礙智,於去、來、今法無錯謬說;樂說無礙智,於一一世無邊法明了說。
第三、行相中,約三世以分法義:一、生行相,現法緣生故。設知過、未,亦名現在,以三世皆是當世、現在故。故論云:過去、未來,彼彼世間攝受故。二、已生、未生行相,設知現在,亦名過、未,以現是過家未、未家過故,是則當世而知名法。逆見過、未,能知現在,是則名義。為菩薩知境三物假名行相,總說三世之物不謬故。四、說事行相,然所說事中不出三世總相物中,故云一一世。但曲明異異事法,故云無邊法明。
復次,以法無礙智知法差別,義無礙智知義差別,辭無礙智隨其言音說,樂說無礙智隨其心樂說。
四說相中,約本釋以分法義:一修多羅相,故但云法;二解釋相,所以名義;三隨順相,隨類言音故;四相似說相,謂隨心樂聞何法,宜何譬喻,說似彼心故。
復次,法無礙智以法智知差別不異,義無礙智以比智知差別如實,辭無礙智以世智差別說,樂說無礙智以第一義智善巧說。
第五智相,約法類以分法義:一現見智,二比智。比即類也。然所知境即是二諦,法比等智是無礙體,從體立稱不同前後。又法比等智通於大小,四無礙智唯局大乘,故涅槃說唯菩薩有,聲聞設有少故名無。若就二智所觀普通大小,約能觀智唯局大乘,於大乘中依觀所取能以立法類:一法智觀如故云現見,謂觀差別二諦同如不異故。二比智即觀前能觀如實分別之智,類餘亦爾。類何等耶?比知如前,差別即如實故。三欲得方便智,謂此是相見道,依真假說後得智攝,故云世智。若欲得第一義,假說以為方便。四得智,謂以世智說而與第一義相應,非顛倒異方名樂說,故云善巧,可以證得第一義故。餘如唯識、雜集各第九、瑜伽十六說。
復次,法無礙智,知諸法一相不壞;義無礙智,知蘊、界、處、諦、緣起善巧;辭無礙智,以一切世間易解了美妙音聲文字說;樂說無礙智,以轉勝無邊法明說。
第六無我慢相中,約真俗以分法義:一第一義諦無我,故云一相。言不壞者,不壞無我故。若言我知無我、我證無我,則壞無我,以有能所故。二世諦無我,故云蘊等。迷蘊著積聚我,迷界著異因我,計種族別故。迷處著欲我,計為生門能受入故。迷諦緣起著作我,皆明因果有造作故。並是法我,亦通人我。今隨順觀察世諦緣生無實以為對治,得入第一義法無我,名善巧方便,故蘊界等是菩薩智境所治之義。三說美妙無我,愜情稱美,順理為妙。四說無上無我,故云轉勝。辭中差別,故云無邊法明。
復次,法無礙智知一乘平等性,義無礙智知諸乘差別性,辭無礙智說一切乘無差別樂,說無礙智說一一乘無邊法。
第七、大小乘相中,約權實以分法義,以知實為法,知權為義,會三歸一為辭,開方便門為樂。說一觀相,謂一觀不異,唯一事實故。二、性相,就彼根性有三乘故。三、解脫相,會彼三乘同歸一實,解脫相中無差別故。論云:依同解脫。不懼者,法華云:今我喜無畏,但說無上道故。四、念相,即開方便門,隨機念異,心行不同,以多法明說諸乘法,然皆為一事故。論云:隨順解脫。
復次,法無礙智,知一切菩薩行智、行法、行智隨證;義無礙智,知十地分位義差別;辭無礙智,說地、道無差別相;樂說無礙智,說一一地無邊行相。
第八、菩薩地相中,約地體相以分法義。一、智相一切菩薩行者,總標也。何者是耶?謂所證法行、能證智行。何以此二名菩薩行?以智契如故。故經云:智隨證。論云:觀智說故。此菩薩行即十地智體。二、說相,謂體雖一智相,有十地分位故。然此分位由心差別,故論云:十地差別者,謂心;而名說相者,約口言也。以論經云:義無量者,說十地差別。故作是釋。斯則異前義大。三、與方便相,謂巧說十地授與眾生,不顛倒教授與地證道無有差別故。四、入無量門相,入諸地相差別故。
復次,法無礙智,知一切如來一念成正覺;義無礙智,知種種時、種種處等各差別;辭無礙智,說成正覺差別;樂說無礙智,於一一句法無量劫說不盡。
第九、如來地相,約真應以分法義。謂一、法身相,即始本無二之法身,故云一念成正覺。二、色身相,種種時者,隨何劫中;種種處者,隨何國土;依報事各差別者,隨何等佛身上報事。三、成正覺相,通說正覺十佛差別故。四、說相,佛德無盡,故說亦無盡。
復次,法無礙智,知一切如來語、力、無所畏、不共佛法、大慈大悲、辯才方便、轉法輪,一切智智隨證。義無礙智,知如來隨八萬四千眾生心、行、根、解、差別音聲。辭無礙智,隨一切眾生行,以如來音聲差別說。樂說無礙智,隨眾生信解,以如來智清淨行圓滿說。
第十、作住持相,約諸佛能說德、所說聲教以分法義:一、覺相,即作住持德,覺法性相故。語者,隨自意語、隨他意語、隨自他意語,此能說法故。十力破魔憍慢,無畏伏外道,不共異二乘,慈悲故常說,辯才故能說。方便者,隨順物機。轉法輪者,正說。此上皆一切智智隨證。二、差別相,知佛隨心種性等差別聲教故。三、說相,用前音聲差別說故。四、彼無量相,異異說故。隨信解者,示現菩薩無盡樂說故。以如來智等者,諸佛法身以利生為行,此行合智故,無垢清淨不可破壞,故云圓滿。此地分得故,用之而說。
佛子!菩薩住第九地,得如是善巧無礙智,得如來妙法藏,作大法師。
大文第三法師自在成就中二:先牒前標,後二得義下正顯。成就有四種事:一持成就,得不失故;二說成就,巧能演故;三問答成就,斷疑網故;四受持成就,更受勝法故。則前三自分,後一勝進。又前一釋得妙法藏,後三釋作大法師。於此四種皆無縛著,即攝第九迴向也。
得義陀羅尼、法陀羅尼、智陀羅尼、光照陀羅尼、善慧陀羅尼、眾財陀羅尼、威德陀羅尼、無礙門陀羅尼、無邊際陀羅尼、種種義陀羅尼,如是等百萬阿僧祇陀羅尼門皆得圓滿,以百萬阿僧祇善巧音聲辯才門而演說法。
第一、持成就中分二:初列十持,持先已得;後此菩薩得如是下,用前十持,持當所得。今初,先列十持,並從所起業用立名:初三起意業,次三起身業,後四起口業。一、持義;二、持教法;三、持能知智;四、善軟者,慈光攝受;五、剛強者,善慧降伏種種施為故;六、上供諸佛,下攝貧窮,故名眾財;七、於大乘中陿劣眾生,示教大乘威德勝利,令生善故;八、不斷辯才,智常說故;九、無盡樂說,深說故;十、種種樂說,廣說故。後如是下,總結。以百萬下,顯持之用。
此菩薩初見於佛,頭頂禮敬,即於佛所得無量法門。此所得法門,非彼聞持諸大聲聞於百千劫所能領受。
第二明說成就中三:初顯所受法多。
此菩薩得如是陀羅尼、如是無礙智,坐於法座而說於法,大千世界滿中眾生隨其心樂差別為說,唯除諸佛及受職菩薩,其餘眾會威德光明無能與比。
二,能廣開演。
此菩薩處於法座,欲以一音,令諸大眾皆得解了,即得解了;或時欲以種種音聲,令諸大眾皆得開悟;或時心欲放大光明,演說法門;或時心欲於其身上一一毛孔,皆演法音;或時心欲乃至三千大千世界所有一切形、無形物,皆悉演出妙法言音;或時心欲發一言音,周徧法界,悉令解了;或時心欲一切言音,皆作法音,恒住不滅;或時心欲一切世界簫、笛、鐘、鼓及以歌詠、一切樂聲,皆演法音;或時心欲於一字中,一切法句、言音差別,皆悉具足;或時心欲令不可說無量世界地、水、火、風四大聚中所有微塵,一一塵中皆悉演出不可說法門。如是所念,一切隨心,無不得者。
三,明起說自在。
上二,說成就竟。
佛子!此菩薩,假使三千大千世界所有眾生咸至其前,一一皆以無量言音而興問難,一一問難各各不同;菩薩於一念頃悉能領受,仍以一音普為解釋,令隨心樂,各得歡喜。如是,乃至不可說世界所有眾生,一剎那間,一一皆以無量言音而興問難,一一問難各各不同;菩薩於一念頃悉能領受,亦以一音普為解釋,各隨心樂,令得歡喜。乃至不可說不可說世界滿中眾生,菩薩皆能隨其心樂、隨根、隨解而為說法,承佛神力廣作佛事,普為一切作所依怙。
大文第三、問答成就:初、一界答難;二、明一切世界。
佛子!此菩薩復更清淨成就智明。假使一毛端處有不可說世界微塵數諸佛眾會,一一眾會有不可說世界微塵數眾生,一一眾生有不可說世界微塵數性、欲,彼諸佛隨其性、欲各與法門;如一毛端處,一切法界處悉亦如是。如是所說無量法門,菩薩於一念中悉能領受,無有忘失。
第四,受持成就。
上通明地行竟。
下明位果。
佛子!菩薩住此第九地,晝夜專勤,更無餘念,唯入佛境界親近如來,入諸菩薩甚深解脫;常在三昧,恒見諸佛,未曾捨離;一一劫中見無量佛、無量百佛、無量千佛,乃至無量百千億那由他佛,恭敬尊重,承事供養,於諸佛所種種問難,得說法陀羅尼,所有善根轉更明淨。
大文第二明位果,三果同前,但此初調柔果中見佛緣,初依內證見佛法身,後依三昧見佛色身,餘可知。
譬如真金,善巧金師用作寶冠,轉輪聖王以嚴其首,四天下內一切小王及諸臣民諸莊嚴具無與等者。
二、喻明。
此第九地菩薩善根亦復如是,一切聲聞、辟支佛及下地菩薩所有善根無能與等。
三合
佛子!譬如二千世界主大梵天王,身出光明,二千界中幽遠之處悉能照耀,除其黑闇。此地菩薩所有善根亦復如是,能出光明照眾生心,煩惱黑闇皆令息滅。
二,教智淨。
此菩薩十波羅蜜中,力波羅蜜最勝;餘波羅蜜非不修行,但隨力隨分。
三,別地相。
佛子!是名:略說菩薩摩訶薩第九善慧地;若廣說者,於無量劫亦不能盡。
第四,結說地名。
佛子!菩薩摩訶薩住此地,多作二千世界主大梵天王,善能統理,自在饒益,能為一切聲聞、緣覺及諸菩薩分別演說波羅蜜行,隨眾生心所有問難無能屈者。布施、愛語、利行、同事,如是一切諸所作業,皆不離念佛,乃至不離念一切種、一切智智。復作是念:我當於一切眾生中為首、為勝,乃至為一切智智依止者。此菩薩若發勤精進,於一念頃,得百萬阿僧祇國土微塵數三昧,乃至示現百萬阿僧祇國土微塵數菩薩以為眷屬。
第二,攝報果。
若以菩薩殊勝願力自在示現,過於此數,乃至百千億那由他劫不能數知。
三,願智果。
爾時,金剛藏菩薩欲重宣其義而說頌曰:
第三重頌分中二十四偈,分三:初十九偈頌地行,次四偈位果,後一結歎。今初,具頌上四分:初二頌法師方便。
次二頌智成就。
三七,偈頌入行成就。
四、有八偈頌說成就。於中,初半偈頌智成就。
次二偈頌口業成就,其中諸喻長行所無。
後五偈半頌法師自在成就。於中,初偈半頌持。
次一偈頌說:
次一偈頌問答。
後二偈頌受持,兼頌問答。
第二,四偈頌位果。
第三,一頌結說。
第九,善慧地竟。
大方廣佛華嚴經綱要卷第三十八
第八、不動地所以來者,瑜伽云:雖於無相作意無缺無間多修習住,而未能於無相住中捨離功用,又未能得於相在修習得滿,故次來也。又約寄位,初之三地寄同世間,次有四地寄三乘法,第八已去寄顯一乘。莊嚴論釋七地云:近一乘故。梁論亦說:八地已上以為一乘。是知從前差別進入一乘,故次來也。言不動者,總有三義,故成唯識云:無分別智任運相續,相用煩惱不能動故。謂任運故功用不能動,相續故相不能動。總由上二煩惱不動,與本分大同。金光明云:無相正思惟,修習得自在。諸煩惱行不能令動,但有二義:由相於前已不動故,行即功用。攝論云:由前一切相有功用行不能動故。此則略無煩惱無性。釋意云:第七地行動相不動,此中行相俱不動。解深密云:由於無相得無功用,於諸法中不為現煩惱所動。此但約煩惱不動。十住論云:若天、魔、梵、沙門、婆羅門,無能動其願故。此即約人不能動。人亦是相仁王名等。觀地者,上皆對他立名,此當體受稱,即無相觀,下經自有釋名。故所離障亦離無相中作加行障,由有加行未能現相及土。此地能斷,說斷二愚:一、於無相作功用愚,二、於相自在愚。今於相中不自在故,其所證如名不增減,以住無相不隨淨染有增減故,即此亦名相土自在。所依真如證此真如,現相現土皆自在故,所成行亦名無生法忍。相土自在及所得果即定自在等,皆由無相無功用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