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嚴綱要
大方廣佛華嚴經綱要卷第三十九
大方廣佛華嚴經綱要卷第三十九
十地品第二十六之六
次正釋文,文中三分,先讚請中有十六偈,前十三讚後三請。前中亦二,前三偈但申供養,有三類可知。
後十偈天女供讚,於中亦二:初一總標供讚。
餘九正顯讚辭。於中亦二:前八讚佛德,後一勸修利益。前中亦二:前五讚大用自在,後顯自在所由。前中亦二:前二用益普周。
後三隨見不等,於中亦二:初一總明。
後二,八相。
上五偈讚大用自在。
下顯自在所由。
後所由中亦二:初一智,了世幻故,文有喻合;後二證,窮性相故。於中半偈證體,半偈起用,半偈用不離體,半偈體用俱泯。
後一勸修。
上十三偈竟。
下三偈請。
後三請中,初一結默念請,後二上首言請。
爾時,金剛藏菩薩摩訶薩告解脫月菩薩言:佛子!菩薩摩訶薩從初地乃至第九地,以如是無量智慧觀察覺了已,善思惟修習,善滿足白法,集無邊助道法,增長大福德智慧,廣行大悲,知世界差別,入眾生界稠林,入如來所行處,隨順如來寂滅行,常觀察如來力、無所畏、不共佛法,名為:得一切種、一切智智受職位。
第二、正說。論分八分:一、方便作滿足地分,攝前九地所修,總為方便滿此地故;二、得三昧分,初住地行,行德無量,徧舉受職之所依故;三、得受位分,正住地行,依前定力攝佛智故;四、入大盡分,是地滿行,望前諸地,行已窮盡,今復地滿,盡之極故;五、釋名分,此地學窮,辯德顯稱故;六、神力有上、無上分,地滿足已,妙用自在,形前無質,形佛劣故;七、地影像分,以喻顯法,如因影像知形質故;八、地顯益分,彰說殊勝,勸修趣入故。後之二分通該十地,將前攝後,故云此地有八。若依前長科,後二分通,則此地分二:先明地行,後彰地果。地行之中止有六分,如上所列。六中,初一是入心,餘是住心、出心,即調柔果。今初,分中二:先總明;後善滿下,別顯。今初,無量智者,阿含廣故;觀察覺了者,證智深故。寶性論中,地上菩薩起二修行:一、約根本智,名如實修,即此證智;二、約後得智,名偏修行,即此廣智。諸地具起上二種行,今於上二決擇、思、修。別中十句攝為七相,初三、七、八三處合故。七中,一、善修行故,即是同相,謂初三句明證助不住,諸地同修故。初句證道,無漏白法故。何以得證?由次句助道。何因助成?由後句不住道。增福德故,不住無為;增智慧故,不住有為。後六別相,謂二、廣行大悲,即普徧隨順自利、利他相。此總前七地合為一相,以七地差別之相,八地之初已辨,故此總舉。普徧釋廣,隨順釋行。大悲利他而成自業,故云自利。三、一句令佛土淨,即八地相。下三相即九地,以親證此,故多舉之。四、一句教化眾生相,即九地自分行,入十一稠林故。五、有二句善解相,謂解達真如是佛所行處故,善順如來能證寂滅行故。六、無厭足相,常勤觀察力等欲趣入故。上句解,此句行,並九地勝進,故前地云晝夜專勤,更無餘念,唯入佛境界故。七地盡至入相,謂十地證窮故。同前諸地結行入位已屬十地,故云名為得受職位。上一方便作滿足地分竟。
第二、三昧分,於中二:初、牒前起後。
即得菩薩離垢三昧、入法界差別三昧、莊嚴道場三昧、一切種華光三昧、海藏三昧、海印三昧、虗空界廣大三昧、觀一切法自性三昧、知一切眾生心行三昧、一切佛皆現前三昧。
次即得下,正顯。於中四:初、別舉十名;二、如是等下,結所得數;三、菩薩於此下,彰入滿足;四、其最後下,顯最後名。今初。十中,初總,餘別。總云離垢者,離煩惱垢故。是障盡地,偏受此名。別中,九定離八種垢:一、入密無垢,謂解入事事法界深密之處,不與惑俱故。二、近無垢,萬行已圓,道場斯近故。上來初一是解,次一是行,下三成德,即三業密也。三、放光無垢,謂光開心華,令其見實,亦能坐種種大寶蓮華,光無不照故。四、陀羅尼無垢,如海包藏。五、起通無垢,則無心頓現。上五皆起法身之定也。六、有二定:清淨佛土無垢,上句無量,則盡法界之疆域;下句正觀,窮國土之體性。上六自利。七、化生無垢,上之二利皆自分行。八、正覺無垢,謂勝進上覺將成菩提時,一切諸佛迭共現前而證知故,如下受職處說,以本覺將現前故。
如是等百萬阿僧祇三昧皆現在前。
三、結數者,亦是眷屬皆現前者,久修成就不加功用自然現故。
菩薩於此一切三昧,若入若起皆得善巧,亦善了知一切三昧所作差別。
三、彰入滿足中,能入者通方便定體,入起相即隱顯無方,故云善巧。善了所作,即知業用。
其最後三昧,名:受一切智勝職位。
四、彰後名者,將說受位分故。一切智者,佛無別智也。論經重言智者,兼後得智,二智平等,名受位也。
此三昧現在前時,有大寶蓮華忽然出生。其華廣大,量等百萬三千大千世界,以眾妙寶間錯莊嚴,超過一切世間境界,出世善根之所生起;知諸法如幻性,眾行所成,恒放光明普照法界,非諸天處之所能有;毗瑠璃摩尼寶為莖,栴檀王為臺,碼碯為鬚,閻浮檀金為葉,其華常有無量光明;眾寶為藏,寶網彌覆,十三千大千世界微塵數蓮華以為眷屬。
第三、明受位分。於中有四:一、法,二、喻,三、合,四、結。今初,有六:一、座,二、身,三、眷屬,四、相,五、出處,六、得位。六中,前五自分德,後一上攝佛果。前中,初三位體,次一位相,後一位用。前三即依、正眷屬。今初,隨何等座,謂大蓮華王座故。於中二:先明主華,自有十相:一、主相,即實蓮華;二、其華下,量相;三、以眾如下,勝相具德故;四、超過下,地相生處故;五、出世下,因相;六、知諸下,成相;七、恒放下,第一義相,正觀普照法界現事故,如世蓮華開敷菡萏為第一故;八、非諸天下,功德相,菩薩德招故;九、毗瑠璃下,體相;十、其華下,莊嚴相;二十、三千下,明眷屬華。
補義曰:一真法界如來藏心不屬迷悟,故聖凡平等,依正不二,染淨融通,具有恒沙稱性功德,一一周徧,圓融該攝,事事無礙,與法界等,故統曰法界。但眾生迷此一心而為恒沙染緣,故有生死。惟我毗盧遮那曠大劫來先悟此心,名為普光明智。依此大智而為行本,建立萬行,故以十信為基。以歷三賢十地,大智深證,惑盡真窮,故本有如來藏心頓然顯現,名證法身之體。酬此勝因,故內感盧舍那佛廣大微妙莊嚴之報身,外感華藏莊嚴之報土。此轉凡成聖之極則也。今說菩薩十地因窮,將證法身,堪能克紹法界之家,名受職位。故此位菩薩已能入百萬阿僧祇三昧,智與理冥,行極道圓,故但以三昧融前差別之行,攝入平等法界。故此三昧現前時,有大蓮華忽然出現,而華具十相,而為全德之象。其猶周易乾之九五:飛龍在天,利見大人之象也。其疏釋文有據,而通途大義未暇及此。
爾時,菩薩坐此華座,身相大小正相稱可。
第二、隨何等身,殊妙之身稱於座故。
無量菩薩以為眷屬,各坐其餘蓮華之上,周帀圍繞,一一各得百萬三昧,向大菩薩一心瞻仰。
三,隨何眷屬。
佛子!此大菩薩并其眷屬坐華座時,所有光明及以言音普皆充滿十方法界,一切世界咸皆震動,惡趣休息,國土嚴淨,同行菩薩靡不來集,人、天音樂同時發聲,所有眾生悉得安樂;以不思議供養之具供一切佛,諸佛眾會悉皆顯現。
四、隨何等相,周徧作業為其相故。
佛子!此菩薩坐彼大蓮華座時,於兩足下放百萬阿僧祇光明,普照十方諸大地獄,滅眾生苦;於兩膝輪放百萬阿僧祇光明,普照十方諸畜生趣,滅眾生苦;於䐡輪中放百萬阿僧祇光明,普照十方閻羅王界,滅眾生苦;從左右脇放百萬阿僧祇光明,普照十方一切人趣,滅眾生苦;從兩手中放百萬阿僧祇光明,普照十方一切諸天及阿修羅所有宮殿;從兩肩上放百萬阿僧祇光明,普照十方一切聲聞;從其項背放百萬阿僧祇光明,普照十方辟支佛身。
五、隨何處出,十處出光,令惡道出離,菩薩增行故。文分為四:一、舒光作業,二、眾聖咸知,三、下類奔風,四、同聲相應。今初,十處放光有三種業:一、利益業,二、發覺業,三、攝伏業。今類例相從,且分為四:一、前之七光但有益業,前五益凡,後二益小。
從其面門放百萬阿僧祇光明,普照十方初始發心乃至九地諸菩薩身。
從兩眉間放百萬阿僧祇光明,普照十方受職菩薩,令魔宮殿悉皆不現。
第九、一光亦二業半:一、益等位菩薩故,下文彼光既令此益,此光必益於彼故;二、發覺令知故。言一半者,魔宮不現,但是伏業而無攝義。
從其頂上放百萬阿僧祇三千大千世界微塵數光明,普照十方一切世界諸佛如來道場眾會。
四、第十頂光,但有發覺。文分為三:一、顯照分齊。
右繞十帀,住虗空中,成光明網,名:熾然光明。發起種種諸供養事供養於佛,餘諸菩薩從初發心乃至九地所有供養而比於此,百分不及一,乃至筭數譬喻所不能及。其光明網普於十方一一如來眾會之前,雨眾妙香、華鬘、衣服、幢幡、寶蓋、諸摩尼等莊嚴之具以為供養,皆從出世善根所生,起過一切世間境界。若有眾生見如此者,皆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得不退轉。
二、右繞下,正顯作業,謂興供成益。益言不退菩提者,論有四義:一、於登地證決定故,二、入正定聚故,三、定離放逸惡故,四、定即善事故。
三、佛子下,事訖收光。言足下,入者,若約教相,頂光入足,顯深敬故;若約證實,終極之智,從下趣入諸佛境故,顯證佛境即自證故。
上初舒作業竟。
爾時,諸佛及諸菩薩知某世界中某菩薩摩訶薩能行如是廣大之行到受職位。
第二,眾聖咸知。
佛子!是時,十方無量無邊乃至九地諸菩薩眾皆來圍繞,恭敬供養,一心觀察。正觀察時,其諸菩薩即各獲得十千三昧。
第三,下位奔風,申敬獲益。
當爾之時,十方所有受職菩薩,皆於金剛莊嚴臆德相中出大光明,名:能壞魔怨,百萬阿僧祇光明以為眷屬,普照十方,現於無量神通變化;作是事已,而來入此菩薩摩訶薩金剛莊嚴臆德相中;其光入已,令此菩薩所有智慧勢力增長過百千倍。
爾時,十方一切諸佛從眉間出清淨光明,名:增益一切智神通,無數光明以為眷屬,普照十方一切世界,右繞十帀,示現如來廣大自在,開悟無量百千億那由他諸菩薩眾,周徧震動一切佛剎,滅除一切諸惡道苦,隱蔽一切諸魔宮殿,示一切佛得菩提處道場眾會莊嚴威德;如是普照盡虗空徧法界一切世界已,而來至此菩薩會上,周帀右繞,示現種種莊嚴之事。
第六、爾時,十方下,明隨所得位。於中二:一、放光。於中十業:初、光名即益業,益一切智,令佛成故;二、無數下,是眷屬光,是因業;三、示現下,示佛是敬業;四、開悟下,開悟業;五、周徧下,振動業;六、滅除下,止惡業;七、隱蔽下,降魔業;八、示一切下,示現業;九、如是下,卷舒業;十、示現種種變化業。
二、現是事已下,入頂成益。入頂者,若約化相,上收於下也。若約實義,照極心源,名為智頂。成果在己,是為光入。論云:諸如來光明,彼菩薩迭互,智平等攝受,故謂菩薩頂。光入佛足,則因上進於果也。佛光入菩薩頂,果收因也,亦因收果。入則無跡,因果雙亡,名平等也。當爾之時下,得益。名為下,結位。入佛境者,所證同也。具十力者,行德同也。墮佛數者,如始出家,便墮僧數。
補義曰:十地菩薩當受職時,通身上下放十種光,遍照十法界,窮盡十方微塵剎土,上與諸佛主伴并同行受職菩薩,下及六道三途互相交徹成光明網作諸事業者,顯此根本普光明智,為十法界一切聖凡染淨根本,眾生各各性自具足,向為無明障蔽其體,故根塵隔越自他分別而為生死染緣,不顯其大用。今菩薩依此本智創立信心,歷劫熏修,無明既破法身顯現,則本有智光一旦煥發,稱法界量照徹無遺,所謂自然而有不思議業種種廣大之業,用此返妄歸真究竟之地,將躋正等正覺。故此受職菩薩坐大寶蓮華以顯得體,其放十處光明以顯得用,了此光明則知修因究竟成就之實證也。故此地菩薩乃總會前三賢九地之因,成一圓融極果,當紹覺位,故為輪王正后太子灌頂受職之象也。
上受位法竟。
下喻。
佛子!如轉輪聖王所生太子,母是正后,身相具足。其轉輪王令此太子坐白象寶妙金之座,張大網幔,建大幢幡,然香散華,奏諸音樂,取四大海水置金瓶內。王執此瓶灌太子頂,是時即名:受王職位,墮在灌頂剎利王數,即能具足行十善道,亦得名為:轉輪聖王。
第二喻,喻上六事,文少不次。初、喻隨何身;二、其轉輪下,喻隨何座;三、張大下,喻隨何相;四、取四大下,喻隨所得位。王喻真身,手喻應身,瓶喻白毫,水喻相光。應有第三、隨何等眷屬,謂文武百僚以為輔弼;五、即能下,明隨何等出處。
菩薩受職亦復如是,諸佛智水灌其頂故,名為受職;具足如來十種力故,墮在佛數。
第三合,但合隨所得位,正意在此故。
佛子!是名:菩薩受大智職。菩薩以此大智職故,能行無量百千萬億那由他難行之行,增長無量智慧功德,名為:安住法雲地。
第四,總結,結斯一分。
上三,得受位分竟。
下文第四、佛子!菩薩住此法雲下,明入大晝分。於中有五種大:一、智大,二、解脫大,三、三昧大,四、陀羅尼大,五、神通大。此五依五種義:一、依正覺實智義,離智障故;二、依心自在義,離煩惱障故;三、依發心即成就一切事義,意定力故;四、依一切世間隨利益眾生義,意能遍持,口能遍隨故;五、依堪能度眾生義,身及諸通廣能運故。前二自利,後三利他。
上敘科。
下釋文。
佛子!菩薩摩訶薩住此法雲地,如實知欲界集、色界集、無色界集、世界集、法界集、有為界集、無為界集、眾生界集、識界集、虗空界集、涅槃界集。此菩薩如實知諸見煩惱行集,知世界成壞集,知聲聞行集、辟支佛行集、菩薩行集,如來力、無所畏、色身、法身集,一切種、一切智智集,示得菩提轉法輪集,入一切法分別決定智集。舉要言之,以一切智知一切集。
文中三:前二別明,後三合例。今初,智大分二:先別明,後總結。今初,有七種智:一、集智大,二、應化智大,三、加持智大,四、入微細智大,五、密處智大,六、入劫智大,七、入道智大。此七展轉相生。今初,集智依能斷疑力,了法緣集故。緣集者,謂一切諸法依緣集而起故。一、妄緣集,謂三界虗妄唯一心作,如夢所見唯是心解;二、真緣集,一切諸法皆真心起,如夢所見皆報心作。又識論有三:一、事緣集,從事緣起一切法;二、妄緣集,從其妄緣起一切法;三、真緣集,真識體中具過一切恒沙性德,互相集成,故言緣集。今文中,先別明;後舉要下,總結。前中有二十集,皆明因緣集。然通真、妄及與和合,故有三分:一、染分,二、淨分,三、滅分。在文有六重:一、唯染,謂初四及眾生集、諸見煩惱集;二、唯淨,謂聲聞已下諸集;三、唯滅,謂虗空;四、淨、染合說,謂識及有為世界成、壞;五、淨、滅合說,謂無為及涅槃。擇滅,無為為淨,非擇滅為滅;性淨,涅槃為滅;餘三為淨。六、通染、淨、滅,謂法界。故論云隨所正、不正,以法界通善、不善及無為故。而論諸句皆有隨所言者,隨何等差別皆能知故。
佛子!此菩薩摩訶薩以如是上上覺慧,如實知眾生業化、煩惱化、諸見化、世界化、法界化、聲聞化、辟支佛化、菩薩化、如來化、一切分別無分別化,如是等皆如實知。
第二佛子下明應化智中三:初牒前起後,以依前緣集智身起化用故,故論云依彼身起力。次如實下正顯,後如是下總結。顯中十句:初三眾生世間自在化,化起眾生善惡業及利鈍,使令眾生見似真造作故造。次一句器世間自在化。次五智正覺世間自在化,三乘正覺故,一法界化為三乘所說法行,餘四化為三乘人及果。後一通三世間有性有分別器,無分別智正覺通上二也。
又如實知佛持、法持、僧持、業持、煩惱持、時持、願持、供養持、行持、劫持、智持,如是等皆如實知。
第三、又如實下,加持。智論云:依如是如是轉行力,謂依彼應化、常化不絕為加持行,其事非一。重言如是,有十一句:初三不斷三寶是境界持,餘人是行持。於中,初二是逆行,勝熱炙身、無厭行虐、婆須染欲、徧行處邪,皆其事也。後六順行,前四起因行時,謂起因之時,願等因體。後二得果在時,時謂長劫,智即果體,謂一切智智故。
又如實知諸佛如來入微細智,所謂:修行微細智、命終微細智、受生微細智、出家微細智、現神通微細智、成正覺微細智、轉法輪微細智、住壽命微細智、般涅槃微細智、教法住微細智,如是等皆如實知。
第四、明微細智,謂知佛化用微細自在。故論云:依彼應化加持善集不二作故。謂依前應化等三智,合為不二之智,作此微細化用。故隨應化一事,即具前三,非但八相,一具餘七。
又入如來祕密處,所謂身祕密、語祕密、心祕密、時非時思量祕密、授菩薩記祕密、攝眾生祕密、種種乘祕密、一切眾生根行差別祕密、業所作祕密、得菩提行祕密,如是等皆如實知。
第五、又入下,明密處。智依護根未熟眾生,不令驚怖,故現麤隱細,而祕密俱成。初三即總顯三密。次三別顯起化密:一、意知化時;二、口與其記,謂懈怠遲記,或引實行聲聞與應化者記。又昔但記菩薩,則於聲聞記為祕密,隨機隱顯。後攝眾生密,論經云攝伏,謂攝受折伏,皆通身口。次一教密,約實則無三說三,三即為密,但為化菩薩故;約機非一說一,一亦為密。後三約所知明密,知根種種,知業萬差,知逆順行皆得菩提,故為密也。
又知諸佛所有入劫智,所謂:一劫入阿僧祇劫、阿僧祇劫入一劫、有數劫入無數劫、無數劫入有數劫、一念入劫、劫入一念、劫入非劫、非劫入劫、有佛劫入無佛劫、無佛劫入有佛劫、過去未來劫入現在劫、現在劫入過去未來劫、過去劫入未來劫、未來劫入過去劫、長劫入短劫、短劫入長劫,如是等皆如實知。
第六、又知下,明入劫智依命行、加持、捨、自在。意謂劫時遷流名為命行,一攝一切名曰加持,一入一切名之為捨,以廢己同他故。劫隨心轉名為自在,亦十世隔法異成門也。以得不思議解脫,不見長短、一多、大小,互相即入等,並如發心品。
又知如來諸所入智,所謂:入毛道智、入微塵智、入國土身正覺智、入眾生身正覺智、入眾生心正覺智、入眾生行正覺智、入隨順一切處正覺智、入示現徧行智、入示現順行智、入示現逆行智、入示現思議不思議世間了知不了知行智、入示現聲聞智辟支佛智菩薩行如來行智。
第七、又知如來下,明入道。智論云:依對治意說,謂徧入諸道,若逆若順,皆為對治,無非入道。此約知凡夫道。若約知化凡夫道,即此逆順等,便是佛道。別中有十四句:初句總入所化,謂毛道凡夫隨風不定,故論經云入凡夫道,論云依凡夫地。餘句別顯所化,各有三種:一、依我慢行者,令入微塵智,觀破摶聚,唯塵無我故;二、依信求生天者,入淨國土,過於所信故。餘皆依覺觀者,於中,初句起覺觀身,次二句正顯覺觀心行差別,次句明所覺境。上四即所化之覺觀,次四句能化之行。初句顯徧行故,次二隨宜若逆若順,後句若深若淺,後四句化令入三乘果。
佛子!一切諸佛所有智慧廣大無量,此地菩薩皆能得入。
第二、總結。前七皆佛之智,菩薩能入,故名智大。
智大竟。
佛子!菩薩摩訶薩住此地。
第二明解脫大中三:初標得位。
即得菩薩不思議解脫、無障礙解脫、淨觀察解脫、普照明解脫、如來藏解脫、隨順無礙輪解脫、通達三世解脫、法界藏解脫、光明輪無餘境界解脫。
次即得下,略顯,有十,總約通智為對。初依神通境界轉變自在,言念不及,故云不思議,如淨名所得。二、能至無量世界,以願智力無拘礙,故云無障礙。三、明離障解脫,故云淨觀。離障有二,並皆知之:一、約位,則世、出世間所離不同;二、就出世中,學、無學別,此學、無學並通三乘。上三中,前二約通,此一約智,共為一對,總相以明:約身明通,約人顯智。次三一對:一、通;二、智;四、約心明通,故云普照,普照物機,隨意轉變,一時普應,如觀音普門示現故。次二約法明智:五、即法陀羅尼,顯如來藏中蘊恒沙性德故;六、即能破他言,隨彼言破,無礙圓滿,故云隨順無礙。次二一對相入通智:約時明通,由達三世劫隨意住持相入故;約因緣集顯智,一切種皆包藏法界之中,故云法界藏。後二一對約相即明通智:約身明通,不離一身光明輪而普照,故是解脫光輪;約時明智,即一而能知多,故云無餘境界。
此十為首,有無量百千阿僧祇解脫門,皆於此第十地中得。
後此十下,結廣。
如是乃至無量百千阿僧祇三昧門、無量百千阿僧祇陀羅尼門、無量百千阿僧祇神通門,皆悉成就。
第三、如是下,總例餘三。
大盡分竟。
下釋名分。
佛子!此菩薩摩訶薩通達如是智慧,隨順無量菩提,成就善巧念力。
大文第釋名分中三:一、能受如來大法雲雨,故名法雲;二、佛子!此地菩薩以自願下,明能注雨滅惑,故名法雲;三、佛子!此地菩薩於一念下,明注雨生善,故名法雲。然後之二段從自受名,今此一段從所立名。論云:法雲相似,以徧覆故。此地中聞法相似,猶如虗空,身徧覆故。謂佛身雲徧覆法界,法雨益多,唯此能受,故名法雲。文中二:先總明能受之德。由前七智成就念力,能受多法,此智實成多德,故云無量菩提,近說受持之義耳。
十方無量諸佛所有無量大法明、大法照、大法雨,於一念頃皆能安、能受、能攝、能持。譬如娑伽羅龍王所霪大雨,唯除大海,餘一切處皆不能安、不能受、不能攝、不能持。如來祕密藏大法明、大法照、大法雨亦復如是,唯除第十地菩薩,餘一切眾生、聲聞、獨覺乃至第九地菩薩,皆不能安、不能受、不能攝、不能持。
次別顯受法之相,於中三:初總顯受多,二歷數顯多,三問答顯多。今初,有法、喻、合。法中三:一明所受法多,二大法明下所受法妙。故下合云祕密藏也。文有三句:上二句性故,謂三慧所知名法自性,大法明是聞思智攝受故,照是修慧所攝受故;下句作故,謂說受眾生如雲與他雨法雨故。於一念下顯能受德,一念者速故,既多妙又速,展轉顯勝。能安者,堪能安受文故。受者,信受故。上二受文攝者,思惟攝取義故。持者,攝受後文義成二持故。此但順說下喻合,返顯不能。
佛子!譬如大海,能安、能受、能攝、能持一大龍王所霪大雨;若二、若三,乃至無量諸龍王雨,於一念間、一時霪下,皆能安、能受、能攝、能持。何以故?以是無量廣大器故。住法雲地菩薩亦復如是,能安、能受、能攝、能持一佛法明、法照、法雨;若二、若三,乃至無量,於一念頃、一時演說,悉亦如是。是故,此地名為:法雲。
第二歷數顯多中,先喻後合。海能安者,受一切水故。受者,不濁故。濁如不信攝者,餘水數入,失本名故。持者,用不可盡故。
解脫月菩薩言:佛子!此地菩薩於一念間,能於幾如來所安受攝持大法明、大法照、大法雨?
第三、問答顯多中,先問後答。
金剛藏菩薩言:佛子!不可以算數能知,我當為汝說其譬喻。佛子!譬如十方各有十不可說百千億那由他佛剎微塵數世界,其世界中,一一眾生皆得聞持陀羅尼,為佛侍者,聲聞眾中多聞第一,如金剛蓮華上佛所大勝比丘;然一眾生所受之法,餘不重受。佛子!於汝意云何?此諸眾生所受之法,為有量耶?為無量耶?解脫月菩薩言:其數甚多,無量無邊。金剛藏菩薩言:佛子!我為汝說,令汝得解。佛子!此法雲地菩薩,於一佛所一念之頃,所安、所受、所攝、所持大法明、大法照、大法雨、三世法藏前,爾所世界一切眾生所聞持法,於此百分不及一,乃至譬喻亦不能及。
答中二:先校量顯示一佛之所受法廣多。
如一佛所,如是十方如前所說,爾所世界微塵數佛,復過此數無量無邊,於彼一一諸如來所,所有法明、法照、法雨、三世法藏,皆能安、能受、能攝、能持,是故此地名為法雲。
後如一佛下,類顯多佛。言三世法藏者,三世佛法之藏也。而論云於法界中三種事藏者,意取法明照雨蘊在法界故,以彼經云法界藏故,故為此釋。
佛子!此地菩薩以自願力,起大悲雲,震大法雷,通、明、無畏以為電光,福德、智慧而為密雲,現種種身,周旋往返,於一念頃,普徧十方百千億那由他世界微塵數國土,演說大法,摧伏魔怨;復過此數,於無量百千億那由他世界微塵數國土,隨諸眾生心之所樂,霔甘露雨,滅除一切眾生業惑塵𦦨。是故,此地名為:法雲。
第二、霔雨滅惑釋名中,此中雲等,如出現品廣明。悲雲,普覆故;法雷,驚蟄故;通明無畏,照機速疾令見道故;以福智因成種種身,如雲形顯多故;法雨,正能破四魔故。
佛子!此地菩薩於一世界,從兜率天下乃至涅槃,隨所應度眾生心而現佛事;若二、若三,乃至如上微塵數國土,復過於此,乃至無量百千億那由他世界微塵數國土,皆亦如是。是故,此地名為:法雲。
第三、霔雨生善。釋名八相漸益,故可知。
五、釋名竟。
佛子!此地菩薩智慧明達,神通自在。
大文第六、神通力有上無上分中有六種相:一、依內;二、依外;三、自相;四、作住持相;五、令歡喜相;六者、大勝。若就經文分二:前四合為一段,正顯神通;後二為一,斷顯勝。今初,分二:先別明,後總結。別中三:初、明依內。智慧明達者,即起通之智,亦陀羅尼。二、神通者,是通體。三、自在,即通德,亦攝不思議解脫及與三昧。具此三事,即通無上。
隨其心念,能以狹世界作廣世界,廣世界作狹世界。
第二依外,謂業用依外境而起故。亦是第三依自相,謂轉變作用是神通相故。此二經文是一,義分為二。今依自相釋文,自有二種:一轉變外事,於中三:一同類略廣轉。
垢世界作淨世界,淨世界作垢世界,亂住、次住、倒住、正住,如是無量一切世界皆能互作。
二,垢淨異事轉。
或隨心念,於一塵中置一世界須彌盧等一切山川,塵相如故,世界不減;或復於一微塵之中置二、置三,乃至不可說世界須彌盧等一切山川,而彼微塵體相如本,於中世界悉得明現。或隨心念,於一世界中示現二世界莊嚴,乃至不可說世界莊嚴;或於一世界莊嚴中示現二世界,乃至不可說世界。或隨心念,以不可說世界中眾生置一世界;或隨心念,以一世界中眾生置不可說世界,而於眾生無所嬈害。
三塵容世界,等是自在轉。
或隨心念,於一毛孔示現一切佛境界莊嚴之事。
二、應化自身可知。
上二依外。
或隨心念,於一念中示現不可說世界微塵數身,一一身示現如是微塵數手,一一手各執恒河沙數華奩、香篋、鬘蓋、幢幡,周徧十方,供養於佛;一一身復示現爾許微塵數頭,一一頭復現爾許微塵數舌,於念念中周徧十方,歎佛功德。或隨心念,於一念間普徧十方,示成正覺乃至涅槃及以國土莊嚴之事;或現其身普徧三世,而於身中有無量諸佛及佛國土莊嚴之事,世界成壞靡不皆現;或於自身一毛孔中出一切風,而於眾生無所惱害。或隨心念,以無邊世界為一大海,此海水中現大蓮華,光明嚴好,徧覆無量無邊世界,於中示現大菩提樹莊嚴之事,乃至示成一切種智;或於其身現十方世界一切光明,摩尼寶珠、日月星宿、雲電等光靡不皆現;或以口噓氣,能動十方無量世界,而不令眾生有驚怖想;或現十方風災、火災及以水災;或隨眾生心之所樂,示現色身莊嚴具足;或於自身示現佛身,或於佛身而現自身;或於佛身現己國土,或於國土而現佛身。
第三作住持相,謂常用不絕故。
佛子!此法雲地菩薩能現如是及餘無量百千億那由他自在神力。
二、總結神通分竟。
下斷疑顯勝。
爾時,會中諸菩薩及天、龍、夜叉、乾闥婆、阿脩羅、護世四王、釋提桓因、梵天、淨居、摩醯首羅諸天子等,咸作是念:若菩薩神通智力能如是者,佛復云何?
第二、爾時下,斷疑顯勝,中二:先斷疑,後顯勝。今初,即論生喜,由疑除故。於中二:先、示自神通力斷疑,二、說法斷疑。今初,有二問答:初一問答,顯神力無上,令眾歡喜;後一問答,顯神力有上,令眾歡喜。前中,先問、後答。問中,先大眾生疑,舉佛疑菩薩。如上之事,佛可得爾,菩薩豈然?
爾時,解脫月菩薩知諸眾會心之所念,白金剛藏菩薩言:佛子!今此大眾聞其菩薩神通智力,墮在疑網。善哉!仁者!為斷彼疑,當少示現菩薩神力莊嚴之事。
後上首為請。
時,金剛藏菩薩即入一切佛國土體性三昧。
答中二:一、入定現通,二、問答決擇。今初。即事為驗故。於中三:一、法主入定。國土體性無所不容,故能一身包容無外。
入此三昧時,諸菩薩及一切大眾皆自見身在金剛藏菩薩身內,於中悉見三千大千世界所有種種莊嚴之事,經於億劫說不能盡。又於其中見菩提樹,其身周圍十萬三千大千世界,高百萬三千大千世界,枝葉所蔭亦復如是。稱樹形量,有師子座,座上有佛,號:一切智通王。一切大眾悉見其佛坐菩提樹下師子座上,種種諸相以為莊嚴,假使億劫說不能盡。
二、入此下,眾覩希奇,表通自在,故佛號通王。
三、金剛藏下,攝用增敬。
爾時,解脫月菩薩白金剛藏菩薩言:佛子!今此三昧甚為希有,有大勢力,其名何等?金剛藏言:此三昧名一切佛國土體性。
第二問答決擇中三:初問名字。
又問:此三昧境界云何?答言:佛子!若菩薩修此三昧,隨心所念,能於身中現恒河沙世界微塵數佛剎,復過此數無量無邊。
二、又問下,業用分齊。
佛子!菩薩住法雲地,得如是等無量百千諸大三昧故,此菩薩身、身業不可測知,語、語業、意、意業神通自在,觀察三世三昧境界、智慧境界,遊戲一切諸解脫門;變化所作、神力所作、光明所作,略說乃至舉足、下足,如是一切諸有所作,乃至法王子、住善慧地菩薩皆不能知。
佛子!此法雲地菩薩所有境界,略說如是;若廣說者,假使無量百千阿僧祇劫亦不能盡。
後佛子!此法雲下,結略顯廣,則餘德無盡,此中亦即大盡中事。
上初斷疑顯勝中,初斷疑竟。
下顯神通力有上。
解脫月菩薩言:佛子!若菩薩神通境界如是,佛神通力其復云何?
第二、顯有上中,謂劣於佛故,先問後答。問中即舉菩薩疑佛,謂菩薩既實得爾,則佛應不勝。若言勝者,其相云何?故問辭則同,疑意懸隔。
金剛藏言:佛子!譬如有人於四天下取一塊土,而作是言:為無邊世界大地土多?為此土多?我觀汝問亦復如是,如來智慧無邊無等,云何而與菩薩比量?
答中三:一、總呵問,非顯佛德無量。
復次,佛子!如四天下取少許土,餘者無量;此法雲地神通智慧,於無量劫但說少分,況如來地!
佛子!我今為汝引事為證,令汝得知如來境界。佛子!假使十方,一一方各有無邊世界微塵數諸佛國土,一一國土得如是地菩薩充滿,如甘蔗、竹、葦、稻、麻、叢林;彼諸菩薩於百千億那由他劫修菩薩行所生智慧,比一如來智慧境界,百分不及一,乃至優波尼沙陀分亦不能及。
第三、引事類,顯佛德無量。
上通力斷疑竟。
佛子!此菩薩住如是智慧,不異如來身、語、意業,不捨菩薩諸三昧力,於無數劫承事供養一切諸佛,一一劫中以一切種供養之具而為供養。一切諸佛神力所加,智慧光明轉更增勝,於法界中所有問難善為解釋,百千億劫無能屈者。
第二、佛子下,說法斷疑者,謂此地菩薩智慧能令眾生入一切智,復顯上說其德不虗,故疑除生喜。
上明位行竟。
下明位果。
佛子!譬如金師,以上妙真金作嚴身具,大摩尼寶鈿廝其間,自在天王身自服戴,其餘天、人莊嚴之具所不能及;此地菩薩亦復如是,始從初地乃至九地,一切菩薩所有智行皆不能及。此地菩薩智慧光明能令眾生乃至入於一切智智,餘智光明無能如是。佛子!譬如摩醯首羅天王光明能令眾生身心清涼,一切光明所不能及;此地菩薩智慧光明亦復如是,能令眾生皆得清涼,乃至住於一切智智,一切聲聞、辟支佛乃至第九地菩薩智慧光明悉不能及。佛子!此菩薩摩訶薩已能安住如是智慧,諸佛世尊復更為說三世智、法界差別智、徧一切世界智、照一切世界智、慈念一切眾生智;舉要言之,乃至為說得一切智智。此菩薩,十波羅蜜中,智波羅蜜最為增上,餘波羅蜜非不修行。佛子!是名:略說菩薩摩訶薩第十法雲地;若廣說者,假使無量阿僧祇劫亦不能盡。
此下第二明其位果。於中亦有三果。今初調柔果中五:一、調柔行;二、此地菩薩智慧下,教智淨;三、佛子!此菩薩已能安住下,勝過自在;四、此菩薩十波羅蜜下,別地行相;五、佛子!是名下,總結地名。五中合為說法令喜,可知。後三及餘二果俱名大勝,顯義多含。就大勝中,初三明神通勝。就前文第三先明過勝自在。於中三:初牒前;次諸佛下,別顯;後舉要下,總結。別中五句為三:初句即能斷疑行,謂令通達三世之中所有道義故;二、一句速疾神通行,聞說如來祕密法界故;三、餘三句等作助行,謂以平等三道助通化益故。於中,初句作淨佛國土平等化,即是助道;次句作法明平等化,謂教智化;後句作正覺平等化,謂慈念令得證智故。故論經云:令一切眾生得證法故。餘別地結名及算數等,並可知。
佛子!菩薩住此地,多作摩醯首羅天王,於法自在,能授眾生、聲聞、獨覺、一切菩薩波羅蜜行,於法界中所有問難無能屈者。布施、愛語、利行、同事,如是一切諸所作業,皆不離念佛,乃至不離念具足一切種、一切智智。復作是念:我當於一切眾生為首、為勝,乃至為一切智智依止者。若勤加精進,於一念頃,得十不可說百千億那由他佛剎微塵數三昧,乃至示現爾所微塵數菩薩以為眷屬。
二、攝報果中得十不可說等名算數勝,以二種事勝一切地故名大勝。偏舉此二者,以是神通有上無上門中明故。
若以菩薩殊勝願力自在示現,過於此數。所謂:若修行、若莊嚴、若信解、若所作、若身、若語、若光明、若諸根、若神變、若音聲、若行處,乃至百千億那由他劫不能數知。
第三,願智果竟。
此品大科有十分,前盡十地文七說分已竟,後第八影像分,以別說難曉,以喻總明,故有此分。
下大文第八。後佛子!此菩薩摩訶薩十地行相下,地影像分。於中四喻,謂池、山、海、珠,喻四功德:前二阿含德,後二證德。前中,池喻修行功德,即諸地中起修之行;二、山喻上勝功德,即依修成德,德位高出故;三、海喻難度能度大果功德,即修所成德,能至大果故。謂大海難度,十德皆徧,故名能度;大海難成,由攬十德能成智海,故云大果。此釋法、喻兼含矣。四、珠喻轉盡堅固功德,謂從初地轉至法雲障,盡證堅固。又十地有三:一是修地,因前果後,故初二喻顯之;二是成地,隨分修成,即是佛智,故珠喻顯之;三是法地,就佛智、法開之為十,故海喻顯之。以後一融前二,無有障礙。又此四喻皆喻十地,與彼佛智非一非異,無差別之差別,而旨趣各殊。初一喻始異終同。次山喻能所依別,所依之地則一,能依之山不同,此則無差之差。上二喻有能所依,下二直喻地智,不立能所。三海喻全一佛智之體,而十德不同,德非別物,又互相徧,不同於山,斯乃無差別之差別,差即無差。四珠喻唯是一珠,前後之異,唯一智體,前後增明,喻雖無差別,不礙差別。又初喻前後體別,前非是後,而後包前。次喻前前非後後,後後非前前,而同依一體。海喻前後雖殊,而前後相徧。珠喻前後一體,而前前非後後,後後必具前前。初一即是圓家漸,次喻圓中漸,珠喻即是漸圓,海喻圓圓也。四喻圓融。上來所解,在論雖無,理必應爾。若得斯旨,不疑十地差別等相。
佛子!此菩薩摩訶薩十地行相次第現前,則能趣入一切智智。
今初,修行地中有法、喻、合。法中,始從歡喜,終至法雲,名次第行相。次第既具,則入智海。
譬如阿耨達池出四大河,其河流注徧閻浮提,既無盡竭復更增長,乃至入海令其充滿。
譬中四大河者,面各出一故,具如十定品。而言大者,阿含婆沙云:出二十河。以四河去池四十里,各分為四,并本四為二十。今就本河,所以言大。下云增長攝餘十六,而勝鬘云八者,以東面五河,人皆具見,餘三大河名聲普聞,十二小河不聞不見,故但言八。
佛子!菩薩亦爾,從菩提心流出善根大願之水,以四攝法充滿眾生無有窮盡,復更增長,乃至入於一切智海令其充滿。
合中,菩提心合地流出善根等四河,依菩提心修四攝行自善增長故。準十定四河,今文含具:一、願智河,即大願之水;二、波羅蜜河;三、三昧河,即合善根;四、大悲河,即以四攝法充滿眾生故。言無有窮盡等者,合上無盡竭大願等皆無盡也。
佛子!菩薩十地因佛智故而有差別。
第二、山喻上勝功德中有四:初、總舉於法;次、如因下,總顯於喻;三、佛子!如靈山下,法、喻對顯;四、佛子!此十寶下,總結法、喻。今初,言因佛智者,為修平等佛智而起諸行。修既無窮,故隨十地之行各一增上,斯乃為修無差而成於差,以本統末,非全隔越。
如因大地有十山王。何等為十?所謂雪山王、香山王、鞞陀梨山王、神仙山王、由乾陀山王、馬耳山王、尼民陀羅山王、斫羯羅山王、計都末底山王、須彌盧山王。
第二、總顯於喻。喻意可知。鞞陀梨者,此云種種。持由乾陀,此云雙持,迴文即云持雙也。尼民陀羅,此云持邊。斫羯羅,此云輪圍。計都末底,此云幢慧。
佛子!如雪山王,一切藥草咸在其中,取不可盡;菩薩所住歡喜地亦復如是,一切世間經書、技藝、文頌、呪術咸在其中,說不可盡。佛子!如香山王,一切諸香咸集其中,取不可盡;菩薩所住離垢地亦復如是,一切菩薩戒行、威儀咸在其中,說不可盡。佛子!如鞞陀梨山王,純寶所成,一切眾寶咸在其中,取不可盡;菩薩所住發光地亦復如是,一切世間禪定、神通、解脫、三昧、三摩鉢底咸在其中,說不可盡。佛子!如神仙山王,純寶所成,五通神仙咸住其中,無有窮盡;菩薩所住𦦨慧地亦復如是,一切道中殊勝智慧咸在其中,說不可盡。佛子!如由乾陀羅山王,純寶所成,夜叉大神咸住其中,無有窮盡;菩薩所住難勝地亦復如是,一切自在如意神通咸在其中,說不可盡。佛子!如馬耳山王,純寶所成,一切諸果咸在其中,取不可盡;菩薩所住現前地亦復如是,入緣起理聲聞果證咸在其中,說不可盡。如尼民陀羅山王,純寶所成,大力龍神咸住其中,無有窮盡;菩薩所住遠行地亦復如是,方便智慧獨覺果證咸在其中,說不可盡。如斫羯羅山王,純寶所成,諸自在眾咸住其中,無有窮盡;菩薩所住不動地亦復如是,一切菩薩自在行差別世界咸在其中,說不可盡。如計都山王,純寶所成,大威德阿脩羅王咸住其中,無有窮盡;菩薩所住善慧地亦復如是,一切世間生滅智行咸在其中,說不可盡。如須彌盧山王,純寶所成,大威德諸天咸住其中,無有窮盡;菩薩所住法雲地亦復如是,如來力、無畏、不共法、一切佛事咸在其中,問答宣說不可窮盡。
第三、法喻。對顯十山,即對十地。於中語其山體,前二土山,餘八是寶。故論云:是中純淨諸寶山,喻八種地。三地世間,云何言淨?論云:厭地善清淨故。謂能修善,厭伏煩惱,亦得為淨,喻以寶山。論但顯喻,義含於法。今略合之:初地法藥,初破無明故;二地戒香;三地禪等,可蘊積故;四地道品資助,能生福故;五地修無住,不示滅故;六地無漏慧,資法身故;七地功用滿足,無所少故;八地三世間化,得自在故;九地善知稠林,得無礙辨,破惑業故;十地如佛,降四魔故。皆言集在其中,如所說事,能生一切物故。不可盡者,隨順修行,不永斷、不暫息故。
佛子!此十寶山王,同在大海,差別得名。菩薩十地亦復如是,同在一切智中,差別得名。
第四、總結法喻,即結成本意。本意有二:一、既同智海得差別名,則差非差也;二、互相顯義,謂彼十大山因海得高勝名,若在餘處不足為高,故大海亦因大山得深廣名,含斯大義故。十地亦爾,因修佛智故得高勝,佛智亦因十地所不能窮方顯深廣,故論云因果相顯。前言依地,即一切智地生長住持故;此言依海,即一切智海由深廣故。以山依二處,法含二義,故更顯之。又地則但依,海兼明入,故一一山皆深入大海,一一地智皆入佛智。又一一山皆有於地,則一一地中皆有佛地。又山在海,海則非山;山若依地,山即是地。法合是顯,非一非異,思之。又山出海上,高下等殊;若入海中,量加齊等。十地教行則優劣懸差,若證如入智,量皆平等。
佛子!譬如大海,以十種相,得大海名不可移奪。何等為十?一、次第漸深,二、不受死屍,三、餘水入中皆失本名,四、普同一味,五、無量珍寶,六、無能至底,七、廣大無量,八、大身所居,九、潮不過限,十、普受大雨無有盈溢。菩薩行亦復如是,以十相故,名菩薩行不可移奪。何等為十?所謂:歡喜地,出生大願漸次深故;離垢地,不受一切破戒屍故;發光地,捨離世間假名字故;𦦨慧地,與佛功德同一味故;難勝地,出生無量方便神通、世間所作眾珍寶故;現前地,觀察緣生甚深理故;遠行地,廣大覺慧善觀察故;不動地,示現廣大莊嚴事故;善慧地,得深解脫行於世間,如實而知不過限故;法雲地,能受一切諸佛如來大法明雨無厭足故。
第三、大海十相,明難度、能度大果功德。先喻、後合,皆有總、別。合中總云不可移奪者,此有二義:一、果海因十地相,不可奪其果海深廣之名;二、地行因相由依智海,不可奪其因行之稱。以是海家之相故、果家之因故,若奪因相則果亦不成。喻中約果名不可奪,法中舉因名不可奪,文影略耳。故論云:因果相順故。云何相順?謂十地如大海。此舉總也。能度、難度者,顯因順果也。如海十相方能成海,得大菩提果故。如海成時不失十相,離十相而無海、離十地而無佛智,故十地即智海也。別中攝十為八:一、易入功德,以漸故;二、淨功德;三、平等功德;四、護功德,護自一味恒不失故;五、利益功德,利世間故;六、六、七二句合為不竭功德,以深廣故;七、住處功德,無功用行是菩薩所住,故經云大身者以無量身修菩薩行,十身相作故;八、末後二句合名護世間功德;九、地潮不過限不誤傷物,知機授法不差根器;十、地若無大海水溺四洲,餘不能受必生毀謗。又得此二法用護世間
佛子!譬如大摩尼珠有十種性,出過眾寶。何等為十?一者,從大海出;二者,巧匠治理;三者,圓滿無缺;四者,清淨離垢;五者,內外明徹;六者,善巧鑽穿;七者,貫以寶縷;八者,置在瑠璃高幢之上;九者,普放一切種種光明;十者,能隨王意雨眾寶物,如眾生心充滿其願。
第四、寶珠喻轉盡功德者,先喻後合各有總別。總云過眾寶者,論經云過十寶性,雖不列名,論但云過瑠璃等,意但取玻瓈等。不能出寶者,以小乘八背及緣覺行果,但有淨相無利生用,今以出寶乃至放光則出過眾寶,故取之為喻,故論云以出故取。
佛子!當知菩薩亦復如是,有十種事出過眾聖。何等為十?一者,發一切智心;二者,持戒頭陀,正行明淨;三者,諸禪三昧,圓滿無缺;四者,道行清白,離諸垢穢;五者,方便神通,內外明徹;六者,緣起智慧,善能鑽穿;七者,貫以種種方便智縷;八者,置於自在高幢之上;九者,觀眾生行,放聞持光;十者,受佛智職,墮在佛數,能為眾生廣作佛事。
別中攝十為八,合六、七、八故。八中一、出功德,可取者選擇出海故,由初地中如智善觀出煩惱海也。二、色功德,由治理之則色明淨故。三、形相,四、無垢,五、明淨,並可知。六、起行功德,即次下三句,謂智行穿徹、方便行攝持、自在行高顯,故相用不染猶彼瑠璃。頌云:金剛取不動不壞。上二皆是異相莊嚴,故合為一。後二句明功用殊勝,謂七、神力功德,聞持普照體用微妙故。八、不護功德,謂隨王雨寶無護惜故,約法則得佛正智受位如王,令一切眾生同己善根藏故,如隨意雨寶故。合之廣作佛事。
上八地影像分竟。下地利益分。
佛子!此集一切種、一切智功德菩薩行法門品,若諸眾生不種善根,不可得聞。
大文第九、地利益分。於中三:初、顯法利益;二、如此世界下,結通十方;三、爾時,復以下,他方來證。今初,分二:初生信功德;後雨眾天華下,供養功德。今初,復二:先明說益生信,為欲令物生決定信,故說利益;後爾時下,動地生信。今初,亦二:先總歎難聞。
解脫月菩薩言:聞此法門得幾所福?
後問答顯益。先問:
金剛藏菩薩言:如一切智所集福德,聞此法門福德如是。
後答中二:先正顯等於佛智。
何以故?非不聞此功德法門而能信解、受持、讀誦,何況精進、如說修行!是故當知,要得聞此集一切智功德法門,乃能信解、受持、修習,然後至於一切智地。
爾時,佛神力故,法如是故,十方各有十億佛剎微塵數世界六種十八相動,所謂:動、徧動、等徧動,起、徧起、等徧起,踊、徧踊、等徧踊,震、徧震、等徧震,吼、徧吼、等徧吼,擊、徧擊、等徧擊。
第二、動地生信。佛力為緣而動地者,亦為生信故。又法如是者,亦是因也。
上生信功德。
下供養功德。
雨眾天華、天鬘、天衣及諸天寶莊嚴之具、幢幡、繒葢,奏天技樂,其音和雅,同時發聲讚一切智地所有功德。
二、供養功德者,非謂供養能生功德,顯此法勝,能令供養是地功德。上生信亦然。
如此世界,他化自在天王宮演說此法,十方所有一切世界悉亦如是。
第二,結通十方。
爾時,復以佛神力故,十方各十億佛剎微塵數世界外,有十億佛剎微塵數菩薩而來此會,作如是言:善哉!善哉!金剛藏!快說此法。我等悉亦同名:金剛藏,所住世界各各差別,悉名:金剛德,佛號:金剛幢。我等住在本世界中,皆承如來威神之力而說此法,眾會悉等,文字句義與此所說無有增減,悉以佛神力而來此會為汝作證。如我等今者入此世界,如是十方一切世界悉亦如是而往作證。
第三,他方證成。
上地利益一分竟。
爾時,金剛藏菩薩觀察十方一切眾會,普周法界。
第三、重頌。若取長科,即當第十。於中二:先、說偈儀意,後、正顯偈辭。今初。
欲讚歎發一切智智心,欲示現菩薩境界,欲淨治菩薩行力,欲說攝取一切種智道,欲除滅一切世間垢,欲施與一切智,欲示現不思議智莊嚴,欲顯示一切菩薩諸功德,欲令如是地義轉更開顯,承佛神力而說頌言:
後說意,意有九句:初句即顯初地;次句即二地,以三聚戒為行境故;三即三四二地,厭禪出世智皆淨治行力故;四即五地,五明成種智故;五即六地,般若能除垢故;六即七地,空有無礙與一切智故;七即八地,無功不思議智莊嚴三世間故;八即九十二地,能說能受諸功德故;九即總結,便指上八句。如是地義以頌說之,云更開顯。
第二正顯偈辭,有四十二頌,分三:初一偈總讚勸聽,後一偈結說無盡。
中間正頌分八:初十三偈頌方便作滿足地分。於中,初二頌半總頌前九地同相中善擇功德。
餘頌諸地別義。若依總攝,即次第頌前十地。前八地中,唯三地半偈,餘各一偈。九地有三偈,兼結入位。
二、有一偈頌三昧分。
三、有五偈半頌受位分。
四、有三偈半頌大盡分。
五、有三偈頌釋名分。
六、有二偈頌神通力無上有上分。
七、有四偈半頌前位果,亦是神通攝,如長行辨。
八、有七偈半頌地影像分中,於中初三偈半頌山喻。
次二偈,頌海喻。
後二偈頌珠喻池及地利益分,文略不頌。
其利益分,亦可結說無盡頌之:
第十,法雲地竟。
大方廣佛華嚴經綱要卷第三十九
第十、法雲地所以來者,瑜伽意云:雖於一切品類宣說法中得大自在,而未能得圓滿法身。現在證受,今勤修習,已得圓滿,故有此來。論云:於九地中已作淨佛國土及化眾生,第十地中修行令智覺滿,此是勝故。以八、九二地同無功用,故對之顯勝,有此地來。又一乘中居最極故雲者,是喻略有三義:一、含水義,二、覆空義,三、注雨義。約法就喻,則有多義。雲有四義:一、喻智慧,二、喻法身,三、喻應身,四、喻多聞熏因。空亦四義:一、喻真如,二、喻麤重,三、喻法身,四、喻黎耶。攝大乘論云:由得總緣一切法智,含藏一切陀羅尼門。此喻含水義。總緣一切法契經等智,不離真如,如雲合空,總持三昧即是水也。又云:譬如大雲,能覆如空廣大障故。此喻覆空義。即以前智能覆惑、智二障。又云:推於法身能圓滿故。此有二義:一、喻霪雨義,即上之智出生功德,充滿所依法身故;二、喻徧滿,即前之智自滿法身耳。故金光明云:法身如虗空,智慧如大雲。而瑜伽云:麤重之身,廣如虗空;法身圓滿,譬如大雲,皆能遍覆。此同攝論第二義,而無性釋以智覆空。此以法身者,智滿則法身圓滿。起信論云:顯現法身,智純淨故。本分云:得大法身,具足自在。亦以法身喻雲。莊嚴論云:於十地中,由三昧門及陀羅尼門,攝一切聞熏習因,徧滿阿黎識中,譬如浮雲遍滿虗空。能以此聞熏習雲,於一剎那、於一一相、於一一好、於一一毛孔,雨無量無邊法雨,充足一切所化眾生,由能如雲雨法雨故。此從法身未及佛故,立賴耶名。瑜伽又意云:言大雲者,未現等覺。若現等覺,能雨大雨,作利益故。是則密雲不雨,含德而已。然諸釋雖眾,不出三義,謂以智慧含德,徧斷諸障,徧證法身故。所覆麤重,即所離障,謂於諸法中不得自在障。此障十地大法智雲及所含藏所起事業故,斯即二愚障。所起業名大神通愚障,大智雲即悟入微細祕密愚。斷此障故,便能證得業自在等所依真如,謂神通、作業、總持、定門皆自在故,便成受位等行,具智波羅蜜,得化身三昧等果,即是雲雨究竟成佛。法身及所證如皆一,所遍虗空其旨一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