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育王刻文

悟醒譯

阿育王刻文

阿育王刻文(Dhamma-lipi)

第一類 摩崖法勅

甲 十四章法勅

第一章

此法勅乃天愛喜見王之令刻

朕之領土雖任何之生物不得屠殺為犧牲亦不得供為宴聚不論如天愛喜見王於宴聚見甚多咎過天愛喜見王思惟或某種宴聚可以天愛喜見王之大膳寮曾每日屠殺幾百千之生類為羹今刻此法勅時唯屠殺三生類,〔二隻之孔雀與一隻之鹿而且其亦非恒然而雖此等之三生類來應至不屠殺

第二章

天愛喜見王領土內之到處即周達諸王般提耶諸王沙提耶弗多王啟羅羅弗多王檀婆般尼王安提瑜迦王及稱為臾那王諸鄰邦人及安提瑜迦王鄰近其他諸王國內之到處建設喜見王之二種類的療院即對人之療院及對獸類之療院皆蓄存有效於人及有效於獸類之藥草不完備之地方不論何處皆令輸送培植之同此無樹根無果實處之各處皆令輸送培植之。〔更於令植樹木又令掘鑿多數之井泉以供人畜之受用

第三章

天愛喜見王詔以灌頂過十二年之年朕如次下令,〔朕領土內之任何處諸收稅官司直官并地方長官每各五年唯為其目的為如次法之教勒應出巡按及為其他事務而出:「善柔順於父母或對朋友知己親族及婆羅門沙門之善布施能不屠殺生類善節費用而蓄」。大官會議或收稅官等亦依理證與文證而監察此命令之

第四章

過去幾百年之長期間唯屠殺生類殺害有情行非禮於親族唯增長行非禮於沙門婆羅門現在依天愛喜見王法之宣行若使見蒼生天宮之光諸象眾多之火蘊及其他天上之諸形相者不僅鼓響為法鼓或現依天愛喜見王法之教勒過去幾百年間之未曾有如不屠殺生類不殺害有情對親族禮對於婆羅門沙門禮對父母柔順對耆宿柔順增長如是既增長此等并其他種種法之宣行而且天愛喜見王又於將來亦應增長法之宣行更於天愛喜見王之諸皇子諸皇孫即至壞劫止亦令增長此法之宣行。〔各自親躬住於法應以法為教誨為法之教誨此即為最勝業又無戒者即無有法之宣行因此令此事之增長而不為損減者此是善也

此為法勅之目的,〔即朕之子子孫孫專心為此事之增長勿為損減令刻灌頂過十二年之年天愛喜見王令刻

第五章

天愛喜見王詔

善是難為任何人始為善者即難為而為是故朕既為多善因此朕之諸皇子皇孫等以後之皇胤至壞劫止效朕如此行者既為善事反此或失此善事之一部分者即為惡事惡實易為也

過去長期之間未曾有為法大官是故朕過灌頂十三年之年設立法大官彼等法大官於一切宗派之間為法之樹立為法之增長或臾那人柬埔寨人犍陀羅人羅提迦人美提尼加人或凡其他西方鄰邦人之間專心於法者利益安樂忙碌掌事從僕與主人婆羅門與毘舍孤獨與老人在此中專心於法者為益安樂為無障礙忙碌掌事配與囚人之費示無障礙或若多子或所蠱惑或因老衰者對其任何者為釋放此忙碌掌事又於此婆多利弗多國都並地方之一切都市朕之兄弟及姊妹之後宮或有關朕其他之親族而於一切處勞力掌事更於法大官是否依止於人法是否樹立法是否專心於布施而考量之關於專心於法者於朕領內之到處勞力掌事

為此法勅之目的,〔令此之久住而朕之諸皇胤為效朕如此行而令刻之

第六章

天愛喜見王詔

過去長時期之間如何之王〕,於何時亦未曾裁斷政務或不聽取上奏故今朕如次命之。〔朕無論食事中於後宮內房在飼獸療鑾輿或在禁於任何時任何處朕當聞上奏官有關蒼生政務之上奏然者朕無論在何處當裁斷有關蒼生之政務又朕對於何等之恩賜或對於詔敕而親自勅令或者緊急事件委任於大官之間而為其事會議諍論或發生保留之時不論於何處何時從此不能不即時奏聞於朕朕即如此勅命不管如何親躬於其精勵於政務之裁斷此若不使感未曾之滿悅朕思惟此是朕增進一切世間之利益為義務而思惟故而且此之根本是之精勵及政務之裁斷其實,〔切世間利即為崇高事業之存在因此朕為任何之努力其一是朕為返還向有情所負義務債務同時令彼等於現世之安樂於後世使達至天上

今此法勅之目的為此之久住又朕使諸皇子諸皇孫并曾孫為一切世間之利益為如此努力而刻然者若無最上之努力是難為

第七章

天愛喜見王希望一切之宗派住於一切處希望彼等皆克己及心清淨。〔一般俗人有種種之樂欲有種種之貪欲但彼等之一切行克己及心清〕,最少亦要行其一部分。〔人行廣大布施若缺減克己心清淨恩及堅固之信心此完全是賤人

第八章

過去長期之間諸王為娛樂而出巡行其時行狩獵及其他之戲弄愛喜見王灌頂過十年而往三菩提由此而起此法之巡行最近訪問沙門婆羅給與布施訪問耆宿配與金錢又見其地之蒼生行法之教勅而適宜此而行法之試問爾來此於天愛喜見王治世後期之愛樂

第九章

天愛喜見王詔

蒼生病之時之節子女誕生之時又於出門旅行作種種之祈願男子之困難時并其他種種之狀態多為祈願婦女子之困難時多種種瑣細無意義之祈願而所為之祈願實不得不行不過唯得少果而已反之行彼法之祈願者一切皆有大果此中如下之事、〔對奴隷及從僕與正當之待遇尊崇恩師節制生類含括對沙門婆羅門之布施此等并其之此種稱為法祈願不論父子兄弟主人朋友知己及至鄰人亦各互相說:「此是善予為達成此祈願之目的止而行此又達成目的之後應更行之」。不論如何願以外之祈願者,〔其果報是可疑的或達成其目的或不達成其目的,〔即如達成之亦不過唯對於現世而已此法祈願不拘於何時即如現世不達成其目但於後世生無限之功德

若反之其目的於現世達成者由此即有兩種之所得。〔依此法之祈願現世達成其目的於後世生無限之功德

第十章

天愛喜見王思惟不論名聲榮譽若朕於蒼生於現在又於未來由朕柔順於法柔順若不以隨順實行法者如何成為名聲若希求榮譽亦決不持大利反之天愛喜見王為如下之事而希得名聲榮譽即天愛喜見王如何之努力一切皆為於後世總之為一為令至幾乎無危禍而危禍者此所謂不善雖然如此即小身之輩或由高族拋棄一切而無最上之努力者此即無特別由中高族者是難成也

第十一章

天愛喜見王詔

法之布施由法之親善法之分與如由法之結緣沒有如此殊勝之布如中於次下之事,〔對於奴隷及從僕與正當之待遇對父母柔順對朋友知己親族并沙門婆羅門與布施對生類含括不屠殺對此不論父子兄弟主人朋友知己親族乃至鄰人應互相言:「此是善人不能不行此」。人若行此者由此法之布施既有現世之所得於後世亦生無限之功德

第十二章

天愛喜見王以布施又為種種之崇敬崇敬在家者出家者之一切宗派天愛思惟一於一切宗派之本質得顯示增長如是布施或崇敬不存在於〕。本質之增長雖由多種之方法而起〕,他方面其根本是語言之制御,〔於不當之機會專讚揚自己之宗派又不難駁他之宗派或者於各各之機會應於穩和才能各自由各各之方法當崇敬他之宗派若確實互相如是為者不僅增長自之宗派他之宗派亦助長也不如是為者以損自之宗派同時亦害他之宗派不管如何凡對自之宗派之誠信而念:「願輝耀自己之宗派」,唯讚揚自己之宗派或難駁他之宗派者如是為卻更強力地害了自己之宗派故專互為聽法為敬信此而一致和合為天愛如是所希望一於一切之宗派應多聞其教之善故信仰各各之宗派者不得不如下告之,〔天愛思惟如得專示一切宗派本質之增長如此布施或崇教不存於〕。而為如是事多為法大官監婦大官飼獸苑官并其他一部屬之有司所鞅掌之事此結果即各宗派自之增長又有法之光

第十三章

灌頂八年過後而天愛喜見王征服迦陵迦國由其地捕虜而移送之生類唯有十五萬數於其處被殺唯有十萬數或死者有幾倍由此以後今既領迦陵迦國天愛熱心法之遵奉對於法之愛慕及行法之教勒此即天愛對征服迦陵迦國之悔謝不論如何征服未曾征服之國者於彼殺戮蒼生或死亡或移送愛對此一切感苦惱又思慮與悲痛故

天愛比此更感悲痛者是住此之婆羅門或沙門或其他之宗派者或在家在其間對長者柔順對父母柔順對恩師柔順對朋友知己同僚親族及奴隷從行正當之待過有堅固誠信者其際蒙受災害及殺戮或即是別離愛者或彼等善保全自身未曾減殺彼等之愛情以陷朋友知己同僚親族於不幸由此其不幸又為彼等之災害即是此一切人人所蒙之運命又是天愛所感悲痛之處除臾那人之間此等之婆羅門及沙門之部眾沒有無住之地方即於任何地方之人人對任何之宗派即沒有無何等信仰之地方故所領迦陵迦國時而殺蒼生移送之數中雖百分之一或千分之一天愛對此現在亦感悲痛

而天愛思惟即如他人無加害於朕但當忍耐者應忍之故住於天愛之領內即是林住種族,〔天愛亦反省而愛撫之而彼等專心自愧更不為所刑殺猶如來天愛之悔恨尚且對於天愛有權力以此告彼等不論如何天愛克己不傷害一切之有情希望公平而柔和

天愛思惟依法之勝利此才是最上之勝利而此勝利天愛既再三於朕之領內并至六百由旬凡於諸隣邦人之間——於此有稱為安提瑜迦之臾那王又越過其安提瑜迦王有稱為土羅耶王安提奇那王摩迦王阿利奇修達羅王之四王在南方可得周達諸王般提耶諸王以至錫蘭王如此在此天愛王之版圖於臾那人埔寨人之間的那婆加人於那婆般提人之間的普闍人美提尼奇耶之間的安睹羅人於波隣達人之間亦到處隨順天愛法之教勒更於天愛之使臣未到之處諸人聞而進行隨順於法以實行天愛之法制規及法之教勒又將來亦應隨順依如此之事於一切處所得之勝利不問其如何者即於何處皆是此喜悅為本質之勝利此喜悅實輕微之事而已天愛思惟唯關於後世者持大果也

而此法勒為其目的,〔於一朕之諸皇子乃至曾孫然不思惟不得新之勝利勝利雖是自然而得為念寬容及刑罰之輕更另依法之勝利才是真正之勝利而思惟故而今刻之依此之勝利是關於現世及後世之利益安樂〕。人一切之愛樂以示對於法之愛樂此實是現世之同時亦是後世真實之利益安樂也

第十四章

此法勅是天愛喜見王之令刻有簡潔中庸詳細而一切之文不適宜於一切處不論如何,〔於領土而且既令多刻但更常刻之中有反復而述的其等一一之事項為有妙味使蒼生專以此為規而履行中某點考慮其處如何或思慮其他之原因或由刻者之不注意而有不全部之刻

乙 別刻法勅

第一章

天愛詔告於睹沙利市之都市執義官之諸大官(Dh)

天愛詔朕於沙摩婆市告都市執義官之諸大臣如下(J)

為朕正確見一切如何之事以專所作而履行又希望以通宜之方法使之成就朕思惟關於此事朕附於卿等之教勅者此即最上之方法不論如何卿等為得人人之敬愛於幾千生類之問鞅掌其事

一切之人皆此朕之子故朕猶如為朕之諸皇子其一切完全同一希望得現世并後世之利益安樂此又對一切人人之希望卿等應得及此事之範圍而其力不得達到雖然唯一人之有司得達者而此不過一部分而已而非達於全卿等雖常善行但尚應注意如下事於治民之事常常使一入於牢獄又得苦其時忽然命令使終了牢獄而且其他甚多之人人依然受苦如斯之希望卿等不得不專履中正之道人如斯由嫉垢憤怒不仁輕卒懈怠懶惰困備之性情而不能行中正故希望卿等:「願此等之性情不起於予」。而此等一切之根本者是不憤怒及不輕卒任人有困憊疲勞者即不起於治民之事於治民之事一切行動不得前進見如此高官必告卿等卿等應考慮負王義務之債務當返還此應謂:「天愛之教勅如斯如斯也……有正行大災」。不論如何不行此者不達於天又不得王之嘉納若人不得為此所作者於何處皆不使滿足朕之意反之若人正行之卿等得達天又返還完了負朕之債務

而此,〔一切人應傾聽提沙星座之日時時於提沙日之就是僅人亦應傾聽之若為如是者卿等即得正行

為如斯之目的,〔由此都市執官之大官於任何時蒼生不得無理而受障礙或無理而蒙苦役專心於事之目的因此令刻之又朕為如斯之目的大官者不粗暴不狂惡其所行令穩和,〔一般之有司善知悉此目的以準合朕之教勅……〔為檢察是否如是行耶每各五年令出巡按而宇周尼太守皇子為同一目的以同勤務之人人……令出……巡按不出者不空三年此同多迦尸羅派遣人人〕。而此等之大官……出於巡按時必常各自行為不得疏忽同時又一般之有司〕,準合王之教勅應悉知是否如此命而為

第二章

以天愛詔於睹沙利市告太守皇子並諸大官(Dh)

天愛如是詔朕以朕之詔於沙婆市告諸大官(J)

為朕正確之見一切如何之事於一履行所作希望又適宜之方法而成就朕思惟關於此事朕附於卿等之教勅最上之方法

一切人皆是此朕之子故朕猶如為朕之諸皇子其一切完全希望同一得現世并後世之利益安樂又對一切人而希望之未歸順之諸邊疆人使起念:「對吾等是如何喜歡耶?」〔然者應答之〕,朕對邊疆人所希望唯次下之事,〔一使彼等了達:「天愛是諸邊疆人依於朕而無危怖而起信賴朕依朕唯得安不蒙何等之苦惱。」又令了達:「天愛朕應得忍耐者於彼等當忍一切於彼等依朕之教勅而行法以至得現世并後世之利益安樂是也。」而朕為如斯之目的,〔朕附於卿等之教勒以朕之所欲朕不動之決意及誓言令卿等知之由此朕為彼等所負債務之返還而教勅於卿等故卿等應行為其所作彼等對朕起信賴由此於彼等了達:「天愛對吾等恰如父而天愛如全慈自而慈吾等故吾等如天愛之子。」因此教勅卿等而令知朕之所欲又凡於地方之有司皆為此目的不論如何卿等能使彼等信賴於〕,於彼等得彼等之現世并後世之利益安樂若如此為者卿等由此以得天又完全得返還對朕所負之債

勅為如是之目的,〔依此諸大官於如何之時亦令此等邊疆人對朕起信賴更得使專心行法因此令刻之而此勅於各四個月期之提沙星座之日使一切人傾聽之

又於提沙日之間於能得之時時即唯一人亦應使傾聽之若為如此者卿等乃得正行

第二類 石柱法勅

 六章法勅

第一章

天愛喜見王詔

灌頂過二十六年之年朕令刻此法勅。〔〕!於現世及後世之利益安樂〕,於法若無最上之愛慕無上之觀想無上之敬信無上之怖畏無上之精勤難得正行既依朕之教勅對彼法之希求及愛慕者逐日增長又將來亦當增長而朕之有司不問高官小身中位一切隨順於而正行,〔如是堪能勸導易犯罪者又對諸邊疆人諸大官亦如是行依法如是之保護依法之處理依法之與樂依法之語言制禦者此即與彼等有司之規制

第二章

天愛喜見王詔

法是善也法言有幾何耶?〔〕:少漏眾善慈愍布施真諦及清淨而朕既對人人以種種方法不僅給與眼之布施朕又對二足類四足類鳥類水樓類而作種種之利行乃至對生命不僅行供養並且作其他多種之善事

此法勅為如斯之目的,〔人人如此遵行而為此之久住朕令刻之如此正行之即為此善事

第三章

天愛喜見王詔

一般人言:「予如是為善事」,唯常見善事:「予如斯行惡事」,某者:「如斯是予有」,完全不見而此於單方面實難自省另方面應見如下,〔〕:「如狂惡不仁憤怒高慢嫉垢之此等稱為導於漏予不為此等而滅亡」。又必不能不見如次下:「〔之行是導予於現世之利益安樂〕,此行又導予於後之安樂」。

第四章

天愛喜見王詔

灌頂過二十六年之年朕令刻此法勅朕之司直官關於鞅掌幾百千生類蒼生之事朕既使諸司直官有自信無所怖畏而專行其所應行之行於諸地方以維持蒼生之利益與安樂又為令得與恩惠如何斷訟或處罰亦任彼等之自由裁量彼等善悉知與安樂及起苦惱而專心於法之人人於諸地方使蒼生為專得現世并後世之利益安樂〕,應以教示蒼生司直官不僅是努力奉事於朕又同時知朕所欲之有司亦應事之而此等之有司亦由司直官體會朕意以教示彼等不論如何恰如人以其子女委託賢良之乳母思考而如是信賴:「彼賢良之乳母始得安樂育予之子女」,朕如此為諸地方蒼生之利益安樂以設此等司直官又彼等司直官無所怖畏立自信而無不安為得行其所應行之故以斷訟反處罰即任司直官等之自由裁量實是不得不希望之處一於司法公平及於處罰公平而無所失而朕之命及範圍繫縛於牢獄者對其處罰所裁決死刑之確定朕亦與三日間之思赦。〔於此間死刑囚之親族使彼等應觀念其生命或令觀念不到之時以所布施又為資於後世之利益安樂應為斷食不論如何是朕如斯之希即於恩赦時之終了後尚且,〔其死行囚得後世之利益安樂〕。如是種種法之宣行克己布施之配與增長於蒼生之間

第五章

天愛喜見王詔

灌頂過二十六年之年次下作不得殺害生物鸚鵡鶖鷺阿如那鴛鴦鵝鳥蘭提無迦水鳥啟羅多鶴蝙蝠女王峰大蝦耶達耶耶迦魚康迦普普達迦魚縮魚豪豬栗鼠尸瑪羅鹿刪達迦牛奧迦賓達蜥蜴白鳩其他不得供使用以及食用之四肢類是也

又彼牝山羊牝羊牝豚懷孕哺乳者并其仔生後六個月未滿者皆不得殺害

又家鷄不得作去勢其有生物之籾殼不得以火燒不得於無益或為殺生而放火燒森林不得以生物飼育生物由四個月成三季之各滿月之日提沙滿月之日三日間即第十四第十五日及次之第一日并各布薩日必不得殺害魚又不得賣之同此等之每日住飼象林漁夫於放魚地養不得殺害他生物之群各半月之第八日第十四日第十五日提沙日普那瓦須日由四個月成三季各滿月之日并祝祭不得把牡牛去勢又牡山羊牡羊牡豚或其他得去勢之獸亦不得把去勢

提沙日普那瓦須日由四個月成三季各滿月之日及此三季之半月間不得烙印於馬

灌頂過二十六年止朕於此期間既二十五次釋放囚人

第六章

天愛喜見王詔

灌頂過十二年之年朕為世人之利益安樂多令刻法勅此世人不犯此等法勅之趣旨〕,為各各達到法之增長思惟:「世人如此得利益安樂」,朕完全如朕對於親族即對於近親者或對遠方者朕專為此等省慮以供安樂而常如是實行朕同此亦省慮凡對沙門婆羅門之部眾而且既崇敬此以對一切宗派行種種之崇敬朕思惟朕躬自親近此等者〕,即此是朕最上之所取

灌頂過二十六年之年朕令刻此法勅

乙 第七章法勅

第七章

天愛喜見王詔

過去長期之間諸王等人人思惟希望以如何者蒼生依法增長而得增進耶於蒼生尚未適當依法之增長而增進對於此點天愛喜見王如斯詔朕起念如下:〔過去長斯之間諸王思惟希望以如何者蒼生依適當法之增長而得增進耶蒼生尚未適當依法增長而增進以如何者蒼生得遵行如何者蒼生適當依法之增長而增進耶又朕以如何依法之增長使彼等得向上對於此點而天愛喜見王如斯詔朕起念如下:〔朕於蒼生使聽聞法之聽聞應教勅法之教勅蒼生聽聞此遵行向上而必依法之增長而增進為此目的既令蒼生聽聞法之聽聞又對鞅掌幾多蒼生之事朕之諸有司者如何以法教示彼等蒼生對於更詳細宣演以命令種種法之教勅且朕又令鞅掌幾百千生類之事的諸司直官:「專心於如是教示蒼生」。

天愛喜見王詔

朕真唯深慮此〕,既建甚多法柱而設諸大官為法之宣說

天愛喜見如是詔

朕既令於諸路多種植榕樹為人畜以受用其蔭又令種植菴羅樹林於庫沙令掘鑿井泉令設休息舍更為人畜之受用於此處彼處多作飲水對於如斯之受用確固不過是小事〕。不論如何世人即既由前之諸王由朕依種種之興樂法而令安樂朕令遵行彼法而遵行為此目的而為

天愛見王詔

朕彼等之法大官對於出家者與在家者而鞅掌有關種種好利之事更鞅掌有關一切宗派之即朕或特殊之大官而命鞅掌關佛教僧伽之事又其他之法大官亦同此命鞅掌有關婆羅門及邪命外道之事又其他之法大官命鞅掌尼犍陀之事又其他之法大官命鞅掌其他種種宗派之事各之法大官任何者應命鞅掌有關各各宗派各別之事所以朕之諸法大官鞅此等并其他一切宗派之事

天愛喜見如是詔

此等并其他主要之有司鞅掌朕及朕之皇后所為有關布施之頒行,〔同時又對朕之後宮依種種之方法於此國都巴達利城并諸地方應奏聞蒼生各求滿足之處又朕使其之有司〕,朕之諸皇子及其他王妃之諸王子所為有關頒行布施而為法之敢行為法之遵行應令鞅掌其事

天愛喜見王詔

即朕實為如何之善事凡世人亦既遵行之又今有隨順此由既對父母柔順對恩師柔順對耆宿禮節對婆羅門沙門及貧者窮人乃至奴隷從僕有正當之待遇等增長世人之間〕,因此將來亦增長

天愛喜見王詔

朕令人人之間增進為法之增長者唯依二種方法即法之規正及靜觀是也此中彼法之規正輕較靜觀更可增進〕。而法之規正即朕令彼等不得殺害生物是也其他亦朕尚多命法之規正反之而較靜觀對其有情為導於不殺生及對生類不屠殺故令人人之間越發法之增長增進

有關此而天愛詔此法勅是為令此之久住於如何之處凡石柱或石板存在之處當令刻之而此教勅為如斯之目的,〔只要日月之耀輝使朕之諸皇子曾孫而如此傚朕而遵行,〔於此為渙發不論如何如此遵行時即得現世并後世之利益安樂〕。

灌頂過二十七年之年朕令刻此法勅

一 關於皇后之法勅

依天愛之詔而到處之諸大官當告如下

第二之皇后於此處行何之布施為菴羅樹林或精舍或頒施舍或其他如何所為應思一切是此皇后之所為

如此皇子提瓦羅之母稱迦如瓦奇,〔第二皇后

二 憍賞彌法勅

天愛於憍賞彌勅命於諸大官

……命和合……於僧伽中不應容此。……比丘或比丘尼而破僧者皆令著白衣此不得住精舍之處

第三類 小石柱法勅

一 刪至法勅

……

……〔不得……。比丘及比丘尼之僧伽,〔朕之諸皇子乃至曾孫要日月連續輝燿之間〕,以此令和合……。比丘或比丘尼而破僧伽者皆令著白衣不得住此精舍之處不論如何朕所希望和合於一令僧伽之久住

二 沙如那陀法勅

〕……

巴達利弗多〕……

雖何人亦不得破僧伽若比丘或比丘尼而破僧伽者皆令著白衣不得住精舍之處如此此教敕不得不告知比丘僧伽并比丘尼僧伽

天愛如斯詔

此同騰本一通保存於公所應置於卿等大官之手處同時同騰本一通保存於諸優婆塞之手為得確信此等之優婆塞於奉此教勅之趣旨之僧伽〕,每度詣布薩又必不僅每度詣布薩各大官亦必對此教勅得為確信又為有所知而往布

更卿等所管之地方內於任何處卿等準合此教勅之文,〔破僧伽之比丘比丘令離去三衣同此即於城塞之邊境地方之到處一切準合此教勅之,〔破僧伽者應令離去三衣〕。

三 藍毘尼園法勅

天愛喜見王過灌頂二十年之年躬親自來此行供養佛陀釋迦牟尼降誕於而以石作有馬像令建石柱。〔為記念薄伽梵降誕於此

藍毘尼聚落免納稅金唯據出生產八分之一

四 尼迦利沙迦如法勅

天愛喜見王灌頂過十四年之年再度增築佛陀庫那迦瑪那之塔

而灌頂過(二十)年之年躬親自來此供養(又令)建(石柱)

第四類 小摩崖法勅

B 天愛如是詔

朕明白在釋迦信者優婆塞之間二年有餘尚無熱心精勤反之朕近於僧伽而熱心精勤之間有一年餘其間於閻浮提無與諸天交往之人人亦與諸天交往此實對於精勤之結果如此必非唯依大身所能得達假令小身而有精勤者卻能得到天廣大之果〕。

而此教勅為如是目的,〔無論小身高族若俱精勤又諸隣邦人亦知悉為得專精勤之久住而使渙發不論如何,〔如是增長廣大增長此事即最少亦應一培半之增進

C 此事每有機會令刻此於山又於朕之領土內在何處有石柱者此即令刻於石柱

D 更於卿等所管地方之內於任何處卿等準合此教勅,〔破僧伽者離去三衣

E 又此教勅朕渙發此離三衣離三衣者為二百五十六日

B 天愛阿育教勅〕。

朕為佛陀釋迦信者之間已二年半(有餘)而熱心近於僧伽之間(一年)有餘曾於閻浮提人人與諸天交往但今亦有交往者此事雖由小身若專心於法者即能得達此故不得如斯看人,〔此唯高族能達到卻不論小身或高族俱不能不戒告如下汝等若如是為者此事即繁榮久住如是應增進一倍半

A 由斯瓦那奇利以太守皇子及諸大官之語於伊尸羅之諸大官祈其健康且告如下

B 天愛

朕為優婆塞之間二年半有餘尚不熱心精勤又一年間反之朕近僧伽而熱心增勤之間一年有餘此間於閻浮提無與諸天交往而人人至與諸天交往此是對精勤之結果如此此非唯大身者必得達假令小身者若努力精勤者卻可得到廣大天之果〕。

故為教勅之目的,〔如何者不論小身及大身俱精勤而精勤〕!又朕諸隣邦人亦悉知此而為此精勤之久住而教示之。〔如是實此事增長又廣大增最少亦應增進一倍半

此教勅令離三衣朕以渙發此。〔使離三衣者為一百五十六〕。

F 天愛更如是詔

於父母應柔順於恩師亦應如此於生類當確固應語真諦一切不得不行此等之功德同此弟子應尊崇其軌範師又對親族應適當此即由古法之本質又此亦導於長壽。……如此此即天愛之教法人應常如此為……

刻者羌吧達刻之

迦如迦達婆羅多法勅

摩揭陀國之天愛王敬禮於僧伽問候其少病時之樂住

諸大德諸師知朕既對幾何佛陀僧伽而有恭敬與信心諸大德如何之事是薄伽梵佛陀所說此皆是善說而且諸大德今朕思惟:「如此正法得久住而得指示如下〕:

〕,諸大德此等之法門
於毘奈耶最勝法說
聖種
當來怖長
牟尼偈
寂默行經
優婆帝沙問
關於妄語而薄伽梵佛陀所說羅睺羅
即是也

諸大德朕希望眾多之比丘眾及比丘尼常常專聽聞此等之法門而使思念,〔優婆塞優婆夷亦如此

諸大德朕如是目的即此四眾為得知朕意願以刻此

洞院刻文

婆羅婆如丘第一洞院

灌頂過十二年之年喜見王以此榕樹洞院施於邪命外道

婆羅婆如丘第二洞院

灌頂過十二年之年喜見王於加羅提加山之此洞院施於邪命外道

婆羅婆如丘第三洞院

喜見王灌頂十九年之時美麗加羅提加山以此洞院施與於降雨期之凌

附錄

十車王刻文

一 那迦如周尼丘第一洞院

天愛十車灌頂之後只要日月光輝,〔瓦喜耶加洞院給與大德邪外道眾雨期之住處

二 那迦如周尼丘第二洞院

天愛十車灌頂之後只要日月光輝,〔五毘加洞院給與大德邪外道眾雨期之住處

三 那迦如周尼丘第三洞院

天愛十車灌頂之後只要日月光輝,〔瓦達提加洞院給與大德邪外道眾雨期之住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