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佛教史
卷7
第七章 同阿育王時代
一 第二結集與十事非法之爭
爾時,聖提多迦未付法於聖迦羅前,聖提多迦,衰病多年,惟住於摩羅婆國之憍實彌,對四眾傳授教授。毗舍利之諸比丘,羣相謂言:「上座自身,且有病患,於彼處,能得何真實教授耶?」故不去彼前,而擅行非法十事;並謂其為法,為律,為大師教。
阿羅漢耶舍等七百阿羅漢皆不謂然,於華氏城之伽藍中,由離呫毗族所出之王名難陀迦者為檀越,而行第二結集。此中所謂七百阿羅漢者,乃六城分立之時,僅居住屬於毗舍利城俱分解脫之多聞阿羅漢也。是故此第二結集者,乃部分之結集也。彼之真實歷史,載在毗奈耶雜事中,此盡人皆知,不更採入本史矣。
此結集出於此時代,乃跋多伽底與克世面陀羅跋陀羅之說也;並與於西藏現存之毗奈耶中,所載釋尊入滅後,經百十年時,行第二結集之說一致,本史使用,即為此說。於諸餘部毗奈耶中,亦有於釋尊入滅後經二百十年或二十年,而行第二結集之說。於印度諸歷史中,亦有言阿育王與聖提多迦等為同時,於大善見入滅,阿育王亦入滅之後,而行第二結集者。此則據前說而為說,乃於毗奈耶雜事中所謂「彼(提多迦)付法於大善見,諸大眾(謂諸大德)等已入無餘涅槃,彼時佛入滅已百十年矣」之語生誤解也。梵語所謂「雅答吉答」一助詞。「何時」、「彼時」,二義俱轉。於此處,應譯作「何時」。二百二十年等之說,乃以半年,計為一年,與百十年說,仍相符順。此喇嘛班支達之說也。班支達因陀羅陀達所著之史話中有曰:「若有謂言:『阿育王入滅後五十年,聖優婆崛多出世,於百十年時付法傳承畢,此後勝者(佛)入滅後五十年,聖優波崛多出世,於百十年時付法傳承畢,此後阿育王生』等者;與授記不合,又與聖地可靠之諸史籍相違,故此乃近似之言,不可信也。」
二 聖迦羅
於東方鴦伽國,住一多財富之家主,以無子故,勤供摩訶提婆(迦羅毗濕笯)之像。一時,妻擧一男,因為之名迦羅焉。彼成長後,兩親棄養,於聖提多迦,生起信心,終乃出家,從聖提多迦,受具足戒。
此後一時,聖提多迦,入般涅槃,由聖迦羅守護教法,為四部眾,傳授教授,得四果者,無斷絕焉。
於罽賓國,數數宣說,無我法義,時逾三月。於獅子國,三月說法,伽藍僧眾,遍滿此洲,證四果者,所在多有。此洲釋尊昔曾來錫,釋尊滅後,教法衰微,聖迦羅至,始廣弘揚。最後付法王族之聖善見,於北方古遐瓦那國入滅。
三 聖大善見
聖善見之父名曰見,為西方跋盧迦黜搽國班頭族所出之王族也。雄於貲財,名其子曰善見。彼子既長,以園林五十,美姬五十,每姬各有侍婢五十,樂女五十,每日有價值五千巴那之花,為之享樂。其餘受用,更不待言,可與諸天相比競也。
一時,眾多眷屬圍繞於彼,前往園林,路遇阿羅漢守迦耶奈,與眷屬俱,前往城中;因生深信,頂禮其足,坐於一方。阿羅漢為之說法,即於座上,證阿羅漢。乃出家。此後以聖迦羅為阿闍黎,長時共住,聖迦羅般涅槃後,四眾由大善見調伏之。
以後聖者徧行南方,普建伽藍,各地僧眾徧滿焉。於諸小洲,亦安立佛教。於大支那國等,亦使教法少為弘揚。無量眾生,各使安樂,此後乃入無餘涅槃。
復次,阿育王幼年時,為聖提多迦晚年之時,彼王安住於罪行時,為聖迦羅守護教法之時,彼王轉成具法之王時,為聖善見守護教法之時。而大善見入滅後,王亦遂崩焉。現有從聖阿難陀至善見之因緣讚,彼等之精要,我則從克世面陀羅跋陀羅所取錄者而書之。彼等之付法傳承,為圓滿守護教法者,所作事業,與釋尊等。彼等之後,雖亦有眾多阿羅漢出,然所作事業,能如是與釋尊同等者,則未之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