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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化

嚴持戒律的律師遇見飲酒食肉的僧人,卻見其誦《華嚴經》口發金光

原題:律師遇誦經僧見金光

律師在逆旅與一位貌剛率略的僧人同房。那僧人要求主人備美酒和肉食,盡情飲啖。律師呵責他身披法服卻恣行飲啖,不知慚赧。初夜那僧人索水盥漱,端身趺坐,誦《華嚴經》,口角兩發金色光。律師垂泣歎嗟。誦至三更,聲聲不絕,四帙欲滿,口中光明轉更增熾,遍於庭宇,透於窓隙,照明兩房。律師初不知是光,反怪客人不息燈。誦至五帙以上,光漸收入僧口。夜將五更,誦終六帙,僧乃却臥。天明,律師涕泣而來,五體投地,求哀懺過輕謗賢聖之罪。律師後加勤苦,卒成高名。

佛法寓意

不可以外相判斷修行者的境界。精進誦經具有不可思議的功德,能感得諸聖護念。修行者應當謙虛恭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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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誦經僧主人
#誦經#感應#懺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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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高僧傳 · 卷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