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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erpark
譬喻
為了討回小債反而損失更多
原題:商人債少失多
有一位商人借給別人半錢,久久未能收回。他決定去討債,但前面有一條大河,需要花費兩錢才能渡過。到了對方那裡卻沒有討到債,回來時又花費兩錢渡河。結果為了半錢的債務,反而損失了四錢,還經歷了道路的疲勞困苦。世人亦復如是,為了追求少許名利而毀損大行,最終得不償失。
佛法寓意
貪求小利而付出大代價,得不償失。應當放下對名利的執著,專心修行,方能獲得真正的利益。
相關人物
商人
債務人
#因果
#貪心
#得失
閱讀原文
法苑珠林 · 卷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