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因緣

亡女與郡守之子冥婚

原題:李仲文女冥婚

晉時武都太守李仲文的女兒年十八歲早亡,暫時葬在郡城北。後來張世之代為郡守,其子張子長在厩中連續五六夜夢見一位十七八歲的女子自稱是前府君之女,願與他相好。後來白天也見到她,遂成為夫妻。仲文的婢女發現女子的一隻履在子長床下,帶回告知仲文。仲文驚愕,發掘女兒棺木查看,發現女兒身體已生肉,右腳有履,左腳無履。自此之後女兒身體開始腐爛,最終無法復生。

佛法寓意

冥婚雖有因緣牽引,但違背陰陽之道終會招致悲劇。此故事警示世人應遵循天地自然之理,不可強行逆天而行。

相關人物

李仲文李仲文之女張世之張子長
#冥婚#因果#警示
閱讀原文
法苑珠林 · 卷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