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生與鬼女三年婚配
原題:談生冥婚
漢時有一名叫談生的男子,年四十無妻。他勤奮讀經,夜不入眠。一日夜半,有一位十五六歲、姿容絕世的女子來與他成婚。女子囑咐他三年內不可用火照她。談生與她生了一個兩歲的兒子。但談生忍不住好奇,偷偷用火照妻子,發現她腰以下只是枯骨。妻子發現後傷心離去,但留下珠被給談生作為生活之資。後來談生拿珠被去賣,被睢陽王認出是他女兒的陪葬品,王遂發掘女兒墓穴查證,發現衣裾確實在棺蓋下,並認可了談生和外孫。
佛法寓意
貪欲邪婬之人,雖得暫時歡樂,終因違背誓言而失去所有。此故事警示世人應守持戒律,不可因一時貪心而毀壞因緣。
相關人物
談生鬼女談生之子睢陽王
#邪婬#因果#誓言
閱讀原文
法苑珠林 · 卷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