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法眼食僧物被罰吞鐵丸的故事
原題:高法眼地獄見聞
唐雍州長安縣高法眼,隋代僕射高頴之玄孫。龍朔三年正月二十五日參選返家,被四騎馬追逐。逃至西街金城坊會昌寺時,被鬼捉住。鬼自稱閻羅王遣來。高法眼被帶入地獄,閻羅王責其食化度寺明藏師房內常住僧菓子四百顆,罰吞四百顆熱鐵丸,四年吞完。又因說三寶長短,罰受鐵犁耕舌一年。因曾讀法華經,王檢功德部確認後才放出。高法眼蘇醒後,京城道俗共知,觀者如市,發心修行。
佛法寓意
盜食僧物、譭謗三寶的罪業極重,會在地獄受極大苦報。唯有讀誦佛經才能減輕罪業。應當尊敬三寶,不可盜竊僧物。
相關人物
高法眼閻羅王獄卒明藏師
#因果#地獄#三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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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苑珠林 · 卷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