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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報

狗向官府控告主人不給食物

原題:狗乞食不得詣官訟主人

佛在舍衛國。過去世有一隻狗,從自己的家去別人家乞食。狗進入別人家時,身體在門內,尾巴在門外。主人不給狗食物,反而打狗。狗去官府控告主人。官府問狗有什麼法律。狗說牠在自己家可以隨意坐臥,到別人家時身入門內尾著門外,這是狗的法律。官府問主人是否真的打狗不給食。主人承認了。官府問狗應該如何處治此人。狗說應該給此人舍衛城大居士的職位。因為狗昔日在舍衛城作大居士,因為身口作惡,才受狗身。此人的惡甚於狗,如果給他力勢,會做更大的惡,最後會入地獄受極苦。

佛法寓意

因果報應是自然的法則。做惡的人會因為自己的惡業而受報。狗能夠認識到自己的前世因緣,說明業力的力量。

相關人物

主人官府
#因果報應#前世因緣#惡業
閱讀原文
經律異相 · 卷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