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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報

三人共施一錢,各得自然黃金

原題:三人共施僧一錢後身獲自然之金

有三個商人一起經商,各分得五百萬。還剩一枚錢,如果給一個人就不公平,如果分開就不方便。這時一個沙門來化緣,三人商議後決定一起布施這一枚錢給沙門。沙門為他們祝願,說他們今世和來世都能得到這份福報。三人後來都投生到羅閱國,各自成為豪富。一人主持山中採金,一人主持耕田取金,一人主持水中汲取金。他們都因為前世布施的福報而得到這些。國王聽說後,認為這些金都應該屬於他,就帶著兵馬去採集。但山中的金化成了石頭,田中的金化成了土,井中的金化成了瓦。國王都沒有得到。國王問佛陀,佛陀解釋說,這些金不是國王的東西,是三人前世布施的福報,國王不應該去搶奪。

佛法寓意

即使很小的布施,如果是出於真心,也能感得巨大的福報。福報是因果決定的,不能被強行奪取。

相關人物

三個商人沙門國王佛陀
#布施#因果#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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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律異相 · 卷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