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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緣

胎中之誓,後世成婚

原題:有二人共誓以胎中兒共為婚姻

有兩個人是好友,都懷有身孕的妻子。他們相互誓約,如果生出一男一女,就讓他們結為夫妻。後來分別了,一家生了男孩,一家生了女孩。男孩的父親早死,長大後還沒有娶妻。他做著小生意,偶然來到女孩的家。女孩的父親問他從哪裡來,他的父母和姓名。男孩一一回答。女孩的父親大驚,說自己和男孩的父親曾經有過胎中婚約,一直在尋找,卻沒有相識。他一直沒有敢把女兒嫁給別人。男孩說自己完全不知道。女孩的父親叫他去問乳母,男孩確認了。但在去女孩家的路上,男孩看到溝水流入髑髏卻無法填滿,看到樹上的果子熟了還在喊「取我」,還被狗咬,狗腹中的小狗要傷他。女孩的母親解釋說,這些都是後世的預兆——未來會有人貪心地聚斂天下財寶卻無法滿足,會有人自求大女卻被小女嘲笑,會有人口蜜腹劍。最後男孩和女孩還是成婚了。

佛法寓意

宿世的因緣不可思議。即使相隔遙遠,也會因為前世的誓約而相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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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世#因緣#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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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律異相 · 卷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