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王忘記梵志,致其挨餓六日,後來受罰六年
原題:為國王身治梵志罪
菩薩為大國王,歸命三尊,奉行十善,國中無刑獄,風調雨順。有梵志執操清閑,夜間誤飲國人蓮華池水,自認為盜,請國王治罪。國王說是自然之水無罪。梵志堅持要受罰。國王因國事繁忙,讓太子將梵志深置苑內,結果忘記了六天。梵志守戒挨餓六天,身體瘦弱。國王醒悟後悔過,自身供養梵志。皇后笑之。佛告諸比丘,當時的國王是佛,夫人是俱夷,太子是羅云。國王忘道士令餓六日,所以受罪六年飢饉。六日之後國王供養,所以六年殃畢道成。俱夷笑之,所以今懷羅云六年重病。
佛法寓意
因果報應絲毫不爽。忘記供養修行人會招致長期的苦果。即使是無心之過也會有因果報應。
相關人物
菩薩國王梵志皇后太子
#因果#供養#懺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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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律異相 · 卷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