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編 「大乘佛法」[A1]
第一章 泛論普及而又深入的大乘
第一節 崇高的佛陀與菩薩僧
西元前一世紀中,「大乘佛法」以新的姿態,出現於印度。「大乘佛法」是以發菩提心、修菩提行、成就佛果為宗的。發心、修行的,名為菩提薩埵,簡稱菩薩(bodhisattva);修行到究竟圓滿的,名為佛(buddha)。菩薩與佛,有不即不離的因果關係,佛果的無邊功德莊嚴,是依菩薩行而圓滿成就的。由於眾生的根性不同,「大乘佛法」從多方傳出來,也就有適應智增上的、信增上的、悲增上的不同。但從「佛法」而演進到「大乘佛法」,主要還是「佛般涅槃所引起的,佛弟子對佛的永恒懷念」[A2]。也就因此,「大乘佛法」比起「佛法」來,有更多的仰信與情感成分。這樣,「佛法」中以信為本的方便道,普及而又能引入甚深的,如六隨念(ṣaḍ-anusmṛti)的一部分,當然會有更多的開展。就是繼承甚深行而來的,廣明菩薩發心、修行、證入,(甚深)也就是難行道的眾多教典,也有不少的方便成分,所以是甚深而又能普及的法門。充滿理想而能普及的「大乘佛法」,在舊有的「佛法」傳統中,脫穎而出,佛法進入了一新的階段。
釋尊涅槃了,引起佛弟子無限的懷念。部分佛弟子的懷念,傾向於形而上的、理想化的,引出了「大乘佛法」的新境界。涅槃(nirvāṇa),「佛法」以為是超脫了無休止的生死流轉,佛與聲聞(śrāvaka)弟子,是沒有差別的。涅槃是生死苦的止息,不生不滅,無量無數,不能再以「有」、「無」來表示。徹底的說,世間的思想與語文,什麼都是無法表示的。在世俗說明上,涅槃也可以說是有的、實有的,但不能想像為人、天那樣的個體。對一般人的世間心識來說,涅槃了的佛(與阿羅漢)不再與世間相關,除傳誦中的法與律外,僅留佛的遺體——舍利(śarīra)為人供養作福,是不能滿足人心需要的。但也就由於這樣,涅槃了的佛(與阿羅漢),不是佛弟子祈求的對象,不會附上迷妄的神教行為,「佛法」仍然保持了理性的宗教新形象。
佛法甚深,這樣的涅槃,連闡陀(Chanda)都難以信受[1],何況佛涅槃後的一般信眾呢!不能滿足人心,在對佛的懷念中,大眾部(Mahāsāṃghika)等以為:「一切如來無有漏法,……如來色身實無邊際,如來威力亦無邊際,諸佛壽量亦無邊際。」[2]佛的涅槃,不只是寂滅,可說「超脫一切而不離一切」,永遠的(大慈大悲)利益眾生。方廣部(Vetulyaka)說:釋迦佛住兜率天成佛,現生人間的是化身[3]。後來大乘經進一步的說「住色究竟天,……於彼成正覺」[4],那是與印度教的最高神——大自在天(Maheśvara)同一住處了。說到釋尊的壽命,或說「七百阿僧祇劫」,或說「我成佛已來,甚大久遠,壽命無量阿僧祇劫,常住不滅」[5]。起初,大乘經還以阿羅漢的涅槃比喻菩薩的自證,也有「同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的經說;其實阿羅漢的涅槃不是真涅槃,只是佛的方便化導而已。總之,佛智不可思議,佛涅槃不可思議,只能以信心來領受;能生信心,也是難得的了!經中說七佛,原只是隨順世間(七世),其實過去已成的佛,是無量數的。「佛法」沒有說到現在還有其他的佛名,大眾部卻說十方世界有佛[6]。佛說世界無量、眾生無數;與釋尊同時,十方世界有多佛出世,應該是合理的。他方世界不一定是清淨莊嚴的,但大乘經所說的他方世界,似乎總是比我們這個世界好些。這個世界的佛——釋尊已涅槃了,而世界又這麼不理想,以信為先的大乘佛子,漸從現實人間而傾向理想的他方。菩薩與菩薩道,是從「譬喻」、「本生」等來的。釋尊在過去生中,曾經歷長期的修行,被稱為菩薩,意思是求「覺」的「眾生」。從「本生」等所傳說的菩薩行,一般歸納為:修六波羅蜜(ṣaṭ-pāramitā)、四攝(catvārisaṃgraha-vastūni),經歷十地(daśabhūmi)而後成佛。菩薩自己還沒有解脫,修種種的難行苦行,主要為了利人,不惜犧牲一切,甚至獻出自己的生命。依大乘法說:菩薩要廣集福德與智慧資糧,「五事具足」,才能得無生法忍(anutpattika-dharma-kṣānti),與阿羅漢的涅槃相等。但菩薩的廣大悲願,不入涅槃,「留惑潤生」,願意在長期的生死中度脫苦難的眾生。這種不急於自求解脫,偉大的利他精神,在世間人心中,當然是無限的尊重讚歎。「見賢思齊」,學菩薩而求成佛的「大乘佛法」,為佛弟子所樂意信受奉行,這是一項最有意義的重要因素(當然還有其他原因)。菩薩的大行——波羅蜜行,主要是以慧——般若(prajñā)為先導的;大乘經所說甚深智與廣大行,是繼承「佛法」的甚深行。如《般若經》所說:得無生法忍的不退轉——阿毘跋致(avinivartanīya)菩薩,都是依人身進修而悟入的[7]。得無生忍以上的,是大菩薩(俗稱「法身大士」),以方便力,現種種身,利濟眾生,那就不是常人的境界,成為大乘佛弟子的信仰對象。從初發心到法身大士,沒有僧伽組織,卻成為菩薩僧,比起四向、四果的聖僧,及一般出家眾,似乎要偉大得多。「大乘佛法」興起,佛與菩薩的偉大莊嚴,存在於現實人間,更多的存在於信念、理想之中。從此,代表「佛法」的現實僧伽——出家眾,雖依舊的遊化人間,還是「歸依僧」,而不再重視四向、四果的聖僧,更不要說人間凡僧了。如《大寶積經》(一九)〈郁伽長者會〉(大正一一.四七三上)說:
「菩薩見須陀洹、斯陀含、阿那含、阿羅漢及與凡夫。若見聲聞乘,皆悉敬順,速起承迎,好語善音,右遶彼人。應當如是思念:我等得無上正真道時,為成聲聞功德利故而演說法,雖生恭敬,心不住中。長者!是名在家菩薩歸依於僧。」
「若有未定入聲聞乘,勸令發於一切智心;若以財攝,若以法攝;依於不退菩薩之僧,不依聲聞僧;求聲聞德,心不住中。長者!是名在家菩薩成就四法,歸依於僧。」
「以此布施,迴向無上道,是名歸依僧。」
大乘佛教界,儘管照樣的說聲聞法(原始的「佛法」),照樣的供養一般出家眾,而心不在焉。釋尊為出家者和樂共處而制立的僧律,也不受大乘行者的尊重。可以念佛——過去佛、他方佛,念菩薩——可能是人、是天、是魔,也可能是鬼、畜,而不再念傳統的僧伽功德。佛法將順著這一方向而發展下去。
第二節 佛、菩薩、天的融和
「佛法」中,高級天與低級的鬼天、畜生天,對釋尊與出家弟子,只是讚仰、歸敬、聽法而求安樂與解脫,又自動的表示護法的虔誠。雖說天上也有聖者,但都不及人間的阿羅漢(arhat)。在佛弟子的歸依信仰中,沒有「天」的地位,天反而是仰望佛、法、(出家)僧——三寶救度的。容忍印度民間信仰的群神,憐愍愚癡而超脫群神,是「佛法」的根本立場。由於佛教界傳出的菩薩(bodhisattva)「本生談」,菩薩多數是人,但也有是天、神、鬼與畜生,所以經律中所見的天,有些在大乘經中成為大菩薩了。經律中說,釋尊的二位天上大弟子,大梵天(Mahābrahman)得阿那含果,帝釋([A3]Śakro devānām indraḥ)得須陀洹果。這二位天弟子,在《華嚴經》中,與人間的二大弟子——舍利弗(Śāriputra)、大目犍連(Mahāmaudgalyāyana)合化,成為(與梵天相當的)文殊師利(Mañjuśrī)、(與帝釋相當的)普賢(Samantabhadra)菩薩[1]。這與色究竟天(Akaniṣṭha)圓滿究竟菩提的佛綜合起來看,表示了佛法與印度天神的溝通。「娑伽度龍王十住(地)菩薩,阿那婆達多龍王七住菩薩」[2],與這兩位龍菩薩有關的,有《海龍王經》與《弘道廣顯三昧經》。《法華經》說:八歲龍女立刻轉男子身,於南方無垢世界成佛[3]。《大樹緊那羅王所問經》的當機者,是一位現緊那羅(kiṃnara)身的大菩薩。《維摩詰所說經》說:「十方無量阿僧祇世界中作魔王者,多是住不可思議解脫菩薩。」[4]屬於四大王眾天(caturmahārājakāyika-deva)的鬼、畜天,是菩薩而蒙佛授記的,著實不少。最重要的,要算夜叉(yakṣa)了。經中有金剛手(Vajra-pāṇi),也名執金剛(Vajradhara),或譯密迹金剛力士,是從手執金剛杵得名的;本是一切夜叉的通稱,如帝釋手執金剛杵,也是夜叉之一。經律中說,有一位經常護持釋尊的金剛力士,這位經常護持佛的金剛手,在《密迹金剛力士經》中,是發願護持千兄——賢劫千佛的大菩薩[5]。經常隨侍釋尊,所以被解說為:一般人所不知的佛事,一般人沒有聽說過的佛法,這位護法金剛知道得很多,於是「菩薩三密」、「如來三密」,都由這位金剛手而傳說出來。後來的「祕密大乘佛法」,都由此傳出,理由就在這[A4]裡。印度人信仰的夜叉極多,帝釋在中間(約忉利天也可說有五方),四王天在四方,都有夜叉群,所以傳有五(部)族金剛神,《大品般若經》就已說到了[6]。夜叉身的大菩薩,受到《華嚴經》的尊重;法會開始,十方菩薩以外,從大自在天(Maheśvara)到執金剛,一切天眾(菩薩)來參加。善財(Sudhana)童子所參訪的,也有眾多的女性天神,都是夜叉。圍繞師子頻申(Siṃhavijṛmbhitā)比丘尼的,在十地菩薩以上,有「執金剛神」,與「坐菩提道場(也就是「普賢地」)菩薩」相當[7]。夜叉身相的菩薩,地位非常崇高,與「祕密大乘佛法」是一脈相通的,只是程度不同而已。天神——鬼天、畜天的地位,隨「大乘佛法」而重要起來,一向與鬼神信仰相結合的咒術等,也當然要漸漸地滲合進來。不過在「大乘佛法」中,菩薩化的鬼、畜天菩薩,所說的還是菩薩道的深智大行、佛果的功德莊嚴,與後起的適應鬼、畜天的法門,精神還是不大同的。在一般人心目中,天——鬼天(神)、畜天(俗稱「妖精」),比人要厲害得多,所以在信仰中,漸漸地勝過了人間的賢聖僧。
「大乘佛法」,重在印度群神的菩薩化。西元四、五世紀間傳出的《楞伽經》,進一步的佛化群神。如《入楞伽經》卷六(大正一六.五五一上——中)說:
「大慧!我亦如是,於娑婆世界中,三阿僧祇百千名號,凡夫雖說,而不知是如來異名。大慧!或有眾生知如來者,有知自在者,……有知仙人者,有知梵者,有知那羅延者,有知勝者,有知迦毘羅者,有知究竟者,有知阿利吒尼彌者,有知月者,有知日者,有知婆羅那者,有知毘耶娑者,有知帝釋者,……有知意生身者。大慧!如是等種種名號,如來、應、正遍知於娑婆世界及餘世界中,三阿僧祇百千名號,……而諸凡夫不覺不知,以墮二邊相續法中,然悉恭敬供養於我。」[8]
《楞伽經》的意思是:如來(佛,不一定是釋尊)的名號,是非常多的。梵天、帝釋以外,如自在(Īśvara)是溼婆天;那羅延(Nārāyaṇa)異譯作毘紐(Viṣṇu),毘紐是那羅延天的異名;日是日天;月是月天;婆樓那(Varuṇa)異譯作明星,即太白星:這都是印度神教所崇拜的。迦毘羅(Kapilā)是數論(Sāṃkhya)派傳說中的開創者;毘耶娑(Vyāsa)——廣博仙人,傳說為吠陀(Veda)的編集者:這都是印度神教傳說的古仙人。印度的群神與古仙,其實是如來異名;一般人雖不知道就是如來,但還是恭敬供養梵天等。這種思想,比《楞伽經》集出還早些的《大集經》,已明白的表示了,如《大方等大集經》(九)〈寶幢分〉(大正一三.一三八中)說:
「世尊入王舍城。爾時,心遊首楞嚴定,示現微妙八十種好。若事(奉)象者,即見象像。事師子者,見師子像。有事牛者,即見牛像。事命命鳥,見命命(鳥)像。有事兔者,即見兔像。有事魚、龍、龜、鱉、梵天、自在(天)、建陀(天)、八臂(天)、帝釋、阿脩羅、迦樓羅、虎、狼、猪、鹿、水(神)、火(神)、風神、日、月、星、宿、國王、大臣、男、女、大(人)、小(人)、沙門、婆羅門、四(天)王、夜叉、菩薩、如來,各隨所事而得見之。見已,皆稱南無,南無無上世尊,合掌、恭敬、禮拜、供養。爾時,雪山光味仙人,……[A5]覩見佛身是仙人像。」[9]
《楞伽經》說:世間不同宗教的不同信仰,其實所信仰的就是「如來」,只是他們不知道而已。這是說:隨地區、生活、人類不同意識而形成不同的信仰,其實神的本質是一,就是如來。這是泛神的,也就是一切神即一神的。〈寶幢分〉從佛出發,不同信仰的人,他們所見的佛,就是他們平時所信奉的神。這是大乘行者從「法性平等」的立場,消解了神與佛之間的對立(免受印度傳統宗教的歧視與排斥),而達到「天佛不二」的境地。這一思想的開展,可能與如來普入八眾有關,如《長阿含經》(二)《遊行經》(大正一.一六中)說:
「佛告阿難:世有八眾,何謂八?一曰剎利眾,二曰婆羅門眾,三曰居士眾,四曰沙門眾,五曰四天王眾,六曰忉利天眾,七曰魔眾,八曰梵天眾。我自憶念:昔者往來與剎利眾坐起、言語,不可稱數;以精進定力,在所能現。彼有好色,我色勝彼;彼有妙聲,我聲勝彼。彼辭我退,我不辭彼。彼所能說,我亦能說;彼所不能,我亦能說。阿難!我廣為說法,示教利喜已,即於彼沒,彼不知我是天、是人。如是(乃)至梵天眾,往反無數,廣為說法,而莫知我(是)誰。」[10]
「八眾」,有人四眾與天四眾。天四眾是:梵天眾;魔眾;忉利天([A6]Trayastriṃśa)眾,帝釋是忉利天主;四天王天(caturmahārājakāyika-deva,應譯為四大王眾天)眾。忉利天眾與四大王眾天眾,都是低級天——高等的鬼天、畜天。佛分別的到八眾中去,是神通示現的。無論到那一眾去,就與他們一樣,但音聲、容色、論說,什麼都比他們要高超得多。這還是容忍印度神教的信仰,而表示勝過一切人與天神的偉大。不過,到底是佛還是天(神),在一般人心中,多少會模糊起來。《長阿含經》是「世界悉檀」,隨順眾生的樂欲而說。如經師們不能把握經說的意趣所在,依文解義,進而從無二無別的意境去解說,表示為「佛天不二」;這在現實的一般人心中,不免要神佛不分了!「大乘佛法」後期,這一趨勢是越來越嚴重了!
第三節 造像與寫經
「大乘佛法」興起前後,佛教界有兩大事情,對於佛法的通俗化,給以廣泛的影響。一、與法有關的聖典的書寫:經、律、論——三藏,雖經過結集,但一向依誦習而流傳下來。錫蘭傳說:在毘多伽摩尼王(Vaṭṭagāmaṇi)時,因多年戰亂而造成大饑荒。比丘們到處流離,憂慮憶持口誦的三藏會因動亂而有所遺忘,所以西元前四二——二九年間,集合在中部摩多利(Mātale)的阿盧精舍(Aluvihāra),誦出三藏及注釋,書寫在貝葉上,以便保存[1]。這雖是局部地區的書寫記錄,但佛教界聲氣相通,印度本土的書寫經典,距離是不會太遠的。錫蘭的書寫三藏,可能是最早的。《慈恩傳》說:迦溼彌羅(Kaśmīra)結集《大毘婆沙論》,「王以赤銅為鍱,鏤寫論文」[2]。赤銅鍱(Tambapaṇṇi)是錫蘭島的古名,所以赤銅鍱鏤寫論文,可能由於錫蘭書寫三藏的傳聞而來。那時,大乘初興,在成立較早的《小品般若經》中,已重視經典的書寫了。二、與佛有關的佛像流行:將佛的遺體——舍利建塔供養,表示了對釋尊的崇敬;至於佛像,起初是不許的。「若以色量我,以音聲尋我,欲貪所執持,彼不能知我。」[3]釋尊之所以稱為佛,是不能在色聲等相好中見到的;也許這正是供養(佛的)舍利而沒有造像的原因。所以《阿含經》說「念佛」,也是不念色相的。當時沒有佛像,僅有菩提樹、法輪、足跡,以象徵佛的成佛、說法與遊行。現存西元前的佛教建築,有浮雕的本生談——菩薩相,也沒有佛像。《十誦律》也說「如佛身像不應作,願佛聽我作菩薩侍像」[4],足以證明「佛法」本是不許造佛像的。大眾部(Mahāsāṃghika)系以為佛的色身也是無漏的,色身也是所歸敬處,這可能是可以造佛像的理論依據。西元前後,犍陀羅(Gandhāra)式、摩偷羅(Mathurā)式的佛像——畫像、雕刻像,漸漸流行起來。早期流行佛像的地方,當時都在西方來的異族統治下,受到了異族文化的影響。東漢支婁迦讖(Lokarakṣa)於桓帝光和二年(西元一七九)譯出的《道行般若經》卷一〇(大正八.四七六中)說:
「佛般泥洹(涅槃)後,有人作佛形像。人見佛形像,無不跪拜供養者。其像端正姝好,如佛無有異,人見莫不稱歎,莫不持華香繒綵供養者。賢者!呼(謂)佛神在像中耶?薩陀波倫菩薩報言:不在像中。所以作佛像者,但欲使人得其福耳。……佛般泥洹後,念佛故作像,欲使世間人供養得其福。」
這段文字,除支謙(依支讖本而再譯)的《大明度經》外,其他的《般若經》本,都是沒有的,所以這可能是支讖本所增附的。支讖的另一譯本——《般舟三昧經》也說到:「一者,作佛形像,用成是(般舟)三昧故。」[5]那個時代,在月氏(貴霜)王朝統治下的西北印度,顯然佛像已相當盛行了。「佛法」中,舍利塔是表示「佛」的,建在僧寺旁,形成三寶的具體形象。但佛法傳布到各方,教區越來越廣,僧寺越來越多,要以佛舍利建塔,應該有事實的困難。佛像的興起,漸取代佛舍利塔的地位(起初,佛像是供在塔中的)。寺中供奉佛像處,印度稱為「香室」,與我國的「大雄寶殿」相當。佛像以外,又有菩薩像、天神像的造作,對於佛教通俗化的普及發達,是有重要影響力的。不過,佛像的出現發達,在一般信眾心目中,似乎更類似神像的崇信了。另一方面,「大乘佛法」的瑜伽行者,念佛見佛,念佛(進而念菩薩、念天)三昧更開拓出佛法的新境界。
第二章 大乘「念法」法門
第一節 十法行
方便道的六隨念(ṣaḍ-anusmṛti)法門,大乘經中分別論述的,有《摩訶般若經》、《大般涅槃經》、《虛空藏經》等,可說並不太多;然分別闡揚的,如「念佛」法門,就是「大乘佛法」中非常重要的修行了。念(smṛti),是憶念、明記不忘,是修習定慧所必不可缺的。其實,任何修行,即使是初學,也要憶念不忘。如憶念而稱佛的,名為(持名)「念佛」。同樣的意義,持誦經典,名為「念經」;持誦咒語,名為「念咒」。有念誦(jāpa)一詞,就是口誦心念的意思。現在先說念法(dharmânusmṛti):在「佛法」中,重於聖道的憶念;「大乘佛法」是「依於勝義」、「依於法界」、「依法性為定量」,也就是重在契證的正法——一切法本不生,一切法本清淨,一切法本性空。所以以甚深廣大行為主的《般若經》,這樣的說「念法」:「菩薩摩訶薩應修念法:於是(善法、不善法,……有為法、無為)法中,乃至無少許念,何況念法?」[1]這是以一切法無所念為「念法」了。然修學甚深法,從「佛法」以來,就有四預流支:「親近善士,聽聞正法,如理思惟,法隨法行」——如實道的方便。在聽聞、思惟、修行時,都是不能沒有「念」的。「大乘佛法」興起,當然也是這樣。起初,智證的法,是脫落名相、本來如此的。流傳世間的教法,是佛所說,多聞聖弟子所傳的,依佛及僧而傳布。所以法比佛與僧是要抽象些,一般信眾多數是念佛、念僧,供養佛及僧。由於佛教界出現了書寫的聖典,「念法」法門得到了重大的開展,這是初期大乘——《般若經》等所明白昭示了的。如《摩訶般若波羅蜜經》這樣說[2]:
1.「是般若波羅蜜,若聞、受持、親近、讀、誦、為他說、正憶念。」
2.「應聞般若波羅蜜,應受持、親近、讀、誦、(為他)說、正憶念。受持、親近、讀、誦、說、正憶念已,應書經卷,恭敬、供養、尊重、讚歎:花、香、瓔珞、乃至伎樂。」
3.「書般若波羅蜜經卷,供養、恭敬,華、香乃至幡、蓋。……書般若波羅蜜經卷,與他人令學。」
4.「受持般若波羅蜜,親近、讀、誦、說、正憶念;亦為他人,種種因緣演說般若波羅蜜義,開示、分別,令易解。」
般若波羅蜜(prajñāpāramitā),是智證的甚深法門。菩薩修學般若(prajñā),攝導施、戒等(六度、四攝)大行,自利利他而到達佛地。般若是甚深的,修學的方便,當然是「親近善士」等,以聞、思、修而契入正法。所引第一則中:聽「聞」般若法門;「受持」是信受憶持在心;「親近」是「常來(善士處),承奉諮受」[A7];「讀」是口受(後來是依經文),一句句的學習;「誦」是熟習了的背誦。以上,是「親近善士,多聞正法」的詳細說明。「為他說」,是「宣傳未聞」[A8],使別人也能信受奉行(為他說,也能增進自己的熟習與理解)。「正憶念」,是「如理思惟」的異譯。依《大智度論》,此下有「修」,那就是「法隨法行」了[3]。第一則的修學次第,與「佛法」中「親近善士」等「預流支」一樣,只是說得更詳細些。第二則,多了書寫經卷與供養。大乘興起時期,恰好書寫經卷流行;般若法門甚深而又通俗化,寫經是重要因素。寫成一部一部的經典,「法」有了具體的形象,於是受到恭敬供養。用華、香(香有燒香、末香、塗香等多類)、瓔珞、幡、蓋來供養,還有「伎樂」,那是歌舞(進一步就是戲劇)了。對經典的供養,與供養佛的舍利,是完全相同的。第三則,不但自己如此,還書寫經典,布施給別人,使別人也能受持、讀、誦、供養。第四則,以經卷布施,雖是功德無量,但般若到底是重於智證的,智證要先得如理的正見,所以為他演說、開示、分別,是更重要的。「正憶念」以前的「為他說」,只是照本宣揚,而「演說般若波羅蜜義、開示、分別」,是深一層的開示、抉擇,重於勝解深義。以法為中心的般若法門,自修與利他,採取了這樣的方便;甚深而又通俗化,通俗而又方便的引入深義的修證。在法的學習、法的流通上,有著不同於初期「佛法」的內容。
聽聞、受持、親近、讀、誦、為他說、正憶念,書寫、供養、施與他人,在「親近善士」等固有方便外,增多了書寫等通俗易行的方便,這是大乘興起時,因教界書寫聖典而展開的。《大品經》中,自(三〇)〈三歎品〉到(三八)〈法施品〉,共九品,二卷多,廣說這一系列方便的功德[4]。其他初期大乘經,也有這種情形,如《大寶積經》的〈不動如來會〉,末品說到「應當受持、讀誦通利、為他廣說」,並說「或於他人有是經卷,應可詣彼而書寫之。……若於彼村求不能得,應詣[A9]隣境,書寫、受持、讀誦通利,復為他人開示演說」[5]。舊譯的《阿閦佛國經》,也說到供養經卷[6]。《法華經》的〈法師品〉,極力讚揚聽聞、受持、書寫、供養的功德,與《般若經》相同,如說「若有人聞《妙法華經》,乃至一偈一句」;「有人受持、讀、誦、解說、書寫《妙法華經》,乃至一偈。於此經卷,敬視如佛,種種供養:華、香、瓔珞、末香、塗香、燒香、繒蓋、幢幡、衣服、伎樂,乃至合掌恭敬」[7]。〈法師功德品〉說到「受持是《法華經》,若讀,若誦,若解說,若書寫」,能得六根的種種功德[8]。天台智者大師依此〈法師功德品〉,立五品法師[9]。等到書寫經典盛行了,對於書寫、供養(經卷)等功德,經中也就淡了下來。讀、誦等方便,經中所說的,或多或少;後起的《無上依經》,總合為持經的十種法(行),如說:「一者、書寫,二者、供養,三者、傳流(施他),四者、諦聽,五者、自讀,六者、憶持,七者、廣說,八者、自誦,九者、思惟,十者、修行。」[10]十法以「書寫」為第一,可見那時的受持、讀、誦,可依書寫的經典,不一定非從人口受不可了。所以《大智度論》說:「若從佛聞,若從弟子聞,若於經中聞。」[11]依經文而了解義趣,也就等於從人受學了。
大乘的智行是「念法」為主的,以受持、讀、誦等為方便,因經法的「書寫」而流行;信行是「念佛」為主的,以稱名、禮拜、懺悔等為方便,因「佛像」的興起而盛行。尤其是經典的「書寫」,信行念佛者也讚歎讀、誦的功德,如《般舟三昧經》說:「聞是三昧已,書、學、誦、持、為他人說,須臾間,是菩薩功德不可復計。」[12]〈念佛三昧分〉說:「但能耳聞此三昧名,假令不讀、不誦,……皆當次第成就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能聽受斯念佛三昧,若讀、誦……所得功德,望前布施,不可喻比;……何況有能具足聽受修行,演說是功德聚而可校量耶?」[13]「十法行」已成為一切法門的共通方便了。
第二節 書寫、供養與讀、誦功德
「佛法」重智證而又出重信的方便;般若是甚深法,重智證的,也傳出了重信的方便,那就是書寫、供養等了。《大智度論》卷五八(大正二五.四七二下)說:
「是般若有種種門入:若聞、持乃至正憶念者,智慧精進門入;書寫、供養者,信及精進門入。若一心深信,則供養經卷勝(於聞、持等);若不一心,雖受持而不如(聞、持等)。」
從智慧入門,從信入門,都可以深入般若,智與信到底是不容許別行的。初入般若,適應不同根性,可以有此二門,而最重要的,還是真誠一心;如不能一心,都是不能得真實功德的。在正法中心的般若法門中,重信的書寫、供養、施他,是「大乘佛法」時代的特色。由於般若法門的容受通俗的方便,讀、誦也就有了不同的意義,這不妨一一的說明。
一、書寫(lekhana):起初,佛說法雖然結集了,還是口口傳誦下來。傳誦容易誤失,也可能遺忘、失傳。書寫經典興起,這是保存、弘布佛法的好辦法,所以在「法」的修學中,書寫與讀、誦、解說等,受到了同樣的尊重。以《般若經》來說,為了不致中途停頓,鼓勵限期的精進完成。如說:「若能一月書成,應當勤書;若二月、三月、四月、五月、六月、七月,若一歲書成,亦當勤書。讀、誦、思惟、說、正憶念、修行,若一月得成就,乃至一歲得成就,應當勤成就。」[1]書寫等應當精勤的完成,書寫的功德是很大的,所以〈不動如來會〉勸人精勤設法去求法寫經。寫經,一向受到尊重,我國燉煌石室的藏書,有些是唐、宋間的寫經,不過寫經是為了功德,忽略了傳布佛法的原始意義。自我國印刷發達後,書寫經典來傳布佛法,已沒有必要了;僅有極少數出發於虔敬的寫經,或刺舌出血來寫經。對宏傳佛法來說,寫經的時代是過去了!
二、供養(pūjana):寫成的經典,尊重供養,表示了對「法」的尊敬,也能引發佛弟子書寫、讀、誦經文的熱心。供養經典,《般若經》有一傳說的事實:在眾香城——犍陀羅(Gandhāra)城中,「有七寶臺,赤牛頭栴檀以為莊嚴,真珠羅網以覆臺上,四角皆懸摩尼珠寶以為燈明,及四寶香爐常燒名香,為供養般若波羅蜜故。其臺中有七寶大床,四寶小床重敷其上,以黃金牒書《般若波羅蜜(經)》,置小床上,種種幡蓋莊嚴垂覆其上」[2]。在高臺上供養經典,與供養佛牙、佛[A10]鉢的方式相同。這是西元二世紀的傳說;供養經典,在印度北方應該是有事實的。《歷代三寶紀》說:「崛多三藏口每說云:于闐東南二千餘里,有遮拘迦國。……王宮自有《摩訶般若》、《大集》、《華嚴》——三部大經,並十萬偈。王躬受持,親執鍵鑰,轉讀則開,香花供養。又道場內種種莊嚴,眾寶備具,兼懸諸雜花,時非時果。」[3]傳來中國,如南嶽慧思「以道俗福施,造金字《般若》二十七卷、金字《法華》,琉璃寶函,莊嚴炫曜,功德傑異,大發眾心」[4],也是供養經卷的實例。一直到近代,供奉在藏經樓中的「大藏經」,也還是重於供養的。書寫經典,「法」才有了具體的實體,受到佛弟子的恭敬供養。佛入涅槃,佛弟子懷念佛而恭敬佛的遺體——舍利(śarīra),建塔供養。供養佛舍利塔,只能生信作福,而書寫的經典,更可以讀、誦、解說、依法修行,比佛舍利更有意義些。所以《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一〇(大正八.二九〇中)說:
「憍尸迦!若滿閻浮提(乃至如恒河沙等世界)佛舍利作一分,復有人書般若波羅蜜經卷作一分,二分之中,汝取何所?釋提桓因白佛言:……我寧取般若波羅蜜經卷。何以故?世尊!我於佛舍利,非不恭敬,非不尊重。世尊!以舍利從般若波羅蜜中生,般若波羅蜜(所)修熏故,是舍利得供養、恭敬、尊重、讚歎。」
舍利是佛的遺體,舍利的所以受人尊敬供養,因為依此色身而成佛、說法。成佛、說法,都是依般若波羅蜜甚深法的修證而來。這可見《般若經》勝於佛的遺體,所以在二分中,寧可選取《般若經》這一分了。在佛弟子的心目中,大乘(成佛法門)經卷,可說是與佛一樣的(可以依經而知法),至少也與舍利塔一樣。如《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說:「若是經典所在之處,則為有佛,若尊重弟子」;「若有此經,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所應供養,當知此處則為是塔,皆應恭敬作禮圍繞,以諸華香而散其處」[5]。《法華經》也說:「有人受持、讀、誦、解說、書寫《妙法華經》,乃至一偈,於此經卷,敬視如佛。」[6]在佛像還沒有盛行時,重於智證的大乘,以經卷代替了舍利,達成聖典的廣泛流布。
三、施他(dāna):書寫經典,將經典布施——贈送給他人,使他人也能供養、受持、讀、誦等。施他的本是書寫的經典,自印刷術發明,經典也都是印刷的,於是改為印經贈送了。為什麼要「施他」?施者深深信解法門的希有;受者因此而能受持、讀、誦、思惟、修行;佛法因此而流布,這所以要「施他」。如施者不知經義,受者擱放一邊,如現前佛教界的一般情形,那是失去「施他功德」的意義了!書寫、供養、施他,是虔信尊敬而修法的布施,使法門廣大流行;在行者自身,是信施福德。菩薩道以般若為主,而更要有利他(為法為人)的德行,所以對修學大乘法來說,重智而又讚揚信、施福德,確是相助相成的。這所以「般若」等重智證的大乘,兼有信、施等通俗的法門。
四、讀、誦(vācana, svādhyāyana):般若法門的修學、書寫、供養、施他以外,是聽聞、受持、親近、讀、誦、為他說、正憶念、如說而行。這樣的修學,《般若經》為初學者——善男子、善女人,廣讚聽聞、受持等功德——今世、後世的功德。今世功德,是現生所能得的,正是一般人希望得到的現世福樂。從(三〇)〈三歎品〉起,經文所說的極多,比較起來,與初期「佛法」所說得慈心定者的功德,大致相同。慈心功德,《雜阿含經》(祇夜)說「不為諸惡鬼神所欺」[7];《大智度論》與《大毘婆沙論》說慈心五功德[8];《增壹阿含經》說十一功德;《增支部》說八功德與十一功德[9]。內容是:
睡眠安樂、醒覺時安樂。
不見惡夢。
為人神所愛樂、天神擁護、盜賊不侵。
刀兵、水、火、毒所不能害;不橫死;不蒙昧命終。
速入定。
顏色光潤。
得慈心定(maitrī-citta-samādhi)的,有上說的種種功德,那是由於自力修持所得的。《般若經》說:於般若波羅蜜,能修聽聞、受持等「十種法行」的,也有這些功德。還說到「若在空舍,若在曠野,若人住處,終不怖畏」[10],那是從「念佛」離恐怖來的。沒有惡夢,反而能得見佛等善夢[11]。如因事而「往至官所,官不譴責」[12],也就是不會受官非之累;依《大毘婆沙論》,也是慈心功德的一項傳說[13]。不但不會橫死,也是「四百四病所不能中」;這當然要「除其宿命業報」所感的疾病,那是不能不受的[14]。在《般若經》中,這都是聽聞般若波羅蜜,受持、讀、誦等功德。經中說聽聞、受持、……正憶念時,到處說「不離薩婆若心」。薩婆若(sarvajñā),是一切智的音譯;不離薩婆若心,就是不離菩提心(bodhi-citta)。依菩提心而修學般若波羅蜜,能得種種今世的福樂,那與慈心功德一樣,是自力修持所得的現世福德。然在廣說受持等現世福樂時,適應民間的神祕信仰,表示出般若波羅蜜的威神力,如經上讚歎「般若波羅蜜是大明呪、無上明呪、無等等明呪」。唐譯《大般若經》作:「是大神呪,是大明呪,是無上呪,是無等等呪,是一切呪王。」[15]咒——明咒,似為梵語 vidyā 的語譯,與「祕密大乘」的漫怛攞(mantra),意義是相通的。《大智度論》卷五七(大正二五.四六四中)說:
「如外道神仙呪術力故,入水不溺,入火不熱,毒蟲不螫,何況般若波羅蜜?」
以「咒」來比喻般若波羅蜜——法,般若是咒中至高無上的咒王,比一切咒術的神用更偉大。這顯然是適應民間的咒術信仰,使般若俗化(書寫、供養等)而又神化,容易為一般人所信受。經中舉「有藥名摩祇」的比喻,「藥氣力故,蛇不能前,即自還去」,也是稱歎「般若波羅蜜威力」[16]。經中又舉譬喻說「如負債人,親近國王,供給左右,債主反更供養恭敬是人,是人不復畏怖。何以故?世尊!此人依近於王,憑恃有力故」[17],這是依仗「他力」的功德了。依此來觀察,經中說有魔王與外道想到般若法會上來嬈亂,釋提桓因([A11]Śakro devānām [A12]indraḥ)「即誦般若波羅蜜;是時諸外道、梵志遙繞佛,復道還去」;「即時誦念般若波羅蜜,惡魔聞其所誦,漸漸復道還去」[18]。就是「往至官所,官不譴責」,也是「讀誦是般若波羅蜜故」[19]。般若波羅蜜這樣的神效,真可說是一切咒中的咒王了!
般若是甚深的智證法門,直示一切法不生、一切法空、一切法本淨的深義,而卻說讀誦《般若經》有種種的現生利益,並能降伏魔王、外道的嬈亂,這在讀者也許會感到意外的。般若法門興起於南方,大成於北印度,可能與當地的部派佛教有關。誦經而有護持佛弟子的作用,《長部》(三二)《阿吒曩胝經》已經說到了;南傳的赤銅鍱部(Tāmraśāṭīya),也已誦持「護經」以求平安幸福了。《十誦律》所說的「多識多知諸大經」中,有「阿吒那劍(晉言《鬼神成經》)」[20],就是《阿吒曩胝經》。盛行於北印度的說一切有部(Sarvāstivādin),不但有這部經,還有誦經而降伏敵人的傳說,如《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說:邊地的兵勢很盛,王師一再敗落。法與(Dharmadinnā)比丘尼教他們:「每於宿處,誦《三啟經》,……稱天等名而為呪願。願以此福,資及梵天此世界主,帝釋天王并四護世(四大天王),及十八種大藥叉王、般支迦藥叉大將、執杖神王所有眷屬,難陀、鄔波難陀大龍王等。」般支迦藥叉(Pañcika-yakṣa)「即便去斯不遠,化作軍眾:象如大山,馬形如象,車如樓閣,人等藥叉」。這樣,敵人望見就恐懼降伏了[21]。此外,有「誦《三啟經》」以遣除樹神的記錄[22]。《三啟經》是經分三分:前是讚誦佛德,後是發願迴向,中間是誦經[23]。如人死亡了,讀誦《三啟經》,中間所誦的是《無常經》。如降伏敵人,遣除樹神,中間誦經部分,應該是誦《阿吒那劍》等經了。北方的部派佛教,流行這種「誦經」以求平安、降伏敵人等行為;《般若經》在北方集成,也就以讀誦《般若經》,代替世俗的一切法術、咒語。然從作用來說,讀與誦念《般若波羅蜜經》,與世俗信仰的作法、持咒,到底有多少差別!智證的般若法門,融攝了「佛法」通俗的信、施,更咒術化而讚揚讀誦功德。甚深而又通俗化,「大乘佛法」得到了廣大的流行。然而神祕化的融攝,比之「佛法」,「大乘佛法」是深一層的神祕化了,以後將更深刻的神化下去。
第三章 大乘「念佛」法門
第一節 信方便的易行道
「佛法」,有適應慧強信弱的,有適應信強慧弱的,根性不同,適應的修行方便,也就多少不同。「大乘佛法」,理想與信仰的成分增多,以信為先的方便,也就越來越重要。然「大乘佛法」主流,仍是重慧的甚深廣大的菩薩道。修菩薩行,是「大乘佛法」所共的,而慧(prajñā)與信(śraddhā)的適應,不同而又相通。如重慧而以「法」為主的,聞、思、修、證,而又有書寫、供養、讀誦功德的方便,如上一章所說。重信而以「佛」(菩薩、天)為主的,以稱名、懺悔等為方便,然也有念佛實相的深行。說到「大乘佛法」的念佛(buddhânusmṛti),內容異常的廣大,先從「易行道」說起。
「大乘佛法」以無上圓滿的佛為究極理想,而從菩薩(bodhisattva)的廣大修行中去完成。菩薩的發心,「自未得度先度他,是故我禮初發心」[1],先人後己的精神,是希有難得的!發心修行,從釋尊過去生中的修行事跡來說,特別是布施,為了慈濟眾生,不惜犧牲一切,甚至奉獻自己的生命。菩薩要修行三大阿僧祇劫,這是隨順說一切有部(Sarvāstivādin)說的,其實,「佛言無量阿僧祇劫作功德,欲度眾生,何以故言三阿僧祇劫?三阿僧祇劫有量有限」[2]。在無量時劫中修行,「任重道遠」,沒有比菩薩更偉大了!菩薩的廣大修行,惟有勝解(adhimokṣa)一切法空(sarvadharma-śūnyatā),才有可能,如《瑜伽師地論》卷三六(大正三〇.四八七中)說:
「若能如實了知生死,即無染心流轉生死;若於生死不以無常等行深心厭離,即不速疾入般涅槃。若於涅槃不深怖畏,即能圓滿涅槃資糧;雖於涅槃見有微妙勝利功德,而不深願速證涅槃。是諸菩薩於證無上正等菩提有大方便,是大方便依止最勝空性勝解,是故菩薩修習學道所攝最勝空性勝解,名為能證如來妙智廣大方便。」
《瑜伽師地論》所說空義,與《中論》有所不同,然上求佛道、下化眾生的菩薩道非有「空性勝解」不可,是一致的見解。佛果究竟圓滿,菩薩的廣大修行,當然不是「急功近利」者所能成辦的。在修行過程中,有的中途退失,名為「敗壞菩薩」;有的久劫修行,到不退轉——阿惟越致(avinivartanīya)地,再進修到圓成佛果。修菩薩行到不轉地,「是法甚深,久乃可得」,對一般人來說,這樣的甚深難行道,可能會中途退失的,正如《般若經》所說:「無量阿僧祇眾生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行菩薩道,……若一、若二住阿惟越致地。」[3]行菩薩道成佛的法門,廣大甚深,不是簡易的事;說老實話,這不是人人所能修學的。所以釋尊成佛,一般弟子都是求證阿羅漢而入涅槃的,傳說僅彌勒(Maitreya)一人未來成佛。菩薩道難行苦行,「大乘佛法」也是這樣而出現於印度的。不過,究竟圓滿的佛果,廣大甚深的菩薩行,應該是見聞者所有心嚮往的;如此的深妙大法,也總希望能長住世間,利益眾生,所以適應一般根性,(繼承「佛法」的「念佛」),有易行道的安立,易行而又能成為難行道的方便。這與智證的正法甚深,而又安立書寫、供養、施他、讀誦功德等方便,意趣可說是同一的。
現在來說「大乘佛法」中,以「念佛」為主的易行道,如龍樹(Nāgārjuna)《十住毘婆沙論》卷五(大正二六.四一上——中)說:
「諸佛所說,有易行道,疾得至阿惟越致地方便者,願為說之!」
「汝言阿惟越致地,是法甚難,久乃可得,若有易行道,疾得至阿惟越致地者,是乃怯弱下劣之言,非是大人志幹之說!汝若必欲聞此方便,今當說之。佛法有無量門,如世間道,有難有易;陸道步行則苦,水道乘船則樂。菩薩道亦如是,或有勤行精進;或有以信方便易行,疾至阿惟越致。」
《十住毘婆沙論》是《華嚴經.十地品》偈頌的廣分別。《十住毘婆沙論》所說的易行道,先說稱念佛(及菩薩)名、憶念、禮拜,進一步如論卷五(大正二六.四五上)說:
「求阿惟越致地者,非但憶念、稱名、禮敬而已,復應於諸佛所懺悔、勸請、隨喜、迴向。」
原則的說,易行道是廣義的念佛法門。對於佛,稱(佛)名是語業,禮拜是身業,憶念是意業:這是對佛敬信而起的清淨三業。在佛前,修懺悔行、勸請行、隨喜行,以回向佛道作結。這一念佛法門,在龍樹時代(西元二、三世紀間),大乘行者,主要是在家的善男子、善女人,很多是這樣修行的,如《大智度論》卷六一(大正二五.四九五中)說:
「菩薩禮佛有三品:一者、悔過品,二者、隨喜回向品,三者、勸請諸佛品。」
三品修行的內容,《大智度論》作了簡要的介紹:「菩薩法,晝三時、夜三時,常行三事:一者、清旦偏袒右肩,合掌禮十方佛言:我某甲,若今世,若過(去)世,無量劫身、口、意惡業罪,於十方現在佛前懺悔,願令滅除,不復更作。中、暮,夜三亦如是。二者、念十方三世諸佛所行功德,及弟子眾所有功德,隨喜勸助。三者、勸請現在十方諸佛初轉法輪;及請諸佛久住世間無量劫,度脫一切。菩薩行此三事,功德無量,轉近得佛。」[4]日夜六時,菩薩於佛前行此三事,與中國佛教的早、晚課誦相近。易行道的功德無量,主要能保持大乘信心,不致於退失。《十住毘婆沙論》說:「佛法有無量門,……或有勤行精進;或有以信方便易行,疾至阿惟越致。」[5]這是二類根性,也就是重智與重信的不同。《大智度論》也說「若聞、持乃至正憶念者,智慧、精進門入;書寫、供養者,信及精進門入」;「菩薩有二種:一者、有慈悲心,多為眾生;二者、多集諸佛功德」[6]。所說略有差別,總不外乎在甚深難行的正常道外,別說菩薩初學的通俗法門。然重智(及慈悲)與重信,只是初入門者的偏重,不是截然不同的法門,所以《十住毘婆沙論》卷六(大正二六.四九中——下)說:
「是菩薩以懺悔、勸請、隨喜、迴向故,福力轉增,心調柔軟,於諸佛無量功德清淨第一,凡夫所不信而能信受;及諸大菩薩清淨大行,希有難事,亦能信受。」
「信諸佛菩薩無量甚深清淨第一功德已,愍傷諸眾生無此功德,但以諸邪見,受種種苦惱,故深生悲心。……以悲心故,為求隨意使得安樂,則名慈心。……隨所能作,利益眾生,發堅固施心。」
依論所說,修易行道而能成就信心的,就能引生慈悲心,能進修施等六波羅蜜。這可見菩薩道是一貫的,重信的易行道,重悲智的難行道,並不是對立,而只是入門有些偏重而已。
《大智度論》所說的「禮佛三品」,是出於漢安世高所譯的《舍利弗悔過經》。舍利弗(Śāriputra)啟問:「前世為惡,當何用悔之乎?」佛答分三段:悔過,助其歡喜(隨喜),勸請。舍利弗再問:「欲求佛道者,當何以願為得之?」佛答說:「取諸學道以來所得福德,皆集聚合會,以持好心施與(回向)天下十方人民、父母、蜎飛蠕動之類。」末後說:種種福德,「不如持《悔過經》,晝夜各三過讀一日」[7]。《舍利弗悔過經》的內容,是在十方如來前懺悔、隨喜、勸請、回向,與《十住毘婆沙論》所引的經說相合。這部經,有梁僧伽婆羅(Saṃghavarman)異譯的《菩薩藏經》,隋闍那崛多(Jñānagupta)共笈多(Dharmagupta)等譯的《大乘三聚懺悔經》(西藏譯名《聖大乘滅業障經》)。異譯的組織小異,分為懺悔及三聚——隨喜功德聚、勸請功德聚、回向功德聚;懺悔中,說到罪業隨心,空不可得的深義。這部經,古代每稱之為《三品經》,如漢安玄所譯的《法鏡經》說「晝三夜亦三,以誦《三品經》事」;晉竺法護(Dharmarakṣa)的《離垢施女經》說「三品諸佛經典」,「晝夜奉行三品法」[8]。說到這三品內容的經典很多,可見這是初期大乘盛行的易行道。「三品」,或作「修行三分,誦三分法」[A13];或作「三支經」。這可能「品」是 pākṣikā 的義譯,如「三十七菩提分」,或譯「三十七覺品」、「三十七覺支」。但晚期的異譯,轉化為「三聚」或「三蘊」(「三陰」);蘊,那是 skandha 了。經名「三品」,而實際有四分:「懺悔」、「隨喜」、「勸請」、「回向」,這是值得注意的!依個人的意見,三分、四分是次第集成的,原始是「懺悔」部分,所以經末稱此為《悔過經》;異譯名為「三聚懺悔」、「滅業障」。異譯《菩薩藏經》說:「此經名滅業障礙,……亦名菩薩藏,……亦名斷一切疑。」[9]「菩薩藏」與「斷一切疑」,是一部分大乘經的通稱,「滅業障礙」才是主題,所以推定這是該經的原始部分。《摩訶般若波羅蜜經》,自三〇到三八品,為善男子、善女人,廣說聽聞、受持、……書寫、供養、施他的功德,三九品名〈隨喜品〉,明無相的隨喜回向。《大智度論》說「禮佛三品」,以「隨喜回向」為一品,是隨順《般若經》而說的。回向,不只是隨喜回向,修一切行,末後都是要回向的。懺悔回向,與《般若經》的隨喜回向相結合,成為二品行。如《彌勒菩薩所問本願經》說:「我悔一切過,勸助(隨喜)眾道德,歸命禮諸佛,令得無上慧。」[10]彌勒(Maitreya)菩薩「不持耳、鼻、頭、目、手、足、身命、珍寶、城邑、妻子及以國土布施與人以成佛道,但以善權方便安樂之行,得致無上正真之道」[11]。這是懺悔、隨喜的易行道、淨土行[12]。在這二品上,加勸請行,成為三品法門。至於回向,無論是一行、二行、三行,都是以回向作結。如以回向為一行,那就成為四分行了[13]。
在佛前修懺悔、隨喜、勸請、回向,在「初期大乘」時代,非常的流行。如《賢劫經》說:「念佛法,勤悔過,樂助(隨喜)功德,施眾生因(回向),勸諸佛。」[14]《思益梵天所問經》說:「有四法善知方便,何等四?一者、順眾生意;二者、於他功德起隨喜心;三者、悔過除罪;四者、勸請諸佛。」[15]這一通俗易行的方便,與文殊師利(Mañjuśrī)及普賢(Samantabhadra)有關;文殊與普賢二大士,是《華嚴經》中佛的二大輔弼,所以也與「華嚴」有關。先提到兩部經:一、晉聶道真所譯的《三曼陀跋陀羅菩薩經》。三曼陀跋陀羅,是「普賢」梵語的音譯。這部經是「佛在摩竭提國,清淨法處,自然金剛座,光影甚明」,也就是《華嚴經》「初會」的說處;經是普賢為文殊說的。經的內容是:悔過,禮,願樂助其歡喜(隨喜),勸請諸佛——轉法輪與住世,施與(回向)。末後總結說:「是善男子、善女人,晝夜各三勸樂法行:所當悔者悔之,所當忍者忍之,所當禮者禮之,所當願樂(隨喜)者願樂之,所當請勸者請勸之,所當施與者施與之。」[16]「悔」是自說罪過;「忍」是容忍,是懺摩的義譯:合起來就是懺悔。經文正宗分,分〈悔過品〉、〈願樂品〉、〈請勸品〉,與「三品法行」相同。但在〈願樂品〉中,多了禮敬「一切諸佛、一切諸菩薩、諸迦羅蜜(善知識)、父母,及阿羅漢、辟支佛」[A14],凡是有功德而可敬的,都作禮,這是從隨喜一切功德而來的。「三品」本是「禮佛三品」,是在佛前禮敬而修行的。這部經說到:「《般若波羅蜜》、《兜沙陀比羅經》」[A15];「兜沙陀比羅經」,義譯為「如來藏(篋)經」,為華嚴法門最初集成的經名。這部經的成立,《般若》與《華嚴》經已開始流傳了。二、竺法護譯的《佛說文殊悔過經》,是文殊為如來齊光照燿菩薩說的。經文不分品,內容是:禮佛,悔過,勸助(隨喜)眾德,勸轉法輪,諸佛住世,供養諸佛,(回向)我及眾生成佛道。對於禮佛——五體投地,作了「表法」的解說[17]。經上說「或問上界悔過之處,十地、十忍、十分別事、十瑞、十持、十印、十三昧」[18],顯然的與「華嚴」內容相通。這兩部重於懺悔的經,文殊說,或普賢為文殊說,與華嚴法門有關,比起《三品經》來,雖同樣的是通俗的易行道,而又通於深義了[19]。
「六十華嚴」的傳譯者——佛陀跋陀羅(Buddhabhadra),於晉元熙二年(西元四二〇),譯出《文殊師利發願經》,共四十四頌,與《三曼陀跋陀羅菩薩經》、《文殊悔過經》,非常接近。唐不空(Amoghavajra)所譯的《普賢行願讚》,六十二頌,與「四十華嚴」末卷偈頌相同,都是《文殊師利發願經》的增廣本。依《文殊師利發願經記》說:「晉元熙二年,歲在庚申,於楊州鬪場寺,(佛陀跋陀羅)禪師新出。云:外國四部眾禮佛時,多誦此經以發願求佛道。」[20]大抵《舍利弗悔過經》、《文殊悔過經》等,文字長了些,要晝夜三時——一日誦念六次,不太方便,所以編為簡要的偈頌。如龍樹的《寶行王正論》說:「為此因及果,現前佛支提(即佛舍利塔),日夜各三遍,願誦二十偈。」二十偈的內容,也就是禮敬;離惡(懺罪);隨喜;請轉法輪;「窮生死後際」,是常住世間;回向發願[21]。《文殊師利發願經》,是日常持誦的誦本,與《普賢行願讚》等,內容都是七分:禮佛(讚佛)、供養佛、懺悔、隨喜、請轉法輪、請佛住世、回向。這是「六十華嚴」、「八十華嚴」經所沒有的,「四十華嚴」把偈頌編入《華嚴經.普賢行願品》的末了,長行為了滿足「十」數,加上「恒順眾生」與「常隨佛學」,這是偈頌所沒有的。《三曼陀跋陀羅菩薩經》說:「持是功德,令一切(眾生)與某(自己名字),……生有佛處、有菩薩處,皆令生須呵摩提阿彌陀佛剎。」[22]這一法門,是易行道、淨土方便道;發願往生,是不限於某一淨土的,但經文卻提到了須呵摩提(Sukhāvatī)阿彌陀(Amitābha)佛剎。須呵摩提,是極樂或安樂的音譯。《文殊師利發願經》說:「願我命終時,滅除諸障礙,面見阿彌陀,往生安樂剎。」[23]易行方便與往生極樂,有了更密切的關係。
在佛前懺悔、隨喜、勸請,本是為初學者開示的通俗易行法門。文殊與勸發菩提心有關,「為一切師」[A16],如《濡首菩薩清淨分衛經》等說。文殊又與懺罪有關,如《阿闍世王經》、《如幻三昧經》說。悔過等三品法門,終於與文殊,因文殊而與普賢有關了,也就與華嚴法門有關。如《十住毘婆沙論》,將《十地經》所沒有說的稱名、憶念、禮拜、懺悔、隨喜、勸請,附入初地中。西元三、四世紀間,竺法護與聶道真,譯出與文殊(更與普賢)有關的《文殊悔過經》、《三曼陀跋陀羅菩薩經》;西元五世紀初,譯出的《文殊師利發願經》,已是當時印度日常持誦的法門了。通俗易行而又與深義相通,到「四十華嚴」而充分明了出來。這是重信的、易行的廣義念佛法門[24]。
三支法門,名為三支而其實有六支,三支是:禮敬現在十方佛(「禮敬諸佛」而後修的),懺悔,勸請(中有「請佛說法」、「請佛住世」),隨喜;末後又有迴向。或加入「供養」(供養也本是對佛的禮敬),如《文殊師利發願頌》所說。宗喀巴(Tsoṅ-kha-pa)所造《菩提道次第廣論》,也依《華嚴經》頌而說七支,作為積集順道資糧、淨治業障逆緣的加行[25]。遲一些譯出的,還有唐那提(Nadi)譯《離垢慧菩薩所問禮佛法經》,內容為七支:禮敬,歸依,懺悔,勸請(轉正法輪、不般涅槃),隨喜,迴向,發願[26]。唐義淨譯《金光明最勝王經》(五)〈滅業障品〉,以「四種對治業障」:於十方世界一切如來前,「說一切罪」(懺悔),勸請(說法及久住世間),隨喜,迴向;與《三品經》相合[27]。趙宋施護(Dānapāla)譯《佛說法集名數經》,說「七種最上供養」,內容為:禮拜、供養、懺悔、隨喜、勸請、發願、迴向[28]。先後的開合、增減,總列而比對如下[29]:
第二節 易行道支略說
「念佛」為主的易行道,是以信(śraddhā)為方便的,作用是多方面的,名稱也就不一。如《思益梵天所問經》,名善知「方便」。《離垢慧菩薩所問禮佛法經》,以「禮佛」為名,也就是禮佛與佛前的修行。《金光明最勝王經》集為〈滅業障品〉,這正如智者大師的集為「五悔法」了。《佛說法集名數經》,稱為最上「供養」。《華嚴經.普賢行願品》,名為十大願;《文殊師利發願經》,也是名為「發願」的。《大寶積經》的〈善臂菩薩會〉:菩薩於三時中,掃塔(禮佛)、勸請、懺悔、念善根(隨喜)、願得無上菩提(迴向),都是「戒波羅蜜」所攝[1]。易行道的內容,或多或少,到〈普賢行願品〉的十大願,雖多少超越了這一原則,但不失為集易行道的大成。以下,一一的略加解說:
一、「禮敬諸佛」,二、「稱讚如來」:佛在世時,弟子們見了佛,一定是虔誠敬禮。印度古代,見了國王,每讚頌以表示敬意(如我國古時的相見賦詩,不過賦詩是相對的)。在《雜阿含經》(「祇夜」)中,鵬耆舍(Vaṅgīsa)就已作偈讚佛了。大乘佛教盛行讚歎如來,如《佛一百八名讚》、《一百五十讚佛頌》等。西元七世紀,印度佛教的讚佛情形,如《南海寄歸內法傳》所說[2]。對於佛,因崇敬信念而有所表示,那是當然的。在大乘法中,禮佛是禮十方佛,通於身語意三業,如〈普賢行願品〉說:「我以清淨身語意,一切遍禮盡無餘。」[3]這就是《十住毘婆沙論》的「稱名、憶念、禮拜」。稱名,是語業的禮敬,如說「南無佛」、「南無釋迦牟尼佛」、「南無阿彌陀佛」。憶念,是意業的禮敬。禮拜,是身業的禮敬,如合掌、稽首佛足、五體投地。傳說釋尊在因地,見燃燈佛(Dīpaṃkara)時,五體投地,可說是最敬的身禮。三業的禮敬,以內心的憶念為主,依內心敬念而表現於身業、語業。如內心沒有誠信憶念,那稱名如鸚鵡學語,禮拜要被禪者譏笑為如碓上下了;所以三業禮敬,主要是虔誠的「念佛」。稱佛名號,其實就是讚歎,如《佛一百八名讚》;世親(Vasubandhu)所造的《無量壽佛優波提舍》(一般稱為《往生淨土論》),立「五念門」,說:「云何讚歎?口業讚歎,稱彼如來名。」[4]這樣,禮佛就是念佛;本來「稱名、憶念、禮拜」就可以了,為了適應佛教界的讚佛偈,〈普賢行願品〉別立「稱讚如來」一門。禮佛、念佛,「大乘佛法」中法門眾多,當別為敘說。
三、「廣修供養」:這是對於佛的供養。佛在世時,衣、食、住、藥等,一切是信眾恭敬供養的。佛涅槃以後,佛舍利(遺體)建塔,漸漸莊嚴起來。對於佛塔,也就以「華、香、瓔珞、伎樂、幢、幡、燈油」;「花鬘、燈明、幢、幡、傘、蓋供養」[5]。一般重視的,是財物的供養;出家眾又怎樣供養呢?佛在世時,如阿難(Ānanda)為佛侍者,為佛服務,就是供養。最上的供養,是弟子依佛所說的,精進修行,得到究竟解脫的阿羅漢,能滿足佛為弟子說法的最大願望,就是對佛最上的供養。重法的大乘經,也說到法供養,如《維摩詰所說經》說「若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讀、誦、供養是經者,即為供養去來今佛」;「若聞如是等經,信解、受持、讀、誦,以方便力,為諸眾生分別、解說、顯示、分明,守護法故,是名法之供養」;「又於諸法如說修行,隨順十二因緣,離諸邪見,得無生忍,……是名最上法之供養」[6]。從信解、受持,到得無生忍,如法供養,是通於淺深的。重信的易行道,《文殊悔過經》才提到財物的供養諸佛:「十方世界無所係屬」的無主物,「持以貢上諸世光耀佛天中天」[7]。〈普賢行願品〉說:「以諸最勝妙華鬘,妓樂、塗香及傘、蓋,如是最勝莊嚴具,我以供養諸如來。最勝衣服、最勝香,末香、燒香與燈、燭。……我以廣大勝解心,……普遍供養諸如來。」[8]這些都是財供養,一切是「最勝」的,「一一皆如妙高(須彌山)聚」的。這樣的廣大供養,是由於廣大的勝解心。勝解(adhimokṣa),是假想觀,依定所起的假想觀(或以假想觀而得定),觀成廣大供品來供佛,這不是一般人所能的。〈普賢行願品〉所說,本是「大願」,發願能這樣供佛;如修行深了,能以勝解所成作廣大供養,那已不是易行道了。《大智度論》說:「供養者,若見若聞諸佛功德,心敬尊重,迎逆侍送,旋繞禮拜,曲躬合手(掌)而住。避坐安處,勸進飲食、華、香、珍寶等,種種稱讚持戒、禪定、智慧諸功德。有所說法,信受教誨。如是善身口意業,是為供養。」[9]依此可見,供養實只是禮敬的一部分,所以初期的《三品經》,是沒有說供養的。
四、「懺悔業障」:懺悔能達成佛弟子三業的清淨,在出家僧團中,是時常舉行的。人非大聖,不可能沒有過失,有過失就要知過能改,如有罪過而隱藏在內心,會影響內心,障礙聖道的進修,不得解脫。「大乘佛法」的懺悔,是在十方一切佛前,懺悔無始以來的一切罪業。〈普賢行願品〉所說,還只是懺悔業障,但有的卻擴大為懺悔三障——煩惱障、業障、報障等。在「大乘佛法」中,懺悔有了不尋常的意義,而懺悔的方法更多,這留在下面作專章來敘說。
五、「隨喜功德」:隨喜(anumodana),是對於他人的所作所為,內心隨順歡喜,認可為行得好,合於自己的意思,所以「隨喜」是通於善惡的。簡略的說,佛法是淺深不等的離惡行善,這是要自己身體力行的,但不只是自己行就夠了。任何一種離惡行善的善行,可分四類:一、「自行」,自己去做;二、「勸他行」,還要勸別人去做;三、「隨喜行」,知道別人做了,起認可歡喜心;四、「讚歎行」,讚歎這一善行,讚揚行此善行的人,以激勵大眾。大家都向於離惡行善,才是佛教的理想。善行如此,惡行也有「自行」、「勸他行」、「隨喜行」、「讚歎行」;如惡行而具足四行,那可是惡性深重了[10]。這[A17]裡,約隨喜功德說。一切善行,不外乎一般人的人、天福德;聲聞與緣覺乘——有學、無學功德;菩薩發大心、廣修福慧,自利利他的功德;如來圓滿大菩提,現成佛、說法、入涅槃等最勝功德。對於這一切功德,都「心生歡喜」,如〈普賢行願品〉說:「十方一切諸眾生,二乘有學及無學,一切如來與菩薩,所有功德皆隨喜。」[11]《般若經.隨喜品》也是這樣,不過與般若相應、無相無著(是難行道)而已。《法華經.隨喜功德品》,聽聞隨喜而轉化他人。「隨喜功德」,是一切大乘法門所重視的。《大智度論》說:「隨喜福德者,不勞身口業作諸功德,但以心方便,見他修福,隨而歡喜。」這不是說不需要身、語的實際善行,是說見他修福而心生隨喜,是有很大功德的。依《大智度論》說,隨喜功德之所以有大福德:一、確信福德因果,「得正見故,隨而歡喜」。二、「我應與一切眾生樂,而眾生能自行福德」,作福的一定能得安樂,那就與自己行善一樣。三、「眾生行善,與我相似,是我同伴,是故隨喜」[12]。眾生是自我中心的,雖明知行善是應該的,但從自我而起顛倒,每對他人的善行善事、福德慧德,會引起嫉妒、障礙或破壞,這是修菩薩行的大障。如能修隨喜行,時時隨喜一切功德,那一定能慈心普利,趣入菩提的大道。隨喜是「禮佛三品」之一,是在佛前修的,佛菩薩的功德,當然是隨喜的主要內容,但如來化導眾生,不棄人、天、聲聞、緣覺功德,所以一切功德,都是發菩提心者所隨喜的。
六、「請轉法輪」,七、「請佛住世」:在「三品法門」中,這二者是合為「勸請品」的。這二者,出於各部派的共同傳說。一、釋尊成佛以後,感到了佛法甚深,眾生不容易教化,曾有「我寧不說法,疾入於涅槃」的意境。梵天(Brahmā)知道了,特來請佛說法,這才受請而大轉法輪[13]。佛法是不共世間的!世間的神教、哲學等學行,不是一無足取,而是對於徹悟人生的真義、實現人生的究竟歸宿,是無能為力的,惟有佛法才能達成這一目的。梵天是印度的最高神,自稱是宇宙、人類、萬物的創造者。梵天來懇請說法,表示了神教的無能為力,有待佛法的救濟。佛轉法輪,是世間出現了新的希望,如昏暗中的明燈一樣,那是多難得呀!二、佛曾三次對阿難說:「佛四神足已多修習行,專念不忘,在意所欲,如來可止一劫有餘,為世除冥,多所饒益,天人獲安。」阿難聽了,當時沒有說什麼,釋尊這才答應了魔(māra)的請求,三月後入涅槃[14]。這表示了:雖然說佛涅槃後,「自依止,法依止」,如法修行,與佛在世一樣。實際上,佛涅槃後,雖然佛法在開展,教區在擴大,而佛法的真意義——究竟解脫的,卻大大的低落了。這所以有「正法」與「像法」(後來又有「末法」)的分別,不免想到了佛法從世間滅失的悲哀[15]。這二項傳說,在部派佛教中,沒有引起什麼問題。「初期大乘」興起,「勸請」成為「禮佛三品」之一。晝夜六時對十方佛,初成佛道的,「請轉法輪」;佛要入涅槃的,「請佛住世」。這是願望佛法的出現世間,佛法永遠存在於世間,為苦難眾生作依怙,這是真誠的護法心。西元前後,印度的政局非常混亂;佛法在傳布中,不免要受到破壞、障礙。聖弟子面對當前的佛教,從內心激發護法的熱心;而將「請轉法輪」、「請佛住世」,作為禮佛要行,時時憶念,以激發佛弟子為法的熱忱!
一〇、「普皆回向」:回向(pariṇāma),是迴轉趣向;迴向功德,是將所有功德,轉向於某一目的。〈普賢行願品〉的迴向,是「所有禮讚、供養福,請佛住世、轉法輪,隨喜、懺悔諸善根,迴向眾生及佛道」[16]。依偈說,回向是將上來所說的「禮敬功德」、「讚歎功德」、「供養功德」、「懺悔功德」、「隨喜功德」、「勸請功德」——一切回向於眾生,與眾生同成佛道。依偈文,可見重佛、重信的易行道(《三品經》也如此),本沒有「恒順眾生」與「常隨佛學」的。回向眾生及佛道,如《舍利弗悔過經》說:「學道以來所得(一切)福德,皆集聚合會,以持好心施與(回向)天下十方人民、父母、蜎飛蠕動之類,皆令得其福;有餘少所,令某得之,令某等作佛道。」[17]異譯《菩薩藏經》說得更明白:「一切和合迴施與一切眾生,……一切和合迴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以此善根,願令一切眾生亦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18]菩薩修易行道所得的功德,回向眾生,就是將自己的功德轉而布施給眾生,使眾生離苦得樂,發心修行成佛。菩薩的功德,真能施與眾生、使眾生受福樂嗎?這[A18]裡面含有重大問題,也就是「自力」與「他力」。一般神教都是重「他力」的,佛法說善惡因果、修因證果,一向是「自力」的;「大乘佛法」的「回向功德」,不違反佛法的特質嗎?《大智度論》卷六一(大正二五.四八七下——四八八上)說:
「共一切眾生者,是福德不可得與一切眾生,而果報可與。菩薩既得福德果報,衣服、飲食等世間樂具,以利益眾生。菩薩以福德清淨,(所有)身口,人所信受;為眾生說法,令得十善,……末後成佛。……是果報可與一切眾生,以果中說因,故言福德與眾生共。若福德可以與人者,諸佛從初發心所集福德,盡可與人!」
經上說福德回向施與眾生,這是果中說因,是不了義說。菩薩的福德,是不能轉施與別人的。但菩薩發願化度眾生,所以依此福德善根,未來福慧具足,就能以財物、佛法施與眾生;使眾生得財物,能依法修行,成就佛道。如自己的福德而可以迴施眾生,那是違反「自力」原則的。佛菩薩的功德無量,如可以迴施眾生,那世間應該沒有苦惱眾生,都是佛菩薩那樣,也不用佛菩薩來化度了!《十住毘婆沙論》這樣說:「我所有福德,一切皆和合,為諸眾生故,正迴向佛道。」[19]菩薩發菩提心,求成佛道,主要是為了救度一切眾生。所以「迴向眾生及佛道」,是說「為諸眾生故」,以一切功德迴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並非以福德善根施與眾生。《普賢菩薩行願讚》但說「悉皆迴向於菩提」[A19],沒有說迴向眾生,也許是為了避免讀者的誤解吧!
「大乘佛法」的易行道,主要是懺悔、隨喜、勸請——三品。這是在十方佛前進行的,所以從「禮佛」而分出:禮敬、讚歎、供養——三事。修行終了,這一切功德,為一切眾生而回向於佛道。所以易行道的主體,到此為止。《華嚴經.十迴向品》,二處說到:一、懺悔、禮敬、勸請、隨喜——「悉以迴向」;二、懺悔、隨喜、禮敬、勸請——迴向[20]。〈離世間品〉說:「四行是菩薩道:懺除罪障,隨喜福德,恭敬尊重,勸請如來。」[21]易行道的本義,就是這些。大乘行者,對佛禮敬、供養,堅定了清淨的大乘信心;懺悔,使內心沒有疑悔,不礙修行;隨喜佛菩薩等的功德,養成樂人為善的無私心;勸請能激發護持佛法的熱忱;並以一切功德,為眾生而迴向佛道(不為一切眾生,就會趣入涅槃)。易行道是以佛為中心的進修,能成就這樣的菩薩心行,也就能不退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了!
八、「常隨佛學」,九、「恒順眾生」:為了符合《華嚴經》的體裁,滿足「十」數,〈普賢行願品〉長行,才加入此二願。約意義說,這二者是菩薩道所應有的。在修學過程中,生生世世見佛聞法,是向上不退的最佳保證!到底應該怎樣修學?也只有學習諸佛那樣的(因中)修學,才能圓成佛道。「恒順眾生」,是於眾生「隨順而轉」:尊重眾生,救助眾生,利益眾生。《思益梵天所問經》說:「菩薩有四法善知方便」,在隨喜、懺悔、勸請外,「順眾生意」,也確是方便之一[22]。
上來的解說,是依易行道的十支,作一般的解說,並非專依〈普賢行願品〉說的。
第四章 懺悔業障
第一節 「佛法」的懺悔說
在「佛法」中,「懺悔」是進修的方便,與「戒學」有關。到了「大乘佛法」,「懺悔罪業」為日常修持的方便。從大乘經去看,幾乎重「信」的經典,說到「念佛」(不一定念阿彌陀佛),都會說到消除生死重罪的。中國佛教流行的種種懺法,就由此而來。懺,是梵語 kṣama ——懺摩的音略,意義為容忍。如有了過失,請求對方(個人或團體)容忍、寬恕,是懺的本義。悔,是 deśanā 的意譯,直譯為「說」。犯了過失,應該向對方承認過失;不只是認錯,要明白說出自己所犯的罪過,這才是「悔」了。《三曼陀跋陀羅菩薩經》說:「所當悔者悔之,所當忍者忍之。」[1]悔與忍合說,就是懺悔,成為中國佛教的習慣用語。此外,kaukṛtya 也譯為悔,或譯惡作。對自己的所作所為,覺得不對而起反悔心,就是 kaukṛtya。這種悔——惡作,或是善的,或是惡的,但無論是善悔、惡悔,有了悔意,心緒就不得安定,成為修定的障礙。悔——惡作,與懺悔的悔——「說」,意義完全不同,這是應該知道分別的。
古人稱「佛法」戒律中的懺悔為「作法懺」,中國佛教是以「大乘佛法」為主的,對「作法懺」似乎不太重視。釋尊「依法攝僧」,將出家人組合起來,名為僧伽(saṃgha)使出家眾過著和、樂、清淨的僧團生活。維持僧伽大眾的清淨,就是佛所制的戒律,內容包含了道德的(如殺、盜等)軌範,生活的(衣、食、住等)準則,團體的(如受具、布薩、安居等)規制。僧伽的和、樂、清淨,能使社會大眾增長信心,內部僧眾精進而易於解脫。達成「正法久住」世間的目的,就依賴這如法清淨的僧伽[2]。僧伽的戒律,如國家的法律,人人有尊重與遵守的義務。如違犯了,如極其嚴重,是不容許懺悔的,逐出僧團(如世間的「死刑」),不再是僧伽的一員。如不太嚴重的,准予依律懺悔。如不承認過失,不肯懺悔的,那就擯出去,大家不再與他往來、談論(如世間的「流刑」),但還是出家弟子。什麼時候真心悔悟,請求懺悔,就為他依法懺悔出罪。犯過失而可以懺悔的,也輕重不等:犯重的,是僧殘(saṃghāvaśeṣa)。如犯重而沒有覆藏,自己知道過錯,當日請求懺悔的,要接受六(日)夜摩那埵(mānatva)的處分。處分的內容,主要是褫奪部分的權利(如世間的「褫奪公權」);坐臥到旁邊、下位去;尊敬比丘眾,並為大眾服務。如六夜中誠意的接受處分,就可以舉行出罪(阿婆呵那 āvarhaṇa)。如犯重而怕人知道,覆藏起來,或經同住者的舉發,或後來省悟到非法,請求准予懺悔,那就要加重處分了。覆藏多少天,先要受別住(波利婆沙 parivāsika)多少天的處分。別住以後,再經六夜的摩那埵,然後可以出罪。別住的處分,與摩那埵相同。犯僧殘罪的,要在二十比丘僧前,舉行出罪手續,然後回復了固有的清淨比丘(沒有罪了)身分。犯過失而比較輕的,或在(四人以上)僧中,向一比丘說罪(悔);或但向一比丘說。也有所犯極輕的,自心呵責、悔悟就可以了。釋尊為比丘眾制定的懺悔法,是在道德感化中所作的法律處分。如經過合法的出罪手續,就回復清淨比丘身分,正如受了世間的法律處分——徒刑、罰鍰等,就不再有罪一樣。在僧伽制度中,舉發別人的過失,是出於慈悲心,因為唯有這樣,才能使他清淨,如法修行。除極輕的「心悔」外,犯者都要在大眾或一人之前,陳說自己所犯的過失(以誠意知罪為要)。懺悔以後,人人有平等自新的機會,旁人不得再提起別人從前的過失,諷刺或歧視。如諷刺、歧視已懺悔的人,那就是犯了過失。僧伽中沒有特權,實行真正的平等、民主與法治,依此而維護個人的清淨、僧伽的清淨。「佛法」中懺悔的原始意義,如佛教而是在人間的,相信這是最理想的懺法!
出家的應依律制而行,有所違犯的(犯 āpatti,或譯為罪[3]),是應該懺悔的。如一般的十不善業,那是罪惡的,不論你受戒與不受戒,在家或者是出家,這是損他的,就是不善業。但釋尊所制的戒律,不只是這類不道德的不善業,還有違犯生活準則、團體規律的;有些是為了避免引起當時社會的誤會——「息世譏嫌」而制定的。為了維護和、樂、清淨的僧伽(對外增進一般人的信仰,對內能安心的修證,達成「正法久住」世間的目標),制定了種種戒律,凡出家「受具」而入僧的,有遵守律制的當然義務,如人民對國家頒布的法律,有遵守的義務一樣。在佛法中出家修行,是難保沒有違犯的。如犯了而覆藏過失,沒有懺悔,那無慚無愧的,可以不用說他。有慚愧心而真心出家修行的,會引起內心的憂悔、不安,如古人所說的「內心負疚」、「良心不安」那樣。這不但是罪,更是障礙修行的。所以僧制的懺悔,向大眾或一人,陳說自己的過失,請求懺悔(就是請求給予自新的機會)。如法懺悔出罪,就消除了內心的障礙,安定喜樂,能順利的修行,所以說「有罪當懺悔,懺悔則安樂」[A20]。律制的懺悔,不是一般想像的懺悔宿業,而是比丘對現行違犯的懺悔。為解脫而真心出家修行的,有了過失,就如法懺悔——向人陳說自己的違犯。在僧伽內,做到心地質直、清淨,真可說「事無不可對人言」。如法精進修行,即使出家以前罪惡累累,也不妨道業增進,達到悟入正法,得究竟解脫。這是「佛法」中「作法懺」的真意義。
「懺悔業障」的業,梵語羯磨(karma),是造作(也是作用)的意思。依「佛法」說,身體與語言(文字)的行為,是思(cetanā)心所所引發的。對於當前接觸的事物,怎樣去適應、應付?由意識相應的思(心所)審慮、決定,然後發動身體與語言的動作去應付,這就是身業與語業;內在思心所的動作,名為意業。身業、語業與意業,總名為「三業」。這種內心與表現於身、語的行為,佛也還是一樣,如「十八佛不共法」中,有「身業隨智慧行」、「語業隨智慧行」、「意業隨智慧行」——三業與智慧相應,一切是如法的善行。在這三業的造作中,如內心與貪、瞋、邪見等相應,損他或有損於自他的,表現於外的身業、語業,是不善業——惡業。如與無貪、無瞋、慚、愧等相應,利他或自他都有利的,表現於外的身業、語業,就是善業。這樣的善業與不善業的身語動作,為內心所表現的,所以名為表業(vijñapti-karman)。這種善惡業的行為,影響於他人——家庭、社會、國家(所以惡行要受國法的制裁),更深深的影響自己,在自己的身心活動中,留下潛在的力量。這種善惡的潛力,在「緣起」法中,名為「有」——存在的,也名為「行」——動作的。潛存於內在的善惡業,名為無表業(avijñapti-karman)。無表業在生死相續中,可以暫時不受「報」(新譯異熟 vipāka),但是在受報以前,永遠是存在的,所以說「業力不失」。眾生沒有真實智慧,一切受自我染著的影響而動作,善業與不善業,都是要感果報——異熟果的。善業感得人、天的樂報,不善業感地獄、畜生、餓鬼——三惡趣的苦報。眾生無始以來,不斷的造業,或輕或重,或善或不善。過去的無邊業力,感報而消失的是少數,現在又在不斷的造業。眾生無始以來所造的業,實在是多得無數無量。好在善惡業力在彼此消長中,強有力者感得未來的果報(「強者先牽」)[A21],所以大可不用擔心過去的多少惡業,重要的是現在的多作善業;善業增長了,那就惡消善長,自會感到未來的樂報。不過,過去的業力無量無邊,現在又不斷的造作,即使是來生生在人間、天上,報盡了還有退墮惡趣的可能。要怎樣才能徹底的解脫生死流轉呢?這是說到佛法的主題了。招感生死果報的業力,為什麼會造作?如來與阿羅漢等,也有身語意業,為什麼不會感報?原來業力是從因緣生的,如沒有薩迦耶見(satkāya-dṛṣṭi)為本的煩惱(kleśa),就不會造成感生死報的業;已有的業,如沒有煩惱的助成,也不會招感生死的果報。煩惱對於善惡業,有「發業」、「潤生」的作用,所以如煩惱斷了,就不會再造新業;過去舊有的無邊業力,也就失去了感報的可能性。在「佛法」中,當然教弟子不可造惡業,但對過去無量無邊的善不善業,是從來不用擔心的;值得佛弟子注意的,是怎樣修行以斷除煩惱,體見真諦。見真諦,斷煩惱,生死苦也就解脫了,如《雜阿含經》卷三一(大正二.二二四中)說:
「正見具足世尊弟子,見真諦果,正無間等(現觀),彼於爾時,已斷已知,斷其根本,如截多羅樹頭,更不復生。所斷諸苦(報),甚多無量,如大湖水;所餘之苦,如毛端渧水。」[4]
過去所造能感生死苦報的業,多得是難以數量的。具足正見的佛弟子,如能現觀真諦(如四真諦),就斷薩迦耶見(或譯「身見」)等而截斷了生死的根本。過去無量無邊的業,因煩惱斷而失去了感果的可能性,僅剩七番人天往來(生死);如大湖水乾了,僅剩一毛端的水滴。依經說,最多七番生死(如繼續進修,現生就可得究竟阿羅漢果),一定要究竟解脫的。如經說:「如實觀察已,於三結斷知。何等為三?謂身見、戒(禁)取、疑。是名須陀洹(果),不墮惡趣,決定正向三菩提,七有天人往生,究竟苦邊。」[5]
比丘眾犯了戒,如覆藏而沒有懺悔(說罪),內心會憂悔不安,罪過更深,如臭穢物而密藏在甕中,得不到太陽、空氣,那會越來越臭的。所以犯戒的發露懺悔,出罪清淨,就不致障礙聖道的進修,但不是說罪業已消失了。出家弟子在修學過程中,對於惡業,除了謹慎不犯外,犯了就要懺悔,努力於聖道的進修就是。如頌說:「若人造重罪,修善以滅除,彼能照世間,如月出雲翳。」[6]這是初期「佛法」對於惡業的態度。在惡業中,有極重的惡業,被稱為業障。《大毘婆沙論》引經說:「若諸有情成就六法,雖聞如來所證所說法毘奈耶,而不堪任遠塵離垢,於諸法中生淨法眼。何等為六?一、煩惱障,二、業障,三、異熟(報)障,四、不信,五、不樂(欲),六、惡慧。」[7]所引經文,與《增支部.六集》相同[8]。依據這一經文,後來有煩惱障(kleśâvaraṇa)、業障(karmâvaraṇa)、異熟障(vipākâvaraṇa)——三障的名目。有了這三障中那一障,雖然聽聞正法、修行,不可能悟入正法,離塵垢(煩惱)而得解脫。業障的內容,是五種無間(ānantarya)罪業,通俗的稱為「五逆罪」:一、害母,二、害父,三、害阿羅漢,四、破僧,五、惡心出佛身血。殺害父、母,是世間法中最重罪。殺害阿羅漢,阿羅漢是究竟解脫的聖者。破僧,如提婆達多(Devadatta)那樣,不但使僧伽分裂破壞,還是叛教。惡心出佛身血,如提婆達多的推石壓佛,傷到了佛的足趾而流血。害阿羅漢,破僧,出佛身血,是出世法中的最重罪。有了業障的任何一種,等到此生終了,沒有可以避免的,決定墮入地獄,所以名為無間業。業力在善惡消長中,來生不一定受報的(不是消失了),但無間罪是決定的。這[A22]裡有一實例,是在家弟子的無間業,如《沙門果經》說:阿闍世王(Ajātaśatru)曾犯殺父奪位的逆罪,內心憂悔不安。晚上來見佛,佛為王說法,王悔過歸依。佛對阿闍世王說:「汝迷於五欲,乃害父王,今於賢聖法中能悔過者,即自饒益。吾愍汝故,受汝悔過。」阿闍世王回去後,佛對比丘們說:「若阿闍世王不殺父者,即當於此坐上得法眼淨;而阿闍世王今自悔過,罪咎損減,已拔重咎。」[9]阿闍世王沒有能悟入正法,就是受到殺父重業的障礙。業障,「障」的本義如此。然有業障而能悔過,到底是好事,阿闍世王聽佛說法,還是有所得的。大眾部(Mahāsāṃghika)的《摩訶僧祇律》說:「世尊記王舍城韋提希子阿闍世王,於聲聞優婆塞無根信中,最為第一。」[10]與大眾部有關的《增壹阿含經》,說一切有部(Sarvāstivādin)的《毘奈耶》,都說到阿闍世王聞法得無根信(amūlakayā-śraddhā)[11]。無根信,可能是有信心而還不怎麼堅固的。犯極重惡業,聽法、懺悔,還是有利益的。無間業的力量削弱了,來生是否還要墮地獄?《阿闍世王問五逆經》說:「摩竭國王雖殺父王,彼作惡命終已,當生地獄,如拍毱(球);從彼命終,當生四天王宮。」[12]這是說:雖已悔過,地獄還是要墮的;不過墮到地獄,很快就脫離地獄,如拍球一樣,著地就跳了起來。大乘的《阿闍世王經》說「阿闍世所作罪而得微輕」[A23];「阿闍世雖入泥犁(地獄),還上生天」[13]。這可見(無間)業障的墮地獄,是決定的,不過懺悔以後,業力輕微了,很快會從地獄中出來。業障的懺悔,「佛法」中起初是這樣說的。
第二節 「大乘佛法」的懺悔說
在重信的大乘教典中,「懺悔業障」已成為修行的方便。「大乘佛法」所說的懺悔,有了不少的特色,如:
一、向現在十方佛懺悔:上節,已說明了僧伽內部所遵行的懺悔;在家眾又應怎樣的懺悔呢?一般在家人,如所作所為而屬於罪過的,有國家法律的制裁、(社會及)宗族慣例的處分,佛教是無權過問的。如歸依三寶,成為佛的弟子,就應受佛教的約束。歸依三寶是信,有正信就應有良好的行為,這就是近事(upāsaka)的五戒。這是說:在歸依三寶的當下,就是受了五戒(起初可能還沒有制立五戒,但受三歸的,自然會有合理的行為)。五戒是:「不殺生」,以不殺人為主。「不偷盜」。「不邪淫」,凡國法及民俗所不容許的男女性行為,一律禁止。「不妄語」,主要是不作假見證。違犯這四戒的,也必然違反國法與民俗的習慣。佛弟子正信三寶,當然不可違犯,不過更嚴格些。佛法是以智慧為本的,所以「不得飲酒」,養成清明的理性,以免情意昏亂而喪失理智。但在佛法的流傳中,可能為了佛教的推廣,受戒的尺度顯然的放寬了(也可說佛弟子的品質降低了),這就是:歸依三寶的,可以不受戒;受戒的,可以受一戒、二戒,到具足五戒。這是大眾部(Mahāsāṃghika)所傳的,如《摩訶僧祇律》、《增壹阿含經》說[1]。佛教也就分為:歸依了就受五戒、歸依可隨意受戒的兩大流[2]。
五戒是「盡形壽」——終身受持的,如違犯了,又怎樣懺悔呢?在家弟子中,又有近住(upavāsa)的八支齋戒,一日一夜中近僧伽而住,過著近於出家的清淨生活。近住戒雖是短期的,也不能說決定不會違犯,如犯了又怎樣的懺悔?釋尊的在家弟子,雖名為優婆塞眾、優婆夷眾,是自由的信奉佛法,沒有出家眾那樣的獨立組織,也不像西方神教那樣的將信眾納入組織。在家弟子犯戒的,懺悔是自動自發的懺悔;所犯雖有輕有重,但沒有僧伽內部那樣的不同懺悔法。《雜阿含經》說:有尼犍(Nirgrantha)弟子,想難破釋尊的佛法,經釋尊解答,尼犍弟子就向佛悔過:「世尊!我今悔過!如愚如癡,不善不辯,於瞿曇所不實欺誑,虛說妄語。」[3]如上所說,阿闍世王(Ajātaśatru)向佛懺悔殺父的罪惡。這都是如來在世時,向佛懺悔的實例。向佛懺悔,沒有佛就向出家眾懺悔,應該是沒有問題的。
依經論所說,三歸當下就是受戒,所以說三歸、五戒時,懺悔的意義不明顯,但受近住——八支齋戒的,與懺悔有密切關係。佛教有布薩(poṣadha)制度,半月、半月,僧眾舉行集會,布薩、說波羅提木叉(deśanā-prātimokṣa)。其實,半月、半月,斷食而住於清淨行,名為優波沙他(upāvasatha 即布薩),源於印度吠陀(Veda)的祭法。釋尊時,印度一般神教,都有於「月八日、十四日、十五日」[A24](半月、半月,即六齋日),舉行布薩集會的宗教活動;佛教適應世俗,也採取了布薩制。起初,釋尊成佛十二年內,只說「善護於身口」偈,名為布薩[4]。後來漸漸分別了,大抵在六齋日,信眾們來會,為信眾們說法,信眾們受八支齋戒(就是布薩)[5];半月半月晚上,僧眾自行集會布薩,說波羅提木叉(俗名「誦戒」)。布薩,玄奘義譯為「長養」,義淨義譯為「長養淨」。《根本薩婆多部律攝》解釋為「長養善法,持自心故」,「增長善法,淨除不善」,與《毘尼母經》的「斷名布薩」、「清淨名布薩」,大意相同[6]。古人意譯為「齋」,最為適當;「洗心曰齋」,布薩本為淨化自心的宗教生活。八支齋戒的授受,《增壹阿含經》這樣說[7]:
1.「善男子、善女人,於八日、十四日、十五日,往詣沙門若長老比丘所,自稱名字,從朝至暮,如阿羅漢持心不移。」
2.「若有善男子、善女人,於月(八日、)十四日、十五日,說戒持齋時,到四部眾中,當作是語:我今齋日,欲持八關齋法,唯願尊者當與我說之!是時四部之眾,當教與說八關齋法。」
布薩(齋)日,到「沙門,若長老比丘所」,或說「到四部眾中」,事實是一樣的。在家弟子受八關齋法,是在在家二眾、出家二眾——「四部眾」(即「七眾」)中舉行的;但教說戒的,是「比丘」、「尊者」。這如出家受具足戒,雖由戒師(三人)傳授,而實「戒從大眾得」[A25](是大眾部義),戒是在壇諸師授與的。同樣的,在家受八支齋戒,雖由「比丘」、「尊者」教說,而在四眾中舉行,也就是從四部眾得來的。在會的四部眾,一定是受盡形壽戒的(五戒也是盡形壽持)。《大毘婆沙論》說「從七眾受皆得」,就是這個意義[8]。《增壹阿含經》說:受八關齋戒的,教授者(「尊者」)先教他懺悔,然後為他說八關齋戒[9]。依《大智度論》,先受三歸依,其次懺悔,然後說八戒及「不過中食」。論上說:「我某甲,若身業不善,若口業不善,若意業不善,……若今世,若過(去)世,有如是罪,今日誠心懺悔。身清淨,口清淨,心清淨,受行八戒,是則布薩。」[10]失譯的《受十善戒經》所說的受八戒法,也是先歸依,次懺悔,後受戒。戒是在「大德」、「和上」前受的,而懺悔是「今於三世諸佛、阿羅漢前,和上僧前,至誠發露,五體投地,懺悔諸罪,是名行布薩法」[11],已有大乘懺悔的意義。在家弟子的懺悔與受(八)戒,通常是六齋日在四部眾中,由出家大德來教說的。但近住(八)戒的流布,顯然演變到可以從受盡形壽戒的在家弟子受,所以《大毘婆沙論》說「從七眾受皆得」。西元三、四世紀間造的《成實論》,竟說「若無人(可作師)時,但心念、口言:我持八戒」,就是受戒了[12]。這一攝化在家弟子的八戒,在佛教傳宏中,某些部派是相當寬的,達到可以離出家眾而懺悔受戒的地步(可說是「在家佛教」的先聲)。這一演變,應該是由於事實上的困難。例如年紀老了,想受近住戒,卻不能到寺院中去。那就變通為從受盡形壽(五)戒的在家弟子,或「心念、口言」的受持八戒,也就不必向僧眾懺悔了;在十方佛現在的信仰流行中,大乘就向十方佛懺悔——這是一項最可能的原因。出家眾方面,一向是在僧團中依法懺悔,但也有困難的情形發生。如犯僧殘(saṃghāvaśeṣa)罪的,不敢覆藏,意願發露懺悔。但犯僧殘的,要有二十位清淨比丘,如法舉行出罪羯磨,才能回復清淨。可是,有些地方,出家眾不多,無法舉行出罪。尤其是教團在流行中,有些是品質越來越有問題,要集合二十位清淨比丘,也真是不太容易。在「律」中,也說到可以暫時擱置,等因緣和合時,再舉行出罪。但僧團可以暫時擱置,而犯戒者內心的罪惡感,是無法消除的,這不是有心懺悔而懺悔無門嗎?出家眾捨僧團而向佛——十方佛懺悔,這是最可能的原因了!《法鏡經》(大正一二.一八下)說:
「時世無佛,無見經者,不與聖眾相遭遇,是以當稽首十方諸佛。」[13]
《法鏡經》在說「三品法」——懺悔、隨喜、勸請時,說到禮十方佛。為什麼禮敬十方佛?因為「時世無佛」,佛已涅槃了;雖有佛(遺體)舍利塔,但只能使人供養作福。「無見經者」,沒有通達經義而為人宣說的。「不與聖眾相遭遇」,沒有遇到四雙八輩的聖僧。在這佛滅以後,正法衰微,出家眾徒有形儀的情形下,恰好十方佛現在說流行,也就自然向十方佛禮敬而修懺悔等行了。
二、懺悔今生與過去生中的惡業:懺悔的本義,是對自己這一生所作惡業,知道錯了,請求懺悔。出家與在家的懺法,雖略有不同,但無論是「制教」——律,「化教」——(阿含)經,都是懺悔這一生——現生所作的惡業。「大乘佛法」的懺悔,不只是今生,懺悔到無始以來所作的惡業[14]。一般熟悉的《普賢菩薩行願讚》(大正一〇.八八〇上、中)說:
「我曾所作眾罪業,皆由貪欲、瞋恚、癡,由身、口、意亦如是,我皆陳說於一切。」
「禮拜、供養及陳罪,隨喜功德及勸請,我所積集諸功德,悉皆迴向於菩提。」
《普賢行願讚》是唐不空(Amoghavajra)所譯的。在「四十華嚴」中,「我曾所作」譯為「我昔所造」,長行作「我於過去無始劫中」;「陳說」與「陳罪」,都譯作「懺悔」或「懺除」[15]。可見《華嚴經》十大願中的懺悔,是懺悔到無始以來的惡業;「陳罪」與「陳說」,還是「說」罪——發露不敢覆藏的古義。無始以來,每一生中都曾造作惡業(也造有善業),在佛法中是公認的。但過去到底造了些什麼罪?一般人是誰也不會知道的。不知道造些什麼罪,那又怎樣懺悔呢?《普賢行願讚》總括的說:一切惡業,不外乎貪、瞋、癡(總攝一切)煩惱所引發,依身、語、意而造作,所以在十方佛前,就這樣的發露陳說——懺悔了。初期的大乘懺悔法,如《佛說舍利弗悔過經》,懺悔法,是在十方佛前陳說的。先說犯罪的原因是為貪、瞋、癡煩惱所逼,就是煩惱所發動;不知道佛、法、僧;不知道是善是不善。其次,發露陳說自己無始以來的惡業,內容為[16]:
1.惡心出佛身血、謗正法、破僧、殺阿羅漢、殺父、殺母。
2.十不善業道——自作、教他作、見作隨喜。
3.罵詈誹謗、斗秤欺誑、惱亂眾生、不孝父母。
4.盜塔物、盜僧物、毀佛經戒、違逆和尚與阿闍黎。
5.毀辱三乘人、惡口毀佛、法說非法、非法說法。
1.是最重的五無間罪,「大乘佛法」多一毀謗經法的重罪。如《大智度論》說「聲聞道中,作五逆罪人,佛說受地獄一劫。菩薩道中,破佛法人,(佛)說此間劫盡,復至他方(地獄)受無量罪」[17],如《大品般若經》(四一)〈信毀品〉所說。2.十不善業道,是世間最一般的惡行。3.是世間的惡行。4.是出家人在佛教內所犯的惡業。5.一般人對佛、法、僧的毀謗破壞。這些無始以來所作的惡業,其實就是當時大乘佛教所面對的(教內教外的)種種罪惡。現在十方世界有佛,所以向十方佛發露懺悔。自己雖見不到十方佛,十方佛是知者、見者,知道自己的罪惡,自己的發露,也能受自己的懺悔。懺悔是希望「淨除業障」(經名《滅業障礙》[A26]),「願以此罪,今生輕受」[A27];以後不墮三惡道,不生八難(應譯為「八無暇」),能在人間(天上)修學佛道。
大乘懺法,是日三時、夜三時——每天六次的在十方佛前懺悔。「佛法」的本義,只懺悔現生所作的惡業,隨犯隨懺,勿使障礙聖道的修行(僧伽內部,更有維護僧伽清淨的意義),過去生中所作的惡業,可說是不加理會的。重要的是現生的離惡行善,降伏、斷除煩惱。如煩惱不起、降伏、斷除,身、語、意三業一定清淨,能修善以趣入聖道;趣入聖道,那過去的無邊業力,一時失卻了感報的可能性。「大乘佛法」的易行道,特重懺悔無始以來的惡業(主張離煩惱根本的我法二執的,是智證的大乘),與「佛法」有著非常不同的意義。雖然能真誠懺悔的,時時懺悔的,改往修來,也有離惡行善的作用,然從佛法思想發展來說,這是值得重視的,可能是佛教界業報說的發達。本來,「四諦」說中,集諦是生死(流轉)苦的因緣,內容是「愛」,或說是「無明」與「愛」,這都是以煩惱為生死苦的因素。「緣起」說也是這樣,被解說為業的,是「行」(福行、非福行、不動行)與「有」。《雜阿含經》(「修多羅」)只說到「十善業」與「十不善業」。《中阿含經》與《增壹阿含經》,已大大的分別解說了。如《中阿含經》的《鸚鵡經》、《分別大業經》,不但說業感總異熟(報)——生人、生天等,還論到同樣的人間,有貧富、壽夭等,都是由於業報的不同[18]。《雜阿含經》(「祇夜」)說到:摩訶男(Mahānāma)前生,慳吝無比,布施了又後悔;殺異母弟而奪他的財產。所以今生富有而不能受用;沒有兒子,死後產業歸公;還要墮落地獄[19]。又如《雜阿含經》(「記說」)中,勒叉那(Lakṣaṇa)見到種種不同的鬼,說到他們前生所作的惡業[20]。這種業報故事,非常流行;通俗傳布的「本生」與「譬喻」,也多說到前生與今生的業報關係。業報說,可說是印度文化主流的婆羅門(brāhmaṇa)教、東方的耆那(Jaina)教所公認的(與佛法的解說不同)。在業報說通俗流布中,一般信眾,可能帶一些宿命論的傾向。如西元二世紀來中國的安世高,自己說:前生晚年,「當往廣州畢宿世之對」;到了廣州,路逢一少年,就不明不白的被殺了。這一生中,「吾猶有餘報,今當往會稽畢對」。到了會稽,市上有亂,世高又被誤殺了[21]。像這類業報故事,多少有點宿命論傾向。面對世間的人際關係、經濟生活、身心病變等,如認為一切由過去業力來決定(忽略了現生因緣的影響),那就會感到自己的無能為力,但又想要去改善他。在「佛法」固有的懺悔制,及或說「一切業皆可轉故,乃至無間業亦可令轉」[22]的啟發下,就會意想到過去惡業的怎樣消解淨除——這應該是懺悔宿生惡業的思想來源。
「大乘佛法」的六時懺悔,是世俗迷妄行為的淨化。業,淨除惡業,是印度神教所共信的。有被稱為「水淨婆羅門」的,以為在(特定的)水中洗浴,可以使自己的眾惡清淨。如《瑜伽師地論》說:「妄計清淨論者……起如是見,立如是論:若有眾生,於孫陀利迦河沐浴支體,所有諸惡皆悉除滅。如於孫陀利迦河,如是於婆湖陀河、伽耶河、薩伐底(沙)河、殑伽河等中,沐浴支體,應知亦爾,第一清淨。」[23]論義是依據《雜阿含經》、《中阿含經》的。水淨婆羅門以為:「孫陀利河是濟度(得解脫)之數,是吉祥(得福德)之數,是清淨之數。若有於中洗浴者,悉能除人一切諸惡。」[A28]佛告訴他:「若人心真淨,具戒常布薩。……不殺及不盜,不婬、不妄語,能信罪福者,終不嫉於他。法水澡塵垢,宜於是處洗。……若入淨戒河,洗除眾塵勞,雖不除外穢,能[A29]祛於內垢。」[24]「佛法」是以信三寶、持戒(布薩)、布施、修定等來清淨自心,洗淨穢心(二十一心穢)與惡業的。從水中洗淨罪惡,得生天、解脫,是印度神教的一流。後代,似乎特重殑伽——恒河(Gaṅgā),如《大唐西域記》說:「殑伽河……彼俗書記,謂之福水。罪咎雖積,沐浴便除。輕命自沈,生天受福。死而投骸,不墮惡趣。揚波激流,亡魂獲濟。」[25]「水淨」的末流,真是迷信得到家了!淨除罪惡,不只淨除今生所作的,也是淨除與生俱來的罪惡。如猶太教以為:人的老祖宗犯了罪,從此子子孫孫,生下來就有罪惡。耶穌(Jesus)以前,就有呼籲人「悔改」,而從水得清淨的。耶穌從施浸者約翰(John)在約旦河(Jordan river)浸浴,而得到宗教的經驗。所以後來的基督教,信徒的悔改信神,要受「浸禮」(多數改用象徵的「洗禮」),以表示原罪的淨除。「浸禮」只一次(平時從祈禱中悔改),而印度的「水淨」者,卻是時常洗浴求淨的。如《方廣大莊嚴經》說:「或一日一浴,一日二浴,乃至七浴。」[26]每天多次洗浴,是為了淨除諸惡而達到解脫。《別譯雜阿含經》說:「具戒常布薩……法水澡塵垢。」[27]以善法來淨除內心垢穢,不是沐浴那樣嗎?受戒、布薩,是不離懺悔的。那麼六時懺悔,淨除無始以來的惡業,不是與一日多次沐浴求清淨有同樣的意義嗎?當然,大乘的六時懺悔,沒有那種從沐浴求淨的古老迷信了。向十方佛六時懺悔——淨除業障,可以解決業報說通俗發展所引起的問題,也適應、淨化了世俗「水淨」的迷妄行為——在「大乘佛法」興起中發展起來。
三、懺悔罪過涵義的擴大:業障(karmâvaraṇa),本是指五無間罪說的。犯了五無間罪,即使懺悔,現生也不可能悟入正法,所以名為業障。沒有歸信三寶以前,犯殺、盜等重罪;歸依或出家的,如違犯佛所制的戒律,對修行也是有障礙的。所以〈普賢行願品〉所說的「懺悔業障」,不限於五無間罪,而是廣義的,通於一切不善業。懺悔是犯罪——造作不善業者的發露懺悔,所以懺悔是對不善業而說的。但在六時懺悔的流行中,懺悔有了進一步的擴張,不再限於業障了,如隋闍那崛多(Jñānagupta)共笈多(Dharmagupta)譯的《大乘三聚懺悔經》(大正二四.一〇九一下)說:
「是眾生等有諸業障,云何懺悔?云何發露?謂煩惱障、諸眾生障、法障、轉後世障,云何懺悔?云何發露?」
這是懺悔五種障——業障、煩惱障、眾生障、法障、轉後世障。同本異譯的,安世高所譯《舍利弗悔過經》,沒有說到;梁僧伽婆羅(Saṃghavarman)譯的《菩薩藏經》,也沒有說到,只說「從無始生死以來所造惡業,為一切眾生障礙」;「欲得於一切諸法清淨無有障礙,應當如是懺悔諸惡業障」[28]。但五種障說,古來就已有了。如西晉竺法護(Dharmarakṣa)譯的《文殊悔過經》說:「以此功德,自然棄除五蓋之蔽。」[29]同時的聶道真所譯《三曼陀跋陀羅菩薩經》,立〈五蓋品第一〉,經文說:「一切諸罪蓋、諸垢蓋、諸法蓋悉除也。」[30]蓋,顯然是障的異譯。罪蓋是業障,垢蓋是煩惱障,法蓋是法障,雖只說三種,而法蓋與五障中的法障,無疑是相同的。與闍那崛多同時的那連提耶舍(Narendrayaśas),譯出《日藏經》與《月藏經》,有四障說[31]:
1.「彼人所有無量生死恒沙業障、眾生障、法障、煩惱障,能障一切善根,未受、未盡、未吐者,如是等業皆悉滅盡。」
2.「一切業障、煩惱障、法障,罪業皆盡,惟除五逆、破毀正法、誹謗聖人。」[A30]
3.「彼諸天、龍乃至迦吒富單那,向彼菩薩摩訶薩邊,懺悔業障、眾生障、法障、煩惱障。」
在以上三文中,除第二外,都說懺悔四種障。四障就是五種障中的四障,五障與四障的意義,可能眾生障是異熟(報)障,法障指修學大乘法的障礙,雖意義不明顯,但有煩惱障(kleśâvaraṇa)在內,是確然無疑的。煩惱,怎麼也可以懺悔呢?我以為:這是西域變了質的佛法。竺法護與聶道真,是西元三世紀後半世紀的譯師。法護世居燉煌,「隨師至西域,遊歷諸國。……大齎胡經,還歸中夏。」[32]護公所譯的經本,是從西域來的。闍那崛多與那連提黎耶舍,是西元六世紀中後的譯師。所譯的經本,是「齊僧寶暹、道邃、僧曇等十人,以武平六年,相結同行,採經西域。往返七載,將事東歸,凡獲梵本二百六十部」[33],也是從西域來的。從西元三世紀到六世紀,從西域來的經本,都有懺悔四障、五障說,所以四障、五障說,決非偶然的誤譯。佛經從北印度而傳入西域,西域的文化低,對佛法的法義,缺少精確的認識,如佛法初傳我國,漢、魏、晉初期,對佛法的誤解很多。西域流行的佛法,強調通俗的懺悔,因誤傳誤,演化出懺悔三障、四障、五障的異說。印度所傳的正統論義,是沒有這種見解的。經本從西域來,推定為西域佛教的異說,應該是可以採信的。後魏北印度三藏菩提流支(Bodhiruci),譯出《佛名經》十二卷。有人擴編為三十卷,也就是敍列一段佛名(加上經名、菩薩名),插入一段文字;每卷末,附入偽經《大乘蓮華寶達問答報應沙門經》一段。插入的懺悔文,文章寫得相當好,如說:「然其罪相,雖復無量,大而為語,不出有三。何等為三?一者煩惱障,二者是業障,三者是果報障。此三種法,能障聖道及以人天勝妙好事,是故經中目為三障。所以諸佛菩薩教作方便懺悔,除滅此三障。」「如此懺悔,亦何罪而不滅,亦何障而不消!……經中導言:凡夫之人,舉足動步,無非是罪。……此三種(障)法,更相由籍,因煩惱故所以起惡業,惡業因緣故得苦果,……第一先應懺悔煩惱障。」[34]這不是譯出的經,是中國人纂集編寫的懺法。《麗藏本》附記說:「心知偽妄,力不能正,末法之弊,一至於此,傷哉!」[35]懺悔三障,是這部《佛名經》所明說的。西域流行的妄說,影響中國佛教,極其深遠!
以上是所懺悔法的擴大,還有能懺悔法的擴大,如智者大師《摩訶止觀》的「五悔」。五悔是:懺悔、勸請、隨喜、迴向、發願。前四事,如《舍利弗悔過經》,也就是《十住毘婆沙論》所引的經說,易行道的四事,加發願,而稱之為五悔。懺悔只是一事,智者以為「懺名陳露先惡,悔名改往修來」(中國自己的解說,與原義不合),所以總名為五悔——「行此懺悔,破大惡業罪;勸請破謗法罪;隨喜破嫉妬罪;迴向破為諸有罪」(沒有說發願破什麼罪)[36]。「悔」的本義是「說」,是陳說己罪;智者解說為「改往修來」,意義通泛不切。修行善法的,一定會對治(破)不善,如稱為「悔」,那一切善行都是悔了。在習慣用語中,悔就是懺悔,於是易行道的方便,除念佛往生淨土外,幾乎都統一於懺悔了。近代中國的通俗佛教,難怪以經懺佛事為代表了。
罪業——不善業,真的可依懺悔而除滅嗎?龍樹(Nāgārjuna)有明確的說明,如《十住毘婆沙論》卷六(大正二六.四八下——四九上)說:
「我不言懺悔則罪業滅盡,無有報(異熟)果;我言懺悔罪則輕薄,於少時受。是故懺悔偈中說:若應墮三惡道,願人身中受。……又如阿闍世害得道父王,以佛及文殊師利因緣故,重罪輕受。」
依《十住毘婆沙論》意,懺悔業障,並不能使罪消滅了,只是使罪業力減輕,「重罪輕受」。本來是要在來生或後後生中受重報的,由於懺悔善,現在人中輕受,重罪業就過去了。《金剛般若經》說:「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讀誦此經,若為人輕賤,是人先世罪業應墮惡道,以今世人輕賤故,先世罪業則為消滅。」[37]讀誦經典而能消(重)罪業,與《大毘婆沙論》意義相同。不過,後起的經典極多,取意不同,有些是不能這樣解說的。
第三節 稱名念佛除業障
「念佛三品」,是晝夜六時,在十方佛前進修的。對佛的稱名、憶念、禮拜,就是念佛(buddhânusmṛti)。信佛、念佛,以佛為理想,淨除一切業障,隨喜,勸請,迴向於佛道,是廣義的念佛法門,容易往生淨土,不退菩提心而決定成佛。在流傳中,念佛是通俗化(及深化)的,除業障(karmâvaraṇa)是重要的一項,這[A31]裡略為敍述。
「念佛三品」,泛說十方現在一切佛。在一般信眾心目中,雖確信十方有佛,偶而說到某方某某佛,對十方佛現在來說,不免抽象而缺乏親切感。所以大乘經中,舉出十方十佛的名字,作為稱名、憶念、禮拜的對象,可以除業障而得不退等功德,如《十住毘婆沙論》卷五(大正二六.四一中)說:
「或有以信方便易行疾至阿惟越致(不退轉)者,如偈說:東方善德佛,……上方廣眾德(佛),如是諸世尊,今現在十方。若人疾欲至,不退轉地者,應以恭敬心,執持稱名號。」
這是現在十方一切佛中,每一方舉出一佛的名號。善德等十方十佛,雖然後來不太受佛教界的注意,但在「大乘佛法」開展中,這可能是最早出現的十方十佛,受到重信行的大乘所尊重。如龍樹(Nāgārjuna)《十住毘婆沙論》,論到稱名憶念,首先說到了善德等十方佛。東晉佛陀跋陀羅(Buddhabhadra)所譯的《觀佛三昧海經》,說到東方善德佛等的本行——一師九弟子,以「往詣佛塔,禮拜佛像,……說偈讚歎」因緣,現在十方成佛;又說觀十方佛——東方善德佛等。劉宋曇摩蜜多(Dharmamitra)所譯《觀普賢菩薩行法經》,也說到「東方善德佛,……南方有佛名栴檀德」。梁僧伽婆羅(Saṃghavarman)所譯的《菩薩藏經》(《三品經》的異譯),也列有善德等十方十佛的名字(譯名略異)[1]。這可見善德等十方十佛,在初期的信行大乘中的重要了。這是出於《寶月童子所問經》的,如趙宋施護(Dānapāla)所譯《大乘寶月童子問法經》說「若有眾生,經剎那間至須臾之間,聞我十佛名號,聞已恭敬受持、書寫、讀、誦、廣為人說,所有五逆等一切罪業悉皆消除;亦不墮地獄、傍生、焰魔羅界(鬼趣);於無上正等正覺,速得不退」;「聞此十佛名號,恭敬受持、書寫、讀、誦,信樂修行,所有無量無邊福德悉得具足,三業之罪亦不能生」[2]。聞十方佛而「執持稱名號」,受持、讀、誦、為人說,五逆在內的一切罪業都可以消滅,一切福報都可以具足,速得不退。這樣的「念佛滅罪」,與佛前的懺悔罪業,多少不同。依經說,這是十方佛於過去為菩薩時「發願」如此。
聞佛名號而滅罪的經典不少,如元魏吉迦夜(Kiṅkara)所譯《佛說稱揚諸佛功德經》,廣說六方諸佛的名號與功德,例如[3]說:
1.「其有得聞寶海如來名號者,執持、諷誦,歡喜信樂,其人當得七覺意寶,皆當得立不退轉地,疾成無上正真之道,却六十劫生死之罪。」
2.「其有得聞寶成如來名號者,執持、諷誦,以清淨心歡喜信樂,却五百劫生死之罪。」
3.「其有得聞寶光明如來名者,(執)持、諷誦、讀,歡喜信樂,五體投地而為作禮,却二十萬劫生死之罪。」
這一類文句,經中著實不少,都是聞佛名號,以信心清淨,去執持、讀、誦的功德。原則的說,都「住不退轉,必得無上正真之道」的。所說「却╳╳劫生死之罪」,意思是說:在修行成佛的過程中,可以少經多少劫生死。這如釋尊在過去生中,七日七夜以一偈讚底沙佛(Tiṣya),超越了九劫。所以「生死之罪」,不一定是惡業,而是泛稱能感生死果報的有漏業。這部經特別稱讚阿閦佛(Akṣobhya),魔波旬(Pāpīyas)說:「寧使捉持餘千佛名,亦勸他人令使學之,不使捉持阿閦佛名。其有捉持阿閦如來名號者,我終不能毀壞其人無上道心。」[4]其實,一切佛功德是一致的。姚秦鳩摩羅什(Kumārajīva)所譯《千佛因緣經》與《稱揚諸佛功德經》,有同樣的意趣,如說「時,千聖王聞千佛名,歡喜敬禮,以是因緣,超越九億那由他恒河沙劫生死之罪」;「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聞是佛名,恒得值佛,於菩提心得不退轉,即得超越十二億劫極重惡業」[5]。晉竺法護(Dharmarakṣa)譯《佛說寶網經》,說六方諸佛的功德,也說:「聞彼佛名,信樂不疑,……越若干百千億姟生死之難,立在初學,疾逮無上正真之道[6]。」唐義淨譯《受持七佛名號所生功德經》也這樣說:「若有得聞彼佛名者,便超百千俱胝大劫生死長夜流轉劇苦。」[7]唐菩提流志(Bodhiruci)編譯的《大寶積經》(三四)〈功德寶花敷菩薩會〉,說十方十佛,東方名「無量功德寶莊嚴威德王如來,……受持彼佛名者,即能滅除六十千劫生死之罪」[8]。趙宋施護(Dānapāla)所譯《佛說大乘大方廣佛冠經》,說六方佛及六方佛的上首菩薩,也處處說到:「能稱念受持者,……當得不退轉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三十千劫中背於生死。」[9]宋曇無竭譯《觀世音菩薩授記經》說:「得聞過去金光師子遊戲如來,善住功德寶王如來名者,皆轉女身,却四十億劫生死之罪。」[10]上來所引經文,所說的「却」、「背」、「超」、「越」、「超越」,或者說「滅」生死罪業,意義是一樣的,都是由於聽聞佛的名號,信心清淨,受(執)持名號、讀、誦,因而發菩提心,「恒得值佛」,聞法修行,所以能不為生死業力所障礙,能決定不退轉於無上菩提的。「却生死業」與「不退菩提」,與念佛法門有著重要的關係。
「大乘佛法」時代,甚深的、難行的法門以外,重信的易行法門相當的流行,所以專說佛名的經典,不斷的傳出,所出的佛名非常多。竺法護譯出的《賢劫經》,就說了賢劫千佛的名字與因緣,因緣都是從見佛、供養、發心而來的,並說到:「若有聞(佛)名百一,斯等不久成佛正覺。」[11]不知是誰譯(或集)出的《過去莊嚴劫千佛名經》、《現在賢劫千佛名經》、《未來星宿劫千佛名經》,現在有兩種本子,一本以說佛名為主,一本於佛名中夾入懺悔詞,這顯然是經過中國佛弟子的增補。元魏菩提流支(Bodhiruci)譯出的《佛說佛名經》十二卷,可說集佛名的大成。這是從各種經中集出來的,所以也偶而(依經)這樣說:「若人受持、讀、誦是佛名,超越世間不可數劫。」「若善男子、善女人,十日禮拜、讀、誦是諸佛名,遠離一切業障,永滅諸罪。」[12]三十卷本的《佛名經》,是依據這部經,中國人編成的懺儀。隋闍那崛多(Jñānagupta)譯的《五千五百佛名神呪除障滅罪經》,八卷,說「四千七百二十五如來」,約在千五百五十佛到千七百五十佛間,說佛名與咒語。這應該本是《佛名經》,只是傳來的時代遲了些,在流傳中,為祕密行者附入了咒語,所以體例不能一致。諸佛名號的廣泛傳出,雖未必為甚深智證行者所重視,但重信的、易行的方便,在普及一般的信眾中,顯然是受到尊重信受的。從翻譯者來看,這主要是北印度與西域傳來的。
眾多如來名號的傳出,可以滿足十方三世諸佛的信念。但懺悔也好,除業障也好,得不退轉菩提也好,佛太多了,會使一般信眾無所適從的,於是有舉出特定的部分佛名,作為受持、懺悔對象的必要。如《大寶積經》(二四)〈優波離會〉(大正一一.五一五下——五一六中)說:
「舍利弗!若有菩薩犯波羅夷者,應對清淨十比丘前,以質直心殷重懺悔。犯僧殘者,對五淨僧殷重懺悔。若為女人染心所觸,及因相顧而生愛著,應對一、二清淨僧前殷重懺悔。」
「舍利弗!若諸菩薩成就五無間罪,犯波羅夷,或犯僧殘戒,犯塔,犯僧及犯餘罪,菩薩應當於三十五佛前,晝夜獨處,殷重懺悔。……眾罪皆懺悔,諸福盡隨喜,及請佛功德,願成無上智。」
「舍利弗!菩薩應當一心觀此三十五佛而為上首,復應頂禮一切如來,應作如是清淨懺悔。菩薩若能滅除此罪,爾時諸佛即現其身,為度一切諸眾生故,示現如是種種之相。」[13]
〈優波離會〉是闡明大乘律(毘尼 vinaya)的,竺法護初譯,名《佛說決定毘尼經》。唐不空(Amoghavajra)也譯出《佛說三十五佛名禮懺文》部分。戒律是與懺悔有關的,所以說到菩薩的懺悔。菩薩在僧中的懺悔,與「佛法」的律制不同。如犯波羅夷(pārājikā)的,律制是逐出僧團,不可懺悔的[14];而現在在十清淨比丘前,就可以懺悔出罪了。犯僧殘(saṃghāvaśeṣa)的,律制從二十清淨比丘出罪,現在有五清淨比丘就可以了。這是大乘的寬容精神,其實也是犯重戒的(菩薩)比丘越來越多,清淨比丘越來越少,不得不降低標準。如說一切有部(Sarvāstivādin)的律師們,也說犯波羅夷的一部分,不失僧格了[15]。對於菩薩(出家或在家的)所犯一切罪,別制大乘懺悔法:稱念三十五佛名字,「南無釋迦牟尼佛,……南無寶蓮花善住娑羅樹王佛」;於佛前懺悔、隨喜、勸請、(迴向),與《三品經》相近,而且也是為舍利弗(Śāriputra)說的。三十五佛中,以釋尊為首,初期的大乘行者,還沒有忽視這一世界的佛法根源。經說「菩薩若能滅除此罪」的,諸佛現身,現種種相,這所以被稱為「取相懺」。這不是稱佛名號、照本誦一遍就可以,這是要「一心觀此三十五佛」,「晝夜獨處,殷重懺悔」[A32],以諸佛現種種相,證明罪業的清淨。這是從「稱名」而引入「觀相」,也不太容易(但不能說是甚深法門)了。但世間總是引向通俗的,如《佛說三十五佛名禮懺文》末說:「五天竺國修行大乘人,常於六時禮懺不闕,功德廣多,文煩不能盡錄,但依天竺所行者略記之。」[16]這與《文殊發願經》等,為大乘行者所日常持誦,情形是一樣的。
宋畺良耶舍(Kālayaśas)所譯《觀藥王藥上二菩薩經》,主要是說藥王(Bhaiṣajyarāja)、藥上(Bhaiṣajyasamudgata)二位菩薩的功德與觀法。說到過去世的五十三佛——普光佛、……一切法常滿王佛。聽聞五十三佛名的,百千萬億劫不墮惡道;稱五十三佛名的,生生世世見佛;至心禮敬五十三佛的,能「除滅四重、五逆及謗方等(經),皆悉清淨;以是諸佛本誓願故,於念念中即得除滅如上諸罪」。經上(大正二〇.六六四上——中)說:
「若有眾生欲得除滅四重禁罪,欲得懺悔五逆、十惡,欲得除滅無根謗法極重之罪,當勤誦上(文所說)藥王、藥上二菩薩呪;亦當敬禮上(文所說須彌燈光明等)十方佛;復當敬禮過去七佛;後當敬禮五十三佛;亦當敬禮賢劫千佛;復當敬禮三十五佛;然後遍禮十方無量一切諸佛。晝夜六時,心想(觀想)明利,猶如流水(念念相續),行懺悔法,然後繫念念藥王、藥上二菩薩清淨色身。」
五十三佛,是過去佛,由於佛的「本願」,所以至心敬禮五十三佛的,有除滅罪業的功德。經上說到了出於〈優波離會〉的三十五佛,又有咒語,比〈優波離會〉的傳出,顯然要遲一些。雖說「懺悔」,實與三十五佛的懺悔法不同。「聞汝等二菩薩名,及聞我等十方佛名,即得除滅百千萬劫生死之罪」;「敬禮諸佛因緣功德力故,即得超越無數億劫生死之罪」[17];這是聞名、禮拜而能除滅生死罪,與懺悔的意義不切。五十三佛是過去佛,與《三品經》在現在十方佛前懺悔不同。經中廣明觀二位菩薩的清淨身相,一再說臨命終時隨意往生諸淨土,與畺良耶舍(禪師)的另一譯籍——《觀無量壽經》,性質相同。但中國古德,將三十五佛與五十三佛,綜合為同一「懺悔文」,一直流傳到現在。此外,還有二十五佛說,如《佛名經》中,佛為舍利弗說的,東方二十五佛名號:「誦念此二十五佛名,日夜六時,懺悔滿二十五日,滅四重、八禁等罪。」[18]不知這是依什麼經集出的,意義與上二部大同。說到「念佛滅罪」的教典極多,這[A33]裡略舉重要的而已。
在十方佛前,稱名、憶念、禮拜,修懺悔、隨喜等,是「信方便易行道」,從對僧伽的懺悔演化而來,是「自力」的廣義「念佛」法門。在過去或現在的十方佛前,禮拜、稱名、觀想等,能却多少劫的生死罪業,都由於佛的「本願」力,雖須要自己的禮拜、稱名、觀想,而實含有「他力」——佛力加持的意義。稱佛名號,如人的「呼天」、「叫娘」一樣,在一般人心中,極容易存有請求援助的意味。念佛的從「自力」而向「他力」發展,舉一例就可明白。上面曾引《大智度論》,由於大家稱念佛名,免除摩竭魚王的險難,理由是:魚王前生是佛弟子,所以聽見了「南無佛」的聲音就閉口,而免了一船人的被吞沒[19]。這一傳說,沒有「佛力救護」的意義,然對免難的故事來說,理由是不太圓滿的,如魚王前生而不是佛弟子,那稱念「南無佛」,不是就無效了嗎?這一佛教界的傳說,應有「他力」的意義,如高齊那連提耶舍(Narendrayaśas)所譯《大悲經》卷三(大正一二.九五七中——下)說:
「過去有大商主,將諸商人入於大海。到彼海已,其船卒為摩竭大魚欲來吞噬。……商主偏袒右肩,右膝著地住於船上,一心念佛,合掌禮拜,高聲唱言:南無諸佛,得大無畏者,大慈悲者,憐愍一切眾生者!如是三稱。時諸商人,亦復同時合掌禮拜,……如是三稱。爾時,彼摩竭魚聞佛名號、禮拜音聲,生大愛敬(心),得不殺心,時摩竭魚聞即閉口。阿難!爾時商主及諸商人,皆悉安隱,得免魚難。」
魚王聞佛名號,起不殺心,商人們免於死亡,這是佛力。《思惟要略法》說得更明確:「念佛者,令無量劫重罪微薄,得至禪定。至心念佛,佛亦念之。如人為王所念,怨家、債主不敢侵近。」[20]人念佛,佛也念人,就憑佛力的庇護而得到平安。這是明確的「他力」說,如以此義來解說念佛而免魚王之難的故事,不是更合理嗎?在「大乘佛法」的開展中,易行方便幾乎都「他力」化了。不只是念佛,也念菩薩,如《十住毘婆沙論》,敍述念十方十佛後,接著說:「阿彌陀等佛,及諸大菩薩,稱名一心念,亦得不退轉。」[21]大菩薩[22]是得無生法忍以上的,大乘經所說大菩薩,多數是他方世界來的;如是這一世界的,也是不可思議、信仰中的菩薩。菩薩未必有僧伽組織,但念菩薩就是念菩薩僧,也可說念未來佛。吳支謙譯《八吉祥神呪經》,與竺法護異譯的《八陽神呪經》,都附有八大菩薩[23]。失譯附「後漢錄」的《六菩薩名亦當誦持經》,趙宋法賢譯的《八大菩薩經》[24],都是念菩薩的短篇。
第五章 往生極樂淨土
第一節 彌陀淨土與三輩往生
菩薩在發心修行的過程中,不退菩提心(bodhi-citta)是最重要的。於菩提心得不退轉(avivartika),才能不斷進修,成就佛道。如退失了菩提心,那就是退轉——退入二乘,或退在五趣生死,那就不能成佛了。可是菩薩道廣大難行,容易退失,非怯劣眾生所能成辦,所以經說「往生淨土」的易行道。中國佛教界,說到「淨土」,似乎就是西方極樂世界;說到「往生」,就是往生西方——這表示了中國佛教界,對往生西方極樂淨土信仰的普遍、深遠。如依「大乘佛法」來說,十方的清淨國土,是無量無數的。「往生」,是死此往彼的一般用語,如往生天上、往生地獄。以「往生淨土」來說,「十方淨土,隨願往生」[A34],所以也並不等於往生西方極樂國土。然往生西方極樂,在大乘經中,有它獨到的意義,這才會形成中國淨土宗那樣的盛況。
十方的淨土雖多,然專說淨土的經典,並不太多。主要是東方不動——阿閦(Akṣobhya)佛的妙喜(Abhirati)淨土,西方阿彌陀(Amitābha)佛的極樂(Sukhāmatī, Sukhāvatī)淨土。大乘經中,說到這東、西二佛與二淨土的非常多,可說二淨土是旗鼓相當。但說東方阿閦佛土的,僅有《阿閦佛國經》一部(二種譯本),而說西方阿彌陀佛淨土的,有三部經,更多的譯本。差別的理由何在?阿閦佛淨土是重智證的甚深行,阿彌陀佛淨土是重信的易行道;在通俗普及的情況下,念阿彌陀佛往生極樂淨土的法門,當然要比阿閦佛淨土法門盛行得多了。其實,在中國佛教界,阿閦淨土法門,可說已經忘失了。
專明阿彌陀佛淨土的經典,漢譯的有三部。一、大本《阿彌陀經》,共存五種譯本,經考定為:1.《阿彌陀三耶三佛薩樓佛檀過度人道經》,二卷,(傳為吳支謙譯,)後漢支婁迦讖(Lokarakṣa)譯。2.《無量清淨平等覺經》,四卷,(傳為支婁迦讖譯,或作曹魏白延譯,)吳支謙譯。這二部,是二十四願的古本。3.《無量壽經》,二卷,(傳為曹魏康僧鎧譯,)晉竺法護(Dharmarakṣa)譯。4.編入《大寶積經》的〈無量壽如來會〉,二卷,唐菩提流志(Bodhiruci)譯。這二部,是四十八願本。《無量壽經》保存了「五大善」(五戒)及乞丐與國王的譬喻,可說是從二十四願到四十八願間的經本。5.《大乘無量壽莊嚴經》,三卷,趙宋法賢譯,是三十六願本[1]。二、小本《阿彌陀經》,有兩種譯本:1.《佛說阿彌陀經》,一卷,姚秦鳩摩羅什(Kumārajīva)譯。2.《稱讚淨土佛攝受經》,一卷,唐玄奘譯。小本雖不說阿彌陀佛的本願,也沒有說到三輩(九品)往生,然敘述極樂國土的依正莊嚴,而勸人念佛往生,簡要而容易持誦,所以最為流通。三、《佛說觀無量壽經》,一卷,宋畺良耶舍(Kālayaśas)譯。立十六觀,九品往生,是屬於觀相念佛的。
在十方佛淨土中,阿彌陀佛與極樂淨土的特勝,是在彌陀淨土法門集出時,表示了一項信念:一切佛中的阿彌陀佛,一切佛土中的極樂國土,是最殊勝的。阿彌陀佛初發心時,是世自在王(Lokêśvararāja)門下的出家弟子——法藏(Dharmākara)。法藏菩薩願求佛道,希望成佛時的國土,在一切佛國土中是最理想的。世自在王如來為他顯示了二百一十億佛國土(唐譯作「二十一億」;宋譯作「八十四百千俱胝」)。在這麼多的佛國土中,選取最理想的,綜合為一,從菩薩大行中,成就圓滿莊嚴的淨土。換言之,這不是某一淨土所可及的,這是集一切淨土莊嚴的大成,所以「令我為世雄,國土最第一」[A35]了。依菩薩大行而莊嚴佛土,成佛也就勝過一切佛,如初發大心時說:「於八方上下諸無央數佛中最尊。」[2]如來智慧光的殊勝,表示身光明第一,如說「阿彌陀佛光明最尊,第一無比,諸佛光明皆所不及也」;「阿彌陀佛光明姝好,勝於日月之明百千億萬倍。諸佛光明中之極明也!光明中之極好也!光明中之極雄傑也!光明中之快善也!諸佛中之王也」[3]!經中廣說諸佛的光明差別,極力讚揚阿彌陀佛為「諸佛中之王」,表示了阿彌陀佛第一的意境。依「佛法」說,諸佛的法身是平等的,而年壽、身光、國土等,是有差別的。依「大乘佛法」說,佛與佛是平等的,但適應眾生的示現方便,是可能不同的。這樣,阿彌陀佛與極樂淨土的最勝第一,雖不是究竟了義說,而適應世間(印度)多神中最高神的世俗心境,在「為人生善」意趣中,引發眾生的信向佛道,易行方便是有其特殊作用的!這可以說到佛的名號:阿彌陀([A36]Amitābha),[A37]其中 [A38]Amita 是「無量」的意思。無數無量,「佛法」是形容涅槃(nirvāṇa)的。與阿彌陀音聲相近的阿彌利哆([A39]amṛta),譯義為甘露,也是表示涅槃的。涅槃——現實生死的「彼岸」:「佛法」是究竟寂滅;「大乘佛法」是畢竟寂滅中,起不思議的妙用。據大本的古譯本,阿彌陀,(在一切無量中,)特重於光明的無量,所以也名阿彌陀婆(Amitābha),也就是無量光佛。如〈往生咒〉作「南無阿彌多婆耶,哆他伽多夜」(南無無量光如來);〈楞嚴咒〉作「南無阿彌多婆耶,跢他伽多耶,阿囉訶帝,三藐三菩陀耶」(南無無量光如來、應、正遍知);〈普賢行願品〉也說「速見如來無量光」[4]。光明(ābhā)與清淨(śubha)的音相近,所以古譯經名為《無量清淨平等覺經》。這都可以看出,無量光是阿彌陀——無量佛的主要意義。這使我們想起了東、西二大淨土:東方阿閦佛土,如旭日東升,象徵了菩薩的初發大心,廣修六度萬行,長劫在生死世間度眾生,而歸於成佛、入涅槃;是重智的。西方阿彌陀佛土,如落日潛暉,不是消失了,而是佛光輝耀於那邊——彼土(彼岸,也就是涅槃異名);重於佛德的攝受,重於信行。這所以極樂世界在西方;佛告阿難(Ānanda):「西向拜,當日所沒處,為阿彌陀佛作禮。」[5]十六觀中,初觀落日,「見日欲沒,狀如懸鼓」[6]。阿彌陀佛起初是重於無量光的,應有適應崇拜光明善神的世俗意義,但晉竺法護譯本以下,都作無量壽(Amitāyus)佛了。生命的永恒,是世間眾生所仰望的,所以有「長生成仙」、「永生天國」的宗教。無量光明——慧光普照與慈光的攝受,對一般信眾來說,不如無量壽,所以後代都改為「無量壽」了。小本《佛說阿彌陀經》(大正一二.三四七上)說:
「彼佛何故號阿彌陀?舍利弗!彼佛光明無量,照十方國,無所障礙,是故號為阿彌陀。又,舍利弗!彼佛壽命,及其人民,無量無邊阿僧祇劫,故名阿彌陀。」
鳩摩羅什的譯本,以阿彌陀——無量佛為本,綜合了無量光明與無量壽命,還是無量光在先。玄奘譯本及現存梵本,以無量壽在先而無量光在後,這是適應世俗所起的轉化。
阿彌陀佛因地,發二十四大願(或三十六願,或四十八願),建立清淨莊嚴的佛土。生在這佛國中的,有種種功德,特別是十方世界眾生發願往生阿彌陀佛國的,一定能往生極樂,當然是有條件的,也是有高低的。經有三輩往生說,各本略有出入,如下[7]:
上表所列的,A是漢、吳的古譯——二十四願本;B是晉譯,C是唐譯,都是四十八願本;D是趙宋譯的三十六願本。念阿彌陀佛而往生極樂世界的,A、B分上、中、下——三輩人;C、D沒有說「三輩」,但顯然也有高下的三類差別。依A本說:上輩是出家的,修菩薩道的;中輩是在家的,廣修供僧、建寺、起(佛)塔等供養功德,齋戒(五戒及八關齋戒)清淨的;下輩也是(在家)齋戒清淨的。三輩往生的,都是不貪不瞋、慈心精進的。所以分上、中、下三輩,在乎生前的智慧、福德不同,而戒行清淨,卻是一致的。B本大致與A本相同,但三輩都是發菩提心的。C本沒有說到出家與在家。三類人中,初是發菩提心而廣殖眾多善根的;中是多少修善根的;後是心住大乘,聞深法而信樂不疑的。依初後來說,中類也應是心住大乘,與B本相同。三類的差別,是廣殖善根、不廣殖善根、少少殖善根的不同。D本:初是對《阿彌陀經》的受持、讀、誦、書寫、供養,與「念法」的易行方便相同;中是發菩提心、持戒、饒益有情的;後是行十善的。晚出的經本,出入很大!但總之,三輩的高下,雖與念佛有關,而主要是由於生前的施、戒、慈、慧等德行的不同。小本《阿彌陀經》說「不可以少善根福德因緣得生彼國」[8],可說是簡化大本所說的金句!對於「念佛」(及極樂國土),A本上輩是「常念至心不斷絕」,中輩是「一日一夜不斷絕」,下輩是「一心清淨晝夜常念……十日十夜不斷絕」。中輩一日一夜不斷絕,下輩卻是十日十夜不斷絕,可能是譯文的不善巧!B本都是一向專念,而下輩說:「一向專意,乃至十念。」C本三類是:專念;不專念;「以清淨心向無量壽如來,乃至十念」[A40],與B本相同。從三輩的次第來說,下輩的「十念乃至一念」,比A本十晝夜說要合理些。D本通泛的說:「晝夜相續」、「憶念」、「晝夜思惟」。事實上,往生淨土品位的高下,由於生前的施、戒、慈、慧等功德的不同;而念佛多少能往生阿彌陀佛土,論理是不能限定時間的。如《佛說阿彌陀經》(大正一二.三四七中)說:
「善男子、善女人,聞說阿彌陀佛(淨土的依正莊嚴),執持名號,若一日,若二日,若三日,若四日,若五日,若六日,若七日,一心不亂,其人臨命終時,……即得往生阿彌陀佛極樂國土。」
念佛而能往生極樂淨土,是要「專念」、「繫念」的,而時間不一定。「若」是不定詞,也許一日(夜),或者二日、三日,能念到「一心不亂」(avikṣiptacitta——心不散亂的意思),就能臨終往生。事實上,有的一日、半日就可以,有的一年、十年了,還是不能「心不散亂」。總之,以念得「心不散亂」,為往生西方極樂國土的主要條件;而往生品位的高下,以生前的德行而差別。念(smṛti),是憶念、繫念。念為定(samādhi)所依;「心不散亂」,雖還不是達到禪定,但念到心無二用,淨念相續,心中唯有阿彌陀佛極樂國土的一念了。念是內心的憶念、繫念(可通於稱名、觀相),並不等於我國佛弟子所想像的口念(因而造了個「唸」字)。然口稱佛名,內心同時憶念,依稱名而導入「心不散亂」,那就是「稱名念佛」而可以往生極樂了。大本《阿彌陀經》的專念、憶念,是不限於稱名念佛的。小本《阿彌陀經》說「執持名號」,名號的梵語為 nāmadheya,所以是重於「稱名念佛」的。不知為什麼,玄奘譯 nāmadheya 為「思惟」,也許是不滿當時提倡的口頭散心念佛,而故意改為「思惟」吧!依上來所說,可見「一心念乃至十念」,是內心不散亂的念。王日休編寫的《大阿彌陀經》,說下輩「每日十聲念佛」[9],專在稱名的數目上著想,那是中國佛教的習俗,與印度的「大乘佛法」不合!
第二節 往生淨土的抉擇
這[A41]裡要論究幾個問題。一、往生極樂國土的,有沒有聲聞(śrāvaka)與緣覺(pratyaka-buddha)——二乘?世親(Vasubandhu)的《無量壽優波提舍願生偈》說:「女人及根缺,二乘種不生。」[1]這是依三十六願本說的,如說:「我得菩提成正覺已,所有眾生令生我剎,雖住聲聞、緣覺之位,往百千俱胝那由他寶剎之內,遍作佛事,悉皆令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2]這是說:極樂國土中,現住聲聞、緣覺位的,到處去作佛事,是一定要成佛的。然四十八願本中,雖說到沒有女人與六根殘缺不全的,卻明白說:極樂世界的聲聞與緣覺,數量是多得難以了知的[3]。在古譯二本中,處處說到「諸菩薩阿羅漢」。經說出入不同,是淨土思想的先後不同。早期的大乘經,說大乘法而含容二乘,如《般若經》「為諸菩薩摩訶薩眾宣示般若波羅蜜多」[A42],又說「或聲聞地,或獨覺地,或菩薩地,皆於般若波羅蜜多,應常聽聞,……如說修行」[4]。《佛說舍利弗悔過經》,是大乘的易行道,而經上說「欲求阿羅漢道者,欲求辟支佛道者,欲求佛道者」,都應日夜六時,向十方佛懺悔、隨喜、勸請,而迴向眾生成佛道[5]。發願往生極樂淨土,是大乘法,卻又說極樂國有無量無數阿羅漢。從佛法發展史來說,這是「大乘佛法」初興,傳統的聲聞教團強固,所以採取含容二乘的立場——阿羅漢是究竟的,但也應學習大乘,淨土中也有阿羅漢。等到大乘佛法興盛,信眾增多,那就要說二乘不究竟,二乘不生淨土,再就二乘也要迴心成佛了;對於淨土中的阿羅漢,要解說為佛、菩薩的示現了。這樣,遲出些的四十八願本,說三輩往生,都是發菩提心的;《阿彌陀經》說「欲生阿彌陀佛國者,是諸人等皆得不退轉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6],是合於大乘淨土法門發展傾向的。
第二問題是:有罪業的,能不能往生淨土?約現生說,從少到老,人那[A43]裡會沒有過失呢!善業與不善業,一直是不善業強就墮落,善業強就上升,在此消彼長、此長彼消的狀況中。古譯二本,似乎沒有提到這一問題,只是通泛的說五戒、十善,說要有怎樣淨善功德,依功德而分三輩往生的高下。「佛法」一向說有業障,是障礙佛法進修的,所以四十八願的晉譯本說:「至心信樂,欲生我國,乃至十念,若不生者,不取正覺;唯除五逆、誹謗正法。」唐譯本作:「唯除造無間惡業,誹謗正法及諸聖人。」[7]五逆即五無間罪,是「佛法」所稱為業障的。「大乘佛法」興起,說誹謗大乘正法的罪業,極重極重;隋、唐所譯經本,每增列誹謗聖者。依四十八願本說,造五無間罪及誹毀大乘的,即使發心念佛,也為惡業所礙而不能往生。但《觀無量壽經》說三品、九生,下品三生都是造有惡業的。下品上生是「作眾惡業」而不謗大乘的;下品中生是「毀犯五戒、八戒及具足戒。如此愚人,偷僧祇物,盜現前僧物,不淨說法,無有慚愧,以諸惡業而自莊嚴」;下品下生是「作不善業,五逆、十惡,具諸不善」[8]。這樣的惡業重大,也有往生淨土的可能。從所犯的罪業來說,是聲聞佛教所說的罪業,就是一向不知或不信佛法,或知有佛法而不知有大乘佛法者所作的惡業。所以「命欲終時,遇善知識」,在最迫切的重要關頭,知道大乘淨土法門,就能至心歸向,不墮落而往生極樂。「佛法」不是也說濫殺行人的惡賊鴦掘魔羅(Aṅgulimāla),一聞佛法,就證入聖果嗎?如平時知道阿彌陀佛([A44]Amitābho Buddhaḥ),知道往生極樂,以為只要信仰,不分持戒犯戒、作善作惡,依阿彌陀佛的悲願,都可以往生極樂,那是顛倒解義,自誤誤人了!
三、念佛能否即生往生?如《稱揚諸佛功德經》說:「其有執持斯佛名者,復勸他人令使誦持,增益功德,必當得往生此佛國,求最正覺,立不退轉,疾成不久。」[9]執持佛名號的易行法門,主要能懺除罪業,得陀羅尼(dhāraṇī),往生清淨佛土,不退轉於無上菩提。念佛名號而求生淨土,在「大乘佛法」中,可說是十方一切佛所共的。重信心的大乘易行道,經典不少,流通極廣,到底為了什麼?「大乘佛法」主流,是甚深廣大的菩薩道。菩薩發大菩提心,凡是有利於眾生的,沒有不能施捨的,沒有不能忍受的。菩薩行難行大行,而能歷劫在生死中利益眾生,菩薩實在太偉大了!但由於法門是「甚深難行」,眾生的根性又是怯劣的多,所以嚮往有心,而苦於修行不易。深感自己的業障深重,即使發心修行,也容易退失,這所以有念佛方便的易行道。如《十住毘婆沙論》所說《寶月童子所問經》的十方佛名;還有「阿彌陀等佛,及諸大菩薩,稱名一心念,亦得不退轉」[10]。這樣的「稱(十方佛及菩薩)名一心念」,就能得不退轉嗎?「求阿惟越致(不退轉)地者,非但憶念、稱名、禮敬而已。復應於諸佛所,懺悔、勸請、隨喜、迴向」;「能行如是懺悔、勸請、隨喜、迴向,福德力轉增,心亦益柔軟,即信佛功德,及菩薩大行」。由此能引發悲心、慈心,進而能修行施、戒等波羅蜜——菩薩的大行難行[11]。龍樹(Nāgārjuna)的《十住毘婆沙論》,立難行與易行二道,然所說的易行道,是通於諸佛菩薩的;有二行差別,而終歸於菩薩道的正方便,六度等難行大行。無著(Asaṅga)的《攝大乘論》,立四種意趣,解說經說的意趣所在。第「二、別時意趣。謂如說言:若誦多寶如來名者,便於無上正等菩提已得決定。又如說言:由唯發願,便得往生極樂世界」[12]。世親(Vasubandhu)解說別時意趣為:「謂此意趣,令嬾惰者,由彼彼因,於彼彼法精勤修習,彼彼善根皆得增長。此中意趣,顯誦多寶如來名因是昇進因,非唯誦名便於無上正等菩提已得決定。如有說言:由一金錢,得千金錢。豈於一日?意在別時。由一金錢是得千因,故作此說;此亦如是。由唯發願,便得往生極樂世界,當知亦爾。」[13]這是說:由稱名、發願,能得不退轉,能往生極樂國,是說由此為因,展轉增長,才能達到,而不是說稱名、發願就已得決定、已能往生。這一解說,與龍樹《十住毘婆沙論》所說易行道展轉引入六度大行的菩薩道,意趣相合。不過,《十住毘婆沙論》說「佛法有無量門,如世間道,有難有易,陸道步行則苦,水道乘船則樂。菩薩道亦如是,或有勤行精進(的難行),或有以信方便易行,疾至阿惟越致」[14],分明的說有二道差別。《大智度論》也說:「菩薩有二種:一者、有慈悲心,多為眾生;二者、多集諸佛功德。樂多集諸佛功德者,至一乘清淨無量壽世界;好多為眾生者,至無佛法眾處,讚歎三寶之音。」[15]這也分明說菩薩有二類:一是慈悲心多為眾生的,多去沒有佛法處化導(成佛也就願意在穢土);一是樂集佛功德的,就如往生極樂見阿彌陀佛的一類。所以,易行道應有通別二類,在通泛的稱十方佛(阿彌陀等)名外,更有特殊的易行道,就是念佛發願往生極樂的法門。《大乘起信論》[A45](大正三二.五八二上、五八三上)[A46]也這樣說:
「若人雖修行信心,以從先世來多有重罪惡業障故,……有如是等眾多障礙,是故應當勇猛精勤,晝夜六時,禮拜諸佛,誠信懺悔、勸請、隨喜、迴向菩提。」
「眾生初學是法,欲求正信,其心怯弱,以住於此娑婆世界,自畏不能常值諸佛,親承供養,懼謂信心難可成就,意欲退者,當知如來有勝方便攝護信心,謂以專意念佛因緣,隨願得生他方佛土,常見於佛,永離惡道。如修多羅說:若人專念西方極樂世界阿彌陀佛,所修善根,迴向願求生彼世界,即得往生,常見佛故,終無有退。」
所引《大乘起信論》文的前一段,為了消除修行過程中的障礙,修禮佛、懺悔、隨喜、勸請、迴向,合於念佛等能消多少劫罪業的經說。依此而能信心成就、進修六度等,與《十住毘婆沙論》的易行道,完全同一意趣。但在佛前懺悔等,也可為往生極樂國的方便,如〈普賢行願品〉的十大願,導歸極樂。這是一般大乘經義,通於念一切佛(也通於念阿彌陀佛)。依大乘通義,《大品般若經》說:「十方如恒河沙等世界中眾生,聞我(佛)名者,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欲得如是等功德者,當學般若波羅蜜。」[16]《廣博嚴淨不退轉輪經》說:「若有眾生,已聞、今聞、當聞釋迦牟尼佛名者,是諸眾生,皆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不退轉。」所說的不退轉,是「彼諸眾生,種菩提種子,漸次增長,當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而不腐敗,不可毀壞。」[17]與《攝大乘論》的別時意趣相合,也就是念佛不退轉的一般意義。《大乘起信論》文的後一段,念阿彌陀佛,往生極樂世界,與從易行而引入難行菩薩道不同,是特殊的易行道。阿彌陀佛因地發願:「令我為世雄,國土最第一,其眾殊妙好,道場踰諸剎。」[18]極樂的國土,可以適應「其心怯弱,……懼謂信心難可成就」[A47]的眾生,因為生到極樂,一定不退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依此,世親造《無量壽優波提舍願生偈》,立五念門,往生極樂而淺深不同。第三「作願門」,是「一心專念,作願生彼,修奢摩他寂靜三昧行」[A48],那是與定相應的念佛。第二「讚歎門」(是「稱如來名,依如來光明想修行」)[A49],與第一「禮拜門」,雖沒有得定,也一定「心不散亂」(如「讚歎門」已修如來光明想——勝解觀了)。第四「觀察門」是智慧相應的,從事相觀到「第一義諦妙境界」[A50]。由於修行不同,往生極樂也淺深不同,《無量壽優波提舍願生偈》比喻為:「近門」、「大會眾門」、「宅門」、「屋門」、「園林遊戲地門」[19]。試為比喻如從前帝都的北京,到北京是一樣的,而境地大大不同。進了「外城」,就是到了北京,但比城外好不了多少。進了「內城」,只見街市繁盛,到處是官署、官員的住宅。再進入「紫禁城」,才見到皇帝、大臣們在這[A51]裡朝儀。帝皇的住處,還在內宮。往生極樂也這樣,生極樂國是一樣的,而境界不同,所以有三輩等差別。二十四願古本,在中輩與下輩,有念佛而信心不大堅定的,如臨終悔過,那麼在「阿彌陀佛國界邊,自然七寶城中」,「於七寶水池蓮華中化生」[20];要經五百歲(不知極樂的一歲,等於人間的多少時劫?),才到極樂國見佛。四十八願本,說信心不大堅定而悔過的,是胎生的;三十六願本,否定淨土有胎生的存在[21]。這是經典在流傳中的演變,是不必要會通的。《菩薩處胎經》,稱之為「懈慢國」,「欲生阿彌陀佛國者,皆染著懈慢國土,不能前進生阿彌陀佛國;億千萬眾(中),時有一人能生阿彌陀佛國」[22],往生極樂竟是那樣的難!這是為一般厭惡穢土、想在淨土中享樂的懈慢眾生,作當頭棒喝。往生極樂國,是殊勝的易行道,不是為了享受安樂,而是修習佛道。在那邊修行,不會退落,一定能得不退。如阿彌陀佛,為大眾「廣說《道智大經》」[23];「諸菩薩皆悉卻坐聽經,聽經竟,即悉諷誦通(利),重知經道,益明智慧」[24],不斷的上進。《阿彌陀佛經》說:「晝夜六時,出和雅音,其音演暢五根、五力、七菩提分、八聖道分,如是等法。其土眾生聞是音已,皆悉念佛、念法、念僧。」[25]往生極樂國土,是為了精進修菩薩道;淨土中沒有障礙而容易修行,所以是易行道。如以為往生極樂就永遠享福;或以為一生極樂,生死已了;或者想像為往生即是成佛——以往生極樂為目的,而不知從此正好修行;這些誤解往生極樂的,還能說是大乘的巧方便嗎?
第六章 念佛(及菩薩)三昧
第一節 通三乘的念佛觀
「六隨念」之一的念佛(buddhânusmṛti),是「佛法」中重信的方便道,在「佛弟子對佛的永恒懷念」中,適應信眾崇敬的心理,特別發達起來。如念佛滅罪,念佛往生淨土,念佛不退菩提心;經典紛紛傳出,念佛功德不斷的強化。然念佛法門,不限於信,也不限於持名,本可以引向甚深智證的,這就是修念佛三昧(buddhânusmṛti-samādhi)。所以《觀佛三昧海經》說「欲繫念者,欲思惟者,欲行禪者,欲得三昧正受者」[1],都要觀佛;念佛是繫念佛而得三昧(定)的修行。為了說明念佛三昧,先要說到:學佛法而解脫生死,或修菩薩道而成佛,都不離般若——慧(prajñā)的證悟法性;沒有勝義觀慧的修證,是決不能成就的。修學位名般若,證果時名菩提(bodhi),這是佛法的心要,但慧是不離禪定的。釋尊所開示的正定,主要是四禪。禪定與生理有關,是世間所共的,這是修行者所應該知道的!
初學者修定(依此而進觀勝義)的方便,釋尊初說不淨念(aśubhâ-smṛti)——不淨觀。出家眾首制淫欲,從對治制伏貪欲煩惱來說,不淨觀是最有力的方便。但世間是緣所起法,有相對性,如不能適當的應用,會引起副作用的,不淨觀也不例外。經、律一致的說到:釋尊讚歎不淨觀,比丘們依著修行,引起了嚴重的厭惡自身;結果,有六十位比丘,都自願的被殺而死。這樣,釋尊才為比丘們別說安那般那念(ānâpāna-smṛti)——數息觀[2]。從一切依緣起來說,修息而不能恰如其分,當然不會厭身自殺,但也會有副作用的。不淨觀與數息觀,古稱入道的「二甘露門」;或加(四或六)界差別念(dhātu-prabheda-smṛti)——界分別觀,名為「三度門」。其實,由於眾生的根機不一,煩惱各有偏重,《雜阿含經》已說到四類:「有比丘,修不淨觀斷貪欲,修慈心斷瞋恚,修(身)無常想斷我慢,修安那般那念斷覺想(尋思)。」[3]《修行道地經》綜合為五種對治,如說:「行者情欲熾盛,為說人身不淨。……瞋怒而熾多者,為說慈心。……設多愚癡,當觀十二因緣。……設多想念(尋思),則為解說出入數息。……設多憍慢,為說此義。」[4]為憍慢者所說的,就是界差別。《達摩多羅禪經》說「安(那)般(那)、不淨、界,又附說(慈等)四無量心三昧等」。《修行道地經》所說的五種對治,也就是《瑜伽師地論》的五種淨行所緣[5]。鳩摩羅什(Kumārajīva)於西元五世紀初來華,傳出的《坐禪三昧經》卷上(大正一五.二七一下)說:
「若多婬欲人,不淨法門治。若多瞋恚人,慈心法門治。若多愚癡人,思惟觀因緣法門治。若多思覺(尋思)人,念息法門治。若多等分人,念佛法門治。」
曇摩蜜多(Dharmamitra 西元四四二卒),劉宋元嘉年(西元四二四)來華,傳出的《五門禪經要用法》,也列舉《坐禪三昧經》的五門,但說「若心沒者,教以念佛」[6]。五門禪與《修行道地經》的差別,是以念佛代界分別,這已進入「大乘佛法」,而還沒有忘失「佛法」固有的方便。
不淨觀引起了副作用,釋尊別說數息觀,但不淨觀有對治貪欲的作用,仍為佛弟子所修習,只是別出方便,就是從不淨觀而轉入淨觀,如八解脫(aṣṭau-vimokṣāḥ)、八勝處(aṣṭāv-abhibhv-āyatanāni)、十遍處(daśa-kṛtsnâyatanāni)[7]:
八解脫 │ 八勝處 │十遍處 ─────────┼──────────┼─────── ┌┤內有色想觀外色少 │ 內有色想觀外色─┤│ │ └┤內有色想觀外色多 │ │ │ ┌┤內無色想觀外色少 │ 內無色想觀外色─┤│ │ └┤內無色想觀外色多 │ ┌┤…………………………│地遍處 ││ │水遍處 ││ │火遍處 ││ │風遍處 淨解脫身作證──┤│內無色想觀外色青──│青遍處 ││內無色想觀外色黃──│黃遍處 ││內無色想觀外色赤──│赤遍處 └┤內無色想觀外色白──│白遍處 空無邊處─────┼──────────│空遍處 識無邊處─────┼──────────│識遍處 無所有處 │ │ 非想非非想處 │ │ 想受滅身作證 │ │
不淨觀與淨觀,都是以色法為所緣境的。八解脫的前二解脫,是不淨觀;第三淨解脫,是淨觀。八勝處的前四勝處,與八解脫的前二解脫相當,是不淨觀;後四勝處——觀青、黃、赤、白,是淨觀。後二是無色處,是《阿含經》所說的[8]。不淨觀,主要是青瘀、膿爛等九想(或作十想),末後是骨鏁。從骸骨不淨而轉起淨觀,是從「白骨流光」而轉淨的,如《達摩多羅禪經》卷下(大正一五.三一六中——下)說:
「於身起淨想,不淨觀對治。不求止貪欲,思惟習厭患,更有淨對治,不作厭患想。方便淨解脫,智者開慧眼,謂於不淨緣,白骨流光出。從是次第起:青色妙寶樹,黃、赤若鮮白,枝葉花亦然;上服珠瓔珞,種種微妙色;是則名修行,淨解方便相。於彼不淨身,種種莊嚴現,……此則淨解脫,方便不淨觀。」
有的修不淨觀,不著意於離貪欲,只是厭患自身,這就是觀不淨而自殺的問題所在,所以修淨觀來對治。從白骨流光,觀器世間(青、黃、赤、白)與自身清淨莊嚴,就是淨解脫。從不淨而轉起淨觀,名為(改)「易觀」,如《禪祕要法經》說「不淨想成時,慎莫棄身(自殺),當教易觀。易觀法者,想諸(骨)節間白光流出,其明熾盛,猶如雪山。見此事已,前不淨聚,夜叉吸去」;「見此事時,心大驚怖,求易觀法。易觀法者,先觀佛像」[9]。《思惟要略法》也說:「若極厭惡其身,當進(修)白骨觀,亦可入初禪。」[10]從不淨觀而起淨觀的方便,是白骨流光,依正莊嚴,或觀佛像。這是「佛法」禪觀而漸向「大乘佛法」禪觀的重要關鍵。
禪定的五方便,本是「佛法」而流行於西北印度的禪法,「念佛」取代「界差別」而為五門的一門,可見「念佛」在這一地區的盛行,也可見「佛法」與「大乘佛法」的關涉。傳於中國的禪法,起初是大瑜伽師僧伽羅叉(Saṃgharakṣa)的禪集——《修行道地(瑜伽行地的古譯)經》[11]。西元四〇三——四五五年間,譯師們傳譯了好多部,如:
《坐禪三昧經》 二卷 姚秦鳩摩羅什譯
《禪法要解》 二卷 姚秦鳩摩羅什譯
《思惟略要法》 一卷 姚秦鳩摩羅什譯
《禪祕要法經》 三卷 姚秦鳩摩羅什譯?
《達摩多羅禪經》 二卷 東晉佛陀跋陀羅譯
《佛說觀佛三昧海經》 一〇卷 東晉佛陀跋陀羅譯
《五門禪經要用法》 一卷 劉宋曇摩蜜多譯
《治禪病祕要經》 二卷 劉宋沮渠京聲譯
這幾部,是部派「佛法」禪觀而含有「大乘佛法」禪觀的成分,或是大乘禪觀而通於「佛法」,代表了西元二、三世紀來的西北印度的禪法。鳩摩羅什所譯的:一、《坐禪三昧經》:如僧叡〈關中出禪經序〉說:「初四十三偈,是鳩摩羅羅陀(童受)法師所造;後二十偈,是馬鳴菩薩之所造也;其中五門,是婆須蜜(世友)、僧伽羅叉(眾護)、漚波崛(近護)、僧伽斯那(眾軍)、勒(脇)比丘、馬鳴、(鳩摩羅)羅陀禪要之中,抄集之所出也。……菩薩習禪法中,後更依《持世經》,益十二因緣一卷、要解二卷,別時撰出。」[12]僧叡序的內容,正是《坐禪三昧經》,這是集各家的禪要,而附入「菩薩習禪法」。二、《禪法要解》:是說一切有部(Sarvāstivādin)的禪法;末後的「五神通」,依大乘法說。三、《思惟要略法》:先舉五門,特明菩薩求佛道的大乘觀法。四、《禪祕要法經》:內容為「如來初為迦絺羅難陀說不淨門,為禪難提比丘說數息法,為阿祇達說四大觀」[13]。這還是不淨、數息、界——三度門,但內容繁重(風格與《觀佛三昧海經》相近),數息觀前有「念佛三昧」,四大觀有點雜亂。所說的數息——「一數二隨,三數四隨」[A52]等,與羅什所傳的數息不合,這可能是曇摩蜜多失傳的《禪祕要》。佛陀跋陀羅(Buddhabhadra)是著名的禪師,所譯的:一、《達摩多羅禪經》:題名不妥當,應作《修行方便禪經》[14],為說一切有部的禪法。本是(安般、不淨、界)偈頌集,在後附的長行中,觀緣起見佛,已通於大乘了。二、《觀佛三昧海經》:觀佛的相好,取《華嚴經》意。〈觀像品第九〉、〈觀七佛品第十〉,通於聲聞的念佛觀。曇摩蜜多所譯《五門禪經要用法》,傳為「大禪師佛陀蜜多撰」,佛陀蜜多(Buddhamitra)傳說是世親(Vasubandhu)的師長[15]。然這部禪經,性質是纂集所成的;佛陀蜜多撰的,可能指「觀佛」三十事、「慈心觀」二十事說的。沮渠京聲譯的《治禪病祕要經》,是對治禪病的方便。
在這幾部禪法中,念佛是以念佛色身為主的,如《觀佛三昧海經》說:「得此觀者,名佛現前三昧,亦名念佛三昧,亦名觀佛色身三昧。」[16]觀佛色身相好,可說是「大乘佛法」的特色。但在部派佛教中,大眾部(Mahāsāṃghika)說「佛身無漏」,有念佛色身的可能。《增壹阿含經》卷二(大正二.五五四上——中)說:
1.「比丘正身正意,結跏趺坐,繫念在前,無有他想,專精念佛:觀如來形,未曾離目;已不離目,便念如來功德。」
2.「如來體者,金剛所成;十力具足,四無所畏,在眾勇健。」
3.「如來顏貌,端正無雙,視之無厭。戒德成就,猶如金剛,而不可毀,清淨無瑕,亦如琉璃;如來三昧……如來慧身……如來身者,解脫成就……如來身者,度知見城,……有解脫者、無解脫者,皆具知之。」[A53]
《增壹阿含經》,屬於大眾部的末派所傳[17]。經中所說的念佛:1.是總說佛身與功德;2.是金剛身與十力、四無所畏;3.是佛相端嚴與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功德法身。這樣的念佛,比起「大乘佛法」的念佛色身,還相當的古樸。也就因此,禪法中的念佛,也還有通於聲聞的意義。如《達摩多羅禪經》,觀緣而入正受(等至),見佛光明普照的境界,有聲聞境界、辟支佛境界、菩薩境界、諸佛境界的淺深不同[18]。《五門禪經要用法》:一心念佛,從額上出現佛像,去而復還的遠與近;見諸佛從心而出,出而還入的不同;分別是聲聞人、是辟支佛人或大乘人[19]。當然,禪法中的念佛色身三昧,是「大乘佛法」的。
各部禪經所說的念佛三昧,多少有些不同,這是廣略不一,修行(瑜伽)者的修驗與傳承不一,然從修行的次第來說,仍有一致性。鳩摩羅什的《思惟要略法》,分為「觀佛三昧法」(這實是總名)、「生身觀法」、「法身觀法」、「十方諸佛觀法」。《坐禪三昧經》中,「治等分」的念佛法門,雖廣略不同,而內容與次第是一致的[20]。《五門禪經要用法》,將《思惟要略法》的這一部分,全部纂集進去[21]。依此來觀察,《禪祕要法經》的「念佛三昧」,《觀佛三昧海經》所說,也不外乎這一次第。念佛三昧的修習次第,依《思惟要略法》,先觀佛像。佛涅槃以後,不見佛的色身,經上雖說佛有三十二相,但不容易憶念到明明了了的見佛形相。自繪畫的、木石等造的佛像流行,有佛的具體形相,可以憶念思惟,念佛觀就盛行起來。所以修念佛法門,要先觀(佛)像好:「先從肉髻、眉間白毫,下至於足;從足復至肉髻」[A54]——三十二相(及八十種好)。如印象明了,然後一心觀佛,「閉目思惟,繫心在像」[A55]。觀像而心得安住,能開目閉目、「坐臥行步,常得見佛」[A56]。進一步觀「生身」:「當因於像,以念生身」[A57]。念佛在菩提樹下成佛,鹿野苑(Mṛgadāva)轉法輪等,「隨用一處,繫念在緣」[A58]。這與觀像不同,生身觀是觀釋尊在世的具體活動,所以《坐禪三昧經》作:「初生……出家;勤苦行;菩提樹下,……成等正覺……觀視道樹;初轉法輪。」[A59]再進而念「法身」:「已於空中見佛生身,當因生身觀內法身:十力、四無所畏、大慈大悲、無量善業。如人先念金瓶,後觀瓶內摩尼寶珠」[A60]。功德法身是不離色身的,與說一切有部等生身以外說佛無漏功德法身,是不同的(沒有說法性為法身)。佛像觀、生身觀、法身觀,都是依釋尊而起的憶念思惟。再進觀「十方諸佛」:這要從東方的一佛、二佛,漸漸增多到無量佛;然後觀東南方、南方,一直到現見十方諸佛。從觀像到觀十方佛,是念佛三昧的次第進修。依《坐禪三昧經》,生身觀時,就進念十方佛生身;念佛功德法身後,再念諸佛功德法身。《禪祕要法經》,分為觀像佛與真佛。觀像佛,從一佛像,增多到鐵圍山內充滿佛像;從坐像到行像、臥像,到釋尊入大涅槃。這可見《禪祕要法經》的觀像,是通於像佛及生身的,真佛是不離色身而內有金剛(功德法身)[22]。《觀佛三昧海經》,篇幅很長。〈觀相品第三〉起,〈觀四無量心品第五〉止,是觀佛相的觀像。〈觀四威儀品第六〉中,舍衛城(Śrāvastī)度老母;上忉利天([A61]Trayastriṃśa)為母說法;下忉利天見金(佛)像;至曠野(Āḷavī)澤降伏散脂(Saṃjñeya)鬼大將;到那乾訶羅(Nagarahāra)化毒龍,留影;到拘尸那(Kuśinagara)降力士,如來臥(入涅槃)——與「生身觀」的性質相同。〈觀馬五藏相品第七〉,那是因為佛像沒有馬陰藏相,所以特立這一品。〈本行品第八〉,明一切佛的身相功德,都是依觀佛相好而來的。《觀佛三昧經》(多採取傳說)主題,到此可說已告結束。此下的〈觀像品第九〉、〈念七佛品第十〉、〈念十方佛品第十一〉,及〈觀佛密行品第十四〉,可說是扼要的重說,便於一般人的實際修持。
像觀,先要用眼去審細的觀佛形相,如《思惟要略法》(大正一五.一九九上)說:
「人之自信,無過於眼。當觀好像,便如真佛(無異)。先從肉髻、眉間白毫,下至於足;從足復至肉髻。如是相相諦取,還於靜處。」[23]
《坐禪三昧經》也這樣說:「至佛像所,……諦觀佛像相好,相相明了。一心取持,還至靜處。」[24]諦觀佛像相好明了,是用眼來審細觀察,留下極深刻的印象。其他禪經雖沒有說到,但這是必要的。如《觀佛三昧海經》說「觀白毫光,闇黑不現,應當入塔,觀像眉間,一日至三日」;「若坐不見(佛)眼,當入塔觀」;「若不見(佛耳)者,如前入塔,諦觀像耳,一日至十四日」;「若不能見胸相分明者,入塔觀之」[25]。這樣的一再說到入塔觀像,那時的佛像,多數是供奉在佛塔中的[26]。先以眼取佛像相好,然後到靜處去閉目憶念觀像;如不見,也就是不能明見像相,那麼再到塔[A62]裡去觀佛像相。《大寶積經》的〈摩訶迦葉會〉說「若於疊上、牆壁之下,造如來像」;大精進菩薩「持畫疊像入於深山。……在畫像前,結跏趺坐,正身、正念觀於如來」[27]。這都是用眼來諦觀佛像的明證;特別在「牆壁之下」造像,是為了適合靜坐平視觀佛的。諦觀像相明了以後,要觀佛像了,如《坐禪三昧經》說:「還至靜處,心眼觀佛像,令意不轉,繫念在像,不令他念。」[28]「心眼觀」[A63],是心如眼那樣的觀像,是閉目的觀念。依《佛說觀佛三昧海經》卷九(大正一五.六九〇下)說:
「結加趺坐,繫念一處。隨前眾生繫心鼻端,(或)繫心額上,(或)繫心足指。如是種種隨意繫念,專置一處,勿令馳散使心動搖。心若動搖,舉舌拄顎,閉口閉目,叉手端坐,一日至七日,令身安隱。身安隱已,然後想像。」[29]
依此,在觀像前,先要靜坐,使身心安隱。如平常靜坐而身心安定的,當然不必用這一準備了。說到正觀佛像,有逆觀與順觀:「逆觀者,從足逆觀乃至頂髻;順觀者,從頂至足。」[30]《觀佛三昧海經》也這樣說:「如是(逆觀順觀)往返,凡十四遍,諦觀一樣,極令了了。觀一(像)成已,出定、入定,恒見立佛在(修)行者前。」然後觀二像、三像等[31]。一直要觀到「心眼見佛像(三十二)相光明,如眼所見,無有異也,如是心住」;「是為得觀像定」[32]。觀(念)佛三昧,要先修像觀;像觀成就,再進修「生身」、「法身」、「十方佛」。古代的進修次第如此。
念佛三昧的修習,與不淨觀、地遍處等相同,都是先以眼取相分明,然後閉目(垂簾)憶念觀想。起初是先觀一相,然後擴大,如從一骨到骨骸處處、從一佛到佛像遍滿等。這是勝解作意(adhimokṣa-manasikāra),也就是平常說的假想觀。勝解作意的念佛,達到「能見一佛作十方佛,能見十方佛作一佛」;「見一切諸佛來入一佛身中」;「正遍知諸佛心智無有限礙,我今禮一佛即禮一切佛,若思惟一佛即見一切佛」[33];從臍出一一佛,還入人臍[34]。這是從觀念中,達到一切佛即一佛、一佛即一切佛,從自身出佛、佛入自身的境界。這不只是理論化的玄談,在印度是修勝解觀而呈現於自心的。
念佛三昧的修習,是與「易行道」——懺悔等相結合的,如《佛說觀佛三昧海經》卷九(大正一五.六九一上)說:
「至心求大乘者,當行懺悔。行懺悔已,次行請佛(說法、住世)。行請佛已,次行隨喜。行隨喜已,次行迴向。行迴向已,次行發願。行發願已,正身端坐,繫念在前,觀佛境界令漸廣大。」
在觀佛像達到「一室內滿中佛像」[A64]時,就要行懺悔、請佛、隨喜、迴向、發願,也就是天台家所說的「五悔法」。其實,以懺悔為中心的「念佛三品」的行法,與念佛觀深切相關,在開始,「欲觀像者,先入佛塔。以好香泥及諸瓦(?)土,塗地令淨。隨其力能,燒香、散華,供養佛像。說己過惡,禮佛懺悔。如是伏心經一七日,復至眾中,塗掃僧地,除諸糞穢,向僧懺悔,禮眾僧足,復經七日」[35],然後靜坐。如觀佛不明了,或光色不顯,不說是自己的煩惱、散亂、修持不善巧,而認為自己的過去罪業,就誠懇的禮佛、懺悔。《思惟要略法》也說:「若宿罪因緣不見諸佛者,當一日一夜,六時懺悔、隨喜、勸請,漸自得見。」《禪祕要法經》說:「晝夜六時,懺悔諸罪。」[36]念佛三昧與「易行道」的「念佛三品」相結合,與重信的「六念」法門,也見到了關係,如《佛說觀佛三昧海經》卷六(大正一五.六七四中、六七五上)說:
「諸佛心者,是大慈也。」
「一一化佛讚說不殺;讚歎念佛,讚歎念法,讚歎念僧,讚歎念戒,讚歎念施,讚歎念天;讚六和敬,讚慈三昧。如此六念,能生善法;此六念者,是諸佛因。佛心者是六念心,因六和敬而得此法:欲成佛道,當學佛心。」
從觀佛身相而觀佛心,佛心是以大慈為本的,而慈心又是從「六念」為因而生起的。這樣,成佛應學佛心,學佛心應學「六念」,六念是以念佛為先的。所以,「菩薩法者,唯有四法。何等為四?一者、晝夜六時,說罪懺悔;二者、常修念佛,不誑眾生;三者、修六和敬,心不恚慢;四者、修行六念,如救頭然。」[37]這些,就是重信菩薩所修行的。
上文說過,念佛能滅罪,「稱名」以外,主要是觀佛相好的念佛三昧。如《禪秘要法經》說「未來眾生罪業多者,為除罪故,教使念佛」;「此名觀像三昧,亦名念佛定,復名除罪業」;「貪婬多者,先教觀佛,令離諸罪,然後方當更教……數息」[38]。鳩摩羅什所傳的五門,念佛是治(貪、瞋、癡、尋思)等分的,但末了也說:「是名念佛三昧,除滅等分及餘重罪。」[39]在觀佛的種種相中,觀「白毫」相的功德最大,如《觀佛三昧海經》說「能須臾間念佛白毫,令心了了,……除却九十六億那由他恒河沙微塵數劫生死之罪」;「設復有人但聞白毫,心不驚疑,歡喜信受,此人亦除却八十億劫生死之罪」[40]。眾生的罪業真重,觀佛見佛的功德真大!
觀佛色身的念佛三昧,成為「大乘佛法」的一大方便。這本從大眾部系而來,傳入西北印度(及各地),顯然的受到部派佛教者所採用,成為五門禪法之一。五門禪是初學禪法者的對治方便,所以《坐禪三昧經》說:「行者(修五門)雖得一心,定力未成,猶為欲界煩惱所亂,當作方便,進學初禪。」[41]「念佛者,令無量劫重罪微薄,得至禪定。」[42]念佛三昧是可通於聲聞乘的,如《禪秘要法經》說:「聞佛說此觀佛三昧,……成阿羅漢。」[43]《觀佛三昧海經》,也有成阿羅漢的記錄——「悉於毛端了了得見,見已歡喜,有發無上菩提心者,有發聲聞、緣覺心者」[44]。
第二節 大乘的念佛三昧
上文所說的念佛三昧(buddhânusmṛti-samādhi),從佛像觀、生身觀、功德法身觀,到十方佛觀,是從釋尊的(像與)生身觀開始的。部分的聲聞瑜伽者(yogin),作為「五門禪」的一門,那只是修禪的方便。所以上文所說的,是在「大乘佛法」流行中,部派佛教採用大乘念佛的意義。如專依「大乘佛法」來說念佛三昧,那就應重於念(過去)現在十方佛,及大菩薩的三昧。
「大乘佛法」中,經典眾多,內容真可說廣大無邊。但扼要的來說,「甚深極甚深,難通達極難通達」的,是智證的「甚深行」;菩薩的悲願無限,無數億劫在生死中利益眾生,是「難行苦行」;適應一般信增上的,施設的易行道,是方便行。適應不同的菩薩根性,法門的風格也就不同,但佛是「無所不在」、「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究竟寂滅而德相無邊,大用無方,卻是「大乘佛法」所共通的。重於現在十方佛;多數經典仍說釋迦佛,但佛的德相,也多勝過人間的釋迦。如《般若經》說:「世尊在師子座上坐,於三千大千國土中其德特尊,光明色像威德巍巍,遍至十方[A65]如恒河沙等諸佛國土;譬如須彌山王,光色殊特,眾山無能及者。」[1]理想的佛陀觀,成為「大乘佛法」的通義,所以甚深、廣大的菩薩道,也要說到超越的佛陀觀,而不只是信願增上的大乘行。如大本《阿彌陀經》說:「阿難……西向拜,當日所沒處,為阿彌陀佛作禮,以頭腦著地言:南無阿彌陀三耶三佛檀!阿難未起,阿彌陀佛便大放光明威神,則遍八方上下諸無央數佛國。……即時,阿難、諸菩薩、阿羅漢等,諸天、帝王人民,悉皆見阿彌陀佛及諸菩薩、阿羅漢,國土七寶(莊嚴)。」[2]《道行般若經》說:「持釋迦文佛威神,一切(大眾)悉見阿閦佛,及見諸比丘不可計,皆阿羅漢,諸菩薩亦無央數。」[3]重信的《阿彌陀經》,大眾現見西方的阿彌陀(Amitābha)佛、菩薩等及國土的莊嚴。重智證的《般若經》,大眾見到東方的阿閦(Akṣobhya)佛與菩薩等。這二部是西元一世紀傳出的聖典,雖用意不同,而都現見了他方世界的現在佛與菩薩。《法華經》中,過去的多寶(Prabhūtaratna)佛塔,涌現在空中。多寶佛的「全身不散」,並出聲讚歎:「釋迦牟尼佛快說是《法華經》!我為聽是經故而來至此。」[4]《華嚴經.入法界品》中,安住——毘瑟底羅(Veṣṭhila)居士,常供養栴檀佛塔。開塔時,得佛性三昧,見過去以來的一切佛[5]。《法華經》與《華嚴經》,都說到開塔見過去佛,意味著佛壽無量,不是二乘那樣畢竟涅槃的。無論是重信的、重智的,見現在佛或開塔見過去以來的佛,初期大乘經的現見佛陀,是一致的。
「大乘佛法」的念佛見佛,主要是般舟三昧。般舟三昧(pratyutpanna-buddha-saṃmukhâvasthita-samādhi)的意義是「現在佛悉立在前(的)三昧」,是專念現在佛而佛現前的三昧。專明般舟三昧的《般舟三昧經》,漢譯的現存四部:一、《般舟三昧經》的三卷本,一六品;二、一卷本,八品:這二部,都題為「後漢支婁迦讖(Lokarakṣa)譯」(應與竺佛朔有關)。三、古代失譯的《拔陂菩薩經》,一卷。四、隋闍那崛多(Jñānagupta)譯的《大方等大集經賢護分》,五卷,一七品。漢光和二年(西元一七九)譯出的《般舟三昧經》,受到初期大乘的非常重視,如龍樹(Nāgārjuna)的《大智度論》,再三的提到般舟三昧;《十住毘婆沙論》,自〈念佛品第二十〉,到〈助念佛三昧品第二十五〉,就是依《般舟三昧經》而說的。這部經,也有(先後)不同本的糅合情形,如「一心念若一晝夜,若七日七夜,過七日以後,見阿彌陀佛」[6],與《阿彌陀經》說相近。又說「不得臥出三月,如指相彈頃;三者、經行不得休息,不得坐三月,除其飯食左右」,能疾得般舟三昧[7]:為後世三月修般舟三昧的依據。般舟三昧的修習,如《十住毘婆沙論》卷一二(大正二六.八六上——中)說:
「新發意菩薩,應以三十二相、八十種好念(生身)佛,如先說。轉深入,得中勢力,應以(功德)法身念佛。心轉深入,得上勢力,應以實相念佛而不貪著。」
「未得天眼故,念他方世界佛,則有諸山障礙,是故新發意菩薩,應以十號妙相念佛。……以緣名號,增長禪法,……當知得成般舟三昧。……菩薩成此三昧已,如淨明鏡,自見面像;如清澄水中,見其身相。初時,隨先所念佛,見其色像;見是像已後,若欲見他方諸佛,隨所念方,得見諸佛無所障礙。」
論文所說的念佛生身、法身,與五門禪中的念佛相同。修習大乘的念佛三昧,主要是「念諸佛三十二相、八十種好莊嚴其身,比丘親近,諸天供養,為諸大眾恭敬圍繞;專心憶念,取諸佛相」[8]。但初學者沒有天眼,是不能見他方佛的,也就不容易取相修習,所以初學者念「如來、應、正等覺」等十號,也就與「佛法」六念中的念佛相同。這樣,念佛三昧的修習,有念佛(十種)德號、念佛生身、念佛法身、念佛實相——四類,也可說是次第的增進。《大智度論》說到(六念中的)念佛有二:一、念如來等十號;念佛三十二相、八十隨形好;念佛戒具足、……解脫知見具足;念佛一切知……十八不共法等功德[9]。這與念佛的十號、生身、法身相同。二、般若的實相念佛,「無憶(思惟)故,是為念佛」。而無憶無念的念佛,是色等五陰,三十二相及隨形好,戒眾、……解脫知見眾,十力,四無所畏,四無礙智,十八不共法,大慈大悲,十二因緣法——這一切都無自性,自性無所有,所以「無所念,是為念佛」[10]。佛的生身,以五陰和合為體,所以觀五陰無所有。經說「見緣起即見法」,「見法即見我(佛)」[11],所以觀緣起(因緣)。惟有般若的離相無所有,才真能見佛之所以佛的。但實相念佛,是於生身、法身等而無念無思惟的,所以般若的「無所念是為念佛」,與念色身、法身等是不相礙的,如「中本般若」(《大品》)的菩薩般若,已說到「念無量國土諸佛三昧常現在前」了[12]。
修般舟三昧的歷程,如《大方等大集經賢護分》卷二(大正一三.八七六上——中)說:
「善男子、善女人等,若欲成就菩薩摩訶薩思惟一切諸佛現前(般舟)三昧,亦復如是。其身常住此世界中暫得聞彼阿彌陀如來、應供、等正覺名號,而能繫心相續思惟,次第不亂,分明覩彼阿彌陀佛,是為菩薩思惟具足成就諸佛現前三昧。因此三昧得見佛故,遂請問彼阿彌陀佛言:世尊!諸菩薩等成就何法,而得生此佛剎中耶?爾時,阿彌陀佛語是菩薩言:若人發心求生此者,常當繫心正念相續阿彌陀佛,便得生也。」
「時彼菩薩復白阿彌陀佛言:世尊!是中云何念佛世尊,精懃修習,發廣大心得生此剎耶?賢護!時彼阿彌陀佛復告彼言:諸善男子!若汝今欲正念佛者,當如是念!今者阿彌陀,如來、應(供)、等正覺、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尊(以上德號)。具有如是三十二相、八十隨形好(以上色身)。身色光明,如融金聚,具足成就眾寶輦轝(以上法身)。放大光明,坐師子座,沙門眾中說如斯法;其所說者,謂一切法本來不壞,亦無壞者,……乃至不念彼如來,亦不得彼如來。彼作如是念如來已,如是次第得空三昧(以上實相)。善男子!是名正念諸佛現前三昧也。」[13]
無論在家的、出家的,聽說西方阿彌陀佛,就一心念,念到現見阿彌陀佛。見到了阿彌陀佛,就問:怎樣才能往生阿彌陀佛國土?應怎樣的念佛?經文含有四種念佛,與《十住毘婆沙論》說相合。念十號,是稱名憶德的念佛。三十二相等,是念色身佛。「色身光明如融金聚,具足成就眾寶輦轝」,是念佛法身。鳩摩羅什(Kumārajīva)的《思惟要略法》說:「當因生身觀內法身,十力、四無所畏、大慈大悲、無量善業,如人先念金瓶,後觀瓶內摩尼寶珠。所以(法身)尊妙神智無比,無遠無近,無難無易,無限世界悉如目前,無有一人在於外者,一切諸法無所不了。」[14]《拔陂菩薩經》也這樣說:「紫磨金色身,如淨明月水精珠身,譬如眾寶所瓔珞。」[15]念功德法身,大乘是不離色身的,只是無量功德所莊嚴,色相光明、清淨、廣大、無礙,顯出佛身的無所不在,佛智的無所不了,不是聲聞行者那樣離色身而念佛功德法的。所說「一切法本來不壞」等,是念佛實相。在念佛三昧中,能見佛,與佛問答,這種瑜伽行者的修驗,是「佛法」到「祕密大乘佛法」所一致的。修行者從三昧起(出定),對於定中境界,進一步觀察,如《大智度論》卷二九(大正二五.二七六中——下),依經文說:
「從三昧起,作是念言:佛從何所來?我身亦不去。即時便知諸佛無所從來,我亦無所去。復作是念:三界所有,皆心所作。何以故?隨心所念,悉皆得見。以心見佛,以心作佛;心即是佛,心即我身。心不自知,亦不自見。若取心相,悉皆無智;心亦虛誑,皆從無明出。因是心相,即入諸法實相,所謂常空。」
這段經文,為瑜伽行者的「三界唯心」、「萬法唯識」說所本。定中見到了佛,聽到佛的說法,但修行者並沒有到佛國去,佛也沒有到這裡來。見佛與聽佛說法,都只是自己定心所現的。對於定中見佛、與佛問答,《般舟三昧經》列舉了夢喻、不淨想喻,正與從水、油、明鏡、水精(四喻)所見自身的影子那樣。後來,《解深密經》說「我說識所緣,唯識所現故」,也是依三摩地(定)影像說的;並以明鏡為喻[16]。無著(Asaṅga)造《攝大乘論》,成立唯識,也以夢等、不淨想為喻來說明;並引頌說:「諸瑜伽師於一物,種種勝解各不同,種種所見皆得成,故知所取唯有識。」[17]這可見,念佛德號、色身、法身,於定心中所見的、聽到的,都是勝解(adhimokṣa)觀想所成就的。《華嚴經.入法界品》,善財(Sudhana)所參訪的解脫(Mukta)長者也說:「一切諸佛,隨意即見。彼諸如來不來至此,我不往彼,知一切佛無所從來,我無所至。知一切佛及與我心,皆悉如夢。」[18]從念佛見佛所引發的唯心觀,成為「大乘佛法」的重要內容。在了解「以心見佛……心即是佛」後,《般舟三昧經》卷上(大正一三.九〇六上)進一步說:
「心有想為癡,心無想是泥洹(涅槃)。是法無可樂者,皆念所為,設使念為空耳,設有念者亦了無所有。」
這是從「唯心所現」,趣入空三昧;從有想念,而向離想念的涅槃(以涅槃為趣向,顯見為大乘初期的聖典)。定心所現見的,只是觀想所成,沒有真實性,所以有念是空無所有的。《大智度論》立三種空:一、分破空(天台家稱為析法空),二、觀空,三、十八空——緣起的無自性空[19]。前二者是方便說,不了義的。《般舟三昧經》自心所見為空,是觀空;「一切法不壞」的空,是境空心也空的,與無性空相同。當時還沒有中觀(Mādhyamika)與瑜伽(Yogācāra)學派,而學派是依行者所重而分化出來的。
般舟三昧是現在(十方)諸佛現前的三昧,不是限定於某一佛的,如《大方等大集經賢護分》說:「獨處空閑,如是思惟,於一切處,隨何方所,即若西方阿彌陀如來、應供、等正覺,是人爾時如所聞已。」[20]《般舟三昧經》也說:「菩薩(隨)其所向方,聞現在佛,常念所向方(佛),欲見佛。」[21]般舟三昧所念的,是隨所聽聞的他方現在佛而發心念佛見佛的。經上特舉西方阿彌陀佛名,應該是般舟三昧是在北天竺傳出的,而這裡恰好流行念阿彌陀佛、往生西方的法門,所以就以阿彌陀佛為例。初修一定要專念一佛,等三昧成就,佛身現前,再漸見東方、……十方一切佛,展轉增多。遍虛空中見無數佛,如「明眼人,夜半視星宿,見星其(甚?)眾多」一樣[22]。般舟三昧是念十方現在一切佛的法門;念佛法門的廣大流行,念他方佛經典的不斷傳出,表示了「大乘佛法」界的一項重要意義,根本原因是:「佛弟子對佛的永恆懷念」。釋尊在世,佛弟子見佛、聞法、如說修行。佛涅槃後,雖還是聞法、修行,在一般佛弟子的心目中,到底沒有佛那樣的應機開示、鞭辟入[A66]裡。從釋尊入滅到彌勒(Maitreya)成佛,要經一段漫長(而沒有佛法)的時期。修學佛法的,如還沒有見諦得須陀洹果,雖憑善業而往來人間、天上,但長期不逢佛法,是有誤失墮落可能的,這該是佛弟子永恆懷念的重要因素。現在十方有佛,勝解念佛而三昧成就的,能見佛、聽聞佛法,還能與佛問答,那真是太理想了!念佛的能往生佛國,可以不離見佛聞法;能滿足佛弟子的願望,是一切念佛法門盛行的原因。如《大方等大集經賢護分》卷一(大正一三.八七四中)說:
「世尊!譬如今時聖者阿難,於世尊前親聞法已,皆悉受持,如說奉行。彼諸菩薩身居此土,不至彼(佛世)界,而能遍睹諸佛世尊,聽聞法已,悉能受持,如說修行,亦復如是。從是已後,一切生處,常不遠離諸佛世尊,聽聞正法。」
「彼諸菩薩」,是修般舟三昧的菩薩。能見佛、聞法,更能「一切生處常不遠離諸佛」。《般舟三昧經》也說:「行是(三昧)比丘已見我,常為隨佛不遠離。」[23]論中也說「菩薩念佛故,得入佛道中。……念佛三昧,能除種種煩惱及先世罪」;「菩薩常愛樂念佛故,捨身受身,恒得值佛」;「於無上道得不退轉報」[24]。念佛能消罪業,生生世世見佛、聞法,得不退轉,是一切念佛法門所共同的。往生西方淨土,也不外乎這一意義。有些淨土行者,厭娑婆而求生淨土,不免消極了一點!日本部分淨土行者,以為「生淨土即成佛」,那真是無稽之談了!
般舟三昧所見的佛(及菩薩等),是由觀想所成的,如《大智度論》說:「般舟三昧,憶想分別,常修常習故見(佛)。」[25]經文以夢中所見、不淨想等為譬喻,這是唯心所現,虛妄不實的。那麼,所見的佛,與佛問答,聽佛說法,都虛妄而不足信嗎?那又不然,定心所現的,與錯覺、幻想不同,名「定自在所生色」,在世俗諦中是實有的。修般舟三昧成就,「幽冥之處,悉為開闢,無所蔽礙。是菩薩不持天眼徹視,不持天耳徹聽,不持神足到其佛剎,不於此間終(往)生彼間,便於此坐(三昧)見之」[26]。般舟三昧能見、能聞他方世界事,卻不是天眼等神通力,與《法華經》六根清淨說相近。「常修習是三昧故,得見十方真實諸佛。」[27]三昧力有淺深,所見聞的也就有優劣,但約佛與法來說,那是真實的。般舟三昧是自力念佛,現生就能見佛、聞法,其中也有他力的因素,如《大方等大集經賢護分》卷二(大正一三.八七七上)說:
「得見彼(世界)佛,有三因緣。何者為三?一者、緣此(般舟)三昧;二者、彼佛加持;三者、自善根熟。具足如是三因緣故,即得明見彼諸如來。」[28]
於三昧中見佛聞法,不只是般舟三昧力,也有佛的加持力;「自善根熟」,異譯作「本功德力」,指過去生中積集的功德、今生「持戒完具」。含有他力因素,「他力」不斷的強化起來,那是以後的事了!
梁天監年間,曼陀羅仙(Mandra)譯的《文殊師利所說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傳出念佛的一行三昧,如卷下(大正八.七三一上——中)說:
「佛言:法界一相,繫緣法界,是名一行三昧。」
「善男子、善女人欲入一行三昧,應處空閑,捨諸亂意,不取相貌,繫心一佛,專稱名字。隨佛方所,端身正向,能於一佛念念相續;即是念中,能見過去、未來、現在諸佛。……入一行三昧者,盡知恒沙諸佛法界無差別相。」
僧伽婆羅(Saṃghavarman),是曼陀羅仙同時人,依據曼陀羅仙傳來的原本再譯的《文殊所說般若波羅蜜經》,卻沒有這一段。但唐玄奘所譯的《大般若經》(第七)〈曼殊室利分〉,也有這段經文。玄奘所譯,譯一行三昧為一相莊嚴三摩地;譯「不取相貌」為「善想容儀」[29]。一行三昧(ekâkāra-samādhi)與一(相)莊嚴三昧(ekavyūha-samādhi),都是《般若經》中百八三昧之一。一行三昧是「不見諸三昧此岸彼岸」,龍樹解說為:不見禪定的入相、出相,得相、(失)滅相。一相莊嚴三昧,是「觀諸法皆一(相)」[30]。《文殊說般若經》,釋一行三昧為繫緣法界(dharma-dhātu)一相,是法界無差別的甚深三昧,而從專心繫念一佛入手,見三世諸佛法界無差別相。與般舟三昧同樣的,是念佛三昧,而這是與通達甚深法相結合的。所以,般舟三昧的念佛,是由淺而深的;一行三昧是直下見三世(般舟作「十方」)佛,通達諸佛無差別。曼陀羅仙譯為「不取相貌」,所以禪宗(四祖)道信以下的禪門,都說憶念佛名入手,而不取佛身相好的。然依玄奘所譯,念佛是「善想容儀」,那是觀佛相好而通達法界了。鳩摩羅什(Kumārajīva)所譯《千佛因緣經》說「念佛三昧莊嚴心故,漸漸於空法中心得開解」;「思空義功德力故,即於空中得見百千佛,於諸佛所得念佛三昧」[31]。念佛三昧與空(śūnyatā)慧,是這樣的相助相成了。羅什所譯《華手經》,立一相三昧與眾相三昧。緣念一佛而成就的,是一相三昧;緣念多佛而成就的,是眾相三昧。經上又說:一相三昧見一切法等相,眾相三昧了達一切法一相無相[32]。等相,是法法平等;無相,也是法法平等;似乎方便不同,而其實都是歸於實相的。在「大乘佛法」中,念佛執持名號,固然是適應信行人的易行道,但念佛而修三昧,能從「觀相」、「唯心」而深入實相的;易行道本是甚深難行道的方便,誘導行者深入的。法界無差別中,畢竟寂滅而化用無盡,正是「大乘佛法」共同的佛陀觀。以上所說的,都是通於現在一切佛的[33]。或以阿彌陀佛為例,那不過是經典流通處恰好流行阿彌陀佛的信仰,也就舉例說明,使人容易信受罷了。
第三節 念佛菩薩的觀法
經,是勸人(或淺或深)依法修行的。大乘經中,說十方十佛、六方六佛,廣說佛名的著實不少,也有專明某佛某菩薩的(全經或其中一品)。這顯示了某佛某菩薩的特殊功德,也就有專修某佛某菩薩的法門。在「祕密大乘佛法」中,如毘盧遮那(Vairocana)、阿閦(Akṣobhya)、阿彌陀(Amitābha)等佛,文殊師利(Mañjuśrī)、普賢(Samantabhadra)、觀世音(Avalokitêśvara)、地藏(Kṣitigarbha)等菩薩的修持法,大量集出流傳。這一風氣,「大乘佛法」已經開始了。在西元五世紀上半,就已譯出了:
《觀無量壽佛經》 一卷 宋畺良耶舍譯
《觀藥王藥上二菩薩經》 一卷 宋畺良耶舍譯
《觀普賢菩薩行法經》 一卷 宋曇摩蜜多譯
《觀虛空藏菩薩經》 一卷 宋曇摩蜜多譯
《觀彌勒菩薩上生兜率陀天經》 一卷 宋沮渠京聲譯
《觀世音觀經》 一卷 宋沮渠京聲譯
《佛說文殊師利般涅槃經》 一卷 西晉聶道真譯
畺良耶舍(Kālayaśas)、曇摩蜜多(Dharmamitra)、沮渠京聲,都是有名的罽賓(Kaśmīra)與西域的禪師(瑜伽者);與鳩摩羅什(Kumārajīva)及佛陀跋陀羅(Buddhabhadra),時代與地區相近,這可以想見當時的罽賓及西域,念佛及菩薩的禪觀,是相當興盛的。沮渠京聲所譯的《觀世音觀經》,已經佚失。聶道真所譯《佛說文殊師利般涅槃經》,也是「觀經」的一類,是西元四世紀初譯出的。
這幾部「觀經」,概略的說明[A67]它的內容:一、《觀無量壽佛經》,是依《無量壽佛經》所出的觀法,十六觀。從觀想西方落日起,次第觀淨土莊嚴,無量壽(Amitāyus)佛、觀世音、大勢至(Mahāsthāmaprāpta)菩薩的相好莊嚴,觀想淨土的依正莊嚴,死後能往生西方極樂(Sukhāvatī)國土,共十三觀。後三觀,明九品往生,是《無量壽佛經》「三輩往生」的分別,配合「十六」這一成數而已[1]。《觀無量壽佛經》的緣起,是阿闍世王(Ajātaśatru)逼害生母韋提希(Vaidehī),韋提希對佛說:「我宿何罪生此惡子?……唯願世尊為我廣說無憂惱處,我當往生,不樂閻浮提濁惡世也。」[2]這是充滿了不滿現實的厭離情緒,不是為了容易修菩薩行而求生淨土。從此,厭娑婆(Sahā)苦,求生極樂,成為中國一般淨土行者的心聲。還有,《觀無量壽佛經》傳出的時代,流行念佛滅除罪業的思想,所以經中一再說到「此(座)想成者,滅除五百億劫生死之罪」;「作是(菩薩像)觀者,除無量億劫生死之罪」;「下品下生」的,是「五逆十惡」人,由於「稱佛名故,於念念中除八十億劫生死之罪」[3]。「消業往生」,因時代不同,與古本大《阿彌陀經》多少差別了。二、《觀普賢菩薩行法經》:《法華經》中,有〈普賢菩薩勸發品〉,說到五濁惡世有受持、讀、誦、思惟、修習《法華經》的,普賢菩薩會乘六牙白象而來,「而自現身,供養守護,安慰其心。……現其人前而為說法,示教利喜」[4]。依此而成的「觀普賢菩薩行法」,先觀普賢菩薩,再進而見十方佛、十方淨土,見釋迦牟尼佛(Śākyamuni)十方分身佛,見多寶(Prabhūtaratna)佛塔。十方佛說六根懺悔;於佛菩薩前,受菩薩戒法。這是以普賢菩薩為出發的「法華觀法」[5]。在鳩摩羅什的《思惟要略法》中,已有「觀無量壽佛法」、「法華三昧觀法」[6]。無量壽佛的觀法,鈍根先作白骨觀,再觀從白骨放白光明,於光明中見無量壽佛;利根直從光明觀起修。羅什的修學,也在罽賓與西域,比畺良耶舍等要早半世紀,而以不同的佛菩薩(及淨土)為主,修不同的觀法,已經開始流行了。但羅什所傳的大乘佛菩薩觀法,還相當的簡略,畺良耶舍等所傳,完善得多了。三、《觀藥王藥上二菩薩經》:藥王(Bhaiṣajyarāja)與藥上(Bhaiṣajyasamudgata)二位菩薩,也見於《法華經.藥王菩薩本事品》。依此而成立的觀法,分別說觀二菩薩的身相,所應修及得的功德;藥上菩薩開示了過去五十三佛的懺悔法[7]。四、《觀虛空藏菩薩經》:姚秦佛陀耶舍(Buddhayaśas)譯出的《虛空藏菩薩經》,先後共有四種譯本。經中說懺除罪業——國王五根本罪、大臣五根本罪、聲聞五根本罪、初學菩薩的八根本罪,並說稱名、禮拜、供養虛空藏(Ākāśagarbha)菩薩所得的現世利益[8]。依此而成立的「觀虛空藏菩薩法」,就是罪業的懺悔法,如說:「先於功德經中,說虛空藏菩薩摩訶薩名,能除一切惡不善業。」又依《大寶積經》(二四)〈優波離會〉(竺法護所譯,名《佛說決定毘尼經》)說:「於深功德經說治罪法,名決定毘尼,有三十五佛。」這樣,禮敬稱三十五佛名,觀虛空藏菩薩,見菩薩的身相而滅除罪業[9]。五、《觀彌勒菩薩上生兜率陀天經》:彌勒(Maitreya)是繼釋迦佛,未來成佛的菩薩。說「彌勒菩薩下生成佛」的,有好幾部經,都依《阿含經》說,增入釋尊付囑大迦葉(Mahākāśyapa),迦葉待彌勒成佛相見而後入滅的傳說。彌勒是釋尊唯一的菩薩弟子,入滅後上生兜率陀天(Tuṣita),佛教界有「上昇兜率見彌勒」的多種傳說。這部經說彌勒菩薩的上生兜率陀天,天宮與菩薩身心的功德莊嚴。經文所開示的,主要為「不厭生死樂生天者、愛敬無上菩提心者、欲為彌勒作弟子者」,應該「一一思惟兜率陀天上上妙快樂」;「應當繫念念佛形像,稱彌勒名」。這就能除罪業而往生天上,未來遇見彌勒成佛,聞法得益[10]。這部經的意趣,近於大乘初興時期,與前四部經有所不同。六、《文殊師利般涅槃經》:說文殊的身世、涅槃時的相好,勸眾生「當懃繫念,念文殊像,念文殊像法」,見文殊身相的功德。經上也說「作此觀者,名為正觀,若他觀者,名為邪觀」[11],顯然是「觀經」的一類。以上六部,是釋迦牟尼(即毘盧遮那佛[12])、阿彌陀佛——二佛,彌勒、文殊、普賢、觀世音、大勢至、藥王、藥上、虛空藏——八大菩薩的觀法。不同佛菩薩的不同修法,正不斷的發展起來。
念佛、念菩薩,能淨除罪業,得生淨土,得陀羅尼,不退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為「大乘佛法」的重要行門。這一修行,與「易行道」的佛前懺悔,關係極深。易行的「三品法門」,是一般的,晝夜六時的經常修持;而在念佛與菩薩的觀想中,是不斷的為修行而懺悔。修持中的不斷懺悔,是與罪業觀有關的,如《觀普賢菩薩行法經》說:「諸佛世尊……常在世間,色中上色,我有何罪而不得見?」[13]《寶積經》的〈發勝志樂會〉說:「今為業障之所纏覆,於諸善法不能修行。」[14]〈善住意天子會〉說:禪定中,「自見往昔所行惡業,……深生憂悔,常不離心,於甚深法不能證入」[15]。《謗佛經》說:「求陀羅尼而不能得,何以故?以彼往世惡業障故。」[16]這樣,眾生之所以不能見佛,不能得陀羅尼,不能修行,不能證入,一切都是過去生中的罪業在障礙了。也就因為這樣,在念佛、念菩薩的觀行過程中,不斷的懺悔,才能不斷的向上進修,如《觀佛三昧海經》、《觀普賢菩薩行法經》,敘說得最為明白。《觀藥王藥上二菩薩經》,也就扼要的說:「淨諸業障、報障、煩惱障,速得除滅,於現在身修諸三昧,念念之中見佛色身,終不忘失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隨意往生他方淨國。」[17]《觀虛空藏菩薩經》,就是以念佛懺悔為主的觀行。早期傳出的大乘經,如《小品般若》、二十四願本的《阿彌陀經》、《阿閦佛國經》等,還沒有重視過去生罪業的懺悔。《金剛般若經》已說持經而「先世罪業則為消滅」[18];《觀無量壽佛經》就一再說到:消除多少劫生死之罪,必定當生極樂世界[19]。念佛、念法(持經)、念僧(菩薩),與「三品法門」的懺悔相關聯而發展起來。念佛主要是觀想念佛,懺悔也就是古德所說的「取相懺」。《法華經.法師功德品》,說六根清淨功德是由於「受持是《法華經》,若讀,若誦,若解說,若書寫」[A68],沒有說懺悔。依《法華經》而有的《觀普賢菩薩行法經》,說六根懺悔法,得六根清淨。所說的懺悔,是念法的懺悔,如說「晝夜六時,禮十方佛,行懺悔法:誦大乘經,讀大乘經,思大乘義,念大乘事,恭敬供養持大乘者,視一切人猶如佛想」;「若有懺悔惡不善業,但當讀誦大乘經典」[20]。所以懺悔六根,是「一切業障海,皆從妄想生,若欲懺悔者,端坐念實相」[21],也就是古德所說的「實相懺」。
念佛(菩薩)見佛,稱為念佛三昧。依《鳩摩羅什法師大義》卷中(大正四五.一三四中)說:
「見佛三昧有三種:一者,菩薩或得天眼、天耳,或飛到十方佛所,見佛、難問,斷諸疑網。二者,雖無神通,常修念阿彌陀等現在諸佛,心住一處,即得見佛,請問所疑。三者,學習念佛,或以(已)離欲,或未離欲,或見佛像,或見生身,或見過去、未來、現在諸佛。是三種定,皆名念佛三昧。」
三類見佛人中,一是依禪得五通(pañcābhijñā)的;二是常修念佛,沒有神通而能見佛,這應該是離欲得定的;三,初學念佛,或已離欲,或沒有離欲,也能見佛。三類都名為「念佛三昧」,而淺深大有差別。依此說,《觀普賢菩薩行法經》所說「云何不失無上菩提之心?云何復當不斷煩惱、不離五欲(即「離欲」),得淨諸根,滅除諸罪;父母所生清淨常眼,不斷五欲而能得見諸障外事?……此觀功德,除諸障礙,見上妙色,不入三昧,但誦持故,專心修習,心心相次,不離大乘,一日至三七日,得見普賢……」[22];不入三昧,專心修習,心心相次,這是定前的「一心不亂」的境界;這就能見佛、菩薩,當然這是低層次的。一心誦持到心不散亂,如隋智顗的「誦至〈藥王品〉,心緣苦行,至是真精進句,……見共(慧)思師,處靈鷲山七寶淨土,聽佛說法」[23]。《法華經》所說的六根清淨,是受持、讀、誦等「法師」的功德。父母所生的眼耳,能見聞障(如鐵圍山等障)外的佛與淨土,與智顗所得的境地相當。《般舟三昧經》說:「聞西方阿彌陀佛剎,當念彼方佛,不得缺戒。一心念,若一晝夜,若七日七夜,過七日以後,見阿彌陀佛。於覺(醒時)不見,於夢中見之。」這也是「不持天眼徹視,不持天耳徹聽」的[24]。《觀普賢菩薩行法經》所說「普賢菩薩復更現前,行住坐臥不離其側,乃至夢中常為說法」[25],那是深一層次了。
第七章 護持佛法與利樂眾生
第一節 人間的現世利益
佛法在世間,信修者能得現生利樂,來生生人間、天上的利樂,佛法不只是「了生死」而已。現實的人世間,無論是自然界、社會、家庭,以及自己的身心,都有眾多不如意的苦患。「佛法」的信念,要得現生利樂,惟有「依法而行」,使自己的身心健全,與人和樂共處,安分守法,向上向善。如有疾病的,釋尊自己也是延醫服藥[1];醫藥不一定能治療全愈,但醫藥到底是治病的正途。關於經濟生活,佛說要「方便具足」——從事合法的職業,獲得經濟來源;「守護具足」——能合理保存所得,不致損失;「善知識具足」——結交善友,不交懶惰、凶險、虛偽等惡友;「正命具足」——經濟的多少出入,作合理的支配。這樣,「俗人在家,得現法安現法樂」[2]。一切依法而行,即使遇到不幸或傷亡,那是宿業所限,寄望於未來的善報。如是解脫者,那更無動於心了。大體說,與儒家「盡人事而聽天命」的精神相近,不過業由自己所造,不是天命——神意所決定的。現生的安樂,釋尊從不教人向神[A69]秘的力量去求解決;適應當時社會情況所作的教化,「佛法」是那麼理性而沒有迷妄的成分!「佛法」真是超越神教的宗教。
「大乘佛法」興起,極力讚揚稱念佛(菩薩)名號,進而觀想佛菩薩的莊嚴,可以懺悔過去的業障,也能改善現生的缺陷。能得無病等利益,「佛法」說是入慈定(maitrī-samāpatti)者的功德。「大乘佛法」中,重智證的《般若經》說:「是大神呪,是大明呪,是無上呪,是無等等呪,是一切呪王。」[3]讀、誦《般若經》,能得現世的種種利益,這是通俗化,「念法」而有一般咒術(mantra)的作用。重信的「念佛」(及菩薩)法門,更能適應低級民間信仰,有類似咒術的神[A70]秘意義。佛法是更普及了,而「佛出人間」、學佛的意義,不免漸漸的迷糊了!
《八吉祥神呪經》,現存五種譯本:一、《佛說八吉祥神呪經》,吳支謙譯。二、《佛說八陽神呪經》,晉竺法護(Dharmarakṣa)譯;「八陽」可能是「八祥」的訛寫。三、《佛說八部佛名經》,元魏瞿曇般若流支(Prajñāruci)譯。這是流傳中的錯誤,因為經初說「聞如是」,呼佛為「天中天」[4],這是西晉以前,不知是誰譯出的古譯。依《大唐內典錄》,般若流支的確譯有《八佛名經》;宋求那跋陀羅(Guṇabhadra)也譯有《八吉祥經》[5],但都已佚失了。四、《八吉祥經》,梁僧伽婆羅(Saṃghavarman)譯。五、《八佛名號經》,隋闍那崛多(Jñānagupta)譯。這部經,說東方世界的八佛名號,稱念持誦的功德,除不墮三惡趣、不退菩提等外,重在現生的種種利益。如《佛說八吉祥神呪經》(大正一四.七二下)說:
「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聞此八佛及國土名,受持奉行、諷誦、廣為他人解說其義者,……四天王常擁護之:不為縣官所拘錄,不為盜賊所中傷,不為天、龍、鬼神所觸嬈;閱叉(夜叉)、鬼神、蠱道(鬼神)、若人、若非人,皆不能害殺得其便也,除其宿命不請(?)之罪。若有疾病、水、火,(惡)鳥鳴、惡夢,諸魔所嬈,恐怖衣毛豎時,常當讀是《八吉祥神呪經》呪之,即得除愈。」
經文中並沒有咒語,而稱經為《八吉祥神呪經》,說「讀是《八吉祥神呪經》呪之」,「持是八佛名,呪之即除愈」,可見古代的傳譯者,對於持八佛名號,讀誦八佛名經,看作持咒那樣的。為什麼持誦八佛名號、讀誦八佛名經,能現生逢凶化吉,不為災禍所侵害呢?這當然是「佛力」。前二部譯文,說到「四天王常擁護之」[6]。《八吉祥經》說「八部諸善神,日夜常守護」[7],這是在「佛力」加被下,受到四天王(統率天龍八部)等善神的擁護。「佛力」與(善)「天力」,取著同一的立場。
同樣是東方世界的,一佛或說七佛的功德,是《藥師經》。共有四種譯本:一、《拔除過罪(業障)生死得度經》,東晉帛尸梨蜜多羅(Śrīmitra)譯,編入《佛說灌頂經》卷一二[8]。二、《佛說藥師如來本願經》,隋達摩笈多(Dharmagupta)譯。三、《藥師琉璃光如來本願功德經》,唐玄奘譯。四、《藥師琉璃光七佛本願功德經》,唐義淨譯。這四譯中,二、三——兩種譯本是沒有咒語的;初譯有(短)咒,在全經的末後;義淨譯有咒而插入中間。經與咒,應該是別行的,在流傳中結合在一起,所以在後或在中間不同。經說東方世界的藥師琉璃光如來(Bhaiṣajya-guru-vaiḍūrya-prabha),因中發十二大願,成就淨琉璃國土。「大乘佛法」中淨土極多,而藥師淨土的本願,不只是出世聖善,更注意到殘廢、疾病與醫藥,官非與飲食問題,氣候的冷熱。有人間淨土現實感的,彌勒(Maitreya)淨土以外,就是藥師淨土與阿閦佛(Akṣobhya)淨土了。但在「佛力」加持思想下,重於佛力救護。「念彼如來本願功德」,「稱名禮讚恭敬供養彼如來者」,能得到[9]:
長壽、富饒、官位、男女——所求皆得。
惡夢、惡相、怪鳥來集、百怪出現——不能為患。
水、火、刀、毒、懸險、惡獸、毒蛇、毒蟲——離諸怖畏。
女人臨產無有眾苦。
延壽——離諸橫死。
人眾疾疫難、他國侵逼難、自界(國內)叛逆難、星宿變怪難、日月薄蝕難、非時風雨難、過時不雨難——眾難解脫。
求長壽等,都是個人的現生福樂。末後「人眾疾疫難」等,是有關國家治亂,影響全民的大問題。經上說:這些苦難,都可從對藥師佛的稱念、禮拜、供養、讀、誦中,得到「佛力」的救護。這一類佛力救護說,此外也還有不少經典說到。晉竺法護譯的《佛說滅十方冥經》,與《八吉祥神呪經》的性質相同,只要歸依、禮敬十方佛,「則無恐懼,不遇患難」[10]。元魏菩提流支(Bodhiruci)的《佛名經》說「現世安隱,遠離諸難」;「一切諸惡病不及其身」[11]。唐菩提流志(Bodhiruci)所譯《大寶積經.功德寶花敷菩薩會》說十方佛,西方佛名一切法殊勝辯才莊嚴如來,「受持彼佛名者,毒不能害,刀不能傷,火不能燒,水不能溺」[12]。梁失譯的《阿彌陀鼓音聲王陀羅尼經》也說:「受持、讀、誦彼佛名號,乃至無有水、火、毒藥、刀杖之怖,亦復無有夜叉等怖。」[13]北涼曇無讖(Dharmarakṣa)譯《無想經》說「頂戴受持諸佛名號,若中兵、毒、水、火、盜賊,無有是處,除其宿業」;「若有眾生聞彼佛名,敬信不疑,無諸怖畏,所謂王怖、人怖、鬼怖,無諸疾病,常為……諸佛所念」[14]。以上略舉「佛力」救護的部分經說,這樣的救護,與一般祈求神助的宗教,意義是完全相同的。
大菩薩的慈悲救護,如《法華經》的〈觀世音菩薩普門品〉。本經有三譯:晉竺法護譯的,名《正法華經》,一〇卷。姚秦鳩摩羅什(Kumārajīva)譯的,名《妙法蓮華經》,七卷。隋闍那崛多與(達摩)笈多,依據羅什譯本,有所增補,次第也有所修改,成為《添品妙法蓮華經》,七卷。觀世音,或譯觀自在(Avalokiteśvara),是被稱為「大慈大悲救苦救難」的大菩薩。慈悲救護的內容,經說是[15]:
「稱觀世音菩薩名者」[A71]:大火不能燒,大水不能沒,航海不墮羅剎鬼國,刀杖所不能害,夜叉、羅剎不能害,有罪無罪不受繫,過嶮道不為怨賊所害。
「常念恭敬觀世音菩薩」:離貪欲,離瞋恚,離愚癡。
「禮拜、供養觀世音菩薩」:求男得男,求女得女。偈頌說:高處墮落不傷,咒詛、毒藥不能害,惡獸、毒蛇、毒蟲不能傷,雷電雨雹消散。
在這種種的慈悲救護中,離貪、瞋、癡是內心的清淨,求男求女是世間的安樂事外,其他都有關生死存亡的險難的救護,也就是重於「救苦救難」的。其中,「若有百千萬億眾生,為求金、銀、琉璃、車渠、馬瑙、珊瑚、琥珀、真珠等寶,入於大海,假使黑風吹其船舫,飄墮羅剎鬼國,其中若有乃至一人稱觀世音菩薩名者,是諸人等皆得解脫羅剎之難」[16]一項,在佛教界是有悠久傳說的。傳說是:商人們航海去採寶,因風而漂流到僧伽羅(Siṃhala),也就是錫蘭,現在的斯里蘭卡(Śrīlaṅkā)。那時,島上所住的,是美麗的女羅剎(rākṣasasī)。商人們就分別與羅剎斯成婚,生育兒女。如有新的人漂來,就會將舊的商人吃了。一位商主知道了內幕,知道惟有婆羅(Bālāha)天馬從空中經過時,那怕捉住馬王的一毛,就能渡海而脫離被殺的命運。於是暗中通知商人們,有人相信的,就依馬王的神力而逃出羅剎鬼國。這一傳說,極為普遍。如巴利藏中《本生》的「雲馬本生」,康僧會譯的《六度集經》,《說一切有部毘奈耶》,《佛本行集經》,《大唐西域記》,也說馬王是釋尊的本生[17]。這一傳說,是部派佛教所公認的。到「大乘佛法」時代,轉化為觀自在菩薩神力救難之一,所以在「祕密大乘佛法」中,觀自在菩薩示現,有馬頭(Hayagrīva)觀音,為六觀音、八大明王之一。傳說與錫蘭——古代的羅剎鬼國有關,所以觀自在菩薩離錫蘭不遠。如《大唐西域記》說:「秣剌耶山東,有布呾洛迦山,……觀自在菩薩往來遊舍。……山東北海畔有城,是往南海僧伽羅國路。」[18]不過,觀自在菩薩的聖德,有複雜的內容。如善財(Sudhana)童子參訪善知識,觀自在菩薩也在南方,也說「若稱我名,若見我身,皆得免離一切怖畏」[19],與《法華經》說相同。但南方的觀自在菩薩,與從空而來的正趣(Ananyagāmin)菩薩,又出現於西方極樂世界,就是觀自在與大勢至(Mahāsthāmaprāpta)兩大菩薩了[20]。這是釋尊本生而轉化為觀世音菩薩的,與我曾說過的——觀世音與釋尊有關,恰好相合。觀世音所住的布(補)呾洛迦(Potalaka),與釋族過去所住的東方阿溼婆(Aśvaka, Assaka)——馬國首邑的布多羅相合[21]。傳說與印度東南沿海地區有關,所以觀世音菩薩的救苦救難,特別受到航海者、沿海漁民的崇信。那位類似觀音救護海難的媽祖,可說是觀世音菩薩的中國化了。
關於地藏(Kṣitigarbha)菩薩,一般人重視傳說不一的《地藏菩薩本願功德經》,所以著重地獄、鬼魂與度亡。然依《地藏十輪經》說:「有能至心稱名、念誦、歸敬、供養地藏菩薩摩訶薩者,一切皆得。」一切皆得,就是「解脫種種憂苦,及令一切如法所求意願滿足」。解脫種種的苦迫,是:「種種希求,憂苦逼切」[A72];「飢渴所逼」;「乏少種種衣服、寶飾、醫藥、床敷及諸資具」;「愛樂別離,怨憎合會」;「身心憂苦,眾病所惱」;「互相乖違,興諸鬪諍」;「閉在牢獄,具受眾苦」;「鞭撻拷楚,臨當被害」;「身心疲倦,氣力羸惙」;「諸根不具」;「顛狂心亂,鬼魅所著」;「煩惱熾盛,惱亂身心」;「為火所焚,為水所溺,為風所飄,或於山巖(等)……墮落」;「毒蛇毒蟲所螫,或被種種毒藥所中」;「惡鬼所持,成諸瘧病,……或令狂亂」;「為諸藥叉、羅剎、……吸精氣鬼,及諸虎、狼、師子、惡獸、蠱毒、厭禱諸惡呪術、怨賊、軍陣,……懼失身命」[22]。稱念地藏菩薩名號,能解免這種種苦惱;救苦救難,不是與稱念觀音菩薩的功德相等嗎?
依佛、經法、菩薩(大乘僧)的慈悲威力,使一般人能得現生的種種利益,為佛教普及人間的方便。現生利益是一般信者所最關切的,但專從信仰中去求得,會引起副作用,這是現代佛弟子所不能不知道的!人類從蒙昧而日漸開化,宗教就應運而生,這是一切民族所共同的。初民在生活中,一切都充滿了神祕感,一切都是自己那樣的(有生命的),進步到有神在主持支配這一切。「人類在環境中,感覺外在的力量異常強大。……如自然界的颱風、豪雨、地震、海嘯,以及大旱、久雨等;還有寒來暑往,日起月落,也非人力所能改變,深刻的影響人類。此外,社會的關係——社會法制、人事牽纏,以及貧富壽夭,都是不能輕易改變的。還有自己的身心,也使自己作不得主。……這種約制我們、影響我們的力量,是宗教的主要來源,引起人類的信順。……順從,可以得神的庇祐而安樂,否則會招來禍殃。……順從雖是宗教的一大特性,而宗教的真實(意趣),卻是趣向解脫:是將那拘縛自己、不得不順從的力量,設法去超脫它,實現自由。」「神教……,對於自然界、社會界,或者自己身心的障礙困難,或祈求神的寬宥,祈求神的庇護、援助;或祈求另一大力者(神),折伏造成障礙苦難的神力。或者以種種物件、種種咒術、種種儀式、種種祭祀,求得一大力者的干涉、保護,或增加自己的力量。或者索性控制那搗亂的力量,或者利用那力量。這一切,無非為了達成解除苦難、打開束縛,而得超脫自由的目的。」[23]在人類知識的發達中,這類低級的宗教行為被超越,而進入高等的宗教,重於社會的和樂、人心的革新淨化,但低級宗教會多少留存下來;如耶穌(jesus)也曾趕鬼、治病。到現代,還有生了病,祈禱而不服藥的極端分子。在中國,如《荀子》的〈天論〉說:「君子以為文,而百姓以為神。」〈禮論〉說:「其在君子,以為人道也;其在百姓,以為鬼事也。」儒者利用它而並不否棄它,這才一直演化而流傳在民間。在「佛法」,是出家人所不取用的。印度神教雖有「梵我一如」等崇高理念,而低級的迷妄行為,還是流行著。「大乘佛法」的信行者,適應神教而發展起來;求佛、菩薩的護佑,成為一般信者的佛教。自作自受的、自力解脫的佛法真諦,不免被蒙蔽而減失了光輝!
第二節 從人護法到龍天護法
「佛法」是不共世間的,依法修行,能得究竟解脫。佛法的流行人間,如暗夜的明燈一樣,佛與佛弟子們,當然是願望「正法久住」世間的。但人世間充滿了矛盾、苦迫、動亂,流行世間的佛法,也不免遭遇困擾,於是佛教界出現了「護法」。說到護法,可分為人的護法、天(鬼神)的護法。佛法久住世間,主要是依賴於人的護持。佛教界,不論南傳與北傳,都有「五師相承」的傳說。如《阿育王傳》中,摩訶迦葉(Mahākāśyapa)對阿難(Ānanda)說:「長老阿難!佛以法藏付囑於我,我今欲入涅槃,以法付汝,汝善守護!」[1]古代的付法護法,是一代大師,護持集成的經律(論)——「法藏」,流傳世間,不遺忘也不謬誤,保持佛法的正確知見——「法眼」,維護(即「住持」)佛法的純正性,所以《阿育王傳》等付囑護持的,是「正法」、「法眼」、「法藏」。傳說中的華氏城(Pāṭaliputra)第三結集,在目犍連子帝須(Moggaliputta tissa)的領導下,息滅諍執,驅斥濫入僧團的邪見異說,也是護法的實例[2]。不過,佛法中部派分化,都自以為根本、正統,護法也就變得複雜了!切實的說,護持正法,主要是佛弟子自己;佛弟子的誠信三寶,依法修行,才是護持佛法的最佳保證。如魏菩提流支(Bodhiruci)所譯《佛說法集經》卷五(大正一七.六三九下)說:
「諸菩薩護持妙(正)法,於諸業中最為殊勝。世尊!菩薩若能修行護持妙法,隨順菩提及諸佛如來。何以故?諸佛如來尊重法故。世尊!云何是護持妙法?所謂菩薩能說諸佛一切甚深修多羅,能讀、能誦、思惟、修習,是名菩薩護持妙法。復次,世尊!若菩薩攝受、修行,名為護持妙法。」
《法集經》是大乘經,對於護持正法,可說正確的把握著正確的方針,與「佛法」的見地是吻合的。
印度的婆羅門(brāhmaṇa)文化,是民族的傳統的文化(後來稱為印度教),與政治關係極深,受到政治(王族)上的尊敬。後起的各種出家沙門(śramaṇa),也受到政界的尊重,政治不顧問沙門團內部的事務,可說是政教分離而又相互尊重的。佛教——釋沙門團,稱為僧伽(saṃgha),也是「僧事僧決」,不容外人顧問的;這是傳教、信教完全自由的地區。但「佛法」在印度文化中,有反傳統(否認創造神及真我)的特性,所以多少要受到政教結合的傳統的婆羅門教的反對,或嚴重到破壞摧殘。如西元前二世紀中,弗沙密多羅(Puṣyamitra)的破壞佛教[3]。《阿育王傳》說:「未來之世,當有三惡王出:一名釋拘,二名閻無那,三名鉢羅。擾害百姓,破壞佛法。」[4]三惡王,就是賒迦人(Saka)、臾那人(Yavana)、波斯人(Pārasya)從西元前三世紀末起,到西元一世紀,先後侵入西北印度,進而侵入中印度的史實。外來民族的侵擾,當地佛教是不免要受到干擾的。佛弟子想起了阿育王(Aśoka)時代,阿育王信佛而佛法傳布四方的事實,而感覺到人王(及大臣)護法的重要,《阿育王傳》就是在這一意境下編集出來的。「佛法」與「大乘佛法」,在西北印度相當的發達,賒迦人等多數接受了佛法;佛法又從西北印而傳到西域等地區。這些地區,民族複雜,政局多變,佛教深受影響。如姚秦佛陀耶舍(Buddhayaśas)所譯的《虛空藏菩薩經》,舉國王及大臣所犯的五根本罪,前三罪是:「取兜婆(塔)物及四方僧物,或教人取」[A73];「毀謗正法,……又制他人不令修學」;對出家人,「脫其袈裟,逼令還俗,或加杖捶,或復繫縛,或截手足乃至斷命,自作、使他,造如此惡」[A74]。犯這類重罪的,「失人天樂,墮於惡趣」[5]。又如《地藏十輪經》說:「剎帝利旃荼羅、宰官旃荼羅、居士旃荼羅、長者旃荼羅、(外道)沙門旃荼羅、婆羅門旃荼羅。」旃荼羅(Caṇḍāla),是印度的賤族,這裡是暴惡者。他們所作的「十種惡輪」,都是傷害到僧伽住持的佛法,所以是「定生無間地獄」的[6]。《日藏經》的〈護持正法品〉,也說到剎帝利、婆羅門、毘舍、首陀等,「以不信故,奪他所受」[7]。這幾部經,與北印度有關。這一地區,顯然沒有中印度那樣的尊重宗教,而有掠奪僧寺財物、傷害比丘、逼令還俗、妨害自由信仰的情形。「大乘佛法」,推重在家菩薩,而實際上,大乘佛教還是以出家比丘為主流的。如西元三世紀的龍樹(Nāgārjuna)、提婆(Āryadeva),四世紀的無著(Asaṅga)、世親(Vasubandhu),「大乘佛法」的宏傳者,都是「菩薩比丘」身分。這幾部經所敘述的,該是西元三——五世紀間的情形吧!出家中犯戒的「非法比丘」,顯然相當的多。「護持正法」,當然是尊敬、供養、護持「如法比丘」,而不是護持「非法比丘」的;然沒有遺忘「僧事僧決」的立場,僧伽內部事務,不受外力的干涉。所以北涼(西元三九七——四三九)失譯的《大方廣十輪經》卷四(大正一三.六九七下)說:
「如是惡行諸比丘等,我亦不聽刑罰、鞭杖、繫閉乃至斷命。……若有比丘,於性重罪中若犯一罪者,雖犯重罪,……所受之戒猶有餘勢。譬如妙香,雖無香質,餘分芬馨,不可輕蔑。破戒比丘亦復如是,無戒白衣不應輕慢。」[8]
破戒比丘,應由僧伽自行處理,與在家人無關,這是佛法的原則(政教分離)。但說犯一重戒的比丘,「所受之戒,猶有餘勢」,近於說一切有部(Sarvāstivādin)的見解:在四根本罪中,犯一罪到三罪,還是比丘。出家比丘的資格,竟降低到只要沒有全部(四重罪)違犯,還承認他是比丘。這也許是當地出家眾的品質低落,不得已而降低標準吧!這等於「姑息養奸」,會引起副作用的;護法——護持清淨比丘,將越來越艱難了!西元四、五世紀,嚈噠侵入西北印度,這一地區的佛教,急劇的衰落了。
人的護法而類似天神護法的,有佛命賓頭羅頗羅墮(Piṇḍola-bhāradvāja)阿羅漢——「若(汝)當留住(世),後須彌勒佛出,迺般泥洹去耳」的傳說[9]。《阿育王傳》也說:見佛而沒有涅槃的賓頭盧來應供[10]。《舍利弗問經》說:佛囑摩訶迦葉、賓頭盧、君徒鉢歎(Kuṇḍadhāna)、羅睺羅(Rāhula)——「四大比丘,住(世)不泥洹,流通我(佛)法」[11]。其後,更發展為十六大阿羅漢住世護法說,如玄奘所譯《大阿羅漢難提蜜多羅所說法住記》。難提蜜多羅(Nandimitra),是佛滅八百年,錫蘭——執師子國(Siṃhala)的阿羅漢。這是由於部派分化,付囑護持正法眼藏說不能獲得佛教界的公認,所以轉化為付囑佛世比丘(大阿羅漢)常住在世間,護持佛法。但這與佛世阿羅漢的遊化人間不同,這是隨機應現的;「為現佛像、僧像,若空中言(聲),若作光明,乃至(於)夢想」中所見的[12],從神祕現象,使佛弟子堅固信心的。這是部派佛教時代的情形,與「大乘佛法」的菩薩示現、天神護法,性質是非常的接近了。
大乘經早期傳出的,如篇幅較長,末後大抵有〈囑累品〉。佛將所說的經法,付囑阿難及出現於經中的(修學大乘、宏揚大乘的)菩薩們,要大家好好的受持、護持,使佛法流通久遠。如《般若經》、《法華經》[13]、《賢劫經》、《持世經》、《華手經》、《佛藏經》、《維摩詰經》等。不過以天神為當機者的經典,如《思益梵天所問經》、《密迹金剛力士經》、《海龍王經》等,都有了天神護持的咒語。本來,「佛法」容忍印度固有的天與鬼神,但被尊為最高的創造神,在佛法中,也還是流轉生死的苦難眾生,需要佛法的化度,何況低級的鬼神!《阿含經》中所見到的,是向善的天神們,來禮佛、讚佛,尊敬三寶,請問佛法。佛、法、僧是可尊敬的三寶,向善的天神們,會自動的來護持。如《長部》(三二)《阿吒曩胝經》:毘沙門(Vessavaṇa)等四大天王,及統屬的鬼神,願意護持佛弟子(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不為惡鬼所妨害,而能安樂的修行。這是被稱為護經(Paritta)的;佛接受了,囑比丘們學習,保護平安。天神們願意護法,為什麼要誦習「護經」?如《阿育王傳》說:「若付囑天,法亦不得久住。何以故?諸天放逸故。」[14]諸天雖自願護法,但長在天處享受福樂,可能會放逸而遺忘的,所以誦「護經」,喚起天神的憶念護持。《大集經.海慧菩薩品》也說:「汝等四王當深護助,無為欲樂而作放逸!吾今出世,為壞放逸、護正法故而說呪。」[15]
護法的大神,是大梵天(Mahābrahman)、帝釋([A75]Śakro devānām indraḥ)、四大王眾天(caturmahārājakāyika-deva)。四王天的天主,東方持國——提頭賴吒(Dhṛtarāṣṭra)天王,是犍達婆(gandharva);南方增長——毘樓勒叉(Virūḍhaka)天王,是龍([A76]nāga);西方廣目——毘樓博叉(Virūpākṣa)天王,是鳩槃荼(kumbhāṇḍa);北方多聞——毘沙門(Vaiśravaṇa)天王,是夜叉(yakṣa)。四王的眷屬,當然也就是犍達婆與夜叉等,更統率著其他的神,如阿修羅(asura)、迦樓羅(garuḍa)、緊那羅(kiṃnara)、摩睺羅迦(mahoraga)、毘舍闍(piśāca)、薜荔多(preta)、富單那(pūtana)等。一切地居的鬼神,都是在帝釋(如王)、四大天王(如輔臣)的統率下,成為佛法的護法神群。大乘經中,大梵、帝釋、四天王的說咒護持,是一般的,更擴大到菩薩與其他,大抵與印度民間信仰的神及天上的星宿(也是被想像為神的)有關。一、《大集經.虛空目分》,說有菩薩現畜生身,住在四方的山窟中修慈心。南方是蛇、馬、羊,西方是猴、雞、犬,北方是豬、鼠、牛,東方是師子、兔、龍。這十二位獸菩薩,依十二日、十二月、十二年,分別次第的遊行,教化眾生。如能修法誦咒,「見十二獸,見已,所願(求的)隨意即得」[16]。這與中國所傳的十二獸或十二肖說相同,只是以師子代虎而已。後漢支曜譯的《成具光明定意經》,有護法十二神:「有神名大護,……神名普濟。」[17]東晉帛尸梨蜜多羅(Śrīmitra)初譯的《藥師經》,名《拔除過罪生死得度經》,末有十二神王——十二藥叉大將:「金毘羅,……毘伽羅。」[18]《月藏經》所說的十二辰:「一名彌沙,……十二名彌那。」[19]這些以十二為數的護法神,都可能是印度天文學上,黃道帶內十二宮的各式神化。二、光味(殊致阿羅沙)仙人,廣說「二十八宿,日、月隨行,一切眾生日、月、年歲皆悉繫屬」[20]。佛於《大方等大集經》(九)〈寶幢分〉(大正一三.一四〇上)呵責說:
「眾生闇(愚癡)行,著於顛倒,煩惱繫縛,隨逐如是星宿書籍……同屬一星生者,而有貧賤富貴參差,是故我知是不定法。」[21]
論星宿善惡,窮通壽夭,實是愚癡眾生的顛倒妄說,是值不得信賴的。經中雖加以呵責,大概為了適應世俗,卻又編在經中。〈日藏分〉中,光味仙人說日、月、星宿,推為過去驢脣——佉盧蝨吒(Kharoṣṭī)仙人說二十八宿[22]。星宿命運占卜,就這樣的成為「大乘佛法」!星宿推算吉凶,本是古代的天文學與民間神[A77]秘信仰結合的產物,有些佛弟子認為也是佛弟子所應該知道的[23]。如吳竺律炎共支謙譯的《摩登伽經》,二卷;西晉竺法護(Dharmarakṣa)譯的《舍頭諫太子二十八宿經》,一卷,廣說宿曜吉凶,與《日藏》、《月藏》的意義相同。天竺三藏若羅嚴在于闐譯出的《時非時經》,一卷,說明十二月中,那些時日是「時」、是「非時」[24]。這些,顯然的還是世俗信仰而附入佛法。唐不空(Amoghavajra)所譯的《文殊師利菩薩及諸仙所說吉凶時日善惡宿曜經》,二卷,性質相同,卻與文殊師利(Mañjuśrī)菩薩拉上了關係。最希奇的,趙宋施護(Dānapāla)譯的《十二緣生祥瑞經》,二卷,竟然以「無明、……老死」等十二支,配日月,論吉凶!部分佛弟子,不自覺的沈迷於神[A78]秘的低級信仰,牽強附會,「佛法」時代的理性精神,似乎存在的非常有限了!
護法神群,從四大天王、四大比丘以來,都是分別護持四大部洲的一洲。當然,佛法流行的現實人間,從印度、(廣義的)西域到震旦——中國,經中是特別重視的。《日藏經》中,佛以四洲的二十大支提(塔)聖人住處(有在于闐的,也有在震旦的),付囑諸大龍王。由於龍王貪睡,又好淫欲,為了免得誤事,所以又付囑二十八夜叉大將,協助護持[25]。《月藏經》的付囑更多:一、欲界的空居四天、四大天王、(天仙)二十八宿、七曜、十二童女,分別的以一天、一天王、七宿、三曜、三天童女護持一洲[26]。二、四大天王又分別護持南閻浮提洲的十六大國。又以閻浮提洲的東、南、西、北,分別付囑四大天王與他的眷屬[27],這是不局限於印度的十六國,而擴大到閻浮提洲全部了。三、波羅奈國:付囑善髮乾闥婆、阿尼羅夜叉、須質多羅阿修羅、德叉迦龍王、大黑天女,及他們的眷屬。……。震旦國:付囑毘首羯磨天子、迦毘羅夜叉、法護夜叉、堅目夜叉、大目夜叉、勇健軍夜叉、摩尼跋陀夜叉、賢滿夜叉、持威德夜叉、阿荼薄拘夜叉、般支迦夜叉、婆修吉龍王、須摩那果龍王、弗沙毘摩龍王、呵梨帝鬼子母、伊羅婆雌大天女、雙瞳目大天女,及他們的眷屬[28]。震旦,就是中國,比起其他國家,護法神特別多,這是值得注意的!還有沒有被分配的,如娑伽羅等一百八十萬大龍王,箭毛等八頻婆羅夜叉大將,羅睺羅等六萬那由他阿修羅王,歇等六十二百千大天女,凡是「不得分(配)者,應當容忍」,也要在所住處護持佛法[29]。二十八宿,也分別的付囑各國;七曜與十二辰,也應該「攝護國土、城邑、聚落,養育眾生」[30]。《日藏經》與《月藏經》,這樣的廣列龍王、夜叉等名字,付囑護法,與梁僧伽婆羅(Saṃghavarman)初譯的《孔雀王呪經》,有同樣的情形。如說「鉤留孫陀夜叉,住弗(衍文)波多利弗國;……常在阿多盤多城」的大力夜叉[31];「二十八夜叉大軍主名,守護十方國土」[32]。還有十二大女鬼,……五大女鬼;八大羅剎女,……七十一大羅剎女;佛世尊龍王,……兩小白龍王[33]。辛頭河王,……毘摩羅河王(河神);……須彌山王,……摩醯斗山王(山神);……藹沙多哿摩訶里史大仙人,……阿已里米虜大仙人[34]。這都是羅列夜叉等鬼神,分布各方,能護持佛法的。雖然《孔雀王呪經》屬於密典,而羅列鬼神群,從鬼神得到護持,與《日藏經》、《月藏經》的精神相符。這都應該是西元四世紀集成的;論師們正從事於深細嚴密的論究,而一分通俗的教化者,正加速進行佛法依賴鬼神護持的方向。
佛法要依賴鬼神護持的理由,如《大方等大集經》(一〇)〈虛空目分〉(大正一三.一七二上——中)說:
「我今以此正法,付囑四大天王、功德天女、四大龍王、誠實語天、四阿脩羅王、具天、大自在天、八臂天地神女等。何以故?善男子!或有眾生,其性弊惡,有大勢力,多造重業,不受是經。是人死已,受惡鬼身、惡龍之身,是惡鬼、龍欲壞佛法,降注惡雨、惡風、……如是惡鬼(龍),復令如來所有弟子:剎利、婆羅門、毘舍、首陀、大臣、長者,悉生惡心。惡心既生,互相殘賊,……誰當流布如是經典?是故我今不以是經付囑菩薩、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及諸國主,以付四王乃至地神,如是天神至心護持。」
「大乘佛法」要依天(鬼)神護法,才能久住世間,這可說是離奇的,然從苦難的現實人間來說,也是可以理解的。這一傾向,表示了政治與宗教的相關性,也表示了「衣食足而後知禮義」的意義。佛法雖進入大乘時代,而傳統「佛法」——聲聞乘與大乘,主要還是依出家眾來住持宏通的。出家眾的經濟生活,以及塔寺的興建,都依賴於在家信眾的布施。將來彌勒(Maitreya)出世成佛,當時有輪王的仁慈治世,社會和平繁榮與佛法昌明同時,是佛弟子理想的現實人間。反之,如政治衰亂,佛法也要蒙受損害。佛法在西北印度,擴展到現在的巴基斯坦(Pakistan),及阿富汗(Afghanistan)、俄屬中亞細亞的一部分,並通過 Wakhan 山谷,到達西域的于闐等地方。從西元前三世紀後期起,臾那人、波斯(即安息)人、賒迦人,先後進入西北印度。西元一世紀,大月氏——貴霜(Kuṣāṇa)王朝,又統治西北印度,並侵入中印度。到西元四世紀中,嚈噠(Hephtalites)人又侵入北印度。雖說這些民族,漸受佛法的教化,特別是被指為釋迦族後裔的賒迦人,都信奉「大乘佛法」,但西北印度及以外的西北地區,在異民族的不斷興起(也就是在不斷的動亂苦難)中,佛法也受到了傷害,所以說:「將有三惡王,……由於是之故,正法有棄亡。」[35]在民族複雜、政局動亂過程中,佛教為了適應生存,僧品不免漸漸低落,所以有「乃至(佛滅)千歲,正法衰滅」的預言,也就是「末法」思想的來源。依此去理解上面所引的經文,「惡鬼、龍欲壞佛法,降注惡雨、惡風、塵坌,為諸修行三業比丘而作重病。……吹吐惡氣置飲食中,故令食者得大重病」[A79]:這是風雨不調,疫病流行。又說惡鬼令一切人「悉生惡心。惡心既生,互相殘賊」[A80];弄到「國土城邑空荒無人」[A81]:這是不斷戰爭所造成的現象。在這種情形下,人的力量太小了!雖不是沒有少數傑出的修行者,但對和合僧伽(代表佛教)的流布佛法,不免有「誰當流布如是經典」[A82]的感慨。恰好西元四世紀初,笈多(Gupta)王朝在中印度興起,梵文學復興,傳統的宗教——印度教也興盛起來;印度群神的信仰,在民間也增強起來(唯識等論師,也是興於中印度的)。面對這一情勢,佛法要在社會安定繁榮下發展,北方的佛教人士,也就只有付囑鬼神來護持佛法了。
《日藏經》說「有於惡心諸餓鬼等,常仰食噉一切眾生精氣血肉以為生活」;「欲奪於菩薩精氣,又以惡氣而欲噓之」[36]。惡鬼神會奪人的精氣,也會以惡氣吹入人體,人是會失心、疾病而死的。反之,如《禪秘要法經》說:「釋提桓因在左,護世諸天在右,持天藥灌頂,舉身盈滿。……恒坐安隱,快樂倍常。」[37]《觀佛三昧海經》說:「作諸天手持寶瓶想,持藥灌想;藥入頂時,遍入四體及諸脈中。」[38]這是善天以天精氣來滋益人,或作這樣的觀想了。這種增、損精氣的思想,是印度及一般民間宗教所固有的,如中國古人說「天奪其魄」,也是這類神祕信仰的一種表示。「精氣」,不知原文是什麼,意義是相當廣的。如《大方等大集經》(一五)〈月藏分〉(大正一三.三二二下)說:
「不令(鬼神)數數惱亂眾生,以此方便,令四天下,大地餘味而不速滅,精氣安住不復損減。以地精氣不損減故,眾生精氣不損減;眾生精氣不損減故,正法甘露精氣不損減;正法甘露精氣不損減故,眾生心法作善平等增長。以是因緣,令三寶種得不斷絕,如是如是法眼久住,閉三惡道,開於善趣及涅槃門。」
經上說到三種精氣:地精氣、眾生精氣、正法甘露精氣。地精氣,從經文的「大地餘味」,想到了劫初時大地的地味(pṛthivī-rasa)充滿,因眾生的貪著而漸漸隱沒的傳說。地精氣是自然物,使五榖花果中,富有營養資益的成分。眾生精氣,是眾生的,特別是人類,使人身心健康、和平安樂的內在因素。正法甘露精氣,是佛法的,清淨而向善、向涅槃的力量。這三者有相互關係:地精氣增減,眾生精氣增減,正法甘露精氣也就增減——佛法的興盛或衰落。這與上文所引付囑天神護法的意義,是相通的,如《大方等大集經》(一五)〈月藏分〉(大正一三.三二一下)說:
「若彼(惡)天、龍乃至毘舍遮,於閻浮提作於一切鬪諍、觸惱、非時風雨、疫病、飢饉、(嚴)寒(酷)熱等事,(善天、龍等)各各隨分而遮護之,……寒熱等事皆悉休息,令閻浮提所有華果、藥草、劫貝、財帛、五榖、甘蔗、蒲萄,及酪蜜等皆得成熟,所有苗稼不令衰壞。」(地精氣不減)
「於閻浮提諸處人中,及麞鹿鳥獸,隨其所欲,皆無乏少。」(眾生精氣不減)
「以無乏故,令彼眾生修諸善行,修正法行,修真實行,勤修而住,……世尊正法則得久住。」(正法甘露精氣不減)
經文上面,是從苦惱衰亂說起的。由於惡神的惱亂,「眾生多有種種飢饉、疫病,愛別離苦。眾惱逼切,各各迭相怖懼鬪戰,心常恐畏。諸王剎利,……於諸眾生種種因緣而逼惱之,晝夜殺害、燒煮、割截,五榖、財帛,所欲供具,身心樂事,及諸善行皆悉損減」[39]。這敘述那三種精氣的依存關係:如沒有善良天神的護持,惡鬼神就會搗亂,引起風雨不調,年歲荒歉,疫病流行。這樣,眾生就會互相畏懼,不斷鬥爭。特別是國土(武士們)的逼惱一切眾生,殺害不已。這樣,資生的樂具缺乏,衣食不足,眾生也就難於向善修人間善行及向出世涅槃的佛法了。所以惟有付囑天神等護持世間,遮止惡鬼神的惱亂,才能物資豐盈、人情和樂、佛法昌盛。面對無休止的動亂,民生疾苦,佛法衰落,那些「寂定(禪)為業;善誦其文,未究深義;戒行清潔,特閑禁呪」[A83],傾向於適應民俗的大乘行者,也就熱望於天、龍等護持佛法了。這也許能使佛法延續一些時間,但論佛法,不從佛弟子的解行著手;論動亂,不從政治的和平建設去努力:佛法終究是天神所護持不了的。西北印度的佛教,實質上衰落已久,再經過嚈噠的侵入、破壞,也就急劇的衰落下來[40]。當然,依賴於神祕的「念天」法門,還要創開一新的局面,不過對「佛法」來說,距離是越來越遠了!
天神等護法,以上是以《大集經》的部類來說明的。《大集經》被稱為「五大部」之一,部類不少。初由北涼曇無讖(Dharmarakṣa)譯出,名《大方等大集經》,二九卷。「麗藏本」與「宋藏本」,都是六〇卷,這是隋僧就的纂集本。六〇卷本,最不妥當的,如〈日密分〉與〈日藏分〉,是同本異譯,竟編成二分。又以古譯的《明度校計經》,說是高齊那連提耶舍(Narendrayaśas)所譯,編為最後的〈十方菩薩品〉。曇無讖所譯的二九卷,應該是:一、〈瓔珞品〉,二、〈陀羅尼自在王菩薩品〉,三、〈寶女品〉,四、〈不眴菩薩品〉,五、〈海慧菩薩品〉,六、〈無言菩薩品〉,七、〈不可說菩薩品〉,八、〈虛空藏品〉——以上都稱為「品」;九、〈寶幢分〉,一〇、〈虛空目分〉,一一、〈寶髻菩薩品〉,一二、〈日密分〉。從名稱與內容來說,〈寶髻菩薩品〉稱為品,應編在〈虛空藏品〉的前後。〈日密分〉沒有譯全,可能是多少遺失了。從〈瓔珞品〉以下,佛都是在佛功德威神力所現的大寶坊(宮殿)中說法。〈寶幢分〉以下,住處漸變了,也有次第可尋。如一、〈寶幢分〉:說如來初成正覺,住王舍城(Rājagṛha)。優波提舍(Upatiṣya)——舍利弗(Śāriputra)、拘律多(Kolita)——大目犍連(Mahāmaudgalyāyana)二人,見馬星(Aśraka)比丘而出家。二、〈虛空目分〉,說舍利弗與目犍連出家不久。三、〈日密分〉——《日藏經》:在王舍城,「為諸大眾說虛空目、安那波那甘露法門、四無量已」;又為了降伏惡龍,昇須彌(Sumeru)頂,又「下佉羅坻(Khadiraka)聖人住處」[41]。四、《月藏經》:「佛在佉羅帝山牟尼諸仙所依住處」,時佛「說《日藏經》已」[42]。五、《大乘大集地藏十輪經》:佛住「佉羅帝耶山諸牟尼所依住處」,「說《月藏》已」[43]。六、《大集須彌藏經》:佛「在佉羅帝山,依牟尼仙住處」。佛說如來與功德天(吉祥天女 Śrī-mahādevī)過去共同發願,功德天願於釋尊在穢土成佛時,自己作功德天,「得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記」[44]。七、《虛空孕菩薩經》:佛「住佉羅坻迦山」;「世尊授功德天記莂訖已」[45]。八、《觀虛空藏菩薩經》:「佛住佉陀羅山」;「先於功德經中,說虛空藏(孕)菩薩摩訶薩名」[46]。〈寶幢分〉以下的幾部經,有次第先後,著重於降魔、降伏惡龍等;天龍等護法,明國王、大臣、初學菩薩的罪業,懺悔,說種種咒語。而《日藏經》以下,都是在佉羅帝山牟尼住處,列舉現存漢譯經典如下:
一、《大乘大方等日藏經》 一〇卷 隋那連提耶舍再譯
(曇無讖初譯〈日密分〉,三卷,不全)
二、《大方等大集月藏經》 一〇卷 高齊那提連耶舍譯
三、《大乘大集地藏十輪經》 一〇卷 唐玄奘再譯
(初譯《大方廣十輪經》,八卷,失譯)
四、《大乘大集須彌藏經》 二卷 高齊那連提耶舍譯
五、《虛空藏菩薩經》 一卷 後秦佛陀耶舍譯
(異譯本有:《虛空藏菩薩神呪經》 一卷 失譯
《虛空藏菩薩神呪經》 一卷 劉宋曇摩蜜多譯
《虛空孕菩薩經》 二卷 隋闍那崛多譯)
六、《觀虛空藏菩薩經》 一卷 劉宋曇摩蜜多譯
這次第六部經(後一部是修行法),以五位大菩薩為名:日藏(Sūrya-garbha)菩薩、月藏(Candra-garbha)菩薩、地藏(Kṣitigarbha)菩薩、須彌藏(Sumeru-garbha)菩薩、虛空藏(Ākāśagarbha)菩薩。菩薩,大都是依事、依德立名的,這五位菩薩所依的是:須彌山;運行於須彌山腰的,是日與月;日月所照臨的,是四大洲的大地;上面是虛空。這五位菩薩的類為一聚,不正是依須彌山、日、月、地、虛空而立名的嗎?而且都稱為藏,是 garbha ——胎藏(孕)。五位中的虛空藏菩薩,是從西方世界來的[47]。曇無讖所譯的《大集經》(八)〈虛空藏品〉,異譯有唐不空所譯的《大集大虛空藏菩薩所問經》。這位虛空藏菩薩,原語為 Gaganagañja;「安此無盡之藏在虛空中」,「是故名為虛空庫藏」[48],與胎藏不同。而且,Gaganagañja 菩薩是從東方世界來的。來處不同,法門不同,名字不同,這兩位虛空藏,是不一樣的。日、月、地、須彌、虛空——五位「藏」菩薩,是參照欲界地居天神住處而立名的,是地居天神的佛化。我在〈東方淨土發微〉中指出:藥師琉璃光佛,是蔚藍色的天空——「穹蒼」;日光遍照與月光遍照二大菩薩,是日、月的光輝;「八大菩薩乘空而來」,是八大行星;十二藥叉大將,是黃道帶內的十二辰;每一位有七千眷屬,總共八萬四千,如無數的小星星[49]。「大乘佛法」的佛與菩薩,有取法天界,並有類集與有組織的傾向。(以下沒有寫出)
校注
[0097001] 《相應部》(二二)《蘊相應》(南傳一四.二〇八——二一〇)。《雜阿含經》卷一〇(大正二.六六中——下)。 [0097002] 《異部宗輪論》(大正四九.一五中——下)。 [0097003] 《論事》(南傳五八.三三七)。 [0097004] 《大乘入楞伽經》卷六(大正一六.六二五下)。《華嚴經.十地品》也有此義。 [0097005] 《首楞嚴三昧經》卷下(大正一五.六四四下——六四五上)。《妙法蓮華經》卷五(大正九.四二下)。 [0098006] 參閱拙作《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第三章(一五五——一五六)。 [0099007] 《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六(大正八.五六四上——五六五下)。 [0102001] 參閱拙作《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第八章(四六五——四七二)。 [0102002] 《大智度論》卷四(大正二五.九二中)。 [0102003] 《妙法蓮華經》卷四(大正九.三五中——下)。 [0103004] 《維摩詰所說經》卷中(大正一四.五四七上)。 [0103005] 《大寶積經》(三)〈密迹金剛力士會〉(大正一一.五二下——五三上)。 [0103006] 《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一七(大正八.三四二上)。 [0104007] 《大方廣佛華嚴經》卷六七(大正一〇.三六四上——中)。 [0105008] 《楞伽阿跋多羅寶經》卷四(大正一六.五〇六中)。《大乘入楞伽經》卷五(大正一六.六一五中——下)。 [0106009] 《寶星陀羅尼經》卷四(大正一三.五五五上——中)。 [0107010] 《長部》(一六)《大般涅槃經》(南傳七.七八——七九)。 [0109001] W. Rahula: History of Buddhism in Ceylon, p. 81. [0110002] 《大慈恩寺三藏法師傳》卷二(大正五〇.二三一下)。《大唐西域記》卷三(大正五一.八八七上)。 [0110003] 《瑜伽師地論》卷一九(大正三〇.三八二中)。《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引頌大同。 [0110004] 《十誦律》卷四八(大正二三.三五二上)。 [0111005] 《般舟三昧經》(大正一三.八九九下)。 [0114001] 《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二三(大正八.三八五下)。 [0114002] 《摩訶般若波羅蜜經》:1.卷八(大正八.二八〇下)。2.卷九(大正八.二八四下)。3.卷一〇(大正八.二九三中)。4.卷一〇(大正八.二九四下)。 [0116003] 《大智度論》卷五六(大正二五.四六一上)。 [0117004] 《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八、九、一〇(大正八.二八〇上——二九七中)。 [0117005] 《大寶積經》(六)〈不動如來會〉(大正一一.一一一下——一一二上)。 [0117006] 《阿閦佛國經》卷下(大正一一.七六四上)。 [0117007] 《妙法蓮華經》卷四(大正九.三〇下)。 [0117008] 《妙法蓮華經》卷六(大正九.四七下——五〇中)。 [0118009] 《妙法蓮華經文句》卷八上(大正三四.一〇七下——一〇八上)。 [0118010] 《無上依經》卷下(大正一六.四七七中)。《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六會——「最勝天王問般若」)卷五七三(大正七.九六三上)。 [0118011] 《大智度論》卷一八(大正二五.一九六上)。 [0118012] 《般舟三昧經》卷上(大正一三.九〇八上)。《大方等大集經賢護分》卷二(大正一三.八七九中)。 [0119013] 《大方等大集經菩薩念佛三昧分》卷九(大正一三.八六四中)。 [0121001] 《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一三(大正八.三一六下)。 [0122002] 《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二七(大正八.四二〇中——下)。 [0122003] 《歷代三寶紀》卷一二(大正四九.一〇三上)。 [0122004] 《續高僧傳》卷一七(大正五〇.五六三上——中)。 [0124005]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大正八.七五〇上、下)。 [0124006] 《妙法蓮華經》卷四(大正九.三〇下)。 [0125007] 《雜阿含經》卷四七(大正二.三四四中——三四五上)。《相應部》(二〇)〈譬喻相應〉(南傳一三.三九〇——三九三)。 [0125008] 《大智度論》卷二〇(大正二五.二一一中)。《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八三(大正二七.四二七上)。 [0125009] 《增壹阿含經》(四九)〈放牛品〉(大正二.八〇六上)。《增支部.八集》(南傳二一.二——三);又〈一一集〉(南傳二二下.三二二——三二三)。 [0126010] 《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八(大正八.二八〇中)。 [0126011] 《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九(大正八.二八九下——二九〇上)。 [0126012] 《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九(大正八.二八七上)。 [0126013]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八三(大正二七.四二七上——中)。 [0126014] 《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九(大正八.二八七上)。 [0127015] 《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九(大正八.二八六下)。《大般若波羅蜜多經》(第二分)卷四二九(大正七.一五六上)。 [0127016] 《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八(大正八.二八一中)。 [0128017] 《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一〇(大正八.二九一中)。 [0128018] 《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九(大正八.二八七上——下)。 [0128019] 《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九(大正八.二八七上)。 [0128020] 《十誦律》卷二四(大正二三.一七四中)。 [0129021]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卷二三(大正二三.七五三下——七五四上)。 [0129022]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卷二七(大正二三.七七六上)。 [0129023] 參閱拙作《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三三〇)。 [0133001] 《大般涅槃經》卷三八(大正一二.五九〇上)。 [0133002] 《大智度論》卷四(大正二五.九二中)。 [0134003] 《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九(大正八.二八四下)。 [0137004] 《大智度論》卷七(大正二五.一一〇上)。 [0137005] 《十住毘婆沙論》卷五(大正二六.四一中)。 [0137006] 《大智度論》卷五八(大正二五.四七二下),又卷三八(大正二五.三四二中)。 [0138007] 《舍利弗悔過經》(大正二四.一〇九〇上——一〇九一中)。 [0139008] 《法鏡經》(大正一二.一八下)。《離垢施女經》(大正一二.九五下)。 [0139009] 《菩薩藏經》(大正二四.一〇八九下)。 [0140010] 《彌勒菩薩所問本願經》(大正一二.一八八下)。 [0140011] 《彌勒菩薩所問本願經》(大正一二.一八八下)。 [0140012] 靜谷正雄《初期大乘佛教之成立過程》(一三七——一三八),推論在三品行以前,有懺悔、隨喜——二品行的可能。 [0140013] 以上參閱拙作《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第九章(五七〇——五七六)。 [0140014] 《賢劫經》卷一(大正一四.二中)。 [0141015] 《思益梵天所問經》卷一(大正一五.三五下)。 [0141016] 《三曼陀跋陀羅菩薩經》(大正一四.六六八下)。 [0142017] 《佛說文殊悔過經》(大正一四.四四二上——中)。 [0142018] 《佛說文殊悔過經》(大正一四.四四一下)。 [0142019] 以上參閱拙作《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第一三章(一一三四——一一三五)。 [0143020] 《出三藏記集》卷九(大正五五.六七下)。 [0143021] 《寶行王正論》(大正三二.五〇四中——下)。 [0144022] 《三曼陀跋陀羅菩薩經》(大正一四.六六八上)。 [0144023] 《文殊師利發願經》(大正一〇.八七九下)。 [0144024] 以上參閱拙作《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第一三章(一一三六——一一三八)。 [0145025] 《菩提道次第廣論》卷二(漢藏教理院刊本.二三——二四)。 [0145026] 《離垢慧菩薩所問禮佛法經》(大正一四.六九九中——七〇〇上)。 [0145027] 《金光明最勝王經》卷三(大正一六.四一四下——四一六上)。《合部金光明經》卷二(大正一六.三六九中——三七〇下)。 [0145028] 《佛說法集名數經》(大正一七.六六〇中)。 [0145029] A、《佛說舍利弗悔過經》;《金光明最勝王經》。B、《思益梵天所問經》。C、《離垢慧菩薩所問禮佛法經》。D、《佛說法集名數經》。E、《三曼陀跋陀羅菩薩經》。F、《佛說文殊悔過經》。G、《文殊師利發願經》。H、《大方廣佛華嚴經》。I、《菩提道次第廣論》。 [0150001] 《大寶積經》(二六)〈善臂菩薩會〉(大正一一.五三〇中——下)。 [0150002] 《南海寄歸內法傳》卷四(大正五四.二二七上——下)。 [0150003] 《大方廣佛華嚴經》卷四〇(大正一〇.八四七上)。 [0151004] 《無量壽經優波提舍》(大正二六.二三一中)。 [0151005] 《四分律》卷五二(大正二二.九五七上)。《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藥事》卷一二(大正二四.五三中)。 [0152006] 《維摩詰所說經》卷下(大正一四.五五六上、下)。 [0152007] 《佛說文殊悔過經》(大正一四.四四五中)。 [0152008] 《大方廣佛華嚴經》卷四〇(大正一〇.八四七上)。 [0153009] 《大智度論》卷三〇(大正二五.二七六下——二七七上)。 [0154010] 《雜阿含經》卷三七(大正二.二七五下)。《增支部.十集》(南傳二二下.二七〇——二七一)。 [0154011] 《大方廣佛華嚴經》卷四〇(大正一〇.八四七上)。 [0155012] 《大智度論》卷六一(大正二五.四八七下)。 [0156013] 《相應部》(六)〈梵天相應〉(南傳一二.二三四——二三七)。經律都有記載。 [0156014] 《長阿含經》(二)《遊行經》(大正一.一五中——下)。《長部》(一六)《大般涅槃經》(南傳七.七一——七五)。 [0156015] 如來可住一劫餘,因阿難不知請求住世,八十歲就入涅槃的傳說,意味著佛壽可能很長的。 [0157016] 《大方廣佛華嚴經》卷四〇(大正一〇.八四七上)。《文殊師利發願經》(大正一〇.八七九上)。《普賢菩薩行願讚》(大正一〇.八八〇中)。 [0158017] 《佛說舍利弗悔過經》(大正二四.一〇九一上)。 [0158018] 《菩薩藏經》(大正二四.一〇八九上)。 [0159019] 《十住毘婆沙論》卷五(大正二六.四六中)。 [0160020] 《大方廣佛華嚴經》卷二五(大正一〇.一三三上),又卷三一(大正一〇.一六五中)。 [0160021] 《大方廣佛華嚴經》卷五七(大正一〇.三〇〇中)。 [0161022] 《思益梵天所問經》卷一(大正一五.三五下)。 [0164001] 《三曼陀跋陀羅菩薩經》(大正一四.六六八下)。 [0165002] 參閱拙作《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第四章(一九四——二〇二)。 [0167003] 犯,譯為罪,但漢譯經律而譯為「罪」的,梵語有多種不同。 [0171004] 《相應部》(一三)〈現觀相應〉(南傳一三.二〇一)。 [0172005] 《雜阿含經》卷二六(大正二.一八二下)。 [0172006]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九九(大正二七.五一一上)。 [0172007]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一一五(大正二七.五九九中——下)。 [0172008] 《增支部.六集》(南傳二〇.二〇六——二〇七)。 [0174009] 《長阿含經》(二七)《沙門果經》(大正一.一〇九中)。《長部》(二)《沙門果經》(南傳六.一二七——一二八)。 [0174010] 《摩訶僧祇律》卷三二(大正二二.四九〇中——下)。 [0174011] 《增壹阿含經》(六)〈清信士品〉(大正二.五六〇上);異譯《阿羅漢具德經》(大正二.八三四上)。《增壹阿含經》(四三)〈馬血天子品〉(大正二.七六四中)。《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破僧事》卷一〇(大正二四.一四七下)。 [0174012] 《阿闍世王問五逆經》(大正一四.七七六中)。 [0174013] 《佛說阿闍世王經》卷下(大正一五.四〇四上——中)。異譯《文殊師利普超三昧經》卷下,所說相同(大正一五.四二四中——下)。趙宋法天所譯《未曾有正法經》卷六說「業障皆悉滅盡,無餘可得」(大正一五.四四六上)。晚期的傳譯,顯然強化了懺悔的力量,已經不再墮地獄了。 [0177001] 《摩訶僧祇律》卷九(大正二二.三〇六上)。《增壹阿含經》(二八)〈聲聞品〉(大正二.六四九下——六五〇上)。 [0177002]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一二四(大正二七.六四五下——六四六上)。《阿毘達磨俱舍論》卷一四(大正二九.七五下——七六上)。 [0178003] 《雜阿含經》卷三二(大正二.二三〇下、二三一中——下)。 [0179004] 成佛十二年內,如《四分戒本》說(大正二二.一〇二二下)。依《善見律毘婆沙》卷五,為成佛二十年內(大正二四.七〇八上)。 [0179005] 《中阿含經》(二〇二)《持齋經》(大正一.七七〇中——七七一上)。《增支部.八集》(南傳二一.一五〇——一五七)。 [0179006] 《根本薩婆多部律攝》卷一(大正二四.五二九上)。《毘尼母經》卷三(大正二四.八一四中)。 [0179007] 1.《增壹阿含經》(四三)〈馬血天子品〉(大正二.七五六下)。2.(二四)〈高幢品〉(大正二.六二五上——中)。 [0180008]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一二四(大正二七.六四七中)。 [0180009] 《增壹阿含經》(二四)〈高幢品〉(大正二.六二五中——下)。 [0181010] 《大智度論》卷一三(大正二五.一五九中——下)。 [0181011] 《受十善戒經》(大正二四.一〇二三下)。 [0181012] 《成實論》卷八(大正三二.三〇三下)。以上,參考拙作《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第四章(二一六——二二二)。 [0182013] 《大寶積經》(一九)〈郁伽長者會〉(大正一一.四七五下)。《郁迦羅越問菩薩行經》(大正一二.二六下)。 [0183014] 《增壹阿含經》(二四)〈高幢品〉說「諸有惡行,已作、當(來)作。或能以貪欲故所造,……或能今身後身無數身,……我今自懺悔,不自覆藏」(大正二.六二五中)。《大寶積經》(二三)〈摩訶迦葉會〉說「我當懺悔過去、未來一切諸罪,現在不作」(大正一一.五〇六中)。這二部經,說到懺悔未來的罪業,似乎有點過分了!未來還沒有造作,怎麼能懺悔呢? [0183015] 《大方廣佛華嚴經》卷四〇(大正一〇.八四五上、八四七上)。 [0184016] 《十住毘婆沙論》卷五(大正二六.四五中——下)。《佛說舍利弗悔過經》(大正二四.一〇九〇上——中)。《菩薩藏經》(大正二四.一〇八七中)。《大乘三聚懺悔經》小異(大正二四.一〇九一下——一〇九二上)。 [0185017] 《大智度論》卷七(大正二五.一〇八下)。 [0186018] 《中阿含經》(一七〇)《鸚鵡經》(大正一.七〇四下——七〇六上);《中部》(一三五)《小業分別經》(南傳一一下.二七五——二八一)。《中阿含經》(一七一)《分別大業經》(大正一.七〇六中——七〇八下);《中部》(一三六)《大業分別經》(南傳一一下.二八二——二九五)。 [0187019] 《雜阿含經》卷四六(大正二.三三七上——中)。《相應部》(三)〈拘薩羅相應〉(南傳一二.一五三——一五五)。 [0187020] 《雜阿含經》卷一九(大正二.一三五上——一三九上)。《相應部》(一九)〈勒叉那相應〉(南傳一三.三七七——三八七)。《赤銅鍱部.經分別》(南傳一.一七五——一八〇)。 [0187021] 《高僧傳》卷一(大正五〇.三二三中——下)。 [0187022]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一一四(大正二七.五九三中)。 [0188023] 《瑜伽師地論》卷七(大正三〇.三一二中)。 [0188024] 《雜阿含經》卷四四(大正二.三二一上——中)。《別譯雜阿含經》卷五(大正二.四〇八中——下)。《中阿含經》(九三)《水淨梵志經》(大正一.五七五下——五七六上)。《中部》(七)《布喻經》(南傳九.五九——六一)。 [0189025] 《大唐西域記》卷四(大正五一.八九一中)。 [0189026] 《方廣大莊嚴經》卷七(大正三.五八一上)。 [0189027] 《別譯雜阿含經》卷五(大正二.四〇八下)。 [0191028] 《菩薩藏經》(大正二四.一〇八七中、下)。 [0191029] 《佛說文殊悔過經》(大正一四.四四二上)。 [0191030] 《三曼陀跋陀羅菩薩經》(大正一四.六六六下)。 [0191031] 1.《大方等大集經》卷三五〈日藏分〉(大正一三.二四三上)。2.《大方等大集經》卷四三〈日藏分〉(大正一三.二八六上)。3.《大方等大集經》卷四八〈月藏分〉(大正一三.三一五下)。 [0192032] 《高僧傳》卷一(大正五〇.三二六下)。 [0192033] 《續高僧傳》卷二(大正五〇.四三三下——四三四上)。 [0193034] 《佛名經》卷一(大正一四.一八八中),又卷一(大正一四.一八九上)。 [0193035] 《佛名經》卷一(大正一四.一九一中)。 [0194036] 《摩訶止觀》卷七下(大正四六.九八上——下)。 [0195037]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大正八.七五〇下)。 [0201001] 《觀佛三昧海經》卷九(大正一五.六八八中——下),又卷一〇(大正一五.六九四上——下)。《佛說觀普賢菩薩行法經》(大正九.三九二中)。《菩薩藏經》(大正二四.一〇八七上)。 [0201002] 《大乘寶月童子問法經》(大正一四.一〇八下、一〇九中)。 [0202003] 《佛說稱揚諸佛功德經》卷上(大正一四.八七上、中、下)。 [0203004] 《佛說稱揚諸佛功德經》卷上(大正一四.八七下)。 [0203005] 《千佛因緣經》(大正一四.六八中、七〇中)。 [0203006] 《佛說寶網經》(大正一四.八四上)。 [0203007] 《受持七佛名號所生功德經》(大正一四.一〇七中)。 [0203008] 《大寶積經》(三四)〈功德寶花敷菩薩會〉(大正一一.五六五上)。 [0204009] 《佛說大乘大方廣佛冠經》卷上(大正一四.一一〇中)。 [0204010] 《觀世音菩薩授記經》(大正一二.三五七中)。 [0204011] 《賢劫經》卷七、八(大正一四.五〇中——六三中)。 [0205012] 《佛說佛名經》卷六(大正一四.一四四上);卷三(大正一四.一二九中)。 [0206013] 《佛說決定毘尼經》(大正一二.三八下——三九中)。 [0207014] 犯淫戒的,如當下不覆藏,准予例外的懺悔,但只能以「與學沙彌」身分出家。 [0207015] 《阿毘達磨俱舍論》卷一五(大正二九.七九上——下)。 [0208016] 《佛說三十五佛名禮懺文》(大正一二.四三中)。 [0209017] 《佛說觀藥王藥上二菩薩經》(大正二〇.六六二上、六六四上)。 [0210018] 《佛說佛名經》卷八(大正一四.一五九下——一六一下)。 [0210019] 《大智度論》卷七(大正二五.一〇九上)。 [0211020] 《思惟要略法》(大正一五.二九九上)。 [0212021] 《十住毘婆沙論》卷五(大正二六.四二下)。 [0212022] 《十住毘婆沙論》卷五,所說的大菩薩,從善眼菩薩到睒菩薩,都是釋尊「本生」中的菩薩(大正二六.四四下)。 [0212023] 《佛說八吉祥神呪經》(大正一四.七三上)。《佛說八陽神呪經》(大正一四.七四上)。 [0212024] 《六菩薩名亦當誦持經》(大正一四.七五二上——中)。《佛說八大菩薩經》(大正一四.七五一下——七五二上)。 [0217001] 參閱拙作《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第一一章(七五九——七六二)。 [0218002] 《佛說阿彌陀三耶三佛薩樓佛檀過度人道經》卷上(大正一二.三〇〇下)。 [0218003] 《佛說阿彌陀三耶三佛薩樓佛檀過度人道經》卷上(大正一二.三〇二中——三〇三上)。 [0219004] 《大方廣佛華嚴經》卷四〇(大正一〇.八四八上)。《普賢菩薩行願讚》(大正一〇.八八一上)。 [0220005] 《佛說阿彌陀三耶三佛薩樓佛檀過度人道經》卷下(大正一二.三一六中)。 [0220006] 《佛說觀無量壽佛經》(大正一二.三四二上)。 [0221007] A、《佛說阿彌陀三耶三佛薩樓佛檀過度人道經》卷下(大正一二.三〇九下——三一一上);《佛說無量清淨平等覺經》卷三(大正一二.二九一下——二九三上)。B、《佛說無量壽經》卷下(大正一二.二七二中——下)。C、《大寶積經》(五)〈無量壽如來會〉(大正一一.九七下——九八上)。D、《佛說大乘無量壽莊嚴經》卷上(大正一二.三二三中——下)。 [0224008] 《佛說阿彌陀經》(大正一二.三四七中)。 [0226009] 《佛說大阿彌陀經》卷下(大正一二.三三七中)。 [0227001] 《無量壽優波提舍願生偈》(大正二六.二三一上)。 [0228002] 《大乘無量壽莊嚴經》卷上(大正一二.三一九中)。 [0228003] 《佛說無量壽經》卷上(大正一二.二六八上)。《大寶積經》(五)〈無量壽如來會〉(大正一一.九三下)。 [0228004] 《大般若波羅蜜多經》(第五分)卷五五六(大正七.八六六上)。 [0228005] 《佛說舍利弗悔過經》(大正二四.一〇九〇上——一〇九一上)。 [0229006] 《佛說阿彌陀經》(大正一二.三四八上)。 [0229007] 《佛說無量壽經》卷上(大正一二.二六八上)。《大寶積經》(五)〈無量壽如來會〉(大正一一.九三下)。 [0230008] 《佛說觀無量壽經》(大正一二.三四五下——三四六上)。 [0231009] 《佛說稱揚諸佛功德經》卷上(大正一四.九〇下)。 [0231010] 《十住毘婆沙論》卷五(大正二六.四一上——中、四二下)。 [0232011] 《十住毘婆沙論》卷五、六(大正二六.四五上、四九中——下)。 [0232012] 《攝大乘論本》卷中(大正三一.一四一上)。 [0232013] 《攝大乘論釋》卷五(大正三一.三四六中)。 [0233014] 《十住毘婆沙論》卷五(大正二六.四一中)。 [0233015] 《大智度論》卷三八(大正二五.三四二中)。 [0234016] 《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一(大正八.二二一上)。 [0235017] 《廣博嚴淨不退轉輪經》卷四(大正九.二七四中——下)。《不退轉法輪經》卷三(大正九.二四三下)。 [0235018] 《佛說無量清淨平等覺經》卷一(大正一二.二八〇下)。《佛說阿彌陀三耶三佛薩樓佛檀過度人道經》卷上(大正一二.三〇〇下——三〇一上)。《佛說無量壽經》卷上(大正一二.二六七中)。 [0235019] 《無量壽優波提舍願生偈》(大正二六.二三三上)。 [0236020] 《佛說阿彌陀三耶三佛薩樓佛檀過度人道經》卷下(大正一二.三一〇中——下)。《佛說無量清淨平等覺經》卷三(大正一二.二九二上——中)。 [0236021] 《佛說無量壽經》卷下(大正一二.二七八上——中)。《佛說大乘無量壽莊嚴經》卷下(大正一二.三二五中)。 [0236022] 《菩薩處胎經》卷三(大正一二.一〇二八上)。 [0236023] 《佛說阿彌陀三耶三佛薩樓佛檀過度人道經》卷上(大正一二.三〇七上)。《佛說無量清淨平等覺經》卷二(大正一二.二八七中)。 [0237024] 《佛說阿彌陀三耶三佛薩樓佛檀過度人道經》卷上(大正一二.三〇六下)。《佛說無量清淨平等覺經》卷二(大正一二.二八七上)。 [0237025] 《佛說阿彌陀經》(大正一二.三四七上)。 [0240001] 《佛說觀佛三昧海經》卷一(大正一五.六四七下)。 [0241002] 《雜阿含經》卷二九(大正二.二〇七中——二〇八上)。《相應部》(五四)〈入出息相應〉(南傳一六下.一九三——一九六)。各部廣律的殺戒,載說到這一因緣。 [0242003] 《雜阿含經》卷二九(大正二.二〇九下——二一〇上)。《增支部.九集》(南傳二二上.一一——一二)。 [0242004] 《修行道地經》卷二(大正一五.一九一下——一九二中)。 [0242005] 《瑜伽師地論》卷二六(大正三〇.四二八下)。 [0242006] 《五門禪經要用法》(大正一五.三二五下)。 [0243007] 參閱拙作《空之探究》(六八——七一)。 [0245008] 覺音(Buddhaghoṣa)的《清淨道論》,為了以十遍處為淨觀,改後二為光明遍(āloka-kasiṇa)與限定虛空遍(paricchinnākāsa-kasiṇa),這大概是赤銅鍱部(Tāmraśāṭīya)瑜伽行者所修改的。 [0246009] 《禪秘要法經》卷上(大正一五.二四四中——下、二四八下)。 [0246010] 《思惟要略法》(大正一五.二九八下)。 [0246011] 參閱拙作《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第八章(三九四——四〇六)。 [0247012] 《出三藏記集》卷九(大正五五.六五上——中)。 [0248013] 《禪秘要法經》卷下(大正一五.二六七下)。 [0248014] 參閱拙作《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第十二章(六二二)。 [0248015] 《婆藪槃豆法師傳》(大正五〇.一八九下——一九〇上)。 [0249016] 《佛說觀佛三昧海經》卷九(大正一五.六九二下)。 [0249017] 參閱拙作《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第二章(九一——九四)。 [0250018] 《達摩多羅禪經》卷下(大正一五.三二四上——中)。 [0250019] 《五門禪經要用法》(大正一五.三二五下——三二六上)。 [0250020] 《思惟要略法》(大正一五.二九九上——下)。《坐禪三昧經》卷上(大正一五.二七六上——二七七中)。 [0250021] 《五門禪經要用法》(大正一五.三二七上——下)。 [0252022] 《禪秘要法經》卷中(大正一五.二五五上——二五六中)。 [0253023] 《五門禪經要用法》(大正一五.三二七上)。 [0253024] 《坐禪三昧經》卷上(大正一五.二七六上)。 [0253025] 《佛說觀佛三昧海經》卷二(大正一五.六五五中、六五六中)、卷三(大正一五.六五六中)、卷四(大正一五.六六五中)。 [0254026] 參閱拙作《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第十一章(八六二)。 [0254027] 《大寶積經》(二三)〈摩訶迦葉會〉(大正一一.五一二中、五一三中——下)。 [0254028] 《坐禪三昧經》卷上(大正一五.二七六上)。《思惟要略法》(大正一五.二九九上)。 [0254029] 《禪秘要法經》卷中(大正一五.二五五上)。 [0255030] 《禪秘要法經》卷中(大正一五.二五五下)。 [0255031] 《佛說觀佛三昧海經》卷九(大正一五.六九一上)。 [0255032] 《坐禪三昧經》卷上(大正一五.二七六上)。《思惟要略法》(大正一五.二九九上)。 [0255033] 《坐禪三昧經》卷上(大正一五.二七七上)。《五門禪經要用法》(大正一五.三三〇上)。《佛說觀佛三昧海經》卷一〇(大正一五.六九五上)。 [0255034] 《五門禪經要用法》(大正一五.三二六上)。 [0256035] 《佛說觀佛三昧海經》卷九(大正一五.六九〇下)。 [0257036] 《思惟要略法》(大正一五.二九九下)。《五門禪經要用法》(大正一五.三二七下)。《禪秘要法經》卷中(大正一五.二五二上)。 [0258037] 《佛說觀佛三昧海經》卷七(大正一五.六八二中——下)。 [0258038] 《禪秘要法經》卷中(大正一五.二五五上、二五六下、二五八中)。 [0258039] 《坐禪三昧經》卷上(大正一五.二七七中)。 [0258040] 《佛說觀佛三昧海經》卷二(大正一五.六五五中)。 [0259041] 《坐禪三昧經》卷下(大正一五.二七七中)。 [0259042] 《思惟要略法》(大正一五.二九九上)。《五門禪經要用法》(大正一五.三二七上)。 [0259043] 《禪秘要法經》卷中(大正一五.二五六下)。 [0259044] 《佛說觀佛三昧海經》卷三(大正一五.六六一上)、卷二(大正一五.六五四下)。 [0264001] 《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一(大正八.二一七下——二一八上)。 [0264002] 《佛說阿彌陀三耶三佛薩樓佛檀過度人道經》卷下(大正一二.三一六中——下)。 [0264003] 《道行般若經》卷九(大正八.四六九上)。 [0265004] 《妙法蓮華經》卷四(大正九.三三中——下)。 [0265005] 《大方廣佛華嚴經》卷五〇(大正九.七一七中——下)。 [0266006] 《般舟三昧經》卷上(大正一三.九〇五上)。 [0266007] 《般舟三昧經》卷上(大正一三.九〇六上)。 [0267008] 《十住毘婆沙論》卷九(大正二六.六八下)。 [0267009] 《大智度論》卷二一(大正二五.二一九中——二二一中)。 [0268010] 《大智度論》卷八七(大正二五.六六七中)。 [0268011] 《中部》(二八)《象跡喻大經》(南傳九.三四〇)。《中阿含經》三〇《象跡喻經》(大正一.四六七上)。《小部.如是語經.三集》(南傳二三.三四三)。 [0268012] 《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一(大正八.二一七上)。 [0269013] 《般舟三昧經》卷上(大正一三.九〇五中)。 [0270014] 《思惟要略法》(大正一五.二九九中)。 [0270015] 《拔陂菩薩經》(大正一三.九二二中)。 [0271016] 《解深密經》卷三(大正一六.六九八中)。 [0272017] 《攝大乘論本》卷上(大正三一.一三七中)。 [0272018] 《大方廣佛華嚴經》卷四六(大正九.六九五上)。 [0272019] 《大智度論》卷一二(大正二五.一四七下——一四八上)。 [0273020] 《大方等大集經賢護分》卷一(大正一三.八七五中)。 [0273021] 《般舟三昧經》卷上(大正一三.九〇五中)。 [0273022] 《般舟三昧經》卷上(大正一三.九〇六中)。 [0275023] 《般舟三昧經》(大正一三.九〇〇下)。《般舟三昧經》卷上(大正一三.九〇八中)。 [0275024] 《大智度論》卷七(大正二五.一〇九上),又卷二九(大正二五.二七六上)。《十住毘婆沙論》卷一二(大正二六.八七下)。 [0275025] 《大智度論》卷三三(大正二五.三〇六上)。 [0276026] 《般舟三昧經》(大正一三.八九九上)。《般舟三昧經》卷上(大正一三.九〇五上)。《大方等大集經賢護分》卷一(大正一三.八七五下——八七六上)。 [0276027] 《十住毘婆沙論》卷一二(大正二六.八六中)。 [0276028] 《般舟三昧經》(大正一三.八九九中)。《般舟三昧經》卷上(大正一三.九〇五下)。《拔陂菩薩經》(大正一三.九二二下)。 [0277029] 《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五七五(第七)〈曼殊室利分〉(大正七.九七二上)。 [0277030] 《大智度論》卷四七(大正二五.四〇一中)。 [0278031] 《佛說千佛因緣經》(大正一四.七〇下、七一中)。 [0278032] 《佛說華手經》卷一〇(大正一六.二〇三下——二〇四中)。 [0279033] 以上參閱拙作《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第十一章(八三九——八六八)。 [0284001] 《佛說觀無量壽佛經》(大正一二.三四〇下——三四六中)。 [0284002] 《佛說觀無量壽佛經》(大正一二.三四一中)。 [0284003] 《佛說觀無量壽佛經》(大正一二.三四三上——中、三四六上)。 [0284004] 《妙法蓮華經》卷七(大正九.六一上——下)。 [0285005] 《佛說觀普賢菩薩行法經》(大正九.三八九下——三九四中)。 [0285006] 《思惟要略法》(大正一五.二九九下——三〇〇下)。 [0285007] 《佛說觀藥王藥上二菩薩經》(大正二〇.六六〇下——六六六上)。 [0286008] 《虛空藏菩薩經》(大正一三.六五一下——六五六上)。 [0286009] 《觀虛空藏菩薩經》(大正一三.六七七中——六七八上)。 [0287010] 《佛說觀彌勒菩薩上生兜率陀天經》(大正一四.四一八中——四二〇下)。 [0287011] 《佛說文殊師利般涅槃經》(大正一四.四八〇中——四八一中)。 [0287012] 《佛說觀普賢菩薩行法經》(大正九.三九二下)。 [0287013] 《佛說觀普賢菩薩行法經》(大正九.三九〇下)。 [0288014] 《大寶積經》(二五)〈發勝志樂會〉(大正一一.五一九下)。 [0288015] 《大寶積經》(三六)〈善住意天子會〉(大正一一.五九〇中)。 [0288016] 《謗佛經》(大正一七.八七六下)。 [0288017] 《佛說觀藥王藥上二菩薩經》(大正二〇.六六一中)。 [0288018]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大正八.七五〇下)。 [0288019] 《佛說觀無量壽佛經》(大正一二.三四三上)等。 [0289020] 《佛說觀普賢菩薩行法經》(大正九.三九〇中、三九三上)。 [0289021] 《佛說觀普賢菩薩行法經》(大正九.三九三中)。 [0290022] 《佛說觀普賢菩薩行法經》(大正九.三八九下)。 [0290023] 《續高僧傳》卷一七(大正五〇.五六四中)。 [0291024] 《般舟三昧經》卷上(大正一三.九〇五上)。 [0291025] 《佛說觀普賢菩薩行法經》(大正九.三九〇下)。 [0293001] 《彌沙塞部和醯五分律》卷二〇(大正二二.一三四上)。《銅鍱律.大品》(南傳三.四八七——四八九)。 [0294002] 《雜阿含經》卷四(大正二.二三上——中)。 [0294003] 《大般若波羅蜜多經》(第二分)卷四二九(大正七.一五六上)。 [0295004] 《佛說八部佛名經》(大正一四.七四中)。 [0295005] 《大唐內典錄》卷四(大正五五.二五九上、二六九下)。 [0296006] 《佛說八吉祥神呪經》(大正一四.七二下、七三上)。《佛說八陽神呪經》(大正一四.七三下)。 [0296007] 《八吉祥經》(大正一四.七五下)。 [0297008] 《佛說灌頂經》卷一二(大正二一.五三二中——五三六中)。 [0297009] 如《藥師琉璃光如來本願功德經》(大正一四.四〇六下——四〇七下)。 [0298010] 《佛說滅十方冥經》(大正一四.一〇五下)。 [0298011] 《佛說佛名經》卷一(大正一四.一一四下、一一七上)。 [0299012] 《大寶積經》(三四)〈功德寶花敷菩薩會〉(大正一一.五六五中)。 [0299013] 《阿彌陀鼓音聲王陀羅尼經》(大正一二.三五三上)。 [0299014] 《大方等無想經》卷四(大正一二.一〇九八中、一〇九八下)。 [0299015] 《妙法蓮華經》卷七(大正九.五六下——五八上)。 [0300016] 《妙法蓮華經》卷七(大正九.五六下)。 [0301017] 《小部.本生》(南傳三〇.二一一——二一六)。《六度集經》卷六(大正三.三三中——下)。《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卷四七、四八(大正二三.八八七中——八八九中)。《佛本行集經》卷四九(大正三.八七九上——八八二中)。《大唐西域記》卷一一(大正五一.九三三上——九三四上)。 [0301018] 《大唐西域記》卷一〇(大正五一.九三二上)。 [0301019] 《大方廣佛華嚴經》卷六八(大正一〇.三六七上——中)。 [0302020] 拙作《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第一三章(一一二七——一一二八)。 [0302021] 拙作《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第八章(四八三——四八九)。 [0303022] 《大乘大集地藏十輪經》卷一(大正一三.七二四中——七二五中)。 [0304023] 拙作《我之宗教觀》(《妙雲集》下編六《我之宗教觀》五——一三)。 [0308001] 《阿育王傳》卷四(大正五〇.一一四中)。《阿育王經》卷七(大正五〇.一五三上)。《付法藏因緣傳》卷二(大正五〇.三〇一上)。 [0308002] 《島史》(南傳六〇.五五——五六)。《大王統史》(南傳六〇.一九七)。 [0309003] 《阿育王傳》卷三(大正五〇.一一一中)。《阿育王經》卷五(大正五〇.一四九上——中)。 [0309004] 《阿育王傳》卷六(大正五〇.一二六下)。 [0310005] 《虛空藏菩薩經》(大正一三.六五一下、六五二上)。 [0310006] 《大乘大集地藏十輪經》卷四(大正一三.七四〇中——七四五上)。《大方廣十輪經》卷四(大正一三.六九六下——六九九下)。 [0310007] 《大方等大集經》(一四)〈日藏分〉(大正一三.二三五下)。 [0312008] 《大乘大集地藏十輪經》卷四(大正一三.七四一中——下)。 [0312009] 《佛說三摩竭經》(大正二.八四五上)。 [0312010] 《阿育王傳》卷二(大正五〇.一〇五中)。《阿育王經》卷三(大正五〇.一三九下)。《雜阿含經》卷二三(大正二.一六九中——一七〇上)。 [0312011] 《舍利弗問經》(大正二四.九〇二上)。參閱《佛說彌勒下生經》(大正一四.四二二中)。 [0313012] 《舍利弗問經》(大正二四.九〇二上——中)。 [0313013] 《妙法蓮華經》,以〈囑累品〉為止。以下各品,為次第續集。 [0314014] 《阿育王傳》卷六(大正五〇.一二六中)。 [0314015] 《大方等大集經》(五)〈海慧菩薩品〉(大正一三.七三中)。《佛說海意菩薩所問淨印法門經》卷一七(大正一三.五一九中)。 [0315016] 《大方等大集經》(一〇)〈虛空目分〉(大正一三.一六七中——一六八中)。 [0316017] 《成具光明定意經》(大正一五.四五八上)。 [0316018] 《佛說灌頂(拔除過罪生死得度)經》卷一二(大正二一.五三六上)。 [0316019] 《大方等大集經》(一五)〈月藏分〉(大正一三.三七三上)。 [0316020] 《大方等大集經》(九)〈寶幢分〉(大正一三.一三八下——一四〇上)。 [0316021] 《寶星陀羅尼經》卷四(大正一三.五五六中)。 [0316022] 《大方等大集經》(一四)〈日藏分〉(大正一三.二七四下——二八二中)。 [0317023] 《十誦律》卷五七(大正二三.四一九下——四二〇上)。 [0317024] 參閱拙作《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第九章(五四〇)。 [0318025] 《大方等大集經》(一四)〈日藏分〉(大正一三.二九三中——二九五中)。 [0318026] 《大方等大集經》(一五)〈月藏分〉(大正一三.三四一下——三四二中)。 [0318027] 《大方等大集經》(一五)〈月藏分〉(大正一三.三四二中、三四六中——三五一上)。 [0318028] 《大方等大集經》(一五)〈月藏分〉(大正一三.三六四中——三六八下)。 [0319029] 《大方等大集經》(一五)〈月藏分〉(大正一三.三六八下——三六九下)。 [0319030] 《大方等大集經》(一五)〈月藏分〉(大正一三.三七一上——三七三上)。 [0319031] 《孔雀王呪經》卷上(大正一九.四五〇上——四五一下)。 [0319032] 《孔雀王呪經》卷下(大正一九.四五二上——中)。 [0319033] 《孔雀王呪經》卷下(大正一九.四五二下——四五五上)。 [0319034] 《孔雀王呪經》卷下(大正一九.四五六下——四五七下)。 [0321035] 《佛使比丘迦旃延說法沒盡偈百二十章》(大正四九.一一中)。 [0322036] 《大方等大集經》(一四)〈日藏分〉(大正一三.二六七下、三一五上)。 [0323037] 《禪秘要法經》卷中(大正一五.二五一下)。 [0323038] 《佛說觀佛三昧海經》卷四(大正一五.六六四下)。 [0325039] 《大方等大集經》(一五)〈月藏分〉(大正一三.三二一中)。 [0326040] 以上,參閱拙作〈北印度之教難〉(《妙雲集》下編《佛教史地考論》二八五——三二二)。 [0327041] 《大方等大集經》(一四)〈日藏分〉(大正一三.二三三上、二八九上)。 [0327042] 《大方等大集經》(一五)〈月藏分〉(大正一三.二九八上)。 [0327043] 《大乘大集地藏十輪經》卷一(大正一三.七二一上)。 [0327044] 《大方等大集經》(一六)〈須彌藏分〉(大正一三.三八一下、三八五中——下)。 [0328045] 《虛空孕菩薩經》卷上(大正一三.六六七下)。 [0328046] 《觀虛空藏菩薩經》(大正一三.六七七中)。 [0329047] 如《虛空藏菩薩經》(大正一三.六四七下)。 [0329048] 《大方等大集經》(八)〈虛空藏品〉(大正一三.一一一上)。《大集大虛空藏菩薩所問經》卷四(大正一三.六三〇上)。 [0330049] 〈東方淨土發微〉(《妙雲集》下編《淨土與禪》一三九——一四四)。【經文資訊】《印順法師佛學著作集》第 26 冊 No. 26 華雨集(二)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1-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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