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 1120-A 序言
佛言乘戒俱急。即祖言解行相應。禪與戒。佛祖未甞畫為二法也。去聖時遙。法門好諍。習禪者呵木叉為粃糠。而恣意莾蕩。縛律者視參究如水火。而執相終身。大同法中。割裂殆盡。惟天山老人。遵 先佛遺勑。示禪以培佛命。弘律以選人根。雙眼圓明。昭于日月矣。我石樹岳兄。博洽多聞。識法懷懼。匿影萬峯。較讐碧巖集。[A1]已經刊布。又慨律學荒蕪。漸成淺陋。先取沙彌要略毗尼日用。蒐刮義類。參合箋釋。自琅函海藏。逮世間經史。內外典籍。無不搜羅。又每事逐句下。穿貫禪燈。引據公案。不惟初學童蒙開卷瞭然。知禪律同條。即老於參學者。欲得深細行持。亦必向此中潛討。初祖言。皮肉骨髓。一以貫之矣。昔雲棲蓮翁。以彌陀經。演為疏鈔。或謂經本顯明。反成深晦。不知佛法本無淺深。粗言細語。皆第一義。正眼迷麻。雖栗棘金圈。亦是門頭戶口。智照洞明。即市語街談。皆成金章玉句。何要略日用。不可神而明之也哉。願讀是集者。廓去樊籬。勿以大小精觕起見。庶乘戒俱急。行解相應。為末法大光明幢矣。乎是為序。
靈隱晦山法弟戒顯題并書
No. 1120-B 自序
余時在黃山慈光寺。展閱龍藏。至沙彌諸經。函函如日月麗天。不覺合掌讚歎曰。此經乃佛佛祖祖之關鍵也。如法華十六王子。請佛轉法輪。同時為沙彌。言教尚存。五燈趙州仰山。亦同時為沙彌。公案現在。未聞古人纔出母胎。便續燈傳也。既而較閱世本。惟雲棲沙彌要略盛行。疑者謂。佛經反不及要略。或謂佛經文句。古奧難誦。賴我雲棲蓮翁。乃西方聖人再來。降跡武林。玩遊庠序。而作沙門。言音與此方相契。學者便於讀誦。故觀其解十戒斷法如春秋。解威儀章法如禮記。然讀春秋者。不精研四傳。無以知春秋之源流。讀禮記者。不窮究諸史。不能達禮記之根本。況讀沙彌諸經。不深入經藏。曷為得宗旨哉。今要略。兼通內外經史。宜乎盛行於世。但其間有不可解者。沙彌諸經。元無偈呪。要略以別經偈呪。編入威儀篇中。此眾人不敢為。而獨為之。乃見其識鑑力量。大有過人處。當時要略初行吳門。報國茂律師一見心服。乃曰。此末法中之光明幢也。惜乎偈呪未備。續刻毗尼日用補之。至今諸方說戒。皆宗尚此二本。余自蒙聖恩老和尚付授之後。兼命戒壇軌範。亦以此二本。為諸學者講論。嘗曰。天地之象。奇偶而[A2]已。吾人之身。頂天立地。亦奇偶而[A3]已。如頂首為一身之尊。不可偶也。偶則不可曰尊。故奇之。手足為一身之用。不可奇也。奇則不能成事。故偶之。要略之於日用。全體是波羅提木叉。故當寶之。如我身之頂首手足。不可暫離也。曷不裒成一集。以便學者頂戴乎。雖然。余何人耶。敢創斯論。葢承雲棲報國志願未完。重為編次。以極其備。非別有所加也。然恐學者不知雲棲斷章句法故。即於句下。引證經史。并彚箋之。俾其即知經史源委。不至朦朦。又恐學者觸途滯句。不知格外之機。復拈五燈諸家語錄。消其文字習氣。使其覿露胸襟不須借借。由是合而參之。同而不混。參而合之。類而不齊。譬如目前萬法。莫不於此大○相中。合則萬法全歸。參則萬法全放。參之合之。神而明之。不妨於此經中。略拈一字。可以驗盡諸方。是凡是聖。是正是邪。是如來禪。是祖師禪。阿誰能越此一字之關。余故曰。此經乃佛佛祖祖之關鍵也。合參者。豈非展如來藏之樞機。開祖師關之匙鑰。得其法者。不費纖芥之勞。無須鎖子。豁然自開。不得其法。雖有舉鼎拔山之力。亦難啟固閉。今則并匙鑰之法具在。以待夫過關者當下驗取。
康熙辛亥春王靈岳石樹道人書于吳門舟次
凡例
- [A4]此合參。惟沙彌菩薩上上根器者。乃可參閱。非為小根小莖者說也。故參禪者。未得入頭。不得先看語錄。未受戒者。不得先閱律藏。所以起七參禪時。一切經書置之高閣。誦戒說戒時。嚴查未受戒者。必先遣出。可見初入禪律之門。古法尚在。凡今愛樂合參。須發心受戒。然後批閱。亦未為晚。如違得罪先聖。自取殃禍。
- [A5]合參大旨所貴。即禪即戒。即戒即禪。禪戒並行。不相違背。故參禪到觸背不得。處正見持犯不得處。持犯不得處。正見觸背不得處。觸背持犯。四路交加。如何回避。凡閱此者。須高著眼。
- [A6]經律事原直截。理固幽深。不啻該大藏之文。亦乃貫別傳之旨。故所註皆是聖賢經史。引證無非祖師機緣。自笑從先鹵鈍。閉戶無聞。且圖起後英靈開卷有益。恍然見千古於目前。悟一時於言下。乃不顧歲時老邁。筆力衰微。專為流通。草草成勒。但恐句章差舛。點畫淆訛。寧不開罪先聖。抑將遺誤後昆。仰質高明。誨人不倦。鑑我苦心。不妨指示。是即再世師恩。感佩無既。
- [A7]木公裒述十戒論。字字𢯱閱律藏乃成。復引經律注論下。讀者謂不應以經律注論下。殊不知論注經律也。讀之者。寧不悚然警惕。從此徵善去惡耶。因次第附於十戒篇後。
- [A8]本律云。不習學外書子史治世典章。善戒經云。若為議論。破於邪見。若二分經。一分外書。不犯。由此觀之。當辨其書之邪正可否。非漫言不習。此為初地學者。無暇習之。若為議論。破於邪見。則用治世正典。而為開導。即同如來所說正法。法華云。治世語言資生業等。皆順正法。豈妄言哉。今合參不[A9]但慣用六經之言。至於詩文謠諺。無不採摭。無非左羽佛法。俾諸後學爽然自識。若夫荒唐非僻邪語。痛禁絕之。
- [A10]經書部帙雖同。事理前後各異。不復別標題目。以此◎別之。勿使紊亂脉絡。涇渭自辨矣。
- [A11]凡注上無經書題。及虗一字者。即余管見大意。為開發初機。非敢污尊宿耳目也。
- [A12]飜譯名義五不飜中。秘密不飜。古德云。陀羅尼藏皆不可解。余曰。諸佛祖師所說秘密之法。無不可飜者。亦無不可解者。呪之為用。絕諸滲漏。直下使人自解自悟耳。嘗觀有目不識丁者。篤信持呪。不憚寒暑。精進忘疲。一旦豁然。顯密文字洞徹無礙。豈非不解中自解也。是故下經諸呪。遵佛祖遺訓。不飜不解。惟在人自悟。
- [A13]本部經偈字句。可以手紀。而其意義無窮。假使如鶖子之智慧。文殊之辨才。讚歎亦不能盡。況余管窺之見。所能揄揚其萬一者耶。倘得博聞廣見之士。於引證不到處。不妨拈出簡示。即當附之卷尾。以供有志於合參者。重為補入。法施功德。寧有量哉。
沙彌律儀毗尼日用合參卷上
未曾有經。佛敕阿難為羅睺羅剃頭。及五十諸公王子悉令出家。
【箋】梵語阿浮達磨。華言未曾有。亦云希有。詳載十二部經。梵語阿難。此云慶喜。多聞第一。羅睺羅。秦言覆障。謂障日月也。阿修羅蝕日時。名羅睺羅。其因往昔曾塞鼠穴六日。故感處胎六年。佛所障故。因以為名。聲聞法中密行第一。
羅云生緣記。菩薩出家之日。諸相師言。若今夜不出家。明日七寶自至。為轉輪王。王四天下。即於其夜更增伎樂。以悅其心。於是菩薩欲心內發。羅睺羅即時處胎。耶輸陀羅其夜有身。於是淨居諸天相與悲歎。菩薩為欲所纏。眾生可愍。誰當度者。即時變諸妓女。皆如死人。甚可怖畏。令菩薩心生厭離。即勸出家。車匿牽馬。四天王接足踰城而出。到菩提樹下思惟。苦行六年。初夜成佛。時羅睺羅乃生。生[A14]已。還佛乳母。乃言。悉達出家。六年。汝今何從有身。若六年懷姙。世所未聞。諸釋聞之。相共議言。此甚不詳。毀辱釋門。必是私竊。擬以法殺之。耶輸曰。願見大王。爾乃就死。王於是隔幔傳語。詰其所由。耶輸如實陳是太子之胤。自太子出家。我常愁毒。寢臥冷地。故此兒之貌。與太子無異。王乃泣曰。實我孫也。爾時佛欲證明。化作梵志。來入王宮。乃兒問汝何名。答曰。名羅睺羅。梵志贊言。善哉善哉。汝以業因緣故。名稱其實。羅云出家緣記。爾時佛告目犍連言。汝今往彼迦毗羅城。省覲我父閱頭檀王。并我姨母波闍波提。三敘父斛飯王等。因復慰喻羅睺羅母耶輸陀羅。令割恩愛。放羅睺羅出家。修習聖道。目連受命。次第陳白。時耶輸陀羅聞佛遣使取羅睺羅。憂悲苦惱。約敕監官。關閉閣道。悉令監牢。時大目連既到宮門。不能得入。即以神力。飛上高樓。耶輸見目連來。即起禮拜。敕座請目連坐。問訊世尊。少病少惱。教化眾生無疲勞耶。今遣上人。來何所為。目連曰。太子羅睺羅。年[A15]已九歲。應令出家。修學聖道。一切恩愛。不久變滅。業報至時。苦樂異處。子母雖親。各不相代。若使學道。當還度母。乃至目連種種勸喻。耶輸悲怨。堅執不化。目連辭退。告王。王命波闍波提。再三勸喻。猶固不從。於時世尊。即遣化人空中告言。耶輸陀羅。汝頗憶念往古時誓願事否。我當爾時。行菩薩道。以五百金錢。從汝買得五莖蓮花。上定光佛。時汝求我世世所生共為夫妻。我不欲受。即語汝言。我為菩薩累劫行願。一切布施。不逆人意。汝能爾者。聽為我妻。汝立誓言。世世所生。國城妻子。及以我身隨君施與。誓無悔心。今何愛惜羅云。不令出家。學聖道也。耶輸聞[A16]已。霍然明了宿業因緣。如昨所見。愛子之情。自然消歇。乃請目連懺悔辭謝。捉羅云手付囑目連。於時母子離別。涕泣悲咽。羅云長跪。白母莫愁。定省世尊。不久當還。與母相見。時淨飯王即召國中豪族而告之曰。金輪王子。今當往舍提婆國。從佛出家。卿等當各遣一子。同為伴侶。時諸大臣。奉敕送五十王子。隨從羅云。往到佛所。禮佛出家。
敕舍利弗為其和尚。敕大目犍連作阿闍黎。時舍利弗受敕。乃為羅睺羅。說三歸十戒。度為沙彌。
【箋】梵語舍利。此云鶖子。舍利母名。弗子。連母為名也。舍利弗母舅拘絺羅。與姊舍利論議不如。拘絺羅思惟念言。非姊力也。必懷智人寄言母口。未生乃爾。及生長大當如之何。故出家作梵志。入南天竺。誓不剪爪。讀十八種經。故稱舍利智慧第一。大目犍連。此云大[A17]采菽氏。神通第一。至今說戒闍黎作法。為尊佛敕故。
徵。佛能為一切眾生說法。獨不與羅睺羅說戒者何也。訓。佛敕舍利弗為羅睺羅說戒有三義。一。為易子而教故。二。為斷羅睺羅愛戀情故。三。為舍利弗與羅睺羅機緣相契故。是時舍利弗。承佛威光說此戒法。世尊雖不動舌。深為說之矣。
諸德福田經。沙彌應知五德。一者。發心離俗。懷佩道故。
【箋】謂發勇猛心。解脫凡俗。習佛菩提。懷佩道妙。
二者。毀其形好。應法服故。
【箋】謂剃除鬚髮。毀壞相好。去世俗衣。應著法服。具佛威儀。與道相應。
三者。永割親愛。無適莫故。
【箋】謂斷割情愛。不相繫戀。無有適心。歸趨異姓。和合同居。無有莫心。
四者。委棄身命。遵崇道故。
【箋】謂能委棄身命。無所顧惜。惟務一心。求證佛道。
五者。志求大乘。為度人故。
【箋】謂長懷濟物之心。專志勤求大乘之法。度脫一切有情。
是名五德。
【箋】蓋出家人。具此五淨德。為世福田也。
緇門警訓。此之五德。出家大要。五眾齊奉。不惟小眾。終身行之。不惟初受。
僧祇律。應為沙彌說十數。一者。一切眾生。皆因飲食而存。
【箋】楞嚴。如是世界。十二類生。不能自全。依四食住。所謂段食。觸食。思食。識食。是故佛言。一切眾生皆因食住。𭬥李釋曰。段食者。謂形段。以香味觸三塵為體。入腹變壞。資益諸根故。觸食者。謂觸對。取六識中相應。觸對前境。而生喜樂故。思食者。謂意思。取第六識相應。思於可意境生希望故。識食者。識即第八執持之根。由前三食。勢分所資。令此識增勝。能執持諸根六種故。
二者。二諦。
【箋】翻譯名義。一真諦。彰一性本實之理也。所謂實際理地。不受一塵。是非雙泯。能所俱兦。指萬象為真如。會三乘歸實際也。二俗諦。顯一性緣起之事也。所謂佛事門中不捨一法。勸臣以忠。勸子以孝。引善示天堂之樂。懲惡顯地獄之苦。
三者。三受。
【箋】雜阿含經。受者。領納也。謂六根之識。領受六塵之境。一受。謂於六塵違情之境。而有逼迫之苦。二樂受。謂於六塵順情之境。而有適悅之樂。三不苦不樂受。謂於六塵不違不順之境。所受非苦非樂。
四者。四諦。
【箋】法界次第。諦以審實為義。從聞生解。必須藉教。詮理不虗。故云審實。一。苦諦。苦以煩惱為義。一切有為心行。常為無常患累之所逼惱。故名為惱。二。集諦。集以招聚為義。若心與結業相應。未來能定招聚生死之苦。故名為集。三。滅諦。滅以滅無為義。結業既盡。則無生死之患累。故名為滅。四。道諦。道以能通為義。道有二種。一。正道。實觀三十七道品三解脫門。緣理慧行。名為正道。二。助道者。得解觀中。種種諸對治法。及諸禪定。皆是助道。此二相扶。能通涅槃。故名為道。
五者。五陰。
【箋】大乘廣蘊論。陰。即蓋覆。亦名五蘊。蘊即積聚。一。色陰。色即質礙。謂眼耳鼻舌身諸根。二。受陰。受即領納。謂六識與六塵相應。而有六受。三。想陰。想即思想。謂意識與六塵相應。而成六想。四。行陰。行即遷流造作。謂因意識思想諸塵。造作善惡諸行。五。識陰。識即不別。謂以眼耳鼻舌身意六種之識。於諸塵境上照了分別。此五者。皆和合集聚。覆蓋本性。故名為陰。
六者。六入。
【箋】法界次第。入。趣入也。謂六根為六識所依。能六塵。故名六。
七者。七覺分。
【箋】法界次第。覺。即覺了。謂覺了所修之法。是真是偽也。分。即支分。謂此七種法。各有支派分齊。不相雜亂。故名七覺分。亦名七覺支。擇進喜三覺分屬慧。除捨定三覺分屬定。念覺分兼屬定慧故。摩訶止觀。修此七覺。即得入道是也。一。擇法覺分。謂用智慧。觀察諸法之時。善能簡別真偽。而不謬取虗偽之法。二。精進覺分。謂修諸道法之時。善能覺了。不行無益苦行。而於真正法中。常能專心於一。無有間歇。三。喜覺分。於心契悟真法。得歡喜時。善能覺了。此喜不從顛倒法生。住真法喜。四。除覺分。謂斷除見諸煩惱之時。善能覺了。除去虗偽之法。增長真正善根。五。捨覺分。謂捨離所見念著之境。善能覺了。虗偽不實。永不追憶。六。定覺分。謂發禪定之時。善能覺了諸禪。不生煩惱妄想。七。念覺分。謂修諸道法之時。善能覺了。常思定慧均平。若心昏沉之時。當念用擇法精進喜三覺。觀察諸法。令不昏沉。若心浮動之時。當念用除覺分。除身口之過。非用捨覺分捨於觀智。用定覺分入正禪定。攝其散心。令不浮動。
八者。八聖道。
【箋】法界次第。即八正道。謂此八法。不依偏邪而行。故名為正。復能通止涅槃。故名為道。一。正見。謂修無漏道。見四諦分明。破外道有無等種種邪見也。二。正思惟。謂見四諦時。正念思惟。觀察籌量。令觀增長也。三。正語。謂以無漏智慧。常攝口業。遠離一切虗妄不實之語也。四。正業。謂以無漏智慧。修攝其心。住於清淨正業。斷除一切邪妄之行也。五。正命。謂離五種邪命利養。常以乞食。六。正精進。謂勤修戒定慧之道。一念專精。無有間歇也。七。正念。謂念戒定慧正道。及五停心助道之法。堪能進至涅槃也。八。正定。謂攝諸散亂。身心寂靜。正住真空之理。決定不移也。
九者。九眾生居。
【箋】阿毗曇論。謂欲界中四惡趣苦逼迫故。色界中五淨居天。疾樂涅槃故。四禪中無雲福生廣果[1]二天。其亦不定。或求無色。或求淨居。或求無想。故眾生皆不樂住也。惟於欲界取天人善趣為一。又色界初禪。二禪。三禪。竝四禪中無想天。乃及無色界四天。皆眾生愛樂住者。其為九眾生居。
十者。十一切入。
【箋】一名十徧處定。
智度論。八背捨。為初門。八聖處。為中行。徧一切處。為成就。謂三種觀。具足。禪體。始得成就此定。謂之徧一切處。從所觀境徧滿得名也。一。青徧一切處定。二黃。三赤。四白。五地。六水。七火。八風。九空。十識徧一切處定。前四。謂於定中還取八背捨。八勝處中所見青色。使徧一切處皆青。餘三定亦爾。後六謂於定中還取八背捨。八勝處中所見地色。使一切處。無不週徧。餘五定亦爾。八背捨者。一。內有色相外觀色。二。內無色相外觀色。三。淨背捨身作證。四。虗空處背捨。五。識處背捨。六。無有處背捨。七。非有想非無想處背捨。八。滅受想背捨。八勝處者。一。內有色相。外觀色多。二。內無色相。外觀色多。三。內無色相。外觀色少。四。內無色相。外觀色多。五。青勝處。六。黃勝處。七赤勝處。八。白勝處也。出法界次第。
是名十數。
【箋】此之十數。出沙彌本律。餘部所列。與此小異。
梵語沙彌。
【箋】梵語者。自漢至隋。皆指西域為胡國。唐彥琮法師曰。葱嶺[A18]已西。竝屬梵種。鐵門之左。皆曰胡鄉。梵語。即梵音也。刧初廓然。光音天神降為人祖。宣流梵音。有四十七言。沙彌之名。本云室利摩拏路迦天。授十戒[A19]已。名室羅末尼羅。沙彌二字。古略也。流傳既久。未易改正諸律。惟根本直云求寂。餘部皆言沙彌。今從眾。復仍舊稱。又沙彌名有三。一驅烏。謂年少不能作務。使之驅烏。二應法。謂雖剃髮不為出家。受十戒[A20]已。乃為出家。能行沙彌之法。十四歲至十九。皆名應法。三形同。謂師與剃髮[A21]已。名形同。形同即名字。謂沙彌不受十戒者。皆名形同。
此云息慈。
【箋】此云者。翻譯。以東土之音而釋西天之語也。此下明息慈義。
謂息惡行慈息世染。而慈濟眾生也。
【箋】南山別行篇。謂息世染之情。以慈濟羣生。上文由此來也。初入佛法。多存俗情。故須息麁惡之性。復慈悲之心也。
釋氏要覽。息慈。安息慈悲之地也。
徵。一切諸佛皆以慈濟為本。今言息慈。不以慈而濟乎。
訓。言息則無一不息。言慈則無一不慈。當知。息處即慈。慈處即息。上無諸佛可成。下無眾生可度。是名息慈。
亦云勤䇿。
【箋】謂離四性六遮之罪。勤自策勵故。又謂勤修眾善。䇿進心行故。䇿者。鞭䇿也。勉力䇿進工夫之謂。如野牛之有鞭。如良馬之有䇿。如學者之有師。永嘉云。日夜精勤。恐緣錯過。工夫至此。自然到家。
亦云求寂。
【箋】寄歸傳。寂即涅槃也。言人出煩惱家。求趣涅槃故。然而求則不寂。寂安用求。謂初學道者。必須求之。求之不[A22]已。而寂自至。所寂既至。而求亦忘。求寂都忘。是名真寂。
蕅益錄。今但約所翻三義釋之。初息慈者。息見思惡。修生緣慈。藏教沙彌。息見思惡。修法緣慈。通教沙彌。次第息三惑。修三慈。別教沙彌。一心圓息三惑。圓修三慈。圓教沙彌。
次勤䇿者。精勤䇿勵出分段生死。藏通沙彌。精勤䇿勵出變易生死。別圓沙彌。
三求寂者。求偏真涅槃。藏通沙彌。求大般涅槃。別圓沙彌。
又盧舍那。翻淨滿。惡無不息故淨。慈無不行故滿。是沙彌戒。即盧舍那真因也。又涅槃以不放逸為食。勤䇿即不放逸義。是沙彌戒。即大涅槃法食也。又寂。即本覺之理。求。即始覺之智。始本合一。名究竟覺。是沙彌戒。即究竟覺之通衢也。又惡本性空。慈本性具。心性本無懈廢。本性空寂。理即沙彌。達理受戒。名字沙彌。圓伏五住。觀行沙彌。六根清淨。相似沙彌。惑破理顯。分證沙彌。盧舍那名淨滿。大般涅槃永離放逸。始覺本覺冥合不二。究竟沙彌。如大通佛時十六王子。即是沙彌真實標榜。
法華合論。日月燈明佛。未出家時。有八王子。隨父出家。因妙光菩薩教化。皆得成佛。而其成佛有速有遲。以示八識轉成四智。若以知見力觀。六七識則因中成佛之速者也。若五八識。則必果中所轉成佛之遲者也。然義未盡故。今言大通智勝佛未出家時有十六王子。因父成道。隨往供養。尋復出家。諸母泣送。其祖及諸眷屬。共詣親近。見其成道。蓋增所示八種識名相為十六種。以隨順親近之。而用無緣大慈。同體大悲。諸妙功德。長養成就。故十六王子之成佛。不言先後也。日月燈明佛之八王子成佛。但是妙光文殊然燈彌勒者。但見報身轉依之義。未見器界轉依之意。故今以十六王子當成佛道。隨方得名。以示器界。亦轉依隨方成佛也。
阿育王經。阿恕伽王。見一七歲沙彌。將至屏處。而為作禮。語沙彌言。莫向人道我禮汝。時沙彌前有一澡瓶。沙彌即入其中。從澡瓶復還來出。而語王言。慎莫向人道沙彌入澡瓶中。復還來出。王即語沙彌言。我當現向人說。不復得隱。是以諸經云。沙彌雖小。亦不可輕。王子雖小。亦不可輕。龍子雖小。亦不可輕。沙彌雖小能度人。王子雖小能殺人。龍子雖小。能興雲致雨。雷電霹靂。感其所小。而不可輕也。
五燈。趙州為沙彌時。參南泉。泉臥次。見師來參便問。汝近離甚處來。師曰瑞像。泉曰。還見瑞像麼。師曰不見瑞像。秖見臥如來。泉便起身問。汝是有主沙彌。無主沙彌。師曰。有主沙彌。泉曰。那個是你主。師近前曰。仲冬嚴寒。伏惟和尚起居萬福。泉器之。許其入室。
◎仰山慧寂智參溈山。溈問。汝是有主沙彌。無主沙彌。師曰有主。曰主在甚麼處。師從西過東立。溈異之。師問。如何是真佛住處。溈曰。以思無思之妙。反思靈𦦨之無窮。思盡還源。性相常住。事理不二。真佛如如。師於言下頓悟。自此執持前後。盤桓十五載○澧州高沙彌。初參藥山。山問甚處來。師曰南嶽來。山云。何處去。師曰江陵受戒去。山云受戒圖甚麼。師云圖免生死。山云有一人不受戒。亦無生死可免。汝還知否。師云恁麼則佛戒何用。山云。這沙彌猶挂唇齒在。師禮拜而退。道吾來侍立。山云。適來有個跛腳沙彌。却有些子氣息。吾云未可全信。更須勘過始得。至晚山上堂召云。早來沙彌在什麼處。師出眾立。山問。吾聞長安甚閙。汝還知否。師云。我國晏然。山曰。汝從看經得。從請益得。師云。不從看經得。不從請益得。山曰。大有人不看經。不請益。為甚不得。師曰。不道他不得。秖是他不肯承當。山顧道吾雲巖曰不信道。
◎石室善道作沙彌時。長髭遣令受戒謂之曰。汝回日。須到石頭和尚處禮拜。師受戒後。乃參石頭。一日隨頭遊山次。頭曰。汝與我斫却面前樹子。免礙我。師曰。何不將刀來。頭乃抽刀倒與。師曰。何不過那頭來。頭曰。你用那頭作甚麼。師即大悟。便歸長髭。髭問。汝到石頭否。師曰。到即到。秖是不通號。髭曰。從誰受戒。師曰。不依他。髭曰。在彼即恁麼來。我這裏作麼生。師曰。不違背。髭曰。大忉忉生。師曰。舌頭未曾點著在。髭喝曰。出去。師便出。髭曰。爭得不遇於人。
律儀者。十戒律諸威儀也。
【箋】律有三品。一毗尼。華言善治。又言調伏。二尸羅。華言止得。止惡行善也。又名戒。戒以防止為義。三波羅提木叉。華言解脫。遠離惑業繫縛。而得自在也○三聚淨戒。一攝律儀戒。無惡不斷。起正道行。是斷德因。修成法身。二攝善法戒。無善不積。起助道行。是智德因。修成報身。三攝眾生戒。無生不度起不住道。是恩德因。修成化身。然律儀一句。體用全彰。曰體曰用。云何一句。若體是一。用即成二。用若成二。體亦二體。二二非二。體用俱非。非之亦非。一亦不立。當斯時也。仁風和暢。慈月清涼。性相未形。罪福無位。恰恰無持。恰恰無犯。恰拾是律儀真實處。雖然一毛頭上。大須著眼。否則不為律儀所縛。則為善惡流轉。譬如這邊是火坑地獄。那邊是青蓮華池。若起一念漸染。則與無脫法中相應。
戒律門
【箋】沙彌經。有戒律威儀之文。故雲棲亦分上下二門。正顯戒律非威儀。無以見戒律之體。威儀非戒律。無以成威儀之用。門雖有二。究竟歸一。要而言之。戒律以制心為本。威儀以嚴身為重也。
佛制出家者。
【箋】文載十誦。佛制出家者。猶聖王之制度。謂在家塵勞汩汩。如奔馬無韁。縱有出塵進道之想。安可得乎。故制出家之法。俾專精入道故。華嚴賢首品偈。家是貪愛繫縛所。欲使眾生悉免離。故示出家得解脫。於諸欲樂無所受。
功德經。若能放人出家受戒。功德無邊。譬如四天下滿眾羅漢。百千供養。不如有人為涅槃故。於一日夜出家受戒。
五分律。若度人時應先問。汝為何等出家。若言為飲食故。不應度。若言為求善法。厭生老病死。憂悲苦惱者。此應度。
根本雜事。凡欲與他為出家者。先當與辦所須六物。三衣敷具鉢及水羅。
優婆塞戒經。寧受惡戒。一日中斷無量惡命根。終不畜養弊惡弟子。不能調伏。何以故。是惡律儀。殃齊自身。畜惡弟子不能教誨。乃令無量眾生作惡。能謗無量善妙之法。壞和合僧。令多眾生。罪業無間。是故劇於惡律儀罪。
馬鳴大士偈。彼師及弟子。當互審其器。若不先觀察。同得越法罪。
燈錄。崔趙公問徑山。弟子出家得否。師曰。出家乃大丈夫事。非將相之所能為。公於是有省。
宗鏡。不了一體三寶常住。不聽出家者。若不解此。戒不具足。若約觀心者。一剎那起名。名一眾生。即起即滅。名為一期。念念之中恒起三毒。即當刧盡三災。三毒貪為首。三災火為端。以不思議止觀。觀此三毒。一念貪心無有起處。即是一唾刧火而滅。了念成智。即一吹世界而成。乃至一切不思議希有之事。[A23]但達一念無明心。成諸佛智。無有不洞曉之者。若不解此。非唯不聽出家。一切萬善皆不成就。以不知佛法根本故。
五夏以前。專精戒律。五夏以後。方乃聽教參禪。
【箋】五夏者。謂數始於一。終於十。而五居其中。如春之於夏也。夏乃生長萬物之時也。言持戒操履至五夏。戒力堅固。不為境風搖奪。亦猶樹木培植五夏。根幹茂鬱。不為秋霜所殺也。戒者。萬行之首。如拮居之有地。禦船之有水。居無地無以立。船無水無以行。所以戒乃成佛作祖之實地。超生脫死之法船也。教者。三藏十二部一切修多羅。謂之教。禪者。教外別傳。謂之禪。天山老人曰。教乃禪之階梯。禪乃教之骨髓。然則禪之與教是一是二。分亦不得。不分亦不得。昔淨因一喝分五教。五教可分。而五宗獨不可分耶。古德問。祖意教意。是同是別。答曰。雞寒上樹。鴨寒下水。繇此觀之。五宗之旨可以分。可以不分。畢竟分底是。不分底是。惟具眼者辯之。
燈錄。雲門到江州。陳尚書請齋。纔見便問。儒書中不問。三乘十二分教。自有座主。作麼生是衲僧行脚事。師曰。曾問幾人來。曰。即今問上座。師曰。即今且置。作麼生是教意。曰。黃卷赤軸。師曰。個是文字語言。作麼生是教意。曰。口欲言而辭喪。心欲緣而慮忘。師曰。口欲言而辭喪。為對有言。心欲緣而慮忘。為對妄想。作麼生是教意。書無語。師曰。見說尚書看法華經是否。曰是。師曰。經中道。一切治生產業。皆與實相不相違背。且道。非非想天。有幾人退位。書無語。師曰。尚書且莫草草。三經五論。師僧拋却。入叢林十年二十年。尚不柰何。尚書又爭得。書禮拜曰。某甲罪過。
是故沙彌剃落。先受十戒。
【箋】寄歸傳。西域出家。具有聖制。初受五戒。名鄔波索迦。此創入佛法之基。七眾所攝也。師次為辦縵條。僧脚崎。下裙。濾羅鉢等。授十戒。名室羅末尼羅。方成應法。為五眾攝。堪消施利。不則妄負求寂之名。既不合消常住信施。負債何疑。當依教而為濟度。
清信士度人經。欲出家者。著本俗服。辭拜君親。偈曰。流轉三界中。恩愛不能脫。棄俗入無為。真實報恩者。
次則登壇受具。
【箋】受具者。比丘二百五十戒。比丘尼三百四十八戒。三師七證。事事見前無不具足。故曰受具。
今名為沙彌。而本所受戒。愚者茫乎不知。狂者忽而不學。
【箋】名為者。如法華名字比丘也。言既為沙彌。當成應法之器。若徒有其名。而無實行。非狂即愚矣。愚者資性頑鈍。不能學戒。與法轉疎。甘為下劣。狂者雖有小智。忽而不學。愚迷猶甚。或勉之學律。則曰。此不過為初學者說。禪宗何必有此。殊不知禪與律何物哉。六祖悟後。復受戒於智光。今之狂禪。豈有過於六祖者耶。余甞曰。禪師家有一個禪字在胸中。便礙塞殺人。若無個禪字在胸中。亦礙塞殺人。秖此律儀。可以辨驗狂愚。未有不礙塞者也。
便擬躐等。
【箋】躐。無好步也。學者當循序漸修。不可躐等而進。
百句譬喻經。有富者子。愚癡。載沉香精且貴。買者希。一日見市中貨炭最駛。即燒香作炭。希得應速。眾見之共笑曰。賣雖遲。獲直不少。今燒成炭。復何所得。
罔意高遠。亦可慨矣。
【箋】空腹高心。法華所謂我慢自矜高。諂曲心不實者是。罔意者。謂聽其言之狂放。雖聖賢猶有所不及。察其行之卑污。如羣小不為。而敢為之。此其所以感慨長嘆也。
因取十戒。略解數語。
【箋】即雲棲於本經中。略其要而解也。
使蒙學知所向方。
【箋】易。童蒙吉。謂先天之氣未鑿。不知有善有惡。而以先入之言為是。故須仗明師開其蒙昧。發其道機也。向方。即禪戒之要路也。此不獨為蒙學者說。其老於叢林者。亦不可不知向方也 向方。即向上一路。千聖不傳。其在學者自悟也。
楞嚴。觀方知彼去。去亦不知方。正好參取。
好心出家者。
【箋】好心者。無諂無曲。即正心誠意出家者也。若為急難。為安閑。為衣食財利。不為生死而求出家者。皆非好心。故不與出家。
切意遵行。慎勿違犯。
【箋】切。真切也。遵。謂遵佛戒。而行慎密。不敢違越也。
然後近為比丘戒之階梯。遠為菩薩戒之根本。
【箋】進比丘菩薩大戒。必從彌十戒根本始。未有越根本。而竟登大戒也。譬如古木蔭森。枝葉茂鬱。必因根而有本。因本而有枝。因枝而有華葉。又如登山自卑至高。自邇至遠。進戒階級。亦復如是。
因戒生定。因定發慧。
【箋】木叉戒源。如花之有實也。花為因實為果。因果同時。事理一貫。故沙彌律為發蕋初時。比丘戒為開花中時。菩薩戒為結菓後時。戒基既立。定慧由之而生。此三學。自性本有。不因修而得。非惟諸佛菩薩具足。一切凡夫亦未曾欠少。當知自性無善惡。無持亦無犯。是自性戒。自性無靜亂。無取亦無捨。是自性定。自性本無知。而無所不知。但諸佛菩薩知有。所得受用。一切凡夫不知有。故不得受用。知有不知有。似乎少異。戒定慧未常少異也。
庶幾成就聖道。不負出家之志矣。
【箋】法界次第。八聖道。亦名八正道。謂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等 此八聖道。乃千聖共由之大道也。言之似易。行之實難。學者毋視其難而却步。亦毋視其易而忽諸。譬夫登萬仞之山。自一步始。步步不間。到頂可期。故曰庶幾。若徒言不行。是猶說美饌而無從知味。羨輕裘而終不及身。如斯操履。寧不自負。所以䇿發初地。奮志直前。則二地三地。乃至十地。彈指可證。
若樂廣覽。自當閱律藏全書。
【箋】世尊成道三十八年。赴王舍城國王齋。食訖。令羅睺羅洗鉢。因失手破為五片。是日諸比丘白佛。佛言。我滅後。初五百年。諸惡比丘。分毗尼藏為五部也。後優波毱多。果有五弟子。各執一見。遂分如來一大律藏為五部。一。曇無德部。華言。法密。隱覆之義也。又云法藏。即四分律也。大集經。我涅槃後。有諸弟子。受持如來十二部經。書寫讀誦。顛倒宣說。故隱覆法藏。是為曇無德部。二薩菩多部。華言一切有。即十誦律也。此部計三世實有之法。大集經。我涅槃後。我諸弟子。受持如來十二部經。復讀誦外典。善能論議。凡所問難。悉能答對。是為薩菩多部。三。迦葉遺部。華言重空觀。即解脫律也。大集經。我涅槃後。我諸弟子。受持如來十二部經。無有我。及以受者。轉諸煩惱。猶如死屍。是為迦葉遺部。四。彌沙塞部。華言不著有無觀。即五分律也。大集經。我涅槃後。我諸弟了。受持如來十二部經。不作地水火風相。虗空識相。是為彌沙塞部。五。婆蹉富羅部。華言犢子。因上古有仙。染犢生子。自後種姓。皆名犢子。其部中。計我非即五蘊。亦不離五蘊。而有實我。律本不來此土。大集經。我涅槃後。我諸弟子。受持如來十二部經。皆說有我。不說空相。是為婆蹉富羅部。
一曰不殺生
【箋】華嚴經。菩薩住離垢地。性自遠離一切殺生。不畜刀杖。不懷怨恨。有慙有愧。仁恕具足。於一切眾生有命者。常生利益慈悲之心。是菩薩尚不惡心惱諸眾生。何況於他起眾生想。故以重意而行殺害。
。楞嚴。阿難。又諸六道眾生。其心不殺。則不墮其生死相續。汝修三昧。本出塵勞。殺心不除。塵不可出。縱有多智禪定現前。如不斷殺。必落神道。上品之人。為大力鬼。中品則為飛行夜叉。下品為地行羅剎。
大涅槃。眾生佛性。住五陰中。若壞五陰。名曰殺生。即墮惡道。
◎五陰之相。即是起作。起作之想。喻若石沙。可穿可壞。佛性者。喻若不可沮壞。以是義故。壞五陰者。名為殺生。
梵網。一切有命者。不得故殺。是菩薩。應起常住慈悲心。孝順心。方便救護一切眾生。而反自恣心快意殺生者。是菩薩波羅夷罪。
賢愚經。戲笑殺他命。悲號入地獄。臭穢與洋銅。灌注連相續。奔刀赴火焰。劈裂碎楚毒。億載苦萬端。傷心不可錄。
習報經。殺生入四趣。受苦三塗畢。得生人道中。短命多憂疾。疫病嬰難苦。壽短長沉沒。若有智黠人。殺心寧放逸。
八師經。殺者心不仁。強弱相傷殘。殺生當過去。結積累結怨。受辜短命死。驚怛遭暴惡。我用畏是故。慈心伏魔宮。
維摩。人生長壽。得不殺報。
筆飡。佛言。一切眾生。實本清淨。因彼妄見。妄習遂生。因彼妄習。生死相續。生從順習。死從變流。純想即飛生天上。情想均等。不飛不墜。復生人中。想明思聰。情幽斯鈍。情想流入橫生。重為毛羣。輕為羽類。今為異類。未必不前生曾受人身。今受人身。未必不前生曾為異類。是以諸佛菩薩常切教人。使知生死路頭。昔密婆私詫阿羅漢。往世曾作獼猴。驕梵波提。往世曾受牛身。
宗鏡。一不殺者。害命名事殺。不害命名事不殺。法門解者。析法名理殺。體法名理不殺。若作意防護。如馬著勒。如牧牛執杖者。報在人道。百二十年。惟得肉眼。若任運性成。如河注海者。報在六天。極長者九百二十六億七千萬歲。惟得天眼。若加修定戒。無常苦空。無我等慧者。報在變易。壽七百阿僧祇唯得慧眼。若加修常無常等慧。報在蓮華藏海。受法性身。分得五眼。分得常壽。比佛猶是諸根不具。壽命損減。若圓教人。持事不殺戒。又持理不殺戒。不壞身因。常隨一相。不斷癡愛。起於明脫。體陰界入。無所傷毀。若子若果。不生不滅。成就智慧。居寂光土。常壽湛然。五眼具足。得根自在。得命自在。修短自在。是則名為究竟持戒。諸根具足。命不損減。圓人何但持是之戒。唯殺惟慈。亦作事殺。亦作理殺。如預仙大王。殺五百婆羅門。與其見佛之眼。與其十劫之壽。又作法門殺者。析蕩塵累。淨諸煩惱。如樹神折樹。不受怨鳥。如劫火燒木。灰炭雙亡。故楞伽云。殺無明父。害貪愛母。斷隨眠怨。[1]懷陰和合。斷七識身。若有作者。現證法身。此逆即順。鴦崛云。我誓斷陰界入。不能持不殺戒。一切塵勞是如來[2]經。斷此種盡。乃名為佛。成就金剛微妙法身。湛然應一切。隨形九道。隨其所宜。示長短命。任其所見。用缺具根。而化度之。若佛子。無慈孝故肆意殺他物命。充我肥甘。乃不知而殺而食之物。愛命同於我之愛命也。梵網云。即殺我父母。亦殺我故身。痛為勸戒。云何不信。若此生不戒殺而肆殺業。如預置利刀。亦殺自[A24]己未來法身。非但故身及父母也。君不見。刀頭血滴滴。從法身中流出。口裏肉塊塊。向報體上割來。且道喫的是。不喫的是。
解曰。上至諸佛聖人。師僧父母。
【箋】此梵網七逆之罪。不通懺悔也。諸佛。即十方諸佛。聖人。即菩薩羅漢等。師僧。乃法身父母。及生身父母。皆當終身奉事。孝順無違。且不得逆於聲色。豈忍加害。故不通懺悔。
下至蜎飛蠕動。微細昆蟲。但有命者。不得故殺。
【箋】蜎飛。空類化生。蠕動。濕類化生。昆蟲。諸蟲總名。言蠢動含靈。皆有佛性。故不可傷殺也。有曰昆蟲。𧊈也。江南有吐蚊之鳥。塞北有蚊母之草。南中有產蚊之木。一名白鳥。
爾雅。顛。蚊母鳥也。
或自殺或教他殺。或見殺隨喜。廣如律中。文繁不錄。
【箋】自殺者。身心所造殺業也。教他者。自不行殺。使他行殺。即心口殺業也。讚嘆者。謂彼不行殺。由我贊嘆成殺業也。隨喜者。謂見他行殺。即從順以悅其意。即意地殺業也。
戒疏。殺心為因。助成為緣。造作為業。然其所殺。有親有疎。治罪有輕有重。故犯上。則同七逆。千佛不通懺悔。犯下。微細等。或通懺悔。亦由世律。為主為從也。廣如律者。謂殺業微細。而戒相千條。所以雲棲尚未全錄。總之殺機起於一念。尋常善自護持。
發隱。但有生氣。且不忍殺。如結草護戒。折柳諫君。況有命者乎。
諸經集要。有富長者惟一子。娶方七日。墮樹而死。長者問佛。佛言昔有一兒挾弓射雀。傍有三人。曰。汝若中雀。乃世間健兒。兒即射中雀墮樹。三人歡喜而去。此兒乃射雀之人。今日父母妻。乃前世喜助射雀之人也。今世會集涕泣。以見殺助喜之報。
經載冬月生虱。取放竹筒中。煖以綿絮。養以膩物。恐其饑凍而死也。
【箋】涅槃。釋迦昔為白虱。提婆達多為黑蚤。同處比丘褲中。比丘愍之。謂曰。吾入定時。勿嚙我血肉。出定時隨意食之。時比丘入定。白虱受教。黑虱不聽。復嚙之。比丘嗔發。將火焚褲。黑蚤跳去。白虱受殃。佛曰。我不獨一生受提婆達多之害矣。
四分律。有老病比丘拾虱棄地。佛言不爾。應以器盛綿。拾著中。若虱走出。應作竹筒盛之。隨其寒暑。加以膩物。而將養之。
正鋒。虱之嚙人。固不可忍。當於春暖之時。送之草樹間。令彼謀活。然冬月寒凍。送之草間。即死。故佛置竹筒以安之。諸方講至此。不過虗說余謹遵佛制。作虱筒式。要使學者佩之。序曰。虱者。本名俗呼半風。以美稱之。字曰丹鴻。有夫有婦。子孫繁叢。春暖常遊相鬚。而經御覧。歲寒曾赴客劒。以報恩功。未能學查道。藏垢而不棄衣外。亦將訪江泌。褁綿以置壁中。儒者尚然。釋門安可不置斯筒。銘曰。古人捫虱。而談天下。我獨無捫。談且不暇。嗟爾微形。生長變化。唼人血肉。不捨晝夜。血肉所生。父母遺愛。若專爾供。孝行不逮。爾家安甜。彼常不寐。人瘦爾肥。情理何在。以慈毀身。失殺犯戒。彼此無傷。別營世界。垢膩可飡。絮綿可佩。蠢蠢天地。逍遙無礙。
鄭棨傳記。無畏三藏。飲酒食肉。言行麤易。律師不說。常令宿於戶外。律師中夜。捫虱投床下。無畏即呼曰。撲殺佛子。律師異之。
。酉陽雜爼。取病者虱子。病人前可以卜病。虱行向病者則生。背則死。
國老閑談。查道。性淳古。少寓狼山寺。躬辦薪水。以給僧眾。衲衣不洗濯蝨。後仕至龍圖閣侍制。魏生禁殺錄。薛暠。性慈戒殺。即微蝨亦不害之。一夕夢被上虱甚多。漸變寸許。虱謂暠曰。受君之貺。非一日。今君有難。正吾儕救命之秋。遂列行。被上有絲血痕。橫廣尺餘。乃死虱也。暠惜久之。不知其故。蓋是夜。有刺客來害暠。其人有利劒。見血立死是夜其人劒下見血。以為死。報其主歡甚。明日瞰之無恙。訪得虱事。始知其夢。
淮南子。湯沐具而蟣虱相弔。大廈成而燕雀相賀。憂樂別也。韓昭俟搔庠而兦一虱。求之甚急。左右因取其蚤虱殺之。昭侯以察左右不誠也。
乃至濾水。覆燈。不畜猫狸等。皆慈悲之道也。
【箋】濾水者。謂水中有微細蟲。食水即飡其肉。故作囊。濾過方用。即梵網十八種物之一也。覆燈。恐飛蟲投火。故作籠覆於燈外。
律。波離瑟吒護生草。一切眾生除煩惱。凡燃燈時。驀拈一莖草。默念七遍。一切飛蟲不投燈上。
筆飡。雲棲與雪嶠談次。雲曰。昨夜鼠咬牀頭唧唧聲。分明講演華嚴八十一卷經。嶠曰。忽遇猫來時如何。雲曰。走却法師。留下經案。
孟子。有率獸而食人句。畜猫狸。猶率猫而捕鼠也。
微類尚然。大者可知矣。今人不能如是行慈復加傷害可乎。
【箋】微類佛性。如焦螟巢於蚊睫。自道土曠人稀。相逢者少。乃不知蛤蜊觀音。薄荷祖師。一時落節。誰管淳于為螘。莊周為蝶。咦虗空釘楔。
徵。律云。假使百千劫。所作業不忘。因緣會遇時。果報還自受。昔世尊成道。商怨終舒於鐵杙。陀夷證聖。羊瞋卒洩於兇銘。
水懺云。業報至時。非空非海中。非入山石間。無有地方所。脫之不受報。惟有懺悔力。乃能得除滅。是以火頭索報於隱峰。翻微濟拔。野雉求償於法喜。為神所喝。兩者同歟否歟。
訓。譬加巨石梗塞陂池。有大力者。推墮此石。令彼陂池。與昔無異。懺力滅罪。亦復如是。若業力大。懺力微。如令嬰兒推轉巨石。終不得動。若以殷重心懺除罪業。懺力過於業力。業自消滅。無有遺餘。故云。了即業障本來空。未了應須償宿債。
徵。佛與尊者豈云不了。而見酬償耶。
訓。所云了者。隨犯隨懺。罪性既空。冤對何有。若現生未得懺滅。怨結終存。故雖成道證聖。終不得免。但重報輕受。所謂將頭臨白刃。一似斬春風。斯則異於凡夫耳。
徵。律言誤殺無害心者。不犯。據朝野僉。載梁武帝。素敬信榼頭師。時遣使召之。帝方與人下棊。欲殺一段。聲曰殺却。使遂斬師。帝棊罷。喚師。使言尚者陛下令臣殺却也。帝問。師臨終有何言。使曰。師云。貧道前劫為沙彌時。以鍬剗地。誤斷一曲[(乏-之+虫)*善]。今帝是也。此報固宜。由是觀之。則誤殺仍以誤償。何云不犯乎。
訓。沙門掘土墾田。私營口腹。謂之邪命自活。律所不許。若實緣供眾。念佛持呪。口不暫停。憂傷物命。慈弗內缺。雖加害於物。而物無怨心。則誤殺無犯。苟漠然無矜憫之心。或小有觸忤。而忿戾滋起。酬償實所不免。葢讎嫉之來。不緣事感。凶咎所集。匪由形求。惟在心耳。乃至行步掃除。且不視地。夏月燃燈。尠加籠罩。動搖竹樹。失憶傾巢。畜養雞猫。恣心啄噬。牽拽木石。念無防護。瀉湯地上。瀰滿蟻穴。斫燒腐柴。倦於揀視。浣濯衣被。忘拾蟣蝨。水中有蟲。濾囊弗具。如此類者。世人據跡而論。咸云誤傷。而報同故殺。復何疑哉。
故經云(即沙彌經)施恩濟乏。使其得安。
【箋】釋迦佛。投厓飼虎。割肉餵鷹。
若見殺者。當起慈心。噫。可不戒歟。
【箋】菩薩見殺一切眾生。即贖其命。謂之施恩。見貧乏者。以財賑濟。謂之濟乏。或不能施。識當起慈心。默念呪護。令脫苦惱。往生善道。使其得安。
維摩注。施有三種。一。財施。二。心施。三。法施。以財施人。名布施。慈心與樂。名心施。說法利人。名法施。見殺起慈。惻隱之心也。謂力雖不能救。當起慈心憐念也。
未曾有經。天帝。問野干曰。施食法食。有何功德。答曰。布施飲食。濟一日之命。施珍寶財物。濟一世之乏增益繫縛。說法教化。名為法食。能令眾生。出世間道。
施食獲五福報經。一。施命。謂七日不得食則死。以食施之。即謂施命。其施命者。得世長壽。財富無量報。二。施色。謂人不食。顏色憔悴。以食施之。即為施色。其施色者。得世世端正。人見歡喜報。三。施力。謂人不食。身羸力弱。以食施之。即為施力。其施力者。得世世多力。終無耗減報。四。施安。謂人不得食。心愁身危。不自安穩。以食施之。即謂施安。其施安者。世世安穩。不遇災患報。五。施辯。謂人不得食。困不能言。以食施之。即為施辯。其施辯者。辯慧通達。聞者喜悅報。
釋論。持戒為皮。禪定為血。智慧為骨。微妙善心為髓。為他說戒。能遮罪修福。無相最上。非持非犯。尸波羅蜜者。是施[A25]己皮也。說諸禪定。神通變化。不起滅定。是施[A26]己骨也。檀忍等應。是施[A27]己肉也。說甚深法相。諸佛行處。不一不二。言語道斷。心行處滅。微妙中道者。是施[A28]己髓也。
大丈夫論。財施。人道中有。法施大悲中有。財施除眾生身苦。法施除眾生心苦。
淮南子。令人放燒。或操火益之。或接火益之。兩者。皆未有功。而怨德相去遠矣。若見漁獵網捕生靈。力不能救。當起慈心默念。寶勝如來名號。生靈即得解脫。
論。睠彼往哲風規。聳峻邁越。凡俗難以計量。如駕山之患不除。委身弗惜。
【箋】高僧傳。彭城駕山多虎患。釋曇稱告村人曰。虎若食我。災必當消。即夜坐草中祝曰。我以身充汝饑渴。令汝從今息怨害意。常來得無上法食。村人苦諫不息。泣拜而去。至四更聞虎噉稱。村人逐至南山。噉身都盡。惟有頭存。因葬而起塔。後虎遂息。
安周之倉未發。割肉是甘。
【箋】高僧傳。涼土饑。道進從王安周乞賑。國蓄稍竭。進即自割身。以飼餓者。舉國聞之。號呌奔赴。王乃舉之還宮。發庫廩以濟貧民。明晨師乃絕。闍維七日始盡。唯舌後灰。
良由憫惻情深。惟覺羣生可貴。乃若沙彌之名。既以息慈為義。息則禁戒堅持。內嚴[A29]己行。慈則悲心普潤。外衛他生。豈謂矜全之情熾。嚴行之心微矣。安存之慮深。衛生之恩薄矣。觀夫失珠忍苦。患切刲鸚。
【箋】雜譬喻經。外國有沙門。行乞到買珠家。其家為設食。時有大珠。價值億數。主人持置沙門邊。時有鸚鵡便出吞之。主不見珠。問沙門。門言。我不取。復問有他人耶。曰無。主嗔曰。既無他人。珠今何在。便撾沙門。血流於地。鸚鵡飲血。與杖相遇。鸚鵡即死。主復舉手。門止之曰。鸚鵡吞之。主乃破鸚得珠。謂沙門曰。何不早說。門曰。我持佛戒。不得殺生。我若說之。恐殺鸚鵡。卿撾我死。我終不說。鸚鵡既死。我今說之。主人聞[A30]已。剋責悔謝。
伏地待終。念傷斷草。
【箋】大莊嚴論。有諸比丘。曠野中行。為賊劫掠。剝脫衣裳。懼比丘往告聚落。盡欲殺之。內一賊云。比丘之法。不得傷草。以草繫之。彼畏傷故。終不能往。即以草縛捨之而去。諸比丘為日所炙。蚊蝱唼嬈。不敢動轉。恐傷草命。唯當護戒。時有國王𤝗獵。見而解縛。贊歎歸命。
以及罷汲而全折翅之鴨。
【箋】高僧傳。齊僧羣安。於羅江縣之霍山。山在海中。有石盂徑數丈。清泉洌然。菴與盂隔小㵎。獨木為橋。由之汲水。後一鴨折翅在橋。羣欲舉錫撥之。恐傷鴨命。還不汲水。絕飲而終。
絕粒而却近肉之餐。
【箋】續高僧。傳太清末。侯景作亂。荒餒屢年。釋慧布常三日絕粒。有遺之飡者。疑近肉味。竟不食。
皆內嚴[A31]己行。外衛他生者也。誠見毀戒戕生。匪但他傷。而自隕之憂更艱。護生守戒。雖曰利物。而濟我之功彌弘。所愛者。堅固法身。捐四大等於與聚沫。所惜者。無量慧命。視一報同乎電光。其輕生者。身亦非彼所愛。命亦非彼所[1]借。但恐未知輪轉何趣。不能再生人道。則夙願皆虗。無繇修證。故與闇劣者矜持。貪著了無有異。毀佛戒欲見佛身。一忍渴而終。寧不見佛不令毀戒。時生者。欣然而得。誚死者為愚。以為得見佛[A32]已。百千億功德。無不成就。何慮毀戒。及既見佛。佛呵之曰。癡人。彼[A33]已見我。汝不見我(出諸經要集)。葢一行具足。一切行具足。一願圓滿。一切願圓滿。故忍渴而死者。戒行獲全。隨[A34]已見佛。彼牢船既損。萬寶皆沉(法苑持戒篇。越度大海。號曰牢船)。
德瓶一傾。諸利盡喪。
【箋】智度論。有人患貧供養諸天。天愍其志。賜與一瓶。告曰。此名德海。凡有所需。皆自瓶出。其人乍富。人皆怪問。遂出其瓶。見種種物從瓶涌出。其人憍逸登瓶舞蹈。其瓶即破。諸物皆失。
故飲蟲而活者。身雖對佛。去佛轉遙。此中從違趣避。當知所擇哉。
二曰不盜
【箋】華嚴。性不偷盜。菩薩與自資財。常知止足。於他慈恕。不欲侵損。若物屬他。起他施想。終不於此而生盜心。乃至草葉。不與不取。何況其餘資生之具。
楞嚴。汝修三昧。本出塵勞。偷心不除。塵不可出。縱有多智禪定現前。如不斷偷。必落邪道。上品精靈。中妖魅。下邪人。
◎譬如有人。水灌漏巵。欲求其滿。縱經塵劫。終無平復。
維摩。大富。得不盜報。
觀佛三昧經。盜常住物者。過殺八萬四千父母之罪。
方等經。華聚菩薩云。忤逆重罪。我亦能救。惟盜僧物者。不能救。
寶梁經。寧自啖身肉。不得盜三寶物。
地藏經。若偷竊常住財物米穀。飲食衣服。乃至一切。不與而取者。當墮無間地獄。
十輪經。盜三寶物者。其罪甚重。千佛出世。不通懺悔。若將非理用度。私給俗家。其罪尤重。
道世法師云。若將常住財物。與白衣受用者。龍天嗔責。罪及主事僧。鐵山瓊云。凡常住一茶。一米。一分。一𨤲。皆是施主為求福德。故行布施。宜供三寶。何得私用。
正報頌。劫盜供他用。泥犂獨自陳。玃鳥金剛嘴。啄腦擘其心。灌口以銅汁。碎身鐵棒砧。怕懼周慞走。還投刀劒林。
習報頌。劫盜所獲報。地獄被銷融。罪畢生人道。饑貧以自終。共財被他制。何殊下賤終。寄言懷操者。常須自固窮。
毛賴債。唐德宗朝時。淮西壽州安豐縣。毛罕男。婦周氏。生一子。猪頭驢脚。象耳魚腮。父母欲淹死。乃作人言。我先世不信因果。曾於廬州開元寺。借常住錢五百貫。麻布二疋。負欠不還。故遭此罰。望父母收養待長。送寺還報。遂撫育。至七歲。送入寺中掃地。以償宿債。時時自鞭[A35]己身。呌言還債。故名毛賴債。
唐御製頌。堪嗟毛債異人流。負欠僧錢業報酬。兩片魚腮連象耳。一雙驢脚戴猪頭。前生造惡心無愧。今日招殃苦未休。為報後賢君子道。僧錢不可擅貪求。
慈受深頌。常住分文不可偷。日增萬倍恐難酬。猪頭驢脚明明現。佛地今生掃未休。
空中和尚頌。借路經過掌庫權。但存公道絕私緣。狼飡鼠竊片時事。驢脚猪頭萬古傳。
千巖長頌。知事須當好用心。眾僧金穀莫相侵。古人有語真堪信。粒米元來重七觔。
洞山价頌。常住須憑戒力扶。莫將妄用恣貪圖。掌他三寶門中物。惜似雙親兩眼珠。暗裏縱能機巧算。冥中自有鬼神誅。絲毫若也無私取。免至來生作馬驢。
國清百錄。智者同學照。私用常住一撮鹽。後入定。現鹽數斛在前。急買鹽陪償。其相乃絕。
高峰遺事。仰山偉。私折常住一莖笋。後入定。見笋現前。陪還懺悔。其相乃絕。東山空答余才茂借脚夫書。向辱枉顧。荷愛之厚。別後又承惠書。益自感媿。某本巖穴閒人。與世漠然。才茂似知之。今雖作長老。居方丈。只是前日空上座。常住有無。一付主事。出入支籍。竝不經眼。不畜衣鉢。不用常住。不赴外請。不求外援。住緣而住。初不作明日計。才茂既以道舊見稱。故當相忘於道。今書中就覓數脚夫。不知此脚。出於常住耶。空上座邪。若出於空。空亦何有。若出常住。是私用常住。一涉私。則為盜。豈有善知識。而盜用常住乎。公既入帝鄉。求好事。不宜於寺院營此等事。公閩人。所見所知。皆閩之長老。一住著院。則常住盡盜為[A36]己有。或用結好貴人。或用資給俗家。或用接陪[A37]己知。殊不念其為十方常住招提僧物也。今之戴角披毛。償所負者。多此等人。先佛明言。可不懼哉。比年以來。寺舍殘廢。僧徒寥落。皆此等咎。願公勿置我於此等輩中。公果見信。則他寺所許者。皆謝而莫取。則公之前程未可量也。逆耳之言。不知以謂如何。時寒途中保愛。然竊盜罪報。律藏。不勝廣載。今錄數則。可為學者置之座右。時時警惕。不使盜因起於毛頭心地也。當知盜者。不啻不與而取。及劫奪等而[A38]已。若尋常起一貪想。即是盜因。即是禍事。如比丘於花池側迎香風而坐是也。何況盜名。盜位。盜法等。
宗鏡。二不盜者。不與取。名事盜。與取。名事不盜。法門者。如佛言他物莫取。名法門不盜。菩提無與者。而取菩提。是名法門盜。若持戒作業。求可意果者。無常速朽。悉是他物。息如糞果。害如毒食。有智之人。所不應求。云何殷勤。飲苦食毒。而自傷毀洄洑困苦。豈過有流三障。障佛第一義天之所捨離。是盜。非不盜也。又二乘以四諦智。觀身受心法。厭惡生死。欣求涅槃。涅槃心起。即取他物。即非時取證。即不待所說。因焦種不生。見苦斷集修道造盡。非求法也。謂有涅槃。成涅槃見。若有著空。諸佛不度。身長三百由旬。而無兩翅。墮三無為坑。饑餓羸瘦。體生瘡癬。豈非貧窮困苦耶。又不見佛。不聞法。不入眾數。豈非第一義天遠離耶。此猶名盜。非不盜也。若別人從淺至深。捨一取一。來[A39]已更復來。去[A40]已復更去。悉是辱於去來相。亦是不與而取。取[A41]已而捨。亦是貧窮。捨[A42]已更取。數數去取。即是困苦。不與第一義天相應。即是遠離。此猶名盜。非不盜也。圓人觀法實相。受亦不受。不受亦不受。亦受亦不受亦不受。非受非不受亦不受。不取是菩提。障諸取故。是法平等。無有高下。不高故不取。不下故不捨。如是觀者。觀如來藏。具足無缺。是如意珠。隨意出寶。即修羅琴。任意出聲。即是大富。大富故無取。即第一義天。故不遠離。是名究竟持不盜戒。圓人亦有盜法門者。菩提無與者。而取菩提。如海吞流。不隔萬派。如地荷負。擔四重擔。眾生悉度。煩惱悉斷。法門悉知。佛道悉成。
解曰。金銀重物。
【箋】重物。謂金寶等物。乃至五錢以上。即制罪也。
以至一針一草。不得不與而取。
【箋】戒疏。葢針草判盜。五錢判重。離處成盜業。未離處。猶盜法也。故一念盜心為因。所盜之物為緣。種種盜法成就盜事為業。若一針一草即制罪。天台不應五錢犯重罪。失沙彌戒。滅擯不通懺悔。四錢[A43]已下。犯中罪。許懺悔。若盜而未得。犯方便罪。
五燈。古德呵城隍神過。神伺隙隨之。將有不利。德因渴故。取田中蘿蔔食之。置二錢於根。神不知。遂現形。言犯盜呵之。德曰。汝不見疄中錢耶。神拜服而去。
徵。沙門犯可悔罪。如法懺悔。將止滅犯戒罪。抑並滅性罪耶。
訓。沙彌犯戒。若不懺悔。並得惡作罪。墮地獄中。比四天壽。人間為九百千年。若如法懺悔。破戒罪滅。而性罪恐猶未滅。如盜取非財。須加利償。若不償者。後生轉重。如斷他命。終須償報。當為彼禮懺持呪。代彼㧞苦。彼苦既拔。則怨讎可釋矣。
徵。沙彌犯重罪。如法懺悔。可得受具否。
訓。沙彌十戒。前四若犯。為破根本。滅擯不通懺悔。不得受具。第九戒若犯。名破齋。竝餘五戒若犯。向二師前發露。隨師教令。以殷重心。如法懺悔。可得受具。
徵。佛本大慈。沙彌犯重不通懺悔。不得受具。豈不塞人改過。自新之路乎。
訓。若結壇禮佛勤懇苦到。求見好相。得菩薩戒。不得受比丘戒。諸律皆無開法。惟觀虗空藏菩薩經。比丘犯根本戒。若能如法結壇。禮三十五佛。及虗空藏菩薩。菩薩以牟尼寶印。印其背上。有除罪二字。罪即得滅。仍得重受具戒。沙彌准此而行。當亦得滅罪受具。但恐因緣艱阻。未能如法。結壇牟尼印不來。除罪字不現。後悔難追。不若慎之於無念也。
若常住物。
【箋】常住物者。即三寶物也。不可混亂用。如香花燈等。佛物也。經卷。及莊嚴幢幡等。法物也。律中不得移為他用。犯者重罪。
若信施物。
【箋】信施物者。謂其信心。發願而施也。若不原施者之心。移為別用。即成盜業。慈雲懺主云。昔雷峰塔化主。將常住磚錢買瓦。五百年西湖作魚。何況私竊。
若僧眾物。
【箋】寶訓。懶菴曰。律中云。僧物有四種。一者。常住常住。二者。十方常住。三者。現前常住。四者。十方現前常住。且常住之物。不可絲毫有犯。其罪非輕。先聖後聖。非不丁寧。往往聞者。未必能信。信者。未必能行。山僧或出或處。未甞不以此切切介意。猶恐有所未至。因述偈以自警云。十方僧物重如山。萬劫千生豈易還。金口共譚曾未信。他年爭免鐵城關。
◎人身難得好思量。頭角生時歲月長。堪笑貪他一粒米。等閑失却半年糧。
若官物。民物。一切物。
【箋】官物者。官家物也。民物者。民間物也。一切物者。總上文而言也。
或奪取。或竊取。或詐取。
【箋】奪取。恃力強暴而取也。竊取。伺人不見偷取也。以上奪竊詐取皆判盜法。若物入手。即成盜業。
乃至偷稅冐渡等。皆為偷盜。
【箋】賦稅。國家大典。不可僥倖苟免。宜隨例充納。若官府優免則得渡者。有官渡。私渡。或須錢買。不與而渡者。曰冐渡。或無錢乞施渡。則得。
經載。一沙彌盜常住果七枚。
【箋】雜藏經。目連至恒河邊。一鬼白目連言。我常住有七枚熱凡。入我口腹。五臟焦爛。出還復入。何因緣故。受如此罪。目連曰。汝前世作沙彌時。行果蓏到師所。偏心多與七枚。故受此罪。此是花報。果在地獄。
◎有一比丘。與外道同行。止果樹下。外道語比丘言。上樹取果。比丘不聽。又語何不上樹取果。又不聽。外道乃上樹取果擲地與之。比丘曰。我戒法中。不得不授而食。外道下樹取果授比丘。外道言。於一果上有如此法。況出世法乎。遂生信佛法。
一沙彌盜眾僧餅數番。
【箋】雜藏經。復有一鬼。白目連言。我一生來。有二熱鐵輪。在兩腋下。舉身焦爛。何罪所[1]至。目連答言。汝前世時。與眾作餅。盜取二番。挾兩腋下。以是因緣。故獲斯罪。此是花報。果在地獄。
一沙彌。盜石蜜少分。
【箋】石蜜。一名糖精。廣志。甘蔗其餳。按唐書。番胡國出石蜜。中國貴之。
漢武內傳。西王母謂帝曰。太上之藥。有中華紫蜜。雲山朱蜜。天竺國石蜜。
本草經。崔蜜食之不饑。明目。延年。
仙經。蜜為口芝。然律中過午不食。開石蜜者。以其煎湯無形。為藥石故。
雜藏經。復有一鬼問目連言。我一生來。常吞熱鐵丸。何罪所致。目連答言。汝為人時。作沙彌子。取清淨水。作石蜜漿。石蜜堅大。汝起盜心。打取少許。大眾未飲。汝盜一口。以是因緣。故獲斯罪。此是花報。果在地獄。
俱墮地獄。故經云(即本經也)。寧就斷手。不取非財。噫。可不戒歟。
【箋】非財者。非義之財也。世律取非義之財。受非常之禍。藏經食無與之物。感無間之殃。寧就斷手。不取者。畏地獄之痛。甚於斷手。說之寒心。故激切勸戒之也。
論。如來遠歷三祇。堅修萬行。備極艱苦。直至菩提。今諸釋子不織而衣。不耕而食。莫言我德能致。豈緣[A44]己行所招。凡身所披一縷一絲。口所甞一粒一滴。皆本如來布施。持戒。禪定。精進。積累而得。悉因如來國城妻子。頭目髓腦。博換而來。苟漫不思惟。則華麗甘甜。儘堪肆志。儻聊相酬奪。等吞銅服棘。莫能少安。縱糜骨焚身。酬恩靡稱。任刳心刲腹。抱愧難宣。惟當晝不使停。夜毋容息。軀無不竭之力。中無外馳之心。極意勤劬。少圖報塞。何更不與而得。妄獵非財。挾詐而求。恣羅彼物。施原供眾。回作[A45]己私。募說他因。那為此用。如斯舛錯。難可指陳。將何恃而不恐乎。觀粟粒偶甞。感多生之呞食。
【箋】度論。以習氣故。後得人身。產出牛蹄。[2]飼食。佛愍度出家。得羅漢果。
無量壽經。憍梵波提。過去世作比丘。於他粟田邊。摘一莖栗觀其生熟。數粒墮地。五百世作牛償之。
荷香暫齅。見誚讓於池神。
【箋】雜阿含經。有比丘患眼。至鉢曇摩華池側。迎香風而坐。池神謂比丘為盜香賊。比丘言。不壞不奪。云何名賊。神曰。不求而取。何言非賊。時有士夫。取彼藕根重負而去。比丘曰。何故不遮。而謂我是賊耶。神曰。袈裟黑衣。墨污不現。彼兇惡人。何足與語。蠅脚污素。墨點珂貝雖小悉現。唯明者有小過。如毛髮許。他人見之大如泰山。故當從彼常求其淨。比丘聞[A46]已。專精靜坐。斷諸煩惱。得羅漢果。
幅紙未酬。俄成疋絹。
【箋】湖海記聞。有一禪師將遷化。伽藍神告曰。師負欠常住絹一疋。索還了去。師曰。我自不用絹。云何負欠。神曰。某時用紙一幅。今計息。應償絹一疋。師曰。今盜用常住者不少。都不聞取償。何獨見索。神言。彼輪迴六道中人。自來酬償。不煩往索。大師[A47]已出三界。今若不取。無從追覓。師以衣鉢付寺主而終。
僧堂小誤。頓荷火枷。
【箋】寶鑑。雲葢山守顒。因以齋僧錢造僧堂。沒後。新住持智公夜坐。忽聞火焦之氣。見顒項帶火枷。具說前事。苦切乞賣僧堂。設齋供眾。方可脫苦。智如言設齋。其夜見顒來謝。
長七果以偏師。鐵丸焦腹(沙彌盜七果。上詳注)。餽白衣以僧物。肉樹悲號。
【箋】賢愚經。福增比丘。常為年少比丘之所激切。目連觀見。以神通令其恐怖。因使隨行。見一肉樹。多有諸蟲圍唼其身。無有空處。呌喚啼哭。如地獄聲。弟子問師。是何樹。目連言。是瀨利吒營事比丘。以自在故。費用僧物。華果飲食。送與白衣。以是因緣。受此華報。後墮地獄。唼樹諸蟲。即爾時得物之人。
言念及斯。能無破膽。世所欽企。莫不薑傳寶壽。
【箋】寶壽沼。為五祖戒司庫。祖偶疾。須生薑。行者就庫取。寶吒之。祖知之。令將錢回買。始與。後洞山虗席。郡守書託五祖舉所知。祖曰。賣生薑漢去得。遂出世洞山。
燈譽楊岐。
【箋】楊岐方會。為庫頭。常置二盞燈。若營[A48]己事。則滅常住燈。用䞋施買油。別燃燈照之。
漢書。有官滅燈看家書。
當毋徒口詠遺風。宜誓令行齊芳軌。斯其最勝矣。或往誤知悔。六步思酬。
【箋】五百問經。一比丘。用佛法僧物。而此比丘極聰明。說法。能使人得四道果。惟罪深重。便欲償之。即詣沙佉國乞。大得錢物。還欲償之。道路山中為七步蛇所螫。比丘知七步當死。六步裏便遣弟子還本國言。汝償[A49]已還。我住此待汝。弟子償物訖還報之。即起七步便死。墮阿鼻地獄。初入溫暖。未至大熱。謂是溫室。便舉大聲。經唄呪願。獄中聞經唄者。數千人得度。獄卒大嗔。便舉鐵棒打之。即命終生三十三天。以此驗之。佛法僧物。不可不償。雖復受罪。故得出矣。
抑其次焉者哉。不則。爪土之升。上難期地塵之沉深可卜。
【箋】涅槃經。為善清升。譬同爪土。為惡沉滯。喻等地塵。
阿含經。世尊以爪甲擎土。告諸弟子。我甲上土多。大地土多。諸比丘言。世尊甲土甚少。大地土甚多。乃至算數不可為比。佛告諸比丘。若諸眾生。至算數不可為比。佛告諸比丘。若諸眾生得人道者。如甲上土。墮非人者。如大地土。
重輕相準。福弗勝愆。子母交傳。酬曷能盡。鐵牀銅柱。嗟楚毒之綿綿。馬腹牛胎。痛酸辛以冉冉。
【箋】莊椿錄。盜常住一文錢。一日一夜長三分一𨤲。第二日夜。利上又長利。來世作牛馬償之。牛日還八文。馬日還七文。
與其計無所出。空思挽。拽於重淵。孰若時猶可為。早具綢繆於未雨。
三曰不婬
【箋】華嚴。性不邪婬。菩薩於自妻知足。不求他妻。於他妻妾。他所護女。親族媒定。及為法所護。尚不生於貪染之心。何況從事於非道。
◎被諸女色。染醉其心。猶如嬰兒。無見自性。亦如素衣。易受染色。為欲所溺。不能得出。如糞中蟲。樂著糞處。如穢弊猪。不淨嚴身。
楞嚴。婬心不除。塵不可出。縱有多智禪定現前。如不斷婬。必落邪道。上品魔王。中品魔民。下品魔女。
◎若不斷婬。修禪定者。如蒸沙石欲其成飯。經百千劫。秖名熱砂。何以故。此非飯本。砂石成故。
梵網。菩薩應生孝順心。救度一切眾生。淨法與人。而反更起一切人婬。不擇畜生。乃至母女姊妹。六親行婬。無慈悲心者。是菩薩波羅夷罪。
四十二章經。出家沙門斷欲去愛。識自心源。達佛深理。悟無為法。內無所得。外無所求。心不繫道。亦不結業。無念無作。非修非證。不歷諸位。而自崇最。名之為道。
正法經偈。如火益乾薪。增長火熾燃。如是愛樂者。愛火轉增長。薪火雖熾燃。人皆能舍離。愛火燒世間。纏綿不可捨。
禪秘要經。長老目連得道。本婦將從。盛服莊嚴。欲壞目連。目連爾時為說偈言。汝身骨連立。皮肉相纏褁。不淨內充滿。無一是好物。韛囊盛屎尿。九孔常流出。如鬼無所宜。何足以自貴。汝身如行廁。薄皮以自覆。智者所棄遠。如人捨廁去。若人知汝身。如我所惡厭。一切皆遠離。如人避屎坑。汝身自莊嚴。華香與瓔珞。凡夫所貪愛。智者所不惑。汝身不淨聚。集諸穢惡物。如莊嚴廁舍。愚人以為好。汝脇肋著脊。如椽依梁棟。五臟在腹內。不淨如屎篋。汝身如糞舍。愚人所貪寶。飾以珠瓔珞。外好如畵瓶。若人欲染空。始終不可著。汝欲去燒我。如蛾自投火。一切諸欲毒。我今[A50]已燒盡。五欲以遠離。魔網[A51]已壞裂。我心如虗空。一切無所著。正使天欲來。不能染我心。
大乘妙林經。如大猛火。如四毒蛇。不可親近。
◎釋迦為太子時。五欲厭離。而求出家。而說偈言。世間不淨眾惑邪。無過婦人之體性。衣服瓔珞莊嚴故。愚癡是邊生欲貪。有人能作如是觀。如幻如夢非真實。速捨無明莫放逸。必得解脫功德身。
八歲沙彌開解國王經。阿育王初奉佛時。人民疾疫。請僧呪願。聖眾遣妙顏沙彌。年始八歲。[A52]已得神通。飛入王宮。夫人彩女見之。無不愛敬。夫人舉手欲抱妙顏。顏却之。夫人曰。卿年幼。猶如吾子。近之何妨。顏曰。事從微起。猶一粟之火。能燒萬里之野。一滴之水。能陷堅固之石。以少致多。以小成大。是以智者遠嫌避疑。以防未然。時沙彌聲徹王殿。王聞之。來見曰。卿尚幼。如我子。抱之何嫌。顏曰。古聖制儀。豫其未萌。亦戒終始。女子七歲不戲父几。男八歲不踞母床。果下無捫首。瓜田無摸足。遠嫌避疑。杜漸銷萌也。今雖等於母子。當為將來不能者施。時王與夫人及宮中五百人臣。同得道跡。
◎天神獻玉女。於佛欲壞佛身。佛言。革囊眾穢。爾來何為去。我不用。天神愈敬。因問道意。佛為解說。即得須陀洹果。
儀則經。若彼故行婬。如蛇如毒藥。損壞於自身。得大地獄苦。
律。人有患婬不止。欲自斷陰。佛曰。若斷陰。不如斷心。心如功曹。功曹若止。從者都息。心邪不正。縱斷何益。佛說偈曰。欲生於流意。意亦思想生。生心各寂靜。非色亦非行。佛言。此偈是迦葉佛說。佛言。欲愛之人猶如執炬。逆風而行。必有燒手之患。大智度論。如毛繩縛人。斷膚絕骨。
高僧傳。釋嵬。戒行嚴潔。忽一女子寄宿。自稱天女。嵬一心無擾。曰。吾心若死灰。無以革囊見試。女乃凌雲而逝。願曰。海水可生須彌可傾。彼上人者。秉心堅貞。
燈錄。長盧孚。遊方至一旅邸。有娼女所逼。不惑。女告母。母曰。此真佛子也。故叢林有平生孚鐵脚。道價暄宇宙句。
◎達磨達。聰辯頴慧。憾師不授祖位。憤然而去。臨津見女子濯浣。默念此脛如是白晢耶。祖忽現前曰。是心可入祖牒耶。達悚然密自切責。
宗鏡。三不婬者。男女身會。名事婬。法門解者。若心染法是婬。若關禁七支。如猿著鎖。擎一油鉢。過諸大眾。割捨樂觸。樂求於未來潔淨五欲。如市易法。如銅錢博金錢。此乃增長欲事。非不欲也。若斷欲界麤弊之欲。染著色無色界禪定之樂。如冰魚蟄蟲。墮長壽天。是為一難。貪著禪味。名大縛。是染欲法。非不欲也。若憎生死。愛涅槃。棄之直去。涉路不迴。諸有色聲。不能染屈。如八風不動須彌。若聞菩薩勝妙功德。甄迦羅琴聲。迦葉起舞。不能自持。毗嵐風至。破如腐草。是染欲。非不染欲也。若菩薩惡生死如糞穢。惡涅槃如怨鳥。捨於二邊。志存中道。起順道法愛。生名頂墮。是菩薩旃陀羅。既無方便。此慧被縛。不能勝怨。[A53]己所修治。為無慧利。是染欲法。非不欲也。圓人觀一心三諦。即空。何所染。即假何所淨。即中何所邊。即空即假何所中。即空故。無我人。十六知見。依正等愛。即假故。無空。無相。無願等愛。即中故。無佛。菩提。轉法輪。度眾生等愛。三諦清淨。名畢竟淨。唯佛一人具淨戒。餘人皆名汙戒者。圓人又有染愛法門。如和須蜜多女。人見人女。天見天女。見者。即得見佛三昧。執手者。得到佛三昧。嗚者。得極愛三昧抱者。得冥如三昧。亦如魔界行不汙。菩薩變為無量身。共無量天女從事。皆令發菩提心。又先以欲鉤牽。後令入佛智。斯乃非欲之欲。以欲止欲。如以楔出楔。將聲止聲。
解曰。在家五戒。
【箋】天台金光明疏。五戒者。天地之大忌。上對五星。下配五嶽。中成五藏。犯之者。陵天觸地。自伐其身也。
惟制邪婬。
【箋】在家二眾。食色為性。未能全斷。故惟制邪婬。如關睢之詩。樂而不淫。所以正人倫之綱紀也。禮記。諸侯不下漁色。君子遠色。以為民紀。今士大夫妻妾琴瑟之外。而又漁色。皆為邪婬。
毛詩正義。人有皮。鼠亦有皮。鼠。恥也。人無禮儀。何異於鼠乎。漢武內傳。婬為破家之斧。
太乙經。彼世人不修無上至道。但能薄欲。不行邪道。不殺不淫。孝悌慈和。惜福減食。薄於味染。命終之後。生於持鬘四天。
感應注。楊誠齋善謔。常謂好色者曰。閻羅未曾相喚。子乃自求押到。何也。
出家十戒。全斷婬欲。但干犯世間一切男女。悉名破戒。
【箋】華嚴為在家者說。故曰自妻知足。楞嚴為出家者說。故曰全斷。出世法中無正婬。亦無邪婬。謂婬非梵行。鄙惡不堪。為輪迴生死之根本。故痛戒之。言今受此戒時。盡其形壽永不再犯。如以智慧之劒。一斬一切斷也。一切者。醜行非止一端。乃至畜生鬼神等。皆名犯戒。若人男人女。若天龍鬼神。變化為人。若畜生。或婬彼。或為彼所婬。和合者。犯重罪。失沙彌戒。滅擯不通懺悔若欲婬未和合。即止犯中罪。許懺悔。若起婬心痛自呵責。或持呪。作不淨等觀。或晝夜禮佛。令形困神疲。則邪念自息。以欲心與女人身相觸。與女人屏處坐。與女人屏處語。及媒嫁和合欲事。竝犯中罪。
楞嚴經載(六交報文也)寶蓮香比丘尼。私行婬欲。自言婬欲。非殺。非偷。無有罪報。遂感身出猛火。生陷地獄。
【箋】寶蓮香邪解。婬非偷殺。殊不知私婬非偷乎。婬事辦。而慧命斬。非殺乎。猛火。即欲火也。生陷。即生身陷地獄也。因婬欲故。火燒其身。因邪見故。生陷地獄。
世人因欲。殺身亡家。
【箋】此言踰禮越禁。荒婬無度者。生不免殺身亡家之禍。死難逃拘神陷獄之苦。
果報地獄經。復有一鬼。白目連言。我常以物蒙籠其頭。畏人來殺。心生怖懼。何罪所致。目連答曰。以前世時。婬犯外色常畏人見。或畏夫主捉。縛打殺。心常恐怖。故獲斯罪。此是華報。果在地獄。
舊雜譬喻經。有一國王。五穀熟成人民安寧。無有疾病。晝夜伎樂。人無憂惱。王問羣臣。我聞天下有禍。何類。答曰。臣亦不見。王使臣隣國買之。時天人化作一人。於市賣之。狀如猪。持鐵鎖繫賣之。臣問此名何等。答曰。禍母。臣曰。賣不。答曰賣。曰幾錢。曰千萬。曰此何等。曰。食針一升。臣既買之。使合國覓針。擾亂百姓。臣白王曰。雖得禍母。擾亂百姓。男女失業。殺之可否。王曰。善。將殺之。[A54]刺不入。斫不傷。割不死。積薪燒之。身赤如火。便走出。過里燒里。過市燒市。入城燒城。入國燒國。由厭樂。買禍所致苦也。此喻女色欲火所燒。男女貪毒。至死不知苦也。
出俗為僧。豈得更犯。生死根本欲為第一。
【箋】經云。生死為因。貪欲為本。故云第一。有云。萬惡淫為首。百行孝為先。故婬即不孝。孝即不婬也。夫出世為僧。當不為生死流轉。豈可復為生死不淨之行。但沙彌執身不婬。惟除麤跡。而其意地欲根。最難除㧞。極易漸染。若此中微塵許不盡。便是生死禍胎。當知婬泆。非刀劒。能斬智慧命。愛欲是毒火。自焚功德林。直饒道得不怕念起。秖怕覺遲。究竟念起。用覺[A55]已遲八刻。不若尋常以病死二字對治。庶幾可耳。娑羅清語。人常想病時。則塵心漸減。人常想死時。則道念自生。
◎風流得意之事。一過輒生悲涼。清真寂寞之境。愈久轉有趣味。此雖俗語。其意可思。
故經云。婬泆而生。不如貞潔而死。噫。可不戒歟。
【箋】婬泆。污穢行也。貞潔。清淨行也。以其污穢而生。其如清淨而死。譬如世間貞夫節婦。玉潔冰清。即現世肉身菩薩。千載之下。雖死猶生。彼婬泆男女。名節俱損。德行全虧。無言他報地獄之苦。即現世四肢枯竭。而五臟先壞。以致求生不得。求死不得。即生陷地獄之苦也。若夫律身嚴潔之士。其住世也。四大堅固。不畏寒暑所逼。兼無病苦煩惱。及其遷化。則脫灑自如。推門落臼。闍維舍利。入塔。光明。乃見持戒之驗也。
賢愚經。一比丘少欲知足。一長者終身供養。日日送飯。又一長者。將一子來求出家。比丘觀是子。能持淨戒。度為沙彌。其前長者舉家赴會親。唯留一女守舍。忘却送食。比丘念日[A56]已過午。尚未送食。乃遣沙彌取食。唯見少女應門。作諸媚態。沙彌自念。此女將無毀我淨行。乃堅攝威儀。女即五體投地。曰。此舍珍寶充滿。卿可為主。我願充婢給使。沙彌心念。寧捨身命。不毀淨戒。遂以刀刎死。其女欲心尋息。悲惱悶絕。其父適還。女方甦醒。具述所以。時國王聞之贊嘆。地積眾香。闍維供養。
論。夫畵瓶貯穢。本無可欣。
【箋】比丘分衛經。佛言。若覩女人。當內觀身。念皆惡露。無可愛者。外如畵瓶。中滿不淨。
而老象溺泥。尠能自㧞。
【箋】大莊嚴經。此處難越。不能自出。猶如老象溺彼深泥。
向刀䑛蜜。無辭截舌之傷。
【箋】四十二章經。佛言。財色之於人。譬如小兒。貪刀刃之蜜。甜不足一飡之美。然有截舌之患。
把炬當風。罔慮焚身之慘。
【箋】雜寶藏經。婬欲之事。樂少苦多。猶如逆風而爇熾炬。愚見不放。必見燒害之苦。
至於身[A57]已在道。寧容魔網高張(見前禪秘要經)使福果由此而消。善法因滋而盡。類世空劫火。無有遺餘。
【箋】大莊嚴經。滅諸善法。無有遺餘。猶如劫火。焚燒一切。
等斧創多羅。永殲萌蘖。
【箋】文殊儀規經。女色壞人。如截多羅樹頭。芽永不生。智種亦然。女刀截故。善牙不發。
豈不痛哉。是以乾草畏火。遠避宜急。
【箋】四十二章經。人為道故。當捨情欲。如彼乾草。火來須避。道人見故必當遠之。
浮囊渡海。塵許堪珍。
【箋】永明錄。覺禪師直保護浮囊。方渡業海。如大涅槃經。海中羅剎等喻。故知微細須持。方全戒體。若乞微塵許。終壞浮囊。豈能全半。
道琳以沒齒為期。誓母親面。
【箋】唐高僧傳。道琳。以女人生染之本。一生不親面。不為說。法。不從受食。不令入房。
妙顏。方童稚之日。却止抱持(詳見上文)。外杜譏嫌。內嚴防簡。持身之要。莫善於茲。然心之難制。勢同奔馬。故有不見可欲歘然而起。不可鞚馭者。要在道心猛利。妄念自然不生幾見喬松所覆茂蕃餘草。若白刃見逼。莫回山向之心。
【箋】阿難變現經。阿難。與兩比丘到阿育國。化作阿育王。往告山向比丘曰。我今欲與議事。從我者生。不從者死。山曰。夫王欲議何事。王曰我有責女欲配汝。山曰我奉佛戒豈貪王女。恥辱佛道寧就死也。王使人將山向赴市斬之。山乃禮佛就死。阿難復還本形。謂山向曰。汝道成矣。我故試耳。
天女相挑。難奪僧嵬之志。
【箋】高僧傳。晉慧嵬。戒行澄潔。有天女來意欲局就。嵬曰。我心若死灰。何勞以革囊見試。女乃凌雲而上嘆曰海水可竭。須彌可傾。彼上人者。其志堅貞。
皦然瑩徹。此潔秋霜。應思難陀時方剃髮。而忉利天宮殿隨成。纔欲罷道。而泥犁獄沸鑊[A58]已具。
【箋】雜寶藏經。佛為難陀剃髮。難陀便欲還家。佛問汝念婦耶。答言。實爾。佛將難陀至忉利天。見一宮殿。無有天子。問諸天女。女曰。難陀以出家功德。當為天子。復將至地獄。見一沸鑊。無有罪人。問諸獄卒。卒曰。難陀罷道。炊此以待。難陀恐怖。佛為說法。一七日中。成阿羅漢。
以此自惕。毛豎骨寒。當令塵情。應時頓盡。
四曰不妄語
【箋】華嚴。性不妄語。菩薩常作實語真語時語。乃至夢中亦不忍作覆藏之語。無心欲作。何況故犯。
楞嚴。如是世界。六道眾生。雖則身心無殺盜婬。三行[A59]已圓。若大妄語。即三摩地不得清淨。成愛見魔。失如來種。所謂未得謂得。若不斷大妄語者。如刻人糞為栴檀形。欲求香氣。無有是處。直心道場。於四威儀。一切行中。尚無虗假。云何是稱得上人法。譬如窮人。妄號帝王。自取誅滅。
維摩經註。所言誠諦。不妄語也。妄語者。虗誑不實也。忍昧。猶知之天。稱凡作聖。使初學彷徨失守。迷亂不前。正謂欺凡罔聖。迴惑人心。上干諸佛。下誤眾生。
梵網。菩薩常生正語正見。亦生一切眾生。正語正見。而反更起一切眾生。邪語。邪見。邪業者。是菩薩波羅夷罪。
智論偈。實語第一戒。實語升天悌實語小如大。妄語入地獄。
正報頌。妄語誑人巧。地獄受罪拙𦦨鋸解其形。熱鐵耕其舌。灌之以洋銅。磨之以剛鐵。悲痛碎骨髓。呻吟常嗚咽。
習報頌。妄語入三塗。三塗罪[A60]已決。餘業生人道。被謗常憂結。還為他所誑。恨心如火熱。智者勿尤人。驗果因須滅。
業報差別經偈。麤言觸煩惱。好發他陰私。剛強難調伏。生𦦨口餓鬼。
宗鏡。四不妄語者。法門有未得謂得。凡夫癡人於下苦中。橫生樂想。竪我慢幢。打自大鼓。執有與無諍。執無與有諍。起六十二見。破慧眼。不見於真實。備口四過。三十三天黃葉生死。謂是真金。非想自他。謬計涅槃。此非妄語。誰是妄語耶。二乘競執瓦礫歡喜持出。生滅度想。生實未盡。寧得滅度。生安樂想。所作未辦。寧得安隱。其實未得。一切解脫。未得謂得。豈非妄語耶。佛為別教人四門說實相。執於一有。隔礙三門。乃至執非有非無。不融有無。夫實相者。言語道斷心行處滅。云何以字。字於無字。云何以數。數於無數。豈非妄語耶。圓人如實無觀。如實而說。如實觀者。非內觀。乃至非離內外。而亦不以無觀。得是智慧。如實說者。一切實。乃至觀實非不實等。如是皆名諸法實經云。諸佛皆實語。即是以佛道聲。令一切聞。圓人亦有妄語。法門無車說車。誘戲童子。無樂說樂。止彼啼兒。若有眾生。因虗妄說。得利益者。佛亦妄說。又言我是貪欲尸利等。我是天是人。實非天人將虗以出虗。令得不虗耳。
解曰。妄語有四。一者。妄言。謂以是為非。以非為是見言不見。不見言見。虗妄不實等。
【箋】言乃心聲也。心正則言正。心邪則言邪。疏直出為言。由[A61]己意發而為言。宣述為語。由述見聞。而為語也。故如來之語。無非利益眾生。故有真語。實語。正語。眾生之語。無非損害眾生。故有妄語。綺語。兩舌。惡口之語。妄語有小大。治罪有輕重。
燈錄。法昌遇云。靈山會上。還曾見。有無行業底佛麼。還有妄語底祖師麼。大似牛尿比旃檀。有甚交涉。
二者。綺語謂粧飾浮言靡語。
【箋】綺語者。華美無實。文過飾非之語也。維摩經。言必饒益。不綺語報。言雖實非時。而說。亦綺語也。百丈曰。說不應時。亦名綺語。論語。辭達而[A62]已矣。辭取達意。不以富麗為工乃見孔子亦戒綺語。
艶曲情詞。導欲增悲蕩人心志等。
【箋】古樂府之作。聲韻正雅。無如漢魏。後之效體。漸人艶麗。至唐玄宗酷愛法曲。選妓三百人教於梨園。今謳曲者。稱梨園本此。纂要。齊歌曰謳。吳歌曰歈。楚歌曰艶。淫歌曰哇。情詞聲韻。宛轉以盡意之所思。詞與曲。不無移商換徵。隨時小異。大約漢唐尚樂府。宋元尚歌曲。此皆騷人詞客所為。非學者之可涉躐也。謂情艶詞曲。乃宣迷入愛之結使。導欲增悲之渠魁也。筆飡。李伯時。善畵馬。秀鐵面呵曰。汝士大夫以畵名。矧又畵馬。期一人誇妙。妙入馬腹中。亦足懼。伯遂罷筆。師勸畵觀音贖過。黃魯直工艶辭。師亦詆呵之。黃笑曰。又當置吾馬腹中耶。師曰。艶語動天下人淫心。不止馬腹。正恐生泥犁耳。黃悚然悔謝。遂勵精進。
三者。惡口。謂麤惡罵詈人等。
【箋】麤惡罵詈者。其聲甚於梟鳥。故善人所不忍聞。而豈忍出之口。當知緘默自全。讒毒之聲自[A63]已。
維摩。常以軟言。不惡口故。珠林。嗔是失諸善法之根本。墮諸惡道之因緣。法樂之怨家。善心之大賊。惡口腑臟福慧之刀斧。
◎凡夫毒熾。恚火常然。逢緣起障。觸境生瞋。所以發言一怒。衝口燒心。損害前人。痛於刀割。乖菩薩之善心。違如來之慈訓。
四者。兩舌。謂向此說彼。向彼說此。離間恩義挑唆鬬爭等。
【箋】維摩注。眷屬不離。善和爭訟。不兩舌報。兩舌者。傳宣彼此。無實語故。中間鬬遘兩家。師資恩喪。朋友義絕。乃至敗國亡家之害也。
乃至前譽後毀。面是背非。
【箋】譽者。揚善之樞也。毀者。宣惡之機也。楊子淵蹇篇。妄譽。仁之賊也。妄毀義之賊也。賊仁近鄉原。賊意近鄉訕。意林。王孫子云。搖唇鼓舌擅生是非。好面譽人者。亦好背毀之也。
證入人罪。發宣人短。
【箋】聞人之過。如聞父名。但可聞之於耳。不可出之於口。
皆妄語之類也。
【箋】律攝。佛家之弟子。言常說實。不應為盟。自雪表他不信故。設被誣謗。亦不應作誓。修行道地經。其口言柔軟。而心懷毒害。視人甚歡喜。相隨如可親口言而柔軟。其心內含毒。如樹花色鮮。其實苦若毒。
若凡夫自言證聖。
【箋】自言證聖者。如楞嚴譬如平人妄號帝王。自取誅滅。阿離野番聖。亦云出苦。言證聖。豈易稱哉。昔商太宰問孔子曰。夫子聖者與曰。丘博聞強記。非聖也。曰。三皇聖者與曰。三皇善用智勇。聖非丘所知。曰。五帝聖者與。曰。五帝善用仁義聖非丘所知。太宰駭然曰。然則孰為聖乎。孔子有間。動容對曰。西方有聖者焉。不言而自信。不治而不亂。不化而自行。蕩蕩乎。人無能名焉。
如言[A64]已得須陀洹果。
【箋】此翻預流。此位斷三界八十八使見惑。見真諦故。名為見道。又名聖位。預入聖道法流。金剛云入流。或翻逆流。逆生死流。不受三途業債故。
斯陀含果。
【箋】此翻一來。此位斷欲界九品思惑。中斷前六品盡。後三品猶在。故更一來。
阿那含果。
【箋】此翻不來。謂此位斷欲界後三品惑盡。更不來欲界受生故。
阿羅漢果。
名大妄語。其罪極重。
【箋】未證四果。妄言[A68]已證。未得四禪。妄言[A69]已得。未悟道。妄言悟道。及妄言天來。龍來鬼神來等。虗而不實。誑惑世人。名大妄語。若工夫稍得力。不知法相。謂正果等。名增上慢。本無欺誑之心。故不失戒。然須請問明師先達。正出決擇是非。殷勤悔過。捨其所有得心。精求真要。方免沉墜。若本欲妄語或說不了了未領。或中止不說。並犯方便中可悔罪。
餘妄語。為救他急難。方便權巧慈悲利濟者。不犯。
【箋】昔有獵者逐兔。兔走避佛座下。少頃獵至佛所問。見兔否。佛曰。不見。獵乃去。後弟子問兔見在佛座下。云何見言不見。佛曰。為救兔故。世尊之言。曲中有直。故其言雖不直。而有濟物之功。論語其父攘羊。而子證之。孔子曰。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矣其子證父攘羊。其言雖直。直而無禮。故得不孝之罪。
古人謂行[A70]己之要。自不妄語始。況學出世之道乎。
【箋】劉忠定公。問司馬溫公曰。盡心行[A71]己之要。終身行之者。可得聞乎。溫曰。其誠乎。又問行之以何為始。溫曰。行[A72]己之要。自不妄語始。二公者。宋之鴻儒。詳載金湯佛法。彼紅塵之士。以道學為[A73]己任。尚論言行。出世之學豈得言行乖違耶。常聞先德有一生無不可行之言。亦無不可言之行。一日三復思之。寧不愧汗。自今以先德誠言為式。亦如嬰兒學慈母之言。以自警云。箴。言者載道。器行者德之本。失言道即喪。失行德亦損。履言而踐行。君子當思忖。母為鬼神呵。母為天地蠢。一句亘古今。一事成劒刃。言行未發時。慎之切須謹。寶訓靈源曰。舉措不可不審。言行不可不稽。寡言者未必愚。利口者未必智。鄙樸者未必悖。承順者未必忠。
經載(賢愚報恩二經也)。沙彌。輕笑一老比丘讀經。聲如狗吠。而老比丘者。是阿羅漢。因教沙彌急懺。僅免地獄。猶墮狗身。惡言一句。為害至此。
【箋】報恩經。猶惡言一句。五百世墮狗身。最後身為商人狗。因盜肉笞棄。悲號無從。舍利弗神通往濟。命終生婆羅門家。七歲度為沙彌。名均提。復聞法要。獲證無學。念報師恩。永為給侍 輕笑一言。而墮狗身者。果不昧因也。如當時沙彌。贊嘆老比丘讀經如佛聲者。而此沙彌必定成佛。
故經云(法句言語經)。夫士處世。斧在口中。所以斬身。由其惡言噫。可不戒歟。
論。摶黍雖堪適口。不因茲以棄連城之珍。帝位縱可悅心。詎緣是以博斷喉之痛。乃虗詞以營利養。利養幾何。而泥洹之望[A76]已絕。是無異持摶黍與千金之璧以示嬰兒。嬰兒取黍而捐璧也(呂氏春秋異寶篇詳載)。飾說以獵名聞。名聞或倖致。而三途之釁[A77]已開。是無異左手據天下之圖而右手自刎其喉也若扇提蘿。先世與五人互相稱說以妄語故。歷諸惡趣還充婢使而鞭撻交加。
【箋】未曾有因緣經。佛言過去無數劫裴扇闍國。女人名提韋。供養五比丘甚慇。而五比丘。欲求覓錢財。更相易代。遊諸聚落。語人云。彼四比丘。證無漏業。諸人聞[A78]已。種種供養。後五比丘墮地獄。八千億劫。受餓鬼形。八千劫受六畜形。八千世畜生罪畢。雖獲人身。無男女根。八千世中。常以筋力報償。提韋者。末利夫人是。五比丘者。今扇提羅等。四人擔輿。一人宮中修治廁溷。夫人曰。汝五人自今永解隨意東西。五人涕淚。不欲離去。佛言。扇提羅等。償債未畢。因緣繫縛。不能得去。償因緣畢。自當得脫。
機梨奢。曩劫令弟子廣言名喻。亦以妄語故。受諸苦毒。更墮盲聾。而蟲蛇唼食。
【箋】大方等日藏經。時眾中有盲聾。名頗羅。機梨奢舉聲大哭曰。願救濟我。我今身中受大苦惱。日夜常為種種諸蟲小蛇蝦蟇之所唼食。居熱水中。無暫時樂。佛言。汝過去世時。曾為比丘。毀破禁戒。外現善相。廣貪眷屬弟子眾多。彼諸弟子言我和尚得阿羅漢。以是因多得供養。[A79]己獨受用。見持戒人。反。惡加說。彼人懊惱。如是念言。世世生中願我所在。食汝身肉。惡業因緣。死墮龍中。得此盲報。住熱水中。又於過去無量劫中。在融赤銅地獄。常為諸蟲之所食噉。
當其誑惑愚俗。虗消檀施。豈不自意其禍烈若此哉。律云。寧噉燒石。吞飲洋銅。不以虗妄食人信施。(出五分)聞者莫不心駴。服膺明訓乎。是故不欺遮道之虎。委身護戒理固應爾。
【箋】昔一比丘。四戒皆毀。二十戒神。皆[A80]已離去。惟妄語戒。堅持無犯。此五戒神。獨不得去。化虎當道。以毀其戒。比丘語虎。我有期約。汝若啗我。令我負約。我戒便毀。汝放我去。尋當即還。姿汝啗食。我無虗妄。必不欺汝。虎放令去。到即辭歸。來至虎所。解衣端坐。委身飼虎。虎忽不見。見五戒神。嘆言善哉。具陳本意。誓不相離。比丘悔責。堅持五戒。二十戒神。還來守護。比丘精進修道。遂得果位。
至於澡槃之喻羅云見呵。
【箋】譬喻經。羅云未得道時。言少誠信。佛敕羅云。往賢提精舍住。守口攝意。勤修經戒。後佛往視。令羅云。取水洗足[A81]已。佛語羅云。此水本潔今受塵垢。不可復用。食飲澡漱。汝不念精進。攝心守口。三毒垢穢。充滿胸懷。亦如此水。不可復用。又潔槃雖空。不可盛用食飲。汝雖為沙門。口無誠信。曾受惡名。亦如澡槃。不中盛食。又此器賤價汝戀不惜汝不攝身口麤言惡說。多所中傷。眾所不受。身死神去。輪轉之途。受苦無量。諸佛賢聖。所不愛惜亦如此槃。汝所不惜。佛告羅云。昔國王使象出兵象唯藏鼻。護不用鬬。所以者何。象鼻軟脆。中箭即死。唯當護口。如象護鼻。羅云感激自勵。得羅漢果。
大寧之謾。靈源被吒。
【箋】寶訓靈源。侍晦堂於章江寺。一日入城晚歸。晦堂問。今日何往。曰。適往大寧來。時死心在傍。厲聲訶曰。參禪欲脫生死。發言先要誠實。清兄何得妄語。靈源面熱不敢對。自爾不入城郭。不發妄言。
皆慙愧惶懼。感勵精勤。蓋東隅雖逝。桑榆可收。不遠而復反。則終吉也。今諸沙彌。爰稱應法。豈乏師誨友規。慎勿褎如充耳。
【箋】詩經注。褎。多笑貌。充耳。塞耳也。耳聾之人恒多笑。
却非分之施。遠溢美之譽。將避溺山頭。猶虞其迫逃火井中。還怖其邇。豈不人人咸成法器歟。
五曰不飲酒
【箋】梵網。菩薩應生一切眾生明達之慧。而反更生一切眾生顛倒之心者。是菩薩波羅夷罪。
薩遮尼乾子經偈。飲酒多放逸。現世常愚癡。忘失一切事。常被智者呵。來世常闇鈍。多失諸功德。是故黠慧人。離諸飲酒失。
◎酒為放逸根。不飲閉惡道。寧捨百千身。不毀犯法教。寧使身乾枯。終不飲此酒。假使毀犯戒。壽命滿百年。不如護禁戒。即時身磨滅。決能定使差。我猶故不飲。況今不定知。為差為不差作是決定心。心生大歡喜。即獲見真諦。所患即消除。
宗鏡。五不飲酒。法門解者。迷惑倒見名酒。夫酒為不善。諸惡根本。飲酒招狂外道等。是即世間醉也。大經云。從昔[A82]已來。常為聲色所醉。流轉生死。三界人天。通有此醉。二乘無明酒未吐。如半瘧人。大經引醉歸之。世間無常樂。而言我淨。如來實我淨而言無常樂。如彼醉人。見日月轉。此二乘醉也。菩薩無明未盡。不了。了見。夜覩畫像。譬如醉人。朦朧見道。迦葉云。自此[A83]已前。我等悉名邪見人也。此是菩薩醉。圓人行如來行。具煩惱性。能知如來祕密之藏。雖有肉眼。名為佛眼。所可見者。更不復見。是則五住正習。一時無有餘。酒法既除。何所可醉。圓人亦有飲酒法門。鴦崛云。持真空瓶。盛實相酒。變化五道。宣揚哮吼。波斯匿醉轉更多恩末利后飲。佛言持戒。入於酒肆。自立其志。亦立他志。夫得其門者。逆順俱當。失其柄者。操刀傷手。是知能以塵勞煩惱為佛事者。斯乃見一切法。皆實相矣。於一心實相中。不見有世間過患障礙之法。則何所捨。亦不見有出世殊勝尊妙之法。則何所取。但為未入實相門中。見有凡聖。種種差別。而生忻厭者遂乃徇彼機宜。隨其所作。善巧方便。而化導之。皆令入此一際平等。無諍無失。自證法門。究竟常樂。如是開示不負前機。若解肘後之方似探囊中之寶。實為第一之說。括盡初終。開大施之門。復誰前後。得自[A84]己法身之髓。到一心智海之源。初阿[A85]已攝無邊。過茶無字可說。
解曰。飲酒者。謂飲一切能醉人酒。
【箋】酒非一種。故曰一切。下文正解一切也。謂酒能昏神智。明達之士。以酒為禍泉。故痛絕之。今為拔生死邪見。豈得飲此禍泉哉。
西域酒有多種。甘蔗蒲萄。及與百花。皆可造酒。
【箋】神仙服食經。採南燭草。煑汁為酒碧映五色之神通。
扶桑記。頓遜國有樹似安居石榴。取其花汁貯盆內。數日成美酒洞冥記。瑤琨去玉門九萬里。有碧草。割之釀酒。飲一合三日不醒。飲甘溪水則醒。
南史。拘樓國有水仙樹腹中有水。謂之仙漿。飲者七日醉。
古今註。烏孫國有青田核。得水如酒味醇。飲盡更生。名青田酒。
孚異物志。文華作酒味甚美人以金買不以為貴。
此方止有米造。俱不可飲。
【箋】上文西域多種。下及此方米造。總攝一俱字斷之也。
珠林。第五飲酒戒者。佛告諸比丘。若言我是佛弟子者。不得飲酒。乃至小草頭一滴亦不得飲。酒有二種。穀酒。木酒。穀酒者。以諸五穀雜米作酒者是木酒者或用根莖葉果。用種種子果艸雜作酒者是。酒色酒香酒味飲能醉人者。是名為酒。若甞咽者。亦名為飲。若飲穀酒。咽咽犯。若飲酢酒。若飲甜酒。若噉麴能醉人者。若噉糟。若飲酒澱。若飲似酒色。似酒香。似酒味。能令人醉者。竝隨咽咽犯。若但作酒色。無酒香。無酒味。不能醉人。及餘飲者。皆不犯。若依四分律。病比丘等。餘藥治不差。以酒為藥者。不犯。顛狂心亂病惱不覺知者。亦不犯。
除有重病。非酒莫療者。白眾方服。無故一滴不可霑脣。
【箋】堤岸傾決。眇視涓滴。故曰。涓滴不除。終為江河。此言始而略霑一滴。終而巨觴不止。諭遮法之嚴。故七眾俱制。而獨開重病者。權宜也。謂非酒莫療之病。急須用酒。即以酒為藥。是藥。非酒也。亦有非酒而能醉人者。有二種。一。無明酒。謂無明覆心。其言如醉故。二。般若酒。謂佛法知見。蘊滯不化。有佛法習氣。亦如醉故。
珠林。佛言。酒有多失。開放逸門。飲如葶藶子。犯罪[A86]已積。若消病苦。非先所斷。
毗尼母經。尊者彌沙塞說曰。莎提比丘自小因酒長養身命。後出家[A87]已。不得酒故。四大不調。諸比丘白佛。佛言。病者聽甕上嗅之。若差不聽嗅。不差者聽用酒洗身。若復。不差。聽用酒和麫作餅食之。若復不差。聽酒中自漬。
乃至不得嗅酒。不得止酒舍。不得以酒飲人。
【箋】嗅酒。止酒舍。雖不飲。有大患者二。一。令人疑謗。二。薰習成性。亦防微杜漸之法也。梵網。以酒飲人者。五百世無手。戒之甚嚴謂自破酒戒。不過罪及一身。與人飲。為害不止故。
儀狄造酒。禹飲痛絕。
【箋】人物考。儀狄。禹妃弟。善造酒禹飲而甘之曰。後世必有以酒亡其國者。遂疎儀狄。而絕旨酒。
晉中興書。元帝性嗜酒。王道深以為誡。左右進觴覆之。
晉書。凡民不得私釀酒沽。其有婚姻及疾者聽之。餘犯者罰金八兩。
枚乘七發。酒為腐腸之藥。自古聖君賢臣。恐以累民。故禁之。
紂作酒池國以滅亡。
【箋】人物考。紂名辛。帝乙少子。兄弟三人。長曰。微子啟。次曰。中衍。皆庶出。次曰。辛。嫡出即紂也。資辯捷疾。力格猛獸。智足以拒諫。言足以飾非。以肉為林。以酒為池。使男女裸逐其間。一鼓而牛飲者。三千人漢書成帝。張屏風坐。畫紂醉踞姐[A88]已作長夜之樂。班白諫曰。沈湎於酒。微子所以告去。式號式呼。大雅所以流連。詩書荒淫之戒。其源皆在於酒。
僧而飲酒。可恥猶甚。
【箋】僧者。德望威嚴。言行端密。為後學之標幟。法門之樑棟。若飲酒。則言多不根。過失無量。為態類狂象之無鉤。似戲猿之在樹。乃不知標幟折。梁棟摧。而法門自此危矣。
昔有優婆塞。因破酒戒。遂併餘戒俱破。
【箋】報恩經。昔有五戒優婆塞治田。因渴。誤飲酒至醉。忽隣家有雞來。即殺食之。隣女往索。又強與婬。訟之於官。復妄言不取。因此一飲。五戒俱喪。
三十六失。一飲備焉。過非小矣。
【箋】四分廣律自不孝父母。輕慢師友不敬三寶。惡名流布。至暑月熱亡寒天凍死矣。
貪飲之人。死墮沸屎地獄。生生愚癡。失智慧種。迷魂狂藥。烈於砒酖。
【箋】言砒酖之毒。不過毀其所生之身。不能毀其智慧道種。飲酒之毒。不啻曰腐膓之藥。而智慧道種。滅盡無餘也。
晉書。孫季舒。常與石崇飲。傲慢過度。欲奏之。裴楷曰。飲人狂藥。責人正禮。不亦乖乎。
故經云(本經)。寧飲洋銅慎無犯酒噫。可不戒歟。
【箋】以上經論。及諸史書。種種言辭譬喻。總之勸免。離諸酒過也。謂天下毒之猛烈。無甚於砒酖洋銅。而酒之毒烈。又甚於此。故激切痛戒也 雲居顯曰。飲酒破戒。世人共知。近有煙酒。相習成風。竟有師僧。隨流吞服者。最為可恥。手執管筒。口吐煙𦦨。既喪威儀。亦增惡臭且親見顛仆。觸火燒爛。形體者。飲酒多失。此為更甚。無論受戒與否。皆不可服此大非法。所當痛戒。
論。佛言。酒有多失。開放逸門。飲如葶藶。是名破戒。故唐玄鑒。掊繫酒器。敢嬰豪族之瞋。
【箋】高僧傳僧鑒。數興造。工匠繁多。或送酒者。輒曰我所造。必令如法。寧使罷工。無容飲酒。時清化寺。修營佛殿。州豪孫義。致酒兩鐔。與鑒。鑒即破酒器。流溢地上。義大怒。明將加惱。夜夢人以刀擬之。既悟。躬詣懺悔。
晉法遇寬。貸狂僧。甘伏荊條之辱。
【箋】粱高僧傳。遇在江陵長沙寺。一僧飲酒。廢夕燒香。遇但罰不遣。師道安。以筒盛荊寄遇。遇向筒致敬伏地。令維那行杖。垂淚自責。
葢其表率後昆駐延正法不能不爾佛又言。若消病苦。非先所斷。是則此戒[A89]已於危疾聽許暫開。曷為竹園比丘。病差懷慚。深陳過咎。
【箋】舍利弗問經。迦蘭陀竹園精舍一比丘疾篤。將死。優婆離問汝須何藥。曰。須酒。實違毗尼。寧盡身命。無容犯酒。優波離言。若為病開。如來所許。於是服酒差病。比丘懷慙。猶謂犯律。往至佛所。慇勤悔過。佛為說法。得羅漢道。
遠和尚。於諸耆宿。逆其誠懇。
【箋】高僧傳。晉廬山釋慧遠。困篤。諸耆宿皆稽顙請飲豉酒。弗許。又請飲米汁。弗許。再請以蜜和水為飲乃命律師披卷尋文敢飲。卷未半。遷化。
白馬芬。謂當垂盡。詎乖素心。
【箋】高僧傳。齊釋慧芬。初住穀熟縣。常山寺。及魏滅佛法。南歸京師。止白馬。病篤。人勸以酒服藥。芬曰。積年持戒。寧以將死虧節耶。
咸乃增加嚴峻。反更踰於訓制。未常不疑其[A90]己甚。及觀沙伽羅漢。能令惡龍向化。忽喪伏鼃之威。
【箋】優婆塞五戒相經。支提國。有惡龍。名菴羅婆提陀。暴害人禽。破滅秋谷。莎伽陀羅漢。到其處樹下敷座。龍發嗔恚。身出烟火。雨雹霹靂。蜈蚣蚰蜒等。莎伽陀。變作優鉢羅華。波頭摩華。惡龍所有勢力。盡現皆不能勝。因受三歸。更不作惡。有一貧女。信敬莎伽陀。辦酥乳糜。似水色酒。持與莎伽陀。不看飲之。飲[A91]已便去。時酒勢不覺倒地。佛語諸比丘。莎伽陀今能折伏蝦蟆否。聖人飲酒。尚如是失。何況凡夫。今後凡我弟子不得飲酒。乃至如草頭一滴亦不得飲。
新寺難公。爰從冥趣。棲遲竟阻遐升之慶。
【箋】冥祥記。宋蔣小德。病死復蘇云。至冥司放還。路由一處有弊陋小屋。於屋前逢新寺。難公云。自出家來。未嘗飲酒。且就蘭公。蘭公苦勸。逼飲升許。被王召用。若不坐此當得生天。
遡所由來。悚然戰慄。安可曠懷疎節。自貽不追之悔乎。
六曰不著香華鬘不香塗身
【箋】頌如來威德無不備。依正莊嚴世所企。一切不求無乏少。凡所需者隨時至。華鬘珠瓔及塗看。空中天樂如雲施。如來慈受乃。從權。若作受想貪愛使。未到雪山愛見除。萬乘妻子多捐棄。夜半明星獨晤時。奇哉從此忘尊貴 是人皆知如來依正莊嚴。世無能比。不知如來依。正從曠劫苦行得來。亦從斷滅貪愛所感。今人苦行不修。貪愛不斷。而欲彷彿如來依正。譬如貧人服帝王服。其禍速至。
解曰。華鬘者。西域人貫華作鬘。以嚴其首。此土則繒絨金寶。製飾巾冠之類是也。
【箋】鬘者。髮髻之上以珠華雜寶而嚴飾。故曰。華鬘不但西域有之。此土男人嚴飾巾冠。女人嚴飾髻帨。以分人品貴賤也。
香塗身者。西域貴人用名香為末。令青衣摩身。
【箋】異香。惟西域多種。故貴人以香浴身及摩身。即此土以香肥皂浴之也。西域侍兒。皆著青衣。因名焉。如玄真子。命樵青竹裏煎茶是也。
此土則佩香熏香。脂粉之類是也。
【箋】佩香。或囊或餅也。薰香。以筒以爐也。
二儀錄。臙脂。起自紂。以紅藍花汁作脂。為桃花籹。燕國所出也。銀粉。古今注三代鉛為粉。
出家之人。豈宜用此。
【箋】道人當以智慧火。薰戒定香。莊嚴無相之身。直見無相之頂。獨露本光。豈宜外飾。以上種種。皆王臣所為。道人弗用。若以異香。轉供諸佛即成福智。
佛制三衣(三衣。謂五條。七條二十五條也)。俱用麤疎蔴布。獸毛蠶口害物傷慈非所應也。
【箋】此南山聖師之文。謂慈悲之服。安用殺生皮毛為衣。又曰。縱得[A92]已成。斬壞塗埵。塗堵。堊墻也。謂獸毛蠶口。不及蔴布安穩也。
楞嚴。若謂比丘。不服東方絲綿絹帛。及此土靴履裘毳。如是比丘。於世真脫。酬還宿債。不游三界。何以故。服其身分。皆為彼緣。如人食其地中百[A93]穀。足不離地。
馬鳴大士記。馬鳴。往世為毗舍離王。其國有一類人。馬形無衣。王運神力。分身為蠶乃得衣故蠶成馬死。馬死成蠶。同一類也。後王復生中印度其馬人當時感戀。悲鳴不[A94]已。故號馬鳴。佛說服絲帛。尚當還債。不若戒之。向後無悔。
除年及七十。衰頹之甚非綿不煖者。或可為之。餘俱不可。
【箋】人生七十。血氣衰頹。力不勝。麤重布衣。故非綿不煖則知孟子七十[A95]已前。亦戒衣帛或可為者專為之病開方便也。
夏禹惡衣。
【箋】通鑑。伯禹夏后氏。名文命。字高密。祖顓頊。父鯀。孕歲有二月堯戊戌五十八載。六月六日。生於僰道之石。紐鄉長於西羗。以土德王。正建寅百有六歲。崩於會稽一惡衣者。頌禹王之德也。禹王喜布素。而不尚[糸*魯]纊。其愛民惜福如此。即此之心。宜乎。天下大治。
公孫布被。王臣之貴。宜為不為。
【箋】通鑑。商周之際。尚無被名弘為人恢奇。多聞常稱以為人主病不廣大。人臣病不節儉常曰。公孫丞相布被。人曰。詐。司馬丞相。亦布被。人曰。儉布被。可能也。使人曰儉。不曰詐不可能也。
後漢書。王良。為大司徒。在位恭儉妻子。不入官舍。布被瓦器。時司徒吏鮑恢。過其家。夫人布衣。曳柴從田中歸。吏嘆服。
感應注。漢文。帝。所幸夫人。衣不曳地。唐文宗。嘗出袖示羣臣曰。此衣[A96]已三浣。晉文公。衣不重帛。子夏。衣若懸鶉。晏嬰妾不衣帛。董威結殘繩為衣。號曰。百結。祭彤衣無兼衣皆惜福。如此燈錄南禪師。常云。我與翠巖悅在福昌時。適病寒服藥出汗。悅從禪侶徧借被。不可得。有紙衾者。皆可數悅。太息曰。善公本色作家也。
豈得道人反貪華飾。壞色為服。糞草蔽形。固其宜矣。
【箋】壞色。青黑木蘭色。以別緇素。表無常之意警惕後學也。糞掃者上世。死者之衣。及產子之衣。皆棄曠野糞壤間。比丘取其所棄。於溪㵎浣濯七次。垢盡。編而為衲。聊以禦寒。頭陀行也。近世死者及產者。衣不棄。所以當世之學頭陀者。較上世尤苦。
乞絲頭疏。余七歲出家。父母愛之。衣以輕煖。余性甘淡薄。顧麗服不忍著。常念一絲一縷。出自蠶口。自。尺至丈。生命不可計算。喜麤布為衣。奈余力不勝。乃以人之所棄破紬編而為衲。看山看水。日久月深。不覺損弊。欲向曠野糞壤間。拾殘衣不可得也。戊子春。過廣陵見諸公製衣華麗。其綾羅絲頭。皆棄之余為乞之。向衲破處。密密縫綴渾成一片。雨打不濕。風吹不入。坐則為禪行則為戒。住則為幃。臥則為被。亂則為忍鎧。靜則為[A97]斂羽。施則為吹毛。快哉。一絲頭上有如是之用乎。不但為余滅多生之貪想。且為諸公惜無窮之福云。
古有高僧。三十年。著一緉鞋。
【箋】惠林。布鞋百補千綴。遇軟地。則赤脚行恐損信施。緉鞋。雙履也。
五燈。慧通禪師入太白山。不齎糧。饑食草果。渴食㵎泉。依樹而息。經五年有證。晚歲一裙一被。所著蔴鞋。三十載。布衲重縫。冬夏不易。
◎玄泰上座。秪著布。瑞鹿本先不設臥具。不易繭。絲。卯齋終日。
況凡輩乎。噫。可不戒歟。
論。律攝謂三種心。當捨其一。則喜好玩飾心也。夫出家者。割截為服。糞掃蔽形。豈復染情華美。溺志芬芳。將無意其服珮珍異。光儀動眾。衢路所接。咋舌稱奇。不知秉道之流。惟覺其體污形穢。有識之士。且視同溷鼠廁蟲矣。若優多羅比丘。度母㧞危。
【箋】優多羅母經。優多羅。尊佛樂法。酒不歷口。過午不食。香花脂粉。未甞附身。母為餓鬼。優多羅以瓶盛水。楊枝著中法服覆上。飯比丘僧。舉名呪願。母免重咎。
南天竺男子。聞法證聖。
【箋】阿育王經。南天竺有一男子。於佛法中。出家少欲知足。不樂榮顯。不以酥油摩身。不以湯水洗浴。不食酥油。不願華飾。常畏生死。詣摩偷羅國禮敬優波笈多。一聞說法。精進思惟。得羅漢果。
較其所得。與華鬘香油孰多。又如此土先德。或冬夏一衲。
【箋】唐玄朗破衲重縫。冬夏不易。
或用紙糊衣。
【箋】唐靜琳。平生衣破。以紙補之。
更安有於華鬘或衣滓弗浣。
【箋】梁慧開。衣服塵滓。未甞舉意浣濯。
或不思澡薙。
【箋】元高峰。所住石洞上溜下淖。不澡身。不薙髮。
復奚暇於摩身。詎不華譽耀於千禩芳德襲於八絃乎。至於世尊。遙繩往制慎納珠函。
【箋】珠林。佛初踰城。樹神以迦葉佛所遺絹僧伽梨。轉付佛言。絹僧伽梨非我所用。我聞諸佛出世。不著蠶衣。及開珠函。見迦葉佛書言。此僧伽梨。經出大梵天王。緯出堅牢地神。絲是化生。非由繰蠒。佛乃受之。
全付杜漸將來。堅辭賜紫。
【箋】宋高僧傳。五代晉釋全付。住清化禪院。錢忠憲王。遣使賜紫袈裟。付。上章力辭使再往。又辭曰。吾非飾讓。恐後人效吾而逞欲也。
傷慈之慮。豈獨厪於能仁。逞欲之防。反盡寬於末季。況茲四大。別在剎那。付彼一坏。旋成朽壤。行胔走骼。枉用莊嚴。蟻食烏餐。空勞珍重。乃罔念爭雄超舉。恥弗逮於姱修。徒思角勝沉淪。共相矜於炫俗。以馬齒鳥跡為非分。咄哉。疎麻。以獸毛蠶口為當然。爛焉文綺。憶昔之辭親割愛。本圖修出世良因。似今之鬬靡誇妍。將擬向何途駐足耶。悲夫。
七曰不歌舞倡伎不往觀聽
【箋】佛在世時。大權菩薩。現天人身。常以梵唄謌贊於佛。或演無常苦空。無我之音。令諸眾生感悟。能使水鳥樹林。咸宣妙法。非同世間艶麗謌舞也。甞論耳目之於聲色。極易惛人神智。亦能發人悟機。故仙人緣之。而神足頓失。樓子因之。而心地豁開。究其惛智之源。被聲色流轉也。故謂之順流。亦曰下流。究其發悟之源。不被聲色流轉。故謂之逆流。亦曰。上流。今之博地凡夫。孰不為聲色流轉。故與道日遠。是故初機者。當避聲色如刀劒。其與道自近矣。
解曰。歌者。口出歌曲。舞者。身為戲舞。
【箋】歌舞者。歌有所不足。則舞以盡之。舞有所不足。則歌以盡之。歌之舞之。盡善盡美矣。
倡伎者。謂琴瑟簫管之類是也。
【箋】倡伎。總名也。
白虎通。琴。禁也。所以禁止邪淫。正人心志也。瑟嗇也。閑也所以懲忿窒欲。正人之德也。
呂氏春秋。朱襄氏之世。天下多風。陽氣不積。果實不成。故斌王建五絃之瑟。瞽瞍作十五絃。舜益八絃。為二十三絃。漢武帝。謌兒作二十五絃。及箜篌瑟。古有掌樂之官。樂記所自出也。
世說。戴安道。少有高名。武陵主聞其善琴。使人召之。安就使前破琴曰。戴安道。不能為王侯伶人。
風俗通。丘仲。作笛。笛。滌也。所以蕩滌邪穢。納之雅正也。
樂書。剪雲夢之霜筠。法能吟之異韻。
通義纂。伏羲作簫十六管。或云。女媧氏作。
爾雅。大笛曰管。小笛曰簫釋名簫。肅也。其辭肅肅而清也。
不得自作。亦不得他人作時。故往觀聽。
【箋】供佛宜使人作樂。不宜自作。
徵。梵網十重不得教他作。今不自作。而使人作不與梵網相違乎。
訓。梵網不教他作。殺盜也。殺盜為害非小。使人作樂供佛。有無量功德。不同十重也。[A98]但為初地工夫。無暇作樂。故使人作耳。
古有仙人。因聽女歌音聲微妙。遽失神足。觀聽之害如是。況自作乎。
【箋】毗曇毗婆沙。優陀延王。詣鬱毒波陀山林。禁入男子。純與女人五欲自娛。其音清妙。燒眾名香。時諸宮女。裸形起舞。適五百仙人經過。染色聲香。便失神足。墮彼林中。王問汝等是誰。曰。我是仙。人。王曰。汝得非想非非想處定耶。曰。不得。曰。汝得初禪耶曰。曾得。今[A99]已失也。王嗔曰。有欲之人。視我宮女。殊非所以。便拔利劍斷五百仙人手足。所謂纔生一念欲便失五神通。
今世愚人。因法華有琵琶鐃鈸之句。恣學音樂。然法華乃供養諸佛。非自娛也。
【箋】徵。如來說法。無二種語。今法華之與律儀雖經律不同。然皆佛說。云何法華以音樂為功德律儀以倡伎為罪障耶。
訓。所以為罪福者。謂供養自娛之別耳。若律儀中人。以倡伎為功德。即律儀轉為法華。若法華中人。以音樂自娛。即法華轉為律儀。雖然。須彌納芥子則易。芥子納須彌則難。其有不以難易為礙者。庶幾可以酬酢及此。
應院作人間法事道場。猶可為之。
【箋】言猶可者。非急切之詞。當如法禮懺誦經為要務雜陳音樂。又其次。
今為生死。捨俗出家豈宜不修正務。
【箋】人人盡道為生死出家。及乎尋常看他。何曾以生死當事。且道生死在什麼處。輕輕問著。十個到來。却有五雙打寬限。所以不覺不知。流入二死海中滔滔皆是。今目前海口子。不知沒溺殺多少英雄。汝等快做手脚。專致正務。果然手脚穩當。方不負出家做個真正道人。所謂正務者。修證不無染污不得。除却目前句子皆非正務。你將問來底不是正務。我將言答底。不是正務。畢竟如何是正務。臘月三十日到。不是別人代得底。
四十二章經。佛問沙門。人命在幾間。對曰。數日間。佛言。子未聞道。復問一沙門。人命在幾間。對曰。飯食間。佛言。子未聞道。復問一沙門。人命在幾間。對曰。呼吸間。佛言。善哉。子知道矣。
而求工伎樂。乃至圍棋陸博。骰擲樗蒲等事。
【箋】博物志。堯造圍棋。以教丹朱。
方言。自關以東。謂之奕。
漢書注。陸博。行棋也。
鮑宏博經。二棋分黑白各半。擲之。
珊瑚鉤詩話。樗蒲。老子入胡作。今謂之呼盧。取純色而勝。
五燈。法遠住浮山歐陽文忠公。聞遠奇逸。造其室。未有以異也。與客棋。遠坐其傍。公遽收局。請因棋說法。遠令撾鼓。陞座曰。若論此事。如兩家著棋相似。何謂也。敵手知音。當機不讓。若是綴五饒三又通一路始得。有一般底。秪解閉門作活。不能奪角衝關。硬節與虎口齊張局破後。徒勞逴斡。所以肥邊易得。瘦腹難求。思行則往往失粘。心粗則時時頭撞。休誇國手。謾說神仙。贏局輸籌。即不問。且道黑白未分時。一著落在甚麼處。良久曰。從來十九路。迷悟幾多人。文忠嘉嘆久之浮山。因棋說法。意在言外乃見臨時應機便利若此。後世愚昧。大事未明。深恩未報。終日著棋。廢時失事。爾乃比支道林之手譚王文郎之坐隱大謬一生。悲夫。
皆亂道心。增長過惡。噫。可不戒歟。
【箋】善惡對代。箭鋒相拄。究竟為惡則易。為善則難。為惡如放無韁之馬。為善如撑逆水之船。此為為善者䇿發云。
論。剎利一國之貴。而膺其爵命者。莫不顯榮如來三界之尊。而被其法服者。豈偏菲薄。愚昧白衣。不知釋子。惟唾棄甘醲厭離華屋。所以支形鉢食。棲宿塚間。正欲刊落驕慢。斷割紛糺。實自隆崇。匪云賤辱。白衣反心輕之。[A100]已為紕繆。而身為釋子。不知自重。吹螺擊鈸。降為優伶。為法門之玷。抑何其甚。夫徹公扳松而嘯。見阻於東林。何況於歌。
【箋】高僧傳。宋僧徹。常至南山扳松而嘯。於是清風遠集。眾鳥和鳴。超然有勝氣。退咨東林。律禁管絃。戒絕歌舞。吟嘯可得為乎。林曰。論及散亂。皆為違法。由是乃止。
無著躑水而渡獲譏於近住。何況於舞。
【箋】五百問經。有賢者。優婆塞。請一比丘。欲施一好衣。比丘同行。中道值水坑。便躑度。賢者自念。我欲施一好衣。為躑度故。當減其半。而比丘得他心通。知賢者意。前行復見水坑數四。故躑。賢者灰念。減至無衣。但留一食。比丘前行。見水坑不躑。賢者問。何不躑。曰。我若更躑。恐失食故。賢者驚駭。知是道人悔過。請歸供養。
乃至摴蒲博奕。外書稱為牧豬奴戲。
【箋】晉中興書。陶侃。為荊州。見吏博奕戲具。曰。圍棋堯舜以教愚子。博殷紂所造。諸君並國器。何以此為。
◎聖人惜寸陰。眾人惜分陰。諸參佐。每以戲廢事。乃取摴蒲投之於江曰。摴蒲者。牧豬奴戲耳。
觀象卜算。論中謂之邪命自活。
【箋】智度論。舍利弗云。出家人。合藥。種穀植樹不淨活命。名下口食。觀視星宿。日月風雨。雷雹霹靂。不淨活命。名仰口食。曲媚豪勢。通使四方。巧言多求。不淨活命。名方口食。學種種術。卜算吉凶。不淨活命。名維口食。
在道之人。苟少犯之。雖彈指頃。皆足以污其清德。觀奘法師童齡。遇諸掉戲者。訶其徒喪百年。
【箋】高僧傳。唐玄[A101]奘法師。年十一出家。觀諸沙彌劇談掉戲。謂曰。夫出家者。為無為法。豈復更為兒戲。可謂徒喪百年。
而樗蒲博奕抑又甚矣。安禪師。定中見談資養者。惡鬼掃其脚跡。
【箋】宋光孝安住清泰寺。定中見二僧倚檻私語。初有天神擁衛。傾聽久之。散去。俄而惡鬼唾罵。仍掃脚跡。頃詢其故。乃二僧初論佛法。次敘間闊。末談資養。自是終身。未甞言及世事。
而觀相占卜。顧可為歟。當知身既抽簪。自合心同執玉。慎毋以至尊至貴之體。而輕自媟褻也。
八曰不坐高廣大牀
【箋】華嚴。佛身充滿於法界。普現一切羣生前。隨緣赴感靡不周。而恒處此菩提座。
楞嚴。我以妙明。不滅不生。合如來藏。而如來藏。唯妙覺明。圓照法界。是故於中。一為無量。無量為一。小中現大。大中現小。不動道場。徧十方界。身含十方。無盡虗空。於一毛端。現寶王剎。坐微塵裏。轉大法輪。
解曰。佛制繩牀。高不過如來八指。過此則犯。
【箋】梵網。有繩牀。木床。繩床以繩結為床。為行脚者設。木床。為坐。禪者設。
毗婆沙論。佛八指。約高一尺六寸。中人一肘。坐時脚不掛空。過此量者。曰高。但可容身轉側。過此量者。曰廣。既高且廣。名大 雲棲為對初地學者。不得放逸身心。增長過惡說也。若言如來報身之量。[A102]已非八指限量。況法身之量哉。故以二嚴經。文標顯其前。
乃至添彩雕刻。及紗絹帳褥之類。亦不宜用。
【箋】困學紀聞。舜作食器。流漆墨其上。國之不服者。十三人。禹作祭器。墨漆其外。朱畵其內。國之不服者。三十三人 舜禹。聖君也。用漆為器。不為過分。而有賢臣諫諍。恐百官庶民。靡費不實。後世[A103]但知舜禹之聖。而不知賢臣輔之為聖也。今出家者。華其私室。精其器皿。制度失佛祖之箴。受用等王侯之供。忠言逆耳直諫者。乃老。脅肩謟笑曲奉者。是趨。此其所以叢林日弊。初學記。蒿宮茆柱。實興國之清猷。玉席珠衣。乃危邦之弊化。
古人用草為座。
【箋】世尊雪山修道。以草為座。後浴於泥連河。天人岸畔。[A104]采新綠草敷為座 羲皇之時。巢居穴處。皆以草為座。詩。嫩草承敷坐。長松响梵聲 僧因習定曾敷草。天為聞經再雨華。葢上古草座風味。可想見也。
宿於樹下。
【箋】頭陀頌。古樹撑天外。依俙似劫初。何勞更結瓦。且喜暫為廬。鹿過苔分翠鳥銜花落裾。翻思黃面老。能不歎噓噓。
今有牀榻。亦既勝矣。何更高廣。縱恣幻軀。
【箋】物原神農始。作床蓆 神農以前。無床坐之具。今有床榻。[A105]已勝神農之世。何必高廣。既高廣矣。又尚雕刻。乃不知此身。匪金石之質。終不久住。徒勞靡費。何如竹床木榻。稻草蘆花。冬暖夏凉。隨時添減。為福也。五燈。趙州諗。始住觀音院。律身枯槁。僧堂無後架。繩床角折。繩繫殘薪。支之。屢有為師新之者。終不允。住持四十五年。未甞以一書告檀越。
脇尊者。一生脇不著席。
【箋】西域記。脇尊者。八十出家。少年誚曰。出家之業。一則習禪。二則誦經。今衰老。何所取進尊者聞之。誓曰。我若不通三藏。不斷五欲。得六神通。具八解脫。終不以脇至席。晝則研習教理。夜則靜慮凝神。三年悉證所誓。時人敬仰。號脇尊者。五燈。璧峰金。參晉雲海。示以萬法歸一。疑之三年。偶摘蔬次。忽凝然久之。海問子定耶。對曰。定動不關。海曰。定動不關。是甚麼金以筐示之。海不肯。金撲筐於地。亦不肯。爾後工夫益切。脇不至席。一坐七日。聞伐木聲。大悟。
高峰妙禪師。三年六願。不沾牀櫈。
【箋】師諱原。妙。吳江徐氏子。母夢僧乘舟來。乃孕。至離襁褓。喜趺坐。遇僧入門。輒欲從之。十五出家。投禾法住師。十六薙髮。十七習天台教。二十更衣。入淨慈。立三年死限。脇不沾席。口體俱忘。於天目師子巖西石洞。營小室如舟。榜曰。死關。絕給侍。洞非梯莫登。撤梯斷緣。雖弟子罕得瞻視示寂偈云。來不入死關。去不出死關。鐵蛇鑽入海。撞倒須彌山。
悟達受沉香之座。尚損福而招報。噫可不戒歟。
【箋】水懺序。知玄法師。邂逅一僧。患迦摩羅疾。視無倦。將別僧曰。子後有難。當往西蜀彭執茶隴山。雙松為誌。玄後居安國寺。懿宗禮之。賜沉香座。忽生人面瘡。醫皆拱手。因憶僧言。入山尋訪。二松之間。僧出迓。玄具陳劇苦。僧白。無傷。嵓下有泉。灌之即愈。及明引之泉。方掬水。瘡作語曰。公曾讀西漢書否。公即盎。我即錯也。累世求報。公十世為高僧。戒行精嚴。報不得便。今受賜沉香寶座。名利心起。故能害之。幸迦諾尊者。以三昧水解之。今不汝為患矣。掬水痛絕。甦後即愈。雙松古寺。悉隱不見。
論。沙門坐次。自當休息萬事。放捨諸緣。身心一如。動靜無間。葢神通勝業。非定不生。無漏慧根。非靜不發。惟是水冷波澄。而珠光乃現。
【箋】坐禪儀。探珠宜浪靜動水取應難。定水澄清。心珠自現。
鏁緣柱繫。而猿躍斯休。
【箋】禪法要解。譬如獼猴。被繫在柱。終日馳走。鏁常攝還。極乃休息。所緣在柱。念則如鏁。心喻獼猴。行者觀心。亦復如是。
龜畏啗而謹藏。水狗終莫得其便。
【箋】雜阿含經。一道人在河邊樹下。學道十二年。貪想不除。身靜意遊。曾無寧息。不能得道。佛化作沙門。至其所。有龜從河中出來至樹下。復有水狗。饑行求食。便欲啗龜。龜縮其頭尾四足。藏於甲中。不能得啗佛曰吾念世人不如此龜。放恣六情。外魔得便。形壞神去。生死無端。輪轉五道。苦惱百千。即說偈言。藏六如龜。防意如城。慧與魔戰。勝則無患。
馬慙鈍而先發。神駿反遠遜其能。
【箋】毗婆沙論。如二人俱至一方。一乘疾馬。一乘鈍馬。雖乘鈍馬。以前發故。而先至。信解脫者。勤行精進。先至涅槃。
何有馳逐外緣。宴安床座。佛制沙彌。從大僧次第而與。
【箋】四分。舍利弗白佛言。云何與沙彌房舍。臥具佛言從大比丘下次第與。
疇令廣座迴旋。且未容登臥自如。
【箋】四分。時小沙彌等。大小便吐污泥織繩床坐臥具。諸比丘白佛。佛言。自今不得令沙彌坐臥織繩床上。若能愛護不污。聽坐。
安可高床偃仰。夫[A106]已殃違十世。突尋悟達之讎(見前)。儻非命盡七朝。莫改善容之惑。
【箋】求離牢獄經。阿育王弟。名善容。遊獵見諸梵志。裸形苦行。問曰。有何患累而無成辦。梵曰。坐有羣鹿。數共合會。我見心動。不能自制。王弟念此等梵志。猶有淫欲。釋子沙門。飲食甘美。在好床坐。豈得無欲王聞弟生邪見恐永迷沒。敕諸妓女。嚴粧至善容所。共相娛樂。未經時。王躬往語弟。汝何將吾諸妾恣意自娛耶。名諸大臣詣市殺之。諸臣諫曰。王秪此弟。願聽七日。王聽內宮作唱妓樂。至七日。王問七日之中樂否。弟曰不見不聞。何樂之有。王曰。眾妓自娛。何以面欺。言不樂耶。弟曰。應死之人。又何情於五欲。王曰。汝今憂念一身斷滅。在欲不樂。豈況沙門憂念一身死壞。復受一身。億百千世。身身受苦。念此心酸故出家為道。求於無為度世之要。設不精勤。受歷劫苦時。弟聞王教。乃得醒悟。
宜思頭陀十二住止塚間。
【箋】頌。第九塚間住 荒塚何蕭索。所聞皆凄其。故壘添新土。易見無常儀。幽然起九想。愛欲皆遠離從地而起倒。因屍悟所思。
苾蒭四依。宿惟樹下。
【箋】隨機羯磨。比丘受四依法。一。糞掃衣二。乞食。三。樹下坐。四。腐爛藥。
脅不著席。難生精進忘疲。
【箋】燈錄。十祖脅尊者。中印度人。名難生。九祖伏䭾密多。與落髮授戒。執侍左右。未甞睡眠。謂其脅不至席。遂號脅尊者。
坐榻塵交。慧熈嚴尅自勵。薄拘羅人旬壁樹弗倚。
【箋】中阿含經有一異學。是尊者薄拘羅。未出家時。親朋友。往詣薄拘羅所。請問其義。薄拘羅為說。我於此正法律中。學道以來。結跏趺坐。八十年。未曾倚壁倚樹。
妙禪師三年床櫈不沾。矧茲初發淨心。志趨聖道。應諦審求寂之義深。維勤䇿之名。縱翹足而歎底沙之德無能希九劫之功(詳載下威儀篇)。乃繫念而獲長老之稱。寧不拘八齡之愧。
【箋】增一阿含經爾時世尊。與眾說法。有一老比丘。向佛舒脚而睡。有修摩那沙彌。年八歲。去佛不遠。結跏趺坐。繫念在前。佛說偈曰。所謂長老者。如未剃鬚髮雖復年齒長。不免於惡行。而有年幼者。諸根無漏缺。此謂名長老分別正法行。
佛云。出家以自在為苦。以不自在為樂。
【箋】中阿含經。生聞梵志問佛。出家以何為苦。佛言。出家以自在為苦。謂隨順貪欲。瞋恚愚癡不守禁戒。因此憂惑。故以自在為苦也。又問以何為樂。佛曰。出家以不自在為樂。謂學道不隨貪欲嗔癡。隨戒自制。無鬬諍怨憎憂。若有義利。故以不自在為樂也。
時當三復斯言。勿使剎那空過。爾乃莫不驅駕愚懷放傾憍惰。致使善根種子。不復開敷。道樹枝條。彌加枯悴。一旦奄歸長夜頓罷資糧。鞫勘冥司。將何酬答。然後洶遽惶迫。思作鴛鴦之鳴。嗟其晚矣。
【箋】白喻經。外國節度之日。一切婦女。持優鉢羅華以為鬘飾。有一貧人婦。語其夫曰。汝能得此華與我。是爾妻。否則別去。其夫雖貧。善作鴛鴦鳴。即入王池。偷優鉢羅華。時守池人問。池中何响。貧人失志志曰。我是鴛鴦。即被捉。將詣王所。中道復作鴛鴦鳴。守池人曰。爾先不鳴。今鳴何益。世間愚人。亦復如是。終身殘害。作眾惡業。不習心行。使令調善。臨命終時。方欲修善。獄卒將去。付閻羅所。雖欲修善。亦何能及。
九曰不非時食
【箋】時者。明相出。乃至日中。非時者。從日稍側。乃至次日。明相未出。非時而食。名為破戒。犯者急須懺悔。除病者。若饑取一切穀豆麥煑不破皮。濾汁非時得飲。若梨棗諸果汁。蔗汁。藕根汁。澄如水色。以水渧淨。有渴病。若作務。若檀越供養。非時得飲。
蜜石蜜。沙糖漿。以水淨。有熱病。若遠行。若不得食。若食少。若施水處和水。非時得飲。若器底殘水。被雨湔。亦名為淨。酥油。生酥。並同。但此方牛乳。羶不可食。如薏仁等。不得觸食。若和他藥。其味[A107]已變得服。若不任為食者。和時食。謂飯餅麨等。不得食。
解曰。非時者。過日午。非僧食之時分也。諸天早食。佛午食。畜生午後食。鬼夜食。
【箋】出三昧經。午後日。過一髮一瞬。即非時也非時不食。得五種利益。一。離諸貪欲。二。神氣清爽。三。能却睡魔。四。道業易辦。五。增長福壽。處處經。佛言。中後不食。有五福。一。少淫。二。少睡。三。得一心。四無有下風。五。身得安穩。亦不作病。刊定記。一日夜十二時。總成四分。一。初分。即寅辰諸天食時。二。中分。即巳午人佛食時。三。晡分。即申酉戌畜生食時。四。夜分。即亥子丑鬼神食時 宋文帝。飯僧。同眾於地筵班食遲。眾疑將[A108]旰不食。帝曰。始可中矣。生公曰。白日麗天。天言始中。何得非中。遂取鉢食。眾從之。帝大悅。
徵。齋供之儀。禮應先佛。而後天。今諸天早食。則先天。而後佛也。
訓。若以此土曆日子午推之。先天而後佛。若以西方蓮花觀之。天亦不先。佛亦不後。何則。謂西方以蓮花開合。而分為晝夜。甞觀十法界循業發願之境。而與大蓮花之光交映日時。毫髮不謬也。諸天早食者。謂其因中精進。五戒十善。得生天上。故報在蓮花將開之時。將見蓮花之光。以珍饈美饌而為食也。佛午食者。謂其因中萬德圓滿。諸行具足。依正莊嚴。一切無比。故在蓮花正開時。華光與日光相照。以禪悅法喜為食也。畜生午後食者。謂其因中迷失本性。傷殺物命。不知廉恥。造不善業。故報在蓮花將合之時。將離華光。以水草為食也。餓鬼夜食者。謂其因中誹謗三寶。五逆十惡。故報在蓮花合時。不見花光。以銅汁鐵丸為食也。
僧宜學佛。不過午食。
【箋】僧從佛口生。如子繼述父志也。
續法喜。李彪。字道固。魏孝文朝。累官御史中尉。領著作。甞入中興寺。訪釋僧鐘。時日影小晚。鐘不食。固曰。何聲聞耶。鐘曰。應以聲聞得度者。故現聲聞。
餓鬼聞碗鉢聲。則咽中火起。故午食。尚宜寂靜。況過午乎。
【箋】餓鬼因中侵奪眾食。以自活命。令眾饑惱。在碗鉢上造業。即於碗鉢上受報。所以食時。不得碗鉢作聲。以慈悲故。
昔有高僧。聞隣房僧午後舉㸑。不覺涕泣。悲佛法之衰殘也。
【箋】高僧以佛法為[A109]己任。故聞午後舉㸑。知法運垂秋。故涕泣而悲嘆也。
今人體弱多病。欲數數食者。或不能持此戒。故古人稱晚食為藥石。取療病之意也。必也知違佛制。生大慙愧。念餓鬼苦。常行悲濟。不多食。不美食。不安意食。庶幾可耳。如或不然。得罪彌重。噫。可不戒歟。
【箋】雲棲。為愍病者老者之苦。乃體仰佛慈故開。此篇。當時先輩論議不一。謂律中過午。且不容藥石。況以晚食為藥食也。然藥食。古人仍語。與雲棲何有。四分別眾食。除餘時。波逸提。餘時者。病時。作衣時。施食時。道行時。乘船時。大眾集時。沙門施食時。此是時。茲律文昭著。佛意宛然。則知雲棲不肯誤人。亦不自誤。大約律法遮處。不得不嚴肅。而開時。不得不方便。後人勿以方便為繇。乃以無病為病。未老先老。恣意食噉。而違佛制也。
論。刼初聖人。以一日不食為齋。世尊制日中一食。佛斷六趣因。令同三世佛。故制日午為法食正時也。及難陀母。奉粥上佛。佛應許比丘食粥。
【箋】事見粥有十利。
以白色明相。為食粥正時。
【箋】婆沙論。明相有三。初。日照剡部樹身。天作黑色。二。日照樹葉。天作青色。三日過樹。天作白色。三色中取白色為正。須舒手見掌文分明。始得食粥。
蓋身為如來弟子。志求涅槃。豈得下同惡趣。旦時天食。聊可同之。
【箋】毗羅三昧經。佛為惠法菩薩云。食有四種。早天食時。午法食時。暮畜生食時。夜鬼神食時。佛斷六趣因。令同三世佛故。日午時。是法食時也。過此以後。同於下趣。非上食時。故曰非時。
是以輪傾一瞬。晷踰一髮。咸制所斷。
【箋】瞬。目動也。二瞬。名一彈指。摩訶僧祇律。若日過午一瞬。則不當食。日晷過午一髮許。則不當食。
夫葷羶酒醴。列在戒條。非時不食。斯名齋法。今之方袍圓頂。未甞一日持齋。薄暮豪餐。中宵大嚼。羮粒狼籍。匕箸縱橫。使彼按律自繩。亦難寬貸。佛言。諸婆羅門不非時食。況我弟子。知法行法。而當爾耶。凡如此者。非我弟子。
【箋】舍利弗問經。舍利弗言。有諸檀越造僧伽藍。厚置資給。供出家人。非時就典。食者索食。與者食者。得何等罪。檀越得何等福。佛言。非時食者。是破戒人。是犯盜人。非時與者。亦破戒人。亦犯盜人。盜檀越物。非施主意。施主無福。如失物故。但有發心置立之善。舍利弗言。持受時食。食不盡者。非時復食。或有時受至非時食。復得福否。佛言。時食淨者。是即福田。是即出家。是即僧伽。是即天人良友。是即天人導師。其不淨者猶為破戒。劫盜餓鬼之罪窟。非時索者。非時輒與者。是名退道惡魔。名惡道破器癩病人。壞善果故。諸婆羅門不非時食。外道梵志。亦不邪食。況我弟子。當知法行法。若盜與盜受。一團一撮。片鹽片酢。皆死墮焦腸地獄。
明訓昭然。莫之或省。是誠河心。似此挈坯當瓶。破多固少。摶霜作器。毀易持難。不思信施難消。亦任福田彌薄。觀律中載一比丘患病。佛教以種種治法。猶不及於食噉。
【箋】五分律。有比丘。服吐下藥。不及時食。腹中空悶。諸比丘以是白佛。佛言。以酥塗身。猶故不差。佛言。酥和麨塗身。猶故不差。佛言。以暖湯澡灑。猶故不差。佛言。以暖湯飲。能延至曉。一切不得過時食。
則病且不開。何況無病。又外書載僧智燈。死[A110]已復活。傳午後服藥。後人增加。非佛本意。
【箋】酉陽雜爼。貞元中。荊州天崇寺僧智燈。常持金剛經。遇疾死。弟子啟手足猶熱。未敢殮。經七日。却活云。初見冥王。合掌下階。訊曰。因公持經功德。更延壽十年。勉脫生死。又問人間眾生。中晚以藥為食。食薏苡仁。大違本教。燈曰。律有開遮故。王曰。此後人加之。非佛意也。今荊州僧眾。中後無飲藥者。
則藥且弗聽。何況非藥。乃縱情非法。漫不加意。詢及持犯云何。惘然若夢。而閻羅老子究心佛律。政爾精熟。安可搆愆向盡。斂罪待終。是猶抱薪而馳烈𦦨。負石而躍春冰。希心倖脫。其可得乎。若後岡齋時小過。枵然竟日。
【箋】高僧傳。齊釋僧侯。自蜀還都。於後岡創立石室為安禪之所。自息慈以來。至於捨念。每日影小蹉。輒空齋而過。
順公疾危誤食。吐粒而終。
【箋】高僧傳。梁山陰雲門寺。釋智順。疾甚不食多日。一食中竟。弟子曇和。以順絕谷日久。密以半合米雜煑。以進。順咽而還吐。索水洗澡。語和云。汝永出雲門。不得還住。
斯真能剋躬嚴意。寧復慮冥司相抗難哉。
十曰不捉持生像金銀寶物
【箋】涅槃。如恩立法。隨法得名。處聖稱真。居凡號俗。似金作器。隨器得名。在指曰鐶。飾臂名釧。則一心不動。執別號而萬法成差。真金匪移。認異名而千器不等。若知法法。全心作器。器盡金成。名相不能干。是非焉能惑。又如圓器與方器。名字不同。若生金與熟金。言說有異。推原究體。萬法皆空。但有意言。名義差別。動即八識。凝為一心。得旨忘緣。觸途無寄。
解曰。生。即金也。像。似也。似金者。銀也。謂金色生本自黃。銀可染黃似金也。
【箋】翻譯。梵語生像。此云金銀。即褁金之類。
律。生者。金銀寶。不由人工作所成。像者。金銀寶物。由人工成其器也。
雲居顯注。雲棲解固是。凡以金銀造成形像諸器物首飾等。皆名生像。亦不可捉持。
寶。七寶之類是也。
【箋】翻譯。七寶。諸經所載不同。舊本二種。其間名同而華梵不一。今依翻譯名義。一例二種。皆以梵語為名。華言各釋其下。一。蘇代羅。華言金。
大智度論。金出山石沙赤銅中。而有四義。一。色無變。二。體無染。三。轉出無礙。四令人富。以是義故。名為寶。二。阿路巴。華言銀。銀出燒石中。世名白金。亦有四義。與前金同。故名為寶。三。琉璃。華言青色寶。
觀經疏。吠琉璃耶。華言不遠。謂西域有山。去波羅柰城不遠。山出此寶。故以名之。此寶青色。一切眾寶。皆不能壞。色體堅瑩。世所希有。故名為寶。四。波黎。或云塞頗胝迦。華言水玉。即蒼玉也。或云水精。體色瑩潤。世所希有。故名為寶。五。牟婆洛揭拉婆。華言青白色寶。即𤥭璖也。其狀如車之渠渠。車之牙輞也。因以為名。以其體堅色明。世所希有。故名為寶。六。摩羅伽𨽻。華言瑪瑙。其色赤白。如馬之腦。因以名焉。以其可琢成器。世所希有。故名為寶。七。鉢摩羅伽。華言赤真珠。佛地論。赤蟲所出。
大智度論。此寶出魚腹蛇腦中。其色明瑩。最為殊勝。故名為寶。
皆長貪心。妨廢道業。
【箋】皆字。發明生像等。極易惛人神智。譬如古鏡本來明淨。著一點塵埃不得。若著一點光明。即為障蔽。夫道也者。亦著一點貪心不得。若著一點。至道即為乖戾。晦堂曰。一塵飛而翳天。一芥墮而覆地。秪者一貪。無量法門即時掩閉。從此錯過。豈止一日兩日。一生兩生。欲求與道相遇。不是容易。
大莊論。若物能令起惱。則不應畜。縱令寶玩。要必有離。如蜂作蜜。他得自不得。財寶亦却是。
故佛在世時。僧皆乞食。不立煙㸑衣服房屋。悉任外緣。置金銀於無用之地。捉持尚禁。清可知矣。
【箋】佛在世時。分衛乞食者。皆是菩薩聖僧四事供養者。悉是大權天眾。故不惟置金銀於無用之地。即此條律。亦未曾有。蓋為後人因事而制。誦至此。不覺想入佛境界矣。
鋤金不顧。世儒尚然。
【箋】世說。管幼安。諱寧。與華歆園中鋤菜。見地[1]土有片金。管揮鋤與瓦石無異。歆捉而擲去。時人以此定管華之優劣。
◎樂羊。甞行路得遺金一餅。還與妻。妻曰。妾聞志士不飲盜泉之水。廉者不受嗟來之食。況拾金求利以污其行乎。羊大慚乃捐金於野。
高士傳。披裘公者。吳人延陵季子出遊。見道中遺金。時當五月。見披裘負薪。顧令彼取金。公投鐮瞋目。拂手而言曰。何子居之高。視人之卑耶。五月披裘而負薪。豈取遺金哉。季子大驚。而問其姓。曰。吾子皮相之士。何足語姓名哉。
◎士大夫若愛一文。不值一文。千古之名言也。
釋子稱貧。蓄財奚用。
【箋】根本部迦葉尊者偈。所食無過一升飯。眠臥惟須一小牀。兩張□布足遮身。此外並是愚癡物。
五燈。瑞鹿本先禪師。居瑞鹿。一生手不度財物。
◎慧滿禪師。奉頭陀行。惟畜二鍼。冬則乞𥙷。夏則捨之。心無怖畏。睡無夢行。乞食所至伽藍。則破薪制屣。住無再宿。後無疾。坐陶冶中自化。
燈錄。汴州法一。與大慧初剃染時。同舟下汴。慧數顧其笠。一怪之。伺起取笠視之。一金釵在焉。亟投諸水。慧還復顧覓。一吒曰。吾期汝乃為金釵動耶。[A111]已擲之水矣。慧禮曰。兄真我師也。
◎香嚴禪師。芟除艸木。偶拋瓦礫擊竹作聲。省悟。遽歸沐浴。焚香。遙禮溈山。讚曰。和尚大慈。恩踰父母。當時若為我說破。何有今日之事。乃有頌曰。一擊忘所知。更不假修持。動容揚古路。不墮悄然機。處處無蹤跡。聲色外威儀。諸方達道者。咸言上上機。溈山聞得。謂仰山曰。此子徹也。仰曰。此是心機意識。著述得成。待某甲親自勘過。仰後見師曰。和尚讚歎師弟發明大事。你試說看。師舉前頌。仰曰。此是夙習記持而成。若有正悟。別更說看。師又成頌曰。去年貧。未是貧。今年貧。始是貧。去年貧。猶有卓錐之地。今年貧錐也無。仰曰。如來禪。許師弟會。祖師禪。未夢見在。師復有頌曰。我有一機。瞬目視伊。若人不會。別喚沙彌。仰乃報偽山曰。且喜閑師弟會祖師禪也。
◎香嚴於擊竹聲中。悟入成頌。自謂千了百當。不料被他仰山師兄一桚。換却眼睛。直得貧到錐也無處。更加一桚。猶道未在。至第三頌。方許他會祖師禪。若當時不是仰山這兩桚。幾合有頭無尾。何故偽山輕輕放過。放過且止。且道他父子心行還有異同也無。速道。
今人不能俱行乞食。或入叢林。或入菴院。或出遠方。亦未免有金銀之費。
【箋】不能乞食句。預見法運衰微。能毋感慨。此下至不無金銀之費。雲棲未免入水救人。以慈悲故。有云。律中無暫開之文。以雲棲為杜撰。乃不知佛住世時。金銀何用。故不捉持。當斯像法住世。非錢不行。恐塞參學之路。乃體會佛心。因時而著此篇。故下文隨開隨遮。不使後學積聚以長貪心也。
不營求。不畜積。不販賣。不以七寶裝飾衣器等物。庶幾可耳。如或不然。得罪彌重。噫。可不戒歟。
【箋】纔登初地。專致學道。恐其恣長貪心。金銀不經其手。而況積畜。
徵。今叢林執掌錢糓者。漫不為事。於貪能不累乎。
訓。常住司執錢穀。無非佛物法物僧物。於[A112]己何有。若此中沾染毫釐。即是鑊湯爐炭。若此中涇渭分明。即是青蓮華藏。
寶訓。死心曰。求利者不可與道。求道者不可與利。古人非不能兼之。葢其勢不可也。使利與道兼行。則商賈屠沽閭閻負販之徒。皆能求之矣。何必古人棄富貴。忘功名。灰心泯志。於空山大澤之中。㵎飲木食而終其身哉。必為利與道行之。不相違礙。譬如捧漏巵而灌焦釜。則莫能滴矣。
論。十惡以意業為上。三毒以貪心居首。財利於人。為禍最烈。而沙門殆有甚焉。律言。沙彌四患。而手捉金銀。乃與飲酒淫欲。邪命自活並列。
【箋】四分律。沙門釋子。不得捉持金銀若錢。沙門釋子。捨離珍寶珠瓔。不著飾好。若應捉金銀若錢。不離珠瓔珍寶。則應受五欲。若受五欲。非沙門釋子法。日月有四患。云何為四。阿修羅烟雲塵霧。是日月大患。若遇此患。不明不淨。不能有所照。亦無威神。沙門亦有四患。云何為四。若沙門不捨飲酒。不捨婬欲。不捨手持金銀。不捨邪命自活。是謂沙門四大患。能令沙門不明不淨。不能有所照。亦無威神。
誠以手捉持。則私畜藏。私畜藏。則生貪著。於是損失法財。戕殘慧命。惡名流布。世所賤耻。故錢繫衣領。非人坌土其上。
【箋】僧祗律。有比丘。將一沙彌歸看親里。路經曠野。有非人化作龍。右遶沙彌。以華散上。讚言善哉。大得善利。捨家出家。不捉金銀。及錢。比丘到親里家。問訊[A113]已。欲還。時親里婦。語沙彌言。汝今還。可持錢去。市易所須。沙彌受取。繫著衣領。中道非人見沙彌持錢。在比丘後行。復化作龍。左遶沙彌以土坌上。乃言。汝失善利。出家修道。而捉錢行。沙彌便啼。比丘顧問沙彌。彌泣言。我不意有過。無故得惱。師問汝有所捉耶。答曰。持是錢來。師言。捨棄。棄[A114]已非人復如前供養。
金沙著灌專頭難以飛空。
【箋】僧祗律。目連尊者共專頭沙彌。食後。到閻浮提阿耨池上坐禪。專頭沙彌。見池邊金沙。心生貪著。取沙著尊者澡灌中。目連從禪定起。即以神足乘虗而還。時沙彌為非人所持。不能飛空。目連喚彌同往。彌曰。我不能得往。連曰。汝有所持耶。彌曰。持是金沙。連曰。汝應捨棄。捨[A115]已即乘空而去。
捉持之害如此驗歟。故知唐智則。匙鉢之外略無兼物。眾號為狂。則曰。道我狂者。乃是狂耳。
【箋】高僧傳。唐智則。瓦鉢[1]本匙外無餘物。居一室。門不掩閉。眾號為狂。出家離俗。心存衣食。行住遮障。扁戶緘笥。廢時亂業。役役不安。而此非狂。更無狂者。
至哉言乎。世間從未聞有學道沙門而餓死者。不見有持戒釋子而凍殺者。惟當恒堅厥行。永勵初心。任運而行。直意而往。自然不至乏絕。苟憂其匱。則檀施斯阻。虞其竭。則分衛始艱。所以者何。憂匱之心。去道斯遠。虞竭之慮。與法彌乖。故雖是如來弟子。則龍天不相擁衛。善神不加護持。以至因緣中斷。凍餓交迫。無足訝矣。乃不自究。而謂佛法無靈。多藏得算。五邪求利。
【箋】智度論。五種邪命。一。詐現異相。二。自說功能。三。占相古凶。四。高聲現威。五。說所得利。以動人心。
八穢資生。
【箋】華嚴隨疏演義鈔。八不淨物。一。置買田宅。二。種植根栽。三。貯聚穀粟。四。畜養奴婢。五。畜養羣畜。六。藏積金銀錢寶。七。藏積象牙。刻鏤等物。八。藏積銅鐵釜鑊。以自煑㸑。
槃地之嚴誡頓違。隨藍殞命。
【箋】出曜經。佛告諸比丘。汝等勿貪調達供養。調達自陷。亦陷他人。昔有羣鷲。各各孚乳。鷲告其鶵曰。汝若學飛。懸在虗空。見地如槃。傎勿上過。有隨藍風傷害於汝。頭腦肢節。各在異處。時鶵不隨父母教。飛越過量。為風所吹。喪命異處。
芻潦之恒分。忽越酥麥焚身。
【箋】出曜經。大月支國。俗常以酥煎麥飼猪。時官馬駒。謂母曰。我等與王致力。不計遠近。皆赴其命。然餉以草蒭。飲以潦水。母曰。汝等慎勿興此意。羨彼酥煎麥也。不久自當現驗。時逼節會。新歲垂至。家家縛猪。投於鑊湯。舉聲嘷喚。馬母[1]吉子。汝等頗憶酥煎麥否。欲知證驗。可往觀之。諸馬駒等。審然。方知前𠎝。情分食草。時復遇麥。終不敢食。
古德云。不愁戈戟從空下。藕孔單絲絆殺人。斯求寂所當深念者歟。
【箋】華嚴。佛子。譬如三十三天。共阿脩羅鬬戰之時。諸天得勝。脩羅退衂。阿脩羅王。其身長大七百由旬。四兵圍繞。無數千萬。以幻術力。將諸軍眾。同時走入藕絲孔中。菩薩摩訶薩。亦復如是。[A116]已善成就諸幻法智地。幻智即是菩薩。菩薩即是幻智。能於無差別法中入定。差別法中起。差別法中入定。無差別法中起。法昌錄。師與眾僧喫藕次。乃云。昔阿修羅。甞與帝釋交戰。修羅戰敗。退入藕絲孔中。汝等諸人。各各喫藕。還曾咬著得幾個修羅麼。時有一僧作嘔勢。師云。大眾喫藕偏。汝作恁麼勢。僧云。若不恁麼。恐遭人恠笑。師曰。直饒恁麼。也遭人怪笑。僧曰。和尚又作麼生。師曰。但喫藕。去無作麼生。
藕絲詩。西方美人洗藕蓮庄北。手把金刀如切玉。玉中誰識藏氷絲。刀刀玉斷絲還續。因之有感偶而謌。句裏宮商費琢磨。齒頰氷聲忘六月。吚哦滿口含霜雪。載嚼載謌絲轉多。織女雖巧愁秋波。賴我舌本通泉谷。香漩迂遶蓮華腹。地緯天經神鬼呵。絲絲燁燁照山河。莫教根蒂驚食盡。留取一絲兩絲藏脩羅。
沙彌律儀毗尼日用合參卷上
校注
[0338001] 二疑三 [0342001] 懷疑壞 [0342002] 經疑種 [0345001] 借疑惜 [0348001] 至疑致 [0348002] 飼疑呞 [0366001] 土疑上 [0367001] 本疑木 [0368001] 吉疑告【經文資訊】《卍新續藏》第 60 冊 No. 1120 沙彌律儀毗尼日用合參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2-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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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箋】總論大文分三○初標明題目○次疏別十戒○後一詮次威儀○初標明題目分三○一敘剃度緣起○二解五德十數○三辨沙彌名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