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法蓮華經釋為為二章
將欲辨為為二章略以五門分別一彰數定聲二依聲定訓三聲訓次第四就經分數七卷不同即分為七五申作者意。
第一彰數定聲有二(一字數二定聲)總據一部都有六百一十八字二百九十一字平聲三百二十七字去聲。
第二依聲定訓平聲為(榮危反)有九訓(由求當得定被作是名)去聲為(榮偽反)有三訓(以與助)。
第三聲訓次第然但隨其經初有彼聲即隨義訓論為次第是則聲訓始終使不相雜又復通標一句冀其文顯義彰尋之易見或在上中下也此中若同常喚但與訓之若違先所呼必為再言思義唯合博達賢德幸請詳焉。
第四就經分數。
○序品
常為諸佛(得)為諸菩薩(與二)為說涅槃(與)為說緣覺(與)為說淨道(與)為眾講法(與)不以為喜(是)為供舍利(以)為欲說此(定)為當授記(定)為說何等(定又當與)。
為求聲聞(與)為求辟支(與)皆為法師(作)所為因緣(以)為人演說(由)為廣分別(與)為世間眼(是)為汝等說(與)曰為淨身(名)號為求名(作)當為除斷(與)。
[A1]已上第一品二十三字九字平聲十四字去聲。
○方便品
事為云何(當)佛為解說(與)為是究竟(定)為是所行(定)為如實說(與)為佛長子(是)為此眾故(與)吾當為汝(與)當為汝說(與)是為諸佛(名)常為一事(以)為眾生說(與)而為眾生(與三)是法皆為(以三)而為說法(與)如此皆為(以)為是說涅(與)大乘為本(與)為此諸佛(與)為說大乘(與)事為不可(是)為說實相(與)為說方便(與)沙為佛塔(與作)若人為佛(以)實為一乘(以)實為佛乘(以)為是眾生(以)為諸眾生(與)為教菩薩(以)為五比丘(與)為說佛慧(以)為[A2]已供養(是)為諸法王(是)為如是等(與)。
[A3]已上第二品四十字一十字平聲三十字去聲。
○譬喻品
為自欺誑(是)為共為不(定是)為諸梵志(作)是魔所為(作)為天人所(得)為無上道(以)為諸聲聞(作)瑠璃為地(作)黃金為繩(作)為大寶故(名)恒為諸佛(得)除為王子(作)為王子時(作)光佛所為(作)願為四眾(與)皆為阿耨(以)為化菩薩(被)為火所燒(被)我當為說(與)無令為火(被)何者為舍(名)云何為失(名)此舍[A4]已為(被)必為取焚(被)非為虗妄(是)便為[A5]已得(是)則為一切(是)為度眾生(以)為生老病(被)不以為患(作)我為眾生(是)為諸眾生(□)而為三界(被)為說三乘(與)則為所燒(被)我今為汝(與)為求羊鹿(以)名為摩訶(作)為一切眾(是)為火所逼(被)將為火害(被)吾為汝等(與)以為茵[A6]蓐(作)能為救護(以作)我為眾生(與)為無有上(是)為此等故(以)為是等故(以)貪欲為本(是)為滅諦故(□)名為解脫(得)我為法王(是)為欲利益(以)則為見我(是)為深智說(與)亦勿為說(與)又復為人(被)為諸童子(被)為諸小虫(被)若得為人(作二)為人所使(被)以為衣服(作)乃可為說(十與)為一切智(以作)汝當為說(□)。
[A7]已上第三品八十一字四十六字平聲三十五字去聲。
○信解品
何為見捉(得)為子名所(是)名之為兒(作)便為不異(是)我等為子(是)自以為足(得作)不為分別(作是)為諸菩薩(與)佛則為我(與)常為王者(得)為除冀穢(與)樂為鄙事(作)為大菩薩(與)但為菩薩(與)而不為我(與)自謂為足(得)無漏無為(作二)則為[A8]已得(是)我等雖為(與)能為下劣(作)隨宜為說(與)而為說法(與)。
[A9]已上第四品二十四字平聲十字去聲。
○藥草喻品
為聽法故(以)而為說法(與)不即為說(與)甚為希有(是)則為永失(作)隨力為說(與)為諸眾生(與)我為如來(是)我為世尊(是)為大眾說(與)常為大眾(與)恒為一切(與)如為一人(與)名為大樹(作)今為汝等(與)。
[A10]已上第五品一十五字五字平聲十字去聲。
○授記品
得成為佛(當三)瑠璃為地(□)黃金為繩(作二)為佛智慧(以)以為莊嚴(作)見為授記(與)頗梨為地(作二)為眾說法(與)皆為十方(得)為佛道故(以)常為天人(與)。
[A11]已上第六品一十一字平聲五字去聲。
○化城喻品
磨以為墨(作)盡末為塵(作二)悉以為墨(作)塵為一劫(作)先為彼佛(與)為供養佛(以二)為度眾生(以)為得最大(當)願為世間(與)與分別顯(與)為諸梵眾(與四)為大得天(是四)為佛出世(是四)為眾生作(與)為眾生之(作)為世間眼(作)而為沙彌(作)為我等說(與)為阿耨多(以二)為四部眾(與)甚為希有(是)以為眷屬(作)為沙彌時(作)為說是經(與)為是等故(與)為止息耳(以)今為汝等(與)為止息故(以二)為說汝等(與)為覺悟群(以)為宣種種(與)為無量億(與)曾亦為汝(與)為一切導(作)為息說涅(與二)為說真實(□)今為汝等(與)為佛一切(作以)。
[A12]已上第七品五十二字二十二字平聲三十一字去聲。
○五百弟子品
所為希有(作)而為說法(與)最為第一(得)為淨佛土(以二)示為第一(得)為一佛土(作)七寶為地(作)為求無上(以)名為寶明(作)是等為僧(作)得成為佛(當)號為普明(作)當為宣說(與)小智為足(作)為衣食故(以)便以為足(作是)何為衣食(以)甚為癡也(是)為菩薩時(作)得少為足(作是)而汝謂為(是)自以為足(作)少便為足(作)乃為真滅(是)。
[A13]已上第八品二十五字十八字平聲七字去聲。
○人記品
等為一切(是)常為侍者(作)瑠璃為地(作)佛為十方(得)方便為侍(作)常為諸佛(與)亦為此佛(與)為太子時(作)羅睺為長(作)受法為法(名)皆為其長(作)現為我長名為實相(作)。
[A14]已上第九品一十三字十一字平聲二字去聲。
○法師品
竊為一人(與)廣為人說(與)則為如來(得二)最為難信(是)為他人說 則為以衣(得被作)又為他方(得)而為開示 當知是為(名二)欲為四眾(與)應為四眾(與)為諸菩薩(與)為其集聽(作)我還為說(與)廣為分別(與)慈悲為室(作)法空為座(作)處此為說(與)為眾生說(與)為之作衛(與)爾時為現(與)為說今通(與)為四眾說(與)為作聽法(與)。
[A15]已上第十品二十六字平聲十六字去聲。
○寶塔品
以為嚴飾(作)為大眾說(與)為聽是經(以)為作證明(與)為聽法華(以)頗梨為地(作)以為莊嚴(作)為眾說法(與)瑠璃為地(作二)黃為為繩(作)以為侍者(作)為莊莊嚴(作)通為一佛(作)為諸佛當(以與)為聽是經(以)尚為法來(與)不勤為法(與)為坐諸佛(以)則為供養(是)為是經故(以)則為見我(當)此為難事(是)未足為難(是)亦未為難(是)為眾演說(與)是則為難(是六)為人演說(與)我為佛道(作)則為疾得(是)。
[A16]已上第十一品四十五字三十字平聲十六字去聲。
○提婆品
為欲滿足(以)為於法故(以二)誰能為我(與)當為宣說(與)而為牀座(作)為求大法(以)為我解說(與)當為奴僕(作)當為汝說(與)為諸眾生(與)不為[A17]己身(以)為大國王(作)故為汝說(與)廣為眾生(與)為眾生故(以)普為十方普為時會(與)。
[A18]已上第十二品一十八字三字平聲十五字去聲。
○安樂行品
甚為難有(是)能為眾生(與)則為說法(與)而為說法(與二)以為親厚(作二)若為女人(與)乃至為法(與)為聞佛道(以)為利殺害(以)為女說法(與)是則名為(作二)有為無為(作二)為諸國王(與)而為解說(與)隨問為說(與)和顏為說(與)不為多說(與)則為大失(是二)常為比丘(得)為聽法故(以)常為法故(與)為說諸經(與)而不為說(與)為大法王(是)最為甚深(是)為說此法(與)能為難事(作)為諸法王(是)為是眾生(與是)末後乃為(與)此經為尊(是)為汝等說以為給使(作)佛為四眾(與)而為供養(作)即為授記(與)聞法為人(與)為四眾說(與)。
[A20]已上第十四品四十四字一十七字平聲二十七字去聲。
○涌出品
最為上首(是)為從何所(定)誰為其說(與)為求佛道(以二)為太子時(作)為佛道故(以)甚為希有(是)願為解說(與二)為除眾疑(與)佛為未來(與)今為解說(與)。
[A21]已上第十五品一十三字四字平聲九字去聲。
○壽量品
彌勒為首(作)末為微塵(作)盡以為塵(作)為是人記皆為度脫(以)為度眾生(以二)為毒所中(被)為眾生故(與)為說無上(與)不為現身(與)乃出為說(與)時為此眾(與)為說佛難(與)為治狂子(與)亦為世人(是)為凡夫顛(與)為說種種(與)。
[A22]已上第十六品一十八字五字平聲十三字去聲。
○分別功德品
為阿耨多(以與)為此所輕(被)福為如此(得)則為見佛(是)是為深信(是)則為頂戴(是)不須為我(與)為[A23]已起塔(是)為[A24]已於無(是)則為起立(是)為他人說(與)又為他人(與)則為具足(是)為[A25]已如上(是)隨順為解(與)無漏無為(作)。
[A26]已上十七品一十九字十三字平聲六字去聲。
○不輕品
中為天人(與)為求聲聞(與)為求辟支(與)為說菩薩(與)為常不輕(名)廣為人說(與)是人為作(與)為諸四眾(與)為他人說(與)為人說故(與)復為諸人(與)。
[A29]已上第二十品一十一字一字平聲一十去聲。
○藥王品
七寶為臺(作)以為供養(作)佛為一切(與)即為其父(與)栴檀為𧂐(作)海為第一(是)最為深大(是)山為第一(是)最為其上(是)最為第一(是三)最為照明(是)最為其尊(是)佛為第一(是)亦為第一(是)菩薩為第(是)為諸法王(是)不復為貪(被)不為嗔恚(被)不為憍慢(被)為他人說(與)則為閻浮(是作)。
[A34]已上第二十三品二十三字二十一字平聲三字去聲。
○妙音品
為無量無(以)而為說法(與五)檀金為莖(作二)白銀為葉(作二)金剛為鬚(作二)以為其臺(作二)願為我等(與)當為汝等(與)能為供養(以)為諸眾生(與二)變為女身(作)而為現形(與)。
[A35]已上第二十四品二十一字九字平聲十二字去聲。
○普賢品
名為說之(與)為諸佛護(得)為魔所著(被)亦為供養(以)名為旋陀(是)而為說法(與)不為女人(被)為諸如來(得)為千佛授(得)為釋迦牟(得二)不為三毒(被)不為婬妬(被)。
[A39]已上第二十八品一十三字一十平聲三字去聲都計六百一十八字(二百九十一字平聲三百二十七字去聲)。
第五通申作意者謂此門通釋五門大旨恐類古人只定訓作被二音不體餘之訓釋顯示後來未覺者知訓釋之由定佛語之要九義三義一乘五乘須明將曉喻法之體故云爾。
妙法蓮華經為為二章(終)
校注
【經文資訊】《卍新續藏》第 33 冊 No. 633 法華經為為章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19-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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