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華經為為章
妙法蓮華經釋為為二章
妙法蓮華經釋為為二章
將欲辨為為二章,略以五門分別:一、彰數定聲;二、依聲定訓;三、聲訓次第;四、就經分數,七卷不同,即分為七;五、申作者意。
第一、彰數定聲有二一字數,二定聲:總據一部,都有六百一十八字,二百九十一字平聲,三百二十七字去聲。
第二、依聲定訓。平聲為榮危反,有九訓由求當得定被作是名。去聲為榮偽反,有三訓以與助。
第三、聲訓次第。然但隨其經,初有彼聲,即隨義訓,論為次第,是則聲訓始終,使不相雜。又復通標一句,冀其文顯義彰,尋之易見,或在上中下也。此中若同常喚,但與訓之;若違先所呼,必為再言。思義唯合博達,賢德幸請詳焉。
第四、就經分數。
○序品
常為諸佛得、為諸菩薩與二、為說涅槃與、為說緣覺與、為說淨道與、為眾講法與、不以為喜是、為供舍利以、為欲說此定、為當授記定、為說何等定又當與。
為求聲聞與,為求辟支與,皆為法師作,所為因緣以,為人演說由,為廣分別與,為世間眼是,為汝等說與。曰:為淨身名號,為求名作,當為除斷與。
○方便品
事為云何?當佛為解說與、為是究竟定、為是所行定、為如實說與、為佛長子是、為此眾故與、吾當為汝與、當為汝說與、是為諸佛名、常為一事以、為眾生說與、而為眾生與三、是法皆為以三、而為說法與、如此皆為以、為是說涅與、大乘為本與、為此諸佛與、為說大乘與、事為不可是、為說實相與、為說方便與、沙為佛塔與作、若人為佛以、實為一乘以、實為佛乘以、為是眾生以、為諸眾生與、為教菩薩以、為五比丘與、為說佛慧以、為已供養是、為諸法王是、為如是等與。
○譬喻品
為自欺誑是,為共為不定是,為諸梵志作,是魔所為作,為天人所得,為無上道以,為諸聲聞作,瑠璃為地作,黃金為繩作,為大寶故名,恒為諸佛得,除為王子作,為王子時作,光佛所為作,願為四眾與,皆為阿耨以,為化菩薩被,為火所燒被,我當為說與,無令為火被。何者為舍名?云何為失名?此舍已為被,必為取焚被,非為虗妄是,便為已得是,則為一切是,為度眾生以,為生老病被,不以為患作,我為眾生是,為諸眾生□,而為三界被,為說三乘與,則為所燒被,我今為汝與,為求羊鹿以,名為摩訶作,為一切眾是,為火所逼被,將為火害被,吾為汝等與,以為茵蓐作,能為救護以作,我為眾生與,為無有上是,為此等故以,為是等故以,貪欲為本是,為滅諦故□,名為解脫得,我為法王是,為欲利益以,則為見我是,為深智說與,亦勿為說與。又復為人被,為諸童子被,為諸小虫被,若得為人作二,為人所使被,以為衣服作,乃可為說十與,為一切智以作,汝當為說□。
○信解品
何為見捉得?為子名所是,名之為兒作,便為不異是。我等為子是,自以為足得作,不為分別作是。為諸菩薩與,佛則為我與,常為王者得。為除冀穢與,樂為鄙事作,為大菩薩與。但為菩薩與,而不為我與,自謂為足得。無漏無為作二,則為已得是。我等雖為與,能為下劣作,隨宜為說與,而為說法與。
○藥草喻品
為聽法故以,而為說法與,不即為說與,甚為希有是,則為永失作,隨力為說與,為諸眾生與,我為如來是,我為世尊是,為大眾說與,常為大眾與,恒為一切與,如為一人與,名為大樹作,今為汝等與。
○化城喻品
磨以為墨作。盡末為塵作二。悉以為墨作。塵為一劫作。先為彼佛與。為供養佛以二。為度眾生以。為得最大當。願為世間與。與分別顯與。為諸梵眾與四。為大得天是四。為佛出世是四。為眾生作與。為眾生之作。為世間眼作。而為沙彌作。為我等說與。為阿耨多以二。為四部眾與。甚為希有是。以為眷屬作。為沙彌時作。為說是經與。為是等故與。為止息耳以。今為汝等與。為止息故以二。為說汝等與。為覺悟群以。為宣種種與。為無量億與。曾亦為汝與。為一切導作。為息說涅與二。為說真實□。今為汝等與。為佛一切作以。
○五百弟子品
所為希有作。而為說法與最為第一得。為淨佛土以二示為第一得。為一佛土作。七寶為地作。為求無上以名為寶明作。是等為僧作。得成為佛當號為普明作。當為宣說與小智為足作。為衣食故以便以為足作是。何為衣食以甚為癡也是。為菩薩時作得少為足作是。而汝謂為是自以為足作。少便為足作乃為真滅是。
○人記品
等為一切是,常為侍者作,瑠璃為地作,佛為十方得,方便為侍作,常為諸佛與,亦為此佛與,為太子時作,羅睺為長作,受法為法名,皆為其長作,現為我長,名為實相作。
○法師品
竊為一人與,廣為人說與,則為如來得。二最為難信是,為他人說 則為以衣得被作,又為他方得而為開示, 當知是為名。二欲為四眾與,應為四眾與,為諸菩薩與,為其集聽作,我還為說與,廣為分別與,慈悲為室作,法空為座作,處此為說與,為眾生說與,為之作衛與,爾時為現與,為說今通與,為四眾說與,為作聽法與。
○寶塔品
以為嚴飾作。為大眾說與。為聽是經以。為作證明與。為聽法華以。頗梨為地作。以為莊嚴作。為眾說法與。瑠璃為地作二。黃為為繩作。以為侍者作。為莊莊嚴作。通為一佛作。為諸佛當以與。為聽是經以。尚為法來與。不勤為法與。為坐諸佛以。則為供養是。為是經故以。則為見我當。此為難事是。未足為難是。亦未為難是。為眾演說與。是則為難是六。為人演說與。我為佛道作。則為疾得是。
○提婆品
為欲滿足以。為於法故以二。誰能為我與。當為宣說與。而為牀座作。為求大法以。為我解說與。當為奴僕作。當為汝說與。為諸眾生與。不為己身以。為大國王作。故為汝說與。廣為眾生與。為眾生故以。普為十方。普為時會與。
○安樂行品
甚為難有是。能為眾生與。則為說法與。而為說法與二。以為親厚作二。若為女人與。乃至為法與。為聞佛道以。為利殺害以。為女說法與。是則名為作二。有為無為作二。為諸國王與。而為解說與。隨問為說與。和顏為說與。不為多說與。則為大失是二。常為比丘得。為聽法故以。常為法故與。為說諸經與。而不為說與。為大法王是。最為甚深是。為說此法與。能為難事作。為諸法王是。為是眾生與是。末後乃為與。此經為尊是。為汝等說以為給使作。佛為四眾與。而為供養作。即為授記與。聞法為人與。為四眾說與。
○壽量品
彌勒為首作,末為微塵作,盡以為塵作,為是人記,皆為度脫以,為度眾生以二,為毒所中被,為眾生故與,為說無上與,不為現身與,乃出為說與,時為此眾與,為說佛難與,為治狂子與,亦為世人是,為凡夫顛與,為說種種與。
○分別功德品
為阿耨多以與,為此所輕被福,為如此得,則為見佛是,是為深信是,則為頂戴是,不須為我與,為已起塔是,為已於無是,則為起立是,為他人說與,又為他人與,則為具足是,為已如上是,隨順為解與,無漏無為作。
○藥王品
七寶為臺作,以為供養作,佛為一切與,即為其父與。栴檀為𧂐作,海為第一是,最為深大是,山為第一是,最為其上是,最為第一是三,最為照明是,最為其尊是,佛為第一是,亦為第一是,菩薩為第是,為諸法王是。不復為貪被,不為嗔恚被,不為憍慢被,為他人說與,則為閻浮是作。
○妙音品
為無量無以而為說法與五,檀金為莖作二,白銀為葉作二,金剛為鬚作二,以為其臺作二,願為我等與,當為汝等與,能為供養以,為諸眾生與二,變為女身作,而為現形與。
第五通申作意者,謂此門通釋五門大旨,恐類古人只定訓作被二音,不體餘之訓釋,顯示後來未覺者,知訓釋之由,定佛語之要,九義、三義、一乘、五乘須明,將曉喻法之體故云爾。
妙法蓮華經為為二章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