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佛頂首楞嚴經玄義卷第四
大章第五明教相者。教者聖人被下之言。相者分別異同也。釋迦如來所說一代時教。適時而進。大小偏圓各有區分。天台智者大師以五時八教而判釋之。昭如日星麗天。靡不覽而可別。但智者之時此經未至。雖嘗企仰。終不獲瞻。後代諸師既無憑據。故阡陌縱橫莫之攸當。良由經文互指似非一時而生起有由。又如一席以故說者。收前則失其後。收後則失其前。時味之迷其來久矣。有宋栢庭法師者。法智之雲孫台宗之哲匠也。善秉天台判教通軌。而以此經大歸之於方等。故曰謹按一家判攝規矩凡為五時。而有通別。別則據其部類。通則言其說時。又有互徧之義(云云)。但非四時所攝悉得。以方等通收故。收經長攝法廣唯此時爾。此經既不專餘四時部類。謂屬方等則無餘論也。此論誠為釋經檃括判教指南。惜乎其言不廣。不能盡破學人封執。矧復近代義學。急於疏經。時味之要皆置而弗論。間有一二舉其大節。則又莫不習於孤山吳興味同醍醐之說。故使栢庭一定之旨翻為時隱。天台通別之判舉世蔑聞。此無異乎佛法[A1]已滅。深可嘅[A2]已。百松先師。覩斯滅裂。忍俊不禁。因取栢庭之意擴充其說裁為百問以詰諸方。務令即問端以求答意。因答處以見旨歸。其為定楞嚴天食之時決非亭午。闢法華象由之路迥絕兔蹤。實此數千言得矣。今因釋次秉而用之。凡遇事則加之以箋註。每問下敢申之以答詞。庶使時味易於發明判攝有所祖述云。
○百問總序[A3]已下。先問五章。次辨時味。後明八教諸門四悉本迹。終推機應以盡疑情。惟時味之中。一往一復。欲明此經的在何時。八教之中而審地位。蓋位不離教故。
○先問五章
問天台智者大師。凡釋經題。須約五重玄義。初明名者。欲令行者因筌得魚尋名顯體。體既得於名下。名為體之先導。則知明名不可闕也。不知此經以何為名。昔孤山印海以人法為名。是耶非耶。若舍此兩名別有名稱。請指其要。
答今亦以人法為名。但人法所以與彼大異。[A4]已如前釋。
問經名有七。此經之名當何名耶。
【註】經名有七者。經名甚多。天台立七種通名收盡。謂單三複三并具足一。單三者。單人。如阿彌陀經等。單法。如大般涅槃經等。單譬。如梵網經等。複三者。人法。如文殊問般若經等。法譬。如玅法蓮華經等。人譬。如如來師子吼經等。具足一者。謂人法譬。如勝鬘師子吼一乘大方便方廣經等。
答今經乃複三中人法為名也。
問經名有通有別有教有行有理。此題何通何別何教行理耶。
答經之一字是通名。大佛等十九字是別目。若約一化教行理以明通別者。通則經之一字。別則有七。從此七種。立名不同即教別。同名為經即教通。為行不同從一乃至無量即行別。同會常樂我淨即行通。理雖無名。將門名理。理隨於門四四十六即名理別。門隨於理即名理通(觀經疏)若約一題以明通別者。了義屬教。密因萬行修證屬行。大佛頂如來諸菩薩屬理。首楞嚴通教行理。此三皆別。以對經字即是三通。通別之意任運而有。此教行理即是三德。所謂教是般若。智在說故。行是解脫。用從緣故。理屬法身。是所顯故。若就諸字互具說者。大即法身。佛即般若。頂即解脫。如來者。小般若云。無所從來亦無所去故名如來。此法身如來也。轉法輪論云。第一義諦名如正覺名來。此報身如來也。成實論云。乘如實道來成正覺。此應身如來也。密因者。奢摩他般若德也。三摩解脫德也。禪那法身德也。以全修在性故。修證者。修此三德證此三德也。諸菩薩者。以三般若上求佛道。三慈悲下化眾生也。萬行者。天然之理名為天行。即法身德。有三摩提具足萬行。即般若德。低頭合掌彈指散華。即解脫德。了義者。總說此三也。首楞嚴者。所謂教行理三悉號楞嚴也。天台云。當知即一達三。即三達一。一中解無量。無量中解一。於一字尚達無量。況諸字。況一題。況一經一切經耶。此經題目其義善成。
問所言尋名者意在忘名。忘名者意在得體。未審此經以何為體。昔人以常住真心為體。又以禪那顯理為體。又以空如來藏為體。其所立體同耶異耶。經之體者。猶眾星之環北辰萬流之宗東海。今體罔辨歸者何從。
答禪那顯理者。即經云。我以不滅不生合如來藏而如來藏惟玅覺明圓照法界也。既云不滅不生。又云合如來藏。則三師所立之體。名雖有異義乃攸同。但禪那顯理通而不的。空如來藏漫而寡要。惟孤山常住真心名義俱正。故承用之。
問古師以圓通玅定為宗。亦以甄別真妄為宗。有以首楞大定為宗。宗之所長未知孰是。
答二師所立俱得其旨。若分別較計則圓通為長。然今乃以佛之知見為宗。[A5]已如前說。其甄別真妄自是經用。以之為宗亦甚失旨。
問此經宗體為相即不相即耶。相即不相即大師[A6]已破。今經宗體又何為耶。
問普賢觀經云。大乘因者諸法實相是。大乘果者諸法實相是。實相因果不異而異故有宗。不一而一故有體。如斯宗體不定一異。倘屬此經為何定耶。
答今經云。若因地以生滅心為本修因而求佛乘不生不滅之果無有是處。不生不滅即常住。常住即實相。因果皆須常住。即此經不異而異故有宗。常住不離因果。即此經不一而一故有體也。
問此經舊以返妄歸真為用。有以廣破性惡為用。或以破疑生信為用。此等用別。義何所從。
【註】性惡即性計也。性計有四。謂自他共無因。中論云。諸法不自生。亦不從他生。不共不無因。是故說無生。
答今以破妄知見顯真知見為力用。則廣破性惡攝得在中。餘如前釋。
問所言用者力用也。力有擲象樹倒之別。用有徹鼓不徹之異。此經之用。擲象耶。樹倒耶。徹鼓耶。不徹鼓耶。
【註】擲象等者。佛本行經捔力爭婚品云。悉達調達及諸王子。爭婚瞿夷。種種捔力。瞿夷爾時在高樓上觀其捔試。是諸王子彎常人弓或滿不滿。一切諸弓皆悉不任悉達所彎。淨飯王曰。汝祖王廟中有輪王弓堪任汝彎。悉達得之。滿彎此弓。箭勢一發貫七鐵鼓。箭之餘勢仍至水輪。乃至斫樹。諸王子斫或一或二隨斫隨倒。悉達一刀斫過七樹而樹不倒。乃至擲象等(云云)。荊溪云。此並用中示為凡力。未關聖力。力中之大不過悉達。故智者借喻法華力用。昔三教及近成力用如諸王子。
答徹鼓等法華力用也。不徹等餘經力用也。今經圓力。若對法華迹門佛之知見。一往似同。再研有異。如法華佛之知見所究盡十界十如權實之法。與今經不滅不生合如來藏十界三諦是同。但彼十界皆究竟顯。此經十界顯而猶覆。何者。蓋十界之中。惟二乘保果牙焦種敗心極難轉。法華則直會其權當體是實。故云汝等所行是菩薩道。二乘亦領悟云。我等今者真是聲聞以佛道聲令一切聞。我等今者真阿羅漢普於其中應受供養。今經則斥之云。皆由不知二種根本錯亂修習。乃至別成聲聞緣覺。又云。汝先厭離聲聞緣覺發心勤求正道(云云)。並無一言同法華會權之意。雖云令汝定性聲聞回向上乘阿羅漢等皆獲一乘寂滅場地。然但云獲而[A7]已矣。未曾說言當體即是。此則與法華同而復異。若望法華本門開迹顯本。而如來久遠本果。此經未甞見一言道及。普會之眾亦未甞想見。此則與法華永異。將擇其一分與迹門同者。則此經亦有徹鼓等力。其不同處但是凡弓數百步力耳。
問或以醍醐為教相。或以生酥為教相。為用生酥耶為用醍醐耶。
答應以生酥為教相。
○次辨時味
此中一往一復。欲明此經的在何時故問此經說何時教何味。若時味不知則前後紊亂。前後若亂則理義盡差深淺莫辨矣。從而釋之者。得不以深作淺以淺作深乎。若然則調御化儀幾乎昧矣。而曰不必究明時之與味。可乎。
問此經。孤山等諸師判入法華涅槃之間。唯環師判入般若之後。又有判歸方等。并不一時。未知孰當。
【註】孤山云。此經以上妙醍醐為教相。唯被圓機。開權顯實與法華無殊。扶律談常與涅槃不異。吳興云。今經所談唯一圓教。以明如來藏故非前藏通。中間無諸委曲相故非別教。環師云。楞嚴即般若法中大乘終極之教。良由般若慧學方盛定力未全。溺於多聞失於正受。於是示楞嚴大定資般若深慧。既定慧均學。解行兩全。而究竟於一乘之道。此楞嚴之所以作也。究夫三經大旨無非大事因緣。而必獲般若發明。次由楞嚴修證。終至法華印可。然後盡諸能事。判歸方等者。乃神智印海栢庭師也。栢庭如前所引。神智後當引之。不一時。亦二師。一神智。二長水。下亦當引。
答今以判歸方等為當。
問若在法華涅槃之間。則味同醍醐。時同當午。味既同。云何容有未全道力之餘味乎。時既同。云何容有不知真際之側影乎。
問法華云。我今無復疑。此經云。若此發明不是心者我乃無心同諸土水。我實驚怖。兼此大眾無不疑惑。若謂同味。云何法華無疑此又驚疑耶。
問法華云。安住於佛道。此經云。為彼所轉溺於婬舍。若謂同味。云何法華安住而於此經轉溺耶。
問法華化城之人既到寶所。彼經云。既知是息[A8]已引入於佛慧。此經云。於是阿難及諸大眾觀佛菩提猶如有人明了其家所歸道路。此經菩提豈非法華佛慧乎。菩提佛慧既同寶所。其家何別。云何法華[A9]已到此方識路耶。
問法華窮子既領寶藏。彼經云。我本無心有所希求今此寶藏自然而至。此經云。發心勤求無上菩提。若謂同味。云何法華早[A10]已領藏此經方勤求而未得耶。
答誠如所問。不屬醍醐。
問若謂阿難是權。不妨此語。如吳興岳師云。大權引物唯變是宜。且法華既稱開權顯實會權歸實廢權立實。云何阿難之權而不開會廢乎。
問阿難在法華[A11]已蒙授記作佛。并得法性覺自在三昧。世尊開權云。我與阿難空王佛所同時發心。阿難即時憶念過去無量千萬億諸佛法藏通達無礙如今所聞。來至此經反云。不知身心本不相代。失我本心雖身出家心不入道。豈有開顯自覺之後又生迷哉。
問若謂阿難在實後施權。妙玄云。華開蓮現華落蓮成。華開喻開權。蓮現喻顯實。華落喻廢權。蓮成喻立實。由此觀之。則知華落之後而不再敷華。豈有開權之後而又施權者乎。
答俱無是理。
問若謂阿難必欲施權。何不施在法華以前。待法華開顯耶。
問若謂法華之後見有楞嚴機興故阿難權施方便接引此一類機。且施權引物貴生物信。故空拳楊葉能止兒啼。若阿難者。未得開權之時。而法華會機莫不顒望。既得開顯之後。而人天之眾無不欣知。今又實後施權示墮婬室。必將取信於誰人哉。
問若謂楞嚴經前有法華機熟故先開廢。則法華招開廢不了之咎。何則。教既開前而不開後故也。彼經云。諸求三乘人若有疑悔者佛當為除斷令盡無有餘。如此開前四味麤令成一乘妙。云何獨存此經一人哉。
問法華云。若眾生住於二地如來爾時即便為說汝等所作未辦。乃至云。當觀察籌量所得涅槃非真實也。若楞嚴經前先出此言而收法華[A12]已熟之機。法華之後未熟之者又云何耶。豈再說法華而收之乎。不然則法華有不了之咎。若然則法華有重繁之過。兩楹無措。謂楞嚴同於法華可乎。
問法華乃純一無雜獨得妙名。如云。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無二亦無三。正直捨方便但說無上道。但為菩薩不為小乘。此經阿難隨聞獲證四果三果等。豈是惟有一乘法無二亦無三但為菩薩不為小乘乎。七徵八辨委曲搜揚。豈是正直捨方便但說無上道乎。二十五聖各陳圓通。大小有殊偏圓成異。豈是純一無雜獨得妙名乎。
答誠如所諭。不同法華。
問法華歎教。大如海。高如山。圓如月。照如日。自在如梵王。極如佛。若以此經同乎法華。何處齊其歎耶。
答此經教相。若與法華相並。其中有齊有劣。何者。如法華歎教大如海。妙玄云。海是坎德。萬流歸故。同一醎故。法華亦爾。佛所證得萬善同歸同乘佛乘。江河川流無此大德。餘經亦爾。故法華最大也。(文)若論此經陰入處界本如來藏之圓。同法華諸法實相之圓。是則亦齊其歎。但有呵斥聲聞狹劣等語。終不如法華汝等所行是菩薩道萬善同歸同乘佛乘萬流歸海同一醎味。然則是經之海小海而[A13]已。江河雖歸猶未能盡夫百川也。次高如山者。妙玄云。山王最高。四寶所成故。純諸天居故。法華亦爾。住四味教之頂。離四誹謗。開示悟入純一根一緣同一道味。鈍是菩薩無聲聞弟子故。(文)若論此經得陀羅尼入佛知見。同彼開示悟入。則亦齊四寶所成之歎。但經有摩登慶喜初果而之三果阿那而之羅漢。終不如法華純一根緣同一道味純是菩薩無聲聞弟子及在四味教相之頂。然則是經之山亦寶山也。但不得迥居極頂純是諸天。秪在山之下停及乎山半。雖有四天之所居猶夾夜叉之在下也。(住世因本經云。須彌山下別有三級。皆七重墻院。夜叉所居)第三圓如月者。妙玄云。月能虧盈故。月漸圓故。法華亦爾。同體權實故。會漸入頓故。燈炬星月與闇共居。譬諸經存二乘道果與小並立。(文)若論此經有不滅不生合如來藏十界同體權實。則亦齊月能虧盈之歎。但猶存二乘道果。終不如法華會漸歸頓不與闇俱。然則是經之月弦月也。非望月也。雖非燈炬羣星之可比。豈能不與小闇並立哉。第四照如日者。妙玄云。日能破闇故。法華破化城除草菴故。又日映奪星月令不現故。法華拂迹除方便故。(文)夫二乘人也。化城草菴所居之處也。若但廢人不廢其處。則使先者雖去而後者還來。廝下繩繩何時能[A14]已。故法華破則俱破。所謂蕩化城之執教廢草菴之滯情。開方便之權門示真實之玅理。會眾善之小行歸廣大之一乘。上中下根皆與記莂。今經雖有定性聲聞皆獲一乘寂滅場地之語。但云令汝會中獲之而[A15]已。尚不廢人。矧能廢教。及乎隨聞獲證。經敘猶是小乘。此正方等之中過是[A16]已後心相體信入出無難然其所止猶在本處。豈同法華執教滯情一切俱破直指聲聞是我親子同年而語哉。然則是經之日被蝕初醒之日也。僅得一分還光猶是朦朧恍忽。是時星月雖不爭輝而乍有乍無。起滅還如熠燿。豈所謂皜日當天暎奪諸明者乎。第五自在如梵王者。玅句云。輪王號令止齊四天。帝釋號令齊三十三天。梵王號令總上冠下。譬餘經說三諦三昧各不相收不得自在。此經所說以實相入真決了聲聞法是諸經之王。實相入俗一切治生產業不相違背。實相入中諸法無非佛法。(文)若論此經陰入處界本如來藏。則亦同實相入中諸法無非佛法而得自在。但不能決了聲聞法是諸經之王。及不言治生產業不相違背。猶未得實相入真入俗而得自在。雖有我以不滅不生合如來藏十界俱非俱即俱非破立之文。然是佛於三諦自得自在。終不能開顯決了令一切人皆得自在也。然則是經之王摩醯首羅王也。雖得報勝居無色界頂為王。終不如梵王居大千之中以統御上下為王也。第六極如佛者。妙句云。此明果第一也。餘經明果近於寂場。此經明果遠指無量劫前本地。故最第一。(文)今經。佛告阿難既云汝我同氣情均天倫。以此而推。亦是寂場近得之果。非寂光無量劫前久遠久遠之果。然則法華能喻之佛等妙究竟佛也。是經能喻之佛十向分真佛也。容貌心行雖同。分極猶差兩間矣。
問波斯匿王請佛營齋時當自恣。二卷問難猶有匿王。洎談七趣乃云琉璃廢父墜海而終。可見匿王父子不預法華。何謂此經與法華同味耶。
【註】波斯匿王琉璃父也。廢父緣起出琉璃王經。言匿王不預法華者。蓋波斯匿王與佛同庚。二卷中云。我今六十又過于二。至第七卷。乃云琉璃廢父墜海而終。約經定日。則匿王父子崩于是年寒際。而世尊說法華時。年登七旬有二。則匿王[A17]已逝十載于茲。固不預于法華矣。是經既有匿王問答。孰謂同於法華乎。
答誠如所顯。不同法華。
問若見是經有是名妙蓮華之句而謂同味。則阿含經等亦有妙蓮華之稱。豈將小小純麤而並法華純玅乎。
答名同義異。此例固然。借使名義俱同。今以文通義通收之。亦不屬於法華也。
問若見此經有最後開示之句故置法華之後者。且涅槃之後方稱最後。何不置耶。
【註】經稱最後者。乃楞嚴一經之最後。非如來一化之最後也。縱令即是。亦不必置於法華之後。以涅槃之後方稱最後故。
問若謂此經與涅槃同味。經中何無唱滅之文。若在涅槃之前故無唱滅者。法華唱滅後文應置楞嚴之後。楞嚴一經應在法華流通之前。如斯倒置。若曰不可。云何同味。
答誠如所破。不同法華。
問楞嚴一經自夏徂冬。法華涅槃共乎八載。法華說竟即便唱滅。說涅槃經纔一日半夜。可見事甚急而時甚迫。寧將欵欵楞嚴插于迫時之間哉。
【註】言楞嚴一經自夏徂冬者。此無文證。蓋是大約今經文秪十卷。欵欵而宣數月足矣。經始既值休夏自恣。不亦徂於是冬乎。
問因果經云。佛與波斯匿王同日而生。今經云。我今六十又過于二。若除阿含十二方等八年三十成道。時當般若第十二年方說此經。何謂與法華同味耶。
【註】若以此說而定。則似判入般若為當。但此經說非一時。終難以片言隻義而限。故有下文之破矣。
答誠如所定。不同法華。
問若謂此經同於熟酥。般若轉教不生一念愛樂之心。且云。但為菩薩說其實事而不為我說斯真要。此經發心勤求無上菩提。乃大人光用。豈與失明嬰兒同年而語哉。
問般若領知家業而無希取一飡之意。豈同此經疑惑銷除心悟實相者乎。
問般若所止猶在本處。豈獲一乘寂滅場地乎。
問般若方不夭傷慧命。豈不歷僧祇而獲法身乎。
問般若菩薩遊戲神通淨佛國土。聲聞不生一念愛樂。豈比應身無量度脫眾生者乎。
答方等四教並談般若。帶通別二正說圓教。此經發心勤求無上菩提乃方等四教中之一圓。般若不生愛樂乃第四時之一偏耳。
問若謂此經在般若後故不妨如是等語。所謂因般若但慧。次立楞嚴大定。至於法華印可授記。且經云。恨無始來一向多聞未全道力。若如所判。則抑般若以為小慧矣。豈般若果小慧乎。
答般若佛母。諸佛由生。非小慧之足比也。
問夫如來說般若之意者。蓋為二乘於阿含方等先[A18]已得定。但執小保果住而不進。故以般若空慧之水淘之汰之俾定慧均等。至於法華易為開顯。今抑之以為但慧。則使般若全無所以也。此云何通。
問如來化物。舉必有則。所謂先以定動次以智拔。若謂般若但慧之後方立楞嚴大定。且阿含方等二十年間。如來何所作為。二乘何所利益耶。
答誠如所諭。非般若後也。
問此經若是般若慧後之定。則在法華般若兩者之間。今當攝歸何際。若法華味同醍醐。若般若時同禺中。兩難所屬教部何歸。為兩楹其歸耶。
答歸後則礙同法華。歸前則礙同般若。兩楹其歸固無此理。
問此經不屬兩際。則五時之外須添一時。五味之中更加一味。別何目名耶。天台四教。龍樹二輪。皆無是例。此如何歸。
答誠無是例。教部難歸。
問若歸般若邊際。般若結經自有仁王般若。仁王之後又有楞嚴稱為結經可乎。
【註】仁王般若為結經者。仁王經云。如來成道二十九年[A19]已為我說摩訶般若。故知仁王在大品般若後。說仁王經[A20]已即說無量義經以為法華弄引。故今家指仁王以結般若。
答固無此理。
問此經若在方等。文云。心悟實相回向上乘。豈與焦穀敗種同耶。
答若收後歸前。則心悟實相等文自在法華。若當時明義。則回向上乘之言是方等四教中之圓義也。
問此經應身無量度脫眾生。豈與見不思議自鄙無分同耶。
【註】淨名經云。摩訶迦葉聞維摩詰說菩薩芥納須彌無所增減海入毛孔不嬈魚鱉等不思議解脫法門。歎未曾有。謂舍利弗言。譬如有人於盲者前現眾色像非彼所見。一切聲聞聞是不可思議解脫法門不能解了為若此也。智者聞是其誰不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我等何為永絕其根。於此大乘[A21]已如敗種。一切聲聞聞是不可思議解脫法門皆應號泣。聲震三千大千世界。
答應身無量。義通大小。若小乘應身。如目連神通第一。亦能化一身作無量身。應供於天上人間此方他界。雖不能稱機說法。亦非一向不能依教利生。此約方等當分說也。若大乘。不思議化彌滿法界。一音演唱羣情等悅。則是經家約後分之義而敘矣。
問此經不歷僧祇獲法身。豈與三生六十劫同耶。
【註】三生六十劫者。㭊玄明二乘修行云。聲聞利者三生。鈍者六十劫。支佛利者四生。鈍者百劫。
答今經頓獲法身。或方等中圓。或法華中義。分別準前。
問此經開示無生法身之理。豈與乞乳資身受殃崛維摩之所譏嫌耶。
【註】維摩經云。昔時世尊身有小疾當用牛乳。阿難即持鉢。詣大婆羅門家門下立。時維摩詰來謂阿難言。唯阿難。何為晨朝持鉢在此。阿難言。居士。世尊身有小疾當用牛乳故來至此。維摩詰言。止止莫作是言。如來身者金剛之體。諸惡[A22]已斷。眾善普會。當有何疾。當有何惱。默往阿難。勿謗如來。莫使異人聞此麤言。無令大威德諸天及他方淨土諸來菩薩得聞斯語。(云云)。時阿難心懷慙愧。而作是念。得無近佛而謬聽耶。即聞空中聲曰阿難。如居士言。但為佛出五濁惡世。現行斯事度脫眾生。行矣阿難。取乳勿慙。即時阿難復詣取乳。殃崛譏呵詞意大同。茲不繁引。
答乞乳受呵乃方等中追敘阿含時事。正使在於方等。今經開示無生法身之理。說在後時。亦無妨也。
問此經有宣妙蓮華發菩提心入遍知海。若祖王弓滿洞地水輪。豈與凡弓數百步而較耶。
答若約後分言之。此義自屬法華。若約當分言之。則方等中圓。與法華不異。亦無妨是名妙蓮華之語而褒美之。況所引者。乃持地追敘往生之事。且非釋迦所宣妙法蓮華。古師以此言而局是經。不亦昧哉。
問經指楞伽山上破外自然。明知不屬方等。何同時耶。
【註】楞伽破外。正是方等之經。問謂今經既追指方等中事。須別在一時。故曰不屬方等。
答此正前分之語。而此經說在方等後時。追指前說。故無所妨。
問或不一時教部何收。收前則失其後。收後則失其前。前後收經為有例耶為無例耶。無則且置。有如何收。
答經既前後互指所說。的非一時。天台判攝通軌收經不無其例。如四明祖師光明玄記云。以凡判教有前後分。前分有次。後分不定。後雖不定須攝歸前。今經前分有次。後分不定。攝歸方等無容置喙矣。
問若不一時。何故經文連貫生起都無間斷耶。
問既不一時。何無追敘昔事乃成一席之說。況與摩登伽經所敘無別耶。
答此乃結集經者要成部類庠序次第生起有由參入後事。故連環不絕似乎一席。故報恩經優波離問佛曰。佛云何一切說。為應時適會隨宜說耶。為當部黨相從說耶。答佛隨物適時說一切法。後諸弟子結集法藏以類撰之。
問若非不一時經有知呵。非彈偏意耶。經有空藏等文。非淘汰意耶。經有回向上乘。非會歸意耶。
答由此而知。正顯說不一時。
問若不在方等。阿難示墮婬室。啟請楞嚴大定。執心在內在外。局見在面在眼。小大同譚。攝屬何耶。
答約此前分。而判正屬方等。
問圓師云。縱異阿含豈殊方等。意謂此經味同醍醐不屬方等。且醍醐之圓豈殊方等之圓耶。不亦迷法華純一無雜之旨乎。
【註】圓師釋四卷中摩登婬息得阿那含云。此經惟圓。登伽所以證小者。以接引小乘故重施小而皆解圓。今云那含。即圓教相似位也。登伽實行乃證那含。阿難權人示居初果。若以登伽惟作小釋者。則使此經全同阿含。縱異阿含豈異方等。
問玄文云。藏通別圓之圓義遍三時。三時之圓即同第五。與法華無二無別更不須開。若謂第五之圓不同方等者。不亦違背祖教乎。
問若以此經之圓不與方等圓同。方等云。譬如日照平地影臨萬水。逐器方圓隨波動靜。示一佛土令淨穢不同。示現一身巨細各異。一音說法隨類各解。此等語言不成偏劣耶。
答誠如所破。
問若不在般若。匿王同佛六十二歲。數齊般若。豈定法不定年乎。
答若約年定法則應屬般若。今為不專般若空慧部類。故攝後向前而判歸方等矣。
問若不在法華。經有修菩薩乘入佛知見心悟實相等文。如何會通。
答若約後分則文屬法華。若約當分則方等中圓。即第五時圓也。
問判教既約五時。五時通別。此教何收。
【註】妙玄云。夫五時半滿。論別別有齊限。論通通於初後。若華嚴頓乳。別但在初。通則至後。故無量義云。次說般若。歷劫脩行。華嚴海空。法華會入佛慧。即是通至二經。
(釋籤云。二經者。謂般若法華。以般若亦得名華嚴故。法華佛慧。不殊初故)又像法決疑經云。今日坐中無央數眾各見不同。或見如來入涅槃。或見如來住世一劫若減一劫若無量劫。或見如來丈六之身。或見小身。或見大身。或見報身蓮華藏世界海為千百億釋迦牟尼佛說心地法門。或見法身同於虗空無有分別無相無礙遍同法界。或見此處山林土地沙。或見七寶。或見此處乃是三世諸佛所行之處。或見此處即是不可思議諸佛境界真實之法(釋籤云。彼經既有住世無量劫之言。又見報身蓮華藏海說心地法門等。故知華嚴至涅槃後。以彼像法決疑結涅槃故)夫日出初照高山。日若垂沒亦應餘輝峻嶺。故蓮華藏海。通至涅槃之後。況前教耶。
○若修多羅半酪之教。別論在第二時。通論亦至於後。何者。如迦留陀夷於法華中面得受記。後入聚落被害作結戒緣起。又如身子法華請主。後入滅。均提持三衣至佛問(云云)豈非三藏至後耶。(釋籤云。二人雖於法華得記。此後猶作三藏結戒之緣。故知三藏至後)釋論云。從初鹿苑至涅槃夜。所說戒定慧。結為修多羅等藏。當知三藏通至於後。
○若方等教半滿相對。是生蘇教。別論是第三時。通論亦至於後。何者。陀羅尼云。先於王舍城授諸聲聞記。今復於舍衛國祇陀林中。復授聲聞記。昔於波羅奈授聲聞記。身子云。世尊不虗所言真實故能第二第三授我等記。(釋籤云。言此經至法華後者即指王城授記。同于法華舍衛國記。即指方等在法華後)故知方等在法華後。
○般若帶半論滿。是熟蘇教。別論在第四時。通論亦至初後。何者。從初得道夜至泥洹夜常說般若。又釋論云。須菩提問畢定不畢定。當知般若亦至於後。(釋論云。大論三十九先舉經云。須菩提白佛言。世尊。菩薩摩訶薩。為畢定為不畢定。佛言畢定非不畢定。須菩提言。為何處畢定。佛言。非二乘道中。須菩提復問。為初心菩薩。為後心菩薩。佛言。初心及跋致皆悉畢定。須菩提於法華中[A23]已聞菩薩得記。故[A24]已畢定。今復更問。故知須菩提更為未入者問。故知法華之後更說般若明矣。般若不殊故。結集者同為一部)。
○若涅槃滿教。別論在第五時。通論亦至於初。何者。釋論云。從初發心常觀涅槃行道。前來諸教豈無發心菩薩觀涅槃耶。大經云。我坐道場菩提樹下初成正覺。爾時無量阿僧祇恒河沙世界諸菩薩。亦曾問我是甚深義。然其所問句義功德亦皆如是等無有異。如是問者則能利益無量眾生。此則通至於前。
○若法華。顯露邊論不見在前。祕密邊論理無障礙。故身子云。我昔從佛聞如是法。見諸菩薩受記作佛。豈非證昔通記之文。(釋籤云。通記者。昔日授記。佛意不壅。小乘情隔自。無希取。況約祕密[A25]已記二乘。據斯以論。通至鹿苑)。
答古師所謂收通歸別也。
問結經須約文通義通攝歸時味。此經文何通義何通。文何歸義何歸耶。
答北峰本無師云。文通義通者。如後分華嚴及方等陀羅尼之流。乃結集經家收通歸別。皆文通也。若義通者。如般若明華嚴海空。與夫蓮華藏海。通至涅槃之後。此於他部明華嚴義。不必結歸本部。今楞嚴經。前分有次。後分不次。收歸方等似合其宜。如先達所謂。一代教中除華嚴般若法華涅槃別部帙外。凡所說小乘皆收歸鹿苑。凡所說大乘皆收歸方等。栢庭玄覽云。但非四時所攝悉得以方等通收之。此經既不專餘四時部類。謂屬方等則無餘論也。雖經有定性聲聞皆獲一乘寂滅場地之言。但云令汝會中而[A26]已。固不與法華同日而語。政使出於方等不妨以彈斥意密示與進。況時在其後說。亦無違。(文)此則經之前分正屬方等。是故云爾。若經有耶輸受記等文。應是後分經。乃結集家收通歸別結歸前文。此正通五時中。文通之類也。
問此經為全分耶。為有前後分耶。若有前後。何處為前。何處為後。若然者。以後歸前耶。以前歸後耶。
答此經有前後分。但所判不同。長水師乃以第八卷文殊問名[A27]已還判為前分。廣辨七趣去判為後分。神智師判前後分則不定指。謂經文有次第者前分也。互相指者後分也。結集者以後分明義。氣類若同向前集之。如金光明經是方等後分乃指般若。為[A28]己廣說空。若其然者。今經波斯匿王年六十二。又云。是名玅蓮華。定性聲聞及諸一切皆獲一乘寂滅場地。豈非亦是後分之經耶。今詳二說神智為當。
○後明八教諸門四悉本迹
此中寄明地位。蓋位不離教故。
問此經若是頓教所攝。經文何故從麤入細自淺而深。如七徵八辨五陰六入十八界等次第入藏耶。又如初果而之二果。阿那而之羅漢。此皆漸入之相。云何為頓。
答夫言頓者須分人法。若論此經所說之法則一向是頓。如經初發軫即云。一切眾生不知常住真心性淨明體。舉此一端餘可知矣。其陰入處界雖次第而宣。乃次第之漸非漸頓之漸。所謂說雖次第理非次第也。若論能入之人。先假七徵八辨。然後初果而之二果。阿那而之羅漢。似應判入漸教。然觀當機。最初即以奢摩他等而為請由。至於不歷僧祇頓獲法身。是亦不漸中漸入之漸。終非偏漸之漸也。
問此經若是漸教所攝。云何經有忽然狂歇頭非外得歇即菩提不從人得之文耶。
答以此而知。正屬於頓。
問若謂是漸。漸初耶漸中耶漸末耶。
【註】漸有二。一漸部。二漸教。頓亦如是。前問頓漸之漸漸教也。今言漸初等者漸部也。漸部有三。阿含為漸初。方等為漸中。般若為漸末。若方等四教並談般若。帶通別二正說圓教。則前之二三部教俱漸。後之圓教部雖在漸教實在頓。乃圓頓之頓也。
答是漸中。
問若漸初者。阿難在家屬十二年前。阿含第八年中方始出家。其年八歲。縱盡阿含止年十二。豈被摩登牽攝婬躬撫摩而毀戒體耶。由此推之。明知不屬漸初。寧有定法不定年乎。
答正由此說。不作漸初。
問若中末者[A29]已如方等般若所奪必。謂中末云。何會通。
答今經既屬方等故是漸中。然是漸部之漸。終非漸教之漸。會通之文[A30]已如前說。
問此經若是祕密教收。如或為此人說頓或為彼人說漸說不定。或為此人說漸或為彼人說頓說不定。說默相對互不相知方為祕密。今經之文何為祕密耶。
答此經是顯露非祕密。
問此經若是不定教收。此則如來不思議力。一音演說。隨類各解。能令眾生於漸說中得頓益。於頓說中得漸益。如是得益不同方為不定。今經乃云。是諸大眾得未曾有各各普獲金剛三昧。又云。如阿難輩習漏未除兼此大眾無不疑惑。如此同聞同解。何為不定。
答誠如所諭。非不定也。
問經有天龍八部有學二乘新學菩薩。其數凡有十恒河沙。皆遠塵離垢得法眼淨。惟性比丘尼別成羅漢。無量眾生發菩提心。如此聞同證異。是不定否。
答約證雖殊。約解恒一。故非不定。
問此經若屬藏教。文云。於菩提心未自在者。又云。修菩薩乘入佛知見。又如二十五聖之中有諸聲聞指稱鹿苑所證。此既追敘昔事。明知不屬三藏。何為攝耶。
答誠如所諭。不屬藏教。
問若非藏教。阿難不知心之內外目之所在。執眼能見。認賊為心。與藏胡別耶。
答此是大權引物入如來藏。從凡至聖深淺階差。文雖似藏。意非藏也。
問此經若屬通教。所謂通者通前藏教通後別圓。此經何處通前何處通後耶。
問此經若屬別教。所謂別者別前藏通別後圓教。此經何處別前何處別後耶。
答今經始末惟談圓義。通別兩教不能預此。
問此經若屬圓教。理宜飽飡王膳。云何經有不知寂常心性如人說食終不能飽之言耶。
答此是首卷之文。當機正為顯發圓義故。以不知寂常如人說食之問以為請由。若第三卷中不歷僧祇頓獲法身。方是當教中圓餉飡王膳也。
問凡立地位必依教為。此經地位依何教耶。
答依圓教也。
問依藏經有地等。依通非止十地。依別無明品多。依圓名字相濫。今經地位云何定耶。
答誠如所並。不屬前三。以義定圓。名則不濫。
問一家明位。以經論異文有借位之義。此經地位。借何教名名何教位耶。
答今經位名。三教俱借。借三教名名圓教位也。
問大品通教有乾慧地。今經圓教亦立乾慧。何耶。
答此正今經借通教位也。
問藏教加行有煖頂忍世第一位。今經列為圓教加行。何耶。
答此正今經借藏教位也。
問常途立位。等覺一生即入妙覺。今經等覺之後始獲金剛心中初乾慧地。何耶。
答此正今經借別教之位。如纓絡別位等覺性中有一人名金剛幢慧。是也。由此菩薩以大願力住壽百劫。脩千三昧。破最後微細無明。而今始獲故云金剛心中初乾慧地。
問如此位次參雜。為名同義異耶。為名同義同耶。
答雖借前教之位。是種種地皆以奢摩他中用諸如來毗婆舍那清淨脩證故。名雖乍同而義理逈異。
問四教各有四門。此經何教何門入道耶。若藏之四門。則門門皆見藏義。今經一一會歸藏性。豈藏門之義乎。
答今經乃依圓門入道。而三藏之藏蓋以經律論各含一切文理為義。比之如來藏性具足十界三諦霄壤相懸。又藏等諸門雖皆見藏。但是約三界生滅實有之有滅有歸無之空。而互論雙亦雙非以離斷常而[A31]已。今經會歸藏性乃祕藏之理。故空則十界三諦俱非。有則十界三諦俱即。雙亦雙非則十界三諦俱非破立。豈藏門之足較哉。
問若通之四門應見通義。云何遞遞生起世界眾生業果等事耶。
【註】通之四門應見通義者。通教入道門雖有四。要之通以幻化為主。故妙玄云。通以若業若果善惡等法乃至涅槃皆如幻化。譬鏡中像。雖無實性而有幻化頭等六分。是為有門。諸法既如幻化。幻化本自無實。無實故空。乃至涅槃亦如幻化。如鏡中像假有形色本不可得。是為空門。諸法既如幻故名為有。幻不可得故名為空。如鏡中像見而不可見不可見而見。是亦空亦有門。幻有尚不可得況復幻空而當可得。即是非空非有門。
答四教四門雖殊。莫不皆以因緣生法為所照境。故通之四門。皆歷若業若果善惡等法以明如幻之義。即今經世界眾生業果遞遞生起亦其事也。然所照之境雖同能照之觀則別。以今經所詮惟圓門故。雖有如幻三摩提及如幻等十種深喻之言。此是圓家妙體三止義言如幻也。
問若別之四門。經中止用一奢摩他。何耶。
【註】妙玄云。別教四門。所據決定妙有善色。不關於空。據畢竟空不關於有。乃至非空非有亦如是。(文)是故能入之觀三不相即。要須先空次假後中歷別而進。今經前後既止用一奢摩他。故非歷別義也。問經之前後亦有時言三摩。有時又雙舉云脩奢摩他毗婆舍那(云云)。至總結禪境又云禪那現境。何言前後止一奢摩他耶。答經之前後。雖有三名。皆是奢摩他中間出此義。[A32]已如釋密因中說。又言毗婆舍那者。所謂奢摩他中毗婆舍那也。故知雖有三名只是一義。蓋今經標心在於大定。以奢摩他屬於定故。
答誠如所難。非別門也。
問若圓之四門。云何聞大證小止得小果耶。
答今經聞大證小惟摩登慶喜二人。摩登既非當機且置不論。若慶喜所證。名雖在小義無不圓。蓋圓家斷惑亦約不次而次。所入因位比前三教亦不齊而齊。如初信斷見惑與初果齊。乃至七信斷思惑與四果齊。所謂同除四住此處為齊也。阿難既先是小乘。經家乃順其本習即以小果敘其圓證。況部在方等。借位宜然。若不爾者。則當機自敘不歷僧祇獲法身等語難以會通矣。
問四教之中。單約有等四門何門入道。有門不應一切俱非。空門不應一切皆是。雙亦雙非例此可推。其入道者是何門耶。
答經中所以一切俱非俱是等者由今經圓教四門等開。門門法界攝法無餘。故說空門非則四門俱非。說有門是則四門俱是。至於雙亦雙非莫不咸爾。蓋他經所說。乃以六凡為有。二乘為空。菩薩為雙非。佛界為雙亦。今經既云我以不滅不生合如來藏而如來藏妙明元心十界俱非。此即空則四門俱空也。又云。而如來藏元明心妙十界俱即。此即是則四門俱是也。又云。而如來藏妙明心元離即離非是即非即。此即四門俱離即離非以為雙非。四門俱是即非即以為雙亦也。然雖四門俱立。而入道之要。約義當依有門。有門即十界也。以四門皆不離十界而說故。故依有門所脩之觀。曾於釋名之中備明十乘觀法。皆是此義。是則經中或奢摩他或三摩或禪那皆須照此妙有。耳根圓通即其要焉。經云。一門超出妙莊嚴路。又云。但於一門深入彼六知根一時清淨。又云。我從耳門圓照三昧緣心自在。又云。此是微塵佛一路涅槃門。又云。十方薄伽梵一路涅槃門。皆此謂也。
問四門之中各有四悉。是何悉檀得益耶。若為人何處為善根未發耶。若世界何處為未種善根耶。若對治何處為未破惡耶。若第一義何處為[A33]已熟耶。
問四悉既稱利益聞者。此經何處是信戒進念而得開發謂為人耶。
問悉中既有世界。此經何處是歡喜讚用受行耶。
問貪恚愚癡豁爾氷消謂之對治。革凡成聖入法流水謂第一義。今經何文是耶。
答一經所說無非如來以四法遍施眾生。若隨聞獲益。其文蓋多。今且以一人言之。如阿難為登伽所攝。即未種善根也。七徵八辨正是為種善根。而阿難猶故種種迷執。即善根未發也。約陰入處界明如來藏廣破因緣自然正是破惡。而阿難猶執世諦以疑第一義諦。即惡未破也。如來更約如來藏性色真空以明七大非和不和。直使阿難情盡理窮。即是善根[A34]已熟也。及乎豁然大悟頓獲法身於如來前說偈讚佛。所謂歡喜讚用等四益一時頓得矣。此猶一往。若二往說。世界中非無為人等。乃至第一義中非無世界等。如如來藏者。第一義也。乃歷陰入處界種種差別而辨。此即世界也。莫不擬宜當機令生正念。即為人也。廣破因緣自然。即對治也。是故一經之中種種言說。若以意會。無非悉檀。
問既有四悉。必對五章。且為人何對耶。乃至第一義何對耶。
答妙玄云。世界悉檀對釋名。名該一部。世界亦冠於三。第一義對體最分明。為人對宗。宗論因果為人生善義同。對治對用。用破疑滯。與治病事齊。分別悉檀對於教相也。
○終推機應以盡疑情
問此經機應。為本耶。為迹耶。本經何不顯迹為久耶近耶。
答此經機應是迹非本。亦是近迹非久迹也。開迹顯本功在法華。今經方等未預其事。
問應者佛也。佛為弟子之師。今師之本為道樹[A35]已前之本。為道樹[A36]已後之本。前則無文所據。後則礙同法華。其本也何定乎。
【註】道樹菩提樹也。自世尊近迹言之。六年苦行[A37]已畢。于菩提樹下實智始滿。起道樹始施權智。今言道樹[A38]已後之本。即始證之實智也。若言道樹[A39]已前之本。此中仍有遠近。法華壽量品塵點塵點所喻之劫為遠本。道樹[A40]已前一節兩節去為近本。今云道樹[A41]已前之本。即壽量品中之遠本也。言前則無文可據後則礙同法華者。諸師既判此經同於法華。應是遠本。奈何無文可證。若云道樹[A42]已後之本。又與法華遠本有礙矣。
答若論說法華之佛即是今佛。法華既指遠本為本。今佛之本又豈異乎。但此經未經開顯。雖有遠本。敝而不言。隨情而說。猶是道樹[A43]已後之本。既有礙於法華。不同醍醐也明矣。
問機者二乘弟子也。今弟之本為未入權實二智[A44]已前之本。為入實甚久。亦先解行權之本。先解行權若未開顯。雖本而不敢言。今經既無開顯。何謂同於法華。
【註】妙玄云。諸經明二乘弟子不得入實智。亦不能施權智。今法華經明弟子入實甚久。亦先解行權。
問此經之應。若謂是本。本則同於法華。法華云。我實成佛來久遠若斯。又云。一切世間皆謂。今始得道我成佛來無量無邊那由他劫。若以此經同於法華。何故無如是言耶。
答誠如所諭。非遠本也。
問華嚴前後推之遠迹近迹。楞嚴得非近乎。
【註】言華嚴前後推之者。自華嚴[A45]已前。塵點劫[A46]已後。中間數數唱生數數唱滅為遠迹。華嚴[A47]已後五時施化為近迹。
答誠如所諭。是近迹也。
問所言本迹者。此經本迹。為即迹之本即本之迹。若迹本不二。義同法華。何無文證耶。
答若約當部言之則本迹有殊。若跨節會之則本迹不二。未經開顯。故無證文。
問此經之機何機耶。為權耶實耶。若如孤山等諸師。謂是大權。雖是小果即同大證。所謂名同體別。若爾苟按位升進。進何位。接何位。能接之教為別耶圓耶。
答當機慶喜誠是大權。若按位升進。則所證初果進今二信。二三果進四五六信。既是升進信位。即是圓教受接。經雖無文。義合如之。
問夫應者佛也。此經之應是何佛耶。為本菩提樹下生草為座之佛耶。為七寶菩提樹下天衣為座之佛耶。為蓮華藏世界大寶華王為座之佛耶。為以虗空為座之佛耶。機之與應乃教之大節。置而不明。為可乎為不可乎。
答生草為座者藏教佛也。天衣為座者通教佛也。寶華為座者別教佛也。虗空為座者圓教佛也。圓佛是法身。別佛是報身。藏通是應身。法身屬本有。是一性。報應是莊嚴。屬二脩。雖是一性全性起修。雖是二修全修在性。如天王三目世伊三點。舉一即三言三即一者也。是故四教三佛。難以相之多少而定勝劣。須以鑒機及所說法。在圓則圓。在偏則偏矣。如今經教主。若約現迹而觀。始既休夏自恣赴波斯匿王之請。洎阿難答發心見相之由又曰我見如來三十二相勝妙殊絕。豈非藏教丈六老比丘乎。及乎敷演經義則唯一圓理。觀機拯溺則獨一圓鑒。由此而稽。又是圓教法身之佛。今以生草為座者。蓋是為化窮子示現如斯。所謂脫除纓絡細輭上服更著麤敝垢膩之衣。其實垢衣內身即是纓絡長者。祇為未經開顯。群機猶未即知。若觀阿難說偈讚佛。然亦未嘗不知。今佛即以虗空為座也。問今經唯演圓常。此說可爾。若鑑機者。且經文何處是其鑑機那又知是圓鑑。答天台云。佛之鑑機有乎多種。若言一日三時入定觀可度機。此三藏佛照九界機析空感應也。若言即俗而真不須入出任運能知。此通教佛照九界機體空感應也。若言用王三昧歷別照十法界機。此別佛次第感應也。若言王三昧一時照十法界機。此法佛圓妙感應也。今阿難既啟請十方如來得成菩提妙奢摩他。正是佛界寂光之機。經中又不言入定觀機等事。但云如來知彼婬術所加。此知之一字。即是無緣慈悲。寂而常照之地。所謂以王三昧一時頓照者也。問如來知彼婬術所加。此則正同通教不須入出任運而知。云何謂是圓鑒。答任運而知界內通佛。界外圓佛皆有此義。須以所鑒機之多少理之偏圓以分勝劣。如藏通兩佛。與而言之。雖云能照九界真俗。奪而言之。秪能照於八界真俗。以菩薩所證同二乘故。若別圓二佛。俱能照於十界三諦。惟有次不次之分。今經既云。我以不滅不生合如來藏。十界三諦俱非俱即俱非破立。以後騐前。故知必是圓鑒。
上所錄百問。是先師再定之藁。故與舊刻稍有開合去取之異。其間雖前起五章後訖諸門四悉等。求其正意。惟在辨明時味。蓋為時師[蔑-戍+目]於法華純絕之圓。混同方等對麤之妙。故委曲搜敡以成百問。觀其末云。機之與應乃教之大節置而不明等(云云)。此其意良亦勤矣。研味之者。須識旨歸。
大佛頂首楞嚴經玄義卷第四(終)
校注
【經文資訊】《卍新續藏》第 13 冊 No. 282 楞嚴經玄義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19-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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