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量壽經連義述文贊卷下
經曰「佛告阿難」至「及不定聚」者,述云:第二、辨眾生往生因果。即遂攝眾生願而申往生。往生有四:一、凡小往生;二、大聖往生;三、雙以得失勸凡小生;四、歎彼土勝令大聖求。初又有三:此初、彰正定令物仰求也。有說:有涅槃法名正定聚,無涅槃法名邪定聚,離此二者名不定聚。非也。離有種姓、無種姓外更無眾生聚,應唯二故。有說:善趣已前名為邪定,善趣位中數退數進名為不定,習種已去分位不退名為正定。如其二乘外凡常沒名為邪定,前六方便名為不定,忍法以上名為正定。故生彼國者,勿問三乘皆住正定,更無餘聚故。此亦不然。彼三聚義,違諸教理,應如理思。善趣已前既名邪定,若生彼土即住正定者,應越十信即入習種,必無此義故。若生彼土不即入習種位故無此咎者,還有彼土不定聚故。有說:依《中邊論》正位習起既在初地故,此中菩薩往生者唯是初地已上者。非也。若唯菩薩者,即違經云「皆悉」故、亦應有不定聚故。有說:住正定聚者即同小經中皆是阿鞞跋致,阿鞞跋致即不退故。依《本業》等,十解第七心已去諸位是也。雖有下位,從勝言皆是故。此亦不然。既第七心已上名不退者,即諸下位非不退位,應有不定故。今即餘教所說三[2]乘皆是穢土,有此三乘故。若生淨土,不問凡聖定向涅槃、定趣善行、定生善道、定行六度,定得解脫故,唯有正定聚而無餘二也。
經曰「十方恒沙」至「誹謗正法」者,述云:此第二、舉諸佛歎令增物生去心也。諸佛說既共歎,聞名欲生,必得往生故。有說:此經據正定聚故除逆謗法,《觀經》中邪定聚所生故,五逆亦生。非也。若如所言,下下生人生彼淨土,應非正定故。有說:雖作五逆,若修十六觀即得往生,即彼經意也。若不能修十六觀者,雖作餘善必不得生,故此經除之。此亦非也。下品下生亦修十六觀,必違彼經故。今即此文,前已釋故,不須更解。而前十念,此言一念者,最少極多互綺舉,故不相違。
經曰「佛告阿難」至「有其三輩」者,述云:此第三、申往生因令人修生。有二:此初、總標也。有說:此中三輩皆生他受用土故,不同《觀經》生變化土之九品也。「假使不能作功德」是假設故,十念亦是《彌勒所問》之所說故。非也。假使之言,縱餘功德令發菩提心故。經言假使,應如餘言,亦是實說故。又若十念,即非凡夫念,如何於上中二輩不說,唯在下輩故。今即合彼九品為此三輩,故其義無異,不應難言彼經中上中中二品皆作沙門,亦見真佛不發大心;中下一生不作沙門,都不見佛不發大心。而此中輩非作沙門,亦見化佛發菩提心,義必相違者。中輩之內自有多類,二經各談,其一無違。而言當發菩提心者,欲顯生彼必發大心,以簡定性不得生故。餘相違文,皆此類也。有說:更有往生而非三輩,謂下文中疑五智人,疑惑心中修諸功德亦信罪福,少修善本願生彼土,以信不定故,非前六少修福故,亦非後三,由此不入九品所攝。此亦不然。帛謙皆云「中輩之人[3]狐疑不信,雖生彼土,在其城中於五百年不見佛、不聞經、不見聖」,必不可言疑智凡夫不在九品故。有說:不決四疑,雖生彼國而在邊地,別是一類非九品攝,是故不應妄生疑惑。此亦不然。二經所說中下之屬,所止寶城既五百,應如此經,疑智凡夫所在寶宮殿亦是邊地故。不爾,便違經云「所居舍宅在地,不能令隨意高大在虛空中,復去阿彌陀佛甚大遠」故。有說疑佛智人,即此中輩《觀經》中品,故帛謙經中輩云「持戒布施、飯食沙門、作寺起塔,後疑不信,其人暫信暫不信,續結其善願得往生。雖生彼國,不得前至無量壽佛所,還道見佛國界邊自然寶城,於五百歲不得見佛聞法」等故。不應非法護經中疑佛智人故。此亦不然。帛謙下輩亦在路城,於五百年不得見佛,如何疑智唯在中輩而非下耶?若言中輩疑智修因相似故,故雖屬中品而非下者,亦可下輩受果似中品故攝疑佛智。果雖相似不攝疑智,因雖復同何容疑智?又彼所言九品之內屬於中上,理必不然。《觀經》中中上、此經疑智,華開見佛聞法獲利皆不同故。若言中上自有多種故無此過者,豈不中下亦有多種故攝疑智?故今即疑佛五智,中下下上二生所攝。由此帛謙後之二輩,皆言在城,於五百年不得見佛聞法見聖故。若三輩若九品,皆無寬狹,攝往生盡。然彼三品集善為上、止惡為中、造惡為下,其間委悉應如理思。此中三輩別有三義:一、身心異。心即俱發菩提之心,專念彌陀,從多同也。身即出家為上、在俗為中下。二、修因異。即具修諸行為上、少分修福為中、稱念彼佛十念一念為下。三、生緣異。即彌陀觀音真身來迎為上、化身迎接為中、夢見佛身為下。帛延三輩別有四義:一、身心異。即出家發菩提心為上、在俗至誠心為中下。二、修行異。即備修眾行夢見諸聖為上、少分修善日夜不絕夢見諸聖為中、唯斷愛怒念佛十日十夜不絕為下。三、見佛異。即同此三種也。四、受果異。即生彼土作阿維越宅舍在空去佛亦近為上、路止寶城舍宅在地去佛大遠為中下。支謙經中從多雖同而有異者,欲生彼國,懸雜繒綵作佛寺起塔、飯食沙門者當斷愛怒,齋戒清淨一心念佛十日不絕為下輩耳。將彼二經對法護本,上輩雖同,中下即異。彼之二品,疑心在懷不發道意;此中二輩,皆發道心決定信故。所以有此參差者,蓋彼梵本雖復備有,帛謙但翻疑信往生之者,法護唯譯淨信修因,其疑智人在後示過故。言雖鉾楯,理必無異,欲釋三輩行位之別,還如前解,故不復論。
經曰「其上輩者」至「願生彼國」者,述云:此後、別釋。有三:此初、釋上輩。有二:此初、正釋。有四:此初、本有修因也。
經曰「此等眾生」至「現其人前」者,述云:此第二、死有相顯也。
經曰「即隨彼佛往生其國」者,述云:此第三、中有逐佛也。
經曰「便於七寶」至「神通自在」者,述云:此第四、生有獲益也。有說:此三輩如其次第,即九品中上中中上下下,故彼經云「經一七日得不退轉」。非也。有說:此言住不退轉,即初地已上不退轉位,《觀經》所言悟無生忍、得百法明皆初地故。此亦非也。彼經中生得不退已,經一小劫得無生忍,必不可言不退轉即初地故。今即上品三生雖有遲疾,皆入十信,得無生忍、悟百明門,故云住不退。
經曰「是故阿難」至「願生彼國」者,述云:此後、結勸也。
經曰「佛告阿難」至「願生彼國」者,述云:此第二、釋中輩。有二:此初、總標也。
經曰「雖不能行」至「願生彼國」者,述云:此後、別釋。有四:此初、本有修因也。
經曰「其人臨終」至「現其人前」者,述云:此第二、死有相現也。
經曰「即隨化佛往生其國」者,述云:此第三、中有往趣也。
經曰「住不退轉」至「如上輩者也」者,述云:此第四、生有獲利也。依《觀經》,上中下皆云彌陀自現其前,不言真化,故此文盡理。
經曰「佛語阿難」至「欲生彼國」者,述云:第三、釋下輩。有二:此初、總摽也。
經曰「假使不能」至「願生彼國」者,述云:此後、別釋。有三:此初、本有修因也。當發菩提心者,即簡定性終不向大,故不違《觀經》之文。
經曰「此人臨終夢見彼佛」者,述云:此第二、死有相現也。
「亦得往生」至「如中輩者也」,述云:此第三、生有得利也。將彼九品應別配釋,恐言煩故,不須備錄。
經曰「佛告阿難」至「稱歎於彼」者,述云:第二、大菩薩往生。有二:初、略標;後、廣頌。初又有二:此初、諸佛共歎也。
經曰「東方恒沙」至「亦復如是」者,述云:此後、勝聖共生也。總而言之,欲令凡小增欲生之意,故須顯彼國土之勝。
經曰「爾時世尊而說頌曰」者,述云:第二、廣頌。有二:此初、瑣文也。
經曰「東方諸佛國」至「往覲無量覺」者,述云:此後、正頌。有二:初、頌勝聖共生。即十五頌也;後、頌諸佛皆歎,即十五頌也。初又有三:初、勝聖皆生。有二:此初、頌東方往生也。覲者見也,諸侯見天子曰覲是也。
經曰「南西北四維」至「往覲無量覺」者,述云:此後、餘方往生也。
經曰「一切諸菩薩」至「供養無量覺」者,述云:此第二、供敬修福。有三:此初、外事供養也。
經曰「究達神通慧」至「稽首無上尊」者,述云:此次、內業供敬也。究者究竟,達者洞達。若通若智究竟洞達,故云神通慧,則神通究竟、智慧洞達義也。傍觀曰遊,窮原稱入。深法者,即智所入,深門者即通所遊,故即通智雙也。福行圓備故具功德藏,慧行殊妙故智無等倫。福是慧資、慧是福道,故即福智雙也。有說:此之二雙皆歎佛自德。非也。通是化物之妙術故。又彼所言智為通本、通是智用。亦非也。通既世俗智,必有體用故。慧日者,即從喻之名。惑業苦三能覆真空及智日月,即同雲覆虛空日月,故云生死雲。佛智達真,能除自他惑業苦障,故云慧日。令生物解,故云照世間。
經曰「見彼嚴淨土」至「願我國亦然」者,述云:此第三、見土欣求也。無量心者,即四無量心也。
經曰「應時無量尊」至「三匝從頂入」者,述云:此第三、頌聞法生智。有四:此初、現相發起也。遍照者,濟之無二故。遶身者,集德圓滿故。三匝者,必兼二大士故。頂入者,即三尊中為上故。
經曰「一切人天眾踊躍皆歡喜」者,述云:第二、眾見生喜也。
經曰「大士觀世音」至「唯然願說意」者,述云:此第三、觀音請說也。
經曰「梵聲猶雷震」至「今說仁諦聽」者,述云:此第四、如來酬請。有二:此初、略標許勅也。梵聲者總舉,八音者別歎,如《梵摩喻經》中說:一最好聲聲哀妙故、二易了聲言辨了故、三調和聲大小得中故、四柔煗聲聲[1]濡輕故、五不誤聲言無錯失故、六不女聲聲雄朗故、七尊慧聲言有威肅故、八深遠聲聲遠故。以此妙音酬觀音,故云暢妙響。
經曰「十方來正士」至「受決當作佛」者,述云:此後、正答所問。有四:此初、逐願記成佛也。
經曰「覺了一切法」至「必成如是剎」者,述云:此第二、舉智願記獲土也。
經曰「智法如電影」至「受決當作佛」者,述云:此第三、逐智行記成佛也。
經曰「通達諸法性」至「必成如是剎」者,述云:此第四、舉智願記成土也。智法如夢電等,即世俗諦智。通達法性空,即勝義諦智。
經曰「諸佛告菩薩」至「疾得清淨處」者,述云:第二、頌諸佛歎。有二:初頌餘佛共歎,即五頌也;後頌釋迦自歎,即十頌也。初又有四:此初、聞法得土歎也。
經曰「至彼嚴淨國」至「受記成等覺」者,述云:此第二、得通成覺歎。即前當授菩薩記是也。
經曰「其佛本願力」至「自致不退轉」者,述云:此第三、聞名不退歎。即前住正定聚也。
經曰「菩薩興至願」至「還到安養國」者,述云:此第四、逐願供佛歎也。願所得土如彌陀國,故云國無異。即求淨土願也。願作佛時,德名遠聞,故云名顯十方。即求佛身願也。
經曰「若人無善本乃獲聞此經」者,述云:第二、釋迦自歎。有三:初、歎經難信;次、佛智難思;後、勸使發心。初又有二:此初、以有善聞。歎經微妙也。
經曰「曾更見世尊」至「樂聽如是教」者,述云:此後、有惡不信聞。以歎經深重也。歎微妙者,令人捨惡以修善故。歎深重者,令去輕謗生信樂故。
經曰「聲聞或菩薩」至「唯佛獨明了」者,述云:第二、佛智難思。有二:此初、對二乘智歎佛獨了也。
經曰「假使一切人」至「如是致清淨」者,述云:此後、對諸聖智歎智深淨也。得道者行勝,達空者解深,億劫者時久,窮力者說極,無邊者盡十方,無際者窮三際,清淨者障盡,即窮至清淨障盡。道果故歎難思也。
經曰「壽命甚難得」至「若聞精勤求」者,述云:第三、勸令求願。有三:此初、勸聞勤求也。既離三難,不容空過故。壽是道依、佛為勝緣、信即行本,故偏說之。
經曰「聞法能不忘」至「是故當發意」者,述云:此次、正勸發心也。即不忘彌陀所說,亦見彼佛心生敬重以為大喜。行順釋迦,釋迦所攝,故云我善友。
經曰「設滿世界火」至「廣度生死流」者,述云:此後、勸心不退也。
經曰「佛告阿難」至「一切眾生」者,述云:第三、褒貶得失以勸凡小。有三:初、歎彼土勝妙令物欣求;次、申此方穢惡使人厭捨;後、雙彰得失令有脩捨。初又有二:初、廣歎勝樂;後、勸令往生。初又有八:此初、壽命長遠也。一生者,即五生之中最後生,權實不定。實即摩醯首羅智處之生。權亦有二別,若在穢土,即閻浮提生,名為一生;若生淨土,即成佛之生,名為一生。今欲簡實,故亦云補處。或有疑言:彼土菩薩若皆補處,不應遊化故,釋除本願皆無中夭。
經曰「阿難彼國」至「大千世界」者,述云:此第二、光明殊妙。有二:此初、標光參差也。《玉篇》云「一尋八尺也」。又云七尺,此似非也,應同刃故。
經曰「阿難白佛」至「化生彼國」者,述云:此後、逐難更申也。既言於此土修菩薩行,即知無諍王在於此方,寶海亦然。
經曰「阿難其有」至「三十二相」者,述云:此第三、身相備足也。隨好不定,故不說之。
經曰「智慧成滿」至「無生法忍」者,述云:此第四、智德勝妙也。有說:證會法性,故云深入諸法。窮達妙詮,故云究暢要妙。此必不然。眾生生彼得此二智,應無凡小故。今即入諸法者,悟所詮故。暢要妙者,閑能詮故也。有說:諸根即信等五。非也。信等即鈍根故,今即六根也。有說:二忍者即生法二忍,又五忍中之初二種,無生忍者即第四忍。此恐不然。無生法忍即生法忍故,超於順忍,忽說無生,無別所以故。今即中下之人,唯得音響、柔順二忍。上品之屬,於不可數法得無生忍,故云不可計。既有利鈍,必是凡地故,而非根性利鈍也。
經曰「又彼菩薩」至「如我國也」者,述云:[1]此第如是四反,積地四寸也。凞,怡,《說文》「和悅也」,《方言》「怡喜也」。
經曰「佛告阿難」至「無違無失」者,述云:此第八、行德圓備。有二:初、別歎;後、總結。初又有七:此初、行修離過。有三:此初、化行離過。即順彌陀佛智慧故也。
經曰「於其國土」至「無染著心」者,述曰:此第二、自行無失。有二:此初、修自行。有六:此初、修施行也。離見故無我所,心離愛故無染著心。
經曰「去來進止」至「無競無訟」者。述云:此第二、修戒行也。離身過故。「去來進止情無所係,隨意自在,離意過故,無所適莫無彼無我」,位法師云:適者往也,莫者止也。若爾,應同去止離身過。今唯《論語》「於天下無所適莫也」。適親也,莫疎也。離口過故,無競無訟。彼我俱已,故無有競訟。
經曰「於諸眾生」至「離蓋清淨」者,述云:此第三、修忍行也。無瞋恚故柔濡,無憍慢故調伏。瞋恚既不起,忿恨斯止。由此亦離五蓋清淨。
經曰「無有厭怠」至「勝心深心」者,述云:此第四、修勤行也。求善不息,故無懈怠心。無行不修,故云等心。無下足,故云勝心。無退屈,故云深心。
經曰「定心」者,述云:此第五、修定行也。離諸散亂,故云定心。
「愛法樂法喜法之心」者,述云:此第六、修慧行也。有說:愛是欲,樂是信,喜是貪。有說:愛是終成,樂是聞時,喜是求時。二俱不然。欲信等即施戒等眷屬行故。以終向始無別所以,如其次第故。今即聞慧愛樂,故云愛法。思慧味著,故云樂法。修慧潤神,故云喜心。
經曰「滅諸煩惱離惡趣心」者,述云:此第二、離過。有說:因盡故滅煩惱,果盡故離惡趣心。非也。果非唯心故。今即離惑故離煩惱,業盡故離惡趣心。
經曰「究竟一切菩薩所行」者,述云:此第三、總結也。
經曰「具足成就無量功德」者,述云:此第二、成德圓備。有二:此初、總歎也。
經曰「得深禪定」至「覺了法性」者,述云:此後、別歎。有二:此初、成自德也。禪定、通、明慧、七覺者,既成之德。禪者四禪,定者四空,通者六通,明者三明,慧者三慧,七覺亦在見道位故,進求佛德故。修心佛法所求之德,德雖無量,略舉五眼。肉天二眼皆以淨色為體。彼土肉眼,通見無數世界諸色,故云清徹。所見審實,故無不了。有說:肉眼見障內色。非也。違清徹明了故。今即照矚現在色像名為肉眼,依定所發眼能見眾生死此生彼故名天眼。所見廣多故云無量,亦長遠故云無限。法眼即以有智為體,能見眾生根欲性心及諸佛法,故名法眼。普知三乘道法差別,故云究竟諸道。慧眼即以空智為體,照真空理,故云見真。窮真理之源,故云度彼岸。度者至也。佛眼自有二,所謂總、別。別即一切種智為體,無法不照,故云具足。亦見佛性,故云覺法性。總即前四眼,佛之所得觀境同盡,故云具足了。
經曰「以無礙智為人演說」者,述云:此後、成化德。即四無礙辯為物說法也。
經曰「等觀三界」至「煩惱之患」者,述云:此第三、行修具足。有二:此初、修行也。觀三界空無者,即捨生死行。欲等三界,無有一界而不空者,故云等觀。志求佛法者,即欣菩提行。具辯才者,即利他之德,所謂四辯等。滅煩惱患者,化他之益。
經曰「從如來生」至「二餘俱盡」者,述云:此後、修成。有二:此初、自行成。又有二:此初、解行雙成也。有說:從如來生解法如如者,是其理解。善知習滅方便者,是其教解。解由如來教化而生,解一切法皆即如,故云從如來生解法如如。習善之教名習音聲,滅惡之教名滅音聲。於此善解巧知,故云善知方便。此猶不盡,教解亦從佛化生故。有說:習即集諦,意亦兼苦。滅即滅諦,含道之言。因果相涉,故說四諦之教即音聲方便。此亦不然。集雖必苦,苦有非集。滅之與道,為無為異,不可以集滅而攝苦道故。今即從如來生者,即總顯菩薩獲解之所由。解法如如者,即別申悟非安立真之智。善智習滅者,即別辨悟安立諦之解。習滅者,舉染因淨果不盡之言。真絕眾相而說四諦,唯教施設,故云音聲方便。由於聖教能善解故,不欣世語樂在正論。有說:離口四過故不欣世語,作四聖言故樂在正論。非也。想實聖言必非正論故,即解成是也。崇佛道者,求菩提之心。知法寂滅者,修對治之行。二餘俱盡者,除障苦之行。有說:生身是報餘,煩惱是分段之餘。初地上盡,變易二餘當盡故。有說:煩惱及習,二餘俱盡。二俱不然。前七地中亦受分段煩惱餘氣,名為餘習,必非煩惱故。如其次第,今即生身在報煩惱苦因,因果二餘皆已盡故,即行成是也。
經曰「聞甚深法」至「常能修行」者,述云:此後、解行並修也。有說:於深能解故不疑,於深能入故不懼。非也。入亦解故。今即能信深教故不疑,能解深義故不懼,進修解是也。常修行者,即進修行也。聞必修習而無間,故云常修。
經曰「其大悲者」至「靡不覆載」者,述云:此後、化行成也。深遠微妙者,歎心深重。靡不覆載者,嘆濟普廣。非唯悲蔭,亦令出死,故云載也。
經曰「究竟一乘至于彼岸」者,述云:此第四、成德奇勝。有二:初、成自德;後、成化德。初又有二:此初、集善勝。有三對:此初、智斷對也。一乘者即智,雖有三乘其極無二,故云一乘。有說:於此一乘窮名究竟至涅槃果,故至于彼岸。非也。若窮一乘至涅槃者,應非菩薩故。今即信解斯極,故云究竟。彼岸者即斷,既得斷智障無為,故云至彼岸。
經曰「決斷疑網」至「該羅無外」者,述云:此次、理教對也。顯實以除妄,故云斷疑網。真解發中,故慧由心出,心者中實義故,即證理慧也。達之無餘,故該無外,即達教解也。有說:知無我慧不從外來,故慧由心出。知教從心現,故該羅無外。此猶未盡。無我慧從佛化生現心上,教非正教性,故不可言從心出現。即知心者中實,無外者無餘,即教智也。
經曰「智慧如大海」至「猶如雪山」者,述云:此後、定慧對也。慧深廣如海,定高勝如山故。慧用明淨超日月,定能滿德如雪山故。
經曰「照諸功德等一淨故」者,述云:此後、除障勝。有二:此初、總標也。位法師云「下有二十句皆辨慧能」,然慧必不離定,故說定慧離障者勝。無有一德而不離染,故云等一淨。
經曰「猶如大地」至「無染污故」者,述云:此後、別釋。有三對:初、所因所起對。即異心是二障所因非理作意垢染,如次作意所起智惑障故。次、能依所依對。即煩惱障礙如其次第,惑智二障能所依故。後、無著無染對。即於三有著,亦所智障,染污唯惑故。
經曰「猶如大乘」至「大慈等故」者,述云:第二、化德成。有十三句,略作六對。一、出凡入聖對,即初三也。乘者車也。群萌者,凡夫二乘。運凡小而出二死,聞權實而潤善芽故。二、却邪就善對,即次二句也。三、普覆希見對,即次二句也。四、摧邪歸正對,即次二句。無所藏積,即聖種故。五、無勝無染對,即次二句。無善能勝,調諸染故。六、無畏有憐對,即後二句。無邪可畏,憐無樂故。
經曰「摧滅嫉心」至「修六和敬」者,述云:此第五、行修增進。有二:初、自分行修;後、勝進修行。初又有二:初、行修方便。摧滅嫉心即利他方便,若有嫉忌不能利物故。求法無足即自利方便,有厭足者必不進修故。後、勤修正行。即常正行,常欲廣說等利他行。修心無疲惓,故欲廣說,說心勝也。擊法鼓等,即所說勝也。曜慧日等,所利勝。照三慧日,以除愚癡故。修六和敬者,即自利行。修三業、見戒利皆同,故便相親敬,情無乖異,故云六和敬。
經曰「常行法施」至「遊諸神通」者,述云:第二、勝進行修。有三階:初、勝進始。即常行法施利他始,志勇不弱自利始故。次、勝進中。為燈明福田等,利他中也。能生物解,故云世燈明。亦生人善,故云勝福田。以慧開化,故云導師。福利無差,故無[1]增愛。樂道無欣慼,即自利中。修善故云樂道,除過故無餘。後、勝進修成。即拔欲刺等利他行成,化令離過故以安群生,導之從善故德勝尊敬。滅三垢等即自行成,滅貪瞋等故斷行成,遊戲神通故行德成也。有說:三垢即煩惱業苦。非也。業苦未必垢故。
經曰「因力緣力」至「諸通明力」者,述云:此第六、諸力備足。有三:此初、自力備。有七雙:一、因緣雙,即因力緣力。宿世善根名因力,親近善友而聞法名緣力故。二、意願雙,即意力願力。有說:求佛之心名意力,起行之願名願力。有說:發菩提心名意力,希求佛果名願力。二俱不然。求願起行言別義一故,發菩提心即希佛果故。如其次第,今即如理作意名意力,求菩提心名為願力。三、總別雙,即方便力者總也,常力善力者別也。無間脩故常力,惡法不間故善力。即此二力加行善巧,故云方便力。四、止觀雙,所止行成故名定力,觀行成故云慧力。五、聞行雙,即多聞力是脩行之解,施等六度是所修行故。六、念定雙,即遣相之念是正念力,除亂證實是正觀力故。或有本云「正定止觀故」,位法師解止是定、觀是慧。「正觀」應是。七、通明雙,即通力者六通,明力者三明故。
經曰「如法調伏諸眾生力」者,述云:次、化行成也。
經曰「如是等力一切具足」者,述云:此後、總結也。
經曰「身色相好」至「無量諸佛」者,述云:此第七、諸德殊勝。有四:此初、自德殊勝也。
經曰「常為諸佛所共稱嘆」者,述曰:此第二、行順諸佛也。
經曰「究竟菩薩」至「諸三昧門」者,述云:此第三、解行究滿。即六度為行,三昧為解故。有說:見諸法生即知不滅,見諸法滅即知不生,故云不生滅非也。既見法生,必知滅故。生者歸滅,一向記故。今即我法空,空故無相,無相故無願,由此不見有生滅也。
經曰「遠離聲聞緣覺之地」者,述云:此第四、行超二乘也。
經曰「阿難彼諸菩薩」至「不能窮盡」者,述云:此第二、結歎也。
經曰「佛告彌勒」至「不可稱說」者,述云:第二、勸人往生。有二:初、結人土勝;後、正勸往生。初又有二:此初、結人德勝也。
經曰「又其國土」至「清淨若此」,述云:此後、結土樂勝也。
經曰「何不力為」至「昇道無窮極」者,述云:第二、正勸往生。有二:此初、直勸往生也。何不力為善者,勸脩往生之因。力者盡力。人聖國妙,詎不盡力作善願生故。又力者力勵。道之自然者,脩所得之利。因善既成,不自獲果,故云念自然。唯能念道行德著,不簡貴賤皆得往生,故云著於無上下。念字長讀,流至此故。有說:洞達者,洞解了達。無邊際者,實相。非三際可尋故。實相既是淨土之本,往生者要須窮其原,故須解達。非也。窮實相之原,非凡夫所能,往生淨土唯應聖故。今即得生彼土,神智洞達無有邊際故。去者,棄棄穢土故。有說:五惡道者,三途非天及以女人,女人是惡趣本故。又下文五惡,即名五道。非也。無有處說名女人趣故。五惡是因,不可言趣故。今即人天雖名善趣,對於淨土亦名惡道,云五惡道。在此穢土先斷見惑,離三途因果,後斷修惑,絕人天因果。若生淨土,五道頓捨,故云橫截。截者其果,自閉其因,獲道深廣,故無窮極。
經曰「易往而無人」至「壽樂無窮極」者,述云:此後、傷嘆重也。修因即住故易往。無人修因,往生者尠,故無人。修因求生,終不違逆故,國不逆違,即前易往也。久習纏蓋,自然為之牽縛不往,故自然所牽即前無人也。有說:因滿果熟,不假功用,自然招致,故自然所牽。義亦可也。道德者因,壽樂者果。壽者受也。問:修淨土及兜率因,何者為難?答:有說兜率是界、淨土非繫故,生淨土易於兜率。非也。夫言界者是流轉之處,西方淨土是出離之所故。難修流轉業,易行出離之因,必違正理故。有說古來諸德作兜率業者,咸以西方難生,故不敢作。今以七義證西方易生:一、時但少修故。即《觀經》云「下三品臨命終時,一念十念悉得生故」。二、諸佛護念故。即《稱讚經》曰「六方諸佛護念」等是也。三、光明攝受故。即《觀經》云「念佛眾生攝取不捨」也。四、乘佛本願故,即此經云「阿彌陀佛四十八願弘誓」是也。五、彼聖來迎故。即上文云「願生我國,若不來迎者,不取正覺」也。六、凡助念故。謂臨命終時,諸同行者相助念送故。七、聖說易生故。即此文云「易往而無人,其國不逆」也。今觀此解雖復靈異,理必不然,彌勒不應無誓願故。有生彼天,彌勒放光來迎,同彌陀故。一稱德號尚得生天,況亦十念故,同行亦必相助故。而不說言無人,故亦無說處,是別時之意。而為化懈怠故,無一眾生不有彼業故。曾所生故,當亦生故。諸有智者必不可言易生淨土,非兜率也。若易生者,果必非勝故。今即生西方土雖復甚難,專求往生一念十念皆得往生,可謂難生中之易也。傍義且止,應釋本文。
經曰「然世人薄俗」至「不急之事」者,述云:第二、申娑婆穢惡令人厭捨。有四:一、顯煩惱過;二、勸令脩捨;三、申罪業過;四、重勸脩捨。初又有三:初、辨貪過;次、示瞋過;後、愚癡過。初又有二:初、總標也。急者𮈮也,又逈也。世俗之人薄於風俗,以貪欲心共諍現世不可急五欲之事故。
經曰「於此劇惡極苦之中」至「無有安時」者,述云:此後、別釋。有二:初、總顯貪過;後、別辨貪過。初又有三:此初、推求苦也。勤者苦也,營者護也,給者資也,即為身故求也。無尊卑貧富者能求之人,少長男女者所為之人,即為他故求也。有者恐失,無者欲得,憂之無異,云有無同然。適者乃也,屏者閉塞,營者血氣之名也。若強憂慮者,氣塞難息故,即心苦也。為心走使者,如渴鹿逐於陽炎,翳眼弄於空華,皆為愛水之心不了病華而走馳故,即身苦也。
經曰「有田憂田」至「憂念愁怖」者,述云:此次、守護苦也。有說:什者資也。在俗什物,即田宅牛馬錢財衣食六畜奴婢也。出家,即六物也。許供身者,即百一也。雖有二解,皆無據准。今即准淨傳,有云三衣十物者,蓋是譯者之意,離分為二處,不依梵本,別道三衣、折開十物,訓什為雜,未符先旨故。十三杜多唯制上行,十三資具蓋兼中下,供身百一未見律文。經雖有言,應是別時之意。由此西方俗侶官人貴勝所著衣服唯有白疊一雙,貧賤之流祇有一箇,出家法眾但畜三衣六物,樂盈長者方用十三資具。
經曰「橫為非常」至「適無縱捨」者,述云:此後、散失苦。有二:此初、失財苦也。忪(止容眾從二反),懼心亂動也。
經曰「或坐摧碎」至「莫誰隨者」者,述云:此後、失身苦也。莫誰隨者,即無一從物之意也。
經曰「尊貴豪富」至「與痛共居」者,述云:此第二、別示貪過。有二:此初、寄富貴以申貪過也。有說:寒謂八寒地獄,熱謂八熱地獄。受寒熱等苦尋常,故與痛共俱。痛者受也。此恐非也。現身與後苦,不可言俱故。今即寒恐熱惱,與痛共俱。或有經本「臨終寒熱」,恐訛也。
經曰「貧窮下劣」至「終身夭命」者,述云:此後、據貧窮以示貪過。有二:此初、示現苦也。有一少一者,有田少宅故。有是少是者,雖有田而不足故。思有齊者,思齊富貴故。糜者敗也。
經曰「不肯為善」至「莫能知者」,述云:此後、顯後苦也。
經曰「世間人民」至「更相報復」者,述云:第二、顯嗔過。有三:此初、結怨相報也。家室者,夫稱於婦曰家,婦稱於夫曰室。雖有此言,良恐非也,下之更解。無者不也,患者惱也。精神者,即種子識。剋者要也,識者記也。由前結恨成怨,種子引果不假功用,故云自然。復者酬也。
經曰「人在世間」至「復得相值」者,述云:此次、別易會難也。當者逐也,行者業也。自當者,即自受也。善變化者,即惡趣報。惡變化者,即善趣報。豫者逆也,嚴者脩也。由宿世逆修善惡之業,苦樂報而待故。又嚴者嚴然,即隨宿善惡,地獄天堂嚴然而待也。窈窈者,即中有之時。冥冥者,即生有之時。
經曰「何不棄眾事」至「欲何樂乎」者,述云:此後、勸令脩捨也。曼音萬,及也。亦作蔓(馬安反),延長貌也。非此中義。待者停也。位法師云「待何事,欲何願樂乎」欲何快樂,義亦可也。
經曰「如是世人」至「且自見」者,述云:第三、顯癡過。有三:此初、自無正信也。坐者由也。由不信故,專執自見,即其失也。
經曰「更相瞻視」至「無一怪也」者,述云:此次、承習無信也。令亦教也,素者昔也。不為善者無行,不識道德者無解。身者色根,神者性也。心者果也,意者根也。趣者果也,道者因也。即世出善惡因果皆不能知。無一怪者,即無怪行也。
經曰「生死常道」至「甚可傷」者,述云:此後、正申癡過。有二:此初、對父子以顯其過也。有說:少者早夭、老者後死,故云顛倒。不報上下,死之同然,故云上下。非也。若如所言,應云顛倒不報上人下人故。今即顛倒者,即相錯之義,上者上昇、下者下墜故。五道相錯,或昇善趣、或墜惡趣,故云上下。無常根本者,即無一常本之業。當者受也。蒙,又作曚皆(莫公反),蒙覆不明也。冥(鳴央反),暗昧無知也。曚,有眸子而無見也。又曚𭧫(下牛對反)生聾。又蒙籠盧江反,蒙籠謂不明了也。抵(都禮反),拒也摧也。突(徒骨反),觸冐也。狼者,貪過也。
經曰「或時家室」至「無可奈何」者,述云:此後、對親戚以顯過。有二:此初、戀著不能解也。《禮記》「三十壯有室」,玄公曰「有室,有妻也」。蓋《論語》「由也升堂矣,未入室也」。卒者,終也。便旋者,疾。
經曰「總猥憒擾」至「勤苦怱務」者,述云:此後、造惡受苦報。有四:此初、發貪追求也。猥(烏罪反),惡也,《字林》「眾也」,《廣雅》「頓也,又雜也」。擾者亂也。怱,又作忪,古文伀(之容反),《方言》「征伀,征遑遽」。賴(洛代反),《孝經》曰「一人有慶,兆民賴之」,註云:賴,蒙也。聊者,甘也。
經曰「各懷殺毒」至「不從人心」者,述云:此第二、起嗔殺害也。
經曰「自然非惡」至「無有出期」者,述云:此第三、苦報難出也。作惡之人,宿罪之力自然招集,非法惡緣隨而與之,故云自然非惡先隨與之。恣聽者,即作惡自在無懼之義。待,亦作至。
經曰「痛不可言甚可哀愍」者,述云:此第四、傷令生厭也。
經曰「佛告彌勒」至「在人後也」者,述云:此第二、勸人脩捨。有四:一、正勸脩捨;二、彌勒領解;三、重勸脩捨;四、重彌勒領解。初又有二:此初、勸令修行也。欲令天人疾從脩捨,故更對彌勒而須勸之。世間事者,即前三毒之事。用者以也,坐者由也。世人以是三毒事不得歸真,去道遠故,云不得道。負者違也。
經曰「儻有疑意」至「當為說之」者,述云:此後、勸令請問也。儻,若也設也。
經曰「彌勒菩薩」至「如佛所言」者,述云:第二、領解。有五:此初、信順佛語也。貫者通也。通心思之,世人實隨三毒之事,坐不得道,如佛說故。
經曰「今佛慈愍」至「解脫憂苦」者,述云:此第二、領佛慈利也。
經曰「佛語教誡」至「莫不究暢」者,述云:此第三、歎說深善也。甚深善者,歎教利深。智慧明見者,歎智普達。橫達十方故八方上下,竪通三世故去來今,可謂莫不究暢。
經曰「今我眾等」至「皆令得道」者,述云:此第四、重領佛恩也。謙苦者,因也,恩德者,果也。苦,又作恪。古文愙([1]若各反),《字林》「恪,恭敬也」。謙者,退己之言。苦者,苦行。福祿光明者,自福殊勝。達空無極者,自智殊勝。開入泥洹者,化物獲滅。教授典攬者,教令修道。典者,常也,申常道故。《廣雅》「典,主也」。攬者,撿之在手,又取也。常道攬理,故云典攬。此中意言道法開導,故云教授。以此經典要攬眾義,令其習,故云典攬。即智化也。剛強眾生,威德制御,令其消伏歸從聖化,故云威制消化。善軟眾生慈力攝取,故感十方。有緣斯攝,故無窮極。即福化也。
經曰「今得值佛」至「心得開明」者,述云:此第五、申自喜慶也。
經曰「佛告彌勒汝言是也」者,述曰:第三、重勸脩捨。有三:初、嘆印領解;次、正勸修行;後、勸捨疑惑。初又有三:此初、印前嘆說也。佛說快甚,深甚善言當其理,故曰是也。
經曰「若有慈敬」至「乃復有佛」者,述云:此次、嘆領荷恩。有二:此初、正嘆彰佛難值也。有說:申己難值。非也。復言,必是顯當有故。今即標彌勒成佛之時也。
經曰「我今於此世」至「涅槃之道」者,述云:此後、申己化益。即樹王成道,捺苑轉法輪也。有說:創斷陳如之疑,故言斷諸疑網者。非也。佛決物疑,非局陳如故。今即斷疑拔欲者,令離煩惱。杜眾惡源者,令離惡業。杜者,塞也。疑愛是利鈍惑之所由,故言本也。惡業為總別苦之所流,故云源也。即口業化是也。天上人間,唯佛獨尊,故遊步三界。化之縱任,故無所拘礙。即身業化也。善閑經典,要攬眾義,故典攬智慧。備解三乘所行之道,故眾道之要。即意業化也。綱維者,猶綱紀之屬。制戒御眾,故云執持。顯正以簡邪,故照然分明。廣化群品,故開示五道。令越苦海,故度未度。決生死而令出,正涅槃而令入,即教之弘化也。
經曰「彌勒當知」至「不可稱數」者,述云:此後、慶值佛聞法。有三:此初、申彌勒始終也。
經曰「汝及十方」至「不可具言」者,述云:此次、標眾生本末也。永者長也。
經曰「乃至今世」至「吾助汝喜」者,述云:此後、如來正慶也。藉久遠因值佛聞法,即可慶喜故。
經曰「汝今亦可」至「積累善本」者,述云:第二、勸修行。有二:此初、正勸脩捨也。病者內苦,痛者外苦。
經曰「雖一世勤苦」至「涅槃之道」者,述云:此後、舉利令修也。身與福俱,故道德合。心與智俱,故云合明。
經曰「汝等宜各」至「受諸厄也」者,述云:此第三、勸捨疑惑也。帛謙本中辨中下輩,皆云「生彼佛國,不能前至彌陀佛所,便見國界邊七寶城,喜止其城。即於七寶池蓮華化生,自然長大,於是間五百歲。其城縱廣各二千里,城中亦有七寶舍宅,宅中皆有七寶浴池,浴池中亦有蓮華故。」此中言七寶宮殿者,蓋彼城內寶舍宅也。彼城受樂,此經曰「如忉利天」。而受諸厄者,不能見聞三寶故。若作此說,彼土亦有憂根者。諸厄即憂受,而出世受,故不名苦苦。諸說淨土身心柔軟無憂受者,唯是厭俱。世出世捨,非憂慼故。若憂非憂,皆障見佛,咎從疑惑。故誡勸言,無得疑惑中悔為過。
經曰「彌勒白言」至「不敢有疑」者,述云:此第四、彌勒領解也。奉行者,領前勸脩之言,彰已奉行。不疑者,領勸捨疑,申自不疑。
經曰「佛告彌勒」至「易可開化」者,述云:第三、廣舉業苦令人厭捨。有二:初、嘆前解行;後、正申業苦。此初即嘆彌勒領解奉行也。
經曰「今我於此」至「令離五燒」者,述云:第二、正申業苦而令厭捨。有三:初、略釋;次、別釋;後、總釋。初又有二:此初、令捨令離也。有說:五惡為因,痛燒為果,即五戒所防。身三非為三,口四為第四,飲酒為第五,酬此五因即受五痛。痛者苦受,燒者苦具。若痛若燒,皆地獄報。故前文云「臨終寒熱與痛苦俱」,遂彈餘家五痛人中受,五燒在地獄,云此太錯判經文,害文傷義,直由不了痛是苦受、燒是苦具,不可人中受痛而無苦具,地獄有苦具而無痛故。又作五惡,先入惡道,後生人中故。地獄受痛燒報已,然後生人,受餘報苦。此恐不然。若言五惡即五戒所防者,不妄語戒唯防妄語,如何口四為第四惡應正理耶?又痛必兼具燒,如何無受?故不可言人中有受而無具,地獄有具而無受。又如闍王殺其父王已,現受眾苦,必不可言先受痛燒後受餘苦,經曰華報應成虛言故。今還存所彈之義,殺盜邪婬妄語飲酒是其五惡,五痛華報。現閉王法身遭厄難名為五痛,三途果報名為五燒。不爾,便違世有常道、王法牢獄等諸文故。
經曰「降化其意」至「涅槃之道」者,述云:此後、令持令得也。五善即防五惡之戒,由持五戒現無眾苦,故獲福德,反五痛也。後生西方,終為涅槃,故度世長壽,即反五燒也。
經曰「佛言何等」至「何等五燒」者,述云:第二、別釋。有二:初問、後釋。初又有二:此初、問所捨離也。
經曰「何等消化」至「涅槃之道」者,述云:此後、問所持得也。
經曰「佛言其一惡者」至「積德所致」者,述云:第二、釋。有五:此初、釋殺生。有二:初、釋所捨離;後、釋所持得。初又有三:初、牒釋;次、總結;後、寄喻顯過。初又有三:此初、釋惡也。剋者殺也,賊者害也。有說神明者,即同生同[1]生。同生在右肩,記所作惡,同名在左肩,記所作善,故云記識。此恐非也。業報感起,非神所堪故。今即還同精神剋識,以種子識功能不亡名記識故。孤者無父母,獨者無子女。尫(烏皇反),羸也弱也。俗文短小目尫。狂(其亡反),變性意也,又亂也。
經曰「世有常道」至「難得[2]定出」者,述曰:此次、釋痛也。
經曰「世間有此」至「會當歸之」者,述云:此後、釋燒也。貿(莫候反),三倉換易。卒暴者,忽也。會當者,必也。歸之者,至也。
經曰「是為大惡」至「勤苦如是」者,述云:此第二、結也。
經曰「譬如大火焚燒人身」者,述云:此第三、顯過也。
經曰「人能於中」至「為一大善也」者,述云:此第二、釋所持得也。
經曰「佛言其二」至「事至乃悔」者,述云:此第二、釋盜。有二:初、釋所離。有三:此初、牒釋。有三:此初、釋惡也。度者,量也則也。更相盜竊,故無義理。非理求財,故不順法軌。不勒貪心,故云奢。耽財欲得,故云婬。雖有心欲而言足,故心口異。口出善言心懷惡計,故云佞。覆藏自性,故云諂。為行無信,故云不忠。言[3]諭者意妄,媚者狀妄。枉者橫也。度者法量,機者機關。即巧言令色,曲取君意能行機偽,知君形勢不申正諫是也。鄉者,一萬二千五百家。黨者,五百家。市者,交易所居。五家為隣,隣五為里。野人者,孔子曰「先進於禮樂謂野人,後進於禮樂謂君子」也。包氏曰「謂鄙陋也」。郊外曰野,邑外謂郊。從事者,相稱也。至竟者,死也。善惡者因,禍福者果。追者還取,命者招引。善惡因成,必進今果起也。又追者逐也,命者業也。逐善惡業以所生,故後者是也。
經曰「今世現有」至「受其殃罰」者,述云:此次、釋痛也。
經曰「因其前世」至「痛不可言」者,述云:此後、釋燒也。
經曰「是為二大惡」至「勤苦如是」者,述云:此第二、結也。
經曰「譬如大火焚燒人身」者,述云:此第三、顯過也。
經曰「人能於中」至「為二大善也」者,述云:此第二、釋所持得也。
經曰「佛言其三惡」至「患而苦之」者,云述:此第三、釋邪婬。有二:初、釋所捨。有三:初、牒釋。又有三:此初、釋惡也。[1]處者天,天者性。又妷(與一反),樂也。唐者,虛也。眄者(眠見反),《說文》「邪視也」。又下戾,五戾反,《說文》「恨視也」。睞(力代反),《說文》「瞳子不正也」,《蒼頡篇》「內視也,傍視也」。細色者,好色也。態,古文㑷(他代反),意恣也,謂能度人情狀也。結者,期也。師(所飢反),四千人為軍,二千五百人為師,師十二匹馬也,五百人為旅也。強奪者,公然劫取。不道者,左道取物。貧無產業,故不自修業。唯外懷攝,故惡心在外。竊者私隱。趣者伺人不覺以求他物。舉之離本曰盜。擊者,司馬彪曰「擊動也」。恐者恐怖,熱者惱熱。苦具逼身曰迫,以威凌物曰愶。
經曰「亦復不畏王法禁令」者,述云:此次、釋痛也。
經曰「如是之惡」至「痛不可言」者,述云:此後、釋燒也。著者,著同幽明也。
經曰「是為三大惡」至「勤苦如是」者,述云:此第二、結也。
經曰「譬如大火焚燒人身」者,述云:此第三、顯過也。
經曰「人能於中」至「為三大善也」者,述云:此第二、釋所持得也。
經曰「佛言其四惡」至「常懷憍」者,述云:此第四、釋妄語。有二:初、釋所離。有三:初、牒釋。有三:此初、釋惡也。傍者夫婦。易,神致反,輕侮也。蹇(居免反),《左傳》「偃蹇,驕傲也」,《廣雅》「大嬌也」,謂自高大貌也。《釋名》云「偃,偃息而臥,不執事也」。蹇,跛蹇也,痛不能作事也。
經曰「如是眾惡」至「無所復依」者,述云:此次、釋痛也。天神,即護世天,錄其作惡,奏上帝釋,記在惡籍,故云記識。
經曰「壽命終盡」至「痛不可言」者,述云:此後、釋燒也。有說:名言種子在賴耶神,業種引生必有趣向,故云名籍在神明,即違自許護世天神奏上帝釋記在惡籍故。今即壽命盡時惡業所引,鬼神促攝將入惡道,逐其名籍往受苦報。頓者至也,從者處也,得者依也。有說:天道者即天下之道。恐非也。苦報未必在天下故。今即天者業也,惡業之道故。《瑜伽》亦云「業天」,蓋同此矣。自然者,明了狀。蹉(千阿反)跌(徒結反),《通俗文》「失躡曰跌」,《廣雅》「差也,亦偃也」。業報運數終不參差故。即不違之義。
經曰「是為四大惡」至「勤苦如是」者,述云:此第二、結也。
經曰「譬如大火焚燒人身」者,述云:此第三、顯過也。
經曰「人能於中」至「為大善也」者,述云:此第二、釋所持得也。
經曰「佛言其五惡」至「飲食無度」者,述云:此第五、釋飲酒。有二:初、釋所離。有三:初、牒釋。有三:此初、釋惡。有二:此初、造惡也。徙倚者,猶徘徊也,又失所之狀,宜從初也。倚依音。辜(古胡反),《爾雅》「罪也」。較苞學反粗略也。《廣雅》「明也見也」,謂較然易見也。位法師云「辜者罪也,較者直也,奪者盜也。[2]貞罪直突,盜人財物以為快意。」未知較直出於何處?散者行也,振者惠也。損富補貧,賑亦同。慣串同也。
經曰「肆心蕩逸」至「願令其死」者,述云:此後、惡過也。肆者申也。有說:魯扈是強直自用之志,抵突是觸誤侵陵之懷。未知從何?魯(力古反),孔安國云「鈍也」,《[3]方言》「何也」。扈(胡古反),《漢書音義》曰「跋扈,自縱恣也」,薛綜曰「勇健貌」。又作虜扈,謂縱橫行也,虜人獲也,戰而俘獲也。六親者,有說:父親有三、母親有三,合有六親。或有引《世語》以申難定。應劭云「父母兄弟妻子」,王弼云「父母兄弟夫婦」。皆違持頌云「父之六親母之六親」。識當者,認也。有作「職當」。傳謂敢也。良恐訛之。
經曰「如是世人」至「意不開解」者,述云:此次、釋痛也。僥(五彫古遶二反),徼遇也,謂求親遇也。倖(胡耿反),非其所得而謂得也。
經曰「大命將終」至「痛不可言」者,述云:此後、釋燒也。命是天地壽三大中之一,故云大。窈窕者,幽冥貌。浩浩者,大水貌。茫茫者,冥昧貌。數者,理數。
經曰「是為五大惡」至「勤苦如是」者,述云:此第二、結也。
經曰「譬如大火焚燒人身」,述云:此第三、顯過也。
經曰「人能於中」至「為大善也」者,述云:此第二、釋所持得也。副者,助也稱也。
經曰「佛告彌勒」至「展轉相生」者,述云:第三、總釋。有二:初、總釋所離;後、總釋所得。初又有二:此初、總標也。
經曰「但作眾惡」至「示眾見之」者,述云:此後、別釋。有二:此初、從惡生痛燒也。作眾惡者,即五惡。入惡趣者,即五燒。被殃病者,即五痛。
經曰「身死隨行」至「自相燋然」者,述云:此後、從燒生惡痛。有三:此初、五燒也。行者,業也。
經曰「至其久後」至「隨以磨滅」者,述云:此次、從燒生惡也。省者,察也。
經曰「身坐勞苦」至「痛哉可傷」者,述云:此後、從惡生痛也。坐,亦由也受也。苦增不止,故云久大劇。業果之理更無作者,故云天道施張。造惡必彰,故自糺舉。糺,亦糾(唐由反),《決疑》云「三合繩也」。非此中意。今約也限也。糺是古體也。身當法網,故云綱紀羅網。貴賤勿不從法,故上下相應。罪者歸之,無人伴送,故云煢。忪忪者,怱也。煢,古文儝𭜿同,[1]臣營反,獨也單也。
經曰「佛語彌勒」至「佛皆哀之」者,述云:第二、釋所持。有二:此初、結彰己悲也。
經曰「以威神力」至「涅槃之道」者,述云:此後、正申化益也。滅惡就善者,令修世善。棄思受道者,修出世善。
經曰「佛言汝今」至「苦痛之道」者,述云:第四、勸人脩捨。有二:初、佛勸脩捨;後、彌勒領解。初又有三:初、以理正勸;次、舉現化勸;後、以化滅勸。初又有二:此初、正勸脩棄也。端守者,匡邪守正故。
經曰「汝等於是」至「無髮毛之惡」者,述云:此後、對歎令脩。有二:此初、對彌陀土歎勝令修也。施等六度,即自利得。轉化立善,即利他行。行善是也。正心齋戒,即止善也。此修難成,故於一日勝西方國百年之善。而稱讚云生彼國疾得無上菩提者,彼無時不修故。此修善時少,故不相違也。
經曰「於此修善」至「未甞寧息」者,述云:此後、對餘佛土歎勝令修也。即望上位所居勝土,挍量歎勝,令增修意。殆者,危也盡也。今此中意,存其俗語,言欺之也。
經曰「吾哀汝等」至「務修禮讓」者,述云:此第二、舉現化益以勸修。有二:此初、修善得益也。邑者,《周禮》「四井為邑,方二里也。九夫為井,方一里也」。《說文》「八家一井也」。聚落者,小鄉曰聚,《廣雅》「落,居也」,謂人所聚居也。厲(力制反),疫厲也,人病相注也。《釋名》云「病氣流行中人也」。戈(居和反),平頭戟,長十尺六寸,或六尺六寸也。
經曰「佛言我哀」至「無為之安」者,述云:此後、滅惡離苦也。滅五惡故獲五德,離痛燒故昇無為之安樂。
經曰「吾去世後」至「略言之耳」者,述云:此第三、以滅化損以勸修。有二:此初、彰去聖後損也。悉者,備也。
經曰「佛語彌勒」至「無得犯也」者,述云:此後、勸人使修也。
經曰「於是彌勒」至「不敢違失」者,述云:此第二、彌勒領解也。甚苦實爾者,領解。不敢違失者,奉行。不敢者,畏也。
經曰「佛告阿難」至「無著無礙」者,述云:第三、褒貶得失令物脩棄。有五:此初、佛命阿難禮彌陀佛也。彌勒是影響眾之主,阿難為當機宜之首故。佛唯對此二大聖勸物令修淨土之因。
經曰「於是阿難」至「聲聞之眾」者,述云:此第二、阿難承命禮佛以求見也。土是所居,眾是所化,故兼之也。
經曰「說是語已」至「唯見佛光」者,述云:此第三、彼佛放光應請令見。滉瀁者,積水貌,猶浩蕩也。汗者,熱氣所蒸液也(下旦反)。又污(烏臥反),泥著物也。《說文》「穢也」,宜從初也。今言浩汗者,布水貌。
經曰「爾時阿難」至「亦復如是」者,述云:此第四、尋光備見彼土得失也。此眾見彼土,彼土見娑婆,明昧有異,如前已解。
經曰「爾時佛告」至「對曰已見」者,述云:此第五、彰[2]彼失令求令捨。有二:此初、彰德令求。有三問答也。諸說淨土無天地異者,即違此文「從地以上至淨居天」。然帛延經云「即諸佛國中,從第一四天王,上至三十六天上,諸菩薩阿羅漢天人,皆復於虛空中大共作眾音伎樂」,下云則「第一四天王諸天人,第二忉利天上諸天人,第三天上諸天人,第四天上諸天人,第五天上諸天人,第六天上諸天人,第七梵天上諸天人,上至第十六天上諸天人,上至三十六天上諸天人」。支謙經亦云「即諸佛國中,從第一四天上至三十二天上諸天人」,後云「阿彌陀佛為諸菩薩阿羅漢說經。菩薩阿羅漢及諸天人民無央數,皆飛到阿彌陀佛所聞法歡喜。即第一四天王,第二忉利天,上至三十二天上諸天人,各持天上萬種自然之物來下,為阿彌陀佛作禮,供養佛及諸菩薩阿羅漢」。准此二經,諸世界中皆有三十六天及三十三天。雖復一本,譯家異故。依《密嚴經》有二十六天,謂六欲天、梵天有十、淨居有五、無色及有四無想天故。彼頌曰「欲色無色界,無想等天宮,佛超過彼已,而依密嚴住。」依《本業經》有二十八天,即欲界有六、禪各有四、淨居為一,不說無想,加大靜天及無色四也。依《華嚴經》有三十二天,謂六欲天、初禪有五、上三各四、淨居亦五,及四無色,不說無想故。總而言之,支謙本即同《華嚴》,故雖不說無想、大靜,有三十二。而帛延云三十六者,蓋是訛也。將其謙本撿帛延經,延經多訛故。雖有無色天,而依欲色住,更無別處故。今唯問乃至淨居所有莊嚴。雖有淨居天,而定性那含必不生淨土。而《密嚴》云「或生欲自在,及以色界天,乃至無想宮,阿迦尼吒處,空識無所有,非想非非想。如是諸地中,漸次除貪欲,住彼非究竟,尋來生密嚴」者,彼密嚴之土,既十地菩薩所生之處,故不相違。前文自云淨居諸天與阿加尼吒螺髻梵王同會一處,咸於此土佛及菩薩生希有心,故即知彼天生密嚴土,是菩薩也。傍論且止,應釋本文。
經曰「彼國人民」至「亦皆自然」者,述云:此後、顯彼土失令厭令捨。有二:初、彰彼胎生之失;後、勸發脩捨之意。初又有四:此初、寄問彰彼胎生之果也。百由旬者,即下輩疑佛所生之宮。五百由旬者,即中輩疑智所止之宮。而帛謙經若中若下皆云二千里城者,蓋是略舉不盡之言。不爾,中下輩應無參差,故此文為勝。量之大小,思之可會。五百歲,即此方年數故。餘本皆云「於是間五百歲」也。
經曰「爾時慈氏」至「胎生化生」者,述云:此第二、對因顯果。有二:此初、問。即正問胎生之因兼其化生也。
經曰「佛告慈氏」至「謂之胎生」者,[1]唯總別違理,過同前解。良亦次第乖諸論故。有說:佛智即總標,四智區故。大圓鏡智名不思議智,平等性智名不可稱智,妙觀察智名大乘廣智,成所作智名無等無倫最上勝智。此亦不然。後之四智如其次第,鏡等四智隨順聖教,不應四智皆名佛智故。平等、妙觀二智,心品菩薩亦得故。故此五智如其次第,彼《佛地經》中五法是也。清淨法界名為佛智,智處智性皆名智故。有疑彌陀雖有弘誓,眾生萬品,頗能接引十方天人令生彼國?故云不了佛智。彌陀既證一真法界,無德不圓、諸患悉盡。盡當際而不竭,稱本願而迎接,故有緣眾生皆生彼土。不可以疑網經懷也。大圓鏡智名不思議智,有聞經說「善惡罪福重者先引」,便疑稱念彌陀佛名必生彼土,言恒作諸惡惡心深重,不應十念相續微善能滅諸罪,而往生彼,入正定聚畢不退轉。故云不了不思議智。不思議智有大威力,非思量境故。汝不聞乎,一面之鏡無像不現,詎疑一智力消諸罪障?又如毫毛萬斤,少火能焚,故十念稱佛,念別能除八十億劫生死之罪,往生淨土有何可怪也。平等性智名不可稱智。有聞佛智於法懸絕,懷疑而言,名必相待。待不覺而名覺,有何懸絕念獲多福?今釋此疑,顯佛有不可稱智。平等性智證二空理,境智平等玄絕稱說,而以名遣名而詮玄旨,悟旨者亡言。境既不可稱,智可言不可稱,不可稱故念者福多。由此不可疑網在懷。妙觀察智名大乘廣智。有聞念佛皆得往生,而起疑言,過現諸佛雖復無量,濟生不盡。一佛能度眾生盡,不應更有餘佛化生。如何念彌陀佛者皆生彼土?故云不了大乘廣智。妙觀察智常含智悲於諸有緣,無不運載而入涅槃。但諸眾生各有所屬,屬者雖盡,不屬猶在,故更有餘佛出世化益。由此念佛皆生淨土,意在茲也。成所作名無等無倫最上勝智。有聞如來不答十四不可記事,便疑於佛不能遍知一切諸法。既無勝用,念有何福?故云不了無等倫智。成所作智遍緣六塵,不同凡夫故云無等。雖達萬境常在妙定,非如二乘入出不同,故云無倫。二障都盡,發三業化,作四記論,非諸菩薩之所能為,故云最上勝。最上勝者,如其次第簡三祇劫故。如來答難必有利益,答十四事唯有戲論,知而不答,故念之者福定非少。由此疑佛智,雖生彼國而在邊地不被聖化,事若胎生,宜之應捨。
經曰「若有眾生」至「具足成就」者,述云:此後、兼答化生因果也。
經曰「復次慈氏」至「智慧勝故」者,述云:此第三、挍量顯劣。有二:此初、歎化生之勝也。
經曰「其胎生者」至「疑惑所致」者,述云:此次、顯胎生之劣也。惑者,執也。
經曰「佛語彌勒」至「樂彼處不」者,述云:此第四、寄喻申過。有三:此初、立喻反問也。
經曰「對曰不也」至「欲自免出」者,述云:此次、彌勒順答也。
經曰「佛告彌勒」至「不樂彼處」者,述云:此第三、如來申過也。
經曰「若此眾生」至「修諸功德」者,述云:第二、勸令脩捨。有二:此初、正勸令修令捨也。識其本罪者,識本疑惑佛五智之罪,深自悔責,即離寶宮之處故。
經曰「彌勒當知」至「無上智慧」者,述曰:此後、結勸修學也。
經曰「彌勒菩薩」至「彼佛國」者,述云:第四、重申大菩薩往生西方增其往生之意。有二:此初、問也。
經曰「佛告彌勒」至「皆當往生」者,述云:後、答。有二:此初、顯娑婆菩薩生彼土也。
經曰「佛告彌勒」至「亦復如是」者,述云:此後、乘申餘方往生。有三:此初、總標也。
經曰「其第一佛」至「皆當往生」者,述云:此次、別敘也。
經曰「佛語彌勒」至「略說之耳」者,述云:此後、類顯往生者多令增欣求之意也。敘十三國而通娑婆,故云十四。從初阿難問佛顏,終乎如來敘諸菩薩往生之屬,顯問答廣說分訖。
經曰「佛語彌勒」至「持誦說行」者,述云:第三、聞說喜行分。有四:一、歎經勸學;二、彰說利益;三、示相令信;四、顯眾喜行。初又有五:此初、歎聞勸行也。
經曰「佛言吾今為諸眾生」至「復生疑惑」者,述云:此第二、勸物除疑也。
經曰「當來之世」至「皆可得度」者,述云:此第三、歎經普濟也。有說:釋迦正法五百年、像法千年、末法萬歲,一切皆過,故云滅盡。法雖滅已,佛以慈悲憐苦眾生,獨留此經百歲濟度。此恐不然。非唯法住違諸聖教,事亦未盡故。今依《法住記》云「佛滅度時,以無上法付囑十六大阿羅漢并諸眷屬,令其護持,使不滅沒。及勅其身與諸施主作真福田,令彼施者得大果報。所謂賓頭盧等如是十六大阿羅漢,護持正法饒益有情。至此南贍部州人壽極長至於十歲,刀兵劫起爭相誅戮,佛法爾時當暫滅沒。刀兵劫後,人壽漸增至百歲位,此洲人等厭前刀兵殘害苦惱,復樂修善。時此十六大阿羅漢與諸眷屬復來人中,稱揚顯說無上正法,度無量眾令其出家,為諸有情作饒益事。如是乃至此洲人壽六萬歲時,無上正法流行世間熾然不息。後至人壽七萬歲時,無上正法方永滅沒。時此十六大阿羅漢與諸眷屬,於此洲地俱來集會,以神通力用諸七寶造窣堵波嚴麗高廣,釋迦如來所有遺身都集其內。爾時十六大阿羅漢與諸眷屬遶窣堵波,以香華持用供養,恭敬讚歎遶百千匝。瞻仰禮已,俱昇虛空,向窣堵波作如是言:『敬禮世尊釋迦如來應正等覺。我受教勅,護持正法及與天人作諸饒益。法藏已沒,有緣已周,今辭滅度。』說是語已,一時俱入無餘涅槃。聖先定願力火起焚身,如燈炎滅,骸骨無遺。時窣堵波便陷入地,至金輪際方乃停住。爾時世尊釋迦牟尼無上正法,於此三千大千世界永滅不現。從此無間,此佛土中有七萬俱胝獨覺一時出現,至人壽量八萬歲時,獨覺聖眾復皆滅沒,次後彌勒如來出世。」以此言之,當人壽七萬歲時,無上正法方永滅沒,故云經道滅盡。十六大聖取滅度時,窣堵波便陷入地。特者,獨也。《大涅槃經》廣顯佛性,聖教中深,逐聖人而先沒。此經唯開淨土,令人求生,濟凡中之要,故獨留百歲。機宜既異,沒滅前後不可致怪。所願皆得者,即留之利益也。法滅盡後,聞尚獲利往生淨土,況亦今聞者矣。
經曰是「佛語彌勒」至「無過此難」者,述云:此第四、歎聞而令敬重也。
經曰「是故我法」至「如法修行」者,述云:此第五、結勸修學也。我法者,即此經也。如是作者,即此經說彌陀隨願修行成身成智也。如是說者,上為眾生之所說也。如是教者,前教人令往生也。
經曰「爾時世尊」至「正覺之心」者,述云:第二、彰說利益。有三:此初、發願益也。
經曰「萬二千那由他人」至「漏盡意解」者,述云:此次、聲聞益也。法眼淨者,即預流果也。漏盡者,障盡。意解者,智滿。眾聞此方穢惡可厭,故得聲聞之果。
經曰「四十億菩薩」至「當成正覺」者,述云:此後、菩薩利也。聞彌陀佛成德廣大,故得不退轉。聞此土多惡,誓欲濟度,故以弘誓德而自莊嚴。
經曰「爾時三千」至「芬芬而降」者,述云:此第三、示相令信也。芬芬者,亂墜之狀也。
經曰「佛說經已」至「靡不歡喜」者,述云:此第四、大眾喜行也。
無量壽經連義述文贊卷下(終)
嗟乎此經而有幾疏。猶如佛陀而帶妙莊嚴乎。彼異珍妙工綺飾莊嚴。百千錯落張羅于外。則佛陀之德逾可仰。而群萌之信更固其根矣。此經也深妙測知難矣。然疏以翼之。則或裂疑網或洗拘泥。汲索玄旨之源而信根為之屢潤。疏也實是經之莊嚴。而世之一大觀者也。以故淨影作焉嘉祥作焉。義寂法位等諸名流皆作焉而興。大師窮工于茲。可謂殊勤矣。予曾憂此書流行之不遠。今採而校讎繡之于梓以張于世。世之擇法眼乞觀而仰焉。時元祿己卯臘月朔日。
華頂義山謹書
校注
[0158002] 乘【大】*,聚【考偽-大】* [0158003] 狐【CB】,孤【大】,狐【考偽-大】 [0160001] 濡【大】,軟【考偽-大】 [0161001] 冠註曰此下疑有脫文 [0162001] 增【大】,憎【考偽-大】 [0165001] 若【大】,苦【考偽-大】 [0166001] 生【大】,名【考偽-大】 [0166002] 定【大】,免【考偽-大】 [0166003] 諭【大】,諛【考偽-大】 [0167001] 冠註曰處者天天者性疑有脫文 [0167002] 冠註曰貞罪直突更詳 [0167003] 冠註曰方言何也今按方言曰曾何也等非是釋魯字更詳 [0168001] 臣【大】,巨【考偽-大】 [0168002] 彼【大】,得【考偽-大】 [0169001] 唯總別違理疑此下次上有闕文更勘【經文資訊】《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7 冊 No. 1748 無量壽經連義述文贊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1-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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