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量壽經連義述文贊卷中
經曰「顯現道意無量功德」者,述云:第二、申入道之教。有二:此初、修因之教也。顯菩薩發菩提心之意,令得發心。[1]難無量德,使修行故。
經曰「授菩薩記成等正覺」者,述云:此後:獲果之教也。「授菩薩記」者,即論云「令得決定心」故。記者,識也別也。授者與也。聖說當果,令識因利,故云授記。「成等覺」者,即所記之果也。
經曰「示現滅度」至「殖眾德本」者,述云,此第九、歸真利物也。如《攝論》化身滅度有六意:一、事究竟故;二、為除樂倒故;三、令捨輕慢故;四、為生渴仰故;五、為身精進故;六、欲速成就故。今示滅度,意亦在此。「拯濟無極」者,即益廣也。極,已也。「除漏殖本」者,即利備也。漏謂三漏,注泄為義,即生死之因。德謂福智,潤益為功,即涅槃之因。本亦因也。因佛現滅,眾生厭有,除生死因,忻寂以修涅槃之因,可謂利備故。
經曰「具足功德」至「普現道教」者,述云:此第三、雙結也。「具德難量」者,結其實德。「遊國顯教」者,結權德故。
經曰「其所修行清淨無穢」者,述云:第二、就實以歎二利。有二:初、略歎;後、廣讚。初又有二:此初、別歎。又有四:初、歎自行淨也。
經曰「譬如幻師」至「在意所為」者,述云:此第二、歎化善巧。有二:此初、喻也。菩薩顯化巧順物宜,可云幻師。所起化相如顯眾像,起化之德如本學明。化法即以習學為本,故云本。學之委善,故云學明了。學成起化,任意所為,故云在意所為。遠法師云「學成起用成在於心」,故云在意。任意化,故云所為。此恐非也。學未成亦在心,故今不存也。
經曰「此諸菩薩」至「皆悉普現」者,述云:此後、合也。諸菩薩者,即合幻師也。修學一切化物之法,故云學一切法,即合本學也。貫,通也。綜,集也。縷,詮也。練,陶也。即通穿群典、集括事理、詮表玄旨、陶委眾疑,故云貫綜縷練,即合明了也。智悲之境是權術所遊故云所住,解心安境無錯忘故云安諦,即合在意也。靡,無也。致,運也。於諸感處無不運化,故言靡不致化。又致即感致,令一切眾無不感化故。有經本云「靡不感化」,其義無違。即合所為也。物宜既萬品無相不現,故無數佛土皆悉普現,即却合現眾異像也。
經曰「未曾慢恣」者,述云:此第三、結自行淨也。於所修行生恭敬,故無慢;亦無間,故無恣。
經曰「愍傷眾生」者,述云:此第四、結化善巧也。愍謂慈愍,傷謂悲傷。傷愍眾生,故無相不現。
經曰「如是之法一切具足」者,述云:此後、總結也。
經曰「菩薩經典」至「導御十方」者,述云:第二、廣歎。有四:一、依菩薩法修自分行;二、依如來法修勝分行;三、自分成德;四、勝進成德。此初也。典,常也。究,盡也。暢,申也通也。要,要道。妙。妙法也。於自分法究盡要道通申妙旨,故云究暢要妙,即自利也。殊德在懷、嘉響外流,無物不歎,故云名稱普至。導御,即利他也。
經曰「無量諸佛」至「而皆已立」者,述云:第二、修勝分行。有二:此初、修內德也。行入佛境,故共護念,念善令生長、護惡使殄滅故。有說:所住即真法界,《攝論》所說十法界也。所立即神通力,《涅槃》云「能建大義」也。此恐不然。能建大義既大涅槃利物之義,必非自利故。有說:所住即空無相理,所立即十二分教。此亦不然。世俗之事應如勝義,亦佛所住故。有說:所住即證行,所立即教行,法界諸度是佛所立故。此亦不然。違《法華》佛自住大乘義故。大乘必通教理行果,諸度既行,應非所立故。今即佛所住者即二諦之旨,菩薩逐佛而既悟,故云已得住。大聖立者即三藏之詮,大士亦達詮之意趣,故云皆已立。佛與大聖,即言異體同,故互稱而已。
經曰「如來道化」至「開導眾人」者,述云:此後、歎外化。有二:此初、化相也。菩薩普為影響助揚佛事故,道化能宣即說法同佛也。[2]示行佛化故為菩薩師,即化物同佛也。深禪慧者,即化行同佛。禪止慧觀行雖眾多,要在此二故。開導眾人者,即利物同佛。開者令始學,導者令終熟故。
經曰「通諸法性」至「明了諸國」者,述云:此後、化德也。有說:通諸法性者通法空理,達眾生相者達人空生真,明了諸國者達器界空。非也。離人法空更無別空故。若有別者,亦離二智應有別智故。有說:通諸法性是智正覺自在行,通達二諦法性故。達眾生相是眾生世間自在行,眾生種種體狀皆了達故。明了諸國是器世間自在行,初云通次言達後言明,言之左右。此亦不然,眾生外器應非世俗故。若世俗者,通二諦已更無所知故。今即通法性者,即法界無量行。達眾生相者,即眾生界無量行。明了諸國者,即世界無量行。所調伏界無量不攝,無種姓故。略不說調伏方便無量,即前善巧故不亦說。
經曰「供養諸佛」至「幻化之法」者,述云:第三、自分成德。有四:一、修之方便;二、修之成德;三、重辨起修;四、重申成德。初又有四:此初、自利修也。供養諸佛化如電光者,即福行也。善學無畏曉幻化者,即智行也。有說,欲供諸佛,化現其身,一念遍至疾如電光。簡邪取正故云善學,達正過邪故云無畏,統攝諸法故云網,即智方便也。亦見諸法非定有無,其性如幻,故云曉幻化,即智成就也。又於人不怯,故學無畏。於法能知,故曉幻化。有說:諸法雖非無而非有,故不見一法可畏。攝物不捨,故云學無畏網。雖復非有而非無,離有離無故云幻化。有說:如觀世音以無畏施網攝眾生,故云無畏網。三俱不然。善學若方便未達邪正,應非無畏故。諸法非有不見可畏,既亦非無可畏故。如其次第,今即現化供佛,雖忽遍至而不住,故如其電光。學無畏網者,即達詮之智。曉幻化法者,即悟旨之智。網者教也。即佛備四無畏,故云無畏。若理若事無不如幻,故云幻化。菩薩稱佛教之意,以達諸法言說自性不可得,故云善學曉了。
經曰「壞裂魔網解諸纏縛」者,述云:此第二、利他修也。魔網者,即天魔之教。纏縛者,即八纏三縛。有說:十纏四縛。於小乘宗雖有此義,非大乘故。即壞魔網令雖惡業,解纏縛而使絕煩惱故。
經曰「超越聲聞」至「無願三昧」者,述云,此第三、重辨自利也。超二乘地者,即對餘乘以顯勝。得空無相無願者,即直申行勝。初發大心尚過二乘,況亦久行,故云超越。欲入大涅槃,必三三昧為門,故偏說此三。如《瑜伽論》云「我法無故空,空故無相,無相故不可願求。」而有處云「空無願無相者,即共二乘行」,故不相違。有說:前教行、此證行,故有不同。非也。學無畏網雖可教行,而曉幻化應言證故。今即前是菩提之道,後是涅槃之門,故須再解。
經曰「善立方便」至「而現滅度」者,述云:此第四、復辨利他也。方便雖多,此中方便即巧權之名。有說:善方便即意方便;示現三乘而滅度者即口方便;善立三乘,隨便度物,名善方便。說三乘因及滅度果名,顯示現滅故。此必不然。於下中乘而現滅度,既應化相,必不可言說二乘果。不爾,如何言現滅度而不言說故。有說:善立方便是口方便,示中下乘而現中下滅皆身方便。此亦不然。示現三乘,義已具足。亦言現滅度,應無用故。不爾,三乘有何不攝,亦說中下耶?故今即善立方便即意方便,隨順諸佛尋三乘化故。顯示三乘即口方便,分別一乘而說三乘,三乘亦即佛方便故。中下滅度,即身方便。緣覺名中、聲聞名下,即同法華中無二三之義。菩薩欲引不定二乘令趣佛乘,故於彼涅槃而現滅度,即同《攝論》「變化故云意」。《佛地經》曰「成所作智起三乘化、作四記論」,即其事也。
經曰「亦無所作」至「得平等法」者,述云:第二、修之成德。有二:初、自利之德;後、利他之德。初又有四:此初、所得平等也。有說:三乘性空故無所作,不見別證三乘之果故無所有,達無性真以解諸法不生滅故不起不滅。非也。決定二乘既入無餘,不可定言即無別證故。又顯三乘故非無所作,現滅度故非無所有故。有說:無因可作故無所作,無果可有故無所有,無淨可起無染可滅故云平等。此亦不然。因有功能故非無所作,果藉緣有故非無所有故。今即無作無有者,即事平等也。不起不滅者,理平等也。無實作用故無所作,不能自生故無所有。淨法雖增,真不隨增,故云無起。染法雖滅,如不隨滅,故云不滅。諸法一相所謂無相,故云平等。於是證會,故亦云得。
經曰「具足成就」至「諸根智慧」者,述云:第二、所成眾多也。有說:初習名三昧,成就名總持。非也。佛地應無三昧,即違諸教故。今即總持雖通定慧,正是慧性故。百千三昧即總持所依,廣如《地經》。有說:諸根通即一切善法,別即信精進念定。非也。汎言善法,皆通有為諸法。有為善中雖有名根,無為必非故。又信精進等名諸根者,不應別說智慧故。既說三昧,即定別目,而有何因亦說定根?故今即諸根者,六根清淨。此諸菩薩位階十地,已得自在六根互用故。總持雖慧,慧未必持故、引導眾行故,須別說。
經曰「廣普寂定」至「菩薩法藏」者,述云:此第三、所證廣也。法藏者,即十萬法蘊。簡二乘藏,故云菩薩。即所證深也。有說:普定能證廣,一切法中不起妄想故。藏所證深,於真法藏能深入故。若爾,即違自許所證深廣名義也。
經曰「得佛華嚴三昧」者,述云:此第四、所成奇勝也。佛地功德能嚴佛身,故云佛華嚴。入此三昧,現見諸方佛及佛土,故亦言得。即《華嚴》云「彼一三昧該攝法界,一切佛法悉入其中」也。
經曰「宣揚演說一切經典」者,述云:此第二、利他之德也。助佛揚化,故云宣揚。即簡如來,如來目演說故。
經曰「住深定門」至「無不周遍」者,述云:第三、重辨起修。有二:此初、起自利修也。有說:深定者,起通所依理定。有說:一念周遍者,入定觀眾生。二俱不然。通既事德,所依之定必非理定故、覩無量佛應非一念故。如其次第,今即通所依定無境不觀,故云深定。覩諸佛者,即天眼通。一念遍者,即神境通。依此深定以發天眼,能見諸佛故攝行廣;亦起神通,一念遍至所覩佛土,攝福生智故起行疾。
經曰「濟諸劇難」至「開化一切」者,述云:此後、起利他修也。有說:二乘於救生即閑,菩薩即不閑。凡夫於修即閑,菩薩不閑。二乘凡夫於無上道即閑,菩薩即不閑。此皆不然。若如所言,應說懈怠精進故。閑即閑處,必非嬾惰故。有說:劇難有八,惡趣有三即三惡趣也;人間有四,一盲聾瘖瘂、二世智辯聰、三佛前佛後、四北俱盧洲。天上有一,謂無想天。故八難中,三塗為劇,菩薩濟之。人天苦微,故云諸閑。菩薩勤化,故云不閑。此亦不然。天上有一,即違餘經說非想天為第八難故。又人天難言諸閑者,有諸人天非難所攝,應非菩薩之所化故。有說:劇難者即八難也。此中阿鼻受苦無間故言不閑,餘七名閑。菩薩以能救名濟。此亦不然。應說餘七。說何名七?若說後七難名閑者,即七地獄應非不閑,閑所攝故。若說七地獄名閑者,即八寒獄亦非二攝,菩薩救濟應非遍故。今即八難名為劇難,兼非想天。更有業惑二種障者,名為不閑。若非八難及無二障,皆曰閑。菩薩大悲,皆能拔除,故亦云濟。真實際者,即所證也。二空真如更無過者,故云實際。菩薩大慈,分別其詮、開示其旨令證入,故云分別顯示。辯才智者,即發說之解,以得如來四無礙智,解諸義故。入眾言音者,即起說之言,以得解語言三昧,起諸說故。入者解也。辯才充內、巧言外發,無物不化,故云開化一切。
經曰「超過世間」至「度世之道」者,述云:第四、重申所成。有二:此初、成自德也。過世間者,申斷德成,過二死故。即《對法》云「過世間者,總顯煩惱解脫義」也。住度世道者,標智德成,并二智故。即《唯識》云「法駛流中任運轉故」。諦者安也,度者出也,即出世道之別名故。
經曰「於一切萬物」至「為重擔」者,述云:此後、成化德也。由成智斷,遍於萬物,若變若化皆任意故,名為自在。庶者凡庶,類者品類,即眾生之總名。故有經本云「眾生類」也。宿無道根、現無信樂,不知感聖,故云不請。於是尚接引,況亦有請者,故云不請友。即經云「不待時義」也。群生者,即《勝鬘》中四種眾生,所謂無聞非法及求三乘者。有說:於四群中,初非法人,無感聖善,故云不請。非也。後三乘種,未必皆有感佛善故。初無聞人亦應有感,聖世善故。《華嚴》、《瑜伽》皆有此四,而後三種通定不定,初之一種無性有情,故人天善根應成就。菩薩荷此四群生為自重擔而成就,故云荷負。作不請友,皆該四群也。
經曰「受持如來」至「常使不絕」者,述云:第四、重辨勝分修成德。有二:初、辨所修行;後、申所成德。初又有二:此初、自利修也。有說:甚深法藏即如來藏,暗障既除,顯在己心,故云受持。法界諸度即佛種性,護使離障、起善無間,名常不絕。此恐不然。如來藏性既是真體,必不可言受持法藏故。既言法藏,亦云受持,即知教法,非佛性也。今既受持佛教令久住世,有性之屬依之殖善,故常使不絕。即同《上生》云「汝善受持,莫斷佛種」也。
經曰「興大悲」至「施諸黎庶」者,述云:此後、利他修。有三:此初、法也。大悲愍眾生者,即拔苦行。演慈辯授法眼者,即與樂行。辯者,即樂說之辯。以慈定心而說法,故云演慈辯。如說而行,必入聖地、得法眼淨,故云授法眼。法眼者,即慧眼,遂體之名也。悲定說法以拔三塗之苦,故云杜三趣。杜者,塞也。演慈辯而令修人天業,故云開善門。[1]施諸黎庶,事父唯敬、於母亦愛,故慈若敬父,樂可尊故;悲如愛母,苦可愛故。於諸眾生視若自己者,此後合也。若己者,意在如自一子,即《涅槃》云「視諸眾生猶如一子」是也,慈悲怜傷皆如己子故。
經曰「一切善本」至「不可思議」者,述云:此第二、所成之德也。善本者,即福智之因。度者,至也。福智之行皆至菩提涅槃彼岸,故即因成也。獲佛功德者,即福德莊嚴。智慧聖明不可思議者,即智慧莊嚴果成是也。
經曰「如是之等」至「一時來會」者,述云:此第四、總結也。
經曰「爾時世尊」至「光顏巍巍」,述云:此第二、說經因起序也。諸根悅豫者,是喜悅相。有色五根皆顯喜悅,以表淨土快樂無間故。豫,亦作悆也。姿色清淨者,是無憂惱。色無慘慼,以表佛土無眾苦故。巍巍者即高大之稱,光顏者即該根色之總言,故重表彼土有樂無苦。姿者妙也。即帛謙皆云「面有九色、光數千百變,光色甚大明」也。有說:佛無有不定心,備諸根相好,身相復有何時不悅?但欲加來問故,因此表所說。非也。佛雖無憂喜而顯欣咲,詎備諸相好無顯喜悅?故今世尊顯喜悅者,彼佛所成行德可慶故、眾生獲利時將至故。
經曰「尊者阿難」至「長跪合掌」者,述云:第二、問答廣說分。有六:一、問佛顯相;二、審問所以;三、彰問自請;四、歎問勅許;五、阿難欲聞;六、如來廣說。初又有二:此初、申請問之儀也。聖旨者,即如來顯相之旨。以密加威,故云承旨。長跪者,即雙膝著地之號也。
經曰「而白佛言」至「殊妙如今」者,述云:此後、正問顯相意。有三:初、申所見;次、唱所念;後、徵所為此初也。鏡光外照,名為影表,即同佛身光明外舒。外照之光顯影暢在鏡內,名為影裹。亦同所放之光還曜佛顏,故云表裹。即舉己所見也。未曾瞻者,怪今異昔。瞻,亦見也。
經曰「唯然大聖」至「奇特之法」者,述云:此第二、彰己所念也。遠法師云「雖有五念,初即總表,後四別申,故唯有四意。」即後四所念,在世所無,故云奇特。此恐不然。佛所住法,非此五念之所盡念,況亦四念,故不可總五而言四。若言奇特,故知總句者,如來之德亦無別指故、應非別念故。即今阿難略申五念,各有所標,此初念也。有說:唯者即專義,[2]唱己專念故。非也。違諸世典應對之儀故。今即唯然者,應上之言也。汎言今日者,即簡往來之言。依神通輪所現之相,非唯異常亦無等者,故云奇特。即立世尊名之所以也。
經曰「今日世雄住諸佛所住」者,述云:此第二念也。有說:所住者即大涅槃,諸佛同住故。佛於世間最為雄猛,故云世雄。非也。佛常住涅槃,非今日住故。今即如來住諸佛平等三昧,能制眾魔雄健之天,故住佛住為世雄名之因也。
經曰「今日世眼住導師之行」者,述云:此第三念也。有說:四攝法是佛導師攝化之行,佛住此行能開世人令見正路,故名世眼。此亦非也。四攝之行雖復化物,而非眼義故。今即五眼名導師行,佛住五眼引導眾生更無過者故。以導師行以釋世眼之義也。
經曰「今日世英住最勝道」者,此第四念也。最勝道者,即大菩提四智心品。佛住四智,獨秀無匹,故從最勝道立世英之名也。
經曰「今日天尊行如來德」者,述云:此第五念也。天尊者,即第一義天,以解佛性不空義故。即唯佛所有不共佛法,名如來德,餘聖所無,故以如來德釋天尊之名。雖遠法師名德別解,今即以德釋名者,觀此經文順標釋義故。名者,世尊世雄等。德者,即奇特所住等。
經曰「去來現佛」至「念諸佛耶」者,述云:第三、徵所為。有二:此初、念所為也。有說:去來現佛者,三世佛相念。佛佛相念者,十方佛相念。非也。離於三世,更無十方,佛亦不然故。今即舉三世佛相念,類此得無今如來念諸佛耶。耶者,即不定之言。測此佛念,諸佛未聽,敢專決故。
經曰「何故威神光光乃爾」者,述云:此後、徵所為也。光光者,即顯曜之狀也。
經曰「於是世尊」至「問威顏乎」者,述云:第二、佛審問所以也。
經曰「阿難白佛」至「問斯義耳」者,述云:此第三、阿難唱問所以也。理實雖承,如來加力而對諸天,故云自問。
經曰「佛言善哉」至「所問甚快」者,述云:第四、歎問勅許。有二:初、歎其所問;後、舉德勅許。初又有三:此初、總歎也。阿難所問稱機及法而合時宜,故云甚快。
經曰「發深智慧」至「問斯慧義」者,述云:此次、別歎其問也。發深智慧者,歎問之智。真妙辯才者,歎問之言。愍念眾生者,歎問之意。有說:念佛五德,故發深智慧。歎佛住於五德,故云真妙辯才。此恐不然。念佛五德、歎佛五住,義無別故。念若不歎、歎若不念,皆非正理故。今即稱佛之五號,故發深智慧。將五住之德,歎五號之義,故真妙辯才。雖問五德,五德皆以智為主,故云問慧義。
經曰「如來以無蓋大悲矜哀三界」者,述云:此後、別歎問利。有四:此初、彰佛悲憐也。有經本云「無盡大悲」,有人釋此,依內無盡法而生故。今即佛之大悲,更無覆蓋,故名無蓋。無蓋是正,不可須治。矜,亦憐也。
經曰「所以出興」至「真實之利」者,述云:此第二、彰佛利物也。光闡道教欲拯群萌者,辨教利物。光者廣也,闡者申也。[1]慧以真實之利者,即理利物。慧者,施也。有別本云「普令群萌獲真法利」,義亦無違。如來所以出於世者,欲以教理利眾生故。
經曰「無量億劫」至「時時乃出」者,述云:此第三、辨佛難值也。帛謙皆云「如世間有優曇樹,但有實無有華也,天下有佛乃有華出耳。」今言靈瑞華者,即存震旦之名。時時者,即希出之義,以善時出故。
經曰「今所問者」至「諸天人民」者。述云:此第四、正申問益也。即帛謙云「若問佛者,勝於供養一天阿羅漢辟支佛,布施諸天人民及蜎飛蠕動之類累劫,百千萬億倍矣。」
經曰「阿難當知」至「無能遏絕」者,述云,第二、舉德勅許。有二:初、舉佛德以述成;後、勅許以答所問。初又有二:初、直述果勝;後、將因顯勝。初又有二:此初、述阿難所念也。如來正覺者,即奇特之法。其智難量者,即平等三昧發勝妙智故,以智難量述住佛住。多所導御者,即述導師行。有說:慧見無礙即如來德。非也。越述天尊之德,却成最勝道,無別所以故。今即慧見無礙者述最勝之道。無能遏絕者,即如來德。遏(阿達反),壅也絕也。佛德既勝妙,不為餘聖之抑遏,故云無遏絕。
經曰「以一飡之力」至「光顏無異」者,述云:此後、述阿難所見也。一飡之力者,即施食之因。能住壽命乃至復過於此者,乘歎壽命。諸根悅豫乃至光顏無異者,正述所見。諸根悅豫者,即前所見。不以毀損者,辨其悅豫義。姿色不變者,即前姿色清淨,清淨即不變義故。光顏無異者,即前光顏巍巍,巍巍即無異義故。施食雖有五果,而唯述命色者,色是所現故、命是所依故。有說:不以毀損不變無異,皆辨常然。非也。若常然者,阿難不應言未曾覩妙如今故。
經曰「所以者何」至「而得自在」者,述云:此第二、以因顯勝也。定止也,慧觀也。究暢者,即究竟通暢之義。無極者,即廣遠無邊之名。所以如來得慧五德身三相者,即慧究竟故得所念五德,定究竟故得所現三相。因雖眾多,止觀二行是淨土路故,萬行所依導眾行故。說此二行,餘者兼也。二因既滿,無德不圓,故於諸果法而得自在,即安慧云「證得一切法自在」也。有說:定慧究竟無極,即心自在行。得諸法自在,即法自在行。善入一切法界門,無所不現故。非也。於一切法而得自在,若非果者,必非自在故。前解為善。
經曰「阿難諦聽今為汝說」者,述云:此第二、勅許以答所問也。諦聽者,即勅其後心。為說者,即許其前請。
經曰「對曰唯然願樂欲聞」者,述云:此第五、阿難欲聞也。
經曰「佛告阿難至無央數劫」者,述云:第六、如來廣說。有二:初、廣說如來淨土因果,即所行所成也;後、廣顯眾生往生因果,即所攝所益也。初又有二:初、說往淨土之因;後、說今佛土之果。初又有二:初、總標勝緣;後、別申勝行。初又有二:初、標遠緣;後、舒近緣。初又有三:此初、標時也。有說:至不可數名劫。西域數法,至六十轉即不可數故。非也。雖復可數,亦名劫故。亦違《華嚴》一百二十轉故。今即劫者是時之總名故。梵云阿僧祇,此云無央數。王逸云「央,盡也。」說文「鞅,頸[A1]靼也。」非此字體也。又鞅所以制牛馬也,宜從央也。
經曰「錠光如來」至「次名處世」者,述云:此次、敘佛也。帛延經略舉三十六佛,多存此方之名,第三十二佛即印度名。故支謙經唯敘三十二佛,皆存梵音之號。今此法護,備標五十三佛。蓋翻譯之家意存廣略,不可致怪。錠光者,即謙云提惒竭羅也。有說:有足曰錠,無足曰燈。錠光、燃燈,一也。釋迦獲道記之主,故在初也。有彈此言:若爾,釋迦既先得授記,何在彌陀後而成道耶?若非後者,便違彌陀成佛已來十小劫故。遂申自意言:名之雖同,佛即異也。二俱不盡。若定一者,燃燈既出第二劫滿,必不能會彌陀成佛既十劫文故。若唯異者,亦違諸佛出世同名之屬故。今即錠光燃燈,亦同亦異。異即錠光雖復燃燈,非釋迦授記佛故。同即本釋迦前亦有燃燈,可錠光故。不應難言錠光若非釋迦獲道記佛,有何因緣錠光為初,而非餘佛者?從彼佛已來,五十四佛頻興世故云爾。從錠光來,漸有攝受淨土行故。由此錠光亦名燃燈,義亦無咎。
經曰「如此諸佛皆悉已過」者,述云:此後、總結也。
經曰「爾時次有」至「佛世尊」者,述云:此第二、近勝緣也。梵云樓夷亙羅,此云世自在王,於一切法得自在故。即別名也。佛德無量,名必無邊,故今略標自他利以立十號,即通號也。雖有十號,略為二例:初、自德名,即前五也。後、利物名,即後五也。自德之名亦有二對:一、道圓滅極對,即如來名道圓,應供名滅極故。二、因滿果圓對,即等正覺明行足名因滿,如其次第解行滿故;善逝名果圓,上昇不還故。利物之名亦有三對:一、總名別稱對,即前四是別、後一是總故。處物而無加,名世尊故。二、化智化心對,即世間解名化他智,無上調御名化他心故。三、化能化德對,即天人師名化他能,佛名化他德故。委悉釋此十號,廣如《瑜伽論》。
經曰「時有國王」至「正真道意」者,述云:此第二、申勝行也。遠法師云「起行有二:從初盡頌,辨世間行,即地前所行也。法藏比丘說此頌以下,辨出世行,即地上所修也。」此恐不然。地上菩薩念念常修利諸眾生、淨佛國土,不應五劫專修受淨土行故。今即還有二:初、略說勝行;後、廣說勝行。初又有三:此初、聞法發心也。發無上道意者,即增發心故。不違《觀音授記》、《悲華經》。
經曰「棄國捐王」至「與世超異」者,述云:此第二、出俗修道也。沙門者,即沙門那,義如前解。帛延云曇摩迦留,即法藏也。謙去留字,云作菩薩道,即《智論》法積菩薩也。高才勇哲者,即為人性行孤出於世,故云超異。
經曰「詣世自在王」至「長跪合掌」者,述云:此第三、歎佛起願。有三:初、身禮;次、語歎;後、自誓。此初也。稽者至也,首者頭也。至頭於地,以尊接足,故云稽首。三匝者,即標如來修三德也。
經曰「以頌讚曰」者,述云:第二、語歎。有二:此初瑣文也。頌之言妙,亦攝多義,故以頌歎。
經曰「光顏巍巍」者,述云:此後、正歎。有四:一、別歎身業;二、別歎口業;三、別歎意業;四、總歎三業。初又有二:此初、標歎也。光巍巍者,標光勝也。顏巍巍者,標身勝也。
經曰「威神無極」至「猶若聚墨」者,述云:此後、釋歎。有二:此初、歎光巍巍也。威神者,即光所依。無與等者者,對劣歎勝。若聚墨者,對事歎勝。有說:耀者五星。非也。即帛延云「其景不可及」,謂光之別目故。日月等光,對佛光明,猶若聚墨,在珂貝邊故。
經曰「如來顏容超世無倫」者,述云:此後、釋顏巍巍也。倫者匹也。
經曰「正覺大音響流十方」者,述云:此第二、歎口業也。大音者,即語密之音。如來之聲更無過此,故云大音。響者,即顯了之音,逐宜而有分限發故。
經曰「戒聞精進」至「殊勝希有」者,述云:第三、歎意業。有二:初、歎業勝,即菩提品也;後、歎果勝,即果果斷也。初又有二:此初、歎涉事勝也。戒即業體,以思種故。聞精進等即業眷屬,餘不能齊,故云無侶。侶,亦匹也。佛德過餘,故云希有。
經曰「深諦善念」至「窮其涯底」者,述云:此後、歎證理勝也。諦者,審察。法海者,一真法界。即後得智深思諦觀稱真法界,故云善念。無分別智窮達深真盡其奧實,故云究涯底。
經曰「無明欲怒世尊永無」者,述云:此二、歎果勝也。三毒習盡故。
經曰「人雄師子」至「震動大千」者,此第四、總歎三業也。功勳廣大者,歎意業果。勳,亦功也。智慧深妙者,歎意業用。即偏歎其勝,不盡之言,略戒聞等故。光明威相者,歎身業勝。震動大千者,歎正覺音。既有此勝妙之德,故可謂人雄師子神德無量。
經曰「願我作佛」至「靡不解脫」者,述云:第三、自誓。有二:初、願求所歎,即十頌也;後、請佛作證,即三頌也。初又有二:初、正求所歎,即佛法身也;後、乘祈所依,即佛淨土也。初又有三:此求果也。有說:齊聖法王求佛自德,過生死等求利他德。非也。凡稱佛者,必備二利故。今即願我作佛齊聖法王者,願所獲德。過度生死靡不解脫者,願所棄也。
經曰「布施調意」至「智慧為上」者,述云:此第二、求因。有二:此初、求自利因,即六度也。施治慳悋,故云調意。
經曰「吾誓得佛」至「為作大安」者,述云:此後、願利他因也。舉果求因故。
經曰「假令有佛」至「堅正不却」者,述云:此第三、歎願勝也。佛者即佛寶,大聖者僧。有說:供養斯等亦兼僧寶。非也,雖復斯等而言諸佛故、即知向上之等故。今即佛者所供養,大聖者能供養。無量大聖雖供多佛,而有邊故,不如求佛心不退還,以無邊故。却者,退也。
經曰「譬如恒沙」至「威神難量」者,述云:第二、淨土果。有三:此初、歎諸佛土也。光遍諸國者,即佛施光明莊嚴其國。威神難量者,即佛神通莊嚴其土。佛於彼土懃作化事,故云精進。現化算表,故云難量。
經曰「令我作佛」至「而無等雙」者,述云:此次、對求勝土也。國土者,即今極樂世界。第一者,即諸相莊嚴。奇妙者,即眾第一。道場者,即座第一。如泥洹者,即快樂第一。梵云匿縛南,唐云圓寂。言泥洹者,訛略也。彼土快樂可次涅槃,故以譬之。而無等雙者,國土第一。汎言第一者,即對下之稱,不爾便違《華嚴》,如前已說故。
經曰「我當哀愍」至「快樂安隱」者,述云:此第三、求淨土之意也。度脫一切者,即出穢域之利。心悅快樂者,即入淨土益。為此二利,故求土果。
經曰「幸佛信明」至「力精所欲」者,述云:第二、請佛作證。有二:此初、請世王佛證願不虛也。幸者願也,信者誠也,願佛誠明,所求不虛,必得果故。所欲者,功德法身、快樂淨土,於彼二果力勵精勤而修習,故云於彼力精。
經曰「十方世尊」至「忍終不悔」者,述云:此後、請十方佛證行不悔也。對佛結誓,身止諸苦,勤忍不悔故。
經曰「佛告阿難」至「廣宣經法」者,述云:第二、廣說勝行。有二:初、正辨修行;後、乘顯所修。初又有五:一、法藏請說;二、如來抑止;三、法藏重請;四、如來許說;五、辨修勝行。初又有二:此初、乘前正請也。發無上覺心者,即前願佛法身淨土之心也。
經曰「我當修行」至「勤苦之本」者,述云:此後、申請說之意也。當修行者,即修行身土之因。攝妙土者,即欲得土果故。令成正覺者,即欲證身土果故。拔生死苦者,即欲利眾生故。生死者果,勤苦本者即因也。由因數受生死之苦,故云勤苦本。化諸眾生令生淨土,永絕生死因果之苦,故亦云拔。即如其次第所修所得所化之也。
經曰「佛語阿難」至「汝自當知」者,述云:此第二、佛不許也。饒者,即釋自在之言。既發大願故,汝亦能知,即違請之言也。
經曰「比丘白佛」至「成滿所願」者,述云:此第三、法藏重請也。弘者,廣大也。即地上聖行,其義廣深,非自境界,故須請之。而佛止言汝自知者,即地前所修,故不相違。有說:此中唯求淨土行,身因略無。非也。如來淨土即相違釋,如其次第身土行故。
經曰「爾時世自在王佛」至「而說經言」者,述云:第四、如來為說。有二:此初、總標許說也。
經曰「譬如大海」至「何願不得」者,述云:此別申所說。有二:此初、寄喻勸修也。會,亦必也。剋者,遂也得也。
經曰「於是世自在王佛」至「悉現與之」者,述云:此後、正答所請也。二百一十億佛土者,即通說淨穢諸佛之土故。天人善惡即諸土之因,國土粗妙即諸土之果。粗者麁也,故有本云「國土之麁妙」。攝身從土,故不別說。所以不唯說淨土因果而兼穢土者,欲令捨其惡麁而脩其善妙故。非唯為說,亦使現見,故應心現與,即帛謙云「樓夷亙羅佛說竟,曇摩迦便一其心,即得天眼徹視,悉自見二百一十億諸佛國中諸天人民之善惡、國土之好醜也。」又此諸土非隣次有,選擇何土,應機所欲而令見故。不爾,便違帛謙經中其佛即選擇二百一十億佛國土中諸天人民之善惡、國土之好醜故。不應難言:夫人所見光中諸土既無穢土,如何為法藏亦現惡麁者。機欲既異,聖應非一故。若不爾者,夫人既厭穢國以求淨處故,唯現所祈淨土之相而令攝受。
經曰「時彼比丘」至「殊勝之願」者,述云:第五、正修勝行。有三:此初、覩相發願也。既見所求淨土之相,攝淨土願更轉深,故云超發勝願。
經曰「其心寂靜」至「清淨之行」者,述云:此第二、依願修行也。有說:證智離相,故云寂靜。超過地前,故無能及者。非也。無分別智不可為事土因緣故,亦無可理而言地上行故。有說:淨土之行雖復眾多,唯有二類:一、緣事行,稱名念佛故;二、依理行,息攀緣故。初即稱彌陀名,故是極樂別行;後即通諸佛土行,所謂心寂無著是也。此亦不然。違即選心所欲願,便結得是二十四願經即奉行故。心所欲願既極樂土,必不可言是諸土通行故。今即欲現淨土必定為本故,其心寂靜,慧導其定,故云無所著。所謂心觀名淨土之業,即勝出世間善根方便故。一切世間無能及者,是無分別品之所由也。五劫思攝佛國行者,即後所得智之方便。有說:雖五劫而唯修一行,所謂其心寂靜志無所著。非也。願既四十八,行必非一故。即經於五劫修習彼土種種行也。此中有說:法藏即十住中之第六心,折法空位是也。有難此云:若第六既修淨土因,西方土中應無化主。皆不然也。若在第六心,應說攝取何位所修淨土行耶?又修土因便現淨土,諸佛化[1]土無時不有故。如其次第,釋難非也。有說:法藏是八地已上菩薩也,發諸大願修淨土因是變易故。亦有難言:還成彼土無主之過。此亦皆非。八地菩薩念念普見無量佛土,必不可言見二百一十億土故。今即法藏蓋是十向滿位菩薩故,五劫修行淨土之因,初劫行滿故云攝取。不應難言:初地菩薩見百佛世界,如何法藏見爾許土。不相違者,加力所見,亦過上位故。初地菩薩若作加行,所見過此故。
經曰「阿難白佛」至「清淨之行」者,述云:此第三、逐難重解也。佛壽若短,不應五劫清淨行故。顯彼佛壽四十二劫,以釋此疑。有說彼壽多劫,劫盡之時眾生雖見劫盡所燒,其土安穩故。法積菩薩五劫修行清淨之因,即同《法華》云「眾生見所燒,我土安穩,天人常滿。」此恐不然。《法華》所說,論自釋云「報佛如來真實淨土」,即知彼土是他受用。他受用佛,壽必無量,不可言四十二劫故。今即四十二劫者,蓋歲數劫。故經五劫攝淨土行,非劫盡也。大通佛壽不可數劫尚非淨土,如何四十二劫可言淨土?
經曰「如是修已」至「清淨之行」者,述云:第二、申所修行。有二:初、申所修行;後、申修勝行。初又有六:一、法藏喟喟行;二、如來令說;三、誓法宣願;四、立誓自契;五、遂契現瑞;六、總以結歎。此初也。
經曰「佛告比丘」至「無量大願」者,述云:此第二、佛勸說也。一切大眾者,即凡夫二乘。法藏若說己所發願,大眾皆同願生彼土,故云發起悅可。菩薩聞說亦同發願,故云修行。修行此願因緣故,致滿大願也。
經曰「比丘白佛」至「當具說之」者,述云:第三、自宣發願。有二:此初、逐勸許說也。
經曰「說我得佛」至「不取正覺」者,述云:此後、正申己願也。然法藏發願,三代經本頭數開合次第不同故。今將彼帛謙二十四對此法護四十八願,略製以釋名。弘誓之文,帛謙兩本經皆二十四,其意各異。帛延選此經中前二十四願,足寶鉢願為二十四願。支謙亦抄四十八中二十五願,更加寶鉢、彼佛眼耳神境三通,及以智辨為二十四故。又彼二經既抄出於四十八願,故次第亦異。此經第七、第十四、第十二、第十三、第十九、第二十二、第二十五,如次帛延第九、第十二、第十三、第十四、第十八、第二十、第二十四,故開合亦不同。合此二十三四為第二十二,七寶鉢願為第二十三,略無此第十八,彼第二十願此中無故。支謙二十四次第亦異。此經三十五、三十八、二十七、二十、十八、十九、三十二、十六、二十一、二十五、十三、十四、十五、二十八、三十三,如其次第,即彼前八、第十、第十一、第十五、第六、第十九、第二十、第二十一、第二十二、第二十三、第二十四,故開合亦異。合此二十三、二十四為第十三,合五、六、七為第二十二,故有無亦異。彼第十四寶鉢、第十七三通、第十八智辨,此經中無。此第二願,彼中無故。所以有此參差者,蓋梵本有備闕,故傳譯逐而脫落也。義推言之,即法護經應為指南。問:諸佛本誓為同為異?異即違《華嚴》云「一切諸佛悉具一切願滿,方得成佛」故。若同者,亦違藥師十二本願、彌陀四十八願故。答:無有一佛少一願行而成道者,故悉同也。然以對所化之機緣熟不同故,藥師佛於此土眾生十二大願救現在苦。緣既熟故,不說有四十八願。彌陀如來四十八願與未來樂,緣熟故不說有十二願。由此諸佛所有誓願雖有未必遂果,而法藏菩薩所發之願皆有成辦故。四十八願,略有三意:一、求佛身願也。二、求佛土願,即三十一、第三十二願也。三、利眾生願,即餘四十三也。以此三意釋四十八願之文,有七:一、初十一願,願攝眾生。二、次二願,願攝佛身。三、次三願,願攝眾生。四、次一願,願攝佛身。五、次十三願,願攝眾生。六、次二願,願攝佛土。七、後十六願,願攝眾生。初又有二:初之二願願離苦,後之九願願得樂。初又有二:此初、願無苦苦也。汎言願者,即悕求義,所謂設我得佛等。又言誓者,即邀制義,不取正覺是也。諸願若不滿,終不成佛故。假使願不滿而得成者,誓終不取故。所餘諸願皆有此二,應如理思。
經曰「設我得佛」至「不取正覺」者,述云:此後、願無壞苦也。
經曰「設我得佛」至「不取正覺」者,述云:第二、得樂願。有二:此初二願,願得身樂。
經曰「設我得佛」至「不取正覺」者,述云:此後七願,願得心樂。有六:此初、願得宿命樂也。
經曰「設我得佛」至「不取正覺」者,述云:此第二、願得天眼樂也。
經曰「設我得佛」至「不取正覺」者,述云:此第三、願得天耳樂也。
經曰「設我得佛」至「不取正覺」者,述云:此第五、願得神通樂也。
經曰「設我得佛」至「不取正覺」者,述云:此第六、願得漏盡樂。有二:此初、漏盡體也。想念者,即所知障。貪身者,即煩惱障。盡二障漏故。
經曰「設我得佛」至「不取正覺」者,述云:此後、漏盡位也。十信以去皆名正定聚故。言住者,通正當之言也。
經曰「設我得佛」至「不取正覺」者,述云:第二、願攝佛身。有二:此初、願光色也。
經曰「設我得佛」至「不取正覺」者,述云:此後、願長壽也。
經曰「設我得佛」至「不取正覺」者,述云:第三、願攝眾生。有三:此初、攝眷屬願也。
經曰「設我得佛」至「不取正覺」者,述云:此次、得長壽願也。
經曰「設我得佛」至「不取正覺」者,述云:此後、離譏嫌願也。
經曰「設我得佛」至「不取正覺」者,述云:此第四、攝法身願也。咨者讚也,嗟者歎也。
經曰「設我得佛」至「不取正覺」者,述云:第五、攝眾生願。有二:初之四願,攝人天願;後之九願;攝菩薩願。初又有二:初、攝往生者;後、攝所生報。初又有三:此攝上品願也。有說:初下品、次上品、後中品。非也。非唯亂次第,亦違《觀經》不除五逆故。然彼經云「作五逆罪得生淨土」,違此願云「唯除五逆誹謗正法」故。從昔會釋,自成百家。有說:亦謗正法者,除唯造五逆者生。有難此言:彼經亦云「具諸不善」,若不謗法即不可言具諸不善,如何乃言唯造五逆得生淨土?此難非也。若謂彼經具諸不善故亦攝謗法者,即五逆應屬諸不善故,不須別說。今即應彈隨順及言合集之義而相違釋,相違釋者諍頭義故、罪既各別名亦別故。有說:此除不悔,彼之說悔。此亦不然。既十念中念別滅八十億劫生死之罪,應無悔與不悔別故;若更有別懺悔法者,即於下品下生文中都無故。有說:對未造者言除,對已造者說生。此亦不然。未造者尚除,況亦已造故。若已造令進故無此失者,未造應令退耶?有說:正五逆者除,五逆類者生。此亦不然。無有聖教說五逆類名五逆故,不可彼經五逆言類。有說:重心造者除,輕心造者生歟?此亦不然。誹謗正法必有輕重,不可唯言除不生故。有說:除即第三階造五逆者,生即第二階造逆者。此亦不然。眾生有三,非聖教故。設有聖說,亦違自許第三階人不行普法有逆無逆皆不得生。若如所言,應說唯除第三階,而言除逆唯有虛言故。有說:除者先遮,生者後開。此亦非也。先遮若實生,後開實應不生故。有說:未發菩提心造逆者除,已發菩提心作逆者生。此亦不然。已發菩提心若退失者,應如未發心不得生故。若不退心者,必不作逆故。有說:除即對佛說五逆罪決定故,生即對佛說五逆等皆不定故。此亦不然。不善順生後受業等,皆應例此五逆罪等便成大過故。有說:若宿世中無道機者,既作五逆,終無生理。其先發菩提心,雖復逢緣造五逆等,必生深悔,亦得往生,善趣之人有作五逆謗正法故。二文各談一,互不相違。此亦不然。宿世之言應無用故。現發菩提心,逢緣作逆,應亦生故。又彼善趣即十信故,作逆謗法,必無此理,前已說故。有說:一念念佛者除,十念念佛者生。此必非也。即違此云「乃至十念」故。有說:除者具十不具十悉不得生故,生者唯具十聲故。此亦不然。雖兼不具十聲,既亦申具十念,應如彼經不可除故。今即此經上三生中,必無作逆,故須除之。彼說下生雖作五逆,若備十念亦得生故,無違可釋,不應難言中品三生亦無作逆故。不須除者,發菩提心修諸功德,即非作逆,義既顯故。但誹謗正法,罪既深重,於無數劫受苦報故。假具十聲必不得生,所以聖教更無異說,入諸不善者過難多故。有說:此經十念依十法而念,非佛名故,即《彌勒所問》十念是也此亦不然。彼經十念即非凡夫,必非上品三生所能修故。今即還同《觀經》十念,上輩亦修十念,理無違故,欲顯一二等言乃至故。傍論且止,應釋本文。
經曰「設我得佛」至「不取正覺」者,述云:此次、攝中品也。既云發菩提心故,即知不發心,聖雖不迎,無違本願之失。
經曰「設我得佛」至「不取正覺」者,述云:此後、攝下品也。有說:《攝論》雖舉願言意,亦說念佛是別時之意。有說:彼不以念佛為別時意,《往生論》云「念佛即生」,非別時故。《往生論》及《攝論釋》皆天親造,理必應同,不可前後有鉾楯故。但諸眾生雖聞淨土之教,誹謗不信自沈惡道,或信不謗欲愛所纏,不敢起願況亦修行。或有眾生聞說便發誓願欲生,而逢惡友廣作諸惡,命欲終時不遇善友不能念佛,雖不即生是遠生因。佛歎此類生極樂土,愚人將謂更不修因而即往生,故釋論云是別時之意。二俱不然。若願若念皆於淨土是遠生因故。不爾,即違密意說言,前已說故。若諸眾生起願念佛,即生化土故。此文言「繫念我國」者,即往生之行也。
經曰「設我得佛」至「不取正覺」者,述云:此第二、願所生報也。
經曰「設我得佛」至「不取正覺」者,述云:第二、攝菩薩願。有二:此初、攝他國菩薩也。常倫者,即凡夫之屬故。諸地亦初劫之地。
經曰「設我得佛」至「不取正覺」者,述云:此後、攝自土菩薩願。有八:此初、承力供聖願也。
經曰「設我得佛」至「不取正覺」者,述云:此第二、供具隨欲願也。
經曰「設我得佛」至「不取正覺」者,述曰:此第三、說法盡勝願也。
經曰「設我得佛」至「不取正覺」者,述云:此第四、身得堅固願也。那羅延者,即真諦云天力士故。
經曰「設我得佛」至「不取正覺」者,述云:此第五、光色特妙願也。
經曰「設我得佛」至「不取正覺」者,述云:此第六、知見道樹願也。
經曰「設我得佛」至「不取正覺」者:述云:此第七、四[1]辨無礙願也。
經曰「設我得佛」至「不取正覺」,此第八、[2]□□□□願也。
經曰「設我得佛」至「不取正覺」者,述云:第六、攝佛土願。有二:此初、形色功德願也。
經曰「設我得佛」至「不取正覺」者,述云:此後、莊嚴功德願也。
經曰「設我得佛」至「不取正覺」者,述云:第七、攝眾生願。有五:此初、攝他土眾生。有二:此初、蒙光獲利願也。
經曰「設我得佛」至「不取正覺」者,述云:此後、聞名得益願。有四:此初、法忍總持也。
經曰「設我得佛」至「不取正覺」者,述云:此第二、遠離譏嫌願也。然《音聲王》云阿彌陀佛有父母者,有說:彼顯穢土,佛有父母非淨土故,不違此文自說魔王名曰無勝、提婆達多名曰寂故。有說:不然。雖有魔王而守護故。不爾,即《法華經》中違飲光淨土魔及魔民皆護佛法故。應說彼經顯變化土,亦有女人自說所生之處永離胞胎穢欲之形故。而無女人者,即受用土也。存此言,善順《菩薩瓔珞經》也。如彼經第十一釋慧智造如來淨土云「但男女眾生不如阿彌陀國得道者」故。雖有男女,而無男女之欲。此必不然。既云男女眾生不如彌陀土,必不言有女人故。有說:彼經父母城邑等皆是功德法,如《維摩》說「智度菩薩母,方便以為父」。《華嚴經》中文殊師利於覺城東遇善財童子,經言覺城還是功德之名,故無違可釋。此亦不然。自受用身必由智度及以方便,應有父母故,許即必有莫大失故。今之所存自有二義:初即彼佛雖復有母,而是變化,唯佛孤有故。言無女者,除佛之母,無更化女況亦其實,故不相違。後即准《悲華經》,或有菩薩於彼國生修菩薩行,即於彼土成等正覺。或有菩薩於此世界生已修行,往他方土成等正覺。《法華》龍女亦一類是也。本願不同,應現異故。今阿彌陀佛蓋亦餘國受胎生身,修菩薩行,往尊音佛淨土而成佛道故。《音王經》云有父母者,說本所生之土。言有淨土者,即成佛世界,故皆無違。略開二途,學者應思。傍論且止,應歸本文。
經曰「設我得佛」至「不取正覺」者,述云:此第三、常修梵行願也。
經曰「設我得佛」至「不取正覺」者,述云:此第四、作禮致敬願也。
經曰「設我得佛」至「不取正覺」者,述云:此第二、攝自國眾生願。有三:此初、衣服應念願也。
經曰「設我得佛」至「不取正覺」者,述云:此次、受樂無失願也。
經曰「設我得佛」至「不取正覺」者,述云:此後、普見佛土願也。
經曰「設我得佛」至「不取正覺」者,述云:此第三、利他方眾生願。有五:此初、諸根貌妙願也。
經曰「設我得佛」至「不取正覺」者,述云:此第二、止觀俱行願也。
經曰「設我得佛」至「不取正覺」者,述云:此第三、化物高貴願也。
經曰「設我得佛」至「不取正覺」,此第四、福智雙修願也。
經曰「設我得佛」至「不取正覺」者,述云:此第五、不離諸佛願也。普者即普遍義,等者即齊等義。所見普廣,佛佛皆見故,所住之定名為普等。
經曰「設我得佛」至「不取正覺」者,述云:此第四、利益自土願,即聞法自在也。
經曰「設我得佛」至「不取正覺」者,述云:此第五、攝他方願。有二:此初、加力不退願也。
經曰「設我得佛」至「不取正覺」者,述云:此後、自力不退願也。有說第一第二第三法忍者,即《仁王般若》五忍中如其次第伏忍、信忍、順忍也。此恐不然。信忍即初二三地,順忍即四五六地,如何但聞彼佛之名得此二忍耶?若謂聞名漸次得者,亦應說獲五忍故。今即伏忍三位名為三法,《瑜伽》亦說勝解行地有下中上品三忍故。
經曰「佛告阿難」至「以偈頌曰」者,述云:第四、自誓感瑞,有二:此初、瑣文也。
經曰「我建超世願」至「誓不成等覺」者,述云:此後、立誓。有二:初、立誓;後、請瑞。初又有二:初、反誓;後、順誓。初又有二:此初、對佛自德誓也。建者起也。即前願佛身土名超世願。願必起行故,必至無上道。
經曰「我於無量劫」至「誓不成等覺」者,述云:此後、對佛化德。誓有二:此初、財施化利誓也。經本不定,或云「不為大施主普濟諸貧苦」,或云「不為大施主終莫濟貧苦」,初本應正。有人釋此言法施化益。非也。欲濟貧苦必施財物故。
經曰「我至成佛道」至「誓不成等覺」者,述云:後、對法施作誓也。雖舉名聲,意在言教故。
經曰「離欲深正念」至「為諸天人師」者,述云:第二、順誓。有二:此初、略誓也。離欲、正念、淨慧、梵行者誓因,求無上尊、天人師者誓果。
經曰「神力演大光」至「通達善趣門」者,述云:此後、廣誓。有二:初、廣歎佛德;後、總結立誓。初又有四:此初、歎化德也。演光普照者,即身業化;所餘六句皆口業化。除三垢濟眾難者,小乘化也。三垢者,即貪瞋癡也。開智眼滅盲闇者,大乘化也。閉惡道通善趣者,人天化也。
經曰「功祚成滿足」至「一切隱不現」者,述云:此第二、歎自德也。祚(之河反),助也福也。戢(墮六反),集也攝也,陸法言《切韻》云「止」也。功祚成滿者,即德體果福皆成滿也。威曜十方者,光廣大也。天光不現者,光奇勝也。或有本云「日月諸光明一切隱不現」,其義無違。佛光映𦿔,日月攝光不能外照,故云戢重輝。
經曰「為眾開法藏」至「說法師子吼」者,述云:此第三、重歎化德也。
經曰「供養一切佛」至「通達靡不照」者,述云:此第四、重歎自德也。
經曰「願我功德力等此最勝尊」者,述云:此第二、結誓也。
經曰「斯願若剋果」至「當雨珍妙華」者,述云:此第二、請瑞也。
經曰「佛語阿難」至「以散其上」者,述云:第五、遂請現瑞。有二:此初、應誓現瑞也。
經曰「自然音樂」至「無上正覺」者,述云:後、出聲歎記也。
經曰「於是法藏」至「深樂寂滅」者,述云:此第六、總以結歎也。
經曰「阿難時彼」至「建此願已」者,述云:第二、申修勝行。有二:此初、結勝願也。有說:發斯弘誓即四十八願,建此願者即立誓之願。非也。經稱前名願、後言誓故。今即弘誓者,結反順之誓。此願者,結四十八願,從後以向前結故無過。
經曰「一向專志莊嚴土」者,述云:此後、正申勝行。有二:初、修土行;後、脩身行。初又有二:此初、修因也。
經曰「所修佛國」至「無衰無變」者,述云:此後、彰果也。恢廓廣大者,即無量德成故,論云「究竟如虛空廣大無邊際」故。廓(古惡反),《爾雅》「大」也。超勝獨妙者,即土勝也,非諸菩薩境故。建立常然者,因滿果立,無改異故。無衰無變者,不為三災之所壞故。
經曰「於不可思議」至「無量德行」者,述云:第二、修身行。有二:初、修因;後、歎果。初又有三:初、總標;次、別釋;後、還結。此初也。黃帝算有三品,且舉其一,十千億為兆,十千兆為京,十千京為姟,十千姟為秭,十千秭為匹,十千匹為載故。有人言:兆載者遠年。非也。
「不生欲覺」至「香味觸法」者,述云:第二、別釋。有四:一離染、二修善、三離業、四修善。初又有二:初、自離煩惱;後、教化令離。初又有四:此初、離染因緣也。不生欲嗔害覺者,即偏舉過重不盡之言。覺者尋也。有說:未對境界預起邪思名覺,對緣生心名想故。不生三覺者離始,不起三想者離終。非也。正對境界不生三覺,無別所以故。今即三覺之因,如次三想,取境分齊方生欲等故。然即不貪名利故不生欲覺,不惱眾生故不生嗔覺,不損物命故不生害覺。三覺不生,必絕三想,故亦兼之。內因既離,外緣斯止,故云不著色等。
經云「忍力成就」至「少欲知足」者,述云:此第二、修對治也。忍力者,即安受苦、耐怨害、察法忍也。以此忍力能忍損惱,故離三覺三想。少欲當利、知足現利,故不著色等。
經曰「無染恚癡」者,述云:此第三、正離煩惱也。染者貪也。
經曰「三昧常寂智慧無礙」者,述云:此第四、正修對治也。三昧常寂者,即定深也。智慧無礙者,即智勝也。
經曰「無有虛偽」至「先意承問」者,述云:此第二、利他離染也。無虛諂心者,即離意過。和顏者,即離身過。愛語先問者,即離口過。有說:先意承問是意業。非也。雖言先意,遂言問故。
經曰「勇猛精進」至「惠利群生」者,述云:第二、修言。有三:此初、無間修也。勇猛精進者,即初精進。誓不怯敵,故云勇猛。志願無惓者,即第二加行精進,加脩以進故。求清白法者,即第三無足精進,修不已故。即自利修也。惠利群生者,即利他修也。
經曰「恭敬三寶」至「功德成就」者,述云:此第二、恭敬脩也。恭敬三寶者,即福方便。奉事師長者,即智方便。以大莊嚴者,即福智二莊嚴已成就,故備施等眾聖行也。以己所脩利眾生,故令功德成。
經曰「住空無相」至「觀法如化」者,述云:此第三、行成證修也。有說:住貪瞋癡故意業不調,今住空無相無願故能調意業。貪是皮故,入空調伏;嗔是肉故,無願調伏;癡是心故,無相調伏。諸法相中皆無此理,誰勞彈斥?故今即我法實無故云空,假相亦無故名無相。於二中此無可希願故云無願。有說:即於此三無果可作故云無作,無因可生故云無起。良恐非也。作既作用,詎不名因?起亦生起,可名果故。今即因無實用故云無作,即《維摩》云「雖行無作」也。果無真體故云無起,即彼經云「雖行無起」也。既無實體用,故觀之如化。總而言之,無作無起故非有,觀法如化故非無,非無非有即中道之理,所謂證會也。
經曰「遠離麁言」至「彼此俱害」者,述云:第三、離惡業。有二:此初、離過。離麁言者,離口業過。自害害彼彼此俱害者,離身業過。彼者他也。
經曰「修習善言」至「人我兼利」者,述云:此後、攝善也。修善言故遠離麁言,修三利故遠離三害。
經曰「棄國[1]捐王」至「教人令行」者,述云:此第四、修善也。自既有所捨所修,亦令他人有所棄所修故。
經曰「無央數劫積[2]劫累德」者,述云:此第三、還結也。
經曰「隨其生處」至「正真之道」者,述云:第二、歎果。有三:此初、歎功德報。有三:此初、總標也。
經曰「或為長者」至「一切諸佛」者,述云:此次、別歎也。有說:長者即隨類生,剎利等即最勝生,六欲天等即增上生。非也。長者亦應勝生,諸天亦何非勝生故。
經曰「如是功德不可稱說」者,述云:後、結歎也。
經曰「口氣香潔」至「相好殊妙」者,述云:第二、歎依正報。有二:此初、歎正報勝也。
經曰「其手常出」至「超諸天人」者,述云:此後、歎依報勝也。
經曰「於一切法而得自在」者,述云:此第三、歎智德果也。
經曰「阿難白佛」至「成佛現在」者,述云:第二、申所成果。即身土之果,逐誓願而成故。有二:初、略申所成;後、廣顯所成。初又有四:此初、辨佛既成也。即主德成故。論云「正覺阿彌陀法王善住持」故。
經曰「西方去此」至「名曰安樂」者,述云:此第二、標土已變也。帛謙皆云「所居國土名須摩題,正在西方去此千億萬須彌山佛國」。而今云「去此十萬億剎」者,鉾楯之因,廣如前釋。
經曰「阿難又問」至「凡歷十劫」者,述云:此第三、成佛久近也。支謙經云「作佛以來凡十小劫」,意同此也。而帛延云「作佛以來凡十八劫」者,蓋其「小」字闕其中點矣。
經曰「其佛國土」至「猶如第六天寶」者,述云:此第四、盡國嚴麗。有二:此初、顯國莊嚴也。前成佛者即應佛身願,此土嚴淨即應佛土願也,所謂種種事德成故。論云「備諸珍寶性具足妙莊嚴」故。恢(苦灰切),大也。赫(呼格反),《切韻》云「赤也」,《毛詩》云「赫赫」,師尹註云「赫赫,盛貌也」。焜(胡本反),《切韻》云「火光也」。又作煜(出鞠反),盛也曜也。雜廁入間者,莊嚴分齊,即形相德成故,論云「淨光明滿足如鏡日月輪」故。光赫焜耀者,即妙色德成故,論云「無垢光焰熾明淨曜世間」故。清淨者,即清淨德成故,論云「觀彼世界相勝過三界道」故。莊嚴者,即莊嚴德成,所謂水地空皆莊嚴故。如第六天寶,將彼天倍人,以顯淨土寶勝世間而已。
經曰「又其國土」至「常和調適」者,述云:此後、嚴土無穢。有二:此初、總申所無也。即無難德成故,論云「永離身心惱受樂常無間」故。溪,亦作谿字,苦奚反,《爾雅》「水注川曰谿,注谿曰谷,注谷溝也」。渠(呂居反),溝也,《廣雅》「故坎也」,《字林》「小瀆,深廣各四尺也」。
經曰「爾時阿難」至「依何而住」者,述云:此後、辨無所以。有五:此初、問也。
經曰「佛語阿難」至「皆依何住」者,述云:此第二、佛反質。
經曰「阿難白佛」至「不可思議」者,述云:此第三、阿難答也。
經曰「佛語阿難」至「故能爾耳」者,述云:此第四、佛述成也。即所求德滿成故,論云「眾生所願樂一切能滿足」故。
經曰「阿難白佛」至「故問斯義」者,述云:此第五、申問意也。日月猶有故,《覺經》云「其日月星辰皆在虛空中住止,亦復不迴轉運行,亦無有精光也」。蓋雖無須彌,往生之宮故有而已。以此即知彼土人天空地不同,諸有異釋唯勞虛言。
經曰「佛告阿難」至「一佛剎土」者,述云:此第二、廣申所成。應對前願別申所成,但恐煩言,略顯果勝。有四:一、歎佛身果,即願佛身之報也;二、申其眷屬,即願菩薩聲聞之報也;三、歎佛土妙,即求淨土之果也;四顯其所作,即攝生願之果也。初又有二:初、別歎;後、結歎。初又有二:初、歎光勝妙;後、顯壽長遠。初又有四:此初、釋迦自歎。有二:此初、對劣歎勝。即願光無勝之報也。
經曰「是故無量壽佛」至「超日月光佛」者,述云:此後、結歎顯勝也。有說:長故無量,廣故無邊,自在故無礙,餘不能敵故無對,勝餘光故炎王,離垢故清淨,見心喜悅故歡喜,於境善照故智慧,照物無已故不斷,過世間想故難思,絕言想故無稱,超世諸色故超日月。雖有此解,不能別光,亦不鄭重故。今即佛光非算數故無量,無緣不照故無邊,無有人法而能障者故無礙,非諸菩薩之所及故無對,光明自在更無為上故焰王,從佛無貪善根而現亦除眾生貪濁之心故清淨,從佛無嗔善根而生能除眾生瞋恚慼心故歡喜,光從佛無癡善根心起復除眾生無明品心故智慧,佛之常光恒為照益故不斷,光非諸二乘等所測度故難思,亦非餘乘等所堪說故無稱,日夜恒照不同娑婆二曜之輝故超日月。總而言之,即身莊嚴故,論云「相好光一尋色像超群生」故。
經曰「其有眾生」至「皆蒙解脫」者,述云:此第二、見者獲利也。三垢滅者即除障利,身意歡喜即生善利,苦得休息者拔苦利,皆蒙解脫者即得樂利,皆是蒙光觸體者身心柔軟願之所致也。
經曰「無量壽佛」至「亦復如是」者,述云:此第三、諸聖共歎。即無量諸佛悉咨嗟稱名願之報也。
經曰「若有眾生」至「亦如今也」者,述云:第四、聞光獲利。即投報體禮喜天人致敬願之所成也。
經曰「佛言我說」至「尚未能盡」者,述云:此第二、結歎也。即不虛作住持莊嚴故,論云「觀佛本願力遇無空過者,能令速滿足功德大寶海」故。
經曰「佛語阿難」至「汝寧知乎」者,述云:第二、辨所成壽。有二:此初、直標壽遠也。
經曰「假使十方」至「知其限極」者,述云:此後、寄事顯長也。有說:梵云馱演那,此云靜慮。昔云禪那或云禪,皆訛略也。雖知昔禪即今靜慮,未聞禪字復有所目,良可悲故。今即禪思者,專思之別言也。
經曰「聲聞菩薩」至「所能知也」者,述云:第二、申其眷屬。有四:此初、例顯壽量也。即天人壽無能校知願之所成也。
經曰「又聲聞菩薩」至「不可稱說」者,述云:此第二、顯眾無數。即願聲聞無邊之所成也。《往生論》名眾莊嚴故。頌云「天人不動眾清淨智海生」故。
經曰「神智洞達」至「一切世界」者,述云:此第三、略歎德勝。即願得他心智、宿命、說一切智、智慧辯才等之所成也。
經曰「佛語阿難」至「菩薩亦然」者,述云:此第四、廣顯眾多。有二:此初、總標也。初會者,偏舉不盡之言,顯無數故。
經曰「如大目犍連」至「多少之數」者,述云:此後、別釋。有二:此初、對智歎多也。
經曰「譬如大海」至「何所為多」者,述云:此後、寄事顯多。有三:此初、立喻反問也。
經曰「阿難白佛」至「所能知也」者,述云:此次、答其多少也。
經曰「佛語阿難」至「如大海水」者,述云:此後、佛述成也。釋《往生論》「二乘種不生」,廣如前述,故不再解。
經曰「又其國土」至「硨磲樹」者,述云:第三、顯土報。有四:一、樹莊嚴;二、樂莊嚴;三、宮莊嚴;四、池莊嚴。初又有三:初、寶樹莊嚴;次、道樹莊嚴;後、對之歎勝。初又有二:初、寶樹;後、音樂。初又有三:此初、純寶樹也。
經曰「或二寶」至「碼瑙為實」者,述云:此次、雜寶樹也。
經曰「行行相值」至「不可稱視」者,述云:此後、總歎也。
經曰「清風時發」至「自然相和」者,述云:此第二、音樂也。清風者,即別本云「非天之風亦非人之風」也。五音者,即《詩》云宮商角徵羽擬五行之音。今言宮商者,即略舉初二也,宮者麁、商者細也。和者應也。不違冐音,故云自然和。位法師云:五音聲者,一諦了、二易解、三不散、四無厭、五悅耳。雖有此而無,聖說不可[1]在也。
經曰「又無量壽佛」至「隨應而現」者,述云:第二、辨道場樹。有三:此初、道樹體相也。一里三百步,故四百萬里即十二萬由旬,應前菩薩少功見道場願而成也。有說:隨彼佛身高六十萬億那由他恒河沙由旬,以佛神力故,縱小道樹不相妨礙。若爾,所餘宮殿不應各稱其形大小故。今彼經佛量既他受用身故,此道樹即化土,故不相違也。二十萬里者六千由旬,應不稱其本量故。又有本云「二百萬里」,蓋是正也。
經曰「微風徐動」至「不遭苦患」者,述云:此次、出聲利物也。即妙聲德成故,論云「梵聲悟深遠微妙聞十方」故。
經曰「目覩其色」至「無諸惱患」者,述云:此後、見聞獲利。有二:此、對境得利也。由昔諸根不陋願力之所得,故云六根清。而言深法忍者,即達無相生性故。
經曰「阿難若彼」至「威神力故」者,述云:此後、智力得忍。有二:此初、神力得益也。有說:初二三地尋聲得悟,聲如響,故云音響忍。四五六地捨詮趣實,故云柔順忍。七地以去捨相證實,故云無生忍。忍者,慧心安法故。此必不然。初地已上皆已證實,應無尋聲趣實,異故有記。有說:初在十信,尋聲悟解故;次在三賢,伏業惑故,後證實絕相,故云無生忍。此亦非也。未入十信,若生彼土不得法忍,違本願故。今即尋樹音聲從風而有,有而非實故得音響忍。柔者無乖角義,順者不違空義。悟境無性不違於有而順空,故云柔順忍。觀於諸法生絕四句,故云無生忍。
經曰「本願力故」至「究竟願故」者,述云:此後、願力獲利也。本願者,即往誓願之力。他方菩薩聞名得忍,況亦自土故。願無缺故滿足,求之不虛故明了,緣不能壞故堅固,願必遂果故究竟。由此願力,生彼土者皆得三忍。
經曰「佛告阿難」至「千億倍也」者,述云:此第三、對之顯勝也。對第六天者,欲界中勝故也。
經曰「亦有自然」至「最為第一」者,述云:此第二、樂莊嚴也。於虛空不從樹風而有,故云自然。所顯者皆佛法,故無非法音。音非唯可愛亦乃隨,故云哀亮。即虛空莊嚴故,論云「無量寶交絡羅網遍虛空,種種鈴發響宣吐妙法音」故。
經曰「又講堂舍」至「覆蓋其上」者,述云:此第三、宮莊嚴也。交露者,幔也。《字林》「幔幕泫泫似垂露」故。即地莊嚴故,論云「宮殿諸樓閣觀十方無礙,雜樹異光色寶欄遍圍繞」故。
經曰「內外左右」至「各皆一等」者,述云:第四、池莊嚴。有二:此初、池相。有四:此初、池量也。即水莊嚴故,論云「寶華千萬種彌覆池流泉,微風動華葉交錯光亂轉」故。
經曰「八功德水」至「味如甘露」者,述云:此第二、水相也。清淨者,即八中之初。香潔者,即第二也。味如甘露者,即第五也。若欲備釋,還同前解,故不更論。
經曰「黃金池者」至「彌覆水上」者,述云:此第三、池莊嚴也。前堂舍及此池,皆由第三十三願之所成也。
經曰「彼諸菩薩及聲聞」至「不遲不疾」者,述云:第四、資用任意也。心垢者,即煩惱之名,唯慧所除。而水除者,觸水為緣,發慧蕩除故。
經曰「波揚無量」至「歡喜無量」者,述云:第二、歎聲。有三:此初、隨類異聞也。
經曰「隨順清淨」至「所行之道」者,述云:此第二、聞之修善也。真實義者,即涅槃也。不共法者,即菩提也。所行道者,即彼二果之因也。
經曰「無有三途」至「名曰安樂」者,述云:此第三、所詮唯樂也。
經曰「阿難彼佛」至「神通功德」者,述云:第四、顯其所攝。有二:初、生之報勝。即攝他方願力所成也。後、住之報妙。即攝自土願之所成。初又有二:此初、正報微妙也。色身者,即此真金願之報。妙[1]意者,即說一切智願之所成。神通者,即供養他方佛願果也。功德者,即受持、諷誦、梵行、總持、三昧等願之遂果也。
經曰「所處宮殿」至「涅槃之道」者,述云:此後、依報殊勝。即萬物嚴麗、衣服隨念等願力所成也。帛謙皆言「阿彌陀佛及諸菩薩阿羅漢欲食時,自然七寶机,劫波育罽疊以為坐,欲得甜酢在所欲得」,而今無者,蓋略無也。唯言見色聞香,即知彼土味觸非食,不吞咽故。有說:色不離食,故云見色,體即三塵。非也。既不受用,如何味觸?所味名食故。次者,近也,無苦可因故。即樂如漏盡願之報也。
經曰「其諸聲聞」至「無極之體」者,述云:第二、舊住報勝。有二:初、正報勝;後、依報妙。初又有二:此初、直顯報勝也。同一類者,即應第四願之報也。虛無無極者,無障故、希有故。如其次第,即求那羅延力願之報也。有說:既言非天非人,故生彼土雖復凡夫,非人天趣。若人趣者,即應四天下,故有越單曰。若非四天下者,即四洲外別有人趣耶,若有北洲者,應有長壽天,故淨土中必有難處。由此淨土非人天趣,故非三界。即《智論》云「無欲故、居地故、有色故」,如其次第非欲色。此恐不然。本誓唯云有三途者,不言善趣故。若非善趣者,必應言有五趣者故。又若非佛而非三界者,即違經云「三界外有眾生」,即非七佛說故。而《智論》云非三界者,且簡穢界,故義亦無過。雖有人天,人天無別,但逐穢土業以別人天,故云因順餘方有人天之名。由比諸天皆在虛空,帛延云「第一四天第二忉利天皆自然在虛空中住止,無所依因」也。
經曰「佛告阿難」至「寧可類乎」者,述云:此後、寄事顯勝。有五:此初、以貧人對粟散王。有三:此初、寄事反問也。
經曰「阿難白佛」至「因能致此」者,述云:此次、阿難答勝也。底者,最也。廝下者,陋下之義。殆(徒改反),近也幾也。坐者,罪也。《蒼頡篇》「坐,辜也」。《鹽鐵論》曰「什伍相連,親戚相坐」也。怙(胡古反),福也。廝極者,盡疲之義。享者,《爾雅》「福厚也」。
經曰「佛告阿難汝言是也」者,述云:此後、佛述成也。
經曰「計如帝王」至「帝王邊也」者,述云:此第二、以帝王對輪王也。
經曰「轉輪聖王」至「萬億倍也」者,述云:第三、以輪王對帝釋也。
經曰「假令天帝」至「不相類也」者,述云:此第四、以帝釋對魔王也。
經曰「設第六天王」至「不可計倍」者,述云,此第五、以魔天對西方眾也。
經曰「佛告阿難」至「高下大小」者,述云:第二、辨依妙。有六:此初、資具稱形也。
經曰「或一寶」至「應念即至」者,述云:此第二、諸寶任意也。
經曰「又以眾寶」至「踐之而行」者,述云:此第三、寶衣布地也。
經曰「無量寶網」至「盡極嚴麗」者,述云:此第四、寶網羅覆也。
經曰「自然德風」至「如是六反」者,述云:此第五、德風吹鼓也。[2]過雅者,得中之狀。芬者,方言芬和,謂芬香和調。裂者,宜作烈光也、美也,裂非字體。帛謙皆云「如是四反」。即供聖之華,故於六反無復妨也。
經曰「又眾寶蓮華」至「百千億光」者,述云:此第六、寶[1]化充滿。有二:此初、華嚴世界也。暐(于鬼反),《說文》「盛明藐也」。曄(為韶反),華光盛也。又曄(王輒反),草木華貌。煥者明也,爛者文章鮮明也。
經曰「一一光中」至「於佛正道」者,述云:此後、華光利物也。即宮莊嚴故,論云「如來微妙聲梵響聞十方」故。
無量壽經連義述文贊卷中
校注
[0143001] 難【大】,歎【考偽-大】 [0143002] 示【大】,亦【考偽-大】 [0146001] 冠註曰施諸黎庶上蓋有脫文 [0146002] 唱【大】*,彰【考偽-大】* [0147001] 慧【大】*,惠【考偽-大】* [0150001] 土【大】,主【考偽-大】 [0152001] 辨【大】,辯【考偽-大】 [0152002] □□□□【大】,慧辯無量【考偽-大】 [0154001] 捐【CB】,損【大】,捐【考偽-大】 [0154002] 劫【大】,功【考偽-大】 [0156001] 在【大】,依【考偽-大】 [0157001] 意【大】,音【考偽-大】 [0157002] 過【大】,溫【考偽-大】 [0158001] 化【大】,花【考偽-大】【經文資訊】《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7 冊 No. 1748 無量壽經連義述文贊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1-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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