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法蓮華經玄贊卷第九[1](本)
提婆達多品
三門分別:一來意,二釋名,三解妨。
來意有三:一者論解六記中第四無怨記云「與提婆達多記者,示佛世尊無怨惡故」,故此品來。二者四品讚重流通中此為第三,顯持此經人可尊重,不悋軀命以求此法,於怨家所以身為床,故此品來。三者顯此經妙用利益無邊成道亦疾,即是海會大眾龍女成道,故此品來。
釋名者,「提婆」天也。「達多」授也。佛之黨弟、斛飯王之子,從天乞得、天授與之,故名天授。
解妨者,此品亦明龍宮涌出、龍女成道,何故唯以天授為名?答:天授良緣乃釋迦之師傅,餘雖顯勝德,非佛自事故,不以為品名。又從初立[2]名天授往事,龍宮古涌出等現事故。問:何故龍宮涌出、龍女道成不別為品,合天授耶?答:文殊順緣之善友,非違己之良緣;天授不然,顯經可重,故以違緣為品目,勸人持經,不以順緣為品名。俱經良友,故合為品。
經「爾時佛告(至)無有懈惓」。
贊曰:此品大文分二:初明天授與佛自身違緣善友,欲顯但能持經,不問怨親皆是善友;後明文殊與一切眾生順緣善友,說經益多速疾之力。初復分三:初明佛昔重法以求經;次明天授由經當來作佛,「告諸四眾提婆達多」下是;後結聞經獲益,「佛告諸比丘未來世中」下是。初文有二:初明往昔求法;後明結會今古,偈後文是。初中復二:初長行及偈明求法,後二頌求法所由。初長行分三:初明求法,次明仙許,後明隨順。求法有三:初明求法;次明修行;後明訪求,「擊鼓宣令」下是。此初也。「惓」音渠[3]眷反,正應作「倦」,《玉篇》「懈也[4]劬也極也止也」。亦[5]作「券」字。或作「惓」,不知「惓」字所從。
經「於多劫中(至)心不退轉」。
贊曰:下明修行。有四:一位高能下,二劣心能勝,三難財能施,四難位能捐。此初二也。
經「為欲滿足(至)委政太子」。
贊曰:此後二也。「時世人」下難位能捐、難財能施中,初施意、後所施。所施中初外財、後內財。「捐」棄也癈捨也。在君為政、在臣為事,[6]今棄君政,非己任也。
經「繫鼓宣令(至)供給走使」。
贊曰:此明訪求。
經「時有仙人(至)當為宣說」。
贊曰:此明仙許。
經「王聞仙言(至)身心無倦」。
贊曰:下明隨奉。有二:初難行能為,後難事能久。此初也。「乃至」者,中間所經無量事業,謂打罵之曾不退等。
經「于時奉事(至)令無所乏」。
贊曰:難事能久。
經「爾時世尊(至)身當為奴僕」。
贊曰:五頌半頌前,中分三:初二求法,一頌半仙許,二頌隨順。此初也。「推」擊也,有作「槌」都迴反,槌㰅也。字從木追。有作「搥」直淚反。關東謂搥,關西謂棏。「棏」音竹革反。「槌」「㰅」並非經義。
經「時有阿私仙(至)吾當為汝說」。
贊曰:此仙許也。「阿[7]私仙」者,此云無比。
經「時王聞仙言(至)身心無懈惓」。
贊曰:此隨順也。「蓏」作「[8]瓜」音讀,《玉篇》「菓謂桃李之屬,蓏謂[9]瓜瓞之屬」。又有核曰菓,無核曰蓏。又木實曰菓,草實曰蓏。又木上曰菓,地上曰蓏。
經「普為諸眾生(至)今故為汝說」。
贊曰:此二頌求法所由,勸示勤學。
經「佛告諸比丘(至)善知識故」。
贊曰:此明結會今古。有二:初結會,後領荷。領荷有二:初領十一別德;後領二種別德,謂成覺、度生。
經「告諸四眾(至)住不退轉」。
贊曰:下明天授由經當來作佛。行損害故近雖沈沒,由經力故當成勝果。《無垢稱》云「[10]示現作魔王者,多是不可思議解脫菩薩。唯有香象能與香象捔力鬪戰,非驢所堪。」故知天授示現為也。授記有二:初記現在,後記滅後。現在有四:一自體,二界名,三住壽,四利益。
經「時天王佛(至)不退轉」。
贊曰:此記滅後。有四:一法住,二起塔,三供養,四利益。
經「佛告諸比丘(至)蓮華化生」。
贊曰:下第[11]三段結聞經獲益。信心不疑當具五德:一不墮三惡趣,二生佛前,三常聞此經,四生[12]人、天受樂,五佛前化生。凡難有八,謂三惡趣為三,四生佛前佛後,五諸根不具,六邪見世智辨聰,七邊地即攝北洲,八長壽天。《成實論》說四輪[1]摧八難:一住善處,謂生中國,除五難,謂三惡趣、邊地、長壽天。二依善人,謂遇佛,除生佛前[2]佛後。三發正願,謂正見,除邪見、世智辨聰。四宿植善根,除諸根不具。今言「不墮地獄」等者,離三途難。「生佛前」者,除生佛前後。「常聞此經」,除邪見、世智辨聰。「生人、天受樂」,除諸根不具。「佛前化生」,除邊地、北洲及長壽天。
經「於時下方(至)當還本土」。
贊曰:下品第二大段,明文殊順緣,善友說經益多速疾。中分四:初智積請歸,二釋迦留止,三文殊涌出,四智積談議。此初也。驗此文意,智積請歸明說經訖,故知八品正宗為勝。
問:
何故白多寶,釋迦留待。
答:
侍者請還故白多寶,賓主之道釋迦留之。
經「釋迦牟尼佛(至)可還本土」。
贊曰:二釋迦留止。
經「爾時文殊師利(至)詣靈鷲山」。
贊曰:下第三文殊[3]涌出。有二:初涌出詣山,後下華致敬。此初也。
問:
初標經首及答彌勒並在會中,何故此言龍宮涌出?
答:
利益多端,去住[4]咸益。佛創說一乘便即隱而不現,今為證驗方出龍宮,此亦何失?從海涌出,傍詣靈山。
經「從蓮華下(至)却坐一面」。
贊曰:此下華禮敬。既致禮世尊,亦慰問菩薩。
問:
分身既在,不獨兩尊,何故文殊獨禮二聖?
答:
逐近偏歸,未必要須普禮;相隣致敬,不假普禮分身。又現前易禮、遠處難歸,故知東土上人偏禮二聖,觀音奉珠但為兩分,分身猶在亦復何愆。
經「智積菩薩(至)其數幾何」。
贊曰:下智積談議。有二:初辨所化多少;後辨所化遲速,偈後「智積問」下是。初顯二益:一所度眾、二所化難,皆從聲聞以入大故。後亦二益:一道成速,二轉惡身。去畜生之貌、轉女人之質,皆是經力所致然也。初文有六:一問化多少,二答數無[5]央,三龍宮涌出,四文殊指示,五智積讚揚,六文殊告化。此初也。「仁者」,《周禮》[6]云「仁者有六德:一曰仁」,鄭玄「愛人[7]以及物曰仁;上下相親曰仁;貴賢親親曰仁;殺身成人曰仁,仁忍也;好生惡殺曰仁;善惡含忍曰仁。」
經「文殊師利(至)自當有證」。
贊曰:答數無[8]殃。「須臾」者,《玉篇》云「俄頃也」。有云,自當證知,聲不及此。
經「所言未竟(至)大乘空義」。
贊曰:龍宮湧出。有二:初湧出詣山,後文殊化德。
經「文殊師利(至)其事如是」。
贊曰:文殊指示。
經「爾時智積(至)令速成菩提」。
贊曰:智積讚揚。
經「文殊師利(至)妙法華經」。
贊曰:文殊告化。
經「智積菩薩(至)速得佛不」。
贊曰:下辨所化遲速。有四:初智積問,二文殊答,三智積疑,四龍女現。此初也。
經「文殊師利(至)能至菩提」。
贊曰:文殊答。有十六德:一龍;二女;三小;四慧利;五知根;六得總持法,此聞持也;七得定;八了法;九得不退;十辨才;十一慈念;十二具德;十三迅辨;十四所說深遠;十五仁慈謙沖;十六和雅。如上此女速至菩提。「剎那頃」者,時之極小也。《俱舍論》說「百二十剎那,為怛剎那量,臘縛此六十,此三十須臾,此三十晝夜,三十晝夜月,十二月為年,於中半減夜。」華嚴經說「十信菩薩八相成道」,今或說此勸示眾人。《伽耶山頂經》「淨光天子問有幾發心?文殊答有四:一證發心,謂入初地;二行發心,次六地;三不退發心,八九地;四一生補處發心,謂第十地。」今此龍女或即第四發心,化為龍女,小而能學法華,速得菩提。勸獎眾人,非為實爾。《文殊問菩提經》云:「此四中,初過聲聞,次過獨覺,次過不定地,後安住定地。」據增勝為論,不違前經。《法印經》菩提心有七,《發菩提心論》有十發心,〈菩薩地〉有四緣十種發心,恐繁且止。
經「智積菩薩(至)便成正覺」。
贊曰:智積疑也。有四:一時長,二行廣,三處遍,四意大方得菩提,故生疑也。
經「言論未訖(至)度脫苦眾生」。
贊曰:下龍女現。有四:一龍女現讚,二鶖子申疑,三龍女道成,四時眾獲益。此初。有二:初現已歸敬,後以頌讚歎。三頌半中,初二半讚,後一申誠。此諷誦偈。
經「爾時舍利弗(至)是事難信」。
贊曰:下鶖子申疑。有二:初標、後釋。此初也。
經「所以者何(至)速得成佛」。
贊曰:此釋。有三:一穢身不得,能依勝法依勝人故;二時少不得,果妙大故;三障礙不得,離障無礙方圓覺故。《超日明三昧經》說「上[9]座比丘謂慧施曰:不可女[10]人身得成佛道。有三事隔、五事礙故。何謂為三?在家從父母制,出嫁從夫制,夫亡從子制。」亦同俗書三從之義。五礙同此,即彼經云「不得作梵天者,奉清淨行無有垢行,修四等心善達四禪,及昇梵天婬恣無度,乃為女人,故不得作梵天。不得作帝釋者,勇猛小欲乃作帝釋,雜惡多態為其女故。不得作魔王者,十善具足尊敬三寶,奉事父母謙順長年,乃作魔王;輕慢不順毀失正教,為女人故。不得作輪王者,行菩薩道慈愍群萌,供養三尊、先聖、師父乃作輪王。[1]主四天下,化行十善,尊崇道德,為輪王故;無有淨行,為女人故。不得作佛者,行菩薩心愍念一切,大慈大悲被大乘甲,消五蔭化六衰,行三三昧解二無我,證無生忍體達一切,乃得成佛;女無此事,故不得成。」〈菩薩地〉言「一切女人成就煩惱、諸染污智;諸佛不以惡身能證無上大菩提,故說女人不得作佛。」
經「爾時龍女(至)復速於此」。
贊曰:下龍女道成。有二:初獻珠發喻,後示現道成。此初。有四:一獻珠,二返問,三直答,四結喻。
經「當時眾會(至)演說妙法」。
贊曰:示現道成。有二:一見因,二見果。
經「爾時娑婆(至)悉遙敬禮」。
贊曰:下時眾獲益。有四:一喜禮,二得益,三無垢界動,四眾會信受。此初也。
經「無量眾生得受道記」。
贊曰:彼土眾生得益也。
經「無垢世界(至)而得受記」。
贊曰:無垢界動。有二:初明見動,後明此益。由見彼動便證道果。
經「智積菩薩(至)默然信受」。
贊曰:眾會信受也。
持品
二門分別:一來意,二釋名。
來意有三:一者初科四品明讚重流通中,初之三品讚重人、法勸人流通,此之一品時眾奉持。二者依十二品明一乘境,中分三:上來初八品正明權實三根得記,次上三品歎人美法勸募持行,此〈持〉一品稟命捨權持行實法。故此品來。三者論云「持力有三,謂〈法師品〉、〈安樂行品〉、〈勸持品〉。〈法師〉通能所持,〈安樂行〉唯所持,此品唯明能持。」故此品來。
釋名者:「持」者住令不[2]壞,書寫、供養乃至修行皆名為持,非唯十中一受持也。前明募說亦讚書讀等人,今此云持,故知持通十行,令法久住、眾生利益,總名持故。亦有經題名為「勸持品」,本論亦言「勸持品」,因前佛勸而令持之;或此品中,佛顧菩薩亦即勸持。理雖未爽,然經多分單名「持」品。
經「爾時藥王(至)說此經典」。
贊曰:此品大文分三:初二萬菩薩請此方持,以眾生等多諸惡故;次四類聲聞請他方持,此處難化不能堪故;後顧八十萬億那由他菩薩,此彼俱持力勢大故。初文有三:初請護持,次明惡人,後明不怖棄命持經。此初也。
經「後惡世(至)遠離解脫」。
贊曰:此明惡人。有六:一世惡,二生惡,三根性惡,四煩惱多惡,五貪名利惡,六不欲解脫惡。增不善根即多煩惱。
經「雖難可教化(至)不惜身命」。
贊曰:此明不怖棄命持經。由具六惡雖難可化,我不怖之應攝受者而攝受之、應折伏者而折伏之,棄命持法。
經「爾時眾中(至)廣說此經」。
贊曰:下第二段四類聲聞請他方持。有三:初五百,次八千,後尼眾。此初也。
經「復有學無學(至)心不實故」。
贊曰:此八千請。初標、後[3]釋。此國有八惡,願於餘國持經。一處惡。二人惡。「弊」困極也。又作「嫳」音扶列反,輕薄易怒貌。「弊」姎也,「姎」音於悅反。三慢惡。四德惡。五瞋惡。六濁惡,近外道故起諸見也。七諂惡,「諂」諛也佞也,傾身似有下也,睎意噵言謂之諂,身語諂也。八心不實,口有心無。《智度論》云:「世間眾生善好者小、弊惡者多,或雖行善貧賤鄙陋;或雖富貴端[4]正而行不善;或樂布施而乏資財;或富有財慳貪自弊;或見𡩷默無說,便謂憍高不為卑下接物;或見卑下引接恩慧普滋,便謂欺誑諂曲;或見能善言論,便謂恃此小智憍慢;或見質直無偽,便共欺誑調挵,將為癡鈍陵辱;或見調善柔軟,便共蹴踏罵毀;若見持戒修行,便謂所行矯異輕賤不敬。如是十種弊惡眾生實難教化。」為此等輩難可教化,願他國持。《法鼓經》中「迦葉白言:世尊!我終不能攝受惡人,寧以兩肩荷負須彌至百千劫,不能堪忍聽彼惡人犯戒滅法、謗法污法非法音聲。世尊!我寧屬他為他僕使,不能堪忍聽彼惡人犯戒背法、違法壞法非法音聲。世尊!我寧頂戴大地山海經百千劫,不能堪忍聽彼惡人犯戒滅法、自高毀他非法音聲。世尊!我寧恒受聾盲瘖瘂,不能堪忍聽彼惡人毀犯淨戒、為利出家受他信施非法音聲。世尊!我寧捨身疾般涅槃,不能堪忍聽彼惡人毀犯淨戒螺聲之行,而身行諂曲口言虛妄,如是諸惡非法音聲。」故此聲聞不願於此持《法華經》。
經「爾時佛姨母(至)目不暫捨」。
贊曰:下第三段尼眾請持。有二:初授記,後持經。初文有二:初二類得記,後二類喜領。初文復二:初母、後妻。初中復二:初請、後記。此初也。佛之小母、母之雁行,故稱姨也。
經「於時世尊(至)三菩提記耶」。
贊曰:下記。有二:初問,後授記。此初也。梵云[1]喬答摩,此云日炙種,亦云甘[2]蔗種。男聲[3]中呼,佛是釋迦姓之本望也。今云喬答彌,於女聲中呼,日炙甘蔗種是佛母故,以彌聲呼。訛云憍曇彌。若毀之曰泥土種、牛糞種,故曰[4]彌。瞿曇,姓。廣此所因,如《西域記》。
經「憍曇彌(至)俱為法師」。
贊曰:下記中初彰已說與授因記,後受果記。此初也。
經「汝如是漸漸(至)三菩提」。
贊曰:此正記果。初姨母,後[5]傳記。
經「爾時羅睺羅母(至)獨不說我名」。
贊曰:下妻。有二:初念、後記。此初也。
經「佛告(至)阿僧祇劫」。
贊曰:此記中初因、後果。果中初體、後壽。
經「爾時(至)心安具足」。
贊曰:此二類喜領。初長行,後頌。
經「諸比丘尼(至)廣宣此經」。
贊曰:第二持經。
經「爾時世尊(至)摩訶薩」。
贊曰:下第三段顧八十萬億那由他菩薩持。中有二:初佛視,後請持。此初也。以身加之發起眾心,令持經故,所以視之。故論本中名「勸持品」,以身勸故。
經「是諸菩薩(至)我當云何」。
贊曰:下請持。長行有三:一讚德,二念請,三言請。此初二也。德中初位次,「阿惟越致」此云不退,八地已上。後「轉法輪」下是所成德。心念有二,如文可知。
經「時諸菩薩(至)遙見守護」。
贊曰:此言請中初請持,略有七行,無施他、聽聞、供養三行,易而略之;後請護。
經「即時諸菩薩(至)我等當廣說」。
贊曰:下有二十頌。分三:初一頌標當說,次十八頌釋當忍受,後一頌結誓。此初也。
經「有諸無智人(至)我等皆當忍」。
贊曰:下十八頌釋當忍受。中分二:初十六頌行忍持,後二頌勸說持。初文有四:一頌罵打忍,九頌半慢謗忍,三頌毀辱忍,二頌半擯默忍。此初也。「罵」音莫下、莫[6]霸二反。「詈」音力智反,詈亦罵也。今解惡言及之曰罵,誹毀呪咀曰詈。
經「惡世中比丘(至)我慢心充滿」。
贊曰:下九頌半慢謗忍。有三:一[7]頌舉慢相,次七頌誹謗忍,一頌半結成忍。此初也。邪智故、世智[8]辨聰諂曲故,讚朋所事。餘之二慢,其相可知。
經「或有阿練若(至)如六通羅漢」。
贊曰:下七頌誹謗忍。中有四:二頌顯惡人,一頌明假行,二頌誹謗行,二頌說惡行。此初也。梵云阿練若,此云閑寂處,離村一俱盧舍,六百餘步。
經「是人懷惡心(至)好出我等過」。
贊曰:此明假行。
經「而作如是言(至)分別說是經」。
贊曰:此誹謗行。
經「常在大眾中(至)說外道論議」。
贊曰:此說惡[9]行。「誹」音府謂反,亦謗也。《玉篇》「甫違反」。「謗」音補矌反,《玉篇》「毀也詛也」,對人說其惡也。
經「我等敬佛故(至)皆當忍受之」。
贊曰:結成忍也。
經「濁劫惡世中(至)護持佛所囑」。
贊曰:下三頌毀辱忍。分三:一所忍事,一忍辱意,一結護持。「鎧」音[10]苦愛反,甲也。
經「世尊自當知(至)皆當忍是事」。
贊曰:此擯默忍也。為此經故擯出我者,我當忍之。擯,斥逐也。
經「諸聚落城邑(至)願佛安隱住」。
贊曰:此二頌勸說持。
經「我於世尊前(至)佛自知我心」。
贊曰:此結誓也。
安樂行品
三門分別:一來意,二釋名,三解妨。
來意有五:一者初科三流通中,上來四品讚重流通,自下七品學行流通,學弘此經正行助行令無傷毀。雖已讚重,若不說所學能行弘經之行,末世多難頻生傷毀不能弘通,故說七品學行流通:一〈安樂行〉,二〈湧出〉,三〈壽量〉,四〈分別功德〉,五〈隨喜功德〉,六〈法師功德〉,七〈常不輕〉。其〈安樂〉一品,所學弘經之行,〈湧出〉等六,能行持經之人,人由法以成德,法藉人以弘宣。若無所學之行,其人何由建德,故〈安樂品〉為所學行;若無能行之人,其[1]法無因廣布,故〈湧出〉等為能行人,故前品後此品來也。二者後科十九品為正宗,中有三:上來十二品明一乘境訖;次下二品明一乘行,此〈安樂[2]行品〉明所行行;後〈湧出品〉明能行人,故次此二品來。三者為除七染慢中第六集功德人,謂有功德人說大乘法,而取非大乘增上慢,為此說髻中明珠與之。求三乘果者名集功德人,昔雖總相為說大乘,彼心未定退趣一乘而將為勝、取非大乘,說功勳小但賜餘物。如今既發心定欣大乘,建功既大,故解明珠與之。論云「第六人者說大乘法,以此法門一乘與之,令二乘同十地行滿。今者如來密與解釋。如解明珠與[3]之。」此品明之,故此品來。四者論解第十無上七力中持力者,謂〈法師〉、〈安樂行〉、〈持品〉。此〈安樂行〉是所持行,前〈持品〉既明能持,必有所持之行,故此品來,即四安樂行文是。此是文殘,前說明珠是後文故。五者論云「六者示現說無上故,說髻中明珠與之。以此法賜如解珠與,所說之法更無上故。」雖文有異,俱說珠故,是前義殘,故此品來。
釋名者,離危怖曰「安」,適身心為「樂」。威儀可軌、語言有則,心除諂慢之流,志蘊慈悲之品,緣涉靡輟名之為「行」。安樂是果,行是因義,安樂之行是依主釋。若修因時離諸危怖,適悅身心名安樂行,即持業釋。「行」通平、去,行此經時獲安樂故。
釋妨難者,問:此品亦明解寶珠事,何故不為品名?答:因明勝行讚經勝德,非欲對機正明珠事,故但以此安樂行為名。
經「爾時(至)能說此經」。
贊曰:此品之中大文分二:初啟請,後開示。此初。有二:初讚揚希有;後請說軌儀,云何後世無傷損說。
經「佛告(至)安住四法」。
贊曰:下開示。有二:初告所問因安樂四行;後於品末頌中有二十一頌半,因便總告果安樂之相,「讀是經者常無憂惱」下是。初告有三:一標答,二顯答,三結答。其後顯安樂果,頌次前一頌半「我滅度後」下是。此即初文。「四法者」下四段文,皆有長行及偈,各是一行。一正身行,二正語行,三意離諸惡自利行,四心修諸善利他行;由此四行攝諸行盡。由質直故無惡不離,自利行滿;由慈悲故無善不生,利他行滿。經從勝說第三質直、第四慈悲,實皆通也。[4]准下經文,初身行中亦明心行者,教行之時其心安住空有之門,由住二門以為根本引餘行生,非是初行亦通於心。初行唯明離惡身行、修善身行,故於四行中皆應說有空、有二種。唯在初行中說空、有行者,例餘三行皆應具有,故住空、有二種,是修四行之通運身心。四名法者,法謂[5]軌持。法是所依、三業能依,此二俱是所行之行。安謂安處,住者依[6]止,能行行者安處三業,依四行中名安住四法。或法者因義,要諸菩薩先觀人法[7]三事體空,遂能身離邪惡之儀、語合正善之則,滅諂誑之想、起慈[8]悲等之心,息自瘡疣離他譏毀,大教弘而未已,多生益而無墜,此中之大意也。又前〈法師品〉「入如來室」,即此第四大慈悲心。「著如來和忍之衣,坐如來法空之座」,是此第一通行。滅妄想於空門、起真心於有府,故可以身語調而利濟、心意順而道圓,是此之所由也。
經「一者(至)演說是經」。
贊曰:釋身行。中有三:一標行處親近處;二別釋;三結之,[9]於末後五句頌是也。或有[10]經本為長行者,今取作頌,為正此標也。「處」謂處所,即前法也,三業諸行所依行處、可親近處。「行」謂遊息或復道理。如世說言:「汝向何處行在?」意言何道理中行在。其說經者,於一切時心常遊息此處所中,或安心神於是道理處所中故,故名行處。「親」謂親輔,「近」謂習近,「處」義同前。行者身心所應親輔,所習近處名親近處。行謂內所行,寢息身心行。親近謂外境,外緣所[11]狹習。是此二種麁相差別。身行有親疎、有總別,獨名親近處;餘三不爾。但爾總得安樂行名。
經「文殊師利(至)摩訶薩行處」。
贊曰:別釋。中分二:初明行處,後親近處。行處即是四行通因,起四行時應依此門而方起也。行處有三:一問,二釋,三結。此初也。
經「若菩薩(至)心亦不驚」。
贊曰:下釋。有三:初修有行,[12]次修空行,[13]後雙拂二行。此初也。唯修有行,以非空,滯生死而無所證;唯修空行,以非有,滯涅槃而無所利;顯成無住,空、有雙觀,不同凡夫及二乘也。同《無垢稱》「行不住道」。又唯修有行,以非空,妄想以之而更長;但習空行而非有,真心無因而不生。故滅妄想於空門,起真心於有府,有、空雙觀方成中道,即是此之行處也。有行有四:一住忍地,且如說法之時,怨害能[14]容、苦逼能受、諦法能印。二柔和善順,身隨妙行、語起善言、心無惡想,外離麁[A1]獷名曰柔和,內契玄宗名為善順。三而不卒暴,卒謂卒爾,暴謂縱橫。終不卒爾縱橫。非理三業舉措既未圓善,一一起時皆須審諦安徐思念,智為前導然後動發,見可而進、知難而退,名為不卒。設思而起亦不非理,名為不[1]卒暴。「卒」音麁沒反,若倉[2]猝作「猝」。「[3]猝」音《切韻》「則沒、子出二反」,俱非此用。《玉篇》為「倉卒」,亦為「猝」字。「暴」音薄報反,古作「𭭮」字。四心亦不驚,設[4]於大義曾所未聞,他所詰徵違宗返己。供養、親近、打罵、疎背、名利、威勢、毀辱、擯默、利衰、毀譽、稱譏、苦樂,於此一切安固不動,心亦不驚。故有頌言:「諸佛常遊於世間, 利樂一切有情類, 八法熱風邪分別, 不能傾動不拘礙。」或住忍辱地總句,語常柔和、善順身安而不卒暴,內心恒亦不驚,三業順此理而行於有,何經弘而見擁?忍辱名地者,地是所依生長之義,以忍為依生長善故,喻之於地。又[5]云從喻為名,行忍之時如地而忍順違不動,故鑿深谿而不怒,搆崇堂而不愛,遇萬物而皆載,任德用而逾大。掘擾發於甘泉,種蒔竟無希賚,故行三忍標以地名。熟思熟思,可謂菩薩摩訶薩矣。或地是位義,於一切位常行忍故。
經「又復於法(至)如實相」。
贊曰:此[6]修空[7]也。行者分別執著之義,於法無所行者,於一切法中唯見眾生及法皆空而不分別。執著為有,而觀諸法如實相者,既觀我、法二空為門,復觀諸法如來藏性。法之真理如實體相,我法體無名之為空,其如來藏名為空性。不觀二空門,不見空真性,故此二種同名空觀。
經「亦不行不分別」。
贊曰:上來所觀空有,恐滯空有之中,故今雙[8]觀拂,謂雖觀空而亦不行滯著空中,謂雖觀有而不分別滯著有中,應俱無住而明觀法。若有所住者則為非住,故下頌雖依人法二空解此二種,總是於法而無所行攝,於理無違。又復於法無所行觀諸法空,頌言不行上中下法,有為無為故。亦不行不分別,如次不行我、我所[9]執,觀眾生為空,頌言亦不分別是男是女等。由觀此二我、法為空,便證二空如實之性。又於法無所行者,謂不行所說法中唯觀實相真如。亦不行者,不行我能說中。亦不分別所授化者,即觀三事法、人二種體性為空,而觀真如實相為有。又一切法有二:一妄、二真。於諸妄法應無所行,捨諸妄故;於法真性應常觀察,求證達故。雖作此行,亦不作真智行,於實相為有;亦不作俗智行,於分別為空。故《般若》云「應無所行而行」,是名為行。不行故無所不行,不分別故無所不分別,不行不分別故妄幻皆除,無所不行不分別故真際[10]咸達。由此雙修照辨一切,於事依他住忍地等,於理成實觀如實相,所執人、法皆照為空。
經「是名菩薩(至)行處」。
贊曰:結也。
經「云何名菩薩(至)親近處」。
贊曰:下明親近處。有二:一問、二釋。此問也。
經「菩薩(至)變現之戲」。
贊曰:下釋。有二:初離外惡緣不可親近處,返顯不離外善緣可親近處,即是人境。後外觀真法可親近處,返顯外觀妄法不可親近處,即是法境。互影顯彰,即分為二。然觀真法應通餘行,通引四故,寄初行明不唯初行。初文有二:初釋、後結。「離諸惡緣」,初修戒行。「常好坐禪」,次修定行。後親近處觀空境等,方修慧行。初文分三:初四為一段,次一為一段,後五為一段。初中復二:初明離四,後明不離。此中三離:一損害緣,二惡見緣,三壞亂緣。菩薩雖復普化群生,始行之人應為簡擇,非久學者亦復如是。又此許令說法導利,但和其光,不得隨順同塵交好,所以離之。遮初不遮後、遮同不遮異、遮順不遮違、許化不許好,故不相違。「若近王等唯自增損」,如《律》中說,若入王宮有十種過。吳王同輦一代為榮,秦主讓妻千齡受恥,外道邪人恒伺法短,故律不聽自手與食,況應親近?「尼揵子」者,離繫外道也。「文筆經書」者,詩歌之類為文,碑誌之屬為筆,書者周禮六藝。五曰六書,謂象形等。「書」著也,著於竹帛等,如音中解。今舉彼類,西方與此不同。「路伽耶陀」者,先云惡答對人,正言路迦也底迦,云順世外道。逆路伽耶陀者,先云惡徵問人,正言縛摩路迦也底迦,云左順世外道。執與前乖者,名左順世也。下一者,言貫上二處。那羅等者,文[11]畫其身。變現戲者,作世幻術等。「兇」音許容反,惡也。《玉篇》「肝鞏反、恐懼也」。今此從初。有作「凶」,危咎也,惡不過也。《阿含經》言「智者常懷憂,如似獄中囚;愚者常喜悅,猶如光音天。掉戲之人,如無鉤象、穴鼻駝牛,難可禁制。」又偈云「汝已剃髮著染衣,執持瓦鉢行乞食,云何樂著戲咲法,既無法利失功德。」由此不應相扠撲等。「扠」音丑佳反,以拳加人。又作「摑」字。「撲」音蒲角反,應作「𢷏」字。
經「又不親近(至)諸惡律儀」。
贊曰:第四惡業緣。旃陀羅,云屠者,不律儀也。正言旃荼羅,此云嚴幟。惡業自嚴行持標幟,搖鈴持竹為自標故。此中舉六;雜心有十二,謂屠羊、養鷄、養猪、捕魚、捕鳥、獵師、作賊、魁膾、守獄、呪龍、屠犬、伺獵;《涅槃經》十六,牛羊猪雞為利故買,肥已轉賣,為利故買,買已屠殺,即為前八,九鉤魚、十獵師、十一劫奪、十二魁膾、十三捕鳥、十四兩舌、十五獄卒、十六呪龍。《對法》第八有十四:屠羊、養猪、捕鳥、捕魚、獵鹿、罝[1]㝹、劫盜、魁𮫨、害牛、縛象、立壇呪龍、守獄、讒構、好為損等。此文意說,意思廣重損害寔深,計利養命終身不輟,皆名不律儀,故言好為損等,故此經言諸惡律儀。「畋」音徒賢反,取禽獸也。又徒見反,地平畋畋,今從初。有作田,為田除害也。「䰻」音語居反,亦捕也,應作「䱷」。《玉篇》「䰻,語去反,捕魚也。又作漁。」「䱷」又作「魚」,非也。
經「如是人等(至)無所悕望」。
贊曰:此明不離。許和光而化之,不[2]許同塵,故[3]不親狎。
經「又不親近(至)無所悕求」。
贊曰:此第二段,初離後不離。第五劣友緣,《涅槃經》言「菩薩怖畏二乘,如惜命人」,《寂調音天子所問經》云:「佛告文殊師利:譬如有人飢渴羸瘦,寧忍飢渴終不食於雜毒之食。菩薩亦爾,寧慳嫉破戒惡口懶墮[4]志念無智,終不悕求二乘果地。佛告天子:如貪人食是輪王毒,故二乘者持戒精進,即是菩薩破戒懶墮,故不應親近;來為說法,不悕親[5]俠利養恭敬。」
經「文殊師利(至)以為親厚」。
贊曰:下第三段。初離第六長染緣、第七非器緣、第八譏呵緣、第九非軌緣、第十散亂緣;後明自行。五離中此文有二:第六長染緣、第七非器緣。《十誦律》云:「譬如熟食人之所食,一切女人亦復如是,令人愛著不能捨離。」《智度論》云:「清風無形猶可[6]捉,蚖蛇含毒猶可觸,女人之心難可得。執劍向敵猶可勝,女賊害人難可禁。」《四分律》說:「數往白衣家有五種過:一數見女人,二見數相親,三轉親俠,四便生慾想,五或時致死次死苦惱。故應遠離。」五種不男者,謂生便、除去、嫉妬、半月、灌灑。由有二過,男女煩惱恒俱行故。好人難得,非法器故不應親近。
經「不獨入他家(至)不樂與同師」。
贊曰:此中有三,第八譏[7]訶緣、第九非軌緣、第十散亂緣。《瑜伽論》言:「應離十四垢業,藏隱六方,遠四惡友,攝四善友。」離十四垢業者,《長阿含》云:「身語惡業有四:殺、盜、邪婬、妄語,不依此四作諸惡事。惡因有四,謂貪、瞋、癡、慢,不依此[8]四起惡業。離六損財法:一耽酒、二博戲、三放蕩、四迷著伎樂、五惡友相損、六漸隨彼說。此六之中各有六種,如是合名十四垢業。」藏隱六方者,《長阿含》說:「羅悅城中有長者子名曰善生,積世相傳於清旦時恒禮六方,令六方神常護家業所[9]作諧偶。忽然值佛,問:有是法不?佛答言:有。與汝不同。父母為東方,師長為南方,妻子為西方,親友為北方,僕使為下方,沙門高德為上方。六方之中各有五事。」言常藏隱在此六中,不生憍舉隨其所應。若能住此六方之中,故言藏隱。遠四惡友者,《長阿含》說:「一者如親惡友,畏而伏之實無親意。二者美言惡友,言順意違。三者敬順惡友,心雖敬順然於所作善惡皆從無相諫心。四者[10]同事惡友,為惡事伴,或同飲酒、博戲、婬逸及歌舞等。」此四之中各各有四,言四可惡而[11]常遠之。攝四善友者,長阿含說:「一止非善友,惡事相止故。二慈愍[12]善友,苦事相怜故。三利[13]人友,樂事相與故。四同事善友,善事相同故。」一一之中各各有四,皆廣如彼,不能繁引。
經「常好坐禪(至)初親近處」。
贊曰:[14]此修定行及結也。「常離[15]闠閙獨處閑居」,誡初學者應自靜住,誡久學者身雖處鬧心常靜故,理實四行諸惡皆離、諸善皆修。且談說經多所起者,故上下文唯說[16]惡行以勸修習,非唯爾許,說經比丘於餘戒行已具持故。上明人境,下明法境。
經「復次(至)不轉」。
贊曰:第二親近處。學慧行中有二:初教觀,後結之。教觀中,初空觀、後有觀,真俗二諦觀也。空觀有十八句,為三釋:一云此中唯觀[17]遍計所執空,顯真如無相一體之法,下有觀方教作俗事觀。十八句中分為八類,此有二類:初三句依三性以顯真,由真體妙自性難知故依詮顯。初句依遍計所執無以顯,人法皆空故。第二依圓成實性,第三依依他[18]起性,染法顛倒、真如淨法不顛倒故。次三句依常住以顯真。有為有三品,中品可[1]遷動,可隨下品退敗、可隨上品進轉;無為不爾。
經「如虛空(至)不起」。
贊曰:此有三類。初一句離二得以顯真如,太虛空無能得、所得性故。次一句舉內證以顯真如,名言不及,唯智證故。次三句非有為以顯真如。《涅槃經》言:「無因緣故名無生,以無為故名無出,無造業故名無作。」此名無起,體非因緣生,非體先有從他新出,亦非從業新所起作。
經「無名(至)無障」。
贊曰:此有三類。初二句離詮旨以顯真,無[2]名相故。次一句離妄法以顯真,無妄能取、所取相故。後四句舉體妙以顯真。《大品經》說超三世故無量,越十方故無邊,離惑障品名無礙,離所知障品名無障。此中總顯法性真如是如實相,無所執人法,亦非依他顛倒之體,體性常住非二得得,故唯內智證,非因緣造,離名離義離能所取,非三世十方攝,無惑智二障。應以此理而觀真性,即前所云於法無所行,而觀諸法如實相。或初三句顯我,如實性故、大自在故。次三句顯常,無進退故。次七句顯樂,無生等故。次五句顯淨,離妄三世十方等故。由對二性故成四德。或初六句空行境,次五句無相行境,後七句無願行境,同觀真如起三觀故。
經「但以因緣有(至)故說」。
贊曰:此有觀也。上觀一切法真空以起欣,此觀一切法妄有而生厭。但遍三界五趣四生一切法境,皆作是觀,以因緣有,從二障倒、或四七倒、或心亂倒生,故說為有;非真實有,深生厭[3]捨。《仁王經》言:「世界虛幻起,譬若虛空華,如影實皆無,因緣故誑有。」《攝論》亦言:「亂相及亂體,應許為色識,及與非色識,若無餘亦無。」心逢俗境應作是觀。或此釋伏難,謂有難言:若此性空語言道斷,云何復說為空等[4]耶?由待從彼顛倒所生、虛妄有法,說為空性,非空體有,空亦空故。《中論》頌云:「若有所不空,應當有所空,所空不可得,何況得於空。」由此即答空亦無體。此依三論,非中道宗。又有解云,此待妄有顛倒生法,故說為空非空定空。言因緣者,因由緣藉之義。《無垢稱》云:「說法非有亦非無,一切皆待因緣立。」此意說真,非體實無,但非體定空,但除其病而不除法故。
經「常樂觀如是(至)第二親近處」。
贊曰:結也。
經「爾時世尊(至)及親近處」。
贊曰:初二十七行半頌前,中分二:初二十三[5]行頌頌前二處,後四頌半頌得安樂果。初中復二:初一頌半勸示,後二十一頌半頌前二處。此初也。
經「常離國王(至)皆勿親近」。
贊曰:下頌二處。分三:初十三頌半頌外人境有法二處,次二頌半頌初內有空法行處,後五頌半頌外真法境親近處。長行中初說行處,次說親近處。親近處中,初離外妄有、後觀外真空。今頌初離外妄親近處,次方明內行處,後頌外真法親近[6]處。乍觀文勢,初雙頌行、親近二處,結文雙結故。然初文內無行處文,但以頌言「於此惡緣無所畏心,無所悕望而為說法」,義由柔和及善順等,方無怖畏無所悕望名為行處。故文雙舉,實唯近處。十三頌半外親近處,中分二:初十二半頌近處,後一頌結。初文復二:初六頌半頌離五緣,後六頌頌離四緣;不頌散亂緣。初復分二:初四頌半頌離,後二頌不離。此初也。初一[7]頌半離四緣:一損害,二壞亂,三惡業,四惡見。後三頌離一緣,謂劣友。前開後合,亦非次頌。
經「若是人等(至)而為說法」。
贊曰:頌不離也。由觀空有以遊止心,故無畏等名為行處。
經「寡女處女(至)一心念佛」。
贊曰:此六頌頌離四處,一長染、二非器、三非軌、四譏訶。文分[8]為五:一頌長染、非器二緣。二頌重頌惡業。「魁」音苦迴反,師也。「膾」音古外反,割也,細切為膾。「衒」音戶練反,行賣也自媒也。一頌重頌壞亂長染。一頌頌非軌。「屏」音必郢反,蔽也。若隱僻作「偋」,[9]音卑政反,又蒲定反。一頌譏訶。「里」者,五家為隣、五隣為里。二十五家,里居也。方居一里之中。乞食法有十三種:一住正戒,二住正威儀,三住正[10]念,四住正見,五依法,六依時,七依處,八依次,九離貪,十離取著,十一離瞋惱,十二離麁[11]獷,十三離憍慢心。此中初四住正乞食,次四住軌則,後五捨煩惱。如經廣說。乞食為二事:一為自資,行正道故;二為利生,具檀捨故。受者施者各成六度,所以行乞。《纓珞經》乞食為二十事。《寶雲經》說隨所乞得分為四分:一分擬與同梵行者,一分擬施貧下乞兒,一分擬施水陸眾生,一分自食。然以一食供養諸佛及眾賢聖,然後自食,當懷食想,如食曠野子肉等,願得法身離諸過失,念報施主恩如是想食。又如《無垢稱》說大迦葉問[1]疾,無垢示之。
經「是則名為(至)能安樂說」。
贊曰:結也。無所畏等名為行處,離惡外緣名為近處。
經「又復不行(至)菩薩行處」。
贊曰:此頌有空法行處,初頌法空、後一頌半生空,前說二處即有觀故。頌更不頌住忍辱等。
經「一切諸法(至)是名近處」。
贊曰:此五頌半頌外真法親近處。為三:初一半頌十八句中生法二空離有為無為,次二頌如山心定,後二頌亂頌餘句。隨其所應,如義應知。
經「若有比丘(至)無有怯弱」。
贊曰:此四頌半明安樂果。分二:初一頌半標,後三頌釋。離過非故所以無怯。「怯」畏也劣也多畏也。
經「文殊師利(至)說法華經」。
贊曰:結也。
經「文殊師利(至)安樂行」。
贊曰:第二正語行。有三:初標勸,次別示後,五頌顯安樂果。此初也。
經「若口宣說(至)好惡長短」。
贊曰:下別示。長行有二:初離惡;後脩善,「善脩如是安樂心故」下是。初離七惡,此即初四。《智度論》云「善人相者不自讚毀不讚毀他」。「若毀法」者,《百喻經》說「如二人洗父之脚,互相誹毀便令損折。」
經「於聲聞人(至)怨嫌之心」。
贊曰:此離三過。「怨」音於願反,無平音。[2]又屈[3]者作「冤」,[4]枉作「惌」,屈草自覆作「宛」,故無也。「嫌」音戶兼反,心不平也。非但獨離爾所語惡,隨說經要且說爾所,下皆准知。明善亦爾。
經「善脩如是(至)一切種智」。
贊曰:此脩善。有三:一順意為說,二[5]各以大乘,三令得種智。
經「爾時世尊(至)隨問為說」。
贊曰:十六頌半分二,初十一頌半頌前、後五頌安樂果。頌前分八,此文有二:一頌安座處,一頌半軌儀。「著新淨衣」,浣故名淨。《正法華》云「淨潔被服」。此下復云「內外俱淨」。有作新染,非也。
經「若有比丘(至)和顏為說」。
贊曰:第三若逢緣至和顏為說。
經「若有難問(至)入於佛道」。
贊曰:第四問答。得所令他得利益。
經「除懶墮意(至)咸令歡喜」。
贊曰:初一頌第五自除惡染,後一頌半第六示其所說。嬾墮是放逸,與懈怠別。
經「衣服臥具(至)安樂供養」。
贊曰:初一頌第七自不悕求,後一頌半第八教安心想。《智度論》云「大慈怜愍為眾說法,不為衣食名聲勢力,大慈悲故、心清淨故,得無生忍。」如有頌言:「多聞辨智巧言語, 美說諸法轉人心, 自不如法行不正, 譬如雲雷而不雨。 博學多聞有智慧, 訥口拙言無巧便, 不能顯發法寶藏, 譬如無雷而不雨。 不廣學問無智慧, 不能說法無[6]妙行, 是弊法師無慚愧, 譬如小雲無雷雨。 多聞廣智美言語, 巧說諸法轉人心, 行法心正無所畏, 如大雲雷澍洪雨。 法之大將持法鏡, 照明佛法智慧藏, 持誦廣宣振法鈴, 如海中船[7]渡一切, 亦如蜂王集諸味, 說如佛言隨佛意, 助佛明法度眾生, 如是法師甚難值。」得入旃檀林而但取其葉,既入七寶山而更取水精,有人入佛法不求涅槃樂,返求利供養,是皆為自欺。故令不悕而為說法。
經「我滅度後(至)說不能盡」。
贊曰:此五頌安樂果。分三:一頌標,二離惡,二獲善。
經「又文殊師利(至)求其長短」。
贊曰:第三意離諸惡自利行。長行中有二:一示行,二示果。示行有二:初教離惡;後教脩善,「當於一切眾生」下是。離惡有四,此為初二。初行有三,並意業,一離嫉妬、二離諂曲、三離[8]誑詐。第二行「不相非」下皆語業。
經「若比丘(至)有所諍競」。
贊曰:後二離惡,一不惱他、二不戲論。「爭」音側莖反,捔也。「諍」鬪也。二皆得。
經「當於一切(至)亦不多說」。
贊曰:脩善。有三。一脩意業,住三想中;二修身業,恭敬禮拜;三脩語業,平等說法少說貴說。
經「文殊師利(至)尊重讚歎」。
贊曰:安樂果中有四:一無惱亂,二得善友,三得眾聽,四轉入法。此四果皆與前行相應,恐文繁廣故略不說。
經「爾時世尊(至)云汝不得佛」。
贊曰:六頌分三,初二離惡、次三脩善、後一勸脩。此初也。初頌離七惡以質直,後頌離三過以傳授。「偽詐」不實也。「蔑」音莫結反,《說文》「相輕侮也」。《切韻》無也。若輕作「蔑」。
經「是佛子說法(至)說法無障礙」。
贊曰:明脩善。分三:初一於生脩四行,次一敬菩薩,後一於佛起父想。
經「第三法如是(至)無量眾所敬」。
贊曰:此勸脩也。
經「又文殊師利(至)生大悲心」。
贊曰:第四心脩諸善利他行。長行中分三:初明行法,次「文殊師利是菩薩等」下明安樂果,後「於無量國」下歎經勝妙。初文有二:初教慈悲,後教作念。此初也。行法緣慈欲與法樂,故於在家出家起慈。此於菩薩種姓中起,不怖生死苦,故於非菩薩謂一闡提二乘等身多怖眾苦,故起悲心,行眾生緣悲及法緣悲,其實慈、悲二類雙運。今據增上,亦不相違。《華嚴經》說:「佛子!菩薩有十種大悲常觀眾生:一觀無所歸依,二隨逐邪道,三貧無善根,四長寢生死,五行不善法,六欲縛所縛,七在生死海,八久遠長病,九無欲善法,十失諸佛法。」
經「應作是念(至)不信不解」。
贊曰:下教作念。有二:初念惛迷,後念化導。此初也。「失如來方便隨宜說法」者,即《法華經》開昔逗小說三乘,示今逗大明一實。不近善友耳不曾聞,心曾不知不自覺悟。又不問人,設聞不信,雖信不解,惛迷之相。
經「其人雖不問(至)住是法中」。
贊曰:此念化導。謂所化人今雖不[1]聞等,後彼住於九地或是七地或凡聖地,或隨何方域地,我成佛已必當引之住大乘法中。
經「文殊師利(至)無有過失」。
贊曰:下明安樂果。分二:初總標無失離諸危怖,後明有得勝果安樂。此初也。
經「常為比丘(至)皆得歡喜」。
贊曰:下明有得勝安樂果。有二:初明得三德,後釋所由。此初也。一得名利,二[2]諸天隨侍,三問難歡喜。
經「所以者何(至)聽所護故」。
贊曰:此釋所由。義深故佛護,佛護故有得。
經「文殊師利(至)受持讀誦」。
贊曰:下歎經勝妙。有二:初標勝妙,後喻合成。此初也。
經「文殊師利(至)降伏諸國」。
贊曰:下[3]明喻合成。有二:初喻、法合昔授權方;後喻、法合今施實教,「如轉輪王見諸兵眾有大功者」下是。初文復二:初喻、後合。喻中有五:一法王施化喻,二眾魔拒逆喻,三聖者伏除喻,四隨功授道喻,五末賜此經喻。此初也。「強力」者,勝生死故。輪王有四,如《瑜伽》說「金輪望風順化,銀輪[4]遣使方降,銅輪振威乃伏,鐵輪奮戈始[5]定。」法身、自受用、他受用、化身如次配喻。今化二乘既是化佛,即取鐵輪王為喻,起兵戰故。「威勢」謂神通智慧。「諸國」謂生死業惑。「降伏」者斷滅義。
經「而諸小王不順其命」。
贊曰:眾魔拒逆喻。分段、變易生死,及煩惱、所知障品,三種魔類並示現天魔等,名諸小王。拒逆佛化、難可除斷,名不順命。
經「時轉輪王(至)而往討伐」。
贊曰:聖者伏除喻也。象、馬、車、步四名種種兵。喻聲聞、緣覺,各有有學、凡聖。令其伏斷,名往討伐。
經「王見兵眾(至)即大歡喜」。
贊曰:隨功授道喻。有二:初歡喜,後[6]賞賜。此初也。除斷惑障,並分段生、死三魔之類,非伏天魔及所知障品三種魔軍,名戰有功。順契佛心,故大歡喜。
經「隨功賞賜(至)奴婢人民」。
贊曰:賞賜。有三:初喻無為功德,合中言賜涅槃城故;次喻內有為行德,五根、五力等;後喻差別果德,禪定、解脫等。如次配經三箇「或」字。總相配喻。或斷德生空理如田,眾生畢竟空為宅,因中擇滅如聚落,無學果滿擇滅涅槃如城邑,慚愧忍辱為衣服。五分法身、六恒住為嚴具;禪定解脫等為種種珍寶;七聖財為金銀等;六通為象馬車乘;生空智為奴,驅策現前故;八勝處為婢,勝伏所緣故;十遍處等為人[7]庶,處處遍滿故。
經「唯髻中明珠至(至)必大驚怪」。
贊曰:末賜大乘喻也。明珠即是法華大乘,是佛心首所持,故言髻中。見功猶小,不斷智障品之四魔,法華會前尚住權智未為說此。「王眷屬」者謂大菩薩。「必驚怪」者,見不順機而說妙法,故生疑怪。
經「文殊師利(至)王於三界」。
贊曰:下合。亦五,此合法王施化。
經「而諸魔王不肯順伏」。
贊曰:此合眾魔拒逆。
經「如來賢聖諸至與之共戰」。
贊曰:此合聖者伏除。
經「其有功者(至)令皆歡喜」。
贊曰:此合隨功授道。初喜、後賜。「禪定等」者,合喻中下二「或」字。「涅槃城」者,合初「或」字。准前喻配,義可知也。
經「而不為說是法華經」。
贊曰:此合末賜此經。
經「文殊師利(至)而今與之」。
贊曰:下喻法合今施實教。有二:初喻法合今與實,即[8]論第[9]六集功德人增上慢;後喻合[10]與第一,即十無上中說無上也。初文有二:初喻、後合。此初也。「諸兵眾」者謂十地菩薩[1]也。實破四魔,破分段故。既小能破變易四魔,為說無量義經亦名妙法蓮華。二乘聖者隨其所應,全破分破分段三魔,當必能破變易四魔,發心悕大當必破故。如世軍將功勳小者,待施功而愛賞,志意驍雄,預賜勳傭之旨獎進其心,故說為與。此猶未入十地之位,且賜明珠之教,入十地已分破變易四魔,乃賜明珠之體。
經「如來亦復(至)亦大歡喜」。
贊曰:下合。有二:一喜、二與。此初也。此明已破分段四魔,更起大心當破變易,有大功勳,故佛歡喜與此法華。非是一切但破分段四魔,不發大心,當破變易四魔,名大功勳者,而皆賜此經,趣寂聲聞不與之故,退心有學亦與之故。或復今者且據退心二乘無學,已破分段四魔,名大功勳,不說趣寂。四魔有二:一分段、二變易,如破魔章說。今隨要者,分段三魔體性可悉,欲界第六他化天子名曰天魔,變易三魔理亦可知,八地已上諸大菩薩示現為天魔。故《無垢稱》云:「示現為魔王者,多是不可思議解脫菩薩,唯有龍象能與龍象為戰諍故。」如前已說。然彼降位降時不同,如《理趣疏》。今依《大集經》說,知苦、斷集、證滅、脩道,如次能壞蘊、煩惱、死及與天魔。復次觀有漏皆苦、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如次壞蘊、煩惱、死及天魔。復次觀空、無相、無願,具此三已迴向菩提,如次壞四。復次觀身、受、心、法,如次壞四。《智度論》云:「菩薩得道故破煩惱魔,得法性身故破蘊魔,得道及法性身故破死魔,常一心入不動三昧故破天魔。」
經「此法華經(至)而今說之」。
贊曰:此明與之。此經是佛之因,多饒怨謗,而今與之,如解明珠。
經「文殊師利(至)今乃與之」。
贊曰:此喻合與第一,即說無上。有二:初所詮理最先故得無上。
經「文殊師利(至)而敷演之」。
贊曰:此能詮教最先故無上。
經「爾時世尊(至)佛所讚經」。
贊曰:合初十四頌半頌第四行。中分二:初四頌頌安樂行,後十頌半頌經勝德。初文有二:初一頌總標,後三頌別頌。此初也。「哀」慈也。「愍」悲也。
經「後末世時(至)令住其中」。
贊曰:此三別頌。一頌一句頌起慈悲,一頌三句頌起思念。
經「譬如強力(至)明珠賜之」。
贊曰:下十頌半頌經勝妙。中有二:初四頌喻,後六頌半合。此初也。初三頌喻權,後一頌喻實。權有三喻:一王,二功,三賜。
經「如來亦爾(至)說此諸經」。
贊曰:下六頌半頌合。中分二:初三頌半頌合昔權,後三頌頌合今實。此初也。今亦唯有三:一頌半法王,一頌功,一頌賜。「說此諸經」者,說此會已前經。
經「既知眾生(至)為汝等說」。
贊曰:此合今實。有二:一頌半頌合今實,一頌半頌合與第一。
經「我滅度後(至)如是四法」。
贊曰:此第三段結成四行。
經「讀是經者(至)如日之照」。
贊曰:下二十一頌半是第二大段明通安樂果。中分三:初四頌半明寤時果,次十六頌明夢中果,後一頌結前果。此初也。一頌半自體無六惡,一頌眾生敬慕天為僕使,一頌外三惡不侵,一頌無畏聰慧。
經「若於夢中(至)而為說法」。
贊曰:下夢中果。分五,此初二文。初一半見佛,後一半見自說法。
經「又見諸佛(至)合掌聽法」。
贊曰:此六頌半見佛授記。曲分為四:一頌半見佛說法,二頌身處證悟,一頌標記,二頌正授。
經「又見自身(至)常有是好夢」。
贊曰:此二頌半見身寂靜脩行見佛。
經「又夢作國王(至)如烟盡燈滅」。
贊曰:此四頌見身捨俗成道。分四:一[2]頌見脩行,一頌成道,一頌半利生,半頌入滅。
經「若後惡世中(至)如上諸功德」。
贊曰:此結前果。[3]
法華玄贊卷第九(本)
保安三年十二月廿一日以興福寺圓如房之本移點已了。法隆寺僧覺印為令法久住、往生極樂也。本者皆點本也,以朱付左,借名所所,或本也。
妙法蓮華經玄贊卷第九(末)
[4]從地涌出品
三門分別:一來意,二釋名,三解妨。
來意有三:一者七品明學行流通中,前之一品明所學行,下之六品明能行人。能行人中分四,此之一品正明現在具安樂行流通之人。〈壽量〉及〈分別功德品〉因釋此疑展轉生起;〈隨喜〉及〈法師功德品〉明助正依安樂行流通之人所得功德。〈常不輕品〉明佛自身往居因位行安樂行、行忍辱等流通此經,今得佛果,勸諸眾生應勤脩學,故此品來。二者兩品明一乘行中,前品明所行行,此品明能行人,故此品來。三者論云「七者示現教化眾生無上故,地中涌出無量菩薩摩訶薩。此中明佛已曾教化無量菩薩行此四行,[1]涌出持經,勸諸眾生云何不學」,故此品來。
釋名者,「涌」謂上昇,「出」謂顯現,從地上昇而顯現,名從地涌出品。《玉篇》「涌,騰也」。涌如水上騰,故應作「涌」。「踴」跣也,非騰義。
解妨者,何故不言從傍來,乃言從地踴出?答:明依四行以持經,踴出生死之地故。又明不離此界佛曾所化,已超生死之地故。不言從傍來,但說從地踴出。
經「爾時他方(至)而廣說之」。
贊曰:此品之中大文分四:一他土請持,二如來不許,三此方踊出,四菩薩疑生。此初也。
經「爾時佛告(至)廣說此經」。
贊曰:如來不許。有二:初止、後顯。且說極多,故言六萬,實非唯爾。顯佛化功止他不許,縱令他護亦有何愆。
經「佛說是時(至)同時踊出」。
贊曰:此方涌出有八:一從地踴出,二[2]昇空讚禮,三神力促時,四眾人共見,五導師省問,六世尊慰答,七四人隨喜,八如來讚之。初文分五:一地裂,二聖踴,三相好,四住處,五群輩。此初二也。表破生死故地裂,顯趣菩提故踊出。
經「是諸菩薩(至)虛空中住」。
贊曰:此相好及住處,行安樂行所得果故。相好證真性,而得一乘故住空。
經「是諸菩薩(至)所不能知」。
贊曰:此群輩。有三:一來由,二列數,三結之。列數有八輩:一恒河沙,二分恒沙,三那由他,四萬,五千,六百,七十,八單。
經「是諸菩薩(至)於二世尊」。
贊曰:第二昇空讚禮。有三:一詣塔,二禮足,三敬讚。
經「是諸菩薩(至)謂如半日」。
贊曰:第三神力。促時有三:一讚長時,二受亦久,三促時。本論說此經所說劫、晝夜、月時年,此以晝夜合數,不廢二十五日成五十小劫,或復五十日、五十月及時年,讚德逾深時長可悉,受讚神力亦等。讚時神力變其本心,聖通延促光景,眾生愛法[3]已是忘疲,況聖冥加輒生勞厭,故諸四眾謂如食頃。法食資持、神通制御,故經多劫年命不虧。
經「爾時四眾(至)國土虛空」。
贊曰:第四眾人共見。
經「是菩薩眾中(至)唱導之師」。
贊曰:下第五導師省問。有四:一列名,二德行,三直省,四偈問。此初二也。行[4]高勝廣、離惡進善,故名四種。
經「在大眾前(至)生疲勞耶」。
贊曰:三直省,四偈問。《玉篇》「訊,問也辭也言也」,[5]執問、通問曰訊。
經「爾時世尊(至)入於佛慧」。
贊曰:第六世尊慰答。有二:初標、後釋。釋中有三:一見佛樹善,二即便受化,三迂會亦從。初雖不從,後亦從也。初二讚菩薩,後一說聲聞。或初二說迂會,後一說趣寂。「不愚法」者,入解佛慧,非入證也。
經「爾時諸大菩薩(至)我等隨喜」。
贊曰:第七四人隨喜。
經「於時世尊(至)發隨喜心」。
贊曰:第八如來讚之。
經「爾時彌勒(至)問訊如來」。
贊曰:下品第四大段菩薩疑生。分八:一心念,二語演,三他問,四傍答,五讚許,六正答,七眾念,八申請。此初也。
經「時彌勒菩薩(至)願兩足尊說」。
贊曰:下語演。有十九頌半。分三:初一頌總申疑請,次十六頌半請所疑事,後二頌申眾疑意。此初也。
經「是從何處來(至)為從何所來」。
贊曰:下請所疑事。分五:二頌來處,九頌來數,二頌化行,二頌半國名,一頌不識。此初。有三:一來由,二讚德,三來處。
經「一一諸菩薩(至)猶不能盡知」。
贊曰:來數。有三:一頌總,七頌別,一頌結。
經「是諸大威德(至)脩習何佛道」。
贊曰:此化行。有五問。
經「如是諸菩薩(至)未曾見是事」。
贊曰:此國名。
經「我於此眾中(至)願說其因緣」。
贊曰:此不識也。
經「今此之大會(至)唯願決眾疑」。
贊曰:第三段申眾疑意。
經「爾時釋迦牟尼佛(至)從何所來」。
贊曰:第三他問。
經「爾時諸佛(至)因是得聞」。
贊曰:第四傍答。
經「爾時釋迦(至)如是大事」。
贊曰:下第五讚許。有二:初讚、後許。此初也。阿氏多,云無能勝,彌勒名也。「阿逸多」訛也。
經「汝等當共(至)大勢之力」。
贊曰:下許。有二,此長行。「被精進鎧」,鎧謂兵甲兜[1]䥐,[2]令心勇銳欣樂聞法。心不退轉,名堅固意。以義深遠,恐其疑退。此說四力:一者慧力,即〈壽量品〉如來祕密法、報二身,智性、相故。二神通力,即彼神通,佛化身也。三奮迅力,決定所作也。「奮」音俯問反,揚也。「迅」音息晉反,又[3]松閏反,疾也。今從後反。師子將欲決定所作,必先奮迅頓巽身毛,疾揚其身後方定作;明我今決定說自所作三身妙事。四威猛力,正作所作,示所有威制伏摧破,摧破自餘不信者故。或由智慧故奮迅,由神通故威猛。或智慧者法、報二身,下三化身,神變、記心、教誡三輪,如次之功用也。
經「爾時世尊(至)汝等一心聽」。
贊曰:初二頌勸勿生疑、許可為說,後二頌顯佛實語、誡一心聽。
經「爾時世尊(至)令發道意」。
贊曰:下第六正答。有三:初告我化,次明住行,後末後一頌結勸生信。此初也。
經「此諸菩薩(至)正憶念」。
贊曰:下明住行。有六,此有二:一住處,二解經。「通利」聞慧,「思惟」思慧,「憶念」脩慧。
經「阿逸多(至)求無上慧」。
贊曰:此有四:一樂靜,二精進,三樂深智,四求無上慧。
經「爾時世尊(至)令發大道心」。
贊曰:七頌半頌前。中分五,此一半頌標佛化。
經「此等是我子(至)為求佛道故」。
贊曰:初一半頌樂靜,後一頌精進。「憒」音古對反,心亂也。「鬧」音奴効[4]反。不靜為鬧,亦為「鬧」字。
經「在娑婆世界(至)悉當得成佛」。
贊曰:初一頌半住處、深智,後二頌結成我化。於此伽耶處所,昔來所化,非今現在伽耶。如言常在靈山,非山常在,在山處故。此城亦爾。
經「我今說實語(至)教化是等眾」。
贊曰:結勸生信。
經「爾時彌勒(至)三菩提」。
贊曰:第七眾念。
經「即白佛言(至)四十餘年」。
贊曰:第八申請。有二:初長行,有三:初舉事難,次舉喻難,後正申[5]難。初文有二:初舉成道處所、年歲,後正申難。此初也。「伽耶城」者,極險固,少居人,唯婆羅門[6]減有千家,此並仙人之[7]族胤也。不事公[8]王貴庶宗[9]仰,城居勝[10]強舉國[11]咸悉。即在摩竭提國之內境,佛菩提樹次南極近,故言不遠。又言伽耶是佛生處,是迦維羅國之都城。佛於摩揭陀國菩提樹下成道,俱中天竺,相去極近,故言不遠。「得大菩提從是已來始過四十餘年」者,於此義中略有二說:一者有諸部說,十九出家、三十成道。《本起因果經》說十九出家。《思惟[12]無相三昧經》說三十成道。《智度論》說「佛臨涅槃告須跋陀羅,我年十九出家已求佛道,出家已來過五十歲。」不說成道之時。佛實年八十矣。此有解云,十九出家,後五年事仙人行樂行,六年行苦行,三十成道,故告須跋陀羅過五十歲。《智度論》中用於此義,即依此說。今言成道四十年者,纔年七十矣。二者亦有諸部及大乘中說,二十九出家,三十五成道。《增一阿含》、《中阿含》、《雜阿含》、《出曜經》、《和須密論》並說二十九出家,《悲華經》、《善見論》並說三十五成道。《本起經》云:「佛欲出家,指耶輸腹云:却後六年汝當生男。遂懷羅睺。」佛六年苦行,成道之夜羅睺始生。但言羅睺六歲在胎,不說十一年在母腹,故知二十九出家、三十五成道,六年之內兼脩樂行,阿藍迦藍處坐得無所有處定,欝頭藍子處學得非想處定。菩提留支法師引經偈云:「八年作嬰[13]孩, 七年作童子, 四年學五明, 十年受五欲, 六年行苦行, 三十五成道, 四十五年中, 教化諸眾生。」真諦三藏及和上《西域記》等,並說二十九出家、三十五成道。《金光明經》說佛壽八十。今言成道過四十餘年,即年七十有五。並初成道年合四十一年,名過四十。
經「世尊云何(至)三菩提」。
贊曰:下正申難。有二:初申三事,後結難信。申三事者:一時小事大,二時促眾多,三時短德勝。此初也。已至上位當成菩提,名事大也。
經「世尊(至)不得其邊」。
贊曰:時促眾多也。前言「於此少時」,貫下兩文。
經「斯等久遠(至)常脩梵行」。
贊曰:時短德勝。觀其久來逢緣樹善,非少時脩。
經「世尊(至)世所難信」。
贊曰:結成難信。由此三事難信佛化。
經「譬如有人(至)是事難信」。
贊曰:下第二舉喻難。「色美」喻佛相好莊嚴,「髮黑」表佛設年八十而無老相。於一切時好,巡舊處故。《大般若》說八十種好中云:「常小不老,好巡舊處」。「年二十五」,表佛雖出生死,示居二十五有。以上表佛成道極近。設年八十但如二十五指百歲人,表所化菩薩德高位遠、百福莊嚴。云我生育令其道長,是事難信。
經「佛亦如是(至)甚為希有」。
贊曰:下第三正申疑。有三:初牒所疑事,次「今日」下正申疑意,後「我等雖復」下申疑所由。此初。有二:初牒佛成[1]道時促,後牒菩薩七德甚大。菩薩七德者:一脩時長,二勤精進,三定自在,四得神通,五久脩梵行,六能習法,七巧問答;故為人寶。
經「今日世尊(至)大功德事」。
贊曰:正申疑意。
經「我等雖復(至)亦不生疑」。
贊曰:申疑所由。有三:初明自能通,次申他惑起,後正請除決。雖自無疑,示相不了,請決我疑。信隨宜說,信成就故。達佛所知,證成就故。佛言不虛,四無謬故。
經「爾時彌勒(至)如實分別說」。
贊曰:下十四頌,分三:初五頌頌舉事難,次二頌頌喻為難,後七頌頌申疑請。此初。有三:一頌出家時近,三頌菩薩德高難信,一頌眾大請決。
經「譬如少壯人(至)舉世所不信」。
贊曰:此頌喻也。「髮白面皺」者,此與長行[2]互相影顯。父言色美髮黑,具相巡舊之徵;子稱髮白面皺,久脩猶缺之狀。髮白有聖道久脩之徵,面皺帶相好未圓之兆故也。「皺」音側救反。
經「世尊亦如是(至)於下空中住」。
贊曰:下七頌頌申疑請。分二:初四頌[3]牒所疑事,後三頌正申疑請。此初。有三:初半頌佛成道近,次三頌讚菩薩有[4]十德,後半頌明住處。
經「我等從佛聞(至)而住不退地」。
贊曰:正申疑請。為四:初半頌自無疑,次半頌他有惑,次一頌疑者失,後一頌正申請。
壽量品
三門分別:一來意,二釋名,三解妨。
來意有五:一者七品學行流通中,〈踴出〉下六品能學行人中分四,第二段〈壽量〉及〈分別功德〉,因釋前疑展轉生起。前明踴出皆言佛化,位高眾大時會[5]生疑;今辨法身本無起滅,化佛近成、報身久證,化於此眾何所疑哉。故從〈踴出〉後明〈壽量品〉。二者十九品為正宗中,下之五品明一乘果。中分二:初二品明已滿果,後三品明未滿果。初中又二:初正明已滿果,後辨時眾因此證獲不同。故此品來。三者論說對治七慢之中第七無功德人,於第一乘不集善根而不取,為第一增上慢。為對治此,說醫師喻。論又云第七人者根未熟,為令熟故示現涅槃量。現在未集善根者名根未熟,令集諸善根希取第一乘,示現佛入涅槃分限名量,令集善根後方調化。醫師既在此品,故此品來。四者論云八者示現成大菩提無上故,示現三種佛菩提。三身在此,故此品來。此為文殘,七喻之中唯說後文醫師,不說初文三佛故。五者第九示現涅槃無上故,說醫師喻。除七慢中說醫師者,化根未熟示現入滅令其根熟;今說醫師現佛入涅槃,化滅實不滅,非如二乘滅而為滅,故名無上,此乃七喻之中義殘也。
釋名者,「如來」者,法、報、化身之通名。「壽」者所受之命。「量」謂齊限。此品明三種佛身命體齊限,任法性、隨願緣、應群機、受自體。今明此三佛命之齊限,故名如來壽量品。「壽」音植酉反。「量」音呂張反,謂貶量校量佛壽量,褒貶計校籌度三佛之壽命。或力讓反,義如前釋,故名壽量品。
解妨者,何故不以醫師為品名,以壽量為品號?答:因三身之壽命,方假喻於醫師,故從本壽量為名,不以醫師為品號。又難,初科品云,先陳壽量,除根未熟不集功德之人增上慢。何故非是法華正宗乃是流通分攝?答:當機應時即熟一乘,正逗聲聞故為正宗;示滅後化初根未熟,故非正說。故雖說於壽量,不授記於聲聞;故雖說於醫師,亦無聲聞授記。以此智積前者請歸,不爾中途請還何速?由斯此品但是流通,說為正宗便無是妨。
經「爾時佛告(至)誠諦之語」。
贊曰:此品有三:初釋迦三勅,次彌勒四請,後如來正告。此初也。三身妙體[6]位在果窮,上智猶不能測,下愚何因可解?恐彼心疑口謗,因法而有毀傷,故勅丁寧方申正說。亦恐耳不專於法教,意不矚於玄宗。又眾生性鈍聞不能解,令法入心故,再三告示[7]說三身,故為三告。
經「是時菩薩(至)信受佛語」。
贊曰:此彌勒四請。佛既慈悲三告,大眾何得虛然,故加四請表悕法心重。三告示說三身,四請三身各四,祈四德、悕四智、濟四生,是此意[1]也。
經「爾時世尊(至)神通之力。」
贊曰:下如來正告。初長行,中分二:初勅聽標示,後正說壽量。此初也。「三請」者從初也。「祕密」者,法、報二身深妙體故。「神通」者化身應物現故。佛所藏護名祕,義深難解名密,妙用無方曰神,體無障擁名通。此之二體威勢難屈,故名為力。又《對法》等說有四祕密,於方廣中佛之祕密皆應決了:一令入祕密,謂為聲聞說色等有,為令無怖漸入聖教,非一切有。二相祕密,謂依三自性說一切法皆無自性、無生滅等,破所執有相說之為無,非一切無。三對除祕密,佛為對除諸過失故說種種教,且除八障說最上乘:一除輕佛;二除輕法,故說我曾名勝觀如來法身無別故;三除懈怠,如說願生極樂世界皆得往生等;四除小善生喜足,於一善根或讚或毀;五除貪行,稱讚佛土富樂莊嚴;六除慢行,稱讚諸佛或有增勝;七除惡作悔脩善障,說於佛等雖行輕毀然彼有情亦生天趣;八除不定性障,令捨聲聞下劣意樂,記大聲聞當得作佛,又說一乘更無第二。四轉變祕密,如說覺不堅為堅,善住於顛倒極煩惱所惱,得最上菩提。如是等隱密名言解之令異。此中祕密即是第三對除祕密,由輕佛德及貪慢行者說他佛身以為自體,稱讚佛故。如下經言「於此中間說燃燈佛」等,如是皆以方便分別。言神通者,所化多眾,神力化之令生發意。
經「一切世間(至)三菩提」。
贊曰:下正說壽量。准論為二段:初明菩提無上,後諸善男子。「[2]我本行菩薩道所成壽命」下,重顯報化二身差別之相、涅槃無上。初文之中論分三段,示現三佛菩提故。一應化菩提,隨所應見而為示現故。如經皆謂如來出釋氏宮去伽耶城不遠,坐於道場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故即此文是。二者報佛菩提,十地行滿足得常涅槃。如經善男子我實成佛已來,無量無邊百千萬億那由他劫故。次下文是。三者法佛菩提,謂如來藏性淨涅槃,常恒清淨不變故。如經如來如實知見三界之相,乃至不如三界見於三界故。「所以者何」下文是。此依初無上,具有三身以為三義。佛身增減諸教不同,或總名一佛寶,或分別為二。《佛地論》說:一生身,二法身。法身、實報皆名法身,實功德故;他報、化身俱名生身。又《般若論》說二:一真佛,二非真佛。初是法身,後餘二身或分為三,即此所說三佛菩提。或說四種,《楞伽經》說:一應化佛,二功德佛,三智慧佛,四如如佛。初是化身,中二是報身,後一是法身。《金光明經》又說四種:一化非應,佛為物所現龍鬼等形,不為佛身,名化非應。二應身非化,謂地前菩薩所見佛身依定而現,非五趣攝,名應非化,即四善根所見一大千一應身也。三亦應亦化,謂諸聲聞所見佛身,現[3]見脩成,故名為應;見人同類,故名為化。四非應非化,謂佛真身,前三是化、後是法報。《佛地論》亦說四:一受用非變化,謂自受用身;二變化非受用,謂變化身化地前類;三亦受用亦變化,謂他受用身化十地菩薩;四非受用非變化,謂法身。《華嚴經》說有十佛:一無著佛,安住世間成正覺故。《佛地論》名現等覺佛。二願佛,願出生故。彼名弘誓願佛、三業報佛,信成就故,諸行皆因且說一信;彼名業異熟佛。四持佛,隨順世間不斷絕故;彼名住持佛。五涅槃佛,示滅度故;彼名變化佛。六法界佛,於一切處無不現故。七心佛,善安住故。此上二名同彼。八三昧佛,成就無量功德無所著故;彼名定佛。九性佛,善決定故;彼名本性佛。十如意佛,以普覆故;彼名隨樂佛。前五世俗佛,後五勝義佛。隨其所應三身所攝,前五是化[4]身攝,以名世俗故。法界一種是法身攝,本性一種通法及受用,餘三一向是受[5]用故。論云[6]此五是勝義故,雖法及受用不同形前變化,皆勝義也。勘《無垢稱.觀如來品》經及疏。《楞伽經》言:「大慧!法佛說法離攀緣、離能觀所觀、離所作相量故等。大慧!報佛說一切法自相同相故,因自心現熏習相故,亦說譬如幻師幻作種種形像。諸愚癡人取以為實,而彼諸像實不可得,是名分別虛妄法體。大慧!化佛說施、戒、忍、精進、禪定、智慧,蔭、界、入等法。」《般若[7]論》云:「應化非真佛,亦非說法者」等,推功歸本唯法身故,彼經宗說真法身故。乘文便故略明佛義,三身成佛如《彌勒疏》,別義如《佛地》及《唯識》並《法苑》說。雖說佛身增減不同,今以類論莫過二種:一真、二化。地前菩薩及二乘見,名為化身;報、法二身名為真身。由此理故,明三佛菩提中分二:初明三乘所見其所疑身,後明三乘所不知真身。此初也。
經「然善男子(至)那由他劫」。
贊曰:下明三乘所不知真身。分三:初標成道來久;次解成道已來時節;後結成前說,「如是我成道已來甚大久遠」下是。此初也。論釋唯說報身成道,據實報身脩生覺滿名成,法身脩顯證圓名成,亦有何失。此中雖標報身成久,後釋亦顯法身體義。
經「譬如五百(至)知其數不」。
贊曰:下解成道已來時節。有二:初分明說報佛菩提,成道來久為物說近;「後諸善男子如來所演經典」下密說法身,由證此故成道實久、應物權現。初是能證智,後是所證理。智,斷二德,智及智處,如次明故。初文有三:初舉喻問,次彌勒等答,後佛廣釋。此初也。
經「彌勒菩薩(至)無量無邊」。
贊曰:此彌勒等答。有三:一總陳無量,二明二乘不知,三結無邊。有云「阿惟越致」,應從「阿鞞跋致」,不退轉地。
經「爾時佛告(至)阿僧祇劫」。
贊曰:下佛廣釋。分二:初告報身成道實久,後「諸善男子於是中間」下告化身釋彼疑難。初文有二:初明成道來劫,後明恒所住處。此初。有二:初標明告,後釋劫多。
經「自從是來(至)導利眾生」。
贊曰:[1]明恒所住處也。自受用身實遍法界、相狀難見,仍隨小情以釋自體,舉用顯之[2]云別所在,有起用處身即在故。亦如虛空廣遍無礙之處相彰,實報、法體俱[3]圓證之處便顯,故自報身舉用別顯。又說導利十地菩薩他受用身,舉他所知以明成久,非自報也。
經「諸善男子(至)方便分別」。
贊曰:下告化身釋彼疑難。有三:初標釋,次別釋,後「諸善男子如來見諸眾生」下結釋。此初也。他眾有疑云:成道既久常此教化,中間所有燃燈、毘婆尸等成道入滅說法度生,復是誰耶?今標釋云:於是中間說燃燈佛等成道入滅,如是皆以智慧方便善巧分別說於他佛,非離我身別有彼佛。
經「諸善男子(至)諸根利鈍」。
贊曰:下別釋疑。有二:初明所由,後「隨所應度」下顯差別。此初也。由諸眾生發心脩行願見佛者,名為來至我所。觀[4]五根利鈍差別,為利根者說成道久,為鈍根者現成道近;為利說成正覺,為鈍現入涅槃;為利現大身,為鈍現小身;為利說深法,為鈍說淺法。各隨所應,感現差別。
經「隨所應度(至)發歡喜心」。
贊曰:此顯差別。由諸來者根性異故,世尊自說名字不同,成道已來久近年歲大小身量不同,此為成道並現入滅示相不同,說一二乘三四乘法方便不同,應可彼心皆令歡喜。只如澄空璧彩洞皎無涯,任水旋光暉華有極,水清而月影便現,水濁乃月影便沈,全、破器現不同,暗、明猶來有別。此乃報、化之差別也。此文二釋:一者不廢釋迦實成道久、化現新成,二者何廢四意趣中平等意趣、四祕密中對治祕密,除輕佛法障并破慢行說他為自,稱讚諸佛或有增勝,不爾燃燈佛前誰受記別?此亦化現,何所相違。
經「諸善男子(至)作如是說」。
贊曰:此結釋也。善[5]少故德薄,罪多故垢重。應小器而近登正覺,對大根實成道已久。方便化生令入道故,時時現出令渴仰故。
經「諸善男子(至)皆實不虛」。
贊曰。下第二密說法身由證此故,成道實久應物現權。有三;初標,應物說示不同皆不虛唱。次釋,由證法身故能現此,據實真理本無此事。後「以諸眾生」下釋應物現權所由。此初。有三:一標,二顯,三結不虛。「說」謂言說。「示」謂示現。「身」即內體。「事」謂事業。說己身者,謂說我身曾為薩埵王、尸毘王等。說他身者,如說彌勒往為一切智光仙[6]人,阿彌陀佛作法藏比丘等。示己身者,現為釋迦身自出世,勝鬘遙請佛現空等。示他身者,現為毘[7]鉢尸佛出現世間,開塔現多寶[8]佛等。[9]示[A2]己事者,現為釋迦降魔成道說法現通等事業。示他事者,示作大通智勝現通動地放光成道等事業。為度眾生能現此事,皆實不虛。
經「所以者何(至)無有錯謬」。
贊曰:由證法身故。然真理本無此事也,有何所以能為說示,皆不虛也,由如實見此真理故。此有五句,如實見言貫通五處。初句依妄處以顯法身。論云「三界相者,說眾生界即涅槃界,不離眾生界有如來藏相之性故。〈方便品〉云世間相常住,即此是也。」第二句依常淨以顯法身。論云「無有生死若退若出者,謂常恒清淨不變故。退謂沈淪,出謂離繫,或即生滅。謂生死法有退有出,真無此事。故是常清淨。」第三句依不即不離以顯法身。論云「亦無在世及滅度者,謂如來藏真如之體,不即眾生界、不離眾生界,無在世故不即眾生界,無滅度故不離眾生界。」第四句依離四相以顯法身。論云「非實非虛非如非異者,謂離四種相,四種相者是無常故。生相實有,滅相是虛,住相為如,變相為異,法身無彼故四皆非。」第五句依佛內證非凡所得以顯法身。論云「不如三界見三界者,如來[1]能見能證真如法身,凡夫不見。是故經言,如來明見無有錯謬。」論解此唯屬第五句,乍似總結以上諸句。此句說言如來正智能分明見,不如三界之妄相,而能證見三界之體性真如法身,故言如來明見無錯。
經「以諸眾生(至)未曾暫廢」。
贊曰:下釋應物現權所由。「種種性」者界也。「欲」者勝解。「行」謂心行。「憶想」謂遍趣行。由此等故,佛事無廢種種說示。前說報身實成道久,佛眼觀其諸根利鈍故說示不同;此說法身實無諸相,由隨眾生性欲等異故說示不同。
經「如是我成(至)常住不滅」。
贊曰:明三乘所不知真身中第三結成前說。
經「諸善男子(至)復倍上數」。
贊曰:上明菩提無上,下第二大段重顯報化二身差別之相、涅槃無上。中分二:初法說二身常住起滅,後喻說二身常住起滅。初文復二:初明二身常住起滅,後「又善男子諸佛如來法皆如是」下,釋成前說法爾不虛。初文復二:初明報身隨眾生界及本願力皆無盡故壽命常住,後明化身隨眾生身及意樂故現有起滅。此初也。本行菩薩道時,願度眾生盡方入無餘,以眾生界無盡期故,今得果圓願行無萎,故壽不盡復倍上數。
經「然今非實(至)教化眾生」。
贊曰:下明化身隨眾生身及意樂故現有起滅。有三:一標;二釋;三成,「是故如來以方便說」下是。此初也。然今報身非實滅度,便虛唱言當取滅度,此乃化相方便示現化眾生[2]爾。
經「所以者何(至)妄見網中」。
贊曰:下釋。有二:初明本性惡,後明更生惡。此初也。本惡有六:一薄德不能感得勝人勝法,二不種善根無因可果生,三貧窮無財無法意小志劣,四下賤自輕蔑身,五著欲煩惱惛醉,六入於憶想妄見網中邪詐聰明錯行亂學。
經「若見如來(至)恭敬之心」。
贊曰:此明更生惡。有五:一憍恣放逸;二懷厭,不樂親近攝受;三懷怠,懈怠所纏不能自察;四不生難遭之想,見佛不生希遇之心;五不生恭敬心,不起渴慕脩隨順業。此說由彼本性惡故,見佛更生初三種惡故,不生難遭之想、恭敬之心。
經「是故如來(至)而言滅度」。
贊曰:[3]下成。有三:初標,次釋,後結。
經「又善男子(至)皆實不虛」。
贊曰:釋成前說法爾不虛。此意說言,報身法爾願度一切眾生皆盡,常住不滅。法爾化身隨順眾生愛憎欣厭,示有生死。《涅槃經》說,如來不入涅槃。偈言:「假使烏、角鵄, 同共一樹栖, 猶如親兄弟, 爾乃永涅槃。 假使蛇、鼠、狼, 同處一穴遊, 相愛如兄弟, 爾乃永涅槃。 假使一闡提, 現身成佛道, 永受第一樂, 爾乃永涅槃。 如來視一切, 猶如羅睺羅, 云何捨慈悲, 永入於涅槃?」對前三喻一一應說此後一頌,恐厭文繁故總說一。然則入大涅槃三事圓滿,二乘之所未得。化相入滅,從此滅已他方復化,於此復生。身智既不永無,豈[4]同二乘入滅?由此故名涅槃無上。
經「譬如良醫(至)善治眾病」。
贊曰:下第二段喻說二身常住、起滅。有二:初喻說常住、起滅,後喻問答辨此不虛。喻有十二:一善達機宜喻,二慈矜起化喻,三觀機道隱喻,四逢緣惑起喻,五濟生成道喻,六見佛[5]咸欣喻,七應機說法喻,八根熟道成喻,九未熟[6]厭法喻,十令悕示滅喻,十一戀佛愛法喻,十二得聖見佛喻。此初也。只如二乘練根相對,生少得者為鈍、生多得者為利;勤墮相對,生少得者為利、生多得者為鈍。今說後對。此初二喻,合是初生見佛俱教發心。第三第四喻,合是第二生根熟勤脩者,不失[7]本心而漸脩;未熟懶墮者,失本心而復退。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第九喻,合是第三生根熟勤[8]修者,見釋迦佛而無學滿,即發大心受變易生;未熟懶墮者,雖見今佛而猶未證,住凡夫位。第十第十一第十二,合是第四生昔根未熟懶墮者,值彌勒佛並皆得道,亦發大心先受變易生;根熟勤得道者,亦得見彼佛。故言並令得見。彌勒即我,異名說故。或總說三生,初四喻是。初生,佛初現涅槃,彼不見佛便起煩惱。次五喻是第二生,是釋迦佛中現涅槃,根熟勤[1]修道者住有學位,漸斷煩惱名為除愈,非皆斷盡成無學道;其根未熟墮者,猶住凡位而猶未證。後三喻是第三生,根熟勤者並得無學;未熟墮者亦得有學。此二末後俱見釋迦並發大心,故授記中無學、有學並皆雙有。為此等類示有涅槃,是此中喻之大意也。良醫具四德:一識病體,二識病因,三識病滅已不生,四識病滅已更生。《涅槃經》云:「大慈愍眾生, 故今我歸依, 善拔眾毒箭, 故稱大醫王。 世醫所療治, 雖差還復生, 如來所治者, 畢竟不復發。 世尊甘露藥, 以施諸眾生, 眾生既服已, 不死亦不生。」故以良醫喻之於佛。智慧者識[2]觀生死,聰達者應機[3]垂濟,明練方藥能諳教及理,善治眾病謂更無發者,同醫四德。
經「其人多諸(至)乃至百數」。
贊曰:二慈矜起化喻。有二乘種方稱為子,故言十二十,兼菩薩性,為不定故。言至百數,脩百行故,初教發心位也。
經「以有事緣遠至餘國」。
贊曰:三觀機道隱喻。眾生根機時猶未熟、他方機[4]會,化身遂隱往他方化,或往淨土、穢土行化,名為餘國。
經「諸子於後(至)宛轉于地」。
贊曰:四逢緣惑起喻。無佛已後,因惡知識煩惱遂起、迷醉其心,名飲他毒藥宛轉生死之地。《涅槃經》言:「貧窮無救護, 猶如困病人, 無醫隨自心, 食所不應食。 眾生煩惱病, 常為諸見害, 遠離法醫師, 服食邪毒藥。」根熟未熟雖俱起惑,根不熟者惑重退流,根已熟者惑輕脩行。
經「是時其父還來歸家」。
贊曰:五濟生成道喻。昔日所化示居生死之家,此緣方熟故為現身;或昔化境本住名家。
經「諸子飲毒(至)更賜壽命」。
贊曰:六見佛咸欣喻。初喜、後請。「失本心」者,謂根未熟,失淨起染。「不失心」者,得本淨心,諸根熟類。「歡喜」意業、「禮拜」身業、「問訊」語業,三業歸依,請說法要。「更賜壽命」,[5]今乞慧壽。
經「父見子等(至)無復眾患」。
贊曰:七應機說法喻。有二:初求妙巧之方,後施善權之教。依三世佛教法經方,內求好理藥,並求好行草。其戒定慧學,名色香美味。或息惡務善,利生三法無所[6]闕少,名皆具足。如次配之。智慧簡擇義同於「擣」,播揚麁妙義同於「篩」。令前三學、三行相隨順行,名為和合。學者惑滅,勸之服行。
經「其諸子中(至)病盡除愈」。
贊曰:八根熟道成喻。謂諸根熟得道之輩。色香二種喻福及慧,得道兩釋如前已解。「愈」音以主反,差也,應作「癒」。《玉篇》作「愈,益也勝也」。心憂為「惥」,病差為「癒」。
經「餘失心者(至)而謂不美」。
贊曰:九未熟厭法喻。有二:初不肯服,後釋所由。即根未熟,雖初少求法,後不肯脩行,煩惱深故而厭於法。
經「父作是念(至)令服此藥」。
贊曰:十令悕示滅喻。有三:初念設權方,次教留遺法,後示言入滅。此初也。煩惱深故妙教不遵,應設權方令其脩服。
經「即作是言(至)勿憂不差」。
贊曰:教留遺法也。道成既久寄言衰老,入滅時近[7]今留教在。汝可依行煩惱必滅,故勿憂患。
經「作是教已(至)汝父已死」。
贊曰:示言入滅還隱前化名至他國,遣言教使唱言入滅云汝父死,父實不滅暫息化故。
經「是時諸子(至)無復恃怙」。
贊曰:十一戀佛愛法喻。有二:初念佛慈[8]哀,思[A3]己孤子;後悲感依教,惑苦皆除。此初也。初是念佛,後是戀法。佛在慈悲救濟救護使無惑苦,今既佛滅無依無怙孤子何賚。
經「常懷悲感(至)毒病皆愈」。
贊曰:此悲感依教惑苦皆除。加行諦觀名為醒悟,入聖依服惑苦皆除。「毒」喻煩惱,「病」喻眾苦。
經「其父聞子(至)咸使見之」。
贊曰:十二得聖見佛喻。若令得聖二乘無學而見佛者,入變易生死,見佛化身淨土久住,義同來歸而令彼見。或為地前得入十地報土見佛,此雖化佛上位階降,理准亦爾。
經「諸善男子(至)虛妄過者」。
贊曰:此喻問答辨此不虛。一問,二答,三成。此說化身如醫示死,報身如父實體常存。涅槃之義如別章說。
經「爾時世尊(至)常住此說法」。
贊曰:二十五頌半,分二:初二十頌半菩提無上,後五頌涅槃無上。初文有三:初十頌半明報化二身,次八頌明報化二土,後之二頌結勸無疑。初復有三:初三頌報化二身,次六頌報身佛無緣不見、有緣得見,後一頌半結報身佛見與不見所由。此初也。初二頌報,後一頌化。
經「我常住於此(至)雖近而不見」。
贊曰:下六頌明報身佛無緣不見、有緣得見。中有二:初一頌無緣不見,後五頌有緣得見。此初也。眾生顛倒自不見佛,況加神通隱令不見,恐見生過神通蔽之。亦如日月自明,盲者不覩是盲者過,非日月咎。
經「眾見我滅度(至)不自惜身命」。
贊曰:下五頌有緣得見。為二:初二頌待生根熟有緣,後三頌現身說法。此初也。有七緣根熟:一修供養行,二生渴仰心,三信伏不謗[1]修行,四質直離憍[2]渴等,五柔軟慈悲堪耐,六一心欲見專念希逢,七不惜身命輕身重道。
經「時我及眾僧(至)但謂我滅度」。
贊曰:現身說法。有二:初半頌現身,後二[3]頌半說法。說法有二:初一頌說身在此現有涅槃;後一頌半化入涅槃他方利益,於靈山處現,或現有靈山。
經「我見諸眾生(至)乃出為說法」。
贊曰:結報身佛見與不見所由。
經「神通力如是(至)天人常充滿」。
贊曰:下八頌明報化二土。有二:初五頌報化土相,後三頌無緣不見、有緣得見淨土所由。初文有五,此初二也。初頌住處,次頌眷屬。「劫盡」者化土。「安隱」者淨土,菩薩天人常在會中。
經「園林諸堂閣(至)如是悉充滿」。
贊曰:此中有三:一土相,一供養,一離怖。化土憂怖苦惱充滿,淨土離之。土相之中有事、有功德,如《無垢稱》總持園苑、大法林樹等,皆當准說。其淨土義如別章說。論云「我淨土不毀而眾見燒盡者,報佛如來真實淨土,第一義諦攝故,非如化土世俗諦收。」「樂」音有二:一盧各反,縱賞也;二五教反,遊[4]縱勝處可生欣樂。
經「是諸罪眾生(至)不聞三寶名」。
贊曰:下三頌無緣不見、有緣得見。分二:初一無緣不見,後二有緣得見。此初也。有惑、業、報、法四障故,不聞三寶名。有三障名罪眾生,業障名惡業。
經「諸有修功德(至)為說佛難值」。
贊曰:有緣得見。為二:初頌修三因見佛居淨土,後頌見佛壽有短長。修三因者:一功德,二柔和,三質直。身語意三業修善利生,滅惡三種;或戒定慧學、或施戒修,如次應知。為應恒見說壽無量,為不應[5]恒說佛難值。
經「我智力如是(至)佛語實不虛」。
贊曰:結勸無疑。慧光照[6]疑,度一切故;久修業得,以此悲願故壽命長。
經「如醫善方便(至)無能說虛妄」。
贊曰:下五頌涅槃無上。有二:初一喻,後四合。此初也。「狂子」謂根未熟者。
經「我亦為世父(至)速成就佛身」。
贊曰:此四頌合為四:一現身異,一為惡生,一說法異,一願作佛。
分別功德品
三門分別:一來意,二釋名,三解妨。
來意有三:一者二品傍釋〈涌出〉疑中前說權實兩佛、理智二身,總萬德之鴻基、綰三明之極體,窮神盡妙,聞之者悟心、契智、符真,融之者道證。今明階位,故此品來。[7]二者果五品分二中,初二品明已滿果,因前品正明已滿果,此品辨時眾因此證獲不同,故此品來。三者論解十無上中第十勝妙力無上,餘殘脩多羅說。論復自云「自此以下示現法力及修行力。法力即經之威神,修行力即能所行之勝德。法力者[8]有五門:一證,二信,三供養,四聞法,五讀誦持說。」證謂諸菩薩中聞〈壽量〉者有十一位證聖。信謂八世界微塵數菩薩發心信解。供養謂天雨華等。此上三門皆在此品初。聞法謂此品中後二長行偈,並〈隨喜品〉中聞法隨喜者。讀誦持說謂〈法師功德品〉明讀誦持說等人所獲功德。至文當解。論自解云:「初四門〈彌勒品〉示現,皆告彌勒故。後一〈常精進品〉示現,唯告常精進故。由此法力唯攝三品。其修行力攝十一品:一〈法師〉,二〈安樂行〉,三〈持〉,四〈神力〉,五〈藥王〉,六〈妙音〉,七〈觀音〉,八〈陀羅尼〉,九〈妙莊嚴〉,十〈普賢〉,十一〈囑累〉,合十四品,皆是第十勝妙力無上。」由明證、信、供養三種,故〈壽量〉後有此品來。
釋名者,「功」謂功勞聞法力用,「德」謂道德體即福慧。由聞妙法功力所得之德,故名功德。「分」音府文反。「別」音方列反,或作「莂」,或作「𧧸」,此辨釋義。或「分」音扶問反,「別」音憑列反,分別諸功德事。此品辨釋分別彼功德事,故名分別功德品。
解妨者,何因聲聞聞實、權而悟領,乃為授記;菩薩聞真、化而解知,不為記別?答:菩薩之記佛已數彰,但說證因不說當果;聲聞初悟作佛事難,因證未成且記當果。問:何因說乘權實,菩薩記、證雙無;說身真化,聲聞記、證俱闕?答:菩薩先[9]知權實,但聞身而道證;聲聞未證化、真,唯聞乘以得記。菩薩無取捨,聲聞未證故。問:初科云,何故說權實以記聲聞,乃為宗旨;說真化以證菩薩,乃屬流通?答:法華開[1]誘正對權實以陳宗,不說[2]真應,豈說身以為宗旨?但是因前〈涌出〉釋彼眾疑,而非開誘之標,故非宗也。
經「爾時大會(至)得大饒益」。
贊曰:品分為二:初一長行頌明時會獲益現前階降,後諸長行與頌明校量勝劣後時利益。初文有四:一標時益,二佛告益,三供養益,四頌受益。此初也。
經「於時世尊(至)清淨法輪」。
贊曰:下佛告益。有二:初明證得,後明信發。初文有二:初之六門依位證得,後之五門依生證得。此初也。依論,法力五中此中有三:一證,初十一位是;二信,八世界發心是;三供養,雨華等是。依義殊勝,論作此解,無領受故。無生法忍,本論說初地,據初得位。長時在七地,相續在八地,圓滿在佛地。無生是境無所執,生法者是教,詮無生教。地前昔聞未能智證,今智證印,名無生法忍。「忍」印證義。即三無生:遍計所執名相無生,依他起性自然無生,圓成實性惑苦無生。聞持在三地,《佛地》等說故。《十地論》說在五地,三地離定障,五地定自在故。樂說辨才在五地,解五明論辨才具故。《唯識》等說在第九地,據成滿故。旋陀羅尼在七地。「旋」音似泉反,還也。若如水迴作「[3]㳬」,辭選反,又似泉反。今從還旋。還旋巡空及有情中,行覆蔭故,七地長時無相及觀有情故。《彌勒上生》說彌勒得在第十地,據成滿故。不退法輪在八地,具四不退故。清淨法輪在十地,無相離障為清淨體。又此是功德法,但隨義說證,不須次第配地。
經「復有小千(至)三菩提」。
贊曰:此之五位依生證得。論云「此得初地菩提離分段死,隨分得見真如佛性,名得菩提,非得果滿佛位菩提。」亦有釋言,依《涅槃經》,八生是四恒人,解十六分中之一分義;四生是五恒人,解八分義;三生是六恒人,解十二分義;二生是七恒人,解十四分義;一生是八恒人,解十六分義。雖有此釋言八恒是第十地,今依本論得初地菩提,不說得佛位,故不作是釋。
經「復有八世界(至)三菩提心」。
贊曰:此明信發。
經「佛說是諸(至)讚歎諸佛」。
贊曰:第三供養。有七:一雨華,二雨香,三作樂,四雨嚴具,五燒香,六菩薩上天,七歌讚佛德。末尼珠雖適心而未勝,如意[4]珠最勝。香來[5]非下,故說九方。
經「爾時彌勒(至)歡喜充遍身」。
贊曰:第四領受益。十九頌分三:初二頌聞法歡喜,次十五頌頌益瑞,後二頌結成歡喜。此初也。
經「或住不退地(至)清淨之果報」。
贊曰:下十五頌益瑞。中分三:七頌證,一頌信,七頌供養。此初。有三:初三頌位證,三頌生證,一頌結。
經「復有八世界(至)皆發無上心」。
贊曰:頌信也。
經「世尊說無量(至)歌詠諸如來」。
贊曰:頌供養。有二:初一[6]標頌歎,後六供養。供養有七:初半雨華。一半雨香。「繽」音敷賓反。「紛」音撫云反。《玉篇》「繽紛,亂也」。半頌[7]作樂。半頌雨衣。一頌燒香。一頌半上天。半頌歌讚。
經「如是種種事(至)以助無上心」。
贊曰:結成歡喜。諸具善根者聞佛名故,助佛無上心、修行順佛心。或令彼具善根,助彼眾生生無上心,名為助也。
經「爾時佛告(至)無有限量」。
贊曰:下第二段校量勝劣明後時益。中分二:初長行及頌聞〈壽量〉生隨喜信解益,生下於一部中隨喜功德;後一長行頌聞〈壽量〉解持讀誦益,生下於一部中法師功德。初解隨喜者,後正修行者。初長行有三:初總明信解,次校量勝劣,後顯無退。此初也。隨喜功德,後得菩提,何量之有?
經「若有善男子(至)所不能知」。
贊曰:此校量勝劣。其一乘體即有為慧及無為智,所以除般若,以最勝故。此經雖說出生一乘,體性寬備。勝鬘一乘雖通攝入,唯無為慧以為一乘,故彼恒河沙劫行六波羅蜜,不如有人手執經卷,不說除般若。故知此經通取理、智以為一乘,二乘理、智會歸一故。若唯取真理,同勝鬘經以為一乘,亦應總以六度校量,通出生義,何故除慧?天親《金剛般若論》說「數、力、無似勝,無似因亦然」。一數勝。二力勝,勝時故。三無似勝,勝喻故。四因勝,勝因果故。此文有二:算數、譬喻。乃至餘二亦不及之,故言乃至。
經「若善男子(至)無有是處」。
贊曰:此顯無退。信、位、證、行隨應無退。
經「爾時世尊(至)行五波羅蜜」。
贊曰:十九頌半,分二:初十四頌校量,後五頌半明能信者,不頌初一。初復有二:初十二頌行五度,後二頌校量一信。初中復三:一頌標,十頌五度,一頌結成。此初也。
經「於是諸劫中(至)以迴向佛道」。
贊曰:下十頌五度。中分五,此三頌[1]貧施。弟子者,聲聞也。田有三種:一尊勝,二貧苦,三中容。父母恩田,初尊勝攝。今供初田,田、恩兩勝。如是等中攝醫藥故,四事便具。
經「若復持禁戒(至)一心不懈怠」。
贊曰:一頌戒,二頌忍,一頌勤。
經「又於無數劫(至)盡諸禪定際」。
贊曰:此三頌定。
經「是人於百千(至)如上之所說」。
贊曰:此一頌結成也。
經「有善男子等(至)其福為如此」。
贊曰:此二頌校量一信。
經「其有諸菩薩(至)說壽亦如是」。
贊曰:下五頌半明能信者,分三:一頌信者,三頌發願,一半結成。發願有二:一總,二別此。初二也。
經「若有深心者(至)於此無有疑」。
贊曰:結成也。具[2]有六德:一深心竭情愛法,二清淨不求名利,三質直,四多聞,五總持,六解佛語。方信無疑。
經「又阿逸多(至)一切種智」。
贊曰:下第二段解持讀誦益。長行中有七:一行者功德無邊能生種智,二行者為見報身淨土,三行者即為頂戴於佛,四行者即為已起佛塔僧坊供養,五行者兼行六度自利疾得種智,六行者兼行六度利他為趣道場,七行者所在處應起塔供養。此即初文。有二:初聞〈壽量〉起無上慧,後於一部起聞持等能生種智,當必得故。
經「阿逸多(至)深信解相」。
贊曰:二行者為見報身淨土。有四:一見報佛,二見淨土,三見菩薩眾,四結成。前當必見故、見解佛智如報佛故,此以智見非以眼見。
經「又復如來(至)頂戴如來」。
贊曰:三行者即為頂戴於佛。聞經隨喜已深信解,況讀誦受持。敬重佛故,名為頂戴。
經「阿逸多(至)供養眾僧」。
贊曰:四行者即為已起佛塔僧坊供養。有三:初標,次釋,後結。此初也。
經「所以者何(至)供養眾僧」。
贊曰:下釋。有二:一略、二廣。此略也。「全身在此」即為起塔,「眾學所歸」即為僧坊。受持讀誦真行供養,故說即為此二供養。
經「則為以佛(至)作是供養已」。
贊曰:下廣釋。有二:初釋則為起塔供養,後釋則為造僧坊供養。此初也。有三:一量,二具,三時。是人定超於欲界故,且舉極小至於梵天。[3]微能行者善根小故,舉小為喻,內法供養勝外財故。
經「阿逸多(至)及比丘僧」。
贊曰:此釋則為造僧坊供養。有二:初少指,後多指。少指有四:一數,二量,三僧住,四資具。「三十二」者,安四方僧、生八道故。「八多羅」者,修八解脫故。一多羅樹高七仞,相傳解一仞七尺,八多羅樹計可知矣。餘各有表,隨義應悉。「如是僧坊堂閣」下是多指,即是造如前僧坊,[4]顯數多也。
經「是故我說(至)供養眾僧」。
贊曰:第三結也。
經「況復有人(至)一切種智」。
贊曰:五行者兼行六度自利疾得種智。有三:初法,次喻,後合疾成種智。
經「若人讀誦(至)善答問難」。
贊曰:六行者兼行六度利他為趣道場。「道場」謂正等覺性。前是菩提,此是涅槃。有二:初明六度利他,後結已趣道場。此初也。造塔僧坊供養者,財施。讚三乘者,無畏施。說此《法華》者,法施。餘戒、忍、[5]安、勤、慧如次利他。忍中同止耐怨害忍,忍辱無瞋安受苦忍,志念堅固諦察法忍,得深定、勤攝善,皆為利他故。
經「阿逸多(至)坐道樹下」。
贊曰:結已趣道場。趣真及化二道場故。覺樹自榮,如生樹故。
經「阿逸多(至)如佛之塔」。
贊曰:七行者在處應起塔供養。
經「爾時世尊(至)如上之所說」。
贊曰:十九頌半,分五:初一頌標,指前三;次七頌半頌前第四,即已起塔僧坊供養;次三頌頌第五,行者兼行六度自利疾得種智;次三頌頌第六,行者兼行六度利他為趣道場;後五頌第七,行者在處應起塔供養。此初也。
經「是則為具足(至)具足諸供養」。
贊曰:下七頌半頌第四。中分二:初四頌半即為起塔供養,後三頌即為起僧坊供養。此初。有三:二頌造塔,一半供養,一頌結。
經「若能持此經(至)種種皆嚴好」。
贊曰:即為起僧坊供養。
經「若有信解心(至)其福亦如是」。
贊曰:頌前第五兼行六度自利疾得種智。但論一施,不說五度。
經「況復持此經(至)功德不可量」。
贊曰:頌第六兼行六度利他為趣道場。恭敬於塔廟、謙下諸比丘等,皆精進度。
經「若見此法師(至)經行及坐臥」。
贊曰:頌第七在處應起塔供養。分四:[1]一半敬如佛,一頌知道成,一半應起塔,一頌佛遊處。
法華玄讚卷第九[2](末)
保安三年六月二十一日書了。法隆寺僧覺印之。
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以興福寺圓如房之本移點已了。覺印為令法久住、往生極樂為之。
朱本者皆點本也。左借名□有□他本也。點本高名書也(云[A4]云)。
天承元年(辛亥)五月二十一日奉傳受藥師寺善明房得業已了,攝釋并抄出,傳受已了。僧覺印之。
校注
[0815001] 本【大】,〔-〕【甲】 [0815002] 名【大】,〔-〕【聖】【甲】 [0815003] 眷【大】,卷【聖】 [0815004] 劬【大】,約【聖】 [0815005] 作【大】,〔-〕【聖】 [0815006] 今【大】,令【聖】 [0815007] 私【大】,𥝶【聖】 [0815008] 瓜【大】,苽【聖】 [0815009] 瓜【大】,爪【聖】 [0815010] 示【大】,〔-〕【聖】 [0815011] 三【大】,三至【甲】 [0815012] 人天【大】,天人【聖】 [0816001] 摧【大】,擢【甲】 [0816002] 佛【大】,〔-〕【聖】 [0816003] 涌【大】*,踴【聖】* [0816004] 咸【大】,成【聖】 [0816005] 央【大】,殃【聖】 [0816006] 云仁者有【大】,〔-〕【聖】【甲】 [0816007] 以【大】,〔-〕【聖】 [0816008] 殃【大】,央【考偽-大】 [0816009] 座【大】,度【聖】 [0816010] 人【大】,〔-〕【聖】 [0817001] 主【大】*,王【聖】* [0817002] 壞【大】,懷【聖】 [0817003] 釋【大】,釋釋【聖】 [0817004] 正【大】,政【聖】 [0818001] 喬【大】*,高【聖】* [0818002] 蔗【大】*,𧀹【聖】* [0818003] 中【大】*,內【聖】* [0818004] 彌【大】,儞【聖】 [0818005] 傳【大】,轉【考偽-大】 [0818006] 霸【大】,霸【聖】 [0818007] 頌【大】,〔-〕【聖】 [0818008] 辨【大】,詐【甲】 [0818009] 行【大】,行誹謗【甲】 [0818010] 苦【大】,告【聖】 [0819001] 法【大】,德【聖】 [0819002] 行【大】,〔-〕【聖】 [0819003] 之【大】,〔-〕【聖】 [0819004] 准【大】,雖【聖】 [0819005] 軌持【大】,持軌【聖】 [0819006] 止【大】,正【聖】 [0819007] 三【大】*,二【聖】* [0819008] 悲【大】,〔-〕【聖】 [0819009] 於【大】,於頌【聖】 [0819010] 經本【大】,〔-〕【聖】 [0819011] 狹【大】,狎【考偽-大】 [0819012] 次【大】,後【聖】 [0819013] 後雙拂二行【大】,〔-〕【聖】 [0819014] 容【大】,忍【聖】 [0820001] 卒【大】,〔-〕【聖】【甲】 [0820002] 猝【大】*,粹【聖】* [0820003] 猝【大】*,卒【聖】* [0820004] 於【大】,聞【聖】【甲】 [0820005] 云【大】,六【聖】 [0820006] 修【大】,明【聖】 [0820007] 也【大】,行也【聖】【甲】 [0820008] 觀【大】,〔-〕【聖】 [0820009] 執【大】,〔-〕【聖】 [0820010] 咸【大】,滅【聖】 [0820011] 畫【大】,書【聖】 [0821001] 㝹【大】,菟【聖】 [0821002] 許【大】,悕【聖】 [0821003] 不【大】,〔-〕【聖】 [0821004] 志【大】,忘【聖】 [0821005] 俠【大】*,狹【甲】*,狎【考偽-大】* [0821006] 捉【大】,提【聖】 [0821007] 訶【大】,呵【聖】 [0821008] 四【大】,四事【聖】 [0821009] 作【大】,作䜞【甲】 [0821010] 同事【大】,為伴【聖】 [0821011] 常【大】,當【聖】 [0821012] 善【大】,〔-〕【聖】 [0821013] 人【大】,人善【甲】 [0821014] 此【大】,此明【聖】 [0821015] 闠【大】,憒【聖】 [0821016] 惡【大】,要【聖】 [0821017] 遍【大】,〔-〕【聖】 [0821018] 起性染【大】,染性【聖】 [0822001] 遷【大】,還【聖】【甲】 [0822002] 名【大】,名無【甲】 [0822003] 捨【大】,捨佛性論三倒想倒見倒心倒謂皮肉心三煩惱也以不順名倒【聖】【甲】 [0822004] 耶【大】,耶答【聖】 [0822005] 行【大】,〔-〕【聖】 [0822006] 處【大】,〔-〕【聖】 [0822007] 頌半【大】*,半頌【聖】* [0822008] 為【大】,〔-〕【聖】 [0822009] 音【大】,〔-〕【聖】 [0822010] 念【大】,命【聖】 [0822011] 獷【CB】,礦【大】,穬【聖】 [0823001] 疾【大】,病【聖】 [0823002] 又【大】,〔-〕【聖】【甲】 [0823003] 者【大】,〔-〕【聖】【甲】 [0823004] 枉【大】,抂【聖】 [0823005] 各【大】,荅【聖】 [0823006] 妙【大】,好【甲】 [0823007] 渡【大】,度【聖】 [0823008] 誑【大】,誰【聖】 [0824001] 聞【大】,問【聖】【甲】 [0824002] 諸【大】,〔-〕【聖】 [0824003] 明【大】,〔-〕【聖】 [0824004] 遣【大】,建【聖】 [0824005] 定【大】,至【聖】 [0824006] 賞【大】*,償【聖】* [0824007] 庶【大】,民【甲】 [0824008] 論【CB】,記【大】,治【聖】【甲】 [0824009] 六【CB】【聖】【甲】,立【大】 [0824010] 與【大】,興【甲】 [0825001] 也【大】,〔-〕【聖】 [0825002] 頌【大】,〔-〕【聖】 [0825003] 不分卷【聖】【甲】 [0825004] 不分卷【聖】【甲】 [0826001] 涌【大】*,踴【聖】* [0826002] 昇空【大】,下華【聖】 [0826003] 已【大】,以【考偽-大】 [0826004] 高【大】,有【聖】 [0826005] 執【大】,訊【聖】,言執曰訊【甲】 [0827001] 䥐【大】,牟【聖】,[務/(企-止+?)]【甲】 [0827002] 令【大】*,合【聖】* [0827003] 松【大】,𥝶【聖】 [0827004] 反【CB】【聖】,友【大】 [0827005] 難【大】,疑【聖】 [0827006] 減【大】,咸【甲】 [0827007] 族【大】,祚【聖】 [0827008] 王【大】,主【聖】 [0827009] 仰【大】,抑【甲】 [0827010] 強【大】,族【聖】 [0827011] 咸【大】,減【聖】 [0827012] 無相【大】,〔-〕【聖】【甲】 [0827013] 孩【大】,姟【聖】 [0828001] 道【大】,〔-〕【聖】 [0828002] 互【大】,牙【聖】【甲】 [0828003] 牒【大】,明【聖】 [0828004] 十【大】,七【聖】 [0828005] 生疑【大】,疑生【聖】 [0828006] 位【大】,住【聖】 [0828007] 說【大】,告【聖】 [0829001] 也【大】,〔-〕【聖】 [0829002] 我【大】,義【聖】 [0829003] 見【大】,現【甲】 [0829004] 身【大】,佛【聖】【甲】 [0829005] 用【大】,〔-〕【聖】 [0829006] 此【大】,以【聖】 [0829007] 論【大】,〔-〕【聖】【甲】 [0830001] 明【大】,〔-〕【聖】 [0830002] 云【大】,六【聖】 [0830003] 圓【大】,圓用【聖】【甲】 [0830004] 五【大】,其【聖】【甲】 [0830005] 少【大】*,小【聖】* [0830006] 人【大】,〔-〕【聖】 [0830007] 鉢【大】,𭝯【聖】 [0830008] 佛【大】,〔-〕【聖】 [0830009] 示【大】,示為【聖】 [0831001] 能見能證【大】,能證能見【聖】 [0831002] 爾【大】,故弋【聖】 [0831003] 下【大】,下釋【聖】 [0831004] 同【大】,不同【聖】 [0831005] 咸【大】*,感【聖】* [0831006] 厭法【大】,不證【聖】 [0831007] 本【大】,〔-〕【聖】 [0831008] 修【大】,〔-〕【聖】 [0832001] 修【大】,得【聖】 [0832002] 觀【大】,貫【聖】 [0832003] 垂【大】,乘【聖】 [0832004] 會【大】,合【聖】 [0832005] 今【大】,〔-〕【聖】 [0832006] 闕【大】*,𨷂【聖】* [0832007] 今【大】*,令【聖】* [0832008] 哀【大】,衰【聖】【甲】 [0833001] 修【大】,順【聖】 [0833002] 渴【大】,誦【聖】 [0833003] 頌【大】,〔-〕【聖】 [0833004] 縱【大】,恣【聖】 [0833005] 恒【大】,恒見【甲】【聖】 [0833006] 疑【大】,極【甲】【聖】 [0833007] 二者【大】,三者一乘【甲】 [0833008] 有【大】,〔-〕【聖】 [0833009] 知【大】,知乘之【聖】 [0834001] 誘【大】*,秀【聖】* [0834002] 真應【大】,應真【聖】 [0834003] 㳬【大】,𭱕【聖】 [0834004] 珠【大】,〔-〕【聖】 [0834005] 非【大】,飛【甲】【聖】 [0834006] 標【大】,〔-〕【聖】 [0834007] 作【大】,〔-〕【聖】 [0835001] 貧【大】,〔-〕【聖】 [0835002] 有【大】,〔-〕【聖】 [0835003] 微【大】,漸【甲】 [0835004] 顯【大】,其【甲】【聖】 [0835005] 安【大】,定【聖】 [0836001] 一【大】,〔-〕【甲】 [0836002] 末【大】,〔-〕【甲】【聖】【經文資訊】《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4 冊 No. 1723 妙法蓮華經玄贊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2-01-17
【編輯說明】本資料庫由中華電子佛典協會(CBETA)依《大正新脩大藏經》所編輯
【原始資料】蕭鎮國大德提供,北美某大德提供,佛教電腦資訊庫功德會提供新式標點
【其他事項】詳細說明請參閱【中華電子佛典協會資料庫版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