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 1601 [cf. Nos. 1599, 1600]
辯中邊論頌[5]一卷
辯相品第一
唯相障真實, 及修諸對治,
即此修分位, 得果無上乘。
虛妄分別有, 於此二都無,
此中唯有空, 於彼亦有此。
故說一切法, 非空非不空,
有無及有故, 是則契中道。
識生變似義、 有情、我及了,
此境實非有, 境無故識無。
虛妄分別性, 由此義得成,
非實有全無, 許滅解脫故。
唯所執、依他, 及圓成實性,
境故分別故, 及二空故說。
依識有所得, 境無所得生;
依境無所得, 識無所得生。
由識有得性, 亦成無所得,
故知二有得, 無得性平等。
三界心心所, 是虛妄分別,
唯了境名心, 亦別名心所。
一則名緣識, 第二名受者,
此中能受用, 分別推心所。
覆障及安立、 將導、攝、圓滿、
三分別、受用、 引起并連縛、
現前、苦果故, 唯此惱世間,
三、二、七雜染, 由虛妄分別。
諸相及異門, 義差別成立,
應知二空性, 略說唯由此。
無二有無故, 非有亦非無,
非異亦非一, 是說為空相。
略說空異門, 謂真如、實際、
無相、勝義性、 法界等應知。
由無變無倒, 相滅聖智境,
及諸聖法因, 異門義如次。
此雜染、清淨, 由有垢、無垢,
能食及所食, 此依身所住,
為常益有情、 為不捨生死、
為善無窮盡, 故觀此為空。
為淨諸佛法, 故菩薩觀空。
補特伽羅法, 實性俱非有,
此無性、有性, 故別立二空。
此若無雜染, 一切應自脫;
此若無清淨, 功用應無果。
非染非不染, 非淨非不淨,
心性本淨故, 由客塵所染。
辯障品第二
具分及一分, 增盛與平等,
於生死取捨, 說障二種性。
九種煩惱相, 謂愛等九結,
初二障厭捨, 餘七障真見,
無加行非處, 不如理不生,
不起正思惟, 資糧未圓滿;
闕種性善友, 心極疲厭性,
及闕於正行, 鄙惡者同居;
及本性麁重, 懈怠放逸性;
著有著資財, 及心性下劣,
不信無勝解, 如言而取義;
輕法重名利, 於有情無悲,
匱聞及少聞, 不修治妙定。
善菩提攝受, 有慧無亂障,
迴向不怖慳, 自在名善等。
如是善等十, 各有前三障。
於覺分度地, 有別障應知。
於事不善巧, 懈怠、定減二,
不植羸劣性, 見麁重過失。
障富貴、善趣、 不捨諸有情、
於失德減增、 令趣入、解脫,
障施等諸善、 無盡亦無間、
所作善決定、 受用法成熟。
相續無差別, 無雜染清淨,
種種法無別, 及不增不減,
并無分別等, 四自在依義。
於斯十法界, 有不染無明,
障十地功德, 故說為十障。
已說諸煩惱, 及諸所知障,
許此二盡故, 一切障解脫。
辯真實品第三
真實唯有十, 謂根本與相、
無顛倒、因果, 及麁細真實、
極成、淨所行、 攝受并差別,
十善巧真實, 皆為除我見。
一有而不真, 一有無真實。
於法數取趣, 及所取能取,
有非有性中, 增益損減見;
知此故不轉, 是名真實相。
無性與生滅、 垢淨三無常;
所取及事相、 和合苦三種;
空亦有三種, 謂無、異、自性;
無相及異相、 自相三無我。
如次四三種, 依根本真實。
苦三相已說, 集亦有三種,
謂習氣、等起, 及相未離繫。
自性、二不生、 垢寂二三滅,
遍知及永斷、 證得三道諦。
應知世俗諦, 差別有三種,
謂假、行、顯了, 如次依本三。
勝義諦亦三, 謂義、得、正行,
依本一無變, 無倒二圓實。
世極成依一, 理極成依三。
淨所行有二, 依一圓成實。
名遍計所執, 相分別依他,
真如及正智, 圓成實所攝。
流轉與安立, 邪行依初二,
實相唯識淨, 正行依後一。
於蘊等我見, 執、一、因、受者、
作者、自在轉、 增上義及常、
雜染清淨依、 觀、縛解者性。
此所執分別, 法性義在彼。
能所取、彼取, 種子義名界。
能受、所了境, 用門義名處。
緣起義於因、 果、用無增減。
得、行不自在, 是處非處義。
根於取、住、續、 用、二淨增上。
因果已未用, 是世義應知。
由功德過失, 及無分別智,
依他自出離, 是乘義應知。
有為、無為義, 謂若假、若因、
若相,若寂靜、 若彼所觀義。
辯修對治品第四
以麁重愛因, 我事無迷故,
為入四聖諦, 修念住應知。
已遍知障治, 一切種差別,
為遠離修集, 勤修四正斷。
依住堪能性, 為一切事成,
滅除五過失, 勤修八斷行。
懈怠、忘聖言, 及惛沈、掉舉、
不作行作行, 是五失應知。
為斷除懈怠, 修欲、勤、信、安,
即所依、能依, 及所因、能果。
為除餘四失, 修念、智、思、捨,
記言覺沈掉, 伏行滅等流。
已種順解脫, 復修五增上,
謂欲、行、不忘、 不散亂、思擇。
即損障名力, 因果立次第。
順決擇二二, 在五根、五力。
覺支略有五, 謂所依、自性、
出離并利益, 及三無染支。
由因緣所依, 自性義差別,
故輕安、定、捨, 說為無染支。
分別及誨示, 令他信有三,
對治障亦三, 故道支成八。
表見戒遠離, 令他深信受,
對治本隨惑, 及自在障故。
有倒順無倒, 無倒有倒隨,
無倒無倒隨, 是修治差別。
菩薩所修習, 由所緣作意,
證得殊勝故, 與二乘差別。
辯修分位品第五
所說修對治, 分位有十八,
謂因、入、行、果、 作、無作、殊勝、
上、無上、解行、 入、出離、記、說、
灌頂及證得、 勝利、成所作。
應知法界中, 略有三分位,
不淨、淨不淨、 清淨隨所應。
依前諸位中, 所有差別相,
隨所應建立, 諸補特伽羅。
辯得果品第六
器說為異熟, 力是彼增上,
愛樂增長淨, 如次即五果。
復略說餘果, 後後初數習,
究竟順障滅, 離勝上無上。
辯無上乘品第七
總由三無上, 說為無上乘,
謂正行、所緣, 及修證無上。
正行有六種, 謂最勝、作意、
隨法、離二邊、 差別、無差別。
最勝有十二, 謂廣大、長時、
依處及無盡、 無間、無難性、
自在、攝、發起、 得、等流、究竟,
由斯說十度, 名波羅蜜多。
十波羅蜜多, 謂施、戒、安忍、
精進、定、般若、 方便、願、力、智。
饒益、不害、受、 增德、能入、脫、
無盡、常起、定、 受用成熟他。
菩薩以三慧, 恒思惟大乘,
此增長善界, 入義及事成。
此助伴應知, 即十種法行。
受持、正開演、 諷誦及思、修。
行十法行者, 獲福聚無量。
勝故、無盡故, 由攝他不息。
隨法行二種, 謂諸無散亂、
無顛倒轉變, 諸菩薩應知。
出定、於境流、 味沈掉、矯示、
我執、心下劣, 諸智者應知。
智見於文義, 作意及不動,
有義及非有, 是於文無倒。
似二性顯現, 如現實非有,
知離有非有, 是於義無倒。
於作意無倒, 知彼言熏習,
言作意彼依, 現似二因故。
於不動無倒, 謂知義非有,
非無如幻等, 有無不動故。
於自相無倒, 知一切唯名,
離一切分別, 依勝義自相。
以離真法界, 無別有一法,
故通達此者, 於共相無倒。
知顛倒作意, 未滅及已滅,
於法界雜染, 清淨無顛倒。
知法界本性, 清淨如虛空,
故染淨非主, 是於客無倒。
有情法無故, 染淨性俱無,
知此無怖高, 是於二無倒。
異性與一性, 外道及聲聞,
增益損減邊, 有情法各二。
所治及能治, 常住與斷滅,
所取能取邊, 染淨二三種。
分別二邊性, 應知復有七,
謂有非有邊, 所能寂怖畏,
所能取正邪, 有用并無用,
不起及時等, 是分別二邊。
差別無差別, 應知於十地,
十波羅蜜多, 增上等修集。
印內持、通達、 增、證、運、最勝。
修證謂無闕、 不毀動、圓滿、
起、堅固、調柔、 不住、無障息。
此論辯中邊, 深密堅實義,
廣大一切義, 除諸不吉祥。
辯中邊論[4]頌
校注
[0477005] 一卷【大】,〔-〕【宋】【元】【明】【宮】 [0477006] 三藏【大】,唐三藏【宋】【元】【明】【宮】 [0478001] 水【大】,來【宋】 [0478002] 如此【大】,此如【宋】【元】【明】【宮】 [0478003] 性【大】*,姓【宋】【元】【宮】* [0478004] 寶【大】,實【宋】【元】【明】 [0478005] 恭【大】,供【宋】【元】【明】【宮】 [0478006] 就【大】,熟【宋】【元】【明】【宮】 [0478007] 及【大】,入【宋】【元】【明】【宮】 [0478008] 唯【大】,有【宋】【元】 [0479001] 於非【大】,非於【宋】【元】【明】【宮】 [0479002] 受【大】,愛【宋】【元】【明】 [0479003] 二【大】,三【宋】【元】【明】 [0479004] 作【大】,正【明】 [0480001] 相【大】,同【宮】 [0480002] 知【大】,智【宋】【元】【明】【宮】 [0480003] 任【大】,住【元】【宮】 [0480004] 頌【大】,頌一卷【宮】[A1] 義【CB】【麗-CB】,議【大】(cf. K17n0599_p0352a14)
[A2] 他【CB】【麗-CB】,供【大】(cf. K17n0599_p0352c21)
【經文資訊】《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601 辯中邊論頌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0-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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