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陀用燈光和眼睛的比喻來說明見性的本質。燈光能照亮顏色,但真正的見者是眼睛而不是燈;同樣,眼睛能顯現顏色,但真正的見性是心而不是眼。這說明見的功能不在於外在的工具(眼睛或燈光),而在於內在的心性。見性是心的本質功能,不能與眼睛混淆。
這段話精妙地區分了見的工具與見的本體,揭示了心性的真實功能。對於理解真心的作用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