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陀進一步闡述了語和義的關係。善於理解語義的菩薩應該觀察語和義既不是完全不同,也不是完全相同。如果語和義完全不同,就無法通過語言來表達義理;但語也能引導人進入義,就像燈光照亮顏色一樣。
說明了語言和真理的微妙關係,既要超越語言,又要善用語言。
楞伽阿跋多羅寶經 · 卷3